交通银行公司业务人员产品学习参考手册1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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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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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银行公司业务人员产品学习参考手册(本手册将根据产品开发和升级情况进行更新)(一)结算类51、国内结算5银行汇票5商业汇票6银行本票7支票8汇兑9托收承付10委托收款11“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系统12现金管理合作142、国际结算15外汇汇款15出口信用证17进口信用证18光票托收20出口跟单托收21进口代收21旅行支票22(二)融资类24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24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26法人账户透支27同业信贷资产回购29同业信贷资产买断30银团贷款31(三)贸易融资类331、国内贸易融资33应收账款转让33国内保理35商业汇票贴现36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37无追索票据贴现39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2、40国内信用证422、国际贸易融资43(1)出口43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43出口发票融资45福费廷47出口保理48出口买方信贷51出口押汇52打包贷款53出口托收融资54(2)进口56进口保理56进口押汇58进口代收融资59进口汇出款融资61外国政府贷款转贷62(四)担保承诺类64担保业务64信贷证明67贷款承诺69授信意向书70(五)投资理财类711、人民币71单位本币活期存款71单位本币定期存款74通知存款76协定存款78协议存款79委托贷款80债券结算代理业务82开放式基金代销84黄金代理交易85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872、外币89单位外汇存款89外汇期权93外汇结构性存款95利率互换963、货币互换97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99远期利率协议100即期外汇交易102远期外汇交易102掉期外汇交易103远期结售汇业务104(六)代理类105代发工资业务105代理收付业务106代理保险业务107开放式基金代销108黄金代理交易108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108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110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1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111(七)投资银行与证券经纪业务114投资银行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香港)114短期融资券发行主承销业务115(八)同业机构类117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业务117银证转帐118银证通118代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与代销)119代理中国4、进出口银行贷款120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0代理保险业务120开放式基金代销120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120同业信贷资产回购120同业信贷资产买断121现金管理合作121(九)资产托管类12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121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托管服务1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123保险资产托管服务126信托资金托管服务127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服务127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服务127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128(十)电子银行131企业网上银行131银企通133“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系统138手机银行138银信通139银保通140(十一)离岸银行业务141离岸银行业务15、41(十二)零售业务146代发工资业务146报账通业务146“自助通”业务147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148“交银理财”VIP卡155(一)结算类1、国内结算银行汇票一、定义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二、特点(一)适用范围广泛,使用灵活,兑现性强,票随人走,余款自动退回,可背书转让;(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三)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三、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银行汇票。特别适用于异地结算。四、申办程序申请人填6、写“结算业务申请书”,我行受理申请审核无误并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一、定义。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二、种类。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由银行承兑。三、特点(一)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三)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四)商业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五)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三、申办7、条件(一)银行承兑汇票。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银行本票一、定义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种类银行本票只有不定额银行本票一种。三、特点(一)见票即付,信用度高,通用性强、灵活方便,可背书转让;(二)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三)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8、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四、适用范围单位或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五、申办程序申请人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我行受理审核无误并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支票一、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二、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普通支票三种。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付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三、特9、点(一)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二)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三)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四、适用范围同城票据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五、申办程序(一)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三)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汇兑一、定义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二、特点(一)实现了全行数据大集中,系统内“加急”汇兑实时到账;异地他行汇兑,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方便快捷。(二)10、手续简便,安全可靠。三、适用范围异地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四、申办程序申请人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我行受理审核无误并收妥款项后,办理汇兑。托收承付一、定义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二、特点(一)托收承付每笔起点金额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起点金额为1000元;(二)适用于异地结算;(三)托收承付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四)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11、,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五)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六)逾期付款,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三、适用范围(一)收、付款单位必须符合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企业; (二)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四、申办程序收款人填制托收凭证,连同有关发运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委托银行办理收款。委托收款一、定义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二、特点(一)无起点金额限制;(二)同城、异12、地均可使用;(三)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四)签发托收凭证,必须记载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三、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四、申办程序收款人填制托收凭证,连同有关付款人的债务证明提交银行,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系统一、定义“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系统是我行与海关总署、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合作开发的网上电子税费支付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的配套服务项目。它连接中国电子口岸其它业务13、系统和交通银行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在统一、安全、可靠、高效的计算机物理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为进出口企业用户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网上缴纳税、费服务。二、特点(一)提高通关速度,简化通关手续:客户发出支付指令至收到支付成功回执只需13分钟;(二)方便异地报关:一地一行付款,多地报关;税费款项异地支付实时到账;(三)安全的网络控制系统:中国电子口岸IC卡选用的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CPU型IC卡,卡内载有国产高强度对称加密算法,属国内首例;系统配有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总参三部、邮电科学院共同研制的身份认证和安全保密子系统;(四)提高资金效率:若报关单需重新开具,已缴纳的税费款加计利息即刻返回14、客户;(五)透支缴纳税费融资:交行优质客户可以享受账户透支缴纳税费融资的服务;(六)严密企业财务管理:指定操作员网上缴纳税费金额的权限,权限一经指定,操作员无法越权付款;(七)入网成本低:电子口岸入网用户无新增成本;(八)全天候服务;(九)友好的操作界面;(十)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遇到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保证客户正常办理业务,保障资金安全。三、业务功能(一)企业可以在因特网上指定缴款单位、付款银行、付款账号,从而在线向海关支付与进出口相关的税费款;(二)网上查询税费单详细情况。四、申办条件中国电子口岸的入网用户,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后,均可向我行申请办理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业务15、。五、申办程序(一)企业向海关提交办理“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业务的书面申请;(二)企业向我行提交交通银行“报关一点通”用户申请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证明;(三)经我行和海关审批通过后,签署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电子口岸网上税费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交银办2002235号)2、网上税费支付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交银办函2004416号)3、交通银行电子口岸网上税费异地支付业务补充规定(交银办200441号)现金管理合作一、定义现金管理合作业务是指客户通过外资银行的电子银行,经由全球银行间清算系统SW16、IFT,向其开立结算账户的交行分行发出查询其账户发生额和余额,或发出转账支付指令的业务。二、功能(一)实现远程查询账户发生额及余额;(二)实现远程支付,无需客户的印鉴或签字,实现无纸化操作;(三)实现批量支付;(四)实现预约支付。三、对客户的益处(一)能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同一个电子银行平台,对在我行开立的账户进行运用、管理和监控;(二)客户在英文软件平台下,也能准确地进行人民币结算业务;(三)充分利用我行在全国的业务网络;(四)利用外资银行电子银行与全球著名会计软件或ERP系统的兼容性,实现客户电脑系统数据与电子银行数据的双向交换,提高公司财务人员的效率和准确性。四、申办条件跨国经营的公司都可向17、我行申办现金管理业务。五、申办程序(一)提供业务申请表;(二)与我行签订服务协议;(三)对经办分行签发授权书。*参考文件:关于开办现金管理合作账户查询和转账支付业务的通知(交银办2003039号)2、国际结算外汇汇款外汇汇款包括国外汇入汇款和汇出国外汇款两类。一、外汇汇款的功能和特点:(一)外汇汇款适用于各种款项和各种业务的结算;(二)相对于现金结算,通过银行汇款费用低、速度快、安全方便。二、国外汇入汇款(一)产品定义:国外汇入汇款是国外汇款人通过银行将外汇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二)汇入汇款的申办程序1、我行收到境外代理行划来的款项后,进行登记,并进行汇入汇款申报编号;2、我行对汇款凭证进行审18、核,缮制入账通知书,并及时入账。三、汇出国外汇款(一)产品定义:汇出国外汇款,是指国内汇款人通过银行将外汇汇交国外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二)汇出汇款方式1、电汇我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通过SWIFT委托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汇款的汇款方式。其特点是付款迅速。2、票汇我行开出以代理行为付款人、以收款人为抬头人的银行汇票交由汇款人自寄收款人或自己凭票到代理行(付款人)领取汇款的汇款方式。特点是汇入行无需通知收款人前来取款,收款人所持汇票也可按规定手续背书转让。(三)汇出汇款申办程序1、客户提交有关凭证,填写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应内容完整、印鉴齐全、字迹清晰;以外币现钞汇出的,要提交外币19、现钞; 2、我行对汇款申请书、及汇款的有关凭证进行审核;3、我行在落实汇款申请人的汇出资金后,缮制汇出凭证,选择汇出路线,汇出款项。出口信用证一、定义(一)出口信用证通知是指我行收到国外来证,经核实其真实有效后,按信用证规定通知信用证受益人(国内出口商)的一项业务。客户若有需求申请押汇,我行可以根据情况为其办理出口押汇。(二)议付是指我行根据开证行授权买入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及单据,为信用证受益人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并保留追索权的业务。一般而言,我行对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均按收妥结汇的方式办理。受益人如提出申请,我行还可为其办理出口押汇。(三)保兑是指我行对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加以保20、兑,保证在受益人向我行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时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四)转让是依照信用证所列条款,明文规定由我行办理转让手续,由第一受益人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查同意后,我行向第二受益人出具转让通知书。二、申办条件(一)出口信用证的通知、议付和保兑业务的申请人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三资企业等。(二)出口信用证转让业务的申请人条件为:办理出口信用证转让的企业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都必须具有出口权,同时信用证必须是可以转让。三、申办程序企业向我行申请该业务时,请提交以下资料:(一)出口信用证议付全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正本信用证;出口收汇备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给客户的回单)。(二)出21、口信用证保兑不可撤销信用证;载明保兑功能条款的信用证。(三)出口信用证转让正本可转让信用证(必须是可转让且开证行授权我行为转让行的信用证);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的转让合同副本;转让申请书加盖公章;出口信用证转让通知书;外经贸核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结算的账号。进口信用证一、定义进口信用证是指我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 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是比较完善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为出口商安全收款、进口商安全收货提供了保障。 二、开证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22、资格和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 (二)企业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经营的范围之内; (三)进出口双方选择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四)系“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在册企业;(五)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其它形式的担保,对于资信良好的优质客户,可免收保证金。三、开证手续在提出进口开证申请时,企业除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材料以外,还需向我行提供以下材料:(一) 进口合同、进口批件、代理协议、进口付汇核销单等有关文件,如需要应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进口付汇备案表;(二)填写我行提供的进口开证申请书,缮打信用证条款,加盖公23、司公章及财务预留印鉴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提交给我行。四、信用证付款 按照国际惯例,我行作为开证行应在收到单据的七个工作日内对外办理付款,承兑。因此,企业在收到我行的到单通知书后,应立即审单,如果单据无误,请在我行到单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向我行承付或承兑。客户在办理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时,要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光票托收一、定义光票托收业务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将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金融票据交给我行,委托我行向付款人或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二、申办程序(一)企业向我行提交票据和光票托收申请书;(二)我行审查票据和托收申请书,选择托收方式,确定代收行和索汇路线;(三)我行缮制托收委托书,委托国外银24、行收款,在收到代收行的贷记报单后,按照不同的托收方式进行款项的解付。出口跟单托收一、定义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含商业单据和附带/不附带汇票的出口业务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代其从国外付款人处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二、功能和特点(一)我行代理出口商,要求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后放单,收取出口款项;(二)我行在收到国外款项后,按出口商指示办理入账或转帐手续。三、申办程序(一)企业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填写托收申请书;(二)我行审查单据和托收申请书,根据客户要求选择代收行,确定索汇路线;(三)我行缮制托收委托书,向国外代收行寄送单据,在境外付款人付款(承兑后付款)后,办理结汇。进口代收一、定义进口代收是指我25、行在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客户提示,并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赎单。二、功能和特点我行将严格按国外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处理单据。三、申办程序(一)我行在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托收委托书和单据后,对其进行审核;(二)审核无误后,按委托书要求,缮制进口代收通知书,及时通知国内付款人;(三)客户付款后,我行向其交单,并按托收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对外付款;对于承兑交单的,客户承兑后,我行放单,并将到期日迅速通知委托行,客户到期付款后,我行办理对外付款。旅行支票一、定义旅行支票是由银行或大旅行社等发行机构印发的一种定额支票,专供旅客购买,用以备付国际旅途费用,旅客可携带并按规定向发行机构的联行、代理行26、及其他银行请求兑付。二、种类我行目前办理运通公司、通济隆公司MASTER品牌和通济隆属下国际支付公司VISA品牌的美元、日元、欧元、英镑、加元和澳元旅行支票的代售、兑付和挂失与补偿手续。三、功能和特点(一)一般不受日期限制,可在全世界通用;(二)面额固定、兑取方便、携带安全,可挂失补偿;(三)持有人可以使用旅行支票消费,或在指定银行兑现。 四、代售旅行支票程序(一)购票人填写一式四联的“购买合约书”,在合约的签署栏上签名,交纳购票款项和代售手续费;(二)我行根据相关外汇政策审核客户资料,对符合购买旅行支票规定的,我行将旅行支票连同“购买和约书”的客户联一并交给购票人;(三)购票人当场在每张旅行27、支票“预签栏”签名。五、兑付旅行支票程序持票人要求我行兑付旅行支票,我行查验持票人的护照或有效证件,要求持票人在我行兑付业务人员面前,在支票上当场复签,不可在兑付前预先复签,我行核验鉴别无误后,按规定给予兑付。六、挂失与补偿程序(一)客户发现旅行支票遗失或失窃,可通过旅行支票发行机构的免费服务热线申请挂失和补偿,得到补偿授权后,再到我行(旅行支票发行机构指定的代售银行)办理相关补偿手续。(二)客户向我行提供身份证明和原购买和约书,填写挂失补偿申请表并签字。(三)经审核符合挂失补偿有关规定后,我行在旅行支票发行机构允许补偿的限额内予以退款或补发新的旅行支票。(二)融资类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一、定义28、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无法由自有资金满足时,向我行申请的授信品种。二、贷款的币种、期限和利率(一)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货币。(二)流动资金贷款分为短期和中期两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为1-3年。(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三、贷款种类(一)信用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其信誉向我行申请的贷款。(二)保证贷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29、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三)抵押贷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四)质押贷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力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四、申办条件 (一)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贷款卡; (二)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三)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业绩良好,借款用途符合我国政策法规,能产生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本息; (四)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保证企业;有属己及第三人财产或权利作为30、抵押或质押。符合我行信用贷款规定的借款人,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可免除担保。(五)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本行信贷和结算监督。(六)申请外汇贷款的企业还应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有关条件。五、申办程序企业初次向我行申请借款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二)借款申请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来源、担保方式等;(三)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和借款单位的贷款卡原件;(四)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五)借款单位、担保31、单位上年末和近期的财务报表;(六)借款用途资料,如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等;(七)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在我行接受客户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并审批后,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等合同文件。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一、定义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企业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开发等投资活动中按规定比例筹集自有资金后,向银行申请的中长期贷款。二、贷款的币种、期限和利率固定资产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项目贷款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其中,基本建设贷款一般为五至七年,技术改造贷款和科技开发贷款一般为三至五年。3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三、申办条件(一)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国家有权机构批准,并已列入省(市)政府部门的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有较强的中长期偿债能力;(三)一般拥有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资本金;(四)能够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四、申办程序企业向我行申请项目贷款,除了向我行提供相同于流动资金贷款的各项申请材料外,尚需提供以下材料:(一) 项目有关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及有关协议书、33、方案;(二) 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证明;(三)其它我行要求的资料。法人账户透支一、定义法人账户透支是指根据我行与客户订立的协议,由我行向其提供在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以外,在核定的额度内透支款项用以弥补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临时支付不足的融资便利。二、功能和特点(一)客户一旦与我行签订了协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随时发生透支,并可随时归还透支款项,免去了借款和还款的繁琐手续;(二)可节约企业的财务成本,方便了企业的资金管理;(三)弥补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临时支付不足。三、额度、期限、利率、计息(一)透支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自透支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二)透支期限是客户连续透支、未发生34、清偿的时间,一般掌握在10天以内,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三)透支利率一般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1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含浮动)执行;(四)账户透支按日计算积数计息。该积数以当日最高透支余额计算。 四、申办条件(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基本条件;(二)企业财务状况优良、管理规范;(三)主要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或是我行重点争取的对象; (四)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满足我行要求的有关条件;(五)透支用途仅限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临时资金不足,不能用于归还贷款本金、支付贷款利息和项目投资。五、申办程序企业申办账户透支业务,除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一)向我行提交账户透支35、申请书;(二)我行在审核同意,并落实有关担保后,与客户签订公司客户账户透支协议书。*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公司客户账户透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银办2002242号)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一、定义指我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根据协议或合同回购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主要特征为:(1)在协议或合同中规定卖出方在规定时间、无条件、按约定价格购回其出售的信贷资产;(2)若回购正常完成,买入方与原始借款人不发生直接关系;(3)当卖出方无力回购,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方也无力回购时,买入方有权追索标的资产项下原始借款人。二、功能增强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实现资产的多元化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36、平、扩大同业合作范围。三、申办条件交易对手应为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备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拟转让的资产是基于授信业务向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债权和其他从属权利;四、办理程序1、交易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按各自内部程序进行业务审查;2、双方签订回购授信总协议和回购业务合同;3、支付转让价款及转让费用;4、按双方约定的方式通知原始借款人、保证人和保险人;5、回购期满时,卖出方按合同约定购回信贷资产。*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业务等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394号)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一、定义指我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根据合同转让单笔或多笔信贷资产的业务。其主要特征为:买卖37、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信贷资产转让交易后,买入方取得所受让信贷资产对应借款合同及担保、保险等相关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原始借款人信用风险。二、功能拓宽信贷业务渠道、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扩大同业合作范围。三、申办条件1、交易对手应为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备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2、拟转让的资产是基于授信业务向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债权和其他从属权利。四、办理程序1、交易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按各自内部程序进行业务审查;2、双方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合同;3、支付转让价款及转让费用;4、按双方约定的方式通知原始借款人、保证人和保险人;5、按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贷后管理。*参考文38、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的通知(交银办200593号)银团贷款一、定义银团贷款是指我行与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贷款人在银团中有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等不同角色。二、功能和特点(一)为客户解决大额的资金需求,贷款易于分销,资金供应较有保障;(二)通过牵头行、代理行的专业化管理,提高融资安排、贷款管理的效率,降低客户的交易成本和操作成本;(三)通过银团牵头行招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客户的市场影响力。三、银团贷款价格银团贷款的价格由贷款利息和费用两部分构成,费用包括:39、管理费(安排费、参加费)、承诺费、代理费、律师费等杂费。四、申办条件满足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条件的客户都可向我行申请牵头筹组银团贷款。五、申办程序客户可直接向我行申请牵头筹组银团贷款,也可向我行在内的各家金融机构递送标书,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牵头行。客户向我行递送申请书或标书的同时,应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的要求提供融资项目和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基本的贷款条件和要求。(三)贸易融资类1、国内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转让一、定义应收账款转让是指我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期间,我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40、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我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二、功能和特点(一)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二)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三)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三、申办条件(一)转让人应符合的条件:1、原则上是我行高信用评级的优质客户;2、经营状况良好,经营的产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3、符合我行规定的免担保借款人资格;4、应本行要求能如实提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购货商名录及资信等情况;5、转让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二)受理的应收账款须符合的条件1、转让人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2、产生于合法真实的、41、无贸易纠纷的商品交易;3、转让人与购货商已签订了销售合同,且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4、应收账款原则上属于30天内新发生的。四、申办程序转让人除向我行提交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提交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申请书,并附应收账款明细清单;(二)提交销售合同正本或副本,应收账款的商业发票和发货证明;(三)提交购货商的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四)我行审批同意后,与转让人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五)转让人应在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原件提交购货商,将复印件提交我行留存。*参考文件:1、关于授权管辖直属分行开办交通银行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通知(42、交银办2002141号)2、关于印发关于应收账款转让业务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133号)国内保理一、定义国内保理是指,国内贸易项下,保理银行应卖方申请,受让其以赊销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金融服务。根据是否保留对卖方的保理融资追索权,国内保理分为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和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二、功能和特点(一)保理银行提供资信调查服务,便于卖方企业了解买方企业资信情况;(二)保理银行代卖方企业向买方企业收款并负责催收,帮助卖方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保理项下,买方企业可凭借优惠的远期付款条件43、,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四)无追索权保理项下,保理银行承担买方企业信用风险,提高卖方企业销售货物后资金回笼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五)无追索权保理项下,降低卖方企业应收账款,优化企业财务报表。三、申办条件(一)卖方企业须在我行开立存款帐户,无追索权保理项下,买方企业也须在我行开立存款帐户;(二)买卖双方原则上有稳定的上下游购销关系,无任何未决争议与债权债务纠纷;(三)拟转让的应收账款具有合法真实的赊销贸易背景、无权利瑕疵、以人民币计价。四、申办程序(一)卖方企业向我行提交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书面申请,申请买方保理额度和(或)保理融资额度;(二)卖方企业向我行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44、证、贷款卡、财务报表等,经保理银行审批后,签署国内保理合同;(三)卖方企业根据保理合同向我行申请转让应收账款。商业汇票贴现一、定义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合法持有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将票据转让给我行的票据行为。二、期限及利率(一)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到期日遇假日顺延,但应加计计息天数)。(二)贴现利率依照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利率执行。三、申办条件(一)满足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二)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三)贴现资金用于企业正常周转之用。四、申办程序(一)提供我行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有关材料;(二)提45、供贴现申请人与前手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三)领取并填妥一式二份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四)填妥一式五联贴现凭证,并在第一联加盖企业预留银行印鉴;(五)提交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是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必须是第二、第三联),并已作成转让背书;(六)我行审批同意贴现后,与贴现申请人签订贴现合同、保证合同或抵(质)押合同等合同文件。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一、定义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是指在以商业汇票为结算方式的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银行在买方企业同意支付全部或46、部分贴现利息的前提下,从买方企业在本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扣收全部或部分贴现利息支付给卖方后,按票据贴现办法办理贴现。二、期限及利率(一)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到期日遇假日顺延,但应加计计息天数)。(二)贴现利率依照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利率执行。三、申办条件(一)需符合我行办理普通票据贴现业务的基本条件;(二)买方企业已出具付息承诺书或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授权书;(三)买卖企业双方均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四、申办程序(一)提供我行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有关材料;(二)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前手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三)填写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申请书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47、代表章;(四)提供买方企业签章确认的付息承诺书;(五)提交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并已作成转让背书;(六)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办理贴现放款手续。*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试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3144号)无追索票据贴现一、定义无追索票据贴现业务是指贴现申请人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因资金周转只需向贴现银行转入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向贴现申请人支付贴现款项,同时取得除向贴现申请人进行追索以外的所有票据权利。但若贴现申请人违反有关约定的,贴现银行仍将保留对贴现申请人的票据追索权。二、期限及利率(一)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48、期日止(到期日遇假日顺延,但应加计计息天数)。(二)贴现利率依照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利率执行。三、申办条件(一)票据申请人和承兑人需满足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二)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三)贴现资金用于企业正常周转之用。四、申办程序(一)提供我行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有关材料;(二)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前手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三)填写交通银行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额度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四)贴现申请人与我行签订交通银行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业务合作协议;(五)提交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并已作成转让背书;(六)我行向承兑人查询商业汇票,并请承兑人在交通银49、行商业汇票核实书上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名章;(七)办理贴现放款手续。*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4151号)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一、定义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客户以其所有的非标准仓单质押予我行,向我行申请授信,我行以贷款、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融资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客户贸易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的融资业务。二、功能和特点(一)提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加快企业贸易周转;(二)为企业国内外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三)联手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提供贸易链一站式服务。三、申办条件客户除满足我行授信业务的一般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50、)具有经营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的资格和资质;(二)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三)近三年连续赢利,无欠息、逃废债、逃套汇、骗税走私等不良资信记录;(四)主营产品销售顺畅,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天数低于六个月;(五)保证对仓单及仓单项下的仓储物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抵(质)押、挂失、争议、诉讼(仲裁)等瑕疵;(六)保证仓单各项记载要素真实、准确、完整。四、申办程序客户除向我行提交流动资金贷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仓单项下仓储物的特性、交易情况、供需情况、价格波动等情况;(二)仓储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51、,及所了解的有关仓储公司经营、财务、资信等方面的情况;(三)经质押背书的仓单、保险单、仓储物的进货发票、基础交易合同、质检单、质量保证书正本,进口的仓储物还需提供进口许可证、批文、商检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完税证明等材料正本。国内信用证一、定义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指,在国内商品贸易活动中,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我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二、功能和特点(一)信用证一旦开立,开证行即承担无不符点项下的第一付款责任,增强买方信用度;(二)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卖方提交符合标准的单据,加强了对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控制,有利于增进买卖双方的信52、任,促进达成贸易;(二)信用证项下可叙做贸易融资,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融通。三、申办条件(一)开证申请人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取得法人授权; (二)开证申请人在开证行开立存款帐户;受益人在议付行开立存款帐户。(三)国内贸易项下的商品交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且须以人民币计价。四、申办程序(一)首次办理开证业务,开证申请人应向我行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财务报表等,可预申请开证额度;(二)开证申请人向我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并存入开证保证金;(三)受益人根据信用证条款缮制相符的单据提交议付行,并申请办理委托收款或议付。2、国际贸易融资(1)出口出口退税账户53、托管贷款一、定义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我行为解决出口企业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该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二、功能和特点(一)为客户解决因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的短期资金困难;(二)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三)在我行对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不需要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三、金额、期限及利率(一)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单笔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的申报退税款的70%。(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三)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利率参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四、申办条件54、(一)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企业和有自营进出口权或经批准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生产企业;(二)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三)经当地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和外经贸主管部门等批准,申请人已在我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四)进出口业务正常,无任何偷骗税行为,出口收汇核销纪录正常,无逃套汇及其他违反外汇管理政策的行为;(五)出口退税申请已获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五、申办程序企业申办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除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一)向我行提供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额度申请书;(二)向我行提供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经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年审的出口退55、税稽核资料收文本,经当地国税部门年审的退税资料收文本。(三)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参考文件: 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1281号)出口发票融资一、定义出口发票融资指我行对采用TT汇款方式进行出口贸易的出口商,凭其提供的发票和其他出口凭证,给予一定比例的短期资金融通。二、特点客户在货物交付装运后即可收回货款。三、币种和期限出口发票融资的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澳元、加拿大元。 出口发票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三、申办条件(一)申请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在我行开立本币和外币帐户,且与我行保持长期稳定的结算业务56、往来,企业出口贸易经验较为丰富,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出口收汇记录正常;(二)申请融资的出口商品须是出口商经营范围内商品,且产品适销对路,质量可靠,有二年以上正常的出口收汇记录,进、出口双方已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三)融资申请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四、申办程序(一)企业填制交通银行出口发票融资申请书;(二)提交企业经营执照,近二年进出口经营状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以及在我行历年业务进展和履约情况等授信额度申请所需的资料,办理授信额度申办程序;(三)根据需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四)提交出口合同、发票、提单副本、出口报关单等单据;(五)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企业签订出口发票融资合同。*参考57、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银办200379号)2、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出口发票融资业务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3105号)3、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银办200395号)福费廷 一、定义福费廷是指出口方银行对经进口方银行承兑或担保付款的票据进行无追索权贴现,使出口商得以提前获得货款的贸易融资方式。 二、特点(一)客户在货物装运后即可得到出口货款,且银行对客户无追索权;(二)缩短客户资金回笼周期,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三)不占用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四)提前取得出口退税的权利。三、币种、期限和利率(一)福费廷业58、务的贴现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二)办理福费廷业务的信用证远期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三)我行根据不同国家、地区开证行的风险程度确定福费廷业务的利率。四、申办条件(一)企业须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帐户,与我行保持稳定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往来一年以上,信誉良好,收付汇记录正常;(二)融资申请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三)出口信用证为远期议付信用证或承兑信用证,且其项下汇票须经开证行承兑。五、申办程序(一)企业填妥福费廷业务申请书;(二)提交出口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三)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企业签订福59、费廷业务合同。*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福费廷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108号)2、关于印发福费廷业务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113号)3、关于推广办理福费廷业务及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交银办200315号)出口保理一、定义出口保理指我行(保理商)对以赊销、承兑交单付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出口商提供包括资信调查、坏帐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帐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一项业务。出口保理可分为三种类型:1、出口综合保理:提供保理业务的所有服务项目。2、有追索权保理:提供除坏账担保之外的保理服务。3、出口到期保理:提供除预付款融资之外的保理服务。二、功能和特点(一)销60、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会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账单等资料,协助出口方进行销售管理;(二)应收账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账款催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三)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会为进口商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对于出口商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最高为100的坏账担保;(四)贸易融资:保理商授予出口商保理信用额度,出口商在保理协议规定时间内发货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可获得最高比例达到发票余额80的融资。(五)对出口商的益处:61、锁定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获得灵活的贸易融资便利,解决因赊销引起的现金流不足,加速资金周转;以灵活的支付方式为营销手段,促进销售量和利润的增长;降低了企业部分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于生产和销售。三、申办条件(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二)以信用方式(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向国外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三)与国外进口商之间无任何从属、控股关系,且不是同一集团成员;(四)信用方式的年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一般在120天以内;(五)交易合同无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相关条款;(六)有融资需要的企业在我行的资信评级一般为BA级及以上。四、申办程序(一)出口企业向我行提供62、营业执照和外经贸批文的复印件,信用方式下的海外客户名单和交易情况介绍,订单或销售合同的复印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年表、近期月报和季报、近一年应收账款分类帐的细节;(二)根据我行的初步审核意见和报价,签定出口保理协议;(三)我行为企业的海外客户分别设立保理信用额度;(四)我行对有融资需要的企业设立出口保理融资额度;(五)企业根据我行的指示向海外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六)企业向我行转让产生的应收账款;(七)根据出口保理协议,我行承担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付款责任;(八)需要融资的企业在应收账款转让后获得一定比例的资金融通。出口买方信贷一、定义出口买方信贷是指我行将出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按一定条件转63、贷给国内进口方,为其购买国外的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融资的业务。二、功能和特点(一)进口方一般能获得贸易合同金额80%-85%的贷款,其余要支付现汇;(二)出口信贷只能用于资本货物和劳务,而不能用于进口原材料和消费品的货款支付。三、期限和利率(一)出口买方信贷的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二)出口买方信贷的利率为商业统一参考利率(CIRR),除支付利息外,进口方尚需向出口方银行支付管理费、承诺费和出口信贷保险费等。四、申办条件(一)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基本条件;(二)项目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五、申办程序(一)借款人向我行提供必要的借款人资料,以及项目可研报告及其批复、国家发改部门利用外资批复、中英文商64、务合同等文件,并落实担保措施;(二)我行审查同意后,安排对外融资;(三)我行与外国贷款机构签署金融协议,同时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出口押汇一、定义出口押汇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出口押汇申请人)向我行(被授权议付银行)提交信用证及其项下全套单据,并质押给我行,我行审核通过后,向受益人提供短期融资并保留对受益人追索权的业务。二、币种、期限及利率(一)出口押汇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港元。(二)出口押汇期限根据收汇情况,参照下述期限制订:1、即期:近洋812天,远洋1520天;2、远期:相应即期天数加远期期限;3、如实际收汇天数超过押汇期限,我行将向受益人补收押汇息。(三)押汇利率参照我行外汇流动65、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三、申办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收汇纪录正常;(二)申请人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出口押汇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出申请;(三)申请人必须提交出口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全套单据,且原则上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四)申请人必须提交正本信用证,如该信用证项下有修改,必须同时提交全部修改。四、申办程序(一)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出口押汇授信额度,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出口押汇合同,并落实有关担保;(二)申请人填制交通银行出口押汇申请审批书,连同符合我行要求的信用证、单据、出口66、押汇合同提交我行;(三)我行审核同意后,将出口押汇款项扣除押汇息、议付费及其他应收费用后以原币或结汇方式划入申请人帐户。打包贷款一、定义打包贷款是指我行凭境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按信用证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等款项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二、打包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一) 每笔打包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二) 打包贷款的利率,参照我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三)打包贷款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收妥结汇日止,最长不超过半年。三、申办条件(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二)具备出口经营权,出口商品在批准67、的经营范围之内,出口收汇及核销纪录正常;(三)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无限制他行议付及不利于我行收汇的软条款。四、申办程序(一)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并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二)向我行提供信用证正本及出口合同,如属代理应提供有关代理协议;(三)经我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保证或抵(质)押手续,与我行签订打包贷款合同。出口托收融资一、定义出口托收融资是指在托收项下,出口商委托我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因出口未收汇而形成了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向我行申请办理的资金融通业务。二、种类(一)D/P项下:指在出口托收付款交单方式下,出口商在委托我行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同时,以提交的汇票及随附单据作质68、押品,由我行提供部分应收货款融资,并保留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待出口托收款项收妥后即归还我行借款的融资方式。(二)D/A项下:指在出口托收承兑交单方式下,出口商委托我行寄出远期汇票和随附单据向进口商托收,在收到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或代收行发来的承兑电(函)后,由我行叙作部分贴现并保留追索权的融资方式。三、币种、期限、利率和融资比例(一)出口托收融资的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元。(二)出口托收融资的期限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信用期加上托收单据的传递和处理时间确定,信用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三)出口托收融资的利率参照我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四)出口托收融资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69、%。四、申办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出口托收收汇纪录正常;(二)申请融资的出口商品需是出口商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适销对路,质量可靠,原则上具有三次以上正常的收汇纪录,出口商与进口商已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且该进口商在以往的托收业务中付款纪录良好;(三)申请人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出口托收融资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出申请。五、申办程序(一)申请人向我行提出出口托收融资额度申请,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出口托收融资合同,并落实有关的担保;(二)申请人填制交通银行出口托收融资申请70、/审批书,连同出口合同、托收单据提交我行;(三)我行审核同意后,将融资款项扣除利息、托收费及其他应收费用后以原币或结汇方式划入申请人帐户。(2)进口进口保理一、定义进口保理指我行(保理商)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承兑交单付款条件下,向出口商提供包括进口商资信调查、坏帐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帐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一项业务。二、特点对进口商而言:(一)省却了开证押金和其他结算费用,减少资金占压,降低进口成本;(二)可获得保理商的信用担保,收到单据即可提货;三、申办条件(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二)以信用方式(赊购O/A或承兑交单D/A)向国外采购产品或获得服务;(三)与国外出口商71、之间无任何从属、控股关系,且不是同一集团成员;(四)应付帐款的信用期限一般在120天以内;(五)交易合同无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相关条款;(六)企业在我行资信评级一般为AB级及以上。四、申办程序(一)进口商向我行提供营业执照和外经贸批文的复印件,信用方式下的海外供应商名单和交易情况介绍,订单或合同的复印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年表、近期月报和季报、近一年应付帐款分类帐的细节;(二)我行审核同意后,与进口商签定进口保理协议;(三)进口商根据我行的指示向海外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四)根据进口商海外供应商的业务申请,我行为进口商向其海外供应商提供支付保证。*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进口保理业务管理试行72、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4号)2、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进口保理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233号)进口押汇一、定义进口押汇是指我行在掌握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权的前提下,在申请人对外付款时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二、币种、期限及利率(一)进口押汇币种限于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和港币。(二)押汇期限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押汇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按实际天数计。(三)押汇利率参照我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三、申办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73、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二)进口商品必须是申请人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前景良好;(三)申请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出申请。四、申办程序(一)申请人向我行申请进口押汇授信额度,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进口押汇合同,并落实有关担保;(二)申请人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连同符合我行要求的进口押汇合同、信托收据提交我行; (三)我行审核同意后,将进口单据交给申请人,并于付款日对外付款。 进口代收融资一、定义进口代收融资是是指在进口代收付款交单方式下,代收行向申请人提示对外付款赎单通知时,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向申请人提供的短期资74、金融通,并按约定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进口代收融资业务仅指指进口代收付款交单(D/P)方式下代收行对申请人叙做的融资。进口代收承兑交单(D/A)方式下的进口代收暂不办理融资业务。二、币种、期限、利率和融资比例(一)进口代收融资的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元、人民币。(二)进口代收融资的期限应根据进口货物生产或销售周期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三)进口代收融资的利率参照我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四)进口代收融资金额不超过进口合同项下的发票金额。三、面向的客户(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必须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结算帐户。申请人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75、好,并与我行保持长期稳定的国际结算业务往来,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二)申请融资的进口商品必须是申请人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市场销售前景良好;(三)进口代收融资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符合我国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关托收指示中明确我行为代收行;(四)申请人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提出进口代收融资申请。四、办理要点(一)申请人以书面向我行提出进口代收融资申请,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进口代收融资合同;(二)申请人向我行提交包括发票、提单、进口合同等全套单据。(三)我行审查同意后,于付款日对外付款。*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进口代收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和交通银行进口汇出款融76、资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462号)2、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进口代收融资业务、进口汇出款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4148号)进口汇出款融资一、定义进口汇出款融资是指采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进口合同规定货到付款的国际贸易项下进口货物到港后,根据申请人的书面申请,银行为其支付给国外出口商的部分或全部应付货款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并按约定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进口合同规定的赊销方式下的进口汇出款暂不办理融资业务。二、币种和期限进口汇出款融资的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元、人民币。进口汇出款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三、面向的客户(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77、经营权,必须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结算帐户。申请人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并与我行保持长期稳定的国际结算业务往来,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二)申请融资的进口商品必须是申请人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市场销售前景良好;(三)融资申请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符合我国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四)申请人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提出进口代收融资申请。四、办理要点(一)申请人向我行提出进口汇出款融资申请,填制交通银行进口汇出款融资申请书;(二)申请人提交相关进口合同、发票、提单等全套单据;(三)我行审查同意后,于付款日对外付款。*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进口代收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和78、交通银行进口汇出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462号)2、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进口代收融资业务、进口汇出款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4148号)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一、定义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是指经财政部批准,我行将外国政府提供给我国政府的优惠贷款转贷给国内客户和项目单位,为其购买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融资的业务。二、功能和特点(一)使用外国政府转贷款的项目,最高可获得贸易金额100的融资;(二)贷款期限较长,且条件极为优惠,有效避免项目经营期间客户集中还贷的压力。三、期限及利率(一)外国政府贷款的期限一般都在5年以上,最长可达40年。(二)外国政府贷款的利率一般为无息79、或低息。四、申办条件(一)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基本条件;(二)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立项,并由财政部纳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融资安排。五、申办程序(一)借款人向我行提供必要的借款人资料,同时提供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二)我行审查同意后应借款人要求为其出具转贷意向书;(三)借款人向我行提供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国家发改部门对资金申请报告批复、财政部同意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中英文商务合同等文件,并落实担保;(四)我行分类别审查同意后,安排对外融资;(五)我行与外国贷款机构签署金融协议,同时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议。*参考文件:1、交通银行外国政府转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交银发2080、0149号)2、关于加强外国政府转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交银办函2003187号)(四)担保承诺类担保业务一、定义担保业务,是指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担保函、担保承诺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为债务人履行约定义务提供担保,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和相关费用的业务。“担保业务”包括人民币担保业务和外币担保业务。向境外债权人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时,须符合国家外管政策的要求。二、主要种类1、融资担保:指为被担保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包括借款担保、透支担保等。2、租赁担保:指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向出租人提供担保。3、补偿贸易项下担保:指为设备或技术的引进向供给方提供的担保,81、在引进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或技术后未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交付给供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或技术款及其附加利息时,则由交通银行按照担保金额加利息及相关费用赔偿供给方。4、付款担保:指为贸易合同的买方或业主方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担保,保证买方或业主方按照基础交易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包括:(1)1年以上延期付款担保;(2)1年以内(含1年)付款担保;(3)费用保付担保。 5、来料加工担保:指为加工装配所需原辅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引进向供应方提供的担保,在引进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加工装配所需原辅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后未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交付给供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加工装82、配所需原辅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及其附加利息时,则由交通银行按照担保金额加利息及相关费用赔偿供给方。6、关税担保:指为申请人到国外施工或举办展览时向该国海关出具的担保,保证申请人在施工完毕或展览结束后将全部撤离施工机械或展品,否则按照担保函的规定向海关支付规定数额的关税。7、保释金担保:指在因船东或运输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短缺、残损而使货主遭受损失,或因碰撞等其他事故造成货主或他人损失,在确定赔偿责任前该运输船只被当地法院或港务当局扣留,需缴纳保释金方予放行时向扣船国法院或港务当局出具的担保,保证船东或运输公司将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或法庭的判决或仲裁庭的裁决赔偿损失。8、投标担保:指为投标方向招标83、方担保,保证投标人履行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9、履约担保:指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工程项下的发包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履行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10、预付款担保:指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工程项下的发包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按照约定使用预付款,否则向买方或发包方退还预付款项及相应利息。11、质量/维修担保:指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承包工程项下的业主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对在交货后或工程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基础交易合同的规定承担退换、维修义务或赔偿损失。12、留置金担保:指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承包工程项下的业主担保,保证卖方提供的货物或承包方承包的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将买方或业主预支的留置84、金退还。13、提货担保:指在进口贸易中,在货物先于提单或其它物权凭证到达的情况下,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船公司提供书面担保用于提货、承诺日后补交正本提单换回担保书,并保证承担船公司应收费用和赔偿由此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三、申办条件(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可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其中,三资企业应提供按中外方投资比例落实的反担保文件;(四)凡基本建设项下和技术改造项下的担保,必须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条件;(五)凡申请为境外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符合国家的外管政策。五、申办程序(一)提交担保授信额度申请,并提供我行流动贷款要求的基本材料、近二年担保业务项下的85、履行情况;(二)对承包工程和部分贸易项下担保,申请人还需提供:标书、中标证明、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有关合同和保函格式;(三)对固定资产、技改项目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合法批准文件、项目评估报告、担保所涉及各当事人情况及出具担保文件内容;(四)对船舶出口、进出口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交易合法批准文件、保函格式;(五)我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保函契约、反担保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向申请人出具担保函。*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发200243号)信贷证明一、定义信贷证明是指申请人在参与工程等项目建设资格86、预审、投标、履约时,向我行提出申请,由我行出具的一种融资证明,旨在证明申请人在承包工程中有能力从我行获得必要的信贷支持。申请人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向我行申请贷款,我行将按流动资金贷款的要求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另行签订贷款法律合同文件。二、金额和币种(一)每笔信贷证明的金额一般为项目总标的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标的金额的30%。(二)信贷证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的币种。三、申办条件申请开具信贷证明除满足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我行的信用评级在AB级及以上(AB级以下的须落实100%保证金或本行存单质押);(二)信贷证明项下的项目为省级87、及省级以上或世行支持的建设项目。四、申办程序申办信贷证明业务,除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提交资质等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二)提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三)提交“开具信贷证明申请书”;(四)我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信贷证明协议,出具信贷证明。*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1287号)2、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信贷证明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65号)贷款承诺一、 定义贷款承诺是指我行与借款客户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银行在有效承诺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金额和利率等,随时准备应客户需要88、提供贷款,并有权向借款客户收取承诺费的一种授信业务。贷款承诺分为项目贷款承诺和流动资金贷款承诺,主要用于项目贷款。二、申办条件办理项目贷款承诺函的条件为:(一) 国家有权部门正式批准立项;(二) 业主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 由我行调查评估后,经授信审批程序逐级审查同意提供项目贷款承诺函。三、期限贷款承诺的有效期为:从开出之日起到正式签订借款合同止。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贷款承诺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237号)授信意向书一、定义授信意向书是指我行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向客户提供授信意向但对我行步形成或有负债、在法律上对我行不具有约束力的意89、向性文件。二、 适用对象适用于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并积极争取的优质客户和重点项目三、申报资料(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近三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二)项目基本概况;(三)融资的计划用途;(四)计划还款来源和担保四、期限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出具授信意向书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155号)(五)投资理财类1、人民币单位本币活期存款一、定义单位本币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二、账户种类我行为单位本币活期存款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90、户。 (一)基本账户基本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账户的开户手续为:1、客户向我行提交由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或代码卡;2、客户若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3、向我行领取、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或被授权人名章(附属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连同单位印鉴卡一起送交我行;3、我行审核后,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加盖公章,编制银行账号;4、我行将91、客户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5、经中国人民银行人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核发开户登记证;6、我行与客户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二)一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一般账户的开户手续为:1、客户向我行提供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或代码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客户若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3、向我行领92、取、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或被授权人名章(附属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连同单位印鉴卡一起送交我行;3、我行审核后,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加盖公章,编制银行账号;4、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即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3、其余开户程序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相同。(三)专用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1、开户范围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2、开户手续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申报手续与基本存款账户相同;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申报手续与一般存款账户相同。(四)临时账户临93、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1、开户范围(1)设立临时机构; (2)临时经营活动需要;(3)注册验资。2、开户手续(1)向我行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2)其余开户程序与基本存款账户相同。三、计息规则单位本币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本币定期存款一、定义单位本币定期存款是客户与我行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94、前支取。二、期限和利率单位本币定期存款存期分三个月、半年和一年三种,本金一次存入,由我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并按不同利率档次分设账户。 单位本币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存款利息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日支取时,如逢法定假日,可以应存款单位的要求在假日前一天办理转账,执行到期利率。到期未办理续存手续,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单位本币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95、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也可根据客户的意愿转为其他存款。三、办理手续单位本币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办理存款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一)客户签发转账支票交我行,我行经审核无误并收妥后,开具一式三联“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第一、三联我行留存,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还客户作存款凭据。证实书上写明日期、企业名称、账号、存期、金额、利率。 (二)定期存款到期,客户持加盖预留印鉴的证实书第二联向我行办理支取手续。(三)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续存手续。我行将收回存款证实书,结清利息,96、并换发新的证实书,办理之日起息。(四)存款证实书更换印鉴时,持客户单位公函和证实书原预留印鉴向我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发生存款证实书遗失、损毁、被盗而要求挂失的,我行将根据客户单位出具的要求挂止付的公函,查实存款确未被支付后,办理挂失手续,补开新的存款证实书。(五)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应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说明提前支取的正当理由。 (六)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几种:1、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2、全额提前支取,我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部分提前支取(留存部分不低于起存金额),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留存部分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利率97、计付利息;若留存部分不足起存金额,则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清户。 通知存款一、定义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单位选择通知存款品种后不得变更。二、开户手续符合开户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均可携带转账支票或现金到我行办理通知存款业务,申请开立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具体办理手续如下:(一)向我行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预留印鉴;(二)我行审核同意开户后,存入存款,起存金额为5098、万元,存款应一次性存入;(三)我行为客户开出记名式单位通知存款凭证。三、支取和计息(一)支取通知存款支取时,客户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通知的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时,须填写支取通知书;以口头形式通知时,须在支取款项以前补交书面通知。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对于部分支取: 1、如果客户部分支取后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2、如果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也可根据客户的意愿转为其他存款。(二)计息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99、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支取金额不足和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和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协定存款一、定义协定存款是指我行与客户订协议,约定结算账户的每日留存金额,结算户每日余额低于最低留存额(含)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分段计息的存款。 二、期限和计息(一)存期一次最长为四个结息期(一年)。客户与我行可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存款期限;(二)结算户的最低留存额由客户与我行协100、商确定,一般为十万元;监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三)按季结息。在一结息期内,单位协定存款结算户的每日余额低于最低留存额(含)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最低留存额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三、申办程序(一)凡符合开户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在本行开立结算户的客户均可向我行提出办理协定存款业务的申请;(二)我行审核同意后与客户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合同期为一年,到期时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作自动延期;协议存款一、定义协议存款是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保险公司法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101、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等特定客户开办的三年或五年期以上单位本币定期存款,仅限于银行法人与特定企(事)业法人签订协议存款合同后,开立协议存款凭证。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及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二、特点:协议存款属于定期存款,具有存款金额大、存款期限长等特点。三、协议存款对象(一)保险公司法人;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三)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特指目前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改革试点的地区);(四)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四、起存金额和期限(一)保险公司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最低起存年限为五年期(不含五年)以上;(二)全国102、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亿元,最低起存年限为五年期(不含五年)以上;(三)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最低起存年限为三年期(不含三年)以上。五、利率(一)协议存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协议存款的结息、付息方式和违约处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六、开户手续(一)向我行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预留印鉴,我行为其开户并开出记名式交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 (二)如果存款户已有存款帐户或不开存款帐户,只需提交协议存款协议书,我行为客户开出记名式存款证实书即可; (三)证实书上需注明“按交通银行与x 103、x单位x x年x月x日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执行”。七、支取方式(一)协议存款未到期前,不得提前支取;如确急需用款,可以以协议存款作为融资质押物进行融资;(二)到期日,客户须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手续,我行将账户本息以规定的转账方式转入其指定的账户。委托贷款一、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本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二、功能和特点(一)办理方便快捷,委托人、借款人在我行开户且委托资金存入后,即可办理委托贷款;(二)提高了客户资金的运104、营效益,为客户的闲余资金提供了增值的手段;(三)未发放的委托贷款资金,我行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活期利息;三、申办条件(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委托我行办理委托贷款;(二)委托人应在我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并根据约定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三)借款人由委托人指定,并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四)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必要时借款人需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四、申办程序(一)委托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与我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协议包括总协议和单项协议,总协议由委托人与我行双方签订,单项协议由委托人、借款人、我行三方之间签订。(二)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借款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提105、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书或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三)借款人需要用款时,需按委托贷款协议约定的手续办理。*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委托贷款会计核算规定及交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文本的通知(交银发200268号)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一、定义债券结算代理是指我行受申请人(金融机构法人和非金融机构法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托管账户开户和销户、债券交易和结算、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等业务的行为。委托交易是指委托人通过向我行下达交易指令,委托我行按照交易指令内容由我行寻找交易机会。委托结算是指委托人自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对手完成债券交易后,向我行下达结算指令,委托我行办理债106、券结算手续。金融机构法人,可选择委托交易和委托结算两种交易方式。非金融机构法人,只能选择委托交易。二、债券的种类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类人民币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金融企业债券、中央银行债券以及其他债券。三、功能和特点(一)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提供了间接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的机会,丰富了投资渠道;(二)提供专业性的债券理财服务;(三)及时提供债券市场各种权威的资讯和分析;(四)提供债券托管、交易结算、本息兑付和账户余额查询等服务。四、申办程序(一)委托人向当地交行提出代理业务书面委托申请,并提供我行要求的有关资料;(二)交行总行审查同意后,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三份107、的债券结算代理协议,在协议生效期间,委托人不得与其他银行签订代理协议;(三)委托人签署一式三份的债券回购主协议;(四)委托人在我行开设资金清算账户;(五)我行代委托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债券托管丙类账户,并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开户通知书”送达委托人;(六)委托人将交易指令和结算指令送达当地交行,由当地交行转送总行;(七)总行将委托人委托业务办理结果反馈分支行,由分支行反馈委托人。开放式基金代销一、定义开放式基金代销是指我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商,在我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为投资者提供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的一项业务108、。二、开放式基金的特点(一)组合投资,风险分散;(二)专业管理,专家理财;(三)买卖方便,流动性高;(四)投资额低;收益稳定。三、我行的代销优势(一)我行拥有优秀的代销业绩,目前代销的开放式基金数量在国内银行名列第一,有华安创新基金(中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夏债券基金(中国第一只纯债券开放式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基金(中国第一只指数型开放式基金)、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稳定类、周期类行业基金(伞型基金)、博时价值增增长基金(平衡基金)、融通新蓝筹基金(平衡基金)、国泰金鹰增长基金。(二)我行目前在全国85个城市开办开放式基金的代销业务,投资者在我行各代销网点均可享受开放式基金认109、购、申购、赎回一站式服务。(三)我行每日向投资者提供开放式基金信息查询、理财咨询等基金代销配套服务。(四)我行拥有先进的客户服务理念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已建立功能齐全的客户服务中心。四、申办程序(一)事先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二)经办人到我行代销网点柜面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交易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1、经办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印鉴;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三)开110、户同时起,便可在我行办理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等手续。*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黄金代理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5102号)黄金代理交易一、定义黄金代理交易是指交通银行总行代表交通银行系统参加上海黄金交易所,作为交易所会员单位进入交易所进行的代客黄金交易及资金清算、黄金交割等经营活动。二、特点(一)黄金市场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客户提供新的投资组合、资产保值增值的渠道;(二)我行是上海黄金交易所首批108家会员单位之一,作为金交所金融类会员单位,可向客户提供专业性的黄金理财及黄金交割、资金清算服务;(三)及时提供黄金市场各种权威的资讯和分析;(四)金交所初期的交易品111、种为标准牌号Au99.99,标准重量公斤的金锭及标准牌号Au99.95,标准重量为3公斤的金锭;可交割黄金为Au99.99重量1公斤、公斤及Au99.95重量公斤黄金;交易的最小单位为千克,最小提货量为公斤;(五)目前为黄金现货交易;(六)交易所在全国34个城市设立了42家仓库,可方便会员自由选择交割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三、申办条件符合黄金等贵金属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企业法人,均可委托我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交易活动。四、申办程序(一)客户委托我行办理开户手续,双方根据代理章程签署代理交易协议书,客户在我行开立人民币保证金账户,并预留印鉴;(二)交易所实行客户编码登记备112、案制度,我行代客户向交易所申请编码,一户一码,专码专用;(三) 每场交易由客户通过我行下达交易指令;(四)每笔交易完成后,我行将执行指令结果及时通知客户;(五)办理财务及交割事宜。*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黄金代理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5102号)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一、定义指我行通过发售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集中企业(事业)单位客户的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上流通的固定收益产品,以所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实际收益作为客户投资回报并收取手续费的代理类中间业务。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为集中销售与单笔销售两种方式。集中销售是指由我行统一设计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并在规定销售期和销售额内113、集中向客户销售的方式;单笔销售是指对于资金量达到一定金额的客户,银行为其度身定制资金运用配置方案的销售方式。二、功能协助客户增强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三、申办条件(1)发售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具有合法稳定资金来源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2)集中销售理财产品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并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单笔销售理财产品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以2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四、办理程序集中销售方式下:(1)在我行开立资金清算帐户,并备足资金;(2)向我行认购标准化理财产品;(3)双方签订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协议书。单笔销售方式下:(1)在114、我行开立资金清算帐户,并备足资金;(2)向我行提交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认购意向书,表明认购产品期限、价格、利率等认购意向;(3)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双方签订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协议书。*参考文件:关于开办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的通知(交银办200582号)2、外币单位外汇存款一、定义单位外汇存款是指存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经济组织存入的外汇存款。二、币种我行目前开办的外汇存款币种包括美元、日元、欧元、港元、英镑、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加元、新加坡元等13种挂牌货币。三、账户种类(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该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115、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该账户主要为资本项目下各类贷款、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专户,可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或资本项目支出。属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有:资本金户、国内金融机构外汇贷款账户、外债专户、还本付息专户、股票专户等。四、存款品种按存取方式不同分为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单位外汇定期存款。(一)单位外汇活期存款1、适用范围(1)境内机构可持当地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外汇核准件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到我行开立外汇帐户;(2)开立外汇账户除得到外汇局的批准外,仍须满足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的要求。2、开户手续(1)存款单位开立外汇帐户,应到我行索取空白116、“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之后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依法人授权书内容加盖授权人名章;在“印鉴卡”上预留印鉴:即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或财务主管人员)名章,以上私章亦可选择以本人预留签字替代;(2)存款单位还应提交: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如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等;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我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外汇活期存款帐户(起存金额不低于1美元或与其等值的外汇)。3、支付方式 现有支取凭条、外汇付款凭证、外汇划款凭证三种支付方式。(二)单位外汇定期存款1、存款期限 (1)117、适用于外资企业或机构的有七天通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六种存期;(2)适用于中资企业或机构的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种存期。2、开户手续 (1)已在我行开立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帐户的客户,如申请在同一营业网点转作定期存款,可直接办理定期外汇存款的开户手续(限已开通外汇帐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分行);(2)未曾开立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帐户的客户,或在未使用外汇帐户管理信息系统地区的客户,或原在他行或我行不同营业网点开立有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帐户的客户,应按活期帐户的开户规定办理定期存款开户手续;(3)在存款收妥后,我行为客户开具单位外汇定期存款证实书(下简称证实书),证实书不作抵押凭证118、,不得流通转让。3、存取方式 我行提供约定期限、整存整取、利随本清、来去转帐四种存取方式。 4、起存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等值外汇,其中七天通知外汇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的等值外汇。单笔定期300万美元以上含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存款为大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五、计息与结息(一)单位外币汇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二)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119、分按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三)七天通知存款按支取日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存天数计息。实际存期不足七天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四)大额单位外汇定期存款在到期日前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须事先征得我行同意。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若仍能达到大额外汇存款的起存金额要求的,则按原定大额存款120、利率计息;若存款金额不足大额存款的起存金额,则按小额存款同期限同档次利率计息,不再执行原定大额存款利率; (五)客户需与我行约定是否办理到期自动转存,未约定的定期存款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大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的利率客户可以与我分支行协商确定,存款利率上限由总行制定并调整。外汇期权一、定义 外汇期权买卖是一种权利的买卖。客户(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我行(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同时客户(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为取得上述权利,期权的买方必须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即期权费。由此,期权的买方获得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121、而期权的卖方则承担了今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外汇期权分为买权和卖权两种。买权是指客户(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我行买进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卖权是指客户(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我行卖出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我行仅提供欧式期权的交易,暂不提供美式期权的交易。欧式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才能行使是否按约定的汇率买卖某种货币的权利。目前,我行暂不受理客户卖出外汇期权的业务(已向我行购买外汇期权的客户除外)。 决定期权费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期权期限的长短;市场即期汇率与期权合同中约定汇率之间的差别;汇率预期波动的程度。二、功能 外汇期权是所有金122、融工具中独特的一种,是原有的几种外汇保值方式的发展和补充。它既为客户提供了外汇保值的方法,又为客户提供了从汇率变动中获利的机会,它使客户有能力避免坏的结果,同时从好的结果中获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外汇期权业务的优点在于客户方的有限付出(期权费),换回灵活选择权及无限获利的可能性,为那些合同尚未最后确定的业务提供了很好的保值作用及操作上的便利。三、特点(一)外汇期权买卖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50万美元。特殊情况视市场而定;(二)外汇期权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三)客户叙做外汇期权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123、议;(四)我行接受客户外汇期权交易申请的范围不包括客户出售期权合约的申请,除非该申请为客户针对以前向我行所购入期权合约的平仓;(五)期权费的交割日,是该笔期权交易的成交日;(六)外汇期权交易一经成交一般不得撤销或提前终止。四、办理要点1、客户叙做外汇期权交易,须与交通银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2、交通银行接受客户外汇期权交易申请的范围不包括客户出售期权合约的申请,除非该申请为客户针对以前向我行所购入期权合约的平仓;外汇结构性存款一、定义外汇结构性存款是我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可用于套期保值和增加存款收益的投资工具。它是以外汇定期存款为基础形式,通过与利率、汇率、证券指数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来获124、得增加存款收益的机会。二、功能 外汇结构性存款既可以对汇率、利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又可用于增加短期资金收益,并且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存款的币种、期限、目标收益率等。适用于有外汇存款并且希望增加存款收益的客户和有外汇兑换需要的进出口业务的客户等。三、特点(一)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100万美元;(二)结构性存款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三)结构性存款交易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四、办理要点:(一)客户叙做外汇结构性存款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二)客户须于结构性存款交易成交前将交易125、所需全额本金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须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的,我行不为此向客户提供授信;利率互换一、定义利率互换又称“利率掉期”,是指我行与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相同外汇币种不同利率形式的资产或债务相互交换。如: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间的相互转换或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间的相互转换。浮动利率的计息基础一般选用LIBOR(伦敦同业拆放利率),利率设定日为每一利息计算期前两个工作日,利息交换方式为差额交割。利率互换不涉及本金的交换。二、功能利率互换是一项常用的保值工具,通过利率互换,客户可以将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另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一般客户126、可根据对国际资本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进行相应方向的利率互换交易。如:当客户判断利率看涨时,可选择将浮动利率债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以减少支出;当判断利率看跌时,则可选择将固定利率债务转换为浮动利率,从而达到规避利率风险,降低债务成本的目的。三、其他说明(一)利率互换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100万美元,也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另定;(二)利率互换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三)利率互换交易一经叙做,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四)利率互换期限一般最长做到5年,但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进行变通安排,延长最长期限。四、办理要点:127、(一)客户叙做利率互换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二)客户须于利率互换交易成交前逐笔将我行规定金额的外汇资金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以通过占用我行对其的授信来弥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我行有权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的额度。货币互换一、定义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将债务/资产从原来的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我行根据客户的“货币互换”需求可选择期初、期末是否需要进行本金互换。一般流程为:期初互相交换指定货币的本金(可选择不交换),通常以即期汇价进行;期中互相交换指定货币的利息,可以是固定利率与固定利率间交换、固定128、利率与浮动利率间的交换,也可以是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间的交换;期末互相交换指定货币的本金,以期初订下的汇价进行,方向与期初相反。二、功能货币互换主要用于控制中长期汇率风险,把以一种货币计价的债务/资产转为以另一种货币计价的债务/资产,达到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若客户以欧元举债,而本身并没有欧元收入,欧元升值将大大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因此客户可与我行叙做货币互换交易,以对冲欧元升值的风险。三、特点(一)货币互换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100万美元,也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另定;(二)货币互换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129、郎;(三)货币互换交易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 四、办理要点:1、客户叙做货币互换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2、货币互换期限一般最长做到5年,但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进行变通安排,延长最长期限。3、客户向我行提出货币互换交易申请时,须指明是否需要进行本金互换。4、客户须于货币互换交易成交前逐笔将我行规定金额的外汇资金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以通过占用我行对其的授信来弥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我行有权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的额度。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一、定义 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协议,代理客户买卖并保管债130、券。购入债券后,客户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持有到期或提前出售,但不得做空。客户可投资的债券从发行来看可分为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银行/金融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等。二、功能为分散风险、拓宽投资渠道,投资者可选择将部分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投资于债券一般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而风险又小于股票投资,且兑现力较强,市场上可选择品种较多。客户可根据自己能够接受风险的程度,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如持有到期客户可获得全额名义本金的偿还,风险相对较小,同时客户也可选择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出售债券以获取资本利得。三、其他说明(一)外汇债券投资者一般应是境内机构。个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二)客户所131、购债券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完全由客户自行承担;(三)客户委托我行买卖及保管的外汇债券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评级为穆迪评级Baa-或标准普尔评级BBB-及以上;2、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或港币;3、单笔买卖及保管的金额为等值100万美元及以上。(四)客户叙做外汇债券买卖和保管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五)我行不接受客户卖空债券的申请,客户委托我行卖出的债券必须是其委托我行代为保管的债券;(六)客户须就购入债券的交易逐笔将金额相当于其拟购入债券票面金额10的外汇资金(币种须与债券币种一致)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须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132、全额缴纳的,我行不为此向客户提供授信;(七)外汇债券买卖和保管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远期利率协议一、定义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简称FRA)是指客户与我行在当前签订一项协议,对未来某一段时期内的利率水平予以约定。本质上,远期利率协议是不管未来市场利率是多少都要支付或收取约定利率的承诺。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资产负债平衡表外的工具,不涉及实质性的本金交收。 远期利率协议是有约束力的合约,没有双方的同意,不可撤销,也不可转让给第三方。与其他有约束力的合约工具一样,可利用有冲销作用的合约来平盘。二、功能 远期利率协议可用来对未来的利率变动进行套期保值。客户133、通过买入FRA,可以将其在未来某一时间的借款利率预先固定下来以对冲未来利率上升的风险;客户通过卖出FRA,可以将其在未来某一时间的投资利率预先确定下来以对冲未来利率下降的风险。远期利率协议可以充分满足客户的特别需要,其金额、币种、到期日等合约条件可由双方协商而定。三、其他说明(一)远期利率协议交易的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100万美元,也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二)远期利率协议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三)客户叙做远期利率协议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四)远期利率协议的报价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两134、年,以一年以内的远期最为常见,也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进行变通安排;(五)客户须于远期利率协议交易成交前逐笔将我行规定金额的外汇资金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以通过占用我行对其的授信来弥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我行有权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的额度;(六)远期利率协议交易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即期外汇交易一、定义即期外汇交易是指客户与我行以约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并在交易日后的第二个银行工作日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我行也可按客户的要求,进行当天成交、当天起息和当天成交、第二天起息的外汇交易。二、功能(一)可以满足客户临135、时性的支付需求。通过交易,客户可将手上的一种外币及时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用以支付进出口贸易、投标、海外工程承包等的外汇结算或归还外汇贷款;(二)可以帮助客户调整手中外币的币种结构,分散外汇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一、定义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客户与我行在交易日约定汇率,并在约定的日期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交易最长可以做到一年,超过一年的称作超远期交易。我行可做标准期限的远期交易,也可做不规则起息日的远期交易。二、功能远期外汇交易是最常用的规避外汇风险,固定外汇成本的方法。客户对外贸易结算、到国外投资、外汇借款或还贷,都会涉及外汇保值的问题。通过叙做外汇远期交易,客户可以事先将外汇成本固定,或锁定远期外汇收136、付的换汇成本,从而达到锁定汇率风险的目的。掉期外汇交易一、定义掉期外汇交易是指客户与我行进行两笔约定汇率不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交易。客户与我行按约定的汇率将甲货币转换成乙货币,并在第一个起息日进行资金交割;在第二个起息日,客户和我行按另一约定汇率将上述两种货币进行反向转换,并交割。通常交易中的某一币种前后金额需相同。我行最常见的掉期交易是把一笔即期交易和一笔远期交易合在一起,也可以做一笔远期交易和另一笔远期交易合在一起的掉期交易。二、功能(一)可以调整起息日。客户叙做远期交易后,因故需要提前或延后交割,可通过掉期交易对原交易的交割时间进行调整;(二)可以规避风险。客户当前手中持有137、甲货币而需要使用乙货币,但预计未来会收回乙货币,并倾向依旧持有甲货币时,可以通过掉期交易来固定换汇成本,防范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定义: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执行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二、交易币种:美元、港币、日元、欧元、澳大利亚元、英镑、新加坡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三、交易期限:期限有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档次。客户可以选择上述固定期限交易,也可以选择择期交易。四、服务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138、,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五、受理条件:客户如有下列外汇收支可向交通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1、 贸易项下的收支;2、 非贸易项下的收支;3、 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4、 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5、 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通知(交银办2004155号)(六)代理类代发工资业务(一)定义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我行接受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通过太平洋卡代企事业单位向其员工发放工资、津贴或福利费等薪酬费用的业务。(二)业务流程1.企事业单位制作工资清单及电脑磁盘交与我行业务人员,同时将薪酬资金及相关手续费划入指定账户;2.企事业单位139、借助企业网上银行“财务通”功能办理薪酬发放业务。(三)业务特点1.大大减轻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工作量;2.企事业员工领取薪酬更为方便,不受时间及地点限制,在全国各地交行营业网点及联网ATM机均可支取现金;3.企事业员工同时作为太平洋卡持卡人,享受交行带来的各类理财服务,如:双利理财等服务品种,同时借助太平洋卡代缴公用事业费功能,轻松实现家政理财,无须再为生活琐事奔波;4.企事业员工借助银信通、个人网银、ATM、电话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可随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了解账户变动情况、发放工资情况等。(四)申办流程1.企事业单位与我行签订薪酬费用代发合同(总行已下发全行统一版本合同);2.我行为企事业员工140、统一办理太平洋卡;3企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向我行送交发薪信息、清单并划付款项或通过企业网银办理发薪业务;4.我行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企事业员工太平洋卡内办理工资转存业务。代理收付业务一、定义我行接受收费单位和付款人(用户)的委托,将付款人在我行账户的资金按约定时间一次或分次划付给收费单位的资金结算业务。二、种类我行通过电话银行缴费、银行卡代扣、多媒体自助终端缴费服务,可以代收通讯费、公用事业费、各类保险费、学杂费等应缴费用。三、特点(一)省时、方便、快捷,收款人不设专人收款,付款人无须专程付款;(二)资金结算及时,我行按收缴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三)采取了及时提醒和141、延期扣款等多种服务方式,使我行代扣成功率非常高。四、申办程序(一)收费单位与我行签订收费业务协议,并开立存款账户;(二)缴费人办理银行卡,签订代缴费委托书;(三)收费人将代收费数据以磁盘方式按时向我行传送。代理保险业务一、定义代理保险业务是指我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保险业务,并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一项中间业务。二、代理范围(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各种险种。(二)代理收取保险费:包括代收个人代理人营销收缴的保险费收入、代收投保人首期和续期的保险费。(三)代理支付保险金:包括代理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返还本金和红利等。(四)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142、务: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和电子汇兑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五)其他服务:提供保险客户电话银行服务、银保通、保单质押贷款等。开放式基金代销(同前,略)黄金代理交易(同前,略)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一、定义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是指我行受信托投资公司的委托,为其对外发售的资金信托计划提供银行资金收付、代理受理变更受益人过户手续、代理其支付本金及利息的业务。二、特点(一) 利用银行特有的服务,为投资人提供资金收付的便利;(二) 我行拥有安全的技术支持系统,保障投资人帐户资金和信托公司帐户资金的相互划转;(三) 我行拥有与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四) 我行只承担信托计划代理资金收143、付职责,不承担资金信托计划的推介职责,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五) 该产品仅限于向信托公司推介,而不得向投资人推介。三、开办条件1、凡分行要开办该业务,须事前向总行申报资格;获得资格后的分行在办理每个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项目前,须报经总行批准;2、选择声誉良好、操作规范、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的当地信托投资公司的当地信托计划开展合作,不接受异地信托公司或当地信托公司的异地信托计划;3、信托计划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款有保证,信托计划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拟代理的信托计划已经信托公司向当地银监局报备; 5、与信托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我行不承担信托计划失败的风险责任和信托计划推销144、宣传责任;在我行出具的代理凭证上,须明确提示我行不承担信托计划失败的风险责任,并在背面印制我行风险声明书。四、特别说明由于该业务开办过程中曾出现信托计划出现风险,投资人将还款责任转嫁银行。为此,目前对已做业务正在清理,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的通知(交银办200370号)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一、定义根据我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我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业务提供代理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其他配套银行服务。二、特点利用我行的机构网点、结算网络、贷后管理等各优势,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出口卖方信145、贷提供代理服务支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种类和范围出口卖方信贷包括外币和人民币。贷款种类:设备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含软件产品)、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资贷款等。四、业务受理程序(一)借款人向进出口银行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二)进出口银行受理项目并批准贷款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三)我行代理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提供结算服务,企业接受进出口银行和我行的监督,按时还本付息。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一、定义根据我行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我行为国开行项目贷款提供代理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配套银行服务。二、功能和特点(一)国开行贷款以中长146、期项目贷款为主,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建设;(二)利用我行的优质代理行服务和国开行的优惠贷款条件,借款人将得到良好的银行综合服务支持。三、申办程序:(一)借款人向国开行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二)国开行受理项目并批准贷款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可根据需要同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由我行作为代理行;(三)我行与国开行、借款人签订委托代理结算业务协议;(四)我行根据借款合同代理国开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提供结算服务;在我行的协助监督下,借款人按时向国开行还本付息。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一、定义: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财政部在全国推行中央财政国库改革,主要针对中央财政资金的收支方式147、和账户体系进行改革,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和收缴的传统方式转变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商业银行利用遍布全国的现代化网络清算支付系统为财政资金提供清算平台和实现代收代付的功能。其中,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指经财政部授权,由中央预算单位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帐户,并与国库单一帐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范围: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是指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具体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 万元人民148、币的工程采购支出(含建设单位管理费);特别紧急支出;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财政授权资金范围在财政部批复给各试点单位的文件中将注明,各试点单位以此为准。)三、业务规定:、 按照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清算暂行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接到财政部的通知文件后,及时为预算单位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相关事宜。、按照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向预算单位报送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同时,提供额度到账实时查询,确预算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获得授权额度信息。、提供查询统计等功能:提供账户信息、授权额度、资金支付、报表及对帐等多项查询,并提供可以根据条件组合进行不同目的的查询功能149、;、提供及时监控提示等功能:对预算额度增加等情况提供及时提示功能,提示手段包括终端系统提示、网上银行电子邮件、电话银行提示、移动电话短信等。5、可采用各种结算方式:支票、贷记凭证、现金收付、凭证领用、同城结算、异地汇兑、汇票、现金退回等。6、客户经理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包括零余额账户管理开设、账务处理、数据核对、信息报送、咨询投诉等。业务办理时间表业务事项时间限定额度签发和通知:网上方式实时 人工方式1个工作日贵单位资金支付:本行系统内实时 同城跨系统实时(现代化支付系统);人行交换 异地跨系统实时(现代化支付系统);人行电子联行紧急支付业务尽快取回凭证后10分钟之内处理完业务错账处理当天支150、付额度信息和支付信息查询实时资金支付信息反馈实时资金清算当天(或次日上午)电子(纸质)回单实时(次日上午9时前)电子(纸质)对账单实时(次日上午9时前)电子(纸质)支出旬/月报表旬/月末(旬后1个工作日/月后1个工作日)*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通知(交银办200449号)(七)投资银行与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香港)一、定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批准,我行在香港注册成立全资附属机构交通证券有限公司。交通证券有限公司领有牌照从事证券买卖、证券投资建151、议、企业融资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并已成功运营多年。以“百年交银,圆您资本市场之梦”为主题,推介我行在投资银行与证券经纪业务领域的服务品牌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1)优质客户在香港上市融资服务交通证券有限公司协助交通银行有关分行及优质客户在香港上市融资,充当财务顾问,提供收购、兼并、重组等综合金融服务,担任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保荐人或副保荐人。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交通证券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2)内地客户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服务为有境外资产的内地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服务。为有境外资产的内地人士提供的投资产品在于股票一手市场、二手市场、债券、高息票据等。交152、通证券有限公司替有关客户办理开设证券账户及股票买卖工作,替客户与香港中央结算交收股票和现金,向客户提供财经信息、大市与个股研究及其他服务,解答客户查询。(3)交通银行与交通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结算等一站式金融服务。二、特点我行为企业提供在香港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三、申办程序企业向交通银行当地分行提出申请,分行向总行申报,向我行所属交通证券公司推荐。短期融资券发行主承销业务一、定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等有关规定,短期融资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约定在一定153、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发行主承销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主承销商,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协助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业务。交通银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二、特点:(1)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解决流动资金的困难(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企业现金管理灵活,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4)企业准入和发行便利(5)推动企业改革(6)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三、申办程序:企业向交通银行当地分行提出申请,提交需要准备的资料,分行向总行申报。(八)同业机构类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业务一、定义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在我行开立自有资金专用154、存款账户、法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营业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委托我行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相关账户情况,办理券商法人与登记公司、券商法人与其下属营业部、券商营业部与股票投资者证券交易资金清算。证券公司可选择我行作为法人结算主办银行。二、特点(一)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具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二)我行具有及时、安全、高效的本外币一体化实时汇划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汇划在两小时内到账;(三)我行具有健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操作办法和规程,拥有专业的部门和人员。三、申办程序(一)证券公司与我行签订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二)证券公司选择我行作155、为法人结算主办行:证券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我行上海分行或深圳分行,以及我行负责具体划款的分行签订统一的证券法人结算协议,俗称“四方协议”。银证转帐一、定义我行开办的“银证转帐”业务,指证券投资者通过使用本行提供的电话服务方式实现客户在本行开立的太平洋借记卡帐户(同一时点只能指定其中的一个帐户)和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投资保证金帐户之间的资金实时划转业务。二、功能特点(一)有利于券商通过我行的网点扩充股民资金存取的渠道,增加新的客户群;(二)缓解券商柜台现金存取款、识别伪钞的压力。三、申办条件(一)券商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二)券商须在我行所属的营业机构开156、设存款专户。银证通一、定义在遵守“银行管资金、券商管股票”的前提下,我行向股民(太平洋借记卡持卡人)提供以个人借记卡账户作为代理指定券商的证券资金账户,股民凭卡可通过我行的储蓄网点柜面或自助终端办理证券买卖、撤单、资金余额查询、证券余额查询、成交查询、行情查询、代发红利、更改银证交易密码及交割单打印等业务,并根据券商提供的证券买卖交易清单办理相应的资金清算。二、功能特点(一)有利于券商通过我行的网点扩充股民资金存取的渠道,增加新的客户群;(二)缓解券商柜台现金存取款、识别伪钞的压力;(三)缓解券商委托系统扩容的压力。三、申办条件(一)券商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二)券商须在我行所属的营业机构开设157、存款专户。代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与代销)一、定义:我行代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从事的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即: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种);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二、特点:我行与具有从事相关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展深入合作,与证券公司共同拓展创新试点业务。三、申办程序:由具有从事相关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总部向总行提出业务申请,洽谈托管与代销等具体业务细节。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同前,略)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同前,略)代理保险业务(同前,略)开放式基金代销158、(同前,略)代理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同前,略)同业信贷资产回购(同前,略)同业信贷资产买断(同前,略)现金管理合作(同前,略)(九)资产托管类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一、定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是指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对受托基金资产进行安全保管, 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和交易清算交收,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从而最大限度保障基金投资者利益的一项中间业务。交通银行按照基金契约规定的费率收取基金托管费。二、托管服务我行遵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忠实履行基金投资者赋予的职责,严密组织,精心操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以159、及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我行认真履行自己的托管职责,充分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托管服务一、定义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托管业务是指交通银行作为社保基金托管人,对受托社保基金资产进行安全保管, 执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和交易清算交收,并对社保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从而最大限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一项中间业务。交通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规定的费率收取托管费。二、托管服务作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仅有的两家托管行之一,我行是所托管的社160、保基金投资组合的主会计方,需要每日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报送财务信息,并且定期编制各投资组合的财务报表并进行报送。此外,作为托管服务的增值服务,我行还为各投资组合提供绩效评估服务,协助理事会对各组合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评价。自2003年6月正式运营以来,我行每年要接受来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财务部、法规部、投资部以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检查表明托管运营各方面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差错,报表质量高,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完整、高效地完成各项委托业务,服务质量好,服务意识强,并能主动提供绩效评估等增值服务。整体评价良好。2005年6月我行又与全国社保理事会续签了第二期合同,我行还将再接再161、厉,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全方位服务。2005年6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我行续签了第二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 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又与我行签署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营资产托管合同,我行还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一、定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是指我行作为托管人为QFII提供如下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的业务。二、业务功能(1) 帮助客户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和外汇额度;(2)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进行会计核算;(3)162、 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4) 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并负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投资的资金结算;(5) 办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6) 保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的全部资产;(7) 监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运作;(8) 保存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汇入、汇出、兑换、收汇、付汇和资金往来记录等相关资料;(9) 编制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年度境内证券投资情况的年度财务报告;(10) 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请购汇,汇出已实现税后收益及本金。三、增值服务(1) 宏观经济163、与证券市场研究报告;(2) 风险分析与预警;(3) 信息报告、信息咨询、公司信息服务;(4) 绩效评估、投资能力分析;(5) 现金管理;(6) 协助产品开发;(7) 协助建立基金运作架构。四、申办条件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产规模等条件,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 申请人的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的要求;(3) 申请人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近三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4)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法律164、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5)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五、申办程序申请人应当通过我行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送下列文件:(1) 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投资额度、投资计划等);(2)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条件的证明文件;(3) 与我行签订的托管协议草案;(4) 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 资金来源说明书及批准时间内不撤资承诺函;(6) 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7)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8)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的最新规定,QFII申请人还必须向中国证165、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提交投资计划书一份,详细报告资金来源、投资计划及相关内容。保险资产托管服务一、定义:保险资产托管业务是指交通银行作为保险资产托管人,对受托保险资产进行安全保管, 执行资产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保险资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和交易清算交收,并对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从而最大限度保障保险资产安全的一项中间业务。交通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规定的费率收取托管费。二、托管服务(1)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托管: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我行负责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保管直接入市资产,进行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监督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对投资绩效进行风险评价和绩效评166、估,保管会计档案等;(2)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在境外市场进行证券交易,我行选择并联合境外托管代理人负责证券交易的资金的清算,保管外汇资金资产,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监督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对投资绩效进行风险评价和绩效评估,保管会计档案等;(3)保险公司可运用资产的托管: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运作,我行负责证券交易(场内和场外)的资金的清算,保管可运用资产,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监督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对投资绩效进行风险评价和绩效评估,保管会计档案等。信托资金托管服务一、定义:我行作为托管人对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的集合167、资金信托计划资产进行托管,负责受托资产的核算、资金清算,监督信托计划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安全保管受托资产。二、托管服务根据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投资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的特点专门设计托管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托管服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服务定义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券商开展委托投资管理业务的一条新通道。由券商发起和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我行作为托管人进行托管,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交易监督等托管服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服务一、定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是指我行接受受托人委托,作为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提供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与估值、交易监168、管等服务。二、托管服务(1) 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2) 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3) 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4) 根据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5) 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6) 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7)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8) 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9) 提供咨询、存款设计、理财服务、开放式基金交易服务、绩效评估等托管增殖169、服务。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一、 定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是指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接受受托人委托,完成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信息数据记录和日常管理工作,向企业及职工提供快速、准确、便捷的查询和信息服务,并收取账户管理费的一项中间业务。二、 服务功能(1)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 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4) 计算企业年金待遇;(5) 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6)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7) 按照国家规定170、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8)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三、 优势(1)丰富的国际经验(2)严格的风险控制(3)优秀的专业团队(4) 强大的系统功能(5) 有效的管理组织架构(6) 专业化的一站式服务(7) 细致的日常服务(8) 完善的服务渠道四、 申办的企业需符合的条件(1)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是建立企业年金的先决条件。(2)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3)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企业只有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才能为职工举办企业年金计划。(4)具备良好的民主管理制度基础。五、 申办程序正式启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的前提条件是一是企业与企业职工订171、立企业年金计划,二是企业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三是受托人与交通银行签订账户管理合同。签订账户管理合同的操作流程为:(1)受托人需向我行提供专业受托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受托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批文复印件、企业年金理事会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交通银行总行或总行授权的分支行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按照交通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的标准格式文本,与受托人签订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合同。(3)交通银行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与受托人、托管人签订业务衔接协议,明确三方在企业年金基金业务运作中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十)电子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一、定义企业网上银行是通过因特网172、,在企业与我行间架起的一条安全快速的结算通道,企业只需敲击键盘,就可突破时间、地域限制,轻松完成所有查询、支付要求。二、特点和优势(一)全面完善的系统功能,全天候365天24小时服务,可提供离线操作;(二)值得信赖的网络安全体系,采用CFCA证书认证体系,CFCA(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和13家商业银行联合组建的,是目前国内最具权威的金融认证机构;(三)可定制用户的操作权限和模式,有效控制网上银行的操作风险;(四)一站式的服务功能:及时清晰的资金信息报告;简便的流动资金头寸管理;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总体财务资源,降低财务运营成本;(五)友好的中英文操作界面,简便的因特网联接和操173、作方式,通用的浏览器软件,无需升级安装;(六)提供功能自由组合和定制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三、业务功能(一)账户查询1、可实时查询本外币、存贷款、定活期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2、可实时查询票据交易明细;3、可实时查询异地的分(子)公司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4、可打印、下载有关账户信息的报告。(二)转账支付1、可实时接受客户指令,实现对外付款;2、可在我行系统内实现实时转账;3、可在集团企业内部单位间实现资金的回笼与下划;4、可将企业财务系统中的批量支付指令上传至网上银行。(三)其他1、可将员工工资等个人收入转入太平洋卡;2、可查询银行各类业务到期信息。四、申办程序(一)填写企业网上银行用户申请表、174、企业网上银行签约账户登记表;(二)与我行签署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协议;(三)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我行验审;(四)提交公司签发的经办人授权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五)如需申请集团业务,公司总部需填写企业网上银行集团企业关联关系申请表,分(子)公司需填写企业网上银行签约账户登记表;(六)领取空白IC卡、读卡器和用户证书密码信封,按我行提供的操作手册,下载并安装软件。*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等办法的通知(交银发2004年8号)2、企业网上银行收费标准(交银函2004年338号)银企通一、定义: “银企通大客户服务系统”通过网络把交通银行的结算系统和175、企业的内部财务系统或ERP系统(以下简称财务系统)连接起来,为企业提供具有账务查询、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及其它个性化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交易系统。企业直接通过财务系统的界面就可享受到上述服务。同时,该系统还提供客户终端操作界面,满足特殊情况下企业的需要。二、产品特点(一)能与企业ERP系统或财务系统直联:企业财务系统和交通银行业务系统实现无缝联接,企业在其财务系统内部即可实现账户实时查询、资金实时转账,大大提高操作效率,使用起来更方便、更快捷。(二)完善的现金管理功能:该系统面向集团客户开发完成了相对完善的现金管理功能,包括资金监控、收付控制、资金划拨、现金池管理、到账通知等,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提高176、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高效:系统基于C/S结构,以专线连接为主,公网连接为辅,提高系统的响应性能和处理能力。(四)安全:采用基于PKI体系的安全加密体系,以3DES算法实现通讯报文加密,以1024RSA算法实现签名/验签,确保通讯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五)实时到账通知:业务系统实时触发,交易报文双向通讯,企业第一时间收到通知。(六)提供来账对方明细:企业可查询来账对方明细,明确收款用途。(七)提供可定制的功能、权限和操作界面:可为企业定制服务功能和分配操作权限,企业可自行定义授权控制体系;提供方便、人性化的操作界面。(八)能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采用177、平台化设计,基于组件技术,可扩展性强,在客户端能实现各种复杂的个性化功能。三、主要功能 系统管理-企业可进行操作员权限分配,设计业务授权方案,设置转账常用账号。包括: 企业业务功能授权维护、确认及查询 企业用户权限维护、确认及查询 集团总部虚拟账户维护、确认及查询 企业常用账号维护及查询 企业配对账号维护、确认及查询 特权用户设置检查 企业权限查询 账户管理-企业可随时查看总(母)公司及分(子)公司本外币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转账业务状态,了解企业内部资金状况。包括: 账户信息查询 当日交易明细查询 当日集团内转账查询 转账业务状态查询 银行通知查询 历史交易明细查询 历史集团内转账查询 交易日178、志查询 资金划转-总(母)公司向分(子)公司账户主动上划、下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对外支付。包括: 自动上划下拨设置维护、确认及查询 转账交易撤消 转账交易授权 资金主动上划录入及维护 资金主动下拨录入及维护 对外支付录入及维护 资金管理-实现集团内各成员单位间资金的有偿使用,便于内部财务核算。包括: 资金上存 资金支取 贷款申请 贷款还款 交易审批 资金调剂 收付款分配 存贷款明细查询 授信查询-企业可查询在交通银行办理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押汇等各类授信业务的相关信息。 国际结算-企业可获得国际结算业务服务。主要包括: 进口信用证开立/修改/撤销 信用证到单通知 信用证付汇及179、承兑 进口信用证业务查询 收、付汇信息查询四、申请条件凡在交通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信誉良好、需要通过银企直联满足其较强资金管理需求的优质大企业或集团客户,均可向具备业务开办条件的交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银企通服务。五、申办程序(一)企业向开通银企通大客户服务系统的交通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集团客户一般需向总/母公司的开户交行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任选一种)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填写完毕的交通银行银企通业务客户申请表填写完毕的交通银行银企通业务授权通知书并附上交通银行银企通业务签约授权账户登记表(二)交通银行审核同意后与企业签订180、交通银行银企通大客户服务系统服务协议。(三)交通银行根据企业财务系统特点和业务需求,进行系统安装(含必要的程序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四) 银企通正式上线运行。*参考文件:1、银企通大客户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办法(交银办2004年54号)2、关于印发银企通业务格式文本等文件的通知(交银办2004年63号)“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系统(同前,略)手机银行一、定义手机银行业务,是指交通银行依托移动运营商的通信网络,采用WAP方式,在移动电话上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手机银行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外汇宝业务、基金业务、金融服务和账户管理等服务。二、产品特点及功能手机银行是网络银行的延伸,是一项新型的理财181、工具,通过移动电话,真正实现随时随地进行银行账户查询、账户转账、外汇买卖、基金代销等理财操作。三、申请条件无论是中国移动还是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只要手机具有上网功能,就可以使用我行的手机银行。使用手机银行,无需更换SIM卡,不用到银行柜面专门登记,为客户节省了费用和免去了麻烦。*参考文件:交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银办2005年4号)银信通一、定义银信通是我行利用最新信息技术和自身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将客户账户上资金变动的时间、金额和交易方式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到客户指定的手机上,便于客户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的一项信息服务产品。二、特点(一)准确及时:自动监控账户变动情况,182、一变即发;(二)方便安全:信息加密传递,保证客户资料安全;(三)服务可选:客户可根据需要设置通知条件、选定服务项目;(四)收费灵活:有按每条短信计费或按月定额收费等多种方式。三、服务范围(一)账户余额变动提醒;(二)贷款到期、贷款逾期、贷款欠息提醒;(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提醒;(四)账户挂失、止付、冻结提醒;(五)银行新业务、金融新政策、汇市牌价、利率变动等信息提供。四、办理程序凡是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只需到我行的营业网点申请开通“银信通”,便可享受我行“银信通”的便捷服务。银保通一、定义“银保通”系统是一套银行保险代销专用服务系统,它以零售业务系统为操作平台,以中间业务平台为技术支撑183、,实现了与多家保险公司的实时联机处理,能提供新保即时出单、续期缴纳保费、保单信息保全、保单质押贷款等多种衍生服务,这是目前较先进的一种保险代销模式。二、产品特点及功能l 新保即时出单 新投保的保险实时拿到保单l 续期缴纳保费 在银行柜台缴纳续期保费l 保单信息保全 保单资料的变更、密码的变更、保单挂失等l 保单信息查询 查询保单的相关资料l 保单质押贷款 用保单作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三、申请条件客户只需携带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填写投保单并签字确认即可。*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银保通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交银办2004年30号)(十一)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一、定义(一)离岸银行业务是184、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俗称“两头在外”的银行业务。(二)“非居民”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三)2002年6月,交通银行成为我国仅有的首批四家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9月24日交通银行离岸业务中心在上海正式成立。二、特点(一)优惠的税收政策(二)宽松的政策监管(三)便捷的全球融资(四)稳定的资金收益(五)周全的保密安排有助于非居民法人和自然人获得较高的存款和投资收益;三、经营范围和币种经中185、国人民银行批准,我行离岸银行业务可经营如下业务:(一)外汇存款;(二)外汇贷款;(三)国际结算;(四)同业拆借;(五)外汇担保;(六)外汇买卖;(七)咨询、顾问业务;(八)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我行离岸银行业务经营的币种限于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目前暂定为美元、日元、港元和欧元四种货币。四、特色产品(一)财富管理离岸中心可以根据客户需要,为客户的闲置资金设计各类理财产品:1、与LIBOR、HIBOR利率同步浮动的存款产品,保证价格市场化定期存款(特别是1000万美元以上的美元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期限最低可以为1天,而且定期存款的利率完全市场化运作,参照LIBOR或HIBOR价格确定的定期存款186、利率大大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价格,对于超过100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可以根据客户与我部合作的深度进行议价操作,最高利率可能达到LIBOR或HIBOR的基础上浮5个基本点;对于1000万美元以上的定期存款我中心将有专业经理为客户服务,负责在存款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客户,免去客户对到期日管理的烦恼;定期存款可采用定期存单和存款证实书两种形式,对于习惯于取得定期存款的客户,我们可以将银行打印的定期存单送达客户,客户到期凭单支取;对于在除上海以外其他地区办理定期存款且希望免去定期存款单交接和管理麻烦的客户,还可以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采用代为保管,只要客户在当地交通银行柜台办理定期存款,并承诺只通过该柜187、台办理支取,同时愿以银行系统数据为准后,可为客户签发定期存款确认书,存款到期后,客户可以通过原存款柜台办理支取,切实为客户避免保存存单的烦恼。2、与利率、汇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通过结构性安排,客户的闲置资金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取得超过银行存款利息的收入,保证风险收益最大化。3、即期、远期、期权等外汇交易,并保证各国货币兑换成本最小化即与外汇汇率、利率相关的期权产品,客户在选择此类产品后,可以结合实际支付需要和自身对汇率、利率市场的判断进行投资,通过收入或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用,取得收入、锁定或者规避风险;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支付需要为客户安排即期或者远期的外汇买卖,为重点客户可以推出在3天188、内的限价交易,我行的交易员在周一上午8时至周六上午2时间为客户跟踪国际市场的变化,在限价到来后成交。还可以办理利率协议交易,为客户的长期负债或资产锁定价格。4、美国政府、知名企业债券买卖和托管,为客户代保管债券等总行已经推出的理财产品,保证投资渠道多样化。(二)境内外业务联动设计1、境外资产为境内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用活海外闲置资金;2、境内资产为海外融资提供担保,帮助海外机构的快速成长;3、境外企业收购、兼并境内企业,使资金在最佳时机进入本地市场;4、通过境外窗口企业办理国际贸易,合理进行财务安排;5、境内外资产、股权等转让,使投资行为更加灵活、安全。五、五、哪些企业需要离岸银行服务1、实施“189、走出去”经营战略的中国本土企业2、寻求闲置资金高收益的境外企业3、实施在岸和离岸业务联动发展的企业4、有意从事境内外收购、兼并的企业5、其他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企业六、离岸银行业务的基本模式1、业务的集中受理与网络延伸2、客户通过离岸业务中心办理各类银行业务,可以直接享受到面对面的专业服务3、客户也可通过交通银行的网络优势,在当地分行享受到离岸银行业务的延伸服务七、办理要点:1、离岸账户开户资金起存额非居民法人最低存款额为等值5万美元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非居民自然人最低存款额为等值1万美元的可自由兑换货币。2、开设离岸账户所需文件非居民法人开设离岸账户一般需要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影印本或社团登记证明文190、件、经营人身份证/护照影印本、账户开户委托书、印鉴卡(一式两份)等。非居民自然人开设离岸账户一般需要身份证/护照、印鉴卡(一式两份)等。*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交通银行离岸业务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2192号)2、关于印发交通银行离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交银办2003139号)(十二)零售业务代发工资业务(同前,略)报账通业务一、定义以报账卡和太平洋个人卡为结算工具,由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通过专用POS终端完成款项划转的业务。二、特点1对于企事业单位员工而言:1)避免现金携带的不安全性;2)配合银信通业务使用,使交易更明暸、更安心;3)刷卡消费积分活动及消费抽奖活动,增添支付动191、力;4)使用太平洋信用卡,出差无需个人垫付资金,更有最长56天免息期。2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1)足不出户,操作简便,提高了工作效率,简化了手续;2)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详细的报表,便于财务人员做帐、对帐,令财务报销业务处理更加轻松,一目了然;3)报账通系统设有多重密码保护,安全可靠,控制资金转帐风险;4)增强企业现金管理的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率;5)太平洋卡优惠特约商户购物更节省费用;三、业务流程1)分行向总行申请开办报账通业务,并获核准;2)企事业单位与我行签订太平洋卡报账通业务协议;3)申办报账卡;4)企事业员工申办太平洋个人卡。“自助通”业务一、定义交通银行“自助通”产品是在整合现有多项中间业192、务、代缴费业务、理财业务、银行卡业务等基础上,为客户提供的综合性非现金自助式金融产品。二、特点1可提供外汇宝、基金、太平洋卡“全国通”转帐(交行系统内异地转帐)、“跨行通”转帐(跨系统同城或异地转帐)、代缴公用事业费、公共交通卡充值等多项服务,“一机多能”为您提供各类金融服务;2非现金交易,安全便捷;3“全国通”、“跨行通”转帐实时到帐;424小时服务,终年无休。三、申办程序1申领太平洋卡;2资金转帐业务需柜面签约。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一、产品功能与特点1双重优势 环球支持全新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注入了汇丰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支持,深受全球商户认同。持卡人可以在境内超过30万家银联商户或在193、境外超过2000万家VISA和万事达卡商户直接消费,在超过84万台自动柜员机(ATM)上支取现金。无论身在国内或海外,均可尽享购物及休闲便利,彰显全球通行的优势。2汇丰“home&Away” 全球商户礼遇计划及“尊享优越”本地商户优惠计划持卡人除可获得国内众多商户的精彩折扣优惠,还可尊享汇丰独有的home&Away全球商户礼遇,商户覆盖欧洲、美洲、亚太区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仅在香港就已有超过2000多家商户门店,涵盖购物、饮食、休闲及娱乐的折扣优惠。3“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持卡人每一次刷卡消费都可累积积分,免费兑换琳琅满目的礼品。人民币交易每1元累积1分,外币交易每1美元累积8分。积分194、有效期最长达两年,主卡人名下的主卡,附属卡等各卡刷卡消费累计积分可合并计算。银行将定期推出积分奖励手册,不断更新精选礼品,令每次消费更物超所值。1)各项手续费用如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及滞纳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不纳入积分计划。2)超限费、转帐交易、预借现金、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不纳入积分计划。4“遨享天地”飞行里程计划持卡人将可于近期内加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AsiaMiles“亚洲万里通”,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及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飞行里程计划,并将消费积分转换为飞行里数,轻松换取20家航空公司的前往全球上千个目的地的免费机票。5密码签名自由选在中国内地商户签账消费,持卡人可直195、接使用签名方式方便快捷地确认交易。如持卡人习惯签名加交易密码确认交易,只需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或021-53529888即可启用商户交易密码校验服务,获取加倍保障。持卡人在海外交易不需输入密码。6短信提示服务持卡人只需登陆网站开通“银信通”短信提示业务,即可在每一次发生POS和ATM交易、超限和拖欠、对帐单生成、额度变更等情况时,即时收到短信提示,刷卡明白更安心。7境外使用,本币还款无论持卡人在境内还是境外使用信用卡,最后都可使用人民币还款,避免在境外发生因外汇不足带来的不便。持卡人可以使用人民币自动购汇或通过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或021-5196、3529888进行人民币自助购汇。省时、省力、省心的多种还款方式令持卡人合理安排资金,旅游购物更逍遥。856天免息期无需在卡内预存现金,持卡人可尽情享受先刷卡后还款的消费体验,免息还款期最长达56天,理财更轻松。9失卡保护假如信用卡不慎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可即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或021-53529888进行挂失。挂失立即生效,之后的风险持卡人不用承担,解决持卡人的后顾之忧。1024小时热线服务 8009888888无论在何时何地,持卡人只要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或021-53529888,即可办理还款、购汇、查询、挂失及其他咨询事项。11网197、上银行服务 只需登录网站,即可方便快捷地办理查询、挂失、还款等事宜。二、申请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标准卡您年收入不少于人民币24,000元,金卡您年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20,000元。三、所需证明文件请随同完整正确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并寄回以下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1主/附属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通行证,护照等);2居住证明文件(如最近二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公用事业费账单,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付账单,手机费账单,户口簿,驾驶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社保卡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名下);3收入证明中的任何一种:1)最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工资单(如工资单未198、显示单位名称,请提供工资单原件);2)显示申请人的姓名和最近连续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收入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折;3)显示申请人姓名的最近三个月任何一个月的交通银行自动薪金转账的月结单或账户明细清单;4)以单位名义开具的,显示申请人姓名的工资证明(在证明的信头或信尾显示雇主单位名称并盖有单位公章);5)最近一期的个人所得税税单。4其他证明文件1)如果申请人是企业主,需提供显示有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及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2)如果申请人是非境内居民,请提供显示有申请人的雇主名称和到期日期的工作合约。5如申请人能提供以下文件,将有助于加快办卡进程,提高申请人的信用额度:1)申请人的有效的执业资199、格证书;2)申请人的自有物业证明文件;3)申请人的自有本地车牌车辆证明文件。(四)收费及其它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元)年费(每卡)个人卡金卡主卡200附属卡100普通卡主卡140附属卡70补打密码信封手续费(每卡)10补发新卡工本费(每卡)5挂失手续费(每卡)50贷款利息(每日)0.5滞纳金(每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或1美元。人民币账户取现手续费(每笔)在领卡城市之内其他商业银行的自动柜员机(ATM)上取现,每笔收取2元;在领卡城市之外取现须按交易金额的1%支付手续费,最低8元。在港澳及境外通过银联网络取现,每笔收取10元加上取现金额的1%,最低15元。外币账户取现手200、续费(每笔)在境外指定的取现点或自动柜员机(ATM)上取现须按交易金额的1%支付手续费,最低5美元。人民币账户转账手续费(每笔)在非特约商户转账结算时按转账金额的1%支付手续费,最低10元,最高500元。超限费(每笔)按超额部分5%收取,最低5元或1美元。调阅签购单手续费原件125元或15美元,复印件85元或10美元外币兑换手续费1.75%五、取现管理1持卡人在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时:1)外币帐户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可超过等值1,000美元;2)外币帐户每月累计取现金额不可超过等值5,000美元;3)外币帐户6个月内累计取现金额不可超过等值10,000美元。2如果使用信用额度预借现金,无论是在境内外201、,持卡人每人每天只可提取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外币。自动柜员机(ATM)上每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附件:7月15日后新增功能1自动还款持卡人可通过网点柜面使用本地人民币账户(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与本地贷记卡或异地贷记卡签订或解除自动还款协议。2人民币账户归还贷记卡外币欠款持卡人可通过网点柜面或通过申请表申请签订人民币账户(借记卡或准贷记卡)还贷记卡外币欠款的自动还款协议,并于到期还款日时按外币欠款金额按当日挂牌汇率自动扣减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到期还款日系统按“先美元,后人民币”的还款顺序自动进行扣款。人民币账户归还贷记卡外币欠款业务目前仅限自动还款和800电话银行自助还款,95559电话银202、行和网银均无法实现该功能。3自动扣款金额不再是上一账单周期的应还款额到期还款日从持卡人指定的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的金额为上一账单周期的贷记卡应还款额减去在最后还款日之前所还款项的差额,如在最后还款日之前的还款合计金额大于上一账单周期的贷记卡应还款额时,系统将不再主动扣收。4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新增功能1)申请进度查询持卡人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根据身份证号自动查询申请进度。2)人民币或美元的欠款查询持卡人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即时查询欠款余额,再进行相应的自助还款。3)人民币还美元的自助还款通过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人民币还美元的自助还款必须先在网点柜面签订自助还款协议方可使用。4)持卡人使用客户203、服务热线进行人民币归还贷记卡美元欠款的自助还款,每天仅限成功转账一次,且当日每卡转账还款累计金额不得大于2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最新还款记录查询为方便持卡人对各类还款交易的确认,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尚未入账单的最新入账的还款交易。*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贷记卡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办2004145号) “交银理财”VIP卡一、定义交通银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用于识别零售VIP客户尊贵身份,融太平洋人民币借记卡功能和联盟合作增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金融支付工具。二、功能及适应范围基本功能同太平洋人民币借记卡,同时在坚持“全行资源共享、服务标准统一、产品价204、格统一”的原则下,对持有太平洋卡的客户,按交银理财VIP客户专享业务优惠标准提供各种增值服务。1产品优先;2渠道通畅;3手续简化;4价格优惠;5免费赠送。三、特点: 1. 尊贵个人化服务;2. 专属理财顾问;3. 独特私密空间;4. 多元理财产品;5. 便捷绿色通道;6. 丰富理财资讯;7. 全国联盟特惠。四、申办程序1申请人填写交通银行“交银理财”VIP卡申请表,连同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发卡行VIP个人理财中心的理财人员。2理财人员负责VIP客户资格的审定,并对申请人送交 的申请表上各项必填要素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表提交发卡行私金处处长签署意见后提交太205、平洋卡中心。3太平洋卡中心征信员审查申请表要素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齐全,并签署意见后交信控人员开卡。4太平洋卡片制好后,由VIP个人理财中心相关理财人员负责为VIP客户代为签收、领取VIP卡,密码信封通过邮寄方式送VIP客户。5理财人员根据太平洋卡卡号在个人理财系统中录入相关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及时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6理财人员将领取的太平洋卡卡片连同VIP客户服务指南、联盟商户目录等当面送到客户手中,并作好太平洋卡卡片的签收登记。五、申领条件1符合申领太平洋人民币借记卡的条件;2达到VIP客户分类标准。六、关联产品 可以VIP卡为载体,进行各类理财交易服务,完成“得利宝”本外币、信托、保险、基金等交易,亦可享受“全国通”、“跨行通”等优惠交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