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星级酒店考勤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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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5331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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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有限公司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作息时间规定第一条 酒店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周确保不低于1天的休息日。第二条 后勤(包括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采购部)办公人员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18:00。第三条 营业部门依照经营时间,合理安排员工班次,保证岗位工时达到标准要求。所设班次作息情况,需交至酒店综合部备案。第二章 考勤办法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时必须在员工打卡机上打卡,无故不打卡者视为旷工。酒店副总以上管理人员不作打卡要求:(一) 存在调班或两头班情况的岗位,之间的上下班均须打卡,其它标准正常班次只2、须在上、下班时间打卡;(二) 仅打上班卡或仅打下班卡,按迟到、早退扣罚标准处理;(三) 员工因特殊原因导致忘打卡或漏打卡,由部门负责人签卡证明。每月签卡不得超过3次;(四) 外勤及班次较不固定的岗位如:业务部门员工、采购部员工、办公室司机等原则上仍需打卡,但审核仍以部门考勤记录为主。第五条 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作如下规定(一)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打卡到岗者均为迟到; (二) 早退:下班准点及之后方可打下班卡,下班时间前打卡视为早退; (三) 旷工:上班时间30分钟后打卡到岗者视作旷工半日处理;下班时间30分钟之前打卡者视为早退,作旷工半日处理; 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视为旷工1天; 未经请假3、不到岗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岗者视作旷工处理,以实际天数计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实双方均作旷工处理;因考勤卡遗失造成员工临时不能打卡,需及时到酒店综合部办理补办考勤卡手续。3日内未补办,仍无打卡记录者按旷工处理。(补卡期间考勤以部门手工考勤为准,考勤卡上由部门经理签注); (四)打卡时间: 打卡有效考勤时间为: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内打上班卡有效;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内打下班卡有效(加班除外)。第六条 手工考勤制度(一) 部门每月28日需将下月排班表交至酒店结综合部存档备案;(二) 员工的调休、调班或加班需填写书面调班申请,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三)酒店综合部月底将以部门排班、考勤卡与部门手工考4、勤表作为考勤依据;部门若未及时提交部门考勤卡及手工考勤表,将会影响员工工资发放,由此造成的责任由部门或相关责任人承担;(四)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采取考勤卡为主,部门手工考勤为辅的管理办法。为杜绝当班员工的旷工、早退、私换班等打卡机管理涉及不到的劳动违纪,各部门须在员工考勤统计表上作好记录。营业部门每日由当班的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对本部各岗的员工进行考勤管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五) 由于打卡机故障导致暂时无法打卡,员工应主动在当班主管处做好签到、签退登记;(六)各部门每月2号前将上月与有关考勤记录与员工考勤卡、考勤表交至酒店综合部进行审核; (七)部门员工考勤统计表必须有考勤记录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5、认方为有效。第七条 考勤管理权限(一) 部门员工的考勤作息安排、调整、变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二) 部门正职经理的考勤作息安排、调整、变更由酒店分管领导负责签批; (三)酒店综合部负责考勤的审核与监督。第三章 加班管理办法第八条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及排班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必须事先由部门填报加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酒店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第九条 凡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严格按酒店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加班申请表经酒店领导批准后方予发放加班工资;如遇节假、公休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调休的,须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发给加班工资;1小时之内不计为加班,也不能累加6、计算。4小时之内的加班,以补调休处理。第十条 下列情况不视为加班: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由于其它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和酒店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酒店生产和服务,必须作及时抢修的;(三)员工未完成当日规定的工作任务而需要超时工作,不属于加班。第十一条 加班补偿标准: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补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实施执行;公休日及其它时间的加班按实际加班天数调休或补休。第十二条 员工补休由部门灵活安排,原则上员工本月加班时间应在下一考勤月内补休完毕,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休假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允许累积到下月,部门应适时安排补休。本年内的加班时间(除127、月份所产生的加班时间外),不跨年度补休。第十三条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须提前将所有存休(包括年休)休完为止,未休完的存休酒店将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第四章 休息与休假规定第十四条 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时间依照政策实施执行。第十五条 员工因故请假规定如下:(一)病假 日期计算:在酒店工作不满一年的,可请累计不超过15天的病假;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天,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病假证明:病假必须由深圳市区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否则按实际病假天数扣除当日工资;扣薪标准:病假期间酒店将扣发当日工资。在酒店工作不满一年,当月累计或连续15天病假者,酒店有权进行停职8、处理并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休,按以下工资标准支付病假期间工资:请假15天以内的,按本人工资的90%支付;请假16-30天的,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请假31-60天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请假61天-90天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病假期间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停发。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能返回单位上班的,按国家有关人事劳动法规和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二)事假 手续办理:员工因故请假须事先填写员工请休假及出差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酒店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紧急事宜可以在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补办相关手续。 批准权限:3天以内(不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部门经理同意后9、报酒店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请休假及出差审批单报酒店综合部备案;部门经理请假必须由酒店分管领导同意,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酒店负责人批准。 日期计算: 4小时之内视为半天事假;超过4小时者视为全天事假。 扣薪标准:按照事假天数扣发当日工资。连续事假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事假30天及以上将扣发年终奖,同时酒店可酌情进行停职处理。 (三)公伤假员工因公受伤需要休息,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公伤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药费单据。扣薪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四)婚假日期计算:工作满一年的在岗未婚员工,符合条件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标准(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至10天(含3天10、法定婚假和公休、节假日)。 手续办理:员工提交书面申请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婚假期满后3天内持婚姻登记有效证明报酒店综合部备案。 扣薪标准:婚假期间不扣薪。(五)丧假日期计算: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给予3天以内有薪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有薪丧假。手续办理:员工提交书面申请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休假,员工请休假及出差审批单报酒店综合部备案。 扣薪标准:丧假期间不扣薪。(六)产假申请产假需要提供医院有效证明,通过部门经理同意、酒店办公室审核和酒店领导批准后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七)年假日期计算: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1年以上(自入职之日起),可11、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八)看护假日期计算:在职在岗已婚男性员工的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看护假10天。办理手续:员工提交书面申请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休假,员工请休假及出差审批单报酒店综合部备案。假满后3天内持小孩出生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报酒店综合部备案。扣薪标准:看护假期间不扣薪。第十六条 婚假、丧假、产假、流产假、看护假的12、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以上有薪假期要求出示的各类有效证明或其它资料,如无法出示,一律视为事假;医疗期计算从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包括公休和节假日。第五章 对考勤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第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普通员工每次扣罚10元;部长每次扣罚20元,主管级(含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以上扣罚均由员工当月工资内扣除。旷工者:按日工资标准的三倍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2次者视为重大过失并解除劳动关系,酒店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并追究相关责任。第十八条 对上班干私活、怠工、不服从安排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停发工资。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员工劳动关系,酒店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并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九条 对违法乱纪受到公安机关制裁者,将停发工资予以辞退,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第二十条 各部门的考勤管理情况,将成为对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一个必考内容。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主要从考勤管理角度对各种情况作出规定,考勤制度的实施与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酒店(或参考中心)有关规章制度解释办理。凡涉及到考勤管理(包括请休假制度)相关内容,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本考勤管理规定由酒店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