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村保护发展规划方案(2024-2035年)(部门征求意见稿)(8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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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部门征求意见稿(文本图集)部门征求意见稿(文本图集)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年 06 月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年 06 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I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一章 总则.1第一条 项目背景.1第二条 规划依据.1第三条 指导思想.4第四条 规划原则.4第五条 规划目标.6第六条 规划范围.6第七条 规划期限.6第八条 适用范围.6第二章 历史文化2、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7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7第九条 历史文化价值.7第十条 历史文化特色.10第十一条 保护要素.11第十二条 保护主题.12第三章 村域的总体保护.13第三章 村域的总体保护.13第十三条 村域总体保护的策略.13第十四条 村域范围的保护重点.13第四章 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保护.15第四章 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保护.15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15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15第十五条 保护范围划定.15第十六条 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16第十七条 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17第十八条 环境协调区协调措施.18第十九条 建筑高度控制.18第二节 空间3、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19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19第二十条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19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II第二十一条 空间格局的保护.20第二十二条 传统街巷的保护.20第二十三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21第二十四条 绿化景观的保护.21第二十五条 景观视廊控制.21第三节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与管控.22第三节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与管控.22第二十六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22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23第二十八条 建筑风貌指引.23第五章 村域文物古迹的保护.25第五章 村域文物古迹的保护.24、5第二十九条 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25第三十条 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27第三十一条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9第六章 人居环境规划.30第六章 人居环境规划.30第三十二条 土地利用规划.30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31第三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32第三十五条 综合防灾设施规划.32第三十六条 景观环境保护规划.34第七章 发展规划.37第七章 发展规划.37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容量控制.37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容量控制.37第三十七条 发展定位.37第三十八条 人口规模控制.37第三十九条 开发强度控制.37第二节 展示与利用.38第二节 展示与利用.38第四十5、条 展示与利用体系.38第四十一条 展示与利用措施.39第四十二条 展示与利用容量控制.39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III第八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40第八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40第四十三条 近期行动计划.40第四十四条 中期规划目标.41第四十五条 远期规划目标.41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施保障.41第九章 附则.44第九章 附则.44第四十七条 成果效力.44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条文说明.44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及规划调整.44第五十条 实施主体.44第五十一条 解释权说明.44附表一:保护要素分类列表.45附表二:不可移动6、文物一览表.46附表三: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47附表四: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47附表五:古树名木信息一览表.47附表六:历史环境要素信息一览表.47附表七: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48附表八: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48附表九:林寨古村近期项目需求表.49附表一:保护要素分类列表.45附表二: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46附表三: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47附表四: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47附表五:古树名木信息一览表.47附表六:历史环境要素信息一览表.47附表七: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48附表八: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48附表九:林寨古村近期项7、目需求表.49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项目背景第一条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广东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相关要求,做好规划期限至 2035 年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及报批、审批、备案工作。林寨古村是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为加强林寨古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特制定本保护规划8、。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第二条 规划依据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文件(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年)7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 年修正本)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年修订)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修正)10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9、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 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11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 年)1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 年)13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2012 年)1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 年)1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2020 年 8 月 3 日)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10、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 号)18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 年)1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 年 9 月)20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 号)2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856 号)2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 号)23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 年 1 月)24住房城乡11、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 号)2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 号)2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27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2023)2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29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30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3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096-2008)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3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地方法规、规范和相关政策文件(二)地方法规、规范和相关政策文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 2035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粤建节函2021175 号)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报审(报批、报备)成果要求(2021 年)3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数据入库规范(2021 年 12 月)4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数据库格式(样例)(2021 年 12 月)5广东省历史建筑和13、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2021 年 10 月)6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年 5 月)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拆旧复垦工作中加强乡村传统文化景观保护的紧急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2005 号)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9 年修正)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节2021165 号)10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11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6 年)12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 6 月)13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19 年 11 月)14、14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 年修正)15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16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粤消安20172 号)(三)相关规划及资料(三)相关规划及资料1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3和平县林寨镇总体规划(2016-2030)4河源市和平县林寨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013 年)5和平县林寨省级新农村示范片规划建设方案(2015 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6和平县林寨镇兴15、井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村庄规划(2019 年)7林寨古村旅游开发总体规划8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林寨建筑群保护规划9林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时期工作总体情况及“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思路分析报告1020202022 年三年林寨镇政府工作报告第三条 指导思想第三条 指导思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是在发展建设中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抓手,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科学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社会综合发展,统筹安排各项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16、以村民为规划主体,切实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尊重传统、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和有效管理。第四条 规划原则第四条 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确保不可再生资源作为物质载体所承载的重要历史信息得以保护、传承及延续。2.完整性原则2.完整性原则林寨古村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单体建筑,村落整体的建成环境也是有价值的保护对象,因此应保护在特定的自然文化背景下生成的整个村落建筑系统以及与之有密切关系的自然环境、道路街巷水系、传统建构筑物、历史环境要素等有形的传统资源,以及无形的传统资源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规划应结合文化资17、源的保护,对林寨古村资源要素、功能要素进行利用与整合,完整保护和展示林寨古村传统风貌。3.原真性原则3.原真性原则原真性是衡量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标准,保护物质及非物质历史内容的真实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等传统文化的原生态,不随意变造、歪曲、作假。对现有的优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保护,要尽量保存历史文化遗存的原本状态;对传统建筑进行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不大拆大建、拆旧建新、拆真建假、粉饰作伪。4.彰显特色原则4.彰显特色原则在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强18、调规划的可实施性;对村落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与研究,准确掌握村落的传统资源,分析村落保护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物质遗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突出个体特色,全面提升传统村落的文化吸引力。5.以人为本原则5.以人为本原则听取村民改善生活水平的迫切愿望,寻求传统村落保护和村民生活提升的平衡点,鼓励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保护中来,使传统村落保护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6.文化优先原则6.文化优先原则当前我国的开发全面进入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与延续的阶段,我们对中国传统的珍贵文化已有充分的认识。文化是国家与地区立足的基石,村落的发展与建设应该围绕当地文化这一核心进行。719、.活态传承原则7.活态传承原则传统村落作为延续古代人们生产、生活的古迹遗存,保护不是要将它们固定在某一时间点,而要对它们的发展和变化加以管理,使之在适应现代生活的基础上,能够不断展示它们所继承和发展的传统文化的精髓和价值。对这类具有“活态”的古迹遗存,保持其活力也是对其价值的保护。应避免对传统村落原有生活和社会结构的强制性改造,避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损害。应尊重和珍视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传统村落传承发展的支撑条件,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8.可持续原则8.可持续原则挖掘林寨古村内历史文化、生态资源和节庆风俗的潜在价值,发挥历史文化优势,提升文化、服务、商业、旅游等综合功能,激发20、地区新的活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安居乐业。注重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传承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过度开发。第五条 规划目标第五条 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普查梳理林寨古村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价值与特色,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划定合理的保护范围,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传统格局21、和风貌,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以林寨古村村落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推动林寨古村经济发展。第六条 规划范围第六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所包含的两个行政村石镇村、兴井村的村域范围,总面积 861.41 公顷。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传统村落所在的自然村区域,包括石镇村的下正片区、兴井村的兴围、下井、下兴楼片区,面积约 110.91 公顷。在规划中还将涉及周边的楼镇村和石江村的相关内容。第七条 规划期限第七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 20242026 年;中期规划期限 20272030年;远期规划期限 2022、312035 年。第八条 适用范围第八条 适用范围本规划是河源市和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石镇村、兴井村村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相关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执行过程中,凡涉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建设内容,均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遵守和执行本规划相关管控条例。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第九条 历史文化价值第九条 历史文化价值林寨古村的整体格局保护完整,建筑群规模宏伟,建筑装饰精美,是客家民居建筑中“四角楼”建筑类型的典型代表,是一处富有客23、家传统村落特色风貌和文化内涵的村落,是粵东北客家传统村落的杰出代表,对研究客家传统民居和村落文化具有较高的价值。(一)历史价值(一)历史价值1.陆地驿道与水上驿道的交汇处1.陆地驿道与水上驿道的交汇处旧时的林寨与主城佗城(龙川县)相距百里,为了屯兵积粮及防备北方来犯之敌的侵袭,龙川县令赵佗派出林姓统军在林寨筑寨据守,时名林隘,成为了通往粤北、江西等地的唯一通道。林寨至义都的古驿道仍残存部分路段,后来随着语言的演变,渐渐地人们将林隘称为林寨。林寨古村河流畅通,也因水而兴。林寨自古以来水上运输较为发达,林寨码头的商船沿着浰江汇入东江,往返于隆、河、惠、莞、穗之间,将山区的土特产运出去,把盐鱼布纱运24、进来,再转运到粤北赣南一带。陆上古驿道与水上古驿道的交汇繁荣了林寨的历史。2.中国近代以来重要历史时期的见证2.中国近代以来重要历史时期的见证林寨古村现存保留建筑建于元朝至民国年间,不仅经历了清朝至民国我国社会由盛转衰的转变,同时也经历了“土改分房”“文化大革命”等特殊历史时期,建筑群保存至今留下了大量历史印迹,成为特殊历史时期的见证。3.研究客家社会文化发展与聚落形态演变的真实历史遗存物3.研究客家社会文化发展与聚落形态演变的真实历史遗存物林寨古村中的所有历史建筑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家族建筑演变谱系,较系统地体现了客家族群繁衍发展的历史,是研究客家社会文化发展与聚落形态演变的不可多得的真实历25、史遗存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物。(二)艺术价值(二)艺术价值1.选址体现了传统的风水格局,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1.选址体现了传统的风水格局,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林寨古村三面环山,南临浰江,水口位于村落的东南方,两侧山峰对峙,形成了“狮象守水口”的风水宝地。林寨古村的选址体现了客家传统建筑的风水理念,构成与自然环境完美融合的特色景观。2.建筑装饰体现了客家建筑的艺术审美价值2.建筑装饰体现了客家建筑的艺术审美价值林寨古村内历史建筑的装饰类型包括木雕、石雕和彩绘等,尤以厅堂部分的装饰最为华丽,各种雕刻精美绝伦,彩绘又清新淡雅,具体形式与表现26、主题丰富多彩,体现了客家建筑装饰独特的艺术性。(三)科学价值(三)科学价值1.粤东北客家建筑的杰出代表1.粤东北客家建筑的杰出代表林寨古村中上百座客家建筑是粵东北地区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四角楼建筑群,是客家民居建筑中四角楼系列的杰作,是研究客家民居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2.高超的防洪技术2.高超的防洪技术林寨古村位于河谷盆地,根据街道布局和地形特点采用明沟和暗沟两种形式的排水系统,加上数个大水塘,雨水沿着通畅的沟渠涌入水塘;建筑群内墙采用土坯砖填充,外墙采用版筑夯土做法,除了军事防御的目的更能抵抗洪水的冲击;建筑内天井处高低错落的屋顶使雨水汇入天井,再通过建筑内精巧的排水管网流向屋外水塘,使得27、暴雨洪水之后能够快速排净建筑内的雨水。3.坚固的防御措施突出反映了客家建筑的技术特点3.坚固的防御措施突出反映了客家建筑的技术特点林寨古村中的建筑多数为堂横屋外加角楼的形式,形成防卫性质极强的方形建筑,各栋建筑的外形和内部结构变化多端,从下到上、由外到里设置了多种防御措施,如形式多样的枪眼、内宽外窄的防卫窗、形式不一一的角楼、顶层的“走马廊”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9(四)社会价值(四)社会价值1.客家人民家族生产、社会生活痕迹的重要实物1.客家人民家族生产、社会生活痕迹的重要实物林寨古村现存保留建筑为元朝至民国年间所建,通过留存的28、建筑本体和其他实物可以了解悠远的历史长河时期间,客家人民家族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的概况,是客家族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2.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对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2.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对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林寨古村是当地著名的文化资源和品牌,林寨古村已成立林寨古村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知名度日渐提高,影响力较大,对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3.有助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3.有助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对林寨古村的保护利用可以形成良好的辐射作用,为周边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以林寨古村为中心,整体保护林寨镇以至于和平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村落,形29、成文物保护利用的规模效应。(五)文化价值(五)文化价值1.东江流域多元建筑文化交流的典型代表1.东江流域多元建筑文化交流的典型代表林寨古村位于客家地区的中心地带,是通往粤北、江西等地的要道,又有浰江为东江支流,由河流带动的文化交流使其具有多地的建筑特征,在装饰上采用潮汕、闽南等地的木雕、石雕、彩描等工艺,装饰题材多为植物、动物、条形图纹等,装饰精美,寓意吉祥,体现了林寨陈氏作为客家移民的宗族文化、儒商文化和移民文化等,是东江流域多元建筑文化交流的典型代表。2.东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实物载体2.东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实物载体林寨古村紧邻浰江,为东江支流,保存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30、括香火龙、打席拳棍、赛龙舟、粤剧、客家山歌等丰富多元的民间艺术形式。林寨古村作为东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实物载体,在传承地区传统文化的同时,体现了该地区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0第十条 历史文化特色第十条 历史文化特色1.田寨错落分布,山水四面环抱1.田寨错落分布,山水四面环抱林寨古村由兴井村、石镇村两个村组成,兴井村在北,石镇村在南,两村相连,同处在同一宽阔平整的丘陵盆地中,三面环山,南临浰江,中间是广袤的肥沃良田。村前视野开阔,有田可耕、有水可渔,形成“负阴抱阳”“背山面水”之势。村落东南方为水口,东侧的古云山31、,俗称象形山,与西侧山峰对峙,在堪舆学中,被称为“狮象守水口”。目前,林寨古村虽有局部破损和新建房屋,但古村的风水格局保存基本完好,呈现出优美环境和历史人文气息。2.南部古村呈现船型被古城墙环绕,北部四角楼围屋古建筑群星罗棋布2.南部古村呈现船型被古城墙环绕,北部四角楼围屋古建筑群星罗棋布林寨古村分两部分,南部以宗祠为中心,建筑群分布如船状。北部是以家族为单元分散布置,建筑相对独立,房屋建造的防御性较南面楼房严密。南部的古村厦镇围,其村廊城墙环成船型,立有东、西、南、北四门,门前有五口池塘,两边有护城河。三座围门朝南向外,面向出入必经之路,商铺当铺也均在此分布。围门一关,自成一个小天地,围内水32、井等生存设备俱全,反映了客家人为有效抵御外敌而聚族而居的民风民俗。北部的古村历兴围,主要分布着一栋栋大型四角楼围屋,每个大型四角楼围屋之间相隔了一定距离,似夜空中一颗颗闪亮的群星。这些客家四角楼围屋,规模宏大,四角建有碉楼,外墙不设窗户,只设狭窄的枪眼和瞭望孔,大门和侧门都异常坚固,整体防御性能极好,这一栋栋四角楼围屋是林寨古村先民发展过程中迁居留下的宝贵证明。3.建筑文物遗存丰富,特征装饰客风尽显3.建筑文物遗存丰富,特征装饰客风尽显林寨古村现共有 2 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 处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7 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主要属砖石木结构,初步判断建于清朝、民国时期33、,其主要特色建筑有围寨、客家围屋、祠堂、门楼等。围寨是客家祖先为聚族而居所兴建的由完整连续的围墙包绕的内部具有较为复杂街巷体系的大规模建筑群,客家人为防外敌及野兽侵扰,聚族而居,在围寨中又形成了围龙屋、围屋、走马楼、五凤楼、土围楼、四角楼等围屋。“客家围”是客家文化的根,是客家人的精神家园,是中国五大特色民居之一,是客家六大文化遗产之一。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1林寨丰富的围屋又因的空间形态构成不同,产生出不同的类型,像围龙屋、枕头屋、杠楼、五凤楼、方楼、圆楼、半圆楼、四角楼等。众多的围屋的类型,又都遵循着围合性、向心性和中轴性的空间34、形态。林寨围屋以及其他建筑的大门、墙体、门窗、地面、彩画、木雕保存较好的数量繁多,且其建筑风格和精神尽显客家的特色。第十一条 保护要素第十一条 保护要素完整保护林寨古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其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展示和延续村落文化特色。林寨古村的保护对象由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组成。(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1.物质文化遗产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林寨古村“负阴抱阳”“背山面水”的山水格局;保护林寨古村“山寨田寨田水山”的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墙环绕的船型厦镇围、四角楼围屋的历兴围的整体特色格局;保护极具代表性的客家围屋、宗祠及传统民居;保护反映重要历史35、事件的旧址和具有独特价值的民居建筑;保护古树、古井、古城墙、古街巷、古桥、风水塘、古码头等历史环境要素。2.非物质文化遗产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林寨古村的林寨粤剧、林寨武术、打香火龙、浰江龙舟赛、和平客家山歌、百年私塾文化等各种地方民俗、民间工艺、节庆活动、传统风俗,并保护记录好村庄里名人史实和历史重要事件。同时,在物质形态上的保护和恢复这些非物质要素赖以存在的位置基础和文化场所。保护要素分类列表保护要素保护要素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物质文化遗产河涌(1 条)浰江山岗(2 座)狮形山、象形山山水格局“负阴抱阳”“背山面水”空间格局“山寨田寨田水山”整体特色格局古城墙环36、绕的船型厦镇围、四角楼围屋的历兴围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 处)1.林寨建筑群:大夫第(三角楼)、当铺(永安楼)、谦光楼、广文第、司马第、颍川旧家;2.福谦楼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2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1 处)林寨古建筑群:朝议第、大夫第、德馨第、丰翔第、天宝第、美尽东南民居、薰风自南民居、太邱家风民居、天佑楼、宣仪第(宝三楼)、薰南楼、洋楼、永贞楼、余庆第、中宪第、康乐遗风民居、天益第、恒泰楼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7 处)朝义第、昘鼎公祠、福基楼、贡元屋、光裕堂、怡然第、昱公祠推荐历史建筑线索(2 处)贞节亭、相兴楼37、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12 处)东门东侧民居、光耀邦家、元朝私塾、德星第、光裕门(西门)、美聚东南门(东门)、明远门(南门)、善余第、式南第、司马第(兴井村)、以兴门、树德第(石镇村)历史环境要素古井(13 处)明远门古井、光裕门古井、海虎公井、永安楼古井、广文第古井、太邱家风水井、永贞楼古井、颍川旧家古井、中宪第古井、福谦楼古井、林屋古井、兴井村古井、谦光楼古井古码头(1 处)古码头遗址古树名木(1 棵)重阳木古城墙(1 处)厦镇围千年古城墙古街巷(1 处)厦镇围千年古街巷古桥(1 处)状元桥风水塘(7 处)恒泰楼风水塘、历兴围风水塘、福谦楼风水塘、永贞楼风水塘、林屋风水塘、厦镇围风水塘、永38、安楼风水塘古驿道和平古驿道、水上驿道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传统民俗林寨粤剧、林寨武术、打香火龙、浰江龙舟赛、和平客家山歌、百年私塾村落名人状元陈继昌、两广巡抚陈琼润、陈襄延、七举人九岁贡、虎门千总-陈所先重要事件廖仲恺亲临林寨、太平天国部将石镇吉驻兵林寨、黄永胜上将到林寨、蔡家作将军诗题林寨古村村落典故九宇连云、林寨街市第十二条 保护主题第十二条 保护主题以“保护优先、发展并重”为原则,以“山寨田寨田水山”的空间格局进行保护,维护山水环境特征和田园风光;以南部古城墙环绕的船型厦镇围、和北部四角楼围屋的历兴围两个片区进行村落整体特色格局的保护,维护街巷空间环境、历史建筑与构筑物的同时,39、打造“生态林寨、休闲林寨、文化林寨”主题形象。形成“中国最大的四角楼建筑群聚落”以及“客商主题文化旅游目的地”,带动当地经济的综合发展。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3第三章 村域的总体保护第三章 村域的总体保护第十三条 村域总体保护的策略第十三条 村域总体保护的策略为了保护村落的完整性,本规划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重要传统建筑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以及村落内有代表性的街巷、格局。1保护林寨古村历史真实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保护和延续林寨古村落的风貌特色,保护村落的空间整体特征、平面格局肌理等真实的40、历史信息,延续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2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和历史环境整体保护;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保护林寨特有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包括它的历史、文化、艺术、民风、民俗。鼓励全体居民参与保护,尤其是要调动古建筑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因保护需要而给居住者带来的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困难。3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永续利用;合理利用古建筑,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根据保护类别的划分明确不同的使用要求,使古建筑在新环境下能尽其用。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在保护古建筑及其环境的同时,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使之能满足现代生活的需求。4系统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明确近远期保护目41、标,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保护、修缮、改善和整治更新。5理论探讨与建设实践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延续性。林寨古村保护区保护规划应当充分研究、分析上层次的各项规划,并对上层次各规划整合和深化,保证规划的延续性。6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保护规划的总体思路和框架应与区域发展思路协调,与规划管理相衔接,保护规划应当为规划管理服务,处理好保护区内传统建筑的保护、规划区与外围协调控制区的关系等,并形成实施保护规划和地区旅游规划的指导性文件。第十四条 村域范围的保护重点第十四条 村域范围的保护重点本次规划对林寨古村村域范围内文物古迹、历史街巷、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村域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42、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4然环境、村落传统格局、绿化景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重点保护,提出保护名录与保护要求,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它建(构)筑物的进行分类保护整治,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提出传统风貌建筑的推荐名录,古树名木的保护名录、保护要求,其他如古井、门楼、水系等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名录、保护要求。1对林寨古村整体风貌和空间格局实施全面、整体的保护;2对村落自然与历史环境风貌要素实施整体保护,包括:古树名木、古建筑等;3对不可移动文物等优秀传统建筑实施重点保护措施;4对新建民居、商贸配套、公共设施建筑43、的高度控制;5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继承。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5第四章 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保护第四章 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保护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第十五条 保护范围划定第十五条 保护范围划定1.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1.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为了保护村落的完整性,本规划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重要传统建筑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以及村落内有代表性的街巷、格局。根据现状林寨古村各类历史环境资源要素情况,为了保证重要历史风貌建筑、村庄格局的真实、完整、连续性,规划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推荐传44、统风貌建筑线索和传统建筑集中区域及体现村庄历史格局、街巷的区域,面积为 0.261 平方公里。2.建设控制地带划定2.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村落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主要是为了保护和协调文物及传统村落风貌带的完好所必须控制地段,总面积约为 0.4739 平方公里。3.环境协调区划定3.环境协调区划定环境协调区主要考虑由主要景观节点向四周眺望时景观的完整性和与传统村落整体环境的协调性,呈自然过渡状态。本规划设立的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以外的建成区与周边农田、河流。根据林寨古村的具体情况,划定需要与林寨古村传统村落风貌协调的范围为环境协调区,面积约为 1.3845、41平方公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6第十六条 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第十六条 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1.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1.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1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对传统村落格局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在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或保养维护前,需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如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活动,需保障文物安全及其周边环境风貌,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2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外,原则上不得46、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需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下进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材料、色彩及其他外观风貌要素等,应与周边环境及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保持和延续林寨古村的整体历史风貌特色。3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保护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4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47、和规范设置。确因传统村落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5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2.建筑功能2.建筑功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尽量延续其原有功能,如历史功能已经不存在,必须引入与核心保护范围传统风貌无冲突的相关功能。3.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3.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1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执行。2历史建筑线索、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保护,按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48、(试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55035-2023)等有关文件执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73对于与林寨古村传统风貌不协遇的其他建筑,应进行适当整修,拆除不协调部分及违章部分,适当补充协调构件。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完整性、安全性构成威胁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予以拆除。4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不得突破保护规划中确定的控高要求,不得扩大基底面积、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林寨古村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4.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49、求4.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1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取消道路,应当保持传统风貌特色的街巷格局与景观特征核心保护范围限制机动车进入,消防车和救护车等必要的车辆除外。2不得擅自改变林寨古村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建筑外墙、屋顶定期维护。3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人题字、楹联、巷道等历史要素也应加以保护,应在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以及重要历史保护要素前设置标识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毁损标识牌。第十七条 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第十七条 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1.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1.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1在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前,需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编制方50、案后按程序报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需保障文物安全及其周边环境风貌,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2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重建活动应以不影响林寨古村的传统风貌为前提;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3涉水项目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确保所在地区江河流域的防洪安全。2.建筑功能2.建筑功能建设控制地带内除不可移动文物外可适当改变使用功能,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不可移动文物需改变使用功能的,应51、按照相关规定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对林寨古村传统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8风貌不产生冲突的文化娱乐、商业、旅游配套为主。3.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3.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1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2历史建筑线索和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保护按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55035-2023)等有关文件执行。3建设控制地带内其他建筑,按本规划要求进行保护、修缮、改善、保留、和整治改造,改建和重建活动的,不得52、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林寨古村整体风貌相协调。对难以按改造措施进行改造的建筑,必须逐步拆除,拆除后作为道路、广场、绿化用地等。4.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4.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保证主要街巷界面传统风貌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保护古树、河岸等历史要素,新设置的街道小品(标志、垃圾箱等)应具有地方特色,与林寨古村传统风貌协调一致。控制新建建筑的类型、形式、材料与色彩,使其延续原有建筑肌理,并与林寨古村的传统风貌相协调。区域内合理进行“抽疏补绿”,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广场铺设不宜采用太多装饰,体现朴实、厚重的历史风格。第十八条 环境协调区协调措施第53、十八条 环境协调区协调措施1建设用地区域: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风格上应与村落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相协调,并控制其建筑密度。新建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14 米、三层半以下,如突破需要单独开展城市设计或控规论证。2非建设区域:山体、林地、水体等与整体风貌息息相关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应根据规划的相关要求保护,严禁乱砍乱伐,禁止进行一切破坏整体风貌的建设行为。仅允许建设生产生活所必要的构筑物,高度控制在 2 米以下。第十九条 建筑高度控制第十九条 建筑高度控制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维持原有高度。在保持原高的区域内,改建和新建建筑物不允许改变现54、有建筑物的檐口高度以及坡屋顶形式及其坡度。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92相邻建筑高度控制规定:与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控制单位相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的建筑高度,不得高于前后左右相邻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控制单位中最高部分的建筑(檐口)高度。3对林寨古村保护范围内建筑进行五类控高区的划定。一类控高区:文物保护范围外缘 5m 内,建设绿化地带或保持现环境风貌。二类控高区:文物保护范围外缘 520m 之间,建筑高度控制在 6 米以下。三类控高区:文物保护范围外缘 2030m 之间及核心保护范围,建筑高度控制在 9 米以下。四类控高区:建设控制地55、带,建筑高度控制在 12 米以下。五类控高区:环境协调区,建设区域新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 14 米、三层半以下;山体和基本农田区域,原则上不允许新建建筑。允许建设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构筑物,高度控制在 2米以下,如突破需要单独开展相关论证。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第二十条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第二十条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1.景观要素保护1.景观要素保护1溪流:保护浰江水体,严禁在河道溪流、沿岸乱堆垃圾杂物,禁止随意改变河道溪流的线型走向、河流截面,对溪流现有水生植物进行综合治理,定期对溪流进行疏通、清淤。2农田:严格保护农田、耕地的用地性质、规模和边界,禁止占用农56、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外围的田园风光。3果林:保护村庄特色经济作物果林,严禁随意破坏果林,保留村庄外围连片的果林。4水土保持:加强河渠水系周边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河渠水系周边设置必要的绿化带及种植能够防止水土流失的植被。5水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河涌水体的水体质量,严禁在河涌两岸进行破坏水资源的建设行为及污染水资源的排放行为。2.景观风貌控制引导2.景观风貌控制引导1严格保护林寨古村山体、山麓走向及水网,严格控制在其范围内的建设活动。禁止破坏地形地貌的一切活动,严格保护林寨古村整体景观的优美背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02严格57、保护农田的土地使用性质及农业景观,村内景观改造尽可能使用生产性作物为主;保护林寨古村周围山体植被,村落周边山坟应进行植树遮挡,美化景观。3加强对村落滨江环境与风貌的保护。严禁进行大规模建设,严格控制流域范围内村落的规模与建设,在林寨古村内应进行景观设计研究,构筑以传统村落为核心的整体滨水景观体系。4针对林寨古村中现有人工化痕迹过重的景观环境,通过调整地面铺装、调整植被等手段进行环境修复,恢复林寨古村整体景观风貌协调的自然状态。第二十一条 空间格局的保护第二十一条 空间格局的保护规划以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中心,结合对村落自然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形成“山寨田寨田水山”景观格局的基本规划结构58、。林寨古村通过强化下列要素的手段来实现“山寨田寨田水山”的文化遗产景观格局。1山:村落东南侧的象形山、狮形山以及村落北侧、西南侧的山脉环绕村庄形成天然的景观屏障,是村庄聚落形成的倚靠。加强对林寨周边山体,特别是浰江南岸山体的保护。2水:村落南部的浰江与村落中历史建筑前分布的风水塘以及村落大小道路边的排水沟渠是林寨古村目前主要的水系,既是防洪排涝的重要安全设施,亦是村落重要的环境景观元素。未来村庄的发展应保证村庄水系历史格局的稳定性。3田:林寨古村周边几百亩农田环绕村落,是村落乡土田园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规划中将建议加以控制,强化对现状农田的保护。4寨:根据现状调查,林寨古村聚族而居,分组团59、布置,传统建筑众多,类型丰富、装饰精美,规划通过空间节点和高度的控制,强化古村历史形态;通过建筑形式和建筑造型的控制,延续古村传统历史风貌。第二十二条 传统街巷的保护第二十二条 传统街巷的保护依据街巷的历史保护价值高低,本次规划主要是对重点研究范围内的街巷格局及街巷风貌进行整体保护,划定历兴围、厦镇围建筑群内等街巷为重点保护街巷,现状传统风貌较好的几个历史建筑群的街巷为保护街巷,其余为一般街巷。1.重点保护街巷1.重点保护街巷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街巷,保护其肌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1严格保护街巷空间尺度及界面的连续性与完整性,60、整治传统风貌已有局部轻微破坏的地段。整治改造体量不协调及位置不协调的建筑,整饬色彩及立面造型不协调的建筑。2.保护街巷2.保护街巷保护传统风貌较好的历史街巷,严格保存其巷道格局。全面整治传统风貌已被破坏的地段。整治改造不协调建筑中的超高建、构筑物,整饬色彩及造型不协调建筑。新建房屋必须符合有关控制要求。3.一般街巷3.一般街巷除重点保护街巷、保护街巷,重点研究范围内其它街巷为一般街巷。一般街巷整治,主要考虑交通消防需求、经济能力和生活需要,并尽可能与村庄历史环境相符合,街巷两侧建筑按保护范围分区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第二十三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第二十三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严格保护名称、尺度、走向和传统61、风貌的街巷:主要为林寨古村厦镇围、历兴围临近的街巷,保护传统建筑风貌的历史建筑与文物古迹;保护走向和名称,提升街巷滨水性的街巷:主要为浰江河流两岸的传统民居建筑周边街道,保护街巷的走向,提升沿河风貌,体现两岸传统风貌滨水性的特征;通过景观、标识设计展示传统风貌的街巷:分布于传统民居建筑周边的街巷,设立标识标志牌,设计具有代表性的景观植物,展示街道的传统风貌;保护走向和名称的街巷:保护街巷历史传统走向与名称。第二十四条 绿化景观的保护第二十四条 绿化景观的保护保护好村落原有的古树和周边田园以外,为活化景观空间、增加林寨古村落文化魅力以及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村落原有的绿化环境基础,构建绿化62、景观结构,对绿化环境进行适当的完善和美化,确保村庄居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0%。第二十五条 景观视廊控制第二十五条 景观视廊控制保护从村口“象形山”山顶眺望林寨古村以及重要景观节点相互瞭望的景观视廊,尤其是当地四角楼原本就具备守望互助、互为瞧望的防御功能。视线通廊的保护以林寨古村文物不被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2遮挡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现状建筑高度、风貌等因素的影响。对影响视线通廊景观效果的建、构筑物应实施相应的整治措施,保护视线景观。视廊起讫点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原则:1标志性文物点司马第、当铺、广文第、福谦楼、谦光楼等,它们是林寨63、古村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古迹,历史悠久,并且具有较独特的外部形象。2主要人流汇集点浰江边、厦镇围、历兴围等是林寨古村比较重要的人流汇集点,也是人们对林寨古村思古怀乡、追溯历史的主要节点。第三节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与管控第三节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与管控第二十六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第二十六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依照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对古村保护范围内现状建筑按建筑价值、风貌、年代、质量等综合考虑进行分类,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将各类建筑的保护与更新分为:保护、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五类不同的规划保护措施。1.保护1.保护对已公布为文物64、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按照批准的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保护措施。2.修缮2.修缮对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修缮,改善设施。3.改善3.改善对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应按照 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原建筑结构不动,但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配置水电和卫生设施,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4.保留65、4.保留对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和“较好”的,可以作为保留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3类建筑。5.整治改造5.整治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按照保护发展规划关于建筑风貌的指引进行建筑外观的维护修饰。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在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前提下,以修缮、改造等方式进行更新维护,更新措施可采取局部改建或结构加固等方式,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鼓66、励村庄范围内建筑多功能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可兼容公共服务;其他建筑可适度兼容文化、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多种混合功能。建筑物功能兼容时坚持以下原则:1规要求新建设的建筑物不可兼容。2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可兼容公共服务设施。3建设控制地带内可兼容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4在规划为道路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内的建筑物不可兼容。第二十八条 建筑风貌指引第二十八条 建筑风貌指引1.整体要求1.整体要求传统建筑风格应保留客家传统的平面布局和屋顶样式,重点保留装饰等细部构件。新建建筑应部分融入传统元素,且建筑外立面色彩应与村落传统风貌整体协调。2.建筑材质2.建筑材质传统建筑在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延续原有的夯土、泥67、砖,对墙面进行粉刷。在原材料质量达不到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可使用色彩相似的新材料延续传统建筑风貌。3.色彩要求3.色彩要求林寨古村建筑色彩应采用白色、土黄色、深灰色为主基色,浅灰色、棕色、棕红色为辅助色。其他色彩为点缀色。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44.特色构件4.特色构件保护文物及传统建构筑物特色细部,新建建筑应局部融入富有地域风情的细部符号。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5第五章 村域文物古迹的保护第五章 村域文物古迹的保护第二十九条 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第二十九条 物质文化遗产分68、类保护(一)不可移动文物分类保护(一)不可移动文物分类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年代年代保护级别保护级别1林寨建筑群(大夫第、当铺、广文第、谦光楼、司马第、颍川旧家)清代-民国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福谦楼清光绪八年(1882)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3林寨古建筑群朝议第清咸丰十一年(1861)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大夫第清末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德馨第清光绪七年(1881)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丰翔第清道光年间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天宝第清代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美尽东南民居清光绪二十六年(1990)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薰风自南民居清代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太邱家风民居民国二十八年(1940)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天佑69、楼清光绪二十六年(1990)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宣仪第(宝三楼)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薰南楼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洋楼民国十一年(1922)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永贞楼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余庆第清代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宪第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康乐遗风民居清代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天益第清代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恒泰楼清同治九年(1870)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4朝义第清代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5昘鼎公祠明代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70、6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福基楼清代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7贡元屋清代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8光裕堂清代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9怡然第民国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0昱公祠清代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分别由所在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根据中华人71、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所有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二)历史建筑(二)历史建筑历史建筑信息一览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始建年代始建年代1贞节亭民国二十六年(1938)2相兴楼民国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保护范围界线划定保持在重要眺望点视线所及范围内建筑物外观界面完整,及相应建筑物用地边界完整;保持现状用地边界完整;保持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完整。(三)传统风貌建筑(三)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信息一览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始建年代始建年代1东门东侧民居清代2光耀邦家清代3元朝私塾元代4德星第清代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72、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75光裕门(西门)清代6美聚东南门(东门)清代7明远门(南门)清代8善余第清代9式南第清代10司马第(兴井村)清代11以兴门清代12树德第(石镇村)清代对传统风貌建筑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建设活动。改善主要是针对构成区域整体风貌具有重要作用,但建筑质量和保存状态不太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其改善方法为强化其传统特征部分,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卫生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其改善方法一般采用保护外形、内部改造或改变功能、合理利用。第三十条 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第三十条 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林寨古村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应注意:1传统村落73、应当整体保护,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2禁止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历史环境的行为。3禁止占用河流、历史水系(历史水渠、水塘和古井)的行为。(一)古树名木(一)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信息一览表名称名称位置位置古树等级古树等级估测树龄估测树龄树高树高重阳木石镇村委会老桥头二级38024 米林寨古村范围内有古树名木 1 棵,建议按古树名木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参照和平县防范古树名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实施。(二)古井(二)古井古井信息一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位置位置1兴井村古井谦光楼西南方2明远门古井明远门旁3广文第古井广文第内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74、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84林屋古井颍川旧家东侧5太邱家风水井太邱家风前6海虎公井当铺(永安楼)西侧7谦光楼古井谦光楼内8永贞楼古井永贞楼内9颍川旧家古井颍川旧家前10永安楼古井当铺(永安楼)内11福谦楼古井福谦楼前12中宪第古井中宪第内13光裕门古井光裕门前林寨古村的 13 处古井需进一步加强古井的普查和建档工作;严格保护古井不被破坏,水质不受污染,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保护整体生态环境与地下水资源,定期检测古井井水的水位与水质;深入挖掘与古井相关的历史文化内涵,适时适地设置展示相关历史信息的标识牌。(三)古桥(三)古桥林寨古村范围内现存状元桥 1 座。原桥因75、年久失修出现危情,新桥为 2009 年建设,故现在出现二桥并存的景象。对于现存古桥文物部门应落实古桥保护责任制度,排查现存问题,明确修缮目标进行分期实施,并一同做好相应的旅游宣传。(四)古码头(四)古码头林寨古村现存古码头遗址 1 处,位于天佑楼西南侧。古码头遗址所在地的石镇村村委会应当将古码头遗址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保护古码头遗址,实行名录管理,加强林寨古码头周边环境整治。(五)风水塘(五)风水塘林寨古村现存风水塘 7 处,分别为:恒泰楼风水塘、历兴围风水塘、福谦楼风水塘、永贞楼风水塘、林屋风水塘、厦镇围风水塘、永安楼风水塘。禁止侵占风水塘及周边环境的建设活动;整治改造影响风水塘周76、边环境的大体量建筑,将水塘周边改造成为村落重要的公共空间;改善风水塘水质,保持风水塘的水位水量。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9(六)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六)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名村范围内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如对残墙的保护:保护残墙不被破坏,对墙体进行定期监测,保证其不被雨水、植物等侵害,并设置标识牌,展示相关历史信息。第三十一条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第三十一条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林寨古村暂无定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有:特色传统民俗 6 项;村落名人 5 位;重要77、事件 4 项;村落典故 2 项。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传统民俗林寨粤剧、林寨武术、打香火龙、浰江龙舟赛、和平客家山歌、百年私塾村落名人状元陈继昌、两广巡抚陈琼润、陈襄延、七举人九岁贡、虎门千总-陈所先重要事件廖仲恺亲临林寨、太平天国部将石镇吉驻兵林寨、黄永胜上将到林寨、蔡家作将军诗题林寨古村村落典故九宇连云、林寨街市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及与其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方式如下: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要求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2做好文化空间的建档和挂牌工作;3强化研究并分类保护;4通过多种手段加78、强对文化空间的展示、宣传;5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推进非遗文化传承利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0第六章 人居环境规划第六章 人居环境规划第三十二条 土地利用规划第三十二条 土地利用规划林寨古村土地利用规划对三调数据中的用地不作调整。土地总面积为 861.7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755.18 公顷,占村土地总面积的 87.63%,建设用地面积 83.17 公顷,占村土地总面积的 9.65%,未利用地面积 23.42 公顷,占村土地总面积的 2.72%。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地类地类规划期末年规划期末年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面积(公79、顷)面积(公顷)比重(%)比重(%)861.77861.77100.00100.00农用地农用地水田113.8613.21水浇地12.161.41旱地34.694.03果园2.570.30其他果园1.360.16乔木林地514.4859.70竹林地2.440.28灌木林地11.781.37其他林地26.293.05农村道路8.390.97水库水面4.130.48坑塘水面19.532.27沟渠2.420.28设施农用地1.080.13小计小计755.18755.1887.6387.63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物流仓储用地0.330.0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丝0.280.03工业用地0.660.08农村宅基地80、51.896.02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1公园设施用地0.560.06公园与绿地0.460.05广场用地0.120.01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社用地0.110.01科教文卫用地1.550.18特殊用地1.340.16铁路用地6.620.77公路用地16.541.92城镇村道路用地1.070.12水工建设用地1.350.16空闲地0.290.03小计小计83.1783.179.659.65未利用地未利用地其他草地12.501.45河流水面2.790.32内陆滩涂5.810.67裸土地2.320.27小计小计23.4223.422.722.781、2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1.对外出入口1.对外出入口规划范围内设置以南边为主的出入口,结合游客管理同时设置集散广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规划范围的出入口由 S229 省道,接 Y226、Y228 乡道经林寨镇方向,横跨林寨大桥;再接 Y230 乡道,经入口牌坊至南部综合服务区,进入林寨古村。2.道路交通2.道路交通村内道路分为消防车道、车行道和步行道。所有道路维持古村内原有道路系统及街巷格局,恢复传统空间尺度和地面铺装形式;局部为保证消防车辆可沿传统村落四周绕行,在不影响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拓宽路面不小于 4m,保证消防车通行。对于传统建筑集中区域的步行82、道,可采用传统铺装,材质以卵石、青石板为主,辅以现代施工材料。对于其余步行道,可采用现代材料,风貌与传统进行协调即可。3.停车场3.停车场南部综合服务区设置停车场,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可停放旅游大巴、小型轿车、自行车;现当铺前面的停车场作为临时停车场,供临时停放;大型停车场设置于入村牌坊位置。停车场地面材质应选择可透水的生态材料结合草坪设计,尽可能减少地面硬化,适当种植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2乔木、灌木类植物。第三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第三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结合福谦楼设立村庄文化中心 1 处,利用现83、有建筑进行修缮整治,打造文化室或村史馆。根据林寨古村旅游服务需求,结合南部综合服务区,设置旅游服务驿站。规划沿用现有定时收集,定时运输,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公厕宜采用附建式公厕为主。规划结合村内现有村委会、学校和驿站进行设置。未来待村落开发形成规模或有相关需求,可增建独立式公厕。第三十五条 综合防灾设施规划第三十五条 综合防灾设施规划(一)消防规划(一)消防规划消防规划按照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技术标准执行。在建筑室内布置灭火器、室外布置消火栓及消防水池,同时可以利用河流和水塘作为备用水源。村内的既有建筑改建或改造时,应提高建筑主要84、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并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1.消火栓1.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给水管应布置成环状。其埋深应根据气候条件、外部荷载、管材性能等因素确定。向室外消火栓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 2 条,当其中 1 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 DN100。室外消火栓的间距宜为 3060m,消火栓的保护半径约 80m。2.灭火器2.灭火器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有保护价值建筑必须全部配置灭火器,应选择对受保护文物、文物建筑危害小的灭火器类型。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必须全部配备手提式灭火85、器,为磷酸铵盐干粉式,重量为 2公斤一组,两具一组,每组灭火器得人保护半径为 20 米,不可移动文物每栋至少安放一组。3.微型消防站3.微型消防站村中设置独立场地的微型消防站,设置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应配备小型消防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3车辆、个人防护服、简易过滤式呼吸器等防护类和灭火器等灭火类,以及撬棒等破拆类器材装备。消防装备配置消防车配备数量1 辆(小型消防车、洒水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消防泵2 台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2 个水带50300m水枪2 套灭火器2 个人员配备数量2 人消防员配套装备手持移动式对讲机、呼86、吸机、头盔面罩等4.文物值班点4.文物值班点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或周边设置文物值班点,并在村落外围区域设置高空瞭望点并采用热成像感应等技术进行火灾预警。5.村庄消防通道5.村庄消防通道消防道路依靠村庄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装备安全、快捷通行的要求,宜设置环状消防道路。供一般消防车通行的尽端路应设置回车场地。对不同通行能力的消防道路,按下表配置消防车辆或手抬机动消防泵。消防道路与消防装备对应表消防道路净宽度(m)消防装备4一般消防车3-4小型消防车2-3消防摩托车2手抬机动消防泵6.安全疏散通道6.安全疏散通道文物建筑安全出口或安全疏散通道不宜少于两个;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87、况限制文物建筑的使用方式和同时在内的人数。安全疏散通道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识。(二)防雷措施(二)防雷措施根据文物建筑的重要性、所处环境及发生雷击可能性、雷击史等将文物建筑物防雷分为三类: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41一类防雷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年预计雷击次数小于 0.05 次/年,或有雷击史,或高度超过 26m 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2二类防雷建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年预计雷击次数小于 0.05 次/年,或有雷击史,或高度超过 26m 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3三类防雷建筑:在可能88、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其他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文物建筑。安装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文物建筑防雷装置应设专人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在发生雷击、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后,应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三)防洪规划(三)防洪规划林寨古村防洪标准按照 20 年一遇设计,并对河道进行疏通整治,河岸堤防工程须达到 20年一遇洪水标准,确保防洪安全。林寨古村周边有数座山体,应强化预防山洪灾害的措施和手段,避免山洪灾害对村落内不可移动的文物造成损害。(四)疏散场地及防灾管制(四)疏散场地及防灾管制紧急疏散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村庄人均疏散场地不宜小 3。规划将村委会、学校89、等空旷场地作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兼作疏散场地,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第三十六条 景观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六条 景观环境保护规划1.保护控制要求1.保护控制要求规划范围地表水按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类控制。规划范围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控制。规划范围饮用水源保护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 201号)(2010 年 12 月 22 日修正)控制。规划范围大气环境质量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90、5-2012/XG1-2018)中的二级控制。规划范围的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控制。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5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以上,采取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危险固废物要进行特殊处理,如医疗垃圾、建筑垃圾。2.保护控制措施2.保护控制措施1水系保护:加强对民安河水系及村落内部风水塘的治理。现状村庄大部分区域仍未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系,对环境带来很大影响,应在水系整体的层面上统一规划,分流截污,保护林寨古村周边的水质。对河流与风水塘的用地应实行严格的退让,形成亲水的公91、共空间。2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区均执行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广泛种植树木,布置绿化,达到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3噪声控制规划:通过种植隔音效果较好的树木,创造优美的乡村绿化景观,隔离交通噪音。对建筑施工噪音加强控制,禁止夜间施工。区域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昼间噪声排放限值 60 分贝,夜间噪声排放限值 50分贝(即满足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的要求)。4固体废弃物控制规划:村庄生活垃圾逐步进行分类回收、转化,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由各建设单位自行处理,堆填于市容部门指定的92、填埋处置场。3.公共绿地总体要求3.公共绿地总体要求1保护原有水系,恢复生态,尽量保持自然状态。2保障村庄水系的排洪、取水、旱涝调节、养殖等功能,不能为了水景观美化而牺其使用功能。3清除水系周边的垃圾、杂物、废弃窝棚等,采用自然土质岸坡、自然缓坡、木桩、块石平砌等生态自然的方式护岸,为植物生长创造条件。4村内或邻近村庄水体,可结合村庄布局进行景观设置,但要避免过多人工设施破坏水环境。5植物选择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水系绿化实行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尽量保留原有树木,优化岸边水生植物及地被。6乔木可选择根系发达的树种,提高绿化固岸的功能;小乔、灌木选择低分枝、丛生品种,贴近水面种植;地被选择以匍匐植93、物为主,可固定表土、自然繁殖;水生植物可选择遮挡驳岸的挺水植物和具有净化水质功能的沉水植物。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67景观设计应注重原生植物的保留,植物选择以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与乡村自然环境相互融合;注重植物配置,除了满足艺术性外,更需要满足生态性原则。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7第七章 发展规划第七章 发展规划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容量控制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容量控制第三十七条 发展定位第三十七条 发展定位以“保护优先、发展并重”为原则,以“山寨田寨田水山”的空间格局进94、行保护,维护山水环境特征和田园风光;以南部古城墙环绕的船型厦镇围、和北部四角楼围屋的历兴围两个片区进行村落整体特色格局的保护,维护街巷空间环境、历史建筑与构筑物的同时,打造“生态林寨、休闲林寨、文化林寨”主题形象。形成“中国最大的四角楼建筑群聚落”以及“客商主题文化旅游目的地”,带动当地经济的综合发展。第三十八条 人口规模控制第三十八条 人口规模控制2015 年末,林寨古村有户籍人口 6373 人,常住人口 4963 人。按 3自然增长率预估,2035 年林寨古村户籍人口约为 6766 人。第三十九条 开发强度控制第三十九条 开发强度控制林寨古村总用地面积为 861.77 公顷。其中:核心保护95、范围面积 0.2610 平方公里,根据 2019 年度三调数据显示,建设用地规模 14.48公顷。在核心保护范围内控制建筑密度不超过 42%、容积率不超过 1.05。建设控制地带面积 0.4739 平方公里,包含建设用地规模 19.32 公顷。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控制建筑密度不超过 33%、容积率不超过 0.98。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8第二节 展示与利用第二节 展示与利用第四十条 展示与利用体系第四十条 展示与利用体系(一)展示的内容(一)展示的内容规划允许在妥善保护的前提下,对部分传统建筑进行修缮改造,环境优化,把民宿与民俗、特色餐96、饮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结合起来,积极发展旅游业,形成以文化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反馈文化保护的良性发展道路。文物遗存历史信息:建造年代、主人生平、历年修缮情况、总体布局等。历史与文化内涵:遗存的历史见证意义、客家建筑风格与装饰艺术、宗族社会组织结构。当地传统文化:当地村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民风、民俗传统文化。1.传统农耕文化主题陈列展示;2.传统水路商贸主题陈列展示;3.客家宗族社会主题陈列展示;4.四角楼营建技艺主题陈列展示;5.爱国主义教育主题陈列展示;6.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陈列展示。(二)展示分区功能定位(二)展示分区功能定位在林寨古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划分为 97、6 个展示功能分区:综合管理服务区、四角楼核心展示区、千年客商文化体验区、田园风光展示区、休闲农业体验区、村民现代生活区(三)线路体系(三)线路体系主要核心区步行展示路线为:综合服务区主入口当铺司马第大夫第一宣仪第一广文第北上经余庆第、福谦楼一谦光楼天益第福基楼颍川旧家一洋楼一太邱家风民居一天佑楼综合服务区主入口。可形成环线,方便游客游览和人流疏散。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9第四十一条 展示与利用措施第四十一条 展示与利用措施(一)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与利用(一)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与利用在依法保护各类文物古迹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各类文物古98、迹。在保证文物安全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鼓励文物保护单位的多功能使用,建立各类博物馆、专业展示馆、名人纪念馆、故居陈列室,逐步培育为村镇文化活动场所、参观游览场所、地域标志性环境景观节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积极建设文化广场、结合传统建筑进行布展陈设进行重点展示。在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严格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下,积极建设传习所、博物馆及展览馆等文化设施进行重点展示。鼓励本地居民利用自家住宅作为民居客栈、家庭旅馆及手工艺作坊等,使外来游客充分体验传统村落浓厚的生活氛围,99、展示传统民俗文化。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利用创新发展传统产业,重点提升发展市场广泛的优势型传统产业,引导培育发展市场有限的潜力型传统产业,保护与传承不合适产业化发展的传统产业。第四十二条 展示与利用容量控制第四十二条 展示与利用容量控制林寨古村核心区游览主要包括祠堂、古民居及古巷道等传统村落空间,考虑到游客容量综合统计应取最小值,以林寨古村中建筑面积较小的司马第(750),每天开放时间为 9h,旅游旺季,每批游客平均间隔时间约为 0.2h,则林寨核心区日环境容量 C=DA=7920 人/天。林寨建筑群及古村可游览面积按 2585000 计算,林寨建筑群日环境控制容量为 C=A/a100、D=2585051700,高峰期建议52000 人/天。日环境容量最大值=文物核心区参观类+日常休闲体验类 7920+51700=59620 人。年环境容量最大值=59620365=21761300 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0第八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第八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 20242026 年;中期规划期限 20272030年;远期规划期限 20312035 年。第四十三条 近期行动计划第四十三条 近期行动计划加强保护、完善配套。主要修缮破损文物与传统建筑,恢复传统风貌101、;通过文物径建设,串联分散的历史文化资源;建立传承制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近期建设项目引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上级补助资金。对重点建筑进行维修加固,重点街巷铺装进行整治改造,以区统筹、镇联合社区主导方式实施,提升公共景观环境。1对对 2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 12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进行申报。逐步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对危旧房屋抢先加固,防止建筑倒塌。加强历史资料收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信息。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进行申报。逐步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对危旧房屋抢先加固,防止建102、筑倒塌。加强历史资料收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信息。2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旅游设施建设和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包括:村庄水系治理、村庄道路整治、村庄临建和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的整治。开发古村旅游线路,满足村庄保护发展的需要。3整治林寨古村重要节点建筑、公共环境及重要风水塘周边环境,修建公共开敞空间,改善村落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及居民生活水平。4逐步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恢复与村落传统相协调的风貌。5在保护区主要出入口树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林寨古村历史沿革、概况特色、保护区划等。6逐步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恢复与村落传统相协调的风貌。7近期以核心保护范围的保103、护工作、村落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率先解决现状传统建筑本体面临的紧迫问题,同时加强传统建筑本体的研究与进一步认定。近期规划主要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1目、资金预算和分年度任务祥见附表九。第四十四条 中期规划目标第四十四条 中期规划目标在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对象和古村格局整体得到有效保护、村民部分开始回古村定居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古村的风貌进行改善和协调,进一步引入旅游和商业功能以活化利用古村古建。第四十五条 远期规划目标第四十五条 远期规划目标在对村落风貌和村容得到有效改善的基础上,完善文物保护制度。适度引入第三产业,104、结合市、镇的规划,整合周边旅游资源使林寨古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高层次生态、历史、养生、亲情体验基地。引入文化体验功能,完善配套设施,以旅游促进保护;通过文化项目升级,带动功能整体提升。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施保障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施保障(一)政策保障(一)政策保障和平县人民政府应制定并颁布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条例,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包括四至边界、各项具体管理和环境治理要求。2管理体制与经费,包括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责。3根据规划内容制定保护管理内容及要求。4制定对保护行为的奖励以及对破坏活动的处罚措施。5制定村民村规,(二)管理机构(二)管105、理机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由林寨古村村所属的和平县政府统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相关工作。对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及区内其它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直接综合保护管理。任何新建和改建工作均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多方认可,方可实施。完善机构体系,尽快组建档案资料库、监测站、事业研究机构,并与地方相关专业机构合作。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2(三)健全传统村落管理体系(三)健全传统村落管理体系1.管理职责1.管理职责(1)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职责(1)106、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职责1协助编制并负责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基本知识;2挖掘传统民风民俗,鼓励村民按照传统习俗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活动,并保护与之相关的空间场所、物质载体;3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做好抗震、防风、白蚁防治等工作;4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情况监督检查,依法制止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5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做好传统村落日常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工作(2)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工作1参与编制并配合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基本知识;2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107、民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要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建筑等;3收集、保护已经坍塌、散落的传统建筑构件,对有损毁危险的传统建筑进行登记,劝阻、制止违反传统村落保护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4确定村级联络员,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的政策宣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等工作;5成立志愿保护队伍,开展日常保护和消防安全巡查;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3)保护经费(3)保护经费1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法统筹农村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建设等各类涉及传统村落的财政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108、境的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2传统建筑的安全、维护和修缮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传统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筹资金修缮传统建筑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3予适当的奖励。3传统建筑有灭失危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具备维护修缮能力的,或者传统建筑长期无人维护、无法确认权属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经费资助、依法置换、政府回购等方式予以保护,并建立健全认领保护制度,鼓励社会力量认领传统建筑。2.利用指引2.利用指引鼓励利用传统建筑设立博物馆、村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109、基地等。鼓励原住村(居)民在传统村落内居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促进传统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市、县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传统村落发展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民宿等产业。(四)开展持续性的科学研究更新(四)开展持续性的科学研究更新科研是保护与开发的基础,没有研究的保护可能产生失误;单纯的开发也只能是低层次的开发,而不能充分发挥传统村落的价值。每年应从地方财政或旅游开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研究经费,由地方史志办或相关科研机构、高校进行研究,保证研究工作持续、经常的开展。研究选题应由专家及当地热心文化和保护事业的人员共同商议确定,并制定相应的目标110、和计划。常设保护管理机构中应有研究人员,采取专职、客座结合的方式吸纳更多的专家参与对林寨村的研究,提高研究能力,扩大研究面。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4第九章 附则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成果效力第四十七条 成果效力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条文说明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条文说明文本中带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对象包括:保护对象、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建筑高度等。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及规划调整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及规划调整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一经批准,原则上111、不得调整。因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由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保护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调整方案。第五十条 实施主体第五十条 实施主体本规划由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政府作为牵头部门组织编制。市、县级保护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第五十一条 解释权说明第五十一条 解释权说明本规划由和平县保护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5附表一:保护要素分类列表附表一:保护要素分类列表保护要素保护要素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物质文化遗产河涌(1 条)浰江112、山岗(2 座)狮形山、象形山山水格局“负阴抱阳”“背山面水”空间格局“山寨田寨田水山”整体特色格局古城墙环绕的船型厦镇围、四角楼围屋的历兴围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 处)1.林寨建筑群:大夫第(三角楼)、当铺(永安楼)、谦光楼、广文第、司马第、颍川旧家;2.福谦楼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1 处)林寨古建筑群:朝议第、大夫第、德馨第、丰翔第、天宝第、美尽东南民居、薰风自南民居、太邱家风民居、天佑楼、宣仪第(宝三楼)、薰南楼、洋楼、永贞楼、余庆第、中宪第、康乐遗风民居、天益第、恒泰楼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7 处)朝义第、昘鼎公祠、福基楼、贡元屋、光裕堂、怡然第、昱公祠推荐历史建筑线索(2113、 处)贞节亭、相兴楼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12 处)东门东侧民居、光耀邦家、元朝私塾、德星第、光裕门(西门)、美聚东南门(东门)、明远门(南门)、善余第、式南第、司马第(兴井村)、以兴门、树德第(石镇村)历史环境要素古井(13 处)明远门古井、光裕门古井、海虎公井、永安楼古井、广文第古井、太邱家风水井、永贞楼古井、颍川旧家古井、中宪第古井、福谦楼古井、林屋古井、兴井村古井、谦光楼古井古码头(1 处)古码头遗址古树名木(1 棵)重阳木古城墙(1 处)厦镇围千年古城墙古街巷(1 处)厦镇围千年古街巷古桥(1 处)状元桥风水塘(7 处)恒泰楼风水塘、历兴围风水塘、福谦楼风水塘、永贞楼风水塘、林屋风水114、塘、厦镇围风水塘、永安楼风水塘古驿道和平古驿道、水上驿道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传统民俗林寨粤剧、林寨武术、打香火龙、浰江龙舟赛、和平客家山歌、百年私塾村落名人状元陈继昌、两广巡抚陈琼润、陈襄延、七举人九岁贡、虎门千总-陈所先重要事件廖仲恺亲临林寨、太平天国部将石镇吉驻兵林寨、黄永胜上将到林寨、蔡家作将军诗题林寨古村村落典故九宇连云、林寨街市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6附表二: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附表二: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保护级别保护级别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年代年代类别类别批次批次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林寨建筑群颍川旧115、家民国古建筑第八批司马第清代古建筑谦光楼民国古建筑广文第清代古建筑当铺(永安楼)清代古建筑大夫第(三角楼)清代古建筑2福谦楼清代古建筑第九批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1林寨古建筑群朝议第清代古建筑-大夫第清代古建筑-德馨第清代古建筑-丰翔第清代古建筑-天宝第清代古建筑-美尽东南民居清代古建筑-薰风自南民居清代古建筑-太邱家风民居民国古建筑-天佑楼清代古建筑-宣仪第(宝三楼)清代古建筑-薰南楼清代古建筑-洋楼民国古建筑-永贞楼清代古建筑-余庆第清代古建筑-中宪第清代古建筑-康乐遗风民居清代古建筑-天益第清代古建筑-恒泰楼清代古建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尚未核定公布为116、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朝义第清代古建筑-2昘鼎公祠明代古建筑-3福基楼清代古建筑-4贡元屋清代古建筑-5光裕堂清代古建筑-6怡然第民国古建筑-7昱公祠清代古建筑-5明远门(南门)清代古建筑-6善余第清代古建筑-7东门东侧民居清代古建筑-8光耀邦家清代古建筑-9式南第清代古建筑-10司马第(兴井村)清代古建筑-11以兴门清代古建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712树德第(石镇村)清代古建筑-附表三: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附表三: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始建年代始建年代1贞节亭民国二十六年(1938)2相兴楼民国117、附表四: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附表四: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信息一览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始建年代始建年代1东门东侧民居清代2光耀邦家清代3元朝私塾元代4德星第清代5光裕门(西门)清代6美聚东南门(东门)清代7明远门(南门)清代8善余第清代9式南第清代10司马第(兴井村)清代11以兴门清代12树德第(石镇村)清代附表五:古树名木信息一览表附表五:古树名木信息一览表名称名称位置位置古树等级古树等级估测树龄估测树龄树高树高重阳木石镇村委会老桥头二级38024 米附表六:历史环境要素信息一览表附表六:历史环境要素信息一览表序号序号类别类别数量数量名称/位置名称/位置1古井13明远门古井、光裕门古井118、海虎公井、永安楼古井、广文第古井、太邱家风水井、永贞楼古井、颍川旧家古井、中宪第古井、福谦楼古井、林屋古井、兴井村古井、谦光楼古井。2古城墙1厦镇围千年古城墙,位于石镇村司马第南侧。3古街巷1厦镇围千年古街巷,位于石镇村德星第南侧,司马第北侧。4古桥1状元桥,位于石镇村明远门南侧。5风水塘7恒泰楼风水塘、历兴围风水塘、福谦楼风水塘、永贞楼风水塘、林屋风水塘、厦镇围风水塘、永安楼风水塘。6江流1浰江,地处林寨古村南侧。7古码头1古码头遗址,位于天佑楼西南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8附表七: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附表七:优119、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传统民俗林寨粤剧、林寨武术、打香火龙、浰江龙舟赛、和平客家山歌、百年私塾村落名人状元陈继昌、两广巡抚陈琼润、陈襄延、七举人九岁贡、虎门千总-陈所先重要事件廖仲恺亲临林寨、太平天国部将石镇吉驻兵林寨、黄永胜上将到林寨、蔡家作将军诗题林寨古村村落典故九宇连云、林寨街市附表八: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附表八: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地类地类规划期末年规划期末年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面积(公顷)面积(公顷)比重(%)比重(%)861.77861.77100.00100.00农用地农用地水田113.8613.21水浇地12.1120、61.41旱地34.694.03果园2.570.30其他果园1.360.16乔木林地514.4859.70竹林地2.440.28灌木林地11.781.37其他林地26.293.05农村道路8.390.97水库水面4.130.48坑塘水面19.532.27沟渠2.420.28设施农用地1.080.13小计小计755.18755.1887.6387.63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物流仓储用地0.330.0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丝0.280.03工业用地0.660.08农村宅基地51.896.02公园设施用地0.560.06公园与绿地0.460.05广场用地0.120.01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社用地0.110.01科121、教文卫用地1.550.18特殊用地1.340.16铁路用地6.620.77公路用地16.541.92城镇村道路用地1.070.12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9水工建设用地1.350.16空闲地0.290.03小计小计83.1783.179.659.65未利用地未利用地其他草地12.501.45河流水面2.790.32内陆滩涂5.810.67裸土地2.320.27小计小计23.4223.422.722.72附表九:林寨古村近期项目需求表附表九:林寨古村近期项目需求表主要任务类型主要任务类型项目序号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三年总任务三年总任122、务资金筹措合计(万元)资金筹措合计(万元)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1-1六栋四角楼文物保护建筑主题陈列展示修缮改造整体设计并修缮改造司马第、当铺大夫第、广文第、颍川旧家、谦光楼六座四角楼文物建筑,为几近闲置的建筑注入新的活力,起到带动整个村庄游线的串联作用,吸引游客参观游览,形成整条游线中最重要的文化展示节点。30001-2福谦楼保护修缮与利用编制省文物保护单位福谦楼保护规划,对文物建筑进行合理的修缮保护与利用,发挥建筑的中心区位优势与文化价值,更好的服务村民与游客。8001-31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与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安全评估与抢险加固对所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123、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结构安全隐患的逐一摸查,进行详细的研究和登记。对于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及时制定抢险加固工程,确保所有文物建筑的安全,完整。25001-414 处修缮类建筑保护修缮工程按照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 14 座修缮类的建筑进行保护修缮,改善设施。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2800防灾安全保障2-1消防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建立全村完善的消防体系。包括消火栓、灭火器、微型消防站、文物值班点、村庄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道路的全部建设。3002-2防雷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防雷击体系。所有文物建筑按照文物建筑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设施。640历史环3-1124、重点保护街巷路面修按照街巷保护与整治分类,依据巷800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0境要素修复缮道历史样貌特征,修缮现状已经破损或遭到损坏的重点保护街巷,主要分布在厦镇围与历兴围片区,有效保护重点巷道风貌完整。3-2名木古树保护对村落保护范围内的 1 棵名木古树进行有效保护。203-3池塘历史风貌修复及固边防护将核心保护范围内,构成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风水塘进行必要防护并恢复历史样貌,对村庄周边其余几处池塘进行生态防护和风貌提升。180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4-1公共照明建设保证传统村落的照明需求和安全照明需求,围绕重要景观节点设施景观照明。6125、04-2历史文化展示节点环境改善在综合管理服务区、千年商客文化体验区、四角楼核心展示区选取重要节点,整体规划设计。美化改善节点范围内的公共空间环境,配置相应基础设施。8004-3环境绿化美化以核心保护范围为近期重点,将全村公共空间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村庄环境。1004-4古树树下空间环境整治整治树下空间,形成利于村民日常休息集会的小型场地504-5村庄车行道路优化提升核心保护范围内涉及的车行道路与来到古村的车行道路,利用现有道路基础进行道路升级。按照道路交通规划建立起村庄内部的道路环线,确保古村旅游的顺利开展和消防安全的全面完善。500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5-1文物推荐线索申报及126、现状维护2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 12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进行申报,并开展建筑的基础维护。2805-2村落指示标识设施系统完善根据具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情况,更新完善全村的指示标识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游览体验,也为村庄相关历史文化留下记录。50合计12880图集图集目录01规划范围图02重点规划范围图03区域位置图04交通区位图05历史沿革图06土地利用现状图07道路交通现状图08建筑功能分类现状图09建筑风貌分类现状图10建筑外立面材质分类现状图11建筑年代分类现状图12建筑质量分类现状图13建筑高度分类现状图14建筑价值评估分类图15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16历史环境要素分布图17空间格局127、保护结构图18村域总体保护策略示意图19保护范围图(坐标标注)20保护范围图(名称标注)21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22景观风貌控制规划图23街巷保护与整治分类图24.景观视廊控制图25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规划图26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规划图27土地利用规划图28道路交通规划图29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30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31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分区图32线路体系规划图33行动计划时序图规划范围图01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规划128、范围图02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域位置图03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区位图04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沿革图05中国传统129、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利用现状图06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路交通现状图07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功能分类现状图08中国传统村130、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风貌分类现状图09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外立面材质分类现状图10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年代分类现状图1131、1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分类现状图12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高度分类现状图13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价值评估分132、类图14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15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环境要素分布图16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空间格局133、保护结构图17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域总体保护策略示意图18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护范围图(坐标标注)19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134、建设局保护范围图(名称标注)20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21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景观风貌控制规划图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13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巷保护与整治分类图23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观视廊控制图24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物分类保护和整治规划图25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136、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规划图26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利用规划图27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路交通规划图28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137、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29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30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分区图31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线路体系规划图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动计划时序图33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