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方案(2024-2035年)(75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1291341
2024-12-17
75页
4.80MB
1、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组织编制单位: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 年 6 月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I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1第一条 编制目的.1第二条 规划依据.1第三条 指导思想.4第四条 规划原则.4第五条 规划目标.4第六条 规划范围.4第七条 规划期限.5第八条 适用范围.5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第二章2、 历史文化价值评估.6第九条 历史价值.6第十条 艺术价值.6第十一条 科学价值.6第十二条 社会价值.7第十三条 文化价值.7第三章 保护对象第三章 保护对象.8第十四条 物质文化遗产.8第十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8第十六条 保护主题.9第四章 保护区划及保护措施第四章 保护区划及保护措施.10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10第十七条 保护范围划定.10第十八条 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10第十九条 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12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II第二十条 环境协调区协调措施.12第二十一条 高度3、控制.13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13第二十二条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13第二十三条 传统格局的保护.14第二十四条 传统街巷的保护.14第二十五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15第二十六条 景观视廊控制.15第二十七条 风貌控制引导.16第三节 建(构)筑物整治与管控第三节 建(构)筑物整治与管控.16第二十八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16第二十九条 建筑兼容性分类管控.17第五章 村落文物古迹的分类保护第五章 村落文物古迹的分类保护.18第三十条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18第三十一条 推荐历史建筑线索的保护要求.19第三十二条 传统风貌建筑.20第三十三4、条 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21第三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3第六章 发展规划第六章 发展规划.25第三十五条 土地利用规划.25第三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25第三十七条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25第三十八条 综合防灾设施规划.26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28第七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第七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30第一节 分期规划第一节 分期规划.30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III第四十条 近期行动计划.30第四十一条 中期规划目标.35第四十二条 远期规划目标.36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5、37第四十三条 政策保障.37第四十四条 管理机构.37第四十五条 健全传统村落管理体系.38第四十六条 开展持续性的科学研究更新.39第八章 附则第八章 附则.40第四十七条 成果效力.40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条文说明.40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及规划调整.40第五十条 实施主体.40第五十一条 解释权说明.40第五十二条 补充说明.40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6、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规定,做好规划期限至 2035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及报批、审批、备案工作。北联兴隆村是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为加强北联兴隆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特制定本保护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7、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年)(7)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 年修正本)(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年修订)(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修正)(10)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 年)(11)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 年)(1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 年)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13)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2012 年)(1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 8、年)(1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2020 年 8 月 3 日)(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 号)(18)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 年)(1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 年 9 月)(20)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 号)(29、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856 号)(2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23)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 年 1 月)(24)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 号)(2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 号)(2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27)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10、55035-2023)(2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29)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30)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3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二)地方相关法律、规章、行政规范(二)地方相关法律、规章、行政规范(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 2035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粤建节函2021175 号)(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报审(报批、报备)成果要求(2021 年)(3)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数据入库规范(2021 年 12 月)(4)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数据库格式(样例)(2021 年 12 月)(5)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2021 年 10 月)(6)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年 5 月)(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拆旧复垦工作中加强乡村12、传统文化景观保护的紧急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2005 号)(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9 年修正)(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节2021165 号)(10)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11)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6 年)(12)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 6 月)(13)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19 年 11 月)(14)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 年修正)(15)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16)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粤消安20172 号)(三)相关规划及资料(三)相关规划及13、资料(1)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和平县热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 年)(公众征求意见稿)(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4)第五批传统村落调查推荐表(北联兴隆村)(2017 年)(5)其他相关资料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4第三条 指导思想第三条 指导思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是在发展建设中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抓手,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4、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科学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社会综合发展,统筹安排各项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四条 规划原则第四条 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2.完整性原则3.原真性原则4.彰显特色原则5.以人为本原则6.文化优先原则7.活态传承原则8.可持续原则第五条 规划目标第五条 规划目标普查梳理北联兴隆村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价值与特色,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划定合理的保护范围,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15、人居环境,实现以北联兴隆村落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推动北联兴隆村的经济发展。第六条 规划范围第六条 规划范围本次研究范围为北联村的行政村区域范围,总面积约 36.17 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中国传统村落北联兴隆村所在的自然村区域,规划范围西至浰江,西南至省道 S339,东至直径小组山脚,南至浰江,北至卢联小组山脚,东北至南子坑雅榕古树,面积约 71.22 公顷。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5第七条 规划期限第七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 20242026 年;中16、远期规划期限 2027年至 2035 年。第八条 适用范围第八条 适用范围本规划是热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北联村村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相关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执行过程中,凡涉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建设内容,均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遵守和执行本规划相关管控条例。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6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第九条 历史价值第九条 历史价值(一)北联兴隆村是明代王阳明寻出的风水宝地,也是中国近代以来重要历史时期的见证(一)北联兴隆村是明代王阳明寻出的风水宝地,也是中国近代以来重要17、历史时期的见证明正德年间王阳明在和平县平叛剿匪池仲荣农民起义后,经过此地观望风水后,留下了“点龙之谜”的传说;直至清初风水大师解开了点龙之谜,村先祖们才在此地开基立村,不断发展兴旺。明正德年间两广总督王阳明在闽西、赣南、粤东平乱之后,奏设了和平县;并在北联兴隆村成功平叛了匪首池仲荣的农民起义。在革命战争年代兴隆人积极参加革命活动,至今仍留下了马村党支部、抗日自卫队训练场、东纵秘密储粮点及第三期党员训练班等多处革命旧址。第十条 艺术价值第十条 艺术价值(一)北联兴隆村的选址体现了“龙凤呈祥”的风水格局,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一)北联兴隆村的选址体现了“龙凤呈祥”的风水格局,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北联兴18、隆村四面环山,周边有八条山峰龙脉,浰江河从西侧流淌而过,村落建筑与周边良田组成的盆地构成了一只展翅飞翔的凤凰,形成了“龙凤呈祥”的风水宝地。北联兴隆村的选址体现了王阳明和客家传统建筑的风水理念,构成与自然环境完美融合的特色景观。(二)兴隆镇屋“三横三围”的建筑布局体现了客家特色围屋的艺术审美价值(二)兴隆镇屋“三横三围”的建筑布局体现了客家特色围屋的艺术审美价值兴隆镇屋整体布局为三横三围,方中有圆、圆中有方、方圆成围是该客家围屋结构的独特之处;围屋还有出三线、沉塘胆、观音救火、男神水、燕翼贻谋等相关独特的故事。在审美上给人以艺术启迪和美的享受;也体现了客家围屋建筑布局独特的魅力。第十一条 科学19、价值第十一条 科学价值(一)兴隆镇屋是和平县客家大规模围屋建筑的杰出代表。(一)兴隆镇屋是和平县客家大规模围屋建筑的杰出代表。兴隆镇屋是和平县地区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围屋建筑,是客家民居建筑中围龙屋系列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7的杰作,是研究客家民居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二)北联兴隆村体现了高超的防洪技术。(二)北联兴隆村体现了高超的防洪技术。北联兴隆村位于河谷盆地,根据传统建筑布局和地形特点采用明沟和暗沟两种形式的排水系统,加上数个风水塘,雨水沿着通畅的沟渠涌入水塘;建筑内天井处高低错落的屋顶使雨水汇入天井,再通过建筑内精巧的排20、水管网流向屋外水塘,使得暴雨洪水之后能够快速排水。第十二条 社会价值第十二条 社会价值(一)北联兴隆村是客家人民家族生产、社会生活痕迹的重要实物。(一)北联兴隆村是客家人民家族生产、社会生活痕迹的重要实物。北联兴隆村现存保留建筑为清朝至民国年间所建,通过留存的建筑本体和其他实物可以了解历史长河时期间,客家人民家族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的概况,是客家族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二)北联兴隆村是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对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二)北联兴隆村是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对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北联兴隆村是当地著名的文化资源和品牌,客家语电影阿妹、天下客家曾在此拍摄取景,还被评为和21、平县文学艺术创作基地;村落内还设立了和平县博物馆分馆、热水革命历史展览室等文化设施,对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三)北联兴隆村有助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三)北联兴隆村有助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对北联兴隆村的保护利用可以形成良好的辐射作用,为周边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以北联兴隆村为中心,整体保护热水镇以至于和平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形成文物保护利用的规模效应。第十三条 文化价值第十三条 文化价值(一)北联兴隆村拥有浓厚的阳明文化和红色文化,是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一)北联兴隆村拥有浓厚的阳明文化和红色文化,是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北联兴隆村因王阳明的22、点龙之谜而建村,村落主要姓氏为王姓,相传其祖先有王羲之、王安石、王阳明等杰出的历史人物,阳明学也对王氏家训也有重要影响;在革命战争时期,兴隆人也在北联兴隆村留下了多处红色文化旧址,成为了北联兴隆村开展乡村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二)北联兴隆村是东江流域客家文化遗产的重要实物载体之一。(二)北联兴隆村是东江流域客家文化遗产的重要实物载体之一。北联兴隆村紧邻浰江,为东江支流,保存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客家传统婚嫁、舞龙狮、客家大锣鼓、八音、客采戏等丰富多元的民间艺术形式。北联兴隆村作为东江流域客家文化遗产的重要实物载体之一,在传承地区传统文化的同时,体现了该地区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国传统村落河源23、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8第三章 保护对象第三章 保护对象保护北联兴隆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其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展示和延续村落文化特色。北联兴隆村传统村落的保护要素由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组成。第十四条 物质文化遗产第十四条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北联兴隆村“龙凤呈祥”的山水格局;保护兴隆镇屋“三横三围,方中有圆、圆中有方、方圆成围”的整体布局;保护极具代表性的客家围屋、祠堂、堂横屋、碉楼及传统民居;保护反映重要历史事件的旧址和具有独特价值的民居建筑;保护历史街巷、古井、风水塘、古树名木、河流等历史环境要素。第十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24、产第十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北联兴隆村客家传统婚嫁、舞龙狮、客家大锣鼓、八音、客采戏等各种地方民俗、节庆活动、传统风俗,并保护记录好村庄里名人史实和历史重要事件。同时,在物质形态上的保护和恢复这些非物质要素赖以存在的位置基础和文化场所。表 2-1 保护要素分类列表保护要素保护要素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物质文化遗产河流(1 条)浰江河山峰(5 座)铁心嶂、白叶嶂、天子英嶂、白龙嶂、洋湖嶂山水格局“龙凤呈祥”兴隆镇屋特色布局“三横三围,方中有圆、圆中有方、方圆成围”和平县不可移动文物(1 处)兴隆镇屋推荐历史建筑线索(1 处)窄口街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下舍屋、宝树第、新25、围祖屋、锦昌第、马村祖屋、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9(9 处)高隆镇屋、碉楼、老围、华佗庙历史环境要素古树名木(2 棵)朴树、雅榕古井(5 口)兴隆镇屋大井、马村祖屋古井、锦昌第古井、新围祖屋古井、永兴镇屋古井风水塘(6 处)兴隆镇屋风水塘、马村祖屋风水塘、高隆镇屋风水塘、老围风水塘、永兴镇屋风水塘、新围祖屋风水塘历史街巷(14 条)窄口街 1 条、兴隆镇屋周边 9 条、新围祖屋周边 2条、老围屋 1 条、高隆镇屋周边 1 条河流(1 条)浰江河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传统民俗客家传统婚嫁、舞龙狮、客家大锣鼓、八音、客采戏等26、村落名人两广总督王阳明、王水泉、王森喜等重要事件王阳明剿匪池仲容、石壁潭拱桥事件、中共和平县委第三期党员干部训练班、2006 年广东省委书记赈灾事件、客家电影拍摄取景地等第十六条 保护主题第十六条 保护主题以“保护优先、发展并重”为原则,保护“山水田围田围山”的自然山水格局,维护山水环境特征和田园风光;保护村落整体格局、历史建筑与构筑物、历史环境要素的同时,打造“生态兴隆、休闲兴隆、文化兴隆”主题形象,形成“和平客家围屋建筑群聚落”以及“阳明主题文化旅游目的地”,带动当地经济的综合发展。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0第四章 保护区划及27、保护措施第四章 保护区划及保护措施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第一节 保护范围与等级第十七条 保护范围划定第十七条 保护范围划定(一)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一)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为了保护传统村落的完整性,本规划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重要传统建筑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以及传统村落内有代表性的街巷、格局等。根据北联兴隆村现状各类历史环境资源要素情况,为了保证重要传统风貌建筑、村落传统格局的真实、完整、连续性,规划将村落不可移动文物、推荐历史建筑线索、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和传统建筑集中区域及体现村庄历史格局、街巷的区域划定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为5.74 公顷。(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二)建28、设控制地带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村落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对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加以限制。规划将核心保护范围外北至高隆镇屋后山、西至宝树第等建成区沿线、东至马村祖屋东侧永久基本农田线等、南至省道 S339 等形成的区域划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 22.64 公顷。(三)环境协调区划定(三)环境协调区划定环境协调区主要考虑由主要景观节点向四周眺望时景观的完整性和与传统村落整体环境的协调性,呈自然过渡状态。根据北联兴隆村的具体情况,划定将村落建设控制地带外的历史环境要素、自然环境要素以及街巷肌理和传统格局的区域划为环境协调区,面积约为 97.57 公顷。第十八条 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第十29、八条 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一)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一)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对传统村落格局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1在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或保养维护前,需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如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活动,需保障文物安全及其周边环境风貌,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外,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需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30、应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下进行。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材料、色彩及其他外观风貌要素等,应与周边环境及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保持和延续北联兴隆村的整体历史风貌特色。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危破房重建,建筑风格要与核心保护范围的历史风貌协调,并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下进行。重建后的地块高度不得突破保护规划中确定的控高要求,不得扩大基底面积、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二)建筑功能控制(二)建筑功能控制核心保护范31、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尽量延续其原有功能,如历史功能已经不存在,引入的功能必须与原有功能相关且与核心保护范围传统风貌无冲突。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村落传统风貌相协调。(三)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三)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令、法规执行。历史建筑及线索、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的保护,应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进行。对于与北联兴隆村传统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规划予以保留。对于与北联兴隆村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其他建筑,进行适当整修,拆除不协调部分及违章32、部分,适当补充协调构件。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完整性、安全性构成威胁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予以拆除。(四)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四)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取消道路,应当保持历史风貌特色的街巷格局与景观特征核心保护范围限制机动车进入,消防车和救护车等必要的车辆除外。不得擅自改变北联兴隆村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建筑外墙、屋顶定期维护。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人题字、楹联、巷道等历史要素也应加以保护,应在核心保护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2主要出入口以及重要历史保护要素前设置标识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33、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毁损标识牌。第十九条 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第十九条 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一)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一)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如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活动,需按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以不影响北联兴隆村的传统风貌为前提,且应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危破房重建,建筑风格要与核心保护范围的传统风貌协调致,不得拉大基底面积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涉水项目的开发建设,34、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确保浰江河流域的防洪安全。(二)建筑功能控制(二)建筑功能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对北联兴隆村传统风貌不产生冲突的文化娱乐、商业、旅游配套为主。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村落传统风貌相协调。(三)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三)建、构筑物的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和其他有法令、法规进行。历史建筑及线索、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的保护应严格遵守有关法令、35、法规进行。(四)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四)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保证主要街巷界面传统风貌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保护古树、河岸等历史要素,新设置的街道小品(标志、垃圾箱等)应具有地方特色,与北联兴隆村传统风貌协调一致。控制新建建筑的类型、形式、材料与色彩,使其延续原有建筑肌理,并与北联兴隆村的传统风貌相协调。第二十条 环境协调区协调措施第二十条 环境协调区协调措施建设区域:环境协调区内现状建筑高度可维持不变,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外观风貌、体量、色彩应与北联兴隆村的传统风貌相协调。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3非建设区域:山体、农36、田、水体等与整体风貌息息相关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应根据规划的相关要求保护,严禁乱砍乱伐和破坏耕地,禁止进行一切破坏整体风貌的建设行为。第二十一条 高度控制第二十一条 高度控制依据以上保护控制要求和协调措施,对村落周边地块进行四类控高区的划定。一类控高区:一类控高区:为兴隆镇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应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仅允许建设少量旅游配套的构筑物、市政配套设施或纪念性构筑物,高度应控制在 2 米以下。二类控高区:二类控高区:为除兴隆镇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以外的核心保护范围,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6 米以下。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建筑的37、高度。三类控高区:三类控高区:为建设控制地带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 11 米以下。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建筑的高度。耕地、草地、林地内仅允许建设少量旅游配套的构筑物、市政配套设施或纪念性构筑物,高度应控制在3 米以下。四类控高区:四类控高区:为环境协调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 14 米以下。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建筑的高度。耕地、草地、林地内仅允许建设少量旅游配套的构筑物、市政配套设施或纪念性构筑物,高度应控制在 3 米以下。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第二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38、保护第二十二条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第二十二条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1)溪流:保护浰江河水体,严禁在河道溪流、沿岸乱堆垃圾杂物,禁止随意改变河道溪流的线型走向、河流截面,对溪流现有水生植物进行综合治理,定期对溪流进行疏通、清淤。(2)农田: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性质、规模和边界,禁止不合法占用耕地、草地进行非农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外围的田园风光。(3)山林:保护村落特色林下经济作物,严禁随意破坏山林,保留村落外围的山林。(4)水土保持:加强河渠水系周边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河渠水系周边设置必要的绿化带及种植能够防止水土流失的植被。(5)水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水库、河涌水体的水体质量,严禁在水库、河涌两岸39、进行破坏水资源的建设行为及污染水资源的排放行为。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4第二十三条 传统格局的保护第二十三条 传统格局的保护通过对北联兴隆村的历史研究与现状分析表明,山、水、田、塘、围、巷等基本要素,在构成传统聚落形态及其环境中起了重要作用。村落历史上形成的“山水田围田围山”的景观格局将作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结构的基本要素。山:村落南北侧的山体以及村落东、西侧的山脉环绕村庄形成天然的山体屏障,是村庄聚落形成的倚靠。加强对北联兴隆村周边山体,特别是村落北侧山体的保护。水:村落西部的浰江河与村落中传统建筑前分布的风水塘以及村落大小道路40、边的排水沟渠是北联兴隆村目前主要的水系,既是防洪排涝的重要安全设施,亦是村落重要的环境景观元素。未来村庄的发展应保证村庄水系历史格局的稳定性。田:北联兴隆村周边农田环绕,是村落乡土田园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规划中将建议加以控制,强化对现状农田的保护。围:根据现状调查,北联兴隆村聚族而居,分组团布置,传统建筑众多,类型丰富、装饰精美,规划通过空间节点和高度的控制,强化古村历史形态;通过建筑形式和建筑造型的控制,延续古村传统历史风貌。第二十四条 传统街巷的保护第二十四条 传统街巷的保护1.保护方式(1)保护历史街巷传统界面空间,对电线管道等乱搭、乱建的情况进行整治,同时满足村内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41、,三线入地。(2)剔除不当修复的水泥路面;采用原形制、原工艺、原材质修复传统巷道路面和排水明沟。历史街巷禁止使用磨光石板或其他现代材料铺砌,以保护历史街巷风貌完整性和历史真实性。(3)合理修缮街巷两侧建筑入口和山墙界面,保留或适度修复残墙,对其中不协调的其他建筑立面应加以整治,以维护历史街巷的连续性;与保护范围环境整治相结合,拆除不当构筑物。(4)新增设施或绿化景观要注意与传统村落景观协调,避免使用城市设计语汇,尊重古村原有街巷的历史格局和尺度感。(5)传统街巷的保养、局部修复或修缮应根据街巷走向、排水明沟的宽度、深度以及遗存状况,结合给排水、电力电讯、消防等埋地管线的设计方案同时进行,避免不42、必要的反复施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5工。2.分类保护依据街巷的历史保护价值高低,本次规划主要是对重点规划范围内的街巷格局及街巷风貌进行整体保护,划定兴隆镇屋建筑群内等街巷为重点保护街巷,现状传统风貌较好的几个历史建筑群的街巷为保护街巷,其余为一般街巷。(1)重点保护街巷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街巷,保护其肌理。严格保护街巷空间尺度及界面的连续性与完整性,整治传统风貌已有局部轻微破坏的地段。整治改造体量不协调及位置不协调的建筑,整饬色彩及立面造型不协调的建筑。(2)保护街巷保护传统风貌较好的历史街巷,严格保存其巷道格局。全面整治传统43、风貌已被破坏的地段。整治改造不协调建筑中的超高建、构筑物,整饬色彩及造型不协调建筑。新建房屋必须符合有关控制要求。(3)一般街巷除重点保护街巷、保护街巷,重点规划范围内其它街巷为一般街巷。一般街巷整治,主要考虑交通消防需求、经济能力和生活需要,并尽可能与村落历史环境相符合,街巷两侧建筑按保护范围分区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第二十五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第二十五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北联兴隆村有诸多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等节点,保护内容包括:1)保护并整治北联兴隆村中特色空间及节点尺度与形式,如:客家围屋、骑楼古街、居民公共活动场所、百年古树、生态田园、浰江河、水库等代表村落总体布局特色的空间。2)北联兴隆村内部44、道路应延续原有道路格局,调整部分人车混行道路为步行路,水泥路面改造为自然砂土或卵石路面:合理组织展示线路,充分展示北联兴隆村空间景观。3)部分与传统风貌不协调,同时又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不良景观,应在主要视线方向采用绿化进行遮挡。第二十六条 景观视廊控制第二十六条 景观视廊控制保护从兴隆镇屋眺望北联兴隆村南北山峰以及重要景观节点相互瞭望的景观视廊,视线通廊的保护以北联兴隆村文物和重要传统建筑不被遮挡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现状建筑高度、风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6貌等因素的影响。视廊控制的目的在于建立景观点与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分45、布较为散乱的景点之间在景观上统一为一个整体,并使标志性景观点的地位得到突出和强化。视廊起讫点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原则:(1)标志性历史人文点窄口街、华佗庙、兴隆镇屋、碉楼、下舍屋、锦昌第、宝树第、新围祖屋、老围屋等,它们是北联兴隆村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古迹,历史悠久,并且具有较独特的外部形象。(2)自然景观汇集点兴隆镇屋、浰江河、生态田园、自然村落、黄峰斗水库等,也是人们感受体验北联兴隆村特色农业种植、生态康养的主要节点。第二十七条 风貌控制引导第二十七条 风貌控制引导1)严格保护北联兴隆村山体、山麓走向及河流水系,严格控制在其范围内的建设活动。禁止破坏地形地貌的一切活动,严格保护北联兴隆村整体的46、传统景观格局。2)严格保护北联兴隆村农田的土地使用性质及农业景观,村内景观改造尽可能使用生产性作物为主;保护村落周围山体植被。3)加强对浰江河两岸环境与风貌的保护。严禁进行大规模建设,严格控制流域范围内传统村落的规模与建设,在北联兴隆村内应进行景观设计研究,构筑以传统村落为核心的整体滨水景观体系。加强保护村落的传统民居建筑、历史街巷、大树以及村落平面形态。新规划道路、设施、建筑等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对于已经对整体风貌产生破坏的交通,要采取措施减弱其对传统村落风貌的影响。第三节 建(构)筑物整治与管控第三节 建(构)筑物整治与管控第二十八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第二十八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47、整治依照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对村落重点保护范围内现状建筑按建筑价值、风貌、年代、质量等综合考虑进行分类,将各类建筑的保护与更新分为:保护、维修、改善、保留、整修(改造)、拆除六类不同的规划保护措施。(1)保护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7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按照批准的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保护措施。(2)维修对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应按照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修缮,改善设施。包括日常保养、48、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3)改善对于传统风貌的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原建筑结构不动,但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配置水电和卫生设施,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4)保留对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较好、一般”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5)整修(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6)拆除对于与传统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物,且整修和改造都不能处理好与历史风貌冲突的矛盾时候,建议采用拆除或者拆迁的方式。第二十九条 建筑兼容性分49、类管控第二十九条 建筑兼容性分类管控鼓励村落范围内建筑多功能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可兼容公共服务;其他建筑可适度兼容文化、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多种混合功能。建筑物功能兼容时坚持以下原则:(1)按照控规要求新建设的建筑物不可兼容。(2)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可兼容公共服务设施。(3)建设控制地带内可兼容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4)在规划为道路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内的建筑物不可兼容。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18第五章 村落文物古迹的分类保护第五章 村落文物古迹的分类保护第三十条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第三十条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一)保护名录(50、一)保护名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体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年代年代保护级别保护级别1兴隆镇屋清代和平县不可移动文物(二)保护范围(二)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所在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三)保护要求(三)保护要求文物保护工作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原则和相关文物保护规范要求进行。中51、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修正):修正):1)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3)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52、2035 年)规划文本19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9 年修正):年修正):1)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其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存放危害文物安全的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擅自从事采石、采矿、取土;违法53、排放污水、废气和其他污染物;其他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第三十一条 推荐历史建筑线索的保护要求第三十一条 推荐历史建筑线索的保护要求(一)保护对象(一)保护对象传统村落范围内暂无已认定的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线索 1 处: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始建年代始建年代1窄口街清代(二)保护原则(二)保护原则1)真实性原则2)可识别原则3)最低限度干预原则(三)保护范围(三)保护范围推荐历史建筑线索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推荐历史建筑线索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保护范围界线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保持在重要眺望点视线所及范围内建筑物外观界面完整,及相应建筑物用地边界完整;2应保持现状用地边界完整;应保54、持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完整。(四)保护要求(四)保护要求1涉及核心价值要素的建筑立面不得改变。2保护核心价值要素;按材质和色彩原貌修复外墙残损部位、主体结构;对紧邻历史建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0筑、且对历史建筑风貌或建筑结构造成严重危害的改扩建,进行整修、改造或拆除;整治外接管线,建议下埋电线,消除火灾安全隐患。3保护街道尺度,改善周边空间环境。在不影响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应结合实际使用需求有效提升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在消防安全、无障碍、节能等方面的性能。(五)活化利用方式(五)活化利用方式1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应优先延续原有使55、用功能,并应改善结构、增加厨卫等内部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2应结合需求引导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允许开展特色餐饮、酒店民宿、传统商业等与文化价值特色相适宜的经营活动。3推荐历史建筑线索的利用严禁下列行为:a.擅自涂改、迁移、拆除;b.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c.破坏历史特征、艺术特征、空间和风貌特色的修缮维护、设施添加或结构改变;d.在历史建筑内生产、储存、经营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第三十二条 传统风貌建筑第三十二条 传统风貌建筑(一)保护对象(一)保护对象传统村落范围内暂无已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推荐以下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9 处56、: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始建年代始建年代1下舍屋清代2宝树第清代3新围祖屋清代4锦昌第清代5马村祖屋清代6高隆镇屋清代7碉楼清代8老围清代9华佗庙清代(二)保护要求(二)保护要求对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建设活动。改善主要是针对构成区域整体风貌具有重要作用,但建筑质量和保存状态不太好的传统风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1貌建筑。其改善方法为强化其传统特征部分,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卫生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其改善方法一般采用:保护外形、内部改造(即使用原建筑材料修缮外立面,完善与更新内部57、设施);改变功能、合理利用(即迁出部分住户,改变原使用功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合理利用)。(三)禁止活动内容(三)禁止活动内容(1)在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上刻划、涂污。(2)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3)拆卸、转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构件。(4)对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外部添加、修缮装饰,改变建筑结构或者使用性质。(5)擅自迁移、拆除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6)其他损害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活动。(四)风貌引导(四)风貌引导(1)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窗户按照传统窗户特征进行修缮,延续传统风格。(2)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屋顶屋面应延续硬山或悬山的双坡顶等。(3)推荐58、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在修缮时,应延续现有样式,同时强化传统特色,运用本村建筑元素。(4)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墙体修缮应延续现有建筑的墙体材料和堆砌方式,推荐采用景观效果相对较好的条石加砖块或是单一石块作为材料,综合采用一顺一丁砌式、梅花丁砌式、一顺一斗砌式等多种砌法。第三十三条 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第三十三条 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北联兴隆村历史环境保护应注意以下方面:(1)传统村落应当整体保护,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2)禁止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历史环境的行为。(一)古树名木保护要求(一)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北联兴隆村范围内有 2 棵古树名木以及许59、多繁茂大树,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保护:(1)发现树木病虫害或者生长异常等情况,保护和管理责任人应当立即向区绿化行政主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2管部门报告,由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保护和管理单位进行抢救和复壮。(2)古树名木、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死亡的,保护和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在古树名木树干边缘外五米范围,应当设置保护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置护栏等保护设施。古树名木树冠边缘外三米范围内、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树冠边缘外二米范围内,为控制保护范围。(4)在古树名木、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控60、制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在设计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保护和管理责任人共同制定避让和保护措施。(5)禁止实施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1禁止砍伐、迁移古树名木;2城乡建设在规划编制和选址时,应当采取措施避让古树名木和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3禁止砍伐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4禁止在古树名木或者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控制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倾倒垃圾、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5禁止损坏古树名木、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保护标志、标牌等设施;6禁止在古树名木或者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树干上捆绑电缆、电灯以及其他物件;禁止其他损害古树名木、被61、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或者影响古树名木、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正常生长的行为。(二)古井保护要求(二)古井保护要求北联兴隆村范围内有 5 口古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保护:(1)进一步加强古井的普查和建档工作。(2)严格保护古井不被破坏,不宜覆盖,保持其原有的色彩、材质、砌筑形式不变,保护其水质不受污染,保护整体生态环境与地下水资源,定期检测古井井水的水位与水质。(3)深入挖掘与古井相关的历史文化内涵,建议设置标识牌展示相关历史信息,同时将古井周边环境整治为公共空间,形成历史景观节点。(三)水系保护要求(三)水系保护要求北联兴隆村范围内有 1 条浰江河、6 处风水塘及多处水渠,应按以下要求进62、行保护: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3禁止占用北联兴隆村历史水系(浰江河、风水塘、历史水渠)的工程建设行为。浰江河堤岸改造宜保持自然形态,岸线宜采用卵石和石头等生态材料砌筑;可适当种植固堤的水生景观和林木植物,丰富岸线景观。禁止侵占风水塘及周边环境的建设活动,不得填埋风水塘,风水塘岸线宜保持历史形态,使用传统材料砌筑,尽量使用当地低矮植物作为防护缓冲,若需增加围栏,其材料、样式和尺度应考虑与村落风貌相协调,不应大量使用不锈钢和大理石护栏。应疏通历史水渠,清除垃圾和积淤,保持水渠的畅通。水渠修复宜保持自然形态和传统材料与做法,不宜采用水63、泥硬化。生活污水不得直接向水塘和水渠排放。(四)历史街巷保护要求(四)历史街巷保护要求保护村落历史街巷的历史格局、尺度、地面铺装、街景风貌,延续街巷历史功能,注入现代生活气息元素和设施。修缮整治村落历史街巷两侧建筑风貌,整治街巷环境,清理垃圾随意堆放、私搭乱建、市政电力、电信线入地,使周边建筑风貌和街巷相协调。(五)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五)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传统村落范围内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如对残墙的保护:保护残墙不被破坏,对墙体进行定期监测,保证其不被雨水、植物等侵害,并设置标识牌,展示相关历史信息。第三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第三十四条 非物质文64、化遗产的保护(一)保护内容(一)保护内容北联兴隆村有 1 个河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客家传统婚嫁。(二)保护方式(二)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及与其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规划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有: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要求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2)做好文化空间的建档和挂牌工作。在做好北联兴隆村文化空间普查的基础上,对北联兴隆村各类文化空间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资料库。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43)强化研究并分类保护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65、认定,分清保护级别。加强研究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4)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对文化空间的展示、宣传通过展示设施、出版物、广告、专题宣传片、多媒体、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北联兴隆村的宣传,文化空间自身及其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宣传,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共享北联兴隆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5)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推进非遗文化传承利用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基地,发展绿色文化产业。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5第六章 发展规划第六章 发展规划第三十五条 土地利用规划第三十五条 土地利用规划为了更好地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兴66、隆镇屋,规划对北联兴隆村兴隆镇屋所在的用地进行调整,将其所在用地的农村宅基地约 0.63 公顷调整为特殊用地,同时将村落另外两块无文物的特殊用地约 0.09 公顷调整为农村宅基地。第三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第三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一)道路交通(一)道路交通规划优化提升北联兴隆村的村庄道路交通体系,采取人车分流模式,通过修补断头路、硬底化泥土路面、建设步行道等方式,形成舒适、安全、便捷的环形交通网,串联村落内各景观节点。规划对北联小学东侧一段泥土路、高隆镇屋西侧一段机耕路进行水泥硬底化建设;在浰江河西岸、村落入口桥梁南侧建设滨水景观道;在兴隆镇屋东北侧至宝树第之间建设一条步行道;规划在浰江河中修67、建 3 处汀步。(二)停车场(二)停车场北联兴隆村停车场地较少,停车不方便,难以满足村民日常停车需求。规划在北联小学东侧地块、兴隆镇屋南侧地块、老围屋南侧地块、新围祖屋东侧和北侧地块、高隆镇屋西侧地块等处建设生态停车场,为村民和游客停车提供便利。第三十七条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第三十七条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设施规划(一)给水设施规划规划对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增大管径,生活、消防共用供水管径应不小于 DN150,环状布置供水管网,管线入地敷设,更换现有不符要求的给水管,确保消防用水需求。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68、6(二)排水设施规划(二)排水设施规划规划因地制宜选择采用雨污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充分利用地形和现有沟渠排水,规划采用管网和沟渠相结合组织雨水排水系统,在部分村庄道路下敷设雨水管,对村内的部分排水明沟加排水盖板进行改造,雨水就近排入村内水塘、河流等水体中。(三)电力通讯设施规划(三)电力通讯设施规划规划保留原有配电设施,考虑线路的进出方便,规划原则上既考虑保留原有线路。为改善村容村貌并提高用电安全性,近期对架空电线进行整改,保持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现状通信线路敷设方式基本以架空为主,架设较为凌乱,村内通信线路有破损和倒杆的现象。规划保留通信线路架空方式敷设,在力求安全、有序原则69、下,对现状凌乱通信线路进行整改、合并和提升,通信线路一般敷设于道路的西、北边。(四)环卫设施规划(四)环卫设施规划规划将村内垃圾经分类、集中、整理后运往填埋场处理,对村内现有的垃圾收集点进行优化提升;规划后期在村内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观光游览线路等区域按 20-40m 的间距设置废物箱,其造型外观、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规划对兴隆镇五西南侧公共厕所进行生态无害化提升;规划后期在村落北部新建一处生态公共厕所,建筑外观应体现当地建筑特色,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主要以传统建筑风貌保护为主,增设公共停车场、公园绿地与完善相应的基础70、配套设施,保障传统村落范围内的教育、文化设施、商业、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适应传统村落的配置标准,保留有历史价值的公共服务设施。第三十八条 综合防灾设施规划第三十八条 综合防灾设施规划(一)消防规划(一)消防规划消防规划按照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技术标准执行。在建筑室内布置灭火器、室外布置消火栓及消防水池,同时可以利用河流和水塘作为备用水源。村内的既有建筑改建或改造时,应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并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71、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7规划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共用一套系统,同时利用北联兴隆村的浰江河、池塘等作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栓:消防栓:规划在各级村道上新建或改建的给水管道,按照 120m 间距及十字路口 60m 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提升改造村落主要道路,满足安全疏散通道的需求。灭火器:灭火器: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及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有保护价值建筑必须全部配置灭火器,应选择对受保护文物、文物建筑危害小的灭火器类型。文物建筑每层配置的灭火器不应少于 2 具,且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72、。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规划新建 1 处微型消防站,设立北联兴隆村消防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对村落居民点及周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村庄消防通道:村庄消防通道:消防道路依靠乡村各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装备安全、快捷通行的要求,宜设置环状消防道路,供一般消防车通行的尽端路应设置回车场地。(二)防雷规划(二)防雷规划规划对文物建筑做好防雷装置建设,并做好对于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结合防雷专项工程,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说明。外部防雷装置主要是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文物建筑防雷装置应设专人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在发生雷击、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后,应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三)防洪规划(73、三)防洪规划北联兴隆村防洪标准按照 20 年一遇设计,并对浰江河道进行整治提升,河岸堤防工程须达到 20 年一遇洪水标准,确保防洪安全。北联兴隆村周边山脉众多,应强化预防山洪灾害的措施和手段,避免山洪灾害对村落造成损害。(四)疏散场地(四)疏散场地紧急疏散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村庄人均疏散场地不宜小 3。规划将村委会、学校、公园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兼作疏散场地,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五)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五)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74、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8建;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禁止破坏村庄安全防灾减灾设施,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和维修。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一)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一)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遵循可持续发展思想,切实保障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使北联兴隆村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北联兴隆村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保持北联兴隆村环境清洁、优美、安静,生态系统良75、性循环。保持森林植被不被破坏,森林覆盖率在保持现有水平的情况下不断提高。(二)保护控制要求(二)保护控制要求北联兴隆村范围地表水按 地表水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类控制,地下水按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控制,饮用水源保护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 201 号)(2010 年 12 月 22 日修正)控制。北联兴隆村大气环境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XG1-2018)中的二级控制。北联兴隆村的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控制。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以上,采取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相结76、合的处理方式。危险固废物要进行特殊处理,如医疗垃圾、建筑垃圾。(三)公共绿地总体要求(三)公共绿地总体要求(1)保护原有水系,恢复生态,尽量保持自然状态。(2)保障村落水系的排洪、取水、旱涝调节、养殖等功能,不能为了水景观美化而牺其使用功能。(3)清除水系周边的垃圾、杂物、废弃窝棚等,采用自然土质岸坡、自然缓坡、木桩、块石平砌等生态自然的方式护岸,为植物生长创造条件。(4)村内或邻近村庄水体,可结合村庄布局进行景观设置,但要避免过多人工设施破坏水环境。(5)植物选择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水系绿化实行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尽量保留原有树木,优化岸边水生植物及地被。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77、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29(6)乔木可选择根系发达的树种,提高绿化固岸的功能;小乔、灌木选择低分枝、丛生品种,贴近水面种植;地被选择以匍匐植物为主,可固定表土、自然繁殖;水生植物可选择遮挡驳岸的挺水植物和具有净化水质功能的沉水植物。(7)景观设计应注重原生植物的保留,植物选择以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与乡村自然环境相互融合;注重植物配置,除了满足艺术性外,更需要满足生态性原则。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0第七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第七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第一节 分期规划第一节 分期规划为保障78、保护规划的实施效果、增加实操性,规划的保护和开发分阶段、分步骤、滚动式地进行的策略,以符合保护工作的急迫性需要,形成以规划指导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的分期依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进行:(1)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与原则;(2)文物的不可再生性;(3)文物保护工作的程序;(4)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划;(5)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本规划的期限为 20242035 年。近期保护与建设相关行动措施的期限为 3 年,即 20242027 年。第四十条 近期行动计划第四十条 近期行动计划加强保护、完善配套。主要修缮破损文物与传统建筑,恢复传统风貌;通过文物径建设,串联分散的历史文化资源79、;建立传承制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近期建设项目引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上级补助资金。对重点建筑进行维修加固,重点街巷、田园区域进行整治提升,以区统筹、镇联合社区主导方式实施,提升公共景观环境。(1)对)对 1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 9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进行申报。逐步对重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对危旧房屋抢先加固,防止建筑倒塌。加强历史资料收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信息。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进行申报。逐步对重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对危旧房屋抢先加固,防止建筑倒塌。加强历史资料收80、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信息。(2)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旅游设施建设和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包括:村庄水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1系治理、村庄道路整治、村庄临建和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的整治。开发古村旅游线路,满足村庄保护发展的需要。(3)整治北联兴隆村重要节点建筑、公共环境及重要风水塘周边环境,修建公共开敞空间,改善村落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及居民生活水平。(4)逐步对重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恢复与村落传统相协调的风貌。(5)在保护区主要出入口树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北联兴隆村历史沿革、概况特色、保护区划等。(81、6)逐步对重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采取分类保护措施,恢复与村落传统相协调的风貌。近期以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工作、村落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率先解决现状传统建筑本体面临的紧迫问题,同时加强传统建筑本体的研究与进一步认定。近期规划主要项目、资金预算和分年度任务如下。北联兴隆村近期项目需求表主要任务类型主要任务类型项目序号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三年总任务三年总任务资金筹措合计(万元)资金筹措合计(万元)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1-1兴隆镇屋文物保护建筑主题陈列展示修缮改造整体设计并修缮改造兴隆镇屋文物建筑,为几近闲置的建筑注入新的活力,起到带动整个村庄游线的串联作用,吸引游客参观游览,形成整条游线中最82、重要的文化展示节点。15001-2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推荐线索申报及现状维护1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 9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进行申报,并开展建筑的基础维护。5001-31 处不可移动文物日常维护对现状保存一般的 1 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清除杂草。10防灾安全保障2-1消防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建立全村完善的消防体系。包括消火栓 22 个、配套灭火器、微型消防站 1 处、文物值班点、村庄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道路的全部建设。602-2防雷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防雷击体系。所有文物建筑按照文物建筑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设施。50历史环境要素修复3-1重点保护街巷路面修缮按照街巷保护与整治分类,83、依据巷道历史样貌特征,修缮现状已经破损或遭到损坏的重点保护街巷,主要分布在兴隆镇屋与窄口街、高隆10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2镇屋附近区域,有效保护重点巷道风貌完整。3-2名木古树保护对村落保护范围内的 2 棵名木古树进行有效保护。203-3古井保护与整治对构成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古井进行保护,并整治提升周边环境。203-4池塘历史风貌修复及固边防护将构成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风水塘进行保护和风貌提升。30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4-1车行道路系统完善硬化及拓宽车行道 2700 平方米。604-2人行道路系统完善新建村落步行道 540 平方米84、154-3三线改造工程对村落内部三线进行整治,规整三线。804-4村庄停车场建设新增 2 处停车场建设,共计 1600 平方米。504-2历史文化展示节点环境改善选取重要节点,整体规划设计。美化改善节点范围内的公共空间环境,配置相应基础设施。1004-3环境绿化美化以核心保护范围为近期重点,将全村公共空间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村庄环境。304-4古树树下空间环境整治整治树下空间,形成利于村民日常休息集会的小型场地。204-5浰江河两岸整治提升对村落浰江河一河两岸进行整治提升,优化村庄环境风貌。50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5-1村落指示标识设施系统完善根据具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情况,更新完85、善全村的指示标识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游览体验,也为村庄相关历史文化留下记录。25合计2630(一)建筑物(一)建筑物(1)在近期内对现存古建筑进行严格的检查,作详细的记录。重点在防水、防虫、防火、防错位倾斜。发现问题,尽快加以整修,以防漏雨和坍塌。(2)重点修缮核心保护区内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按照历史样式修复前单元的大厅和侧廊;利用本地匠人的和本土技艺恢复建筑的灰塑和木雕、壁画的装饰工艺;对破坏性改建应加以纠正;维修室内的木构架,室内遗失的木作装修的修缮应尊重的历史风貌;对于屋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加以整修,以防漏雨和坍塌。(3)对于有重要价值但存在安全隐患历史建筑,进行86、原样修复,替换腐朽的梁柱木构件,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3加固墙身,清理腐蚀性寄生植物。(4)对于推荐历史建筑和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应进一步加强历史考证工作,争取申请为文物保护单位。(5)禁止在村内进行危害传统建筑的作业,对已经产生破坏的对象进行治理、搬迁,清理;村内外来人口的生产活动应当加以控制和引导,避免对古建筑的破坏性建设;对于用作出租屋的住宅建筑要加强安全管理,严禁更改建筑格局、损坏建筑装饰,并做好用电和火灾的安全排查。(二)历史街巷(二)历史街巷(1)清理部分历史街巷下端被覆盖的街巷铺地,修补街巷内损坏的路面,施工应根据87、其传统样式、材料,除垫层外不得使用水泥材料,以尊重历史风貌为原则。(2)疏浚街巷排水系统,恢复传统排水沟渠,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杜绝污物直接排入池塘。(3)对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空地和古建筑遗址,应当加以整修和绿化,结合规划种植一些乡土植物。绿化改造工作均应经过合理设计并报有关机构审批。(三)历史环境(三)历史环境依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对北联兴隆村历史环境实施整体保护,保护村落周边现有的绿化环境:(1)广场和池塘水系作为北联兴隆村历史空间有机组成应当予以合理保护利用,不得作建筑用地。(2)村内古树是古村整体风貌的有机整体,应对古树予以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清理树木周边的垃圾杂物,保护古树,确保古树88、周边环境的整洁。(3)严格控制古村及周边区域的建设,不得建设任何形式体量高大的建筑,对现状的新建民居应予以立面改造和植物遮蔽、柔化处理。(4)整治村内池塘,治理水质,栽植树木,塑造优美的池塘岸线和良好的生态环境。(5)恢复历史水系的功能,整治古井内的污物沉淀,净化水质。(6)建设停车场和相应设施,便利村民生活的同时,为发展旅游打下硬件基础。(四)消防安全(四)消防安全消防规划按照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4技术标准执行。在建筑室内布置灭火器、室外布置消火89、栓及消防水池,同时可以利用河流和水塘作为备用水源。村内的既有建筑改建或改造时,应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并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五)基础设施(五)基础设施整治环境卫生,改善古村居住环境状况,保障安全卫生的村容村貌,吸引原住民回迁居住。(1)建立环卫设施体系,村内集中设置垃圾收集点。(2)村内建设化粪池,对粪便、污水排放前进行发酵、净化处理,相关工作需经过合理设计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3)完善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六)管理实施(六)管理实施(1)建立文物建筑保护机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2)按照中华人民共90、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制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区划情况;分别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专业负责。(3)对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可结合展览建设设置讲解和服务人员,明确管理、保护人员职责和任务。(4)依照保护措施,对文物本体及环境进行保护,保护、保管可移动文物。抓紧收集散落在村中各处的装饰构件,如门窗、隔扇、雕花构件,可作为展示也可在建筑修复中使用。木牌匾或族谱、字画等珍贵易损文物可复制后悬挂作展示。(5)加强文物保护的相关培训91、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整体思想道德水平;广泛开展以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改造生活环境,改进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小康文明村镇活动,以及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努力创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七)资金筹措(七)资金筹措建设资金的筹措主要是政府支持、民间投资和慈善捐赠相结合。通过乡镇基础设施维护费资金的支持,每年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对北联兴隆村保护进行投入。另外,多元化、多层面利用乡贤和热心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筹措资金,是解决北联兴隆村更新与发展的外在动力源泉。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92、35 年)规划文本35第四十一条 中期规划目标第四十一条 中期规划目标在古村核心区传统风貌建筑和古村格局整体得到有效保护、村民部分开始回古村定居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古村的风貌进行改善和协调,进一步引入旅游和商业功能以活化古村古建。(一)文物保护(一)文物保护(1)继续执行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2)落实文物本体的日常维护,对可移动文物进行整理、研究。(3)对村落的保护环境分别进行专项研究,制定有效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4)对村落风貌进一步进行修复和整治,清理周边的近代新建附属建筑,整体恢复古村历史风貌。(二)环境提升(二)环境提升(1)在保护区内进行自然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污染治理。对古村93、周边的新建筑风貌进行风格修正和绿化柔化,加强古村外部环境的整体风貌协调。(2)将古村中插建在老建筑中的新建筑予以整治改造。(3)完善道路、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风貌整治。(三)活化利用(三)活化利用(1)按照村落及周边的功能分区规划,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措施,加强对非物质文化的挖掘、宣传和利用等,初步打造集建筑文化、宗族文化、名人文化和民俗文化为一体的村落传统历史文化旅游区。(2)完成建筑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安全状态,进入常规的长期监控和合理利用状态。(3)根据风貌要求适当改造原有建筑,增加配置餐饮、客栈、纪念品商店等,满足游客需求。(4)完善村内视觉导向标94、志的设计,形成健全的视觉导向系统。(四)改善管理(四)改善管理(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情况建立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保护组织,并向群众征集可移动文物。(2)根据社会调查和研究逐步调整和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办法。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6第四十二条 远期规划目标第四十二条 远期规划目标在对村落风貌和村容得到有效改善的基础上,完善文物保护制度。适度引入第三产业,结合市、镇的规划,整合周边旅游资源使北联兴隆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高层次生态、历史、养生、亲情体验基地。引入文化体验功能,完善配套设施,以旅游促进保95、护;通过文化项目升级,带动功能整体提升。(一)文物管理(一)文物管理结合研究工作的进展,依托保护规划原则制定和不断修缮本体及环境保护工程方案,落实各项保护工程。落实文物保护的日常维护制度,文物建筑得到较好的保护与修缮。(二)旅游规划(二)旅游规划(1)文学艺术创作基地:将阳明文化、客家围屋文化、河源美食和北联兴隆村的生态环境、餐饮资源、文化氛围结合,改进、精品化当地菜色、文化潮流、民宿品质,打造具有河源地方特色的文学艺术创作基地。(2)亲子田园体验:精细化管理和利用村落周边的空间,珍惜、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结合精心设计的视觉设计手段,将历史文化记忆和乡村生活体验渗透村到街头巷角。(3)温泉养96、生居:建成档次较高、有特色品味的温泉康养的慢生活客栈区。立足区位、温泉服务优势,发挥高生态特质,联动周边优质旅游、环境资源,打造“慢生活养生”休闲度假、温泉康养胜地。(三)保护基金(三)保护基金建立保护基金,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保护村落捐款、赞助,所得款项用于古村保护和研究工作。逐步探索并建立一套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村落保护发展与社会繁荣和谐齐头并进的传统村落保护新道路。北联兴隆村中远期项目需求表主要任务类型主要任务类型项目序号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内容资金筹措合计(万元)资金筹措合计(万元)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1-1文物建筑日常维护对文物建筑按相关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维护。5097、1-2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推荐线索日常维护对 1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 9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按相关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维护。100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7历史环境要素修复2-1名木古树定期保养对树木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并对古树周边广场进行整治提升。202-2池塘定期清淤与维护将构成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风水塘进行风貌提升。30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4-1浰江河滨水道路建设在浰江河西侧建设滨水道路1公里。704-2景观步道建设建设田园和山体景观步道 1500 米304-3古树树下空间环境改造改造古树周边环境,建设古树公园。304-498、周边农田整治提升对村落周边农田进行整治提升,创建乡村景观农田、蔬果采摘基地等。1004-5乡村民宿改造对村落部分闲置传统民居建筑进行民宿改造,提升游客居住环境。2004-6黄峰斗小水库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对黄峰斗小水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打造村落水库景观节点。50合计680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第四十三条 政策保障第四十三条 政策保障和平县人民政府应制定并颁布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条例,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包括四至边界、各项具体管理和环境治理要求。2管理体制与经费,包括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责。3根据规划内容制定保护管理内容及要求99、。4制定对保护行为的奖励以及对破坏活动的处罚措施。5制定村民村规。第四十四条 管理机构第四十四条 管理机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由北联兴隆村所属的和平县政府统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相关工作。对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及区内其它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直接综合保护管理。任何新建和改建工作均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多方认可,方可实施。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8完善机构体系,尽快组建档案资料库、监测站、事业研究机构,并与地方相关专业机构合作。第四100、十五条 健全传统村落管理体系第四十五条 健全传统村落管理体系1.管理职责1.管理职责(1)传统村落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编制并负责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基本知识;2)挖掘传统民风民俗,鼓励村民按照传统习俗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活动,并保护与之相关的空间场所、物质载体;3)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做好抗震、防风、白蚁防治等工作;4)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情况监督检查,依法制止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5)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做好传统村落日常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传统村落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应当做101、好下列工作:1)参与编制并配合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基本知识;2)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要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建筑等;3)收集、保护已经坍塌、散落的传统建筑构件,对有损毁危险的传统建筑进行登记,劝阻、制止违反传统村落保护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4)确定村级联络员,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的政策宣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等工作;5)成立志愿保护队伍,开展日常保护和消防安全巡查;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3)保护经费1)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法统筹农村环境保护、非102、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建设等各类涉及传统村落的财政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2)传统建筑的安全、维护和修缮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传统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筹资金修缮传统建筑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39予适当的奖励。3)传统建筑有灭失危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具备维护修缮能力的,或者传统建筑长期无人维护、无法确认权属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经费资助、依法置换、政府回购等方式予以保护,103、并建立健全认领保护制度,鼓励社会力量认领传统建筑。2.利用指引2.利用指引鼓励利用传统建筑设立博物馆、村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等。鼓励原住村(居)民在传统村落内居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促进传统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市、县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传统村落发展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民宿等产业。第四十六条 开展持续性的科学研究更新第四十六条 开展持续性的科学研究更新科研是保护与开发的基础,没有研究的保护可能产生失误;单纯的开发也只能是低层次的开发,而不能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村的价值。每年应从旅游开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研究经费,保证研究工作持104、续、经常的开展。研究选题应由专家及当地热心文化和保护事业的人员共同商议确定,并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计划。常设保护管理机构中应有研究人员,采取专职、客座结合的方式吸纳更多的专家参与对北联兴隆村的研究,提高研究能力,扩大研究面。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40第八章 附则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成果效力第四十七条 成果效力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传统村落档案四部分。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条文说明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条文说明文本中带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对象包括:保护对象、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建筑高度105、道路与街巷界面的控制。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及规划调整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及规划调整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由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保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调整方案。第五十条 实施主体第五十条 实施主体本规划由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政府作为牵头部门组织编制。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第五十一条 解释权说明第五十一条 解释权说明本规划由河源市和平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 补充说明第五十二条 补充说明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传统村落档案组106、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国传统村落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北联兴隆村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 年)规划文本411区位图规划范围图2格局风貌和历史街巷现状图3土地利用现状图45空间管制现状图对外交通现状图6道路现状图7建筑功能现状图89建筑风貌现图建筑外立面现状图10建筑年代现状图11建筑质量现状图1213建筑高度现状图山水格局图14空间格局保护结构图15保护对象分布图16总平面规划图1718村落保护区划图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19景观风貌结构规划图2021街巷保护与整治分类图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规划图22土地利用规划图23道路规划图2425污水排水和环卫设施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26综合防灾规划图2728村落整体结构规划图功能分区规划图29分期规划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