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办公行政财务考核薪酬物资培训管理制度全套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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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作业程序人事作业程序 前 言 前 言 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第二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序。主 办 主 办 第三条 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2、保其有效实施。(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六)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第肆条人事科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一)专员:1.行政公文处理;2.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3.招募行政工作;4.考绩行政工作。(二)办事员:1.资料档案管理;2.劳保行政工作;3.考勤行政工作。第五条 人事科组织关系 (一)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二)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3、解答。(三)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四)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组 织 组 织 第六条 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体 制 体 制 第七条 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事管理基础。工作分析 工作分析第八条 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事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行政的依据。分层负责 分层负责 第九条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4、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编 制 编 制 第十条 本公司为推行业务及基于人事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人力控制 人力控制 第十一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第十二条 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如须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5、事科办理。(二)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三)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四)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招募甄试 招募甄试 第十三条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一)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2.资格条件限制;3.职位预算薪金;4.预定任用日期;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6、(含面谈主管安排);8.场地安排;9.工作能力安排;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三)应征信处理: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1.笔试包括下列:(1)专业测7、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2)定向测验;(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4)智力测验。2.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五)背景调查: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六)结果评定: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8、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七)注意事项: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任 用 任 用 第十四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一)保证书;(二)服务自愿书;(三)员工资料卡;(四)相片六张;(五)户籍誊本;(六)身份证复印件;(七)体检表;(八)扶养亲属申报表;(九)学历证件复印件。(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第十五条 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第十六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9、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第十七条 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列:(一)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二)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三)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四)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五)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六)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七)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第十八条 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第十九条 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10、事项:(一)填“人员异动记录簿”。(二)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三)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四)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六)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对 保 对 保 第二十条 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第二十一条 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第二十二条 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第二十三条 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试 用 试 用 第二十四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作业员为 411、0 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第二十五条 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第二十六条 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一)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二)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异动作业。(三)薪资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第二十七条 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第二十八条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12、用。异 动 异 动 第二十九条 晋升(升职、升等、升级)及降级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批示。第三十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核定。第三十一条 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事科依据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会计单位,通知变更薪资名册。第三十二条 经批准异动案件,涉及调整薪资者,人事科应根据人事异动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后转会计单位作业。第三十三条 13、资遣(一)凡符合于资遣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单位主管商定后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签注原因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资遣通知单”(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资遣费)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二)资遣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 留职停薪 (一)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符合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二)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办理者,视同免职。(三)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14、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四)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免职 (一)凡合于免职规定者,可由单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会签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并核发薪资。(二)免职申请应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科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科作业。第三十七条 人事单位应依据人事异动申请表逐日整理办理下列工作:(一)填入人员异动记录簿内。(二)登记于个人资料卡内(离职人员,其资料应予归档另行保管)。(三)修正人事单位管理人员状况表。请 假 请 假 第三十八条 员工因故请假,应15、至人事科领取个人专用请假卡,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呈核,再转回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第三十九条 休假作业应另参照休假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考 勤 考 勤 第四十条 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科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干部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第四十二条 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16、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第四十四条 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第四十五条 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第四十六条 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第四十七条 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第四17、十八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第四十九条 员工出勤情况,人事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编制统计表各两份,一份送会计单位核计薪资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内接受更正申请。(一)缺勤统计表。(二)全勤人员名单。(三)加班(勤)统计表。(四)值夜人员统计表 第五十条 人事单位应建立每一员工一份年度考勤统计表(印于个人资料卡中),逐月依据考勤表予以登录,经登录后考勤表即可销毁作废。第五十一条 每一年度终了,人事单位应即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是否有未休完特别假的人员,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换发薪金。第五十二条 每一年度终了后,人事单位应即调查编18、制翌年度享有特别假人员名单,予以造册呈准后公布实施。第五十三条 有关考勤作业,请参照“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出 差 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因公出差,应至人事单位领取“出差申请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得向会计单位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人事单位备查。第五十五条 出差完毕三天内,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第五十六条 出差作业,应参照“出差办法”规定办理。奖 惩 奖 惩 第五十七条 员工遇有功过奖惩时,可由建议人填报“奖惩建议申请单”公文,先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定。第五十八条 人事单位根据核准奖惩建议申请单发布“奖惩通知单”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单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19、送会计单位加扣薪资。第五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按月将人事奖惩通知单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第六十条 奖惩作业应另参照“奖惩办法”规定办理。考 绩 考 绩 第六十一条 考绩分年度考绩与临时考绩两种,其处理程序如下:(一)年度考绩 每年度终了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两种,并予登记年度出勤资料、奖惩资料后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考评核定等级,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及定期晋级的参考依据。(二)临时考绩 为申请升降职,应附办理临时考绩,以作上级批示决策参考依据。第六十二条 考绩表办理完毕,存于个人资料袋内,并予以登录。第六十三条 考绩作业应另参照“考绩办法”规定办理。薪 资 薪 资 第六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20、25 日整理上月 26 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五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25 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七条 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第六十八条 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公司人员薪资名册外,各一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21、员薪资名册。第六十九条 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训 练 训 练 第七十条 职前训练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人事单位应办理以下职前教育:(一)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工作环境;(二)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三)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四)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第七十一条 在职训练 (一)人事单位于年度开始,依所需训练目标、对象、课程、教材、预算,拟订训练计划。(二)人事单位于训练期中,应严予考核。(三)员工于接受训练后,视需要提出心得报告,成绩优劣列入考核依据。第七十二条 专业训练 (一)专业知识,视必要可办理专案训练。(二)搜集专业报导或讲座教材,印发给每位员22、工。(三)各一级主管可自行申请或由公司指派参加国内外各种训练机构举办的讲座、观摩、训练。第七十三条 训练作业应另参照“训练办法”规定办理。辞 职 辞 职 第七十四条 正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 15 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第七十五条 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第七十六条 人事单位根据23、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一)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二)注销人事单位控制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三)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第七十七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退 休 退 休 第七十八条 人员属退休年限,由人事单位填写“退休申请单”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单位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退休通知单”,副本转会计单位核发退休金。第七十九条 经核准退休人员,于奉准退休日,应领取“离职通知单”逐项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第八十条 人事单位凭退休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应办理事项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第八十一条24、 人员退休,应另参照“退休办法”规定办理。抚 恤 抚 恤 第八十二条 人员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单位填写“抚恤申请单”公文,呈总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第八十三条 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申请抚恤金保证书”后,始得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有关事宜。移 交 移 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第八十五条 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 (一)印章戳记清册。(二)所属人员薪资单册。(三)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四)保管文卷目录。(五)职25、责事务目录。(六)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七)保管图书清册。申请福利金 申请福利金 第八十六条 员工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者,至人事单位填写“福利金申请单”公文,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第八十七条 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福利办法”规定办理。申请宿舍 申请宿舍 第八十八条 新进员工或现有员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单位填写住宿申请单申请配住,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转总务单位办理。参加工会 参加工会 第八十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时,人事单位应视其任职单位询问是否参加工会并给予解释办理。第九十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应缴会费,转会计单位代从薪资内扣缴。劳工保26、险 劳工保险 第九十一条 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第九十二条 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第九十三条 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第九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员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第九十五条 员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第九十六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资料管理 资料管理 第九十七条 各种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连同该案核准凭证(申请单或签呈)合并归档。第九十八条 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事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27、列入人事流动率检查依据。第九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10 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守卫或总机备查(如未异动可具文报备)。第一条 员工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事单位说明申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第一一条 人事单位应备档案包括下列:(一)人事异动案。(二)人事奖惩案。(三)人事考绩案。(四)人事训练案。(五)人事规章案。(六)人事勤务案。(七)人事表报案。(八)福利案。(九)文康活动案。(十)涉外事件案。(十一)收发文登记簿。其 他 其 他第一二条 本作业程序,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如有疑义,可由人事单位主管解释运用,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补充修正。28、第一三条 本作业程序承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目 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 业机密 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 案材料 的前提和保证。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 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29、(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 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 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 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 等。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30、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原因 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 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3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库房设备情况。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二、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目 的 第一,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度和手续,这是保证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第二,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 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人事档案的利用有多种方式:(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32、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 失等。这是人事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 催还。(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 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 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3.人事档案利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33、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 重要保证。(1)查阅手续。正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 报告 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 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2)外借手续。首先,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其次,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再次,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然后,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 员签字。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34、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 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 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 门有关领 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人事管理制度样例 编 制 _ 审 核 _ 批 准 _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 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第二条 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第二章 任任 用用第一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35、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二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第四条 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第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五)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36、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七)未满十六周岁者。第六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第七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第八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第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 张。第十条 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37、自试用之日起计算。第三章第三章 服服 务务第一条 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第二条 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38、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第四章第四章 待待 遇遇第一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第二条 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第三条 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第四条 工资结算办法(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 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第六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 日。(二)员工工资每月XX 日发放。第六条 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一)服务满39、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第七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第八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第五章第五章 调迁与差假调迁与差假第一节 调 迁 第一条 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第二条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第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第四条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第二节 40、出 差 第一条 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第三节 给 假 第一条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第二条 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 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41、,可请丧假六天。(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四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第五条 请42、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第六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第七条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4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第八条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第六章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考核与奖惩第一节 考 核 第一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XXXXXXXXXXXX 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44、E 五等,凡列A 等及E 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第二条 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 五等,A 等或E 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 等以上。第三条 凡年度考核列A 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 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 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45、金、列D 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 等者予以辞退。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第二节 奖 惩 第一条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46、给奖金: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47、第二条 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1.在48、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49、之具体事实者。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第三条 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第四条 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第五条 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第七章第七章 离离 职职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第二条 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50、,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第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第四条 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第五条 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第六条 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51、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第七条 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第八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第八章 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 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第二条 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第三条 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第四条 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52、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第五条 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第九章第九章 附附 则则第一条 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第二条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1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 一、人事管理规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雇 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 用事务处理流程规53、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 3 个月,作业员试用 40 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四)试用同意保证。(五)人事资料。(六)扶养亲属申报表。(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54、)。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九)未满 15 岁者。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表 1.1。(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保 证 2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55、下列事项:(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二)公司保无效。(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一)服务本公司员工。(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四)悬欠帐款不清者。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56、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 列事情发生后 15 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五)不欲继续保证者。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 3 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 本人。服 务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57、职务。(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 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 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 3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九)员工每日应注58、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 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59、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 8 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 4 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 46 小时。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 3 分钟至 15 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2.迟到每次扣 100 元,拨入福利金。3.工作时间终了前 15 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4.超过 1560、 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 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5.无故提前 15 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3.员工旷 工,不发薪资及津贴。4.无故连续旷工 3 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 6 日或一年旷工达 12 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待 遇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61、为:(一)本薪 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 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 5 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 4每月发放二次,当月 20 日及翌月 5 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 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休 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62、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一)服务满 1 年以上未满 3 年者全年给 7 天特别休假。(二)服务满 3 年以上未满 5 年者全年给 10 天特别休假。(三)服务满 5 年以上未满 10 年者全年给 14 天特别休假。(四)服务满 10 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 30 天为限。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第二十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63、休的天数,雇主应发 给薪资。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请 假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 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一)请假 1 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二)请假 2 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 8 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64、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 3 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二)记功:每次加发 10 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三)大功:每次加发 1 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二)拾物不昧(价值 300 元以上)者。(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5(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第三十六条 65、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毅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66、,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三)一年内记大功 2 次者。(四)服务每满 5 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 3 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 10 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五)开除:予以解雇。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五)不67、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二)在工作场所或工68、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6(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 5 日者。(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二)殴打69、同仁,或相互殴打者。(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八)一年中记大过满 2 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九)无故连续旷工 3 日或全月累计旷工 6 日或 1 年旷工达 12 日者。(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70、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一)嘉奖与警告抵销。(二)记功 1 次或嘉奖 3 次,抵销记过 1 次或警告 3 次。(三)记大功 1 次或记功 3 次,抵销大过 1 次或记过 3 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考 核 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 3 个月,作业员 71、40 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 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二)平时考核: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 7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第四十七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加 班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72、指定的 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 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 8 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第五十73、五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训 练 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一)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74、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迁 调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 7 日内,一般员工应于 5 日内办妥8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第六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员暂行代理。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一)久病不愈,逾 30 天者。(二75、)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 1 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福 利 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第六十九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保 险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76、由人事单位办理。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抚 恤 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退 休 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资 遣 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一)停业或转让时。(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一77、)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三)工作效率低者。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一)在公司服务 3 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 10 日前通知。(二)在公司服务 1 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 20 日前通知。9(三)在公司服务 3 年以上者,于 30 日前通知。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 2 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78、遣费:(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 1 年者,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 3 年以上者,每满 1 年加发相当于 10 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 1 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 1 个月者以 1 个月计。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二、人事作业程序 前 言 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第二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79、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序。主 办 第三条 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六)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80、谐关系。第四条 人事科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一)专员:1.行政公文处理;2.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3.招募行政工作;4.考绩行政工作。(二)办事员:1.资料档案管理;2.劳保行政工作;3.考勤行政工作。10第五条 人事科组织关系(一)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二)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三)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四)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组 织 第六条 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81、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体 制 第七条 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 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事管理基础。工作分析 第八条 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事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行政的依据。分层负责 第九条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 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编 制 第十条 本公司为推行业务及基于人事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82、“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人力控制 第十一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 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第十二条 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一)各单位如须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二)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三)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 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四)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83、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招募甄试 第十三条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一)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11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2.资格条件限制;3.职位预算薪金;4.预定任用日期;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8.场地安排;9.工作能力安排;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三)应征信处84、理: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 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 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1.笔试包括下列:(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2)定向测验;(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4)智力测验。2.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3)要了解85、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五)背景调查: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六)结果评定: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七)注意事项: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任 用 第十四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 12到86、时携带下列资料:(一)保证书;(二)服务自愿书;(三)员工资料卡;(四)相片六张;(五)户籍誊本;(六)身份证复印件;(七)体检表;(八)扶养亲属申报表;(九)学历证件复印件。(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第十五条 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第十六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 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第十七条 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列:(一)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二)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三)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四)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五)若有需要,填87、“住宿申请单”;(六)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七)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第十八条 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第十九条 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一)填“人员异动记录簿”。(二)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三)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四)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六)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对 88、保 第二十条 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第二十一条 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第二十二条 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第二十三条 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试 用 13第二十四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作业员为 40 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第二十五条 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第二十六条 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一)89、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二)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异动作业。(三)薪资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第二十七条 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第二十八条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 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异 动 第二十九条 晋升(升职、升等、升级)及降级 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 管批示。第三十条 调职 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单位签注意 见后,呈权限主管核定。第三十一条 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90、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 由人事科依据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 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会计单位,通知变更薪资名册。第三十二条 经批准异动案件,涉及调整薪资者,人事科应根据人事异动 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后转会计单位作业。第三十三条 资遣(一)凡符合于资遣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单位主管商定后填写人事异动申请 单签注原因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资遣通知单”(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资遣费)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二)资遣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 留91、职停薪(一)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符合 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二)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 办理者,视同免职。(三)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 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四)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免职(一)凡合于免职规定者,可由单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会签意见后,呈总 经理核准,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并核发薪资。(二)免职申请应参92、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科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科作业。14第三十七条 人事单位应依据人事异动申请表逐日整理办理下列工作:(一)填入人员异动记录簿内。(二)登记于个人资料卡内(离职人员,其资料应予归档另行保管)。(三)修正人事单位管理人员状况表。请 假 第三十八条 员工因故请假,应至人事科领取个人专用请假卡,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 呈核,再转回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第三十九条 休假作业应另参照休假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考 勤 第四十条 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科备查;人93、事科 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干部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第四十二条 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第四十四条 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第四十五条 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94、给予签证。第四十六条 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第四十七条 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第四十八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第四十九条 员工出勤情况,人事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编制统计表各两份,一份送会计单位核计薪资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内接受更正申请。(一)缺勤统计表。(二)全勤人员名单。(三)加班(勤)统95、计表。(四)值夜人员统计表。第五十条 人事单位应建立每一员工一份年度考勤统计表(印于个人资料卡中),逐月依 据考勤表予以登录,经登录后考勤表即可销毁作废。第五十一条 每一年度终了,人事单位应即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是否有未休完特别假的人员,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换发薪金。第五十二条 每一年度终了后,人事单位应即调查编制翌年度享有特别假人员名单,予以造册呈准后公布实施。15第五十三条 有关考勤作业,请参照“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因公出差,应至人事单位领取“出差申请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得向会计单位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人事单位备查。第五十五条 出差完毕三天内96、,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第五十六条 出差作业,应参照“出差办法”规定办理。奖 惩 第五十七条 员工遇有功过奖惩时,可由建议人填报“奖惩建议申请单”公文,先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定。第五十八条 人事单位根据核准奖惩建议申请单发布“奖惩通知单”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单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会计单位加扣薪资。第五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按月将人事奖惩通知单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第六十条 奖惩作业应另参照“奖惩办法”规定办理。考 绩 第六十一条 考绩分年度考绩与临时考绩两种,其处理程序如下:(一)年度考绩 每年度终了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两种,并予登记年度出勤资料、奖惩97、资料 后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考评核定等级,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及定期晋级的参考依据。(二)临时考绩 为申请升降职,应附办理临时考绩,以作上级批示决策参考依据。第六十二条 考绩表办理完毕,存于个人资料袋内,并予以登录。第六十三条 考绩作业应另参照“考绩办法”规定办理。薪 资 第六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25 日整理上月 26 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五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25 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98、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七条 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第六十八条 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公司人员薪资名册外,各一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第六十九条 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训 练 16第七十条 职前训练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人事单位应办理以下职前教育:(一)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工作环境;(二)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三)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四)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第七十一条99、 在职训练(一)人事单位于年度开始,依所需训练目标、对象、课程、教材、预算,拟订训练计划。(二)人事单位于训练期中,应严予考核。(三)员工于接受训练后,视需要提出心得报告,成绩优劣列入考核依据。第七十二条 专业训练(一)专业知识,视必要可办理专案训练。(二)搜集专业报导或讲座教材,印发给每位员工。(三)各一级主管可自行申请或由公司指派参加国内外各种训练机构举办的讲座、观摩、训练。第七十三条 训练作业应另参照“训练办法”规定办理。辞 职 第七十四条 正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 15 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100、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第七十五条 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第七十六条 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一)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二)注销人事单位控制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三)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第七十七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退 休 第七十八条 人员属退休年限,由人事单位填写“退休申请单101、”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单位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退休通知单”,副本转会计单位核发退休金。第七十九条 经核准退休人员,于奉准退休日,应领取“离职通知单”逐项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第八十条 人事单位凭退休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应办理事项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第八十一条 人员退休,应另参照“退休办法”规定办理。抚 恤 第八十二条 人员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单位填写“抚恤申请单”公文,呈总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第八十三条 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申请抚恤金保证书”后,17始得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有关事宜。移 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主管人102、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第八十五条 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一)印章戳记清册。(二)所属人员薪资单册。(三)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四)保管文卷目录。(五)职责事务目录。(六)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七)保管图书清册。申请福利金 第八十六条 员工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者,至人事单位填写“福利金申请单”公文,由 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第八十七条 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福利办法”规定办理。申请宿舍 第八十八条 新进员工或现有员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单位填103、写住宿申请单申请配住,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转总务单位办理。参加工会 第八十九条HT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时,人事单位应视其任职单位询问是否参加工会 并给予解释办理。第九十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应缴会费,转会计单位代从薪资内扣缴。劳工保险 第九十一条 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第九十二条 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第九十三条 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 调整单”。第九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员工有需要时,可持私 章索取。第九十五条 员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第九十六条 104、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资料管理 第九十七条 各种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连同该案核准凭证(申请单或签呈)合并归档。第九十八条 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事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列入人事流动率检查依据。18第九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10 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守卫或总机备查(如未异动可具文报备)。第一条 员工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事单位说明申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第一一条 人事单位应备档案包括下列:(一)人事异动案。(二)人事奖惩案。(三)人事考绩案。(四)人事训练案。(五)人事规章案。(六)人事勤务案。105、(七)人事表报案。(八)福利案。(九)文康活动案。(十)涉外事件案。(十一)收发文登记簿。其 他 第一二条 本作业程序,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如有疑义,可由人事单位主管解释运用,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补充修正。第一三条 本作业程序承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三、事务处理准则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 作业程序。分层负责 第三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106、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 业务。第五条 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第六条 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19(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第七条 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第八条 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107、:(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1.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2.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108、3.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4.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第九条 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是否详实周妥。(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业务分工 第十条 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第十109、一条 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三)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20(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110、(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第十三条 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一)资产管理事项。(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四)每天财务收支管111、理事项。(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第十四条 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 之命,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第十五条 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第十六条 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112、,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第十七条 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庶务组)1.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2.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3.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4.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5.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21(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1.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2.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1.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2.印刷工作的进行。3.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四)厂务科 1.厂区人事管理事项。2.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113、。3.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4.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5.零用金的管理事项。服务守则 第十八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 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1.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2.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3.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4.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5.114、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6.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7.确保业务机密。8.不得积压公务。9.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10.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11.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 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 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 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115、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 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22 综合核实 第十九条 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第二十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联系协调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116、关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第二十三条 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但会报决定事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四、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 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聘 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117、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 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 作经验,年龄在 35 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 在 25 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 能聘用:(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118、)保安 身高 1.72M 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 式员工。23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 5 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四)交学历证。保 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二条 本119、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 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120、司办理 更正。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 另觅妥保证人。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 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 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 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 6 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 解除保证121、人的保证责任。职务任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 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迁 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 24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 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 10 日内,其他人员应于 122、7 日内办 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 5 日为限。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 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 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解 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123、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 30 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 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 6 个月者;(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 15 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 6 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124、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 确定后,可予复职。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 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 核办。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 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第四条 本125、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 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25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 行为。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 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 订126、。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 另订。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一)主管人员交卸。(二)经管人员交卸。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 人员。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单位人员名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财务及事务。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 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127、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 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 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 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 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128、于 10 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 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 26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例假日 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 7 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 1 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 1 年。(三)婚假 1129、.员工结婚可请婚假 8 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 2 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 1 天。(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 8 星期;小产 4 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 11 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 3 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 1 天。(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 8 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 6 天(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 1 天。(六)公假 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 1 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 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 3 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130、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 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 30 天者免职或解雇;(一)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131、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 27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 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 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 7 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 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132、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 1 月 1 日起到 12 月 31 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 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 1 年以上满 3 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 7 天。服务 3 年以上未满 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 15 天,满 10 年以上每增满 1 年加给 1 天,但至多以 30 天为限。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 表一133、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 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事、病假积计逾 21 天者;(二)旷工达 3 天以上者。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 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临时发134、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二)例假日、日班、上午 8 时起至下午 5 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 8 时止。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 28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135、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 核查,报告表另定。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第十条 值班员工136、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考 核 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 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137、核,其有特殊 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 6 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 12 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 核表密送复审。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一)试用人员;(二)复职未满 3 个月或留职停薪者。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 人员名册报备。第五条 本公司员138、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29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二)旷工日数达 2 天以上者;(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 3 天;2139、.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 10 天;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 1 个月;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 20%,满二星期者,减发 40%,满三星期者减发 60%;2.记过一次减发 20%;3.记大过一次减发 60%;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奖 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记大功”。1.140、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3.协助第(一)项 1 至 3 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141、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30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 别予以惩处。(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142、且有威胁行为者。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1.连续旷工 3 天或全年旷工达 7 日以上者。12.记大过达 2 次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143、令,或吸烟引火者。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全年旷工达 4 日以上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4.浪费物料者。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 7 次(含 7 次)以上144、者。(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第四条 员工的惩处,警告 3 次等于记过 1 次,记过 3 次等于记大过 1 次,累计记大过 231次,应予免职或解雇。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人事考核制度人事考核制度 一、人事考核的重点 在企业职工的职业生涯中,灵活地运用通过工作能力的开发,所培育出来的创造能力,才是上班族真正的生活目标(个人目标的达成),进而将此发扬光大,能使企业目标的达成获得良好的结果。此外在人事考核的定义目的上,若不让员工在个人生活目标上充实自己、拥有自我主张 的话就无法适应现代多变且激烈的人事考核制度。总之,工作目标、生活目标的规划是在每天的劳动中弥补自己的145、不足(自我充实),并 进一步健全这项能力。在这样的想法之下,今后的人事考核则是,上司对部下的日常职务行动都应有详细的把 握、观察、分析,这样一来对被分配到的工作(职务)则势必成为“开放式的人事考核”。也就是说,上司对部下的工作管理方法必须从根本改起。从本来的“单向通行”的人事 考核改为,上司与部下间相互的“双向通行”。因此,一旦实施了双向通行的话,双方就必须进行谈话。而要进行谈话就必须对谈话内 容制定规则。而要遵守这些规则就必须研讨出对什么事用什么方法,对什么事要采取怎样的评估。在遵循这一连串的过程中,人事考核就成了真正的“上司对属下的工作评估,能力的开 发,与人力资源培育、活用”。所谓人事考146、核就是指,以能力开发与活用为目标一事。在实践此事的同时,亦能发挥整 体规划、人事评估和待遇系统的功用。总之,在为了更进一步的稳固经营基盘,就企业来说确立“人才”的必要性是重要的。而且必须在今后的人事工作管理的前提条件下加以考虑。然后为了使这项人事工作管理达到实效,企业就必须要有一公平的从业员工“目标达成能力”评估系统。为使此项评估系统有效运用,则有以下的 5 项重点:1.明确的设定企业将来的形象与基本的策略目标。JY。2经营策略的制定 2.接受第 1 条的经营策略,定出使员工的能力发挥到最高点的人事方针。3.对员工所发挥的能力、业绩给与适当的评价,及相当的待遇。JY。2评价与待遇 4.给从业员147、工适合他能力的工作,使其能力有效运用。JY。2适才、适所 5.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激发员工的斗志,经常把握员工的能力,留心能力开发。JY。2人才的培育 至于应如何提高员工的能力并且加以活用,在这里我们所重视的是,配合企业需要,开 发每位员工的潜能。希望通过在各工作领域的充分活动,达到个人的成长与提高企业业绩的目标的具体化。也就是,设计一个员工个人的能力开发培养发挥提高待遇的人事系统。为了让这种人事薪资待遇系统有效实施,就需运用人事考核制度。简单地说也就是,人 事考核制度上的各种人事管理活动乃是依企业的目的做有效实行的基本方法。在企业方针、政策的支持下,担任调整工作所要达到目的的指南。然而原来的148、人事考核被认定为仅作为人事考核为目的的一项检查功能,而常受到多方的 指责。特别是,将重点放在员工的个人差异上,并将此反应在加薪或奖金上的偏差做法使得大 家对人 事考核制度的不满、不信与不平。现在,我们将重点放在能力开发,使整体人事薪资系统得到一贯的定位,这正显示了新人事考核制度的立意。此外还有一项在人事考核上可看到的反应,那便是人事考核能准确到什么地步?关于这 点我们有以下的看法。人事考核制度乃是在比照企业目的的同时,上司对员工个人的能力、工作热诚、业绩做 观察和指导记录,做到公平的待遇、能力开发的目标时所必须的。将员工工作的完成度和企业(上司)所期待、要求的程度相比较,看是完整到什么地步,还149、有能力=职位=待遇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再将制度做妥善的运用。依考核目的的不同,可分为评价基准和要件,着眼于从业员工的工作态度,将其区分为 如何圆满地去处理困难的工作和花了多少时间去处理简单的工作,并将其结果记录下来,作为今后在考虑对策时的参考。人事考核制度是掌握每一个员工的动态,以及其未来的工作目标的必要方法,并以此作 为一个媒体、制作一个符合企业需求和个人需求的方式。通常人事考核都是通过日常的职务行动的观察、评估,以经营上的教育为基准的评判。在这个观念下,充分检查本公司的人事考核的问题点在那里?修正要件是否充足?对应 如何修正才好,做好充分的检查并定好方向之后才能有一个公平客观的人事考核标准150、,也才能使其充分发挥其机能。这也才能作为一个可以适应新的经营环境的人事考核制度,做有弹性地运用。二、人事考核的主要内容 人事考核通常是由三种考核项目组合而成的,包括成绩考核(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和 能力考核。1.成绩考核(业绩考核)(1)成绩考核乃是针对“职务的完成度”来做参考的标准 评估何物 在一定的期间内(6 个月或最长在 1 年以内的期间)工作的进行状况、及完成 了多少以“过去式”来加以评估。考核方法 对照职务标准在考核的原则下进行。部下只有一人时也要确实执行。考核要素 考核其“工作量”“工作质”“目标达成度”“指导教育”。但若是属 一般职列中间指导职的话,则尽可能的就分类别目标的完成度151、加以评估。也就是将每一项目被确认的工作在绝对评估的基准之下进行 A.B.C.D 的评分,进而做到对这个考核的要素别进行评估。自我评估与回馈 工作别达成度的评估,如果可能的话则先由本人来作自我评估。再 由专属上司(第一考核者)来进行评估,在这之中特别是看法不同的地方则必须再沟通。从这项沟通谈话中,确认目前的指导计划及自我启发目标,再与能力开发相结合。考核的活用目的 以上述的能力开发为重点的同时,在检查上则以当前的成绩(业绩)为重。(2)重视第一考核者的评估 在实际的工作上对较远的人是较不清楚的,所以在成绩考核时无论如何都以第一考核者 的意见为中心。而第二、第三考核者则站在辅助性的立场对成绩考核时152、的绝对评价有所影响。此外,人事部常对考核者的评估加以调整,但对实际状况的了解是绝对比不上其直属上 司的,所以成绩考核若可能的话,希望做到无第二考核者可调整的原则。所谓绝对评价评估每一个员工在工作方面“什么工作做了多少”的核对事项的成 果。在能力方面也比照每一个等级的职能资格里所规定的职能标准做“是否充分完成”“是否 达到标准”“是否表现太差”的审核。所谓的相对评价在各组之中从各审核要素中排列出被考核者的优劣、顺位、分出 优良可等的评估方法。(3)业绩乃是从发挥能力中增减工作。考核的方法 比照各职能资格等级的能力标准,原来其本人目前是否已达其标准中进行 绝对价乃是其原本应有的态度。但是,能力若不153、从职务的发挥成果中发现的话就无从捕捉了。也就是看着成绩或业绩来 衡量。成绩关系着交代下来的职务的完成,所以至于其职务是否适合对方的职务等级则不是问 题。此外,业绩乃是指在对扩大、加强自己的职务时所拥有的自信程度的评估,但实际上仍 须从结果中斟酌其工作的难易度并予以增减,依其增减程度在属下本人的职能资格等级的程度里加以评估,这点须重点注意。2.态度考核 态度考核可以说是担负着成绩与能力考核的桥梁作用。(1)评估何物 以“过去式”评估在一定的评定期间之内、本人对身为组织的一员的自 觉及实际在工作上的热诚、态度与行动。(2)成立的条件 整理出样的态度、行为才是员工应有的形象。并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要 求154、全体员工彻底实行。(3)考核的方法 视为一般“成绩考核”的一部分,以成绩考核相同的方法实行。(4)考核要素 在态度考核中必须注意的要项主要有下列几点:规律、责任心是态度考 核基础。总之,不管是担任何种工作的员工必须都有自觉性,再其次才是协调性与积极性。规律态度遵守团体中的规律。责任心(感)不论在什么状况之下,都要完成所被委派的任务。协调性就算是自己职务范围以外的工作,如果对全体来说是有益的话,则应自动 自发的去协助。积极性除了一如既往地完成自己的职务,还要自动自发地随时改善。3.能力考核(1)能力考核是归纳每一个阶段的能力。评估何物 把能力归纳成每一个职务等级并列出标准。以“现在式”来评估是否155、具备 了解的能力,具体来说可以依照“职务标准”来加以评估。成立的条件 在每一个职务等级里所被期待的能力须得到全公司的认同才行。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是否给予了与此能力相当的职务,例如:在评估第五级的能力时,若不给他与第五级相当的工作而只给他比第五级简单的工作的话,则无法作出精确的能力评估。(2)能力可分为基本能力与熟悉能力。4.考核要素 虽然是比照标准对此人的能力做整体的判断。但就其要素来看可分为基本(学习)能力、(经验)能力。所谓的基本能力是指在达成勤务时的基本素质,是可透过学习及训练得来的。此外,就算基本能力相当优秀但却经验不足,一样无法完成职务。因此这种须要丰富经 验的能力就称为熟习(经验)156、能力。基本能力和熟习能力加起来就是企业所必须的“能力”。基本(学习)能力的要素是共通的,而熟悉(经验)能力的要素是以中间指导职务较为 显著,就其重点来说追求更高更远的事物则成了管理职务的要素。三、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第二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二)合理配157、置人员。(三)晋升、提薪。(四)奖励。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一)兼职、特约人员。(二)连续出勤不满 6 个月者。(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 6 个月以上者。第四条 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 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158、。(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考核执行机构 由总务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第六条 考核者训练(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定训练计划,予以实施。第七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 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159、和行为进行评价。(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 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一)E(Extra 临时工阶层)临时工。(二)J(Junior 作业层).级职工。(三)S(Senior 中间管理层).级职工。(四)M(Management 经营决策层).级职工。第九条 考核的等级(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第十条 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160、(见表 11.1),中间管理层 人事考核表(见表 11.2)、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见表 11.3)。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期与考核期(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二次,三月和九月。(二)考核观察期如下:1.与三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九月一日起至第二年的二月底,为期 6 个月。2.与九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三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为期 6 个月。第十二条 考核者(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列下表中规定执行。(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161、所担当的考核 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 此作出决定。第十三条 人事变动与被考核者(一)在考核期间,被考核者如果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单位原部门时则人事考核原则上 由新单位新部门进行。不过,还必须与原单位原部门进行磋商、听取有关意见。(二)如果162、调入新单位后,人事考核期不满一个月,则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的处置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处置 考核结果必须得到相关领导的认可。第十五条 计量 人事考核结果的计量,按另外规定的计量标准进行。第十六条 调整 总务部长如果认为有必要调整考核的结果,以使整个公司内部保持平衡的话,可以进行 调整,但是,原始的考核记录,被考核者的得分,不得修正或更改。第十七条 面谈 考核者必须通过直接面谈的方式,把考核的结果传达给被考核者,并予以相应的指导和 教育。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的保管(一)由考核的担当机构保管所有考核结果。(二)考核结果以职工卡形式,或计算机软盘形式记录存档,保存至被考核者退休后一 年为止。四、163、人事考核规程 附:考核规程标准格式 考核规程,是制度性“规范”、“规则”和“程序”,即通过制度,把考核的目的、考 核的内容、考核的方式和方法、考核原则、考核过程与程序以及考核的标准和考核结果的运 用等等,明文规定下来。人事考核规程的规范条文如下: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人事考核制度(以下称“制度”)的目的是以职能职务等级制度为基础,通过对职工的能力、成绩和干劲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调动、调配、晋升、特殊报酬以及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每个职工的能力、素质和士气,纠正人事关系上的偏差。第二条 适用范围 这一制度适用于被职能职务等级制度确定下来的职工。第三条 种类 人事考核(以下称“考核”)按考核的164、目的进行分类实施,其分类如下(参阅表 11.4)注:过去的人事考核,只限于在本职工作方面发挥能力,然而,在这里能力主义观念出发,加上了开发能力,工作调动,岗位调配等方面的内容,而这些通过考核工作中的面谈等手段是可以做到的。第四条 考核的结构 考核由成绩考核、能力考核以及态度考核三方面构成。第五条 考核者(一)考核者原则上是被考核者的顶头上司,考核者又分为“第一次考核者”和“第二次考核者,具体规定参阅表 11.5。(二)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接触时间因工作调动、变迁而不足考核所规定的期限时,按下 列规定处理:1.如果是奖励资格认定,不满()个月时;2.如果是提薪或晋升资格认定,不满()个月时,按前任考165、核人员的意见行事。第六条 被考核者 被考核者是指适用于职能职务等级制度的所有职工。但下列人员除外:(一)如果是奖励资格认这方面的考核,考核期限不满()个月者,以及退休人员,不在被考核者之列;(二)如果是晋升、提薪方面的考核,考核期限不满()个月者,以及退休人员,不在被考核之列;第七条 调整及审查委员会 考核结果原则上不予调整,只有被认为有必要保持整个企业平衡时,才设立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由人事部长对一般职工、中间管理层人员的考核工作作出最后裁决;由负责人事工作的经理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作出最后裁决。即使如此,奖励方面的考核工作,一般不予调整。第八条 考核方式 考核依据绝对166、评价准则,进行分析测评。但是,在提薪考核方面,附加自我评价环节,以便自我认识,自我反省。第九条 考核层次 考核依据“行为选择”、“要素选择”和“档次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第十条 面谈、对话 考核者在考核期限,必须就工作成果(完成程度)、工作能力(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掌握程度),以及工作的进取精神(干劲和态度的好坏程度)等方面内容,交换意见,相互沟通,以便彼此确认,相互认可。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反馈 有必要把考核结果通过被考核者的顶头上司,通知直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出说明。第十二条 考核表的分类 首先按一般职务 14 级,中层管理职务 57 级,高层管理职务和专门职务 810 级划分等级层次;进而按167、等级层次,考核奖励、提薪和晋升资格。第十三条 考核期限 考核期与实施期如下(参阅表 11.6)成绩考核 第十四条 成绩考核 所谓成绩考核是对每个职工在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任务中所发挥出来的能力进行测评。第十五条 成绩考核的要素 成绩考核要素,是由工作执行情况(正确性、完善程度、速度、工作改进和改善情况)以及指导教育工作情况等构成(参阅表 11.7)。能力考核 第十六条 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就是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第十六条 能力考核要素 能力考核的构成要素是,担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即知识、技术和技能,以及从工 作中表现出来的理解力、判断力、创造力、计划力、表现力168、折衷力、指导和监督力、管理和统帅力等经验性能力。态度考核 第十八条 态度考核 态度考核,担负着成绩考核与能力考核的桥梁作用,是对工作态度和热情以及态度所做 的测评。第十九条 态度考核要素 态度考核要素,是由工作积极性、责任感、热情及与他部门的协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 面构成。考核者训练 第二十条 训练考核者 为了使考核者能够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为了提高考核者的监督管理能力,考核者必须 接受企业内的训练。第二十一条 训练后的素质(一)考核者必须认识到考核工作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并努力在履行职责中陶冶自己的 人格,提高自己的素质,致力于发挥每个人的能力。(二)为了使考核工作公开而严格,考核者必须特别169、留心以下各方面:1.不徇私情,力求评价严谨公道;2.不轻信偏听,注重对被考核者实际工作的观察和批判;3.对被考核者在考核期限之外所取得的结果、能力、干劲和态度不作评价;4.以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其档案资料(学历、工龄、年龄、性别等)进行评价;5.对考核结果,进行总体综合修正,以消除以偏概全倾向、逻辑推断倾向、宽容倾向、过分集中倾向、极端倾向以及人为假象,避免偏颇与失误;6.注意避免凭总体印象,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果、态度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 力。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人事管理工作的可靠资料,用于提薪、奖金、晋升、教育培训、调动和 调配等人事170、待遇工作。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存档 考核结果,以人事教育卡的形式存入档案,正本由人事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复印副本,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其 他 第二十四条 裁决权限 本规程的修改与废止,由主管人事的经理最终裁决。第二十五条 实施日期 本规程自 年 月 日起实施。五、人事考核制度范例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第二条 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第三条 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171、任何人不得查阅。第四条 经办考绩之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之立场评议,不得泄漏或循私,违者分别惩处。第五条 本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额时,凡考绩优异人员,概应予优先递补。第六条 本公司考核工作为组长考核一般职员,主任考核组长及副组长,经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经理级人员由总副经理考核。期中及期末 第七条 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作严正之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以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第八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第九条 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得视其原因、172、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职、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一、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行而获显著绩效者。二、遇有特殊危急事变,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三、对有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之意图,能预先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 者。第十条 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得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一、行为不检,屡诫不听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二、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致本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三、对可预见之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措置失当,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损害者。四、对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顾或隐匿不173、报,因而怠误事机致本公司遭受损害者。第十一条 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一、到职未满半年者。二、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三、已征召入伍者。四、曾受留职察看之处分者。五、中途离职者。第十三条 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之人员,仍应填具勤情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所称之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除第四、五项留职察看及中途离职者,不发年终奖金外,其第一、二、三项得酌予奖励。第十五条 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等。一、一等:90 分以上,年度考绩满 90 分以上者,列为一等升职一级,或加薪十级。二、二等174、:8089 分,年度考绩在 80 分以上,未满 90 分者,列为二等加薪五级。三、三等:7079 分,年度考绩在 70 分以上,未满 90 分者,列为三等加薪三级。四、四等:6069 分年度考绩在 60 分以上未满 70 分者,列为四等加薪一级。五、五等:59 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 60 分者,列为五等薪资不作调整。第十六条 凡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增减之分数依下列规定。一、记大功一次加十分,记功一次加五分,嘉奖一次加二分。二、记大过一次减十分,记过一次减五分,申诫一次减二分。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一、曾受任何一种惩戒。二、迟到或早退共达十次以上者。175、三、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四、旷职达一日以上者。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一、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者。二、迟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三、旷职二日以上者。第十九条 请假、迟到、早退及旷职除前两条之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扣减年终奖金。一、事假: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三十分之一。二、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六十分之一。三、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 600 元。四、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 300 元。第二十条 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休假程序休假程序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2.0 适用范围 176、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0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4.0 程序内容4.1 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 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 天带薪病假。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 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177、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4.2 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 天/年 上班满6 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 倍计算。4178、.3 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 和人力资源部。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4.4 婚假 女职工年满23 岁前结婚 有薪婚假 3 天(24 小时)女职工年满23 岁后结婚 有薪婚假 10 天(56 小时)男职工年满25 岁前结婚 有薪婚假 3 天(24 小时)男职工年满25 岁后结婚 有薪婚假 10 天(56 小时)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4.5 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妊娠179、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员工生育可享受 90 天全薪产假。年龄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 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4.6 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 天(64 小时)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 天(32 小时)4.7 倒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180、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4.8 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三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4.9 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4.10 请假批准权限:请假日期13 天(包括3 天)312 天(包括12 天)12 天以上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总经理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 天,5 天以上由部门经理 批准。4.11181、 请假程序: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会议管理规定会议管理规定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会议定期、定时、定人召开。第二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要,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第三条 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发、存档、上报(条件许可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第四条 与会者到会必须有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第五条 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第六条 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迟到每次 50 元,无故缺席每次 100 元。保密制度保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182、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第二章 细则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183、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第三章 责任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184、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第二章 物资分类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 BP 机、手机、助动车等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 300 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第三章 物资采购1.公司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185、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 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 元以上(含 300 元)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总经理批准。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第四章 物资领用管理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贵重物品:根据伟字 003 号文件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186、资产的现状第五章 公司物资借用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第六章 附则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管理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办公行为规范办公行为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第二章 细则第二条 服务规范: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187、。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第三条 办公秩序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188、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4.部、室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第三章 责任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 50-100 元的扣薪处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1办公行政管理制度办公行政管理制度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18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使 11 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 11 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第四条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 8:40 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190、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第五条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 8:40 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第六条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191、议材料等)。第七条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第八条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第九条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第三章 公文处理第三章 公文处理 第十条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 11 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192、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2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第四章 内部呈批第四章 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 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193、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194、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第五章 印章使用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195、任批准后用印。第六章机要文书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196、室负责办理。第七章 接 待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第三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3自行安排接待。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第八章 其 他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 8:30 一一 11:30 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总公197、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第九章 附 则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98、:17:00 午午休时间:11:30 一 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第三条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第四条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 1300 上班。第五条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第六条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第七条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第八条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199、 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第九条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第十条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第十四条200、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 一 13:00。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4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本201、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 100 元至 500 元、通报批评等处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第三条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202、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第四条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203、食堂卫生等。第五条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 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连续 4 次保持单项平均 5 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 5 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 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 500 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第六条 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204、卫生整洁。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第七条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第八条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第九条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5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使 11 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205、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四条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第五条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条例:由总公司206、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207、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第三章 公文办理第三章 公文办理 第七条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第八条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第九条 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第十条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208、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6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209、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 11 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210、义发出。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第五章 附 则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211、,以本办法为准。保密工作条例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第四条 第四条 11 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212、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二)损害公司声誉;(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7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第六条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213、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 1、第 2 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第七条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第八条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214、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第十条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不该说的话不说;(二)不该问的事不问:(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215、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四章 奖 惩第四章 奖 惩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第五章 附 则第五章 附 则8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档案216、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 11 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 11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第三条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第四条第四条 11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217、导。第二章 归档范围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 J 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第六条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四)其他文件材料。第七条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218、要文件的修改稿。(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八)219、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9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十四)公司220、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第八条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221、文件;(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九条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 3 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第十条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222、述几点:(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223、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224、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10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225、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226、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第七章 罚 则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227、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 100 元500 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 500 元1000 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228、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八章 附 则11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三十二公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 11 各专业公司和总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 11 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总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 11 各单位的正式印章作风公章和部门章)、专用印章(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手章(即各专业公司229、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等的个人印章)。第三条 第三条 11 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 11 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11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第四条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第五条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第六条第六条未经 11 各230、单位负责人或总公司主管该单位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第七条 第七条需用印时应先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经 11 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员用印。第八条 第八条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绍信)等应复印,以留存备查。第九条 第九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第十条 第十条用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详见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调)。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未履行用印登记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 11 各单位负231、责人。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第二章 车辆调配第二章 车辆调配 第三条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第四条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12 第五条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232、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第六条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第七条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第八条 第八条 24 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 150 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 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九条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十条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驾驶233、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 100 元。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 5 万元以上的,罚个人 6;损失额 15 万元的,罚个人 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 500 元。非专职司机各降 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234、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第四章 油料管理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 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 20 以下车辆每月 235、210 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 20 以上)每月 300 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第五章 维修保养第五章 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236、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 50200 元,情节严重者停驶。第六章 驾驶人员管理第六章 驾驶人员管理13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第二十六条第二237、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 11 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11 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238、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第七章 附 则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适应总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与发展,更好地体现总公司的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讲文明懂礼貌、规范化的司机队伍,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车239、队及各专业公司的所有在岗专职司机。第三条 第三条总公司司机应严格遵守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和(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驾驶员守则)。第二章 文明札仪规范第二章 文明札仪规范 第四条第四条为了使司机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公司所有司机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对照的本人姓名、所在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图案。第五条 第五条司机人员应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不讲脏话粗话,衣着应随时保持整洁。皮鞋经常擦油,在车内不准脱鞋。第六条第六条司机人员应经常对所保管车辆进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风挡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240、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车内经常保持清洁,座套要勤洗、勤换,方向盘、仪表要擦净无尘土。车辆平时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要乱停乱放。14 第七条第七条司机人员应加强公关礼仪方面的学习,熟悉不同场合的礼仪规则。对待客人要有礼貌,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间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不要坐在车内旁观。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客人同意,声音不要大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间谈话,不得随便插话,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开车送人应尽量送到门口,等人时不能只顾自己睡觉241、或看书,而应随时注意客人是否已出来。如客人在门口等车,应主动开车到门口接客人上车。遇大型活动车辆无法在近处停放时,应提前到门口或刚散场即到门口主动向客人打招呼,请其稍等,回来开车去接。如车辆堵塞,也可引导客人步行至停车处上车,不要让客人到处找车。客人离别时,司机人员应主动向其道别并祝客人一路平安。第八条第八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人员对待外宾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如果本人外语水平有限,可向外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讲外语。此外,司机人员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向外宾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办公室统一登记242、,按规定处理。第九条第九条为了保持和进一步提高总公司司机人员的精神面貌,总公司办公室将配合人事本部对公司所有司机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礼仪方面的培训。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第十条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使总公司司机人员的总体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总公司办公室将对所有在岗司机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方面的考核。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户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个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公关礼节等方面的知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对司机人员的文明礼仪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和不及格三个档次。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司243、机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作为,文明礼仪”标兵通报表扬,并提请人事本部给予奖励、工资晋级等。对没通过考核的司机人员,应给予工资降级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应安排其下岗,进行培训。如仍不能达标,转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 附 则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计划生育工作规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职工(不含试用人员)。第三条 第三条对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给予一定的优待与奖励。第四条 第244、四条女年满二十二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后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第五条第五条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内享受奖励假七天。第六条 第六条晚育(包括双、多胞胎的)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三十月)外,给予奖励假 30 天。第七条第七条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时间内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视为出勤,多哺乳一15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第八条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年满 49 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可另享受奖励假三天,一次发营养费 50 元。第九条 第九条育龄夫妇做245、绝育手术的(不含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另给奖励假十天,一次性奖励 100 元。第十条 第十条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 5000 元以上到 50000 以下的社会抚育费。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凡符合国家有关生育第二胎规定条件者,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育,未给批准生育者按计划外生育处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对计划外怀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病假处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事假处理。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对第一次做人流手术者,术后上环或做绝育手术的,一切待遇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执行。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涉及各类假期的工资收入发放按考勤制度执行。其他相关事宜246、的规定与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外事审批管理规定外事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对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外事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归口管理。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办理国外人员来华邀请事宜。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员应相247、对稳定。第四条第四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第五条第五条总公司人事本部是负责总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经理(人事档案关系在总公司)的政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没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第六条第六条各地子公司需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必要时总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书或任务通知书。第七条第七条总公司出国(境)任务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经贸会议、技术交流、经济贸易谈判、财务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的验收、签订协议或合248、同以及劳务输出、短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邀请来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经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等。第二章 外事审批程序第二章 外事审批程序 第八条第八条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工作政策性强,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第九条 第九条出国(境)工作程序为:呈报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下达任务批件;办理政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一)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务并负责组团的部门和公司自行撰拟上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出国任务、旅行路线、往返时间、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不得擅自绕道、增访国家或地区,如确属业务必须249、,需事先请示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经理16批准。(二)出国(境)任务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同有关部门会签),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如出访团组中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室按授权范围和规定负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的政治立场、业务素质、思想作风、近期表现。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求是地写出审查意见后报人事本部进行政审。(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总公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五)出国(境)人员政审(复审)250、合格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政审批件。(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第十条第十条邀请来访工作程序 (一)总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来访报告(内容应包括来访者的国家或地区、来访人姓名、身份、人数、来访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来访任务批件。(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向来访者发邀请函,并通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境签证。(三)邀请单位负责制定来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四)如请总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待计划报总公司外251、事办公室。第三章 出国(境)手续办理第三章 出国(境)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政审 (一)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审查表是关于出国(境)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的审查报告,是进行政审的依据。(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当年再次出国(境),可免填审查表。出国(境)审查表,所有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1试用期或实习期未满人员;2有政治或经济问题尚在审查或尚未结案的人员;3受各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4身体患严重疾病252、或怀孕的人员;5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的审查程序同上。审查合格后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开具政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的证件。办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一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不要粘贴。(二)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失。凭护照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车船票。(三)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在回国境后 15 天内、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后应在 30 天内将17护253、照送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如有丢失,应写出书面检查,送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出国(境)签证:(一)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电、团组名单和照片(照片规格与护照片要求相同,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求而定)。各部门、各公司应认真填写签证申请表,有问题时可向外事办公室查询。(二)出国(境)人员的签证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统一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家(地区)驻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一,所需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出国人员不得擅自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254、点国家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为准),由外事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发电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意方可办理签证。(四)对去免办签证国家(地区)的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出境证明,并使用“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印章;随团的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出境证明。第四章 外事审批权限第四章 外事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出国(境)任务审批报告由总公司总经理根据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授权范围审批(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审批)。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临时赴香港的团组按规定要提前一个季度上报出访计划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经总255、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批。在审批后的一年内,需再次赴港澳的,由总公司自行审批,不计入赴港澳控制指标。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总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以外的活动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再报农业部审批。总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活动,由总公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来华,由总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含)以上人员来华,由总公司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第五章 外事教育第五章 外事教育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加强对256、出国(境)人员的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主要学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好外事教育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11 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写出出访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在国(境)外访问期间,对有违犯外事纪律的行为或现象,团组负责人应及时制止,并在回国(境)后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人事本部汇报。对情节严重的,257、要上报总公司领导给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第六章 出国(壕)经费管理第六章 出国(壕)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出国(境)团组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总公司制定的出国经费使用标准,18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出国(境)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出国(境)人员凭出国(境)任务批件在出国(境)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第七章 附 则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加以补充。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管理规定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管理规定第一章 附 则第一258、章 附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护照散失在个人手中而可能发生丢失、被人利用等问题、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外办)申办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第二章 护照的统一保管第二章 护照的统一保管 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外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员由总公司外办申办的因公护照。第四条第四条护照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护照登记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外办主任汇报清理情况。保管人员调离时应交接清楚。第五条第259、五条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 15 天内将所持护照交回总公司外办统一保管。因公出国人员再次出国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从外办取回护照。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交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外办审核,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无故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 100 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第六条 第六条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应在得到不再出国通知后一周内将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第七条第七条常驻国外机构人员临时回国,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 15 天,护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过 15 天者,所持护照应交回外办统一保260、管。常驻人员任职期满回国内后,应在 30天内将所持护照上交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第八条第八条持办有多次往返签证护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出境回国后,应在 7 天之内将所持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下次出国凭出国任务批件取回护照。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 200 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第九条第九条护照交外办统一保管后,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索回。需临时借用护照的,应由所在公司或部门出据证明,由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对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第十条第十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在办理有关调离手续时,应将其所持护照交回外办。外261、办将按规定将护照上交发照机关注销。对拒不交回者,总公司人事本部将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19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护照过期失效后,由总公司外办填写销毁护照清单,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二人)予以销毁,并报发照机关备案。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外办将对销毁的过期失效护照登记造册。第四章 护照遗失、被窃的处理第四章 护照遗失、被窃的处理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护照为出国人员出入我国国境和在国外停留的主要证件。护照一旦遗失、被窃,在国外,持照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处,由有关馆、处将护照具体情况通报并请示总公司主管领导后,由外办向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262、通知公安边防部门。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外办将每年对遗失、被窃护照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第五章 附 则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办负责解释。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第二条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263、行。第二章 招 聘 第二章 招 聘 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第四条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 11。(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 25 至 40 岁。第五条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第264、六条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一)拟安排工作岗位;(二)要求所学专业;(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四)其它特殊要求。第七条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第八条用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20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265、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第九条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第十条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第三章 试用和转正第三章 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 6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266、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职工在试267、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268、,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第四章 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第四章 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21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269、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270、材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271、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第五章 调入、调出、除名第五章 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272、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第三十条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第六章 工资、福利第六章 工资、福利22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273、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 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 50发给首月工资。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274、,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 13发给。(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 11发给。(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 8发给。(四)试用职工按每月 70 元发给。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 100%。(二)其他职工报销 90。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职275、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第七章 考勤第七章 考勤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 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 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第三十九条 第三276、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 200 元。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277、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23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278、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279、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 49 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280、。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 20 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 15 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281、岗位报到的。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 250 元,一日以内者扣罚 500 元,两日以内者扣罚 800 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 30 日的予以除名。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 20 一 100 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 20 元;第二次处罚 50 元;第三次处罚 100 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 20 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24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282、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283、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 1 至 2 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 50 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 20 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 11 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284、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 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第六十条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285、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286、一次不应超过两人。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 100 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 100 元以上的每月给予 100 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25第九章 奖罚第九章 奖罚 第六十八条第六287、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288、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第七十条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2、289、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 2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在 20 元至 500 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4290、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26 上述第 1 至 4 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4、违反外事纪律291、,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2、罚款 500 元以示教育;3、降职、降级。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第十章 待 岗第十章 待 岗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92、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二)无部门接收者;(三)本岗位 30 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293、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2711 所属企业人294、事管理规定11 所属企业人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经贸办对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领导体制比较健全,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和总公司集团化管理体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 11 所属企业。第二条第二条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总公司高度集中下的分类分级垂直管理。总公司人事本部(以下简称人事本部,下同)为总公司对 11 系统实施全面人事管理的执行部门,采取对口业务分类分级垂直管理的体制,负责 11 系统中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任免、人员调配、人力资源开发、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劳动工资与社会保295、险、奖惩、教育培训的全面综合管理。第二章 11 所属企业分类第二章 11 所属企业分类 第三条 第三条 11 所属企业分为专业公司、驻国(境)外企业和办事机构(简称驻外机构,下同)、子公司、其它所属企业四种。专业公司分为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第四条 第四条专业公司独资、控股兴办的企业为专业公司下属企业;子公司独资、控股兴办的企业为子公司下属企业。第三章 机构与编制第三章 机构与编制 第五条第五条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将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报人事本部审批后执行,专业公司应将下属企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报总公司296、人事本部备案。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机构及人员,应及时将拟增加的机构及职能报人事本部,待人事本部审核、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第六条 第六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并报人事本部备案。第七条 第七条 11 所属企业应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将本企业的人事工作计划及人员基本情况报人事本部。第四章 工资管理第四章 工资管理 第八条第八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要根据当地情况、企业效益、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标准,并须先将其工资方案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子公司、专业公司应将下属企业工资方案报总公司人事297、本部备案。第五章 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聘任、解聘第五章 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聘任、解聘 第九条第九条 11 所属企业各级领导岗位均实行聘任制。第十条第十条以下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包括未正式聘任的负责人)由人事本部考核管理,总公司总经理聘任、解聘:(一)专业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届(总经理;(二)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及驻外机构部门一级经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子公司的副总经理由该企业总经理提名,经人事本部考核,总公司总经理聘任、28解聘。必要时,总公司总经理可以直接聘任和解聘子公司的副总经理。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298、司下属企业的总经理由专业公司总经理提名考核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核,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批复各专业公司聘任、解聘,副总经理由各专业公司总经理考核、聘任、解聘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有独立人事权且设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其人事部正职负责人由总公司人事本部派出入员担任,其财务部正职负责人由财务本部派出入员担任,其他部门一级的经理由各专业公司考核、聘任、解聘后报人事本部备案。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应遵照总公司分类分级垂直管理的体制,派出人员担任其下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必要时其下属企业可以由299、人事本部视情况核准设立人事部,似乎本部可派出人员担任此下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子公司部门一级的经理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考核聘任、解聘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上述各级管理岗位的聘任、解聘均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聘任 应由总公司总经理聘任的领导岗位人员,首先由总公司总经理初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一级领导岗位人员,可由该专业公司提名并将推荐材料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其进行审查考核,填写领导岗位聘任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负责办理聘任手续。(二)解聘 应由总公司总经理解聘的领导岗位人员,由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和总松司的有关规章300、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人事本部向总公司总经理提交解聘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负责办理解聘手续。第六章 总公司人员外派第六章 总公司人员外派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总公司委派总公司正式职工(含专业公司人员)长驻京外 11 所属企业各级岗位工作的人员为总公司外派人员。人事本部负责外派人员的组织、协调、考核、报批。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总公司外派人员由所在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名,人事本部根据外派岗位的需要审核、考核,并拟制外派人员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外派人员持人事本部和所在部门的联合通知到外派单位报到。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总公司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总公司(关于派往外地专业公司(企业301、)工作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休假的规定)办理,外派工作结束后恢复原单位原岗位工作。第七章 档案管理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11 所属企业人事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下列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调入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直接管理:(一)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以下(含部门一级)级别的全体职工;(三)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以下级别(含部门一级,总公司外派人员除外)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由该专业公司人事部管理。有独立人事权,但暂未设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副总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人事本部代管。29 第八章 各级302、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 第八章 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 第二二条第二二条人事本部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对人事本部考核范围的领导岗位人员每年进行 1 至 2 次考核评议。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考察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上述管理人员提出聘任、解聘或奖惩的建议。每年总公司管理部门应于一月十五日前将对总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的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汇总,人事本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领导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考核的依据和内容:以国家干部政策;有关劳动法规、总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德、才、勤、绩等四个方面的全面考核。第二303、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办法:群众评议、个别谈话、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下列领导岗位人员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和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两次回总公司向总公司领导和管理部门述职:(一)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正职负责人;(二)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副总经理福)职人员。第九章 人员管理第九章 人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11 所属企业必须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各类人员的招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总公司 人事管理规定)进行严格考核。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遵照总公司 人事管理规定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专业公司下属企业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七304、条第二十七条 11 所属企业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地有关规定并参照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特点及具体情况并参考总公司劳动合同文本的条款制定。第十章 建立幢全备项管理制度第十章 建立幢全备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并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应报人事本部备案。这些规章制度原则上应有以下方面的内容:1、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2、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3、工资管理办法。4、奖惩办法等。第十305、一章 附则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30形式。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306、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第二章 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第四条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第三章 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第三章 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 第五条总公司和 11 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第四章 劳动合同内容第四章 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 6 个月的试用期);(二)工作内307、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保险及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十)劳动争议处理;(十一)其它。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第八条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一)职工在本企业308、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第九条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第十条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31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第六章 劳动合同附件第六章 劳动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合309、同期内签订的有关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医疗期等协议书,以及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均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终止劳动合同前 30 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310、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 30 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 3 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第十七条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311、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312、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32 (一)在试用期内;(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313、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八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第八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由总公司出资迭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314、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第九章 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第九章 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315、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以及医疗期间的有关问题,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电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章 附则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总公司提案制度总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条第一条为鼓316、励全体 11 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 11 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第三条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33 (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第四条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一)受理 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317、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二)审议 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三)第一次表彰 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A:安慰奖 20 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B:鼓励奖 30 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C:提名奖 50 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D:三等奖 100 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E:二等奖 200 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318、施;F:一等奖 300 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 1000 元,并颁发奖状。(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 500 元,并颁发奖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319、 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 11 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34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第三条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320、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第四条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第五条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10 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 13 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321、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第六条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第七条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第八条第八条 11 系统实行统一领导、322、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第九条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第二章 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第二章 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 第十条各企业323、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 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324、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 500 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5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325、。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第三章 收入、成本管理第三章 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326、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327、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第四章 税收、利润管理第四章 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328、。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 5一一 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第五章 会计报告第五章 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 5 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329、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 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36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第六章 附 则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 11 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第一330、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 11 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第四条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331、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第三章 财务人员调配第三章 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第六条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第七条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332、部备案。第八条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第九条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第十条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 1 一 2 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333、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37本部管理。第四章 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第四章 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