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富能节能科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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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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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财务资金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
1、中物富能(北京)节能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目录一、总 则2二、财务管理体系2三、会计内部控制制度2四、预算管理制度5五、资金管理制度7六、费用报销管理办法10七、资产管理办法11八、财务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13一、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物富能(北京)节能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财务管理体系第一条 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2、体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财务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及本制度。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即董事长和总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部。第三条 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受董事长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董事长负责。三、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 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第二条 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3、资料真实、完整。(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第三条 会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1)会计内部控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5)4、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6)会计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四条 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第五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第六条 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第七条 公司建立对外5、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第八条 公司建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第九条 公司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第十条 公司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第十一6、条 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第十三条 公司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7、失。第十四条 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第十五条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第十六条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第十七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依据会计法和国8、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第十八条 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制度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第十九条 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第二十9、条 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第二十一条 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第二十二条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第二十三条 公司重视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10、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会计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1)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3)对执行会计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会计内部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委托公司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11、十六条 每月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应于每月初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每个股东。第二十七条 每年年末,要求聘请中介机构对当年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此文件要求送交每个股东。四、预算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实施“统一管理,分级控制,全员参与,增加效益”的管理原则。第二条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及预算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以预算会议的形式审议各项预算事项。预算管理委员会组长由董事长兼任,委员会成员由副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财务部、业务部、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12、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为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事务的职能部门,预算办公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预算责任部门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由公司各部门组成。第三条 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控制两个环节,涉及到公司所有部门的各项业务和经营活动。第四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下年度经营总目标制定公司下年度经营预算目标;第五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年度经营预算目标先行分解到各部门,制定部门预算目标纲要,各部门按部门预算目标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部门预算;第六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并编制整体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逐级审批;第七条 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制定预算执13、行考核标准,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发给各部门;第八条 各部门若有超出预算支出项目,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后执行;第九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实际发生数据,并编制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季度预算分析会议,决定考核、处理或修正季度预算意见;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在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再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方法公司预算编制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首先,由预算委员会提出公司的参考性目标,并逐级分解下达;然后,从各预算责任单位开始,依据公司参考性14、目标对本单位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建立公司预算平台;最后,从这个平台出发,向上汇总成公司预算,向下细化出各预算责任单位内部各层级的预算。第十三条 预算的分析每季度结束后,由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分析上季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执行状况进行总结,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召集季度预算分析会,就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且根据考核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对由于特殊事项而出现的超出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分季度预算做出局部调整或时间调整的决定。每年度结束后,对上年度全年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报董事会审议。第十四条 预算调整预算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不断调整预算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15、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整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主要指由于市场出现预测外大幅波动、国家宏观政策突然调整以及其他造成预算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突发意外事件等。第十五条 预算与绩效考核预算有关数据是关键业绩考核指标计算的数据来源,预算的执行情况应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五、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16、务费、修理费等;(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第二条 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第三条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第四条 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第五条 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第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17、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董事长批准后提取。第七条 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第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第九条 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第七条 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第18、八条 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基本帐户:是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帐户;一般结算帐户:是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帐户以外的辅助帐户;专用帐户:是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帐户。第九条 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程序: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交由出纳人员具体办理。第十条 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19、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第十一条 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获取的资金收入原则上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结算账户原则上只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其资金来源可以根据需要由基本账户划转。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不得办理经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第十三条 各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本公司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20、公司财务部汇报并妥善处理。第十四条 本公司财务部可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公司。第十五条 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第十六条 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第十七条 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第十八条 公司除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第十九条 公司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的,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支票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21、位,如无法明确金额的,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填写限额;暂无法明确收款单位的,交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填写。支票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第二十条 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第二十一条 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22、至财务部进行报销。第二十二条 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第二十三条 公司建立备用金审批制度。备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门的经常性的、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财务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第二十四条 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备用金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审签后,由财务总监和董事长审批。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备用金支出后,将有关票据按照报销程序交财务部报23、销,补足备用金。第二十六条 至备用金使用期满,各部门应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财务部,并由财务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第二十七条 职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借款。第二十八条 借款申请的程序为:1、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日期。2、借款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董事长审批。3、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付款。第二十九条 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财务部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24、,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第三十条 职员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逐月清理,并将借款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六、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第一条 费用报销的程序为:1、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原始凭据,如为出差的,附原始凭证及出差报告,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2、公司初期由总经理和董事长联合审批。3、财务部门根据部门费用预算,审核是否超出费用预算,如超出预算,应将费用报销单返回给经办人填写超预算说明,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总监审签后,交董事长审批。4、出纳根据经审批的费用报销单付款或冲销借25、款,或注销支票。第二条 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业务审核、财务审核、批准原则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一律呈报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批。第三条 付款批准人为财务总监,所有开支一律须经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财务人员审批后方能付款。第四条 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支出证明、依据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附在报销凭证后。第五条 各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加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职级最高者报销。第六条 对员工实行现金周报制度。上周发26、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内一次性填写“每周现金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第七条 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附手续完整的“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固定资产),或由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证明(如办公用品等其他物资);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所有接待、应酬费用原则上每次结账,不可以月结形式付款;发票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总经理复核后,送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27、第八条 财务部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财务部审核无误,经财务总监复核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财务部审核的报销单据,不得送董事长审批。第九条 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费用报销单盖上“现金付讫”章。七、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存货与固定资产。第二条 实物管理部门(1)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28、)所有资产的档案材料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3)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各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登记,定期会同资产管理人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第三条 固定资产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人管理,依其类别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第四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1)购置手续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董事长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2)登记财务部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目填列;第五条 固定资产修理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29、签署意见,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部予以付款。第六条 固定资产减损报废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送财务部签注处理意见,报董事长批准。财务部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第七条 实物账册管理(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应按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15年;(2)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根据入库单记收入,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帐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月后查询。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帐严禁挖、补30、刮、擦和用涂改液。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启用帐簿,应在帐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帐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第八条 财产盘点方式(1)年终盘点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2)不定期抽点由财务部及公司指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公司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第九条 盘点人员及其职责(1)总盘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231、)主盘人:由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3)复盘人:由财务总监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4)盘点人: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5)会点人:由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6)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第十条 盘点报告(1)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董事长签核。(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部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八、财务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32、等会计核算材料。第二条 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壹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第三条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第四条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五条 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第六条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33、可分为永久、定期二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第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第八条 会计档案销毁时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第九条 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第十一条 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第十二条 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第十三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附则: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 中物富能节能科技公司 董事会 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