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管理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86482 2024-12-17 232页 354.57KB
1、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二一一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编机电运输部岗位责任制3一、机电运输部部长岗位责任制3二、机电运输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4三、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5四、电缆及五小电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6五、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8六、油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9七、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10第二编机电运输部管理制度11一、电气试验管理办法11二、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办法15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2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管理办法26五、机电设备管理办法29六、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46七、机电事故追查分析管理办法47八、机电设备包机制管理办法51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办法53十、电缆管理办法2、56十一、小型电器管理办法62十二、油脂管理办法65十三、机电配件管理办法70十四、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75十五、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办法78十六、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80十七、阻燃胶带管理办法82十八、杂散电流管理办法84十九、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85二十、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办法87二十一、斜巷安全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办法89二十二、煤业公司采掘开设备运行管理办法95二十三、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101二十四、运输管理办法106二十五、井下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使用管理办法143二十六、用电管理办法146二十七、机电运输设备安全准运使用管理办法151二十八、胶带输送机及刮板输送机安装和使3、用管理办法155二十九、废旧电器设备、电缆修复管理办法179三十、电力计量管理办法182第三编机电运输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185一、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85二、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86三、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87四、压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88五、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89六、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190七、皮带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91八、皮带机司机操作规程192九、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193十、水泵司机操作规程194十一、井下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95十二、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196十三、井下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98十四、井下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199十五、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200十4、六、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201十七、机电安装工岗位责任制202十八、机电安装工操作规程203十九、锅炉司机岗位责任制204二十、锅炉司机操作规程205二十一、锅炉房交接班制度207二十二、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208二十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09二十四、主、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210二十五、主、副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213二十六、选煤机操作规程214二十七、选煤厂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216二十八、选煤厂皮带机操作规程217二十九、变电所配电工岗位责任制218三十、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19三十一、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221三十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22三十三、变电所交接班制度223三十四、变电所分列5、运行管理制度224三十五、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225三十六、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226三十七、矿灯充电工交接班制度227三十八、水处理司机岗位责任制228三十九、矿井水处理站操作规程229四十、污水站岗位责任制231第一编 机电运输部岗位责任制一、 机电运输部部长岗位责任制1、对本部室业务保安贯彻实施负责。2、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分析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3、定期召开机电运输会议,研究分析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中的安全情况及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制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对本部门所管业务,事故隐患,负责排查处理。5、参加公司组织的机电安全大检查,负责研究汇总机电运输方面的整改意见,6、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好机电运输质量达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5、发生机电运输事故,要亲临现场,制定处理方案,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追查处理。6、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机电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7、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的实施。二、 机电运输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1、协助部长做好全公司电气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技术管理、防爆管理工作,发放井下设备入井证;参与机电设备及项目的验收工作;2、负责井上、下高低压供电设计、电气保护的整定和校验;3、编制机电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电气及电气设备图纸资料管理;4、协助部长做好机电运输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5、负责用电管理及外转供电的电缆收7、缴工作;6、协助部长编制机电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7、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三、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协助机电部长和机电工程师搞好机电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好技术革新和推广工作。2、按时参加机电运输例会和技术例会,向机电部长和机电工程师汇报目前技术情况和存在问题,接受机电部长和机电工程师布置的机电工程技术工作。3、协助机电工程师设计绘制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井上下供电系统图、运输运输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设备布置图等和各机械零部件、配件图纸,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工作。4、积极协助机电运输部长、机电工程师抓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使设备“三率”达到规定指标,并予以巩固和提高,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机电工作8、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5、负责井下所有采掘开头面的记得运输设计。6、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任务 四、 电缆及五小电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对电缆选型计划报供销部购进。2、对电缆进行编号。3、对各队不使用电缆要及时安排升井回收。4、对升井电缆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完好,入库备用。5、对各队所交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和超损耗量,按规定进行处罚。6、对各队电缆严格管理,杜绝区队存放电缆现象。7、对电缆管理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做到型号对、数量清。8、每周对全公司电缆进行悬挂和完好检查,提高电缆悬挂率,并对电缆失爆按规定处罚。9、新进小型电器设备(防爆灯、接线盒、电铃、按钮等)入库前,小型电器管理员必9、须对其进行检查。10、对新进的小型电器进行防爆及完好验收合格,方可发放。11、对各队领用的小型电器下井前检查合格的发放入井证,方可下井使用。12、对修复电缆进行检查和验收。13、每周对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立即处理,有失爆者按规定处罚。14、各队在井下交换工作地点或移交使用时,管理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转移账卡。15、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修复小型电器,做到降低损耗。16、做到账、卡、物三对照,各种报表准确及时上报。五、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对新设备、新配件入库前进行验收。2、设备入库前规格型号对、数量清、无残次品。3、负责对机电设备计划汇总,报供销部购进。4、对各队领用的机电设备开据领用10、单,由材料科开领料单。5、对机修厂加工的机电设备配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6、对各队不使用闲置设备要及时安排升井回收。4、对升井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完好,入库备用,如有损坏或不完好现象的,按规定进行处罚。6、对各队设备严格管理,杜绝区队存放设备现象。六、 油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对新进油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2、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油脂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建账。3、对使用中的绝缘油进行定期试验并做好记录。4、对使用不合格的油脂或不按规定进行润滑的单位个人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5、对正确使用油脂、机电设备维护好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规定进行奖励。6、对全公司主要机电设备油脂使用和润滑情况做到11、全面掌握,润滑时间及总数有记录,维修后的设备润滑有记录。七、 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1、对新购进的机电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负责全面验收防爆检查。2、对新购进的机电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进行三证及防爆性能完好验收,并及时把三证存档。3、对机修厂维修过后的机电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要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发放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4、对待入井的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进行防爆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5、对新安装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并配合安监部发放准运证。6、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对全公司机电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对失爆设备按规定处罚。7、指导各队防爆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并督导各区队防爆检查员做好防爆检查工作。第二编 机12、电运输部管理制度一、 电气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我公司各类电气试验工作,有效的检测各类保护的灵敏可靠性,预防因保护不起作用而造成的诸多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目前在用的各类保护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各类保护的单位,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三条 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职责划分及试验时间安排第一条 机运部负责全公司电气试验管理工作第二条 每年对高压馈出的电缆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能试验。第三条 每年对电气保护装置根据所计算数值进行一次整定试验。每年5月底前试验完。第四条 对接地电阻,地面每年春季一次,13、井下每季一次,并测定其接地阻值。第五条 每年3月底前,组织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整定。第六条 每年3月底前,组织避雷器、接地电阻试验。第七条 每年3月和9月底前,分别组织对绝缘用具、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第八条 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全公司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第九条 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高压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运部。第十条 每年5月份由机运部负责组织进行一次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第十一条 变配电场所、线路等装置用避雷器,机运部组织每年5月1日前全部试验一次。第十二条 机运部负责组织对井上、下各变(配)电场所的绝缘用具在3月底14、前统一进行耐压试验。各使用单位应在5月底前将分管井上、下各变配电场所的绝缘用具送机运部统一进行耐压试验,每拖延一天及一处交不全罚款50元。对试验不合格的绝缘用具一律不再退回,以防个别单位重新使用,造成事故。对所缺少的绝缘用具由使用单位提出增补购置计划,按购置程序进行审批,最后交供销部购买。第十三条 每年5月底前由机运部组织,供用电单位配合对全公司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试验报告按规定归档管理。第十四条 每年5月底前由机运部组织对6kV电气设备做电气耐压试验。第三章 照明信号装置试验及奖罚第一条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保护器进行跳闸试验,试验人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但必须是机电维护工,在井下填15、写,妥善保管,月底由队将记录交到机运部,记录保存半年。第二条 机运部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次不试验的,罚款300元,发现不填写记录或者填写不规范罚款100元。第四章 选漏开关试验及奖罚第一条 凡是在采区(变电所)的干式变压器都必须使用灵敏可靠的选漏开关,并做到接地合格,使用正常。第二条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塞住或甩掉不用选漏保护,一旦甩掉不用者,对责任人罚款800元,责任单位队长、支书、机电队长各300元。第三条 每天使用单位对选漏开关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人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填写好试验记录,每发现一次不试验的,罚款300元,发现不填写记录或者填写不规范罚款100元。第四条 选漏开关试验不合格,必16、须立即处理,处理不好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队值班人员负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使用。否则,对责任人、值班人员罚款500元。第五条 每月由机电二队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所辖馈电开关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试验结果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纪录报机运部。发现一次不试验罚款500元,迟报一天罚款100元。第五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正确使用、维护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机电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设备的单位,17、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三条 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一)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二)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三)设备包机者及操作者应掌握管理设备的润滑知识,如所维护保养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同时加强对设备润滑部位的日常检查,如不负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将严肃追究设备包机者及操作者责任。(四)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18、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五)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第二条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二)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公司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三)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19、。第三条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一)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1、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2、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3、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4、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5、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6、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7、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8、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二)建立交接班制度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20、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接班人精神状态、是否饮酒等;2、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3、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4、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5、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6、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7、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如交接班中存在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或报告队部。存在的问题不解决不交接,否则将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21、(三)建立设备包机制度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第四条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一)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二)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三)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22、。(四)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第一条 设备维护主要内容和要求(一)设备使用单位要针对每台设备制定清扫环境卫生标准、设备卫生清扫标准、设备检修周期和标准。(二)设备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清扫环境卫生、擦试设备各部位卫生及除尘,使设备和环境保持清洁。(三)按设备日常检查和润滑周期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四)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情况对设备进行检查。通过定期检查,发现设备隐患及早排除避免事故扩大。彻底根除设备不坏不修问题。(五)及时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调整确保其灵敏可靠。(六)对设备的紧固件松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紧固。(七)检查零部件23、有无撞伤、锈蚀、漏泄(油、水、汽、气、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条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包括的内容;(一)设备构造简图和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二)设备巡回检查路线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三)设备润滑部件,油质标准、注油周期和润滑制度等;(四)主要运行部件的调整及运行参数;(五)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六)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试制度;(七)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负荷整定等;(八)设备检修制度,包括小修、中修、大修检修内容及要求。第三条 设备的维护方法和措施设备维护措施包括:日保养制度、一级保养制度和二级保养制度24、。(一)日保养制度由操作工负责,主要内容包括:1、对设备、环境进行清除、打扫;2、通过看、听、摸、闻等方法掌握设备运行状况;3、通过仪表、仪器数据记录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变化情况;4、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设备各方位进行巡回检查。(二)一级保养制度以操作人员为辅、维修人员为主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主要内容包括:1、对设备局部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检查,查看部件磨损情况;2、彻底清洗外表和设备内脏,疏通油路,清洗各部位,油线、滤油器等,对漏油部位进行处理,更换密封垫等。(三)二级保养制度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工人参加的保养,主要内容包括:1、对设备各部件间隙、磨损情况进行测量检查,确定部件优劣程度25、,确定是否更换;2、对磨损超限部件进行更换;3、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调整;4、对设备油池、油箱、设备内部换油,彻底清洗;5、实施中修、大修制度规定的检修内容。第四条 建立完善的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根据设备使用周期及检修内容制定设备检修、中修、大修制度,明确每种设备小、中、大修内容,检修周期,检修部位、质量标准要求等。(二)利用公司井停产检修时间对设备的隐蔽部件进行定期检查,对设备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彻底处理。(三)编制预防性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针对性维修。第五条 建立完善的润滑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制定每一类型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制定设备润滑材料及26、替代品种;(二)制定设备润滑周期、润滑方法,一次注油量;(三)制定润滑剂换油周期,清理方法;(四)制定润滑剂失效的鉴别方法;各个区队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设备润滑部位逐步完善、悬挂设备润滑管理卡(牌),要求注明:润滑部位名称,润滑油脂名称、设备润滑周期、注油量、注油时间及负责人等。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正确使用、维护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设备的单位,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27、和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三条 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设备定期检修工作分类第一条 定期检查 设备定期检查必须按照计划进度和规定项目进行。检查时需查明并清除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到下次计划检修时的故障,同时进行清洗、换油和紧固。大、中修前的检查,还必须查明在下次计划检修时需修理的内容为下次修理作充分准备。第二条 小修设备小修是工作量较小的一种计划修理。小修时应进行必要局部的分解检查和维护保养,更换与修复损坏的零部件,确保正常使用。第三条 中修设备中修是对部分零部件进行分解检修的一种计划修理。中修时必须更换和修复已磨损、腐蚀或丧失性能的零部件,校正设备水平度和垂直度,确保设28、备运行的可靠性能。第四条 大修设备大修是工作量最大的一种计划修理。大修时将设备全部分解,修理标准零件,更换和修复磨损、腐蚀、老化或丧失工作性能的零件与部件,并进行必要的试验,以恢复设备规定的精度、性能及效率。第五条 预防性试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试和探伤,按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及上级文件要求的项目和周期进行。对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及起重设备按劳动局、电力部门规定的间隔期限及规范进行试验。季节性的预防性试验按国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进行,确保雷雨季节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第三章 定期检修时间第一条 三班运转的设备,严格执行班中巡回检查、交接班检查,并且每天安排16:00-18:00对全部机电设备(副29、井系统检修时间为12:00-14:00)进行预防性检查与修理,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行和超负荷运行。第二条 全公司安排每月检修日为30号(特殊情况除外),每月应保证不少于7h的停产检修时间。第四章 定期检修内容第一条 按照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煤公司机电设备检修规程规定的相关设备部件定期检修的项目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小修、中修或大修。第二条 生产时间较长、平时不易检修的项目,应集中安排月底进行检修。对日常发生不易处理的隐患安排月底检修时间进行处理。第三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定期检修项目,使用单位每季度编制检修计划,报机运部,根据定期检修检查内容要求执行。第五章 相关规定第一条 各单位每月20日前应把当月设30、备检修项目、部件名称和数量、检修所需时间、人员、影响地点和范围、检修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报机运部,每月24日前机运部根据各队所报检修项目,结合生产情况,统一编制公司井停产检修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机电部。第二条 各队根据所报检修项目,向供销部报送配件、材料计划。并积极督促落实材料、配件到货情况。第三条 停产检修前一天,由机电副总组织召开检修预备会,落实检修项目准备情况,材料、配件、工具到货情况,安排布置检修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第四条 检修项目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由检修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组织参加检修人员贯彻学习。安监部负责检查措施执行情况。第五条 对于主要检修项目,机运31、部要派专人到现场跟班。设备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并对检修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检修记录。检修结束三天之内检修单位把检修验收总结报告报机运部,检修负责人要在总结报告中签字认可,机运部安排专人整理后,存入设备技术档案。检修验收总结内容包括检修期间所测主要技术数据、检修期间存在问题、检修结果等。第六章 奖罚第一条 每日的预防性停产检查和修理没有按时进行的,罚责任单位500元,队长、支书、机电队长各罚100元。第二条 对各单位没有按时上报月度停产检修项目的或未安排月度检修计划的,罚队长、支书、机电队长各200元。第三条 在月度检修中,上报项目未按时完成或未进行检修的,罚队长、支书、机电队长500元。32、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并迅速组织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结合公司井实际,制订公司机电干部上岗、查岗管理办法。第二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范围第一条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主要指:机电副总、机电副总工、机运部部长、机运部副部长、机运部主任工程师、机运部分管业务技术员,机电队、运输队队长、副队长、主管技术员等。第三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内容第一条 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张贴和执行情况。第二条 检查3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情况,必要时可对操作人员“三知、四会”内容进行提问。第三条 检查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情况,查看是否灵敏、可靠。第四条 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对设备隐患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 检查设备及机房硐室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第六条 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第四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检查周期第一条 见附表。第五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要求第一条 各级机电干部要按照上岗查岗周期规定,进行上岗检查。第二条 上岗查岗时,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查岗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第三条 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按定人、定时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向检查人反馈处34、理结果。第四条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与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毕后,检查人员要到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第五条 上一级的机电干部上岗检查时,要把下一级机电干部上岗情况作为一个主要问题进行检查,对上岗次数不够的机电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第六条 对于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认真的进行整改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处理的,对责任人每条罚款100元。第六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附表: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周期检 查 地 点主、副井绞车房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中央变电所压风机采区变电35、所皮带运输巷井下轨道大巷锅炉房检查周期机电副总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二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二月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机电副总工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二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二月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机运部长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一次每季度二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机运部主任工程师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一次每季度二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机运副部长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二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分管技术员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一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每月二次区队队长每月三次每月三次每月三次每月三次每月一次每月三次每月三次每月二次分管副队长每周一次每周一次36、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二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区队主管技 术 员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每月二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五、 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促进公司井的安全生产发展,结合公司目前机电设备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部门,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第四条 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第二章 设备管理机构37、和职责第一条 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副总、机运部长的领导下开展,由机运部设备管理组具体负责。机运部作为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入库验收、编号、技术配套、移装调拨、大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设计工作。其具体职责是:第二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第三条 负责全公司设备(包括自购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管理工作。第四条 负责全公司设备租赁工作。第五条 负责全公司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第六条 负责全公司设备的调配、调拨工作。第七条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38、期召开机电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第八条 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第九条 负责组织验收修理单位承修的设备。第十条 负责设备维修计划的组织和措施的落实工作。第十一条 审查确定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第十二条 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第十三条 协助教育培训部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第十四条 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五条 机电副总、机运部长对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负责。各基层区队长对本单位机电设备管理负责。第十六条 机一、机二、运输队队长和其他单位机电队长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负责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和责任制,39、建立设备运行、故障记录、包机制度、维修责任制度、定期检修制度、维护人员巡回检查制度等,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材料配件落实,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第十七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领用、交接、回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帐本、卡片和图纸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员每月底到机运部对帐一次。第十八条 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95.4.1,即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设备待修率为4%以下、事故率为1%以下。第十九条 机运部设备管理组对全公司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管理。所有设备必须编号,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帐、卡、物三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清查,40、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的帐页、卡片和图纸。第二十条 机运部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 机运部对每起人为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均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二条 机运部每周三15:00组织召开一次设备使用单位正职和机电队长参加的机电例会,通报总结全公司机电工作情况、设备管理情况,分析现场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章 设备计划与选型第一条 机运部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全公司机电设备(包括自购设备)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第二条 设备的选用,应根据生产41、能力和现场实际情况,由机运部提出技术要求,进行初步设计计算并拿出多个设备选型方案,从安全、技术、经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提出技术方案及选择意见,报公司机电副总工、机电副总批准。第三条 设备选型时,应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结构合理、操作简便、高效节能的设备。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所要求的证件必须齐全。第四条 设备选型方案确定后,机运部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设备的修理、购置、租赁、到货运输等工作。第五条 各生产单位需要使用设备时,应至少在每月15日前向机运部提交下月设备计划,由机运部负责汇总、审批,最后交供销部购进。第三章 设备入库验收第一条 凡需要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通过检查验收。设备管理员应42、根据设备入库情况及时进行设备编号,整理设备帐页、卡片,收集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第二条 新设备到货后入库验收的程序:(一)新设备到公司时,凭设备分配单和调拨单,由设备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开箱检查清点。开箱后,首先取出装箱单,核对随机带的各种文件、说明、图纸、工具、附件等数量是否齐全相符。(二)认真查验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明显变形、受潮、锈蚀等情况。(三)大型设备无法入库的,验收后应摆放整齐,上有盖、下有垫,不准露天存放。(四)设备工具、附件及备件必须登记建帐,严禁擅自开箱,乱拿零件、工具等。违者严肃处理。(五)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交机运部档案管理员,档案管43、理员应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复印,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机运部及使用单位保留复印件。第三条 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做好详细记录,有关人员应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名,设备管理员应登帐、编号、造卡。第四条 开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向设备供应单位和调拨单位提出质询,通知供应单位派人进行处理。第五条 修复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一)设备管理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二)根据下达的修理任务单,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试验,所修理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三)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验收单,发放验收合格证。(四44、)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建帐、造卡。第六条 井下回收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一)由设备管理员按设备回收清单逐台(件)检查清点数量,察看部件有无丢失、损坏,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包括配件和附件)应报告设备主管人员,并按规定对使用回收单位进行罚款。(二)设备管理员对入库设备零部件等进行逐项登记。(三)由回收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四)设备管理员及时建帐、登记撤卡,并对设备分布图纸进行修改。(五)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编写计划报机运部长、机电副总审批后安排修理。(六)对需检修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检修单位、回收使用单位进行拆检,并按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办理手续。第四章 设备的领用、移交第一条 机运部设备管45、理组统一管理和调拨全公司机电设备,有权调动公司内各单位的机电设备,以满足公司井安全生产的需要。第二条 各单位领取设备,由区队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计划表先办理手续,后出库(除抢险、救灾外)。没有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急用设备经调度室签字后可先出库,后办理手续,但第二天队设备管理员必须到设备管理组补办手续。第三条 设备领用人员负责对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检查是否有防爆检查合格证。设备一经出库,出现问题由领用人员负责。第四条 新安装设备的领用,由安装单位凭安装计划到设备组办理设备领用手续,进行领取。安装结束后,由安装单位提前一天提出验收申请,机运部组织46、安装单位、接收单位及公司有关部门共同对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问题限期在设备交接前处理完。设备安装单位将检查的隐患处理完后方可提出交接申请,由机运部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到现场清点、验收设备,合格后,由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设备管理组办理移交手续。第五条 对正在运行的设备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设备交出单位提前一天提出交接申请,由机运部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3天之内到机运部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对交接查出的问题,交方能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整改的,如期整改,不能整改的,由交方出资交接方整改。第二次交接时,对验收检查出的隐患没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如需立即交接的,必须47、交接。第六条 凡是无故不参加设备交接的,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凡是在交接单上无故不签字,影响生产的对单位正职各罚500元。第七条 各单位需要更新设备时,经设备管理员审批并开出设备回收单后,到设备库领取设备。回收的设备需在规定期限升井,送交指定地点,到设备管理员处销帐,不销帐视为未交回。第八条 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10天向设备管理组报送计划,先到机运部办理“供电负荷申请单”,凭负荷申请审批单到设备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无负荷审批手续的,设备组不予发放设备,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负责。第九条 各单位领用的设备必须按负荷审批单上注明的地点安装使用,不准私自变更使用地点,生产急需变更地点的设备48、,使用单位2天内到设备组办理转帐手续。第十条 凡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卡片、检修(防爆)合格证。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整理设备帐页、卡片和设备的布置图。第十一条 设备承修单位不得私自发放设备。因生产急需,须经公司调度室签字后方可发放,第二天领用单位和承修单位到设备管理组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在结束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机运部,由机运部现场清点设备后,方可移交或拆除。第十三条 领用新设备,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第五章 设备的运输与安装第一条 设备使用单位的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爱惜设备。在装车运输时,应选择合适的车辆,按次序轻装轻放,49、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下井,严禁野蛮装卸。对于设备超宽有可能碰撞的部位应提前拆卸并加以保护,设备装车必须捆扎牢固可靠,经运输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运输。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除包赔损失外,并另行处罚。第二条 运输队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合格证,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向运输队副井把罐人员交验机运部开据的设备入井证(特殊情况可由调度室安排入井,事后该单位应补办手续)。没有入井证的设备严禁入井。第三条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设备安装前,机运部应尽早向生产部提出设备安装地点的巷道、硐室、土建工程的技术要求,保证安装现场具有能满足设50、备最大尺寸运输及维修要求的空间。(二)设备安装前,安装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设备安装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施工人员贯彻相关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始施工。(三)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安装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机电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按设备安装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四)安装施工完成设备调试和检测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使用后,安装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工具、材料、仪器、仪表等,保持环境整洁,缆线悬挂整齐,安全保护装置投入使用。设备安装结束,由公司机运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给51、使用单位投入运行。(五)安装验收后,安装单位应将安装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并交机运部归档,重要设备的安装资料机运部应复印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便于日后检查和查阅。第六章 设备的使用与检修第一条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运转的设备管理原则,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保障设备运行的规章制度。第二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与公司培训中心联系培训合格的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结构、技术特征和工作原理,按照操作规程和煤52、公司安全规程的规定时刻保持设备完好,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并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环境优良。第三条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机电设备的预防性检查和检修,并作记录,保证检修的时间、项目和质量,日检保日,月检保月,否则将追究检修人员责任。严禁为赶生产而拚设备。第四条 地面检修的设备,必须由承修单位兼职验收员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到机运部办理手续。对生产急用需修复的设备,由机运部安排有关承修单位给予修复,承修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听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零部件。如因生产急需拆、卸设备部件的,由使用单位打借条,由机运53、部部长签字后方可拆卸。但使用单位必须在半月内把所拆件交回、恢复好。第七章 设备的回收第一条 机运部设备管理组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及时安排回收,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设备管理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必须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5日内由承修单位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二条 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必须及时把不用的机电设备或机运部下发回收单的设备回收到井上,由设备管理组验收,办理入库及销帐手续。第三条 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根据设备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将回收设备摆放整齐、严54、禁乱堆乱放。未办理销帐手续的视为没有交回,按有关规定执行,直到手续补办齐备为止。第四条 回收的设备必须将其配套的部件和附件(包括开关底座、水泵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丢失进行处罚。第五条 对于安装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安装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安装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设备回收,原则上谁使用,谁回收。特殊情况,安排回收单位时,必须由机运部管理人员和原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第六条 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按机运部下发的设备回收单,按期回收入库。回收设备必须保证完好,不完好的由使用单位(回55、收单位)按规定期限修好。否则,修复费用从使用单位(回收单位)费用中扣除。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回收的设备推到大巷口车场,写清单位、升井时间,运输队必须及时升井。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使用的皮带机,在工作面推进时,收缩皮带撤下的H架,纵梁、上下托辊等要在皮带巷合适位置摆放整齐,胶带的每次回收长度应达到整卷(一般为100米),如确有困难的,由机运部部长和机电副总签字,机运部查验后确定具体回收长度。第八章 奖 罚第一条 鼓励全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针对设备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设备(部件)或使用管理方法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设备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或科技成果,促进56、公司井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效果的,经鉴定后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条 机运部现场管理人员日常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到期落实整改情况。第三条 机运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设备专项大检查,按照机电设备管理达标评比办法对各单位设备使用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奖优罚劣。第四条 每年底机运部根据全年检查情况和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评选出的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五条 对于不能认真执行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于教育、批评、经济处罚:(一)不能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机电运输设备管理缺失的;(二)不按规定程序57、实施设备的计划、保管、发放、领用、运输、安装、操作、维护、检修、回收等管理要求的;(三)因责任缺失造成设备隐患,一般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设备有重大隐患的;(四)发生设备事故的;(五)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第六条 没有办理手续而设备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管理员50元/次。设备承修单位私自发放设备的,每台罚款100元。因生产急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发放,领用单位和承修单位未到设备组办理手续的,每迟办一天罚双方设备管理员各10元/天。第七条 没有入井证的设备入井的,对运输队给予50元/台的罚款。第八条 新安装的设备,安装结束后如验收不合格,对安装单位安装费用按80%进行结算。58、对验收查出的隐患,设备交接时没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发现的新问题每条罚款50元。查出的所有问题由接收单位负责整改,根据工作量大小,安装单位按每条问题50150元支付接收单位有偿服务费,所需的材料、配件费由安装单位支付,机运部负责具体办理。接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按每条50元进行处罚,第二次检查验收仍未处理的,不支付有偿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数额对等处罚,联责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第九条 不听从机运部设备调拨安排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偷取其它单位生产设备的,一经查实对偷取单位罚款1000元/台,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第十条 对于更换的坏设备、坏配件应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现59、场检查发现工作现场存放有未及时升井的坏设备或配件,罚使用单位50元/次;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时,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第十一条 回收的设备推到大巷口车场,写明单位和升井时间并向运输队、调度室联系。如果设备在大巷口或大巷中存放超过3天未能运输升井,对运输队罚款50元/台天,累计到升井为止。第十二条 应回收的设备未按规定期限回收入库(包括放到库房外不交)者,每迟交一天罚款100元,并按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每日租赁费2倍收取计划外租赁费,直到交回为止。如因私自放到库外没有及时交库而丢失的,回收单位按设备原值赔偿。第十三条 回收的设备乱堆乱放者,罚款50元/件。随意割断皮带的单位,每个头罚款500元60、,截掉长度按胶带原值给予罚款(以皮带两端是否有皮带扣为准),并对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罚300元。第十四条 设备损坏、丢失按下列规定罚款:交流电机烧毁,按每千瓦40元罚款。直流电机烧毁,按每千瓦80元处罚。电机进水,绝缘值降低按每千瓦5元罚款。第十五条 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一)局部匝间短路。(二)电机安装使用后,7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5002000元(按电机功率大小而定),队长落实到责任人。第十六条 皮带机各滚筒损坏,经检查属缺油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500mm及以下滚筒每个罚款500元,500mm以上滚筒每个罚款1000元。(新滚筒使用超过12个月、修复61、滚筒使用超过6个月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可不罚款)。第十七条 潜水泵因不当操作损坏的,每台罚款500元。潜水泵必须吊挂,底部距底板200mm以上,否则对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第十八条 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48h内升井检查,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由运输单位负责,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由机运部、调度室共同组织分析确定责任。第十九条 对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追查出责任人,对其按单位罚款20%进行处罚,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损坏电机、开关喇叭嘴的每个按200元罚款。第二十条 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62、规定进行考核:(一)皮带机托辊损耗率按固定皮带托辊0.5%,旧托辊及修复托辊1%;刮板输送机刮板损耗率为2%,链环损耗率2%,连接环损耗率为3%。(二)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坏的零部件必须由使用单位配齐。否则,按损坏件的价值给予处罚。(三)设备随机保护失灵,,罚使用单位500元/次,责任人300元。设备无标志牌、完好牌一处罚10元,设备编号损坏涂抹一处罚款50元,设备铭牌丢失一处罚款20元。第二十一条 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外,对单位正职按对单位罚款的5%分别给予处罚。第二十二条 机运部及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发现设备发放、领取、运输、安装、使用63、检修、维护、回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整改期限向检查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不按期反馈的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100元。第二十三条 职能部门现场落实有能力整改而没整改的隐患,每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第二次落实仍没整改的,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第九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六、 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学习安全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和应知、应会水平,使职工了解当前公司井的安全形势,特制定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第二64、章 具体内容第一条 每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各区队必须按时召开。第二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第三条 安全活动不能走过场、摆形式,每次活动参加人数和会议内容要有记录。第四条 安全活动会参加对象必须是当天实出勤人数,无故不参加者,第二天停止工作。第五条 无故不召开安全活动的区队,一次罚队长每人100元。第六条 区队领导重点讲现场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总结上周安全情况,传达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会议内容,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项。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减少机65、电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机电事故追查分析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单位。第二章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程序第一条 发生机电伤亡事故及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时,由机电副副总、安全副副总组织,机运部、安监部、调度室、机电事故责任单位共同派人到事故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并及时召开事故追查分析会,对事故进行认真追查。第二条 发生机电重伤事故及机电二级责任事故时,由机运部部长组织,机运部、安监部、事故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对事故进行认真追查。第三条 发生一般机电责任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追查分析会,对事故进行认真追查,并把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报机运66、部。第三章 机电事故汇报及组织追查第一条 发生机电事故的单位,要按事故汇报程序向有关公司领导和部室汇报,隐瞒事故不报的单位,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队长500元。第二条 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必须按有关部室要求的时间,把需参加事故分析会的人员组织到位。人员不能按时组织到位的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100元,缺少一人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款50元。第三条 机运部对于设备损坏价值5000元以上的机电事故,均要进行追查分析,并做出处理意见。第四条 影响时间超过2小时的机电事故,各单位要主动进行追查分析,结果上报机运部,月底由包队人员核实区队落实情况。不分析,一经发现,首先对队长、书记、值班队长、跟班队长每67、人罚款200元,然后机运部再按规定进行追查分析。第五条 对于潜水泵和7.5kW以上电机烧坏的,使用单位要认真进行追查分析,结果上报机运部。第六条 对于失爆、保护不起作用提出未整改的,区队要拿出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第七条 机运部对辅助队影响生产4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采掘队影响8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均要进行追查分析,并做出处理意见。辅助队影响生产4小时以下的机电事故,采掘队影响生产8h以下的机电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追查分析,并将事故分析报告报机运部。第四章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原则第一条 对机电事故分析追查时,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68、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处分不放过)进行追查分析。事故分析报告上必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对事故的防范措施应提出时间要求,到期应由专门部门检查落实。第二条 对每起机电事故追查处理后,负责组织分析的部室要及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在调度会议上通报。必须有完整的资料存档。第三条 对每起机电事故的处理意见,应参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相对应的条款去执行。无相对应条款的,可比照以前同类事故的处理意见执行,或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第四条 对每起事故的分析处理结果,责任单位要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其它单位要组织学习,以便从事故中接受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第五章 机电事故原因的追69、查分析第一条 机电事故的原因应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追查分析:(一)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灵敏可靠。(四)是否存在领导违章指挥现象,工作安排是否到位。(五)司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六)日常检查维护是否按检修检查制度执行。(七)检修是否到位。第六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八、 机电设备包机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全公司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管理,责任到人。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一条 机电副总负责对全公司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工作70、的领导。第二条 机运部长负责对全公司包机管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第三条 机运部负责全公司包机管理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第四条 使用单位机电队长负责本单位设备包机任务的分配与管理,行政正职负责包机责任制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机电包机维修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及时填写“设备日常检修记录”。第六条 包机运转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操作、巡视及设备卫生的打扫。操作方法遵循对应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包机运转工每天除按章操作、维护设备和打扫卫生外,必须经常对岗位上的设备巡回检查,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及时填写 “运行及巡检记录”或“运转日志”,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本单位值班领导和公司调度71、室。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一条 各单位针对本单位机电设备及维护、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全部机电设备责任到人。各个单位机电队长定期(6个月)向机运部提供本队设备包机责任图表,当出现变动时,要及时上报。第二条 机运部针对每一台设备制作“包机责任牌”下发到区队。由区队如实填写后,固定在设备的适当部位。“包机责任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包机人员姓名等。第三条 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包机维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的故障较大,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值班领导,由本单位值班领导派人协作。第四条 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故时,由机运部组织该单位管理人员,包机维修人员及包机操作人员召开事故分72、析会,根据事故责任对包机人员进行处理。第五条 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机人员应遵照执行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煤公司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第六条 凡设备出现重大隐患,包机人未发现而被上级部门查出的,视情节轻重,对包机人给予50-500元处罚。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九、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井下电气失爆,必须抓好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防爆设备入井管理。第二章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73、下列程序第一条 新进电气设备,入井前由机运部专职防爆检查员根据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明细表的要求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再由防爆检查员在设备内外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办理入井手续。第二条 修复的电气设备(包括内部单位修复和外部单位修复),均应由承修单位自检合格后,再通知机运部专职防爆检查员根据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明细表的要求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第三条 设备库房管理员对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的防爆电气设备或没有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一律不准入库,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入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如发现一台无防爆检查合格证,对设备管理员罚款100元。第四条 运输队副井口把钩工对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74、,应检查有无入井证,有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两证不全的防爆电气设备一律拒绝下井。第三章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内容第一条 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前检查有无“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外壳有无防爆标志,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是否适用井下各工作地点。第二条 按照防爆设备检查细则要求逐项检查其防爆性能。第三条 检查防爆设备是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第四条 检查防爆设备接地部位有无接地标志。第四章 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范围第一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各类及各种型号的开关。第二条 各种潜水泵。第三条 小型电器设备:各种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具、综合保护装置、控制箱等。第四条75、 各种局部扇风机。第五章 对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要求第一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需填写的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检查结果、检查单位、检查日期、防爆检查员姓名等。第二条 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的设备,除填写并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外,还必须建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台帐。台帐应填写的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承修单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防爆检查员姓名等,台帐应至少保留一年。第三条 防爆设备检查员每天下午应对承修单位验收过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第一次检查不合格,限一天内处理完毕。如第二次检查仍不合格,对承修单位承修人员每台罚款50元。影响生产由承76、修单位负责,并对承修单位每台罚款100元,对承修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第四条 机运部防爆设备检查员,应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的要求认真检查每一台电气设备。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因防爆设备检查员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认真检查,随意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导致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入井的,发现一台,对其罚款200元。第六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要求第一条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检查有无防爆合格证,如无证,应退回到原领用地点,由机运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条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对照防爆细则要求,认真进行一次防爆检查,合格后通知机运部防爆检查员复查。第三条 机运部防77、爆设备检查员检查合格后,要在电气设备内腔的防爆检查合格证上签名。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 电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电缆管理,做到科学管理,科学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电缆的单位。第二章 电缆的领取与发放第一条 机运部电缆组负责全公司电缆的领取、发放、建帐、编号、修理、回收、试验等管理工作。电缆组对全公司电缆实行登账管理,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对照。第二条 新电缆由领用单位统一从机运部电缆组开据领用手续从供销部领取,电缆领取后经检验、编号、记帐后入库并根据需要投入使用。第三78、条 各单位增加设备需领用电缆时,应持审批完的负荷审批单,提前2天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领料单应注明“新增”二字,电缆发放人员根据审批单审定电缆截面、数量进行发放。并根据编号记帐、挂牌。第四条 各单位需更换电缆时,持领料单由电缆组分管人员签字后到电缆库领取,(领料单应注明“更换”)。电缆库管理人员发放电缆的同时,开待换电缆回收单,更换后的电缆应在5日内回收交库,由电缆库管理人员开入库单。第五条 工作面安装及其它工程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单位持机运部电缆组依据供电设计审定的负荷审批单,持领料单到电缆库办理手续,领取电缆。安装单位要提前10天将电缆计划提交机运部电缆组,由电缆组提前组织准备电缆,并进79、行编号工作。否则,延期安装影响生产由安装单位负责。第六条 电缆库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发放回收的电缆记帐、挂牌,应将每月电缆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等以报表形式上报机运部主管领导。第七条 库房发放的电缆,必须保证完好,编号齐全,外表光滑无损伤,绝缘阻值达到标准,并由领用单位与电缆库管理人员现场摇测无异常,由领用单位人员在出库单上签字后,电缆发放人员签发入井证方可出库入井。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下井使用(一)电缆无编号;(二)电缆绝缘不合格;(三)芯线与绝缘层严重粘连;(四)电缆护套或芯线绝缘出现老化无弹性、龟裂或破损。(五)电缆芯线出现过热现象,芯线颜色变暗(氧化)。第九条 电缆库管理人员要根据电80、缆库存情况和生产计划,每季度编报电缆计划交供销部组织采购。第三章 电缆的移交、回收第一条 各单位待回收上井的电缆,由机运部分管人员开具回收单,回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回收并升井入库,每迟交一天按1元/米处罚,累计到交回为止。入库电缆由回收单位负责在电缆库管理人员指定地点盘好,要求码放整齐,否则罚款200元/根。第二条 回收电缆应在当日交库,当日无故不交库的,每天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三条 因施工地点变更致使电缆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运部电管组组织原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后3天之内到电管组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交接双方机电队长罚20元/天。第四条 新工作面及其它工程81、安装结束后,由机运部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到现场对电缆检查交接。交接中存在的问题按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安装项进行处理。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3天之内到机运部电管组办理移交手续,迟办一天对双方机电队长各罚20元/天。第五条 电缆回收入库,电缆库管理人员必须对入库电缆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有损伤、冷补、缺号、截断或数量不够等现象,做好记录,及时对损伤部位进行修复,并根据损伤情况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损伤或冷补每处罚款300元,截断或缺号每处罚款500元,电缆截断,查剩余部分,缺少的电缆按电缆原价对使用单位处罚。第四章 电缆现场管理第一条 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82、敷设的电缆应经机运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条 井下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 第三条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回撤电缆时,标志牌同时交回。第四条 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等,否则按电气失爆对待,按防爆设备管理办法处罚。第五条 敷设在固定巷道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或电缆卡悬挂整齐,临时巷道的电缆可用塑料带或尼龙绳悬挂,但所有电缆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绳吊挂。 第六83、条 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5m,斜巷为1m,其它巷道为1.2m,吊挂时,不允许挂在风管水管上,应挂在风、水管路之上,且与风水管相距0.3m。通讯和监测电缆与电力电缆相距不小于0.1m,高压与低压电缆相距不小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相距不小于50mm。第七条 电缆严禁落地、浸泡在水中或埋(矸)在煤中。电缆落地且浸泡在水里的,1处罚款50元;电缆被埋在煤(矸)里未及时处理的,1处罚款50元。第八条 在巷修施工或其他作业中可能伤及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电缆被击伤、挤伤、轧伤、砸伤、崩坏等造成事故。砸伤电缆、放炮崩坏电缆的,每处罚款5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4、。第九条 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保护电缆,并将两头用黄泥封堵。通风队砌风门时,必须预留穿墙套管(一个风门,一边预留8个长度一致的穿墙套管或按要求预留)。没有套管保护一处罚款50元,管口无封堵一处罚款20元。第十条 擅自截断电缆的,每一处罚该单位电缆负责人500元。第十一条 电缆漏电不能及时处理的,一处罚设备包机人500元。第十二条 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否则每发现2处罚单位电缆负责人50元。第十三条 发现电缆被喷上水泥浆未及时处理时,罚单位电缆负责人10元/米。第十四条 为使电缆合理调配使用和周转,各使用单位不得库存电缆。否则,罚款10元/米,井下撤下的电缆不及时打上井,查出一次85、罚款10元/米。第十五条 丢失电缆,按原价进行罚款,发现盗剥电缆者按公司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第十六条 电缆在装车运输时,严禁超宽、超长以免挤伤电缆,装车不符合要求,运输队可以拒绝运输,汇报公司调度室并通知装车单位重装。否则,挤伤电缆由运输队负责,并罚款500元。第十七条 私偷其它单位电缆,按50元/米给予处罚。第十八条 不经机运部同意,私自转交电缆,对双方单位各罚款2000元。第十九条 不同型号电缆之间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严禁直接连接。否则,罚款500元。第二十条 所有轨道大巷、皮带大巷、采区轨道上、下山通信线路由调度室电话组负责;监测线路的电缆由通风区负责维护86、;其它各地点的通信、监测电缆由监测队安装符合电缆悬挂标准后,交使用单位维护管理。第二十一条 固定敷设的电缆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电缆的线路状态,吊挂情况,接线盒的连接情况及电缆的绝缘情况并做好记录,漏查或漏填一次罚款50元。第二十二条 电缆严禁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第五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一、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小型电器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第二章 具体管87、理办法第一条 小型电器领取时,由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签字审批,有修复的可到机修厂领取,领新时到供销部进行领取。第二条 机运部五小电器组对所负责单位的小型电器进行登帐管理,各单位对自己使用的小型电器也要建帐管理。第三条 各使用单位工作面结束后,应及时回收。并交到机修厂进行统一检修,由机修厂开回收单,使用单位持回收单到五小电器管理组处销帐。第四条 机运部防爆管理员负责对修复的小型电器进行验收。第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本队小型电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第六条 因施工地点变更致使小型电器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组织原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后3日内到机运部办理移交手88、续,超1天罚移交人50元,队长、支书各100元。第七条 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在每一个工作面或工程结束后,要进行一次结算,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小型电器的单位,按原价进行罚款。第八条 供销部负责小型电器计划的编制和购置工作,所购置的小型电器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检验合格证、煤公司公司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编制小型电器进货、发放台账,严禁证照不齐产品入库、发放。第九条 防爆小型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机运部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及安全性能,取得防爆检查入井证后方可入井安装使用。第十条 井下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处理或更换。89、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对小型电器应进行挂牌管理。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第十二条 小型电器设备的责任包机人,对自己管辖的小型电器要每班检查一次。第十三条 机运部每月组织一次机电安全大检查,对全公司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按防爆检查细则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总数不应小于小型电器数量的20%,并分别统计合格率和防爆设备完好率上报。第十四条 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小型电器失爆的,按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检查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二、 油脂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油脂供应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降低油脂消耗,根据三化管理的要求90、,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油脂的单位。第二章 油脂供应第一条 公司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下一个月的施工项目、使用的设备类型和数量制定出下一个月油脂消耗计划。油脂消耗计划应包括使用油脂的牌号、数量。油脂消耗计划编制完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交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在每月20日前交供销部计划员。第二条 供销部根据油脂计划和油脂库存情况,核定油脂采购计划,并督促落实。第三条 因有大的检修、安装项目,用油量较大,超出月计划时,用油单位应提前五天编制补充计划报机运部和供销部。第四条 供销部根据油脂采购计划,安排油脂的采购和库存。供销部各种常用油脂的库存量不得少于正常情况下1591、天的消耗量。第五条 供销部每次采购的各种牌号的油脂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应存档。第六条 不同类型、牌号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库存油脂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第七条 地面存放的油脂应放在室内或棚下,防止日晒雨淋。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0度,以保证油液有足够的流动性。第八条 乳化油的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早生产的乳化油应先用,防止超期变质。凡超过贮存期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第九条 油液是易燃品,贮存、运输应有防火设施和措施。第三章 定 额第一条 机运部每年根据各单位工作面设备情况下达油脂消耗计划,实行定额管理。第二条 各单位月油脂消耗定额按公司年油脂消耗定额分解确定,92、工作面设备有变化时可实行月度调整。第四章 油脂的领取第一条 油脂使用单位凭领料单,经机运部油脂审批员审批登记后到供销部领取。第二条 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销部直接领取油脂,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生产急需除外)。对没有经机运部审批而发放的油脂,机运部不予进行结算。第三条 各单位库存油脂的数量不得超过正常情况下10天的使用量。第四条 除采煤队领取的乳化液外,其它单位不得整桶领取油脂。第五条 按单项考核所用的油脂,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先由机运部油脂管理员根据设备情况和在用油脂情况审批,经机运部长签字后,到供销部领取。第六条 各单位领料员应随时掌握本单位当月油脂消耗情况,本着保证使用、减93、少浪费的原则适量领取,防止油脂消耗量大起大落。当消耗超支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应查明超支的原因。第七条 油脂审批员应随时掌握各单位油脂消耗情况,对消耗量接近定额的单位应及时给予提醒并控制发放量。第五章 现场管理第一条 井下存放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在一定地点,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第二条 必须按机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油液品种注油(脂),一般不得代用或混用,只有同类油品并且添加剂相同时才能代用,且只能以优代劣。代用油(脂)必须经机运部同意。关键设备使用代用油必须经机电副总审批。第三条 必须按机器说明书的注油表按时、按量注油,油量不能少也不能多。第四条 使用94、的油液应定期检查,发现油液变质或达不到质量指标的油液必须及时更换。正常情况下,对新设备使用的齿轮油第一次加注后,使用十到十五天进行清洗更换;以后每使用三个月到六个月清洗更换一次。第五条 不同油液必须使用各自的盛装容器,不得混用。盛油容器必须标有清晰的标记,防止搞混。第六条 盛油容器必须严格密封,不得敞口,盛油前应将油口周围清理干净,防止杂物进入。第七条 检查、补充或更换油脂打开加油盖前,应将加油盖周围的煤矸、灰尘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杂物、水进入。加油孔上方有淋水时,开盖前应用雨布进行遮挡。第八条 备用及回收的液压元件和辅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尘措施。第九条 加强设备检修,对渗油、漏油的部位要及时95、进行处理,防止设备因缺油损坏,同时降低消耗。第十条 乳化液浓度要严格按要求配制, 23%。乳化液泵站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要坚持使用,每班至少检测三次乳化液的浓度。没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每次配完液后,都应检测一次浓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第十一条 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乳化液大量分油、皂析、变色、发臭或不乳化等异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更换新油。第十二条 不同牌号的乳化油不得混用。第十三条 在地面使用的乳化液要注意防冻问题。第十四条 乳化液箱要定期清洗。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的润滑、油脂的使用要有记录。记录要齐全、完整,填写认真。第十六条 机运部分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96、促使用单位整改处理,到期没有落实整改的每条罚款50元。第六章 旧油的回收第一条 除乳化油、润滑脂等不能回收外,齿轮油、液压油、透平油等应按要求比例回收。齿轮油、液压油、透平油按60%回收,其它油液按40%回收。对机一队、机二队、运输队大型设备换油列入单项计划的各种油脂回收率应达到80%。第二条 各单位回收的旧油应分类盛装,不得混装。第三条 回收升井的设备,设备内的旧油由设备原使用单位回收。第四条 回收的旧油应交到指定地点。旧油回收人员称量后分类盛装,并出据证明。交油单位凭证明到油脂审批员处进行登记。否则机运部分管人员不予批新油。第七章 考 核第一条 根据各单位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量进行考核。把节97、超结果报企管科进行考核。第二条 旧油回收量超、欠部分按新油价格的50%进行奖罚。奖罚金额计入当月消耗统计。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三、 机电配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机电配件管理,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缩短事故影响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配件积压,减少储备资金提高公司总体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配件的单位。第二章 机电配件管理职责第一条 材料部负责全公司配件计划审核工作。第二条 供销部负责配件计划汇总、上报及配件购置,质量验收及配件库房管理工作。第三条 各单位应配98、备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月配件计划的编制及一般零配件的图纸测绘工作。第三章 机电配件管理的运行方式第一条 每月20日前各单位配件管理员将下月配件计划经单位主管队长审核、盖章、签字后,报材料部分管领导审核。配件计划应注明:设备主机名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配件名称、配件规格型号(或图号)、数量、到货时间等内容。第二条 供销部根据各单位配件计划,按配件类型、库存情况统一汇总编制全公司下月配件计划。第三条 供销部按配件计划督促落实,应在规定期限内将配件供应到位。第四条 非标准配件加工,由各单位与配件计划分开报送,经主管队长签字盖章后同有关资料、图纸一起于当月20日前报机运部(加工周期为一个月),99、由材料部整理汇总,报供销部安排外委加工。第五条 配件计划逾期不报者,每超一天对单位配件管理员罚款50元,截止23日以后,配件计划仍未上报,对单位主管罚款100元,月底由材料部根据生产情况编制该单位配件计划,如因配件影响生产由该单位负责。第六条 各单位对配件计划编制工作应认真对待,编制计划时应与机电队长、班长协商,队长必须审核、签字,不得敷衍了事。凡因各单位计划不周或月底未上报而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第七条 凡因有计划而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对供销部罚款100元。因没报配件计划影响生产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第四章 机电配件的领取第一条 各单位领取配件时,须用公司专用领料单,经主管队长、领料员100、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到机运部、材料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到供销部领取。第二条 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销部直接领取配件,否则,对使用单位、供销部各罚款50元(生产急需除外,但第二天必须到机运部、材料部补办审批手续,不办手续对单位领取人员按20元/天进行处罚,直到手续补办齐备为止)。对没有经审批的配件,不进行结算。第三条 各单位领取配件均到供销部领取,如供销部无配件影响生产,需拆卸整机设备部件时,必须由供销部向值班公司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拆卸设备部件。拆卸部件时,应由供销部值班人员带领单位人员一同到机运部库房,办理拆借手续,签字后方可拆卸。半个月内拆卸单位应督促供销部采购配件,101、并由拆卸单位领取后装好。超过半个月每超一天对拆卸单位打拆借条人员各罚款50元,直到补齐为止。第四条 各单位配件管理员要深入现场,熟练掌握本单位配件的状况,对各类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及消耗规律要全面掌握,对主要设备的易损配件,队库房应存放一件。第五章 配件的发放第一条 领取配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特殊件经材料部长批准可不交旧)。旧件一律交设备库,由设备库管理员在领材料单上签字后,到机运部办办理审批手续。第二条 确因生产或急需配件不能做到交旧领新的,可由单位出具借条,领料人员签字,方可审批。但旧件应在三天内交库,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对单位领用签字人员罚款10元/件,直到交齐为止。第三102、条 整体交旧时,应检查内部零部件是否齐全,不齐全者按缺件原值对领料单位处罚。第四条 机运部设备库人员对回收配件要妥善分类保管,对有修复价值旧件要单独存放,由公司安排有关单位进行修复利用。第五条 对机运部设备库管理员、配件审批员如弄虚作假,无交旧而签字审批,发现一次罚款20元,发现三次以上调离工作岗位。第六章 机电配件管理规定第一条 领取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机运部,由机运部通知供销部共同分析落实责任,对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供应部门负责退回更换,更换的配件使用单位不出配件费用。第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设备、配件技术档案,将所使用设备的配件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详细记103、入档案内,以备查用,若使用单位对设备配件不清楚,要主动与机运部联系搜集补齐资料。第三条 若使用单位对使用设备不清楚、配件不清楚,领用配件不符,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第四条 凡属工作面新安装的设备,需用备用配件时,必须在接收设备半个月内凭设备移交单到机运部办理配件备用手续,经机运部审批后,可发放备用配件,备用配件不需交旧领新,费用记入领用单位。第五条 根据生产需要,工作面需移交或回收,使用单位必须将备用配件随设备一块移交或回收,如无回收和移交按丢失论处,原价罚款。第六条 工作面需要移交或回收,必须保证设备零部件齐全,对在移交或回收中缺少和损坏的零部件由移交回收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配齐,超一天对其104、罚款100元。超过规定期限未配齐,由接受方配齐,所需费用由机运部从移交方配件费用中划拨。第七条 材料部负责制定各单位配件消耗定额,并根据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配件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节超金额等同奖罚,纳入内部市场考核。第八条 严格控制单项工程费用的支出,属本单位维护范围内的均不列入单项工程范围。单项工程的配件费节约均按零考核。第九条 各单位要建立配件领用记录,定期统计配件费用,掌握配件费用情况。队主要领导要同机电队长、班长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第十条 配件审批人员应每10天汇总一次各单位及全公司配件费用消耗情况,使用单位配件费用剩余10%时,应及时向其进行通知,提醒其注意。每月105、底根据全公司配件情况及各主要单位消耗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提出下月配件管理建议。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四、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确保供用电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及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具体内容第一条 正常情况下,在未有停电措施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停电,特别是掘进工作面及有局扇风机通风的独头巷道。第二条 对有计划的停电检修或工作,必须制定相应的停电检修工作措施,有主管领导及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把措施发放生产调度室及相关单位。第三条106、 停送电顺序(一)停电顺序(高压)1、停电前,施工单位及工作人员首先要请示公司生产调度室,说明需要停电的工作地区,停某某号开关。生产调度室要根据供电系统图中的停电范围通知相关的生产区域单位,方可下达可以停电的命令。2、停电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生产调度室的停电指令后,要严格按预先下发的停电施工及检修措施执行,方可停电。3、在停电过程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即先停动力电源、后停通风电源、先低压、后高压、先分开关、后总开关的原则,并在停电的总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要牢固可靠。4、对无计划造成的停电,如供电网络造成的全公司井停电以及因其它原因引起跳闸造成的局部及区107、域性停电。变电所值班人员均应首先向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值班人员要根据停电范围,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停电范围内的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而定,下达是否需要撤出人员的指令。(二)送电顺序1、恢复送电时,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应首先向生产调度室请示。生产调度室根据井下停电区域内的通风情况,瓦斯浓度等,并通知停电区域内的负责人,下达是否可以恢复送电以及送电范围的命令。2、施工单位及检修工作负责人接到生产调度室下达可以恢复送电的指令后,要严格按措施及操作规程执行,严格遵循先电源侧、后负荷侧、先高压、后低压、先送通风电源、后送动力电源的原则。3、对因故不能及时恢复送电,如瓦斯超限等,生产调度室要及时通知通风区108、,下达是否采取瓦斯排放指令。4、通风区接到某地区需排放瓦斯的指令后,即按常规措施进行(有临时措施的按临时措施执行)。5、一切正常后,全部恢复供电第四条 停电检修施工单位与调度值班人员在请示或下达停电与恢复送电的指令时,双方均应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并做好录音以备查。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五、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把事故消灭在未发生之前,结合公司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第二章 巡回检查内容第一条 巡回检查一律按设备完109、好标准进行,检查情况及时填入巡回检查记录本,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人员汇报,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记录。第二条 采、掘、开移动设备的司机,除认真操作好机器外,还必须坚持进行巡回检查,每小时巡检一遍,维修工必须在交接班时间进行巡检,机电队长应保证每周五次所管设备检查工作。第三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行工应保证每两小时巡检一遍,维修工每人每班巡检一遍,机电队长每天巡检一次,主管部长、技术员每月巡检不得少于四次。第四条 巡回检查一定要按巡回检查图表认真进行,由表及里,采取听、视、嗅、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预防事故,不得空班漏检,如因不坚持巡回检查而发生事故,要分析责任,严肃处理。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110、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六、 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所有钢丝绳不带病运行,切实加强钢丝绳检查管理,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钢丝绳的单位。第二章 具体内容第一条 全公司所有斜坡提升绞车使用钢丝绳的地点,每天八点班全部检查,其他两班检查钩头以上30米钢丝绳。第二条 检查内容包括钢丝绳断丝根数、部位、绳径变化等情况,紧急制动后滚筒以外全部检查;长度为100米以下的钢丝绳,每天检查至少测三个点,长度100米以上的钢丝绳,每天检查至少测五个点,每日的测点不应重复,应错开,并认真填写记录。第三条 钢丝绳出现断丝使其强度降111、低,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段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除副井提升钢丝绳为5外,其他均为10。第四条 凡在使用过程中钢丝绳出现绳径变细、锈蚀严重、塌股、断丝发展快、伸长突然加快等现象时、当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汇报。第五条 提升量规定:JD11.4、JD25绞车每钩一辆,不超过两吨。任何单位不得超过规定。第六条 所有检查钢丝绳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先停止运行,再汇报,凡未认真检查钢丝绳者,一次罚款责任人50元;未检查或没有填写记录者,一次罚款100元;凡因检查不力或未检查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对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队长、支书、机电队长各罚款300元。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112、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 阻燃胶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阻燃胶带管理,科学使用阻燃胶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阻燃胶带的单位。第二章 具体管理办法第一条 供销部订货时,应直接与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购货,不得从代理商或中间商进货。第二条 在订货时,必须有安全标志(MA)准用证书,并盖有煤炭安全标志准用公章和受委托使用MA标志的证书上,盖有红色复印无效字样的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第三条 购进的胶带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制定检验点阻燃胶带检验证,阻燃性能检验证,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证”齐全,验收人员并113、严格把关。第四条 新胶带到公司后,应分级别存放在库内,避免日晒雨淋。第五条 整卷胶带不得随意切割,生产中使用多少,使用单位出具料单,有主管经理签字,仓库保管员可发放;剩余部分应卷好、捆好,妥善保管好,标清剩余长度。第六条 下井胶带必须合手阻燃和抗静电证,换取入井证。无入井证下井的胶带,一旦发现,要追查井口把钩工责任。第七条 井下使用的胶带输送机,上托辊和下托辊必须转动灵活,跑偏保护,防滑保护必须灵活可靠。第八条 对井下更换下来的胶带,捆好要及时回收入库。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八、 杂散电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的防114、止井下杂散电流对井下爆破容易引爆电雷管的危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具体管理办法第一条 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第二条 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要保持电缆的完好和按规定悬挂。第三条 按规定做好各配电点的局部接地。第四条 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并把结果报维修部。第五条 降低杂散电流值,减少杂散电流的来源,主要办法可在铁轨接头处焊接铜导线以减少电阻。第六条 防止杂散电流侵入电爆网,要保证电爆网络的质量,爆破母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保护好导线的绝缘层,雷管脚线或与雷管脚线连接的导线两端在接入起爆电源前,均应扭结短115、路。第七条 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九、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加强管理,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领用发放第一条 每班以交班时间的半点前为界为发放时间,并执行五不发:(一)矿灯不明亮不发(二)矿灯零件不齐不发(三)矿灯不对号不发(四)没有矿灯牌不发第三章 收灯制度第一条 每班以交班时间为界,半点响后为收灯时间,并执行三不收:(一)矿灯零件不齐不收(二)矿灯不对号不收(三)矿灯损坏不收第四章 116、考勤制度第一条 各灯口每班对矿灯进行严格考核,并填定记录。第二条 负责灯房工作的队长,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考勤情况。第三条 每班收灯时间超过两小时后,仍有未升井者,应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第五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 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便于丢失矿灯者不影响上班和办理补发矿灯牌手续,特定以下办法。第二章 管理办法第一条 矿灯丢失后,必须及时向灯房报告,灯房要立即登记,以防他人拾到后持灯牌冒领矿灯。第二条 灯牌丢失的当班,由本人所在队的队长开证明条,灯房验条后,方可发灯。并将证明条存入灯房。证明条一式两份,一份作117、为灯房存根,一份为发灯凭证,证明条有效期一般为一天,本人下班后应及时补矿灯牌,由灯房验证后,应将临时证明条存根退还。第三条 补发正式矿灯牌手续,由本人持临时证明条到机一队办理,机一队开出单据,由本人持单据到财务科交款后井上运行队见财务笠的收款签章后,方可补发灯牌。补发矿灯牌一个,交款一元。第三章 损坏矿灯处理办法第一条 损坏矿灯者,按矿灯成原价的50%赔偿(特殊情况例外)办理赔偿手续由机一队负责,顺序是:损坏矿灯者到井上运行队开出赔款单据,到财务部签章,再由机一队验证后,可配给新矿灯。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一、 斜巷安全设施安装118、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斜巷运输管理,消除斜巷运输不安全隐患,提高斜巷安全设施的管理水平,杜绝斜巷运输事故,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一条 机电运输部对斜巷运输安全设施负业务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斜巷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标准,负责组织对斜巷安全设施的检查工作,对斜巷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第二条 安全监察部对斜巷安全设施的各项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对斜巷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条 机电运输部、安全监察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检查组织工作。第四条 各单位机电队长(119、机电负责人)是本单位斜巷安全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斜巷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使用情况负现场管理责任。第五条 机电运输部要建立“斜巷安全设施”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设施的规格型号、安设地点、安设时间、巷道坡度、提升设备型号、提升车数、距斜巷上变坡点的距离、设备包机人、单位负责人等。第六条 斜巷安全设施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第七条 各管理单位机电队长负责斜巷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安装设置第一条 斜巷挡车装置阻车器、挡罐梯、自动防跑车装置,应严格按矿要求制作和安装,强度和可靠性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各单位严禁私自安装改变设计及安装结构的安全设施,否则每处罚款10120、00-2000元。第二条 主要斜巷为岩巷的挡车扛必须采用工字钢梁、铰接形式固定。严禁采用其他固定连接方式。第三条 主要斜巷为煤巷工字钢梁支护的,要将承重梁及承重梁后两架梁固定在一起,主要斜巷为U型钢梁支护的,要在U型钢中串工字钢梁固定。第四条 采掘工作面轨道顺槽安全设施安装标准参照,本规定第九、第十条执行。第五条 铰接固定销轴及固定螺栓强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具有防松、防脱性能。第六条 用锚索或锚杆固定的,固定梁两端严禁松动,中间拱形空隙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背实。第七条 严禁在顶板破碎严重、空顶高度大的地点安设挡罐梯。第八条 操作挡车梯的钢丝绳应采用8mm以上的钢丝绳,用滑轮进行导向,开动机构应121、采用气缸或电动推杆开动,并按标准安装。第九条 上、下山掘进时,除车场按规定设置挡车装置外,在耙矸机后必须设置坚固可靠的常闭挡车装置,并随耙矸机前进而移动。挡车装置的强度和距离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第十条 在各车场必须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能够自动复位的阻车器或挡罐梯。第十一条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必须安设能够控制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第十二条 在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2m左右位置,必须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车辆滑入斜巷的能够自动复位的阻车器。第十三条 在变坡点处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必须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车辆下跑的联动挡罐梯。第十四条 在各车场必须安设甩车时122、能够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第十五条 长度在30m以内的斜巷,可将下联动挡罐梯安装在距下变坡点以上5-10m位置安装,并与上部挡罐梯连锁。第十六条 斜长大于200m的斜巷必须安装跑车防护装置,较长的斜巷应每隔200m安装一套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的开动机构与挡罐梯之间距离不小于50m。第十七条 斜巷安全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设施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以及未经验收的斜巷严禁运行,私自运行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罚。第十八条 挡罐梯落下时距轨面高度应为100-200mm,抬高时距轨道高度原则上不得小于1.6m,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处。第四章 日常使用及管理第一条 阻车器、挡罐梯必须经常123、处于关闭状态,只有放车时方准打开,未按要求使用的,对责任人及跟班队长分别处于20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第二条 必须严格按照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要求使用挡罐梯,应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准备工作:1、检查挡罐梯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各部位紧固件齐全完整。2、检查挡罐梯的开动装置应完好可靠,挡罐梯应开动灵活,无卡阻现象。3、检查连锁钢丝绳和导向滑轮:要求钢丝绳无弯折、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挡罐梯绳端固定牢固,各固定点紧固可靠,导向滑轮转动灵活。(二)操作步骤:1、下放车辆前,信号把钩工检查确认提升车辆连挂正常后,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并确认后送红124、灯示警,起动绞车。2、信号把钩工将连挂好的车辆推至斜巷上平台阻车器前,检查车辆的装载及连挂情况,打开上联动挡罐梯关闭下联动挡罐梯,确认下部挡罐梯可靠关闭后,将车辆放入斜巷联动挡罐梯之间,向绞车司机发停车信号,停车检查车辆的装载及连挂情况,确认无误后打开下挡罐梯关闭上挡罐梯,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下放车辆。3、上提车辆时,车辆提至上平台变坡点前两挡罐梯之间,开动联动挡罐梯此时上挡罐梯打开下挡罐梯关闭,打开阻车器提升车辆通过,待车辆提至上平台变坡点3m后,恢复阻车器和联动挡罐梯完成提升。4、未按要求操作和检查的,罚责任人100元。第三条 斜巷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对各个部位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必125、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进行检修,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第四条 必须严格按斜巷安全设施使用操作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和维修,每个安全设施必须挂有完好牌和责任牌,未按要求悬挂的,罚责任人50元/处。第五条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斜巷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记录在案,未按要求检查和试验的,罚责任人100元/次。第六条 斜巷跑车防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以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未按要求试验的,对责任单位及机电负责人各处以20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并补作试验。第七条 机电运输部、安全监察部每周安全检查日对斜巷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第八条 126、各斜巷管理单位每班对斜巷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试验,每月对斜巷防跑车装置进行一次试验,并将检查记录、试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整理存档,并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上报的,对责任单位及机电负责人各处以200元/次和100元/次的罚款。第五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二、 煤业公司采掘开设备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采掘开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采掘开设备的管理,最大程度上的减少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个采掘开区队。第二章 耙斗装岩机管理办法第一条 每班必须检查支腿是否牢固,支腿支撑不合格的罚款50元。第二条 司机开127、车前必须检查防护栏固定是否可靠,护栏不合格的罚款100元第三条 每班必须检查导绳轮是否转动状况,绳轮固定螺栓护套磨损不超限,否则罚款50元/处。第四条 电机、减速机要经常清理,其上部不能有矸石和其它杂物,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五条 滚筒及操作系统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少油、少销等现象。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第六条 钢丝绳每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10必须更换,否则罚款100元。第七条 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否则罚款200元。第八条 耙装机停用后,必须拆除操作手把并停电闭锁,否则罚款100元/次。第三章 喷浆机管理办法第一条 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油位要符合标准,质量合格,否则罚款50元。第二条 密128、封板压力要合适,不得漏气;否则罚款50元。第三条 电动机表面必须保持清洁,不得被喷浆料埋住,否则罚款50元。第四条 风水管路不得有漏风、漏水现象,否则每处罚款50元。第五条 振动筛及整体设备卫生必须保持清洁,否则每处罚款50元。第四章 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管理办法第一条 绞车必须在完好状态下工作,做到零部件齐全完整,否则罚款50元/处。第二条 刹车带厚度小于2mm时应更换新刹车带,正常运转时刹车带的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罚款50元。第三条 操作手柄少定位销罚款50元,销子用螺栓等代替的每处罚款50元。第四条 绞车无护板罚款100元,护板固定不牢固罚款50元。第五条 声光信号、红灯闭锁不齐全的罚129、款100元。第六条 电机少风叶或少风叶罩的罚款50元。第七条 电机上不得有杂物,否则罚款50元。第八条 绞车要有良好的润滑,油量、油质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罚款50元。第九条 绞车固定要牢固可靠,否则罚款100元。第十条 斜巷一坡三档必须按标准安设、使用正常,否则罚款100元。第十一条 钢丝绳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0元。第十二条 钢丝绳钩头不符合规定或出现死弯每处罚款100元。第五章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第一条 安装地点不能有淋水,否则罚款50元。第二条 风机要定期更换。第三条 必须要有消音器。第四条 风机进风口附近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第五条 风机要按规定上架或按措施或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吊挂130、。第六条 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要正常使用,否则罚款500元。第七条 各接合处严禁漏风,否则罚款100元。第六章 胶带输送机管理办法第一条 胶带运输机必须达到两平一直,否则罚款50元/处。第二条 胶带运输机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其它物件在皮带边缘挡跑偏,否则罚款100元/处,托滚损坏在用、缺少托滚的罚款50元/个、托滚磨平的罚款100元/个。第三条 胶带运输机巷道应清洁,积煤埋托滚、磨皮带、磨滚筒的每处罚款200元,积煤等埋住电机、减速机的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第四条 胶带运输机缺件的罚款100元/处。第五条 胶带运输机每部不得少于2个清扫器。缺少清扫器或使用不合格的罚款100元。第六条 131、机头、机尾传动部分的轴承应保持良好的润滑,减速机保持油量适中,缺、漏油或干磨的罚款100元,由此造成损坏的加罚500元。第七条 联轴节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齐全完好,否则每台每处罚款100元,造成对轮卡爪损坏的罚款200元。第八条 减速机、电动机及其它传动部位的联接螺栓必须保证齐全,每发现缺少一条罚款50元。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款300元,严重的按原值罚款。第九条 胶带及托滚清洁,无煤泥及纤维缠绕物,发现胶带边上纤维芯乱或呈条状,罚责任人10元/m,托滚上有缠绕物罚责任人20元/个。第十条 移动皮带在该巷道使用结束后,皮带宽度磨损不得超过10%,否则罚款10元/米,采面皮带长度损耗不得132、超过3%,掘进皮带长度损耗不得超过2%,否则罚款10元/米。皮带不得随意截割,否则每割一个头罚责任人500元,责任单位承担该胶带全长原值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胶带机严禁出现跑偏继续运转现象,否则按20元/架计罚 。第十二条 胶带机的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否则每处罚款500元。第十三条 机头、机尾的转动部分、皮带机头、溜煤眼处要有防护栏,并使用可靠,否则每处罚款100元。第七章 刮板输送机管理办法第一条 巷道积水、积煤罚款50元/处。第二条 机头架严重变形、开焊的罚款100元/处。第三条 链轮磨损超限的罚款100元/处。第四条 溜槽及联接件开焊、断裂的罚款200元/处,中板有漏洞的罚款200133、元/处。第五条 刮板弯曲变形罚款50元/个,缺刮板罚50元/个,联接环缺螺栓罚50元/个,运行中刮板倾斜严重罚50元/块。第六条 机尾滚筒转动不灵活、积煤、积水罚款200元/处。第七条 机头、机尾传动部分的轴承应保持良好的润滑,减速机保持油量适中,缺、漏油、干磨的罚款100元/处,由此造成损坏的除按原值罚款外另加罚300元。第八条 液力偶合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发现一项不合要求罚款500元。联轴节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齐全完好,否则罚款100元/处,造成对轮卡爪损坏的罚款200元。第九条 减速机、电动机及其它传动部位的联接螺栓必须保证齐全,每缺少一条罚责任134、人5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的除按原值罚款外,另加罚300元。第十条 刮板机机头、机尾压柱要固定牢靠,挡煤板固定齐全牢靠,否则罚50元/处。第八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三、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井下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杜绝失爆现象出现,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第二章 具体内容第一条 机运部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其职责是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入井防爆性能检查及井下日常防爆检查。 第二条 机运部要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完好及防爆情况进行检查135、,每周至少检查两次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电气设备质量整改通知单,对失爆的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在规定处理期限内,按时检查落实处理情况。第三条 所有设备入井时必须有矿电气防爆检查组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运输队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认真核对设备入井证,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运输队有权拒绝该设备入井。发现没有有效许可证而下井的,给予当班运输队井口把钩负责人100元台的罚款。因该台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第四条 机运部每月对全矿电气设备防爆情况总结评比一次,对防爆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每月做的好的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并对有关领导和防爆检查人员给予20136、0元奖励。第五条 所有机电设备的入井、按下列办法执行:(一)各队设备管理员持设备出库单(或调拨单)到机运部办理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办理完毕将入井证井口联交运输队当班井口负责人,井口负责人按程序检查无误后方准设备入井。 (二)特殊情况下急需入井的机电设备,可经机运部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报请当天值班矿领导同意并由值班调度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入井。但使用单位必须在第二天到机运部防爆检查组补办入井许可证。否则,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经办人100元台天。 (三)各单位设备包机人员应妥善保护设备防爆检查合格证,以便上级领导及矿设备检查组的检查核对。该台设备升井后或在设备检查中被设备检查组认定不得继续使用时,137、书面通知该设备使用单位,防爆检查合格证自动失效。 (四)矿防爆检查组应对每台入井的机电设备进行登记入册。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入井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无有效许可证的设备,对使用单位和责任人罚款100元台。由检查组对该设备检查后确定补办许可证或停用。(五)电焊机等非防爆设备确需入井时,凭当日有效的井下使用氧气、电焊施工安全措施入井,无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的,该设备拒绝入井。第六条 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维护,确保其隔爆性能良好。检查存在失爆的单位,给予一处罚款5000元,并对单位队长、支书、 机电队长及责任人各加罚500元,检查每月存在两处及以上失爆的单位,加倍处罚,138、机电队长撤职、责任人调离机电岗位。第七条 井下电气管理严格执行三大保护细则,否则,经检查发现下列情况进行处罚。(一)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台台上架,间距符合标准;小型电器应上板,否则,罚款50元台。(二)电气设备直接遭受淋水、流水侵蚀而无保护措施的罚款50台。(三)接地保护装置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缺少接地线的一处罚款200元。接地螺栓锈蚀每处罚款50元。(四)设备标志牌填写不清楚的罚款20元/处。(五)擅自甩掉检漏保护,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另罚责任人100元。(六)检漏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台罚款500元。(七)不按时做检漏试验或记录填写不认真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八)因甩掉检漏139、保护而发生触电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另对主管队长、班长各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九)擅自改变设备机电保护整定值的,发现一处罚款500元。整定值内外不符的每处罚款200元。(十)甩掉或短接继电保护的一处罚款500元,对于因甩掉或短接保护而造成电机烧坏或其它电气损坏的按原值赔偿,并对事故单位的队长及维护人员各处100元罚款。(十一)发现使用不合格熔体的每处罚款200元,用金属丝代替熔体的每处罚款1000元,将不同额定电流的熔体并联使用的每处罚100元。(十二)不经过机运部审批私自增加设备的罚款500元/台,对主管队长、直接责任人每人罚款100元。(十三)井下无计划停电140、,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试验检漏除外),不按照停送电制度停送电的罚款500元。(十四)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擅自操作外单位电气设备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十五)机电硐室值班人员不认真填写记录、撕记录,发现一处罚款20元。(十六)机电硐室供电系统图与实际不相符的,一处罚款50元。(十七)机电硐室设备卫生差的,一处罚款50元。(十八)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十九)设备电机被物料等埋住底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台,电机被埋一半及其以上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台并责令立即整改。(二十)电气设备不141、完好的,一处罚款100元,电气仪表不指示或指示不准确的罚款50元/处。(二十一)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另对队长、支书、机电队长罚款500元。(二十二)电气设备的联锁装置应齐全完整、使用可靠,否则罚责任人200元。(二十三)接线工艺不合格的每处罚款50元。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四、 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采、掘、机、运、通”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应用轨道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现有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集约142、化、管理科学化方向发展。第二条 机运部对运输管理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在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机运部参与轨道运输的设计、计划、技术改造及组织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运输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标准的制定,负责组织对运输设备、轨道线路、斜巷安全设施、运输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检查工作,对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条 安监部对运输管理各项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运输设备、轨道线路、安全设施、运输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第四条 调度室负责运输车辆的调度、运行管理、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等工作。第五条 机运部、安监部、调度室要明确分管斜巷运输安全143、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以便及时沟通、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第六条 每月由机运部牵头组织安监部、调度室及各区队对全矿运输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检查。第七条 机运部、安监部、调度室对事故隐患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多次通知仍未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罚款和停止作业。第八条 主要运输大巷道的轨道由运输队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的轨道由各区队自行维护和管理。对运输安全工作实行按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人员在外单位范围内违章)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九条 所有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做到维修有要求、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技术有规范、管理有办法,坚持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责任落实144、到人。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主要试验项目由机运部负责组织实施,运输设备性能和结构有较大变化时,必须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第十条 各区队要建立运输管理台帐和包机图表,对运输设备、设施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技术资料和各种规章制度。第十一条 操作各种运输设备、设施的特殊工种都必须经过培训且每年要考核一次,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顶岗。第十二条 采煤和掘进工作面采用轨道运输时,其作业规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并经机电运输部门审批:(一)运输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形式;(二)运输设备的基本参数,安装和使用方式及相关计算;(三)轨道中心线位置、轨道铺设标准和方式。(四)运输巷道的各项参145、数等。第二章 平巷运输第一条 运输大巷不得有脱皮、片帮、掉顶等冒落现象, 轨道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要求:新掘进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渣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9m,巷道另一侧距巷道帮的宽度不得小于0.5m。第二条 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自轨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7m以上的人行道。第三条 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3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必须在1m以上,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第四条 轨道运输巷中,对146、运行8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其他地点轨型不得低于22kg/m。第五条 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轨道的铺设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四)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五)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六)运行电机车147、的轨道应采用对接方式铺轨,轨道接头位置下面必须铺设枕木,以减少轨道接头的弹动。(七)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检查,定期检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八)道岔、扳道器必须齐全完好,转动部分必须用专用的销子并加开口销闭锁,大巷内严格使用简易道岔,每发现一处简易道岔罚200元。第六条 不同规格的轨道连接时,必须采用标准过渡接头进行连接,严禁采用异型夹板直接连接,未使用过渡接头的,每处罚款200元。第七条 井下轨道大巷,道岔应铺设标准道岔,并采用司控道岔控制,挂牌管理。其他地点可使用转轴式简易道岔,严禁使用非标准道岔,未按148、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100元。第八条 与轨道大巷连通的运行车辆的各通道口及沿途车场的两端,应要安设阻车器,以防车辆溜入。必须使用标准气动阻车器或标准简易阻车器,严禁使用非标准阻车器,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100元。第九条 大巷轨道应进行分段管理,机车的加速段、减速段及机车试验区段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在措施中明确机车运行速度,严禁超速运行,未按要求设置标志的,每处罚款100元。第十条 矿井轨道沿线车场必须设置车场管理牌板,明确允许停放车辆的种类、数量及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100元。第十一条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应有容量指示器;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必须装备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149、报警仪,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台罚款200元。第十二条 电机车应采用逆变电源或其他新型电机车照明,要有警示距离不小于100m,且能自己发出红光的标准红尾灯,禁止使用矿灯作为红尾灯使用,未按要求使用的,每处罚款100元。第十三条 电机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第十四条 使用机车运输的矿井,要有井下机车检修硐室,并有相关检修设备。第十五条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房内,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用普通电压表测量电压时,要在蓄电池大盖揭开口10min后进行,防止有氢气溢出,未按规定操作的,每次罚款100元。第十六条 井底车场、弯道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必须安装150、能够同时发出声、光的预警信号装置,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200元。第十七条 井下人车车场应悬挂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列车时刻表,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200元。第十八条 蓄电池式电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违反上述要求私自动车的,罚款200元。第十九条 电机车运行的巷道内必须设有路标、警标和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等地段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报警装置,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100元。第二十条 电机车运行的巷151、道内应装车距确认标志和具备反光性能的巷道标,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罚款50元。第二十一条 电机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够接收到的声光信号装置。第二十二条 必须制定轨道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周转时间和容积利用系数。第二十三条 轨道运输车辆必须编号管理,并建立检查、检修台帐,在用矿车及其他车辆必须台台完好,未按要求建立管理台帐的,罚款200元。第二十四条 矿车(包括材料车)要严格按照完好标准及检修标准进行管理,禁止带病运转,矿车完好标准:(一)轮对:1、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mm。2、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得152、小于13mm。踏面磨损余厚不得小于7mm。3、车轮定期加油,新矿车车轮运行前加油一次,运行半年后加油一次,以后每三个月加油一次,加油应做好记录。4、轮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2mm,圆锥滚动轴承不超过3mm。车轮端盖螺栓齐全。(二)连接装置:1、连接钩环和插销齐全,应采用专用的连接环和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环直径的10%。2、车辆碰头齐全,不得变形。3、橡胶碰头完整,碰头固定销子和开口销齐全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30mm。(三)车箱与车底:1、车箱无破洞,破洞尺寸不大于100cm2,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mm,裂纹长153、度不超过100mm。上口对角长度差不大于50mm。2、底部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他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目视有无松动痕迹或用小锤敲打进行检查。发现在用一台矿车不完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第三章 电机车运输第一条 新购置和经过大修、中修的电机车,必须经过机电科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没有经过验收投入使用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第二条 电机车使用单位必须编制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更新,未编制措施并及时更新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理。第三条 严禁电机车超过规定牵引能力运行,必须按经过安全核算后的牵引车数运行,超过规定挂车运输的,按未按措施施工处理154、。第四条 电机车在轨道大巷运行时,必须随时查看前方路线上道岔的位置状况,道岔错位造成机车掉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严重事故的,责任人罚款500元,并停工学习。第五条 电机车司机在把各车场的矸石或其他车辆运至轨道大巷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当行至距与大巷交叉口或转弯处20m时必须长鸣笛,直至列车全部行至大巷为止,且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0m/s。第六条 弯道、井底车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包括顶车作业区)要使用声光语言信号装置,缺少一处或有一处不完好,罚100元。第七条 单独机车和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缺少或有一处不完好罚200元。第八条 电机车的闸、铃、灯、连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155、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使用该机车。第九条 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随身携带。开车前要认真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因检查不到位造成运输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的罚款。第十条 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电机车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随手取下操作钥匙并随身保管,严禁交给他人代管;未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机车正常运行时,严禁顶车作业。在大巷内顶车运行的,罚责任人200元;电机车与电机车之间,严禁以相互撞车的形式进行联络或做为联络信号,一旦发现责任人停工学习。第十一条 车场内调车作业时需要顶车的,必须将车辆与电机车连接好,严禁未连挂进行调车,未按要求操作的,罚款200元。第156、十二条 巷道内必须有路标、警标和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较大等地段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报警装置,当机车行近上述地点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有障碍时,机车司机必须减速慢行并鸣笛,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理,报警装置必须经常检查并保持完好,有一处不完好或不起作用,罚款100元。第十三条 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区段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m的安全距离,同向行驶距离过近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由此造成机车追尾、碰头等运输事故的,责任人停工学习,并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处以500元和1000元的罚款。第十四条 同一区段轨道上,严禁行驶非机动车辆,确需行驶时(人力推车)时,必须经过井157、下机车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没有经过井下机车调度同意私自推车的,罚款200元。第十五条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并扳紧车闸,严禁关闭车灯,未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时,每班发车前,跟车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各车辆的连接装置及乘员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运送人员的列车,严禁携带危险品或超长物品,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第十七条 司机要使用泄漏通信或采用鸣笛发信号的方式与跟车把钩工进行工作联系,列车完全停稳后才能摘挂钩,严禁动态摘钩,以防因配合不当而造成事故,发158、现动态摘钩的,罚款100元。第十八条 在主要运输大巷从事巷道、轨道、架线、设备、设施的施工和维修工作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罚。第十九条 在巷道内施工时,在施工地点两端40m处设置警示标志,以示机车停运或慢行,严禁在施工警戒区内行车。确需开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必须躲避到安全地点等机车通过后再进行施工,未按上述要求施工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第二十条 主要大巷要设置巷标,弯道和道岔处要设参数牌板,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及硐室等处均应设置警示,以提醒司机注意。每缺少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第二十一条 必须严格执行巡道检查制度,159、正副队长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检查轨道质量不得少于二次,并有检查处理记录。缺查或少查一次罚款200元。第二十二条 列车运行中车辆掉道、临时停车、司机处理一般机车故障时,必须及时用泄漏通讯手持机向机车调度及各机车司机发出临时停车警戒信号,说明原因,打开照明和红尾灯,防止追尾、撞车事故的发生;处理完后,必须立即向井下机车调度进行汇报,没有按要求设置或无汇报的,一次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严重运行事故的,责任人停工学习。第二十三条 电机车牵引装有超长物料的车辆时,电机车与超长车辆之间必须连挂矿车使之隔开,机车运行或急停时以长物料碰不到机车为准,未按要求使用的,罚款200元。第二十四条 轨道大巷内车辆运行调160、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井下轨道大巷内运行的所有车辆的运行,均由运输队井下机车调度统一调度管理。(二)运输队必须建立井下车辆运行管理台帐,对轨道大巷内有其他单位机车驶入、人力推车或大巷施工等的调度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影响区段内运行的电机车司机,以免发生事故。大巷内有上述情况未记录或合理调度的,每次罚款200元。(三)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上,严禁随意人力推车,确需采用人力推车时,必须提前与井下机车调度联系,由井下机车调度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没有经过进下机车调度同意私自人力推车的,每次罚款200元,由此影响大巷车辆运行的,责任人停工学习,并罚款500元。(四)与主要轨道大巷连通的各通道口,161、要安设阻车器作为隔离,阻车器必须安装在通道口内,各单位进出的车辆必须停靠在阻车器以内,以防车辆溜入大巷,影响机车运行安全。每发现一处罚200元。(五)各种车辆进入大巷轨道时,必须经井下机车调度同意,车辆进入轨道大巷前,必须提前确认轨道大巷两侧无来往车辆,方可打开阻车器进入大巷。(六)运输队要加强井下机车调度管理,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发现脱岗或其他原因造成影响大巷车辆运输的,除按生产影响处罚外,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第二十五条 蓄电池式电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162、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违反上述要求私自动车的,罚款200元。第五章 其 他第一条 轨道大巷泄漏通信系统的手持电台(手机),除运输队的当班电机车司机、跟车人、井下机车调度人员,跟、值班队长、队长、机电部有关人员及机电副总经理和上级检查运输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放。运输队要制定严格的泄漏通讯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并上报机运部。第二条 只准用矿车运送砂石、水泥、矸石、皮带上托辊和细碎的杂物,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中间不得超过车厢高度100mm;运送长料(管子、单体、电缆、工字钢、钢轨、木料、钢丝绳等)必须使用花架车或专用运长料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花架车车帮;运送耙矸机、液压支架等大163、型机电设备必须使用平板车,严禁超高或超过平板车的宽度;运送雷管炸药的车辆要专车、专用、专运,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二、第三百一十三条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使用车辆的,罚款200元。第三条 严禁人员乘坐矿车;严禁人员在车、矿车或矿车连接处跨越;严禁在轨道中心或非行人侧行走;严禁人员肩扛长料(单体、锚杆、铁锹、钎子、管子、钢轨、工字钢、湿木料、大锤等)在轨道上行走;严禁蹬车、扒车、跳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罚款100元/人次。第四条 严禁机车、矿车及各种车辆在大巷占道,严禁把车辆推翻在轨道两旁放置,发现一处罚款200元。第五条 运送大件设备和材料时,需制定专项措施,并明确使用的牵引车辆的型号、牵引164、数量、连接方式等。第六条 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每班发车前,司机或跟班人员必须对各车的连接装置、轮和车闸等进行详细检查。严禁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的物品、长料具或附挂物料车等。(二)人车的行驶速度严禁超过3m/s。(三)人车车场上下人员的地点照明应充足。第七条 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链,人体及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严禁列车行驶中和未停稳时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厢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跳车,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第八条 巷修或其他人员在架线附近进行检修作业,165、应停掉本区段架线电源并打好接地线,确信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在带电架线下作业。第九条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推车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井下机车调度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人力推车。(二)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距离,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巷道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三)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四)大型设备必须使用机械运送,当现场条件不具166、备确需多人推车时,车辆两侧严禁站人。第十条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若用同一列车内运输时,装有炸药和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及其两者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少于2辆车。(二)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且车厢内部必须铺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确需用矿车装运时,堆放高度严禁超过矿车上缘。(三)爆炸材料运送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列车行驶速度严禁超过2m/s,严禁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第十一条 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设碰头,毎端突出长度不167、得小于100mm,每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第十二条 车辆组列管理(一)所有车辆必须经编组后方可运送,车辆要本着由重到轻的顺序组列运送。(二)车辆编组后,经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连挂、运送。(三)轨道大巷矿车组列时,要依据车辆运送目的地、类型及装载情况编组。进行编组时,要按照重车在前空车在后的顺序编排,其他车辆与矿车一同运送时,要编排在矿车的最后端运送。(四)轨道大巷人车编组时严禁附挂料车。(五)斜巷提升或下放时,要将重车排列在前(沿运行方向)轻车在后,严禁轻车重车交叉组列运输。(六)斜巷使用专用车辆运送钢轨、管子等超长物料时,必须专车专运,严禁与其他车辆混合运送。第十三条 车场管理168、(一)井上、下轨道沿线,各车场应设置车场管理牌,明确车场长度、存车数量、种类、包段责任人及队级负责人等,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二)井上、下轨道沿线曲线拐点两端10m处,应设置曲线标志牌,明确曲率半径、车辆通行速度等,每缺少一处罚款50元。(三)井上、下轨道沿线,道岔处应设置道岔管理牌,明确道岔型号及管理责任人,每缺少一处罚款50元。(四)井下轨道大巷沿线道岔前后10m及曲线段两端标志牌范围内,应设置禁止行人避车警示标志。未设置警示标志的一处罚款100元。(五)井上、下轨道沿线,道岔前后10m及曲线段,为易掉道地段,为确保行人安全,严禁在此区间内躲让车辆,行人在途经上述区段时,应查看有无来往169、车辆,若有车辆经过应在车辆到达前,到该区间外段躲避,车辆经过时仍在此区段逗留的,每人次罚款200元。第十四条 所有机车、矿车必须编号,使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对车辆加以爱护,对人为损坏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罚款500元。第六章 斜巷运输第一条 倾斜巷道的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第二条 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硐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空间。第三条 主要轨道上下山严禁兼作人行道,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禁止行人;各通道口必须设有禁止行人牌板,未按要求设置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第四条 斜巷轨道上端必须有足够的过卷距离。其过卷距离必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170、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留有1.5倍的备用系数。第五条 轨道上下车场的长度、坡度及调车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车场长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串车总长的3倍。第六条 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巷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和候车室,候车硐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空间。第七条 主要斜巷的轨型不得小于22kg/m,轨道质量不得低于大巷轨道的质量。第八条 斜巷上下变坡点处的轨道严禁有(接头),必须根据变坡点的实际坡度,将轨道(弯成弧形),未按要求铺设的,每处罚款200元。第九条 严禁将斜巷上下平台的车场,设计成能够自动滑行的坡道。斜巷倾角大于18时。第十条 斜巷轨道的托绳辊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转动171、灵活。严禁使用不转动的地辊或物品代替地辊和托绳轮。当巷道倾角不一致时,在变坡点处必须加设地辊,未按要求安设的,每处罚款100元。第十一条 斜巷轨道应使用聚氨酯地辊或橡胶托辊,以减少对钢丝绳的磨损,逐步淘汰现用的铸铁地辊,必须使用能够防止地辊脱落的防脱地辊架,未使用防脱落地辊架的,每处罚款50元。第十二条 斜巷绞车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和投用前的试验必须符合要求,各种保险链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规定进行检验。第十三条 斜巷挡车装置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制作和安装,井下斜巷安装安全设施,必须按下列要求设置:(一)斜长大于200m的斜巷必须安装防跑车装置,较长的斜巷每隔200m应安装一套防跑车172、装置。(二)在各车场必须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能够自动复位的阻车器或挡车杠。(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必须安设能够控制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必须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车辆滑入斜巷的能够自动复位的阻车器。(五)在变坡点处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必须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车辆下跑车的联动挡车杠。(六)在各车场必须安设甩车时能够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七)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准打开。安全设施未设置的斜巷严禁运行,私自运行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罚。第十四条 斜巷挡车装置阻车器、挡车扛、自动防跑车装置,应严格按矿要求制作和安装,强度和可靠性必173、须满足下列规定:(一)主要斜巷为岩巷的挡车扛必须采用工字钢梁、铰接形式固定。严禁采用其他固定连接方式。(二)主要斜巷为煤巷无法采用工字钢梁的,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53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钢板,两端用锚索或高强度锚杆固定在巷道顶板上;采用高强度锚杆固定时,其高强度锚杆的长度不得小于1.8m,与挡车扛的固定连接方式,必须与用穿工字钢梁的结构方式相同。(三)采掘运输轨道等其他斜巷的坡度等于或大于10时,必须严格按本规定一、二条执行。(四)铰接固定销轴及固定螺栓强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具有防松、防脱性能。(五)用锚索或锚杆固定的,固定梁两端严禁松动,中间拱形空隙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背实。(六)对174、挡车扛安装地点顶板破碎严重、空顶高度大的,必须采用双锚索或高强度锚杆进行双绳、双杆吊挂,且强度必须符合要求。(七)操作挡车扛的钢丝绳应采用12.5mm以上的钢丝绳,用滑轮进行导向,配重应按矿要求制作。(八)下山掘进时,除上车场按规定设置挡车装置外,在工作面上方必须设置坚固可靠的常闭挡车装置,挡车装置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挡车装置的强度和距离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第十五条 应使用气缸或电液推杆操作挡车杠,禁止使用坠砣,未经过批准私自使用坠砣的,每处罚款500元。第十六条 斜巷挡车杠经常检查、维护和试验,并粘贴完好牌和责任牌,每缺少一处,罚款50元。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斜巷斜巷安全175、设施管理档案,明确检查周期和管理职责,确保斜巷安全运转。第十八条 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必须使用声光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禁止行人”的醒目标志。第十九条 同一轨道运输斜巷与斜巷交叉口使用两台以上绞车时,除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当声音信号无法分开时,必须设红黄灯加以区别,防止误动作,未按要求设置的严禁使用。第二十条 斜巷轨道使用的绞车钢丝绳、保险绳必须采用统一型号和规格的钢丝绳,每班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一次,并详细记录,缺检、漏检、或没填写记录的罚款50元。第二十一条 斜巷所用的三环链、插销必须进行编号专用。不得用其他三环链及插销代替,未编号使用的,每个罚款50176、元。不准使用平巷用的三环链和插销代替斜巷用的三环链和插销,未按要求使用的,每次罚款200元。第二十二条 斜巷所使用的三环链、插销在使用前把钩工必须进行详细的外观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罚款500元。第二十三条 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有翻车(脱钩)危险、不按规定使用的车辆运送物料,严禁发出开车信号,未按要求检查的,罚款200元。第二十四条 严禁斜巷运输把钩工不停车进行摘挂钩操作,未按规定操作的,罚款200元。第二十五条 严禁信号工、把钩工替岗操作,严禁擅177、自停电或擅自拆修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装置。第二十六条 斜巷信号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必须熟悉本岗位信号装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一般性能及使用方法。(二)交接班要认真检查信号装置、车辆及其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等是否齐全可靠,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打结、硬弯、磨损和断丝情况,若不符合要求,严禁发送提升信号。(三)检查阻车器和变坡点上方所设的挡车扛(栏)或挡车器是否能够自动复位或自动闭合。(四)兼作行人的运输巷道行车时,红灯信号必须保证完好,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安全规定,严禁行车时行人;严禁在作业区休息。(五)信号把钩工接班后,必须检查斜巷内有无行车障碍物,是否有人工作或行走,178、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第二十七条 摘挂钩工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二)必须站在轨道外侧200mm左右以外进行摘挂钩。单道操作时,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侧或巷道较宽一侧;双道操作时,若双轨间安全距离达到要求,则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操作,否则必须站在人行道一侧进行摘挂钩操作。(三)把钩工摘挂钩完毕后,严禁从串车车辆上方、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穿越。(四)摘挂钩时,若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必须采用专用工具解决,严禁蹬绳操作。(五)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车装置等在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全正确、牢固可靠,观望车179、辆运行方向有无阻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挡车器或挡车扛(栏),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后,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六)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仔细检查。(七)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的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摘挂钩工进行提升作业。未按上述要求作业的,每次罚款100元。第二十八条 矿车的管理(一)矿车(包括材料车)管理要严格执行完好标准及检修标准,禁止带病运转。(二)建立牌板管理制度,实行帐、卡、物、牌板相对照,统一由矿车管理人员负责。对矿车的检查检修记录要详细建账,每一辆矿180、车要编号、建卡、设台帐,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状况。矿车管理台帐要上报机电科。(三)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发现不完好矿车做上记号,在地面检修场地挑出,不准继续运行。井口把钩人员发现不完好矿车要停止下井。挑出送到检修地点,进行修复。(四)严格执行矿车检查周期,定期检查检修制度:矿车每月一小修,半年一次中修,一年一次大修,对矸石山翻矸车,每天都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大修。对人车、材料车、平板车、花架车等参照矿车的的检修制度进行检修。(五)定期检查分为日检和月检。日检内容有:1、钉、螺栓、销子、垫圈、油堵及开口销是否齐全、完整、紧固。2、运输队负责矿车的使用、维护、完好等工作。并负责矿车181、的中小修理(包括矿车车箱变形的整形、局部补漏、更换轴承、碰头整形等)。3、碰头:橡胶碰头要有足够的弹性,4、车厢上对角长度误差不大于35mm,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mm,无破洞,无锈蚀脱皮。5、底盘:是否变形、扭曲、缺油等,车轮应无旷动。月检内容有:1、检查车轮旷量,转动是否灵活,磨损是否超限。2、检查车辆磨损情况,车轴弯曲情况。3、对碰头、插销、车厢底盘及轮对变形情况检查。(六)定期检修内容:1、对矿车全部铆钉(损坏和松动的)、螺栓、销子、垫圈、油堵等进行检修。2、校正变形的车厢,并焊补漏洞和破裂车缝。3、更换不转动的车轮及损坏的碰头。4、轮轴组与车架固定点上挡箍与轴座的间隙不大于5mm,两182、轴垂直于车架纵向中心线,其平行度偏差不大于轴距0.5%。5、检修磨损的车轴轴颈和弯曲的车轴,其弯曲度不超过0.5mm,修复后的车辆最大弯曲不得超过1mm。6、车厢底盘与车厢中心线在车辆两端偏差不得超过15mm,大修后不大于8mm。(七)需报废大修的矿车下道前,运输队必须通知机电科鉴定,不经鉴定而私自下道,对运输队一辆车罚款200元。下道矿车应保证零部件齐全,缺少部件按缺件原值罚款。(八)矿车因检修需下道的,修理期限为一天,(以当天检查发现为准)超过期限的每天每辆罚款50元。(九)因车体碰坏而损坏的矿车,运输队要将责任单位报机电科。由机电科对责任单位进行按原值处罚。否则,损坏的矿车对运输队每辆罚183、款1000元。(十)运输队要建立矿车维护记录,记录上要将每天检修数量、编号、检修部位、检修人等记录清楚。矿车轮对加油要求:新矿车半年内加油一遍,以后每三个月加油一遍,矿车加油要有专门的记录。所有记录应认真填写,填写不认真和实际不符的每次罚款20元。(十一)人车的检查,要有专人检查、专用记录、编号管理。第二十九条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处罚:(一)车辆橡胶碰头不起作用,每个罚款50元。(二)车辆缺橡胶碰头,每个罚款100元。(三)车辆缺碰头固定销,每个罚款50元。(四)车辆铁碰头变形严重,每个罚款50元。(五)车辆销子座掉,每个罚款50元。(六)矿车车轮缺盖,每个罚款50元。(七)184、矿车车轮盖缺螺栓,每个罚款50元。(八)矿车车轮变形严重,每个罚款100元。(九)矿车箱体变形严重,每个罚款100元。(十)矿车箱体烂大洞一处不修补,每个罚款100元。(十一)矿车车轮不转,每个罚款50元。(十二)矿车轮缺油,每个罚款50元。(十三)人车缺安全链,每个罚款100元。(十四)人车缺少车座,每个罚款100元。(十五)人车缺少靠背,每个罚款100元。第六章 小绞车第一条 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一)小绞车领用审批制度1、使用单位需要安装使用小绞车时,必须提前三天持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到机运部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区队人员签字同意后,由设备组发放设备。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长或分管矿领导批准185、。2、小绞车领用申请的内容包括:绞车型号、编号、使用地点、审批日期、安装时间、钢丝绳规格、长度、巷道长度、坡度、牵引载荷、批准人等内容。3、机运部要发放符合完好标准的绞车,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领取,影响生产的对设备管理责任人罚款100元/次。4、无领用申请及未经审批的,不得擅自下井安装绞车,否则罚安装、使用单位各500元,若发生事故要追究安装和使用单位责任。(二)绞车的安装要求1、 小绞车安装前,安装地点必须经过机运部同意,小绞车使用地点的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必须经过安监部确认后,方可进行小绞车的安装。小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检修、安全操作的要求。设备与巷帮的有效间距不少于0.3m,绞车186、后部应不小于1m,小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5m。2、绞车的固定:(1)主要巷道使用的绞车安装应打基础。(2)采掘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的临时性绞车应采用:第一 用锚杆固定的绞车,必须用硬质的符合标准的圆木压固绞车基础,锚杆打入深度不少于1.8m,直径不小于18mm的高强锚杆。第二 用圆木固定的绞车,要保证4压2戗,压车柱直径不得小200mm,数量不少于4根,两根前戗柱(按顶板法线前倾30角),打在顶板柱窝内,要牢固可靠,并且角度一定要一致,但压柱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影响司机的视线。第三 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固定绞车。(3)生根绳小绞车除压柱外,必须有生根绳,生根绳要用直径为187、15.5mm以上的钢丝绳。接头处用不少于4个绳卡子卡牢,用不少于两根锚杆固定,锚杆有效深度不少于1.5m,严禁固定在棚腿上或其他地方,否则严禁使用并罚款100元/处。(4)绞车安装后,声光信号必须同时上齐,并做到清晰、灵敏,信号综保必须专用,不得与照明等设施混用。一坡三档齐全、可靠,符合标准要求。(5)小绞车要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提升中心线误差不大于50mm,其过卷距离不少于5m,否则在绞车前方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小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要保证绞车运行时,盘绳整齐、不爬绳、不咬绳。严禁用其他物体强行盘绳,条件不允许时,可用导向滑轮导向提升。(6)绞车钢丝绳的钩头,应用鸡心环,连接绳卡不少188、5付,绳卡之间的距离为100mm。(7)斜巷绞车的主绳钩头,必须配有符合要求的保险绳,保险绳应同主绳直径相同,用不少于4付绳卡子卡紧,绳卡距离为100mm,同主绳的连接位置,在主绳从鸡心环算起第一道有效绳卡子和第二道绳卡子之间,保险绳长度和拉车数相适应,不宜过长,对保险绳不符合标准的要立即更换。查出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三)小绞车安装验收制度1、绞车安装后,由安装单位向机运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机运部组织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安装、使用单位等部门验收。2、绞车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填写小绞车安装申请及验收单(见附件2),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注明安装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时间189、,和复查验收时间,复查合格后由复查验收人员进行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对使用不合格绞车的单位机电负责人罚款200元。3、因安装不合格或整改不及时影响生产的,追究安装单位责任,如安装与使用是同一单位的责任自负。4、验收新安装的绞车时,同时检查一坡三档设施是否齐全,小绞车制度牌板、轨道质量、行车红灯、信号等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列入整改内容,限期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运行。(四)小绞车移交制度1、绞车使用单位将不使用的绞车移交给其他单位或拆除升井时,必须先到管队人员处办理销帐(转帐)手续,再办理交接、升井手续。2、使用单位应移交完好无损的绞车,否则,视实际情况对原责任单位190、进行罚款。3、绞车移交时,其绞车各种制度牌板、完好牌等设施应一并移交给接收单位。4、绞车的接收单位要从新明确包机人、联保人、监管人等以便管理。5、对不使用的绞车,由机运部相关人员向使用单位下达通知单,限期拆除升井,否则,按机电设备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五)小绞车操作使用管理制度1、小绞车的归属以设备台帐为准,由所属单位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2、小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操作时,应将操作证随身携带,否则按违章论处,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3、外围施工人员操作非本单位绞车时,必须经绞车所属单位的同意,否则,罚款200元/次。4、开车前必须先检查小绞车的固定是否牢固,制动闸是否灵敏可靠,191、声光信号是否灵敏清晰,否则不准开车,并及时向队领导汇报。5、操作前必须检查小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超标现象等,否则不准开车并及时向队领导汇报。6、操作前应先由挂钩工检查钢丝绳与矿车连接、矿车与矿车连接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确认无问题后,信号工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司机在接到信号后方可开车。7、司机操作绞车时,要严格遵守小绞车操作规程。8、司机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断电松闸、放飞车;在下列情况下严禁开车:绞车不完好;有绳乱、松绳、死弯、断丝及磨损超限现象;绞车固定不合格;司机无证;安全设施不全、不可靠;轨道质量不合格等。9、对拉小绞车使用时的几点要求:要编制有针对192、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使用对拉信号;现场必须悬挂有对拉运输专用的正规操作制度,明确信号如何发送及两司机如何配合等要求;(对拉绞车的保险绳要正常使用;)对矿车的连接装置要使用合格的连接销子、连接环。10、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11、在斜巷内处理掉道车时,车轮必须用短绳套固定,并打好十字戗柱,严禁脱钩处理掉道车。绞车司机必须停车刹死闸,抬上道上提时,必须确认前后人员撤离轨道后方可发信号。司机在接到并确认信号准确后方可提车。12、严禁使用一部绞车双向提升。13、严禁使用一部绞车拐弯提升,确需拐弯提升时,需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批准。14、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193、交叉口使用2台以上绞车时,除按规定设置各自的提升信号外,各台车的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当声音信号无法区别时,必须设红、黄灯光等加以区分,防止误操作。违犯以上414条操作,均按违章论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六)小绞车维护检修制度1、使用单位检修工必须每天对绞车做全面检查,清理绞车表面,调整更换修理刹车装置,紧固连接部件。2、检修工每月补充或更换润滑油。3、检修工每天对绞车的固定、钢丝绳、保险绳、生根绳、信号、照明和矿车连接销子、连接环等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4、绞车维护单位必须实行日检制,做到每天有人负责日检,有检查有记录。机运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发现有一次不记录或194、记录不详的,罚责任人50元,联保人罚款50元/次,监管人罚款30元/次。5、当班司机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固定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断丝损坏现象,做到操作前排绳整齐、不爬绳、挤绳、咬绳,确保设备正常运转。6、闸及闸把的要求:(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应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应与水平位置成15夹角,但两闸把施闸后,闸把位置角度要一致,严禁有不一致现象,否则罚款100元。(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定位螺栓要齐全,各类销子严禁用异物代替,否则罚款100元/处。(3)绞车司机侧的金属挡板应齐全,不允许变形,否则罚款100元/次。7、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不少于2道卡子,且有195、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5圈余绳,否则罚款100元/次。8、钢丝绳中间严禁用绳卡连接,确需连接时应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否则罚款200元/处。9、掘进下山施工时使用小绞车禁止用滑轮导向提升。上山掘进使用滑轮导向提升时,严禁用开口滑轮,滑轮的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固定滑子的固定点要牢固可靠,严禁将滑子固定在扒矸机和棚子上。固定导向轮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绞车所用钢丝绳的直径。10、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销子、连接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七)小绞车责任牌管理制度1、小绞车在投运前必须悬挂责任牌,责任牌包括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绞车司机交接班制信号把钩工196、操作规程、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责任牌。无牌板或内容不全,绞车不准投入使用。2、绞车使用单位将绞车移交给其他单位时,要将责任牌一同移交,并到机电科办理交接手续。3、责任牌有损坏、变形的由使用单位按同样规格形式更换,否则罚款50元/块。(八)小绞车操作步骤:1、准备工作:(1)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各部位紧固件齐全完整。(2)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闸轮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范围内。(3)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197、重锈蚀,断丝不超限,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结牢固,护绳板可靠稳固。(4)检查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5)试空车:绞车司机送开关电源,按下启动按钮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2、起动(1)绞车司机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送上红灯,向行人示警。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起动绞车空转。(2)缓慢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3)绞车司机198、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4)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3、运行(1)小绞车运行当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2)注意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3)使用对拉绞车时,司机应根据提放载荷不同,根据巷道的变化起伏,酌情掌握车速。严禁不带电放车。4、停车(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下停止按钮停车并停电。(2)停车后,应及时关闭示警红灯;司机离岗199、时,必须切断开关电源。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附件1、绞车使用钢丝绳及提车数量规定绞车名称规格型号绳径(mm)容绳量(m)牵引力钢丝绳参考绳重调度绞车JD112.540010KN54.12 Kg/100m调度绞车JD1.615.540018 KN84.57 Kg/100m调度绞车JD2.518.540029.4 KN121.8 Kg/100m调度绞车JD421.585055/32 KN165.8Kg/100m提车数量NF/(q+qc)(Sin+fcos)+PL(Sin+f1cos)式中:F 取提升绞车额定牵引力的最小值。q毎辆矿车的自200、重。qc毎辆矿车的有益载荷。提升斜巷的最大坡度。f矿车阻力系数。(矿车只与轨道接触,道木以上无杂物时取0.010.015)f1钢丝绳阻力系数。(全部有地滚时取0.10.2)P钢丝绳毎米重量。L钢丝绳长度。附件2、小绞车安装申请及验收单日期: 年 月 日绞车规格型号拟安装地点提升车数信号和照明斜巷长度、坡度申请单位生产部具体安装位置(巷道通尺)操作空间信号、躲避硐室上下车场情况签字A、满足B、不满足A、符合要求B、不符合要求A、满足要求B、不满足安检部阻车器联动挡车杠挡车杠挡车杠升起高度签字A、满足B、不满足A、满足B、不满足A、 满足B、不满足A、满足B、不满足验收结果验收意见A、该绞车经过验201、收合格符合使用要求B、该绞车经过验收不合格不符合使用要求验收存在问题验收人员签字机电部安检部生产部调度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申请使用的小绞车时,按要求填写绞车安装资料,生产科安排落实位置及安装具体要求,安检科根据斜巷状况落实“一坡三挡”的安装要求。机电科、调度室负责组织验收。二十五、 井下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我矿“一通三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井下局部通风的可靠性,加强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的日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一条 井下各施工区域的局部通风系统均由生产部、通防部设计。内容包括:安装地点、局部202、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电闭锁断电范围等。第二条 机运部依据生产部、通防部提供的局部通风系统设计,进行局部通风机及工作面供电系统方案设计。内容包括:风电闭锁开关型号、断电方案、工作面所需开关设备型号及保护整定值的计算。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依据生产部、机运部、通防部的设计方案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第三章 管理规定第一条 生产部、机运部、通防部设计人员要依据各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局部通风系统及供电系统设计后签字下发并存档。因设计不合理而影响生产的每次对设计人员罚款50元。第二条 各生产单位不按设计方案要求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和风电闭锁装置的,不得进行生产,否则责任由203、使用单位承担,并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罚机电队长或机电负责人100元。第三条 机运部防爆检查员或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各单位的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进行现场检查试验。要求每月对全矿所有风电闭锁装置检查试验一遍;各单位指定专人对辖区内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及风电闭锁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并建立风电闭锁使用管理台帐及相关纪录,内容包括:规格型号,使用单位,安装地点,试验日期,试验状况,责任人、实验人等。确保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第四条 各单位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及风机自动倒台装置安装后,由安装单位提前一天通知机运部、生产部、安监部、调度室进行验收。生产部负责检查验收204、各单位局扇的安装位置、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通防科负责检查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机运部负责检查验收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断电可靠性及防爆性能;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工作面供电设施安装。施工单位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等装置安装完毕必须在三天内提出验收申请,否则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分管负责人50元;验收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次,分管负责人100元/次,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局部通风设施、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和试验工作,每日八点班试验一次,试验时应有跟班队长或班长、本地区瓦检员、当班机电维修工、风205、机看管通风工共同进行,试验前应与采区变电所联系,认真填写试验、检查记录。发现无专人维护检查和试验的罚使用单位200元,主管队长50元;一次不试验或未记录的罚责任人100元,分管负责人50元。第六条 井下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检查试验程序:每次由机运部提前一天通知使用单位,由机运部及使用单位联合进行现场检查试验。现场试验结束后,若试验合格,机运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若试验不合格,机电科有权责令其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试验记录一式两份,机运部和使用单位各执一份。每次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不完好、失爆等现象,严格依据矿下发的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风电闭锁装置试验不合格时,206、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机电队长200元,机电班长和包机人各100元。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六、 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随着我国用电机制改革,实行峰谷电价后,我公司生产用电不断增加,直接影响着我公司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为加强用电管理,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公司成立用电管理小组:组 长:李保民副组长:邱用生 路东成成 员:吕玉杰、陈恭良、马新平、王庆芳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部,邱用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公司用电管理工作和对违章用电的查处。第207、三章 管理目标第一条 加强非生产用电管理,严格各项考核制度,生产与非生产用电都已各自装表计量,今后要做到日清月结。第二条 加大生产用电管理力度,每月各生产单位都要以内部市场化所制定电力定额进行考核,做到制度落实,奖罚严明。第三条 不得突破公司制定的吨煤电费指标。第四章 电管组任务第一条 负责全公司井上、下及外转供电的抄表、结算,由财务部负责收电费。第二条 对全公司供电线路的合理规划,对违章用电户的查处和对我公司用电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五章 加强用电管理办法第一条 非生产用电管理(一)凡由变电所输出的所有高、低压供电线路都按变电所计量为准,严格对生产用电和非生产用电的考核,每月月底抄表时由公司208、纪委派专人监督操作并负责及考核用电情况。(二)2008年对全公司医院、食堂、仓库、办公楼、各部门办公室及生产用电都已装表计量,制定了用电指标,超用电的由部门负责人及个人自负(三)对全公司各用户电费收缴由后勤服务部每月按时抄表结算,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对不在本公司工作或无工资扣除的用户,必须在当月10日前交机电运输部电管组,逾期不交者,电管组有权立即停止供电,等电费交齐后再送电,但补交电费时必须加收每日10%的滞纳金,此项工作由纪委监督执行。(四)确需外转供电的必须由用户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机电运输部签订供电协议,并缴纳预收电费200%的押金,用电期间必须209、当月交清当月电费。当月不交者,停止供电,终止协议,押金不再退还。第二条 生活用电管理(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器等大容量电器,查出一次罚款200元。(二)未经总经理批准,机关部门各区队办公室、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取暖和烧水,每查出一次罚单位负责人500元,罚当事人200元。(三)严禁在我公司电网上私拉乱接,一经查出一处罚款300元。(四)各机关办公室、部门区队办公室灯泡不得超过150W,工人宿舍照明不得超过45W,并做到一室一灯,凡超过规定,一经查出,除没收灯泡外,每次罚款10元。(五)所有办公地点,晚上必须做到人走灯灭,白天必须关灯,否则每灯每次罚部门负责人50元。(六)对各种违210、章用电罚款,超指标用电罚款,财务部要做到专账、专款、专用。第三条 生产用电管理(一)生产区队用电管理1、公司生产部每月对各区队下达作业计划时,要和用电指标同时下达,本月各区队用电由电管组成员制定当月用电情况,到月底根据本月的实际生产任务及用电量,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制定各单位电力结算奖罚表报企管部,超、节电量电价按0.60元/度。2、机电队、采煤队、掘进队要加强对皮带机司机、刮板机司机节电意识教育,做到有煤开机,没煤停机,严禁空运行,皮带机、刮板机开机时必须由后向前发送信号,否则不准开机。3、机电运输部、调度室要加强对各区队运输机运转情况的检查,凡发现一次长时间无煤开机,罚本单位200元。4、调211、度室值班人员要确实认识到节电的重要性,改变过去有煤无煤照常转的老观念,认真负起责任利用微机监督各区队运转情况,及时调整指挥皮带机开、停时间,降低空运转率。(二)加强水泵管理1、主排水泵是我公司用电大户,节约用电极为重要,为了尽量避开大型设备在尖峰、高峰段用电,地面吃水泵、一下山水泵无特殊情况严禁在尖峰段开泵,后勤服务部要确保在用电低谷时将蓄水池注满,在用电高峰段供水,否则,每次罚责任100元,罚单位500元。中央泵房要切实安排好开泵时间,尽可能躲开尖峰、高峰段运行,否则,每次罚责任100元,罚单位500元。开、停泵时间考核由机电运输部每月月底负责到各泵房及变电所落实开泵时间的对照,如发现开泵记212、录本有弄虚作假现象,每次罚当事人50元,泵房不得出现满水仓时交接班。2、井下各区队的大小水泵一定要加强运行管理,严禁压小闸门开泵,严禁无水仓运行,否则,查出一次罚单位200元,责任人50元。第三条 通风区要抓好风流路线管理,确保风路畅通,减少风机负压。第四条 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在发放设备时,一定要对负荷量进行核实,严禁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第六章 管理奖罚办法第一条 计算吨煤电费时,以冲减所收各项电费数值为准(及财务计算值)。第二条 用电管理成员工资与非生产性用电的收交有表计量总电费挂钩,每月收交电度分数不得低于总表电度数的比例为冬夏两季不得低于70%,春秋季节不得低于80%,少收百分之几,扣工213、资总额百分之几,超收百分之几奖工资总额百分之几。此项工作由机电运输部和财务部负责考核。第三条 由公司负责考核全年用电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对电管组成员进行适当奖励。 第七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七、 机电运输设备安全准运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做好设备准运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结合我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 第二章 具体管理办法第一条 公司对井下所有在用机电、运输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实行安全准运许可制度。机电、运输设备或安全设施未取得安全准运证的,不得214、使用。第二条 机运部负责安全准运证的颁发和管理。安监部做好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三条 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在运行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设备名称、责任单位和使用地点。机运部收到申请后,牵头组织安监部、使用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验收并签字,合格后有机运部发放准运证,并挂设在设备上方可运行。第四条 设备拆除、停用、搬卸至新地点或更换使用单位,原安全准运证无效,使用单位需重新申请。第五条 机运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准运台帐,明确责任人员。第六条 施工单位取得安全准运证后,不得降低设备或设施安全使用标准,并应当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安监部、机运部必须加强日常监督215、检查,发现其达不到安全准运标准,不具备准运条件时,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准运证,严禁运行。第七条 新安装设备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否则不予颁发准运证。第八条 运行中的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吊销准运证,进行整改。(一)有失爆现象的。(二)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三)胶带输送机各种保护不起作用的。(四)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没有戗杆的或戗杆不合格的。(五)使用中的绞车未安装声光信号的。(六)压风机各种保护不起作用的。(七)煤电钻综保和照明综保保护不起作用的。以上各条发现后,除立即停运外,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支书、队长各罚款200元。第九条 运行中的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进行整216、改,到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准运证,罚责任区队1000元,罚队长、支书各200元。(一)整部胶带输送机发现有三个托辊同时不转的。(二)上下托辊有短缺现象的。(三)胶带接口开裂超过100mm的。(四)胶带跑偏严重的。(五)机头无安装防尘罩的。(六)各机头洒水喷雾装置不起作用的。(七)胶带输送机行人跨越处应设过桥而未设的。(八)刮板输送机达不到平、直、稳的,运行时晃动的。(九)液力耦合器甩掉易溶塞不用的(十)绞车钢丝绳磨损严重或断丝超过规定的。(十一)调度绞车未使用挡绳板的。(十二)刹车、离合手柄不起作用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十三)绞车根绳达不到规定数量3至4圈的。(十四)尾绳紧固未按规定紧固或达217、不到要求的。(十五)绳卡未达到规定数量4个或个别绳卡不起作用的(十六)绞车声光电铃信号不齐全的。(十七)使用中的绞车未制作水泥基础或四压两戗不全的。(十八)斜坡一坡三档设施不起作用的。(十九)设备附属部件、五小电器未上板的。(二十)水泵阀门操作不灵活或有漏水的。(二十一)水泵压力表不起作用或未安装的。(二十二)机车刹车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二十三)乳化泵未使用自动配比装置或加油滤网的,压力达不到规定运行值的。(二十四)变压器超负荷运行的。(二十五)运行中的刮板输送机电机与减速箱之间联接筒缺少螺丝或螺丝松动的。(二十六)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没有防护装置的。第十条 必须将安全准运证悬挂在显著位置,保218、证完好,保持表面清洁。第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取得安全准运证、准运证管理不善丢失或准用证被暂扣、吊销的,不得使用该设备或设施,擅自使用者按三级事故论处,造成事故的要加重处理。第三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八、 胶带输送机及刮板输送机安装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胶带输送机及刮板输送机的运行管理,保证输送设备安装合格,运行良好,减少设备故障,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安装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使用胶带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的单位。第二章 安装准备第一条 胶带输送机安装前由调度室牵头,组织机运219、部、生产部、安监部和安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所安装输送机的规格型号,对安装巷道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出巷道的整修、调平方案,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由机运部确定机头、机尾安装位置,生产部标定输送机的中心线。第二条 机运部提供设备的供电设计,准备验收合格的安装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中间部分、胶带、刮板机主机、中部槽、链条、刮板等。第三条 安装单位依据机运部出具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领取配套的开关、电缆及辅助设备。第五条 安装单位依据实际工程情况编制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学习,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措施中应包括的内容:(一)安装的地点、设备型号220、和长度、服务对象;(二)机头、机尾安装位置、安装中心线;(三)机头、机尾固定方式与其它运输设备的搭接关系;(四)供电、控制及保护装置;(五)辅助运输系统;(六)安装工艺和安装标准;(七)安全技术措施;(八)调试;(九)巷道照明、风水管路、给排水管路、消防洒水、喷雾降尘、防破碎装置及档煤板、行人过桥等其它辅助设施的安装。第六条 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安装环境、所安装设备的性能特点,同时准备好所需用的运输绞车、材料、配件、辅助设备和工具。第三章 安装要求第一条 刮板输送机安装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一)刮板、链条及连接部件的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1、40T系列刮板输送机刮板和链条的221、连接螺栓头朝着刮板链运行方向的一侧。2、刮板链松紧适度,链条在机头链轮下部有23个松弛环为宜。3、刮板运行平稳,无挂卡、飘链现象,刮板无明显歪斜,链条、刮板在机头、机尾链轮上无卡阻、跳链现象。(二)电器开关选型符合实际需要,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板、上架,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三)刮板输送机的零部件外观完好,几何形状正常,无严重变形、开裂、锈蚀、磨损现象,各部位连接螺栓符合设计技术要求,连接紧固可靠。(四)整机安装达到平、直、稳、牢标准:1、222、平:刮板输送机整机铺设要平,坡度变化平缓。机头架下底板平整硬实,必须时必须用道木垫平、垫实、牢固。中部槽搭接端头靠紧,过渡平缓无台阶。相邻两节中部槽接口处在垂直方向的弯曲度不大于3。机道底板应平整,积煤、木头、石块等杂物清除干净,巷道底板变坡平缓。中部槽槽帮整体暴露在巷道地板上。2、直:输送机整机铺设呈直线,无严重扭曲,直线变化平缓。相邻中部槽水平弯曲度不大于3。3、稳:刮板机铺设稳固,落地坚实,运行平稳、无晃动。4、牢:机头架、机尾架安装稳固的压柱。(五)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200mm的圆松木,垂直支设在刮板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部用铁丝绑扎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六)机头、223、机尾驱动装置连接牢靠,转动灵活,无卡阻和杂音;各传动部位按要求加注润滑油脂,减速器齿轮箱用润滑油标号及容量符合设计标准,保持润滑良好。(七)液力偶合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液位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完好齐整。(八)刮板、刮板链规格符合标准,无严重变形、锈蚀、磨损,两根链条伸长量一致,配对组装,链条无缠绕或拧劲,链条焊口背离中部槽中板。(九)刮板输送机与另外一台刮板机或皮带机前后搭接时,搭接重合长度不小于500mm,搭接高度(卸载链轮下沿至下部设备机架表面)不小于300mm,不大于500mm。(十)驱动装置电机、减速机等周围环境保持清洁,无积煤、无积水、无淋水。有足够的224、行人或检修空间;运输机巷安装的刮板输送机,行人侧有不小于700mm的空间。(十一)根据生产需要,机头部位要加装挡煤板和缓冲装置,槽帮安装的挡煤板高度不小于250mm,且固定牢靠,不洒煤不漏矸。刮板机靠巷道一侧布置时,靠巷帮侧可以不安装档煤板。(十二)按规范要求安装各种保护罩、护栏和行人过桥。(十三)喷雾洒水装置安装位置、数量符合相关要求。(十四)设备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齐全,集中规范悬挂。(十五)设备及机巷内环境卫生清洁,无漏油、无漏水、无污垢,机头、机尾前后20m内无淤泥、杂物,备品、备件及材料码放整齐。第八条 胶带输送机安装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一)电器开关选225、型符合实际需要,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板、上架,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二)胶带输送机敷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行人侧输送机机架外沿至巷帮或棚腿间距有不小于700mm的行人空间,另一侧有不少于500mm的检修空间,否则制定专项措施。安装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与设计中心线左右偏差不大于50mm。(三)胶带机机头驱动部位巷道底板必须平整、坚实,驱动装置布置在巷道行人侧,便于安装检修;驱动装置与巷道之间间距大于500mm。(四)安装时根据巷道实际情况或胶带226、机服务时限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或采用不少于9块长度不小于2000mm,宽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75mm的方木做垫木将机头驱动装置段底板进行平整;所采用方木敷设应平行于传动滚筒轴向中心线,调平、找正、垫实,相互连接成为一体。(五)机头驱动装置必须有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保证机头不上窜下滑;一般采用地锚拉紧。地锚设置:采用数量不少于六根202200mm高强锚杆或直径不小于30mm长度不小于1.5m的专用地锚,垂直或略倾斜打入底板,用15.5钢丝绳拉紧驱动装置架,确保机头驱动部座地稳固、水平,机身平直稳固。地锚拉紧方向:上运胶带机朝运输方向4个,朝机尾方向2个;下运胶带机地锚设置情况与上运相反。(227、六)依据要安装胶带机与下一部运输设备的搭接关系,确定胶带机头的安装位置:1、顺序搭接:两条输送机运输方向一致,中心线重合或两者之间夹角不大于10时,以两者搭接长度不小于1000mm确定机头安装位置。2、斜交搭接:一般情况:胶带机卸载滚筒轴向中心线距所搭接运输设备的运输方向中心线水平距离为600100mm(以卸载滚筒轴向中心线与被搭接胶带机纵梁重合为宜);搭接高度:卸载滚筒下沿距所搭接设备中间架水平面600100mm;两条胶带机水平斜交或倾斜搭接时以卸载滚筒宽度中点为测量基准;特殊情况:两条胶带机不能直接搭接即存在一定高差时,必须依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卸载滚筒位置,保证卸载滚筒前端轴向中心线到下部胶228、带机运输带面纵向中心的角度不小于35为宜,以确保煤流能顺畅转载。(七)主传动滚筒、卸载滚筒、机尾滚筒以及导向滚筒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滚筒轴向宽度中心线与胶带机纵向中心线重合度不小于2mm;(2)各个滚筒等转动部位加注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脂。(八)减速器安装标准:齿轮箱内清洁无杂物,齿轮啮合符合标准,润滑油标号正确,油量适中。无渗漏、无污垢,清洁卫生。(九)液压偶合器安装与电机、减速机连接紧密无松动,与护罩之间无摩擦、刮卡现象;按标准添加传动液,液位适中;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完好齐整。(十)清扫器安装长度合适、符合生产需要。清扫器与输送带面接触良好,松紧适宜,接触面均匀229、,清扫器与输送带接触长度不小于带宽的90;确保清扫效果良好。机头、机尾确保各有一个清扫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在落煤点至少后方增加一个清扫器。(十一)张紧绞车轨道接头高低差不超过2mm,轨道对接严密,轨缝不大于5mm;张紧绞车和游动小车运行平稳,不挤不卡;储带仓内托带辊安装齐全,胶带松紧适度运行时不跑偏。(十二)机头储带仓架行人侧全长加钢筋网式防护栏。(十三)H架安装方向的规定:按运输方向确定,平巷及上山段底托辊朝向机头方向,下山段底托辊朝机尾方向。遇巷道坡度变化较大地段,采用调节支腿调整或支垫木墩调平,保证输送机机架过渡平缓。巷道坡度变化较大的凹弧段,必须安装能有效控制胶带并能顺利通过煤流的压带230、装置,压带装置必须采用地锚或压戗柱固定。 (十四)输送机机尾安装有护罩并有稳固的压柱或地锚,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200mm的圆松木,垂直支设在刮板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部用铁丝绑扎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地锚采用四根长度不小于1.5m的专用地锚螺栓或20mm的高强锚杆,全长锚固;钢丝绳用规格为61915.5,每根钢丝绳上至少上四个绳卡子,绳卡子间距100mm。 (十五)托辊齐全完整与输送带接触良好,运转灵活,胶带跑偏不超过50mm。(十六)胶带接头接缝平直,切口直线与胶带的纵向中心线垂直,在10m长度上的直线度偏差不大于20mm;输送带宽度标准:1000mm胶带不得小于800mm231、,800mm胶带不得小于600mm。两段输送带之间采用标准皮带扣和钢丝穿条联接,联接扣居中,订扣长度不小于输送带宽度的90。(十七)巷道底板平整无浮煤杂物,底托棍下面距巷道底板空间大于100mm。(十八)机头部位要加装挡煤板和缓冲装置,所安装的挡煤板固定牢靠,不洒煤不漏矸,耐磨抗冲击。(十九)控制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头硐室段巷道安装防爆照明灯具。(二十)按规范要求安装各种保护罩、防护栏和行人过桥。(二十一)机巷内环境卫生清洁,无漏油、无漏水、无杂物、无淤泥,备品、备件及材料码放整齐。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一条 设备安装完工并调试合格后,安装单位应提前一天向机电科申请验收,机运部组织调度室、安232、监部、生产部、安装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设备方能投入正常使用,验收不合格罚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50元/次,罚队1000元/次。第二条 操作司机人员固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第三条 设备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第四条 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有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缺少一种制度罚使用单位队长、支书、分管副队长各100元。第五条 每部设备设置有运转记录、检查检修记录、电器设备检查检修记录和安全保护试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缺少一种记录罚队长、支书、分管副队长各50元。记录漏填、填写不认233、真,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第六条 每部输送机都应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巡回检查制度。第七条 设备运行期间,巡回检查人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认真地检查,及时掌握设备各部分运转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第八条 输送机运转期间出现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异常问题时,司机或巡检人员要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停机,及时将情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第九条 设备、电气开关以及小型电器检查检修及质量管理,要按照包保责任制挂牌。无挂牌、名不符实的罚队长、支书各50元。第十条 落煤点前后5m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归落煤单位负责管理。输送机司234、机、巡回检查人员要经常检查清理卸载落煤点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落煤点前后五米范围内的浮煤、杂物,保持巷道和机架的清洁卫生。落煤点及机头硐室环境卫生差、积煤情况严重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一)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的,对落煤单位罚款50元/架;(二)落煤、杂物接触底皮带的,对落煤单位罚款100元/架。第十一条 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2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次。第十三条 胶带235、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保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保护、烟雾保护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无胶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队长、书记各100元;保护失灵、功能不全、缺少检查试验记录,处罚责任人50元/次。第十四条 驱动装置外露转动部分、滚筒、机尾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煤、无绳条、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50元。第十五条 减速机、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机、偶合器漏液236、处罚包机责任人50元。第十六条 电机风叶完好,护罩通风良好。缺风叶罚款100元,风叶不完好、护罩通风孔堵塞、通风不良罚款50元。第十七条 减速机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机缺少润滑油,一次罚款150元,油脂不合格罚款100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第十八条 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罚款200元。第十九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违反规定一处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队长、分管队长各罚237、款100元。第二十条 因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电机进水造成绝缘下降损坏的,一次罚维护责任人200元,罚分管队长、队长各100元;电机烧坏绕组的对责任人按照20元/kW标准罚款。第二十一条 按规范标准定期检查主副滚筒、导向滚筒、机尾滚筒等转动部分润滑情况,及时加注合格的润滑油脂。确保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润滑良好,温升正常,无渗漏现象。第二十二条 胶带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上层胶带不出托辊,下层胶带不摩擦H架支腿,上下层胶带不接触、无摩擦。否则,胶带跑偏、摩擦H架支腿一处罚款50元。第二十三条 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缺少托辊、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一处罚款50元。第二十四条 发238、生皮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靠别、撬等方式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第二十五条 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保持水平状态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煤块、碴块。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第二十六条 清理落入煤流中的钢钎、锚杆、工字钢、柱子、刮板、链条、木材等物料,严禁进入主运输皮带。对有溜煤筒的皮带机,溜煤口上方必须设置防煤块破碎保护装置。长件物料或钢钎、铁239、镐、锚杆等铁器上主运输皮带的,对落煤单位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七条 不准用胶带机运送材料、备件。特殊情况必须编制专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无措施用胶带机运送材料、备件者,每次罚款500元。第二十八条 胶带输送机必须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才能停机,避免重载起动设备。正常情况下重载停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二十九条 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扣、与胶带面不接触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80者,罚队100元/处。第三十条 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挂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240、割除,重新砸扣,否则一处罚款100元。第三十一条 因维护不到位或其它原因导致胶带输送机皮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1000元罚款,分管队长罚款500元,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二)经济损失在310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1500元,分管队长罚款1000元,主管队长、支书各罚款500元;(三) 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分管队长罚款1500元,主管队长、支书各罚款1000元。第三241、十二条 采、掘工作面顺槽内的胶带机,应根据工作面推进情况,及时延长或回收中间部分以满足生产需要。机尾移动后应保持机身中心线对正、中间架平直稳固和机尾的固定符合要求。第三十三条 回撤的输送带、中间架、H架、托辊等部件应及时装运升井,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验收交接。输送带回收时,如接头和带扣完整,不影响复用的应尽可能抽出连接穿条,保持接头带扣完整,不得随意截割接头,否则一次罚款100元;未经机运部管理人员许可,不允许擅自切断胶带,否则,按切掉胶带的长度进行处罚,新胶带按原值,旧胶带按原值的80对区队进行处罚。中间架、托辊架、托辊及时集中码放、集中外运,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由此造成丢失、损坏、242、严重变形的,每件按原值的80给予罚款。回收升井的部件和胶带,应清除附带的浮煤、杂物,胶带缠卷整齐;否则一次100元罚款。第三十四条 输送带的磨损,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参考以下标准:(一)采煤工作面:第一个工作面投入的胶带,回收时的宽度磨损量不超过20mm,长度不少于原长度的98%,托辊回收不少于98%;复用的胶带回收时的宽度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宽度30mm,长度不少于原长度的95。 (二)掘进工作面输送带按千米进尺考核,每千米进尺胶带磨损量,新胶带:宽度不得大于20mm,长度不少于原长度的98%;复用胶带:宽度不得大于原宽度50mm,长度不少于原长度的95。(三)胶带机H架、纵梁中间部分的回收量243、不低于98,托辊回收不低于安装量的96。皮带宽度磨损超标每米罚款10元;皮带中间割开一处罚款500元,长度达不到标准的,按缺少长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中间部分回收达不到标准的,按部件原值的80处罚责任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第三十五条 刮板、螺栓齐全、牢固,无严重变形、断裂。缺少刮板、缺螺栓、螺栓安装方向错误、螺栓松动,一处罚款50元。第三十六条 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刮板机,保证机身及中部槽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过渡平缓。 第三十七条 巷道内排水系统正常,巷道内无积水、淤煤。积水(水深50mm以上,长5m)、淤煤罚队50元/处;积煤埋住中部槽,罚责队50元/节。第三十八条 中部槽244、链条、联接环、刮板及其它配件集中码放、集中外运,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回收过程中,因拆解、装远造成设备部件丢失、损坏、严重变形的,每件依情况按原值的80给予罚款。第三十九条 主运输皮带运行管理制度(一)运行管理1、主运输皮带机日常运行、维护检查、巷道及设备卫生、照明及水沟清理由机电二队负责。2、每部主运输皮带机,每班配备两个皮带司机,一个司机操作,另一个司机 巡回检查。巡回检查路线为:皮带机头、皮带机传动装置、运行期间要严密监视皮带状况,每班巡回检查次数不少于四次。3、皮带司机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包机制,必须现场交接班,交接双方要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规定内容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245、。4、运转中皮带出现异常问题,司机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机进行检查,并向队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5、皮带机沿线各落煤点前后5米范围卫生,由落煤单位负责,挡煤板由机电二队检修、维护,其积煤、杂物要及时清除干净。如落煤点积煤接触下托辊,对落煤单位罚款500元,落煤接触下皮带,对落煤单位罚款1000元。卫生区内积煤多,卫生较差的,一次罚款200元。由于落煤点积煤,造成强力皮带损坏的,另行处理。6、皮带机沿线各落煤点由落煤单位配备人员负责放煤和清煤工作。主运皮带运转期间,落煤点放煤时无人看守,对落煤单位罚款500元。给煤机固定闸门常开的发现一次对落煤单位罚款1000元。7、沿线各落煤单位要对各自管理的刮板运246、输机和皮带运输机进行严格管理,严禁铁器、长件物料上主运输皮带。对有溜煤槽的皮带机,溜煤口上方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阻止长件物料掉入溜煤槽,损伤主运皮带。发现长件物料(钎子、锚杆、圆木等)、铁器(镐、锨等)落入强力皮带机,由机电二队汇报调度室对落煤单位罚款1000元,因此造成皮带损坏的按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理。8、主运皮带机司机要经常注意煤仓煤位情况,煤仓快满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安排各落煤单位停止落煤,以免主运皮带机重载停机,重载开机,因汇报不及时造成重载开、停机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9、机电二队跟班维护工要对皮带机巡回检查,并经常检查各落煤点积煤情况,发现积煤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安排落煤247、单位清理。积煤严重的要立即停止主运皮带运转,向调度室汇报,待积煤清理完毕后方可开机,落煤点积煤造成停机处理的,对落煤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10、皮带机各落煤点积煤情况由调度室负责组织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11、主运皮带机每天安排3个小时的检修时间。特殊情况由调度会议上通知。每班交接班期间为交接班检查时间。(二)维护管理1、机电二队维护人员,要充分利用检修时间对皮带磨损情况、各接头情况、传动装置认真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记录,未按规定填写记录的按漏检处理,并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2、为防止断带事故发生,机电二队对皮带接头进行编号并建档管理。建档内容包括:接248、头号数、硫化时间、接头基准尺寸、存在隐患等,未按要求建立档案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分管队长罚款200元。3、机运部分管人员每半月对主运皮带机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内容:胶带接头状况、胶带表面损伤状况,胶带机保护装置使用情况,传动装置各部情况,胶带接头记录和其他记录等。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处理。4、机电二队对胶带表面要认真仔细进行检查,对砸成洞的、断钢丝绳的部分要重点进行检查处理。5、当接头状况变化较大时,调度室、机运部及矿有关领导必须到现场对接头情况进行检查,以确定能否继续运行和硫化时间。6、机电二队跟班维护工,每班对强力皮带巡回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249、处理,并填写记录。7、主运皮带机要配齐保护装置,每天由维护电工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8、主运皮带沿线各落煤点必须装设与主运皮带机联系的信号。各落煤点信号设备由各落煤单位负责管理,主运皮带机沿线信号由机电二队负责管理维护,并保证畅通。9、每部主运皮带机应配备如下记录:皮带机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 记录;干部上岗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小班检查检修记录;定期检修记录;皮带接头检查记录。皮带机司机和维护人员要按记录要求认真填写,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第四十条 过桥安设标准(一)采煤、掘进工作面1、在采煤、掘进工作面皮带机头大架后约10米处设置一个过桥,由使用单位安设管理。2、250、刮板机与胶带机搭接时,在缓冲架前10米设一个过桥,在刮板机头向后15米处设一个过桥,如刮板机长度超过40米时,在刮板机中间另设一过桥。3、胶带机与刮板机搭接时,在胶带机头大架后及刮板机尾前方约10米处各设置一个过桥。4、刮板机与刮板机搭接时,在搭接点向前约5米处设置一个过桥,如刮板机长度超过40米时,在刮板机中间另设置过桥。5、胶带机与胶带机搭接时,在搭接点缓冲架前方及第二部胶带机头大架后约1015米处各设置一个过桥。6、在掘进巷道内有设有钻场、泵坑或信号硐室时,在其硐室入口处胶带机或刮板机上安设一个过桥。7、当胶带机长度超过200米时,为确保清渣检修方便,应每200米设置一个过桥(如中间有钻251、场或泵坑时,该过桥可就近安装,但要保证过桥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200米)。(二)主运输皮带1、采煤、掘进工作面胶带与主运胶带搭接时,在搭接点前后10米处各设一个过桥,该过桥由主运胶带管理单位安设维护。2、主运皮带搭接位置为方便检查落煤点及溜煤槽状况,在搭接点机尾处向机头方向10m位置设置一个过桥。3、在主运皮带非行人侧存放物料及配件的地点等人员需跨越处设置过桥。4、煤仓下口沿煤流方向向前10m位置,设置过桥以方便观察落煤点及检查、检修工作。5、过桥与皮带机之间采用螺丝或U型卡子的固定牢固,严禁直接放置在皮带机上。6、所有过桥均要保证有600mm700mm的过煤空间,顶部的行人空间不小于1m,以保252、证安全生产需要。未按照上述标准安装过桥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一条 机尾护罩安设标准(一)皮带机机尾护栏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皮带机机尾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护栏,机尾处应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2、采掘工作面胶带输送机没有机尾护罩时,必须使用护栏进行防护,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m,两侧应防护至机尾清扫器前0.2m位置,机尾后侧护栏距机尾不小于0.2m,两侧护栏距机尾侧面不小于0.1m,采掘工作面胶带机搭接有转载机时可不必设置护栏。3、固定式带式输送机机尾必须使用护栏进行防护,护栏高度应高于机尾滚筒上面0.2m,机尾后侧护栏距机尾架不小于0.4m,253、两侧应防护至机尾清扫器前0.2m位置。4、胶带机机尾护栏应采用3/4英寸镀锌钢管或钢筋网加工,护栏间隔不大于100mm,各焊接点必须焊接牢固,多片护栏相互连接时应采用卡子卡接严禁使用铁丝捆绑连接。5、皮带护栏应固定时采用直径不小于18mm的短钎子固定,钎子打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500mm且固定牢固,固定皮带机机尾两侧护栏可借助机尾座固定。(二)SGB-40T刮板输送机机尾护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掘进工作面迎头刮板机不需安装机尾护罩,但必须采取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编写到作业规程中严格执行,其它地点安设的刮板输送机均需安装机尾护罩。2、机尾护罩采用10圆钢加工,其规格为:(长宽高)750500254、650mm,间距为5050mm。3、机尾护罩安装后距机尾架上部不小于0.2m,两侧距机尾槽帮不大于0.1m、后端距刮板机机尾架不小于0.2m。第四十二条 堆煤保护吊挂标准(一)安装范围:胶带运输系统中的转载点、采区及主井煤仓上口均应安装堆煤保护装置。(二)安装要求:1、两部胶带转载搭接处,堆煤保护触头应在卸载滚筒前方吊挂,水平位置不得超过下部胶带的中心线,堆煤保护触头距下部胶带上带面最高点不得大于500mm,且吊挂高度不得高于卸载滚筒下沿,安装时要考虑到洒水装置状况,防止堆煤保护误动作。2、使用溜煤槽的胶带,堆煤保护触头可安装在卸载滚筒一侧,水平位置距卸载滚筒外沿不大于200mm,吊挂高度不得255、高于卸载滚筒下沿。3、胶带与煤仓直接搭接时,要分别在煤仓满仓位置及溜煤槽落煤点上方各安装一个堆煤保护,两处堆煤保护都必须灵敏可靠。4、采用矿车或其它方式转载的地点,以矿车装满或接煤设施局部满载为基准点,堆煤保护触头距基准点应在200-300mm之间。(三)安装固定:1、堆煤保护控制线应自巷道顶板垂直引下,传感器触头垂直吊挂,并可靠固定,严禁随风流摆动,以免引起保护误动作。2、胶带机头安装有除铁器或其它设施不具备条件时,应加工专用托架安装,确保传感器固定牢固。第四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胶带输送机检修维护内容类别维护要点质量要求班 检1输256、送带的运行状况2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电机及所有轴承温度、润滑情况3输送带清扫器4紧固件5信号(通讯)系统6机头架、减速机、电机卫生1无卡、磨、偏等不正常现象2温度不超过75。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电机和各滚筒轴承运转平稳无异响,不漏油。3清扫器与带面接触良好,清扫效果好。4紧固件齐全、紧固。 5声光(语音)灵敏,清晰可靠。6干净、无杂物。日 检1 进行班检内容2 输送带接头3 安全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电缆绝缘4 张紧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滑轮组5 润滑6 托辊7 胶带张紧力检查1 标准同班检要求2 接头平直,完好,牢固整齐。3 保护装置功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进行绝缘性能检查。4 张紧绞车运转正257、常,拉紧游动车在轨道上运转灵活,钢丝绳无严重磨损、锈蚀现象,滑轮组转动灵活5 减速器、滚筒、轴承、同步齿轮加注符合标准的润滑油脂6 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卡阻现象7 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并调整张力周 检1 重复日检内容2 机头架、机尾架、传动装置及储带仓架3 滚筒4 制动装置5 液力偶合器6、对轮1 同日检要求2 无开焊、歪斜,结构件紧固无变形,紧固件齐全无松动3 无破裂,键不松动。包胶滚筒胶层与滚筒壳体贴合紧密,无脱层、裂口、脱落或无严重变化4 制动闸传动灵活,闸皮磨损正常,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制动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5 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或裂纹。运转声音正常无异常振动。6258、 对轮连接器正常,尼龙棒销定期更换(每2月更换一次)无异常磨损和变形。月 检1 重复周检内容2 输送带3 制动装置4 弹性联轴器的弹性盘5 同步齿轮的磨损6 减速器1 同周检要求2 无破损,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3 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状态下闸瓦与制动轮接触紧密,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50,制动有力可靠。4 外径与孔径差不大于3mm5 轮齿啮合面均匀,齿面光滑,无裂纹、掉角,打牙,转动灵活无卡阻。6 箱体无裂纹或变形,无异常升温、无异常响声,按规定更换润滑油。附件二 刮板输送机检修维护内容维护类别维护要点质量要求班 检1刮板的运行状况2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电机及所有轴承温度、259、润滑情况3紧固件4信号(通讯)系统5机头架、减速机、电机卫生1无卡、飘链等不正常现象2温度不超过75。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电机和各滚筒轴承运转平稳无异响,不漏油。3紧固件齐全、紧固。4声光(语音)灵敏,清晰可靠。5干净、无杂物。日 检1进行班检内容2各转动部分是否有异常声响。3刮板、联接环及圆环链是否损坏。4刮板链松紧是否适度。5溜槽有无掉销和错口现象。7 安全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电缆绝缘1 标准同班检要求2转动部分紧固。3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4刮板链过松,应及时张紧。5更换。6保护装置功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进行绝缘性能检查。周 检1重复日检内容。2减速箱、液力偶合器、盲轴等部位润滑油是否充260、足,有无变质。3溜槽挡煤板和铲煤板损坏变形情况,挡煤板和铲煤板、封底板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4机头(机尾)架损坏变形。5拨链器、刮板。7检查电动机、电缆接线有无损坏情况。1 同日检要求。2 补充或更换。3连接螺栓紧固。4整形或更换。5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7保持绝缘正常,悬挂整齐。月 检1进行周检的各项内容,处理周检难以解决的问题。2处理漏油。3检查电动机绝缘。4电动机的润滑。1 同周检要求。2处理漏油。3进行电动机绝缘性能测试。4根据电动机的特殊要求对其轴承注入润滑脂。二十九、 废旧电器设备、电缆修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内部市场化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把修旧利废工作抓好、抓261、扎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人员组织第一条 从公司内抽调人员,组织若干人成立专业维修小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属升井后的电缆、待修开关、五小电气(包括各种电铃、按钮、接线盒等)进行修复,实行计件考核,月底由机电运输部、材料部共同考核质量、数量,报人力资源部,按拟定价格进行结算,工资随机修厂制表发放。第三章 实施管理办法第一条 机电运输部要建立电器设备、电缆维修登记台帐,对修复后的开关、五小电器、 电缆要及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发放检验合格证,并随时入库作为备用。第二条 各单位待修设备(开关、五小电器)电缆升井后,要及时到机运部办理登记销账手续。第三条 各单位领用开关、五小电器、电缆,262、原则上本着由复修成品不领新的,需要时必须到机运部办理登记上账手续,并到材料部办理正常领用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到机修厂领取或换取。第四章 电器设备、电缆维修标准及要求第一条 凡复修后的开关(包括五小电器)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用相应的摇表摇测,其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5m,否则,应查明原因,采取清洗、烘干等措施。第二条 所有接线柱、紧固螺栓、必须齐全、完整,并同种规格,合乎质量标准要求。第三条 各喇叭嘴、挡板、密封圈等,必须齐全、不缺丝。第四条 严禁出现失爆设备,活动结合面间隙不得超过0.5mm,并转动灵活、固定结合面间隙不得超过0.2mm,防爆面合乎标准要求。第五条 每台开关复修后均应接上263、相应等级的电源进行逐台操作试验,动作应灵敏可靠。第六条 凡复修后开关、五小电器,表面均应进行除锈处理,并喷相适应的快干漆,达到表面光滑、明亮,符合防爆标准。第七条 开关本身支架必须完整且不变形,需整形修复的必须修复,确保完好。第八条 凡复修后的电器设备、接线室内必须粘贴电器设备维修单(维修日期、维修人等)。第九条 对于升井后的电缆,无论外观检查好坏,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检查后并经绝缘电阻测试,浸水耐压试验除潮等程序,严禁凭直觉办事。第十条 对外观检查由明显破损,要严格标准进行热补。第十一条 对外观检查完好的电缆,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的,同样要做好浸水耐压试验,浸水耐压试验时除两头电缆头露出水池外264、,其余全部泡入水中,浸泡十分钟,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作为备用电缆。第十二条 外观检查由明显缺陷的,特别是严重老化的电缆,可作为申请报废电缆,不再修复。第十三条 对于复修后的电缆,可将修复段浸泡在水中继续做耐压试验,合格后可作为备用电缆。第十四条 复修后的电缆,各项标准虽均能达到要求但参数偏低的,可考虑作为地面适当地方利用,不再入井使用。第十五条 修复后,作为备用的电缆,要在备用电缆的两端用打号机打号,打号内容为:“编号”、“电缆长度”、“电缆规格”,然后登记入库盘圈摆放整齐,作为备用。第五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十、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26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完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更好地把计划、安全、节约用电工作做好,降低吨煤成本,切实完成公司制定的电力成本指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力计量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司电力计量的考核在机电副总、经营副总领导下,由机运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第二章 电力计量范围第一条 机运部供电组员具体负责全公司电力计量的管理工作(一)负责对全公司用电管理宏观控制(二)负责每月公司用电量分析统计,编制电力报表,统计每月使用电量,每月做出电量消耗情况分析。(三)根据企管部下发的下月生产计划,结合设备组提供的各生产区队的设备使用情况,下达下月各生产区队用电电量计划。第二条 电力266、计量范围:一采队、二采队、掘进一队、掘进二队、开拓队、机一队、机二队、运输队、巷修队电力计量方式:所有电器设备按区域计量,按区队为单位每月考核结算。第三章 管理办法第一条 机运部及各区队都要建立计量使用台帐,台帐内应包括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检验时间等技术资料集每月单位的用电情况。第二条 各区队安装计量器的地区按照机运部,提供各地点、控制区域进行安装,由电管组主管人员及区队主管计量人员现场计量登记。第三条 计量器现场检查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读数不准确等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修理更换。第四条 计量器应按周期进行现场检查,计量器显示数据要认真记录,电管组负责人员对数据分析267、研究,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第五条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坏器具,一经发现按本考核办法严格处理。第四章 计量考核第一条 机运部电管组负责人员,根据我公司电量结算电耗定额说明的有关规定,在每月25日-28日,核定各区队下月电量考核单价及全公司用电分解。第二条 机运部电管组负责人员每月1日对各区队计量器抄表计量,汇总造册,设备组将各区队区域设备当月使用情况同时汇报企管部,企管部根据各单位当月产量,设备使用情况及计划用电单耗确定各单位的奖罚。第五章 考核办法第一条 由企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考核。第二条 机运部承包公司总用电量及经营考核规定的电力指标。第三条 完成规定268、的电力指标按节约电费金额50%提奖(0.6元/KWh),用电量考核按月考核,按季兑现。第四条 实行定额用电的单位超额部分按50%(0.6元/KWh)罚款。第五条 由企管部、机运部组织有关单位每月进行1-2次不定期井上下全面用电检查。第六条 每月月底抄表汇总,有关人员不允许徇私情,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第六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编 机电运输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一、 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熟悉通风机的性能、原理及风门的作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2、经常检查各轴承温度,电压、风压及各种设备的状况,发现问题及269、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3、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4、精心维护机器设备,实现台台设备完好。5、保持设备清洁卫生。6、准备、保管好工具、配件和所需材料。7、做到五拒绝:(1)检修质量不好拒绝接收;(2)配件材料、工具不合格拒绝使用;(3)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非工作人员拒绝进入机房;(5)无接班人拒绝离岗。 二、 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掌握风机运转情况以及反风知识、搞好自主保安。2、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电器、传动部位、仪器、仪表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3、运转时,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先停机并立即汇报:(1)电气部位着火,电动机冒烟。(2)轴承冒烟、轴断、抽270、风机风叶折断等。4、当接到反风命令时,按反风系统图进行反风操作,反风操作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5、若发生事故或因停电造成停止运转,就立即汇报,同时打开进风巷风门,防爆门进行自然通风。三、 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熟知压风机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注意事项。2、经常检查压风机各部件温度、油压、电流、电压等仪表,确保电机、压风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处理并报调度室、机运部。3、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离岗。4、经常巡回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以及所有附属设备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到班、队长,缺油或油温过高、声音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5、经常打扫室内271、卫生,保持设备环境清洁。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日志。7、保管好工具、零部件、材料不得丢失。8、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参观者应有科队领导带领并登记。9、冬季运行要采取防冻措施,以免冻坏水泵、缸体及其零件。四、 压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熟悉压风机知识,掌握设备性能。2、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压风机传动、冷却、润滑、电气等系统以及仪器仪表、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压风机安全运行。3、开机前,必须对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出风闸阀,盘车后方可启动。4、压风机运转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停机并上报:(1)温度超限;(2)振动严重、声音异常;(3)油272、水中断;(4)保护失灵;(5)电气设备出现火花、突然冒烟;(6)电流超限;(7)漏风严重;5、启动前先送水,停运后先断水。五、 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掌握刮板输送机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2、交、接班时,刮板输送机司机要开动刮板输送机空转一圈,详细检查刮板链的松紧程度、螺栓、销子、刮板和连接环是否齐全完好,无问题时方可接班。3、清理机头,电机、减速箱附近的浮煤,达到电机不压不埋,刮板输送机附近不准存有影响运转的杂物。4、启动刮板输送机前一定要发出信号,并先点动,后启动,确保他人的安全。5、开刮板输送机时注意检查下列事项:(1)电动减速箱有无振动;(2)各部位螺丝有无松动;(3)运转声273、音是否正常;(4)各部润滑是否有足够的油量。6、不定期巡视本岗位区域内电缆、电气设备,严防挤压损坏。7、刮板输送机司机要先查看刮板内存煤多少再进行开机,应先点动,绝不准强行起动。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六、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1、掌握设备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2、交接班交清接明,共同对运转部件、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并试运转。3、开机前重点检查机头、机尾、压柱、油量、易熔塞、防爆片及刮板螺丝是否合格、齐全、可靠。4、开机前要发信号,先点动、后运转。5、运转时,发现物料跳动、漂链、断链等情况,要立即停机处理,未接到开机信号严禁开机。6、当设备起动困难或274、运行中响声异常,速度不匀,突然停止等情况,要立即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不得强行启动。7、当断开连接链子时,必须用紧链器操作,听从信号指挥。七、 皮带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章操作,保证机器安全运转。2、掌握运转情况,经常检查各部件和保护系统是否可靠,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3、紧固各部螺栓,调整皮带跑偏,调整清扫器和张紧装置。4、清除机头驱动滚筒下部皮带机尾范围内的浮煤、浮矸,保持机头各部的设备清洁。5、操作中发现问题,按规程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6、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7、坚持持证上岗,达到应知应会。八、 皮带机司机操作规程1、交接班要交清接明,共同对275、皮带的各种装置、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并试运转。2、开机前,要先发信号,开机时,要先点动后运行,严禁超负荷启动。3、运转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电机、减速器、滚筒响声、轴承温度;(2)胶带接口、跑偏、打滑、撕裂及松紧程度;(3)托辊转运等。4、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机:(1)胶带跑偏、打滑、撕、断带;(2)温度超限、响声异常;(3)保护失灵;(4)防逆转或装运装置失灵;(5)底胶带拖地。5、当设备启动困难,出现速度不匀,突然停运时,要立即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不准强行启动。九、 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1、懂得设备构造、性能、原理,明确供电系统,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一般故障。2、严格操作规276、程,运转前先观察水井水仓水位,认真检查对轮、平衡盘的间隙偏差,轴承的油质、油量、盘根的蜜封,各个螺丝的固定情况等。3、运转中时刻注意各表的指示,各部位的运输温度,机器的响声、震动和水井的水位变化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4、保持泵房内设备整洁完好,保存好备件、工具,做好记录。5、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6、负责提供设备运转情况及设备存在问题,和维修工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十、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1、掌握设备性能,搞好自主保安。2、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水泵管路、闸阀、水仓水位笼头及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保护装置等进行检查。3、起动水泵应做到以下工作:(1)盘动联轴器;(2)电动观277、察方向;(3)打开放气阀,灌满水,等空气排净后再关闭放气阀;(4)关闭出水闸阀。4、启动后应注意下列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泵进行处理:(1)缓慢打开出水闸阀;(2)水泵上水情况;(3)水泵转运部分漏水及轴承润滑进气情况;(4)声响、振动、温度及水位笼头等。5、经常清洗小水仓,清理吸水罩上的杂物。十一、 井下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所管辖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四会。2、负责责任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拆卸、移动工作,负责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的检查、调整、试验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不带电作业,不冒险工作278、,所属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做到台台完好。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完成设备巡回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井下正常生产。5、经常清理设备周围的浮煤、杂物、水管。电缆吊挂整齐,保持巷道和设备整洁。6、爱护工具、仪表,及时回收设备。十二、 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1、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修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2、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前准备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3、维修运输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闭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4、拆卸零部件,要做好279、标记,妥善保管。5、使用起吊工具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6、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7、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瞻前顾后,并按规定执行。8、检修及搬迁电气设备,要加强联系,并按规定执行,严禁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9、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做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的含量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完成任务后,要认真检查作业内容,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标志牌,并联系送电。10、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电气设备的温度时,280、应用手背进行。11、要掌握触电及烧伤的急救知识。十三、 井下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掌握调度绞车操作技术和一般故障的维修与处理。2、必须每班对绞车各部分进行保养,注意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并经常注意温度,不允许超负荷运行。3、经常检查钢丝绳使用状况,和滚筒的排绳情况。4、小绞车稳定执行四柱两戗制度。5、声、光信号不齐全不开车;信号听不清不开车;绞车超负荷不开车。6、绞车出现故障不得违章勉强开车,应通知维修工修好后开车。十四、 井下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1、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司机操作,要持证上岗,提升时按设备规定负荷进行工作。2、开车前检查钢丝绳及钩头,按煤公司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要281、求进行。3、开车前检查两刹车带都必须接触良好,否则不允许作业。4、滚筒的开动及停止必须迅速稳准,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紧急制动刹车。5、开车前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不允许作业。6、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住。7、刹车带的温度不允许超过70。8、钢丝绳缠乱时,一定要停止电动机的转动后再处理,绝对禁止边运转边处理。9、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机运转,下放的速度可用制动带对滚筒进行控制,严禁放飞车。十五、 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本班编钩、连车摘钩任务,负责插销满罐绳及安全设施检查使用和维护。不灵活或不起作用时,要立即停钩处理。2、迅速准确传递信号,发现提升与信号不符时,应立即282、停车,查出原因。3、坚守工作岗位,不睡岗、不顶岗、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4、负责信号收发和紧急情况下挡车器的使用。5、信号工要固定、坡头、坡底及车场等重要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6、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7、负责检查料车、设备车的固定情况,发现固定不牢、超高、超宽、超重、超长等不安全因素时,要停止运送,进行处理。8、信号装置摆放整齐,操作要迅速准确、敏捷。9、负责坡头闸的转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0、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十六、 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1、交接班时,应检查阻车器、保险绳、老钩、连环、防跑车装置等是否符合要求。2、斜坡提升时,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283、3、操作信号必须做到听清、看清、打清,不准私自变动信号。4、防跑车装置经常处于常闭状态,只有车辆通过时方能打开。5、提升前,要检查各处连结装置、车辆完好情况,物料装载情况无误后,方可通知信号工发出信号,不准提升时超挂超长、超高、超宽、超重和捆绑不牢的车辆。6、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维持秩序并监督乘车人员排队上下井。十七、 机电安装工岗位责任制1、遵守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时,提高工效,千方百计按时完成任务。2、熟悉安装设备的完好标准,保证安装质量,溜子、皮带安装完好率达到100%,电器安装必须符合“三无”、“四有”、“两齐”、“三全”的要求,安装完毕必须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3、严格执行安全规程284、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4、上井、下井成套设备要进行编号,保证运转过程中的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设备安装需要的材料配件要妥善保管,以免造成错乱丢失。5、安装回收要爱护设备工具,合理节约使用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6、做好安装工作记录和移交工作记录。十八、 机电安装工操作规程1、熟悉安装知识和操作规程,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2、根据作业计划,上岗前备齐工具、材料、备件及安全防护用品。3、高空作业前要检查周围环境,作业时,要系好保险带,并加强联系。4、起吊物料前,要检查周围环境,起吊时,要加强联系,听从指挥,并进行试吊,起吊物下不得有人。5、安装设备必须认真按设计图纸及285、标准要求施工。6、安装工作结束后,要祥细检查、清理现场,并试运行,还要认真填写记录。十九、 锅炉司机岗位责任制1、在岗操作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生产指挥,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2、按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3、正确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写好运行记录。4、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5、保持设备和场地的清洁。6、配合进行设备修理后的验收工作。7、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二十、 锅炉司机操作规程1、新炉使用前必须经劳动部门签发锅炉使用登记证及相关证件,并作定期检验。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2、生炉前必须对锅炉外部、内部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生炉前的一切准备工作。3、水286、位计的清洗每班至少一次,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4、压力表应保持清洁,定期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5、安全阀必须定期作手动和自动排气试验,操作时防止烫伤,应轻拉轻放,发现严重漏气时,应停炉检修。6、注意负荷变化时,可能出现假水位突然增大,蒸发量不能随即增大,造成气压下降,水汽出现正升下降的现象。7、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炉:水压迅速上升,水位迅速下降或迅速上升,锅炉严重缺水,水位表安全阀完全失灵,受压支架变形,应按顺序停止给煤、送风,减弱引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扒出燃煤,用炉灰压住燃煤,但不得往锅炉内注水。8、停炉操作顺序:1)停止给炉上煤,减少引风量、送风量。2)先停风,使炉火逐渐熄灭。287、3)停止供气后,向锅炉进水,水位保持在正常标高位置。4)关闭注水阀,注意停炉后升压,如升压要排汽、卸压,当炉水温度低于70度80度,可将炉火全部放出。若停炉时间超过一个月需进行保修。二十一、 锅炉房交接班制度1、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在工作地点现场交接班。2、接班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地点,了解上班工作情况。3、接班人会同交班人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共同对现场卫生和设备各部位情况进行检查。4、交班人必须将当班情况、检修和事故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可能发生的隐患,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点清使用仪表和工具,然后将上述交接事宜详细填写,在交接记录中详细说明,由交接双方共同签名备查。5、接班人没288、能按时接班,交班人不得擅离岗位,可及时报告队值班领导,并坚守到接班人办清手续,方可下岗。6、接班人有饮酒或精神异常现象时禁止交班,交班人应报告队值班领导做出处理。7、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接双方共同处理,事故的隐患未处理完毕,交班人不经接班人或队值班领导同意,不得下班。8、因交接不清或交班人不在工作地点交班,由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9、接班人不经严格检查和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马虎接班,由而发生的一切问题,概由接班人负责。二十二、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1、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每班至少巡回检查八次。2、巡回检查的人员应包括司炉带班长,当班司炉工和水处理化验人员。3、巡回检查的内容:289、水位、压力燃烧是否正常;锅炉辅机运转是否正常;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泄漏和其他异常情况;用汽负荷的变化情况。4、巡回检查路线:由上煤、给水、炉前、炉后、炉上、炉下、炉内(看火)、炉外(查辅机)到除碴、除尘、阀门、仪表等逐一检查。5、巡回检查的记录,要求每次巡回检查都要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各种设备、运行情况和参数,所有显示记录和仪表上的数据都要记录清楚,不许用,代替。6、按照上述巡回检查的内容和路线,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解决。二十三、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一律登记,外地参观人员必须经主管单位领导通过,登记后方可参观。2、非工作人员290、严禁进入锅炉房,工作时间不会私客,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3、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要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杜绝事故发生,保证锅炉安全运行。5、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领导汇报。二十四、 主、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一、开车前的准备工作:1、将操作手把至于中间位置2、将制动手把至于安全制动状态。3、送高压电源,合上隔离开关。4、送辅助回路电源,首先合上闸刀开关,然后合上自动空气开关,再将各转换开关置于所需位置。5、起动制动油泵电动机。6、启动润滑油泵电动机。7、送上回路电源。8、将安全回接触器置于吸合位置。二、291、开车:当发出开车信号,司机才能开车。 1、加速阶段:(1)选好开车方向,将电机操纵手把由中间移至所需位置,视载大小,平稳启动(2)在控制器手把移动的同时,将制动手把逐渐推至松闸位置。2、等速阶段:不需要任何控制,两操纵手把均在最终位置3、减速阶段:由于减速的方法不同,操作方法也不同:(1)自由减速:在减速开始时将控制器手把拉回中间位置,提升机逐渐减速,此时电动机断电,同时制动手把在最终位置。(2)电动机减速:在减速开始时,司机将控制器手把逐渐拉回,使主令控制器的节点依次断开,使各段电阻逐渐进入转子回路,这时电动机并未断电,使转速逐渐降低,制动手柄仍在松闸状态(3)机械制动减速:在减速开始时,司292、机将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位置,制动手把拉回松闸位置,使电动机断电,制动器刹车,提升机减速。4、停车:(1)将控制器把手拉回中间位置,将电动机断电。(2)将制动器拉回抱闸位置,使提升机停车。5停车后:(1)关断高压及辅助电流;(2)将转换开关置于关的位置;(3)切断控制回路电源。三、运转中注意事项:1、正常开车前,应对设备全面检查。2、正常运转时,注意倾听机械运转声音和观察运转状态是否良好。3、注意深度指示器指针,停车信号、仪表灯光,是否正常。4、注意提升钢丝绳摆动情况,以及有无松绳现象。5、注意减速开关、警铃是否到位动作,如有异常应立即手动减速,并用制动闸控制其速度。6、在运转中操纵司机严禁离开293、操作台四、严守事项:1、每班接班后,须对过卷开关、闸瓦连锁开关、松绳开关做一次试验,对绞车后备保护作一次试验,并认真填写试验纪录。2、必须坚持使用绞车后备保护。3、听不清信号按停车信号处理。4、检查和检修井筒时,要按检修人员的要求速度开车5、操作高压开关时,需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二十五、 主、副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对所在单位的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安全生产。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工作前要对机械及电器设备各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4、运转时要注意倾听声音有无异常,确保安全正常运行5、信号不清不准开车,中途停车不得松闸,车在运294、行中不准离开操作台。6、要精通业务、钻研技术,能排除一般故障。7、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项纪录。8、严格做到持证上岗,运行中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二十六、 选煤机操作规程一、开车前准备1、检查各连接部件及床面螺栓是否松动。2、检查选煤机及连接机械(除尘器、风管、溜槽是否被堵塞),检查各调节风门是否灵活可靠,并在关闭位置。3、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各起动设备有无异常。二、正常操作1、开车前必须向其它各地发出10S的开车警示信号(电铃)。2、启动程序:1)鼓风机(风门关闭状态)引风机(风门关闭状态)启动完毕后,依次打开引风机风门、鼓风机风门。2)启动顺序:回煤皮带机出渣皮带机精煤皮295、带机给煤皮带机振动筛3、各设备运转正常后,要经常检查选煤机减震装置,吊挂位置的连接与磨损情况,振动筛的振动情况等,并要经常检查电动滚筒的运行情况、驱动装置轴承的温度情况、响声有无异常、主鼓风机引风机的电流变化情况,各皮带机是否跑偏等。4、煤质质量差时应尽量减少给煤量,入选煤粒度增大时,应加大风压风量,入选煤水分大或来煤量大时,则应降低给煤量。5、入选煤矸石量大水份大时,应加大振动电机频率,矸石量小带煤量大时,应适当降低振动频率。6、如发现精煤落料口有矸石掺杂落下,可将精煤和中煤之间的拨板向精煤段调节一挡,以增大中煤量,也可加大精煤段和中煤段的配风量。7、停机顺序振动筛来煤皮带机选煤机回煤皮带机296、出碴皮带机精煤皮带机鼓风机(关闭风门)引风机(关闭风门)8、停机后,检查所属设备及各部件是否正常,各处溜槽有无损坏,是否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9、定期检查筛板、筛孔是否堵塞,筛板是否松动,筛板破损后要及时更换。10、利用停车时间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和停车后检查出的问题。二十七、 选煤厂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电修工要认真熟知选煤厂高压、低压供电系统装置和停送电装置,在未弄通时不能停送电工作。二、严格遵守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规定。三、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办理停送电相关手续后,并要有人监护方可工作。做到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标志牌、加锁。否则,不能工297、作。四、掌握供电设备,各技术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五、交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保护、信号、监控等系统及工具备件等进行记录登记,进行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高低压线路,需要室外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七、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二十八、 选煤厂皮带机操作规程一、开机前要认真对皮带机的机头、机尾、上下托滚认真检查一遍,查机头机尾有无障碍物,上下托棍有无脱掉现象。然后向皮带处发出信号,开机时要先点动后运行,严禁超负荷起动。二、运转中要经常检查,电机、减速机、滚筒有无异常响声、各部位轴承温298、度与胶带接口跑偏、打滑、撕裂及松紧程度、托滚运转情况。三、发现皮带跑偏、打滑、撕带、温度超限、响声异常、控制装置失灵、底胶带拖地立即停机处理,不处理不能开机运行。四、当设备启动困难,出现速度不匀,突然停止时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不准强行启动运行。二十九、 变电所配电工岗位责任制1、值班期间,必须思想集中,严守工作岗位,随时注意高低压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巡回制度认真填写记录。2、保证设备,工具不损坏,不丢失,安全运行。3、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排除故障。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和各种规章制度,熟知电器设备构造、性能、用途。三十、 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高压电器299、设备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必须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实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器设备向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必须良好绝缘。2、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3、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必须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必须写明设备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4、发现电器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司井安全生产应先停电。5、高压停送电操作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发生,断开了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300、。6、部分停电作业时应有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应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示牌,然后合闸送电。7、电器设备失火时,应先断电后灭火。变电所必须备有足够灭火器材,对所有设备必须包机到人。8、井下防火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火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严禁使用。9、包机人应对每台设备班班进行检查,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10、检查各台设备部件有无松动和缺丝少垫失爆现象。11、设备如有带病工作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12、工作场所及电器设备必须清洁,无积水、无杂物,淋水不得淋到设备上。三十一、 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1、一般分为正常巡视、重点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2、巡视时间每班为三301、次,时间为6点,10点,14点。3、巡视严格按照煤公司安全规程执行方法: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味,看变压器油色油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标。4、重点巡视:巡视周围有无其他压力,根据设备情况应由值班人看守5、每班巡视漏电断电指示灯是否正常,每2点试验检漏继电器。6、特殊巡视:夏天雷雨季节检查设备有无特殊变化。7、检查设备检修后和改变运行方式后有无异常情况8、异常巡视:出现过负荷、超温、设备发热、负荷剧增、冲击接地,必要时请示停电。三十二、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要害场所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要登记,外地参观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做好防火、防事故302、防水工作,峒室内备有足够灭火器材,安全设施定期检修。4、发现峒室有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5、领导上岗,抓好设备运行情况,标准化工作6、当设备大修和重要供电方式改变时,干部有权指挥。7、对要害机地场所,领导应按年季、月季进行检查。三十三、 变电所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必须在工作岗位现场交接,双方要进行巡回检查规定项目。2、严格执行七交七不交:1) 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待不清不接班;2) 交清设备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班;3) 交清工具数量,不清不接班;4) 交待应处理问题不清不接班;5) 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问题不接班;6) 正在处理问题期间不接班;7) 双方共同认为没问题方可接班。三十303、四、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变电所正常运行情况下,应实行分列运行,为将规定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变电所分列运行是指变电所双回路母线段分列运行方式,联络开关在分闸状态;地面变电所、风井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各双回路低压供电系统等,均应实行分列运行方式。二、在供电线路或设备出现故障单回路供电时,可采取并联运行,但必须与地面变电所联系并请示矿机电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同意后按操作票要求实施。三、母联投运前,必须先断开故障线路并闭锁,并对停电母线分开关进行完好确认检查,正常后合上母联开关,再逐级送电。四、线路、开关维修后,必须进行相序核对工作,否则不得并304、联,并及时恢复分列运行供电。五、以上操作严格执行两人操作制度,副值班操作,主值班监护,每个操作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六、交接班时要对运行方式进行交接,母联开关应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七、凡正常供电不采用分列运行的,要按重大隐患追究有关责任人。三十五、 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一、严禁执行交接班制度,要交清接明,共同检查上班遗留或存在问题。二、坚守生产岗位、不擅离职守、不会私客、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劳动纪律。三、加强技术学习,练好过硬本领,正确掌握电解液配比,实现矿灯台台防爆,并随时观察各种电器仪表及设备运行情况,对小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上级汇报解决。四、管好、用好工具、仪表、305、设备,同进要放好工作资料、图板、防爆设施及材料不得外借和丢失。三十六、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1、矿灯交到灯房后,即可根据充电架上号码将矿灯对号;依次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并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度,电路接通。2、矿灯充电架输出电压范围为5V7V,内设置充电控制器输出电压稳定在4.20.05V之间,充电保护电压4.35V,过充电保护延迟时间100ms。3、充电限流650mA之内。4、完全放电后,充电时间约为10个小时。5、若连续长时间不使用,请从充电架上取下。6、矿灯没有放电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3.0V时,保306、护装置运作放电终止,此时断开按钮开关,保护装置即可恢复。过放电保护延迟时间10ms。7、放电保护电流为2.0A2.5A过电流保护延迟时间10ms,短路保护运作时间小于1ms。三十七、 矿灯充电工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工作岗位,上班和下班人必须在工作场所交接。二、下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看记录本记录情况及遗留问题,并带领接班人员将工作场地巡回检查一周。三、接班人员要详细看记录本记录情况,符合接班条件后,由双方在交接班本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岗下班。四、接班人员对交班人员交待不清的问题,可以当面提出来,交班人员须耐心解答,直到明白为止。五、有下列问题交待不清者不交接:1、工具、材料、307、各件不齐全不交接。2、记录上实际情况不符不交接。3、卫生情况不好不交接。4、防护用具(胶鞋、手套、防酸工作服、眼镜)不齐全,不接班。5、防火器材、设施不够不交接。6、因交接不清,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在班人员负责。三十八、 水处理司机岗位责任制1、 水处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2 、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对污水处理进行控制,确保当班污水排放符合标准。3、每天上岗前认真检查污水处理的有关设备是否正常。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谨慎操作。5、熟练掌握绞车的“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6、了解本班生308、产任务,掌握现场作业环境。7、巡查本岗位设备、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安全不生产。8、配合检修人员搞好本岗位设备的检修和验收。9、爱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10、认真交接班,做好记录。三十九、 矿井水处理站操作规程矿井水处理站操作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各控制柜、操作柜及各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2)根据矿井排水浊度,配置好药液,当原水浊度100NTU时,配一箱药液用聚合氯化铝13kg,药液浓度 2,当原水浊度500NTU时,可适当增加投药量,最大不得超过10二、操作顺序:1)启动加药泵,打开加药泵出水阀门和混合器上投药管阀,根据水浊度调整流量,最309、大不得超过20NTV。2)打开排水阀门,反应池上水,观察上水流量,调整投药量。3)经过斜管沉淀后水进入调节池,当水超过低水位后,即可启动提升泵,打开进水阀门,关闭水泵上的放气阀,调节到单台3公斤压力,打开压力过滤器的放气阀门和进水阀门,水量控制在20m3/h,使水流缓慢由上往下注水,当放气阀门有水排出时,关闭排空阀门,开启出水阀门,观察进水流量不得超过30m3/h及压力表有压力。4)过滤后的水进入清水池中,经过消毒即可作为生产、 消防水、浇灌使用。5)消毒用加盐投药量依法水池出水斜面氯量为指标,余氯为0.3mg/L即可,但不应大于0.5m。6)启动消毒泵,观察流量计给水压力0.25-0.3MP310、a,将吸入口胶皮管打开有负压力产生缓慢转动电控柜调压旋钮,由0-6-12V,电流不能超过200A。7)当活化一定时间,控制反应器内水温在55-60运行超过60时打开冷却水闸刀,溶液温度低则关小冷却水闸门,当无人值班或较长时间无人值班时将电压降至4-6V运行,检查注盐桶内是否缺盐,及时补充。8)每班检测外室PH值一次,当PH大于14时需排碱一次,每次15-30S,排碱后及时补充水分。三、注意事项:1)每天将斜管地底部排泥管打开排泥一次,排泥一个一个进行时间10S。2)当压力过滤口进行一段时间或两个压力表有0.5个压差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时,先关闭进水阀门,启动反洗泵后,打开反洗放气阀门,排水311、阀门,缓缓打开反洗进水阀门,反洗流量控制在4m3/h,冲洗10分钟。3)消毒室内严禁烟火。4)启动各水泵前必须先注水,排出空气,当排气孔有水流出方可启动泵。5)消防泵每星期应启动一次,时间10分钟。四十、 污水站岗位责任制1. 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对污水处理进行控制,确保当班污水排放符合标准。2. 每天上岗前认真检查污水处理的有关设备是否正常。3. 开机先开水泵,后开水,加风机必须在水流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机。4. 每天上午十时下午三时为水质分析时间,要按规定进行余氯的测试,并做好记录,水样如不符合标准,应及时调整加风量,并于一小时后,在进行测试。5. 关机先关风机,再关水泵。6. 设备操作按照操作规程执行。7.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每天做好二次余氯的测试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遇到余氯不足或超出应及时调整加氯且里。8. 每天打扫污水处理站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5商场地产夏日啤酒龙虾音乐嘉年华(吃货的夏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7页.pptx
  2.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原油码头消防工程维保方案(39页).docx
  8.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9.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10.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1.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2.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3.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4. 学校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方案【153页】.docx
  15. 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方案【234页】.docx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5商场地产夏日啤酒龙虾音乐嘉年华(吃货的夏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7页.pptx
  3.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4.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5.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6.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7.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8.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9.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10.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1.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2.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3.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4.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5.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6.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7.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8.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9.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