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营运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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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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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手册 2014年02月 编制目 录一、长林国际广场的管理机构二、长林国际广场管理与服务内容三、长林国际广场综合管理规定第一章 长林国际广场经营秩序管理规定第二章 长林国际广场治安和消防管理规定第三章 长林国际广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规定第四章 长林国际广场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第五章 车辆及停车场管理规定第六章 建筑和装饰管理规定第七章 商家撤场管理制度四、商家业态、品牌、商品准入制度五、长林国际广场广告管理规定六、长林国际广场宣传促销管理规定七、商家经营商铺装修管理制度八、商铺经营行为规范第一章 目的第二章 商户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 经营行为规范九、附则关于【长林国2、际广场】商业营运的承诺书致: 承诺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于 年 月 日成功认购四川绵阳鼎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长林国际广场】项目 楼 号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人自愿委托 对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进行招商及后期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交房之日起3650天,承诺人对此无异议。为了加强对【长林国际广场】的管理经营,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规范、环境整洁、安全舒适的经营场所,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人气、商气,增加营业收入,提升【长林国际广场】的知名度和整体形象,使【长林国际广场】在管理经营上成为一流的特色商业街。承诺人特做出如下承诺:1、承诺人自愿将所购买的【长林国际广场】项目3、 楼 号商铺交由贵公司招商、管理。2、无论承诺人自营或出租、出借,承诺人承诺所购买商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 指定的经营业态: ;如公司需调整业态承诺人必须无条件服从。3、承诺人应缴纳相应的市场管理费,管理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1元人民币(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含空调、水、电、促销费及其他经营产生的费用。4、承诺人承诺该商铺无论自营或者出租、出借都严格遵守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营运管理手册5、无论承诺人自营或出租、出借都自行办理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6、承诺人可以自行出租该商铺或委托 出租该商铺,但业态必须符合指定业态。7、如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承诺人承担。附件: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营运管理手册 承诺4、人: 承诺日期: 一、长林国际广场的管理机构:长林国际广场的管理机构: 1、 (以下简称公司)是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运营实施全面管理的专业公司。负责长林国际广场的房屋、公共设施、经营秩序、治安消防等日常服务及管理,拥有全面的经营、管理权。 2、公司宗旨:本公司的服务宗旨是“依法管理、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热情服务”。采用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3、管理范围:负责长林国际广场所属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包括长林国际广场业态、品牌、商品准入审查;宣传推广活动及促销活动的策划实施;设施、设备管理;供电、给排水、电梯、消防、治安、清洁卫生、绿化、车库的管理等其它服务工作。 45、公司设以下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招商中心及委托基础物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将为您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为您排忧解难。二、长林国际广场管理与服务内容 “用户至上,服务第一”这是公司的服务宗旨。具体管理服务内容为:(一)常规性公共服务1、供水、供电、通讯、空调、照明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2、排水、排污、排气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3、消防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以及消防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24小时保安服务,保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保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5、停车场的管理及服务; 6、环境卫生及保洁工作; 7、负责绿化等美化环境的工作; 8、负责公用休闲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9、电梯、通道、平台等设施的维6、护和维修; 10、提供代收代缴水、电、项目整体推广费和租金的服务; 11、处理商户及顾客的投诉; 12、解答商户的咨询工作; 13、商铺的装修管理; 14、商家及业态(品牌)的准入审核; 15、长林国际广场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销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 16、长林国际广场内广告宣传、活动的管理; 17、除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事宜; (二)特约委托服务 1、商户商铺内照明线路维修及其他设施设备维修; 2、商业咨询,启事、商品介绍、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组织:3、其他委托性服务;以上服务均为有偿服务。三、长林国际广场综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长林国际广场的管理经营,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规范、环境整洁、安全7、舒适的经营场所,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人气、商气,增加营业收入,提升长林国际广场的知名度和整体形象,使长林国际广场在管理经营上成为一流的特色商业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商业实际,特制订本长林国际广场管理制度,敬请切实遵守。第一章 长林国际广场经营秩序管理规定 凡进入长林国际广场经营的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长林国际广场经营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全体商家及商家派驻的工作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若有商家及其派驻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则按规定对商家作出处罚;若非商家及其聘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则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作出处罚。 第二条 长林国8、际广场营业时间为:9:3022:O0(暂定);周末和节假日视情况顺延,商家不准擅自关门歇业。 第三条 商家应严格执行营业时间规定,全体派驻人员按长林国际广场营业时间考勤管理。 第四条 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擅自中断营业。 第五条 不得将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带入长林国际广场交易,违者没收其非法所得及物品,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强制商家撤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商家全部承担。 第六条 商家在经营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第七条 商家出售的商品,须明码实价,每个款式都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单价等。 第八条 商家及其9、营业员须按商家统一着工作装,佩戴商家的胸卡或胸牌,女性应淡妆上岗,不得浓装艳抹,并且要梳妆整齐不得披头散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过耳部和衣领,胡须应每天剃刮,不得蓬头垢面,不准留奇发、怪发。 第九条 胸卡或胸牌工作时间需佩戴,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涂改。 第十条 服从长林国际广场管理人员管理,对拒绝服从管理者,处以停业整顿直至强制撤场。 第十一条 营业时间不得在长林国际广场通道上打牌、看书、睡觉、酗酒、用餐等。 第十二条 不准在商铺内设置或张贴不文明的宣传品。 第十三条 未经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长林国际广场公共区域内推销产品,散发传单、广告等。 第十四条 不得在长林国际广场内违规拉客,带10、客。 第十五条 不准在长林国际广场通道内聚集打堆聊天。 第十六条 不准在长林国际广场内大音量开放广播系统、收音机、音响、电视等。 第十七条 禁止在公共场地摆放货物、座椅等物品,也不得席地而坐、妨碍通行。经劝告无效者,视为杂物清除或没收一切物品。 第十八条 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货上样、拆样出货。 第十九条 不得进入设有“非长林国际广场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或“机房重地”等标志区域。 第二十条 不得擅自撕毁公司设置的封条、宣传海报及广告。 第二十一条 严禁涂改、迁移长林国际广场设置的各种通道指示牌、告示牌,若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 每个商铺的经营范围,由门框为界,禁止在界外张贴或悬挂招牌、陈列商11、品、摆放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等有碍长林国际广场规范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不准擅自移动长林国际广场设置的垃圾筒、花盆、广告展柜、座椅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四条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商铺。 第二十五条 上班工作时间,严禁携带小孩上班 第二十六条 未经同意,严禁携带棍、棒及其他工具,进入长林国际广场商铺内从事打包、搬运工作。 第二十七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长林国际广场对商家场地、货物、设施、装饰等拍照、摄像,违者没收胶卷、录像带。第二章 长林国际广场治安和消防管理规定 凡长林国际广场内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消防法及以下规定: 第一条 禁止在长林国际广场内携带、收藏管制刀具及枪械,一经发现,将予以12、收缴,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条 不准干扰长林国际广场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对侮辱、谩骂、围攻、殴打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保洁员、工程人员、消费者,违者将通报批评,并赔偿一切损失。情节恶劣者将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条 不准在长林国际广场内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将肇事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条 禁止在长林国际广场内偷窃、留宿或从事非法之活动(如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传播淫秽书画、图片、音像制品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条 严禁在长林国际广场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任何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后,应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得私自处理,若造成损失由当事13、人自行承担,涉嫌违法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七条 各商家有义务协助保安人员捕捉长林国际广场内的违法犯罪份子,凡隐藏不报者,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各商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有关管理规定,建立自用场地防火制度,落实责任人;遵守长林国际广场的各项防火规定,对聘请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第九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禁止移动和使用,违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第十条 禁止在商铺内使用有安全、消防隐患的电器,必须使用时,提出用火报告,经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设专人负责。 第十一条 在长林国际广场内悬挂或堆放物品距14、吊顶面不得小于25厘米。 第十二条 禁止在消防设施附近及消防通道堆放任何物品。 第十三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场地需要装修的,须经长林国际广场的物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中涉及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提出动火申请后,对操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经批准后装修的场地,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及效果。 第十四条 故意拆卸、损坏消防设施者承担经济、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偷窃消防器材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送公安部门处理。第十六条 禁止在长林国际广场商铺内吸烟、动用明火。第十七条 严禁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和私自改动电路。第十八条 严禁在长林国际广场内存放易燃、15、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第十九条 商家每天离开商铺时,应关好门窗及自用范围内的电灯、电器,拔掉电源插头,造成后果者,将自负经济、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商家应自行负责自用区域内的防火、防盗等自防工作;每日营业结束时要按规定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违者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第二十二条 各商铺营业期间应保管好自身财物,不得放置除商品外的贵重物品和个人物品,若有丢失长林国际广场概不负责。第三章 长林国际广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规定 为了创造一个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经营场所,商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如有16、违者除处以罚款外,并负责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第一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瓜果皮、纸屑、饭盒、包装物、饮料瓶等杂物。 第二条 每天各商家自用范围内的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装修垃圾及体积较大的,应投放到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指定的场外垃圾堆放点。 第三条 商家应按签定的承诺自行负责对自有区域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立面、包绿化、包文明),并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天在歇业前半小时将垃圾清理在就近区域的垃圾桶内,待清洁工收集。 第四条 营业期间商铺不得将垃圾堆放在通道上,需自行清除,投放到自行配置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 第五条 不准随地乱倒污水、茶水,违者自行清理现场。 第17、六条 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涂、乱挂、乱张贴,违者自行清理现场。 第七条 不准将饭渣、茶叶渣等直接倒入洗手盆、下水道或公共卫生间便池内,造成管道堵塞者,承担一切疏通费用。 第八条 不得将茶水、污水、饭渣、茶叶渣等直接倒入垃圾桶内。 第九条 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负责清理现场,如果小孩所为,则由携带小孩者清理现场。 第十条 破坏公共绿化者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长林国际广场的清洁工具。 第十二条 商户清洁工具须自行保管,不得堆放于长林国际广场公共区域内。 第十三条 对长林国际广场内商家自用区域的清洁卫生,长林国际广场管理人员将经常性地检查,检查不符18、合要求,须立即整改。第四章 长林国际广场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日常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条 商家进场装修前必须提交有关图纸资料,经公司审核批准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施工用电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驳接使用。 第二条 商铺内相关设备设施安装及装修完毕,经公司和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第三条 长林国际广场的照明设施已统一安装,严禁拆卸,乱拉(接)租更改,违者处于罚款并赔偿损失。 第四条 商家开业后不得私自增装或改装各种电气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开关电箱必须配有防护面盖,不得在开关箱附近堆放易燃物品,需保持开关箱操作通道畅通;不得在商铺内的固定电源插座上擅自接19、驳临时移动式的插座或者接线箱;不得向电器、开关、插座倒洒液体等导电物,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第五条 商家必须重视用电安全工作,积极配合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定期开展的用电安全检查,在接到“商家用电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有关整改事项。第六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须向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报修并填写报修单,由物管处统一安排修理,并按规定收费。第七条 凡偷电者,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 第八条 商家必须爱护送配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不得进入各电表房等设备机房,不得动用公用电器设施或者改变各类控制开关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 违反用电管理规定,造成电路故障或事故,由肇事者承担一切20、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电梯管理规定: 第一条 禁止使用扶梯运载货物,由此引起电梯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 扶梯停运期间禁止行走;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禁止在电梯上嬉戏打闹;商户或工作人员请使用专用楼梯及通道。 第三条 乘扶梯时,严禁将头和身体伸出扶梯外,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第四条 未成年人乘扶梯,须有成年人陪同,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第五条 使用货梯载货,不准超载,违者处罚。 第六条 不准在电梯内丢弃包装箱、包装等废弃物。 (三)中央空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中央空调运行期间,长林国际广场内所有对外窗户必须关闭。 第二条 禁止商家擅自调节风口。 第三条 当空调管网、送风系统发生故障时,应21、向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报修,商家不得擅自拆修。 (四)电话、宽带网络管理规定 第一条 长林国际广场内已预留线路,商家入场后,不得私自拆、改、损坏,违者赔偿修复费,并给予处罚。 第二条 商家需安装电话、宽带网络,需自行向通讯部门申请安装。 第三条 偷接电话线(机)及宽带网络者,将从重处罚并没收偷接话机及网络设备。 第四条 电话、宽带网络开通后,商家应遵守通讯部门及宽带网络服务商有关规定,违者责任自负。第五章 车辆及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禁止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进入长林国际广场内(消防车、执行公务警车除外)。第二条 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由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商家及车辆驾乘人员必须22、服从指挥及管理。 第三条 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由长林国际广场管理人员指定停放地点,严禁乱停乱放。 第四条 车辆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爱护长林国际广场的道路及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 停放车辆后,请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六条 机动车辆在本长林国际广场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l5公里,严禁超车。 第七条 机动车辆进出停车场禁止鸣号。 第八条 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不准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九条 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违者处罚。 第十条 机23、动车进出车场必须履行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保管费。 第十一条 严禁超高、超长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停车,违者罚款。 第十二条 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时处理。 第十三条 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第十四条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第六章 建筑和装饰管理规定 第一条 商家需要对自用范围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向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待批准后,严格按照长林国际广场商铺装修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严禁私自装修。 第二条 严禁改变、拆卸自用区24、域内的原装饰结构及设施,禁止在商铺内外凿墙打洞,确因需要,必须报长林国际广场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相关管理部门派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 商家更换业态(品牌)、招牌应向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四条 对长林国际广场的正常维修、统一装修,设置广告等,商家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第七章 商家撤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撤场商家应提前l个月向相关部门提出撤场申请。 第二条 相关部门受理撤场申请后,商家应于三天内至该部门填写撤场申请备案表及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撤场前,物业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撤场店铺的水电设施、强弱电设施、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如出现损坏现象,维修25、工程师立即做出设备设施坏损评估,经撤场商家签字确认后,照价赔偿。 第四条 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管理负责清查该撤场商家是否有欠费及消费纠纷情况。对于有欠费及消费纠纷情况的撤场商家,营运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前来结清欠费、处理纠纷。费用未结清或纠纷未处理完者,不予办理撤场手续,并按相关合约执行。 第五条 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在对其验收确认后,在无欠费的情况下,填制撤场申请备案表,办理撤场备案手续,并登记备案。 第六条 长林国际广场物业部门对于撤场商家店铺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在撤场当天抄表、计量、计算应交水电费,并于抄表当日对该铺面予以停水、断电,水电止度双方签字认可。 第七条 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管理人员在26、商家撤场时,填制商家转撤场通知书,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开具商户出货凭证(出门条)。 第八条 长林国际广场物管保安部,凭商户出货凭证(出门条)予以放行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 对于没有办理手续而强行撤场或偷跑撤场的商家,对其物品、财产予以扣留,直至缴清费用、手续完备为止。 第十条 完清相关费用及手续后,撤场商家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商铺租赁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予以申请退还。四、商家业态、品牌、商品准入制度为了促进长林国际广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及市场经营信誉,特制定和实施本制度。(一)、长林国际广场经营业态指定为: (二)、入场经营商家准入审核 在长27、林国际广场经营的商家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良好的经营信誉,具体的准入审核规定为: 1、合法资格:商家在入场经营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真实有效的合法证件;代理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证书、授权书等证件,经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入场经营资格。 2、品牌企业信誉:商家入场前提供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如“消费者信得过产品”、“重合同、守信用”等);同时商家必须达到在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经济纠纷,行业内口碑良好的标准并经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方可入场经营; (三)、入场销售商品准入审核 在长林国际广场销售的商品在入场前,按长林国28、际广场规定均需通过准入审查,商家应就经销之产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或票据: 1、国产商品必须提供:商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2、进口商品必须提供:国内代理或经销商名称,原产地证明,原生产厂名,中文商品名称标志,中文使用说明书,关税完税证明等。 3、必须提供涉及商品的标准和企业质量承诺的其他相关资料,如绿色环保、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 4、必须提供商家经销商品的相关进货发票或凭证。 5、所有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三包”法的规定,并提供该商品符合“三包”法所规定的相关证书、 “三包卡”等资料。 6、商家应对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商29、家提供的上述商品质量证明文件,经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或相关质检部门审核后方具备入场销售资格。 (四)、准入审核 1、商家入场前必须根据长林国际广场实施的商家资格及上市商品准入制度要求,对经营资格进行自查;对上市商品必须查验供货方的主体合法性,对商品包装的标志和内在商品质量进行查验其真实性及与证、票的一致性。自查完成后按规定将相关证、票据及证明材料一起报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审核。 2、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对商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实施方式为: 负责对商家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主体是否合格、必要的前置条件是否具备、经营的商品与市场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负责对商家进30、货时索取的证、票进行审验。审其证、票是否合格、真实,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一户一档,专人验证负责。 负责对入市商品进行质量查验。主要查验入场商品与商家提交的证、票等资料载明的内容是否相符;与产品标准和明示的产品质量相关的荣誉资料是否相符,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负责实施商品准入的档案管理。对已经列入准入的商品,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并建立一户、一册、一档的书式档案。 对不符合准入规定的材料或审查时发现商家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可立即退回资料并责成商家补办。若商家未能按时向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交付符合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则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有权禁止商家和商品在31、本市场销售,并有权要求商家对此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商家承担。 3、商家上市商品调整时,必须及时报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并按要求重新办理商品准入手续。 4、经审核符合准入规定的,报管理公司同意,有关材料一并入档。 5、商家准入审核通过后,入场经营中必须负责建立进货销货台帐,做到内容真实、“一种商品,一本证档”以备查。 (五)、处罚措施 1、商家在入场经营中若有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等失信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由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报请工商、食药监、质检等部门给予警示、处罚或媒体曝光,并可视为商家违约,长林国际广场管理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商铺租赁资格,强制撤场。 2、对自查和长林国际广32、场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已售出的商品必须由该商家负责招回并给予消费者相应赔偿。 3、对不重视商品质量,屡出商品质量问题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将配合工商部门严肃查处,同时视为商家违约,长林国际广场管理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商铺租赁资格,强制撤场,商家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商品因种种原因被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勒令撤场需再进入市场销售的,在入市前,由商家重新查验索证,经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和辖区工商所、质检(相关行政)部门三级复查合格后,才能再进入市场销售。五、长林国际广场广告管理规定 一、规定目的 统一管理33、长林国际广场对外广告宣传,规范长林国际广场内外的广告制作和形式,使广告宣传达到整体统一,美化店面。为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给商家提供对外宣传的窗口,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达到宣传的一致性、有序性、有效性、有偿性。 二、规定范围 1、长林国际广场外广场、楼体、吊旗、条幅、灯杆、长林国际广场购物中心内(含柜台广告陈列品、货架、柱体灯箱等广告设施)、中厅、总服务台、灯箱、橱窗、吊旗、POP、DM、内刊、广播、海报、传单等各类广告用品的设置、制作及发布。 2、长林国际广场各部门及商家在外广场、商铺内从事的所有广告行为及促销活动等。 3、长林国际广场各部门、商家在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发布的涉及本长林国际广34、场的广告和从事的广告行为。 三、广告管理 1、凡商家在长林国际广场外墙面、柱体上、户外长林国际广场专属区域内制作广告以及参加由长林国际广场专属区域内组织的展销活动上使用的促销单、POP、DM等各类广告;长林国际广场内墙面、柱体,商铺外墙体、橱窗等各类广告,都必须报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进行登记、审批,由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实行统一管理。 2、广告内容商家可自行设计广告图样或委托长林国际广场广告公司设计图样,报经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及工商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发布,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广告位。 四、广告管理实施细则 1、商家需在长林国际广场内设置广告,应当向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告申请表,并提交35、广告图样以及广告的使用位置及尺寸、面积等。 2、商家提交广告申请后,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家)。 3、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商家应与公司签订广告位租赁协议并按合同支付广告费,广告安装完毕后由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检查广告内容、尺寸等是否符合协议约定并建立广告位登记档案,由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存档、备案 (包括广告收费登记表、收费协议) 。 4、广告位使用期以双方协定为准,期满后可根据公司政策重新签定广告位租赁协议续租。 5、已经批准,但需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6、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736、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书写规范准确。有悖于长林国际广场视觉识别形象(VI)管理规范及影响长林国际广场整体规划的协调性和相关规定的广告严禁发布。 8、各类招贴广告可免费发布,但须在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办理登记手续,并仅限在长林国际广场专门设置的公共广告栏内张贴。 9、广告费用统一由公司财务处收取。 10、商家所租商铺以门框为界,门框以内属于商家自有专属区域,商家在自有专属区域内张贴广告不需要支付广告费,但应按规定向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告申请表,并提交广告图样以及广告的使用位置及尺寸、面积等,经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进行登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 11、37、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在长林国际广场内、外墙面、柱体、橱窗做广告促销,不得私自悬挂POP,不得私自发放DM传单等宣传材料。 12、在长林国际广场内发放宣传单、广告,给长林国际广场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该商家进行处理,并追究连带经济责任。如发现商家在楼内外墙面、柱体、橱窗等私自张贴、悬挂广告或未经登记擅自发布长林国际广场专属区域内户外广告,予以限期拆除。 13、长林国际广场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形式予以拆除、罚款等处理。 14、商家在广告发布期内,若经营活动停止,广告位租赁合同即自然终止。该广告位在商家撤离长林国际广场之日起,由长林国际广场收回使用,并不退还广告位剩余期限费用。六、长林国际广场宣38、传促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长林国际广场形象的统一和卖场管理的规范,维护商铺的品位形象,避免商家之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合作双方的长远利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促销活动组织 1、长林国际广场内所有促销活动均须公司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由长林国际广场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2、长林国际广场将不定期采用组织商家集体促销,网络平台促销、广告促销、行业发布、品牌联动及主题活动等多种方式增加商家产品销售机会、提高市场品牌知名度、展示企业实力活动。 3、长林国际广场在节日、周年庆等时间举行大型促销活动,商家应积极配合,踊跃参与。 (二)、促销广告、促销场地设置管理 1、长林国际广场组织的统一促销活动所39、用广告用品、POP、DM单若有长林国际广场统一设置和绘制,商家另须使用特殊广告设置须经长林国际广场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2、商家组织单独的促销活动所用场地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及安保方案,经公司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3、商家组织单独的促销活动所用广告用品、POP、DM单须经公司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三)、促销管理 1、促销商品 (1)打折促销商品的价格不得有虚标高价或定位高于其它同类长林国际广场的价格基础上进行打折。 (2)经审批允许后可在长林国际广场广场开展不超过3天的促销活动,审批到期后确需开展活动的需重新提出书面申40、请,经核准后方可进行。 (3)促销所售商品不能为多年积压残次、劣质商品。2、促销工作现场组织管理规定为作好促销现场的管理工作,加强对促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促销人员的工作和形象,根据长林国际广场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参与促销的人员须按长林国际广场商家要求统一着装,应严格遵守“长林国际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2)促销商品须符合国家“三证”齐全,不得经营任何假冒、伪劣、质价不符商品;所销商品不得高于绵阳市同类商场同种商品零售价;不得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商家的促销活动,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他责任。 3、促销商品限定租赁合同所签品牌、种类,不得超过合同规定41、的经营范围,不得将促销场地转让或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商家的促销活动,罚款200元,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他责任。 4、商家促销活动中应按申请在指定地点布置促销现场,不得阻挡楼梯、通道及消防设施。 5、促销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不准有跟货及相互竟价等不正当竞争现象。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商家的促销活动。 6、促销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收款后开据信誉卡,严禁只售货不开据信誉卡的现象发生,如接到顾客投诉将取消促销资格。 7、促销必须遵守长林国际广场的营业时间,严格遵守规定的促销时间,按时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促销时间。 (五)、促销审批 为保证长林国际广场形象的统一,维护长林国际广场的整体形象,特制42、定本管理规定。 1、商家填写促销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促销方式,促销理由、促销规模、时问等内容。 2、相关部门审批办理促销手续,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把关, 3、长林国际广场卖场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4、区域经理负责检查促销工作执行情况。 (六)、促销管理处罚条例 在促销活动中营运部将对活动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违反促销管理规定将给予严厉处罚: 1、未经审批同意,而擅自在长林国际广场专属区域内组织促销活动、悬挂广告品和散发广告单的,长林国际广场管理部门有权立即制止活动并没收广告用品。 2、在促销手续审批完备后,擅自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视为商家违约,长林国际广场营运部可提请商家方终43、止促销活动同意书,严重的追究商家违约责任。 3、在促销中用劣质赠品、虚假标注价值赠品的没收其赠品。 4、特卖商品标价高于其它同类商场而进行打折的,勒令其调整价格,停止促销活动。 5、擅调价格,虚标高价进行打折活动的商家视同违约。 6、严禁活动期间在长林国际广场内有带客、拉客、扰乱长林国际广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视同违约。七、商家经营商铺装修管理制度参照长林国际广场装修手册办理执行。八、商铺经营行为规范第一章 目的通过贯彻执行商铺经营行为规范,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明确商户、管理者、经营者、从业人员、顾客的责权利关系,构筑诚信体系,提高购物中心经营管理水平。2、基本要求诚实守信,买卖公平4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敬业爱岗,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商德商誉。3、制定、实施及适用本商铺经营行为规范适用于在长林国际广场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商户,由 负责监督、实施、完善。该规范作为主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 商户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所购、所租铺位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租赁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使用权,以及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2、在自觉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有享受公共性和委托性商业服务的权利。3、有对甲方管理服务内容、规章管理制度的建议权和监督权。对管理工作认为处理不当的,有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和申诉的权利。4、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4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绵阳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照章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5、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物价、卫生、治安、消协等法律法规、规定,照章纳税,合法经营。认真履行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按时交缴租金、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6、自觉维护长林国际广场经营管理秩序,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各种经营促销活动。7、维护长林国际广场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严格按统一规定的经营时间营业。8、自行承担由经营活动引起的民事责任。第三章 经营行为规范1、法律、法规和规定 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商户的整体利益。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超越规定的46、经营范围,商品应明码标价,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只能使用约定的商号、企业名称和标志从事经营活动,并保证对其商号、企业名称和标志有完全排他的使用权。 未经允许不得在经营场地的外部和窗户上陈列通知、招贴标语、广告或从事经营、促销活动,办理相关手续须提前三天办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广告发及长林国际广场关于促销宣传的有关规定,在对长林国际广场整体形象和经营管理不构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 尽量给予支持及配合。2、保险 商户对店铺经营场地内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固定设备、房屋本体、装置、家具、商品、动产、个人财物等)全面负责,承担任何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商户应购买财产综合险。3、商户47、销售商品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接受消费者的监督,销售商品应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提供给消费者商品信息真实,不能误导宣传,商品、要标明真实名称及标记。 销售商品应开具有效票据、发票及三包凭证。 使用工商局统一规定的标价签,商品应明确标明商品名称、质量等级、性能、用途、产地、成分、规格、价格及有效期限。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权利及损害消费者的其他利益。4、销售商品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商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销售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失效、变质的商品 。 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商品或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有48、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商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相应予以标明。 限期使用的商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5、销售商品价格、质量上应履行的义务 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上报有关资料。 服从物价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 不得采取故意串通,联手提价、压价收购或制定垄断价格;不得利用市场供求矛盾囤积居奇、高价炒卖、哄抬物价。 正确使用商品标签49、,品名、规格、等级、价格等填写清楚;出售商品不一货二价,不以次充好;严禁采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混充规格、掺杂使假、假冒名牌等手段。 不得使用不真实的标价签、标牌、广告牌、宣传单。6、服务规范 从业人员应具备合法的劳动从业资格,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从业人员应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健康状况证明及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 从业人员应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上岗培训考核及专业技术证明。从业人员应熟悉和了解本岗位商品知识及性能,掌握商品的推销技巧及售后服务技能。7、仪容仪表从业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着装规范、统一佩戴工号牌、保持微笑服务。8、工作态度 做到顾客至上,热情有礼。 从业人员相互配合50、相互尊重,同心协力解决疑难,维护整体声誉。 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9、行为规范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种管理条例及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热忱为顾客服务,注重自身仪容仪表和商业道德。正确对待消费者投诉,自觉维护长林国际广场的商业信誉。 在经营中服从统一管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在场内打牌、喧哗、酗酒、吵架、斗殴、吸烟、扎堆扰乱经营秩序,如有发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及时处理。 正确填写购货凭证和三包信誉卡,填写发票,必须字迹清楚、真51、实。 严格遵守统一营业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随便关门歇业。 禁止在经营区内乱接、乱搭电路、使用明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10、服务质量 对顾客一视同仁,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生意大小一个样,买与不买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不以貌取人,对顾客不可品头论足。 称够尺足,计量准确。 讲求信誉,负责到底。认真执行商品三包规定、退换货规定,凡出售的商品(不包括食品)符合退换货商品原则,保持原样,商品完好,不影响第二次出售者,可以退换。不符合退换范围和原则的应讲清规定,以理服人。11、文明用语 顾客到店,尊称在先,“请”字当头,礼貌相称。 服务员规范用语:“你好,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什么你好”、“我52、能为您提供什么帮助吗?”、“请您随便挑选”、“谢谢您的光临”、“请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支持”、“请小心拿好您的物品”、“请慢走”、“欢迎您的再次光临”等等。 顾客询问,主动、热情回答。 顾客离店,礼貌道别,对顾客的表扬要谦虚表示谢意,对顾客的批评要诚恳虚心接受。12、顾客纠纷的处理 先向顾客道歉以缓和顾客情绪,认真听取顾客陈述事情经过和意见。 查看顾客出示的单据是否符合规范,商品是否保持完好。 判断所购商品是否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各类商品具体更换、退货期限见“国家三包”)再进行解决处理。13、环境规范 店招书写规范、准确、清晰,外国语译文标谁、严谨;店招清洁、美观,内容健康、安装牢固。 53、营业场所灯光的布置应达到所需亮度,橱窗内的展示灯光要有通风装置。 铺内所播放的音乐的音量须调低至不影响其他商铺,音乐包括电视音响系统及其他器材播放的音乐,无论何时都不可制造任何扰人或刺激的声音。 营业场所的环境符合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各种设备、设施应当保持干净、明亮、整齐、清洁,不乱堆乱放货物、物品。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绵阳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卖场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在营业区内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并按规定定期更换。存放消防设备器材的位置符合要求,警示清晰、醒目,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54、易爆危险物品。禁止嬉戏、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情节严重者,送交工商、公安司法机关处理。14、经营行为管理规定 商户所购、租铺位场地,必须按购、租合同规定作为商业性用途,根据楼面业种规划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出租、转让铺位和经营场地,应及时向管理公司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继续承担其义务和经营责任。 铺位和经营场地的范围,以门框边线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模特、座椅、杂物等。 严禁在公共场地、楼梯道口、通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营业时间内,严禁打牌、下棋、吸烟、睡觉、酗酒、就餐、吃东西、打闹、追逐嘻耍等行为。 必须上足货源,营造(就)良好的商业氛围。 与顾客发生纠55、纷,应主动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上报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 搬运商品、物资等,须由指定的搬运通道搬运。15、违规违章处理规定 为了维护全体商户的权益,规范长林国际广场的运做,严肃管理,对违反商铺经营行为规范的行为人,除了要求停止违章违规行为外,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处理或罚款。 处理方式将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批评、教育、直至停业整顿或其它强制措施。 罚款标准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对政策、法规无明确处罚规定的,视违章违规轻重,现场罚款505000元。拒交罚款者将从经营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中加倍扣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工商、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管理人员56、若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给商户造成损失的,由 负责追究其经济、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16、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督 服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商品的监察,并对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之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处理,以建立长林国际广场的信誉、维护美誉、提升知名度。 利用顾客意见簿、来信来访、消费投拆及有关方面社会媒体和社会监督部门的意见,对购物中心的商户、管理者进行监督考察。九、附则 1、本管理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2、本管理手册最终解释权归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确认书在您仔细读完本手册内容之后:1阅读确认书(附后)并在确认书上签名2沿虚线裁下确认书,然后将签名的确认书交给 .确认书 我商户 (店铺号: )已仔细阅读了贵司的长林国际广场管理手册,领会了该手册的全部内容,并自愿遵守长林国际广场管理手册的规定,自觉接受贵司的统一管理,愿意依照长林国际广场管理手册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确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