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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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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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高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1、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核心环节,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和保证,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学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调控和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 我校实行教学质量双控体系,其中内控体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处、教育教学事务处、专业部、教研组、在校学生等;外控体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社会用人2、单位、实习单位、毕业生等。第二章 主要内容和形式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执行、教师的教风和教学效果,学生的学风和学习效果,教学的组织和管理,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第五条 监控形式,包括各级听课、各项检查、各类评价、问卷调查、座谈会等。第六条 反馈形式,包括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各项检查与评价信息的反馈等。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质量管理处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是监控执行的中心,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重要的部门,对质量监控起着组织协调、分析反馈作用。由质量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日常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质量管理处在教学质量监3、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全校性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管理文件;组织学校日常教学检查和监控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专业部的各项教学工作;做好教学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的档案管理工作等。第八条 专业部质量监控小组是学校开展教学检查和监控的基层组织机构,组长由专业部主任担任,成员由教研组长和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专业部质量监控小组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专业部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收集、反馈本专业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向质量管理处、教育教学事务处等部门反馈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4、组织开展亮相课、汇报课、观摩课;负责组织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及师生座谈会等。第九条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专业部主任为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保障。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要责任是:审议签发教学质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参加主要教学工作会议,决策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的重大事宜,按规定听课。专业部主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决议;主持本专业部教学管理工作,抓好本专业部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各种形式的教学质量检查的组织工作,按规定听课。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条 听课制度。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各级领导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全面了解教师教学的情况和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5、题。教研组应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制度。由学校质量管理处负责进行日常的教学督导工作。包括听课、抽查、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与反馈等工作。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学生信息员一般由各班学习委员兼任,协助质量管理处和专业部进行课堂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填写教学日志,及时、客观地向专业部和质量管理处反馈教学信息,遇有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立即向专业部或质量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向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反映和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学生评教制度。为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保证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充分行使权力,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特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凡承担教学计划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均6、要接受学生评教。第十四条 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将按时进行各种教学常规工作检查。以专业部检查为主,通过教师自查、教研组复查和专业部全面检查组织实施,学校质量管理处负责督促、抽查。(具体见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三项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业质量评估。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主要包括四个评估:校级教学管理水平评估、专业部教学工作评估、教研组组织管理水平评估、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等。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估结果作为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由学生评价、教研组同行评价、专业7、部评价及质量管理处评价等方面组成。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各专业部参照学校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专业特点具体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归入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业质量评估由质量管理处、教育教学事务处及专业部组织完成,主要包括:建立试题库(试题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试题分析);课程结业考试;平时考查(测验、作业等);期中、期末测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实施办法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8、。教学检查贯穿我校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检查方式分为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定期教学检查分为期初、期中、期末检查。两种检查方式紧密结合,有计划地进行。一、教学检查的任务与目的任务: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了解和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以便进行调节和修正,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目的: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获得教学反馈信息,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通过检查,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纠正缺点,改进工作。二、教学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1、教学常规检查(1) 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学期授课计划是否体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要求及学期授9、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材选择与使用情况:检查所授课程教材选择是否恰当、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师对教材内容与体系的处理情况;(3)教案情况:检查教师教案质量,了解培养方案、教学目的落实情况,消除教学随意性、盲目性; (4)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教学纪律等;(5)学生作业情况:检查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6)辅导情况:检查辅导课安排及执行;(7)考试情况:检查出阅卷、考试安排、考风考纪等情况;(8)外聘教师教学情况:检查外聘教师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及教学质量等情况。2、实践性教学检查检查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否编制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和指导书10、;各项实践性教学场地、设备仪器工具及耗材的准备情况;实践性教学内容安排的科学性;实践性教学的秩序及效果;实践性教学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实践性教学资料的收集与保存情况等。3、教研教改情况检查(1)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进展情况;(2)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情况;(3) 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开展情况;(4) 教学研究项目的开展情况;(5) 各教研组开展日常教研活动情况。4、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复习与考试对教与学的效果进行检查。实行教考分离,考试命题由学校、专业部指定专人负责,拟定后由学校、专业部领导审批,知识覆盖面、难度适当,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阅卷时集体阅11、卷,流水评卷,密封进行,做到公正、公平、合理。阅卷后,学校、专业部、教研组应对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从考试成绩分析中看教学效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办法。5、教学管理检查 检查学校、专业两级教学组织、教学安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6、其它专项检查如教学基本建设实施与进展情况;设备器材管理使用情况;教学档案归档情况等。三、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教学检查是分层实施的,检查一般以专业部自查为主,专业部通过教师自查、教研组复查和专业部全面检查三个层面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处深入各专业部督促、抽查,指导专业部开展各项检查。1、学校的教学检查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进行,质量管理处提出教学检查指导性意12、见,包括教学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及工作要求等。2、 各专业部结合本专业部特点,提出本专业部教学检查的具体计划安排。采取常规资料检查、相互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课程测试、试卷分析等形式开展检查。在完成教学检查的工作之后,提交书面总结材料,针对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3、质量管理处在教学检查工作中,主要是加强对专业部检查工作的督查,同时注意深入教学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在专业部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学期教学工作,并向学校领导做好专题汇报。4、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考察、评定、督促教学部门或教师的工作,从而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保证教学检查的实效,应及时对所进行的13、检查作出总结。学校通过开展教学检查,达到摸清情况、督促进展、肯定成绩、揭示问题、落实整改的目的,同时也能为教学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据,将有效地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3)学生评教试行办法为使学校教学质量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全面地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学生评教指标体系日常评教的评价内容主要以教师日常规范要求为主,以课堂教学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详见学生日常评教表)二、评教的组织与实施 1、学生日常评教一学期至少两次,由专业部负责组织每班学生评教小组,按照“学生日常评教表”上的内容,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14、评价打分(专业部要妥善保管“学生日常评教”原始资料)。2、各班评教小组至少5人,由班干部、课代表和学生代表轮流组成。3、评价结果由专业部主任及时汇总并负责反馈给任课教师,并交质量管理处及教育教学事务处备案。4、教育教学事务处负责以书面形式向每位任课教师反馈评教的“综合评定结果”及“教学评价建议”,并纳入本学期教师的教学业务考核。5、质量管理处负责对评教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召开专题会议或通过校园网向全体教师反馈评教情况,肯定好的方面、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4)开展企业评价试行意见为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间的交流、沟通和合作,了解和掌握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和学校教育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设15、置和教学计划、优化资师队伍结构,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效开展,使学校教育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试行意见。一、成立企业评教小组邀请具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或实践经历的相关行业(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企业培训部门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等人组成企业评教小组。二、组织实施评价1、职责分配。质量管理处负责,教务处、专业部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操作办法。每年组织二次,每年3-4月份学校组织调研组下企业听取评价, 10月份企业评教小组集中学校对学校教学工作开展评价。3、具体要求。每年3-4月份学校教学工作调研组下企业,听取企业对我校实习生和毕业生的吃苦敬业精神、知识技能水平、16、岗位适应能力、人际关系处理以及学校对实习生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每年10月份邀请企业评教小组来校对我校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实训设备、课堂教学(文化课、专业课、实训课)、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评价。4、信息处理质量管理处负责,教务处、专业部长、教研组长配合做好评价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撰写评价报告。5、评价效能评价报告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5)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及教学管理环节中的各种事故,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 教学事故的界定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失职,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17、教学环节的实施,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本办法将教学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二、 严重教学事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1、教师有猥亵女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漫骂侮辱学生、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的。2、在教学过程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有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在师生中造成较坏影响。3、未经学校批准,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4以上。4、教师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或迟到、或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5、课堂教学监控组织不力,造成课堂纪律混乱。6、没有及时出考试试卷,或考试时没有准18、备好试卷而影响正常考试。7、主考、监考教师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开考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放纵学生舞弊或不填写上交考场记录。8、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参与制卷的人员泄漏考试内容或伪造成绩。9、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30分钟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或因命题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严重失常;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10、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又随意更改成绩;或丢失考试成绩。11、不按要求将试卷管理归档,或造成试卷丢失。12、学生在上课、实验、文19、体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13、平行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10分以上。14、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三、一般教学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般教学事故。1、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2、超过规定时间2周以上提交教学进度表达或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矛盾或差错。3、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或随意请人代课、代监考。4、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5、教师在上课时,所携移动电话发出声音讯号或利用上课时间打电话。6、教师已事先请假,而受理者未及时安排,致使无人上课达15分钟以上。7、不让学校安排的其他人20、员听课者。8、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9、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或不清楚,或试卷内容有差错,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试卷。10、由于监考教师未履行职责,造成学生试卷、答题卡填写不符合规范,或提前交卷(考试时间不足40分钟),或试卷回收、分装、装订等有严重失误的。11、批改试卷或结总分不认真,出现多处差错。12、考试评分后不按要求提供参加考试学生试卷,考试后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13、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14、因特殊情况经专业部批准调课后,但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到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121、5、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整理归档学生成绩、健康档案、体育达标成绩等资料。16、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四、教学事故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一)教学事故处理程序1、首先由教学事故发现人填写教学异常情况登记表。2、质量管理处会同教育教学事务处向专业部(教研组)等部门下发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3、专业部(教研组)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质量管理处及教育教学事务处。4、处理意见经质量管理处审查同意(严重教学事故处理报主管副校长审核)后,由教育教学事务处反馈到专业部(教研组),专业部(教研组)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处备案。5、质量管理22、处有权对专业部(教研组)的处理意见进行质疑,并发出重新调查处理通知,然后按上述步骤3-4进行处理。(二)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1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质量管理处给予公开批评,扣发当月岗位工资10%,本人应写出检查并交质量管理处备案。2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罚责任人1个月的岗位工资和课时工资,本人应写出深刻检查并交质量管理处备案,履职考核、年度考核等级不得评为优秀。3对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4对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扣发事故责任人2-4个月的岗位工资和课时工资,教师岗位工资下浮一个等级,年度考核为不合格。5对一学期内23、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两次以上的责任人所在部门,将给予全校批评,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经济责任。五、附 则 1所有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必须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处处,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认真办理质量管理处下达的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不得拖延时间、或走过场或不实事求是处理。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4本办法由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 5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课程建设的管理,保证课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24、项基本建设工作。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需要而对现有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的进行改革创新,以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第二条 课程建设的目标:通过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建成一批教学质量高的重点课程和教学质量高并具有示范作用的市校级精品课程。第二章 立项条件和建设要求第三条 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应是受益面广、影响面大的公共基础课、对人才培养有重大影响的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及有发展前途并有一定条件的新兴课程,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教学条件基本具备,相应的实训(实验)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2师资力量较强,队伍结构合理,教师责任心强,热爱教学,业务水平较高,教学25、效果较好; 3具有一定建设与改革基础,有教学研究成果(课题或论文等),教学管理比较规范; 4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科学合理和有创新特色、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发展要求的课程建设方案;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近五年内从事该课程教学二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且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勇于开拓,团结协作好。 第四条 为了保证课程建设达到预定目标,要求设计课程建设方案时要体现如下特征: 1教学内容具有合理性。课程内容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要求,兼顾知识与能力,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方向、新成果,前沿性的新内容、新思想、新观点要占课程内容的相当比例,并保持课程内容的更新率;226、教学方法与手段具有先进性。能主动进行教学模式改革,运用有利于达到教学目的、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效果;第五条 通过立项建设的课程应达到以下具体目标:1能根据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与改革;2具有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的、能反映最新学科发展成果、内容层次清晰、重点难点突出、体现改革创新、完整规范的课程标准;3具备符合课程标准的适用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配套教学资源;4具有一支结构优化、教学水平较高、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5具备一套严格科学的课程考核办法,基础课实行教考分离;627、具有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完整、齐备的教学档案;7教学文件齐备、完整,符合有关要求,具有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六条 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由学校项目办负责课程建设立项评审工作。各课程负责人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项目办的通知精神,进行课程建设的项目申报。第七条 学校成立课程建设督导组(由分管校长、项目办主任、质管处主任、专业部主任组成),对申报立项的课程项目进行评审,签署意见。第八条 项目办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得出结果并经校领导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第九条 获准立项建设的课程项目,由课程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课程建设协议书”。第四28、章 项目建设管理第十条 实行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保证课程建设项目按期、按质完成。第十一条 实行课程建设项目负责制。原则上一门课程设一个课程负责人。1课程负责人的条件。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践,有教学研究成果或教学研究论文。2课程负责人的职责。课程负责人主要是负责课程建设方案的提出和立项后的建设方案的全面实施。具体工作有:组织制订课程的有关教学文件、编写(选用)课程所用教材、建设配套教学资源、建立课程教学档案,负责本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与29、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接受学校的检查与评价,并负责组织有关材料等。3课程负责人的聘任。课程负责人由专业部聘任。课程负责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更改,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专业部批准,项目办备案。更改的负责人应符合课程负责人的聘任条件,并负责完成课程建设的工作。第五章 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第十二条 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一次性核定,由项目办根据课程建设的完成情况分期拨付,包干使用。(具体见附件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办法)第六章 项目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第十三条 项目办将组织课程建设督导组以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和查看资料等方式定期检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第十四条 课程建设督导组在检查反馈的同时,要30、对课程建设进行指导,必要时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和指导。第十五条 建设期满,由课程负责人填写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项目办。第十六条 由项目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结题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第十七条 因故延期结题,课程负责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拨付,并追究课程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6课题管理制度为保障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完善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教育科研工作行为,促进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校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31、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科研室主任、教务处主任、相关资深教师等人员组成,委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长任教学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室,由科研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课题分级管理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实行分级管理。2、市级、县级课题由科研室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市、县规定的课题管理办法共同管理。3、校级课题由科研室进行管理。4、学校各级各类课题由科研室备案。 三、课题的过程管理1、前期管理1)课题申报申报者(个人或集体)填写立项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交科研室。申报对象:全体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申报时间:每年3至4月受理申报(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课题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2)课题立32、项校级课题立项,由科研室初审后交校学术批准,并发立项通知书。县级及以上课题由科研室在校级重点课题的基础上,遴选后送县科研室评审,由相关科研部门批准立项。3)开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立项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完成课题开题报告,并启动课题研究。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科研室组织人员,进行开题论证;县级及以上课题由科研室协助县科研室组织进行。2、中期管理科研室每学期对各级各类课题组织一次全面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中期检查以调查表、现场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1)中期汇报各课题组负责人向科研室作课题研究中期书面汇报,内容包括课题进展情况,有无阶段性成果或重大调整,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33、,课题研究的存在困难等等。2)中期指导科研室在检查反馈的同时,要对课题进行指导。同时,还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价值较高的课题,进行中期论证,进一步完善课题设计,保证课题研究的发展。3)不定期抽查科研室还将对各级课题进行不定期抽查工作,以督促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3、后期管理1)结题验收在课题完成以后,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室提供结题材料(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附加资料如论著、分报告等)。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科研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合格后,科研室将为每项课题颁发结题证书。如课题不能如期结题,课题负责人应向科研室提交书面延期或终止研究的申请。2)评审校级课题评审:由科研室对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终结性评34、审,评审结果交校务委员会审批。县级及以上课题评审: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经科研室评审后,统一送交上级有关教育科研部门进行评审。3)成果推广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县级课题研究成果,科研室要为其在校内或较大范围内推广积极创造条件。4)课题的变更与终止对于不能正常进行研究的各级课题,科研室可对课题负责人进行变更,或终止该课题研究的资格(县级及以上课题组长变更由学校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科研室)。对于经验收合格后结题的各级课题,该课题自行终止。四、课题的档案管理1、文本档案每项课题必须建立完整的文本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应包括:课题申请书、立项通知书、有关文件、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情况简报、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结题证书以35、及其他有关材料等。2、电子档案课题管理中的档案资料以电子稿的形式存档。所有课题负责人须将课题有关资料电子稿交到科研室。科研室在校园网上发布课题进展情况。五、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科研室根据县教科室的课题经费管理规定,对县级及以上课题使用经费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示范校建设专项课题根据示范校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进行研究的各级课题,可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7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 管理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36、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第三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我校在读的学生。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3、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第六条 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领导,校团委在其他条线和保卫科等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第二章 社团成立第七条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37、由发起人到校团委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第八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一名以上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2、有规范的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一名以上的指导老师。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核准意见。第十条 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38、;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第十一条 校团委自收到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一星期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第十二条 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校团委批准筹备之日起一个月内召开社团会议,通过章程,产生社团管理机构、负责人,到校团委办理新学生社团成立的登记与注册手续。 第三章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第十三条 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审议批准负责人工作报告;修改社团章程;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社团的核心组织,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39、处理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正、副会长各一人,理事若干,由校团委审查后产生。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1、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学生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会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情况,有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3、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损害会员利益,会员有向校团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4、会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交纳会费,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承担相应义务。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通过积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40、工作开展活动,积极申办学校倡导的与本学生社团建设相关的思想、学术、文化、体育和服务类活动,争取学校的经费资助,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学生社团如果有举办单项或系列活动的良好设想及条件,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含经费预算),上报校团委,获得学校审查批准后方可得到相应的经费资助。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校纪校规,接受校团委的监督。社团社长换届或更换社长之前,必须由校团委组织对该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审查。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二周内到校团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时学生社团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上一学期学生社团工作总结与经费决算;本学期学生社41、团活动计划;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意见。学生社团办妥注册手续后方可开展活动。第四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必须至少聘任指导教师一名。从事与学生社团活动指导有关工作的老师和其他辅导人员,要求业务优秀、思想过硬、活动能力强、热心指导学生社团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职责:1、每社团指导老师一名,由学校聘请具有专长的本校教职员工或校外人士担任,任期为一学年。具体指导、支持与参加学生社团的活动;指导、考察与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2、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等工作。3、指导老师应负责培养、推荐与考核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的管理。42、原则上每次社团活动时需到场指导、点名及维护活动秩序。4、指导老师应指导社团干部拟定社团活动计划,执行社团活动,并评价社员的成果。5、社团如有需要外聘指导老师,应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核准后,由校长聘任。6、指导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活动7、指导老师要负责指导社团排演、训练自己的品牌节目或作品,以便于紧急活动的需要。8、指导老师要备好每次社团活动的授课内容,并填写好社团活动授课记录表。9、社团指导教师受聘后应尽职尽责,社团活动成果根据社团项目负责人即指导教师填写的社团活动实施起讫日期接受社团联合委员会和社团专家考评小组的考核。考核分优、合格、不合格三等,考核等第43、为优的,课时报酬根据专家考评结果上浮不超过总数25%。考核不合格者,课时报酬总数下浮不超过25%,指导老师应及时予以撤换;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不满意的,理由正当、事实无误,亦有权请求校团委及时撤换。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考核、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 每学年开展优秀社团评比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二十二条 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参与校优秀社团干部评比。第二十三条 社团考核小组成员由社团联合委员会成员及专家考评组成员组成。1、社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沈瑞华 沈忠贤 邢飞 龚慧兰 袁彩菊 徐扬 曹刚2、社团联合委员会成员:钟国华 邱春燕 孙海平 许光明 严沪娟 马 娟3、社团成果考评专家组成员:张平 邬忠明 44、黄燕 沈斌 施琉 钟国华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有关条例不符;不接受本条例规定和校团委管理;社团有严重违纪行为;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责令将其解散:被责令整改到期仍无改观的;连续两个学期,学生社团会员不足十人或未开展活动;经通知后仍未注册;学生社团主要骨干和指导老师一致建议解散的;其它应当被解散的情形。第六章 附 则附件1: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社团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2: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社团项目建设协议书附件3: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社团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办法附件4:45、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社团项目建设经费审批表附件5: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社团项目建设中期评估表附件6: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社团项目终结评估8实训中心运行管理制度(1)数控实训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控实训中心运行管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中心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功能,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训中心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一名主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运行工作。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专业教师和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实践教学。第三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实训中心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满足专业实践教学基础上,提供优质职教资源,适应区域经46、济发展。第二章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四条: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保管。实行专人、专职、专管。第五条:设施设备必须统一建账,按照要求实行期末核查制,做到帐物相符。第六条: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管、借用、维护、检修等工作都必须履行手续办事。第七条:管理员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按日常维护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填写使用记录,保证设备使用率,保证环境的整洁。 第八条:管理员发现故障,应及时填写设施设备修理申请单,报相关部门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机器零件或进行维修。第九条:设施设备47、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批准,办理好借用手续方可外借。第十条 如果发生设施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或由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现象,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论责。第十一条:加强设施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经常检查电源、消防等状况。对报废设施设备必须履行手续,填报资产报废单后方可处理。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实训室管理员要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盗等工作。第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用电设施设备、48、线路等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已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第十四条:实训室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教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仪器设备损坏,酿成安全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实训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记录,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完好使用;熟悉消防安全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第十七条:实训结束后49、,实训指导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的电源关断情况。关好门窗,做好清洁,防止出现事故。第十八条:实训室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 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第十九条: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和熟识设施设备使用说明,将机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弄清楚。第二十条:设施设备使用必须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第二十一条:操作者应熟知安全常识,规范上岗,进入实训室必须穿好工作服,不准穿拖鞋进入实训室。第二十二条:两人共用一台车床时,只能一人操作(或轮换),并50、且要注意他人的安全。第二十三条:车床运转前,各手柄必须推到正确的位置上,低速运行3-5分钟,确认正常后才能开始工作,车床变换主轴速度时必须停车,否则容易打坏机床齿轮;第二十四条:车床开动后不得离开车床,不得在实习车间奔跑和打闹,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其它机床。第二十五条:启动时,要检查停机装置是否可靠,工件、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卡盘扳手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取下整个程序及步骤要规范安全。第二十六条:作业时力求平稳,要注意设施设备有无异常现象,若有异常声音及零件松动等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防止意外松脱而失控,造成事故发生。第二十七条:设施设备使用后,及时做好清理、维护、保养工作。第五章 设备使用维护制51、度第二十八条: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设备及其它仪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第二十九条:实训指导教师要熟悉各种机具及设备规格和性能,每次任务结束后要督促学生进行清理。第三十条:仪器设备闲置时间长时,实训室管理员应对易生锈部位上油,作防锈处理。第三十一条:实训室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机床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经常检查机床的润滑情况,以防止机件因润滑不良而损坏。所有润滑点必须按时注入洁净的润滑油,以免产生摩擦损害。第三十二条:对有故障的设备,除专职维修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动用有,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第三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做好每次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或上报,使设备维护在正常、安全52、的工作状态。第三十四条:每一学期由专职维修员大保养一次,除更换机油外,还应对机床的精度进行调整。第六章 学生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学生实训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不认真或不熟悉操作环境者不准参加实训。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其它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第三十六条:进入实训岗位前应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明确任务要求。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佩戴首饰,否则不允许进入实训岗位实习。第三十七条: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训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第三十八条:实训指导教师有权对扰乱实训课堂53、秩序或不听指挥的学生进行处理,严重者停止实训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严禁实训前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第四十条: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训任务书规定的有关内容,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第四十一条:实训过程中,学生要服从安排,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独立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报实训指导教师准假。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不准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习成绩。第四十二条:实训过程中,学生要保54、管好实训工量具,如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实训指导教师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设备、工、量具损坏者,除主动说明原因外,还需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第四十三条:每次任务结束后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按时完成实训报告,三次以上没有作业者或没有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不予评定。第七章 报废报损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实训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申请报废。第四十五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申请报废。第四十六条:报废报损仪器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及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报废报损。第四十七条: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实训教55、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第四十八条:已报废报损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维修外,其余部件应按照正常流程及时处理,不得再存放在实验实训室内。第八章 出借及赔偿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外借。第五十条:凡要出借的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学校领导领导同意方可出借。第五十一条:凡出借物品实训管理员要按期收回,归还时需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第五十二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除因本身质56、量问题免于赔偿外。其它因使用不慎或违反操作规则损坏的,原则上一律论价赔偿。第五十三条:赔偿流程一般由实训管理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领导核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2)农林实训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林实训中心运行管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中心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功能,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训中心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一名主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运行工作。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专业教师和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实践教学。第三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实训中心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满足专业实践教学基础上,提供优质职教资源,适应57、区域经济发展。第二章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四条: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保管。实行专人、专职、专管。第五条:设施设备必须统一建账,按照要求实行期末核查制,做到帐物相符。第六条: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管、借用、维护、检修等工作都必须履行手续办事。第七条:管理员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按日常维护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填写使用记录,保证设备使用率,保证环境的整洁。 第八条:管理员发现故障,应及时填写设施设备修理申请单,报相关部门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机器零件或进行维修。第九条:设58、施设备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批准,办理好借用手续方可外借。第十条 如果发生设施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或由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现象,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论责。第十一条:加强设施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经常检查电源、消防等状况。对报废设施设备必须履行手续,填报资产报废单后方可处理。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实训室管理员要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盗等工作。第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用电设施59、设备、线路等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已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第十四条:实训室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教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仪器设备损坏,酿成安全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实训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记录,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完好使用;熟悉消防安全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第十七条:实训60、束后,实训指导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的电源关断情况。关好门窗,做好清洁,防止出现事故。第十八条:实训室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 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第十九条: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和熟识设施设备使用说明,将机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弄清楚。第二十条:设施设备使用必须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第二十一条:操作者应熟知安全常识,规范上岗,不能穿长裤、赤脚或穿凉鞋,作业半径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第二十二条:设施设备如果属于燃油机械,起动前须按61、规定检查零部件。燃油不能加得过满,若油洒在机器表面,应擦净;若洒在地上,应挪走到一定距离后方可起动机械,防止意外发生。第二十三条:对带有离合器或紧急制动的切割装置,起动前应变机构应处于分离状态。第二十四条:操作前,要先弄清楚现场状况、清除障碍物;要穿好适合室外作业的服装,并穿戴好作业帽、防尘眼镜或面部防护罩、劳保手套等。第二十五条:启动时,要检查停机装置是否可靠,整个程序及步骤要规范安全。第二十六条:作业时力求平稳,要注意设施设备有无异常现象,若有异常声音及零件松动等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防止意外松脱而失控,造成事故发生。第二十七条:设施设备使用后,及时做好清理、维护、保养工作。第五章 设62、备使用维护制度第二十八条: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设备及其它机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第二十九条:实训指导教师要熟悉各种机具及设备规格和性能,每次任务结束后要督促学生进行清理。第三十条:机具设备闲置时间长时,实训室管理员应对易生锈部位上油,作防锈处理。第三十一条:实训室管理员经常检查燃油机械油箱内油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油标中心,以防止机件因润滑不良而损坏。所有润滑点必须按时注入洁净的润滑油,以免产生摩擦损害。第三十二条:燃油机械的空气过滤器要定期除尘或更换,保证所有零部件的正常工作。第三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做好每次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或上报,使设备维护在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63、。第三十四条:每一学期由专职维修员大保养一次,除更换机油外,还要清洗滤油器、液压油、清理火花塞等。第六章 学生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学生实训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不认真或不熟悉操作环境者不准参加实训。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其它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第三十六条:进入实训岗位前应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明确任务要求。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佩戴首饰,否则不允许进入实训岗位实习。第三十七条: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训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第三十八条:实训指导教师有权对扰乱实训课64、堂秩序或不听指挥的学生进行处理,严重者停止实训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严禁实训前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第四十条: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训任务书规定的有关内容,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第四十一条:实训过程中,学生要服从安排,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独立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报实训指导教师准假。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不准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习成绩。第四十二条:实训过程中,学生要65、保管好实训机械和器具,如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实训指导教师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除主动说明原因外,还需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第四十三条:每次任务后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按时完成实训报告,三次以上没有作业者或没有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不予评定。第七章 报废报损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实训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申请报废。第四十五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申请报废。第四十六条:报废报损仪器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及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报废报损。第四十七条: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实66、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第四十八条:已报废报损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维修外,其余部件应按照正常流程及时处理,不得再存放在实验实训室内。第八章 出借及赔偿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外借。第五十条:凡要出借的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学校领导领导同意方可出借。第五十一条:凡出借物品实训管理员要按期收回,归还时需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第五十二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除因本67、身质量问题免于赔偿外。其它因使用不慎或违反操作规则损坏的,原则上一律论价赔偿。第五十三条:赔偿流程一般由实训管理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领导核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3)旅游服务培训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服务培训中心运行管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实训中心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功能,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训中心在学校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由一名主任具体负责旅游服务培训中心日常运行工作。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专业教师和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实践教学。第三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实训中心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满足专业实68、践教学基础上,为社会提供优质业务范围内的服务。第二章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四条: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保管。实行专人、专职、专管。第五条:设施设备必须统一建账,按照要求实行每年两次核查制,做到帐物相符。第六条: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管、借用、维护、检修等工作都必须履行手续办事。第七条:管理员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填写使用记录,保证设备使用率,保证日常教学和实际借贷的要求,保证环境的整洁。 第八条:管理员发现故障,应及时填写设施设备修理申请单,报工程部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拆69、卸机器零件或进行维修。第九条:设施设备借用,须经旅游服务培训中心领导同意、批准,办理好借用手续方可外借。第十条 如果发生设施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或由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现象,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论责。第十一条:加强设施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经常检查电源、消防等状况。对报废设施设备必须履行手续,填报资产报废单后方可处理。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实训室管理员要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盗70、等工作。第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等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已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第十四条:实训室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教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各类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仪器设备损坏,酿成安全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实训室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完好使用;实训室管理员熟悉消防安全71、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第十七条:实训结束后,实训指导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的电源关断情况。关好门窗,做好清洁,防止出现事故。第十八条:实训室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 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第十九条: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和熟识设施设备使用说明,将机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弄清楚。第二十条:设施设备使用必须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第二十一条:操作者应熟知安全常识,规范上岗。第二十二条:设施设备使用后,及时做好清理、维护、保养工作。第五章 72、设备使用维护制度第二十三条: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设备及其它机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第二十四条:实训指导教师要熟悉各种设备的规格和性能,每次任务结束后要督促学生进行清理。第二十五条:实训室管理员做好每次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或上报,使设备维护在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第六章 学生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学生实训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认真或不熟悉操作环境者不准参加实训。第二十七条:进入实训岗位前应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明确任务要求。第二十八条: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训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第二十九73、条:实训指导教师有权对扰乱实训课堂秩序或不听指挥的学生进行处理,严重者停止实训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三十条:严禁实训前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第三十一条:学生必须认真预习旅游服务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有关内容,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第三十二条:实训过程中,学生要服从安排,严肃认真,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报实训指导教师准假。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不准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习成绩。第七章74、 报废报损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实训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申请报废。第三十四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申请报废。第三十五条:报废报损仪器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旅游服务培训中心领导批准及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报废报损。第三十六条: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第三十七条:已报废报损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维修外,其余部件应按照正常流程及时处理,不得再存放在实验实训室内。第八章 出借及赔偿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旅游服务培训中心教学暨日常75、接待使用,在不影响旅游服务培训中心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方可外借。第三十九条:凡要出借的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旅游服务培训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第四十条:凡出借物品实训管理员要按期收回,归还时需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第四十一条: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除因本身质量问题免于赔偿外。其它因使用不慎或违反操作规则损坏的,原则上一律论价赔偿。第四十二条:赔偿流程一般由实训管理员核填赔偿单,经旅游服务培训中心领导核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9全员育人工作制度(1)关于实行教职工全员育人的规定为扎实推进我校新三年(2009-2011)发展规划的实施,提高76、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能动性,提高德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现根据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决定对“实行全员育人”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自觉执行。1、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除已经转岗从事非教学岗位的人员、教辅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每5年中必须担任3年以上班主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实绩由学校职能部门做好记载,作为考核、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对于因能力不够或动力不足等主观因素,而造成班级管理混乱,形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学校将采取不同程度的后续措施,如批评、职称缓评、转岗等,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确实因特殊原因(如课务特多)而不能担任班主任的,个人必须提出书面77、申请,报校长审批。2、每一个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都有义务教育、帮助、转化我校的每一个学生。规定每一个教职工要与一名或在学习、或在品德、或在心理、或在生活等方面有问题、有困难的学生结成稳定的帮教关系,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帮教对象由班主任提出,学校确认名单,教职工主动认领。帮教的时间段一般为1-3年,当帮教对象通过帮教发生较大程度的进步且比较稳定时,帮教可以告一段落,有关的教职工开始认领新的帮教对象,不断循环。帮教工作要有必要的记载,能反映帮教的大致过程、帮教对象的主要变化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由被帮教者记录,待帮教结束时交学校。帮教工作既重视过程又重视结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指导与检查,定期进行总结与评78、比。3、重视对学生的“即时教育”。对于目睹的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一切有悖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如服饰不整、酗酒吸烟、打架动武、破坏公物、乱扔垃圾、说粗话脏话等,每一个教职工都要抓住时机,对照准军事化管理文件,自觉地对学生开展“即时教育”,使得学生明白道理、认识不足,引导学生举止文明、言语文明,文明做人。4、本规定自2009学年起实行。(2)全员育人工作实施细则一、实施全员育人的指导思想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合作的时代,全员育人工作,是让教职工全方位参与管理,克服学校在传统的大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唱“独角戏”的现象及管理难度大的弱点,充分发挥教职工个人优势,形成制度管人、情理管人、人人育人的立体的管理79、体系,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教职工自我修养,树立师表形象,实现师生双向发展。二、实施全员育人的意义1.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局面,使学校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温馨和谐家园。2实行师生结对子,对点指导,从不同层面教育学生,动态把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发展轨迹,细微了解教育对象在校的综合表现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指导。3. 面向每一个学生,开展亲情化、个性化育人活动,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充分关注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心理、生活等各方面需要,将个性化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三、全员育人工作中的职责定80、位参与全面育人管理的导师范围:每一个在编在岗职工。全员育人原则:“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全体教职工不仅是管理者,更是学生的朋友,是学生的倾诉对象,也是学生在思想、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导航者。帮教内容是多元化的,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思想品德、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生活能力等。分配育人对象的基本原则: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应主动带好在思想品行、生活卫生习惯等方面有突出问题的重点学生;科任教师主要针对学习成绩两极分化的和学习困难的学生对象进行导教;后勤教辅行政人员的育人对象主要是在仪容仪表、劳动习惯、内务整理、生活困难等在生活、劳动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学生对象。(一)教职工81、全员育人工作的职责1. 投入情感,亲近学生,蹲下身子看学生,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消除心理上的困惑,做学生心理医生和生活益友。2、沟通心灵,疏通思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思想素质,研究学生的成长变化状况,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帮助学生端正学习动机,进行学科辅导,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克服学习上的心理障碍,促进学业成绩提高。4.检查学生仪容仪表、文明守纪和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学习和其他工作任务。5.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积极争取多方协作,82、实现共同育人的目标。(二)班主任全员育人工作的职责班主任除本人做好导师工作之外,应做好以下工作:1班主任原有职责不变,班主任仍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确定本班育人对象,协助教研组长将育人对象合理分配到育人导师,协助育人导师制定育人管理目标、内容、任务。3跟参与本班学生导教的导师沟通,介绍育人对象情况,让导师了解班级及育人对象情况,积极与导师合作。4.协同导师做好育人评价工作,对育人工作进行研究,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对育人情况进行评定、反馈和强化。(三)教研组长全员育人工作的职责教研组长除本人做好导师工作外,应做好以下工作:1.统筹分配好本组教师所带的育人对象。2.教研组长配合学校召开本组人员会83、议,传达落实合作育人管理的精神、措施,指导落实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内容和项目。3.负责检查督促全员育人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处理和协调,并定期向学校报告。4.组织本组育人导师的考评工作,为学校考核教师和确定评优评先人选提供依据。5.教师育人对象人数,在任教班级中选出1名学生。(四)后勤教辅行政人员全员育人工作职责1.作为教育工作者的学校教辅行政人员,具有管理育人的权力和义务,有权参与学校的育人工作。2. 每个员工负责一个学生,帮助该名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劳动卫生习惯,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而努力。教育学生合理安排生活,关心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四、全员育人工作的措施落实(84、一)组织落实: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为负责人,各部门负责管理并考核,各专业部统筹本部全员育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部合作育人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检查、督促,保证政令畅通,措施落实。(二)制度落实:1.档案制度。为每位育人对象建立档案,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学生成长记录应有别于学生学业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的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对学生每月的表现逐一登记,分析对照。2.家访联络制度。育人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比较清晰的了解,经常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并能适当适时地85、进行家访,多层面,全方位的了解学生,配合家庭教育。3.谈心与汇报制度。坚持每月至少与育人对象进行二次辅导谈心,将每次谈心辅导的主要内容记录到“学生成长记录表”,并要求学生每月向导师汇报生活和学习情况,导师将学生回报情况及时记录。3.个案分析制度。各部门与班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导师育人情况交流会议,本班级所有导师一起交流、讨论,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对典型性个案要进行分析,并写出个案总结材料。(三)管理落实:1.实行管理责任制。主管副校长领导负责全校所有育人导师的管理,各专业部、教研组长负责本部班主任及育人导师指导与管理,班主任及育人导师具体完成全员育人制度的实施。教辅行政人员主要协助管理对应86、的学生教育。2.管理中注意情感、过程、方法的结合。既要关注学生的情感,又要注意管理过程,还要注意管理方法,特别是指导学生自主管理的方法,将三者统一起来。要鼓励学生认真去完成每一件事,并给予必要的方法指导,让他们在活动中体验成长的喜悦。学生档案尽可能详细全面,对个性特征,尽量展现其“闪光点”,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注意学生缺点的把握,不要伤害学生自尊。在时间和空间上,不限于教室和课堂,而应拓展到学生学生活动的一切时间和地方。五、几点说明1.育人工作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育人要做到春风化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待,诚心待人,细心育人,要以导师的人格魅力和诚心感染和打动学生。切忌急功近利,切忌87、方法简单粗暴。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和隐私权。2.育人效果的考核,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着重考查导师育人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实施情况。3. 欢迎教职工们对全员育人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以便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完善。10教师进修培训系列管理制度(1)教师进修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教师进修培训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我校的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和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特制定我校教师进修培训与考核管理的实施办法。一、教师进修培训的原则1、按需培训、注重实效。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88、学秩序的前提下,由学校师训部门统筹安排专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培训。2、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学校依托市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校企合作企业的师资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选派相关教师参加进修培训,但每年脱产进修培训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教师总数的3%以内。3、坚持重点、择优选派。学校在选派进修培训人员时,优先考虑中青年骨干教师、新开设专业的教师、列入学校培训计划的教师、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师;在确定具体人选时,则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和工作实绩择优推选。二、教师进修培训的种类和对象教师进修培训的种类主要有以下类型:序号类型参加进修培训对象及要求1岗前培训新教师在进校后的一89、年见习期内,必须参加并完成为期一年的岗前专项培训任务。2学历培训分两种:(1)未达标的教师,要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其学历达标培训。(2)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选派部分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学历。3骨干教师培训根据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的有关规定,由学校选派部分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级、市级师训机构所举办的骨干教师培训班的进修培训。4班主任培训要求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和教龄不满三年的新教师,在职务培训期间必须参加并完成30课时的班主任专项培训任务。5后备干部培训由学校推荐、上级部门审核,选派部分优秀教师参加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后备干部培训班进修培训。6专项培训根据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的有关规定,选派部分教师参加国家90、级、市级师资培训基地、技能培训中心等机构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专业业务、教学方法与技术等培训)。7职务培训要求所有在编专任教师每五年必须参加并完成“360” (高级教师要求完成“540”)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8出国培训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由学校初定教师人选,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参加出国进修培训。9下企业培训要求在岗专业教师每年在暑假中安排1个月的时间,到学校专业部指定的相关企业进行挂职实践锻炼;要求文化基础课的教师每五年有2周的时间,到学校指定的企业进行学习考察。三、教师进修培训的程序1、个人申请。学校师训部门发布有关教师进修培训信息,凡符合条件的教师首先向学校提出进修培训的个人申请(书面91、)。2、学校审核。根据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的相关规定,由学校教师进修培训领导小组择优选拔进修培训人员,因公出国进修培训增加上级部门审批程序。3、办理手续。通过学校批准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到学校师训部门办理进修培训手续并进行书面备案。参加学历进修、骨干教师培训、出国培训的教师,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和学校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书。学校公派出国留学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除与学校签订培训协议书外,还须向学校交纳保证金3万元。脱产进修培训的教师在报名后,应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其进修培训时间。4、成绩管理。教师在完成进修培训任务后,必须向学校师训部门交验进修培训成绩、学位证书或其它学业证书,经验收后将其复印件存92、入学校档案室的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聘任、考核、奖惩和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四、教师进修培训的义务1、教师在进修培训期间必须接受进修培训学校规定的学习和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的学业完成证明资料。2、教师在进修培训期间不得自行调整和增加培训内容,不得无故中止或延长进修培训时间。如确有需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调整和增加进修培训内容、中止或延长进修培训时间的,由本人承担进修培训期间的所有费用。3、教师进修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除全部法律责任自负外,学校将立即中止其进修培训资格,且进修培训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4、教师进修培训结束后,必须认真写好学习总结、93、调研报告等资料,交学校师训部门存档。5、参加国内各种进修培训的教师,凡学校为其报销学费、培训费者,自毕业或取得各种证书之日起,应继续为学校服务三年以上。如三年内因个人原因调出学校者,每少服务一年须退回学校报销学费或培训费总数的30%。公派出国进修培训人员回国后为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年,如违反则按所签定的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五、教师进修培训的经费1、报销程序。为了确保教师更好地完成进修培训任务,各类进修培训的费用均采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完成学习任务后持缴费发票和进修培训学习证明材料,到学校师训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最后由学校领导签署报销意见后到财务处报销。2、报销标准。由学校派遣参加的骨干教师培训、班主94、任培训、后备干部培训、专项培训、教师职务培训的教师,报销全部进修培训学费和书本费,差旅费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参加学历晋升培训的未达标教师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其所缴学费的三分之二,书本费自理,差旅费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教师,报销全部进修培训学费和书本费,差旅费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参加岗前培训、专业教师下企业培训的教师,报销全部进修培训费用,差旅费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出国进修培训的教师,其在国外进修培训期间的费用及差旅费的报销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销。3、不予报销。学校对以下情况的进修培训费用不予报销:(1)进修培训未经学校批准,或虽95、经学校批准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进修培训后未取得毕业、结业证书或培训通过证书材料;(3)在进修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六、教师进修培训的待遇1、经学校批准同意参加脱产进修培训并完成进修培训任务的教师,在脱产进修培训期间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凡参加出国进修培训且进修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七、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教师进修培训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八、本教师进修培训制度从2011年9月开始执行。(2)班主任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96、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E20063 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德-20073 17号)和崇明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职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当前青少年成长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班主任工作面临着新挑战。加强班主任培训,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97、要求,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本计划旨在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建立班主任培训制度,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二、培训目标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构建全覆盖的班主任培训体系,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之中。加强班主任工作指导者队伍和培训课程建设,努力提高我校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水平。(一)建立班主任培训上岗制度。从2011年起,凡新进入班主任队伍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以后逐步过渡到先培训后上岗。(二)明晰培训层次,确定分层目标。班主任培训分为三个层次: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上岗培训”是适应性培训,帮助新进98、入岗位的班主任适应新角色、明确新任务;“在岗培训”是胜任性培训,帮助在岗班主任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和教育艺术;“骨干培训”是提升性培训,帮助具有发展潜质的中青年班主任更快成长,使之在全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规范培训制度,构建培训体系。在历年班主任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和管理方法,明确培训主体,落实管理职责。加强班主任培训,并与班主任在岗培训和班主任骨干培训有机衔接,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螺旋上升的班主任培训体系。(四)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根据班主任专业化发展规律,探索适合不同层次班主任特点的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三、培训原则除教育部规定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原则99、外,还应强调以下原则:1、自主发展原则。培训要充分尊重成人教育的特点,充分调动班主任自我发展的主体性。改变单向传递的灌输式培训,要广泛提供互动交流的机会,使他们在参与中自我学习、自我总结、自我提升。2、研训一体原则。要把研究班级工作中的新问题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或者课题研究,实实在在解决班主任工作中的困惑和疑难。指导班主任把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培养哲学思维方法。3、校本实践原则。班主任工作有很强的情景性和实践性,校本班主任实践是班主任专业发展的基础,要坚持在先进理论指导下进行建班育人的实践探索,不断提高班主任的教育艺术和实践智慧。四、培训内容(一)上岗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班主任工100、作基本规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班级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以及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 (二)在岗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包括现代班集体建设、“两纲”教育活动设计、“温馨教室”的创建、问题学生的诊断和引导、网络环境下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专题。 (三)骨干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经典德育理论和多视角下班级工作理论的介绍、以及班主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展开。 附件:l、崇明县中小学班主任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方案;2、崇明县中小学班主任在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方案;3、崇明县中小学班主任骨干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方案。附件1101、: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班主任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 新教师必须接受不少于20课时的班主任专业培训(纳入新教师培训系列),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初步认识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了解班主任工作的一般常识,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操作技能,增强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快适应班主任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l、全体新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课时安排 班主任上岗培训主要围绕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和相关教育政策专题教育指导等展开。培训总课时数为30课时,具体安排如下: 1、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4课时) 2、班集体的组建和班级管理(4课时) 3、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4课时)4、学生心理健康102、教育指导(4课时)5、“两纲”教育解读与实施指导(4课时)6、优秀班主任经验介绍(4课时) 7、相关教育政策法规自学 (6课时) 四、培训方式 集中辅导与在岗带教相结合。具体包括: 1、专题讲座。了解班主任工作的一般常识,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操作技能,适应班主任的岗位要求。 2、典型示范。邀请班主任名师和市区(县)级十佳班主任介绍成长经历,介绍做好班主任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五、考核方式 采取基础理论与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辅导结束,每个学员交一份学习心得。 六、组织与管理1、教育教学事务处负责制定学校班主任在岗培训方案。2、在岗班主任培训结束后,根据学习和考核情况给予奖励。 103、附件2: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班主任在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体在岗班主任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职业认同感,增强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通过不断吸收新信息、学习新理论,进一步拓宽视野,提高教育反思能力;通过面向实际的问题研究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带班能力和教育艺术。二、培训对象 所有在岗的中小学班主任。三、培训内容与课时安排 班主任在岗培训主要围绕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共30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l、现代班集体建设理论与实践(4课时) 2、“两纲”教育解读与实施指导(4课时) 3、“温馨教室”创建(4课时)4、当前学生主要心理问题及指导(4课时)5104、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的设计与组织(4课时)6、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与策略(4课时)7、班主任教育科研的路径与方法(4课时)8、班主任工作实践研讨(4课时)四、培训方式 组班培训与自我研究相结合。可以通过自学有关德育法规、理论等书籍、开设专题讲座、开展实践研讨、开辟网上论坛等多种途径,提高班主任的德育理论素养和班主任工作的实践能力。五、考核方式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撰写教育案例、工作经验总结或班主任工作研究论文等进行考核。六、组织与管理 1、教育教学事务处负责制定学校班主任在岗培训方案。 2、在岗班主任培训结束后,根据学习和考核情况给予奖励。附件3: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班主任骨干培训与105、考核管理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骨干班主任自我发展能力和科研能力,使之能够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提升实践智慧,在本地区乃至全市的班主任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二、培训对象具体条件为:1、市县“十佳”班主任;2、评为德育高级的班主任;3、评为德育学科能手、标兵、带头人的班主任;中、高级职称中有班主任工作理念、特色、经验的班主任老师。总数控制在本校班主任总数的10左右。三、培训内容与课时安排 班主任骨干培训主要围绕经典德育理论和多视角下班级工作理论的介绍,以及班主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展开。培训总课时数为50课时以上。具体安排如下: 1、中外经典德育理论介绍(4课时) 2、106、当前班主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教育对策研究(4课时) 3、解读名优班主任,提升专业激情(4课时) 4、优秀班集体建设与班主任个性化的塑造(4课时) 5、青少年危机干预与班主任自身心理调适(4课时)6、班主任要成为研究者(4课时)7、班集体建设或育德技能方面的实践研究(列成课题研究) 四、培训方式 组班培训与自我研究相结合。可以通过自学德育专著、开设理论讲座、开展案例研究、进行课题研究、开辟网上论坛等多种途径,提高班主任的德育理论素养和班主任工作的研究能力。 五、考核方式 采取能够展现骨干班主任特长的个性化方式。可根据自身特长在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报告、主题班会展示、开设讲座等形式中选取1-2项,带107、教指导新班主任的实际情况给予综合评定。六、组织与管理1、教育教学事务处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班主任骨干培训方案。2、骨干班主任培训结束后,根据学习和考核情况给予奖励。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 2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108、金供给的关系;按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有效安全。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规范教育经费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费和资金使用行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监督,维护学校正常经济秩序。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全县“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各校设账、分校核算”的管理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会计人员和其他财务岗位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第五条 学校设立总帐会计、现金出纳两个财务专业岗位,必须选择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109、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为保证财务专业人员素质,各单位财务专业人员的配备、更换必须按规定上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学校不得擅自任免财务专业人员。 第六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法律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和真实性的原则。第八条 学校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根据县财政和教育局布置口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支110、出预算,根据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及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第九条 学校的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核定后,学校财务活动严格按预算执行。第十条 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重大调整,经财政同意,可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第四章 收入支出管理第十一条 收入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拨入专款、城市和农村教育费附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二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必须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专用票据:除111、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特别是各项手续费、劳务费、回扣、折扣等)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设立“小金库”,严禁学校搞各种“会员制”收费活动。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学校支出主要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专项支出、城市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等支出。 第十四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第十五条 学校各112、项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每笔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办入、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 第十六条 学校支出中八项具体规定: 1、招待费支出。学校公务接待必须认真执行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的意见(崇教(2006)15号文件),遵循热情、节俭、文明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不准学校间以任何形式轮流作东相互吃请,不准学校内部搞招待活动。招待费用按校务公开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三次)向教职工通报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考察费支出。学校严格控制考察费用支出,团体考察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每项考察活动实施前,须将活动主题、参与对象、人数姓名、考察地点、费用金额和委托办理单位等内容以书面113、形式向教育局申报(具体报教育局办公室),经教育局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批复单作为考察费用报销入帐支出的附件。 3、绩效工资支出。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崇明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严禁利用公用经费和其他收入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在平台外发放任何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4、大额支出。学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大额支出报销必须转帐,严禁现金报销;报销的原始凭证除了具备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之外,还必须附注简要的情况说明。 5、专项支出。学校取得的各类专项资金,不论来自于何种渠道,114、都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专款业务核算须设置相应的明细帐户,做到清晰、准确、效用。6、 基建、维修项目之出。学校自筹资金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先向教育局办理报批立项手续;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崇府发(2008)73文件,符合规定数额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不论资金来源渠道都必须办理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须送教育局审计,工程审计报告是结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据;支付工程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提供税务部门印制的建筑专用发票,且发票上的单位名称和承建单位及中标采购单位必须一致。7,公用经费支出。学校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本市义务115、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崇教财(2008)58号)和关于中小学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崇教财(2008)75号)两个文件,对照使用标准和规定,优化公用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8、其他有关支出。学校专用基金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职工福利费”严格按规定用于教职工家属医疗费报销、困难补助、举办职工福利事业开支;“职工医疗补助基金”严格按规定用于参加市总工会大病和住院补充保障计划、对工作人员一般门急诊个人医疗费较大支出的补助、参加社会商业医疗保险。严禁学校用任何资金为教职工提供免费用餐,发放各种实物。 第十七条 学校因教学教育需要购置器材设备、办公用具。及图书资料等,符116、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政府采购批复单作为采购业务报销入帐 列支的附件。 第十八条 支出票据要求。一是票据合法,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或正规收据;二是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内容不能只写大类;三是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四是审批手续齐全,按上述规定的程序签批;五是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视为无效凭证。第五章 帮困助学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料审核、保管工作,要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帮困范围和提高或降低帮困标准。第二十条 要管理使117、用好帮困助学资金。帮困助学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因客观原因而形成的结余,要严格执行崇教财(2006)54号文件规定第六章 代办服务费和食堂管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代办服务过程中获取任何利益,确有折扣,应按实进入学校帐户,与学生按实结算,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代办服务性收费应事先告知学生家长,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明码标价,未经告知和书面征询,不得收费;代办服务性收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统一收118、据;课外教育活动费在学期结束时结算,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其他代办服务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学校食堂要开设银行专用账户,设置会计账薄进行财务核算;学校食堂应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应坚持收支平衡原则正确核算盈亏,对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采购价格等学生家长关心的热点,学校应(每周或每月)公示并形成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确保向学生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务,切实维护好学生的合法利益,严禁学校将食堂作为侵占学生利益的“平台”。第七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119、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才能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第二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崇明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崇教财(2005)6号文件),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部门,对本单年各类财产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文件要求和实际必须设立财产管理的专职和兼职管理岗位,对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内容分清责任120、;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帐、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学校财产台帐;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定期盘点,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进行报批及帐务处理,以此保证单位固定资产帐帐、帐实和帐表一致。 第八章 负债管理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严格控制负债。为控制债务和规范程序,学校因事业发展确需借债的,必须事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 定期清理负债。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结清和归还。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第二十八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121、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收入支出总表、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每月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学校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承担主管责任,校长任职届中或调动、离任前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第三十一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财务监督、审计及上级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十章 122、财务内控管理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本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会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三条 建立财会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会计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第三十四条 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会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 帐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第三十五条 建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学校事业性收费和非收费票据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123、理,必须使用由上海市财政统一印制并监制套印的各类票据;学校凭票据购用证指定专人到教育局登记领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会机构不得使用;收费票据由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内部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收费票据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建立会计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关于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和,落实专人,保管好会计档案。 2工程建设制度 1、学校因发展和建设需要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必124、须严格执行崇府发(2008)73号文件。2、后勤保障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投资估算、上报;施工过程中负责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负责送审、材料归档。3、工程项目5万元以内由学校校务会讨论后直接发包;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须按照学校关于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操作办法执行;30万元以上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实行公开招投标。4、项目开工之前,先办理好相关手续,签订施工合同,交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5、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县发改委批文、县教育局的批复、校长的批示进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不得做超投资额的建设。6、项目竣工,按照县教育局要125、求进行送审,审价报告是学校结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据。7、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8、项目结束,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全部整理归档。附件: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关于小型建设工程项目(30万之内)管理的操作办法根据崇教财2011140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订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操作办法,成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组长:沈瑞华 副组长:朱玩英 袁彩菊 徐杨 蔡岳 组员:陆亚兵 施兴昌 黄玉昌 周民。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一、项目报批由后勤部门对拟建工程项目邀请专业人员作投资估算,预算金额报校长审阅,同意后向县教育局送请示报告。二、 项目招投标按照县教育局的批复,办理招标手续:1、招标形式:邀请招标2、招126、标程序:(1)招标文件。学校制定招标文件,明确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招标。学校邀请具备三级资质(含三级)以上的施工单位对已批的项目做技术标和商务标,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学校(3)评标。由学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性的评审,按商务标得分确定中标单位。 (4)中标。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施工单位后,学校将中标结果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向中标单位发放通知书。并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订立合同。三、施工管理1、项目开工前学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选择有相应监理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2、施工127、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工作量变更必须报校长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县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3、凡属非增加使用功能、提高标准等级而增加的工程量,需由学校、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签证确认。四、安全质量管理1、小型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应委派专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中标单位对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2、学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工作小组人员负责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五、资金管理1、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按照文件和合同,决算书等有关材料一并送教育局审计科。2、付款的方式和期限等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3、审计结束后学校将审计结果报县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六、档案管理工程结束,工程项目立项128、批文、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证件、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等内容资料全部整理归档。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3物资采购制度 1、学校因教学教育需要购置器材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政府采购批复单,政府采购批复单作为采购业务报销入帐列支的附件。2、后勤保障处是物资采购的主要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3、物资采购原则上每学期办理一次。各条线、各部门学期初统一填写“物品需求申购单”交后勤保障处。4、后勤保障处对所有申购单进行汇总整理,并作出预算,报分管校长。5、分管校长对申129、购物品进行核审后报校长审批。6、后勤保障处根据校长的审批意见,分类、分项、分阶段负责采购。7、学期中间,因特殊情况需添置物品也同样需要按照上述程序,采购人凭校长审批单实施采购。8、大项目如专项设备采购应填写专项设备采购明细表,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实施。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成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其管理: 1、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崇明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学校后勤保障处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部门,对本校各类财产负有管理责任。2、各校区和实训中心分别设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校区及实训中心的资产管理。3、总校130、区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校区和实训中心建立分帐,分帐与总帐须相符。4、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员验收后,按照不同分类进行编码、登记、造册,最后入学校固定资产分帐、总帐。5、各校区及实训中心备有固定资产分室登记帐册,学期初由使用人签字,期末进行核查,如有减少,须追查原因,并加以记录。6、校区之间资产迁移,须凭校区资产管理员签字,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7、每年底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盘点和清查,如发现盘亏、盘盈,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向部门领导上报。8、资产报废每年一次,年底资产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表,交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定,同意后报县教育局计财科办理审批手续。9、财务会计凭上级部门审批单进行销帐。10、报131、废的固定资产如是拍卖,得到的残值交财务入帐。三、校企合作管理制度1校企合作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体现,是实现“服务企业、服务区域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在于促进学校和企业互利合作、互利双赢;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教学相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满意的效果。为了加快校企合作建设,拓展校企合作深度和内涵,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国(境)内的企业在实习、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技术服务、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第三条 机构学校成立132、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由学校分管校长担任,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处,其主要职责是:(一)协调学校各专业部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第二章 合作第四条 条件(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设备先进、工艺领先、管理规范。企业的生产和岗位技能与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有较高的关联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133、的基本条件促进学校教学、提供实习、就业岗位,提升学生职业能力,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三)校企合作内容校企合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合作效果评价主要以是否能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作为检验标准。学校和企业通过协商,围绕“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和合作发展”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内容或形式主要有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产学结合、顶岗实习就业、共建实训基地、师资专业技能培训、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134、工艺或技术;2、单纯进行流水线生产、技术含量低的企业;3、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4、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第五条 审批(一)提出申请需要建立校企合作的相关部门在与意向合作单位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前,需向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二)审查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对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三)批准校企合作项目审查后,提交校长审定通过,由分管副校长或校长代表学校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后生效。第三章 管理第六条 日常管理每学年末,对口联系部门应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135、题。并及时将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上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第四章 奖励及责任追究第七条 奖励学校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工作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个人职称评定及评优挂钩。第八条 责任追究1、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的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2、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章办事、工作推诿的部门或个人,由学校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第五章 附 则第九条 学校与国(境)内的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136、等单位开展的合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办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学理念,探索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密切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的联系,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更加适应社会实际需求,更有效地为当地经济和企业发展服务,特成立学校办学指导委员会。第二条 学校的办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牵头组建和管理。其性质为指导和顾问性的学校智囊机构,起着学校专业改革和建设的指导和咨询作用。第三条 学校137、的办学指导委员会主要由学校领导、政府官员、行业企业领导组成。由学校授予办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聘任书,聘任年限为三年。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指导委员的职能:(一)研究分析当地经济和企业对技能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状况,对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提出预警。(二)推进学校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办学效率。(三)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搭建平台,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加大企业参与学校教学的力度。(四)为组建崇明职教集团、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发挥指导作用。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指导委员一般每年活动12次,所需活动经费从学校的办学经费中列支。第六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办学指138、导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条 为了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也为了加强我校的专业建设,不断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确保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建立学校、专业部两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三条 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全校的专业建设思路、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及人才培养模式等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人,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2-3人,分别由分管教学副校长、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代表担任;委员若干人139、,由各专业的骨干教师、招生就业处和行业、企业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其中聘请来自行业、企业领导和专家6-8人;秘书1人,由教育教学事务处主任担任,负责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专业部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本专业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审议、咨询和监督。专业部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分别由专业部长或专家担任,秘书1人,由专业带头人担任,委员4-6人,由本专业有实践经验的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4人。原则上,目前学校已开设的专业都应按专业设立相应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一)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研讨专业建设的140、发展规划和重大教学改革的措施,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市场需求,对新专业的设置、已有专业和招生规模的调整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课程建设规划进行业务指导。(二)参与学校教学制度的制定,对专业建设方面的教学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建议,帮助学校引进企业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三)参与学校校本教材的规划、编写、修改等工作,并提出选用专业教材的建议和意见。(四)帮助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对学校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或实验室的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指导。(五)开展教学改革,讨论141、学校制定专业教学的改革方案,对教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对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六)参与本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规划,提出本专业师资需求意见,对本专业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科研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帮助学校进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第六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学期一般活动1次,要及时向学校通报,会议纪要及决议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第七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学年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审定当年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讨论和确定下一学年度工作计划。第八条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在学校的办学经费中列支。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教育教学事务142、处根据每年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造册,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拨付。第九条 校外委员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按照每年10002000元支付报酬,费用在学校的办学经费中列支。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校外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校外实习可以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培养职业意识,养成良好职业纪律与职业习惯,完成从学生到企业员工的初步转变,也是学生立业、创业的开端。为使实习生能自觉遵守学校、厂方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校外实习,特制定本细则。二、实习生的推荐条件和原则(一)推荐条件(1)实习前143、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学生。(2)参加学校规定的所有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二)推荐原则推荐采用择优推荐原则。即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的先推荐,依次排序。三、实习管理要求1、学校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个别学生有自找门路实习的可向学校提出去向申请,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书并存档。2、学校为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学校承担。如学生从事机械加工、设备安装等有一定危险的岗位时,学校要求企业也必须为学生再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企业承担。3、安排好实习单位后,学生不得144、随意调换单位或辞职回家。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学校就业部门同意后方可由学校再行安排实习单位。4、开始实习的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5、实习生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文明实习,安全生产。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需要向实习单位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怠工。6、实习生在实习单位要主动热情、积极工作,多请教、多动手、多动脑,活学活用,提高实践能力。7、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工作的表现和生产成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8、实习生在实习单位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9、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每月写一份实习小结给专145、职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10、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住在学校或实习企业安排的指定地点。未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寻找住宿,不得私自搬离安排的宿舍。11、实习生因违法违纪或因主观原因对实习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等而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学校将责令其回校接受教育,合格后再视表现推荐。对屡犯错误的,学校将不安排实习单位,直至取消学籍。12、实习生的联系方式或住址有任何变动,必须在3天内通知学校,以便学校随时掌握学生去向更好地跟踪服务。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校纪校规。如出现以下违规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态度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终止实习、取消学籍。1、无故146、迟到、早退、旷工者。2、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3、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赌博者。4、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屡教不改者。5、擅自在住宿点留宿异性同学或朋友者。6、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厂者。7、被实习单位取消实习资格,造成一定影响者。8、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9、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满七天者。五、毕业的条件学生如达以下条件,方可取得毕业资格:1、无纪律处分;2、实习鉴定合格;3、在校所学课程全部合格。 5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作为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就业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办学效果,尤其是毕业生的就业状况,稳定率,就业质量147、,就业能力等直接反映了一个学校的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因此毕业生就像是学校的一面镜子,做好毕业生情况的管理和跟踪,就是学校在主动地了解市场,了解需求,才能发现工作中不足,及时调整,让教育与时俱进,学校的办学才能长盛不衰,规模才能日益壮大。以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和关于加强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自身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水平的跟踪调查制度,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建立学校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跟踪调查制度,客观反映毕业生就业情况。为学校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就业择业创业指导,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等提供依据。二、管148、理办法细则1、成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招生就业办公室成员。2、毕业生跟踪调查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校内调查,即在学生毕业前进行调查,了解学生对本专业及我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性意见。二是校外调查,即在学生毕业工作一年后,向毕业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做的调查。着重调查毕业生的质量,为调整、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依据。3、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工作状况、思想状况、生活及学习状况,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质量的反馈意见以及对我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毕业生、校友对母149、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校毕业生与其它校毕业生相比较的优势及差距,本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人才需求状况,用人单位的人才和设备状况等。4、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可以采取信函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组织调研、重点跟踪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实地调研可专门组织小分队赴有关用人单位进行,也可结合招生、就业工作进行统一安排。5、对所收集的资料要认真进行统计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便不断改进我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6、在学校校园网上建立毕业生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发布毕业生信息动态和行业企业对技能150、人才的需求信息动态,让毕业生了解更加广泛的就业信息。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短信、QQ、电子邮件等)建立学校与毕业生的交流渠道,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6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市教委和上级就业指导部门的精神,特制定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制度:1、负责指导毕业生如何办理劳动手册。2、负责指导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3、负责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资料。4、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研究。5、拓宽就业渠道,收集、整理并发布关于毕业生就业需151、求信息。6、负责做好毕业生再就业登记、推荐工作。7、指导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做好个人简历的填写工作。8、负责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服务和信息登记工作。四、综合性管理制度1教职工工作纪律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营造优良校风,教育和处罚少数工作纪律松懈、责任心不强,尤其是因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的教职工,通过抓管理出效率、出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在本校工作的所有教职工(含编外人员)均适应本管理方法。二、出勤与会议纪律1、全体教职工应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有事临时外出应填写好出门证,主动交门卫登记,服从门卫管理。无出门证出门每次处罚30-200152、元。2、教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前主动向上一级领导汇报,有书面通知书的出具通知书,无通知书的说明情况,来不及当面汇报的电话汇报。违反上述要求作旷工处理。旷工每次罚200元(下同)。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班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因事请假须在事前经相关部门协调后安排好工作,0.51天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到人事干部处办手续,12天经分管校长同意后到人事干部处办手续,3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人事干部处办手续。因病请假须出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病假可先电话请假,病愈上班时补办手续。违反上述要求作旷工处理。4、教职工必须准时出席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升旗仪式),遵守会议纪律,作好会议记录,153、有事不能出席须请假,有事早退须得到会议主持人同意,无故缺席每次罚30元。本项纪律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以及工会负责实施。三、办公室工作纪律1、教职工应注重办公室文化建设,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美观,不在办公室高声喧哗。教育不改者,作点名批评乃至经济处罚。2、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室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如看电视、电影、打牌、炒股、游戏、QQ聊天、做手工物等,发现一次罚30元,经教育不改者扣发部分年终奖。3、严禁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偶尔违反者,批评教育。教育不改者,不得评优记功,并与绩效考核挂钩。4、各办公室成员应强化节能意识,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须切断用电设备电源,如发现电灯常亮、电扇常转、空调常154、开,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次罚50元。本项工作纪律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以及工会负责实施。四、教师教学工作纪律1、教师应认真制订学期授课进度计划,安排好教学内容与进度,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无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调离教学岗位。无故不按计划实施教学并造成不良后果,除停发课时工资外,作书面检查。2、教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无教案上课,停发该节课的课时工资。多节课无教案,调离教学岗位。3、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一学期中发现三次以上课堂纪律混乱,对该教师作转岗处理。4、教师出现上课迟到、早退、离岗、擅自调课、上课期间接听手机等情况,每次罚10至30元。期间造成安全事故,根据155、事故情节轻重处罚100至1000元不等,对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另外处理。5、文化课与理论课教学,每次课后必须有20分钟的作业量(含口头作业,可以因学科特点而异,作业布置情况应在教案中体现),教师应该及时批阅,每次要有一定的面批量和点批量。实践性教学要加强课上检查与即时评价(即面批),每次训练结束都应该有一份对学生实验(实训)质量的评价记录。每次教学检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发该学科该阶段20%的课时工资。6、教师应该对学生已学内容进行诊断性评价,以不断改进教学。除期中、期末等统一考试外,每学期举行不少于2次的阶段性测试,并进行质量分析。完不成要求的,扣发该学科全学期10%的课时工资。7、教师应该156、认真参加教研活动,有事不能参加必须请假,无故缺席每次扣30元8、教师应该坚持做好教学反思工作,做到每节一反思,反思内容在教学后记中体现。全学期撰写不少于2篇有质量的反思报告。对于既不反思,所任班组学科质量进步不显著,教学质量又不高的教师,逐渐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本项工作纪律由教务处主任、各专业部主任负责实施。五、行政干部工作纪律1、干部是群众的表率,应模范遵守出勤与会议纪律、办公室工作纪律和教学工作纪律,如涉及违反上述要求的,与群众同等处理。2、干部要按照学校工作要点认真、全面地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时间节点清晰。无部门工作计划调离行政岗位,无故不按计划实施部门工作,并造157、成不良后果,除停发干部岗位工资外,作书面检查,特别严重的,调离行政岗位。3、干部要切实担负管理本部门、本条线有关人员的责任,安排好所属人员的工作,并进行工作检查。对于明知所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得力、不到位,却听之任之,不进行处理的,干部要负连带责任。多次发生的,调离行政岗位。4、干部要不断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反思,每学期写好工作总结,其中既要反映所做工作与取得成果,又要实事求是反映不足之处或存在问题。完不成要求的,扣发全学期10%的岗位工资。5、因干部本人失误造成学校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影响了学校声誉、形象或整体工作,根据情节轻重处罚100至1000元不等。对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另外处理。本158、项工作纪律由党总支、校长室实施。六、后勤与教辅人员工作纪律1、后勤与教辅人员应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守岗位,不擅自、无故离岗。偶尔发生的,批评教育,经常发生的,扣除该月10%的岗位工资。2、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力、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处罚100元至1000元不等。对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另作处理。3、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年终工作满意度考核达不到80%的,扣发部分年终奖。本项工作纪律由校务办主任、教务处主任及教育服务部主任负责实施。七、班主任工作纪律按照“星级班主任评价体系”执行,不另作要求。2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159、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国家、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实施范围和原则1、单位在编在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方案。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岗位设置1、本单位编制361 人,设置岗位338 个。规格相当于 副处 级,领导职数 6 人,内设机构 160、21 个。2、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教师)岗位为主。管理岗位 21个,占岗位总量的 6.2;专业技术岗位 287 个,占岗位总量的 85 ,工勤岗位 30 个,占岗位总量的 8.8 %。3、岗位等级设置为:(1)管理岗位等级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和内设机构管理的职员岗位数量,我单位管理岗位21个,设置为 六 级职员岗位 2 个, 七级职员岗位 4个,八 级职员岗位 2 个,九级职员岗位3个,十级职员岗位10个。本单位管理岗位 6 个,经批准为双肩挑,内设机构中层管理岗位 6 个由专技教师担任。(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根161、据相关文件,我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设置为3.5 :5.5 :1 ,即高级岗位101个,中级岗位158 个,初级岗位28 个。101个高级岗位中五、六、七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都为2 :4 :4 ;即五级岗位20个,六级岗位40个,七级岗位 41 个;158个中级岗位中八、九、十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都为3:4:3 ;即八级岗位47 个,九级岗位64 个,十级岗位47 个; 初级岗位中十一、十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都为 1 :1 即十一级岗位14 个,十二级岗位14 个。以上包括辅系列岗位 个,其中高级岗位中 6 级 1 个,中级岗位中 8级 2 个、10级2个,初级岗位中11 162、级 6 个、12级1个。(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根据本校实际结合文件精神,我单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30 个,其中二 级 1 个、三级6个、四级23个,以后单位后勤逐步走向社会化。4、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上岗位设置方案已经崇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5、制定各等级的岗位说明书,严格按岗位说明书规范各级岗位。四、岗位聘用按照国家、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的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先入轨后完善的指导思想,本次岗位聘用在单位实际在编人员中进行。本单位目前(2010年1月1日后)在编教职员工为 303 个。经测算,本单位在编人员中,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按现聘情况不变,已在专技(教师为主体163、)岗位的人数为 258 个,包括高级45 个,中级 112 个,初级 101个,目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0.45 :1.11 :1 ,以后逐步达到岗位设置标准。本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1、 1、公布岗位本次聘用的专技(教师为主体)岗位是(包括辅系列):高级岗位45 个中,五级岗位9 个,六级岗位 18个,七级岗位 18 个中级岗位112 个中,八级岗位34 个,九级岗位44 个,十级岗位34 个初级岗位91 个中,十一级岗位46 个,十二级岗位45 个.2、专技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164、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2)五级教师岗位,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六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七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教师岗位,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九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十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十一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违反上海市师德考核要求,视情况或程度实行降级处理或解聘。3、岗位等级评定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165、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及崇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满足各级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年限的前提下,根据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评估实施细则,对相关申报教师进行量化评估并进行排序,结合学校各级岗位数量指标后进行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评估实施细则:(1)聘任年限:在专业技术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其工作期间每年以10分加以计算;在校工作,但不在专业技术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其工作期间每年以8分加以计算;组织借用中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其组织借用期间每年以7分加以计算,如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则以每年10分加以计算;在编不在校工作的人员,期间每年以0分加以166、计算(国家规定的产假、哺乳假除外)。(2)任教年限(教龄):每年以1分计算;(3)工作实绩:任现职期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实绩的教师,按照下列分值分别加以计算,满分为20分; 教学授课比赛获奖教学授课比赛市级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 值543321教案、课件比赛获奖级 别国家级市级县级分 值321指导学生参加市“星光计划”比赛(包括师生同台比赛)获奖分 值级别市级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星光杯技能比赛(单项或全能)432星光杯技能比赛(团体)864星光杯技能比赛(同台)432指导学生参加市、县征文、演讲、体育等比赛获奖(除“星光杯”比赛外)级 别国家级市级县级分 值210.5167、课题、论文获奖(限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教学协会或学会组织的课题、论文评比)级 别国家级市级县级分 值321发表文章(限正式出版的书刊)级 别国家级市级县级分 值1.510.5编著教材级 别出版社出版校本教材分 值42个人获得各类荣誉(任现职内,个人荣誉最高得分为2分)级 别国家级市级县级分 值1.510.5说明:1)聘任年限、任教年限及工作实绩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在计算聘任年限得分时,对于不同类别期间的年限分别进行分段累计。3)工作实绩中同一项目得分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4)辅导学生获奖原则上以证书为准,若有关辅导学生获奖上级部门没有颁发相关辅导证书,则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168、证明。多人辅导获奖的项目,辅导教师的得分以该项目的分值平均后加以计算。5)项目中,若由多人共同完成,则参与者的得分可以用上述表格中对应的分值平均后加以计算,也可以由主编或执笔人根据参与者所完成的工作量的多少来确定参与者的得分(参与者的得分总和不得超过上述表格中对应的分值)。6)在同等积分下,优先考虑有担任班主任经历的教师(主要根据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限和效果)。4、岗位聘用程序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书记;组员: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部(负责具体工作)12人组成。(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任职条件、岗位评定办169、法等事项。(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填写相关表格(3)聘用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总体评估后,聘用领导小组根据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评估实施细则,对相关申报教师进行量化评估并进行排序,结合学校各级岗位数量指标后进行聘用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5)聘用公示5个工作日,听取反馈,作出答复(6)签订聘用合同5、岗位聘用管理(1)首次岗位聘用,保证单位现有在册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对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2)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3)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170、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4)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5)、本次岗位聘用,与原签订的聘用合同相统一,以新聘职务进入相应岗位等级,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2010年9月起。岗位聘用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本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171、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2011年3月10日3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1)竖河职校工资外收入分配制度方案(2009年2月11日由第九届教代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竖河职校工资外收入分配制度之一节日补贴方案一、节日补贴含义节日补贴是指国家法定节日的补贴及暑假高温费补贴,一般不分高低。节日补贴占工资外收入总额20-30%。二、节日补贴项目1、元旦:1200元2、春节:2000元3、清明节:300元4、五一节:500元5、端午节:300元6、教师节:2000元7、中秋节:500元8、国庆节:1200元9、高温172、费:1000元合计:9000元根据节日当月是否在编在校工作决定是否享受。下半年新引进人员高温费不享受,教师节享受1000元;下半年调离本校人员高温费按局意见办。竖河职校工资外收入分配制度之二职务补贴改革方案 一、职务补贴含义职务补贴是指根据教职工工作岗位不同和数量不同而给予的相关补贴,满工作量情况下同类性质的人员其最高职务补贴与最低职务补贴分配比例不超过2:1。职务补贴占工资外收入总额30-40%。二、职务补贴项目1、教师上课月满工作量补贴A:高三、高复班语文、数学、英语课:10节17.5元4.3=752元/月;(10节17.5元=175元/周)B: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课:14节12.5元173、4.3=752元/月;(14节12.5元=175元/周)C:除A、B以外的其他课:12节14.5元4.3=748元/月;(12节14.5元=174元/周)D:选修课、拓展课、活动课:每节10元关于跨学科、跨教材的说明:每跨一门学科且周课时数为4节以上,周课时补贴加15元;每跨一门学科且周课时数为4节以下(含4节),周课时补贴加10元 同学科跨教材且周课时数为4节以上,周课时补贴加10元; 同学科跨教材且周课时数为4节以下(含4节),周课时补贴加5元;2、教师超工作量补贴A、B、C课均按每超一节以18元计算,不分课程,学期结束时发放。中午静校、阳光体育、天天讲评课均按每节5元计算,学期结束时发放174、。高中部教师下午下班辅导课按每节10元计算,学期结束时发放。3、班主任月基本津贴:以月平均250元发放,具体按人数、住宿生等不同适当高低。即: 职高班=走读生人数*5元+住宿学生人数*8普高班=走读生人数*4元+住宿学生人数*74、后勤岗位月满工作量最低标准:600元,(140元/周)各岗位见表1。5、教辅岗位月满工作量最低标准:640元,(149元/周)各岗位见表2。6、行政干部岗位月满工作量最低标准:1060元,(247元/周)各岗位见表3。7、教研组长、工会委员、专业部事务员 、教工团支书月津贴见表4。8、骨干教师津贴 县学科带头人:20000元/年(县拨15000元+校拨5000元) 175、县学科标兵: 13000元/年(县拨10000元+校拨3000元) 县学科能手: 7000元/年(县拨5000元+校拨2000元) 校专业带头人:4000元/年(校拨) 校学科能手: 2000元/年(校拨)其津贴年检后视履职完成情况发放。9、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等校级领导职级制津贴根据教育局下拨决定,但如果上述校级领导同时又是县、校骨干教师,不能同时兼得骨干教师津贴,按高享受。10、名师工作室导师津贴根据教育局意见决定。11、通信费补贴校级正职:110元/月;校级副职:80元/月;中层干部:50元/月班主任:25元/月12、伙食补贴:每人每月90元,按12个月计。表1.后勤人员176、岗位职务补贴岗位名称编制数岗位系数职务补贴(元/月)职务补贴(元/周)总帐会计11.81080251出纳会计 11.4840195食堂等会计11.2720167仓库、饭卡、胸卡管理员11.2720167饮用水、财产、统计、食堂出纳11.15690160食堂厨师若干1.05630147食堂厨工若干1600140卫生管理员11.1660153维修管理员11.1660153维修工11.05 630147车管员兼司机11.15690160司机11.1660153门卫21600140宿管员若干1.05630147食堂管理员11.05630147二分校区后勤事务员21.2720167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后勤177、人员原则上不得上课,如确实需要兼课,必须经教学校长同意,课型一般为选修课。表2.教辅人员岗位职务补贴岗位名称编制数岗位系数职务补贴(元/月)职务补贴(元/周)校务办办事员11640149校务办文书11.1705164校办办校报编辑、宣传11640149教务处教务员21.2770179学生处德育员21.2770179人力资源处事务员11640149质量管理处事务员11 640149工会(退管)事务员11640149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外勤21.1705164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内勤11640149学生处招生就业办校外管理员31.1705164职业培训部办事员31640149准军事化管理员21.25800178、186服务保障处安保员21.1705164信息中心负责人11.25800186信息管理员41.05670156机电部实验室管理员21.05670156数控实训中心管理员11.05670156农林实训基地管理员31.05670156服装车间管理员11640149园林、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10.95610142 体育活动器、场管理员11640149图书馆馆长11.20770179图书馆馆员50.95610142文印员11640149档案员21640149卫生保健员11.05670156二分校区校办事务员、值周辅导员、档案员11640149二分校区旅游实训管理员11640149二分校区汽修实训管理员1179、1640149 分校区信息系统管理员11.05670156分校区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员、二操活动等10.532074二分校区卫生保健员、文印员10.5,0.5320;32074;74三分校区值周管理员、文印员10.5;0.5320;32074;74 分校区图书阅览管理员10.95610142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辅人员可以兼上一定课,但不鼓励多上。4节以内(含4节)按A、B、C课时单值计算,第5节起折半计算其课时工资。表3.行政干部岗位职务补贴岗位名称编制数岗位补贴(元/月)岗位补贴(元/周)标准课时工作量校长、书记212502910-2节/周副校长511802742-4节/周工会主席111802180、742-4节/周校长助理211602702-4节/周校务办主任111202604-6节/周学生处主任111202604-6节/周学生处副主任111002560-4节/周教学处主任111202604-6节/周教学处副主任111002566-8节/周质量管理处主任111002564-6节/周质量管理处副主任110602476-8节/周人力资源处主任111002564-6节/周人力资源处副主任110602476-8节/周专业部部长611202604-6节/周专业部副部长710602476-8节/周实训中心主任210602476-8节/周服务保障处主任111202600-4节/周服务保障处副主任111181、002560-4节/周职业培训部主任111002560-4节/周团委书记111002564-6节/周分校区行政办主任311202604-6节/周分校区政工办主任311202604-6节/周不鼓励行政干部多上课,若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周课时超过该职务规定的课时数的50%,则超出部分折半计算其课时工资。确定应工作需要不能上课须经校长同意。表4.教研组长、工会委员、专业部事务员、教工团支书岗位补贴岗位名称编制数岗位补贴(元)教研组长若干60100专业部事务员 若干120200工会委员660教工团支书130竖河职校工资外收入分配制度之三绩效补贴方案一、绩效补贴含义绩效补贴是指根据教职工对教育事业、学校工作182、等所作的贡献大小、实绩多少、效益高低而给予的相关补贴。绩效补贴的区分部分同类性质的人员其最高与最低分配比例不超过3:1。绩效补贴占工资外收入总额的30-40%。二、绩效补贴项目1、基础部分教师每上班一天,给予一定的补贴(外出学习、会议同上班)。即:常住地离工作校区15公里以内,每天补贴14元;常住地离工作校区15公里以外,每天补贴20元;正常情况下按22天/月计算 。上班不满半天不予补贴。2、区分部分每学期1500元4500元不等。具体实施细则另定3、特色部分班主任、行政干部分别按平均250元/月、350元/月考核后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另定4、优秀教育工作奖按原方案执行。5、值班、加班按原方案执183、行。说明:1、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第九届教代会大会主席团。2、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的本方案从2009年2月起实施。3、本方案难免挂一漏万,若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与此方案无法参照执行的情况,将由校务会商议决定。(2)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实施办法(2011年5月27日十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一、绩效奖励的组成绩效奖励由出勤奖、节日奖、履职奖、优秀奖、基础奖五类组成。二、绩效奖励总额绩效奖励是教职工工资外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工资外总额的70%。三、绩效奖励办法1、出勤奖教职工每上班(外出学习、会议等公务活动视为上班)一天给予一定的出勤补贴,一般按22天/月计算184、。常住地离工作校区15公里以内每天补贴14元、离工作校区15公里以外每天补贴20元。上班不满半天不予补贴。使用学校公务车上下班的教职工视情况不予补贴或减少补贴。因工作特殊而形成上下班交通费全额报销的教职工不予补贴。2、节日奖节日奖是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补贴及暑假高温费补贴,一般不分高低,根据节日当月是否在编在校工作决定是否享受。下半年新引进人员高温费不享受、教师节享受1000元。下半年调离人员高温费按局意见办、教师节享受1000元。节日奖项目包括:元旦1200元,春节2000元,清明节300元,五一节500元,端午节300元,教师节2000元,中秋节500元,国庆节1200元,高温费1000元。185、3、履职奖履职奖是指教职工通过努力达到“工作目标书”规定的合格标准而得到的奖励,人均基数为4000元学期,经考核后发放。其中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按基数1.1系数发放,教辅和后勤人员按基数0.9系数发放。对于没有达到“工作目标书”规定的合格标准的教职工,视情况减发其履职奖。其中达不成1项减发其20%履职奖,达不成2项减发其50%履职奖,达不成3项及以上取消其全部履职奖。对于因教职工本人工作过失或过错而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对集体财产构成重大损失或对个人生命构成重大伤害,取消其全部履职奖。对于达到“工作目标书”规定的工作目标的教职工,按照5000元系数发放履职奖。4、优秀奖优秀奖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186、绩和对学校发展贡献大小等给予奖励,具体见附件“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优秀工作奖管理办法”。5、基础奖基础奖奖励额度为年绩效奖励总额减去出勤奖、节日奖、达标奖、优秀奖以后的剩余部分,所有教职工平均等额享受。四、有关说明1、本办法经学校十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十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2011年5月附件: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优秀工作奖管理办法2011年5月27日十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一、指导思想鼓励广大教职工热爱职教事业,在履行工作职责、达到合格标准、冲刺工作目标的同时,进一步发掘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勤奋工作,智慧工作,多出业绩,多出成果,为学校187、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二、奖励项目与标准1、优秀德育工作奖(1)班主任工作月奖每个专业部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月工作重点,由专业部考核后按部内班级总数的50%给予每班每月200元考核奖。(2)获校五星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获奖级别校五星级班集体县优秀班集体市优秀班集体奖励标准1500元2000元2500元注:五星级班集体数量不限,经考核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班级学校均认可。2、优秀教学工作奖(1)校级期终统考统测把校级统考统测课程分为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高复班语文、数学、英语共11种课程,以同种课程为一个统计单位,对班级期终考试平均成绩在前1/188、3的班级的任课教师进行奖励,700元班。考虑到班级之间存在基础差异,学校将对各班考试平均成绩按照一定的系数进行技术处理。(2)市级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初级所有工种、餐厅C级合格率/奖励标准班级合格率达95%(每20个学生允许1个不合格),一般按照每个教师700元给予奖励(每班每工种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400元)工种等级A类:中级绿化工或花卉工、餐饮或客房服务员、烹调师或点心师、计算机操作员或文字录入员、服装制作工或打版师合格率/奖励标准班级合格率达90%(每20个学生允许2个不合格),一般按照每个教师700元给予奖励(每班每工种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400元)工种等级B类:中级电工、钳工、车工、数控189、工、汽修工、电焊工、餐厅B级合格率/奖励标准班级合格率达85%(每20个学生允许3个不合格),一般按照每个教师700元给予奖励(每班每工种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400元)注1:本项目为试行标准,我校第一轮鉴定完成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注2:会计专业技能考核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合格率和奖励标准参照A类工种执行。(4)其他奖励l 普通话水平测试班合格率达60%以上,奖励任课教师每班400元。l 计算机水平测试班合格率达100%,奖励任课教师每班300元。l 饭店综合知识班合格率达100%,奖励任课教师每班300元。l 会计上岗证考试班合格率达市平均合格率,奖励每个任课教师500元。(5)高校自190、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录取类别上线率本科公办专科民办专科艺术类奖励标准班上线率达90%基础上1名/1000元1名/250元1名/120元1名/60元(6)校级以上教师教学法交流评比获奖等级等级县校级 市级国家级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元6000元8000元二等奖1000元4000元7000元三等奖500元2000元6000元(7)校级以上优秀校本课程评比获奖等级等级县校级 市级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元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8)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等级市级备注奖励标准全能一等奖7000元/名国家级大赛指导教师不一定是本校教师,故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讨论后决191、定全能二等奖5000元/名全能三等奖3000元/名奖励标准团体一等奖5000元/个团体奖用于奖励专业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团体二等奖4000元/个团体三等奖3000元/个(9)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参加县高中组田径运动会获男、女团体第一至第四名,分别给予5000、4000、3000、2000元奖励。参加县高中组冬季长跑、篮球比赛、跳绳、健美操、乒乓球等单项比赛获男、女团体第一至第三名,分别给予1000、800、500元奖励。参加县中学组大合唱、小组唱、诗朗诵、书画等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800、500元奖励。参加科技等其他项目的县级比赛,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192、的市级比赛,由学校根据重要性程度、比赛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讨论后参照执行。3、优秀科研工作奖(1)校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刊物级别校级县级市级国家级奖励标准100元 200元500元800元(2)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评比在一年一次的县教师教育科研评比,以及在三年一次的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评比中获奖,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奖励。如果今后上级部门没有奖励,则由学校参照2010年的县级标准进行奖励。(3)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案例、优质教学课件评比获奖等级等级县校级 市级国家级奖励标准一等奖400元800元1200元二等奖300元600元1000元三等奖200元400元800元4、优秀服务工作奖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服务193、人员中,因服务热情、工作出色、师生认可而被评为学校“服务明星”和“服务功臣”,奖励“服务明星”每学期800元、“服务功臣”每学期1000元,获奖总数一般为1/3的相关人员。5、优秀管理工作奖(1)行政工作月奖 根据行政干部工作职责和月工作重点,经考核后给予人均每月450元的考核奖。(2)获学校优秀专业部奖励专业部主任级干部共1500元/学期,获奖总数一般为1/3的专业部。(3)获县级以上单项先进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协会、教育学会、教育基金会等,为奖励学校工作的某个方面、某个条线而颁发的有关荣誉。根据创建工种难易程度、获奖级别和对学校重要性程度进行区分,每个单项先进奖励额度70030000194、元不等,学校讨论后决定,奖励涉及管理人员和主要教职工。(4)获县级以上综合荣誉特指获得崇明县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奖、崇明县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根据创建工种难易程度和对学校重要性程度进行区分,奖励额度为10-50万元,奖励全校教职工。6、骨干教师考核奖经考核合格,奖励校级骨干教师1500元年7、优秀人文工作奖教职工在学校组织下参与县级以上的各种人文竞赛活动并获等第奖获奖等级县级 市级国家级奖励标准200元400元600元三、评奖办法1、评奖工作每学期一次,首先由教职工本人在学期结束前的倒数第5周末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195、填写专门表格,附相关复印件,然后由学校考核小组审核,校长批准后进入工资平台。2、教职工申请的奖励项目主要为本学期取得的已知业绩,统测统考、技能鉴定等本学期来不及统计的未知业绩一般顺延到次学期申请。3、同一项目的奖励均按高奖励一次,不重复。 补充说明:关于优秀工作奖管理办法中市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奖励说明一、班级中学生人数小于25人(含25人)的,每班每工种的奖励金额为700元。即:理论奖励金额70030%=210元 实践奖励金额70070%=490元二、班级中学生人数大于25人的,每班每工种的奖励金额为1400元。即:理论奖励金额140030%=420元 实践奖励金额140070%=980元十届三196、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2011年12月4校务公开制度与实施意见(1)校务公开制度根据崇教委(2001)35号文件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校“校务公开”制度。一、“校务公开”的内容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具体为:(1)发展规划、计划总结。(2)改革措施、规章制度。(3)校内机构、岗位设置。(4)经费使用、基建工程。(5)收入分配、考核奖惩。(6)评议干部、干部任免。(7)招生就业、学生利益。(8)精神文明、师资建设。(9)出国培训、校197、际交流。(10)其他情况。二、“校务公开”的程序1、由领导小组成员收集必须公开的内容。2、将公开内容交行政领导审核。3、将公开内容交“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4、通过一定形式公开。三、“校务公开”的形式1、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通过教代会公开有关事项。2、在教职工之家以及学校校园网设立“校务公开栏”,公开有关事项。3、召开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及时通报校情,公开重大事项。4、设立“校长信箱”和“校长接待日”,以接受全校师生有关“校务公开”内容方面的监督和咨询。5、在公告栏内公布由全校师生知道的学校重要事项。四、“校务公开”责任人工作职责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198、校务公开”工作,其职责为:1、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并记好有关记录,一般每二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2、责成行政认真履行“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有关途径公开有关事项。3、责成工会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公开内容失实。4、召集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价,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2)校务公开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崇明县教育局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把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部和校群关系,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199、证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实现 “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意见。一、实行校务公开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首先,实行校务公开,是我们党关于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路线基本原则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体现,是实现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具体实践。其次,实行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最大限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好形式。第三,实行校务公开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学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200、化的好方法。二、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校办牵头协调,工会实施监督,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谁主管,谁负责。三、校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合法性原则:校务公开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校务公开的制度。 真实性原则:在公布、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况,对重点问题要详细说明。 时效性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学生利益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公201、开或解释,对反馈的群众意见和合理建议要及时处理和采纳。 规范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校务公开的方式、程序要依据既定方案、规范实施。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校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人1、公开办学思想,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等。责任人:沈瑞华、龚惠兰2、公开学校重大改革措施以及规章制度。责任人:沈瑞华、沈 斌3、公开校内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情况。责任人:沈瑞华、邢 飞4、公开年度经费预决算以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等。责任人:沈瑞华、朱玩英、金利菊5、公开教职工的工资收入福利分配以及评优记功、职称评聘等考核奖惩有关教工切身利益的情况。责任人:沈瑞华、202、邢 飞、黄丽娟6、公开民主评议学校干部以及干部任免情况等。 责任人:沈瑞华、沈忠贤、陈菊萍7、公开招生、就业、升学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等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指标、录取分数、录取结果及计划外招生条件、数额、实习就业推荐、升学;以及三好生、优秀团干部、优秀保送生上学、特困生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奖学金、困难补助发放等评定条件、名额、名单等。 责任人:邢 飞、龚惠兰、曹 刚、钟国华8、公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实施方案。责任人:沈忠贤、邢 飞、徐 婷9、公开出国考察培训、涉外校际交流等情况。责任人:沈瑞华、邢 飞10、公开学校认为其他应该公开的内容。五、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及方法教代会是校务公203、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每年召开正式会议两次以上,根据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若干次,保证教职工参与决策的权利得到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辅之以其他各种形式及时公开。 1、通过会议形式公开 (1)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座谈会等会议及时公布学校的主要工作。(2)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教代会有关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通报学校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3)通过各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公开学校或各部门有关工作情况。 2、通过办公文件形式公开 (1)定期或不定期以校报、信息、大事记等形式反映学校主要的党政工作情况。 (2)以情况简报等形式公开学校204、研究的重要事项及问题。 3、通过校园大众宣传媒体形式公开 (1)在学校教工之家相对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和橱窗、布告栏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通知、通告、公示、情况通报等。 (2)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栏、校务公开栏公开有关内容。4、设立“校长信箱”和“校长接待日”,接受全校师生对有关“校务公开”内容方面的监督和咨询。六、校务公开工作机构(一)领导小组:组 长:沈忠贤 副组长:沈瑞华 陈菊萍组 员:龚惠兰、朱玩英、邢 飞、曹 刚、(二)工作小组:组 长:沈瑞华 组 员:沈忠贤、陈菊萍、龚惠兰、袁彩菊、朱玩英、邢 飞、徐 杨、曹 刚蔡 岳、沈 斌、黄丽娟、徐 婷、钟国华、金丽菊、七、校务公开工作机构主要职205、责:1、接受党总支领导、宣传校务公开意义;2、及时准确地提供资料,公布公开内容;3、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4、维护教职工知情权,保护教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合法权益。八、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组长:陈菊萍组员:沈 辉、邱惠萍、朱 静、马 娟九、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1、接受党总支领导,对教工群众负责;2、及时了解公开的内容,听取群众的意见;3、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群众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4、有权向上级纪委,工会反馈突出问题。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2月.5关于组织教工体检、疗休养活动的意见(2011年5月27日十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为了认真20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九条“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体检,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息休养”的精神,结合崇教委(2010)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崇明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察、体检、疗休养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崇教工(2011)20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组织上海教工暑期休养活动的意见。学校为了开阔教职工的眼界,及时了解教职工的健康状况,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实际,就教职工的体检和疗休养活动提出以下意见:一、教职工的体检与疗休养原则上两年一个周期,即在两年中一年安排体检,一年安排疗休养。其中,妇科检查确保每年一次。若要在两年中都要参加体检207、亦可,但经费按照体检经费享受。二、体检:1、体检人员为教职工本人,不能由他人替代。2、体检经费由学校全额支出,每人每次为800元至1000元。三、疗休养:1、疗休养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暑期期间,具体外出活动的时间与路线由各专业部、工会小组负责人在广泛听取本组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各专业部、工会小组负责人及时把组织本组教职工外出活动的路线、时间以及人数报学校工会备案。2、疗休养活动经费采取行政、工会、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即采取“行政拨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负担一点”的方式。现结合学校实际,学校行政补贴3000元,工会补贴100元,其余部分自理。3、每轮中适逢退休的教职工,学校补贴3500元,208、工会补贴200元,其余自理。四、有关说明:教职工本人若在两年中既不外出疗休养又不参加健康体检的, 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6慰问教职工的有关实施项目和实施办法(2011年5月27日十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探病慰问:1、教职工生病请假在家休息三天以上或医院门诊治疗连续一周以上,工会负责探视慰问,慰问品约100200元左右;2、教职工生病住院治疗,学校党、政及工会负责探视慰问,慰问品约300元左右;3、女教工产假住院,工会女工委员负责探视慰问,慰问品约300元左右;4、教职工患重病进行重大手术者,学校党、政及工会领导负责探视慰问,慰问品或慰问金约1000-2000元左右。若教工本人参加县救急209、救难基金会的,则学校工会再向县教育工会申请给予救急救难补助;5、教职工家庭发生重大灾难(严重火灾、重大盗窃、重大车祸等)慰问金1000元左右。如教工本人参加县救急救难基金会的,则学校工会再向县教育工会申请给予救急救难补助;6、教职工身患绝症,慰问金2000-5000元左右。若教工本人参加县救急救难基金会的,则学校再向县教育工会申请给予救急救难补助。二、补助慰问:1、教职工家中经济困难,由教职工提出申请,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补助。2、学校工会表示对教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的节日祝贺,向年龄十四周岁以下的每位儿童赠送礼品,价值100元左右。3、教职工暑期外出休息休养,学校工会给予每人补贴100200元210、。4、每逢教职工生日,学校工会将送上一份生日礼物。5、年满三十年教龄的教师,享受学校一次性给予300元左右的礼品。6、教职工(女)年满四十五周岁、教职工(男)年满五十周岁的,学校给予老光眼镜一次性补贴每人200元。7、教职工在退休之际,学校将提高其外出休息休养活动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参照竖河职校关于组织教工体检、暑期休息休养活动意见,并在退休之日为教职工召开欢送会,赠送礼品,价值300元左右。9、每逢春节之际,由党、政、工领导向退休教职工拜年,并对年迈多病的以及八十高龄以上的退休教工发放慰问金。三、吊唁慰问:1、教职工本人故世,由学校讣告,党、政、工领导前往送花圈吊唁,慰问家属1500元。211、2、离退休教工故世,由学校出讣告,党、政、工领导前往送花圈吊唁,慰问家属1500元。3、教职工(包括离退休)的直系亲属、公婆及岳父母丧亡,由学校领导与工会前往吊唁,并补助800元。 7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节约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分校区、部门、处室。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一般分为上级领导视察接待、检查接待、会议接待、参观接待、邀请接待、事务接待等。第四条 公务接待要根据宾客身份、来校目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对口接待原则,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范围第五条 来校调研、考察212、检查工作的领导;兄弟院校领导;各类评估专家组;以学校名义邀请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曾在学校担任过校级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第六条 上级机关或业务部门;校企合作单位负责人;兄弟院校和友好协作单位职能部门人员。第七条 国际友好学校(团体)、专家学者或国际友人。第八条 来校举行会议的人员。第九条 其他人员来校。公务接待内容及要求第十条 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做好迎送氛围营造、新闻媒体邀请、摄影摄像、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参观点联系、会场准备等工作。第十一条 住宿:重要领导、著名专家学者、各类评估专家组成员,需要学校负责解决住宿的,由校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宾馆。其他客人原则上学校只负责住宿联系安213、排不承担住宿费。第十二条 就餐:需安排接待用工作餐或宴请的,要事先告知校务办公室,经校领导批准,由校务办公室参照标准,协商指定地点、陪餐人员和经费标准。接待结束后票据须由经手人、接待部门注明受接待单位情况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第十三条 用车:以学校名义接待的客人,其用车由校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他客人的接待用车由牵头单位自行联系安排。第十四条 参观考察:一般可安排参观学校校园、实训室等,由校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本着节约的原则,根据来宾要求和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参观考察。第十五条 礼品:学校原则不向客人赠送礼品,对特殊客人可以赠送代表学校特征的纪念品,由校办公室统一购置(外事活动除外),所有214、纪念品赠送由校务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来宾赠送的礼节性的纪念品可以自己保管。第十六条 接待人员要求:着装整洁大方,主动、热情、礼貌、遵守纪律,服务周到。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自行其是。在接待过程中,既要注意宣传学校的特色、树立学校的形象,又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公务接待程序及审批第十七条 以学校名义接待的来宾到校前,办公室要做好有关信息登记工作,要明确来宾的单位、姓名、人数、性别、职务和使命。 对与学校无联系又没有实质内容的来访,应婉言谢绝。第十八条 以学校名义接待重要客人时,由校办公室制定接待计划,呈报校领导审批后实施。215、第十九条 重要接待、重大活动,由校务办公室请示校领导审定并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接待计划。第二十条 凡申请使用学校经费接待客人,需经校领导批准,校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地点就餐、住宿;各分管条线的负责人接待客人时,应及时向校领导沟通并报校务办公室备案。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及监管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控制接待经费支出。第二十二条 校内各部门应当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校长室要加强对财政性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对接待服务项目的财务审查稽核和监管;接待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附则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好相关的公务接待216、工作,学校年度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并在本单位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上定期公布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二十四 条本规定由校务办公室负责解释8党政联合办公会议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党政共同负责制和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正常进行,保证和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校党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不在时,由校党总支书记主持。校长书记中须有一人主持和总人数达到党政办217、公会成员总数2/3时,可以开会并作出决定有效。第三条 校党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四条 校党政办公会议原则上二周举行一次(通常为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议 题第五条 校党政联合办公会议议题范围:(一)组织实施学校党总支、行政会议关于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决定。(二)研究制定学校长远规划;制定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研究解决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校本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讨218、论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选用;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单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讨论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学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学校建设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三)重要会议精神的汇报及重要事项通报。(四)分管校长、条线负责同志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五)其他需要由校党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六)凡分管校长、书记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校党政办公会议议题。议事程序第六条 校党政办公会议的议题,一般在会议开始前,由校长、书记会商。第七条 219、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负责人报告情况,然后再展开讨论。讨论要充分酝酿,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得认识上的一致或基本一致,作出明确决定;讨论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以后再议;不能暂缓又必须作决定的事项时,贯彻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会议纪律第八条 校党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例会,组成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应予以保证,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校办主任提出,校办主任应及时向主持人报告。第九条 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合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第十一条 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220、定。第十二条 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校师生传达。第十三条 会议组成人员对除应公开的议决事项外,应保守秘密。除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无权外传会议议决情况。附则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校党政办公会负责解释五、学生管理制度1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生221、的学籍管理。采取“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基本工作条件,切实做好各项学籍管理和相关信息管理工作。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国家、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下同)和学校分级管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有统筹管理职能。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五条 凡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均可报读本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从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222、生渠道中录取新生。第六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须由学校组织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影响他人健康的,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经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延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取消入学资格,并分223、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将放弃入学资格和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材料按原招生渠道退回招生主管部门。第九条 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2.体检表、思想品德评价材料;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学籍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第十条 学校应将新生基本信息及时上报并输入上海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办理电子注册手续。春季入学的学生(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秋季入学的学224、生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第十一条 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第十二条 本市与外省市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学业全部在本市就读的,按本市生源办法进行注册;招生当年在非本市就读的学生,可采用预注册的办法取得本市中职预备学籍,预注册办法参照本市生源执行。联合办学应执行本市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和学生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生学籍,同一学生不得在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分别注册学籍。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225、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章 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退学及注销学籍属于学籍变动,学校应将每学年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及时输入上海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第十五条 学生在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者或不及格课程两门及以下者,准予升级。第十六条 同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三门及三门以上者,应予留级。若第一学期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留级门数规定时,第二学期课程经补考后仅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才能申请对第一学期补考未及格的课程再补考一次,但取消该课程毕业前的补考226、机会。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算:1. 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为一个学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2. 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独立设置的各种实践性课程,均应单独考核,按一门课程计算;3. 凡连续性课程,在同一学年内按一门课程计算。留级的学生,留级前考核成绩达到80分(良好)及以上水平的课程,经本人申请,学校教务部门批准,可允许免修。未经批准的,仍须重修。学生留级在最长学习期限内以三次为限,原则上随本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留级的学生仍应向学校交纳学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第十七条 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市内转学和跨省市转学程序如下:1. 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227、同意;2. 学生和监护人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3. 经双方学校主管部门核准;4. 由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的学校。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1. 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及生涯规划;2. 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本市二级甲等及228、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3. 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的专业。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准予休学。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困难不能继续学习者;2. 学生因依法服兵役者;3. 学生在学期间申请出国者;4. 学生229、因停学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在学期间以三次为限。学生因病需要申请休学,应持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因依法服兵役而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兵役期限相当;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出国,可按休学一次处理,保留学籍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管理由监护人负责,学校应与其签订协议,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进行约定。学生休学须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第二十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年或学期前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学生复学后原则上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230、医院的健康证明,并经学校审查确能坚持学习者,方可复学。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退学手续。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作自动退学处理:1. 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2. 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3.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4. 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退学不属于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四章 成绩考核第二十二条 成绩考核包括学业与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按照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及学生选修情况,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通过平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231、面的考核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应及时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可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有关标准和技能要求组织考试、考查。考试、考查结果是学生升留级或取得学分的依据。实行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视其工作经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应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学校应将学生实习单位、岗位、鉴定结果等情况记入学籍档案。第二十五条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232、,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第二十六条 学生取得与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相符的学校认可的课程合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只要等于或高于学校同类课程或职业能力要求,并持有效学习和资格证明,均应予以承认并允许免修,成绩按有效成绩证明记载;学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经历,提前达到学校教学计划中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的,经考核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考核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记载;允许学生兼学其他专业的课程。第二十七条 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提供补考机会。学生在校期间,同一门课程补考一般不超过两次。实行学分制的学校,课程总评不及格可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合格可取得学分,如补考不合格233、必须重修或按规定改修其他课程。第二十八条 学生操行评定应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要求为主要依据,操行评定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采用写实性评语形式,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予以公示。学生奖励分为全国、市、区(县)、行业、学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具体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第三十条 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应根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制定有关规定,明确其适用范围和234、报批程序等,并予以公布。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应撤销其处分。第三十一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而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开除学籍处分可以设立听证程序,充分听取本人申辩。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议。对争议较大的决定,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凡触犯国家宪法和刑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生,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三十三条 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主管部门235、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第三十四条 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有关资料应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第六章 毕业与结业第三十五条 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学校对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第三十六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1. 思想品德评价合格;2. 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3. 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236、格。第三十七条 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学校颁发。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毕业证书应注明学习形式和修业时间。第三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在校期间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学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可由学校发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制的辅修专业毕业证书。第三十九条 对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以及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在毕业时仍有部分课程(含实践性课程)经两次补考后不及格,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学生可237、在两年内向学校申请补考或补修学分,取得毕业资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第四十条 对未完成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第四十一条 毕业证书遗失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四十三条 本市成人中等职238、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四条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解释。2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一、学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宗旨和政策依据宗旨:切实减轻我校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同时鼓励更多优秀的初衷毕业生报读我校。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239、735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意见(沪府办发200947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本事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沪财教2011122号)等政策要求我校从2007年9月起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和免费教育政策。二、学生资助政策分类(一)国家助学金1、申请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学生,不含综合高中、不含成人中专学生。(休学、留级当年不可申请)2、申请条件:我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学生。3、享受期限:依据学制除毕业年限以外。4、申请程序:根据学生注册情况,学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月发放。5、发放方式:按月打入学生的中职卡240、账户内,每学年计10个月。6、资助金额:享受免费教育学生每学年资助1500元,其余学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二)免费教育政策符合免费教育政策的我校学生,享受免费中职教育。(免学费:最高2000元每生每学期,免书簿费:最高300元每生每学期)1、申请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学生,不含综合高中、不含成人中专学生。(休学、留级当年不可申请)2、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即可申请(1)我校农村家庭学生。即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2)我校海岛家庭学生。即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海岛户口。(3)我校就读涉农专业(教育部规定的21种涉农专业)学生。(4)我校城镇低保家庭学生。(5)241、我校就读当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奖励专业的本市户籍或随迁子女学生。(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3、享受免费教育期限:学制规定期限。4、申请程序符合免费教育政策的学生每学期向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附上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经学校并上级审核通过后方可。(三)上海市奖学金政策1、申请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学生,不含综合高中、不含成人中专学生。(休学、留级当年不可申请)2、申请基本条件是:(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2)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3)热爱劳动,积极投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热爱专业,虚心好学,242、老杜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注重实践,学习成绩优良。3、申请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每学期向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的申请表,由班级评比,经学校资助工作小组按学校在校生比例审核通过,并经公示一周后予以实施奖励。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发放方式:一等奖标准为1500元,二等奖标准为1000元,三等奖标准为500元。由学校打入学生的银行账户内。(四)特困学生帮困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比例较大以及外地学生异地学习、生活遇到的种种困难,除以上学生资助政策外我校每学期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1、申请对象:我校在籍在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孤243、儿;父母重病;父母残疾;无任何生活来源;身患重大疾病等)的学生。2、申请程序:(1)学生向学校申请特困资助;(2)学校通过排摸了解获知的身处困境的学生。3、发放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每学期末学校由专人上门发放资助金或资助物品。获助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5%。救助金额预算为30000元。三、免费教育申报工作流程图每学期期初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专业部再次审核班主任汇总名单初次审核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确定资助类型网络上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基本数据库审核办理中职卡、发放资金四、组织管理(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学校全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和管理工作。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学生244、申请、资格审核、信息汇总申报等各项工作,确保学生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将发放信息上传校园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二)确保帮困助学经费专款专用。帮困助学经费应及时发给相关学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生活费按月发放给学生不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附件1: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名单组 长:沈瑞华、沈忠贤副组长:袁彩菊、徐扬、龚惠兰、曹刚组 员:孙海萍、张柳莺、严沪娟、秦俭、许光明、马娟、范芳晶附件2:学校资助政策一览表申请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学生,不含综合高中、不含成人中专学生。(休学、留级当年不可申请)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除上海市奖学金之外)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245、申请。资助类型申请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金额受助年限备注免费教育农村家庭即父母双农户口每生每学期最高免学费2000元,书簿费300元学制年限学生每学期自主申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低保证明;身份真复印件;烈士证明等材料海岛家庭即父母三岛户口低保家庭学生就读涉农专业学生符合当年奖励专业学生烈士子女特困家庭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孤儿;父母重病;父母残疾;无任何生活来源;身患重大疾病等)的学生每生每学期平均300元(现金或者实物)学制年限获助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5%,由学校专人在期末上门发放上海市奖学金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标准为1500元,二等奖标准为1000元,三等奖标246、准为500元学制年限学生自主申请,由班级评比、校资助工作小组按学校在校生比例5%审核通过,并经公示一周后予以实施奖励,打卡发放。国家助学金我校就读的全体学生享受免费教育学生:750元每学期,其他学生500元每学期学制年限除毕业班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按照规定每月打入学生中职卡内3学生校园生活准军事化管理条例(1)晨练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培养学生准时起床、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使学生纪律严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二、晨练时间和地点时间:早晨6点25分6点40分;地点:学校大操场三、人员安排总负责:教官;协管:行政值班老师;学生干部四、晨练安排与要求将全体住宿生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若干方阵247、,每方阵再分成四列。每组配一个值班老师或教官、每方阵配一个学生干部负责晨练点名、领跑等事务。6点20分开始集合,集合地点在司令台前的跑道上。(要求从集合到点名报告完毕不超过5分钟。)集合后,每方阵学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清点本方阵的人数,将结果(缺席者姓名、班级)报告值班老师或教官。点名完毕,行政值班报告教官。教官在接到点名完毕的报告后,发号施令,在靠近内侧的四条跑道上,围绕操场逆时针小跑步2圈(400米跑道),速度控制在每圈4分钟,估计每个同学都能跟上。教官边跑边指挥全体,喊口令1234,学生呼应1234。值班老师和教官跟随所负责的组,注意动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跑步2圈后,教官和值班老师将所负248、责的部带到食堂指定的位置,学生干部协助,对号入座。(进入早团餐)各部存在问题由相应的值班老师和部联系,作出处理。遇雨雪天等特殊天气,6点25分准时到食堂团餐指定座位入座。五、保障措施建立一支有责任心的学生管理队伍,在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前进行培训,使其能带好头、领好队。建立一支教职工管理队伍,主要是行政值班和晚值班老师、宿管员,分别负责点名、关大门,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对待、操练。教官、行政值班老师将每天晨练记录及时汇总至行政值班记录单。(2)广播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课间操是学生每天必须参加的一项体育活动,也是每天阳光体育活动的内容之一,是使学生身心得到放松,提高课堂学习效果的保证。同时也是校园体育249、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综合反映,是集中展示校风、学风及全体师生精神面貌的一大窗口,是熔炼学生团队精神的一大载体,是强化学生安全、纪律、健身意识和培养意志力的一大途径。课间操的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甚至一所学校的整体素质。因此,做好课间操是非常必要而且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三、 具体要求课间操分为以下几个环节:集合、进场、整理队伍、做操、退场。(一)集合第二节下课铃声响后,听到运动员进行曲后,各班学生在体育委员带领下到指定地点成两路纵队集合,体育委员整理好队伍,静静地等待出发指令。(时间为5分钟,目标“快、静、齐”,各课任教师不得拖堂,班主任迅速到场,管理好班级。)(二)进场当听到“进场”指令后,在现场250、体育教师的指挥下按照指定路线和预先制定的秩序,各部学生分别跑步进场。进场时,班主任在队伍前面带队,控制跑速,体育委员在队伍旁边(可以前后游弋),通过口令指挥队伍前进。具体口令为:“跑步-走,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学生当听到“一、二、三、四”的口令时,要齐声呼号“一、二、三、四”,体育委员的口令一直喊到到达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时发出“立-停”的 口令,整个队伍停止前进,体育委员然后迅速在队伍的前面整理队伍,发出“前排两臂侧平举,后排两臂前平举,向前看-齐”的口令,整理好队伍以后发出“放下”的口令,全体学生面向司令台静静地站立。班主任站在队伍的前面,指导、督促、管理好班内学生的纪律。251、学生在跑步的时候,要求不嬉笑打闹,跑速控制在180步/每分钟,脚步必须与口令统一,前后左右对齐,队伍保持紧凑。遇到转弯必须直角转弯,同时注意转弯速度(时间为“5分钟”,前后队伍之间的距离控制在5米)(三)整理队伍当所有队伍进入场地且各班自行整理好队伍,保持安静后,有当值体育教师统一整理队伍,要求前后左右对齐,精神饱满,思想集中,没有声音。班主任管理好班级。(时间为2分钟)(四)做操体育委员在队伍前面领操,做操时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听口令有节奏的做,队伍里没有说话声,绝对不允许有该蹲的不蹲,该弯腰的不弯,该跳的不跳等现象。(时间为5分钟)(五)退场做操完毕以后,按照当值体育教师的要求迅速靠拢队伍,当252、听到“退场”的口令后,在现场体育教师的指挥下按照指定的退场秩序,按照预先制定的路线,成四路或两路纵队分别退场。1、高中部班级从南门口退场,经体育馆至图文信息楼前才可以步行解散。2、农林部从中间门口退场,经敬业楼前至中央大道才可以步行解散。3、机电部:操场上中线南侧班级从南门口退场过末名河小桥,左转至行政楼前才可以解散。操场上中线北侧班级从中间门口退场至末名河以东才可以解散)。具体其它要求同进场(时间为5分钟)三、 保障措施1、建立一支由行政值班教师、体育教师、学生干部组成的检查督促队伍。(学生干部人数根据班级数定,一班一个)2、学生干部在集合时间迅速到达负责的班级集合地,整队后跟在队伍的后面,253、要求精神抖擞,思想集中,关注本班的情况。3、行政值班教师检查学生的集合时间,是否到指定地点解散,班主任是否带队进退场;体育教师检查学生进退场情况;学生干部全程跟踪班级,检查人数,考查进退是否认真。(是否快静齐,勿嬉戏哈哈,勿拖拖拉拉;做操是否到位、精神)4、检查结果汇总入行政值班记录单。(3)中午静校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使学生在半天的学习之后,静下心来,劳逸结合;让学生在下午的学习中精力充沛,提高学习效率。并丰富学生的午间学习生活,确保他们的安全。二、时间和地点时间:12点20分12点45分(冬令),12点20分13点10分(夏令)地点:各自教室三、人员安排总负责:各专业部长主管:各班主任 四254、 安排、要求1、夏令,特殊情况外一律午睡;冬令,由学校或专业部统一安排。2、所有学生必须在教室内休息或自习,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出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声响。冬令静校搞活动、有统一安排时,学生要认真对待、积极参加。五、 保障措施1、班主任全程参与静校组织、管理。2、行政值班老师进行午间巡查,有问题记入当天行政值班记录单。(4)夜自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课余学习环境,确保学生作业时间,养成学生自觉学习的习惯,并保证学生劳逸结合,安全学习。二时间和地点时间:专业部:18:3020:00,高中部:18:3021:00地点:各自教室三、人员安排总负责:各专业部长主 管:各晚值班老师四255、要求1、所有住宿学生都要参加。2、高中部有一次课间休息时间。(20:0020:10)3、不迟到、不早退;要坐在老师规定的座位上,不要随意走动,不发出任何足以影响他人学习的声响。4、不做和学习无关的内容,利用这段时间做好老师布置的作业。五、保障措施1、每教学楼楼层配备一个晚值班老师负责该楼层班级的点名、纪律、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夜自修结束后,检查教室,确保门窗、电器关好后方能离开。填好的夜自修记录单交专业部有关负责老师。2、行政值班对学生夜自修情况和晚值班老师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和督促,做好记录并通报各部。(5)早、晚餐团餐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准军事化管理,促使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用餐习惯,提256、高学生的用餐文明素质,同时有利于学生全面营养吸收,更好地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学生思想素质。特制订本方案。二、参加对象:全体住宿生三、用餐时间及标准:1、早餐冬时06:4507:10 夏时06:4507:10 标准2.50/人2、晚餐冬时16:4517:15 夏时17:3018:00 标准5.00/人四、团餐具体要求:1、根据晨练分组集合队伍,在食堂西侧规定的地点由北向南第一组、第二组、集合好本班住宿生队伍。有值班老师指定从北扶梯进入食堂按照事前规定的座位号就座,等全班同学全部就位后,由值班体育委员或值班老师发出统一用餐信号后用餐。第三组在食堂大厅内集合好本班住宿生队伍有值班老257、师指定从中间扶梯进入食堂按照事前规定的座位号就座,等全班同学全部就位后,由值班体育委员或值班老师发出统一用餐信号后用餐。2、用餐完毕后的同学在原位不动,待整个班级学生用餐完后,由班长统一发出信号令将餐桌上和餐盒内剩余饭菜倒入指定位置。3、将餐具放置指定地点,同时确保餐桌和地面的整洁卫生。4、如遇下雨天学生统一集中在食堂底层大厅内由北向南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集合好本班住宿生队伍有值班老师指定从中间扶梯进入食堂按照事前规定的座位号就座,等全班同学全部就位后,由值班体育委员或值班老师发出统一用餐信号后用餐。5、注意有牛奶供应,但学生必须在领取早餐时自行购买一份牛奶。并在食堂里边必须吃完,方可离开食258、堂,袋子必须扔在规定的地方。五、早餐菜谱:星期二:粥、花生米、萝卜干丁、馒头、刺饭(可以加米粥)星期三:辣酱加荷包蛋面(可以加面条)星期四:粥、乳腐、地生姜、馒头(可以加米粥)星期五:粥、炒蛋、什锦菜、实心馒头、面包(可以加米粥)六、晚餐菜谱:随着时间推移季节变化蔬菜有所调动。七、安排座位。餐具:统一有学校提供八、保障措施:1、建立一支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队伍,在准军事化团餐管理实施前进行培训,使其能组织好,带好头、领好头。2、建立一支有行政值班教师、教官和食堂职工管理队伍,分别负责点名、巡视,统计及伙食的收发工作。3、建立当天晚餐、次天早餐的用餐纪律回报工作,行政值班将每次用餐记录及时汇总专业259、部,作为行规检查的一项内容。4、建立用餐簿及时做好意见收集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作调整和改进。(6)住宿就寝要求以及管理一、安全制度1、不许将打火机、火柴、易燃物品、化学药品放在寝室内,不准玩火、吸烟和燃放易燃物以防火灾发生;严禁点蜡烛、烧纸屑。2、不准随意移动电源和电器设备,不准私接电源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扳弄电闸等设施; 3、平时不得打开和动用消火栓和防火用具。4、做到随手关门,不私留客人宿夜。二、住宿就寝纪律晚自习结束后,所有学生应及时进入宿舍区域(特殊班级由学校另行规定)。禁止高声喧哗。宿舍区域严禁抽烟、打牌,严禁大声喧哗、角逐、嬉闹。熄灯前10分钟吹哨示意并关闭宿舍大门,任何学生不得再260、行出入。熄灯铃响,全体寄宿生应立即在自己床位上就寝,不得合床而睡,不得讲话或打手机等。三、违纪处理1、学生进入宿舍区域后,行政值班要配合宿管员和教官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就寝纪律、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2、对违反就寝纪律、安全制度的学生,由宿管员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教官协同行政值班吊离宿舍区域处理。3、宿管员每天将评分记录交行政值班。重点防范时段管理重点防范时段主要指晨会前、中饭结束到静校、晚餐结束到夜自修开始之前等一个多小时的“真空”时间。在这些时间段里,特别是晚上,学生活动区域分散,有的在运动场地,有的在教学区域,有的在宿舍区域,还有的在管理盲区。学生自由可支配时间长、范围广,所以,学生容易发261、生违纪甚至严重的暴力、违法事件。最有必要对学生进行督察、制止和保护。行政值班、晚值班老师和宿舍管理员分区管理。一号楼宿管员负责本楼和前面至敬业楼后墙面区域;二号楼宿管员负责本楼和前面至敬业楼后墙面区域;公寓楼宿管员负责本楼和前面至前排房屋后墙面区域以及后院区域。晚值班教师分别负责夜自修值班时负责的楼层和本专业部教学楼至前排房屋后墙面的区域。带“”的行政值班负责河东、办公楼崇文楼以南的剩余区域;另一行政值班负责河西、西门岗大道东的剩余区域;教官负责西门岗大道以西(含西门岗大道)的区域。4、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教育,并作好行政值班记录。严重的根据情况报部长、校长。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1)校外实习262、生管理细则一、指导思想校外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校外实习可以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培养职业意识,养成良好职业纪律与职业习惯,完成从学生到企业员工的初步转变,也是学生立业、创业的开端。为使实习生能自觉遵守学校、厂方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校外实习,特制定本细则。二、实习生的推荐条件和原则1、推荐条件(1)实习前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学生。(2)参加学校规定的所有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 2、推荐原则推荐采用择优推荐原则。即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的先推荐,依次排序。三、实习管理要求1、学校根263、据实习单位的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个别学生有自找门路实习的可向学校提出去向申请,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书并存档。2、安排好实习单位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换单位或辞职回家。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学校就业部门同意后方可由学校再行安排实习单位。3、开始实习的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4、实习生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文明实习,安全生产。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需要向实习单位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怠工。5、实习生在实习单位要主动热情、积极工作,多请教、多动手、多动脑,活学活用,提高实践能力。6、264、实习生在实习单位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7、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每月写一份实习小结给专职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8、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住在学校或实习企业安排的指定地点。未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寻找住宿,不得私自搬离安排的宿舍。9、实习生因违法违纪或因主观原因对实习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等而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学校将责令其回校接受教育,合格后再视表现推荐。对屡犯错误的,学校将不安排实习单位,直至取消学籍。10、实习生的联系方式或住址有任何变动,必须在3天内通知学校,以便学校随时掌握学生去向更好地跟踪服务。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校纪校规。如出现以下违规265、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态度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终止实习、取消学籍。1、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2、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3、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赌博者4、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屡教不改者5、擅自在住宿点留宿异性同学或朋友者6、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厂者7、被实习单位取消实习资格,造成一定影响者8、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9、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满七天者五、毕业的条件学生如达以下条件,方可取得毕业资格:1、缴清所有学费。2、无纪律处分。3、实习鉴定合格。4、在校所学课程全部合格。 (2)校外实习生住宿管理规定为使我校校外实习生有一个266、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学校对校外实习生集体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规定: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老师和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和安排,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上下楼梯慢步轻走,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宿舍安静,同学间不得追逐、争吵、打架。3、保持宿舍整洁,物品不得乱摆乱放。室内外卫生实行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并接受管理老师每周检查。4、不得带外来人员及其他同学在宿舍内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活动、酗酒及夜不归宿。实习生(上中夜班除外)必须在晚上10点之前回宿舍,特殊原因不回宿舍应向室长或管理老师报告。室长应认真记录,住宿情况每267、周向管理老师汇报。5、严禁男女同学之间窜室、混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6、宿舍内不允许乱拉接电线、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炉、气炉。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平时养成节约用电、用水及随手关水、电的习惯。7、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杜绝偷盗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我校在校生管理办法规定给与严肃处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3)实习协议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学校)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安排学生至乙方实习事宜,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同意接纳乙方 名学生,由甲方负责安排实习(乙方实习生名单附表)。在双方协议约定的实习期268、内,乙方实习生无特殊原因,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提出终止实习。第二条、实习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实习期间,由甲方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2、根据学生实习内容,甲方应为其提供入厂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基本技能:本单位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典型事故案例原因分析;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内容269、等。3、实习期间,甲方应做好日常安全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实习津贴根据其所在岗位、出勤状况、生产指标等考核要求由甲方统一向实习生发放。5、甲方为乙方实习生免费提供宿舍,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6、实习期结束,经甲方考核合格同意录用的,乙方负责组织学生办理到甲方报到的相关手续。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2、乙方择优向甲方推荐实习学生,并组织学生与甲方进行双向选择,协助甲方确定挑选实习学生名单。3、乙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入厂体检合格,甲方发现实习生有隐瞒病患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4、在学生实习期间,乙方应270、定期了解学生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5、实习期间,乙方负责每位实习生有一份人身意外保险。6、实习生如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五条、在本协议执行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条款。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5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管理办法(1)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271、针,进一步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社会实践制度,提高社会实践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16号文件精神和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要求,特修订本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272、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二条 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原则是:1、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3、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4、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保证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5、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273、。第二章 组织和实施第三条 为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由校党总支、行政分管领导、学生处、团委及各专业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处、团委,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第四条 在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下,各有关部门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划、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行政领导及团委、办公室、学生处负责人组成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第六条 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既是党政领导干部、学生处、团委的工作,也是班主任、任课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班主任应及时宣传动员,指导学生制定计划,组织实274、施,并认真做好总结考核工作;教师应积极指导和参与学生社会实践;鼓励全体老师积极指导和参与社会实践工作。第七条 社会实践团队或不随团的实践个人,都必须有学校指派指导教师。第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两次,一般在一、二年级的暑期,每次不得少于5天。第九条 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深入开展专业实习、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勤工俭学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本着双向受益、合作共建的原则,使学生受锻炼,基地见效益。第三章 考核第十条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在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考核工作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对学生社会275、实践成果报告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考评成绩。第十一条 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期间按时按质完成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前根据学生历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综合评定,考评合格,取得2学分,作为发放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参加除军训和专业实习外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学校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第十三条 每次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报告。鉴定表必须经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才有效,每学年初应完成一篇字数不276、少于1000字报告或活动小结。第十四条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记入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凭证。第十五条 对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报告,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者,取消该课程成绩,不能取得社会实践学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后批准备案。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活动须由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第十七条 一般在毕业前一个寒假时给予社会实践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同学一次补修机会,由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第十八条 学校必须将全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材料277、整理归档。第四章 奖惩第十九条 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在总结、推荐的基础上,分别进行校级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小分队)、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的评选,并给予奖励予以表彰。第二十条 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是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不合格,取消先进评选的资格(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并在一年内不得列为“推优”候选人。第二十一条 对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低于95%的班集体不得参加校级“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的评比。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其它规定有与本条例内容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278、条例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279、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学生军训活动安全预案一、高温天气军训处理预案1、按上级规定,如遇天气在35度以上,训练内容及时间要作适当调整。户外训练活动上午安排在10时以前,下午安排在17时以后。超过38度,暂停室外训练。2、基地提供足量的茶水,并设有遮阳休息的场地。3、基地医生及校医军训现场服务。训练场地设有专用医务室及病员休息室,并配置车辆以便必要时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4、班主任必须全程280、陪同学生参加军政训练。班主任及时了解和关心体质特差或有病的学生,应给予特别关照,以防止事故发生。二、军训活动安全预案1、学校在整个军训过程中配备一名专职校医和一辆专车。2、了解和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以防在训练中出现事故。3、在军训过程中,带班老师应和学生在一起,全方位地关注好每一位学生。4、文明休息,上下楼梯注意安全、洗澡时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应及时与校医取得联系。5、学生在整个军训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如中暑、擦伤、扭伤等,校医应及时给予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派车送往崇明中心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三、饮食安全预案1、用餐时排队进餐厅,指定位置用餐,喝汤时注意安全,谨防烫伤事故发生,如出现烫伤情况,校医应在第一时间内给予处理。2、在军训期间尽量饮用基地提供的饮用水,注意饮水卫生;不吃不洁食品,如发生意外,校医应在第一时间内给予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派车送往崇明中心医院救治。 四、特发急病和特发伤害事故处理预案:1、应急处理提供的保证:(1)医生24小时在基地医务室值班;(2)医生24小时保证电话畅通;(3)基地备用小车,驾驶员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并在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2、应急处理程序:医务人员基地和学校负责人校副主现场救治现场工作方案实施书面处理报告呈报相关单位事故信息研究下一步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