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与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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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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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高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1、武汉工业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与管理手册教务处编制二OO六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定一、制(修)定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二、专业培养方案的体系结构1(一)课程体系1(二)专业培养方案结构1三、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与执行2(一)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2(二)专业培养方案编制与执行的基本要求2(三)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程序3(四)教学任务安排及要求3四、培养方案的变更程序4(一)变更申请提出4(二)变更申请的审批4(三)变更申请执行4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编写一、教学大纲制定的原则及分类5(一)教学大纲制定的原则5(二)教学大纲分类5二、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6三、教学大2、纲的编写程序6四、教学大纲内容与格式6(一)理论教学大纲内容与格式6(二)实验教学大纲内容与格式9(三)实习实训大纲内容与格式10(四)课程设计大纲内容与格式11(五)毕业实习大纲内容与格式11第三章 教材的选用与管理一、教材的选用12(一)选用原则12(二)选用程序12二、教材的征订与发放12三、教材、讲义、辅助资料的编写12(一)基本原则12(二)教材编写要求13(三)学校规划教材的编写申报、审批程序13第四章 课程修读的规则一、正常修业14二、免修14三、重考与重修14(一)重考14(二)重修15(三)办理课程重修的程序15四、预警制度与修业年限15(一)预警制度15(二)修业年限16(3、三)学籍处理16(四)退学17五、校选课管理18(一)校选课分类及选修要求18(二)校选课教学要求18(三)开设校选课的程序18(四)学生选课要求18(五)选课程序18第五章 课程教学管理一、课程教学的要求20(一)备课与教案20(二)课堂教学20(三)辅导答疑21(四)作业布置与批改21二、课堂教学的监控与管理21(一)教学监督员制度21(二)听课制度22(三)三期检查制度23(四)学生评教制度25(五)学生信息员制度25(六)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制度26第六章 实践教学管理一、毕业设计(论文)27(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27(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27(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4、28(四)对学生的要求29(五)对评阅教师的要求31(六)答辩程序及要求31二、实习32(一)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32(二)实习场所的选择原则32(三)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32(四)对学生的要求33三、课程设计34(一)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34(二)课程设计的选题34(三)课程设计的教学方法35(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35(五)对学生的要求36四、实验教学36(一)实验教学基本要求36(二)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36(三)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要求38(四)对学生的要求38第七章 课程考核管理一、课程考核性质与考试方式40二、课程考核成绩计分方式40三、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41四、课程考试各环节的基本要求45、1(一)命题41(二)制卷与分装42(三)监考42五、试卷评阅43六、试卷分析报告44第八章 成绩登录与管理一、平时成绩的管理47二、成绩登录47(一)成绩登录的步骤及要求47(二)成绩单报送要求51三、毕业成绩的打印与移交52四、英文成绩单的办理52第九章 毕业与学位管理一、毕业、结业与肄业53(一)毕业、结业、肄业的条件53(二)毕业资格审查内容53二、毕业、结业与延长修业年限53三、学位授予54第十章 课外创新学分规定与管理一、申请条件55二、创新学分核定标准55(一)学科竞赛55(二)科技活动55(三)学术论文55(四)实验项目56(五)英语及计算机考试56(六)社会实践活动56三、认6、定办法56四、创新学分记载56第十一章 教学档案管理一、本科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57二、教务处档案类别57(一)综合类57(二)教学研究类57(三)教务管理类58(四)实践教学类58(五)学籍管理类59(六)教学评价类59(七)教材与教学资料管理类59三、 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档案类别60第一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法令性基本文件。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对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定工作做如下规定。一、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专业人才7、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指导思想:一是要体现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二是要尽可能适应学分制的要求,增加“柔”性,提高起点,为因材施教奠定基础;三是要在课程整合、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有所突破,符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办学特色。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基本原则:一是整体优化的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围绕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培养要求,科学地处理好各类教学环节的关系,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二是强化实践训练的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适当增设实践环节,增加实践学时。三是体现特色的原则。专业培养方案要8、保持、突出特色。四是专业教育、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应体现在实施专业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人文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教育与训练。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体系结构(一)课程体系按知识结构,课程由三个模块组成,即通识课模块、学科基础课模块和专业课模块。三个模块课程课内的总学时分别占总学时的30%、50%和20%左右 。除模块所列选修课外,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列入其它选修课或提出学分要求。通识课模块由学校统一制订,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由专业所在院(系)制订。按课程性质,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应占75%左右、选修课占25%左右。选9、修课分为全校性选修课和院(系)级选修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取12个以上全校性选修课学分,其中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应至少选修4个学分的人文经管类课程;人文经管类专业学生应选修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全校性选修课模块由教务处统一制订并负责实施。(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构1、培养目标2、培养要求3、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将全部必修课列出并标注主要课程)4、修业年限、最低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类别5、各学期时间分配及进程计划表6、时间分配及比例7、实践性教学环节8、课程设置及进程计划表9、培养措施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与执行(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培养规格、课程与10、各环节设计、教学进程计划和教学执行计划三个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修业年限、毕业标准及学位要求、教学进程计划表、时间分配及比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培养措施及有关说明等项内容。2、教学进程计划表是学生四年课程学习的总体安排,应包括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学时数、各学期课程进程安排与分布、应修总学分、备注等项。3、教学执行计划是每学期课程的总体安排,各专业应明确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学分数,起止教学周,以及校选课的学分数,学生应修的最低学分数等方面的规定,以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执行的基本要求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11、基本要求(1)课程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各专业所设置的课程中要专门设置12门交叉学科的课程,开设有关创业和创新的课程。各专业要列出省、校、院(系)三级重点建设的课程或系列重点建设课程,列出省、校级精品课程或优质课程。四年制专业第八学期不安排理论教学,五年制第十学期不安排理论教学;1-2学期一般不安排校选课。“双语”教学课程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信息类专业,生物类专业和经济类专业课程中要有10%的课程进行“双语”教学,其它各专业也要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课程要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全校必修课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时数不低于15%。要注意选用或自制的CAI课件的12、质量与效果,避免出现“黑板搬家”的现象,要在校园网上开展CAI教学与辅导答疑,提高网络效益与CAI课件的效率。(2)教学大纲撰写时要参照教育部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精神。理论课教学大纲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各专业要组织教师重新撰写或修订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体现教学内容的改革与整合,体现学科的最新发展和科学研究成果,剔除陈旧过时的内容以及课程间的重复内容。实验课教学大纲 凡开出6个学时及以上实验的课程均要单独撰写实验课教学大纲;不足6个学时实验的课程要在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将实验项目、内容、目的和要求等写清楚。(3)考核 各专业每学期在考试周集中进行考试的课程一般不超过4门。要积极探讨和13、改革课程原有的考试(核)办法,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有利于学生掌握和应用知识能力的考核方式。期末考试应从试题库或试卷库选题,实现教考分离。(4)学分与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7年。学生学业成绩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计算方法按原则意见执行。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基本要求(1)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需要对培养计划做局部调整时(如个别课程的设置、学时安排、课程顺序调整等),可由各院(系)提出报告,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做较大范围调整时(如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课程设置、学时分配等多项调整),由教学单位14、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程序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询专家、教师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培养方案制(修)订后,要经院(系)、校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生效。(四)教学任务安排的要求1、各教学单位要以校历为依据,核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合理的学期执行计划。教务处依照各教学单位的学期执行计划编制全校教学进程计划表,形成并下达教学任务书通知书。2、各院(系、部)接到教学任务书通知书以后,依据以下原则落实教学任务。(1)坚持择优聘任的原则。在全面15、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业务提高等项任务的条件下,尽可能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安排在教学第一线。高级职称教师必须每年为本科生上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新开课教师要有资格认证并配有指导教师,资格认证情况报教务处备案。(2)合班一般不超过四个自然班。四个自然班合班课,必须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根据需要可配备辅导教师,以保证辅导、答疑、实验、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质量。(3)教师聘任表是教学任务安排和计算工作量的重要依据,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填写基本信息及拟聘教师,分送到教师所在院(系、部)后,再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本人签字确认。(4)凡课程含有不单独开课的实验16、上机的,要求教师到所在院(系、部)填报实践教学安排表,并于每学期第2周前由院(系、部)上报教务处备案。(5)各院(系、部)落实教学任务通知书中的各项内容后,课程所在院(系、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安排。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程序(一)变更申请提出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确需要对培养方案做局部调整的,由各院(系)在下达教学任务书之前提出变更申请。(二)变更申请的审批教务处收到教学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后,经初步审查,属个别课程的设置、学时安排、课程学期顺序调整等原因变更的,予以核准;如果涉及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的调整以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等17、多项调整的,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三)变更申请执行各教学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经批准后,交教务处运行科更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计划库,形成新的学期执行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教学大纲制定的原则及分类(一)教学大纲制定的原则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和学时数大于6学时(不含6学时)的非单设实验课均应编制实验教学大纲。学时数少于6学时(含6学时)的非单设实验课是否单18、独编制实验教学大纲,由课程所在院(系、部)根据课程性质决定。不单独编制教学大纲的实验课应在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将实验项目、内容、目的和要求等写清楚。3、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同时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4、校级(含校级)以上重点建设课程、各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19、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二)教学大纲分类教学大纲分为理论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实训大纲、课程设计大纲、毕业实习大纲等五大类。二、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编写时要参照教育部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精神。1、理论课教学大纲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要组织教师重新撰写或修订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体现教学内容的改革与整合,体现学科的最新发展和科学研究成果,剔除陈旧过时的内容以及课程间的重复内容。2、实验课教学大纲 凡开出6个学时及以上实验的课程均要单独撰写实验课教学大纲;不足6个学时实验的课程要在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将实验项目、内容、目的和要求等写清楚。3、鉴于规范性要求,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尽量20、与指导性格式一致,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三、教学大纲的编制程序1、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教研室(课程组)应收集教育部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兄弟院校的相关资料,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培养规格的要求,确定大纲编制的指导思想。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院(系)组织所属教研室(课程组)编写,由教研室(课程组)安排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执笔编写教学大纲初稿,教研室(课程组)集体讨论制定。教学大纲需经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实施。四、教学大纲内容与格式(一)理论教学大纲内容与格式1、 理论教学大纲的内容理论教学大21、纲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的性质与目的、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学时分配、课程教学环节、教学方式与手段、考核办法、教材与主要参考资料及说明等。(1)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英文名称、课程类别(填写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还是专业课)、课程所属单位、课程面向专业、先修课程、学分、学时及分配等内容。 (2)课程的性质与目的写明本课程的授课对象,课程性质(填写必修课或选修课,对实验课程还需写明单设或非单设),在人才培养过程(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及作用,学生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3)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写明本课程主要内容,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教学内容22、和要求应分章节详细编写。具体要求一般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了解”是指学生应能辨识的科学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理解”是指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能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它事物的相互关系。“掌握”是指学生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事例加以运用,包括分析和综合。(4)学时分配说明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及其它环节的学时安排。(5)课程的教学环节与教学要求各教学环节(含课堂讲授、实验、课程设计、习题课与讨论课及作业布置等)的安排23、和要求。其中,课堂讲授包括教学方法、手段的选择,在外语、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要求,教学辅助资料(如习题集(库),试题集(库),CAI课件)运用的要求;实验环节主要写明实验(包括实验预习、实验指导与操作、实验报告等环节)的内容及要求;作业方面主要写明布置习题达到的目的,并分章节写出布置的题量;对讨论课、习题课和复习课等环节应给出明确的安排。 (6)考核办法根据课程性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包括考试(考查)方法、具体说明平时成绩评定办法和总评成绩评定办法。包含实验内容的课程,应指出实验成绩评定办法及其所占的比例。2理论教学大纲的格式 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24、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所属单位(院(系)、教研室): 课程面向专业:课程类型: 先修课程: 学分: 总学时: (其中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二、课程性质与目的 (教学目的中要写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三、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一) 章名1、 教学内容与要求2、 教学重点3、 教学难点 (不单独编制实验教学大纲的课程要在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将实验项目、内容、目的和要求等写清楚。) 四、学时分配学 时 分 配 表序号教学内容(按章填写)学时课堂讲授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其它小计比例合计实验学时分配表序号实验项目(或内容)名称实验学时实验类型每组实验人数说明验证性设计性综合25、性其它小计五、教学环节与教学要求:六、课程考核办法: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八、说明(如有必要)执笔人: 时间:3、理论教学大纲编写说明:(1)验证性实验是指验证有关定理的实验,一般根据实验原理可以预知其实验结果。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2)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包括该章的具体名称、教学要求(应注明了解;理解或熟悉;掌握。)、教学重点以及教学难点,按各章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写,编写格式为(一)、1、(1);(二)、1、(1);。(二)实验教学大纲内容与格式*实验教学大纲一、26、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所属单位(院(系)、教研室): 课程面向专业:课程类型: 先修课程: 学分: 学时: 应开实验项目个数: 二、课程性质与目的 (教学目的中要写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三、课程内容与要求(注:若该课程以实验项目的形式组织则以“实验一、实验二”等表示,若以其它方式如单元组织,则以“单元一”等表示;一般应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是否需要写明操作要点、主要仪器设备视不同的实验类型而定。) 实验一:实验名称 (学时数)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操作要点:主要仪器设备:实验二:实验名称 (学时数)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操作要点:主27、要仪器设备:四、学时分配实验学时分配表序号实验项目(或内容)名称实验学时实验类型每组实验人数说明验证性设计性综合性其它小计五、教学方法与教学要求 主要写明实验预习、实验指导与操作、实验报告等环节的内容及要求;每组人数及每次实验安排的人数;必做实验、选做实验的安排等。六、课程考核方法七、实验教材与参考资料八、说明(如有必要)执笔人: 时间:(三)实习、实训大纲内容与格式生产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名称: 实习周数: 学分: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二、实习的内容与检查方法 三、实习主要参考资料四、实习方式和时间分配五、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四)课程设计大纲内容与格式课程设计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28、息课程设计名称: 课 程 编号: 总学时或周数: 学分:先修课程:适用专业:二、课程设计目的、性质和任务三、课程设计内容、学时分配及教学要求(教学要求包括课程设计重点、难点教学手段、方法等有关说明)四、课程设计方式五、考核的方法和内容(五)毕业实习大纲内容与格式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名称: 实习周数: 学分: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二、实习的内容与检查方法三、实习主要参考资料四、实习方式和时间分配五、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第三章 教材的选用与管理一、教材的选用(一)选用原则1、适用性的原则。所选用的教材能适应我校本科教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专业英语教材和双语教材必须选用原版教材。2、29、优先选用原则。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部省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针对我校学科优势,有重点的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的自编优秀教材。3、先进性原则。各开课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对于发展迅速、国际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应适当地引进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和电子教材。(二)选用程序1、选用教材的决定权属开课教学单位。由院(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召开院(系)教学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预订教材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签字负责。凡未经院(系)教学委员会批准使用的教材,不得强行要求学生30、购买。 2、各院(系)选定教材后,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本科教学教材订购计划表,经院(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签字后交教材服务中心。一、 教材的征订与发放1、教材服务中心收集并做好武汉工业学院本科教学教材订购计划表的汇总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做好征订工作。2、学期初教材服务中心根各院(系)教材征订计划发放教材,并做好教材存查工作。二、教材、讲义、辅助资料的编写(一)基本原则1、为保证教材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的统一,校、院(系)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加强学校在教材编写、出版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 2、教材的编写采用立项、评审的管理办法。3、教务处根据计划性、重点性、择优性的原则,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4、31、所编教材要优化选题,反映出该课程及所属学科发展的新水平和新成果。5、教材立项、编写、使用过程中,不应片面强调学校教材的自编率,坚决杜绝质量差、水平低、选题重复的教材出版。 (二)教材编写要求1、申请立项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泄露国家机密。教材内容应符合武汉工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中的教材选用标准的要求。2、作者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着手编写教材,有实验的课程,应同时编写实验指导书。 3、为了便于课堂教学,教材各小节字数一般控制在每学时3000-3500字左右。 4、作者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在编写教材过程中应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和著作权,严格遵守著作权法,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32、识成果。 5、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凡纳入学校编写计划的教材,均须以讲义形式经过两届学生试用、修改后才能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6、编写计划经批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写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编写单位或作者按合同赔偿经济损失,如影响教学按教学事故处理。7、教材(讲义、习题集)的印数,严格按照已批的计划执行,如因变动造成的积压,由教材服务中心按价计算所积压部分占用资金,报主管校长审定后,由财务处在作者单位发展基金中扣除。(三)学校规划教材编写的申报、审批程序1、学校规划教材(1) 由学校组织编写的新专业、新开设课程的教材;(2) 经教务处批准、校内使用的自编教材,包括讲义、补充资料、实验(实习)指导、题库33、等; (3) 改版自编教材。2、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结合具体情况,学校每年制定教材编写计划指南,并由学校统一管理。3、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编写单位或作者提出教材编写论证报告送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 4、在教研科领取教材编写申报表,经所在教研室、院(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教研科汇总。 5、教务处组织教材编审委员委员会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列入学校教材编写计划。 6、教材编写计划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第四章 课程修读的规则一、正常修业1、学生应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顺序和要求修读课程。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修课手续。凡规定有先修课程的,必须取得先修课程学分后34、方可修读后续课程。3、允许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提前修读某些后续课程;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推后修读某些课程。无论采用何种修读形式,一学期提前或推后修读课程的学分数一般不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期学分数的30%。4、未办理修课手续而参加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不予记载。二、免修课程免修指学生在某门课程开出前,通过自学、参加国家考试等途径,掌握了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水平,在课程开课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免修课程考核,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可获得该课程学分。学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对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申请免修。凡申请免修者,须在该课程开出前一学期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经课程组或35、教研室负责人和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参加院(系)组织的免修考核。免修考核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准其免修,免修考核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并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达不到要求者应当参加该课程修读。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实验课)不得申请自修和免修。 学生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由校医院出具证明、校武装部会同教务处审批,可以申请免于或暂缓参加军事训练。三、重考与重修(一)重考重考指针对上一学期期终学生正考考试不及格课程,于下学期期初安排的考试。对于上一学期期终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利用假期自修,教务处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安排重考。经重修后考试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重36、考。各院 (系)应及时将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予以公布,督促学生按时报名参加重考。考试及格者,该门课程成绩作“重考”记载,但在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查时可不作“经重修取得的学分”统计。正在进行毕业实习和生产实习的学生,由教务处与学生所在院(系)协商另行安排。已取得学分但对成绩不满意的学生亦可报名参加重考,其成绩按“重考”记载。(二)重修经重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应当重修。重修分开班重修、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三种形式。1、开班重修指报名注册人数在30人以上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聘任教师,并安排重修课堂。重修课程学时按教学计划学时的60%左右(大学英语按70%)安排,一般安排在7-8节、9-11节(37、晚上)和周六、周日上课。2、跟班重修指未单独开班,但当前学期已开出的课程,学生可报名注册后跟班重修。跟班重修不限专业、年级,但该课程的计划学时应不低于学生主修专业该课程的计划学时。3、自学重修指学生于学期初报名注册后以自学的方式有计划地重修课程,于期末参加相应课程考试。(三)办理课程重修的程序1、经重考后不及格人数仍有60人及以上的课程,由教务处于第三周通知各院(系)组织学生报名,报名人数达到一个自然班人数以上的,由教务处安排课堂教学。经重考后不及格人数不足60人的课程,若当前学期已开出该门课程且该课程的计划学时不低于学生主修专业该课程的计划学时,学生可于第四周到所在院系报名申请跟班重修,填写38、重修报名表。2、重修申请经院(系)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或由学生网上选重修课,经过系统注册后的重修学生才有考试资格。3、教务处整理重修学生名册交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进行考勤并考核。四、预警制度与修业年限(一)预警制度学校实行学籍预警制度。学生学籍预警,是指通过学校、社会、家长、学生之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对学生在学习中即将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警示学生学习过程的走向,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加强修养,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途径。1、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实时跟踪,对每学期所修总学分(统计数据截止学期末)低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三分之二者提出警示39、。各院(系)及学校有关部门要根据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2、每学期期末,各院(系)应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家庭通知单”及时寄给家长,并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对待学业。3、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及时向学生提出警示,并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制定选课和重修计划,适时安排老师或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二)修业年限 1、各专业的学制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四年制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五年制修业年限为四至七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入在校修业年限。2、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提前一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可提前就业,或提前报考研究生40、。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在第六学期开学后2周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经批准后,学生学籍编入毕业年级。(三)学籍处理1、学校每学年末对学生所获学分清理一次,并按下列标准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学籍处理(进行学籍处理时休学期不计算在内)。(1)对不符合退学条件或本办法的其它规定者,原则上按计划在下一学年度进入高一年级学习;(2)对所缺学分较多,学习上确有困难,但尚未达到退学条件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在下一学年度将其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进行教学管理。2、对进入毕业年级后,经过一年的学习,修41、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但累计总学分达不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学籍处理。(1)申请结业离校,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回校参加课程重修考试。(2)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直至达到毕业要求,但其修业年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3、对进入毕业年级后,经过一年的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毕业设计(论文)考核不合格,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学籍处理。(1)申请延长修业年限重修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但其修业年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2)申请结业离校,其毕业设计(论文)不得42、回校重修。(四)退学1、正常修业年限内,学年度末学分统计时(以其实际所在年级应修必修课学分为统计口径,统计数据截止学年度末),累计获得必修课学分未达到以下要求者,给予退学处理:(1)第一学年度累计获得必修课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应修总学分的1/2者;(2)四年制学生第二学年度至第三学年度(五年制学生第二学年度至第四学年度)累计获得必修课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应修总学分的3/5者。2、延长修业年限内,四年制学生在第四学年度至第五学年度学分统计(以其实际所在年级应修必修学分为统计口径,统计数据截止学年度末)时,累计获得必修课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应修总学分的2/3,给予退学处理。43、五年制学生在第五学年度至第六学年度学分统计(统计数据截止学年度末)时,累计获得必修课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应修总学分的2/3,给予退学处理。3、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学校对进入毕业年级的资格进行审查与认定。第三学年度末所修累计必修学分(统计数据截止学年度末)低于该专业教学计划累计必修课应修学分20学分(不含20学分)以上者,不能进入毕业年级学习。由学生提出延长修业年限的书面申请,所在院(系)鉴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备案。院(系)将其编入下一年级的对应班级进行管理。拒绝提出书面申请者,按退学处理。学生在其修业延长期内应重修考核不合格课程,直至达到学分要求,方可进入毕业年44、级。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退学处理:(1)学业成绩符合退学条件或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五、校选课管理(一)校选课分类及选修要求校选课分两大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经管类。其中人文经管类是所有本科学生必选科目,自然科学类为文科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学生必选科目。(二)校选课教学要求1、45、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系统地上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并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2、校选课一般不选用教材,但开课教师应编写完整的教学提纲,学生学习以教学提纲为指南,并自行购买或借阅相关参考书;教师亦可用自编讲义。教学提纲或讲义应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制,由教材服务中心经销,供选课学生购买。教师编写教学提纲或讲义,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统一支付稿酬。任课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向学生出售教材、教学参考书等。(三)开设校选课的程序1、教师个人申报,学院(系、部)审核。每学期第9周至第11周,拟在下一学期开设校选课的教师填写武汉工业学院开设校选课申请表、校选课课程简介。并附开设课程的46、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计划,经院(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开设课程进行审批后,公布下一学期开设的校选课程目录和新开课程的课程简介。(四)学生选课要求1、学生事先阅读校选课课程简介,根据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选修要求和选修课的面向对象要求确定所选课程。原则上要求学生应在第3-8学期修完并取得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校选课学分。2、学生每学期选修校选课不超过2门。选课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3、学生修读的各类选修课课程内容,不能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所规定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否则不计成绩;4、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实验课除外。(五)选课47、程序网上选课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正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教务处开放选课系统网络终端供学生选课。学生凭密码登陆选课系统,根据学校公布的校选课信息,自行在网上选课。第二阶段:改选。第一阶段结束后,学校对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堂予以停开,公布停开课堂、各课堂选课学生名单以及改选时间,学生视情况进行改选。第三阶段:补退选。开课一周内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补退选,在尚有余量的课程中进行重选。此后,学生不得随意更改选课结果,系统封机。第五章 课程教学管理一、课程教学的要求(一)备课与教案1、认真编制好教学日历(授课进程计划)。合理分配课堂讲授、实验、上机、习题课和讨论课的学时。2、任课教师开课48、前必须认真备课,并认真编写该课程1/3以上的教案。备课中应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明确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要明确各章节和单元的教学目的、要求,分清重点、难点和疑点,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3、要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尤其要注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4、有2名以上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相同学时)时,教师除各自对教学质量负责外,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共同进行教学研究,以求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二49、)课堂教学1、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中文讲授要用普通话,表达清晰流畅,书写用字规范,板书清楚工整。2、双语授课的课程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应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外语课除外)。3、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授课进程计划)上课,讲课时要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广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要因材施教,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推广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4、主讲教师要重视课堂讲授的艺术性,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在努力讲好课的同时,又要严格要求学生,要加强对学生学50、习方法的指导和学习能力的培养。5、要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6、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注意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的应于课后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按任课教师的统计口径计算), 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三)辅导答疑1、辅导答疑着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考,改进学习方法,并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辅导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辅51、导为主,对共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原则上辅导答疑时间不少于课时计划的1/3,并做好辅导答疑记录。对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帮助,积极鼓励有条件教师采用网上答疑和网上辅导。2、辅导教师要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辅导答疑,要熟悉讲课内容或跟班听课,明确辅导要求和目的,认真做好准备。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没有配备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负责。(四)作业布置与批改1、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必要的课外作业。既要有一定的数量,又要防止学生负担过重。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思考,培养学生掌握正52、确的思想方法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教师要按时批改作业,批改时应细致认真,专业课作业应全部批改。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作业每班至少批改1/2,配备辅导教师的合班课的主讲教师本人至少批改一个班作业。作业批改的意见应较为具体,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书面记录,并按一定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内。3、对缺交或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适当扣除其平时成绩。对无故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1/3的学生,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4、各院系应不定期地抽查学生的作业本,以了解本院(系、部)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并作为教师课程教53、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二、课堂教学的监控与管理(一)教学监督员制度1、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实行两级督导机制,学校成立教学督导专家组,归口教务处管理;院(系、部)成立相应的院(系、部)级督导专家组。2、学校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就是要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对教学过程、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考评、指导和反馈信息。(1)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巡视日常教学秩序,客观地分析学校教学活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地发现教学管理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参考意见;(2)参与制定学校的评估方案;参与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评估活动;参与学期教学检查、期末考试督察、专业和课54、程评估等重大活动。(3)通过听课、巡视、调研,针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研究情况提出指导和建议,切实做到督导结合,以导为主。对教学质量问题较多的个别教师,督导员有权约请教务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院(系、部)和教研室的领导一起集中听课,共同提出改进意见,直至调换任课教师。(4)每学期不定期与学生座谈,听取学生对学校和本院(系、部)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向学生通报学校教学工作的最新动态。(5)每学期与学校领导、有关院(系、部)召开一次座谈会,通报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指出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6)对试卷命题质量和教师55、阅卷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7)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写出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交给教务处。(二)听课制度1、参加听课人员学校党政领导,教务处负责人,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干部,各院(系、部)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督导组成员,授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2、听课次数(1)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3-4次。(2)教务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3-5次,院(系、部)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5-8次。(3)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干部都应保证一定时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掌握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运行、教学设施、实验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情况。(4)各院(系、部)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对本室任课教师所开课程均应听课至少一次。(5)各院(系、部)要组织56、本院(系、部)或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支持和鼓励教师跨院(系、部)听课,每学期听课5-8次。(6)大学教龄未满3年的教师,由各院(系)采取青年教师导师制和以老带新的办法,组织安排听课。(7)各院(系)可根据教学和教学研究的需要,适时开展观摩课、公开课等,组织有关人员听课。3、听课要求(1)听课人员不定期随机听课,事先不通知被听课教师。院(系、部)领导听课对象以本院(系、部)教师为主。 (2)听课人员听课后,应将基本评价及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听课范围主要是全日制本科所开课程。4、评价内容(1)院(系、部)听课人员除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的要求和教57、学工作的重点对教师教学准备、课堂讲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学生课堂纪律等进行评价外,还应了解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学生对该教师教学的反映;学生对课程和教学计划的意见; 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教师、学生对教学保障、技术支持、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各级管理干部按武汉工业学院管理人员听课记录表或武汉工业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武汉工业学院实验室(机房)情况检查表的要求和教学工作的重点对教学管理、教师教书育人、学生课堂纪律等进行评价外,还应了解如下几方面的情况: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教师、学生对教学保障、技术支持58、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三)三期检查制度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的有效措施,教学检查要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中。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实行期初、期中和期末即“三期教学检查”制度。1、期初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是在学期初两周内进行,主要是为了解学期初教学过程中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及早发现和解决影响教学过程正常进行的各种问题,同时为本学期工作树立明确目标。期初教学检查的目的是保证一学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一学期工作有个良好的开端。(1)检查时间:安排在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第1周内。(2)检查内容检查教师教案的准备情况和教学进度表59、的完成情况检查教务处相关科室的各项开课准备工作检查各教室、实验室的开课准备情况检查教师出勤情况各院(系、部)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教材的准备情况(3)检查方式: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与管理人员参加检查。各院(系、部)上交教学准备情况登记表与开学教学检查院系统计表。2、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是最重要的一种教学检查形式,它的目的在于检查各院(系、部)上半学期以来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进行教学活动的具体做法,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下半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出相应的安排。(1)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9至60、11教学周。(2)检查内容教学运行状况。主要检查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学纪律情况,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课程表的调整变动统计及情况说明等。教师教学状况第一、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授课教师的教案、讲稿(电子文档)等教学资料的编写情况。第二、课堂理论教学情况,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指导性学习等情况。第三、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情况、教师参与实验教学情况、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开出率、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四、教师和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执行情况。第五、各院(系、部)多媒体教学及双语教学的情况61、。第六、全校选修课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各院(系、部)领导与同行专家听课情况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实验室听课情况各院(系、部)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学生评教情况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情况学校每学期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关方面的专项检查。(3)检查方式:充分发挥各院(系、部)在教学质量评估与过程监控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以院(系、部)自查为主、校教学督导组抽查以及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到各院(系、部)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各院(系、部)上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课堂教学及学风评议自评表与全校性选修课教学状况调查表等材料。3、期末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是定期检查中重要的环节,通62、过期末教学检查,肯定本学期教学工作成绩以及研究分析解决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到重在总结经验,不断探索一些带有规律性的新问题,从而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1)检查时间:每学期18周至期末考试结束后三天内。(2)检查内容:督促检查各院(系、部)在阅卷、登录学生成绩、成绩报送及试卷分析等各环节是否按教学管理要求认真落实组织期末监考工作的情况安排教师下学期教学任务的情况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完成情况(3)检查方式:巡查考场、查阅各院(系、部)相关材料。考场巡查由校教学督导员、各院(系、部)领导、辅导员和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四)学生评教制度1、根据武汉工业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由学生63、填涂 “机读卡”。对学期计划课时不少于30学时、承担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和兼职教师)进行评价。实验课不单独进行评估,包含于课程中的实验学时在进行理论教学质量评估时综合考虑。2、由院(系)组织学生进行座谈,教务处派人参加,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五)学生信息员制度为及时、准确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状况,加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的联系和交流,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参与协助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推行学生信息员进行教学过程监控。1、学生信息员一般每学年招聘一次,每个专业聘1名学生信息员,学生信息员的聘用,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应聘,鼓励各院(系、部)学生会学习64、部长应聘学生信息员岗位。报名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部)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部)审核后按每专业1人确定学生信息员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批准后正式聘用。学生信息员一经聘用,由教务处发聘书,聘期一年,原则上中途不得变换。2、学生信息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和对学校教学活动的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的情况、信息(包括师生上课纪律、学生上课到课率抽查情况、教师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情况、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改革情况、学校教学管理等);协助教务处和院(系、部)教学秘书进行日常的教学管理,参与有关的调研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学校、院(系、部)的教学活动;参与其它有关教学、管理、学生65、学习等事宜。(六)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制度1、学校检查组定期检查各院(系、室)实验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各院(系、室)实验室建制情况、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开出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学大纲的参考依据,以及实验指导书、实验室工作日志以及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学生实验报告。2、检查程序与方式。第一、各院(系、室)根据检查提纲完成自查报告;第二、院(系、室)院长(主任)向检查组汇报;第三、检查组实地检查实验室,查阅资料;第四、检查组讨论形成意见,并向各院(系、室)反馈。第六章 实践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是本科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66、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科研、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工程设计方法和科研能力的初步训练。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一、毕业设计(论文)(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3、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4、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工程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67、技能。(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1、课题的类型(1)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设计、软件设计、工程设计等。(2)论文:包括新领域、新技术、新理论的综述和探索;已有理论或技术的拓展;已有理论、假说或技术的新颖论证;已有理论或技术在新领域中的综合运用;社会生活、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分析解决等。2、课题的来源(1)指导教师承担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纵向课题)。(2)指导教师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横向课题)。(3)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3、选题的原则(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68、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2)在保证各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工科类专业应优先选择工程设计类题目,原则上应为50%以上;各专业(外语专业除外)选择与实际课题(含纵向与横向课题)直接相关的真课题原则上不低于15%。(3)课题的难度要适当,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4)课题的选择应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份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69、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结束时留下较多的遗憾,又不因任务过小,造成学生空闲,以致达不到基本训练的要求。(5)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确定,应具有先进性,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不断更新内容,鼓励教师和学生采用先进的调查方法、分析方法、实验方法、设计方法和计算手段。(6)选题中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7)各院(系)每学年的选题应更新70%以上。(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教研室应选派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教风严谨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助教一般不宜单独安排指导毕70、业设计(论文)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指导教师协助下进行工作,但所带的学生数不易过多。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审查确认。2、在外单位结合科研和生产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教研室必须指定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联系,明确教学要求和进度,协调有关问题。3、每个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若有特殊情况,经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最多不超过10人。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含校内联系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教学活动71、全面负责。5、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之前,应做好各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并制订出严格的、切实可行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主要工作包括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和获得课题审批后需填写的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6、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完成武汉工业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或在指定的小组范围内开题合格后才能开始毕业设计(论文)。7、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善于启发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要具体指导学生做好调查研究、查阅文献、阅读中外文资料、使用工具书、绘图72、计算、整理资料、编写说明书或论文、答辩提纲等工作。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按要求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审表。8、指导教师要做到教书育人,在业务指导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勤奋学习,一丝不苟,养成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治学态度。9、指导教师要有足够的在岗时间,多与学生交流,至少保证每周与每个学生交流不少于两次,要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并及时解决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问题。每次检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在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工作手册由教务处统一印刷)上,并按要求签字。10、指导教师临时出差须经院73、(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时间在一周至三周,要委托代理指导教师;三周以上,则须由院(系)负责另行指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11、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时进行帮助;对特别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成果,负责推荐发表或鼓励其推广应用。(四)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进入毕业年级以前,应按武汉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毕业年级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院(系)应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前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2、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一项独立工作。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全74、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认真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行工作。3、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应经常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要汇报的内容和疑难问题认真填写在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上,并按要求签字。4、在校外结合实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提出可行性操作方案,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好校内联系教师,经院长(系主任)批准,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后方可进行。要尊重所在单位的安排,虚心向所在单位指导教师学习。5、学生要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按考试作弊论处。6、学生75、在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领导,爱护公物,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7、对于不服从指导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毕业设计(论文)的进行,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8、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五分之一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9、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书写和装订。10、对学生毕业设计76、(论文)份量的要求:a.设计类,设计绘图量不少于折合成A0号的图纸2张,设计说明书的字数不少于1万字;b.论文类,理工类全文不少于1万字,经管文类全文不少于1.2万字;c.外语类全文不少于5000个外文单词;d.艺术类由艺术与设计系制定,报教务处备案。11、对学生外文文献译文的要求:学生完成由指导教师指定的、近期出版的、与课题内容有关的外文文献的翻译,要求字数不少于4000汉字,于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完成,并交指导教师(或评阅人)批阅。12、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写出论文提要或汇报提纲、备齐必要的图表。13、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译文、电子文档等)。对毕业77、设计(论文)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五)对评阅教师的要求1、评阅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被评阅设计(论文)相关知识的教师,由专业教研室负责指派。指导教师不能评阅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2、评阅教师应对被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认真评阅,作出客观评价,明确指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点、工作量和不足之处,并按要求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审表。(六)答辩程序及要求1、各院(系)应成立由院(系)领导及各专业讲师以上的有关教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7人左右),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参与答辩的教师(要求具有78、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不得少于3人,配备专职或兼职秘书1人。2、在答辩前,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负责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答辩资格审查内容有: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是否按撰写规范格式编制;设计中的图纸、论文中的图表是否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译文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是否按时、全部交齐;是否有抄袭行为;是否有重大违规事件发生。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3、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都必须进行答辩。不答辩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计。4、答辩方式为: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15分钟左右),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学生答辩总时间一般为35分钟左右。秘书负79、责做好记录。5、答辩内容以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为主,也可涉及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有关的其它学过的知识。6、各答辩小组要依据答辩内容的正确性、逻辑性、及时性等按照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标准给出每位学生的答辩成绩且写出评语,并按要求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7、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回校参加答辩。8、凡不能按期参加答辩的学生,将作缓期答辩处理,缓期答辩具体事宜由院(系)答辩委员会确定。9、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按占40%、20%和40%的权重办法记分。10、院(系)答辩委员会负责将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80、(论文)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二天),在公示期内,对自己或他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向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给出答复或根据情况举行争议答辩,复议或争议答辩的认定成绩作为最终成绩。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将复议或争议答辩材料报教务处备案。二、实习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本部分实习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认识性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一)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强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81、展趋势;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工程(或社会、专业)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4、熟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基本知识。(二)实习场所的选择原则选择的实习场所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签定合作协议,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三)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1、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82、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讲师及以上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指导。为了保证实习指导质量,新进的本科毕业生、无工程背景的新进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的人数可按一人指导一个自然班的比例配备,当实习指导教师超过1人时,确定一名有经验的指导教师担任领队。2、专业教研室必须于实习前一学期安排落实好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要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非更换不可者,须经教研室申述理由,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3、指导教师的职责(1)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作好一切准83、备;(2)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3)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5)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厂方的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厂校关系;(6)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7)指导教师要管理好实习经费的开支;(7)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实习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8)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见附件84、6)并向学院(系)汇报。(四)对学生的要求1、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队委会(或领导小组)的领导。2、接受实习队教师指导。应按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3、通过实习,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了解企业管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和环保意识,学会做人,学会做事;4、在实习过程中,要重视向实际学习,每天写实习日记,积累素材,实习结束,及时完成实习报告(总结或论文)与参加考核。5、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工厂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帮助工厂开展技术革新,组织公益劳动等)。6、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85、事必须向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队。7、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8、遵守实习队的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9、对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或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学生的实习,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或勒令其返回学校处理。三、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的阶段性基础或专业技术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和刻苦钻研不断创新的精神,树立自信心。86、(2)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其基本工程素质(如优选设计方案、编制设计说明书、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并进行讨论和分析等)。(3)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合作工作能力。(4)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初步的专业技能。(5)每个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二)课程设计的选题1、课程设计题目应选择代表性强的典型课题(即能概括课程的全部内容),一般为公共课题,可分为一班一题或半班一题,或一组一题。对于一班一题和半班一题的,每个学生的设计参数不应相同;对于同题而无法使每个学生的设计参数不相同的,采用一组一题,多安排设计题目数,87、使同题的学生数控制在5人以下。2、题目尽可能和后续课程衔接起来,从而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题目应适当增加一些新内容,以提高学生利用技术资料的能力。3、专业方向的课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选题,就近就地取材。4、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题,要求全面运用本课程的理论和方法,使课题有一定的规模和难度,可安排多种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多种设计,以激发学生进取精神。5、课程设计内容,可根据学科要求和学校教学条件选择,题目宜灵活多样,教学内容应不断更新。6、题目可由教师指定或学生自选。提倡创造性设计,应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但自选题目须经教师审定,题目要有趣味性,有实用价值,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课程88、设计的教学方法1、可探索单独设课、分散进行、小班指导等多种灵活的教学形式。2、要求各院(系)制定各类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及课程设计指导书,并报教务处备案。(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要熟悉课程设计的理论知识,清楚本课程设计在实践教学培养计划中地位和作用。2、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要求拟订题目和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包括课程设计目的、内容、要求、进度、成绩评定等),并制定具体考核形式(一般应采用平时表现和答辩相结合方式)并于课程设计开始时向学生公布。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提出独立见解,适当组织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89、,注意发掘学生的创新潜能。4、培养和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5、严格要求学生,使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课程设计教学自始至终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不能放任自流。6、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教师每天指导学生的时间不应少于2小时。在指导过程中,要抓住关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并填写课程设计教师工作手册。7、每名指导教师每次同时指导班数原则上以1个自然班为宜,最多不能超过2个自然班。8、认真审核学生课程设计的全部内容,仔细评阅并进行答辩,评定成绩,做好总结。 (五)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必须修完课90、程设计的先修课程,才有资格做课程设计。2、明确课程设计的目的和重要性,认真领会课程设计的题目,读懂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的要求,学会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积极认真地做好准备工作。3、课程设计中,学会如何运用前修知识与收集、归纳相关资料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4、严格要求自己,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善于接受教师的指导和听取同学的意见,有意识地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要独立思考,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课程设计任务。四、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是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训练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环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实验教学基本要求1、实验课程的设置与开出严91、格按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如需调整实验开课时间、学时、实验内容时,须由教学单位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2、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验课程,应按照武汉工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作为开展实验教学的指导和依据。3、各门实验课程必须要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4、严格按教学大纲开设相应的实验项目,每个项目要建立实验项目卡片。(二)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1、实验指导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新进教师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教书育人的思想,原则上与理论课任课教师打通安排。新任教实验课的教师应通过试讲、试作环节,92、以取得指导资格。2、实验指导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仅要熟悉与实验原理相关的基础理论,也要熟悉实验设备、实验手段的新发展。要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大胆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在教研室统一安排下,任课教师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确定实验教材或编写实验指导书。4、课前应认真备课,写出实验指导提纲,预作实验,并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对实验要求、实验原理、难点要点、易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实验中所需使用的仪器要熟悉、掌握使用方法和仪器原理。5、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验室,核查实验准备情况,与实验准备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6、实验93、课开始后,指导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不预习实验者,不准上实验课。需要集中讲解、示范的内容,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指导提纲认真讲解实验的重点和难点,并给予必要的示范。实验的绪论课上,指导教师应宣讲实验守则、注意事项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7、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管理、耐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学生的各种实验操作错误及不良习惯。要用启发诱导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观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体现个性化培养。要注意学生实验数据和结果是否准确。8、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学生实验室。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94、实验室,应与实验技术人员协调好,做到及时顶替。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对无故缺勤达到本课程实验计划总学时20%的学生,应取消其参加该实验课的考试(或考查)的资格。9、实验完毕,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数据检查签字,凡不合格者一律要求重做。10、实验课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使用仪器的完好情况。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做好实验室卫生。每次实验后都要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并与实验技术人员做好交接。11、实验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实验报告提出严格要求,数据处理、报告编写、绘图、讨论分析要求严密、严格、严肃,按规定评定及登记成绩。不合格95、的报告退回重做。12、做好实验考核工作,实验考核完成后及时将成绩交相关院(系)办公室、教务处或有关教研室。(三)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要求1、实验准备原则上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教书育人的思想。实验技术人员协助教师确定实验教材或编写实验指导书,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开发新实验。每学期初,根据教学大纲与实验指导教师一起确定进度计划,并明确每个项目的要求与需要。要熟悉实验内容,制订实验准备方案和每个项目的用品清单。要熟悉所需的仪器、试剂等用品的库存数量、位置和状况,熟练掌握使用方法。要及时做好仪器、实验用品的购置计划。2、实验前,实验技术人员应将实验所需96、的物品按要求准备好,并将卫生整洁、设施完好的实验室交给实验教师管理。3、实验过程中实验技术人员要协助指导、管理学生进行实验,对每项实验的难点、重点及仪器、设备容易发生的故障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到位、及时解决。4、实验完毕,实验技术人员要协助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仪器如有损坏应做好登记,若需赔偿应按规定赔偿。5、实验课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及时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工作,清理好实验用品,保障实验室的整洁卫生。每次实验后都要认真登记好实验室工作日志。6、要协助教师做好实验考试(考查)工作。要积极开放实验室。(四)对学生的要求1、实验前认真预习,了解实验内容,掌握实验目的、97、原理、步骤、要求等,写出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2、实验课不迟到、不缺勤,未经老师批准不得中途离开。因故不能做实验者,应向指导教师请假,所缺实验要在本课程考试前,按指定时间全部补齐。3、进入实验室或其他实验场地,注意安全、卫生和环保,注意实验着装要求,举止有礼,遵守实验室规则,勿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服从教师指导,按规定和步骤进行实验。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形成自己的认识和结论,严禁抄袭及伪造实验数据。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试剂、元器件等。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老师,在老师的指导下进98、行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须写出书面检查,甚至纪律处分。5、实验完毕后,需先经指导老师审查实验数据并签字,然后再将仪器设备按原样整理完毕,清理打扫好实验室,在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去。6、按指导教师要求及时认真、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凡实验报告不合要求,均需重做。批阅后的实验报告由学生妥善保管(作为资料留存的实验报告除外),以备核查。实验报告应选用学校统一的实验报告纸完成。7、对课外开放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实验结束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经实验室技术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损坏、遗失,按学99、校有关规定处理。消耗材料的领用按实验室规定办理手续。第七章 课程考核管理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掌握所学课程知识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劳动课、实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设计等)都要进行考核。考查课程均在课程计划的最后一次课进行考核。考试课程一般安排在考试周进行。提前结束的部分专业课程的考试,经院(系)和教务处批准后可提前进行,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一、课程考核性质与考试方式课程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束性考核,平时考核由课堂考勤、作业完成记载、实验操作、平时测验等方式评定平时成绩。结束性考核(以下统称为考100、试)的方式一般为笔试,根据课程性质也可采用笔试、口试、大型作业、撰写论文(报告) 、实践操作、设计等几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笔试可采用闭卷或开卷的形式进行,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主任同意,院(系、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二、课程考核成绩计分方式考核成绩的评定可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分。1、五级制的评判标准(1)优秀: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全部内容有系统的深刻的理解,能够很好的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或有一定的创见性。(2)良好: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内容有系统的正确的理解,能够较全面的回答问题。(3)中等:学101、生对所学课程的全部内容有基本的理解,但在答题中对部分内容不能做到全面的回答。(4)及格: 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内容有基本的理解,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有较多的困难,但回答的问题半数以上是正确的。(5)不及格: 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内容还没有基本的理解, 回答问题半数以上是不正确的。2、两级制的评判标准(1)合格:学生对所学课程内容达到大纲要求。(2)不合格: 学生对所学课程内容未达到大纲要求。3、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1)优秀相当于90100分,学分绩点为4.5(2)良好相当于8089分,学分绩点为3.5(3)中等相当于7079分,学分绩点为2.5(4)及格相当于6069分,学分绩点为1.5(5)不102、及格相当于59分(含59分)以下,学分绩点为04、百分制与两级分制的换算标准(1)合格相当于60100分,学分绩点为2.5。(2)不合格相当于59分(含59分)以下,学分绩点为0。三、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1、考查课程及十四周以前结束的考试课程的结束性考核,由开课院(系、部)和教研室统一组织,并确定考核内容与方式,安排考核时间;其它课程结束性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个学期的最后两周(考试周)进行,每个教学班在期末考试周内的考试课程一般不超过四门。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进行的考试,经本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2、考试周进行的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排全校性通识课、跨院(系)开设103、的课程考试,学生所在院(系)安排本院(系)开设的部分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3、公共体育课程的考核由体育课部统一安排;考查课的考核在课程结束前的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4、实践类教学课程(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的考核参照武汉工业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武汉工业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武汉工业学院课程设计工作条例和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执行。5、重考和重修考试按武汉工业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执行。四、课程考试各环节的基本要求(一)命题1、命题原则试题要依据教学大纲设置考核内容比例,既要反映课程教学目标,又要能测试学生的学术水平。主要测试学生对本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104、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特别是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2、命题要求根据各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课程考核(除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外)考试应出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试题题型、题量、难易程度相当,题目不重复,并符合下列要求:(1)内容覆盖率应达85%,要求覆盖面大,题目多,分数分配不过分集中,题目类型多;(2)试题内容以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为主,其难易程度分配比例是:基本知识题占50%左右,中等难度的题占30%左右,难度较大的综合试题占20%左右(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期望值一般控制在75分左右。(3)属于课时相同105、(近)、同一教材、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试题由课程所在院(系)指定专人(注意教考分离)命题,有试题库的学院应尽量用试题库出题;(4)试题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5)份量适当,考试时间一般定为120分钟;(6)试题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试卷封面。试卷封面标准样式见附表一。(7)评分标准应按统一格式进行设计。其中,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类题目的答案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简述题、论述题、分析题、计算题等主观类题目的答案,须提供答题要点、“步骤分值”或评分细则。参考样式见附表二。已有试题库的课程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可直接由计算机输出,其格式不作要求。3、试卷审核106、试卷审核分别由课程所在教研室、院(系、部)和教务处负责完成。教研室和院(系、部)主要审核试卷整体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评分标准是否完整、准确,试卷封面填写是否完整真实。教务处负责审核A、B卷是否齐全,试卷封面填写是否完整。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应予以退回。(二)制卷与分装1、各门课程(除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同时提交A、B两套试卷及评分标准。试卷应于考试前两周由命题教师或指定专人送教务处,并作好交接记录,评分标准应密封后由教研室指定专人保管。2、试卷与答卷原则上分开印制。试卷用A4纸打印,题目之间不留答题空隙。答题纸由教务处统一提供。试题纸与答题纸的标准样式见附表三、附表四。部分需要直接在试卷上答题(如制107、图类课程等)的,其试卷样式见附表五。3、试卷由教务处组织印制与分装。(三)监考1、由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商请各院(系、部)统一安排并印发到院(系、部);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每个考场安排一个自然班考试,安排监考教师2名,主监考教师由开课院(系、部)的教师担任。2、编排考场座位办法(1)非阶梯教室,考生左右间隔两个座位;(2)阶梯教室,除左右间隔两个座位外,前后还须间隔一排空位。3、监考教师应在课程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监考人员要按照武汉工业学院监考守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4、为加强考试巡视和督导工作,建108、立学校和院(系、部)两级巡视制度。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和学校督察专家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巡视和督导;各院(系、部)领导主要巡视本单位学生所在考场。巡视员和督察员在巡视和督察过程中有权对考试违纪和舞弊行为进行认定。5、学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的角上。凡遗失学生证者须由院(系)开具有图象信息的证明,并注明学号,同时与身份证配合使用,否则不得参加考试。6、学生迟到三十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作旷考论处。考试进行期间,学生交卷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五、试卷评阅1、试卷评阅工作在课程所109、在教研室或课程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统考课程按流水作业方式评阅,评阅前按要求装订试卷,密封学生信息内容。评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并按院(系)确定的比例评定学生课程综合成绩,不得自行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做到公正、准确,杜绝人情分等现象发生。教师发现学生考试试卷雷同现象,应及时送交院(系、部)及教务处处理。阅卷完毕后由教研室安排进行试卷复查和统分,试卷启封后不得更改评阅成绩。2、评阅标记的具体要求(1)所有大题,要有题首得分,即在题首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2)所有小题,对于选择、判断、填空等小题无需另给正分;对于问答、简答等小题还需在小题目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小题所得分数。110、(3)每道小题的批改,答案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的打叉,否则打半勾;答案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4)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得在卷面上体现。(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笔误(包括分数改动),应在错误处打双横线后再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6)保持试卷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3、试卷评阅应在考核后3日内完成,并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专人在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纸质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名后交开课院(系、部),开课院(系、部)汇总后,分送教务处和学生所在院(系)。4、阅111、卷完毕后,任课教师应按教学班做好试卷分析,交教研室存档,统考课程还应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长进行整体分析;开课院(系)或教研室应将考生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归档并分班装袋备查,保管期限至该专业自然班毕业后两年为止。六、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分析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命题分析、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及改进建议。(一)命题分析1、题型结构介绍主要包括试卷由哪几种题型组成、各题的满分值是多少。2、试题内容覆盖情况说明试题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及其覆盖课程章节的比重。3、试卷的整体难度分析说明试卷期望值及难(较难)题、中等题、容易(较易)题各自的分值和比例等。4、学生成绩分布状况从各个分数段学生人数分布情况判断成绩112、是否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二)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考试成绩统计按授课课堂为单位,由系统自动抽样。若单班授课就以该班全部学生作为样本,若合班授课则按一定规则抽取30名学生作为样本。考试成绩统计原则上按小题进行统计,英语试卷或按小题进行统计不能说明学生掌握知识点的其它类试卷可按大题统计。小(大)题统计包括各题的平均得分率、难度系数和区分度;试卷整体统计包括试卷的平均得分率和难度系数。平均得分率的计算公式为:Xv=X/W100%,其中,X为各题(试卷)的平均得分值,W为该题(试卷)的总分。试卷平均得分值反映命题的期望值。难度系数的计算公式为:P=1-Xv。难度系数反映各题(试卷)的难易程度。区分度的计算113、公式为:D=2(Xh-Xl)/W,其中,Xh为高分组平均得分,Xl为低分组平均得分。高分组指将成绩从高往低排序,前面50%的部分;低分组指后面50%的部分。区分度反映各题(试卷)区分不同水平受试者的程度,即对不同受试者的水平的鉴别程度。各指标评价标准如下:难度系数(P)中等较易较难容易难0.20.30.150.20.30.400.40区分度(D)好中差0.250.200.250.20(三)改进建议教师在今后命题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教师在今后讲课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哪些方面需要加强,特别是应根据学生知识点掌握情况,对学生失分较多的题目,分析其原因114、;学生今后在该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怎样才能学好该门课程,有何具体建议。 武汉工业学院试卷分析报告样式(-)学年 第()学期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学分 任课教师: 教学班代号:课堂总人数:考试成绩成绩等级90-10080-8970-7960-6960人数所占比例平均值标准差成绩分布分数分布直方图命题分析抽样成绩统计表见附表改进措施 报告人签名: 日期:教研室主任签字: 日期:学院(系、部)院长(主任)签字:日期:第八章 成绩登录与管理一、平时成绩的管理1、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的依据和范围(1)平时作业、实验报告、课程实习或课程论文成绩;(2)课堂回答问题的成绩;(115、3)平时单元测验、技能测试、面试或其它平时考核成绩;(4)遵守课堂纪律获得的成绩。记载依据包括:(5)是否按时上课、是否遵守课堂秩序、是否遵守请假制度等。(6)有无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发生。(7)是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8)是否配合教师点名,有无扰乱点名秩序的行为。(9)是否有其它与听课无关而又影响他人听课的行为。2、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方法(1)理论课平时成绩一般应占总评成绩30%左右,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2)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控制参考方案 教学过程或教学项目扣分控制线备注平时作业、实验报告、课程实习或课程论文成绩116、M140M为扣分量,M1、M2、M3、M4四项累计不超过100分课堂回答问题的成绩M230平时单元测验、技能测试、面试或其它平时考核成绩M340遵守课堂纪律获得的成绩M4303、下列课程可不进行平时成绩的评定(1)已获准免修的课程,其免修成绩即最终成绩。(2)重考(补考)课程,不计平时成绩。(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不进行平时成绩的考核,但指导老师应做好考勤记载。二、成绩登录(一)成绩登录的步骤及要求第一:以各自工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出现如下窗口。选择成绩录入,出现课程名称,选择相应课程进入后,出现下列窗口。输入对应课程密码,按确定出现下列窗口: 录入所有学生成绩后,117、点击输出打印。出现如下窗口:选择格式打印成绩表(选择格式一或格式二后,不选择班级名称,则打印教学班成绩表;选择格式三则直接打印教学班的成绩表);选定试卷分析打印成绩分析报告(不选择班级名称,则打印教学班成绩分析报告,如果选择班级名称,则打印的是该单个班级成绩分析报告)。选定后按“打印”按扭,即可输出成绩分析报告。完成输出打印后可以提交成绩。第二、录入成绩后没有打印成绩表及分析报告而保存提交,现又要进行打印成绩表或考试成绩分析报告的,请进入“信息查询/选课情况”点击“选课情况”,则出现下列对话框。选择如学年,学期,课程后,点击“输出成绩名单”;弹出如下对话框: 选择格式打印成绩表(选择格式一或格118、式二后,不选择班级名称,则打印教学班成绩表,或选择格式三直接打印教学班的成绩表);选定试卷分析打印成绩分析报告(不选择班级名称,则打印教学班成绩分析报告,如果选择班级名称,则打印的是该单个班级成绩分析报告)。选定后按“打印”按扭,即可输出成绩分析报告。(二)成绩单报送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含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表,按行政班级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所在院系部、课程所在院系部、教务处各一份);全校公选课成绩表,按课堂打印二份(教务处、课程所在院(系、部)各一份),学生所在院(系、部)的成绩表由教务处在系统内处理后分送);重修课的任课教师只报送纸质考试成绩,一式三份(学生所在院系部、课程所在院系部、教务处119、各一份)。所有成绩表均由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并签字后交教研究室或课程所在院(系、部)汇总。成绩查询与更正学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填写武汉工业学院学生查卷核分申请表,按程序查阅试卷。如发现成绩登录有误,由任课教师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成绩更正报告单,更正学生成绩。 学生成绩报告单在课程所在院(系、部)、学生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分别存档。课程所在院(系、部)按学年学期、教研室、课程分别存档。学生所在院(系)按行政班、学年学期分别存档。教务处按学年学期、课程所在院(系)、课程存档。三、毕业成绩的打印与移交1、学籍卡打印:打印: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管理”模块示 “毕业成绩总表” “学生学籍卡”,选择“学120、院”、“班级”、“学号”,并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学籍卡打印后,粘贴一寸学生照片(要求使用电子注册照片),由辅导员、制表人(教学秘书)签名,在“毕业审查意见”中填写“毕业”(或“结业”),并由院(系)盖章后,教务处盖章。存档: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一份进学生个人档案。2、成绩单打印:打印: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管理”模块 “毕业成绩总表” “A3幅面成绩总表“ “全程成绩”,选择“学院”、“班级”、“学号”,报表大小选择“A4”。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由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院(系)、教务处分别盖章。存档: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一份进学生个人档案。3.学生所在院(系)于每年7月将本年度毕业生的121、学籍卡、成绩单将学校档案室存档。四、英文成绩单的办理往届毕业生至学校档案室领取成绩表原件;在校本专科生至所在院(系)办公室领取由院(系)盖章核实的成绩表原件。各院(系)在院系网页上提供中英文成绩单模板下载及相关课程中英文名称对照,办理者下载模板自己完成中英文翻译件的制作。中文成绩单和英文成绩单各自制作在一页A4纸面上(纵向)。在受理时间内携带成绩大表原件及打印好的中英文成绩单(A4纵向)至教务处办理。 中英文成绩单要如实反映成绩表的各门课程(包括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和成绩(包括重考、重修成绩)。课程成绩一律不允许去除。第九章 毕业与学位管理一、毕业、结业与肄业(一)毕业、结业、肄业的条件学122、生符合培养计划要求,德、智、体合格,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学分者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在有效的修业年限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给结业证书: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能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不申请延长修业年限者;2、操行评定为不合格者;3、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者。学生未能修满规定学分,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发肄业证书,可以出具学习证明。(二)毕业资格审查内容1、学分与成绩核对:每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按照武汉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毕业年级学生历年成绩进行初步审核,于第2-3周下发学123、生不及格课程统计及累计学分情况表,各院系和学生进行核对。在此过程中,各院(系)根据执行计划核对学生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公选课等模块学分完成情况、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记录等内容,并通知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所取得的课程学分原则上可以作为主修专业全校性公选课学分计算;但计入主修专业全校性公选课学分后,应扣除其辅修专业学分,即在统计时各门课程学分只计算一次。2、学生基本信息核对:每学年第一学期各院(系)协助教务处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的核对,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生家庭信息、学生在校奖励(处分)信息等,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教务管理系统中信息不符,由院(系)与教务处共同核实并据实更正。二、124、毕业、结业与延长修业年限1、毕业年级学生根据自己课程修读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凡申请延长年限者应当在每年6月10日前填写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报院(系)审核、教务处审批。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交纳费用,并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一经批准,其学籍根据延长年限异动到相应年级进行管理。2、逾期不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列入当年毕业生计划(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经学校审查后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3、对不及格课程较多或与毕业总学分要求差距较大的学生,院(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从保证学习质量、牢固掌握知识和技能、有利于自身成长的角度出发建议学生适当125、延长学习年限。4、结业学生可在最高学习年限内申请结业后重修。重修后达到结业当年毕业条件者,可申请结业换毕业,换取毕业证。发证日期按换发日期填写。5、各专业的学制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四年制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五年制修业年限为四至七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入在校修业年限。6、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提前一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可提前就业,或提前报考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在第六学期开学后2周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经批准后,学生学籍编入毕业年级。三、学位授予1、根据武汉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规定,每学年126、第二学期2-3周院(系)审查学生学位资格,并将院(系)初审结果通知学生进行核对。2、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经过初审的学生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第十章 课外创新学分规定与管理创新教育是以培养人的创新能力为核心,其最终目标是真正实现“个性化”的教育,使学生成为教育的主体,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为了鼓励、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一、申请条件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课程等级考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127、术创作及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二、创新学分核定标准(一)学科竞赛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4、3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二)科技活动1、在国际性大学生科技活动(含设计、发明创造等)中获奖者或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专利的,经学校审128、批,可获得5个创新学分。2、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4、3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在省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获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活动优秀奖、鼓励奖者,每人分别计2学分/项、1学分/项。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科研工作,凡在其中独立承担一部分工作并作出相应报告者,由导师签署意见,经校奖励学分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奖励1-2学分。(三)学术论文发表于国内外权威期刊、重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的论文、文学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129、书心得等,其第一作者分别获得8、6、4、2个创新学分,合作者(只取第一合作者)分别获得4、3、2、1个创新学分。(四)实验项目凡在实验中有所创新,并由实验教师签署意见经学校奖励学分领导小组审核后,可获得1-2个创新学分。(五)英语及计算机考试1、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通过或成绩合格者分别获得2个或1个创新学分,成绩达到优秀标准者,加计1个创新学分。2、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或成绩合格者获得3个创新学分,在省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者可获得1个创新学分。3、英语等级考试或竞赛的创新学分可累加计算,但其最高额度为5个创新学分。4、在省级以上计算130、机资格考试中,获软件程序员或网络管理员证书者分别计1个创新学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者分别计2个创新学分,获系统分析师证书者计3个创新学分。(六)社会实践活动在团中央、团省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活动积极分子或者集体被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的个人或者集体中每人计2个创新学分。(七)其他学生参与科学研究训练或在文学艺术创作及文化素质教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学校审核,可计1-2个创新学分。三、认定办法1、学生申请创新学分,应由本人写出申请并填写武汉工业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交有关教师签署意见,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校学生创新学131、分审核小组审核。经认定符合规定的,学生可免修相应学分的选修课程,并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2、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若有相同时,取最高奖项计创新学分,不重复计算。但不同类别的创新学分可进行累加。3、学术论文类、成果类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必须是冠名武汉工业学院的论文或成果。四、创新学分记载各学院(系)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学生取得创新学分的正式通知及时将学生所取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总表,名称为“创新教育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学科竞赛、文体)类”。第十一章 教学档案管理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视频、实物等)记录了本科教学132、工作的全过程,体现了学校对本科教学的思想和方法,是衡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 本科教学档案的管理1一级: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工作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按有关规定送学校档案室进行保管和利用。2二级:教务处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教务处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教务处集中统一保管和利用。各院(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院(系)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院(系)集中统一保管和利用。3三级:各教研室、实验室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教研室、实验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利133、用。二、教务处档案类别(一)综合类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 关于教育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专业和课程设置及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法等。2、本科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岗位责任制(一级行政类)。 3、学校各类教学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年度(学期,阶段)教学工作要点,有关教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教学简报等。4、历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教育思想讨论会议、各种教学研究活动的汇编、文集等为一级教学类,照片、录像带等为一级声像类,其它材料为二、三级。 5、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定、条例以及由学校或教务处发文的教学工作的文件。 6、各院(系)级教学工作总结、学校教学工作134、总结。 7、其它综合性档案资料(二)教学研究1、学校历年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一览(一级教学类)。2、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新专业论证、申报、审批材料(一级行政类)。3、校级教学研究管理、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等材料(一级教学类)。4、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研究、鉴定、奖励等情况的材料,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成果奖的材料(一级教学类)。5、各类教学奖励结果与评审材料(一级教学类)。6、课程建设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一级教学类)。7、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等材料(一级教学类)。8、现代教育技术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立项、检查验收等材料(一级行政类)。135、9、每学期本科教学研究总结(白皮书)(一级行政类)。(三)教务管理1、每学期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课程安排总表、校历等。2、教学计划调整报告与审批件.3、调课、停课与代课通知。4、每学期考试试题与参考答案汇编。5、教师开课情况统计表。6、教师手册(一级教学类)。7、每学期本科教务管理总结(白皮书)(一级行政类)。(四)实践教学1、基础课实验示范中心建设、重点共建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中期检查、验收的材料(一级行政类),建设过程中发表的研究论文、编写的教材等资料。2、历年实验、实习、毕业设计经费分配计划。3、实验室建设、自制设备开发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或鉴定的有关材料(一级行政类)。4、136、实验项目一览和实验管理人员一览。5、历次实验室评估的材料(一级行政类)。6、实验教学大纲汇编(一级教学类)。7、各类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大纲。8、毕业设计中期检查、答辩检查材料,毕业设计总结。9、学生科技制作立项、阶段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科技制作成果汇编(一级教学类)。10、实验与工程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一级行政类)。11、每学期实践教学总结(白皮书)(一级行政类)。(五)学籍管理1、本专科学生成绩单(一级行政类)。2、学籍变更(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材料(一级行政类)。3、学生学籍卡片(一级行政类)。4、历年在校学生名册,毕业生名册(一级行政类)。5、毕业证、学位证存根137、(一级行政类)。6、历年学生手册(一级行政类)。7、每学期学籍管理总结(白皮书)(一级行政类)。(六)教学评价1、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各种档案材料(一级教学类)。2、各类教学评价管理办法。3、课堂教学质量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督导专家评价表与汇总结果、学生评教卡与汇总结果。4、毕业设计(论文)院(系)评价表与汇总结果。5、实验教学评价表。6、教师主讲教师资格认定、青年教师岗前辅导有关管理文件(一级行政类)。7、教师教学培训活动的有关材料。8、教学简讯(一级教学类)。9、每学期本科教学评价总结(白皮书)(一级行政类)。(七)教材与教学资料管理1、正式出版的本科生教材、实验教材(一级教学类),138、校内自编教材,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2、学期教材征订、供应情况一览表3、音像出版作品(一级声像类)。4、CAI课件(一级教学类)。5、教材工作总结(白皮书)(一级行政类)三、 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档案类别1、院(系)(1)上级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2)关于教学工作的请示与批复等。(3)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院系领导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4)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5)院(系)、教研室领导听课记录。(6)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新专业建设的有关材料。(7)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典型教案。(8)院(系)教学进程计划、教学日历、试题、答案、试139、卷分析。(9)课程(含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的教学大纲。(10)实习计划、实习总结。(11)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讲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习指导书。(12)院系各种教学管理文件。(13)历届毕业论文。(14)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材料。(15)教师教学业务档案2、教研室(1)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2)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3)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4)青年教师试讲材料。(5)历年考试试题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与考试成绩分析。(6)教研室开出的各门课程试卷。(7)课程设计作业。3、实验室(1)实验室建设的各种文件和资料。(2)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3)实验项目管理卡片。(4)典型实验报告,每个实验项目至少保存10份。(5)固定资产帐卡,随机技术手册、说明书;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6)大型设备的开箱记录、装箱单、保修单、验收报告、随机文件等(一级设备类)。(7)自制设备的任务书、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8)低值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管理账册。第 66 页 共 6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