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南深港大厦装修手册.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59188
2024-11-21
13页
136.50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商场装修手册-装修管理方案品牌专柜装修租赁经营商户装修手册专题资料包下载
1、A1-YY-005-【2012-001】装修手册(中南深港大厦)目 录一、装修申请审批及竣工验收须知2(一)公用设施约定2(二)二次装修2(三)扩建/改建2(四)装修审批程序2(五)装修图纸及更改工程4(六)方案审核5(七)违章装修6(八)租户聘用承建商施工须知6(九)消防系统、主电源及空调系统7(十)装修相关费用7(十一)装修用电7(十二)特别提醒7二、装修管理细则9(一)装修工作时间9(二)装修人员之操守和管理9(三)装修通道及材料运输9(四)物料废料/垃圾之堆放及清理10(五)洗手间管理10(六)后加设备/物品等10(七)租户室内泛光灯10(八)更改/还原工程10(九)大厦设施10(十)2、电梯使用管理11(十一)更改喷淋头11(十二)排水系统11(十三)室内环境11(十四)结构地面/分隔墙11(十五)政府法例11(十六)围板12(十七)公共地方保护12(十八)防火措施12(十九)违章装修的处理12(二十)本守则的修改12附表(一) 装修办理相关收费标准13一、装修申请审批及竣工验收须知(一)公用设施约定1. 租户在二次装修中需遵守楼层原有公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功能、设计风格不被改变之原则;2. 如需做出改动需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承诺迁出时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还原。(二)二次装修1. 租户入伙后,如需进行装修工程应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与 物业服务中心签订装修施工管理3、协议,以确保工程不会影响大厦的安防、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建筑设计结构的维修保养要求。2. 任何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的装修工程将被制止,并由租户负担所有费用。如租户提供资料不详,将承担所有风险和后果。3. 为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损失及风险,请租户在装修前务必通过出租方、政府消防部门及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的装修审批,并认真阅读本大厦中南深港大厦装修手册以及国家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4. 请租户聘请有合法资质及承建资格证书并在广东省、深圳市政府部门注册二级以上(广东省外装修公司要求具有所属省市一级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否则,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相关装修承建商进场施工。(三4、)扩建/改建租户如有扩建/改建办公室的计划,等同于二次装修,请预先取得出租方同意的证明,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按二次装修办理相关手续,物业服务中心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四)装修审批程序1. 租户经出租方同意,在装修前应通过消防部门报建后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相关费用。2. 所有在大厦内进行装修工程的装修承包商,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承建资格证书(具广东省内二级或以上又或广东省外一级资质),方可在本大厦进行装修工程。3. 租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1) 租户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室内装修申请,签署和填写以下表格:l 装修申请表 l 租户装修承5、诺书l 装修施工管理协议l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申请表 租户亦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l 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l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l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复印件l 装修施工图纸l 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照片(2) 审图:物业服务中心或出租方的相关管理部门对装修施工图纸进行审核。(3) 租户持审批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二次装修手续,物业服务中心向租户提交二次装修收费通知书。4. 租户向物业服务中心缴纳装修相关费用,并向保险公司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即第三者保险。5. 物业服务中心发放:l 装修许可证l 施工人员出入证6. 施工期间,物业服6、务中心有权监督及检查整个装修工程。货物出入、使用电梯及在规定时间外施工时,租户须向物业服务中心递交货物放行申请表、使用电梯申请表、装修施工加班申请表,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出入货物、使用电梯及在规定时间外施工,填写以下表格: l 货物出入放行申请表l 货梯使用申请表l 装修期间加班申请表7. 施工完毕,装修工程须租户自行报消防局及有关部门验收,装修单位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完工报告:l 消防局批准验收合格l 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l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8. 完工手续的办理l 装修完工后,租户出具市消防主管部门下发的同意投入使用的证明并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核、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未出现漏水7、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等影响到出租方正常使用的情况,方可办理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如在此期间出现漏水、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等影响到其它租户正常使用的情况,租户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物业服务中心按违章装修处理并扣除相应保证金。保证金在扣除一切应付费用或损坏公共设备修复费用后,将不计利息发还给租户。l 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如遗失证件则扣除相应出入证保证金。 l 视施工违章情况及损坏公物程度,扣除其相应装修保证金。(五)装修图纸及更改工程为保护大厦公共设施,租户必须呈交不少于2套其单元之装修图纸及技术资料报于物业服务中心审批,未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及消防部门其中任何一家书面批复意见,则任何装修工8、程不得展开。图纸要求详情如下: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时间耽误,请客户提供详细的装修计划和图纸,并在图纸上标明内部构造、设备、机电布置等,并应提交所有以1:100比例缩成的图纸,递交到物业服务中心,其中图纸应分别包括以下各大类别:l 室内平面图l 天花平面图l 电力分布图及简图l 给排水图(如适用者)l 空调分布图l 消防设备分布图l 其它有关图类1. 室内平面图应清楚显示:(1) 室内平面总体之布置;(2) 室内间隔或墙高度至吊顶天花或结构天花;(3) 地面升高的面积及所用材料及数量;(4) 拟摆放的任何办公设施,如保险柜,电脑文件柜等,以及需要摆放位置都应清楚标明,并应注明净重,用什么方式分散重9、量来适应大厦的楼板地面负荷;(5) 任何附加之厕所或茶水间(如适用者);(6) 地面防水层之细节(如适用者);(7) 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之重量及有关装置之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8) 特殊用房、特殊设备房、UPS设备等详细资料。2. 天花平面图应清楚显示:(1) 任何间隔穿越天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2) 照明灯盘之位置;(3) 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4) 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施之更改或增加;(5) 现有喷淋头及烟感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注意:任何易燃的材料或没有穿保护套管的电线不容许放置于天花内。3. 电力分布图及简图应清楚显示:(1) 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之位置及施工图纸,类别和功10、率;(2) 天花反射图应包括各照明系统(灯盘)之位置;(3) 总配电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4) 总耗电量之计算;(5) 配电设计图及说明。4. 给排水图应清楚显示:(1) 建议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及水管之尺寸;(2) 水管之分布图;(3) 洗手间、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材料之详情。5. 空调分布图应清楚显示:(1) 风箱位置;(2) 送回风口位置。6. 消防设备分布图应包括:(1) 烟感位置施工图;(2) 喷淋头位置施工图;(3) 消防广播位置施工图;(4) 其它消防设备。7. 其它有关图类(1) 增加防火报警系统及其它;(2) 电脑房的防火系统及其它;(3) 保安系统;(4) 电脑网络系11、统。8. 所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环保的要求。(六)方案审核装修方案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如需聘请专业公司或有关权威部门审查时,租户应承担所需的合理费用。(七)违章装修租户不得对外墙和大厦结构作任何改动。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图纸施工均属违章装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勒令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之损失由租户承担。(八)租户聘用承建商施工须知1. 应聘用具有合法执照和资质的可靠承建商承接装修工程,承建商及其工人的一切行为均由租户承担责任。2. 装修工程施工前10个工作日,租户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物业服务中心。承建商提供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12、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租户同意装修委托书、装修期间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即第三者保险保险单、并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之名单、安装人员资质证(如电工、技术安装人员等),租户需保证所聘用之装修承建商及人员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人员充分合作及遵照装修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施工,以免影响日常操作。3.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所有有关电力分布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需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批准方可实施。须申请报批的设备系统详列如下:(1) 空调系统l 新加/移位空调系统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冷冻水13、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热)、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之改动及安装;l 空调温度控制器之安装。(2) 电力分布系统l 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l 永久电源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3) 给排水系统l 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l 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在物业服务中心工程师的指导下租户自行接驳。(4) 弱电系统 租户单元内弱电系统由租户自行从所在楼层弱电井内接驳。所有接驳必须从弱电箱活动接口处开孔暗藏,预埋线管进入单元内,接驳口前接线由营运商接驳,接驳口后租户自行解决。l 电话网络线路之接驳由通讯营运商执行14、;l 数字电视接驳时,租户向营运商自行申请,由租户通知营运商接驳;l 光纤的接驳由营运商执行。(5) 消防设备l 烟感头新加/移位;l 喷淋头新加/移位;l 排烟阀新加/移位;l 消防广播新加/移位。4. 如需动用明火(烧焊、切割等产生火花的工程),必须提前24小时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获书面批准后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九)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及主电源1. 消防系统、空调系统(1) 消防、空调设备新加/移位,请租户聘请有合法资质及承建资格证书的专业施工单位(符合相关省内三级省外二级以上资质),否则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相关承建商进场施工;(2) 消防设备新加/移位所产生之烟感15、增容、编程费用由租户承担;(3) 消防、空调设备新加/移位,需符合原设计单位品牌、材质之要求(阀门、保温材料、管材、风机盘管等)。2. 主电源(1) 因租户改变现有单元结构,需要对主电源部分进行改造、增容的,需符合原设计单位对品牌、材质之要求(开关、电缆、电表等);(2) 主电源改造施工,装修承建商需要在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技术指导下完成。 (十)装修相关费用租户须在装修工程展开前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有关费用(详情请参阅附件二)。l 装修保证金:每平方米30元,不低于5000元/单元;l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及保证金:工本费10元/个,保证金50元/个。(十一)装修用水、电装修所用水电费由租户自16、行承担。(十二)特别提醒物业服务中心提醒各租户只在下列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1. 持有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装修许可证;2. 所有相关费用已经缴付;3. 所有工程符合国家规范及大厦设备系统维修标准;4. 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即第三者保险已购备;5. 所有图纸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及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合格;6. 所有装修材料符合防火等级A、B1、B2级,并取得材料进场许可证。二、装修管理细则(一) 装修工作时间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之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 07:30)、星期六、星期日(9:00 18:00)及法定假期全天(首期入伙时,尚未有租户开业的情况可全天装修),装修人员应避免噪音17、影响其它租户的正常办公。如需超时加时工作,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事先提出申请,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才可进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它租户滋扰的工程。凡这类工程都应于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之非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21:00后至次日6:00前,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全天)或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时间内进行。(二) 装修人员之操守和管理1. 租户须对其聘请之装修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做出之行为而负责。租户须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并有责任告知所聘请的施工单位及施工负责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之电力或其它供应,物业服务中心不承担此行为所导致的其18、它后果或损失,租户对此不持异议。2. 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装修人员均须办理装修人员出入卡并随身佩戴,施工完毕后,出入卡交回物业服务中心 。装修工人中应指定最少一名负责人,每天到物业服务中心签到,注明当天装修工人的人数和工作时间安排。装修人员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出入大厦时检查,物业服务中心有最终决定权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3. 施工人员如厕及施工用水必须到指定洗手间及取水点。4. 装修期间,租户必须确保其聘用的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单位及大厦其它地方进行赌博、留宿、发出噪音及骚扰大厦其它租户等行为。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措施停止该租户装修工程而不做事前通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19、该租户承担。(三) 装修通道及材料运输租户的装修工人及所有物料,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装修通道进出大厦及租户单位。任何未安装橡胶皮轮、防护栏或其它保护材料的手推车严禁在大厦内运送材料。租户所聘用之承建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租户在装修期间须安排装修承建商在装修通道及搬运材料的通道上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铺设对地面、墙身等地方的保护板进行保护。所有车辆在上落货后必须立即离开上落货区内。运送大量物品时,须预先与物业服务中心预约安排载货专用货梯。装修工人及装修材料与废料只能使用专用电梯,装修工人任何时候均不得使用客用电梯。租户在装修过程中搬运货物时对大厦设施与装修造20、成损坏的应负担修复及相关之费用。(四) 物料废料/垃圾之堆放及清理1. 装修物料、废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必须袋装,都应存放在租户单元内,由施工方在指定时间段进行清理,运送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当天自行清运出大厦。不可将易燃杂物堆放在单元内,以免发生火警。大厦公用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品,否则均将被视为废物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清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或损失均由摆放者承担。2. 垃圾清运时间: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3. 租户应确保装修工人时刻注意清洁卫生,及时清扫运输途中散落地面的物料。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更不得倒入大厦垃圾箱。4. 如发现大量杂物或木21、质及可燃性材料存放单元内,影响其它租户安全,物业服务中心会派人员清理,而所有产生的费用及或相关之损失将由该租户承担。(五) 洗手间管理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且必须在卫生间内铺设保护板保护地面及墙壁。禁止施工人员在卫生间内冲洗带有水泥、泥沙的工具;禁止在卫生间内搅拌水泥;禁止在卫生间内冲凉;装修施工用水严禁在卫生间直接用水管接水,只可到清洁间取水,且必须使用不渗漏的水桶,防止水泄地面。堵塞及损坏卫生间内设备的人员应照价赔偿。(六) 后加设备/物品等在未得到物业服务中心事前批准之前,租户不得安装任何设备及机械于单元内,租户在室内各单元间隔柱与玻璃幕墙之间不得摆放和装设任何影响大厦外观22、的物品。(七) 租户室内泛光灯安装于租户室内玻璃幕墙内侧的泛光灯属大厦的共享设施,租户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泛光灯的安装位置。如有违规,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行动即时制止有关行为,涉及的有关费用由该租户承担,并保留追究租户责任的权利。(八) 更改/还原工程物业服务中心保留要求租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之权利。如该工程影响大厦设施、装修结构、防水等,物业服务中心会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如租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物业服务中心将自行安排,整改所需费用及相关之损失将会由有关租户承担。(九) 大厦设施租户必须保持大厦内之所有设施门或检查口畅通无阻,不得堵死或阻碍公共设施门以及消防走火通道。所有检查活23、口、门、百叶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十) 电梯使用管理1. 现场装修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货梯进出大厦,严禁乘用客梯。2. 货梯使用均由物业服务中心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调度(事先预约的可按预约时段给予优先使用)。3. 运货电梯轿箱安装防护板,电梯厅地面及墙壁与及相连接之通道铺设保护板。4. 运货电梯使用要求:不得运送危险物品、超长物(2.4米以上)或超载(1000千克以上),超长物品须走消防通道运送;运送液体货物需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粉状货物需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货物若为尖锐物应垫好,避免刮划电梯。5. 货梯正常开放时间:08:0024:00,(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调整,24、在装修施工时期内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十一) 更改喷淋头所有单元内之喷淋头、烟感器之更改都应事前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及政府消防部门的批准,并由物业服务中心核准的专业承建商执行,否则不得更改,有关费用由租户承担。(十二) 排水系统租户不得对大厦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做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租户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设备等,否则应对此行为所做出之破坏向物业服务中心承担赔偿责任。(十三) 室内环境租户需对其装修所带来之影响负责。租户应为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室内环境之恶化而负责,并承担影响相邻客户公共环境的责任。(十四) 结构地面/分隔墙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锁孔等破25、坏性工程,不得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工程会对原先铺设的防水材料造成破坏,租户须为此等行为所造成的破坏负责。(十五) 政府法例租户需对其装修设计中所涉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之指引及规定。(十六) 围板为分辨装修工作之范围及减少噪音及灰尘之散播,租户需在其装修单元之人员出入位置搭建围板,所有围板工程,必须符合物业服务中心之要求,围板外围必须搭建整齐及临时出入门且保持常关状态,并张贴美观挂画及地面加铺防尘地毯,不得在围板上写上带有宣传语句或物业服务中心认为不合适的语句或图案。(十七) 公共地方保护 租户装修须在公共地方采取保护措施,如公共墙体、地面、走道、洗手间26、等,如发现任何损坏,租户及承建商应承担有关维修赔偿及相关之费用。(十八) 防火措施1. 在装修过程中,租户和承建商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管理法规,不得违规接驳电源和架设电线,注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租户应监督承建商遵守有关规定。2. 在装修工作开展前及在装修期间,租户必须在施工现场每50平方米最少放置一个手提4公斤ABC型灭火器,所有出入口均应存放一个手提4公斤ABC型灭火器,并且检查及保持灭火器在良好备用状态。3. 装修期间需动火作业,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将经审批的动火作业申请表存于现场,装修期间,对可能产生动火作业,施工单位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保护现场上下及周边设备、设施免受损坏,并按有关27、规定做好现场防火措施符合规范。4.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做饭、煲水以及使用生活电器。(十九) 违章装修的处理施工过程中,租户及其聘请的装修工程承建商须遵守本装修手册及现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如租户违反本装修手册及现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且不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劝阻,对违章行为不加以纠正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停止施工供电的措施责令停工或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同时,租户应按现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中相应违章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二十) 本守则的修改为保证大厦装修管理的有序,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在适当或认为需要的时,修改或增减相应守则条文,所修改/增减之条各租户均需予以遵守。附表(一)装28、修办理相关收费标项 目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人民币)装修申请时需缴付装修保证金每平方米30元,不低于5000元/户;装修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15元/平方米(或自行清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10元/个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0元/个灭火器材租用150元/个/月临时装修用水费50元/天,限2天备注:1、 上述收费按租户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列明的建筑面积计算;2、 装修保证金在装修竣工经政府消防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验收合格,3个月内可办理退还手续,遗失保证金收款凭条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并经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核实并出具承诺书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3、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在装修竣工后退还物业服务中心,若遗失证件,将不退还证件保证金;4、 物业服务中心建议租户按规定标准自备灭火器材;5、 临时用水限2天,2天后请自备计量表具,水费收费标准以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13
地产商业
上传时间:2024-11-21
10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