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腾蛟镇碧源村村庄单元详细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稿)(3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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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公 示 稿)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 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目目 录录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1 第一章 总则.3 一、规划区位.3 二、规划范围.3 三、规划依据.4 四、规划原则.5 五、规划期限.5 六、数据基础与用地分类.5 七、法律效力.6 第二章 现状条件.7 一、社会经济条件.7 二、现状用地情况.7 三、现状建设情况.9 四、发展条件综合评价.9 第三章 单元分类引导与发展规模.10 一、单元分类引导.10 二、发展规模.10 第四章 用地布局.12 一、规划用2、地布局.12 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13 三、重点区块建设规模.13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控.14 第五章 专篇规划.16 一、“三区三线”衔接.16 二、道路交通.16 三、水域保护.16 四、生态环境保护.17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五、电力设施.17 六、文物保护.17 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7 第六章 单元整治规划.19 一、整治思路.19 二、民房建设控制.19 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21 四、道路整治指引.22 五、单元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22 附件一:用地统计表附件一:用地统计表.23 附件附件二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3、24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 上一轮用地规划图 本轮用地规划图 一、一、上版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上版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地指导腾蛟镇碧源单元建设,2023 年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编制平阳县腾蛟镇碧源村村庄规划修编(2021-2035 年),于 2023 年 4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在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网站进行公示,于 2023年 7 月 19 日征求各部门意见。同时对村民代表、专家和各部门的意见统一整理修改后,形成最终成果,并4、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通过报批,批复文号为平资规发2023180 号。该规划对碧源单元的现状条件、区位的优劣势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村庄定位,预测了单元发展规模,完善了单元各类用地布局。该规划新增了 XH-32-01、XH-31-02、XH-31-03、XH-31-04、XH-31-05 地块,其用地性质为农村生产仓储用地及农村宅基地,规划地块的建设规模总量为11714 平方米。二、二、重编的主要内容重编的主要内容 (一)与“三区三线”划线成果进行衔接 专篇规划图上增加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水利、道路的建设控制范围。(二)采用新的村庄规划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从原来的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5、点(试行)(浙自然资厅函2021345 号)更新为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月修订版)里所要求的用地分类标准。规划范围为单元管辖范围。(三)采用新的数据基础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2020 年度变更)为基础,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标准。三、三、重编的必要性分析重编的必要性分析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最新规划依据,单元详细规划有必要与其进行衔接。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 月修订版)为新的规范标准,单元详细规划有必要参照执行。四、四、重编的可行性6、分析重编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规划新增 XH-07-01 地块。新增地块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并且均未启动建设,建设用地增加不会造成建筑设施和资源浪费,反而可以促进单元发展,所以单元详细规划重编可行。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3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一、一、规划区位规划区位 碧源单元位于腾蛟镇,距离腾蛟镇中心城区约 2.5 公里。其北邻梅垟单元,东至腾北单元,西接赤岩山单元,南临金田单元。现状腾蛟大道从单元内部经过,对外交通较便利。图 1.1 区位图 二、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碧源单元规划总面积约 212.80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碧源单元管辖范围。详细7、见附件情况说明。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4 图 1.2 规划范围图 三、三、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6)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116 号令)(7)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8)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10)农村防火规范(GB 508、039-2010)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5(11)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 号)(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13)“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14)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 月修订版)(15)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16)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4.06.28)(17)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平政办20221239、 号)(18)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四、四、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单元详细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村民需求,积极了解村民意愿,通过村民参与的方式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方案,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地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适用性、便民性,吸纳村民意见,增强村民参与性。(2)规划先行的原则 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科学编制单元详细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明确单元生态、生产、生活用地界线,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3)和谐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 保护单元现有的环境特色,以提升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首要目标,促使单元与10、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在优化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做到经济合理发展、资源高效利用。五、五、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衔接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年限为 2021-2035 年。六、六、数据基础与用地分类数据基础与用地分类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2020 年度变更)为基础,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标准。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6 本次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采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的用地分类,城镇开发边界外采用浙江省村庄规划编11、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 月修订版)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七、七、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本规定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7 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条件现状条件 一、一、社会经济条件社会经济条件 碧源单元隶属腾蛟镇,规划总面积为 212.80 公顷。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碧源单元常住人口 1136 人;根据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统计,2022 年末,碧源单元户籍户数 494,户籍人口 2057 人。二、二、现状用地情况现状用地情况 本次规划以碧源单元管辖范围为规划对象,总用12、地面积 212.80 公顷。其中耕地 50.28 公顷,园地 1.87 公顷,林地 134.00 公顷,草地 0.34 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24 公顷,居住用地 12.43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4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3.08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5.20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1公顷,特殊用地 1.54 公顷,陆地水域 3.36 公顷。图 2.1 用地现状图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8 表 2.1 现状用地统计表 地类代码地类代码 类别名称类别名称 现状用地面积(公顷)现状用地面积(公顷)01 耕地耕地 50.2850.28 010113、 水田 48.56 0103 旱地 1.72 02 园地园地 1.871.87 0201 果园 0.15 0202 茶园 0.49 0205 其他园地 1.23 03 林地林地 134.00134.00 0301 乔木林地 110.31 0302 竹林地 3.74 0303 灌木林地 19.95 04 草地草地 0.340.34 0403 其他草地 0.34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240.24 0602 设施农用地 0.24 07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12.4312.43 0703 农村宅基地 12.21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2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14、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450.45 0804 教育用地 0.45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3.083.08 0901 商业用地 3.08 12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5.205.20 1202 公路用地 1.23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3.97 13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0.010.01 15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1.541.54 1503 宗教用地 1.54 17 陆地水域陆地水域 3.363.36 1701 河流水面 3.17 1704 坑塘水面 0.15 1705 沟渠 0.04 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212.80212.80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15、(2021-2035 年)9 三、三、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建设情况 1.1.现状道路交通现状道路交通 碧源单元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依靠 230 省道。单元内部有道路数条,道路多为3-6 米的村庄道路,基本能满足村民日常出行。但整体上单元道路的系统性较差,道路不等宽,且线位不顺,局部存在安全隐患。2.2.现状水系现状水系 现状带溪、碧溪、柴头溪从单元内部流淌穿过,水体景观较好,其中带溪为县级河道。3.3.现状基础设施现状基础设施 碧源单元现状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村民生活用水来自蓄水池,沉淀、过滤、消毒后供于农户,基本满足单元使用需求。但垃圾收集等环卫设施亟待增加。四、四、发展条件综合评价发展条件综合评价 16、1.1.优势优势 (1)碧源单元由农田、溪流和山体围合而成,溪流从单元内部流淌,田、水自然环境条件较好。(2)碧源单元内部景观丰富,旅游发展前景良好。2.2.问题问题 (1)单元内旧房建筑较多,建筑空间和居住环境不能满足现在的居住需求,需要进行改造和环境提升。(2)现状单元内部道路宽约 3-6 米,部分道路较狭窄,部分路段无法满足双向行车需求,不利于两车交会。(3)单元绿化环境杂乱,需对道路绿化、沿河绿化、庭院绿化等进行整治。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0 第三章第三章 单元单元分类引导与发展规模分类引导与发展规模 一、一、单元单元分类引导分类引导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17、,腾蛟镇碧源单元的单元类型为整治提升类,需编制单元详细规划。整治提升单元详细规划应以解决现有布局无序、农业现代化受阻滞、产业空心化、用地粗放化、生态破碎化等问题为导向,注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安排,因地制宜优化用地布局,改善提升单元生活、生产、生态品质。重点统筹协调村民建房需求和人居环境整治,用好各类存量并严控增量。二、二、发展规模发展规模 1.1.人口规模人口规模 表 3.1 近些年碧源单元户籍人口数据统计表 年份年份 户籍人口数(人)户籍人口数(人)2016 年 2082 2017 年 2092 2018 年 2108 2019 年 2090 2021 年 2070 2022 年18、 2057 根据近些年人口数据统计,年均自然增长率约为-2.02,本次规划人口增长率取-2.02。根据公式 Q=Q0(l+K)n 式中 Q目标年,即 2035 年总人口数;Q0基准年总人口数,Q0=2057 人(2022 年户籍人口);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 取-2.02;n规划年限(年),n 取 13 年。计算得出目标年单元人口为 2003 人,本次规划按照 2003 人计。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1 2.2.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212.80 公顷,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22.71 公顷(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19、模 12.39 公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6.56公顷,本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85 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新增 3.3 公顷(新建瑞苍高速),居住用地、特殊用地新增 0.55 公顷(占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 4.44%)。原则上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得超过当地 2020 年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0.55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0.58 公顷,减少宗教用地 0.03 公顷。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2 第四章第四章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 一、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 碧源单元规划主要用地情况:耕地20、 49.02 公顷,园地 1.76 公顷,林地 131.59公顷,草地 0.27 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24 公顷,居住用地 13.01 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0.45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3.08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50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1 公顷,特殊用地 1.51 公顷,陆地水域 3.36 公顷。表 4.1 规划用地汇总表 地类代码地类代码 类别名称类别名称 规划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01 耕地耕地 49.0249.02 0101 水田 47.51 0103 旱地 1.51 02 园地园地 1.761.76 0201 果园 0.14 0202 茶21、园 0.49 0205 其他园地 1.13 03 林地林地 131.131.5959 0301 乔木林地 109.37 0302 竹林地 2.28 0303 灌木林地 19.94 04 草地草地 0.270.27 0403 其他草地 0.27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240.24 0602 设施农用地 0.24 07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13.0113.01 0703 农村宅基地 12.79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2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450.45 0804 教育用地 0.45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3.0822、3.08 0901 商业用地 3.08 12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8.508.50 1202 公路用地 4.68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3.82 13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0.010.01 15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1.1.5151 1503 宗教用地 1.51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3 17 陆地水域陆地水域 3.363.36 1701 河流水面 3.17 1704 坑塘水面 0.15 1705 沟渠 0.04 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212.80212.80 1.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0707)(1)农村宅基地(0703):规划农村宅基地共 23、12.79 公顷,其中单元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就地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位于道路两侧的住宅用地,其建筑物新建、改建和扩建需满足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中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以及交叉口距离规定。(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规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共 0.22公顷,为保留现状的村委会及鲁氏宗祠。2.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808)教育用地(0804):规划教育用地 0.45 公顷,为保留现状的平阳县腾蛟镇第一幼儿园。3.3.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0909)商业用地(0901):规划商业用地 3.08 公顷。24、二、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 1.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单元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2.2.基础设施基础设施 本次规划单元用水由高位蓄水池供给,单元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能满足单元内污水排放需求。本次规划用电由腾蛟变供电。环卫设施方面,规划保留现状村委会等公共建筑的配套厕所,以 70 米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三、三、重点区块建设规模重点区块建设规模 本次规划地块建设规模总量为 503 平方米,为农村宅基地。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4 表 3.1 25、规划建设地块规模统计表 地块编号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地块面积(m m2 2)建设类别建设类别 是否占用耕地是否占用耕地 XH-07-01 503 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 否否 四、四、建设用地准入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控 1.1.农村宅基地准入管控农村宅基地准入管控 (1)用地布局引导 衔接上位规划,合理确定新增宅基地的位置及规模。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重点考虑无房户、危房户、困难户的住房需求及因公益设施建设、保护工程实施等带来的刚性安置需求。新建农房要优先利用单元内的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现状建设用地。可布局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土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等用地,包括个人住房建设和集体26、安置用地。(2)管控要求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在不突破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各区县市可因地制宜制定户均宅基地面积标准,明确宅基地建筑高度、建筑风貌等通则式管控要求。(3)材料证明 个人住房建设: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应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要求,提供无房户证明材料,需单元、社区或乡镇盖章。集体安置:为安排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拆迁安置、异地搬迁、地质灾害安置或单元集聚等,需乡镇提供相关资料或情况说明。2.2.单元单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准入管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准入管控 (1)用地布局引导 可布局为单元生产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农村社区服务站以及村委会、供销社、27、兽医站、农机站、托儿所、养老设施、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卫生服务站、村邮站、快递集散点、宗祠等用地。(2)管控要求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5 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和乡村生活圈、乡村防疫圈理念,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需求,明确养老设施用地、卫生设施用地等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界线、用地性质和控制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复合利用,形成单元的公共活动和景观中心。(3)材料证明 新建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提供相关资料。3.3.农村产业用地28、准入管控农村产业用地准入管控 (1)用地布局引导 单元集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各种盈利性的商业设施、集贸市场、旅游设施机构等,以及附属设施、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报批要符合环保要求,宜布局手工组装、没有有机废气、粉尘、废水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2)管控要求 落实单元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单元生产仓储用地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及配套设施等指标,且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规划许可管理。(3)材料证明 新增农村产业用地,需提供产业文件。该文件为乡镇镇长办公会议纪要、县里相关会议纪要等,其内容需包括农村产业用地的地块编号、使用用途、位置、29、面积等内容。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6 第五章第五章 专篇规划专篇规划 一、一、“三区三线三区三线”衔接衔接 本次规划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XH-07-01 地块为农村宅基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二、二、道路交通道路交通 1.1.区域交通设施衔接区域交通设施衔接 本次规划衔接 平阳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道路交通方面,新增瑞苍高速公路,并保留腾蛟大道(S230)及单元内部主要道路原有路基宽度。2.2.道路等级与控制要求道路等级与控制要求 表 5.1 建筑物后退30、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 道路等级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道路名称 红线宽度(红线宽度(m m)后退距离(后退距离(m m)高速公路 瑞苍高速(在建)31 省道 腾蛟大道(S230)22 16 村庄道路 村内道路 3-6 2 注:公路后退距离计算按现状公路用地外缘线为准,新建道路后退距离计算按实际施工外缘线为准。三、三、水域保护水域保护 1.1.水域调整内容水域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衔接 浙江省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河道线位和面积未发生变化。2.2.水域管理范围水域管理范围 表 5.2 水域管理范围表 水域类型水域类型 水域名称水域名称 河道等级河道等级 水域管理范围水域管理范围 河道 带溪 县级河道 背水面堤31、脚线以外 7 米/堤岸线以外 7 米 河道 碧溪 县级以下 背水面堤脚线以外 5 米/堤岸线以外 5 米 河道 金家溪 县级以下 背水面堤脚线以外 5 米/堤岸线以外 5 米 河道 柴头溪 县级以下 背水面堤脚线以外 5 米/堤岸线以外 5 米 河道 湖口溪 县级以下 背水面堤脚线以外 5 米/堤岸线以外 5 米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7 注:设岸河道管理范围按堤岸线距离控制,设堤河道管理范围按背水面堤脚线距离控制。四、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 1.1.一住两公一住两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和有关原则,“一住两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32、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地块需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规定,未按要求进行污染调查、列入污染地块名录或管控修复名录的,有管辖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涉及该地块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一住两公”1 处,其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详见附件二。2.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 通过与温州市“三线一单”平阳县环境管控单元图衔接,碧源单元位于一般管控区,产业准入按一般管控单元要求进行控制。本次规划未涉及工业用地。五、五、电力设施电力设施 本次规划未涉及电力等相关设施。六、六、文物保护文物保护 1.1.文保单位文保单位 碧源单元内无文保单位。碧源单元内无文保单位。233、.2.历史建筑历史建筑 碧源单元有碧源单元有 1 1 处历史建筑,为苏氏坐殿。处历史建筑,为苏氏坐殿。编号编号 县(市、县(市、区)名称区)名称 历史历史建筑建筑名称名称 地址(街地址(街巷门牌巷门牌号)号)产权产权人人 历史建筑简介历史建筑简介 LSJZ 2-30 平阳 苏氏坐殿 腾蛟镇碧源村墩头自然村 苏氏三房 碧源村苏氏坐殿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腾蛟镇碧源村墩头自然村,清代建筑,坐南朝北,由前厅、两厢廊、戏台和正殿组成。占地 520 平方米。保存一般。前厅次间屋面瓦片破损,厢廊瓦椽更换,前厅落柱存在虫蛀现象较重。出租用作纸片加工,环境杂乱,存在安全隐患。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34、21-2035 年)18 3.3.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 碧源单元有碧源单元有 5 5 处处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分别为,分别为碧源村鲁氏民居、碧源村林氏民居、碧源村鲁氏民居、碧源村林氏民居、碧源村苏氏民居、溪头村棋盘石、碧源村吴氏大份民居。碧源村苏氏民居、溪头村棋盘石、碧源村吴氏大份民居。表 5.4 碧源单元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 序序号号 登记编号登记编号 名称名称 保护保护级别级别 乡乡/镇镇 行政行政村村 地址及地址及位置位置 大类大类别别 子类子类别别 年代年代 1 330326-0460 碧源村鲁氏民居 未定级 腾蛟镇 碧源村 腾蛟镇碧源村墩头自然村 古建筑 宅第民居 清代 2 35、330326-0461 碧源村林氏民居 未定级 腾蛟镇 碧源村 腾蛟镇碧源村墩头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传统民居 民国 3 330326-0462 碧源村苏氏民居 未定级 腾蛟镇 碧源村 腾蛟镇碧源村碧溪村 古建筑 宅第民居 清代 4 330326-0463 溪头村棋盘石 未定级 腾蛟镇 碧源村 腾蛟镇碧源村溪头自然村 石窟寺及石刻 石雕 明嘉靖甲午年(1534)5 330326-0465 碧源村吴氏大份民居 未定级 腾蛟镇 碧源村 腾蛟镇碧源村湖窦口村 古建筑 宅第民居 清代 七、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规划衔接浙江省平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本次规划建设用地共36、 1 块,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的建设地块,其地块内项目建设前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结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如需开展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的,应当在治理工程完工经相关专家验收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9 第六章第六章 单元单元整治规划整治规划 一、一、整治思路整治思路 1.1.梳理梳理 对现状单元内部道路系统进行梳理,按车行道、步行道、宅间道路进行整治;工程管线尽量进行下地处理;对传统院落空间进行重新梳理,恢复围墙线,形成乡村院落。2.2.清除清除 重点对单元内违章建筑、村民房前屋后违章搭建的储藏室等有碍观瞻的构筑37、物进行清理,保证整体环境的整洁。3.3.美化美化 增加景观节点,优化单元入口景观和标志;增加房前屋后的绿化;完善沿溪堤岸绿化;对“赤膊房”进行外墙粉刷,并利用围墙和绿化进行视线遮挡。4.4.配套配套 增加景观小品建设,增加环卫设施、指示牌等配套服务设施。二、二、民房建设控制民房建设控制 1.1.总体指标控制总体指标控制 (1)建筑间距控制 住宅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在旧住宅区建设单间式住宅,北侧或西侧为单间式住宅且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南侧或东侧的拟建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间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a、拟建建筑高度超过 14 米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38、度的 0.8倍;b、拟建建筑高度在 14 米及以下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0.6 倍,且不小于 4 米。c、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单元详细规划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 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执行。(2)建筑层数控制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0 建筑的高度根据碧源单元的村民住房改造需求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规划范围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可按需求安排“单间式住宅”或“公寓式住宅”,其中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不宜超过 15 米,建筑层数不宜超过 4层;公寓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 24 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 6 层39、。建筑高度的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建筑当屋顶坡度小于等于 30 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口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 30 小于等于 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 45 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脊的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但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 1/4;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空调冷却塔等设备。2.2.民房改造样式民房改造样式 (1)单间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40、 样式一 样式二(2)联建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 样式三 样式四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1 3.3.民房改造引导民房改造引导 (1)屋顶 现有单元内公共建筑和民房为平屋顶的,在房屋结构许可、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改为坡屋顶,新建建筑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顶形式,坡屋顶的具体形式结合村民需求确定,该单元主要以双坡屋顶为主,局部可采用披檐的形式,农房屋面选用灰色青瓦铺设。(2)墙体 新建农房建筑墙体宜采用白色涂料喷刷为主,局部可配以深色图案,墙裙采用灰色涂料或青砖材质,整体以白色、浅黄色等浅色系为主。对现状符合整体色调要求的瓷砖贴墙宜采用直接清洗、修补表面平整等整41、治方式,对现状普通灰色砂浆墙面或未进行任何涂抹的红色砖墙统一采用白色涂料进行整改,尽量不采用瓷砖贴墙的形式。(3)门窗 门窗改造以实用性为前提,在满足安全、采光、通风等性能要求下,宜采用现代工艺,提高保温效果,尽可能采用保温节能型门窗。门窗造型尽可能简洁,注重增加美感,尽量不采用普通铝合金门窗及钢门窗,门窗整体色调以棕色等深色系为主。(4)栏杆 栏杆的材料、色彩的选用应和建筑墙面相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混凝土、青砖、木材等材料。三、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绿化环境整治指引 1.1.沿河绿化沿河绿化 沿河绿化宜保持原有生态岸线,体现乡土特色,种植耐水性较强的乔木及水生花卉。乔木可选用水杉、垂42、柳等,灌木可选用芦苇、菖蒲等。2.2.路边绿化路边绿化 路边绿化采用乔木列植或乔灌木搭配的形式,路旁有农田的应以农作物及果树等为主。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2 3.3.庭院绿化庭院绿化 庭院内硬质铺砖不宜采用大面积的水泥硬化,可搭配绿地或采用渗水型的地面铺装方式,增加庭院绿化面积,美化庭院环境,庭院围墙不宜采用较高的实墙围合,鼓励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的形式,围墙材质宜就地取材,可选用木质篱笆、青砖矮墙、碎石矮墙等,搭配植物种植,体现乡土特色。四、四、道路整治指引道路整治指引 单元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闲置地,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单元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43、于 6 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15 厘米。单元内 2-3 米的支路及宅间道路可选用块石、卵石、青砖等材料,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五、五、单元单元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 规划设置单元标志物。在单元文化中心、公共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前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统一造型设计及色彩控制。单元内宜结合村民生活需求,在公共场地统一设置休闲座椅及垃圾箱等便利设施,统一造型设计,体现单元特色。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3 附件一:用地统计表附件一:用地统计表 地类代码地类代码 类别名称类别名称 现状用地面积现状用44、地面积 (公顷)(公顷)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01 耕地耕地 50.2850.28 49.0249.02 0101 水田 48.56 47.51 0103 旱地 1.72 1.51 02 园地园地 1.871.87 1.761.76 0201 果园 0.15 0.14 0202 茶园 0.49 0.49 0205 其他园地 1.23 1.13 03 林地林地 134.00134.00 131.131.5959 0301 乔木林地 110.31 109.37 0302 竹林地 3.74 2.28 0303 灌木林地 19.95 19.94 04 草地草地 0.340.34 045、.270.27 0403 其他草地 0.34 0.27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240.24 0.240.24 0602 设施农用地 0.24 0.24 07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12.4312.43 13.0113.01 0703 农村宅基地 12.21 12.79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2 0.22 08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0.450.45 0.450.45 0804 教育用地 0.45 0.45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3.083.08 3.083.08 0901 商业用地 3.08 3.08 12 交通运输用地交46、通运输用地 5.205.20 8.508.50 1202 公路用地 1.23 4.68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3.97 3.82 13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0.010.01 0.010.01 15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1.541.54 1.1.5151 1503 宗教用地 1.54 1.51 17 陆地水域陆地水域 3.363.36 3.363.36 1701 河流水面 3.17 3.17 1704 坑塘水面 0.15 0.15 1705 沟渠 0.04 0.04 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212.80212.80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4 附件附件二二:47、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地块编号地块编号 地块功地块功能能 原规划功原规划功能能 地块位置地块位置 是否是否涉及涉及疑似疑似污染污染地块地块 是是否否已已建建 1 平阳县腾蛟镇碧源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年)XH-07-01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 X=3064339.1971 Y=531080.1425 X=3064325.3215 Y=531108.6692 X=3064322.3262 Y=531074.1255 X=3064311.8733 Y=531102.6452 否 未建 图纸目录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规划范围图03 用地现状图04 用地规划图05 规划建设地块管控图06 专篇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