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稿)(34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1229548
2024-10-10
34页
170.11MB
1、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公 示 稿)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4 年 09 月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一、规划区位.1二、规划范围.2三、规划依据.2四、规划原则.3五、规划期限.4六、数据基础与用地分类.4七、法律效力.4第二章 现状条件.5一、社会经济条件.5二、现状用地情况.5三、现状建设情况.71.现状道路交通.72.现状水系.73.现状基础设施.7四、发展条件综合评价.7第三章 单元分类引导与发展规模.8一、单元分类引导.8二、发展规模.81、人口规模.82、用地规模.82、第四章 用地布局.10一、规划用地布局.10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12三、重点区块建设规模.12四、建设用地准入管控.13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农村宅基地准入管控.132.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准入管控.133.农村产业用地准入管控.14第五章 专篇规划.15一、“三区三线”衔接.15二、道路交通.151.区域交通设施衔接.152.道路等级与控制要求.15三、水域保护.151.水域调整内容.152.水域管理范围.16四、生态环境保护.161.一住两公.162.三线一单.16五、电力设施.16六、文物保护.17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7第六章 单元整3、治规划.18一、整治思路.18二、民房建设控制.18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20四、道路整治指引.21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21附件一:用地统计表.22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区位一、规划区位前进单元位于鳌江镇钱仓社区,其北面为联南村,西至东垟村,东接钱仓村。前进单元距离鳌江镇中心城区约 5 公里。甬台温高速从村庄北侧穿过。图 1.1 区位图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二、规划范围二、规划范围前进单元总面积约 219.04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前进单元范围,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15.49 公顷,4、城镇开发边界外范围的面积约为 203.55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需依据 平阳县鳌江镇钱仓温福铁路企业安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平阳县鳌江镇钱仓双塔路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平阳县鳌江镇钱仓片前进村新钱梅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外范围用地需依据本次规划建设。图 1.2 规划范围图三、规划依据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3(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6)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5、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 号)(7)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116 号令)(9)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 月修订版)(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11)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2010)(12)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13)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报批稿)(14)“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15)浙江省平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6、五”规划(16)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17)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平政办2022123 号)(18)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四、规划原则四、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村民需求,积极了解村民意愿,通过村民参与的方式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方案,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地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适用性、便民性,吸纳村民意见,增强村民参与性。(2)规划先行的原则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明确村庄生态、生产、生活用地界线,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7、施。(3)和谐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保护村庄现有的环境特色,以提升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首要目标,促使村庄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在优化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做到经济合理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4五、规划期限五、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衔接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年限为 2021-2035 年。六、数据基础与用地分类六、数据基础与用地分类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2020 年度变更)为基础,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标准。本次规划采用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8、术要点(试行)(2023.12 月修订版)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七、法律效力七、法律效力本规定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5第二章 现状条件第二章 现状条件一、社会经济条件一、社会经济条件前进单元隶属鳌江镇,总面积为219.0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5.49公顷。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前进单元常住人口 1943 人;根据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统计,2022 年末,前进单元户籍户数 959 户,户籍人口 3218人。二、现状用地情况二、现状用地情况本次规划以前进单元范围9、为规划对象,总用地面积 219.04 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为 15.49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范围的面积约为 203.55 公顷。图 2.1 用地现状图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6现状主要建设用地情况:农村宅基地 17.77 公顷;一类工业用地 2.51 公顷;采矿用地 0.76 公顷;铁路用地 0.39 公顷;公路用地 10.76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1.81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3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2.34 公顷;公园绿地 0.08公顷;宗教用地 0.68 公顷;殡葬用地 0.68 公顷。表 2.1 现状用地统计表地类代码类别名称现状用地10、面积(公顷)地类代码类别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01耕地耕地50.52010101水田49.770103旱地0.7502园地园地1.46020201果园1.4603林地林地102.67030301乔木林地89.100302竹林地6.520303灌木林地4.140304其他林地2.9104草地草地0.34040403其他草地0.3405湿地湿地0.18050506内陆滩涂0.18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18060602设施农用地0.1807居住用地居住用地17.77070703农村宅基地17.7710工矿用地工矿用地3.27101001100101一类工业用地2.511002采矿11、用地0.7612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13.19121201铁路用地0.391202公路用地10.76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1.811208交通场站用地0.2313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2.34131311水工设施用地0.75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8141401公园绿地0.0815特殊用地特殊用地1.36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7151503宗教用地0.681506殡葬用地0.6817陆地水域陆地水域10.19171701河流水面8.131704坑塘水面1.851705沟渠0.21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203.55三、现状建设情况1.现状12、道路交通三、现状建设情况1.现状道路交通前进单元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依靠 104 国道、钱马线,村庄内部道路多为 3-5米宽度,基本能满足村民日常出行。但整体上村庄道路的系统性较差,道路不等宽,且线位不顺,局部存在安全隐患。2.现状水系2.现状水系前进单元现状水系有风桥河、茶亭河、梅溪等流域。3.现状基础设施3.现状基础设施前进单元现状生活用水来自高位蓄水池,通过沉淀、过滤、消毒后供于农户。村庄现状污水处理接鳌江镇城镇管网,但垃圾收集等环卫设施不够完善,亟待增加。四、发展条件综合评价四、发展条件综合评价1、优势(1)前进单元由山体和 104 国道围合而成,村庄内部溪流流淌,山、田、水自然环境条件较13、好。(2)村庄四周河流、溪水环绕,水田肥沃,田园风光极好。2、问题(1)村民点布局相对较为分散,现状人居条件较差。村庄内部存在违章搭建构筑物,部分传统建筑年久失修,存在倒塌隐患;近代建筑形态比较普通和单一,建筑立面杂乱无章。(2)现状村庄内部道路宽约 3-6 米,道路较狭窄,部分路段无法满足双向行车需求,不利于两车交会。(3)村庄绿化环境杂乱,需对道路绿化、沿河绿化、庭院绿化等进行整治。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8第三章 单元分类引导与发展规模第三章 单元分类引导与发展规模一、单元分类引导一、单元分类引导依据平阳县鳌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鳌14、江镇前进单元的村庄类型为城郊融合,需编制村庄单元详细规划。城郊融合村规划应注重承接城镇人口和功能外溢,加快推动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双向流动。二、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二、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表 3.1 近些年前进单元户籍人口数据统计表年份户籍人口数(人)年份户籍人口数(人)2016 年34092017 年34252018 年34142019 年34072021 年32732022 年3218根据近些年人口数据统计,年均自然增长率约为-9.45,考虑近年来三胎放开政策影响与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本次规划人口增长率取-9.40。根据公式 15、Q=Q0(l+K)n式中 Q目标年,即 2035 年总人口数;Q0基准年总人口数,Q0=3218 人(2022 年户籍人口);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 取-9.40;n规划年限(年),n 取 13 年。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 2846 人,本次规划按照 2850 人计。2、用地规模2、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219.04 公顷,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38.19 公顷(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 12.50 公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48.20公顷,本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0.01 公顷:其中,规划新增建设温福铁路、沈海高速公路、218 省道共 8.96 公16、顷,规划新增城镇村道路用地 0.32 公顷(2022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9年三调变更为建设用地),规划新增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共增加 0.73 公顷(占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 5.84%)。本次规划新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0.73 公顷,其中,重点建设地块新增 2.62公顷:分别为新增一类工业用地 0.69 公顷、新增二类工业用地 1.93 公顷;因重点地块建设占用存量建设用地 1.89 公顷。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0第四章 用地布局第四章 用地布局一、规划用地布局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主要建设用17、地情况:农村宅基地 15.96 公顷;一类工业用地 2.74 公顷;二类工业用地 1.93 公顷;采矿用地 0.76 公顷;铁路用地 2.06 公顷;公路用地18.05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2.13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3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2.80 公顷;公园绿地 0.08 公顷;宗教用地 0.68 公顷;殡葬用地 0.68 公顷。表 4.1 规划用地汇总表地类代码类别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地类代码类别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01耕地耕地45.89010101水田45.280103旱地0.6102园地园地1.32020201果园1.3203林地林地98.02030301乔木林地818、6.170302竹林地6.120303灌木林地4.150304其他林地1.5804草地草地0.16040403其他草地0.1605湿地湿地0.07050506内陆滩涂0.07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10060602设施农用地0.1007居住用地居住用地15.96070703农村宅基地15.9610工矿用地工矿用地5.43101001100101一类工业用地2.741001100102二类工业用地1.931002采矿用地0.7612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22.47121201铁路用地2.061202公路用地18.05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2.131208交通场站用地0.231319、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2.80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1131311水工设施用地0.96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8141401公园绿地0.0815特殊用地特殊用地1.36151503宗教用地0.681506殡葬用地0.6817陆地水域陆地水域9.89171701河流水面7.941704坑塘水面1.791705沟渠0.16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203.551、居住用地(07)(1)农村宅基地(0703):规划农村宅基地共 15.96 公顷,其中村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就地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位于道路两侧的住宅用地,其建筑物新建、改建和20、扩建需满足 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中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以及交叉口距离规定。2、工矿用地(10)(1)一类工业用地(100101):规划一类工业用地面积共 2.74 公顷。(2)二类工业用地(100102):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共 1.93 公顷。(3)采矿用地(1002):规划保留采矿用地面积共 0.76 公顷。工业用地范畴为:村集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建设用地,以及附属设施、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报批要符合环保要求,宜布局手工组装、没有有机废气、粉尘、废水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3、交通运输用地(12)(1)铁路用地(1201):规划铁路用地面积 2.06 公21、顷,规划建设温福铁路。(2)公路用地(1202):规划公路用地面积 18.05 公顷,规划建设 218 省道、沈海高速公路。(3)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 2.13 公顷。(4)交通场站用地(1208):规划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0.23 公顷。4、公用设施用地(13)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2(1)水工设施用地(1311):规划水工设施用地面积 0.96 公顷。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1)公园绿地(1401):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 0.08 公顷。6、特殊用地(15)(1)宗教用地(1503):规划保留宗教用地面积 0.68 公顷22、,保留宝安宫、圆觉居士林等。(2)殡葬用地(1506):规划保留殡葬用地面积 0.68 公顷,保留箭岙公墓、前进生态公墓等。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1、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前进单元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2、基础设施本次前进单元规划用水来自山上高位蓄水池。规划电源引自钱仓变供电。污水处理:前进单元现状污水处理接鳌江镇城镇管网。规划对道路交通方面,规划新增 218 省道、温福铁路和拓宽原沈海高速线位,保留现状道路。环卫设施方面,规划保留现状村民中心等公共建筑的配套厕所,同时以 70米服务半径设置23、垃圾收集点。三、重点区块建设规模三、重点区块建设规模本次规划地块建设规模总量为 26218 平方米,新增五块用地:XH-10-01(二类工业用地)、XH-10-02 至 XH-10-05 地块(一类工业用地),该五块用地的面积详见如下表 3.1 规划建设地块规模统计表。表 3.1 规划建设地块规模统计表地块编号地块面积(m2)建设类别是否占用耕地地块编号地块面积(m2)建设类别是否占用耕地XH-10-0119313二类工业用地否小计193130 小计193130 XH-10-021608一类工业用地否XH-10-032581否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3XH-1024、-04417否XH-10-052299否小计69050 总计26218总计0 小计69050 总计26218总计0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控1.农村宅基地准入管控四、建设用地准入管控1.农村宅基地准入管控(1)用地布局引导衔接上位规划,合理确定新增宅基地的位置及规模。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重点考虑无房户、危房户、困难户的住房需求及因公益设施建设、保护工程实施等带来的刚性安置需求。新建农房要优先利用村庄内的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现状建设用地。可布局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土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等用地,包括个人住房建设和集体安置用地。(2)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在不突破浙江省土地25、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各区县市可因地制宜制定户均宅基地面积标准,明确宅基地建筑高度、建筑风貌等通则式管控要求。(3)材料证明个人住房建设: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应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要求,提供无房户证明材料,需村、社区或乡镇盖章。集体安置:为安排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拆迁安置、异地搬迁、地质灾害安置或村庄集聚等,需乡镇提供相关资料或情况说明。2.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准入管控2.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准入管控(1)用地布局引导可布局为农村生产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农村社区服务站以及村委会、供销社、兽医站、农机站、托儿所、养老设施、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26、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卫生服务站、村邮站、快递集散点、宗祠等用地。(2)管控要求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和乡村生活圈、乡村防疫圈理念,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需求,明确养老设施用地、卫生设施用地等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4用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界线、用地性质和控制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复合利用,形成村庄的公共活动和景观中心。(3)材料证明新建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提供相关资料。3.农村产业用地准入管控3.农村产业用地准入管控(1)用地布局引导村集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建设用地,27、包括各种盈利性的商业设施、集贸市场、旅游设施机构等,以及附属设施、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报批要符合环保要求,宜布局手工组装、没有有机废气、粉尘、废水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2)管控要求落实农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农村生产仓储用地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及配套设施等指标,且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管理。(3)材料证明新增农村产业用地,需提供产业文件。该文件为乡镇镇长办公会议纪要、县里相关会议纪要等,其内容需包括农村产业用地的地块编号、使用用途、位置、面积等内容。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5第五章 专篇规划第五章 28、专篇规划一、“三区三线”衔接一、“三区三线”衔接本次规划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新增五块用地:XH-10-02 至 XH-10-05 地块(一类工业用地)、XH-10-01(二类工业用地)。以上地块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XH-10-01 地块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二、道路交通1.区域交通设施衔接二、道路交通1.区域交通设施衔接本次规划衔接平阳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道路交通方面,规划建设 218 省道、温福铁路和拓宽原沈海高速线位,保留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原有路基宽度。2.道路等29、级与控制要求2.道路等级与控制要求表 5.1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道路等级道路名称红线宽度(m)后退距离(m)铁路温福铁路30高速公路沈海高速31国道104 国道21省道218 省道16注:公路后退距离计算按现状公路用地外缘线为准,新建道路后退距离计算按实际施工外缘线为准。三、水域保护1.水域调整内容三、水域保护1.水域调整内容本次规划与浙江省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相衔接,对现状河道进行梳理。现状陆地河流水面面积为 8.13 公顷,规划陆地河流水面面积为 7.94 公顷,水域面积减少 0.19 公顷。河流水面面积减少的原因:因建设 218 省道、温福铁路以及拓宽原沈海高速。平阳县鳌江镇前进30、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62.水域管理范围2.水域管理范围表 5.2 水域管理范围表水域类型水域名称河道等级水域管理范围河道梅溪县级河道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7 米鳌江市级河道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10 米后岸河 1县级以下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5 米风桥河县级以下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5 米茶亭河县级以下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5 米注:设岸河道管理范围按堤岸线距离控制,设堤河道管理范围按背水面堤脚线距离控制。四、生态环境保护1.一住两公四、生态环境保护1.一住两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和有关原则,“一住两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中的31、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地块需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规定,未按要求进行污染调查、列入污染地块名录或管控修复名录的,有管辖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涉及该地块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规划范围未涉及“一住两公”用地。2.三线一单2.三线一单通过与温州市“三线一单”平阳县环境管控单元图衔接,前进单元位于一般管控区,本次新增五块用地:XH-10-02 至 XH-10-05 地块(一类工业用地)、XH-10-01(二类工业用地),以上用地均位于一般管控区内,产业准入按一般管控单元要求进行控制。五、电力设施五、电力设施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一条 110KV 架空电力线和两条 35KV 架空电力线穿过32、。沿 110KV、35KV 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分别不少于 12.5、10 米。表 5.3 建筑物后退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距离控制表架空电力线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m)110KV12.535KV10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7六、文物保护六、文物保护前进单元范围内有一处不可移动文物茶亭墓葬。茶亭墓葬情况登记表序号登记编号名称地址及位置大类小类年代GPS 坐标简况6330326-0285前进单元茶亭墓葬钱仓镇前进单元松台山南面山脚古墓葬普通墓葬清代N273541E1202939位于县保起岩南面约 20 米,清代建筑,坐南朝北,墓为33、9 室,墓室分别阴刻楷书“梓治茧松楸并茂”七字,墓为单坛,范围包括整个土堆。墓为花岗岩制,墓室间1 根方壁柱为青石制。墓室顶部为花岗岩条石覆盖。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衔接浙江省平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本次规划建设用地共有五块,该五块用地均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8第六章单元整治规划第六章单元整治规划一、整治思路一、整治思路1、梳理对现状村庄内部道路系统进行梳理,按车行道、步行道、宅间道路进行整治;工程管线尽量进行下地处理;对传统院落空间进行重新梳理,恢复围墙线,形成乡村院落。2、清除重点对村内违章建筑、村民房34、前屋后违章搭建的储藏室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进行清理,保证整体环境的整洁。3、美化增加景观节点,优化村庄入口景观和标志;增加房前屋后的绿化;完善沿溪堤岸绿化;对“赤膊房”进行外墙粉刷,并利用围墙和绿化进行视线遮挡。4、配套增加景观小品建设,增加环卫设施、指示牌等配套服务设施。二、民房建设控制二、民房建设控制1、总体指标控制(1)建筑间距控制住宅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在旧住宅区建设单间式住宅,北侧或西侧为单间式住宅且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南侧或东侧的拟建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间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a、拟建建筑高度超过 14 米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35、 0.8 倍;b、拟建建筑高度在 14 米及以下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0.6 倍,且不小于 4 米。c、其他经济技术指标村庄规划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执行。(2)建筑层数控制 建筑的高度根据前进单元的村民住房改造需求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村域范围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可按需求安排“单间式住宅”或“公寓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19式住宅”,其中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不宜超过 15 米,建筑层数不宜超过 4层;公寓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 24 米,建筑层数不宜超过 6 层。建筑高度36、的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建筑当屋顶坡度小于等于 30 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口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 30 小于等于 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 45 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脊的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但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 1/4;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空调冷却塔等设备。2、民房改造样式(1)单间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样式一样式二(2)联建式住宅37、建设样式参考样式三样式四3、民房改造引导(1)屋顶现有村内公共建筑和民房为平屋顶的,在房屋结构许可、地基承载力满足要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0求的前提下,鼓励改为坡屋顶,新建建筑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顶形式,坡屋顶的具体形式结合村民需求确定,该村主要以双坡屋顶为主,局部可采用披檐的形式,农房屋面选用灰色青瓦铺设。(2)墙体新建农房建筑墙体宜采用白色涂料喷刷为主,局部可配以深色图案,墙裙采用灰色涂料或青砖材质,整体以白色、浅黄色等浅色系为主。对现状符合整体色调要求的瓷砖贴墙宜采用直接清洗、修补表面平整等整治方式,对现状普通灰色砂浆墙面或未进行任何涂抹的红色砖墙统一采用白38、色涂料进行整改,尽量不采用瓷砖贴墙的形式。(3)门窗门窗改造以实用性为前提,在满足安全、采光、通风等性能要求下,宜采用现代工艺,提高保温效果,尽可能采用保温节能型门窗。门窗造型尽可能简洁,注重增加美感,尽量不采用普通铝合金门窗及钢门窗,门窗整体色调以棕色等深色系为主。(4)栏杆栏杆的材料、色彩的选用应和建筑墙面相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混凝土、青砖、木材等材料。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沿河绿化沿河绿化宜保持原有生态岸线,体现乡土特色,种植耐水性较强的乔木及水生花卉。乔木可选用水杉、垂柳等,灌木可选用芦苇、菖蒲等。(2)路边绿化路边绿化采用乔木列植或乔灌木搭配的形式,39、路旁有农田的应以农作物及果树等为主。(3)庭院绿化庭院内硬质铺砖不宜采用大面积的水泥硬化,可搭配绿地或采用渗水型的地面铺装方式,增加庭院绿化面积,美化庭院环境,庭院围墙不宜采用较高的实墙围合,鼓励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的形式,围墙材质宜就地取材,可选用木质篱笆、青砖矮墙、碎石矮墙等,搭配植物种植,体现乡土特色。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1四、道路整治指引四、道路整治指引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闲置地,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村庄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 6 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15 厘米。村内 2-3 米的支路及宅间道40、路可选用块石、卵石、青砖等材料,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规划设置村庄村石标志物。在村文化中心、公共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前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统一造型设计及色彩控制。村内宜结合村民生活需求,在公共场地统一设置休闲座椅及垃圾箱等便利设施,统一造型设计,体现村庄特色。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2附件一:用地统计表附件一:用地统计表地类代码类别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地类代码类别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01耕地耕地50.5245.89010101水田49.774541、.280103旱地0.750.6102园地园地1.461.32020201果园1.461.3203林地林地102.6798.02030301乔木林地89.1086.170302竹林地6.526.120303灌木林地4.144.150304其他林地2.911.5804草地草地0.340.16040403其他草地0.340.1605湿地湿地0.180.07050506内陆滩涂0.180.07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180.10060602设施农用地0.180.1007居住用地居住用地17.7715.96070703农村宅基地17.7715.9610工矿用地工矿用地3.275.43142、01001100101一类工业用地2.512.74100102二类工业用地-1.931002采矿用地0.760.7612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13.1922.47121201铁路用地0.392.061202公路用地10.7618.05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1.812.131208交通场站用地0.230.2313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2.342.80131311水工设施用地0.750.96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80.08141401公园绿地0.080.0815特殊用地特殊用地1.361.36151503宗教用地0.680.681506殡葬用地0.680.6817陆地水域陆地水域10.199.89171701河流水面8.137.94平阳县鳌江镇前进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 年)231704坑塘水面1.851.791705沟渠0.210.16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203.55图纸目录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规划范围图03 用地现状图04 用地规划图05 规划建设地块管控图06 专篇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