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火斗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稿)(11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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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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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滦平县滦平县 火斗山镇火斗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1-2035年)年)【草案公示稿】【草案公示稿】火斗山镇人民政府火斗山镇人民政府20242024年年1111月月目目 录录1 1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22重要控制线划定重要控制线划定33镇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镇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44村庄分类与镇村体系村庄分类与镇村体系55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66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通则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通则1.11.1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2、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优化全镇国土空间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优化全镇国土空间格局,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治理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民生活品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治理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更高质量、更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1.21.2规划范围3、与期限规划范围与期限根据根据火斗山镇火斗山镇实际情况确定近期规划年限:近期实际情况确定近期规划年限:近期20252025年,远期到年,远期到20352035年。年。本次规划编制为两两部分,本规划包括镇镇域和域和镇镇政府驻地政府驻地两个层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范围1.31.3规划目标与定位规划目标与定位近期(至近期(至20252025年):初步实现年):初步实现农业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社会业产业,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经济稳定发展。远期(至远期(至20352035年):人民生活质量大大提升,生态环境年):人民生活质量大大提升,生态环境、风俗风俗文化得4、到社会的认可,文化得到社会的认可,发展成为重点农业城发展成为重点农业城镇。镇。目标愿景目标愿景形象定位形象定位2 2 重要控制线划定重要控制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统筹全镇自然生态整体与系统性,将自然保护区、重要河流、湿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全镇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4705470公顷。公顷。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一经划定必须严格落实,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统筹安排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乡村建设等空间。全全镇镇划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10641064公顷。公顷。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划定5、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全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全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5.4815.48公顷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0505倍以内倍以内,不得擅自突破。严控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城镇开发边界3 3 镇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镇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统筹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n立足全镇土地利用现状,优先保障农业与生态空间用途,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n优先保护耕地、林地、湿地等重要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严格落实滦平县下达6、的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n按照生态优先原则,严格保护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保护区域,严格控制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开发;加强林地保护,加大种植面积;优化调整草地规模。n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立足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保障镇村有序、协调、持续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需求,适度提高国土开发建设强度。镇域内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用地为重点,引导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明确土地用途结构优化方向。合理确定新建项目用地规模,优先保障住房和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及7、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涉及军事、外事、殡葬、脱贫攻坚等特殊用地,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逐步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流量指标。4 4 村庄分类与镇村体系村庄分类与镇村体系村庄分类村庄分类乡镇乡镇行政村总数行政村总数保留改善保留改善类类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数量数量行政村行政村数量数量行政村行政村数量数量行政村行政村火斗山镇105井上村、兴隆庄村、拉海沟村、苇子峪村、边营村2火斗山村、孙营村3刘营村、长海沟门村、张家沟门村镇村规模结构规划镇村规模结构规划镇村等级镇村等级镇村名称镇村名称数量数量镇镇政府驻地政府驻地火斗山村1 1中心村中心村孙营8、村、张家沟门村2 2基层基层村村井上村、兴隆庄村、拉海沟村、苇子峪村、边营村、刘营村、长海沟门村7 755优化优化镇镇政府驻地功能结构政府驻地功能结构用地布局用地布局: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和规模进行优化,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用地,优化农村宅基地布局,打造舒适宜人的居住与就业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空间形态空间形态:遵循自然山水格局,实现建设空间与生态和谐共生,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山水空间形态。营造宜居宜业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营造宜居宜业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应严格落实滦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居住用地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力求布局合理,生9、态宜人的生活环境,新建建筑或质量较好的建筑应尽量保留。66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通则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通则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n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n耕地管控要求:耕地管控要求: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10、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原则。生态生态保护保护n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本“通则通则”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区域。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区域。66村庄规划建设管11、理通则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通则建设管控建设管控n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各类乡村建设行为原则上应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开展,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村庄建设边界外原则上不安排乡村建设用地,涉及农转用的应先办理农转用手续。村民自建住房应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手续;严格落实滦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村民自建房不超过3层,高度控制在10米以下;村民自建住房宜按照本地传统民居风貌进行建设。n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村委会、卫生室、绿地广场、小学、幼儿园、文化活动、公厕、垃圾收集点、给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新建、改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各类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如下:农村社区12、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中小学用地的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幼儿园用地的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容积率不大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广场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2,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绿地率不小于60%。n产业用地:产业用地:包括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等。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13、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工业用地积率应不小于0.6,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您的建议您的建议至关重要至关重要火斗山镇火斗山镇20352035,邀您共同描绘,邀您共同描绘u公示时间公示时间2022024 4年年1111月月4 4日日-202-2024 4年年1212月月4 4日日(为期为期3030天天)u公示渠道公示渠道1 1、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2 2、火斗山镇火斗山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人民政府公示栏u公示意见提交途径公示意见提交途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phdshL邮寄地址邮寄地址:火斗山镇人民政府火斗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8350038835003(8:30-11(8:30-11:3030,13:30-17:30)13:30-17:30)注:本公示读本为公示草案,所有内容及数据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