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机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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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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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1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5.招标文件的获取46.投标文件的递交47.发布公告的媒介48.其他说明49.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21.1 招标项目概况12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5 费用承担131.6 保密131.7 语言文字1312、.8 计量单位131.9 踏勘现场131.10 投标预备会141.11 分包141.12 响应和偏差142. 招标文件1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52.4 招标文件的异议153. 投标文件1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期163.4 投标保证金16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73.6 备选投标方案1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标18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5. 开标13、9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195.2 开标程序195.3 开标异议196. 评标196.1 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206.3 评标207. 合同授予207.1 中标候选人公示207.2 评标结果异议20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07.4 定标207.5 中标通知20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适用)217.7 履约保证金217.8 签订合同2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8.1 重新招标218.2 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4、5 投诉22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2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5附件四:中标通知书31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2附件六:确认通知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评标办法前附表341. 评标方法402. 评审标准402.1 初步评审标准4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03. 评标程序403.1 初步评审403.2 详细评审413.3 投标文件的澄清413.4 评标结果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41. 一般约定441.1 词语定义441.2 语言文字451.3 适用法律451.4 合同文件的优先5、顺序451.5 合同协议书46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461.7 联络461.8 转让461.9 严禁贿赂471.10 知识产权47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471.12 发包人要求472. 发包人义务472.1 遵守法律472.2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472.3 办理证件和批件482.4 支付合同价款482.5 提供设计资料482.6 其他义务483. 发包人管理483.1 发包人代表483.2 监理人483.3 发包人的指示493.4 决定或答复494. 设计人义务49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494.2 履约保证金494.3 分包和不得转包504.4 联合体504.5 项目负责人504.6 设6、计人员的管理50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51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51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515. 设计要求515.1 一般要求515.2 设计依据525.3 设计范围525.4 设计文件要求52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526.1 开始设计52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53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53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536.5 完成设计536.6 提前完成设计537. 暂停设计54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54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54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548. 设计文件548.1 设计文件接收54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558.3 审查机构审7、查设计文件559. 设计责任与保险559.1 工作质量责任55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569.3 设计责任主体569.4 设计责任保险5610. 施工期间配合5611. 合同变更5711.1 变更情形5711.2 合理化建议5712. 合同价格与支付5712.1 合同价格5712.2 定金或预付款5712.3 中期支付5812.4 费用结算5813. 不可抗力5813.1 不可抗力的确认5813.2 不可抗力的通知59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5914. 违约5914.1 设计人违约5914.2 发包人违约5914.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6015. 争议的解决60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611. 8、一般约定611.1 词语定义61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61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612. 发包人义务612.6 其他义务614. 设计人义务62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624.2 履约保证金634.3 分包和不得转包635. 设计要求635.3 设计范围635.4 设计文件要求635.5勘察设计实施原则645.6 控制投资的要求675.7 设计质量控制要求695.8 进度控制要求715.9、文档与信息管理要求735.10、验收标准和方式75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756.1 开始设计75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76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776.5 完成设计778. 设计文件79、88.1 设计文件接收7810. 施工期间配合7812. 合同价格与支付7812.1 合同价格7812.2定金或预付款7912.3 中期支付7913. 不可抗力80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8014. 违约8014.1 设计人违约8014.2 发包人违约8114.4赔偿的限额8215. 争议的解决8216. 其它8216.1 设计变更8216.2 索赔8216.3 版权8316.4 发包人的权利8316.5 设计人的权利8416.6 施工图评价8416.7 合同生效8416.8 合同终止84三、合同附件86附件1 设计任务书86附件2 合同价格清单86附件3可研及勘察设计人员管理要求87附10、件4 (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计划管理要求89附件5 (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组织机构及人员91附件6 勘察设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创优规划92附件7 投标函附录92附件8 中标通知书92附件9:合同协议书93附件10:廉政合同94附件11:履约保函格式97附件12:预付款保函格式98第二卷99第五章招标人要求100附件1 设计任务书101第三卷11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7目录119一、投标函12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2二、授权委托书123三、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不适用)124四、投标保证金125五、(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费用投标报价表127六、资格审查资料129七、支线铁路预可研、可研及预埋工11、程勘察设计方案138八、其他资料139VI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已在2019年6月获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签发的湛江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年)中批复(铁总发改函2019370号),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已于2019 年9月18日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94408834803056838)。本项目已具备条件开展前期及相关设计工作,项目业主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2、,招标人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在深湛铁路区间设线路所,于上行线K40+500引上行支线,K39+860引下行支线,下行线上跨既有江湛线后与上行线并行,随后折向西南垂直下穿机场跑道,于机场T1航站楼与预留T2航站楼之间设高铁湛江国际机场站(地下站),随后线路一路上坡,出地面并折向西南,接入江湛铁路960既有塘缀站东咽喉。上行线全长10.36km,下行线全长12.31km。本方案新建线路所1处,改造既有站1座,为13、塘缀站,新建车站1座,为机场站。支线铁路技术标准拟采用时速120km/h城际铁路标准。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约25亿元,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投资预估算约为1.836亿(其中建安费1.62亿,工程其他费0.216亿。2.2 招标范围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不含专题)、初测,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清单编制、配合施工、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内容。2.3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限价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费暂定预算价为1402.35万元,本招标项目最高14、投标限价为1402.35万元。2.5服务期限: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其中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所有成果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3项资质:(1)国家发改委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或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专业)。(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级资质。3.3 投标人自2014年12月至今具有2项及以上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15、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4 投标人负责勘察设计的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项目,自2014年12月至今有1项已开通运营(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开通运营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开通运营日期为准)。3.5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由院副总工程师(或以上)担任。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16、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范围和处罚期限内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17、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并在公布期限内;(17)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请投标人于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形式),售后不退。5.318、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递交已填好的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 月 日8时30分至2020年月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月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开标室。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www.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19、。8.其他说明8.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8.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9.联系方式招标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邮编:524057联系人:苏工电话:0759-3396821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邮编:524000联系人:陈工电话:0759-3289979传真:0759-32896372020年 月 日第20、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邮编:524057联系人:苏工电话:0759-339682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邮编:524000联系人:陈工电话:0759-3289979传真:0759-3289637电邮:zj32899791.1.4招标项目名称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1.1.6项目建设规模详招标公告2.1款1.1.7项目投21、资估算支线铁路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约25亿元,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投资预估算约为1.836亿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企业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2.2款1.3.2服务期限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其中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所有成果文件。设计计划日期: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4)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22、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7)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6)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并在公布期限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形式: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1.123、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保密承诺协议书、投标人承诺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月 日16:00前;形式:将可编辑的word文件与扫描盖章版一起发至邮箱:zj3289979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24、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保密承诺协议书、投标人承诺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投标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招标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3报价方式清单报价,投标人所报服务费用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服务期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402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报服务费用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服务期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审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25、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具体要求如下:(1)银行转账。缴纳时间: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缴纳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的说明及办理指引。(2)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不应少于投标有效期。(本条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保函原件(不装订)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同一包装袋内。投标保函复印件应26、装订入投标文件中。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至2018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4年12月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16年12月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 4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文本(U盘)一份 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要求为(1)按A4纸张印刷,大图须折叠为27、A4大小,采用胶订、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2)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装订成册。(3)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编制目录和页码。(4)技术标页码控制在400页以内(图纸、附表需编制页码),不允许附件。书脊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技术(或商务、报价)文件、投标单位简称。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字样。封装要求:正本封装为28、一包,电子版封装为一包,如要求审查原件的,要求审查的原件封装为一包,副本根据数量可自行决定封装为若干包。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29、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招标人仅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格式中的附件12履约保证金格式。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上级主管30、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不要求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计算方法为:一亿元(含一亿元)以下为中标总金额的0.9,超过一亿元部分按0.5计取,分段累计计算,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但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以人民币支付。2.版权2.1 中标人执行合同产生的电子版文件、图纸档案及纸质文件、纸质档案的知识产权属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提供第三方使用,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中标人执行合同需招标人提供资料、信31、息及档案材料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能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及保密责任,由责任方负责。2.2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相关的目的使用或复制中标人执行合同产生的电子版文件、图纸档案及纸质文件、纸质档案,在此情况下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中标人的许可。2.3中标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完成或终止后的四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得到招标人的同意。2.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各方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否决投标条款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集中载明于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32、1款“初步评审标准”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和第3.1款“初步评审”第3.1.1项、第3.1.2项、第3.1.3项、第3.2款“详细评审”第3.2.4项。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3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4、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有与联合体有关的规定均不适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35、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范围和处罚期限内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36、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37、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38、问题。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39、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 响应和偏差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40、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1、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42、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本次不适用)(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6)资格审查资料;(7)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43、件的组成部分。其中(1)、(2)、(3)、(4)、(5)、(6)、(8)目为商务标内容,(7)目为技术标内容。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44、费用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45、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46、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47、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48、投标人咨询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9、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50、况。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51、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52、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53、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 54、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55、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6、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 评标57、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58、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适用)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59、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 履约保证金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60、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 签订合同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 联合体61、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7.8.4项目上一阶段设计批复后,后续阶段的有关合同内容才生效。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审批后,重新组织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原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8.2 不再招标招标过程中如需改变核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应当按程序重新向原项目审批部门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62、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63、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64、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总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65、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6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66、)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格式以交易中心版本为准)42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67、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或资信)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68、标人(不适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9、.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70、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方案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资信业绩部分:30分 方案部分:50分 投标报价: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DiZ)/Z100%D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Z: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30)信誉(3分)承担类似项目(项目中的专项技术或工点获奖也可)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或以上)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综合)金质奖的得3分,获国家级科技进步71、二等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质奖(综合)的得2分,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铜质奖(综合)的得1分。本项得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类似项目业绩(15分)2014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4年12月至今单独承担或担任总体设计单位承担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每个项目计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5分) 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工程师及以72、下技术职称得0分。有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得2分;没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0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技术负责人(总体、副总体)资历和业绩(3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得3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类似业绩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下技术职称得0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4分)各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管理和设计经验,其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比70%及以上者得4分,高级职称人数占比6073、%及以上但不足70%者得3分,高级职称人数占比60%(不含)以下者得0分。(桥梁、隧道、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否则得0分)。2.2.4(2)方案部分评分标准(50)项目范围、设计内容(5分)对项目范围、设计内容理解透彻,把握准确得(4,5】分;基本理解得(2,4】分;理解有偏差的得【0,2】分。项目依据、设计工作目标(5分)项目特点分析合理,设计依据正确、设计目标准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4,5】分;项目特点分析基本合理,设计依据合理、设计目标清晰,有针对性,得(2,4】分;项目特点、设计依据及目标分析简单,针对性较差得【0,2】。项目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3分)项目74、管理组织构机配置合理,专业齐全,责任明确,技术、管理人员结构合理得2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技术专业较齐全,责任较明确,管理人员结构较合理、机构配置较合理得1分。组织机构中有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及以上者得1分,没有得0分。支线(预)可研说明和方案(4分)说明和方案全面、合理,设计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得(3,4】分说明和方案较为科学,设计思路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强,得(1,3】分说明和方案简单,设计思路简单、可操作性较差,得【0,1】分预埋段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3分)说明和设计方案全面、合理,设计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得(2,3】分说明和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设计思路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强75、,得(1,2】分说明和设计方案简单,设计思路简单、可操作性较差,得【0,1】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管理制度完备,质量保证及创优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得(4,6】分;针对本项目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管理制度较完备,质量保证及创优措施措施较完整、合理,得(2,4】分;质量保证及创优措施内容简单,措施不完整,可行性差,得【0,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反映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计划进度,能准确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时间合理可行,各关键工期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3】分;有反映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计划进度,能较准确地描述本项目实施全76、过程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时间较合理,各关键工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工期计划能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但节点划分不明确或时间安排不合理得【0,1】分。有保密保证措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设计安全保证措施(2分)针对本项目建立严格的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完备,安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针对本项目建立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较完备,安全保证措施措施较完整、合理,得1分;安全保证措施内容简单,措施不完整,可行性差,得0分。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8分)重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6,8】分;重难点有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措施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77、一般得(3,6】分;重难点分析内容简单,解决方案措施针对性较差得【0,3】。合理化建议(3分)对本项目提出建议中肯,方案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2,3】分;对本项目提出建议,解决方案措施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得(1,2】分;对本项目提出建议内容简单,解决方案措施针对性较差得【0,1】。投资控制措施(4分)在满足功能定位,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降低投资,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3,4】分;投资控制措施较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得(1,3】分;投资控制措施较简单,针对性差得【0,1】。交通疏解、地下管线调查及房屋基础调查方案(3分)调查方案详细合理,采用调查手段先进可行,满足设计要求得(2,78、3】分;调查方案较详细,采用调查手段较先进,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得(1,2】分;调查方案简单,采用调查手段不尽合理,难以满足设计要求得【0,1】分。2.2.4(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20)投标总报价偏差率(20分)偏差率(DiZ)/Z100%D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Z: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小于等于投标限价得18分,每低于投标限价0.5%的再加1分,按插值法计算,最高加2分;报价金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每项扣10分;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说明:1.“类似项目”是指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项目。 2.评标标准栏中“【】”为包含,“()”为不包含。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79、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部分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方案部分:见评标办80、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81、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或者否决所有投标意见的,应当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82、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83、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4、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85、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 分的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6 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1.1.1.7 设计方案: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86、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1.1.2.2 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 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 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 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3 工程和设计1.1.3.1 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87、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 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1.3.3 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 日期1.1.4.1 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 6.1 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1.1.4.2 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 6.1 款88、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1.4.3 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 款、第6.4 款和第6.6 款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 完成设计日期:指第1.1.4.3 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89、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90、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设计费用清单;(8)设计方案;(9)其他合同文件。1.5 合同协议书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设计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91、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 款约定执行。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7 联络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92、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 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 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 知识产权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1.1093、.2 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 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 任。1.10.3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 发包人要求1.12.1 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94、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 延长周期。1.12.2 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 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12.3 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 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 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开始设计通95、知发包人应按第6.1 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2.3 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责办理的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 提供设计资料发包人应按第1.6.2 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2.6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 发包人管理3.1 发包人代表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发包人96、代表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3.1.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设计人。3.1.3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 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3.1.4 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97、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 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3.2 监理人3.2.1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 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2.2 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3 发包人的指示398、.3.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3.3.2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11 条执行。3.3.3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 3.1.4 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3.3.5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99、(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3.4 决定或答复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 11 条的约定处理。3.4.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4. 设计人义务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4.1.1 遵守法律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 依法纳税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100、)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4.1.3 完成全部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 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4.1.4 其他义务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4.3 分包和不得转包4.3.1 设计人不得将其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4.3.2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101、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4.3.3 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 1 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 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4.3.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4.4 联合体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102、联合体协议。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 项目负责人4.5.1 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 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103、面报告。4.5.3 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4.5.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 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4.6 设计人员的管理4.6.1 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 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5.1 项规定执行。4.6.2 10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 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4.6.3 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 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4.6.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设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4.8.1 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105、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2 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 设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 付酬。4.8.3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5. 设计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 合106、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 为严格的内容为准。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1 条约定执行。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107、.2 设计依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设计依据。5.3 设计范围5.3.1 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5.3.2 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108、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4 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4 设计文件要求5.4.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5.4.2 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5.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109、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5.4.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6.1 开始设计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 7 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6.2.1110、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合同变更;(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用;(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111、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6.5 完成设计6.5.1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6.5.2 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6.5.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 格式、图形为CAD 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6.6112、 提前完成设计6.6.1 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6.2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 7 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 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6.6.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113、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7. 暂停设计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1)发包人违约;(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1) 设计人违约;(2) 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3) 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114、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部分的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 设计文件8.1 设计文件接收8.1.1 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收设计文件。8.1.2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1.3 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8.2.1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115、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 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8.2.3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8.3.1 设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116、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设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任。8.3.2 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8.3.3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9. 设计责任与保险9.1 工作质量责117、任9.1.1 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9.1.2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9.1.3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9.1.4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118、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9.2.1 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设计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第1.6.2 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9.2.2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1 款的约定承担责任。9.2.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9.3 设计责任主体9.3.119、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 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9.3.2 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9.3.3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9.4 设计责任保险9.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120、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9.4.2 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9.4.3 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10. 施工期间配合10.1 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10.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121、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10.3 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10.4 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10.5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11122、. 合同变更11.1 变更情形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3)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11.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11.2 合理化建议11.2.1 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123、更的,执行第11.1 款约定。11.2.2 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12. 合同价格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12.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1.2 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设计人完成设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设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设计费用的依据之一。12.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124、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12.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2.2 定金或预付款12.2.1 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2.2 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12.2.3 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12.3 中期支付12.3.1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125、,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12.3.2 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执行。12.4 费用结算12.4.1 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4.2 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126、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4.3 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5 条的约定执行。12.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12.3.3 项的约定执行。13. 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的确认13.1.1 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127、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3.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13.2 不可抗力的通知13.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3.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3.3.1 不128、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3.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13.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14. 违约14.1 设计人违约14.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设129、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1.2 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4.2 发包人违约14.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2.2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130、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14.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5. 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7 设计方案:指1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费用清单。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指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2.3 设计人:指承担本项目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及预埋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设计单位。设计人按合同约定与规范标准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服务,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1.1.3工程和设计1.1.3.1工程:指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以上级批复的范围为准,如政府今后调整工程范围,相应调整合同)。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合同所132、承担的全部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具体但不限于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内容。1.1.3.4 设计文件:指按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提供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过程文件、最终成果及互提资料等文件;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的载体为纸张,配有电子文件或必要的模型。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9)项细化为:限额设计管理和奖罚要求文件、廉政协议书,以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设计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本款增加:发包人和设计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133、,妥善保存有关图纸、文件及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2. 发包人义务2.6 其他义务细化为:(1)发包人负责检查设计人职责的执行情况,确保设计工作有序进行。(2)发包人负责组织审查主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设备类型等。(3)发包人负责组织审查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及重大技术方案,督促设计人完善设计成果文件。(4)发包人负责变更设计的报批和审批。(5)约定的发包人其他义务为: / 。4. 设计人义务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4.1.4 其他义务细化为:(1)设计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承担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工作,并对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全面负责。设134、计人应确保本工程系统功能和用户需求完整、合理的实现,处理好本线与相邻线的衔接,满足互联互通的要求,并满足接入深湛铁路调度指挥系统的要求。(2)设计人应当根据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依据文件及有关的技术说明、国家有关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设计人交付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份数及标准应符合合同要求。设计人应对提交的成果性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责,发包人或政府部门组织的审查并不减免设计人的以上所有责任。(3)设计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广泛听取发包人及相关专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及时按照要求改进相关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保证本工程可研及勘察135、设计最优。设计人应遵守发包人公布的各类管理办法。(4)设计人的所有阶段成果均应进行投资控制;未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的方案,发包人将不予接受,且不进行审查。(5)设计人根据可研及勘察设计情况提出招标配合的工作建议,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建议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招标配合的内容,设计人应予以配合。(6)设计人应当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及标准,控制变更。(7)设计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设计人负有技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对于项目所有过程文件、资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如发生此类问题,设计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所知悉的发136、包人及项目的信息、资料、数据、技术等均为保密信息,设计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否则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8)设计人必须在湛江市设置常驻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配备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并保持基本稳定,设计人的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准更换。为提高管理效率,设计人应与发包人现场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办公场地、设施、交通等涉及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责。(9)设计人应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其他应由设计人完成的工作。(10)设计人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细化为:(1)设计人应按招标文件标明的额度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履约保函137、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或发包人事先同意的格式,由设计人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足额有效。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3)如本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超出履约保证金标明的有效日期,设计人应当相应延长履约保证金的日期,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或者续交保证金,相关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相。4.3 分包和不得转包4.3.2项约定:(1)事先未经发包人批准,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2)对于部分特殊的专项设计(迁改方案专项设计研究、导向标识、降水、交通接驳、通航、防洪、跨穿公路或近距离并行公路、市政管线综合、装138、修概念设计等)工作,因行业特殊要求或发包人认为设计人不足以胜任本合同的部分设计工作时,发包人可与设计人共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分包,并由设计人统一管理。相应的设计分包费用由设计人和分包人自行协商确定。设计人对分包设计人的一切设计成果负全责。(3)如果涉及沿线土地利用及附属资源综合开发等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可将该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和业绩、且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单位。5. 设计要求5.3 设计范围5.3.2项约定: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 设计任务书5.4 设计文件要求本款增加5.4.5、5.4.6和5.4.7项:5.4.5投资控制创优(1)将投资控制在国家139、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2)在保证支线铁路工程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必要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整个其规模及体量;在保证安全设计的前提下,确保方案及结构设计最优。(3)优化区间断面、结构方案,以不突破限额设计作为基本要求。5.4.6质量控制创优(1)确保在发包人的严格管理及在遵照IS09000族的标准和要求下,整个设计过程有序平稳地进行:(2)各设计阶段的质量审查,应当严格遵守设计人发包人专家审查组三级审查制度。(3)设计质量目标应达到国家、铁路行业及广东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现设计质量创优目标,避免出现因设计原因影响建设项目评优的情况。5.4.7项目管理创优(1)优先选用项目管理软件Pr140、ojcet作为辅助项目管理工具;(2)作好设计策划;(3)稳定项目组设计人员;(4)统一勘察设计输出规定;(5)规范设计软件;(6)合理分配勘察设计收益,充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本条增加5.5款、5.6款、5.7款、5.8款、5.9款、5.10款5.5勘察设计实施原则5.5.1勘察设计原则(1)发包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有效控制。鉴于本项目的高度综合性、系统性和复杂性,涉及多种专业、多个合同单位间的有机配合,因此,发包人通过合同、计划、项目保证体系(ISO9001)、信息管理等项目管理手段,对项目决策、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后评价几个方面实行全过程的控制。(2)可研及勘察必须满足设141、计要求。设计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功能、服从环境保护要求、体现发包人使用意图。可研及勘察设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必须保证设计能够充分体现上述意图。(3)设计人应按IS09001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方案可行并通过优化降低投资;通过图纸、文件的签发审查程序保证可研及勘察设计质量。(4)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所制定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计划和拟定的组织机构及人员,按照可研及勘察设计阶段组织进行现场设计。(5)本项目将按投资限额目标进行投资控制。(6)发包人颁布的有关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办法均作为合同的附件部分。(7)设计人需遵142、守发包人现有的和将制定的、不与本合同的规定精神相冲突的有关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办法。5.5.2(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管理原则(1)项目(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管理分为设计人管理、发包人管理。(2)对于(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的指令、工期策划和成果要求等内容,管理流程是自上而下的,发包人制订功能要求、技术标准、投资限额、工期策划、图纸管理标准和成果审查程序等,经审批后下发设计人执行。(3)对于(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间成果、正式成果、特别是可研及勘察设计质量等内容,管理流程是自下而上的,各级组织应当自行把关并承担相关(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责任。(4)对于接口、方案选定等内容,管理143、流程是双向的,既有发包人下达的部分,也有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的部分,或是多次协调稳定的部分。(5)发包人负责在合同中责成各有关方面根据(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模式管理和流程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通过明确合同各方关系加强(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管理,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审查组及顾问针对(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审查,专家审查组意见和咨询报告由发包人发出。(6)发包人负责本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计划管理和协调。(7)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各种方案、建议进行审查把关,控制各种方案的可操作性,保证发包人意图和各种决策意见在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中得以贯彻。对本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总体性、完整性、144、统一性、技术进步性及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但发包人对各种方案、建议的审查、同意并不表明设计人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符合合同约定,也不减免设计人应负有的责任,设计人仍应对其(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建议承担合同和法律责任。(8)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审查层次为:设计人发包人专家审查组。(9)设计人对本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技术进步性及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5.5.3组织保证与人员稳定原则(1)设计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按照投标文件所报人员及数量投入本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组中,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可研及勘察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可研及勘察设计时段、阶段可研145、及勘察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指定各负责人应参与过国铁、地铁、轻轨工程建设或具有类似经验。其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可研及勘察设计的组织、计划、协调工作。主要技术骨干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撤换。工作不称职的,发包人要求更换的,设计人应予撤换。(2)设计人应报送所有参与合同范围内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名单、年龄、学历、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职务成果、以及在本工程中负责的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交发包人备案。(3)如果设计人员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影响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更换,则设计人应立即安排更换,146、代之以一位具有满足本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需要能力、经验及相应资质的人员。(4)在(预)可研及勘察设计高峰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设计人必须集中设计人员确保(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经发包人提出后仍不改正,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甚至解除合同等,并根据需要将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所产生费用由设计人承担。5.5.4机电设备国产化原则(1)项目设备国产化率应达到国家和本项目可研批复的要求,发包人要求项目引进设备使用的外汇额度不得突破经国家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外汇额度,机电设备系统的设计应以此作为设计目标。(2)设备国产化必147、须确保系统功能的完整,确保设备性能、质量的可靠,考虑运营成本,考虑设备维修及维修费用,同时应注意风险分析,对设备匹配程度、正常运转保证率、产品寿命周期、维修周期、备品备件、标准化生产、国内供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3)设计人必须提出机电设备国产化清单,包括系统总成方案、产品功能要求、设备厂家(各项目均不少于3家)选择等,确保设备国产化的可实施性。(4)设备选型由设计人提出推荐方案,发包人拥有选择决策权。5.5.5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原则(1)轨道交通是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充分考虑满足城市规划要求,与地面建筑协调一致。车站出入口设计应考虑与交通的衔接,便于吸纳客流,出入口设计应简单、适148、用。(2)风亭、风井设计要注意对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考虑进风口处大气指标对车站内部空气质量的影响,造型设计要精巧、隐蔽。(3)设计人应从整体上超前考虑环保问题,提高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及工程本身在环境方面的合理性,严格控制有害气体、辐射等环境污染源超标,减少外环境对工程的不利影响,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能够逐项落实。(4)设计人应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并制定环保行动计划,针对防振、减噪、景观等环境问题开展优化环境设计,尽量消除负面影响。5.5.6标准化设计原则(1)设计中应遵循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的原则,对具有共性的设计应从全线的角度出发,提供标准图、通用图编制建议,提高设计效率149、,缩短设计周期和降低设计成本。同时,根据功能分块的划分,设计中应开展模块化设计,以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设计质量。设计人应根据这一原则对设计中可进行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的部分进行分析和划分,报发包人备案。(2)设计人应统一全线标准化设计和接口衔接的标准和原则,落实标准图集、模块化图集的编制。设计人应参与发包人组织的标准化设计会审,经标准化设计会审形成的决定及成果必须应用到设计中。(3)标准化内容包括经济技术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图设计、通用图设计、综合管线平衡原则、CAD绘图和图层管理等内容。如设备房布置的统一标准,设备布置的标准化,接口形式标准断面的标准化,直至端子布置,端子编码的标准化。CAD绘图150、和图层管理的目的是设计成果共享、为下道设计工序创造工作条件、提高设计工作效率。5.5.7强化服务意识原则(1)发包人应树立良好的服务思想和意识,自觉和主动的为设计人创造设计条件;为工程部门提供良好设计成果;为运营部门提供良好使用功能。(2)设计人在(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应注意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的及时和有效,可研及勘察设计过程中应考虑与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注意互提资料的齐全、稳定、深度和提交时间能满足资料使用者的需要。(3)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优化设计方案,尽力节约投资。发包人鼓励设计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节约投资。5.6 控制投资的要求本项目控制投资应满足相关投资管理规定。5.6.1技术经151、济分析论证(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合理、可以降低工程投资的方案。(2)设计人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的,不得随意突破。(3)在保证方案实施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152、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5.6.2限额设计(1)设计人须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应尽职地履行合同规定的设计服务,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管理的投资分解、合同结构划分,并按发包人确定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管理。(2)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应执行业主制定的经济评价体系、方案优化、标准化与模块化设计等措施,按照限额设计标准进行设计。(3)设计人须在各阶段设计中进行技术方案比较的同时要进行投资分析和经济比较,并将各项经济指标和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4)设计方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价值分析、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153、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5.6.3概(预)算(1)设计人应按国家、铁路行业、广东省现行有关规定及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概(预)算编制规定,编制概(预)算、施工图投资检算。(2)设计概(预)算的概(预)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概(预)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定额补充和指标分析,针对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套用其它类似工程指标的做法。(3)设计人应对概(预)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154、工条件等),准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预)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4)设计概(预)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和发包人制定的标段划分原则编制,单位、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发包人根据工程招投标的合同段灵活组合。(5)设计人应在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中间检查和最终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概(预)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材料及工程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预)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6)设计人155、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有关概算、预算(含变更设计)等的软件版电子文件,工程量须有计算过程,同时需提供工程量计算书。6.4分标概(预)算(1)分标概(预)算必须按批复的设计概(预)算编制原则和编制单元、发包人标段划分要求进行编制,各标段的分标概(预)算总额不得突破同口径设计概(预)算投资总额。(2)应按照工程招投标的需要和发包人制定的标段划分原则及要求进行编制,单位、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与设计概(预)算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检索。5.7 设计质量控制要求5.7.1方案比较和设计优化(1)设计方案的比较和优化,设计人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的估算156、编制,确保设计深度能够满足编制工程概(预)算的需要。对于超投资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发包人审查,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2)发包人鼓励设计人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对设计进行优化,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投资。5.7.2设计质量控制(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实际可操作性,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设计人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2)设备国产化应157、当做到选型设计而不是科研开发设计,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设计人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3)设计应能够预见工程行为,规范工程行为,并提出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国家已有规定的,可合理选用并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4)设计人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项目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设备房标准布置、标准功能分区、标准设备选用等,将设计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5.7.3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1)执行IS09001标准设158、计人应按照IS09001过程方法模式和质量管理体系,从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四个大过程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控制勘察设计质量。设计人在编制成果文件时,应做到基础资料齐全,遵守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原则与程序,正确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范,选用的技术条件与功能要求相匹配,使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满足合同约定、规范标准及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需求等。(2)管理职责设计人应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项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体系。设计人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保证工作的衔接、平衡。设计人的计划应与发包人的总体策划目标相适应,包括内容、深度要求,人员的具体分工、责任,勘察设计文件159、校核、签发程序等,使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间。设计人应在工作开始和过程中搜集各种资料,科学分析其适用条件,起到有效的事前指导作用。设计人应按照IS0900l标准和自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展、实施和管理。(3)资源管理设计人应按照IS0900l标准的要求提供各项所需资源,以保证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设计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的承诺,进行人力资源的配备。设计人应自行配置一定的工作设施以满足勘察设计工作需求。(4)产品实现设计人应全面接受发包人按合同对其工作进行的检查,包括进度、深度、质量、人员到位、投入力量、人员的稳定等。设计人160、应建立例会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来加强可研及勘察设计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工作质量。设计人根据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合同规定陆续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5)测量分析和改进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之前,设计人必须进行内部审核,保证各类数据准确无误,满足合同约定和工程勘察设计需求。对所有中间和最终成果资料,设计人除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便于查询。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份数,免费提供勘察设计的过程文件及最终成果,以满足项目和可研及勘察设计需要。(6)质量目标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及其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能满足项目需要。设计应充分考虑161、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满足施工需要。(7)接口管理与系统功能平衡发包人应组织和协调设计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技术接口协调及系统功能平衡是确保设计质量的重点和难点,设计人应加强接口管理的力度,通过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明确、定期会议、交叉审图、接口管理数据库登录的方式进行管理,所有互提资料的要求应在计划工作中反映,提前准备,保证资料得以及时提供和资料的准确性。发包人建立健全接口管理与系统功能平衡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与设计工作程序。设计人应提供工程所涉及的接口清单,编制接口网络图,接口,处理原则、接口技术要求及接口质量控制标准等文件。并相应建立互提资料的标准格式及归档制度。162、设计人根据接口管理要求和系统功能平衡情况,安排好相应的接口设计工作。属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应提出接口处理方案;属本工程设计范围外的,应提出与外部接口衔接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平面设计应根据自然条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和项目完整功能流程等具体条件,进行全面的、合理协调的布置,使之成为有机的整体。要充分考虑到竖向布置、管线敷设、人流、物流、运输、运营、维修等要求,功能分区和设备布置应尽量作到布局紧凑、配置合理。系统设计应根据项目投资建设的目的和要求,采用先进实用的技术,合理选择系统的功能和标准,合理确定操作流程,合理选用机电设备的种类和型号,备品备件必耍考虑系统投入运营后所需的资源163、和供应状况等。车站设计应围绕乘客流程和运营管理人员操作流程展开。确保为乘客提供快速通过、方便使用、安全疏散、舒适候车的完善服务功能。确保为运营管理人员提供高效、简洁、便利、舒畅的工作环境和设施。行车设计应围绕列车运行流程展开,为乘客和运营提供安全、高效、舒适、节能等服务功能。车辆段和维修综合基地应当围绕各项进程展开。缩短维修过程、降低维修成本。5.8 进度控制要求5.8.1进度计划(1)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及工作周期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和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各阶段中间检查内容、时间、次数和提交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图纸,经发包人审查、平衡后执行。设计人应根据各阶段勘察设计164、进展编制月进度计划,并交发包人审核,以使勘察设计进度在受控状态下进行。(2)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应体现事前、事中和事后进度控制,应有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内容,必须考虑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等因素,提供满足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有关勘察设计文件。(3)设计人编制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除合同附件要求的内容外,应确定工程总进度目标与详细的分进度目标,并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4)施工图设计详细进度计划按发包人有关文件要求或书面通知进行。8.2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1)发包人按进度计划检查可研及勘察设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展、可研及勘察设165、计质量、限额可研及勘察设计落实情况、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提交情况等,发现问题,有权督促设计人采取组织、经济及技术措施给予纠正。(2)设计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和组织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接受发包人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可研及勘察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3)设计人根据可研及勘察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可研及勘察设计信息,协助发包人掌握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要求设计人将勘察设计月报每月按要求定期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执行。(4)实行月例会制度,每周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方式,遇特殊情况,可开专题会议。设计人内部可研及勘察166、设计例会由设计人自行确定,但应通知发包人根据情况列席。(5)对于设计人书面反映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发包人应在10日内予以确认或反馈意见,需要发包人协调的,由发包人组织协调。(6)为确保设计人员精力集中于可研及勘察设计,要求设计人加强计划统计工作,加强统计资料的搜集、分析、整理。计划统计工作包括每月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的批次、数量,需要各专业配合的互提资料(输入和输出),需要决策的技术问题,下一工序的要求等。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计划统计编制工作,掌握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展情况,以对进度目标进行有效控制。5.8.3关键点控制(1)发包人对关键点的勘察设计工作重点检查,根据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展的实167、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发现偏离,及时要求设计人调整人员、调整计划和调整工作部署。(2)发包人对关键点的关注而提出的要求、措施或决策,不因此承担设计人应负的责任,如由此而影响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设计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属发包人决策不合理的,设计人有责任提醒发包人,发生合同外费用的,需事前提交发包人确认。(3)设计人应当根据可研及勘察设计行为制定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整体的进度网络图,确定其中的关键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点可研及勘察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4)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保证措施,确保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可168、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确保关键点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按计划完成。(5)无论何种原因影响关键点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的,发包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设计人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加以执行,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6)关键点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设计人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设计人必须及时通知发包人,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5.8.4(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1)提倡服务意识,下道工序即是用户,工序之间,都互为用户,要求在可研及勘察设计过程中为用户着想,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让用户满意。(2)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各个专业之间、169、系统设计与工点设计之间互提资料的需要,制定资料互提的要求和提交时间避免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影响设计进度。(3)系统设计必须考虑产品设计、产品开发、产品试制的因素,考虑发包人、设计人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考虑系统设计与工点设计之间的界面,特别是非标设计,必须预留足够的时间。(4)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要严格把关,精心设计,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满足下阶段工作的需要。(5)除发包人己批准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的需要,要求设计人补充完成增加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图纸。(6)(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要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170、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按时交付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5.9、文档与信息管理要求5.9.1发包人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书面指令的签发规定,签发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指令对设计人具约束力,设计人应予执行。5.9.2设计人将技术文件直接提交发包人。5.9.3发包人指令涉及可研及勘察设计合同外费用的,设计人应14天内提请发包人审查确认,以确保设计人的利益,否则视为不发生合同外费用。5.9.4图纸、资料管理数据库与资料室(1)主体设计人应建立精简、高效、统一的项目工程图纸文件、资料管理数据库和资料室。(2)设计人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的最终成果,归口发包人统一管理;过171、程技术文件、资料、图纸归口设计人统一管理,设计人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应连同处理意见及时上网,便于相关人员查阅,认为重要的或需发包人确认的,可同时通过工作联系单知会发包人,发包人认为需要的,设计人应再提供。(3)为提高过程性资料的使用效率和减少浪费,设计人设立项目资料室,凡能够在网上和资料室查阅的资料、文件,原则上应在网上和资料室查阅,不再另行提供,但设计互提资料应提交相关各方。(4)合同各方有责任充实资料室的资料,及时将有关资料提交项目资料室,包括勘察设计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基础资料(包括设计人收集资料)、技术资料、指令、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5)所有形成中间成果的电子文件图,设计人172、必须在湛江有备份,如果发包人有需要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5.9.5图纸、资料的格式和发放(1)发包人制定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制定项目编码的有关要求,设计人应予执行。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发包人发放,设计人不得直接提供给施工方,否则设计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发包人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图纸的统一格式,设计人应据此执行,并作为发包人验收标准之一。(3)设计人必须按工程编码的有关要求编制文件、图纸编码。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可研及勘察设计过程中间资料、有关信息等均按标准化格式制成电子文件提交。(4)所有互提的资料、图纸、文173、件和信息必须由专人进行交换和管理,并进行登记造册,要求所有来往文件均能够上网待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设计人图纸、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计算机管理技术,名单报发包人备案。(5)设计人应根据勘察设计变更情况,定期(每季度)列出作废的图纸、资料清单,报发包人进行回收,确保工程不因使用不当勘察设计图纸、资料产生质量问题。5.9.6设计人必须提供造价成果文件,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含过程文件)必须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计算书、补充定额、补充材料、补充单价分析),电子文件格式应提供铁路工程投资控制系统软件格式或地方造价软件格式。5.10、验收标准和方式5.10.1验收标准174、(1)质量要求(预)可研和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铁路行业、地方有关规定。设计人提供的最终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应当满足档案部门的相关要求。(2)一般要求(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设计审查意见的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了必要的修改,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及发包人的确认意见。勘察设计文件要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勘察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设计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应先进适用,与国内的技术水平相一致,应有国产化研究的技术说明和经济技术指标,作为设计和设计175、审查的依据。(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采用的基础资料要齐全、可靠,可研及勘察设计要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计算要准确,文字报告要根据发包人要求,协调好各章节、专业的内容、观点,注意报告的一致性。(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要按发包人要求的版式、装订要求做到美观、牢固、清晰、有条理、重点醒目,避免“错、漏、碰、缺”。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履行设计人内部审核程序并签字盖章,相关专业应在文件、图纸上会签。5.10.2验收方式(1)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支线铁路的预可研、中间可研及预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或阶段性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应尽快组织技术专家审查组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评审验收。(2)收到设计人提交的176、最终支线铁路的预可研、可研及预埋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发包人应尽快联络有关方面进行评审验收工作。(3)各阶段最终成果,要求通过设计人内部自查、发包人审核、专家审查组审查。设计人与发包人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专家审查组的意见为准。(4)评审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出具同意验收通知作为接受设计人相应服务的证明,并作为支付勘察设计服务费的依据。如果验收不通过的,设计人须更改、修改或重新制作直到评审验收通过为止,因此造成延期,后果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延期赔偿金。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6.1 开始设计6.1.1项约定:在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177、据合同的延期例外。6.1.2项约定:(1)招标文件中所列各阶段的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如发包人因各种原因需作调整或工期拖延,设计人可适当调整可研及勘察设计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勘察设计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发包人批准。(2)发包人对工期的调控或工期拖延,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属正常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发包人不另外增加费用,设计人在报价时已经作了相应考虑。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6.2款细化为:(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的延长6.2.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设计人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1)有额外或附加的工作量或工程性质、178、勘察设计标准的变更;(2)由于发包人的延误或阻碍;(3)不可抗力发生,严重影响设计人的工作;6.2.3设计人在发生6.2.2项情况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并在随后4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调查。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3天内审查全部情况,在随后4天内给予设计人是否延长(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的答复,或要求设计人进一步补充延期的理由。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的详细说明后7天内未予答复,则应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己被发包人批准。(3)若发生上述规定的延期事件,但为保证(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发包人不同意延长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则须对设计人为保证按179、期完成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而增加投入的人力、物力给予合理的补偿。(4)若设计人未能按6.2.3项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并不给予设计人任何费用补偿。(5)由于设计人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成果不符合要求,经发包人要求改进或返工的,不导致工期顺延或延长的后果,工期等损失由设计人自行承担。5.8.7(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的延误(1)除5.8.6(1)目规定外,设计人的实际(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滞后,且影响后序工程设计与现场工程的实施,则发包人有权认为本勘察设计进度过慢,并通知设计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加快进度,确保其能在预定的(预)可研180、及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人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措施而支付任何附加费用。(2)如果设计人未能按照第5.8.6条规定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完成勘察设计文件,则设计人必须按照服务承诺中写明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款项,作为拖期损失赔偿金。时间自设计人实际完成勘察设计并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质量提供完整资料的日期与合同写明的完成日期之差,按天计算。拖期损失赔偿金应不超过附件8中写明的限额。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设计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赔偿金,但不排除其他扣款方法。拖期损失赔偿金的扣除,并不解除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对完成本勘察设计任务的义务和责任。迟延达30日的,在不影响要求其支付拖期损失赔偿金的前提下,发181、包人有权解除合同。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本款修改为:设计人引起的工期延误除按照发包人现行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处理外,还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项目合同条款第14.1.3项办理。6.5 完成设计6.5.3项修改:(1)提供成果的形式及份数要求设计人提供的成果文件的内容、形式及份数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设计人提交文字报告、成果图纸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以便各设计人之间的文件交换、使用。其它文件根据发人的要求提供(此项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2)施工图设计成果,设计人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核报告(包括专家审查意见);各级审核意见执行情况(包括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核意见、建设单位182、组织的专家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对应的全套图纸和说明(电子版应包含CAD版,不能提供的,设计单位应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进行计算演示);概预算文件(1.包括说明书、对照表(达到综合概预算汇总表对比深度)、总概(预)算表、综合概算汇总表、单项概算表、人材机表;电子版应为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1.必要时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应有工程量计算过程;2.电子版应为Excel。);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他相关文件(例如特殊情况说明、施工单位报价、厂商报价等支撑性文件)。8. 设计文件8.1 设计文件接收8.1.3项约定:提供单项设计成果的份数:预183、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提交10份,招标图设计成果文件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足够的份数、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提交15份(其中,通用图、设备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按专业分别提供增加10份);完成发包人必要建设程序所需要提供的文件(施工图预审、拆迁征地配合)10份;完成政府规定的行政审查程序所需文件(规划报审、人防报审、消防报审、施工图强审)依据政府各相关部门规定提供。10. 施工期间配合10.2项约定:设计人员施工配合所需的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等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责。12. 合同价格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12.1.1项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184、(1)本合同总价由支线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费、可行性研究费(不含专题)、评审费、初测费用以及预埋结构工程的工程设计费和工程勘察费组成,具体详见附件2合同价格清单。(2)支线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费、可行性研究费(不含专题)、评审费、初测费用采用以中标价包干方式。(3)预埋结构工程的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根据经上级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定的施工图建安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取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计算基本设计收费,其中初步设计费占45%、施工图设计费占55%,其他设计收费取初步设计费与施工图设计费之和的1185、0%,工程设计费为基本设计收费与其他设计收费之和并作为审定工程设计费。最终工程设计费、最终工程勘察费按以下方式计算:最终工程设计费=审定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565.36万元);最终工程勘察费=最终工程设计费20%。(4)CP测设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施工图设计经审定后,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金额增减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重大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并下浮20%后计费支付;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设计人必须组织足够的专业186、人员和力量按时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应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符合规范标准与合同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设计人应无偿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12.2定金或预付款12.2.1项约定:(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且设计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预付款。当计价额达到合同总价的30时,一次性抵扣预付款。12.3 中期支付12.3.1项约定:(1)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费计价与支付完成并提交支线铁路预可行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按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费的60%计价与支付。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通过审查后(取得专家审查意见或批复187、),按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费的35%计价与支付。 剩余的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费待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项目概算清理工作完成后不计息返还。(2)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费计价与支付完成并提交初勘工作成果按工程勘察费的30%计价与支付;完成并提交详勘工作成果按工程勘察费的65%计价与支付;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按工程设计费的20%计价与支付;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按工程设计费的20%计价与支付;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按工程设计费的20%计价与支付;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按工程设计费的20%计价与支付;工程设计费的15%作为设计配合费,按项目施工进度计价与支付;剩余的预埋结188、构工程勘察设计费待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项目概算清理工作完成后不计息返还。13. 不可抗力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3.3.4项增加:(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上述不可抗力,设计人应继续尽最大努力实施和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将不额外增加勘察设计费用),除非此种不可抗力的发生对本合同有重大实质性影响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有权通知设计人终止合同。一经发出此项通知,除按本条规定的各方权利外,本合同即告终止,但不损害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在此以前发生的任何违约所应有的权利。(2)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发包人应向设计189、人支付终止之日前设计人已完成勘察设计的全部费用,但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双方各负其责。14. 违约14.1 设计人违约14.1.1(5)项细化为:设计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造成(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全面、充分地履行其义务和职责,除按本合同支付赔偿金外,并如实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设计人应对(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及资料出现的错、漏、碰、缺进行修改或补充,如果由此造成工程延误或发生事故的,设计人应当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减免受损部分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用,并按损失情况给予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时,发包人可要求设计人赔偿经济损失,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其190、履约担保。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致使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开工、实施或者损失的,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设计人完成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工程项目施工困难或工期拖延,设计人应当无偿完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设计人未及时地对所设项目进行施工配合、解决可研及勘察设计问题、参加(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交底、参加工程验收等,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设计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指令其全面充分地履行合同;发出指令后仍未履行的,发191、包人有权指定其他设计人完成余下任务,相应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用在本合同段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用中扣除。设计人擅自突破投资限额进行(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的,发包人将视具体情况核减其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设计人违反可研及勘察设计人员管理要求的,发包人将按该要求的规定进行处罚。本款增加14.1.3项:14.1.3对设计人违约的处理设计人发生第14.1.1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时,设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具体约定为:发包人责成更换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20万元,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虽经发包人同意,但在本项目服务不满24个月时,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20万元,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192、每人次10万元;更换专业负责人每人次5万元。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延误的,每延期1天,对设计人处1万元/天的罚款。14.2 发包人违约14.2.1(4)项细化为: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向设计人支付其应得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用,设计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及相应利息。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的,设计人除有权要求发包人履行义务外,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可按造成的实际延误相应顺延;严重影响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开展而使设计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采取措施,若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书28天后未给予答复,设计人可暂停或暂缓部分或全部勘察设计193、,直到发包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由此造成的可研及勘察设计延误相应顺延。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设计人未能按质、按期、按计划地提交可研及勘察设计文件及资料,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设计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期,并按相关条款执行。但设计人应本着专业、审慎、实际调查的原则,审慎审查利用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由于设计人的疏忽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本条增加14.4款:14.4赔偿的限额14.4.1赔偿限额(1)设计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本合同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当达到此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2)发包人的累计赔偿限额:发包人据实赔偿设计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194、偿限额为本合同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3)鉴于双方约定了累计赔偿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对超过该限额的赔偿要求。但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赔偿,不受该累计赔偿限额的限制。14.4.2赔偿金的支付(1)因设计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中扣除。(2)因发包人原因给设计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可在应付(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中一并支付。15. 争议的解决本条修改为: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湛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16. 其它16.1 设计变更16.1.1设195、计人按照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发包人公布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进行变更设计。16.1.2 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以发包人批准和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为准,并由设计人完成设计。16.1.3 发包人负责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及对投资、设计周期的影响。16.2 索赔16.2.1发包人提出索赔(1)设计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预)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致使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及完工所造成损失;(2)设计人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其他成果、招标分标概(预)算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工程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3)设计人完成的(预)可研及勘察设计196、任务深度不足,致使工程项目施工困难而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4)因设计人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或经济损失。16.2.2设计人提出索赔(1)发包人未提供预可研阶段的成果资料,致使设计人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对设计人的直接经济损失。16.2.3索赔程序(1)发包人或设计人中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索赔,都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7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索赔意向。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14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资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1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对方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197、或按其所掌握的资料予以确认。(2)双方接到索赔文件21天内,应给予答复或要求提出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若对方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提出人作进一步要求,则视同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6.3 版权16.3.1设计人执行合同产生的电子版文件、图纸档案及纸质文件、纸质档案的知识产权属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提供第三方使用,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设计人执行合同需发包人提供资料、信息及档案材料的,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能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及保密责任,由责任方负责。16.3.2发包人有权在轨道交通项目工程相关的目的使用或复制198、设计人执行合同产生的电子版文件、图纸档案及纸质文件、纸质档案,在此情况下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设计人的许可。16.3.3设计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完成或终止后的四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得到发包人的同意。16.3.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各方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16.4 发包人的权利16.4.1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进行全面管理工作。16.4.2发包人对本项目的实施、终止具有决策权,对本项目有关(预)可研及勘察设计功能和重大投资等重大管理问题具有决策权。16.4.3发包人有权参与勘察199、设计全过程,对工程(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合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合同。16.4.4发包人有权对项目提出商业需求及其它用户需求,提出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改进意见,参与商业规划编制及方案可研、勘察设计的全过程,并对方案进行审定。16.4.5发包人有权审核与调整由设计人编制的设计概算。16.4.6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发包人有权对本合同段的设计内容、设计接口、设计服务费用进行调整。16.4.7发包人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及上级单位指令要求对设计人进行定期考核。如设计人未能按时完成设计文件或者设计质量未能满足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设计力量或进200、行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给予处罚,并将合同中部分工作另行指定其它设计单位完成,相应费用将从合同价款中进行扣除。16.5 设计人的权利16.5.1设计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已完工作的设计服务费用。16.6 施工图评价16.6.1设计人施工图评价按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125号)执行。16.7 合同生效16.7.1合同协议书在双方签署并由设计人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担保后开始生效。16.8 合同终止16.8.1双方完成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合同自动终止。16.8.2除上述条款外,当双方遇到下述情况时,亦可解除合同:(1)发包人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可研及勘察设计时,201、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己付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实际所耗工时及实际已完成工作量,结清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退还履约担保,同时解除合同关系。(2)发包人拖延支付(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用,并已超过合同条款规定期限的14日后,设计人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解释及支付。若发包人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4日内未能根据本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设计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发包人仍未给予答复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所耗工时及实际工作量,结清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费(含拖期付款利息),退还履约担保。(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可研及勘察设计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可研及勘察设计合同,发202、包人可书面要求设计人予以解释。若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14日内未能根据本可研及勘察设计合同给予合理答复,发包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设计人仍未给予答复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设计人的全部履约担保。16.8.3本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可研及勘察设计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三、合同附件附件1 设计任务书(由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转化而成)附件2 合同价格清单(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转化而成)附件3可研及勘察设计人员管理要求1、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要求 设计人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2、可203、研及勘察设计人员配置及备案2.1可研及勘察设计人员配置2.1.1合同签定后,设计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人员配置,如发现设计人未按投标承诺进行人员配置,则委托人按4.2条表中对应的委托人意见对应项进行罚款。2.1.2设计人员的晋升、轮换、休假、调动等不得影响设计工作,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扣减设计费、解除合同等。2.2备案方式2.2.1设计人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按要求向委托人备案。3、请假制度3.1设计人必须在湛江市设立设计组。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设计人须集中湛江或项目所在地进行设计工作。设计人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04、和配齐必需的设备设施,及时高效配合施工做好设计服务工作。设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要骨干力量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项目组,如确实有事外出超过2天以上的,应在不影响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前提下,通过请假程序确定是否可以外出,同时办理请假手续。设计人人员请假外出应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总体)和委托人提出,如设计工作需要时,已请假外出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外出超过2天或以上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4.2条表中对应的委托人同意更换罚款项的10进行罚款。3.2设计人必须保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总体和副总体)常驻设计项目所在地现场或湛江设计组(包括节假日),项目技术负责人(总体和副总体)离开设计项目所在地现场或湛江设205、计组必须经过请假程序并明确由何人代职,如遇紧急情况设计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代职者不在现场或湛江,按4.2条表中对应的委托人同意更换罚款项的10进行罚款。3.3设计人员的轮换休假不得影响设计工作,同时向其管理方办理请假手续,凡因轮休影响设计工作的,按4.2条表中对应的委托人同意更换罚款项的10进行罚款。4、人员调整管理办法4.1为保持参与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稳定,除委托人认为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设计人更换勘察设计人员外,原则上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中同一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人员不得更换。4.2人员调整控制措施设计人更换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责成更换或未经委托206、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20万元,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虽经委托人同意,但在本项目服务不满24个月时,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20万元,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更换专业负责人每人次5万元。 5、人员检查及考核为确保设计过程人员到位并保持适度紧张的设计能力,委托人将对各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稳定性情况、人员更换情况、人员履约能力情况等内容。附件4 (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计划管理要求1、一般要求1.1计划管理人员要求为满足本项目设计进度计划管理需要,设计人必须配备计划管理人员,在开展设计前设计人将拟定的计划管理人员上报委托人备案。1.2进度管207、理软件要求为确保管理的统一性,设计人须配备统一的进度计划管理软件,本项目拟选用Project进度管理软件。2、进度计划编制要求2.1设计人根据委托人要求编制总体设计工作周期计划,总体设计工作周期计划应切合实际,并满足委托人的进度要求。2.2设计人编制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计划,设计计划的深度应涵盖各工点设计单位、各设计专业、各设计接口,计划应详细到互提资料阶段。设计计划必须有关键节点工期。2.3各设计计划编制完成后应报委托人审批,计划一旦批准,将严格执行。3、计划管理要求3.1设计人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相关的设计工作。3.2各工点、各系统不同设计阶段的进度计划由设计人统一协调管理。3.3设计人应根208、据设计进度计划表,对其中的关键节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节点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状态。3.4设计人计划管理人员及时进行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3.5设计人应建立设计计划例会制度和设计计划月报制度,组织设计例会,并按要求向委托人报送设计进度月报,设计进度月报的内容包括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需委托人解决的问题、下月工作计划等。3.6委托人负责制定进度管理考核办法,对设计人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考核。4、计划动态管理4.1设计人应对设计进度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将调整落实实施。4.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委托人若需对设计进度进行调209、整时,设计人应贯彻执行。4.3在设计进行过程中,设计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设计计划及时修改调整,但关键节点工期不允许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必须报委托人批准。5、计划执行情况的奖惩委托人根据设计人上报的进度考核结果,按照制定的相关进度考核奖惩及约定的拖期罚款等规定对拖延方进行奖惩。附件5 (预)可研及勘察设计组织机构及人员(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转化而成)附件6 勘察设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创优规划(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转化而成)附件7 投标函附录(注:投标文件内容)附件8 中标通知书附件9: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210、 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招标人)要求;(6)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清单;(7)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8)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项目负责人:。5.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质量211、符合的标准和要求:。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8. 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设计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0:廉政合同廉政协议书发包人买方(甲方):承包人卖方(乙方):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地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212、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1. 不得接受乙方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 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3.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不得无偿借用、占用乙方车辆。4. 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213、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监察组织。5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 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3. 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物资供应商;不向甲方无偿提供车辆等。4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214、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5.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1. 乙方在 12个月内不得进入甲方管理范围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标准见附件)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2. 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215、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3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4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1-3项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四、违约责任追究1.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2. 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216、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4. 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六、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日期:日期:附件违约金标准合同标的额违约金标准5亿以上30万1-5亿(含)20万1000万-1亿(含)10万1217、00万-1000万(含)5万100万(含)以下3万附件11:履约保函格式保函编号:致: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鉴于贵方接受了 (设计人名称) (下称“设计人”)作为 (项目名称) 的中标人并签发了中标通知书,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全面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委托人提出的因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14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委托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委托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委托人首先218、向设计人索要上述款项。我行还同意,任何委托人与设计人之间可能对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都丝毫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有关上述修改、变更或补充无须通知我行。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勘察设计服务期未满,到时可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我方亦获知,在本保函的有效期满日期28天前贵方可要求设计人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任何有关索款函和说明,须在本保函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担保银行:(全称)(盖章) 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或 电 话: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签章) 传 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2:预付款保函格式致: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鉴于(承包人全称)(219、下称“承包人”)与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编号:),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保函,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贵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保函。保函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14日内,在上述保函金额的限额内向发包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发包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并放弃任何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和追索的权利。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220、我行还同意,任何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都丝毫不减轻或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有关上述修改、变更或补充无须通知我行。本保函对发包人根据合同全部或部分地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方仍然有效。本保函在发包人预付款全额扣回后28天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并且不可撤销。我方亦获知,在本保函的有效期期满日期28天前贵方可要求承包人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任何有关索款函和说明,须在本保函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银行/金融机构名称:银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地址: 邮编: 电话:102第二卷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招标人要求附件1 设计任务书一221、工程概况1.项目简介: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已在2019年6月获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签发的湛江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年)中批复(铁总发改函2019370号),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已于2019 年9月18日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94408834803056838)。本项目已具备条件开展前期及相关设计工作,项目业主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约25亿元,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投资预估算约为1.836亿。2.服务期限: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其中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222、所有成果文件。3.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城际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最大坡度:一般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动车组闭塞类型:自动闭塞4.本项目工程范围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在深湛铁路区间设线路所,于上行线K40+500引上行支线,K39+860引下行支线,下行线上跨既有江湛线后与上行线并行,随后折向西南垂直下穿机场跑道,于机场T1航站楼与预留T2航站楼之间设高铁湛江国际机场站(地下站),随后线路一路上坡,出地面并折向西南,接入江湛铁路960既有塘缀站东咽喉。上行线全长10.36km,下行线全长12.31km。本方案新建线路所1处,改造既有站1座,为塘缀站,新建车站1223、座,为机场站。支线铁路技术标准采用时速120km/h城际铁路标准。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约25亿元,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投资预估算约为1.836亿(其中建安费1.62亿,工程其他费0.216亿)。二、工作范围1.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支线铁路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不含专题)、初测,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清单编制、配合施工、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内容。2.设计人应配合协调站点开发项目工作,负责将站点周边开发用地纳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并协助办理用地相关手续。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总体要求1.总体目标设计人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按工作计划224、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任务,并保证工程设计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1)系统功能:通过精心设计,努力达到规划满意、环保满意、业主满意(包括乘客满意、运营满意、工程满意)的目标。(2)投资控制:通过投资目标分解、功能平衡等技术手段,降低工程投资;通过设计方案的优化组合,控制施工行为,预期工程行为的结果,从设计的角度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控制标准。(3)建设、运营:设计应考虑到工程实施条件,考虑工程风险,考虑国内施工、安装的技术水平,对无把握的工法、产品应慎重采用。机电设备应努力选用成熟产品(选型设计),慎重采用科研试制产品(开发设计)。方案225、必须论证透彻,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设计应考虑运营的实用和方便,在保证完整功能的前提下,针对乘客、操作、维修、运营成本的需要开展设计,为运营创造条件。2.总体要求设计人必须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各阶段工作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行业和广东省的规章和规定;铁路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阶段的批复。设计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项目负责人应由院副总工程师(或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总体(副总体)和各专业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委226、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撤换。工作不称职的,委托人提出充足理由时,设计人应予撤换。设计人必须集中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进度,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设计费、解除合同等。3.重点考虑内容(1)应根据湛江地区特点,加强选线设计,合理确定工程方案。(2)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与城市轨道、市政设施的设计衔接工作;线路走向及站点布置取得地方同意,车站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地方规划部门组织的专项审查。车站消防、人防专项设计应通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审查。(3)应重点考虑隧道、桥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综合考虑施工难度、施工风险、运营管理、工期要求,进行方案比选。(4)应深化研究下穿机227、场跑道设计方案,确保合理可行、经济节约。4.设计人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工作。若设计人不具备部分特殊专项设计的资质要求,设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部分专项设计适当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但这并不免除设计人应承担的责任。(二)勘察工作设计人应按照国家、铁道行业及广东省现行勘察规范及规定完成全部勘察工作。1.编制勘察大纲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测绘及物探等工作,编制勘察报告,并通过验收,保证勘察工作达到规定的深度,满足设计要求。(1)初测查明线路通过地区的地形、地貌、地物、区域地地质条件,满足可行性研究的要求。(2)定测搜集沿线水文、气象、城市规划、水228、利规划、管线(电力、通信、给排水、供暖、油气管道等)、建(构)筑物(含基础)、道路(沟渠)等调查成果文件及竣工图,成果文件应准确反映与本项目的相互关系。交通运输情况、当地建筑材料、当地资源情况、其他有关概算及施工资料、施工过渡措施的调查。施工便线、电力线等大临工程现场调查。取、弃土场调查选点,确定运输方式,取土范围、取样和签定有关协议。完成CP网的测设、导线测量、地形测量、中线测量、中桩高程测量、线路横断面测量。稳定公铁立交设计方案。完成工程地质调查测绘。完成钻探、送样及土工试验,并形成成果文件。(3)CP测设负责精测网加密,CP测设及评估;负责精测网及CP控制网建设期间的维护管理工作。 2.229、完成岩土工程钻探、取样、试验、化验、物探等工作。完成全线工程测量及地形测绘工作,提交满足设计及施工、竣工使用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测量、测绘成果。3.物探(1)完成地下管线探测、测量,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测绘工作。(2)完成探测隐伏的地质界线、界面、溶洞洞穴、采空区、含水层等。(3)完成勘测钻孔间及外延地质情况。(4)完成建(构)筑物的基础探测工作。4.勘察文件应满足各专业的设计要求,并将相关勘察成果文件无偿提供给专业设计单位。(三)(预)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行业和广东省的规章和规定、铁路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阶段的批复230、等要求编制(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1. (预)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深度和编制要求按国家、铁路行业及广东省现行规定执行。(1)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含专题)。(3)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查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审查意见,满足建设。2.初步设计(1)设计人应执行上一阶段的审查意见。(2)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 105042018)(国铁科发201893号文)等规定,保证工程设计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3)对地类、房屋、水井、坟墓231、通信、电力、地下管线等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既有、规划和在建市政项目情况,做到分类清晰、价格调查清楚,提出“三电”及管线迁改初步方案,全面摸清拆迁数量和所需投资,并在1/2000线路图上明确标注。要确定改移道路及立交的准确位置、既有标准和规划情况,提出迁改及立交方案、工程数量、投资及投资划分建议,确定取弃土用地位置。(4)设计人负责办理规划报建,消防、人防报建,负责办理公铁立交跨越(并行或下穿)、涉水、管线迁改、道路(河沟)改移等各项专题协议签订或报批手续工作。(5)设计人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可研阶段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应按照初始风险等级,系统制订与之匹232、配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实施风险等级,因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6)设计人应稳定设计边界条件,落实规划要点、环保要求等工程外部条件。(7)设计人应根据设计目标建立各专业的设计成果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评价指标体系检查、控制设计内容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整,接口能否衔接,标准是否统一,投资是否突破限额目标,方案是否考虑了工程实施条件、可操作性、方案合理性、技术成熟度等因素,并有针对地提出相应的控制标准和措施,以规范设计行为,保证设计质量。(8)设计人应保证设备系统的整体性、相容性和协调一致性,根据委托人明确的接口划分标准和原则,指定相应责任人员监督、协调接口设计工作,包括接口清单、接口处理方233、案、接口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等。(9)参加委托人预审,并根据委托人预审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10)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并获得批复。(11)车站主体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综合开发项目的衔接。(12)设计人应提交用于满足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报建的设计文件。(13)对地方政府、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的不同设计方案、工期调整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并提供完整的技术、经济分析资料。(14)应安排专人盯控道路立交等方案报建工作,落实协议;细化改沟(河)方案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大地勘投入和协调力度,确保地勘成果和数量满足设计需要,确保设计深度;加强地下管线调查力度,确保管线数量全面准确,严格内234、部审核程序,落实与产权单位的相关纪要或协议,确保制定的迁改方案切实可行,投资可控。(15)负责重大技术方案专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16)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等规定的其他的初步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3.施工图设计(1)施工图文件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根据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编制,为工程建设提供施工图、表、设计说明和工程投资检算。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不得大于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文件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 105042018)(国铁科发201893号文)的规定,设计人应按国家、铁路行235、业及广东省现行规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细致准确反映设计意图,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可实施性,满足施工图审核的要求。(2)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除国家、铁路、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统一发布的标准图、通用图外,不应采用其他通用图和参考图。对多个单项(单位)工程适用的设计图不能以通用图形式发放。(3)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应及时提供施工图投资检算文件。(4)勘察设计文件应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5)在委托人提出要求时,设计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及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委托人必要时使236、用其它计算程序进行检算。设计人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等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配合。(6)设计人应提交满足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报建设计文件。(7)设计人应配合施工图审核工作。(8)设计人主持各工点、系统、专业设计工作并提出专业技术接口需求,负责各工点与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交通疏解等外部技术协调,负责与市政、供电、供水、燃(油)气、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通信、水务、交通等公用事业有关部门的技术协调。(9)负责重大技术方案专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10)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的施工图设计中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11)负责编制237、施工图预算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审核资料如下:施工图预算审核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备注1施工图审核报告包括专家审查意见。2各级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包括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查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意见执行情况。3对应的全套图纸和说明必要时电子版应包含CAD版,或设计单位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进行计算演示。4概预算文件1.包括说明书、对照表(达到综合概预算汇总表对比深度)、总概(预)算表、综合概算汇总表、单项概算表、人材机表; 2.电子版应为软件版。5工程量计算书1.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应有工程量计算过程;2.电子版应为Excel。6指导性施工组织238、设计7其他相关文件例如特殊情况说明、施工单位报价、厂商报价等支撑性文件。4.招标配合(1)配合本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及服务的招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集资料工作。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满足招标要求的施工、服务、甲供设备物资及施工单位招标的重要自购物资的技术规格书、用户需求书、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设计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甲供物资设备及其他重要物资设备清单(含概算)和技术规格书,并参与处理物资设备有关技术问题(包括对技术含量高物资设备的技术交底和验收等)。(2)施工招标分标概算编制按照施工招标的标段划分编制分标概算(含标段概算编制说明、综合概算、个别概算、工料机数量等)。编写标239、段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甲供物资设备表和技术规格等文件。编制分标段施工图投资检算文件等。提供概算、预算电子版程序本成果。5.施工配合(1)与相关设计接口的协调配合。(2)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提供施工现场配合及服务,具体要求如下:设计人应制订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细则,明确现场设计配合人员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将工作细则送委托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委托人备案。现场设计配合人员数量、专业配置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设计配合工作量考虑。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由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人员及具有现场配合经验的勘察设计人员组成。现场设计配合返聘人员不得超过人员总数的30%。现场设240、计配合人员应在开工前报委托人核备,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到达并常驻现场,专职负责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指定临时负责人。参加委托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调整,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研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提出优化建议。设计人应配合做好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出工程处理意见,完成相关勘察和变更设计工作,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分析。现场设计配合人员按验收标准规定参与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按规定参加工程检查。(3)协助委托人进行结算、审核施工单位索赔。(4)翻译相关技术资料。(5)开工前按审核后的施工图,向施241、工单位说明设计意图,提出建设和施工注意事项。(6)开工后应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完善和优化勘察设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按变更设计管理规定修改设计。(7)设计人专人现场配合办理征地拆迁问题,及时签字确认。用地图要求按行政区域分册,列明各区征地、拆迁数量。提供设计和当地使用坐标系的电子图。(8)设计人配合迁改工程的实施。(9)施工图阶段经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单位为设计人,其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由设计人负责组织实施。(10)完成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等专题。(11)负责国家法律、法242、规、规范、标准、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配合工作。6.负责设计变更相关工作。7.负责概算清理工作。(1)负责编制变更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并提供审核资料清单如下:变更设计概预算审核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备注1变更设计建议书及附件附件含变更计算单、变更设计现场核实确认单等附件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施工图审核单位变更设计审查意见。4建设单位概预算审核意见5建设单位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6变更前原方案的图纸和说明必要时电子版应包含CAD版,或设计单位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进行计算演示。7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必要时电子版应包含CA243、D版,或设计单位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进行计算演示。8变更前原方案的概预算文件1.包括说明书、总概(预)算表、综合概算汇总表、单项概算表、人材机表;2.电子版应为软件版。9变更后的概预算文件1.包括说明书、对照表(达到综合概预算汇总表对比深度)、总概(预)算表、综合概算汇总表、单项概算表、人材机表; 2.电子版应为软件版。10变更前的工程量计算书1.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应有工程量计算过程;2.电子版应为Excel。11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书1.对经济指标高、投资影响大、各级审查单位有要求的内容,应有工程量计算过程; 2.电子版应为Exc244、el。12其他相关文件例如特殊情况说明、施工单位报价、厂商报价等支撑性文件。8.配合竣工验收(1)配合竣工文件的编制。(2)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四)各专业设计重点要求1.路基(1)加强土源的调查、取样工作,详细查明运距、土质、储量等情况并签订相关协议。(2)应充分利用隧道弃砟及路堑挖方。(3)加强地质勘察工作,查明软分布、土岩分界、岩层风化界线及工程力学性质。2.桥梁结合桥式、墩高、地形、地质条件以及景观等进行墩型外观设计,作用相同、外界条件一致的墩台形式必须确保统一。注意相邻墩间刚度及轮廓外形的协调性,避免桥墩刚度及外形的突变。3.隧道(1)设计人应加强隧道沿线建(构)筑物及各种管线的分布情245、况的调查,制定合理的迁改和防护方案。对距离建(构)筑物较近的重点地段,应结合地质条件,进行建(构)筑物加固、保护设计。(2)设计人应加强地质勘察工作,查明围岩风化界线、地下水等情况,尽量避免隧道设于半软半硬地层;应妥善选择、落实弃碴场位置,并做好弃碴场防护设计。(3)综合考虑施工难度、施工风险、运营管理、工期要求,进行方案比选。4.站房(1)站房的平面功能布置与旅客流线组织对应合理,并方便旅客以最快捷的方式进出站及换乘;站房主要空间的比例尺度合理、各类设施布置合理、数量位置满足需求。(2)站房的建筑设计方案需与地方规划等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取得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批复。(3)设计246、人应保证围护结构、幕墙、屋面的设计标准、安全性、美观性及热工性能等符合要求以及旅客服务设施与部品(标识、广告、商业服务、售检票、卫生间、楼扶梯、栏杆扶手等)的完备性与合理性。(4)设计人应统筹考虑消防性能化与消防性能化设计,设计与无障碍设计,内装修与细部设计,防水、节能环保与新技术材料的运用,综合管线与相关专业设计的系统性。(5)设计人应加强站房的综合管线设计及预埋件设计,避免差错漏碰。5.大临工程(1)设计人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大临工程的总体布置和初步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总工期,结合工程量、材料供应、运输与地形条件等,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大临工程的建设位置、建设标准和平面布置。大临工程优先在建247、设永久用地、既有线用地范围内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明确复垦方案。拌合站设置要符合施工总体安排。拌合站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设计,特殊的拌和站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设计,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合理编制工程概算。大临中的运输便道、管线路等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进行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进行施工设计。无砟轨道段大临便道设计应与养护维修道路统筹考虑。(2)设计人应协助委托人签订临时用地有关协议。(3)设计人应按相关要求提交大临工程施工图。6.道路改移、改河改沟、管线迁改、“三电”迁改、交通疏解工程设计人应完成道路改移、改河改沟、管线迁改、“三电”迁改、交通疏解设计并协助248、委托方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意见。四、工作进度要求(一)可行性研究进度要求中标后30天内或3月30日前提交支线铁路预可行性报告和可行性报告。(二)初步设计进度要求中标后45天内或4月15日前提交预埋结构工程初步设计(三)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中标后60天内或4月30日前提交预埋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施工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图。(四)无论何种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委托人发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设计人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加以执行,并接受委托人的检查。(五)关键点设计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设计人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设计人必须及时通知委托人,说明原因和协调249、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附件2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说明1.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报价。1.2 报价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1.3投标人所报服务费用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服务期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1.4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暂定预算价为人民币1402.35万元。1.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02.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250、否决其投标。2. 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报价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备注一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费万元723.921预可行性研究万元162.852可行性研究万元428.963初测万元94.484(预)工可评审费万元37.63二预埋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678.431工程设计费万元565.36(1)初步设计费万元231.28(2)施工图设计费万元282.68(3)其他费用(含概预算、清单编制、评审等费用)万元51.4占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费之和的10%2工程勘察费万元113.07占工程设计费20251、%三合计万元1402.35注:1.投标总价包括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测以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清单编制、招标配合、施工配合、概算清理等完成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审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2.中标人应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并协助招标人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意见。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第三卷1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投252、 标 文 件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支线铁路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致: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253、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工作。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6)资格审查资料;(7)支线铁路预可研、可研及预埋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254、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255、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256、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57、(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27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4-1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于银行转账)致:我方为 (项目名称)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从我方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258、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 日(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开户证明复印件)注:投标人须详细填写本声明,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提交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本条不适用)4-2投标保函格式(适用于银行保函)(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 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 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259、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 方。(注:关于“投标有效期”描述可按银行要求按年月日描述,但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140五、(预)可研及勘察设计费用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260、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勘察设计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报价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备注一支线铁路(预)可行性研究费万元723.921预可行性研究万元162.852可行性研究万元428.963初测万元94.484(预)工可评审费万元37.63二预埋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678.431工程设计费万元565.36(1)初步设计费万元231.28(2)施工图设计费万元282.68(3)其他费用(含概预算、清单编制、评审等费用)万元51.4占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费之和的10%2工程勘察费万元113.07占工程设计费20%三合计万元1402.35注:1.投标总价包括深湛铁路湛江国际机场支线铁路工程261、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测以及机场段预埋结构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清单编制、招标配合、施工配合、概算清理等完成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审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2.中标人应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并协助招标人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意见。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262、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设计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表后应附:(1)企业简介;(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证书等副本复印件;(4)ISO质量管263、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5)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国家勘察设计(综合)奖等获奖证书。(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名称: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邮编:二、2016年、2017、2018年财务状况序号指标(人民币,万元)1资产总额2流动资产3负债总额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投标人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开通运营日期(如已开通运营)备注1234264、5673.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1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45674.2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服务期限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 项的要求265、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2016年至今)诉讼和仲裁情况投标人名称:时 间事 件承担责任情况诉 讼仲裁注:若近3年无任何诉讼和仲裁事件,在第一行“事件”栏中填“无”。(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体和副总体)和各专业负责人应附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体和副总体)还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应附任职证明文件。4、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266、得减少信息内容。(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七、支线铁路(预)可研、可研及预埋工程勘察设计方案(预)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投标人参照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自行编制。1、项目范围、设计内容2、项目依据、设计工作目标3、项目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4、支线可行性研究说明和设计方案5、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6、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7、设计安全保证措施8、项267、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9、合理化建议10、投资控制措施11、交通疏解、地下管线调查及房屋基础调查方案141八、其他资料8.1 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_(招标人全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1. 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3. 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投标人:_(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签字或盖章)地址:_日期: 年 月 日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