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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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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24190 2024-10-10 215页 3.35MB
1、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本)建设单位: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制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九年七月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第一章 总论11.1 规划背景11.2 编制依据21.3 评价目的61.4 评价原则61.5 评价时段71.6 评价方法及评价重点71.7 评价范围71.8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11.9 环境标准121.10 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点181.11 评价工作技术路线20第二章 规划分析- 22 -2.1 规划概述- 22 -2.2 规划协调性分析3722、.3 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55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和环境质量现状583.1 自然环境概况583.2 社会经济概况643.3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713.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33.5 制约因素分析83第四章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854.1 环境影响识别854.2 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87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95.1 规划开发强度分析895.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65.3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1365.4 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1405.5 累积环境影响评价144第六章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1476.1 总体目标合理性分析1476.2 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14863、.3 规划设计规模合理性分析1496.4 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1506.5 规划选址的合理性分析1516.6 规划方案调整建议1556.7 规划区“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55第七章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1587.1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1587.2 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1707.3 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727.4 声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1747.5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1767.6 土壤环境保护及防治措施1787.7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797.8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79第八章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后评价1818.1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818.2 跟踪评价的主要4、内容1838.3 资金来源1868.4 管理机构及其责任定位1868.5 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187第九章 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1899.1 环境管理1899.2 环境监测计划1929.3 信息公开196第十一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19711.1 结论19711.2 建议208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和酒泉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III第一章 总论1.1 规划背景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有填埋、堆肥以及焚烧,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占用大量的土地,且容易造成大气、水源以及土壤的二次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堆肥由于垃圾成分复杂,堆肥成本高,产5、品应用有限,经济效益不明显,且容易造成重金属迁移、病菌等二次污染;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当今有效的垃圾处理手段,其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资源化效果好,建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卫工作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而且也能满足公众环保意识的快速提升,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也已经成为中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201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规划6、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要求各地要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并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提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应于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7、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酒泉市为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垃圾处理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全市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清除垃圾无序堆放对人居环境健康和生态环境污染的威胁,提升全市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为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规划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我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8、后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在规划单位、当地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在此基础上,按相关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指导规划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在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敦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敦煌分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州分局和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9、此一并表示感谢!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1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1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1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18)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6月4日修正;(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2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11、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2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2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议,国发(1996)31号文;(2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24)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试行),国经贸资源2000年1015号文;(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2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2018年1月10日;(27)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12、号;(28)工信部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甘工信发201184号;(29)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文;(30)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31)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3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17号,2015年4月16日;(3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34)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3、1199号;(35)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1月10日;(3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3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3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39)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1150号;(40)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944号;(4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跨越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9号;(14、4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72号;(4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1295号;(4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45)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46)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12号;(4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48)关于进一15、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49)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2016年10月22日;(5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51)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9年4月26日;(52)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1.2.2 评价技术导则、规范(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0-2014);(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1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影响(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10)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2012-2012);(11)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中的气体污染与防治;(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17、820-2017);(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2.3 相关规划与文件(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2)“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4日;(3)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51号,2016年12月;(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5),公告2015年第61号;(6)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2月;(7)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年);(8)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甘肃1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30日;(9)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623号;(10)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11)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人民政府,2004年10月;(12)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甘政发201817号,2018年2月14日;(13)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甘建城2015439号);(14)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15)酒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6)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01942号;(1619、)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17)酒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18)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19)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玉门市“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21)甘肃玉门经济开发区玉门工业园发展规划;(22)敦煌市“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23)瓜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4)敦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5)玉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6)肃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7)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20、项规划(2019-2030),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9月。1.3 评价目的对与本规划有关的政策、城市规划和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进行分析,围绕规划方案涉及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在规划层面最大程度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1.4 评价原则根据区域环评的特点,评价工作遵循的原则有:(1)全程互动评价应在规划纲要编21、制阶段(或规划启动阶段)介入,并与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全过程互动。(2)一致性评价重点内容和专题设置应与规划对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一致,应与规划涉及领域和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3)整体性评价应统筹考虑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及相互关系,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性影响和综合效应。(4)层次性评价的内容与深度应充分考虑规划的属性和层级,并根据不同属性、不同层级规划的决策需求提出相应的宏观决策建议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5)科学性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用真实、有代表性,选择的评价方法应加单、适用,评价的结论应科学、可信。1.5 评价时段根据专项规划时限为2022、19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本次评价分两个阶段,分别为近期(2019-2025年)和远期(2025年-2030年)。1.6 评价方法及评价重点1.6.1 评价方法(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现场监测和资料调查法;(2)环境空气、环境噪声预测评价采用模型预测法;(3)环境承载力分析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型计算法。1.6.2 评价重点(1)分析本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总体规划、行业规划、上下层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2)在对区域自然环境资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从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生态环境等不同方面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价,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可23、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规划实施的环境要素。(3)对拟议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综合论证,重点分析规划项目布局和建设规模的合理性,提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并提出完善规划的环境保护建议反馈于规划方案编制。1.7 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和规划的开发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评价范围,本规划的评价范围确定如表1.7-1。1.7.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有四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四个厂址最近距离100km以上,根据估算模式预测单个项目的最远影响距离为D10%在2.5km处,因此在空间上四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烟气污染物的排放贡献浓度不会发生重叠。本次规划按照单个污染源核算环境空气评价范围24、。单个污染源的污染物SO2和NOx的排放量之和也不大于500t/a,不再预测二次污染物PM2.5。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远期为两台500t/d焚烧炉,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近期建设一台200t/d焚烧炉,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1台200t/d焚烧炉,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1台300t/d焚烧炉。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要求“每台生活垃圾焚烧炉必须单独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并按照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处理后的烟气应采用独立的排气筒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要求同一项目有多个污染源(两个及以上,下同)时25、,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因此,本次规划评价计算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按照单个焚烧炉排气筒的评价范围。(1)污染源参数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下表:表1.7-1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污染源坐标(o)高程(o)排气筒参数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kg/h经度经度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排气筒104.74078235.1192091785.085.01.2140.015.9PM10PM2.5SO2NO2COHCl汞CdPb二噁英类1.50.76.022.757.851.380.00380.00110.026、37.5E-9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气筒97.07457940.3109791469.080.01.0120.013.41PM10PM2.5SO2NO2COHCl汞CdPb二噁英类0.6 0.28 2.4 9.1 3.14 0.55 0.0015 0.0004 0.01200.3E-8(2)项目参数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表。表1.7-2 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取值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城市人口数(城市人口数)100100最高环境温度36.1C36C最低环境温度-17.0 C-28.7C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城市区域湿度条件干燥干燥是否考虑地27、形考虑地形是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9090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o/(3)评价范围的确定本规划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表1.7-3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g/m3)Cmax(g/m3)Pmax(%)D10%(m)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排气筒PM10450.01.18640.26/PM2.5225.00.55370.25/SO2500.04.74560.95/NO2200.017.99379.0/HCL50.01.09152.18/CO10000.06.20880.06/汞0.30.0031.28、0/Cd0.039.0E-42.9/Pb3.00.02370.79/二噁英类3.6E-60.00.16/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气筒PM10450.01.07940.24/PM2.5225.00.50370.22/SO2500.04.31760.86/NO2200.016.37098.19/CO10000.05.64890.06/HCL50.00.98941.98/汞0.30.00270.91/Cd0.038.0E-42.64/Pb3.00.02160.72/二噁英类3.6E-60.00.15/本专项规划重点项目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焚烧废气污染物的最远29、影响距离D10%为0,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2.5km,则本次规划以建设项目厂界外扩2.5km的范围作为环境空气评价范围。1.7.2 地表水评价范围本规划所涉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生活废水进入城区或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规划产生的废水未直接排至地表水体,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次评价不再划分地表水评价范围。1.7.3 地下水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规划所涉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址的环境水文地质特征等30、确定,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地下水评价范围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上游0.15km,下游0.3km、两侧0.1km的区域;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评价范围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上游0.5km,下游1.0km,两侧0.5km的区域。1.7.4 声环境评价范围根据规划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以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厂界外扩200m为评价范围。1.7.5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中要求,评价范围涵盖本规划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依据规划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31、互依存关系,将规划的各垃圾焚烧发电厂界四周外扩500m的占地范围作为本次环评的生态环境评价范围。1.7.6 土壤环境评价范围本规划主要产业性质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影响(试行)(HJ964-2018)中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土壤类别为类,现已确定厂址的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属于荒地。不存在耕地、林地、园地以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占地规模一般为中型(5-50hm2),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影响(试行)(HJ964-2018)中的相关要求本规划所涉及的酒泉市和玉门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区域内土壤评32、价工作评价范围确定为厂址外扩200m的距离。1.8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8.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功能区分类,规划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机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因此本规划区域内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功能区。 1.8.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规划在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各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中水功能区划分,本规划所涉及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主要有6个。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见表1.8-1。表1.8-1 本规划地表水环境功33、能区划分类别序号市县流域水系控制水体功能区名称范围水质目标起始断面终止断面1肃州区内陆河黑河讨赖河讨赖河肃南、嘉峪关、肃州、金塔工业、农业利用区镜铁山金塔类洪水坝河洪水坝河肃南、肃州农业利用区羊露河口入讨赖河类2玉门市疏勒河石油河石油河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豆腐台花海类白杨河白杨河肃南、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白杨河水库入石油河口类3瓜州县疏勒河疏勒河疏勒河瓜州、敦煌工业、农业用水区双塔堡水库西湖类4敦煌市疏勒河党河党河敦煌工业、农业、景观娱乐用水区党河水库大坝入疏勒河口类本规划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8-1、图1.8-2。1.8.3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34、-2017)中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规划区域内地下水执行类标准。1.8.4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专项规划中已确定的建设项目位置位于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的声环境质量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建设项目未确定位置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所在位置及周边环境确定。1.8.5 生态功能区划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功能区划分,本规划涉及2个生态区2个生态亚区3个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酒泉绿洲盐渍化敏感农牧生态功能区、玉门安西绿洲与沿河胡杨林保护功能区和疏勒河下游南部风蚀控制生态功能区。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详35、见图1.8-3。1.9 环境标准1.9.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CO、O3、PM2.5、PM10、TSP、NOx、氟化物、Pb、Cd、Cr、Hg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污染物HCl、H2S、NH3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浓度限制要求;根据环发200882号,空气中二噁英参照执行日本环境标准。环境空气各标准值详见表1.9-1。表1.9-1 环境空气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g/m3序号项目标准值(g/m3)引用标准小时均值日均值季平均年均值1SO2500150/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36、012)2NO220080/403NOx250100/504CO10mg/m34mg/m3/5O3160100(8h平均)/6PM10/150/707PM2.5/75/358Cd/0.0059Cr/0.00002510TSP/300/20011Pb/10.512Hg/0.0513氟化物207/14HCl50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15H2S10/NH3200/17二噁英类/0.6pg-TEQ/m3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地表水环境规划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9-2。表1.9-2 地表水环境37、质量标准 单位:mg/L项目pHCODcrBOD氨氮挥发酚氰化物AsHgLAS类标准6920410.0050.20.050.00010.2类标准值693061.50.010.20.10.0010.3项目CdCr6+PbCu氟化物石油类Zn硫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类标准0.0050.050.051.01.00.051.00.210000类标准值0.0050.050.051.01.50.52.00.520000(3)地下水环境规划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9-3。表1.9-3 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 单位:mg/L监测项目pH值总38、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铜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锌标准值6.58.545010002502500.31.00.31.0监测项目锰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挥发性酚类镍细菌总数(CFU/mL)标准值0.10.51.0200.050.0020.02100监测项目氟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CFU/100mL)标准值1.00.0010.010.010.0050.050.013.0(4)声环境本规划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标准值详见1.9-4。表1.9-4 声环境评价标准 等效声级LAeq:dB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5)土壤环境本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39、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相关标准,本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范围外如有耕地则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非水田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9-5。表1.9-5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单位:mg/kg污染项目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砷2060120140镉206547172铬(六价)3.05.73078铜200018000800036000铅4008008002500汞8383382镍1509006002000四40、氯化碳0.92.8936氯仿0.30.9510氯甲烷1237211201,1-二氯乙烷39201001,2-二氯乙烷0.5256211,1-二氯乙烯126640200顺-1,2-二氯乙烯665962002000反-1,2-二氯乙烯105431163二氯甲烷9461630020001,2-二氯丙烷155471,1,1,2-四氯乙烷2.610261001,1,2,2-四氯乙烷1.66.81450四氯乙烯1153341831,1,1-三氯乙烷7018408408401,1,2-三氯乙烷0.62.8515三氯乙烯0.72.87201,2,3-三氯丙烷0.050.50.55氯乙烯0.120.431.2441、.3笨141040氯苯6827020010001,2-二氯苯5605605605601,4-二氯苯5.62056200乙苯7.22872280苯乙烯1290129012901290甲苯120012001200120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63570500570邻二甲苯222640640640硝基苯3476190760苯胺922602116632-氯酚25022565004500苯并a蒽5.51555151苯并a芘0.551.55.515苯并b荧蒽5.51555151苯并k荧蒽5515155015004901293490012900二苯并a,h蒽0.551.55.515茚并1,2,3-cd芘5.542、1555151萘2570255700表1.9-6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单位:mg/kg污染物项目风险筛选值pH5.55.5pH6.56.5pH7.5pH7.5镉0.30.30.30.6汞1.31.82.43.4砷40403025铅7090120170铬150150200250铜5050100100镍6070100190锌200200250300污染物项目风险管制值镉1.52.03.04.0汞2.02.54.06.0砷200150120100铅4005007001000铬800850100013001.9.2 污染物排放标准1.9.2.1 废气(1)生活垃圾焚烧烟气43、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值详见表1.9-7。表1.9-7 垃圾焚烧烟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序号污染物单位数值来源1颗粒物mg/Nm330GB18485-2014 1小时均值20GB18485-2014 24小时均值2COmg/Nm3100GB18485-2014 1小时均值80GB18485-2014 24小时均值3NOxmg/Nm3300GB18485-2014 1小时均值250GB18485-2014 24小时均值4SO2mg/Nm3100GB18485-2014 1小时均值80GB18485-2014 24小时均值5HClmg/Nm44、360GB18485-2014 1小时均值50GB18485-2014 24小时均值6Hg及其化合物mg/Nm30.05GB18485-2014测定均值7镉、铊及其化合物mg/Nm30.1GB18485-2014测定均值8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mg/Nm31.0GB18485-2014测定均值9二噁英类ngTEQ/m30.1GB18485-2014测定均值注:本表规定的各项标准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含11%O2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烟气最高黑度时间,在任何1h内累计不得超过5min。(2)生物质燃烧发电厂执行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燃煤锅45、炉标准值,标准值详见表1.9-8。表1.9-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锅炉颗粒物浓度(mg/Nm3)SO2浓度(mg/Nm3)NOx浓度(mg/Nm3)Hg及其化合物燃煤301001000.03(3)其他在各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粉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要求。表1.9-9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Nm3)颗粒物120205.9厂界1.030234039(4)垃圾储坑、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处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的恶46、臭气体,污染物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标准值详见表1.9-10。表1.9-1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单位GB14554-93二级标准1H2Smg/m30.062NH3mg/m31.51.9.2.2废水(1)本规划区各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生活废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用于场地清洗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标准(GB/T25499-2010)标准后用于绿47、化用水;位于园区的生活废污水达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表1.9-11 工业用水的排放标准 单位:mg/L序号项目单位标准值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冲洗用水1pH/6.59.52色度/303嗅/无不快感4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5生化需氧量(BOD5)mg/L206氨氮(NH3-N)mg/L20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1.08溶解氧mg/L1.09总余氯接触30min1.010总大肠菌群个/L3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1p48、H/6.58.52浊度NTU53色度度304BOD5mg/L105CODcrmg/L606铁mg/L0.37锰mg/L0.18氯离子mg/L2509二氧化硅mg/L5010总硬度mg/L45011总碱度mg/L35012硫酸盐mg/L25013氨氮mg/L1014总磷mg/L115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16石油类mg/L1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18余氯mg/L0.0519粪大肠菌群个/L2000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标准(GB/T25499-2010)1浊度NTU52嗅-无不快感3色度度304pH值-6.09.05溶解性总固体(TDS)mg/L10006BOD5mg/49、L207总余氯mg/L0.2管网末端108氯化物mg/L2509LASmg/L1.010氨氮mg/L2011粪大肠菌群(个/L)20012蛔虫卵数(个/L)113镉mg/L0.0114汞mg/L0.00115铅mg/L0.2表1.9-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项目三级标准1pH692COD5003BOD53004SS4005氨氮-6动植物油1001.9.2.3 噪声(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详见表1.9-13。表1.9-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2)工业企业厂50、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9-14。表1.9-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段功能区划类别昼间夜间365551.9.2.4 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1.10 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点1.10.1 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规划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功能区要求。(2)水环境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51、T14848-2017)中的类水质要求,区域内地表水按要求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或类功能区要求。(3)声环境本规划所涉及的项目按照所处的位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4)固体废物处置本规划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处置,不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5)生态环境本规划所涉及的区域将从原有的荒地转变为工业用地,要求不因土地利用格局变化而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10.2 环境敏感点规划项目附近区域内无风景名胜区、无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区内主要保护目标周边52、居民区及学校。(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规划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主要环境敏感点见表1.10-1和图1.10-1、图1.10-2、图1.10-3和图1.10-4。表1.10-1 主要环境空气敏感点一览表规划项目序号敏感点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距离/mXY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1沙河1394.16-2697.19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SE30362罗西庄2306.78-2314.28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SE32673酒泉南站764.321598.62单位流动人口及工作人员二类区N17714酒泉卫生信息中心-2688.32256.17单位工作人员二类区SW2700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下53、西号2130.34423.75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E21722石河子村2532.011234.68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NE28173胡家庄1281.521575.72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NE20314西红号村-135.71810.66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S18165川北镇村-1712.071894.03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WS25536陈家庄505.972381.5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N24357西戈壁244.34-1737.13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S17548东戈壁1189.6-2108.48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SE24219赵家屯庄-1030.07-2344.79农村居住人口二类区SW256110广宇花苑54、-2127.25-1517.69居民小区居住人口二类区SW261311天昊花苑-2135.69-825.63居民小区居住人口二类区SW2290(2)声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规划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评价范围200m内无环境保护目标。(3)水环境保护目标本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区域内主要地表水系为黑河和疏勒河,本规划所在区域内的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或类水功能区划。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地表水为洪水坝河,距离选址南侧300m,洪水坝河属于黑河的支流;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距离石油河3.5km,石油河属于疏勒河支流。(4)土壤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次规划项目周55、边的土壤环境评价范围200m内无敏感环境保护目标。(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规划占地主要为荒地,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1.11 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图1.11-1。图1.1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3第二章 规划分析2.1 规划概述2.1.1 规划背景和定位201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56、管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要求各地要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并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提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应于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57、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1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等4个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要求“各市州政府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建设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优先开展选址审查,加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环保部门积极做好环评文件审批。发改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规划,并依法同步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酒泉市为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垃圾处理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全市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清除垃圾无序乱扔堆58、放对人居环境健康和生态环境污染的威胁,提升全市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1.2 现状生活垃圾处理方式(1)现状垃圾收运系统城区及城区周边乡镇现状除了嘉峪关市和敦煌市现状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外,规划范围内各县市尚未做到生活垃圾收集率100%,区域内收集的生活垃圾处置措施主要为卫生填埋。城镇居民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后,由后装式压缩车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目前酒泉市各乡镇设有环卫队伍,主要工作内容是垃圾收集和清运,村民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到垃圾收集点或者垃圾桶,乡镇环卫人员每日定59、时将垃圾收集点或者垃圾桶的垃圾运送到就近的简易填埋场处置。(2)生活垃圾处理现状酒泉市全域的总面积16.8万平方千米,主要包括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等酒泉市的一区两市四县,规划区内2018年常住人口112.7万人。酒泉市一区两市四县现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是卫生填埋,区域内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共有8座,在建的垃圾填埋场有8座(瓜州县乡镇垃圾填埋场),在建的垃圾焚烧厂有2座(肃北县、敦煌市),规划范围内现有生活垃圾场建设情况及填埋情况详见表2.1-1,地理位置详见图2.1-1。表2.1-1 规划区内现有垃圾填埋场情况一览表名称名称60、位置及经纬度建成运行时间及设计年限设计日处理能力及总填埋量现状日处理能力及剩余填埋量填埋场所收纳的范围运行状态备注酒泉市肃州区酒泉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肃州区银达镇怀茂北滩,N39538.26,E983729.42建成运行时间:2017.10,设计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能力400吨,总填埋量172万立方米现状日处理能力450吨,剩余填埋量145万立方米肃州区城区和城郊六镇(西峰、果园、银达、西洞、泉湖、总寨)正常运行卫生填埋金塔县金塔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金塔县生石公路公路K22+500东侧地,395345.95,985826.24,建成运行时间:2010.7,设计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能力70t,61、总填埋量32万立方米。现状日处理量为50t,剩余填埋量20万立方米。县城区及各乡镇生活垃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瓜州县瓜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场瓜州县北大桥工业园区312线西侧3公里处,N403352.35,E95439.62建成运行时间:2013.5,设计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能力70吨,设计库容为57万立方米现状日填埋量约65吨,剩余库容积约为40万立方米城区及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瓜州县河东乡生活垃圾处理场瓜州县柳沟物流园区西侧,N404339.69、E962242.81正在建设,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t,填埋场总库容3.5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62、产生量约为6.8t/d柳沟物流园区及常乐火电厂和周边居民的生活垃圾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柳园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瓜州县柳园镇区东南方向,N410525.12,E953126.52正在建设,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6t,填埋场总库容8.76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为16.2t/d柳园镇整个镇区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广至乡生活垃圾处理场瓜州县广至乡乡政府西北方向4.5公里处N402459.83、E经953115.3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2t,填埋场总库容12.3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为20.5t/d广至乡、南岔63、镇、瓜州乡三个乡(镇)18个行政村,131个村民小组的生活垃圾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梁湖乡生活垃圾处理场瓜州县青山村西南部,N403118.63,E961018.33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9t,填埋场总库容5.10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为9.9t/d梁湖乡及小宛片区8个行政村,34个村民小组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布隆吉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布隆吉乡西北,距布隆吉乡集镇7.3km,N403524.94、E962847.59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6t,填埋场总库容8.5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为16.2t/d布隆64、吉乡、双塔乡两个乡(镇)9个行政村,77个村民小组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三道沟镇生活垃圾处理场三道沟镇政府南侧3.4km处,N40245.95,E965119.83。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3t,填埋场总库容6.8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为13.4t/d三道沟镇、七墩乡两个乡范围内9个行政村,83个村民小组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锁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集镇西北方向7.5km,破城子遗址南侧1.6公里处,N401731.63,E955348.39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t,填埋场总库容4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65、为7.1t/d锁阳城镇范围内8个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在建卫生填埋瓜州县腰站子乡生活垃圾处理场腰站子乡东北部,距腰站子乡集镇1.3km。N北纬402851.77、E964416.18建成运行时间约在2020年,设计使用10年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9t,填埋场总库容11.2万立方米收集范围内现状垃圾产生量约为20.3t/d腰站子乡、沙河乡和河东乡三个乡(镇)15个行政村,118个村民小组在建卫生填埋玉门市玉门市鑫洁垃圾填埋场玉门市经济开发区北侧,N401913.24,97411.24。建成运行时间2010年6月,设计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总填埋量55万立方米;现状日处理量120吨,剩余66、库容10万立方米玉门新市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玉门市宜洁垃圾填埋场老市区城区北侧2km处,N395119.33,E973612.31。建成运行时间2013年12月,设计年限15年。设计日处理能力34吨,总填埋量26万立方米。现状日处理量30吨,剩余库容8万立方米。玉门老市区及清泉乡生活垃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敦煌市敦煌市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处理场敦煌市工业园区北侧4km处,N401444.11,E943212.57建成运行时间2016.12,设计使用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93吨,填埋场有效库容98万立方米。每天填埋垃圾193吨,剩余库容量79万立方米敦煌市城区及乡镇居民生活垃67、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阳关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敦煌市阳关镇西北约4km处,N3956416.8,E94450.88/设立一台5t/d的立式直燃焚烧炉/敦煌市阳关镇生活垃圾在建垃圾焚烧阿克塞阿克塞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县城东北侧3.3.km处,N393945.42,E942249.31建成运行2010年,设计年限16年设计20吨,总填埋量18万立方米现状日处理21吨,剩余填埋量13万立方米全县城生活垃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肃北肃北县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北侧1km处,N39323.60,E945235.98建成运行时间2011.11,设计年限20年库区总容量21万立方,平均日处理量20吨68、。现状日处理16.2吨,剩余填埋量17.1万立方米:县城内城市生活垃圾及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正常运行卫生填埋肃北县党城湾镇垃圾焚烧处理站肃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50m处,/建设垃圾热解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生产线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10t/d/县城生活垃圾在建垃圾焚烧由表2.1-1可知,规划范围内现状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主要为卫生填埋,垃圾焚烧次之,除瓜州县新建乡镇垃圾填埋场8座,肃北县和敦煌市各有一座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外,其他市县尚未有新建的垃圾填埋场,且玉门市两个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较小,根据现状垃圾产生量测算仅剩2-3年的填埋库容。酒泉市现状垃圾收集处理能力为945.2t/d,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69、为332.1万m3。(3)现状生活垃圾成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居民生活习惯不同,不同季节对居民习性的影响不同以及居民不同生活水平的差异等等,导致生活垃圾的成分有较大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典型生活垃圾物理成分的范围见表2.1-2。表2.1-2 不同地区典型生活垃圾成分范围表(重量%)序号项目低收入地区中收入地区高收入地区1有机物食品垃圾408520656302纸类11083020453塑料1526284咸味15210265橡胶/皮革1514046竹木15110147无机物玻璃1101104128罐头盒/289金属15150110灰尘等14013001011其他2417/根据我国各城市生活垃圾分析结70、果显示:各月统计分析数值与年平均数值相比有较大差异,这也是在确定垃圾处理方式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在砖瓦渣土的成分大幅度降低的条件下,厨余成为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达到4560%,典型值52%。橡塑的重量百分比多在516%。各城市纸类有较大的差别,重量百分比在520%,典型值15%。在我国目前特定条件下,如大型包装盒板及废弃报纸,成册的办公用纸等,多通过个体收购回收,但还有相当部分的如小型纸类包装、粘有污物的废纸、零散办公用纸等直接混入其他垃圾中。金属、玻璃、织物垃圾的重量百分比较低,典型值分别为0.8%、2%、1%。生活垃圾含水量多在4060%,典型值为50%。根据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71、有限公司对肃州区、金塔县和嘉峪关市的生活垃圾成分进行了物理成分检测。生活垃圾物理成分见表2.1-3所示。表2.1-3 酒泉市生活垃圾物理组成成分表(湿基,%)序号样品编号厨余灰土砖瓦陶瓷金属玻璃纸橡塑纺织木竹1BEE19040132357.870.001.290.223.2318.7117.830.430.432BEE19040132754.602.451.631.630.008.6122.603.754.733BEE19040132450.694.342.550.002.3015.5320.082.452.044BEE19040132849.670.000.000.002.2321.622472、.251.340.895BEE19040132651.570.000.000.250.5016.6128.002.490.60平均值52.881.3581.0940.421.65216.21622.5522.0921.738根据表2.1-3可知,规划范围内生活垃圾成分中厨余垃圾占比约为53%左右,可燃垃圾(纸、塑料、纺织、木竹)等的占比为43%左右。其他不可燃部分金属、陶瓷、剥离等占比为4%左右。2.1.3 规划概况(1)规划名称: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为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73、哈萨克族自治县等一区两市四县,规划总面积16.8万平方千米。(3)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92030年,其中近期20192025年,远期20252030年。本规划范围详见图2.1-2。2.1.4 规划目标根据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有关要求,充分考虑近期2025年和远期2030年垃圾处理需求,合理确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和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将酒泉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到生态环保的新层级。到2025年,建设运营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一期)、玉门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等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总规模超过700吨/日,垃圾处理覆盖区74、域包括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初步实现部分县域的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量达到50%以上。到2030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技术水平,加快引进和消化先进技术工艺,完成技术提标改造或更新换代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二期)、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成投运,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超过165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量达到80%以上,焚烧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包括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和敦煌市。2.1.5 规划指标体系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分布实施,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同步协75、调发展。建成科学合理的垃圾清运收集处理体系,配备先进的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环卫事业的现代化。根据结合国家、省、市级相关规划、政策文件的分析以及对比现有的环境卫生体系,得出本专项规划指标体系,具体详见表2.1-4。表2.1-4 本专项规划的指标体系控制指标规划近期(2025年)规划远期(203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50%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率100%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85%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85%100%生活垃圾焚烧率50%80%2.1.6 规划布局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多元协同、设施共享的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原则,综合考虑76、环境保护、县区人口数量、运输距离、焚烧发电项目设计规模、服务范围等多重因素,确定最优的空间布局。本规划在肃州区、瓜州县、玉门市、敦煌市各设置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包括肃州区、金塔县以及嘉峪关市(见附件)全域,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为玉门市全域,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为瓜州县全域,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为敦煌市全域。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未在规划的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收集范围内,由于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现状人口数量稀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且各乡镇之间77、距离较远,超出了合理的运输范围,不足以支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本规划不再建议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设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现有水泥厂协同处置或卫生填埋。本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建设位置详见图2.1-2。2.1.7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1)预测方法本规划服务范围内垃圾量采用增长率预测法预测。增长率预测法根据选用预测基数的不同,分为人均指标法和年增长率法,其中年增长率法需要过去至少5年有效数据的历史增长率平均值作为预测基数,本规划目前样本数据不足,故本规划适合采用人均指标法。人均指标采用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垃圾量和人口数量作为预测基数,预测年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78、下列公式计算:Y=R0(1+r1)tS0(1+r2)t365其中:Y预测年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单位为千克;R0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单位为千克每人每日;r1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年平均增长率,%;S0基准年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r2人口数量的年平均增长率,%;t预测年限,单位为年;由上述公式可知,预测需首选确定人口发展情况,然后根据人均指标的变化综合确定垃圾的产量。考虑到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差异化,本阶段按照城乡分开考虑。(2)人口的预测参照近几年内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口数量统计,酒泉市常住人口呈逐年增长趋势,常住人口增长率在5.552.5,并出现逐年递减的趋势;城镇人口呈逐79、年增长趋势,城镇化增长率2.0%3.17%,2016年之前呈上升趋势,2016年后呈下降趋势;酒泉市旅游人口呈逐年增长趋势,旅游人口增长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增长率在50.92%22.11%之间。表2.1-5 酒泉市人口增长及旅游人口增长趋势年份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常住人口(万人)110.07110.44110.83111.19111.54111.94112.36112.7城镇人口(万人)56.2357.5959.4561.4163.4365.6867.7269.33城镇化率(%)51.0952.1553.6455.2356.8758.6760.276180、.52人口增长率()4.644.614.634.544.424.164.132.5城镇增长率(%)2.02.072.862.962.973.172.732.07旅游人口(万人)612.3805.441100.721384.217362144.42649.53235.35旅游人口增长率(%)50.9231.5436.6625.7525.4223.5323.5522.11根据近几年的常住人口和旅游人口变化趋势情况,规划以2018年为基准年,预测2025年和2030年的常住人口增长率分别按照2.2和2计,城镇增长率分别按照2%和1.5%计,旅游人口增长率分别按照20%和10%计,预测酒泉市2025年81、和2030年的常住人口和旅游人口变化情况详见表2.1-6。表2.1-6 酒泉市各县区人口预测一览表县区基准年2018年人口数量(万人)2025年人口数量预测(万人)2030年人口数量预测(万人)常住人口城镇乡村旅游人口常住人口城镇乡村旅游人口常住人口城镇乡村旅游人口肃州区44.7231.2613.46853.0745.4131.7013.713056.7045.8734.1511.724922.85金塔县14.556.498.0642014.786.588.191504.9414.927.097.832423.71玉门市16.7410.586.16219.9317.0010.736.2778882、.0517.1711.565.611269.16瓜州县14.975.909.07564.8815.205.989.222024.0715.356.458.913259.78敦煌市19.1113.086.031085.2619.4113.266.143888.6819.6014.295.316262.76肃北县1.540.990.5543.171.561.000.56154.691.581.080.50249.12阿克塞县1.071.030.0449.041.091.040.04175.721.101.100.00283.00合计112.769.3343.373235.35114.4570.3183、44.1411592.84115.6075.7439.8618670.39(3)生活垃圾预测量根据规划区各县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的调查数据,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发展、人口、居住人口生活习惯等因素,以及现状敦煌市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已全部收集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日均垃圾产生量约为193t,常年人口为19.11万,可得出人均垃圾产生量约为1.01kg/d,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垃圾产生量也将会增加,预测2025年和2030年各县区城区居民每人产生垃圾量将约为1.3kg/d和1.5kg/d,乡镇居民之间每人产生垃圾量约0.8kg/d和1.0kg/d,旅游人口垃圾产生量约0.5kg、0.8kg,以此为基础测算和84、预测到2025年、2030年,全市每天垃圾量产生量分别为1425.92吨和1943.88吨。表2.1-7 酒泉市各县区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一览表县区2025年垃圾产生量(t/d)2030年垃圾产生量(t/d)城镇乡村旅游合计城镇乡村旅游合计肃州区412.10109.7041.87563.68512.25117.19107.90737.34金塔县85.5665.5520.62171.73106.3578.3453.12237.81玉门市139.4850.1610.80200.44173.3756.1227.82257.31瓜州县77.7873.7527.73179.2696.6889.0971.485、5257.22敦煌市172.4349.1453.27274.84214.3453.12137.27404.72肃北县13.054.482.1219.6516.224.985.4626.66阿克塞县13.580.342.4116.3216.5006.2022.68总计913.98353.12158.811425.921136.10398.56409.211943.882.1.8 重点项目按照“市级统筹、县区主体”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区发展需求和现有设施的利用现状,坚持实用性和前瞻性,在全市范围内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个,全部建成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35万吨/年,年发电量约为18352万86、kWh。(1)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泰安路以东,兴泉路以北,东风路以西,占地面积约6.66hm2,项目总体规划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装设2条日处理能力为500t/d的垃圾焚烧线,配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生活垃圾来源主要来自于肃州区、金塔县和嘉峪关市,一期先规划建设1条500t/d的垃圾焚烧线,预计于2020年底投入运营,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万吨。厂区内将预留二期1500t/d垃圾焚烧线及配套的辅助工程。(2)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发电项目西侧,服务范87、围为玉门市全域。总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t,规划依托已建成的玉门市215兆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中的发电机组及部分配套设置,不再新建发电机组,预计2030年底投产运行。(3)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第二热源厂北侧,服务范围为瓜州县全县域,拟新建一条日处理1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机组及部分配套设施依托瓜州县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现处于前期手续办理阶段。(4)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服务范围为敦煌市全县域,项目拟新建一条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年处理生活垃88、圾约6.68万吨。2.1.9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本次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可采取“先机关单位垃圾、后居民垃圾;先小区试点、后分区推广;先利用原有的回收利用渠道、后建设专门资料循环利用中心”的策略进行。从2019年开始逐步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规划到2025年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2030年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2.1.10 垃圾收运规划加快推动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居民分类和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居民对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配备满足分类需求的节能环保型专用收运车辆,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89、回收利用和焚烧发电设施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全面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转运模式。制定垃圾处理应急预案,确保垃圾焚烧处理厂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垃圾能够及时运至临近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联动机制,通过掺烧方式逐步消除存量垃圾,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的多元化处理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1)规划近期中心城区及建制镇城区A、居民生活垃圾居住小区采用自行投放收集方式:即在楼宇首层或附近设置一个微型的垃圾收集点,居民自行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收集点,环卫工人对该垃圾收集点实行一日两清,保证楼宇的90、整洁。同时选择若干小区实行同时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B、沿街门店商铺、工厂生活垃圾采用车辆流动收集方式与人工上门收集方式相结合,在人口稠密、交通繁忙路段门店商铺、工厂采用人工上门收集方式,在人口较少、车辆方便进出路段的门店商铺、工厂采用车辆流动收集方式。同时应逐步消除门店商铺、工厂的生活垃圾堆放在道路边的现象,以避免影响市容环境。C、企事业机关单位生活垃圾采用自行投放收集方式与车辆流动收集方式相结合。同时逐步开展垃圾分类袋装、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农村地区农村地区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各村设置的固定生活垃圾收集点,采用车辆流动收集方式,生活垃圾压缩车沿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至291、025年,收运范围覆盖酒泉市85%以上的农村地区。2)规划远期中心城区及建制镇城区A、居民生活垃圾居住小区应实现自行投放收集方式,并对生活垃圾实现部分分类投放。B、沿街门店商铺、工厂生活垃圾实现车辆流动收集方式,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C、企事业机关单位生活垃圾采用自行投放收集方式与车辆流动收集方式相结合。并对生活垃圾实现部分分类投放。农村地区保持与规划近期的收集方式。至2030年,收运范围覆盖酒泉市全部农村地区,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2.1.11 热力规划规划各项目厂区供热采用垃圾焚烧余热供热,不对外供暖。规划给项目厂区采暖热源采用集中换热站,由锅炉房提供蒸汽进入热交换站的热水92、机组,经热交换产生的95热水,由热水机组的循环泵供给各采暖系统,经散热器热交换后温度降至70的热水,再回热交换站的热水机组加热至95,如此循环。蒸汽凝结水由回收装置送回锅炉房的凝结水箱;采暖系统的定压和补水由热水机组的定压罐和补水由变频补水泵自动控制。热水系统设置供回水调节站,回水支管及回水总管上均装设压差控制平衡阀,可以平衡各系统间压力。2.1.12 运输路线规划垃圾运输车在运输垃圾的过程中势必会产生一定的恶臭气体,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即使采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转运后,其在运输过程中必然会对沿线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垃圾运输对沿路居民的污染,大型垃圾车应按指定的垃圾运输路线行车,避绕人口密集93、的线路或城区主干线等,相邻县域的生活垃圾应避绕城市建成区。在运输时间的选择上,主城区生活垃圾应尽量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进行运输,以达到“快捷、卫生、安全”的运输要求。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专项规划的建设项目中酒泉市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置已确定,本规划推荐路线如下: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收集范围为肃州区和金塔县以及嘉峪关市,金塔县城区生活垃圾进入厂区时垃圾运输车辆应沿S214进入酒泉市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最终进入厂区,可避免减少肃州区城区居民的影响,嘉峪关城区生活垃圾进入厂区时沿G312至S214,再进入园区道路进入厂区;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为玉门市老市区及周边乡94、镇等,其中老市区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大,运输路线应是沿S312进入玉门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最终进入厂区。2.1.13 环境保护规划2.1.13.1 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措施:(1)排水体制实施雨污分流制。(2)对污水实施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单独设置收集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关标准后,作为循环冷却补水;工业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循环冷却水补水和道路浇洒用水,生活废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标准(GB/T25499-2010)中的绿化标准后作为95、绿化用水。(3)对于位于园区有污水处理厂中水的规划项目,应首先采用所在地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焚烧发电厂补水,尽量少用新鲜水。(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确定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大部分地区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区域内的地下水水质应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2017)类标准控制。生活和生产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回用率达100,无生活废水处理接纳污水处理设施时,生活废水回用率达到100%。2.1.13.2 大气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96、)建设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应为清洁生产工艺,转化率高,废气排放量少的工艺。(2)垃圾储坑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或恶臭物质,垃圾贮坑实行严格的密闭设计,垃圾卸料大厅采用风幕门,卸料大厅形成负压,可有降低恶臭向外扩散,应通过负压抽吸至焚烧炉等进行燃烧处理。(3)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的要求,焚烧废气中氯化氢、氟化氢、硫氧化物等酸性污染物,可通过干法、半干法、湿法脱酸等工艺去除,除尘一般采用布袋除尘器,氮氧化物的去除主要采用SCR工艺脱硝,重金属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去除,二噁英通常采用的是“3T+E”工艺减少炉内合成,即焚烧温度850;停留时间2.0秒;保持充分的气固湍动程度;以及过量的空气97、量,使烟气中O2的浓度处于6%11%。(4)要求排入空气的废气达标排放,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废气排放口设置在线自动检测仪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并对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实施监控。(5)污水处理站以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处应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抽吸至焚烧炉焚烧或者设置火炬系统燃烧排放。(6)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7)加强绿化,保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规划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焚烧废气、恶臭气体等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2.1.13.3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本规划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固98、废主要为炉渣、焚烧飞灰、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目前暂无标准或者规范明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性质,规划要求对焚烧炉渣进行鉴定,达到相应要求后综合利用,用于生产环保砖,可就近用于工业区的建材企业作为建材原料。炉渣的资源化利用途径主要有:石油沥青路面的替代骨料;水泥或混凝土的替代骨料;填埋场覆盖材料;路堤、路基等的填充材料等。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可通过固化、稳定化措施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要求后,运至区域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规划项目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100%,无99、害化处理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100。2.1.14.4 声环境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全部布置于厂房内,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空冷器、压缩机安装减震设施,并增设隔声罩;空气鼓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并设置基础减震;加强绿化,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吸声减噪的作用。(2)对生产噪声的设备设计、安装隔噪设施,保证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或3类要求。本规划各环境功能区噪声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功能区相应标准,噪声达标覆盖率100。规划项目位于农村的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100、类标准,位于工业园区的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2.2 规划协调性分析本规划属于城市建设中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城市专项规划,规划的层级属于市级,规划的功能属性为专项规划,规划的时间属性分为近期、远期规划。2.2.1 与上层相关规划及法规的协调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主要从相关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及法规等方面分析本规划的符合性。本次规划协调性分析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详见表2.2-1。表2.2-1 规划协调性分析所涉及的相关法规和规划序号分类相关法规和规划1国家层面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101、设规划;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5、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6、“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2省级层面1、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3、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4、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5、甘肃省“十三五”生物质发展规划;6、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7、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3市县级层面1、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102、划;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本次规划协调性分析根据规划性质、规划规模、规划目标以及指标体系等方面分析与国家级、省级上层面的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本规划与国家、省级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详见表2.2-2。表2.2-2 与国家、省相关规划及法规的协调性分析一览表层级文件名称相关内容要求本规划内容及要求符合性国家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中提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103、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本规划属于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规划在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各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范围覆盖酒泉市一区两市四县全域,可有效提高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符合“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建设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104、。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本规划所属的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内有设有市的城市为敦煌市和玉门市,本次规划将在玉门市和敦煌市各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这两个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100%;本规划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本规划建设项目的建成,可减少区域内原生垃圾的填埋量;本规划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相距较远,规划要求焚烧炉渣进行鉴定,达到相应要求后综合利用,用于生产环保砖,可就近用于工业区的建材企业作为建材原料。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105、废物管理,可通过固化、稳定化措施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要求后,运至区域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中要求加快发展生物质能,要求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在做好选址和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重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级市及部分县城,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本规划重点项目主要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500吨/天,预留处理规模为500吨/天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t;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规模为150t/d;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规模为106、300t/d。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玉门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已选址完毕,选址符合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垃圾焚烧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够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关标准后排放,本规划近期建设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远期建设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稳步发展酒泉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建城2016227号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107、准。加强飞灰污染防治。在生活垃圾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飞灰处置出路。鼓励跨区域合作,统筹生活垃圾焚烧与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并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飞灰产生、利用和处置的执法监管。焚烧炉必须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本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覆盖区域涵盖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等,基本能够实现酒泉市80%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并达到清洁焚烧的标准。规划要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可通过固化、稳定化措施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要求后,运至区域就近的垃108、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本次规划未提出焚烧炉烟气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要求。发展目标符合,本次规划环评要求焚烧炉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的建设重点为:积极发展分布式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农林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分布式热电联产,推进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对原有纯发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为县城、大乡镇供暖及为工业园区供热。加快推进糠醛渣、甘蔗渣等热电联产及产业升级。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杜绝掺烧煤炭、骗取补贴的行为。加强对发电规模的调控,对于国家支持政策以外的生物质发电方式,由地方出台支持措施。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109、人口密集、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和减少邻避效应。本规划位于酒泉市区域内发展一批生物质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依托已建成的玉门市215兆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中的发电机组及部分配套设置进行发电,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依托瓜州县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给城区供热和供电,做到了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垃圾焚烧炉焚烧烟气经采取除尘、脱酸、脱硝、吸附和脱硫等一系列措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相关110、标准后达标排放。符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中型城市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积极发展生物处理技术,合理统筹填埋处理技术,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完善收集储运系统,设市城市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111、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本规划通过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使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并最终使县级城镇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率达到100%以上,本规划的实施将在酒泉市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置,可避免资源的浪费。垃圾收集过程中均采用密闭的压缩式垃圾车,焚烧飞灰经固化稳定后填埋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1、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鼓励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改建或扩建11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预留项目改建或者扩建用地,并兼顾区域供热。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当选择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对当地生活垃圾特性适应性强的焚烧炉,在确定的垃圾特性范围内,保证额定处理能力。严禁选用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焚烧炉。4、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应当收集并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处理或者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立足于厂内回用或者满足GB18485标准提出的具体限定条件和要求后排放。5、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等,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常住居民居113、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厂界外设置不小于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1、本规划所涉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2、本规划所涉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为新建项目,已确定选址的项目均位于工业园区内;3、本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建议采用炉排炉焚烧炉,按燃烧方式可分为高温机械炉排焚烧炉、热解焚烧炉及流化床焚烧炉,其中机械炉排炉和流化床焚烧炉均属成熟技术、均为国家政策鼓励的设备技术,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114、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型的焚烧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因此,本次规划环评建议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炉排炉焚烧炉是合理的。4、本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的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全部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5、本规划中的重点项目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已确定,均位于工业园区内,根据现场调查,厂址周边300m范围内无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符合省级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完善循环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体系,巩固循环经济115、示范区建设成效。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支持清洁生产,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煤炭、矿产、工业废渣、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推广工程和秸秆、尾菜、废旧农膜等种养殖废弃物再利用工程。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不仅使填埋量减容80以上,同时可利用余热产生的蒸汽发电、供热;垃圾经高温焚烧后,可杀灭病菌;此外,垃圾焚烧尾气净化达标排放,可避免污染环境,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本规划属于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规划在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各建一座生活116、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专项规划的实施将很大程度上做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符合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中要求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省力争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不少于400个,全省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处理、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积极开展兰州、白银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本规划中生活垃圾收集范围为定酒泉市各域范围内的城镇、乡镇以及农村等的生活垃圾,远期将覆盖酒泉市100%的农村区117、域。本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飞灰加固化剂固化稳定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符合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区域治理成效显著,整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以上,境内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2.1%以上。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规划中要求积极发展其他清洁能源。加快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天水和定西等资源118、优势较为明显的地区,创建一批地热供暖示范小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生物质直燃发电,完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存储、转化体系,重点在定西、张掖、庆阳等地规划建设一批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本规划位于酒泉市区域内发展一批生物质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项目,规划远期区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本规划酒泉市城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处置方法为填埋+焚烧结合的方式。符合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积极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加快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天水市和定西市等一些有资源优119、势的地区,创建一批以地热供暖为主的示范基地、示范小区;建立健全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体系,为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科学开发、引进、种植与甘肃气候环境条件相适宜的能源作物,适度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生物质直燃发电。积极推进庄浪、玉门、迭部等绿色能源示范县(市)、乡镇建设,力争通渭、清水等县区列入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全面提升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本规划建设项目中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依托玉门市215兆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中的发电机组及部分配套设置,该规划的实施不仅可减少区域内生物质产生的环境影响,也是减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置措施。符合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四位一体”循环120、体系基本建成。以减量化优先为主要特征的循环型农业、以资源化和再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循环型工业体系基本形成,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活废弃物处理为重点的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和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加快推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三联供和火电机组改造热电联产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加快电网节能技术改造、区域电网建设和点对点外送通道建设,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符合条件的煤层气、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电厂并网发电,推动超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电机变频改造和中水循环回用等先进技术121、应用。本规划产业性质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可有效减少生活垃圾量、无害化程度高、资源化效果好,焚烧后产生的固废炉渣可作为建材企业原料综合利用,做到了生活垃圾和固废的循环发展。符合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根据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甘政发201868号)要求,要求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鼓励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122、弃光问题。本规划产业性质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够有效消减区域内生活垃圾,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环境,并将此转化为电能,提高了资源可再生。符合市级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加速资源集聚,加快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型煤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科技、现代化服务业八大产业发展。其中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中要求重点实施生物质能清洁高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项目。积极发展固体废物处置服务市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力争到“123、十三五”末,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同废处置率达100%,综台利用率50%。本次规划主要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做到城市生活垃圾的能源利用;且本规划远期各区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市区和各县城生活垃圾将进行全面收集,收集率达到100%,并逐步推进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收集率达到100%以上。符合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生物质能开发建设目标:新增生物质能发电装机5万千瓦。到2020年力争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万千瓦。建设内容:适度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24、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户用沼气,积极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沼气集中供气等项目的实施,挖掘生物质能利用潜力。规划生物质发电项目有肃州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瓜州和金塔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本规划重点项目有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依托玉门和瓜州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公用设施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9年,肃州区和敦煌市2个试点城市,率先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125、制分类,形成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向全市推广实施。其他县(市)选择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学校、宾馆、商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2020年,各县(市、区)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氛围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本次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可采取“先机关单位垃圾、后居民垃圾;先小区试点、后分区推广;先利用原有的回收利用渠道、后建设专门资料循环利用中心”的策略进行。从2019年开始逐步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规划到2025年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203126、0年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符合由表2.2-2中对比分析可知,本规划符合国家级层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的相关要求,符合省级层面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市级层面的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的127、相关要求;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要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未对焚烧炉烟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要求,本次规划环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装置。2.2.2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专项规划主要产业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八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即“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规划中的产业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2.3 与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1)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按照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128、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按照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限制开发区域分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两类,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本专项规划区域为酒泉市一区两市129、四县,规划建设项目位于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等四个县市。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包括甘肃省:永登县、永昌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不包括北部区块)、民乐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不包括北部区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中牧山丹马场、民勤县、山丹县、古浪县,青海省:天峻县、祁连县、刚察县、门源回族自治县,总面积185194平方公里,人口240.7万人。该区域属于水源涵养性生态区域,其冰川储量大,对维系甘肃河西走廊和内蒙古西部绿洲的水源具有重要作用。目前草原退化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冰川萎缩。发展方向130、:围栏封育天然植被,降低载畜量,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加强石羊河流域下游民勤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本规划的建设项目区域内无水源涵养型的限制开发区域;区域内也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重要环境敏感目标,不属于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因此该专项规划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协调。主体功能区划中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详见图2.2-1。(2)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一级区共有3类31个区,包括生态调节功能区、产品提供功能区与人居保障功能区。生态功能二级区共有9类67个区。其中,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131、蓄等生态调节功能,农产品与林产品等产品提供功能,以及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人居保障功能二级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三级区共有216个。其中生态三级功能区祁连山山地水源涵养重要区位于青海省与甘肃省交界处,是黑河,石羊河、疏勒河,大通河、党河,哈勒腾河等诸多河流的源头区,行政区涉及甘肃省9个县(市)和青海省6个县,面积为80014平方公里。该区植被类型王要有针叶林,莲丛及高山草甸和高山草原等。该区水源涵养极为重要:同时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控制沙漠化功能。主要生态问题:山地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破坏鞍严重,林草植被呈现不同程度的退化;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下降,土壤侵蚀加重,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生态保护主要措132、施:加强土地使用的管理,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人为破坏活动;对已超出生态承载力的地方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对已经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本专项规划主要是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项目为主,发电厂占地面积较小,且建成后通过地面硬化等措施可保持水土流失,供水采用城镇统一供水,不开采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规划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全国生态功能区规划中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详见图2.2-2。(3)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将全省共划分为6个重点开发区域、4个限制开发农产品主产区、7个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191处点状禁止开133、发区域。其中重点开发区域酒嘉地区范围包括酒泉市肃州区、嘉峪关市,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业区中河西农产品主产区包括张掖市高台县、肃南县北部区块,酒泉市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等;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包括酒泉市阿克塞县、肃北县(不包括北部区块),张掖市肃南县(不包括北部区块)、民乐县、山丹县,金昌市的永昌县,武威市的古浪县、天祝县,兰州市的永登县和中牧山丹马场特别区;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酒泉市敦煌市;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包括肃北县北部马鬃山镇;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统筹开发与治理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134、务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有序转移,使其成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基地,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依据功能定位和开发方向,限制开发区域划分为“一带三区”的农产品主产区和“三屏四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重点,切实保护耕地,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的能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本专项规划的重点项目位于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小,属于点状发展、适135、度开发,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能够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更好的为当地的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且本专项规划的建设项目选址不在限制开发区域划分为“一带三区”的农产品主产区和“三屏四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范围内,因此,与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相协调。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中“一带三区”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和“三屏四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图详见2.2-3和图2.2-4。(4)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本专项规划重点项目有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酒泉经济技136、术开发区南园,该区域属于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酒泉绿洲盐渍化敏感农牧生态功能区,该区域为北大河冲积平原,地势低洼,绿洲连片。灌溉农业发达,生产水平较高。绿洲内农业区基本林网化,灌溉渠道配套。在低洼处,多有地下水溢出,形成沼泽和草甸,是区内重要的放牧地。因地势低,蒸发量大,开垦的农田排水不良,土壤盐碱化严重,属盐渍化敏感区。由于放牧集中在草甸、沼泽,已出现严重过牧,植被受到破坏,退化和沙化不断增加。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玉门市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发电项目西侧,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第二热源厂北侧,该区域属于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137、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玉门安西绿洲与沿河胡杨林保护功能区,该功能区包括玉门市的赤金、花海、清泉到玉门镇至安西的西湖一带。为山间小盆地和疏勒河沿岸平原,该区光热丰富,适合于粮食作物和棉花的生长,但蒸发强烈,在排水系统不完善的地区极易出现次生盐渍化。沿疏勒河两岸生长着大量的胡杨林,但现已经呈残败相,需进行保护和更新复壮。该区外围是大片的戈壁荒漠和沙地,极易遭受风沙的危害,应加强农田林网和绿洲边缘防护林带的建设,控制风沙危害。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敦煌市,具体位置尚不确定,敦煌市主要涉及的功能区有4个,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疏勒河北部138、荒漠戈壁生态功能区,包括疏勒河以北,北山山地以南的广大地区。属山前冲积洪积扇,植被为灌木、半灌木荒漠。因地表多为砾质,植被十分稀疏,主要类型为合头草群落和红砂群落。该区地广人稀,自然生态系统保持较好,分布着典型的干旱荒漠植被和野驴、野马、黄羊等多种荒漠野生动物及鸟类。目前,该区安西境内部分已划入安西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疏勒河下游盐渍化草甸灌木生态功能区,位于走廊西端的疏勒河下游,为疏勒河故道沼泽化洼地,河流在此已不连续,在低洼处潜流溢出地表,形成沼泽,生长大量的芦苇,已建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河发育了大面积的盐化草甸和柽柳灌丛,是139、戈壁荒漠中的重要放牧草场。同时对阻止西部沙漠的东进也有重要作用。对该区应实行合理的放牧制度,防止过度放牧对草甸植被造成破坏,严格控制对草甸土地的开垦,实行封滩育林,保护灌木林,发挥其生态防护作用。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疏勒河下游南部风蚀控制生态功能区,位于疏勒河下游南部,敦煌市的西北部,由于紧邻库穆塔格沙漠,除砾质荒漠外,部分地表覆沙,形成沙质荒漠。植被稀疏,主要由泡泡刺、膜果麻黄、木贼麻黄等组成。该区风蚀严重,风沙侵害频繁,应保护好现有的荒漠植被,减少放牧压力,以发挥其对风蚀的控制作用。塔里木盆地荒漠生态区塔里木盆地东部戈壁、流动沙漠生态亚区-鸣沙山强140、烈风蚀及特殊景观生态功能区,指敦煌鸣沙到莫高窟一带,为著名的旅游胜地。鸣沙山紧靠敦煌市,东西长达40多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因受不同方向风力作用而形成一系列金字塔型沙丘,因沙粒之间相互摩擦而发出特殊的声音,沙丘间泉水溢出形成月牙泉。莫高窟是我国四大名窟之一,位于敦煌市东南25公里的绿洲中,周围因强烈风蚀形成雅丹地貌。该区因特殊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而闻名中外,但流沙侵蚀严重,是需进行保护的生态区。本规划建设项目大部分用地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内,且占地面积小,建成后对地面进行硬化后水土流失较小,因此与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2.2.4 与酒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到2020年,全市城市141、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稳定,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主要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重点污染源实现污染物排放达标,主要污染物完成控制目标;工业废气、废水及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以减少废物处理量为目标,建立押金回142、收制度和再生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建设以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的社会体系,降低再生资源回收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足额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保障现有设施运行,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在各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并统一酒泉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143、施设备配置标准,统一配备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全市城乡生活一体化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生活垃圾争取实现分类存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在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可就近选址建立垃圾填埋设施。重点清理村内街道、村庄周边积存垃圾,尤其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本规划实施后,各规划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部分综合利用,部分进入园区或城区污水污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本规划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可有效减少生活垃圾量,无害化处理程度较高,有效提高了生活垃圾处理水144、平。本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范围覆盖酒泉市区域各乡镇及农村,最终使城区及乡镇、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效提高了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符合酒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2.5 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园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相容性分析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在第二部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固体废物综合治理:“(1)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实现垃圾收集分类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4)提高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经济和政策的手段,进一步鼓励固体废物的利用145、。”本规划是本着对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将酒泉市各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可有效减少生活垃圾的量,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程度,资源化利用程度较高。可满足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对市域城镇生活垃圾的环保要求。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第三部分为中心城区的总体规划,该规划将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分为两区六组团,“两区”指酒泉核心区和汉唐新区。“六组团”包括西园产业组团、城北居住组团、南园工业组团、西洞物流组团、高铁商务组团和总寨工业组团。其中工业用地组团包括西园产业组团、南园工业组团、总寨工业组团等三个组团,中心城区工业用地面积为1920.6公顷,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146、积为398.1公顷,主要分布在西园组团,二类工业用地1522.5公顷,主要分布在南园组团。西园:重点发展以新能源装备制造、高新科技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和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国家级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南园:重点发展以矿产资源深加工、电力、生物制药、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和以现代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产业集群组团。在南郊工业园南侧建设中小企业园区,集中布局中小企业。总寨工业园:主要功能为工业和仓储物流,同事兼顾公共服务功能。综合考虑总寨工业园西片区发展基础和条件,定位为酒泉市东部以种子、食品和建材加工为特色的新147、兴工业园区。与西园、南园主要产业类型比较,突出总寨工业园西片区工业园种子加工、建材和食品加工的集群优势。以产业平台构建为核心导向,延伸产业链,增强产业业态的特色。本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泰安路以东,兴泉路以北,东风路以西,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内,选址符合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的相关要求。(2)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南园形成“一心、四轴、八片”的空间结构。一心,即中心园综合服务核心。综合服务核心依托南园现有中心园绿化景观,对周边现状工业用地置换为商业、商务148、功能,形成服务于整个南园的综合服务中心。四轴,是指高新路发展轴、解放路发展轴、南顺路发展轴、酒航路发展轴,其中解放路发展轴连接酒泉中心城区、中心园综合服务核、火车站生产服务中心,是南园最重要的发展轴。八片,包括生产性服务区、农副食品加工及生物医药产业区、教育科研区、新能源装备制造区、物流仓储区、建材产业区、热电联产产业区、静脉产业区等8个功能片区。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区域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南园片区东侧,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该规划。(3)与玉门市“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玉门市新市区重点由北向东发展,优化西湖老旧城149、区,控制向南发展。新市区规划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5.9km2,其中居住用地为317.68ha,站建设用地额19.8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以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分别是116.66ha、157.28ha,分别占建设用地7.14%、9.82%。配套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3.33ha,站建设用地额2.08%。工业用地面积为566.81ha,占建设用地的35.37%;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49.38ha,占建设用地的3.08%。绿地与广场用地为125.49ha,占建设用地额7.83%,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10.79ha,占建设用地的6.91%。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玉门市工业园区内,根据150、玉门市新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知,项目所在地的占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玉门市“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与甘肃玉门经济开发区玉门工业园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玉门工业园包括现位于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工业园规划用地呈不规则形状,以连霍高速公路为轴,分为东西两个片区:东片区东至巩昌河,南至玉门镇中渠村和东渠村耕地,西至连霍高速,北至下西号乡耕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2.5km2;西片区东至连霍高速,南至柳河路,西至万家河(包括铁路物流园),北至下西号耕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1km2。玉门工业园规划总面积为23.5km2。玉门工业园区以新能源装备制造151、为主导产业,集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现代物流业和环保产业培育于一体的“产城融合”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园区分为装备制造区、机械加工区、农产品加工区、环保产业区、仓储物流区及综合服务区。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玉门工业园的装备制造区,用地类型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甘肃玉门经济开发区玉门工业园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5)与敦煌市“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的符合性分析规划形成“一主四副”五大产业发展片区,一主:指中部敦煌绿洲综合产业区,是敦煌城市最重要的产业集聚片区。重点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稳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建设甘肃省重要的新能源产业示范基152、地;优化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完善提升现代服务业。四副:指依托市域外围特色文化旅游和矿产资源形成的四大产业片区。其中:南部南湖绿洲产业区:依托南湖绿洲和阳关遗址群,重点发展旅游产业,优化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北部循环经济产业区:依托方山口矿区和北湖风力资源,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新能源等产业,建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西部旅游发展区:依托雅丹、玉门关和西湖等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产业。东部旅游发展区:依托伊塘湖、悬泉置等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产业。集中建设区规划期末(203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947.6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837.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153、地面积407.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3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188.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0.10 %;工业用地面积270.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86;物流仓储用地面积94.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9%;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565.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33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519.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16,其中公园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91。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位于敦煌市,具体位置尚不确定,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第四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154、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应当满足所在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鼓励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改建或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预留项目改建或者扩建用地,并兼顾区域供热。第十三条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等,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厂界外设置不小于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155、科研等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重要敏感目标,其为规划新建项目,宜选址在产业园区内,并能够保证300米的防护距离内无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2.2.6 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瓜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规划将瓜州县土地用途管制区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瓜州县地156、势较为平坦的疏勒河冲积洪积扇上,除柳园镇外各乡镇均有分布。分布较多的乡镇有南岔镇、西湖乡、瓜州乡、双塔乡、锁阳城镇、三道沟镇、河东乡、腰站子乡、梁湖乡、布隆吉乡等,保护区面积约为4205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78%;一般农地区规划总面积为27932.79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18%,除柳园镇外其余各乡镇均有分布;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规划总面积为6320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27%,建设用地区各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西湖乡、布隆吉乡、柳园镇、三道沟、锁阳城镇和河东乡分布较多。独立工矿区规划总面积为1149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05%。独立工矿区主要分布在柳园镇。风景旅游用地区规划总面积157、为2176.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09%,分布比较集中,主要分布在锁阳城镇,布隆吉乡、西湖乡和瓜州乡,南岔镇、河东乡和三道沟镇也有少量分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规划总面积为2505.1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11%,主要位于布隆吉乡双塔水库为主,双塔乡、西湖乡、锁阳城镇也有少量分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分为自然景观、文化遗产及历史文化遗产三类,规划总面积为122781.06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5.21%,主要分为五个部分,既柳园镇以北的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片,位于锁阳城镇的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西湖乡的细化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锁阳城镇的东巴兔野生动植物自158、然保护区和八棱墩塘墩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林业用地区规划总面积为1779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75%,林业用地区各个乡镇都有分布,锁阳城镇、西湖乡分布最多。牧业用地区规划总面积为52906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2.24%,其各个乡镇均有分布,以难产、布隆吉乡、双塔乡最多;其他用地区规划总面积为2081712.0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8.31%,主要是区内难以利用的未利用土地。根据瓜州县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瓜州县城区西侧西环路瓜州县第二热源厂北侧区域的土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属于有条件建设区,项目选址符合瓜州县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相关要求。(2)与敦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159、划(2010-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基本农田保护主要分布在转渠口镇、肃州镇、郭家堡镇、黄渠镇、莫高镇、七里镇、国营农场、月牙泉镇,规划总面积为15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市公地、敦煌农场、月牙泉镇、转渠口镇、七里镇、阳关镇、肃州镇和莫高镇,其余乡镇一般农地区面积较少,沙州镇一般农地区面积最小,规划总面积为14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按照以中心城区为中心,按照乡镇规划进行布局,七里镇、市公地、肃州镇、莫高镇、转渠口镇面积较大,规划总面积为885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独立工矿区集中分布在月牙泉镇、转160、渠口镇、肃州镇、沙洲镇和市公地,其中市公地独立工矿区面积最大,沙州镇独立工矿区面积最小。规划总面积为1928.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集中分布在市公地。主要包括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片)、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敦煌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雅丹国家地质公园等,规划总面积为1029622.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4%。风景旅游名胜区主要分布在市公地,规划总面积为681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包括敦煌市河流滩涂湿地、水源保护区、城镇地址灾害重点区,主要有南泉湿地自然保护区、阳关沙漠森林公161、园。重点对分布于市公地,月牙泉镇、沙州镇和七里镇有少量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规划总面积为3916.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5%。林业用地区广泛分布在各乡镇,其中市公地内林地最多,敦煌农场、国营农场林地较多,沙州镇和七里镇林地最少。规划总面积为3748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牧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市公地、敦煌农场、阳关镇、郭家堡镇、转渠口镇和国营农场等,规划总面积为1668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其他土地用途区主要是区内难以利用的荒漠、隔壁等难以利用的土地,规划总面积为153576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48%。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敦煌,具体位置尚162、不确定,按照敦煌市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选址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旅游名胜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等。敦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见图2.2-5。2.2.7 小结(1)本规划符合国家级层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的相关要求,符合省级层面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市163、级层面的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要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未对焚烧炉烟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要求,本次规划环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装置。(2)本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业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本规划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相关要求协调。2.3 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2.3.1 规划基础条件的不确定性(1)原料资源来源的不确定性本规划所涉及的164、建设项目主要原料为生活垃圾,但由于规划环评阶段现状生活垃圾统计时会出现一定的差异,或由于城镇人口数量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试行,区域内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热值降低等,最终会发生垃圾焚烧发电的原料不足或过大,导致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发生误差。(2)措施及建议方面的不确定性规划本身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性,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是逐步调整和完善的,市场需求的可变因素很多,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也在调整,导致烟气处理措施要求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化。而本环评在预测时,是按照能够正常实施及现有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预测的,其结果必然在今后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以在措施与对策建议上165、,只是提出宏观应对措施。(3)环境空气的不确定性分析根据对比近三年大气污染物SO2、NOx、CO、O3、PM10和PM2.5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可知,污染物SO2、NOx、CO、PM10和PM2.5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污染物O3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呈上升趋势。随着国家及省级各种政策的实施,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区域内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推行绿色产业发展,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清洁能源,全面整治区域内小锅炉,区域内各工业企业可通过大气污染物的提标改造工程,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将会减少,呈166、下降趋势,但由于区域内经济发展,伴随着会有一定量工业企业的增加,区域内局部污染物排放量将会增加,呈上升趋势。2.3.2 规划具体方案的不确定分析(1)规划建设目标的不确定本次规划确定了重点建设项目,各项目无明确建设时间和先后顺序,由于项目建设方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不足,是否能在规划时间内建设完成并运行,导致规划目标的不确定,导致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率以及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的不确定。(2)规划建设过程的不确定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规划建设项目因技术、设备的进步以及各种政策的修订而可能发生一些变化;由于规划是在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和未来发展环境条件预判情况下编制的,而影响规划实施的各种因素,包167、括省市乃至国内外经济、金融、产业、资源等的宏观调控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规划方案的实施过程及结果也必然随着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时,依据规划目标指标、能耗指标、耗水指标、污染物的排放水平、污染物排放量等进行的环境影响预测就变得非常困难,甚至可能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此外,具体实施中也可能在某些具体的项目上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今后对具体开发建设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做好环评工作,同时在规划实施3-5年后进行回顾评价,以调整环境控制目标和保护措施。(3)规划选址的不确定本规划近期建设项目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已确168、定,选址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可行;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已确定,选址300m范围内有规划居住区,不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的相关要求,选址不可行,本次环评要求重新选址;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不确定。选址的不确定导致无法进行环境空气的大气预测。2.3.3 规划不确定性的应对分析(1)原料资源来源的不确定性应对分析规划项目实施前应充分论证生活垃圾产生量,通过现有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来确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模。根据规划中垃圾量的预测,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对象主要是服务范围内的城镇生活垃圾,暂未将农村生活垃圾计入到预测169、的垃圾量中。随着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的全面实施导致规划期内实际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较预测的垃圾量少,垃圾类型减少,热值偏低等问题。为应对该项不确定性,建议服务范围逐渐扩展到农村,从而保障生活垃圾量;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将逐渐全部实现单独收集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绝大部分废书箱报纸等也将逐渐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因此,垃圾类型不可避免的减少,但可减少垃圾的含水率,减少垃圾中有毒有害物质,从而一定程度上平衡部分高热值垃圾的流失问题,也从源头上控制了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源强。(2)措施及建议方面的不确定性应对分析加强了解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的内容,通过跟踪评价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作适时的调整,170、以保证规划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的实效性。本规划各项环保措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从严设计,并预留一定的位置,以应对以后相关标准的变化;规划的各企业应在开工建设前做好环评工作,积极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3)环境空气的不确定性分析应对分析本规划各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应保证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加强环保设施的维修和管理,保证焚烧炉废气污染物按照相关标准达标排放。(4)规划建设目标的不确定规划在落实各项目过程中,应尽量选择具有建设投资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方面以及具有经济实力的投资方,方能做到规划项目的落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9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和环境质量现状3.1 自然环境概况3.171、1.1 交通地理位置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的阿尔金山、祁连山与马鬃山之间,北纬38094248,东经922010020之间,北部除少部分与蒙古国接壤外,大部与内蒙古阿拉善盟相邻,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和海北藏族自治州,东邻张掖市,东西长约680km,南北宽550km,总面积16.8万平方公里,占甘肃省面积的42%。酒泉市区距高台县城147km,肃南县城237km,嘉峪关市区21km,金塔县城53km,距离兰州市区732km,敦煌市区428km。酒泉市辖“一区两市四县”(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县和阿克塞县)。本规划范围包括酒泉市全市域的172、一区两市四县,规划在肃州区、敦煌市、玉门市、瓜州县各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泰安路东侧、兴泉路北侧;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酒泉市玉门市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发电项目西侧。肃州区隶属于甘肃省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酒泉市东部,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98209918,北纬39103959,东与高台县及肃南县接壤,南倚祁连山与肃南县交界,西与嘉峪关市毗邻,北抵金塔夹山与金塔县相连。东西长104公里,南北宽84公里,总面积3353.74平方公里。玉门市是由甘肃省酒泉市管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部,东连嘉峪关173、市和金塔县,西接瓜州县,南北与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为邻,位于东经9615-9830,北纬3940-4100之间,东西长114km,南北宽112.5km,辖区总面积1.35万km2。瓜州县位于甘肃省西部,酒泉市中部,地处古丝绸要道、河西走廊西端,位于欧亚大陆桥中段,是甘、新、青、蒙省(自治区)的通衢之地。东与石油城玉门市接壤,西与旅游名城敦煌市为邻,南北两边与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毗连,西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相接。行政区域范围为东经94459700,北纬39524153之间,县境东西长185km,南北宽220km,总面积2.41万km2。敦煌市地处河西走廊的西段,位于党河洪积、冲积形成的平原绿洲上,174、东邻安溪县,西及西北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接壤,南靠祁连山与肃北蒙古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毗连,属甘肃省酒泉市所管辖,敦煌市境内地势南高北低,属低山地形,东西长260km,南北宽150-160km总面积约为31165.63km2。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区交通地理详见图3.1-1所示。3.1.2 地形地貌酒泉市位于河西走廊西部,介于青藏高原和蒙新高原之间,整个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整个地形可以分为南部祁连山地、中部走廊地区和北部的戈壁与低山丘陵三大部分。南部山地主要为祁连山地,分布在肃北阿克塞以及玉门、肃州的南部,为海拔在30005800m的高山群,主要包括祁连山、托来山、托来175、南山、大雪山、野马南山、疏勒南山、党河南山、阿尔金山、野牛脊山、土尔根达坂山、赛什腾山等一系列平行的西北-东南走向高大山系,山势高耸、群峰竞立,山顶冰川广布,其中疏勒南山的团结峰海拔5808 米,为甘肃省的最高峰。在山脉之间分布山间河谷和盆地,呈峡谷并列、盆地相间的复杂地形。主要的河谷、盆地有疏勒河、野马河、党河三大谷地和野马滩、石包城、大井泉、鱼儿红、盐池湾等盆地。北部戈壁和低山丘陵俗称北山和马鬃山区,位于市域西北部的肃北北区以及瓜州、玉门、金塔北部地区,地势中部高、南北低,海拔14002200m。呈显著的东西块状断裂,经过长期的剥蚀、堆积、冲积作用,形成了由低山残丘、山间盆地、砂石质戈壁倾176、斜平原和洪积滩地为主的地貌。主体马鬃山(北山)为天山余脉,呈东西走向,西高东低,属干燥剥蚀的低山残丘,最高峰马庄山海拔2668米。山间盆地主要有骆驼泉、后红泉、驼马滩、白湖、马鬃山南、马鬃山北、苦水井等7大盆地。马鬃山以北为准平原低山区,东南部和西南部为基岩戈壁高原和滩地。中部走廊地区,在地质构造上属于河西走廊坳陷带和马鬃山-阿拉善地台边缘坳陷带(金塔盆地),介于南部山地和北部戈壁、低山丘陵之间,包括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瓜州、敦煌的大部分地区,海拔一般为北部多在10002200m,北部在1500m以下,南部在3000m以下,地势相对平坦,以洪积、冲积平原为主。在地貌类型上基本以戈壁为主,分177、布有一系列不连续的绿洲、沙漠和低山残丘。其中绿洲为市域重要的农业区,主要的绿洲有酒泉盆地绿洲、昌马盆地绿洲、白杨河洪积扇绿洲、赤金-清泉绿洲、花海绿洲、昌马洪积扇绿洲(玉门镇绿洲)、金塔绿洲、鼎新绿洲、踏实洪积扇绿洲、疏勒河中下游三角洲绿洲和敦煌绿洲。沙漠主要分布与敦煌境内的鸣沙山、党河下游两岸以及瓜州县的西南部。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范围内地形地貌详见图3.1-2所示。图3.1-2 本规划区域范围内地形地貌示意图3.1.3 气象、气候酒泉市地处世界最大的欧亚大陆的内陆核心,属典型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具有冬冷夏热、四季分明、气候干燥、温差大、日照长、多风沙的特点。全市多年平均日照178、时数30333316小时,较同纬度的河北平原多400小时,年太阳辐射量为145.6153.8千卡/厘米。由于地形影响,全市各地的气候差异较大,其中走廊地区为典型的干旱大陆性气候,以西部的疏勒河下游最为显著,北山区较走廊地区更加寒冷湿润。南部祁连山区为青藏高原北缘,具有高寒气候向干旱大陆性气候过度的特点。市域主要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旱灾、洪水、大风、干热风、霜冻和暴风雪。表3.1-1 酒泉气象站常规气象项目统计(1998-2017)统计项目统计值极值出现时间极值多年平均气温()8.3累年极端最高气温()35.52010-07-2038.1累年极端最低气温()-23.92002-12-26-29.6多179、年平均气压(hPa)852.4多年平均水汽压(hPa)5.9多年平均相对湿度(%)46.5多年平均降雨量(mm)94.22006-07-0633.3灾害天气统计多年平均沙暴日数(d)3.0多年平均雷暴日数(d)6.9多年平均冰雹日数(d)0.1多年平均大风日数(d)10.1多年实测极大风速(m/s)、相应风向8.42017-05-0329.5null多年平均风速(m/s)2.2多年主导风向、风向频率(%)SW13.43.1.4 水文、水系(1)地表水酒泉境内河流分疏勒河、黑河、哈尔腾河三大水系,共有大小河流17条,均发源于南山冰川积雪区。自东而西是:黑河尾部自天成以北入鼎新,跨本区最东沿。其余180、河流依次为:酒泉市的马营河、观山河、红山河、丰乐河、洪水坝河、北大河(讨赖河),是主要灌溉水源。城北有临水河、清水河、依靠地下潜流溢渗在面,形成无数泉溪汇集成河,引以灌溉。全市依水源条件,自然的划分为洪水区和泉水区。流经肃州区的河流主要有马营、丰乐、观山、红山、洪水等五条山水河及过境河流讨赖河(俗称北大河),皆发源于祁连山,为二级支流,同属黑河水系,是全区的主要水源。讨赖河是流经肃州区的最大过境河流。来水由祁连山汇集,从冰沟出山后流经嘉峪关、肃州区、金塔等地区,全长350km,流域总面积14540km2。来水量主要以山区地下水、冰川融水(含雪融水)和降水为主要补给来源。讨赖河上游山区共有冰川3181、80条,冰川面积136.67km2。出山口年平均流量20.7m3/s,多年平均径流量6.23亿m3。洪水河:全长140km,集水面积1581km2,河流受降水和冰川融水影响较大。山区共有冰川216条,冰川面积130.84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47亿m3。洪水河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东侧流过。马营河:全长95km,集水面积619km2,以降水及冰川消融(含融雪水)补给河流,山区共有冰川38条,冰川面积19km2,出山口多年平均径流量1.14亿m3。丰乐河:全长65km,集水面积568km2,来水主要以降水为补给源,还有少量的地下水补给,山区共有冰川54条,冰川面积23.05km2,出山182、口多年平均径流量0.97亿m3。观山河:全长30km,集雨面积135km2,水量以降水为主要补给源,有少量山区地下水补给。山区共有冰川5条,冰川面积2.9km2,出山口多年平均径流量0.2亿m3。红山河:全长61km,集雨面积117km2,水量以降水为主要补给源,部分为山区地下水补给。出山口多年平均径流量0.26亿m3。瓜州境内有两条源于祁连山的河流。一条是疏勒河,发源于疏勒南山东段纳嘎尔当,流出昌马峡后穿越本身塑造的面积巨大的昌马洪积冲积扇东缘,经玉门镇后折向西流入本县,沿途汇集数道沟流出的泉水后过潘家庄水文站入双塔水库,水库下泄水量灌溉双塔灌区后基本消耗殆尽。全河流程945km,在瓜州境内183、流程242km,流域面积1.28万km2,年径流量3.89亿m3;另一条是榆林河,发源于祁连山区大雪山北坡冰川群,其融雪水渗入洪积层,经长距离的调蓄,在石包城一带以泉水出露,汇集成泉水河后流入本县,向北流经万佛峡至蘑菇台后入榆林水库,水库下泄水量灌溉踏实一带农田,榆林河流程118km,流域面积5494km2,年径流量0.55亿m3。有各类水库、塘坝37座,总蓄水量2.53亿m3,其中双塔水库库容2.4亿m3,是甘肃省最大的农业灌溉水库。玉门市境内有疏勒河、石油河、白杨河、小昌马河四条内陆河流,均发源于祁连山山区,其特点是海拔高,落差大,流程长。四条河流年平均地表总径流量为11.76亿立方米,可184、利用水资源流量10.37亿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储量46.24亿千瓦时,可开发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以上。疏勒河为过境河流,年径流量10.14亿立方米,为玉门市及瓜州县工农业生产所用,其中玉门市工、农业及生态用水为7.65亿立方米,疏勒河流域的昌马水库最大库容1.94亿立方,建设抽水蓄能水电站的条件十分优越,可开发装机容量12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水电站;小昌马河为疏勒河支流,年径流量0.49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为0.285亿立方米,其余0.205亿立方米汇入疏勒河;石油河年径流量0.49亿立方米(其中石油河0.26亿立方米,赤金河0.23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为0.39亿立方米;白杨河年径185、流量0.477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为0.43亿立方米。敦煌市境内主要为党河,党河依地形自南向北流经市区,党河是敦煌市内的主要灌溉水源,属疏勒河系内陆河流,补给水源只要为被迫的冰川冰雪融水、泉水和大气降水,境内全长为176km。本规划区域内水系分布详见图3.1-3所示。(2)地下水酒泉市肃州区地下水类型较为单一,为大厚度孔隙潜水。区内120m200m以浅潜水含水层,岩性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洪积卵石、砾石,呈灰褐色,成分较复杂,以变质岩为主,磨圆度较好,呈浑圆或亚圆形。含水层岩性变化规律是:在水平方向上,由西南向东北,含水层岩性由含漂砾卵石、砾卵石递变为卵砾石、砂砾石,颗粒粒径由大变小,各级粒186、径颗粒的含量也随之变化;在垂直方向上,含水层颗粒粒径随深度增加而变小,分选性由差变好,密实程度则随深度增加而增加。120m200m以浅潜水含水层厚度55.40m106.32m。潜水埋藏特征:本区潜水水位埋深呈现西南深、东北浅的变化规律。西南部潜水水位埋深100m,至中部潜水埋深80m100m,至北部第二水厂一带则变浅为40m60m。潜水埋藏特征主要受本区地形、地貌条件控制。潜水富水性特征:潜水富水性主要指120m200m以浅潜水含水层的富水性,评价时统一按降深5m、管径16吋的单井涌水量来进行推算。本区潜水含水层岩性颗粒粗,厚度大,渗透性好,补给充沛,富水性较强。强富水区,单井涌水量5000m187、3/d,水质良好,矿化度0.3260.705g/L,水化学类型以HCO3-SO42-Mg2+Ca2+型和HCO3-SO42-Ca2+Mg2+型水为主;中等富水区,单井涌水量30005000m3/d。水质较好,矿化度0.2790.572g/L,为HCO3-SO42-Mg2+Ca2+型水。玉门市境内由第四系松散沉积物组成的四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盆地,均分布有较大厚度的孔隙含水层。受补给和赋存条件的制约,盆地内富水性各不相同。水量极丰富区(单井涌水量大于5000m3/d)是玉门镇西侧的昌马洪积扇区;水量丰富区(单井涌水量大于10005000m3/d)分布于昌马洪积扇前缘及玉门镇,花海盆地南部,昌马盆188、地北部;水量贫乏区(单井涌水量小于1000m3/d)分布在赤金盆地的红柳峡滩、昌马盆地南部及玉门、花海盆地的北部边缘地带。地下水在向北运移的过程中,其运移与交替方式随着地下水埋藏条件的变浅而发生变化,由入渗径流变为径流排泄。在水位埋深小于10m地段地下水蒸发排泄作用逐步加强。在水位埋深小于5m的地段泉水增多,泉脑以下水量逐步增大并汇集为地表河流(如细土平原区的疏勒河段、赤金河),这些河(泉)水是下游平原区的重要补给水源,是区域地质环境的稳定因素,也是水资源被重复利用的有利条件。瓜州县广泛赋存和分布着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地下水的赋存和分布,严格受地址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的控制。南、北山前洪积平189、原,赋存和分布单一结构的孔隙潜水。含水层岩性为中、上更新系统砂砾(碎)石,厚度在南部山前厚度一般 100m,北部山前40m-60m,由北向南逐渐增厚。地下水位埋深受地形控制变化较大,一般在10m-30m。富水性中等,单井涌水量100-1000m3/d。水质较差,矿化度般35g/L,高者可达9.1g/L。地下水化学粪型为Cl-S042-Na+及S042Cl-Na+型水。中部疏勒河冲、洪积平原,是瓜州县地下水赋存和分布的主要地段。单一潜水过渡为浅层潜水、深层承压水的潜水承压水系统。含水层岩性为中、上更新统砂砾右、砂丑全新统砂、粉土,总厚度般150m。浅层潜水水位埋深一般1000m3/d,西部100190、m3/d-1000m3/d。水质较差,矿化度一般l-3g/L,向西递变为3-5g/L和5-10g/L。地下水化学类型为S042Cl-Na+-Mg2+型S042Cl-Na+-Ca2+及S042HCO3- Mg2+-Na+,深层承压含水层板埋深一般20m-40m,最大达53.09m。含水层岩性为中更新统砂砂砾、中细砂、厚度明显受第四系前古地埋控制,变化较大,但含水层层数由东向西逐渐增多。含水层厚度变化是东部20-25m,中部40m-60m,西部后50-60m,承压水头埋深东部一般3-5m,至西部递变为1-3m,瓜州县城一带承压水头为正水头,+0.72-+0.91m,形成自流区。承压含水层富水性强-191、中等,单井涌水量一般1000m3/d,至西部西湖乡一带递变为100-100m3/d。水质较好,矿化度东部一般为1g/L,至西部变差为1-3g/L,局部大于5g/L。水化学类型为S042Cl-Na+-Ca2+型及S042Cl-Na+-Mg2+型水。3.1.5 土壤及动植物(1)土壤酒泉市共有灌淤土、潮土、风沙土、灰棕漠土、盐土、草甸土和沼泽土共七个土类,二十一个亚类、三十二个土属,四十二个土种。本规划范围内土壤类型详见图3.1-5所示。(2)植被酒泉市境内植被分为人工、灌丛、草甸、荒漠等类型。人工植被,主要是人工栽培的林木、农作物和饲草。树种为17科、27属、34种、184个品种;农作物作物品种192、为8科、20属、20种、212个品种。灌丛、草甸植被,主要有枸杞、芦苇、苔草、冰草、拂子茅、芨芨草、灯心草等,分布在北部低洼地区。荒漠植被,主要有红砂、麻黄、骆驼刺、果果枸杞、盐爪爪、碱蓬等,分布在绿洲边缘和戈壁前缘地带。在固定或半固定砂丘及戈壁地带有以多种白刺、柽柳为主组成的群落以及胡杨、华棒、沙拐枣群落。在古旧河床、渠旁、地边有少量的胡杨、沙棘分布。湿地水生植被主要以冰草、芦苇、香蒲等为主,组成了丰富的生态系统。(3)动物酒泉市现有野生动物含脊椎动物5纲28目51科144种,其中:鱼类3目4科14种,有省级保护动物花斑裸鲤(Gymnocypris echloni)1种;两栖类1目2科2种,193、有省级保护动物中国林蛙(Rana chensinensis)1种;爬行类3目4科7种;鸟类15目31科105种,其中有国家级保护动物2种,分别是黑鹳和遗鸥;国家级保护动物9种,分别是白琵鹭、大天鹅、鹗、黑耳鸢、大鵟、红隼、猎隼、灰鹤、纵纹腹小鸮;省级保护动物7种,分别是大白鹭、白鹭、灰雁、斑头雁、赤嘴潜鸭、红胸秋沙鸭、渔鸥;哺乳类6目10科16种,其中有国家保护动物鹅喉羚1种,省级保护动物赤狐1种。3.2 社会经济概况3.2.1 人口概况根据酒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酒泉市统计局),2018年末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12.7万人,比上年增加0.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9.33万人194、,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1.52%,比上年末提高1.2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0.9万人,出生率为8;死亡人口0.62万人,死亡率为5.5;自然增长率为2.5。表3.2-1 2018年酒泉市年末常住人口及构成 单位:万人、%指 标年末数比重常住人口112.7100其中:城镇69.3361.52乡村43.3738.48其中:男性58.1751.61女性54.5348.39其中:0-15岁18.015.9715-60岁76.9768.2960岁及以上17.3515.39其中65周岁及以上11.610.293.2.2 经济概况经济总量:根据酒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酒泉195、市统计局),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6.9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8亿元,增长7.3%;第二产业增加值202.8亿元,增长3%;第三产业增加值320.2亿元,增长5.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15.632.851.6调整为12.43453.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3043元,比上年增长4.2%,按2018年平均汇率折算为8016美元。全市财政总收入114.4亿元,比上年增长3.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税收收入23.2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支出169亿元,比上年增长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万元,比上年增长5.2196、%。就业:年末全市就业人员66.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9.15万人,比上年增加0.76万人。全年新增就业岗位36330个,城镇新增就业22460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71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7%。居民消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2%。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0.1%,衣着类价格上涨4.4%,居住类价格与上年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0.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2%。3.2.3 农业情况根据酒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酒197、泉市统计局),2018年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90.3万亩,比上年增加6.8万亩。粮食种植面积102.4万亩,与上年持平。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4.4万亩,增加4.4万亩;玉米种植面积65.5万亩,减少4.1万亩。棉花种植面积24.3万亩,增加2.2万亩。油料种植面积24.9万亩,减少14.3万亩。甜菜种植面积4万亩,与上年持平。药材种植面积33.8万亩,增加1万亩。蔬菜种植面积42万亩,增加2.6万亩。2018年全年粮食产量50.9万吨,比上年增加3.2万吨,增产6.6%。其中,夏粮产量14.9万吨,增产16.3%;秋粮产量36万吨,增产3.1%。小麦产量14.8万吨,增产16.6%;玉米产量3198、5.4万吨,增产3.2%。全年棉花产量2.8万吨,比上年增产8.9%。油料产量3.9万吨,减产31.8%。甜菜产量18万吨,增产4.3%。蔬菜产量123.3万吨,增产3.8%。水果产量23.9万吨,增产4.6%。药材产量9.1万吨,增产7.6%。2018年全市牛饲养量21.9万头,比上年增长1.9%,其中存栏11.3万头,下降0.2%;出栏10.6万头,增长4.2%。羊饲养量532.6万只,比上年增长2.8%,其中存栏274.6万只,增长1.9%;出栏258万只,增长3.8%。生猪饲养量48.8万头,比上年下降4.6%,其中存栏21.3万头,下降5%;出栏27.5万头,下降4.3%。全年肉类总199、产量7.6万吨,比上年增长1%;牛奶产量1.8万吨,下降9.7%;禽蛋产量0.9万吨,下降0.7%。2018年全市水产品养殖面积4.6万亩,比上年增加0.2万亩,水产品产量3425.5吨,比上年下降23.5%。2018年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33万千瓦,增长2.7%。农用拖拉机11.6万台,增长0.9%。全年化肥施用量6.8万吨,下降5%。农村用电量4.1亿千瓦时,增长3.5%。保灌面积295.7万亩,增加21.2万亩。3.2.4 工业和建筑业2018年全市工业增加值123.2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4.3亿元,增长3.9%。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200、值4.8亿元,增长28.4%;股份制企业增加值95.8亿元,增长2.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值3.7亿元,增长1.8%。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3.8亿元,增长7%;制造业增加值71.6亿元,增长2.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28.9亿元,增长7.8%。规模以上工业中,石化、电力、建材、有色、冶金、装备制造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01.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96.9%。其中,石化工业增加值62亿元,增长4.3%;电力工业增加值27.9亿元,增长7.1%;建材工业增加值3.5亿元,下降5.8%;装备制造业增加值3.1亿元,下降12.5%;有色工业增加值2.8亿元,增201、长3.5%;冶金工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中,风光电及其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23.4亿元,比上年下降1.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2.4%,其中风光发电企业工业增加值20.6亿元,增长0.5%;风光电装备制造企业工业增加值2.8亿元,下降13.7%。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23.2亿元,比上年下降3.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2.2%。高技术制造业工业增加值0.7亿元,比上年增长2.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0.7%。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63.3亿元,比上年增长6.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0.7%。2018年年末全市发电装机容量13202、27.5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7%。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44.3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6.2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915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2万千瓦。2018年全年原油开采量41万吨,比上年增长2.5%;原油加工量201万吨,与上年持平;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14.6万平方米,下降34.7%;水泥221.6万吨,下降1.2%;黄金1440千克,下降8.5%;塑料制品0.7万吨,下降48.8%;家具2.7万件,下降14.9%。发电量223.6亿千瓦时,增长23.3%,其中,风力发电量163.3亿千瓦时,增长21.6%;太阳能发电量16亿千瓦时,增长24%。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03、15.6亿元,比上年下降37.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8.8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77.4元,比上年增加1.8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7%,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68.7%,比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全市建筑业增加值8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年末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12个,比上年增加29个。实现利润5.6亿元,比上年下降12.7%。3.2.5 服务业2018年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57亿元,比上年增长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3.7亿元,增长4.2%;住宿和204、餐饮业增加值19.2亿元,增长5.2%;金融业增加值27.8亿元,下降1.5%;房地产业增加值26.2亿元,下降0.6%;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26.5亿元,增长8.8%。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8.4%,营业利润下降66.7%。2018年末公路总里程17472公里,比上年增加144公里。高速公路里程623公里,等级公路里程16166公里,比上年增加165公里。全市公共交通车404辆,比上年增加36辆。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194125辆,比上年增长7.1%,其中本年新注册14413辆,下降17.6%。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75490辆,增长7.3%,其中本年新注册31470辆,比上年下降14.205、6%。年末私人轿车保有量72181辆,增长7.4%,其中本年新注册5005辆,比上年下降11.8%。2018年全年公路运输货运量4005万吨,比上年增长3.8%,货物周转量186.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5%;公路客运量9346万人,比上年增长3%,旅客周转量88.4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5.2%。2018年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10.8亿元,比上年下降5.5%。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5亿元,增长7.7%;电信业务收入9.3亿元,下降7.3%。邮政业全年完成快递业务量319.9万件,增长25.1%;快递业务收入7179万元,增长23.5%。年末电话交换机总容量246.7万门。电话用户总数167.9万206、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42.5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家庭接入用户44.7万户。2018年内接待国内外游客3235.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1%,其中海外游客3.5万人次,增长18%;旅游收入316.3亿元,比上年增长29.1%。旅游创汇收入102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6%。3.2.6 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全市有普通高校1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9所,普通小学127所。普通中学56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高级中学10所、初级中学4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各类学校占地面积84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中小学占地27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其中普通中小学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207、积172万平方米,图书藏量418万册,固定资产总值27.5亿元。全市普通高校招生3325人,比上年增长5.9%;在校生9152人,比上年增长3.5%;毕业生2395人,比上年下降5%。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4769人,比上年下降3.9%;在校生14529人,比上年增长5.4%;毕业生3559人,比上年增长33.5%。普通中学招生11215人,比上年下降2.4%;在校生56954人,比上年下降2.3%;毕业生19915人,比上年下降1.2%;普通中学中,普通高中招生7685人,比上年增长2.5%;普通高中在校生22910人,比上年下降0.8%。初中在校生34044人,比上年下降3.4%。普通小学在208、校生62521人,比上年下降3%。幼儿园在园幼儿31485人,比上年增长0.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4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6.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6.4%。普通高校考生本科上线率44.37%,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总数8959人,总录取率85.6%。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99.48%。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学生辍学率0.046%,小学学生辍学率0.037%。2018年末全市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163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8124人。财政投入科技经费9924万元,比上年增长13.6%。全年引进新技术成果242项,申请专利1730项,授权专利1296项209、,其中发明专利31项。全年签订技术合同8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2018年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剧场、影剧院18个,文化馆8个,公共图书馆8个,各类博物馆、纪念馆43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83.7万册。全年出版报纸788.2万份,出版杂志0.132万册,发行图书553万册。年末全市共有档案馆8个,馆藏档案57.2万卷,全年开放各类档案8.3万卷。3.3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3.3.1 废污水处理设施概况酒泉市城镇集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农村地区采用不完全雨污分流制。酒泉市一区两市四县均已建设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甚至一级A210、排放标准。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不够,根据调查,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玉门市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发电项目西侧,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第二热源厂北侧,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尚未确定。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阶段,近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物脱氮除磷工艺“预处理+A2/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二氧化硫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实现中水回用的标准。玉门工业211、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活性污泥法+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实现中水回用的标准。现实际处理能力约为2000m3/d,污水收集处理玉门工业园区各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3.3.2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概况区域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酒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一些列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要求对区域大气污染进行治理,深化燃煤锅炉整治,大力推进全市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加大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对现有水泥厂、电厂和212、工业锅炉等进行深化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全面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烟尘治理,对烟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高效除尘改造,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用天然气替代燃煤,对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推广使用型煤。积极推进工业炉窑颗粒物治理,使用天然气、煤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加强工业炉窑除尘工作,安装高效除尘设备,确保达标排放。严格控制管理各类建筑施工扬尘。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现未实现集中供热,区域内供暖锅炉主要是以清洁燃料为主的供暖方式;玉门市工业园区尚未实现集中供暖,供暖主要是以电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的方式。3.3.3 区域噪声污染控制状况酒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强化工业噪声213、防治,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工业企业合理布局;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城市六禁鸣、限速管理,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型机动车(货车)进城限制,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高架桥、铁路等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对部分路段实施夜间禁鸣制度,降低交通噪声污染。规划范围内主要的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和工业企业设备噪声,区域内部分道路设置限速禁鸣的标识,进入各工业企业的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基本能够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3.3.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规划范围内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城处理”的收运模式,采用“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体系。规214、划设计的工业园区具有统一的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体系。城镇设有建筑垃圾填埋场,各乡镇建筑垃圾均有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3.3.5 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以建设美丽酒泉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突出“保护绿洲、利用戈壁、改善生态、服务发展”主题,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以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为有力支撑,稳步推进敦煌“国家生态市”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提档升级。坚持“南护水源、中建绿洲、北拒风沙”,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积极推进水资源合理215、利用、封滩育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全市森林总面积达118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2%。遏制了生态环境的恶化,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林业的生态屏障作用日渐明显。3.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酒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如下:肃州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8年肃州区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工28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8.6%。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值为13g/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质量浓度值为25g/m3,臭氧(O3)8小时平均浓度值第90百分位数142216、g/m3,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值第95百分位数1.1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139g/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35g/m3,对沙尘天气影响数据进行剔除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89g/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28g/m3,其中SO2、NO2、CO、O3、PM2.5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不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玉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8 年玉门市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62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小于10217、0)共27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6.8%。SO2年平均浓度值12g/m3;NO2年平均浓度值9g/m3;O3 8小时平均浓度值第90百分位数143g/m3;CO日平均浓度值第95百分位数2mg/m3;PM10年平均浓度值140g/m3;PM2.5年平均浓度值47g/m3,对沙尘天气影响监测数据进行剔除后,玉门市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 312 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 小于 100)共 278 天,PM10年均值为89g/m3,高于二级标准;剔除后PM2.5年均值37g/m3,其中SO2、NO2、CO、O3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PM2.5218、不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瓜州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8年瓜州县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 349 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 小于 100)共 224 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4.2%。SO2 年平均浓度值14g/m3;NO2年平均浓度值 12g/m3;O3 8小时平均浓度值第90百分位数152g/m3;CO日平均浓度值第95百分位数0.7mg/m3;PM10年平均浓度值164g/m3;PM2.5年平均浓度值43g/m3,对沙尘天气影响监测数据进行剔除后,瓜州县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264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小于100)共224天,219、PM10年均值为94g/m3,高于二级标准;剔除后PM2.5年均值30g/m3,其中SO2、NO2、CO、O3、PM2.5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不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敦煌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8年敦煌市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 小于 100)共27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5.3%。SO2 年平均浓度值13g/m3;NO2年平均浓度值 16g/m3;O3 8小时平均浓度值第90百分位数143g/m3;CO日平均浓度值第95百分位数1.6mg/m3;PM220、10年平均浓度值126g/m3;PM2.5年平均浓度值43g/m3,对沙尘天气影响监测数据进行剔除后,瓜州县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299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小于100)共275天,PM10年均值为78g/m3,高于二级标准;剔除后PM2.5年均值30g/m3,其中SO2、NO2、CO、O3、PM2.5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不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酒泉市肃州区和嘉峪关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详见表3.4-1。表3.4-1 区域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区域名称污染物年平均指标现状浓度(221、g/m3)评价标准(g/m3)占标率%达标情况酒泉市肃州区PM10年平均8970127.14%不达标PM2.5年平均283580.00%达标SO2年平均136021.67%达标NO2年平均254062.50%达标CO 第95百分位1.1mg/m34mg/m327.50%达标O3 8h第90百分位数14216088.75%达标玉门市PM10年平均8970127.14%不达标PM2.5年平均3735105.71%不达标SO2年平均126020.00%达标NO2年平均94022.50%达标CO 第95百分位2mg/m34mg/m350.00%达标O3 8h第90百分位数14316089.38%达标瓜222、州县PM10年平均9470134.29%不达标PM2.5年平均303585.71%达标SO2年平均146023.33%达标NO2年平均124030.00%达标CO 第95百分位0.7mg/m34mg/m317.50%达标O3 8h第90百分位数15216095.00%达标敦煌市PM10年平均7870111.43%不达标PM2.5年平均303585.71%达标SO2年平均136021.67%达标NO2年平均164040.00%达标CO 第95百分位1.64mg/m340.00%达标O3 8h第90百分位数14316089.38%达标(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规划引用建设项目酒泉市生活垃圾223、焚烧发电工程中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数据。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初步分析结果,结合厂址区域主导风向及功能区划,同时考虑到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在厂址及厂址下风向处设2个监测点位。表3.4-2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一览表序号监测点名称方位距离备注1#项目厂址拟建厂址工业园区2#酒泉市种子产业园拟建厂址东北侧约2.8km种子产业园监测项目检测项目:HCl、汞、镉、铅、铬、砷、氟化物、硫化氢、氨、二噁英。监测时间监测项目HCl、汞、镉、铅、铬、砷、氟化物、硫化氢、氨、监测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连续监测7天,监测项目二噁英的监测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6224、月1日,连续监测3天。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评价见表3.4-3所示。表3.4-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污染物监测点平均时间评价标准(g/m3)浓度范围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Hg1#年均值0.05未检出-2#未检出-Cd1#年均值0.005未检出-2#未检出-Pb1#年均值0.5未检出-2#未检出-铬1#年均值0.000025未检出-2#未检出-砷1#年均值0.006未检出-2#未检出-HCl1#小时平均50未检出00达标2#未检出00达标1#日平均15未检出00达标2#未检出00达标氟化物1#小时平均20未检出00达标2#未检出00达标1#日平均7未检出00达标2#未检出00达标225、H2S1#小时平均100.002-0.003mg/m330%0达标2#0.002-0.003mg/m330%0达标NH31#小时平均2000.02mg/m310%0达标2#0.02mg/m310%0达标二噁英类1#年平均0.6pg-TEQ/m30.014-0.017pg/m32.8%0达标2#0.016-0.017pg/m32.8%0达标由上述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Cd、Hg、Pb、铬、砷、氟化物、HCl均未检出,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Cl、H2S、NH3浓度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226、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的要求。二噁英检出浓度也较低,二噁英没有日均值,但远远低于日本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年平均浓度标准0.6pgTEQ/m3限值要求。(3)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根据酒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6年)、酒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7年)和酒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规划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统计见表3.4-3所示。变化趋势柱状图见图3.4-3所示。表3.4-3 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统计表污染因子年份PM10(g/m3)PM2.5(g/m3)SO2(g/m3)NOx(g/m3)CO(mg/m3)O3(g/m3)20161003915321.21382017892814271.01442227、018892813251.1142图3.4-3 变化趋势柱状图根据表3.4-3和图3.4-3所示,污染物SO2、NOx、CO、PM10和PM2.5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污染物O3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呈上升趋势。3.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根据酒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度),2018年酒泉市3条河流的5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水质均达到功能区类别,达标率为100%;且达到了“十三五”目标水质类别,达标率为 100%。通过对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进行评价,5个断面中,北大河桥断面、豆腐台 断面和西河坝桥断面水质均为类;城郊农场断面和哨马营断面水质为类,水质状况均为优。与2017年相228、比,河流水质整体稳中趋好。其中,北大河河段2018年水质类别为类,与2017年相比水质有所改善;石油河河段2018年水质类别为类,2017年水质类别为,水质显著改善;黑河河段2018年水质类别为类,与2017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城郊农场和哨马营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北大河桥和豆腐台断面水质由类提升为类;西河坝桥断面水质由类提升为类,水质明显改善。表3.4-4 2017年、2018年酒泉市河流断面水质状况表断面名称功能类别“十三五”目标类别2017 年2018 年备注水质类别水质状况河流水质水质类别水质状况河流水质北大河酒泉段北大河桥优优省控断面城郊农场优优国控断面石油河玉门段豆腐台优优省控断面西河229、坝桥轻度污染优国控断面黑河酒泉段哨马营优优省控断面3.4.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质量公报监测数据根据酒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度)中地下水水质监测情况,2018年酒泉市共监测地下水6个点位,分别为酒泉第三水厂、阿克塞县饮用水厂、金塔县四坪湾水厂、玉门市正源水厂、瓜州县水厂和敦煌市自来水厂,每季度监测一次。除金塔县四坪湾水厂四季度硫酸盐超标、瓜州县水厂一至三季度硫酸盐均超标外,其余各点位水质各季度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2018年酒泉市全年地下水水质监测达标率为83.3%。(2)引用监测数据监测点位布设项目地下水共设置3个水质监测点,分别布置在厂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上游及下游位置,230、具体监测点位布置见表3.2-5所示。表3.2-5 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一览表点位编号点位名称D1厂区上游D3厂区下游D3厂区下游监测项目常规因子监测因子:水位、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总大肠菌群。八大离子监测:K+、Na+、Ca2+、Mg2+、CO32-、HCO3-、Cl-、SO42-。监测期间需在场址周边2km范围内调查其他至少3个水井的水位数据,给出地下水水位监测点具体位置及与场址的方位距离、水井用途。监测时间及频率水质监测连续监测1天,每天采样1次。水位监测只需给出水位数据、方位距离和231、水井用途即可。监测结果表3.2-7 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与日期(2019年5月21日)标准值1#项目厂址上游2#项目厂址下游3#项目厂址下游浓度标准指数浓度标准指数浓度标准指数1pH7.430.297.370.257.520.356.5-8.52氨氮mg/L0.2440.480.3620.720.2730.550.53硝酸盐氮mg/L7.320.373.520.185.250.2620.04亚硝酸盐氮mg/L0.003L/0.003L/0.003L/1.05挥发性酚类mg/L0.0003L/0.0003L/0.0003L/0.0026氰化物mg/L0.004L/0.232、004L/0.004L/0.057砷mg/L0.0030.30.0050.50.0040.40.018汞mg/L0.00004L/0.00004L/0.00004L/0.0019六价铬mg/L0.004L/0.004L/0.004L/0.0510总硬度mg/L1820.401710.381680.3745011铅mg/L0.01L/0.01L/0.01L/0.0112氟化物mg/L0.320.320.280.280.440.441.013镉mg/L0.001L/0.001L/0.001L/0.00514铁mg/L0.03L/0.03L/0.03L/0.315锰mg/L0.01L/0.01L/0233、.01L/0.116溶解性总固体mg/L5020.505330.535450.55100017耗氧量mg/L0.80.270.70.230.80.273.018硫酸盐mg/L1070.4396.20.381030.4125019总大肠菌群MPNb/100mL2/2/2/3.020钾mg/L0.57/0.38/0.41/21钠mg/L32.4/29.1/29.8/22钙mg/L24.4/23.6/24.2/23镁mg/L26.1/25.2/26.1/24碳酸根mg/L0/0/0/25碳酸氢根mg/L131/128/130/26氯离子mg/L11.3/14.2/12.5/27硫酸盐mg/L107/234、96.2/103/由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各指标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3.4.4 声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质量公报声环境质量现状城市功能区噪声2018年酒泉市城区功能区噪声共布设点位10个,第1、4季度各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第2、3季度酒泉市城区各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夜间等效声级有1个监测点位超标,为市汽修厂家属院。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018年肃州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8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0分贝,声环境质量一般。玉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35、2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4.1分贝,声环境质量一般。敦煌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0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1.6分贝,声环境质量一般。道路交通噪声2018年肃州区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66.0分贝,夜间为54.1分贝,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标准 限值,同时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中的一级限值,声环境质量为好。玉门市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3.6分贝,夜间57.5分贝,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好。敦煌市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61.3分贝,夜间为52.3分贝,达标率为100%,声环236、境质量好。(2)引用监测数据引用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厂界四周的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22日,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结果如下:表3.2-12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测点编号测点名称及位置结果单位检测日期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项目厂界外东侧1mdB(A)48.241.349.040.92#项目厂界外南侧1mdB(A)49.441.448.741.13#项目厂界外西侧1mdB(A)49.840.749.140.84#项目厂界外北侧1mdB(A)49.340.648.440.4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现237、状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较好。3.4.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调查,本专项规划的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发电项目西侧,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第二热源厂北侧,已确定厂址的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工业建设用地为主。本次规划环评主要引用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厂址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1)监测点位土壤监测点位共布设6个,其中在拟建厂址内布设3个柱状样和1个表层土样,场地外布设2个表层土样,土壤监测布点见表3238、.2-8和图3-4所示。表3.2-8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一览表序号监测点名称监测项目备注1厂址内布设1#-1柱状样砷、镉、铬(六价)、铅、汞、二噁英采样取表层土0-0.5m,0.5-1.5m,1.5-3m2厂址内布设1#-2柱状样砷、镉、铬(六价)、铅、汞、二噁英采样取表层土0-0.5m,0.5-1.5m,1.5-3m3厂址内布设1#-3柱状样砷、镉、铬(六价)、铅、汞、二噁英采样取表层土0-0.5m,0.5-1.5m,1.5-3m4厂址内布设2#表层样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项基本因子、二噁英采样取表层土0-0.5m5电厂与239、水泥厂之间3#砷、镉、铬(六价)、铅、汞、二噁英采样取表层土0-0.5m6牌路梁村农耕地4#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因子采样取表层土0-0.5m(2)监测项目项目土壤监测因子主要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项基本因子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因子,结合项目土壤布点情况,具体监测项目见表3-17所示。(3)监测时间和频率土壤采样时间为1天,每天1次。(4)监测结果土壤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2-10、3.2-11所示。表3.2240、-10 土壤检测结果表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与日期2019年5月21日1#-11#-21#-31汞mg/kg0.1720.1740.1810.1850.1920.2020.1690.1720.1762镉mg/kg0.280.310.310.200.220.230.210.150.163铅mg/kg10.014.012.27.6610.711.69.907.859.354铬mg/kg56.969.637.438.697.350.254.368.570.35砷mg/kg6.096.136.226.216.276.356.116.156.276二噁英类(5月30日)ngTEQ/kg0.33/0.4241、0.38/0.430.21/0.29表3.2-10(续) 土壤检测结果表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与日期2019年5月21日2#3#4#1汞mg/kg0.2410.1860.2072镉mg/kg0.180.170.183铅mg/kg6.617.088.104铬mg/kg94.224.41025砷mg/kg6.356.426.736铜mg/kg/38.97锌mg/kg/84.258镍mg/kg/33.89二噁英类(5月30日)ng TEQ/kg0.540.290.38表3.2-11 土壤检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及时间 监测结果(2019年6月10日)2#占地范围内(表层)监测项目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242、,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mg/kgNDND0.0333NDND0.00440.00440.0017监测项目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mg/kgNDNDNDNDND0.0022NDND监测项目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mg/kg0.003NDNDNDNDNDNDND监测项目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mg/kgNDNDNDNDNDNDNDND监测项目苯并b243、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mg/kgNDNDNDNDNDND备注:1.ND表示未检出或低于检出限由表3.2-10、3.2-11可知,项目所在地区域场地内土壤监测点位和电厂附近监测点位中各项目指标均较低,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4#监测点位指标均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要求,各监测点位二噁英因子可以满足日本标准1.0ng TEQ/kg,区域土壤现状较好。3.5 制约因素分析本规划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244、资源以及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不存在制约性因素,主要为大气环境的制约性。根据酒泉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本规划所涉及的四个项目区域内大气污染物PM10不同程度的超出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本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烟气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在区域颗粒物超标的情况下,酒泉市应尽快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消减方案,消减替代源可以项目所在的园区内消减现有企业污染物。根据酒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要求深化燃煤锅炉整治,大力推进全市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加大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拆除,逐步淘汰农村地区居民散烧供暖245、煤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在有条件的乡镇实行集中供热。对烟尘不能稳定达标燃煤锅炉进行高效除尘改造,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规划项目可在区域范围内的现有燃煤小锅炉,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以及农村煤改电等均可作为消减替代源。第四章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依据本规划的开发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情况,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确定主要评价因子。4.1 环境影响识别4.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及投入运营和相关辅助工程的建设,会对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对区域内的水246、环境空气、声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及景观等造成影响。本评价采用核查表法筛选识别在规划不同实施阶段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活动及由其引起的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具体详见表4.1-1。表4.1.1 规划环境影响识别序号影响类别环境影响活动对环境潜在的影响1规划建设的环卫设施选址引起的环境影响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与相关规划体系内容相协调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占用土地资源、改变土地性质改变陆地生态损失自然植被改变环境景观丧失环境自然景观2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占地项目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其中占用耕地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其他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土石方开挖土方挖填产生粉尘247、对大气环境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以及开挖机械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材料的装卸和运输施工粉状材料装卸、临时堆放过程中起尘对大气环境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主体工程修建修建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会影响周边水环境,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等。修建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及粉尘类的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空气3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垃圾(运输)臭气圾输送过程散发一定量的恶臭气体、运输扬尘以及车辆尾气,影响沿线环境和居住人群生活环境进248、厂垃圾的储存和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垃圾在垃圾贮坑中暂存期间有机物分解会产生一定的恶臭气体以及废水渗滤液,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污水处理站的运行会产生一定量无组织恶臭气体,无组织臭气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人群造成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不妥善处理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垃圾焚烧炉垃圾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含有颗粒物、SO2、NOx、HCl、重金属、二噁英类、CO等焚烧烟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会产生一定量的软化废水、锅炉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SS、COD、BOD5、NH3-N,如收集或处理措施不当对水环境造成影响。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炉渣等固体废物影响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鼓引风机机、空压机、各类水泵等设备产生为249、噪声主要污染源,影响声环境质量及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烟气处理烟气处理过程中有效降低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但在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飞灰、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不妥善处理造成二次污染。工作人员的活动职工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不当易影响二次污染,影响人群健康。绿化工程对规划厂址进行绿化,降低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矩阵识别法对规划建设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自然环境要素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植物、动物、土壤等;社会环境要素有交通运输、区域经济、农业生产、人群健康、区域景观、区域经济发展等,该规划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分别见表4.1-2。表4.1-2 规划建设环境影响程度250、识别表类别环境因素土地利用改变区域布局功能布置能源及水资源消耗规划实施阶段污染物排放规划实施后污染物排放自然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植物动物土壤社会环境交通运输+/区域经济+/+农业生产人群健康/景观+注:“+”为有利影响,“”为不利影响;“”为轻微影响或无影响,“”为中度影响,“”为重度影响。由表4.1-2可知,规划对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存在有利和不利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中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多为不利影响,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多为有利影响。表4.1-3 规划建设环境影响性质分析类别环境因素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累积影响短期长期可逆不可逆短期长期局部广泛自然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植物动物土壤251、社会环境交通运输区域经济农业生产人群健康景观由表4.1-3可知规划对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多为长期和可逆的不利影响。但对区域内经济发展有一定的长期而广泛的有利影响。4.1.2 环境污染因子识别通过对规划所涉及的污染因子的识别,筛选出典型的污染因子,以便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确定预测和评价因子,以较全面和客观地反映园区建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污染因子的筛选遵照下列原则:(1)列入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2)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重点控制污染物;(3)园区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行业或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4)当地环境介质最为敏感的污染因子;规划污染因子如下:大气环境:PM10、PM2.5、S252、O2、NOx、CO、HCl、Hg、Cd、Pb、二噁英类、NH3、H2S。水环境:pH、SS、COD、BOD、NH3-N、Cd、Pb;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4.2 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规划环评的评价指标需要根据涉及的区域特点以及发展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来确定。本规划环评根据上述筛选原则,确定规划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见表4.2-1。表4.2-1 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表指标类型指标评价指标近期目标值远期目标值规划层次指标本规划与相关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并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性本规划与各相关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符性本规253、划与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符与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本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环境要素指标水环境水污染物排放废水处理率及处理达标率100%渗滤液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该部分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保护饮用水源规划选址是否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划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地下水环境保持区域地下水水质功能目标厂区防渗措施污水事故排放时不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规划固废综合处理中心是否位于环境空气一类区内规划主要项目不位于环境空气一类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PM10及特征大气污染物等)排放量在大254、气承受能力之内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PM10及特征大气污染物等)是否达标排放100%达标排放恶臭气体边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生成量达到最小化、减量化并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率100%100%炉渣综合利用率100%100%飞灰安全处置率100%100%噪声控制噪声水平,保护区域声环境质量垃圾焚烧发电厂边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环境质量对生态环境和地表植被的影响程度不显著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不涉及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 规划开发强度分析本规划各建设项目现状占地类型为荒地内,255、现状无污染物排放,本次规划主要核算规划实施后的污染物排放量。5.1.1 大气污染物1、垃圾焚烧烟气(1)烟气主要成分垃圾焚烧烟气的主要成分是由N2、O2、CO2和H2O等四种无害物质组成,占烟气容积的99%。因垃圾成分不可控和燃烧过程的多变性,焚烧烟气中还含有1%左右的有害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包括惰性氧化物、金属盐类、未完全燃烧产物等)。酸性污染物(包括氯化氢(HCl)、氟化氢(HF)、硫氧化物(SOx)及氮氧化物(NOx)等)。重金属(包括Pb、Hg、Cd、锰、铬、As、钛、锌、铝、铁等单质与氧化物等)。残余有机物(包括未完全燃烧有机物与反应生成物,如芳香族多环衍生物、烃类化合物、不饱256、和烃化合物,二噁英类)。(2)烟气污染物生活垃圾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的污染物产生量与焚烧炉炉型、生活垃圾成分、焚烧温度、焚烧时间等因素有关。本规划各建设项目焚烧炉焚烧烟气量及烟气污染物源强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以及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中确定,以及类比兰州市中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焚烧烟气的在线监测数据,该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20m的烟囱排放,排放温度140,运行规模为2000t/d,年工作8000h,总烟气量为32万m3/h。结合本规划拟规划的生活垃圾发电厂处理规模等情况,核算焚烧炉焚烧烟气中各污257、染物的源强。本规划近期、远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5.1-1和表5.1-2。表5.1-1 本专项规划近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规划时限排放源污染物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烟气量(Nm3/h)浓度(mg/m3)产生量浓度(mg/m3)排放量kg/ht/akg/ht/a近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M10948007733736.176448.82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99.815.51.512.85PM2.53867368.083224.4199.87.70.76.43SO263360.0525.69063.3258、6.052.56NOX40056.88332.184024022.75199.3HCl73069.2602.29814.61.3812.12CO20018.96166.0960807.8566.4Hg0.40.0380.332800.040.00380.033Cd0.20.0190.166960.0080.00110.0099Pb+Sb+As+Cr+Co+Cu+Mn+Ni等8.00.7586.64960.320.030.266二噁英类5ngTEQ/m30.474mg/h4.15g/a98.40.08ngTEQ/m30.0075mg/h0.066g/a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M1037920259、7765294.52579.5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99.815.50.65.14PM2.53883147.21289.899.87.80.282.572SO263324.0210.29063.32.421.02NOX40022.8132.9402409.179.72HCl73027.7240.99814.60.554.85CO2007.666.460803.1426.56Hg0.40.0150.133800.040.001520.01320Cd0.20.0080.066960.0080.000440.00396Pb+Sb+As+Cr+Co+Cu+Mn+Ni等80260、.3032.656960.320.0120.1064二噁英类5 ngTEQ/m30.190 mg/h1.660 g/a98.40.08ngTEQ/m30.003 mg/h0.0264 g/a表5.1-2 本专项规划远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规划时限排放源污染物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烟气量(Nm3/h)浓度(mg/m3)产生量浓度(mg/m3)排放量kg/ht/akg/ht/a远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PM10948007733736.176448.82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99.815.51.512.85PM2.5386736261、8.083224.4199.87.70.76.43SO263360.0525.69063.36.052.56NOX40056.88332.184024022.75199.3HCl73069.2602.29814.61.3812.12CO20018.96166.0960807.8566.4Hg0.40.0380.332800.040.00380.033Cd0.20.0190.166960.0080.00110.0099Pb+Sb+As+Cr+Co+Cu+Mn+Ni等8.00.7586.64960.320.030.266二噁英类5ngTEQ/m30.474mg/h4.15g/a98.40.08ng262、TEQ/m30.0075mg/h0.066g/a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M10284407733220.91934.6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99.815.50.453.855PM2.53867110.4967.399.87.70.211.929SO263318.0157.79063.31.815.768NOX40017.199.7402406.8359.79HCl73020.8180.79814.60.413.64CO2005.749.860802.3619.92Hg0.40.01140.0996800.040.00110.0099Cd0.20.00570.0498263、960.0080.00030.0030Pb+Sb+As+Cr+Co+Cu+Mn+Ni等8.00.2271.992960.320.0090.0798二噁英类5ngTEQ/m30.142 mg/h1.245 g/a98.40.08ngTEQ/m30.00225 mg/h0.0198 g/a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M10379207765294.52579.5SNCR+S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99.815.50.65.14PM2.53883147.21289.899.87.80.282.572SO263324.0210.29063.32.421.02NOX40022.8132.264、9402409.179.72HCl73027.7240.99814.60.554.85CO2007.666.460803.1426.56Hg0.40.0150.133800.040.001520.01320Cd0.20.0080.066960.0080.000440.00396Pb+Sb+As+Cr+Co+Cu+Mn+Ni等80.3032.656960.320.0120.1064二噁英类5ngTEQ/m30.190mg/h1.660g/a98.40.08ngTEQ/m30.003mg/h0.0264g/a2、无组织恶臭气体垃圾焚烧厂的恶臭污染源主要包括来自垃圾储坑内的垃圾堆体存放发酵时产生的臭265、气、垃圾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臭气、厂内垃圾运输车辆、污水处理站等散发的臭气等。恶臭污染物扩散途径主要是垃圾池内的气体输送过程中的泄漏、停炉过程中的气体排放、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中的逸散,以及垃圾车进厂后的遗洒等。(1)垃圾贮坑垃圾贮坑在垃圾堆存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H2S、氨等恶臭污染物,项目设计已对卸料大厅和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负压设计,将卸料大厅及垃圾贮坑内的臭气通过引风机引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同时在卸料大厅进口处设有风幕控制臭气外泄,可以有效控制恶臭气体外逸。但由于垃圾运输车辆在进出卸料大厅及卸料时,还是会对空气产生扰动影响,从而导致恶臭气体在垃圾运输车辆驶出卸料大厅时发生外泄。生活垃圾暂时存266、放在垃圾贮坑内,为提高垃圾热值,滤出一部分渗滤液,进入垃圾贮坑的生活垃圾一般会在贮坑内停留57天时间,贮坑内的生活垃圾在存放过程中会因生物降解而产生恶臭气体。有机垃圾的生物降解分为四个阶段,即好氧阶段、厌氧阶段、厌氧甲烷不稳定阶段、厌氧甲烷稳定阶段。在好氧阶段和厌氧阶段主要产生CO2、H2O、H2、H2S、NH3,在厌氧甲烷不稳定阶段甲烷浓度开始增加,到了厌氧甲烷稳定阶段,CH4产生量将占据主要比例。根据文献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及卫生防护距离的探讨,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气体中CH4、CO2、H2S、NH3等气体的体积比例分别占恶臭气体比例的62.94%、20.81%、0.34%和11.5267、8%。本规划所涉及的垃圾焚烧项目厂区垃圾贮坑应采用全密封设计,仅有在卸料作业卸料门打开时才可能发生恶臭泄露,由于垃圾贮坑上部设有抽吸风机将贮坑内恶臭气体作为助燃空气引至焚烧炉内,使垃圾贮坑处于负压状态,而卸料门的面积较小,卸料作业时间也较短,因此卸料作业时可能发生的恶臭污染物泄漏量也很小。这部分恶臭污染物从垃圾贮坑泄露出来后进入卸料大厅,因卸料大厅出入口处均布置了气幕机,没有车辆进出扰动情况下,恶臭污染物扩散速度非常慢,而在垃圾卸料高峰期,随着车辆进出的频次提高,对卸料大厅的空气扰动加大,恶臭污染物易在车辆驶出卸料大厅时发生泄露。因此,垃圾储坑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2)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恶268、臭主要来源于在缺氧环境中由于微生物分解有机物而产生的少量还原性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中成分较多,其中以NH3和H2S浓度最高,故将NH3和H2S作为具体评价因子。正常工况下,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通过管道吸至火炬燃烧处理。因此,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也较小。5.1.2 废水污染物一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废水包括:锅炉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冷却塔排污水、车间和卸料平台等清洗污水、渗滤液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类比兰州中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废水产生量核算本规划各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发电厂废水污染物源强情况详见表5.2-4,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5.2-5。表5269、.2-4 本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废水污染物及源强序号排水种类水质(pH无量纲,其余为mg/L)备注1锅炉排污水BOD5=1040mg/L;CODCr=3070mg/L;SS=50100mg/L;pH=1011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2软化水车间排水BOD5=1040、CODcr=3070、SS=50100、PH=10113循环冷却塔排污排水BOD5=515mg/L;CODCr=825mg/L;SS=1020mg/L;pH=674清洗排水BOD5=100300、CODcr=200500、SS=2005005垃圾渗滤液BOD5=1000030000、CODcr=3000050000、SS=2000270、10000、NH3-N=10002000、TN=15003000mg/L、TP=3.05.0mg/L、PH=48应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6生活废水BOD5=80150mg/L;CODCr=100250mg/L;SS=100200mg/L;pH=68;NH4+-N=2030mg/L通过化粪池处理可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或市政污水管网表5.2-5 本规划近期、远期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规划时限排放源生产废水(m3/a)渗滤液(m3/a)生活废水(m3/a)近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19100416671584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64016667634小计/267405833422271、18中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19100416671584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73012500475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64016667634小计/32470708342693合计/592101291684911表5.2-6 本规划近期、远期废水污染物产、排放情况一览表规划时限CODBODSSNH3-N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产生量t/a近期生产废水40010.72506.73509.4160.4渗滤液500002916.7300001750.0210000583.342000116.7生活废水3000.6272、74000.893000.67250.06合计/2928.1/1757.6/593.4/117.2远期生产废水40013.02508.135011.4160.5渗滤液500003541.7300002125.010000708.32000141.7生活废水3000.814001.083000.81250.07合计/3555.5/2134.2/720.5/142.3垃圾渗滤液及一般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273、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绿化、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冲洗及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或者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绿化、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冲洗及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后回用。5.1.3 噪声污染物本规划的垃圾焚烧厂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组、锅炉排汽系统、空气压缩机、垃圾吊车、安全阀、垃圾运输车辆等,噪声声级值在治理前约85110dB(A),治理后声级值约在6585dB(A)之间。表5.2-7 本规划主要噪声源及其源强(dB(A))序号设274、备单台设备噪声源源强dB(A)降噪措施降噪效果dB(A)工况1汽轮机110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低30连续2锅炉给水泵90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低30连续3发电机100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低30连续4空冷风机85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厂房隔声降低35连续5引风机105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厂房隔声降低35连续6罗茨风机105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厂房隔声降低35连续7空压机95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低30连续8循环水泵85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低30连续9冷却塔80导流消声片降低15连续10锅炉排汽(偶发瞬时噪声)120厂房隔声降低20间断11垃圾吊车85室内隔声降低20间断12废渣275、吊车85室内隔声降低20间断5.1.4 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垃圾焚烧炉渣与垃圾的成分有很大关系,炉渣产生量为焚烧量的15%25%,平均以20%计;飞灰主要指余热锅炉的细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飞灰产生系数按处理垃圾量的5%计;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生化堆肥会产生一定残渣,员工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污泥按照废水量的10%计。则本专项规划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详见表5.2-8。表5.2-8 本规划固体废物产生一栏表规划时限排放源炉渣(t/a)飞灰(t/a)污泥(t/a)生活垃圾(t/a)近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76、项目(一期)3330083259415.6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33203330376.3小计466201165513121.9远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3330083259415.6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9902498284.7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33203330376.3小计566101415315926.6合计1032302580829048.55.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有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近期建277、设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远期建设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规划阶段酒泉市、玉门市、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址现已确定,但由于瓜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与瓜州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类型相冲突,应重新选址,因此瓜州县和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尚不确定,本次规划环评重点对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进一步预测。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两者之间的直线距离为142km,根据估算模式预测两个建设项目的评价范围均为2.5km,两278、个项目之间距离比评价范围超出更远,因此,在空间上污染物的排放贡献浓度不会发生重叠,为确保预测结果的准确性,本次评价对每个项目单独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但由于瓜州县和敦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尚不确定,本次评价只预测近期建设的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废气的环境影响预测,不再对这两个生活垃圾发电厂焚烧废气进行进一步预测。5.2.1.1 气象资料(1)地面气象资料本次评价收集了酒泉市、玉门市的气象数据,收集全年逐日24次地面气象观测数据,地面气象数据项目包括:风向、风速、总云量、低云量和干球温度。表5.2-9 观测气象数据信息气象站名称气象站坐标气象站等级与拟选厂279、址的相对位置/km海拔高度/m数据年份气象要素经度纬度酒泉市气象站98.4839.77一般站6.714832017风向、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和总云量玉门市气象站97.0540.29一般站2.514982018(2)探空气象数据本次评价采用NOAA/SERL站点下合作探空气象站、榆中探空气象站,详细信息见表5.2-10。表5.2-10 探空气象数据信息规划选址名称高空气象站模拟点坐标相对距离/km数据年份模拟气象要素经度纬度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酒泉探空气象站98.4839.776.72017年时间、探空数据层数、气压、离地高度、干球温度、露点温度、风速、风向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酒泉280、探空气象站98.4839.771342018年5.2.1.2 预测参数(1)预测模型的选取本次评价主要预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的焚烧烟气,污染源类型为点源,单个项目预测范围小于50km,可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模型AERMOD。(2)地形数据地形数据来自美国usgs,精度为90m90m。(3)地表参数本规划拟选址处的地表类型选作城市外,地表湿度均按干燥气候为主,本次地表参数设置详见表5.2-10。表5.2-10 模型设置地表参数地表类型地表湿度时段反照率波文比地表粗糙度城市干燥冬季.3521春季.1421夏季.1641秋季.1841(4)预测因281、子根据本规划的垃圾焚烧发电的特点,预测因子如下:基本污染物预测因子:PM10、PM2.5、SO2、NO2、CO;其他污染物预测因子:HCl、Hg、Cd、Pb、二噁英类。(5)预测范围本规划预测网格点采用直角坐标网格,其中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测网格范围覆盖3.0km*3.0km的评价范围;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测网格范围为3.0km*3.0km,覆盖其评价范围。(6)预测内容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从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本工程的主要大气预测污染物源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MOD模式进行进一步计算,预测内容设置如下表5.2282、-11。表5.2-11 本规划预测内容评价对象污染源污染源排放形式预测内容评价内容区域规划近期规划污染源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常排放短期浓度长期浓度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远期规划污染源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正常排放短期浓度长期浓度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6)预测源强本规划预测源强详见表5.2-12。表5.2-12 本规划预测源强规划时段项目名称污染源高度m内径m烟气温度烟气速率m3/h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PM10PM2.5SO2NO2HClCOHgCdPb二噁英类近期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283、(一期)烟囱801.8120948008000正常1.50.76.022.751.387.850.00380.00110.030.0075mg/h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囱801.0120379208000正常0.60.282.49.10.553.140.001520.000440.0120.003mg/h5.2.1.3 规划污染物预测结果与评价本规划近期规划建设运行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和玉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主要预测污染物SO2、NO2、CO、PM10、PM2.5在各关心点的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HCl、Hg、Cd、Pb现284、状监测数据未检出,预测其各关心点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1)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焚烧烟气预测结果与评价污染物SO2贡献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后预测结果本次预测SO2叠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值,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污染物SO2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结果详见表5.2-13和5.2-14,浓度图见5.2-1和5.2-2。表5.2-13 污染源SO2日均叠加最大浓度预测结果表(98%保证率)序号名称X坐标(m)Y坐标(m)平均时间保证率(%)出现时刻浓度(g/m3)背景值(g/m3)预测值(g/m3)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1沙河1394.16-2697.19285、日平均982017/5/270.0353100100.035315066.6902达标2罗西庄2306.78-2314.28日平均982017/5/270.0236100100.023615066.6824达标3酒泉南站764.321598.62日平均982017/5/270.033100100.03315066.6886达标4酒泉卫生信息中心-2688.32256.17日平均982017/5/270.0425100100.042515066.695达标5区域最大值200-400日平均982017/5/270.359100100.35915066.906达标表5.2-14 污染源SO2年均叠加286、最大浓度预测结果表序号名称X坐标(m)Y坐标(m)平均时间排序浓度(g/m3)背景值(g/m3)预测值(g/m3)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1沙河1394.16-2697.19期间平均第1大0.02431313.02436021.7071达标2罗西庄2306.78-2314.28期间平均第1大0.02261313.02266021.7043达标3酒泉南站764.321598.62期间平均第1大0.02521313.02526021.7087达标4酒泉卫生信息中心-2688.32256.17期间平均第1大0.03471313.03476021.7245达标5区域最大值-5000期间平287、均第1大0.21231313.21236022.0204达标根据预测,评价区内各关心点的SO2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12)及相关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大气污染物SO2的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污染物NO2贡献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后预测结果本次预测NO2叠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值,叠加结果详见表5.2-15和5.2-16,浓度图见5.2-3和5.2-4。表5.2-15 污染源NO2日均叠加最大浓度预测结果表(98%保证率)序号名称X坐标(m)Y坐标(m)平均时间保证率(%)出现时刻浓度(g/m3)背景值(g/m3)预测值(g/m3288、)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1沙河1394.16-2697.19日平均982017/2/110.00693232.00698040.0086达标2罗西庄2306.78-2314.28日平均982017/2/110.00713232.00718040.0088达标3酒泉南站764.321598.62日平均982017/1/40.14253232.14258040.1781达标4酒泉卫生信息中心-2688.32256.17日平均982017/2/110.17793232.17798040.2224达标5区域最大值-500100日平均982017/12/260.30473333.3047289、8041.6308达标表5.2-16 污染源NO2年均叠加最大浓度预测结果表序号名称X坐标(m)Y坐标(m)平均时间排序浓度(g/m3)背景值(g/m3)预测值(g/m3)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1沙河1394.16-2697.19期间平均第1大0.08292525.08294062.7072达标2罗西庄2306.78-2314.28期间平均第1大0.07712525.07714062.6928达标3酒泉南站764.321598.62期间平均第1大0.0862525.0864062.7151达标4酒泉卫生信息中心-2688.32256.17期间平均第1大0.11832525.11834062.7959达标5区域最大值-5000期间平均第1大0.72432525.72434064.3108达标根据预测,评价区内各关心点的NO2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12)及相关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大气污染物NO2的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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