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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PPP项目实施方案
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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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09485 2024-09-21 116页 481.14KB
1、湛江漠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 (一期)PPP 实施方案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目录I第一章项目概况11.1项目基本情况11.2项目产出说明41.3项目工作界面51.4项目运作方式51.5项目公司概况51.6项目合作期限61.7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61.8编制依据17第二章风险分配基本框架192.1风险因素识别192.2本项目风险分配分析222.3本项目风险分配及承担结果252.4风险防范措施26第三章项目运作方式293.1常见 PPP 项目运作方式293.2本项目特点分析313.3参与各方需求分析323.4运作方式选择333.5合作期限确定2、343.6项目实施机构343.7政府出资主体353.8社会资本353.9项目公司37第四章交易结构404.1交易结构概述404.2投融资结构414.3项目回报机制444.4绩效考核574.5项目退出机制634.6政府承诺与配套安排654.7合作与衔接66第五章合同体系675.1合同体系675.2PPP 合同核心框架705.3PPP 合同核心框架71第六章监管构架786.1权责关系786.2监管体系786.3监管方式79第七章采购方式选择867.1采购方式867.2采购流程867.3采购文件编写877.4评标办法88II第八章结论89附件 1财务测算91附件 2绩效考核标准100III第一章项目3、概况1.1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名称 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1.1.2项目所属行业根据财政部 PPP 中心的项目库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市政 工程”行业。1.1.3项目实施机构 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4政府方出资代表 湛江东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1.5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项目包括海顺路、东旺大道、东盛大道、海旺路、东祥大道共 5 条市政道路,以及海顺 路综合管廊、东旺大道综合管廊、东盛大道综合管廊、海旺路综合管 廊、东祥大道综合管廊共 5 条综合管廊。根据坡头区政府的规划设想, 整个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4、目为其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海顺路、 东旺大道共 2 条市政道路,以及海顺路综合管廊、东旺大道综合管廊共 2 条综合管廊,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市政道路:海顺路+东旺大道全长 4.44 公里,其中海顺路(东旺 大道至海东快线)2.88 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为 60 米及东旺大道(海 顺路至公园北路段)1.56 公里,规划红线宽为 60 米和海东快线立交 桥工程。62综合管廊:1、海顺路综合管廊 2.16 公里,为干线管廊,包括电力、通信、 给水、燃气、中水。2、东旺大道综合管廊 2.53 公里,为干线管廊,包括电力、通信、 给水、燃气、中水、污水。1.1.6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5、5096万元,其中征地费用29000万元由政府另行负责解决,不纳入PPP项目范围,因此本项目纳入PPP范畴总投资约 为126096万元。表1.1-1项目总投资汇总表序号建设内容建设投资征地费用合计市政道路东旺大道北段-海顺路(含立交)60243.6229000.0089244综合管廊海顺路综合管廊26874.2526874东旺大道综合管廊38978.0538978合计126095.9229000.001550961.1.7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纳入PPP范畴总投资126096万元,项目资本金不应少于总建设成本的20%,考虑本项目资本金25219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代表自有 资金投入约2522万元,6、社会资本方投入22697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 司采用融资方式解决。1.1.8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1.1-2综合管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道路名称序号名称总投资(万元)尺寸(m)数量单位备注东旺1东旺大道综合管廊389789.104.102530m三舱,顶部覆土大道约 2.5m2管线保护4800m东旺大道给水、电力、电信等管线3管线破除与修复3200m东旺大道雨水、污水等管线4人行道破除与修复7200m2东旺大道5绿化破坏及修复2400m2东旺大道6绿道破除与修复4800m2东旺大道海顺路1海顺路综合管廊268748.003.902160m三舱,顶部覆土约 2.5m表 1.1-3市政道路主要经7、济技术指标表序号指标类别单 位东旺大道北段+海顺路+立交桥备注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2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3总投资万元89243.623.1工程费万元51599.383.2其他费万元4516.283.3预备费万元4127.953.4建设期利息万元-3.5用地费290004道路工程4.1道路长度米44004.2道路宽度米604.3行车道双向道104.4车行道1656004.5人行道450004.6绿道300005排水工程5.1雨水排水管m88805.2雨水井座250每30 米一个5.3雨水检查井座130每50 米一个5.4污水排水管m88805.5污水检查井座132每50 米一个6交通工程6.18、交通设施工程165600按机动车道面积7照明工程7.1双臂路灯套330按 30 米每盏7.2三臂路灯套427.3照明接线井座508绿化工程8.1绿化带360008.2乔木株4860每 5 米种植 1 株9管线综合工程9.1综合管沟m4440每100 米一个序号指标类别单 位东旺大道北段+海顺路+立交桥备注9.2电缆沟 1.01.0mm9.3电力接线井座9.4D16 通信管道m9.5通信手孔井座9.6通信人孔井座10路基处理10.1水泥搅拌桩m63000010.2褥垫层+土工格栅1656001.1.9项目用地 政府方负责组织推进本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前期征拆摸底调查、测算征拆投资、办理征拆审批及具9、体征拆等工作,征地拆迁费用由政 府另行负责解决,不纳入PPP项目范围。项目临时性用地由政府方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提供给项目 公司,临时用地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临时 性用地使用期满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 原貌,该临时性用地发生的纠纷由政府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划拨方式,登记在项 目实施机构名下。项目实施机构允许项目公司在项目范围内免费使用 相关建设用地。1.2项目产出说明1.2.1建设期产出1、市政道路:海顺路+东旺大道全长 4.44 公里。2、综合管廊:海顺路综合管廊 2.16 公里;东旺大道综合管廊 2.53 公里10、。1.2.2运营期产出1、道路的运维:日常养护、小修,确保道路满足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中的相应标准及要求。 2、综合管廊: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湛江市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坡头区职能部门对市政道路以及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要求,对市政道路进 行日常养护维护;对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风井及出线井口)、 盾构隧道主体结构、隧道内楼梯、排水、通风、照明、消防设施、远 程监控及报警装置等工程实体及附属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对入廊管网 进行综合管理,确保综合管廊中各类管线满足正常使用要求。1.3项目工作界面 本项目的前期立项、可研报告及批复由政府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11、责。 社会资本中标后,应按有关程序完成环评报告等前期手续;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审手续;完成报建程序;完成其他有关规 定程序。政府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1.4项目运作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拟引进有实力、有相应运作经验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运作。项目拟采用“DBFOT”,即设 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进行。1.5项目公司概况1.5.1项目公司股权根据财金2014113 号文规定,在项目执行阶段社会资本可依法 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在项目实施机构完成政府采购程序、选定合作的社会资本方之后,由社会资本方经合法程序,在当地组织成立。PPP 项目公12、司注册资本拟按 3000 万元考虑,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 方出资代表(湛江东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成立,其中社会资本 方与政府方出资股比为 90%:10%,采用认缴制货币出资,根据项目建 设进度逐步到位,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工程建设进度。1.5.2 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的组建原则上采用新设立独立的 SPV 公司的方式,以其 他方式组建公司的,须经政府同意并按相关程序实施。1.6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共计 2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2018 年-2020 年), 运营期 20 年(2021 年-2040 年)。建设期起算时间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施工指令之次日起,运营期 起算时间为竣工验收合13、格之次日起。1.7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1.7.1 项目建设必要性1、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现,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路面 塌陷等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为 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 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2013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明确指出:坚持先地下、后 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2014 年 3 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14、20 年)正式公布。 在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 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 网综合管廊模式。2014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27 号),指出“为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 需要,把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 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综合运用各 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201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15、综合 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 号),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2015 年 1 月,财政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 织申报 2015 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1 号),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启动 2015 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 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启动。2015 年 7 月 28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 化质量。16、7 月 31 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 华介绍了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发展概况、总体进展以及下一 步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总体要求, 确定了沈阳、苏州、厦门、哈尔滨等 10 个城市开展试点。2015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提出“从 2015 年起,城市 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 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 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 2020 年, 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17、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 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 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此外,我国还出台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修订稿、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1-12(10)-2015)(试行)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政府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的是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 等问题,从而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 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此举有利于增加公 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18、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据统计, 以每年建设 8000 公里管廊和每公里管廊造价 1.2 亿元估算,地下综合管廊每年能带动 1 万亿元的投资。 2、项目建设响应了国家和广东省建设综合管廊的政策要求,符合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城市空间容量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 解决城市建设空间不足,提高城市综合功能的有效途径。我国城市建 设从侧重于高度和平面扩张的发展模式,调整为更加注重地下空间资 源的开发利用的发展模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入“规模化、系统化、综合化”的高速发展期。 综合管廊作为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的有效措施之一19、,能紧凑合理地布置市政管线,减少各类管线使用的地下空间,提高对地下空间的利 用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推广综合管廊的建设,2015 年,国务院办公 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城 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 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同年,广 东省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 线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区编制相应的市政 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 城市地下综合20、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 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 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 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 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地下综 合管廊建设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建设综合管廊的政策要求,同时也是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举措,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3、项目建设是湛江市坡头区及海东新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及 城市发展的需要湛江市是我国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中国 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休闲城市等称号,极富盛名。近年又21、提出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城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与日俱增。而坡头区 与海东新区是湛江市发展的重点片区,也是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片区。海东新区是湛江城市未来发展的战略地区,规划致力于将其打造 成为湛江市城市副中心,形成集商务、休闲、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生 态型滨海城市新区和“港湾翠链、海的故乡”。在这一目标导向下,海 东新区以港湾、半岛、绿轴、格网构筑城市骨架,形成“岛城聚港、 轴线拓展,蓝绿织网”的城市空间结构,构建“向海开放”的城市道 路发展框架,构建具有滨海景观特色的绿地结构,形成丰富多元的人 性化的滨海休闲区和生态社区,从规模、功能、结构等方面加强控制, 推动海东新区发展目标的实现。其建设正22、处于城市扩容提质的关键时 期,建设综合管廊是必要的。综合管廊属国家倡导建设类型的基础设施,是坡头区与海东新区 高标准建设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的趋势。由于各类地下管线分属不 同部门建设、运营与管理,各个单位地下管线建设项目自行统筹,建 设发展计划不能同步进行,造成重复开挖,“拉链式”道路不断出现, 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损害湛江城市形象。而地 下综合管廊具有集约、综合的特性,避免了由于管线埋设或维修而导 致道路多次开挖的麻烦,减少了管线维护过程中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完善的市政设施,是城市面貌的写照,综合管廊的建设是湛江市 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23、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满足各种市政 管线对道路、路径的要求,是满足坡头区与海东新区市政服务和规划 道路红线布置的需要,有利于坡头区与海东新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坡头区与海东新区推进基础设施现 代化、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湛江市城市发展的必然 要求。4、项目建设是加强城市管线管理及提高管线安全性的需要综合管廊与常规直埋敷设方式相比,能大大提高管线的安全可靠 性和管理水平。市政管线直埋是直接将市政管线挖沟敷设在土层中。 不同市政管线抗压、抗冷、抗震能力不一,埋设深度也不同,各管线 单位在设计和施工时以各自利用为重,容易发生冲突,也很难保证各 种市政管线都能满足更24、高结构标准的要求,管线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受 到破坏,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采用综合管廊敷设管线,相当于在管 线外加了一层钢筋混凝土保护层,与传统直埋方式相比,综合管廊增 强了管线的耐久性,市政管线的抗震、抗压、抗台风等抗灾能力大大 加强,在灾害发生时能大大降低各种管线事故的发生。而且,将各种 工程管线都集中放置在综合管廊内,改变了以往检修管道时必须破路 挖掘的局面,减少了对其他管线的挖掘事故,解决了地下检修的困难, 降低了道路维修的费用。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有效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各类市政管线持续 性增长的需求,便于各类工程管线的敷设、增设、维修和管理,有利 于社会公共资源的控制和管理,奠定市政公用投25、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基 础;同时将各种工程管线都集中放置在综合管廊内,能较好的保护地 下管线,避免频繁发生事故,大大提高了管线的安全性,同时也能降 低管全寿命周期内的维护成本。5、项目建设是保障交通通畅,美化城市景观的需要 国内众多城市的发展正日益面临着土地紧缺、交通拥挤、环境污染、防灾脆弱等问题。为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人口密度高以及交 通拥挤的矛盾,城市的空间拓展方式正从“地上”转向“地下”,通 过对地下空间的系统开发缓解日益严重的各种城市问题。以往各管线 分散直埋,造成地下空间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彼此之间缺少协调, 地下空间没有得到合理有序的利用。随着城市的发展,市政管线逐步持续性增长的需求26、将引起地下线位紧张。在城市地下空间紧凑合理地 将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敷设 在综合管廊内,有利于减少管线对地下空间的占用,满足各种市政管 线对通道、路径的要求。同时,传统的管线敷设方式将管线布置在城市道路下,占用浅层 地下空间资源。当直埋管线需要新建或者维修时,需要开挖城市道路, 将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城市环境与景观。部分架空管线(如高压走廊) 与城绿化带、公园等景观有所冲突,影响城市美观。管线直埋和架空 的方式难以满足区域对交通和景观的要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实施,是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的一种创新手段, 可以实现各种管线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在补充、更新 27、和扩容管线时,避免了路面的反复开挖,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道路 频繁开挖的“拉链路”问题,长远改善了城市交通状况;另一方面减 少了架空管线的敷设量,起到美化城市景观的作用。1.7.2项目以 PPP 模式运作的必要性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 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 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 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国家发布 了一系列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28、作(PPP)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文)、国 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 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和PPP 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29、 号)、关 于印发的通知(财 金201521 号)、六部委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 办法等,加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政策要求,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 PPP 模式建设。PPP 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以“双赢”或 “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本项目, 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机遇,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政府 公共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 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30、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 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 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 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主要优点集中在: 1、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而综合管廊的使用寿命可以达百年以上。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政府以运营补贴 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在当代 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可将短期建设支出转化为 合作期内的分期支付费用,符合代际公平原则,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 入不足,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31、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 加快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进度。2、优化项目风险分配,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市政基础设施 服务效率。PPP 模式提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综合管廊项目建 设及运营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较高,更适合引入专业化的社会资本来负 责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同时,在风险最优分配 的激励约束机制下,社会资本也有足够动力,统筹考虑项目的设计方 案、建设质量和后续运营维护成本,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 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提高自身收益水平。3、加快湛江市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了承载能力,为当地 市政管线系统优化升级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力地推动32、了城市 建设的进程。4、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的一体化和专业化有利于降低投资和 运维成本,提升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绩效,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开展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项目,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 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 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 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湛江市地下 综合管廊项目采用 PPP 模式符合国家近期相关政策要求,是贯彻执行 国家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 加快湛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33、促进社会资本利用与监管的重要步骤。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进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合适的。 1.7.3项目以 PPP 模式运作的可行性1、国家政策为 PPP 模式的应用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均出台了若干政策法规,支持 PPP 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尤其进入 2014 年以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办均 出台了大量 PPP 的法规政策,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联姻”。2014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2014 年政府预算报告-财政部(2014)中提出倡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2014 年 9 月 23 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 知(34、下称通知,财金201476 号)。这是部委级别首次专门就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框架性指导意见,为 PPP 项目在我国的推广 做了“总动员”。2014 年 11 月 29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金2014113 号), 是目前我国 PPP 领域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南,给出在项目识别、项目准 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各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各方 的相应职责。2014 年 12 月 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从发改 部门的角度,推广应用 PPP 模式,进一步提高了 35、PPP 项目的可操作性。2015 年 7 月 15 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 行广州分行共同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44 号)。该意见作为广东省开展 PPP 项目运作的首份纲领性文件,提出广泛运用 PPP 模式提供公共服务的 措施,包括“合理确定项目运作方式”、“规范项目管理”、“建立投资 回报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加强项目监督”、“健全退出机制”、“落 实保障措施”等。2、当地政府高度重视 近年来,湛江市政府在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适合本地的基础设施领域 PPP 操作及推广模式。为了本项目的 顺36、利实施,在本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准备等过程中,湛江市政府高度重 视项目的示范性与创新性,在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重点发展领 域的前提下,对如何提高项目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 用效益、提升引领和示范作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方面通过 积极引进有丰富经验的中介服务和智力资源,对项目进行统筹规划, 规范指导;另一方面通过广泛调动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积极性,构筑良 性可持续的 PPP 项目建设模式。可见,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本项目 PPP 模式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3、社会资本拥有雄厚的投资实力 社会资本投资已在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崭露头角,与改革开放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纵观近三十37、余年,全社会对固定资产 投资中,民间投资就占近三分之一。雄厚的民间资本实力将为本项目 PPP 模式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4、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 PPP 实施条件相对成熟 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推广 PPP 模式应用、予以重点扶持的领域,PPP 模式应用条件较成熟。 5、项目对社会资本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本项目具有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市场化程度较高等特点,同时项目采用政府基于绩效考核的付费方式,价格调整机制灵活, 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同时,随着监督管理机制和市场 经济法则的健全,再加上一些政策手段,保证投资者合理收益的同时 降低了风险,为社会资本开拓了新的投资38、渠道,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进行投资。1.8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年 5 月 15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7、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8、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金201476 号);9、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 10、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39、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11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 财库 2014214 号);12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财库 2014215 号);13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 财金 201692 号);14、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1521 号);15、PPP 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 号);16、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 20142724 号);17、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 意见(粤府办201544 号);18、城市综合管廊工40、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修订;1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建标201585 号);21、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 建2014839 号);22、关于组织申报 2015 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通知(财 办建20151 号);23、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201 号);2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经2015755 号); 25、委托单位提供的项目基本资料。第二章风险分配基本框架2.1风险因素识别PPP 模式周期长、投资大、成本高、风险多且风险后果损失大, 风险41、的辨识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 PPP 模式的关键。PPP 项目的风险 类型主要有信用风险、政治风险、政策法律风险、金融风险、建设风 险、合作风险、市场与运营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以上各种风险组合 所导致的项目风险,常见风险因素列举如下。1、信用风险(1)政府信用风险:由于政府方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责 任和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的风险。(2)社会资本信用风险:由于社会资本方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 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的风险。2、政治风险(1)政府干预风险:由于地方政府直接干预项目的建设或者运营, 影响社会资本的自主决策能力所造成的风险。(2)征用及公有化风险:由于中央或地方政府强行没收项目所造42、 成的风险。(3)公众反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公众利益得不到保护或受损, 从而引起公众反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风险。3、法律政策风险(1)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风险:由于法律、政策体系不完善或 者监管体系不完善所造成的风险。如 PPP 相关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政 策相互之间可能存在某些冲突和可操作性差等原因造成的风险。(2)法律政策变更风险:由于法律或者政策变更所造成的风险。(3)合同文件风险:由于合同文件所造成的风险,如合同文本不 规范、合同条款模糊不清或者合同文件冲突等。4、金融风险(1)利率变化:市场利率变化带来的成本风险。(2)汇率变动:因汇率变动带来的成本风险。(3)通货膨胀:指整体物价水平上43、升,货币的购买力下降,导致 项目成本增加等其他后果。5、前期工作风险(1)政府决策与审批延误风险:政府决策审批过程因为决策失误 或者审批时间过长造成的风险。(2)土地风险:因项目土地所有权获得困难或者土地取得时间或 者成本超出预期所造成的风险。(3)配套基础设施风险:因项目周边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 善所造成的风险。6、设计风险(1)勘察风险:因项目的勘察原因引起的风险。(2)设计风险:因工程设计质量不合理造成施工、运营、维护的 损失等。7、工程风险(1)工程技术风险:由于技术规范问题或者工程技术使用不当等 造成的风险。(2)工地安全风险:工地安全所造成的风险,如因安全事故发生 而导致的损失44、等。(3)供应风险:指原材料、资源、机具设备或能源的供应不及时给项目带来损失。(4)工程变更风险: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出现设计、工程量、 计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变化的风险。(5)完工风险:项目工期拖延超过预定目标所造成的风险。(6)建设成本超支风险:建设成本超过预定的建设投资所造成的 风险。8、资金风险 融资风险:由于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可及性等因素引起的风险。 9、合作风险(1)组织和合作风险:由于项目公司的组织协调能力不足,导致 项目参与各方的沟通成本增加、互相矛盾冲突产生等原因引发的风险。(2)治理结构风险:因为 PPP 治理结构原因引发的风险。(3)PPP 经验缺乏风险:因为双方经45、验缺乏所引发的风险。 10、运营风险(1)最低需求量风险:就本项目而言主要指如廊企业入廊需求不 足引起的风险。(2)管廊空间不足风险:主要指入廊管线超设计规模引起的风险。(3)项目唯一性:指政府或其他投资人新建或改建其他项目,导 致对该项目形成实质性的商业竞争。(4)运行成本超支风险:运营成本大大高于行业水平所造成的风 险。(5)费用支付风险: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状况或服务提供过 程中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用户(或政府)费用不能按期按量的支付 的风险。(6)收费变更风险:包括由于 PPP 产品/服务收费价格过高、过低或者收费调整不弹性/不自由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收入不如预期的 风险。(7)环保风46、险:由于建设期、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 引发的风险。(8)入廊风险:政府强制各类管线企业入廊引起的风险。(9)移交风险:移交项目没有达到约定的移交标准,影响项目的 继续运营等造成的风险。11、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指合同一方无法控制,在签订合同前无法合理防范,情况发生时,又无法回避或克服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 台风、洪水、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按国际商业惯例可被接受为不可抗 力的事件。2.2 本项目风险分配分析2.2.1风险分配原则 本项目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 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47、分配项目风险。1、最优风险分配原则。在受制于法律约束和公共利益考虑的前提 下,风险应分配给能够以最小成本(对政府而言)、最有效管理它的一 方承担,并且给予风险承担方选择如何处理和最小化该等风险的权利。 最优风险分配原则能降低风险的边际成本,达到 PPP 项目资金的最佳 使用价值。2、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既关注社会资本对于风险管理成本和风险 损失的承担,又尊重其获得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水平的权利。3、风险可控原则。应按项目参与方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管理 能力等因素设定风险损失承担上限,不宜由任何一方承担超过其承受 能力的风险,以保证双方合作关系的长期持续稳定。为了在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之间合理分48、配风险,明确合同当事人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和实现物有所值,风险分 配还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2)承担风险的一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3)承担风险的一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4)由该方承担该风险最有效率。(5)如果风险最终发生,承担风险的一方不应将由此产生的费用 和损失转移给合同相对方。2.2.2风险分配机制 考虑上述风险分配原则,同时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的规定,本项目主要的风险分 配机制如下:1、项目设计、建造、融资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主要由社会资本 承担;2、项目49、法律、政策和前期工作等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3、金融风险、合作、公众反对及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理共担。2.2.3本项目重点风险因素分析 对本项目而言,较重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1、政策法律风险:主要指当前 PPP 领域的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税收政策、担保政策和适用法律可能出现变化,由此引发的项目风险。在地方政府权力范围内产生的政策法律风险,应由政府方承担。 非政府方原因且不在政府方控制下的政策及法律变更应列为政治不可抗力,如由国家或上级政府实施的政策变更、法律变更引起的风 险,由双方共同承担。2、金融风险:主要指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因利率变化、汇率变 化、通货膨胀导致投资收益变化带50、来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由政府和 社会资本共担,同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前期工作、配套设施风险:指因相关决策、审批程序不到位, 或者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土地、交通、水电)条件不成熟,导致项目 建设出现困难。这类风险应主要由政府方承担。4、设计风险: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设计工作,设计风险 应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5、工程风险:安全风险、技术风险、供应风险、完工风险等主要 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变更风险,属于政府要求、或建设运营标准 提高所造成的工程变更由政府方负责分担,其余由社会资本承担。6、融资风险:因为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可及性等因素引起的融 资风险,具体表现为无法按进度筹集相51、应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这类 风险应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7、合作风险:指由于双方运作 PPP 项目经验不足,运作过程中出 现协调困难、治理结构设计不合理等情况,影响双方的合作效率。这 类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8、运营风险: 项目入廊管线数量及收费、项目唯一性风险一般由政府承担。安全及环保风险、运营成本改变风险、服务质量风险、移交风险等应由 社会资本方承担。入廊管线数量风险,如果是因为政府强制管线单位入廊不力使得 管线企业不积极而导致管廊空间利用不足,或入廊管线过多导致空间 不足的应由政府方承担;如果是因为管廊运营维护不力等原因影响各 类管线使用的应由社会资本承担。9、不可抗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52、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 等,不可抗力风险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2.3本项目风险分配及承担结果 通过综合考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风险管理能力,结合项目实施过程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因素的特点,将风险在各方之间进行合理分 配,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程度,确保项目成功实施。根据上述 风险分配原则和机制对本项目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风险 因素及承担方如下表所示。表 2.2-1项目风险因素及其承担方风险种类序号风险因素承担方备注信用风险1政府信用政府2社会资本信用社会资本政治风险3政府干预政府4征用及公有化风险政府5公众反对共担政策法律风 险6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政府7地方政府可控的法律政策变更53、政府8地方政府不可控的法律政策变更共担9合同文件风险共担金融风险10利率变化社会资本利息、财务费用由社会资本承担11汇率变化共担12通货膨胀共担前期工作风 险13政府决策与审批延误政府14土地风险政府拆迁风险归政府。15配套基础设施政府风险种类序号风险因素承担方备注设计风险16勘察风险社会资本17设计风险社会资本工程风险18技术风险社会资本19材料供应风险社会资本20工地安全社会资本21工程变更共担属于政府要求、或建设运营标准提高所造成的工程变更 由政府方负责分担,其余由 社会资本承担。22建设成本超支社会资本23完工风险社会资本资金风险24融资风险社会资本合作风险25组织和合作风险共担26治54、理结构风险共担27PPP 经验缺乏共担运营风险28管线入廊风险政府29项目惟一性政府30运维成本超支社会资本31费用支付风险政府32入廊收费变更风险政府31安全及环保风险社会资本32入廊管线数量风险共担如果是因为政府强制管线单位入廊不力使得管线企业不 积极而导致管廊空间利用不 足,或入廊管线过多导致空 间不足的应由政府方承担; 如果是因为管廊运营维护不 力等原因影响各类管线使用 的应由社会资本承担。34移交风险社会资本不可抗力风险35不可抗力共担注:粗体部分为本项目的重要风险因素。2.4风险防范措施2.4.1政府方主要风险防范措施政府在本 PPP 项目具体实施过程面临诸多风险,主要的防范措施 55、有:1、强化对本 PPP 项目的全程监管。 本项目建立了由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构成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项目全程进行监管。同时设置了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绩 效考核机制,激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 和服务。2、招标过程应对潜在投资人全面考核以选择最佳社会资本方。 选择投资人是一项非常复杂、充满很大不确定性的工作,需要对社会资本的信誉、资质、工程管理能力、融资能力及相关项目经验等 等多方面进行考查。一旦选择了不良社会资本,则后期将存在很大的 违约风险。因此在采购阶段,应对潜在投资人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 进行专业的选择。3、对本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财政压力可承受。 本方56、案对本项目政府支出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结果显示,在合作期内,本项目政府支出及湛江市坡头区其他已实施的 PPP 项目政 府支出总和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在 10%内,本项目未来政府支 出比较有保障。4、政府可选择建立政府支付台账,控制政府支付风险 为了确保政府方能够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缺口补助,对于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 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付台账,严格控制政府财政风险。2.4.2社会资本方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社会资本方主要风险防范措施有: 1、确保本项目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且本项目政府57、支出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提请人大审议通过。 在政府收入支出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 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本项目政府支出纳入同级政府 预算后,项目公司的投资回收和收益才有保障。2、要求政府方进行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 本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完成,相对而言,政府掌握的信息较为全面准确,社会资本方在中标之前对项目的了解较为有限。因此,社会 资本方应当要求政府方提供尽可能全面的前期资料,对项目有更深入 的了解58、,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3、明确考核方式和标准 工程建设考核和运营期考核直接影响项目公司可以从政府获取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金额,因此社会资本方应当明确考 核方式和考核标准,以避免因考核信息不清晰带来的风险。第三章项目运作方式3.1常见 PPP 项目运作方式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但我国的 PPP 项 目运作尚在起步阶段,所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项目的 经验尚不成熟。在当前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对 地方具体操作 PPP 项目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因此,当前 PPP 项目的常见59、运作方式将主要以国家财政部、国家 发改委发布的政策为主要依据,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加以补充。1、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PPP 模式主要有:委托运营(O&M)、管理合 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 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运作方式。具体运营模式简介如下:(1)委托运营(Operations & Maintenance,O&M),是指政府将 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 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60、项目运作方式。政 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2)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MC),是指政府将存量公 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 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管 理费。(3)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是指是 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 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 项目运作方式。(4)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由 BOT 方式 61、演变而来,二者区别主要是 BOO 方式下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拥有项目 所有权,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项 目期满移交。(5)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是 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 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 的项目运作方式。(6)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 是指政府在 TOT 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2、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62、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 6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 2724 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 委关于征求对广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函(粤发改投资函20151753 号):各级政府可根据项 目不同属性,选择采用不同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包括相关模式 的组合)。(1)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 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 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2)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 63、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 贴、直接投资参股或调整价格弥补投资成本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 移交(BOT ),建设-拥有-运营(BOO) 等模式推进。(3)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 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 ),委托运营(0&M) 等市场化模式推进。(4)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可以采取转让-经营-移交(TOT)、 转让-建设-移交(TBT) 、购买-更新-运营(PUO)、租赁-建设-运营 (LBO)、股权(产权)转让、作业外包、整合改制、技术资源合作、后勤 社会化等方式,引入社会64、资本进行合作。3、其他运作方式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政策中提及了 BOT、BOOT、BOO、TOT、ROT、O&M、 MC 等多种运作方式。此外,当前还存在 IOT 等相对成熟的衍生模式, 类似的衍生运营模式还有很多种类,本方案中不再一一列举。根据财 政部门及发改部门的政策,采用 PPP 模式实施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 本身的情况选择采用适当的运作方式及其衍生模式。3.2本项目特点分析1、新建项目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宜采用 BOT、BOO、BOOT 等运作方式。 2、融资需求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 设计、机构接65、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本项目中,为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需要社会资本参与到投融资环节,以满足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3、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本项目运维范围为项目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公司通过收取管线企业入廊费以及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获 得投资回报。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适宜采用的运作方式包括 BOT、O&M、 MC、TOT、ROT 等方式。3.3参与各方需求分析1、政府方需求(1)项目的开展合法合规;(2)控制政府债务,减轻财政负担;(3)公平择优选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融资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 合作伙伴;(4)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优质有效,公众满意度高,价格合理;(5)从具66、体繁杂的事务中抽身,加强监管职能。 其中对本项目而言,政府方的关键需求在于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同时取决于工程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而工 程建设的质量决定了运营维护的难度和效果。项目有必要建设和运营 维护结合起来,运作内容应包含建设和运营维护两部分。项目交易结 构中,应设计与运营维护绩效挂钩的浮动回报机制,重视项目的后期 运营维护。从政府方的角度考虑,项目宜采用 BOT、BOO、BOOT 等运作方式。 2、社会资本方需求(1)具有合理的投资回收期和投资回报率;(2)需要选择具有较强的契约精神和较强财政实力的地方政府或 者地方政府出资代表合作。社会资本方的核心需求在于一定的投资收67、益及可控的风险。由于 本项目是公益性项目,项目收益全部来源于政府付费,运作资产无法 直接产生经营性现金流,资产对社会资本不存在吸引力。社会资本方 更倾向于更快收回投资,不长期持有资产。从社会资本方的角度考虑,项目宜采用 OM、MC、BTO、BOT 等运作 方式。3、公众 作为项目的最终受益者,公众的需求主要包括:(1)项目能长期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及服务;(2)尽量降低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包括经济、环境、交通等各 个方面;(3)项目的运作能长期接受公众监督。 从公众的角度出发,项目宜采用 BOT、BOO、bOOT、BTO 等运作方式开展,社会资本方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的监管架构应足够 公68、开透明。3.4运作方式选择根据当前我国 PPP 相关运作模式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施特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运作采用 DBFOT 模式,即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模式。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湛江 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的指定机构,整个项目产权完全归政府所有。3.5合作期限确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此类 BOT 项目的“合同期限一般为 20-30 年”。本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项目各部分的工程性质、运营维护模 式、回报机制和资产寿命,结合同类项目的经验,各部分的合作期限 为:项目合作期限为共计 23 年,其中69、建设期 3 年(2018 年-2020 年), 运营期 20 年。建设期起算时间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施工指令之次日起,运营期 起算时间为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3.6项目实施机构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第十条:“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 知(财金2014113 号)第十条:“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可建立专门协调机制,主要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 作,实现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 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70、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 管和移交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要求明确实施主体。该指导意见明确了 应“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在授 权范围内负责 PPP 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 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具体实施工 作”。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得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的授 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 中负责 PPP 全过程管理工作,执行71、监管、绩效考核、移交管理等工作。3.7政府出资主体 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为湛江东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8 社会资本对于社会资本方要求,国家先后有如下规定:1、财政部 2014 年 11 月 29 日,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 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第二条:“社会资 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 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2、财政部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 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的PPP 项目合同指南(试 行):“本指南所称的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72、法人 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 PPP 项 目。”3、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 5 月 19 日,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 “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 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 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 地政府和社会资73、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 关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 号)第九条,“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 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 PPP 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 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及关 于印发的 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 号)第十三条,“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 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材料等采购的,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 选择社会资本方。”为使本项目大部分主74、体建设不再进行额外的二次招标、由中标社 会资本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需要社会资本同 时具有设计、施工资质及能力;此外由于本项目需项目公司进行资金 筹措,因此需社会资本具有投融资能力。综合以上要求,本项目的社 会资本需同时具有投融资、设计、施工、运维能力。鉴于项目对社会资本要求较高,因此社会资本可采用联合体形式, 发挥各自优势。同时为保障项目质量,在合作期内对联合体牵头方的 股权变动进行额外限制。3.9项目公司1、项目公司股权根据财金2014113 号文规定,在项目执行阶段社会资本可依法 设立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PPP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可灵活设定,本项目 设定 PPP 7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 资股比为 90%:10%,采用认缴制货币出资,项目注册资本根据工程建 设进度逐步到位,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工程建设进度。其中,社会资 本方若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出资,不得代持,具体由社会资 本方在股东协议中约定各股东股权比例。2、项目公司的组建项目公司的组建原则上采用新设立独立的 SPV 公司的方式,以其 他方式组建公司的,须经政府同意并按相关程序实施。在项目实施机 构完成政府采购程序、选定合作的社会资本方之后签订 PPP 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经合法程序,并在 PPP 项目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在当地组织成立。项目76、公司成立后与实施机构签订承继合同,承继中 标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签订的 PPP 项目合同中的权利及义务。出于政府监管考虑,注册地必须在中国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项 目合作期不得迁出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3、项目公司的管理机构 项目公司管理架构的设定:(1)股东会 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涉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公司借款、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设立分子公 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应当 取得全77、体股东全票通过;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事项的决议除受股 东会决定外,应当取得实施机构书面确认。(2)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由 3 人组成,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委派 2 名,政府方出资代表委派 1 名。设董事长 1 名,由社会资本方(若是联合体,则由社会资本方牵头方)担 任。(3)法定代表人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社会资本方(若是联合体,则由社会资本方牵头方)委派人员担任。(4)经营管理机构 总经理由社会资本方提名(若是联合体,则由社会资本方牵头方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财务总监由社会资本方(若是联合体,则由 社会资本方牵头方)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政府方出资代表委78、派 1 名人员担任财务副总监。设副总经理(2-3 人,政府方出资代表 1 人), 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 1 人。(5)监事项目公司设监事 1 人,由湛江东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派。 4、股权变更的限制 在股权锁定期内,项目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发生股权变更。在股权锁定期结束后,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均须经过政府方事前书面批 准。同时,股权转让受让方应满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 5、利益分配项目公司应依照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 少应包括独立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项目公司应当在每年税后利润中 提取利润的百分之79、十(10%)作为项目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项目公司 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在项目公司根据适用法律缴纳税款、弥补亏损、扣除法定公积金 并满足 PPP 项目协议关于维护和更新资金安排有关要求的情况下,除 非股东会另有决议,各方股东(含政府出资主体、社会资本)按照各 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税后利润。股东会根据项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经股东会决议,可 以提取任意公积金。第四章交易结构4.1交易结构概述 本项目交易结构图详见图 4.1-1。图 4.1-1项目交易结构示意图 1、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授权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 PPP 项目80、的实施机构; 2、实施机构经合法采购方式选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3、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的承继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涉及内容的经营权,并委托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市政道路 和综合管廊;4、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负责并提供融资保障)以本项目预期收 益,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项目公司按约向金融机构还本付息;5、项目公司按项目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的设计、 投融资和建设,并负责运营市政道路以及综合管廊,提供持续性的公 共服务;6、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建 设、运营维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区财81、政局;财政局根据绩 效考核结果,按项目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可用性缺口补助费用; 区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敦促各管线企业使用综合管廊提供 的服务,并按约定向项目公司缴纳入廊费用。7、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的经营权及相关设施 无偿移交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它机构,相关机构承担并做好移交 工作。4.2投融资结构 项目投融资结构主要说明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内容。 4.2.1融资结构资本金金额及比例:本项目纳入 PPP 范畴总投资约为 126096 万元, 项目资本金不应少于总建设成本的 20%,考虑本项目资本金 25219 万 元,其中政府82、出资代表自有资金投入约 2522 元,社会资本方投入 22697 万元。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采用货币资金直接注入的方式。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差额 部分计入所有者权益,按符合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记账。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采用融资方式解 决,并免除政府方融资义务。4.2.2 融资安排1、融资方式 项目公司无权将本项目资产作抵押,但可将项目预期收益权作质押进行融资,以解决投资总额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政府、项目实施 机构及政府方出资代表不介入项目的融资安排,但有权在保障社会安 全、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对项目的融资进行监管。首先,项目公司83、可选择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在本项 目中,项目公司拥有合作期限内获取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管廊项目服 务费的权限(收取各管线企业入廊费以及政府支付的可用性缺口补 助),项目公司可以用本项目未来收益权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借款融 资,但不得以项目资产本身作为抵押取得贷款。其次,项目公司也可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 号)提出:鼓励 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和实体化运营的城投企业通过发行一般企业债 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用于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 和公共设施特许经营等 84、PPP 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项目 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财金20152010 号)提出:鼓励类 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其他有利于结构调 整和改善民生的项目、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项目,通过项目收益债 券融资。此外,项目公司还可以采用股东借款、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保险资金、项目收益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进行融 资。2、直接介入权为保障项目融资方的利益,当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威 胁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据项目协议中的直接介入条款代 位行使项目公司股东权利和经营管理权利,要求项目公司改善管理、 增加投入,或指定政府认可的合格机构接85、管项目。4.2.3资产形成及权属1、项目资产形成 本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有以下几类:(1)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以及其附属的 绿化、路灯、电缆电线等;综合管廊及其附属的监控系统、通风系统、 照明系统等设施。(2)与以上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置、零部件、备品备 件以及其他动产。(3)项目土地使用相关权利。(4)项目相关文字资料,如项目运营手册、运营记录、维修记录、 移交记录、设计图纸、财务账目与凭证、说明书、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规程、计算机管理程序和其他资料。(5)项目有关其他资产。 2、项目资产权属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86、期内因更新 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资产,在合作期内均归政府方所有。项目 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运营权。本项目由政府方负责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不享有本项目的 土地使用权,但项目公司有权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按 PPP 项目合同规定 使用本项目土地进行以实施项目为目的的活动。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政府方通过一定程序移交给项目公司,以便于项目公司了解项目情况,更好建设与运 营。项目合作期满,项目所有资料,包括前期工作相关资料、建设期 相关资料以及运营期相关资料等均应由项目公司移交给政府方,以使 后续运营者能直接接手项目运营。3、项目资产涉税处理 考虑到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可能存在变动,87、项目公司根据本项目建设而形成的资产类型由相关税务部门在国家税收政策许可前提下按有 利于项目公司税负原则进行确认。4.3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入廊管线企业需缴纳一定的入廊费,但该笔费用不足以覆盖项目建设成本以及合理回报,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拟采用可行性缺 口补助的付费模式,即: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市政道路以及综合管廊运维费- 综合管廊入廊费-其他政府许可经营收入4.3.1可用性服务费付费机制 可用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建设形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政府为此支付的服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政府方应按项目合 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计算的项目建设成本所包括的内容包括88、(具体以政 府批复的项目立项报告为准):(1)市政道路:海顺路+东旺大道全长 4.44 公里。(2)综合管廊:海顺路综合管廊 2.16 公里;东旺大道综合管廊 2.53 公里。(3)扣除政府直接投入、资本金注入、上级政府补 助(补贴)以及其他政府性投入。1、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付费计算采用分阶段等额本息方式(考虑财政承受能力设定)进行结算,考虑到未来项目公司的还款压力,项目可 用性服务费用计算公式采用以下节奏:A1=4000k A2=6000k32A3=0.132P(1+i) -4000(1+i) -6000(1+i)k118A4-11=0.5Pi(1+i) /(1+i) -89、1 k209A12-20=0.368Pi(1+i)各参数如下设置:/(1+i) -1 k(1)A 为年可用性服务费,下标代表年份,A1-20 代表运营期第 1 至 20 年,下同。(2)P(可用性付费付费基础现值) 可用性付费付费基础现值=经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的建设总成本-政府已支付金额(如有) 建设总成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按公开采购有关程序确定的费用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计价方式按开工日当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确定的工程量90、 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当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以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等;湛江市适应的计价定额和办 法;经审定的施工图及相关设计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以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 关资料。结算时考虑经政府同意的工程变更工程量作相应的调整。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首先,依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按湛 江市开工日所在月份颁发的最新相关计价定额的规定,确定所组价的 定额项目名称,并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其次,依据工程造价政策规 定或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开工日所在月 份确定,当施工期间价格变化在 5%以内的不91、作调整,变化大于 5%以 外的根据相应程序进行调整);同时考虑按相似项目确定管理费率和 利润率(具体由财政审核部门确定),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所组价定额 项目的合价,然后将若干项所组价的定额项目合价相加除以工程量清 单项目工程量,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综合单价,若包括未计价材料费应 计入综合单价。竣工结算时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如下公式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法定应按规定标准 计算项目)(1-中标确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法定应按规定 标准计算项目。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作为报价项由社会资本投标确 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各类报告的编制、论证92、评审、评估、PPP 咨询等费用,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范计入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的相关款项,并按照坡头区(海东新区)建设项目专业服 务价格的指导意见执行。建设单位管理费的 30%由政府方支配,70% 由项目公司支配。由政府负责并支付的费用应予以扣除。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以项目融资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从实际到账时间开始计算,利率按当期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以实际发 生额进行计算纳入建设总成本。若建设期利率高于当时央行五年以上 贷款基准利率,则超过部分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当非政府原因导致建 设期延长时,延长期间产生的利息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其他说明 如政府已自行承担全部或部分建筑安装工93、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且已由政府同意自行解决的,则政府已承担的该费用不计入 付费基数。若政府投入财政性专项资金,则以实际发生为准。财政性专项资 金和项目资本金为优先使用资金,其次为融资资金。财政性资金不纳 入可用性付费计算基数。如政府未来加快项目建设,委托本项目政府出资代表先行投资建 设,则该部分工程经当地财审部门确认后纳入 PPP 范畴,已发生费用(控制不超过总投资的 20%)由项目公司采用合法合规方式与政府出 资代表进行结算,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3)i(利率) 本项目利率参考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以及 2018 市场利率环境,按 6.90%确定为最高竞价项(最终由社会资本投标确94、定)。 合作期间,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发生调整的,本项目利率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项目利率=投标确定的利率+(当期央行五年 期以上贷款利率-4.90%)/4.90%投标确定的利率。(4)上标数字为付费年数。(5)k 为可用性服务费支付系数 k=竣工验收考核系数70%+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30%。具体参见绩效考核机制。2、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可用性服务费用周期,6 个月后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支付首笔可用性服务费,此后每 6 个月支付一次, 每次支付已完成期对应运营年的可用性服务费的 50%。4.3.2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以及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付费机制1、市政道路运维服95、务费(1)市政道路运维内容及范围 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维护期。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运营管理方;项目公司可自行运营维护项目内容,也可以通 过合法方式选择专业公司(需报经政府批准)进行维护,但政府方的绩 效考核对象仍为项目公司。政府方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根据运营绩 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运维服务费。本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为各道路的红线、蓝线范围。市政道路运维 内容包括道路养护维护、道路绿化养护、路灯管养、日常保洁、交通 工程维护等,不包括道路的中修及大修。道路的中修及大修由政府方 通过合法程序实施。(2)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 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由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支付公式: 每年市政96、道路运维服务费=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市政道路运维绩效系数其中,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道路养护维护费+道路绿化养护费+路 灯管养+日常保洁+交通工程维护+其他养护费各类费用交易原则如下:道路养护维护费 为激励项目公司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故工程保修期内不再计算维修费,由项目公司自行消化。道路养护维护费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计算: 1)养护维护计费按分项进行,分项标准及维护边界暂按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最新发布)编制说明进行 确认;2)养护维护工程量按项目竣工验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3)维护养护单价暂按最新发布的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 年度费用估算指标进行测算。实际运营中,以当时当地实际97、情况送 财审部门审核为准;4)因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为增值 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未含合理利润,故本项目涉及税金问题按 湛江市坡头区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社会资本方应当明 晰;5)合理利润率作为投标报价项,限定最高合理利润率为 6.90%, 最终根据投标报价结果确定;6)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合 理利润率);7)年道路养护维护费=各分项工程量各分项综合单价。道路绿化养护 本项目道路绿化养护标准暂按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最新发布)采用一级养护标准执行98、。道路绿化养护 费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计算:1)绿化养护计费按树种、树龄、绿地等分项进行,分项标准及维 护边界暂按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编制 说明进行确认;2)绿化养护工程量按项目竣工验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3)绿化养护单价暂按最新发布的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 年度费用估算指标进行测算。实际运营中,以当时当地实际情况送 财审部门审核为准;4)因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为增值 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未含合理利润,故本项目涉及税金问题按 湛江市坡头区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社会资本方应当明99、 晰;5)合理利润率作为投标报价项,限定最高合理利润率为 6.90%, 最终根据投标报价结果确定;6)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合 理利润率);7)年道路绿化养护维护费=各分项工程量各分项综合单价。路灯管养 路灯管养采用湛江市适用的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湛江市当年使用版)。路灯所消耗的电费不再额外记取,根 据电力局实际消耗量数据进行支付,或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支付。考 虑到估算指标选取条件:1)照明估算指标中已综合考虑:城市公用设施更新,部分照明设 施未达到使用寿命即被更换,部分照明设施被更换后的翻新使用等。 2)估算指标中只作为中杆灯、功能灯的小修维护经100、费的测算,不 包括电费、电缆、控制中心、配电箱、变压器、变电站的费用。若相 关设施交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则按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湛江市当年使用版)进行估算。3)估算指标不包含:维护中发生的道路破坏补偿、青苗补偿、绿 化补偿、交通影响补偿、频道占用或 GPS,防盗或被盗恢复、意外事 故造成的设施损坏、城建变化、设施拆移改、临时交通措施等发生的 费用。综上,路灯管养费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计算: 1)路灯工程量按项目竣工验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2)路灯管养单价按最新发布的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 估算指标(湛江市当年使用版)进行计算;3)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湛江市当101、年使用 版)为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未含合理利润。本项目涉及 税金问题按湛江市坡头区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社会资 本方应当明晰;4)合理利润率作为投标报价项,限定最高合理利润率为 6.90%, 最终根据投标报价结果确定;5)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合 理利润率);6)年路灯管养费=各分项工程量各分项综合单价日常保洁 运营维护区域红线范围内道路保洁养护工程按照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计算,主要保洁内容包括人工配合机械 道路保洁、道路冲洗、道路栏杆清洁(人工)、垃圾收容器清洗102、保洁(桶) 等内容。由于维护标准、保洁方式及要求对最终清扫保洁养护费用差异极 大,因此最终以实施机构要求的标准、并按照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湛江市当年使用版)计算,道路日常保洁费的计算按 以下原则计算:1)道路保洁按实际保洁内容分项进行,分项标准及维护边界暂 按按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湛江市当年使用版)编 制说明进行确认;2)道路保洁工程量按项目竣工验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3)道路保洁单价按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湛江 市当年使用版)进行计算;4)本项目涉及税金问题按湛江市坡头区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社会资本方应当明晰;5)合理利润率作为投标报价项,限定最103、高合理利润率为 6.90%, 最终根据投标报价结果确定;6)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分项维护养护单价合 理利润率);7)年道路保洁费=各分项工程量各分项综合单其他养护费 其他养护费为政府临时委托的零星养护产生的费用,且该部分内容为按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可不通过招标程序直接委托的养护工程。其他说明 本项目涉及中修、大修以及日常养护的作业对项目公司承当的维护养护产生影响的,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的,予以免除涉及内容的扣分项。政府方通过合法程序实施的中修、 大修以及日常养护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应予以确认, 项目公司认为确实影响到后期养护维护的,可委托专业的第104、三方公司 进行检验检测,并按谁过错谁负责原则承当相应责任(含费用及修复等)。2、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 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实际入廊费和实际日常维 护费一般采用政府协调定价模式,且目前尚未出台收费标准,竞价原 则按下浮合理利润率原则考虑。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的计算按以下原 则计算:1)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计费参照标准按湛江市坡头区当年适用的 综合管廊运维标准或指标进行计算,适用原则在广东省范围内按就近 地区标准或指标优先,就近项目次之的方式处理。2)综合管廊运维工程量按项目竣工验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3)综合管廊运维单价按“1)”确105、定的参照对象进行计算,单价 指含税价,不含利润;4)本项目涉及税金问题按湛江市坡头区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并计算,社会资本方应当明晰;5)合理利润率作为投标报价项,限定最高合理利润率为 6.90%, 最终根据投标报价结果确定;6)分项综合单价=分项运维单价+(分项运维单价合理利润率);7)年综合管廊运维费=各分项工程量各分项综合单价。8)原则上综合管廊相关维护养护内容包括项目公司运营期间负 责管廊本体及配套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保养等。如与计费标准 相冲突,则双方友好协商,参照“1)-7)”原则处理。9)入廊管线设备维修费由相应的入廊管线单位负责,不属于本 项目范围,管线单位进行维106、修维护时,项目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3、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以及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的支付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以及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的支付周期与可 用性服务费一致,每次支付所在运营年对应运维服务费的 50%。 4.3.3综合管廊入廊费及其他经营性收入付费机制1、综合管廊入廊费付费机制(1)综合管廊入廊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 号),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 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综合管廊入廊服务费由入廊企业负责支付,由湛江市坡头区负责 制定并协助企业缴纳入廊费。入廊费参考广州市综合管廊入廊费计算 办法,具体计算如下:B=Qi(107、1+i)n/(1+i)n -1 各参数如下设置:B 为年化入廊服务费,各管线企业分摊的入廊费按管线单位占 用空间比例进行计算,具体由政府方负责协调。Q(入廊费现值) 入廊费现值由经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的综合管廊建设总成本(不含政府投资)的 20%,乘以可用性服务费支付系数 k(同前文)计算。i(利率) 与前文涉及的利率相同,参考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以及市场利率环境,按 6.90%确定为最高竞价项(最终由社会资本投标确定)。 合作期间,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发生调整的,本项目利率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项目利率=投标确定的利率+(当期央行五年 期以上贷款利率-4.90%)/4.90%投标确定108、的利率。n(付费年限)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财政运营补贴周期(付费年限)为 20 年。(2)综合管廊入廊费的支付周期 综合管廊入廊费的支付周期与可用性服务费一致,由政府负责敦促各管廊企业按时交纳,每次支付所在运营年综合管廊入廊费服务费 的 50%。2、其他经营性收入 未来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范围内开拓出其他可向使用者收费的经营性项目应报本项目实施机构,由本项目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研究,并报湛江市坡头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具体的经营内容以及政府 方和社会资本方之间的分配届时另行协商。4.3.4 调价机制1、可用性服务费的调价 项目运营期内,年利率的变化影响项目公司支出的财务费用,可用性服务费在整个运109、营期间可根据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予以调整。 合作期间,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发生调整的,本项目利率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项目利率=投标确定的利率+(当期央行五年 期以上贷款利率-4.90%)/4.90%投标确定的利率。2、运营维护费的调价 运营维护服务费设定的调价周期及触发机制为:(1)常规调价 本项目所属涉及的市政道路维护养护以及综合管廊运维成本的核算以当年湛江市坡头区适用的相关定额、指标或标准为参照,相关定 额、指标或标准未发生调整的,当年运维成本不作调整,部分相关定 额、指标或标准发生调整的按“4.3.2”章节确定的原则进行调整。(2)临时调价即在每个付费年限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用水单价110、用电单价等(或经实施机构认可的影响运维成本因素)变动幅度相对于相关定额、 指标或标准发布年份超过 10%的(以湛江市公布的上一年度平均数据 为准),则双方均可提出申请启动临时调价程序并在下一年调整(调整 年),临时调价公式如下:T=T0C1G+ C2S+ C3D+ CNQ其中:T0 为调整年上一年的运营维护成本。G 为湛江市统计局公布的调整年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变动幅度(与调整年前两年比);S 为湛江市统计局公布的调整年上一年的用水单价变动幅 度(与调整年前两年比);D 为湛江市统计局公布的调整年上一年的用电单价变动幅 度(与调整年前两年比);Q 为经实施机构认可的影响运维成本因素的变111、动幅度(与 调整年前两年比)C1、C2、C3、Cn 分别为根据相关定额、指标或标准核算的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用水单价、用电单价等(或经实施机构认可的影响 运维成本因素)在运维成本中的影响权重比值。3、入廊费调价机制 考虑到入廊费由湛江市坡头区负责制定并协助企业缴纳入廊费,故入廊费的调整暂不考虑。 4、调价程序(1)当本项目参考的相关定额、指标或标准发生变更,或在岗职 工平均工资、用水单价、用电单价等(或经实施机构认可的影响运维 成本因素)变动幅度相对于相关定额、指标或标准发布年份超过 10%的,项目公司或实施机构均可提请调价程序;(2)实施机构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工作;(3)财政局、实112、施机构及项目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价格调整方案;(4)补贴调整方案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执行。(5)从提出调整申请到发出调整决定,时间不超过 6 个月。4.4绩效考核针对 PPP,国家禁止采取固定回报方式进行付费。关于进一步共 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32 号)第五条、第六条,“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 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要杜绝固定回报和变相融资安排,在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的 同时,实现激励相容”。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 知(财金201690 号)第五条,“科学设计 P113、PP 项目实施方案,确 保充分体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的内涵特征,防止政 府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 的通知(财办金201792 号)第二条明确提出存在“未建立按效付 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 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 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 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 分占比不足 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情形的项目,不得入库。本项目付费不采114、用“固定回报”,而实行绩效付费,根据项目公司可用性服务及运维服务进行绩效支付。其中: 依据各类型子项目建设成本占比,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市政道路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0.48+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 0.52当期可用性服务费付款额=当期可用性服务费计算额(验收考 核系数0.7+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0.3)。当期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付款额=当期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计算 额市政道路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当期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付款额=当期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计算 额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4.4.1项目建设绩效考核1、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验收,由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115、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 实施,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2、项目建设绩效考核标准 项目建设绩效考核标准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安全生产设施等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以及工程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考核标准详见表 4.4-1。表 4.4-1工程竣工验收考核标准考核类别指标要求质量1.需符合以下标准及规范(包括不限于):(1)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技术标准(CJJ 37-2016);城 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008);城市道路公共交通 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20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116、);城市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城市道 路路基 设计规范 (CJJ194-2013) ; 无 障 碍 设 计 规 范 ( GB考核类别指标要求50763-20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 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014 年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混凝土结构117、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GB50007.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B/T J08-61.建筑桩 基技术规范JGJ9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混凝土外 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构筑 物抗震设计规范GBJ5019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GB5005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118、GB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3kV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35kV110kV 变电所 设计规范GB50059;(2)综合管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修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以及未来新出台的与综合管 廊建设相关的质量标准及规范;2.符合本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中工程建设相关条款的约定及届时有关标 准和约定。工期考核:36 个月。环境保护(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标准GB3096,以及119、湛江市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2)符合本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中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的约定。安全生产(1)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 等;(2)符合本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中工程建设相关条款的约定及届时有关 标准和约定。在未达到上表要求时,项目实施机构可根据 PPP 项目合同相关约 定提取相应保函的金额。3、竣工验收考核与付费的关系 当期可用性服务费付款额=当期可用性服务费计算额(竣工验收考核系数0.7+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0.3)。 竣工验收考核系数最低控制在 0.9 以上,具体竣工验收考核评分由项目公司在开120、工前报政府同意执行,编制时考虑以下内容:(1)项目在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之前无法完成竣工验收,应由项目 公司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并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之后才能进入运营期。(2)工程延期、工程质量不达标导致验收前多次返工等等因素应 按项目合同约定,相应下调验收考核系数。(3)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如果出现由于施工质 量原因造成的损坏,项目公司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 自费修复,且当年待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应根据其施工修复行为影响 项目运营的程度进行适当扣减(调整可用性服务费考核系数)。 4.4.2项目运营绩效考核1、运营期绩效考核方法 本项目的121、运营养护主要是对工程进行检查与观测、日常运营维护,维持、恢复原有工程面貌,以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运维期内,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实施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议定期考核周 期为 3 个月,不定期抽查时间不确定,可任意时间段抽查项目实际运 行情况,考核现场即时进行考核登记。每次考核需项目公司相关负责 人签字确认。2、运营期绩效考核标准(1)市政道路养护维护绩效考核标准 运维期内,项目实施机构牵头组织实施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实施机构需提前 48 小时通知项目公司开始考核的时间,会同项目公司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的最小里程为 1 公里路段,每季度122、 需变换考核范围,年度累计考核范围应达到整个路段长度的 100%。详 见附件 2-表 2 至表 5。(2)综合管廊运营绩效考核标准 综合管廊运营期间的绩效考核目标主要为日常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目标、设备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和社会服务目标,满分为 100 分。详见附件 2-表 6 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参考标准。(3)关于考核标准的调整因本项目运营期周期较长,达 20 年之久,期间可能发生经营范围 改变、相关标准改变、新工艺出现等不可预测情形发生,为保障运营 期考核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合作期间,每三年(新标准导致必须 调整的不受时间限制)项目公司可提出调整申请,政府认为调整方案 合理,有123、利于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管廊服务处理服务的,经政府书 面同意后执行。3、运营期绩效考核与付费的关系 本项目采用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动态支付机制。项目实施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每 3 个月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绩效进行评价,必要 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绩效考核。依据各类型子项目建设成本占比,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市政道 路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0.48+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 0.52当期可用性服务费付款额=当期可用性服务费计算额(验收考 核系数0.7+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0.3)。当期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付款额=当期市政道路运维服务费计算 额市政道路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当期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付款额124、=当期综合管廊运维服务费计算 额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1)市政道路养护维绩效考核根据各类型子项目运营维护费用占比,各年合计的运营维护绩效 考核分数如下:市政道路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系数道路桥梁绩效考核分值40%照明设施绩效考核分值15%绿化绩效考核分值30%道路保 洁绩效考核分值15%根据相关维护养护定额,各分值占比均为根据现有内容进行的估 算。由于实际维护内容(如道路维护内容及费用占比、绿化维护内容 及费用占比等)暂不确定,因此实施机构有权在合作期内根据最新的 维护养护定额、实际维护内容进行核算并变动,项目公司需无条件配 合并接受。绩效考核评分参照附件 2-表 2 至附表 5 进行,汇总125、每半年的绩效 考核结果,得到市政道路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系数:100 分平均分90 分,考核结果为“优”,市政道路运营维护 绩效考核系数为 1.00;90 分平均分60 分,考核结果为“良”,市政道路运营维护绩 效考核系数为“平均分/90”;平均分平均分60 分,考核结果为“良”,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 效考核系数为“平均分/90”;平均分60 分的,考核结果为“差”,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 核系数为“0”。以上考核参数的设置为项目核心条款,在项目采购谈判阶段不可 更改。4.5项目退出机制4.5.1合同期满的退出 在合同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设施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无偿移交。4.5.2双方协商一致的退出 126、在股权锁定期内,社会资本方不得将股权对外进行转让。股权锁定期满后,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项目股东可提出申请,并报区 政府同意后再进行股权转让。(1)社会资本提出股权转让申请;(2)项目(设施及设备)运营正常,且过去一年所有维护管理绩 效考核连续达到 85 分以上。(3)股权转让受让方应满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 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社会资本方在 本项目下的权利和义务。4.5.3合同提前终止的退出 在以下情形下,项目可提前终止: 1、一方违约导致的提前终止;2、法律变更或宏观政策导致的提前终止;3、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若 PPP 项目协议提前终止,则除非127、协议另有约定,政府方仅在如 下情形时支付社会资本方合理补偿金(提前终止时政府方对于项目公82司的补偿须以项目公司还清其届时之所有负债为前提),补偿金具体按 下表确定:表 4.5-1提前终止补偿情形及补偿表序号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情形终止补偿金1政府发出的终止(项目公司违约)建设期提前终止时,为 A1-B+E运营期提前终止时,为 A2-80%B+E2项目公司发出的终止(政府方违约)建设期提前终止时,为 A1+80%B+E运营期提前终止时,为 A3+B+E3法律或宏观政策变更建设期提前终止时,为 A1+35%B+E运营期提前终止时,为 A3+50%B+E4不可抗力(A4-C-D)/2A1 为社128、会资本已投入但尚未收回的建设投资(以经政府审计的为 准);A2 为政府审计价社会资本尚未收回的可用性服务费比例(按 100%);A3 为社会资本尚未收回的可用性服务费(按 100%)的现值(按 4%的折现率);A4 为经政府审计的项目公司账面资产净值;B 取值 B 为违约金,取值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谈判共同确定, 其中应当包括项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可得利益等;当发生社会资本方违约而导致政府发出终止的情形时,对于向社 会资本方支付的终止补偿金,项目实施机构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日 起算三年内(如剩余合作期短于三年的,则本处指余下的合作期)分 期分批支付。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项129、目实施机构 确定。C 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根据本项目的协议及相关保险合同约定,项目公司(含贷款方)实际获得的保险赔款;D 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因项目公司投保不足,导致所获保险 赔款无法使项目设施恢复到出险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的恢复性建设费 用缺额部分(如有);E 为终止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应向项目实施机构或政 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移交运维所需工器具、备品配件和药品的合理评估 值。若属政府发出的终止情形之一的,按照对应公式计算终止补偿金 即“A-B+E”或者“A-80%B+E”的值为负数;或者不可抗力情形下补偿 金计算为负值的,则项目公司应向项目实施机构支付本条所述负数的 绝对值。4.6政130、府承诺与配套安排4.6.1土地政府方负责组织推进本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前期征拆摸底调查、 测算征拆投资、办理征拆审批及具体征拆等工作,征地拆迁费用由政 府另行负责解决,不纳入 PPP 项目范围。项目临时性用地由政府方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提供给项目公 司,临时用地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临时性 用地使用期满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原 貌,关于该临时性用地发生的纠纷由政府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划拨方式,登记在项目 实施机构名下。项目实施机构允许项目公司免费使用相关建设用地。 即项目公司只有土地的免费使用权利,无土地使用权。4.6131、.2其他配套保障 项目建设期间进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由政府负责,项目运营维护期间涉及的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 协调和配合。项目公司在项目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过程中,需占用公共绿 地、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 实施机构应当协调各相关部门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 项目公司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 担相关的占用费用。4.7合作与衔接1、政府方负责出台相关入廊收费标准及措施,保证项目公司按时 收取各管廊公司应付的年化入廊费;2、政府方因需要对综合管廊进行改造、扩建或新管道接入时,项 目公司应予以协助配合,132、不得拒绝;3、政府基于提高运营效果的考虑,经项目公司协商同意,可要求 项目公司委托专业的运营单位经营,具体事宜另行协商。4、项目勘察设计、融资、施工由社会资本负责,监理单位由实 施机构按有关要求执行。第五章合同体系5.1合同体系合同体系主要包括 PPP 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 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 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PPP 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PPP 项目合同是政府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 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合同的目的是在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确 定项目交易结构,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133、义务关系,保 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 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表 5.1-1项目主要合同一览表序号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件名称合同签订方1社会资本引入PPP 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2项目公司组建股东协议项目公司股东之间3PPP 项目承继合同政府与项目公司4工程筹备阶段融资/贷款合同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5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与承包商6设备/原材料供应协议项目公司与供应商7保险合同项目公司与保险机构8运维管养阶段运营合作协议(如有)项目公司与运营商9绩效管理协议(如有)项目公司与运营商10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如有)政府与项目公司11移交阶段移交合同项目公134、司与实施机构图 5.1-1PPP 项目基本合同体系1、项目合同及签约主体本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合同主要就是 PPP 项目合同,由湛江市坡头 区人民政府授权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与中标 的社会资本草签,以明确双方的合作范围,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 关键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经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审核 批复 PPP 项目合同后,由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 签订承继合同,承继社会资本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协议及签约主体 如项目公司由非单一股东出资,则须由各股东共同签署股东协议,目的在于设立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各股东签署。用以 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135、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 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 围、股东权利、履行 PPP 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 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1)融资合同 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融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融资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 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重要的融资合同, 融资合同必须保证贷款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动影响、干扰、损害或终止 政府及其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中的权利和权益。(2136、)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若不具备设计、建设的所有资质或能力,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包商, 签订相关的设计和工程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的承包商签署总承 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九条:“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 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可直接由联合体中有资质 的施工单位参与施工建设。(3)运营维护服务合同根据 PPP 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可 以自行承担设施维护工作,或137、者经政府方同意后将项目部分的运营维 护事务外包予有经验的专业运营机构,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外包合同。(4)保险合同 由于本项目工程规模大、资金投入强度高、项目全过程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有必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 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设备、设施及附属建筑物)、建筑安 装工程一切险、针对设计或其它专业服务的职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 失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5)其他合同在 PPP 项目实施过程中,除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外,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公司还可能与其他机构形成其他的合同。 包括与咨询机构138、签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 的招标代理合同、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与监理单位 签订的监理合同。5.2 PPP 合同核心框架在 PPP 项目合同体系中,PPP 项目合同书是核心合同文书,一般 包括以下核心条款:引言、定义和解释;项目的范围和期限;前提条件; 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 更限制;付费机制;合同约定;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合同附件等等。除上述核心条款外, PPP 项目合同通常还会包括其他一般合同中的常见条139、款,例如著作权 和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声明与保证、通知、合同可分割、合同修订 等内容。PPP 项目合同可参照以下框架订立: 第一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第二章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第三章 前提条件第四章 项目的融资 第五章 项目用地 第六章 项目的建设 第七章 项目的运营 第八章 股权变更限制 第九章 付费机制 第十章 政府承诺 第十一章 保险第十二章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第十四章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第十五章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第十六章 项目的移交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5.3PPP 合同核心框架5.3.1项目公司的运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转让等1、项目公司负责本140、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项 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 表(湛江东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成立,其中社会资本方与政府 方出资股比为 90%:10%,采用认缴制货币出资。3、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 20%,即 25219 万元,其余资金由 项目公司采用融资方式解决,并免除政府方融资义务。4、项目公司应按现行政策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5、建设期不允许社会资本方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转让; 社会资本方在本项目运营期前三年,各股东不得向外转让其在项目公 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之间可转让相应股权,但牵头方不得减 持股权;社会资141、本在本项目运营期前五年,各股东不得向外转让其在 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之间可转让相应股权,但社会资 本方牵头方不得减持股权;运营期开始第六年,经湛江市坡头区人民 政府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 分股权,但受让方应满足实施机构提出的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 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社会资本方在本项目下 的权利和义务。5.3.2政府与社会资本权利与义务1、政府方的权利和义务(1)政府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和 PPP 合作合同的规定。(2)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发生 PPP 合作合同规定的运维权提 前终止的情况外,政府方应保持项目公司的运维权142、在整个 PPP 合作期 内始终有效,维护运维权的完整性。(3)在项目公司提出适当要求后,政府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项 目公司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所需的一切批准。(4)政府方依据适用法律和 PPP 合作合同规定对项目公司进行 监督检查时,不得不合理干预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5)政府方应按照 PPP 合作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可行性缺 口补助。(6)政府方负责出台相关入廊收费标准及措施,保证项目公司 按时收取各管廊公司应付的年化入廊费。(7)政府方负责将本项目准入广东省 PPP 项目库,将该项目的政府付费纳入区财政中长期年度预算,并保证合作期内本项目一直存 续在广东省 PPP 项目库内143、,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性。2、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项目公司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及 PPP 合作合同的规定。(2)项目公司应按照适用法律和 PPP 合作合同规定的标准,投资和建设本项目,运营、维护和管理本项目约定的设施。(3)项目公司应按照 PPP 合作合同规定和应政府方及其他政府 授权的部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交书面有关资料、报表、报告等。(4)项目公司应接受政府方对其监督管理。5.3.3 运维权项目实施机构(湛江市坡头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 署 PPP 项目合同的承继合同后,授予项目公司以下运维权:在 PPP 合 作期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相关设施的投 资144、建设,负责本项目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并获得服务费;在 PPP 合作 期结束时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 的机构。5.3.4合作期限 参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等六部委第 25 号令)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 业 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 等 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 30 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 知(财金201557 号)第六条建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 则上不低于 10 年”。项目合作期限为共计 2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2018 年-2020 年145、), 运营期 20 年。5.3.5项目土地使用权本项目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均为政府所有。在 PPP 合作期内,项目 公司仅能基于 PPP 合作合同所允许的活动,不享有本项目的土地使用 权,但项目公司有权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按有关规定使用本项目土地进 行以实施项目为目的的活动,无权并不得将该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或 部分用于 PPP 合作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也无权并不得转让、 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者改变土地用途。同时,若按相关规定产生 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5.3.6竣工验收评审1.项目公司应根据所有使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以及 PPP 合作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工程的建设。2.项目建设完146、成后,项目公司应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 可交付使用。3.最终投资额以竣工验收后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据此计算政 府需支付的费用。5.3.7建设履约保函 为确保投资人有较强的财务实力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公司应在签署PPP 合作合同后规定期限内提交 5000 万元的建设履约保函。 建设期履约保函有效期是从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预计的建设全部竣工验收结束且社会资本提交运营维护保函之日。5.3.8保险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适用法律所要求的保 险,并须将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本项目实施机构列为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 5.3.9运维保函本项目运营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应向湛江市坡头147、区 人民政府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本 项目实施机构作为受益人的维护保函,以保证项目公司履行本合同项 下提供服务和维护项目设施的义务。自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 PPP 合作期终止,维护保函的金额应为 1000 万元。在 PPP 合作期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履行项目合同中规定 的义务,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本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项目合同 兑取维护保函。运维履约保函有效期是从保函生效之日起到移交维护保函提交 之日结束。5.3.10应急处理PPP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应急管理预案。运 营中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项目应当依据应急管理预案和有关政府部 门要求进行处理,并148、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时向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5.3.11项目设施改建PPP 合作期内,如因适用法律或政府要求,项目公司应对工程项 目设施实施改建。经双方就改扩建工作协商达成一致后,由项目公司 将建设方案报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同意后实施。5.3.12临时接管 合作期内,如项目公司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有权实施临时接管: 1、在允许条件外转让、出租运维权的;2、将项目设施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或未经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 府允许将运维权予以质押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5、法律、法149、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有权在决定临时接管之日起临时接管工程项目设施,并指定第三人临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临时接管期 间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均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并应向湛江市坡 头区人民政府支付接管费。5.3.13争议的解决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合同条款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 应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合同双方存在无法通 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5.3.14 项目设施移交PPP 合作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其指 定机构完好无偿、移150、交工程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如有)及使用权和其 它附属权益。5.3.15 移交维护保函本项目合作期结束日之日起 12 个月前,项目公司应向湛江市坡 头区人民政府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或本项目实施机构作为受益人的移交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 5000 万, 以保证项目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提供移交维护项目设施的义务。移交 维修履约保函有效期是从保函生效之日起到移交日期后十二(12)个月结束。第六章监管构架6.1权责关系本项目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授权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关事宜。项目公司根据本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签订的 PPP 151、项目合同和 本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承继合同,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 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接受公众、政府及其代表的监督。合 作期满后,项目公司负责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或 其指定的相关机构。财政部门应对主体和配套等各项工程控制价进行事前评审;对全 部工程结算进行评审,核定项目财政补贴。财政部门需根据运营期内的通货膨胀情况(湛江市统计局公布的 相应期 CPI 数值),根据调价程序调整运营费用。6.2监管体系本项目由履约管理、行政监管(政府监管)、公众监督构成了全 方位的监管体系,参见图 6.2-1。政府方第三方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工程监理绩效评价项目合同项目152、建设项目运营公众公众监督公众监督参与绩效评价注:虚线代表监管关系,实线代表委托关系。图 6.2-1项目监管体系示意图监管体系可简述如下:1、政府和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的承继合同,约定履约担保 机制,通过履约管理对项目公司进行全程监督;2、政府通过直接行使监督权、聘请第三方机构或监理单位等方式 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3、通过信息公开和披露,公众可以全程了解本项目信息,监督 本项目实施,积极反映相关问题和意见。6.3监管方式本项目的监管方式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 6.3.1履约管理履约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约制定和合约履行两个部分,合约制定应 当遵循一定的153、原则,同时应制定履约担保机制保障合约履行。1、合同制定原则 合约制定须遵循国家财务部、国家发改委制定合同的相关原则和章节详细执行,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详细推敲,精细管理,确保合 同的制定合法合规及能够满足双方的权益。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PPP 项目合同应遵 循以下原则:(1)依法治理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允许政府和社会资本依法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充分尊重 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契约自由,依法保护 PPP 项目各参与 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2)平等合作在 PPP 模式下154、,政府与社会资本是基于 PPP 项目合同的平等法律 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应在充分协商、互利互惠 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依法平等地主张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3)维护公益 建立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架构,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PPP 项目合同中除应规定社会资 本方的绩效监测和质量控制等义务外,还应保证政府方合理的监督权 和介入权,以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与此同时,政府还应依法 严格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项目信息公开和公众监 督机制。(4)诚实守信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在 PPP 项目合同中明确界定双方在项目融资、 建设、运营、移交等155、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真实表达意思表示,认真恪守合同约定,妥善履行合同义务,依 法承担违约责任。(5)公平效率在 PPP 项目合同中要始终贯彻物有所值原则,在风险分担和利益 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通过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 项目风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又要在设 置合作期限、方式和投资回报机制时,统筹考虑社会资本方的合理收 益预期、政府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使用者的支付能力,防止任何一 方因此过分受损或超额获益。(6)兼顾灵活鉴于 PPP 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较长,在合同订立时既要充分考虑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实际需求,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156、相对稳定性, 也要合理设置一些关于期限变更(展期和提前终止)、内容变更(产出标 准调整、价格调整等)、主体变更(合同转让)的灵活调整机制,为未来 的合同执行期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2、履约保函体系在 PPP 合作中,为了确保项目公司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政府 通常会希望项目公司或其承包商、分包商就其履约义务提供一定的担 保。履约担保方式通常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以及其他形式的保 证等。在 PPP 实践中,最为常见、有效的履约担保方式是保函。本项目设置由投标保函、建设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护保 函构成的履约保函体系,确保合约顺利履行。表 6.3-1项目履约保函体系条款投标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157、维护保函移交维护保函提交主体社会资本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提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签署PPP项目合同的承继合同时项 目进 入 正 式运 营的同时期满终止日12个月之前退还时间项目公司递交 建设履约保函后竣 工验收完 成且项目 公司递交 运营 维护保函后项 目公 司 递 交 移交维护保函后期满移交后 12个月届满受益人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担保事项投标文件承诺的履 行、合同签署、 项目 公司设立及 建设 履约保函提交等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开工节点、竣工验收 节点、重大工程质量 事 故或安全 责任 事故、运营维护保函 提交等项目运营绩效、服 务 质量 标 准 达 标 情况、安全保 障、移交维护保函 提交158、等项目设施恢复性 大修、项目设施 存在隐蔽性缺陷 等。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 知(财金2014113 号),“社会资本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参加采购活动的 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 2%。建设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 得超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资产评估值的 10%。” 本项目保函金额参照 113 号文以上规定,在项目合同中具体约定。3、履约保函触发及退还机制(1)投标保函的触发及退还 发生以下情形时,实施机构可以没收投标保函: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中标社会资本无正当理由不与实施机159、构订立合同 的;在签订合同时向实施机构提出附加条件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函 的其他情形。未中标社会资本的投标保函在公示期结束后即可退还;中标社会 资本的投标保函需在项目合同签订,且项目公司已提交建设履约保函 之后退还社会资本方。(2)建设履约保函的触发及退还 项目公司在建设期未能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工程质量缺陷导致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由于项目 公司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形等,实施机构可 选择提取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下建设履约保函。在本项目工程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并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后,则可视 为160、社会资本方已履行建设期义务,同时运营维护保函已经提交的情况 下,项目实施机构应退还项目公司的建设履约保函。(3)运营维护保函的触发及退还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未能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如运营绩效考核严重不良(绩效考核评分60 即达到严重不良),影响工程质量,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实施机构可选择提取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下运营 维护保函。进入移交过渡期(合作期满终止日之前 12 个月),且项目公司提 交移交维护保函之后,实施机构应退还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保函。(4)移交维护保函的触发及退还 项目公司在移交过渡期(合作期满终止日之前第 12 个月至合作期满终止日之后第 12 个月)未能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情161、形时,如重大工 程质量缺陷无法修复或拒绝修复的,存在重大隐蔽性缺陷的情形等, 实施机构可选择提取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下移交维护保函。项目合作期满终止日之后第 12 个月,实施机构应退还项目公司移 交维护保函。6.3.2行政监管 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侧重监管内容如下:941、项目前期行政监管 在项目前期行政监管部门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及投资估算、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设计方案;对采购过程选 择社会资本的监管;对项目合同内容及其签订过程的监管等。2、项目建设期 在建设期行政监管部门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和资金;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工作;工162、程资金计划和使用情况;施工 过程合法合规性;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 中的监管等。3、项目运营期 在运营期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对本项目市场道路、综合管廊的养护运营质量的监管;对运营期绩效考核的监管;对运营 期政府服务费支付的监管等等。实施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工作。 每年一季度前,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 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项目建设运营成本说明 材料。4、项目移交阶段 项目移交阶段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主要体现在:项目移交阶段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项目移交时工程质量的监管等等。 6.3.3公众监督公众监163、督是本项目监管的重要一环,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 段。项目前期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政府采购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 等工作,均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示。项目运营期,公众应对项 目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并适度参与到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中,运营维护绩效评价结果应对外公开,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透明度。项目成本 信息也要通过 PPP 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七章采购方式选择根据财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定, PPP 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 和单一来源采购。7.1采购方式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164、方式。7.2采购流程7.2.1资格预审PPP 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 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 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 财政部门备案。项目有 3 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 3 家的,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 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 3 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 方式。7.2.2公开招标环节 公开招标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1、采购公告发布165、及报名。2、采购文件发售。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开标评标。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 评审。项目实施机构将组建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 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 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将成为预 中标社会资本。采购人在预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预中标结果由 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没有质疑的,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166、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社会资本发出中标通 知书。7.3采购文件编写 采购文件应当包括社会投资人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 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 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 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7.4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按法定要求组建 5 人以上单数的评审专家组,专家组 成员可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也可按法定程序选定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法律专家、财务专家和 行业技术专家,其中至少包含 1 名财167、务专家和 1 名法律专家。项目实 施机构代表不得以同时兼任评审专家身份的方式参加项目评审。评审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标:40 分;技术标: 30 分;报价:30 分。4、投标报价项(1)建安费下浮率;(2)合作期利率,投标报价时不得高于 6.90%;(3)合理利润率(合理回报率),投标报价时不得高于 6.90%;第八章结论1、本项目为湛江海东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项目。本项 目的内容包括(具体以政府批复的项目立项报告为准168、):(1)市政道 路:海顺路+东旺大道全长 4.44 公里。(2)综合管廊:海顺路综合管廊 2.16 公里;东旺大道综合管廊 2.53 公里。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155096 万元,其中征地费用 29000 万元由 政府另行负责解决,不纳入 PPP 项目范围,因此本项目纳入 PPP 范畴 总投资约为 126096 万元。3、项目合作期限为共计 2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2018 年-2020 年),运营期 20 年(2021 年-2040 年)。4、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DBFOT”,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进行。 5、本项目总体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169、口补助。6、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关事宜。未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 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由项目实施机构、相关行政管理 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确 保项目顺利实施。7、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 表(湛江东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成立,其中社会资本方与政府 方出资股比为 90%:10%,采用认缴制货币出资。8、本项目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为 6.40%。9、本项目推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附件 1财务测算本实施方案的财务测算旨在测算本项目的财务效益和费170、用,分 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供参与各方参考。财务测算按照建 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要求,并结合 PPP 项目的特点编制。一、测算基础数据 以下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含增值税的价格。本方案的财务测算按以下条件进行: 1、投资构成与建设成本(1)总投资为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之和,暂不考虑流动资 金。各部分的建设投资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期利息根据项 目实施进度和项目融资结构确定。(2)项目建设投资贷款约占总投资的 80%,贷款利率为央行五年 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4.90%。(3)根据以上估算,项目纳入 PPP 范畴投资估算约为 126096 万 元,其中建设投资约 118681 万171、元,建设期利息约 7414 万元。资金筹措与使用参见下表。项目资金筹措与使用表表 1-1单位:万元序号年份项目合计建设期1231总投入资金1260964203242032420321.1建设投资1186814120839560379131.2建设期利息7414824247141191.3流动资金0002资金筹措1260964203242032420322.1项目资本金252198406840684062.1.1用于建设投资178057583593542872.1.2流动资金0000序号年份项目合计建设期1232.1.3用于建设期利息7414824247141192.2债务资金123574336172、2633626336262.2.1用于建设投资1008773362633626336262.2.2用于建设期利息02.2.3用于流动资金02、收入 政府支付的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市政道路以及综合管廊运维费-综合管廊入廊费-其他政府许可经营收入(暂定为 0 元)可用性服务费计算的项目建设成本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期利 息,同时扣除政府支付的建设费用。可用性服务费基数=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政府代为支付的费用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付费计算采用分阶段等额本息方式(考虑财政承受能力设定)进行结算,项目可用性服务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A1=4000kA2=6000k32A3=0.132P(1173、+i) -4000(1+i) -6000(1+i)k118A4-11=0.5Pi(1+i) /(1+i) -1 k209A12-20=0.368Pi(1+i) /(1+i) -1 k其中 P 为可用性付费基数,i 为 6.90%,k=1(2)市政道路维护费 目前市政道路维护费由于数据不充分,暂时先估算道路的路面、绿化带的维护费用、道路日常保洁、道路路灯管养等。 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估算项 目路面和绿化带维护费用,经测算市政道路维护成本 501 万元。维护费174、用=维护成本(1+合理利润率),合理利润率=6.90%;(3)管廊维护费 本项目暂时参照广州地区的管廊维护成本进行估算,湛江地区出台地下综合管廊的维护费标准后按照湛江地区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 计算,经测算管廊维护成本 304 万元。管廊维护费=管廊维护成本(1+合理利润率),合理利润率=6.90%;(4)入廊费 入廊费暂时按照管廊建设总投资(不含政府支付的费用)的 20%,按照等额年金的方式在运营期支付,利率为 6.90%。 3.税收政策项目税收政策按国家当期最新政策执行,本次测算暂按以下考虑:(1)建筑相关增值税抵扣按照 11%计征;(2)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销项税率按照 11%,市政道路维护175、费维、 管廊维护费、入廊费销项税率按照 6%计证。(3)所得税税率 25%。 二、财务测算结果 1、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如下表:表 1-2财务测算结果表序号指标数据备注1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6.40%税前2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5.22%税后序号指标数据备注3项目投资回收期14.75 年税前4项目投资回收期15.68 年税后5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9.26%税前6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7.83%税后2、政府支出运营期 20 年,政府需支付费用 249349 万元,折现值合计为 123020 万元(6.90%折现率)。政府支出表表 1-3单位:万元序号项目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176、20251可行性缺口补助(2+3+4-5)37125712906012560125602可用性服务费40006000934812848128483市政道路维护费6216216216216214管廊维护费3253253253253255入廊费12341234123412341234序号项目202620272028202920302031203220331可行性缺口补助(2+3+4-5)12560125601256012560125601256014487144872可用性服务费12848128481284812848128481284814775147753市政道路维护费621621621621177、6216216216214管廊维护费3253253253253253253253255入廊费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序号项目2034203520362037203820392040合计1可行性缺口补助(2+3+4-5)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2493492可用性服务费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2551103市政道路维护费621621621621621621621124174管廊维护费32532532532532532532564935入廊费1234123412341178、23412341234123424671注:取折现率为 6.90%估算折现值。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营业收入及税金附加表序号项目年份生产期运营期年均合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项目公司营业收入49456945102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37012740201.1可行性缺口补助37125712906012560125601256012560125601179、25601256012560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4487124672493491.1.1可用性服务费4000600093481284812848128481284812848128481284812848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4775127552551101.1.2市政道路维护费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124171.1.3管廊维护费325325325325325325325180、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564931.2入廊费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1234246712增值税00000000000110425711467146714671467146714671467697139443营业税金及附加000000000001333091761761761761761761768416733.1城市建设维护税7%000000000007718010310310310310310310181、3499763.2教育费3%00000000000337744444444444444214183.3地方教育附加税2%000000000002251292929292929291427999总成本费用表序号项目年份生产期运营期运营期年 平均运营期合 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道路运维成本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100112道路绿化养护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367163道路日常保洁34182、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6754道路路灯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2135管廊维护成本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30460746经营成本(1+2+3+4+5) 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176897折旧费00000000000000000000008摊销费567456745674788178183、8178817881788178817881788151145114511451145114511451145114511463051260969利息支出4943479246334467429341103918371735053284305228082552228420031707139810737323752982596469.1长期借款利息4943479246334467429341103918371735053284305228082552228420031707139810737323752982596469.2流动资金利息10总成本费用(6+7+8+9) 11502113511119184、213233130581287512683124821227112049118178806855182828001770673967071673163731017220343111.1固定成本#DIV/0!011.2可变成本000000000利润分配表序号项目年份建设期运营期合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营业收入049456945102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2740202营业税金及附加00000185、000000013330917617617617617617617616733增值税000000000000110425711467146714671467146714671467139444总成本费用011502113511119213233130581287512683124821227112049118178806855182828001770673967071673163732034315补贴收入0000000006利润总额(1-2-3-4+5)0-6556-4405-89856173691911111312152317451977567742905795607763726681700186、673477704549717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561736919111189800000000000042258应纳税所得额(6-7-5)0-6556-4405-8980000413152317451977567742905795607763726681700673477704507479所得税000000001033814364941419107214491519159316701752183719261565210净利润(6-9)0-6556-4405-89856173691911111208114213081483425832174346455747795011525555105778187、3932011期初未分配利润0012可供分配的利润(10+11)0-6556-4405-898561736919111112081142130814834258321743464557477950115255551057783932013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0000567492111121114131148426322435456478501525551578511814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利润(12-13)0-6556-4405-89850566282799910881028117813343832289639124102430145104729495952003420215应付优先股股利01188、6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金0000017应付普通股股利(14-15-16)0-6556-4405-89850566282799910881028117813343832289639124102430145104729495952003420218各投资方利润分 配0-6556-4405-898505662827999108810281178133437282536328331923096299528902779266322924政府方利润分配-656-441-905166831001091031181333732543283193103002892782662292社会资本利润分 配-5901-3189、965-809455596744900979925106012013355228229552873278626962601250123972063119未分配利润(14-15-16-18)000000000104360628910120515141839218025371127820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0-16133873735502850285028502850285028502850288485684280798079807980798079807980791146172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息税前利 润+折旧+摊销)04061606194091290912909129091290190、912909129091290912909135991195613193131931319313193131931319313193240713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序号年份项目合计建设期运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现金流入27402049456945102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1营业收入27402049456945102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191、9413794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2回收流动资金02现金流出151988412083956037913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2121376425272527252725272527252725272.1建设投资1186814120839560379132.2流动资金0000000000000000000002.3经营成本17689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2.4营业税金及附 加1673192、000000000001333091761761761761761761762.5维持运营投资02.6增值税13944000000000001104257114671467146714671467146714673所得税前净现 金流量(1-2)122032-41208-39560-3791340616061940912909129091290912909129091290912909129091359911956131931319313193131931319313193131934累计所得税前 净现金流量-41208-80769-118681-114620-108559-99150-8624193、1-73331-60422-47512-34603-21693-87844126177252968142874560676926082453956461088391220325调整所得税29058000979341257125712571257125712571257125721211711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6所得税后净现 金流量(3-5)92974-41208-39560-37913406159648476116521165211652116521165211652116521165211478102451117311173111731117311173194、11173111737累计所得税后 净现金流量-41208-80769-118681-114620-108656-100181-88528-76876-65223-53571-41919-30266-18614-696245161476125935371084828159454706288180192974计算指标:所得税前所得税后IRR(%):6.40%5.22%NPVic=0.4 3088914819态回收期(包括建设14.7515.68资本金现金流量表序号项目年份合计建设期运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现金流入2740200004945195、6945102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1营业收入27402000049456945102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3794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57201.2回收流动资金00000000002现金流出23470084068406840689118911891189118911891189119014929193479405115671196、2863120021207312146122241230512390124802.1项目资本金25219840684068406000000000000000000002.2借款本金偿还100877308332343393355937333916410843094521474249755218547457426024631966286953729476512.3借款利息支付596464943479246334467429341103918371735053284305228082552228420031707139810737323752.4经营成本1768988488488488488488197、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8842.5营业税金及附加1673000000000001333091761761761761761761762.6所得税1565200000001033814364941419107214491519159316701752183719262.7维持营运投资02.8增值税139440000000000001104257114671467146714671467146714673净现金流量39320-8406-8406-8406-3965-19651383488348834883488347804503444743198、894154285737183648357434973415333032414累计净现金流-8406-16813-25219-29184-31149-29766-24883-19999-15116-10233-5453-950349778861204014897186152226325837293333274936079393205税前净现金流54971-8406-8406-8406-3965-19651383488348834883488348834883488348835573393051675167516751675167516751676税前累计净现金流-8406-16813-2521199、9-29184-31149-29766-24883-19999-15116-10233-5349-46644179301148741880323970291373430439471446384980554971计算指标:税后税前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7.83%9.26%静态投资回收期12.6113.36npv1294420494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附件 2绩效考核标准表 1.工程竣工验收考核标准考核类别指标要求质量1.需符合以下标准及规范(包括不限于):(1)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技术标准(CJJ 37-2016);城 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200、范(CJJ-2008);城市道路公共交通 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20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城市道 路路基设计规范 (CJJ194-2013) ; 无 障 碍 设 计 规 范 ( GB 50763-20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工 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 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01、2014 年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GB50007.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B/T J08-61.建筑桩 基技术规范JGJ9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混凝土外 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构筑 物抗震设计规范GBJ5019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10kV 及以下变202、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GB5005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3kV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35kV110kV 变电所 设计规范GB50059;(2)综合管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修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以及未来新出台的与综合管 廊建设相关的质量标准及规范;2.符合本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中工程建设相关条款的约定及届时有关标 准和约定。工期考核:36 个月。环境保护(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城203、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标准GB3096,以及湛江市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2)符合本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中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的约定。安全生产(1)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 等;(2)符合本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中工程建设相关条款的约定及届时有关 标准和约定。100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表 2市政道路养护绩效考核参考标准分类指标名称指标要求低于指标要求扣分方法修复要求得分备注第一层级(60 分)204、(现场检查)养护 资料(10 分)巡检、维修记录 及 技 术 档 案(4 分)详实、及时、完整每缺一项扣一分。一周内完善。养 护 维 修 质量(3 分)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养护维修规范、标准。一处不达标扣减一分。结合实地现场检查。公 文 及 投 诉办理(3 分)应当及时符合要求没发生一件次扣减 1 分。一周内完善。车道(30 分)坑槽/拥包(5 分)直径不大于 l5 厘米,深度/高度 不超 3 厘米。每公里路段内:面积 0.04 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 0.04 平方米扣 0.5 分。7 日内修复。直径超过 50 厘米或深度/高度超过 7厘米则构成危险性,需在 2 日内修复。裂缝(5 分)不205、得超过 2 毫米宽。每公里路段内:网裂、龟裂面积超过 20 平方米的,每增加 l 平方米扣 0.1 分; 线裂长度超过 100 米的,每增加 1 米扣 0.1 分。7 日内修复。车辙(5 分)辙深不得超过 3 厘米。每公里路段内:车辙长度超过 25 米的每增加 1 米扣 0.1 分。需在 15 日内修复。车辙深超过 5 厘米构成危险性,需在 7 日内修复。啃边(5 分)无松散或损坏与路面高差不得大于 5 毫米,路面宽度不少于设 计宽度的 95%。每公里路段内:单侧啃边长超过 60 米的,每增加 1 米扣 0.1 分。15 日内修复。泛油(5 分)每个泛油带深度要不得大于 2 厘 米。每公里路段206、内:泛油面积大于 20 平方米的,每增加 1 平方米扣 0.1 分。15 日内修复如果泛油影响到了刹车阻抗,则需采取合适的方法在 2 日内 修复。沉陷(5 分)沉陷不得超过 3 厘米深。每公里路段内:沉陷面积超过 20 平方米的,每增加 1 平方米扣 0.1 分。15 日内修复;沉陷超过 7 厘米的 2 日修复。103分类指标名称指标要求低于指标要求扣分方法修复要求得分备注人行道(20 分)坑槽(6 分)坑槽直径不超过 30 厘米,深度不超过 3 厘米。每公里路段内:面积 0.1 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 0.1 平方米扣 0.5 分。15 日内修复。板 体 相 邻 不平顺(6 分)板体高差不超过207、 10 毫米。每公里路段内:不平顺板体超过 10 块的,每增加 1 块扣 0.1 分。15 日内修复。拱起(4 分)拱起处高差不超过 50 毫米。每公里路段内:拱起面积超过 2 平方米的,每增加 1 平方米扣 0.5 分。15 日内修复。缺失(4 分)没有缺失或破损的预制块或路缘石。每公里路段内:缺失面积超过 0.1 平方米的,每增加 0.1 平有米扣 0.5 分。15 日内修复。桥梁(20 分)桥面,伸缩接缝,翼墙,护 坡(4 分)干净并且无结构性损坏,桥面板干净,面板材质完整并已固定, 桥墩、桥柱未受到侵蚀每公里路段内:每个瑕疵扣 0.1 分发现存在瑕疵需在 7 日内修复结构(4 分)未腐208、蚀每公里路段内:每个瑕疵扣 0.1 分腐蚀部分在 15 日内修补并喷漆水道(4 分)桥梁及桥梁上游水道 100 米无障 碍物每公里路段内:每个障碍物扣 0.5 分7 日内清除,水位过高导致无法开展清除工作的,水位下降到可工作的条件 后 7 日内修复排水系统(4分)状况良好,功能齐全每公里路段内:每个不符要求的检查点扣0.5 分7 日内修复间隙(4 分)桥下间隙需符合设计每公里路段内:每个不符合要求的间隙扣0.1 分15 日内修复桥面,伸缩接缝,翼墙,护 坡(4 分)干净并且无结构性损坏,桥面板干净,面板材质完整并已固定, 桥墩、桥柱未受到侵蚀每公里路段内:每个瑕疵扣 0.1 分发现存在瑕疵需在209、 7 日内修复分类指标名称指标要求低于指标要求扣分方法修复要求得分备注第二层级(20 分)(临时抽查)紧急事件下的道路关闭 和工作区管理(6 分)时刻处于畅通状态,除非因洪水或者道路施工需要关闭道路;道 路施工时只能一次关闭一条车 道。每公里路段内:道路施工时同时关闭两条及 以上车道的,每 50 米扣 0.5 分。项目公司需将道路关闭的地点、长度和期限及时告知建设和交通局,因道 路施工而关闭道路的需提前 24 小时通 知建设和交通局。道路标示(6 分)信息牌必须显眼、干净、清晰并且结构稳定,警示牌显眼、干净、 清晰、结构稳定并且在夜间清晰 可见。每公里路段内:每个瑕疵扣 0.5 分。7 日内修210、复。安全栅栏(4 分)需安置在要求的位置,没有重大毁损,没有被腐蚀,已喷漆并粉 刷。每公里路段内:每个瑕疵扣 0.1 分。7 日内修复结构损毁的需 4 日内修 复。紧急事件应对机制(4 分)紧急事件应对计划、受过足够训练的员工、必须的装备已经准备 就位。抽检并综合打分。7 日内完善。第三层级(安全事项及用户满意度 20 分)安全作业生产(10 分)该项为扣减分值。正常进行安全 作业生产不扣减分值。造成一人次轻伤扣减 3 分,一人次重伤扣减7 分,一人次死亡扣减 10 分。轻、重伤按 照国家有关鉴定标准执行。(安全事故仅限 于与施工作业有关)用户满意度(10 分)群众举报属实、媒体曝光、通报批评211、群众投诉一次扣 0.5 分,投诉意见处理效率低扣 1 分,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扣 5 分。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表 3绿化维护绩效考核参考标准序号指标要求考核内容得分备注1植株生长维护在特定树种特定规格的平均生长量范围内共 9 分,一处不合格 扣 1 分2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共 9 分,一处不合格 扣 1 分3植物叶子、枝干生长健壮,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养护措 施需达到绿化一级养护质量标准共 18 分,一处不合 格扣 1 分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病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 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道路等之间的矛盾共 212、14 分,一处不合 格扣 1 分5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 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共 18 分,一处不合 格扣 2 分6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 2 米范围 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 的现象(2 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共 14 分, 一处不合 格扣 2 分7行道树缺株后需及时补种以保证行道树无缺株共 9 分,一处不合格 扣 1 分8暴风雨后查看树木有无倒斜,大型植株有安全隐患的需及时 213、维护共 9 分,一次不合格 扣 1 分104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表 4道路保洁绩效考核参考标准序 号检查 项目检查 方式质量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一管理 指标 落实 情况现场 检查1、按照保洁分类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 间。1、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次扣 20 分。二道路 保洁 质量 情况现场 检查2、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沙石),晴 天无积水。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树圈清洁无 垃圾、杂物,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无 垃圾、杂物。2、路面垃圾(杂物)0.5m2 的每处扣 0.5 分,2m2 的每处扣 1分,2m2214、 的每处扣 2 分,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 4 分。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的每处扣 2 分,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 0.5 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 米的每处扣 2 分,10 米的每处扣 4 分,20 米的每处扣 6 分,20 米的每处扣 8 分。建筑垃圾(装 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3 的每处扣 2 分,1m3 的每处扣 4 分。道路晴天积水3m2 的每处扣 2 分,3m2 的每处扣 4 分,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的每处扣 10 分,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每次扣 20 分。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 0.5 分。3、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 215、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 无垃圾。3、道路绿地内垃圾(杂物)0.5m2 的每处扣 0.5 分,2m2 的每处扣 1 分,2m2 的每处扣 2 分,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 4 分。110序 号检查 项目检查 方式质量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4、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 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迹,交 通隔离栏(墩)、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2 米以下部分)无污垢、无积尘。4、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污迹1m2 的每处扣 2 分,1m2 的每处扣 4 分,路面清洗质量 不到位未见本色的,每处扣 5 分。路灯杆、交通信号216、灯杆(2.2 米 以下部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迹、积尘的每处扣 1 分。交通 隔离栏(墩)有污迹、积尘10 米的每处扣 2 分,10 米的每处 扣 4 分。5、道路两侧、路面乱涂写招贴清除及时,无生 活污水。5、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有乱涂写招贴的每处扣 1 分;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m2 的每处扣 1 分,1m2的每处扣 2 分。6、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 清洁。6、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有泥沙、泥浆污迹的,5m2 的每处扣 2 分,10m2 的每处扣 4 分,10m2 的每处扣 6 分。三道路 环卫 设施 管理 情况现场 检查7、垃圾收集容器完好217、。道路(街巷)两侧的果 壳箱无破损、歪斜、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 现象,箱门要关闭;道路(街巷)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盖好盖; 街巷设置的垃圾房门关闭不敞开、不破损、不锈蚀、无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无污水。7、道路(街巷)两侧的果壳箱破损的每处扣 2 分,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的每处扣 1 分,箱门未关闭的每处扣 0.5 分;垃圾桶破损的每处扣 2 分,桶盖未盖好的每处扣 0.5 分。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每只扣 5 分。垃圾房门敞开未关闭的每处扣 0.5 分,破损、锈蚀、外墙面和地面有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有积存污水的每处扣 2 分。8、果壳箱、垃圾桶无积存垃圾,日产日清。果 壳箱、垃圾桶、垃218、圾房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 溢现象,箱(桶、房)外无暴露垃圾。8、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处扣 4 分,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的每处扣 1 分。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 2 分,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苍蝇超标的每处扣 2 分;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 有污垢的每处扣 2 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 2 分。序 号检查 项目检查 方式质量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9、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 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 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吸粪 车无沿途滴漏污水问题。9、环卫专用车辆外219、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 积大于 15cm15cm),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 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等问题,每发生 1 次,扣 1 分。四作业 规范 执行 情况现场 检查10、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1 月、2 月、12 月每日上午 7:30 前完成普扫,7 月、8 月每 日上午 6:30 前完成普扫,其他月份每日上午 7: 00 前完成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1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 10 分。1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 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 窨井中220、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 人工清雪作业时不得向路面洒雪。11、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每次扣 5 分。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的每处扣 1 分,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 5 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 1 分,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的每次扣 5 分; 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的每次扣 5 分;清雪作业时向路面洒雪的,每发生 1 次,扣 5 分。五安全 管理 落实 情况现场 检查12、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要按杭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交通安全教育 手册的相关规定,对辖区一线道路保洁员进 行221、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 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 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 上报。保洁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12、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穿反光工作服的,每人次扣 10 分;保 洁小车、垃圾清运小车未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 的,每车次扣 10 分;普扫时未使用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路面的,每次扣 10 分。 清除大片污染时,组织不周密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每发现 1 次扣 10 分。序 号检查 项目检查 方式质量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222、,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 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 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 置反光锥形筒或与扫路车、洒水车协同进行。表 5道路路灯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参考标准序号类别考评标准分值减分原则得分备注1亮灯率99%25下降 0.1%,扣 0.1 分2设施完好率95%30设施完好率每下降 0.1%,扣 0.1 分3运行故障率0.5%10每超过 1%,扣 0.5 分4报修限 时处理 率1、报修故障限时修复率 100%,维护单位必须在 30 分钟之内赶到现 场处理问题。 2、修复时间:运行故障当晚修复, 单灯故障 24 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 48223、 小时内修复。101、维护单位未在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第一次发现,扣 0.2 分,第二次 0.4 分,依次类推。 2、报修故障及时修复率每下降 0.1%扣 0.2 分。超过规定时限 修复的,每超过 24 小时,每次扣 0.2 分,超过 48 小时修复的,每次扣 0.6 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超过 72 小时的,扣 2 分,超过 96 小时仍未修复的,扣 4 分,同时要书面说明原因。5安全1、 对特殊要求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从业 资质。2、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 防护设施,竣工后立即清理现场。 无责任人身伤害事故。51、 凡发现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一人一次扣 224、0.5 分。2、 未按规定施工,发现一次扣 0.5 分。3、 人身伤害事故,经司法机关认定为全责或主责的,扣 3 分; 同责的扣 2 分;次责的扣 1 分;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本项 不得分。4、 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每次扣 0.5 分。未限期整改的扣1 分。6零星工 程办理 及时率1、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 100% 2、办理时限以下达的任务书 要求为准。51、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每下降 0.1%扣 0.2 分。 2、未经允许擅自拆移变更现有设施,每次视情况扣 0.1-0.5 分。7巡查责任建立周期巡查机制,每日上报巡查线路及处理情况5225、在规定巡修周期内未及时上报且处理的,每项扣 0.1 分8台账资料夜间巡检记录应自上月 26 日至当月 25 日每日一份,并由巡查人员5未上报月度养护计划,扣 5 分;未按计划落实养护工作,视情扣 0.5-1 分。资料不全,缺一项扣 1 分;养护日志缺一天扣序号类别考评标准分值减分原则得分备注签字;白天设施巡查记录应每项有专人 签章,并标注巡查日期; 安全教育记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 性,所有参加人员应签章; 每月应进行实际消耗维护材料的 统计,并汇总在月报中。废品、拆 灯台帐按时整理,每个季度上报一 次。0.2 分;内容不实、整理装订不规范视情扣 0.5-2 分。无巡视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一次扣 1226、-2 分;未按要求巡视。拆灯及废品台帐统计不全的,每项扣 0.5 分。9GPS/对 讲机项目经理需保证手机 24 小时通畅,工作时间对讲机随身携带,随呼随 到。车辆必须按指定运行轨迹巡 查。5如有联系不上,每次扣 200 元。根据 GPS 运行轨迹进行相应考 核,发现一次不按正常路线巡查,每次视情况扣 0.1-0.5 分。10其他扣 款1、 杜绝私拉乱接,加强巡查工作2、 白天需开灯检修的情况应事先 向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批后方可 开灯。3、 光源电器损坏的,须更换相同 规格的产品,若无相同的,须 经我中心同意后,更换等价值的产品替换,维护质量达到 100%。4、 建立对私开道口的巡查机制。/1、227、 发现一处私拉乱接现象,扣 2000 元,2、 未经批准私自白天亮灯,每发现一次扣 100 元。3、 擅自更改电器及灯具、光源规格的,每杆扣 200 元,并由 维护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4、 我中心检查发现存在有其他单位私开道口而养护单位未发现或未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湛江海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一期)PPP 实施方案序 评价号 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满分 得分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作业人1安全 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未佩戴安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扣 1 分, 4 员安全。分;相关文件及数据应进行保密等级划分,电子类涉密文件及数据应采2保密 取加密保护措施,纸228、质类涉密文件未采取加密措施的扣 1 分,未按照相关进行封存;23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 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未配套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扣 2 分;2应急 制定防洪、防台、防盗、消防、水4及事 的应急预案,每半年不少于 1 次应未定期开展演练每次扣 1 分;发生应急 理 内,管理单位应及时通知各管线单单位扣 1 分;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每年5安全 不少于 1 次,并形成检查及整改记未按要求开展 1 次安全专项检查扣 22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配备 需要,且质量应符合要求;材料抽检不合格的扣 1 分;定期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7安全 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 1 次,229、有必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教育扣 2 分; 材料及记录;28资金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关安全生产保障 专项保障资金;保障资金未落实扣 2 分;2道路、管廊内部(含集水坑、设备9项目 层等)及管理用房等场所应保持较发现一处脏乱的场所扣 1 分;21混凝土构筑物维护情况;A 级得满分,B 级扣 5 分,C 级扣 12 分; 12土建 支架/桥架缺损情况(含锈蚀);每发现一处缺损扣 1 分;4工程地面附属设施维护情况(含引出口、投料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 配电房、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每发现一处引出口未采用防水封堵扣 4 分,其余设施存在破损扣 4 分;8消防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230、通风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供电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照明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2附属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排水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标识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得 3 分,异常扣 3 分;3单项设施设备抽查每一项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扣 1 分,可与系统扣分累计,扣完附属系统-表 6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参考标准作业 员应佩戴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未制定相应作业规程扣 1 分,入廊人员 管理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作业现场未达到要求的地方每处扣 1措施 231、及数据应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要求进行封存的扣 1 分;预案 管爆管、燃气泄露等突发应急事件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扣 2 分;件处 急演练。发生应急突发事件 5 分钟突发事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管线 位进行应急抢修;检查 录;分;6物资 量应满足例行养护和应急抢修的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未满足需要扣 1 分, 2培训 要时应进行评价,并形成相关培训保洁 为整洁的环境;112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满分得分全部分值为止3日常 巡修 管理按国家及行业标准配置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员,并做好维护巡修台 账;未按标准要求配置合格人员扣 5 分;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扣 5 分;维护巡修记录不完整每次扣 2 分;5与各入232、廊管线单位建立完善的联动处置机制,尽量避免出现交叉作 业现象。未建立联动处置机制扣 5 分,发生交叉作业事故扣 5 分;5日常维护及时率:在规定时限内到 达故障地点并布置安全防范措施,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接到入廊管线单位或巡查人员报障信息,未在 10 分钟内及时响应,每次扣1 分;未在 30 分钟内到达故障地点的 或未按照规定布置安全防范措施的,每 次扣 2 分;一般故障未在 2 小时内完成修复或系统故障未在 48 小时内完成修复的,每次扣 2 分;53日常 巡查 管理至少配置 4 组巡查人员(每组不少于 2 人),每天应保证洞内及洞外 各一次全线覆盖巡查,并做好巡查 记录;未按规定的人数、频次和要求执行巡查 工作,每次扣 2 分54智能 化管 理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及时得到更新并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不断进行提 升改造,实现对管廊相关数据的实 时采集、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未及时更新系统版本扣 2 分,未实现管廊相关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监测和信 息共享,扣 3 分;55客户 满意 度积极配合管线单位开展入廊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 10 分钟之内通知各管线单位进行抢 修;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相应管线单位的 每次扣 3 分;每接到一起管线单位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扣 3 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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