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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3865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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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喜悦天地商户手册广州市钻汇珠宝采购博览有限公司2014.12修订目 录第一章 前言3第二章 简介4第三章 物业管理5第四章 物业管理细则9第五章 商铺经营管理 .16第六章 店铺设施、设备安装及维修管理 .20第七章 商铺的进退场管理 .21第八章 紧急程序 .23第九章 特别服务电话 .25第十章 行为细则 .26第十一章 本商户手册的修订 .29第一章 前言首先,谨代表喜悦天地(以下简称商场)管理公司向全体商户致意,热烈欢迎各位进入一个崭新的环境大展鸿图。本手册可作为一本商户指南,旨在介绍商场内各种设施、设备、商户之责任、应急措施等方面的资料。务使大家熟悉商场的管理和运作,敬请各商户及其2、属下之雇员均应熟读本手册内所刊载之资料合作遵守。在制定此手册时,已力求详尽满足大家的需要,但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为权衡商场整体利益和安全而难以照顾到商户的个别需求时,祈望大家体谅。再则,本手册不可尽含所有物业管理领域或实际事情。如阁下有任何疑问需要协助或希望提出任何有助于改善商场环境的建议,请随时与管理公司联系,电话:66821868-1277,传真:66851256,管理公司必定乐于尽力为阁下效劳。我们谨藉此机会向所有商户在遵守本手册所载指引的合作表示谢意。广州市钻汇珠宝博览有限公司敬启年 月 日附言为加强商场物业的管理工作和因应情况的变化,管理公司会随时按需要对本手册之内容予以增减修改。第二3、章 简 介喜悦天地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23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该项目为纯商业性质,总建筑面积约 18586.5 平方米。喜悦天地 由广州市钻汇珠宝采购博览有限公司提供专业管理,负责物业整体管理和操作,务求使喜悦天地成为全国知名的商业中心。第三章 物业管理31 管理公司广州市钻汇珠宝采购博览有限公司被委托对喜悦天地进行物业管理,并务求为广大商户提供专业水准、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32 管理人员一支全职及富有经验的管理队伍将二十四小时在商场内值勤,以便执行一切与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有关的物业管理职责。商户及其职员请勿使用管理公司职员作任何私人服务,以免影响其本身的正常工作,管理公司4、职员只遵照公司指导工作,一概不得收受商户奖赏的礼物或利益,恳请合作和给予以监督。33 费用收缴管理 综合服务费: 阁下现已成为喜悦天地的商户,为保障阁下长远利益,管理公司对商场实施统一综合性商场物业管理,商户每月向管理公司缴交商场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45 元/月/平方米。专场商铺另缴交专场管理费每平方米 / 元。综合服务费自商铺租赁期生效之日为起算日。该综合服务费支出包括:物业范围内所有公共设备、设施(供水、排水、供电、消防、发电、保安、电梯、化粪池、照明等)的保养、维护费,公共卫生清洁费,绿化维护费,治安维护费,管理服务费等。物业范围的中央空调电费,公共照明电费,公共水费等公共能源向商户5、按实分摊。商户需于每月 第 5日前缴清该月之综合服务费、专场管理费。所有费用须直接交到管理公司财务部,并由其开出有效的发票或收据。 管理保证金:指商户在签订管理合同,店铺交付使用时缴交的款项。 主要用于约束商户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综合服务费缴交规定。合同终止时,在无违约和赔偿的前提下,管理公司如数(不计利息)退还商户。 装修保证金:指商户在进行店铺装修前缴交的款项,主要用于约束商户在店铺装修时需符合安全要求和管理的规定,装修完成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后不计利息退还商户。 复原保证金:指商户在装修时需改变店铺原出租条件和设备、间隔所缴交的款项(金额为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6、于约束商户退场前将场地改变状况复原,商铺复原并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后,不计利息退还商户。 专场管理费:指管理公司对专场店铺提供各种专项服务所涉及的费用。34 应付未付款商户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租金或管理费。对超过规定时间缴交租金、管理费等费用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缴费金额每日3计算违约金。每月的第 17日,管理公司对未缴费商户发出最后催款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商户仍未缴清所欠的应缴费用,管理公司除继续计收违约金外,还将对其发出暂停服务通知,采取暂停服务措施。如商户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缴足管理费或租金等费用,管理公司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收回店铺,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对拒不依时足额缴7、纳租金、管理费等费用,管理公司将依法诉诸法律处理,故希望各商户从物业总体利益出发自觉配合。35 商户委托商户如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其单元之物业管理方面的事项,请商户或责任人签署委托书,列明有关被受权人事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资料通知管理公司。36 投诉及查询 一切有关物业之投诉及查询请与管理公司电话或书面陈述。37 管理控制商户在其商铺内均享有使用权,但以不阻碍其它人为原则,管理公司对物业主要结构,公共地方所有设施、设备及一切服务均保留绝对的管理权,并代表各商户就有关商业商场之一般问题与政府、公共服务公司和各机构、团体进行磋商。38 办公时间如阁下有任何疑惑或需要协助,请于办公时间来8、电或亲往管理公司查询与联系。管理公司各职员均乐意为各位服务。物业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三十 下午:一时三十至十时正安管值班 24小时值班电话: 1892 2136 431工程部 24小时值班电话:6682 1868-8892营运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营业时间值班电话:6682 1868-1234。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三十 下午:一时三十至十时正 管理公司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511400第四章 物业管理细则41 物业开放及中央空调供应时间物业不同区域各有特定的开放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了物业的保安和阁下的利益,因此限制和措施是必要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9、。区域 物业进出开放时间 商场营业时间/ 中央空调供应时间商场 08:3022:30 10:0022:00 饮食 08:00凌晨2:00 08:00凌晨2:00 (只适用外围餐饮商铺,超出商场营业时间需缴纳专场管理费)为确保商场形象及外观的整体性,要求商户必须准时开铺,关铺,中途不得擅自关铺,若有特殊情况要关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营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户需安排控制其店铺照明继续开放,违者首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缴纳100元违约金。42 非开放时间商场各入口于上述进出开放时间后关闭。商户如果需要进入或离开必须通知安管或管理公司当值人员以作安排并按指定通道出入,为了物业的安全10、所有人在非开放时间进出物业之时须出示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向当值人员登记。43 超时中央空调的安排若商户于上述指定的空调供应时间外的其它时间需要取得空调供应,管理公司将尽力安排,但商户须预先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管理公司,并承担额外使用的费用。44 使用中央空调须知4.4.1为避免冷气流失造成能源的浪费、空调设备的损耗,商户必须在空调供应时间内将窗户和通往非空调供应区的门紧闭或选择加装风帘机。管理公司有权进入单元进行检查和纠正工作。管理公司对于因维修(包括空调设备监时故障之维修)及其它非人为因素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空调服务的暂停,管理公司对商户免责。4.4.2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调整空调收费,所调整11、收费标准向商户发出书面通知后生效。管理公司根据情况需要而重新安排、调整空调开放时间,所调整开放时间向商户发生书面通知后生效。管理公司根据室内温度情况调整空调的冷量,原则上,室温超过26时应开启制冷。45 货物进出4.5.1为保证货物出入的安全,运出货物时,需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货物放行条,以便门卫检查。4.5.2各商户运送货物时应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装卸平台 ,并按照管理公司指定的路线、时间运送。运货时不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4.5.3如运送超高、超长、超重等大型货物须经管理公司同意,并由专人监管。4.5.4在运送货物时因行为不当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受损害或公用设施受损害,商户必须承担责任。4.512、.5在商场内必须用胶质车胎的手推车运送货物。46 商铺用电的管理4.6.1商户在每日营业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电器开关。4.6.2各商铺需要增加用电量的,必须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自行增加用电负荷。(由物管部根据商场的用电情况可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4.6.3各商铺的开关电箱必须配有防护面盖,开关电箱周围30CM范围内及其正下方不得放置物品,确保开关电箱的使用、维护和维修不受影响。4.6.4各商铺未经营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水壶、微波炉、电烤炉等大功率电器。4.6.5不得在店铺内的固定电源插座上接驳临时移动式的插座或者接线箱。4.6.6不得进入商场各电表房等设备机房,不得13、动用商场公用电器设施改变各类控制开关的运行状态。4.6.7商铺增加使用电器、更换使用功率不同的电器或者改变商铺内的原有电源线路、移动插座和开关的,必须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4.6.8各商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管理公司的用电安全检查,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按照管理公司的通知进行纠正。对抗拒不纠正、坚持违规用电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商铺,管理公司有权停止供电服务至商户纠正完毕时止。47 商铺员工的管理4.7.1为维护商场形象,提高经济效益,要求商铺员工主动热情,为顾客服务,营业时间内不得在铺内/公区煮食,打扑克、打毛衣、睡觉或在公共通道闲坐聊天等。4.7.2各商铺必须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聘用员工14、。4.7.3各商铺不得聘用无身份证或无失业证(或劳务证)或无计生证的人员。4.7.4各商铺必须定期安排员工参加体检,所聘用的员工必须持有广州市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营运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及管理工作。4.7.5各商铺应当为员工向管理公司申请办理商铺员工出入证,商场商铺员工出入证,接受管理公司人员的查对。48 宣传、推广活动管理 4.8.1各商铺在商场内举办各种宣传、推广和广告活动,必须提前10天向管理公司书面提出申请,未经管理公司书面批准的不得举办。若属于大中型活动的,各商铺还必须经商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批准。4.8.2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各商铺不得在商场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或以其他方式15、展示宣传广告条幅等物品。商铺内悬挂的宣传广告条幅等物品,不得超出商铺橱窗玻璃。橱窗玻璃不得张帖宣传广告品,不得在橱窗玻璃上绘制、书写和喷涂等。4.8.3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各商铺不得在场内派发各种类型的宣传品和广告品,不得在场内公共区域放置各类宣传招牌或者广告招牌。各敞开式商铺的自立式招牌必须放置在商铺内,招牌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并采取专业制作,手写、荧光笔、油剂水或者经油印后加色的招牌不属于专业制作。4.8.4场内使用管理公司统一订制的宣传牌。各商铺需要使用宣传牌开展宣传广告活动的,应当向管理公司申请。49 保安事项4.9.1各商铺应当自觉遵守并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公司制定的16、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制度。4.9.2商户必须按规定使用商铺员工出入证,使用过期的、涂改的或者他人的出入证的,一经发现予以没收。4.9.3各商铺必须确保安全报警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商铺的安全工作。4.9.4各商铺不得从事色情、吸毒、赌博、违反社会公德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参加非法团体和集会,并不得提供商铺作为上述活动的场所。4.9.5不得在商铺贮藏枪支、官职刀具、炸药、雷管、汽油、烟花爆竹、化学腐蚀、毒性溶剂等易燃、易爆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4.9.6各商铺应当自行妥善保护其财产和员工的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担保,相关的保险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管理公司对商铺的17、财产和员工的权益的损失均不承担责任。4.9.7各商铺必须配合和协助管理公司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并接受管理公司的意见和要求。4.9.8为维护各商铺的利益,各商铺不得留存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4.9.9各商铺运送货物时必须接受管理公司的检查,未经检查的不得进出商场。4.9.10各商铺必须落实门、锁、现金、贵重物品的管理和防盗教育,落实预防爆炸、投毒的安全教育等工作,对管理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并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商户应承但相应的法律责任。4.9.11自行组建保安队伍的商铺,应接受管理公司的业务指导,协助管理公司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4.9.12在处理危害商场安全的情况时, 各商铺必须接受管18、理公司的指挥, 管理公司根据需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时, 各商铺必须配合和协助, 不得阻挠。 4.9.13各商铺造成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或者随意拨打报警电话、按动报警按钮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10 防火安全4.10.1防火安全性对物业建筑物极为重要,商户应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防止火警发生。4.10.2商场在各个区域均设有自动/手动警报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栓、灭火器材、烟感、消防加压送风等设施。非火警状态下,请勿使用或尝试开启。4.10.3为使各设施能保障商户的安全,由管理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任何人士均切勿改动、维修,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作和良好状态。4.10.4所有公共地方都装有火警探测系19、统,连接保安控制室的中央火警控制板,为避免任何不必要的假警信号,恳请各商户避免在商场内燃香敬神或在烟感器下吸烟。4.10.5熟悉附近的火警出口及其所通往的地方;熟悉火警手动报警器和消防喉的位置。4.10.6离开时,关闭所有电源、电器设备。411 清洁、垃圾处理及灭虫服务4.11.1所有公共地方和区域之清洁工作由管理公司负责。4.11.2商户商铺内的地面、天花板、空调风口、橱窗玻璃、放置的物品、装饰物等的清洁须自行负责,或由管理公司提供有偿服务。4.11.3各商铺的污水、废水必须倒在茶水间(残厕)的排水口内。不得在卫生间倒水,不得将污水、废水倒入垃圾桶。4.11.4不得弃置垃圾或存放物品对象(如20、垃圾桶或家私等)于公共地方;如需要额外清洁或搬运服务,必须通知管理公司。4.11.5所有装修期间工程所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商户自行处理不得过夜。4.11.6所有因日常操作产生的垃圾(餐厨垃圾除外),可先用垃圾胶袋存放及封好,弃置到指定的收集位置,不得将铺内垃圾放置于商场的公共通道。4.11.7所有体积庞大的垃圾,例如弃置家私、木箱、器材或任何大型装置,不能随意弃置在商场公共范围内,须自行安排清洁公司清除或向管理公司要求安排额外清洁服务。4.11.8所有危险性、有毒、易燃或爆炸性的废料(例如:石棉、天那水、强水、酒精、汽油)未经批准不能弃置在物业任何地方,不论该废料是否有恰当的盛载物。有关商户须安21、排清洁公司或其它合适的专业人士消除或向管理公司申请安排额外清洁服务。4.11.9酒楼及食肆的垃圾应作特别处理,不得影响公共卫生环境,接受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4.11.10管理公司将安排为公共地方提供灭虫灭鼠控制服务,而各商户须自行为其单元进行类似的防治工作,或委托管理公司代办,而有关费用由商户自行负责。412 停车服务管理公司获委托管理商场的停车场,该车场24小时开放,提供月租与时租停车服务。月租停车只限于对商场的商户服务,有关停车场的收费方法、申请手续及其它资料请与管理公司联系。413 物业守则与限制4.13.1外墙及天线避免影响物业外观,商户不得安装、挂晾任何物体、物品。如衣物、天线、杆状22、物、窗栏栅、窗天、招牌等于外墙任何部份。对于物业外墙原有设置的附属物,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各商户不得拆除、干忧、搬运,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目前原附属物不符合现有物业要求,招牌按审批施工图执行,外铺卷帘门视客户需求决定是否取缔,以审批施工图执行。)4.13.2空调机组切勿装置独立式分体空调主机于物业任何部份,商户若有特别需要,请与管理公司工程人员联系。4.13.3动物与宠物商场范围内严禁各商户饲养、收留、携带宠物进入。4.13.4装修、更改工程物业范围内,任何工程必须事先经管理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认可,不能破坏物业的结构或有任何破坏公共部份外观及设施、设备的行为。有关装修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请参考装23、修手册。4.13.5楼面负荷各商户如需在单元内设置任何大型物品,请预先知会管理公司了解单元的相应楼面是否可以负荷,以免损害物业的结构。4.13.6阻塞妨碍公共区域各商户不可以在物业范围内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摆放、设置、包装任何物品,否则,管理公司有权无须事先知会而进行清理工作,有关物品的损失及清理费用将由该商户自行负责。4.13.7住宿及煮食为了物业的安全,商铺内严禁人员通宵停留或作为宿舍用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通宵工作者,请预先知会管理公司。物业商铺内不得烹调食物,任何人士不可在公共地方用膳。(餐饮商户除外)4.13.8物业形象及拍摄各商户不得进行任何有损物业公共形象之事情或以任何形式行事而有损害24、的行动。除非事先书面申请并得到管理公司同意,否则,严禁任何人士在物业公共区域内进行摄影、拍照等活动。0.34.13.9骚扰及厌恶性行为 各商户须确保在其自用商铺内摆放设置物品并无恶性气味散发。 必须减低其商铺内发生或造成的声音。 严禁任何干扰性行为而导致时其他业主/商户、顾客等造成骚扰及不便。第五章 商铺经营的管理51 营业管理5.1.1各商铺开业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5.1.2经营金银珠宝、药品、化妆品、饮食和娱乐等特许行业的商铺,在开业前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5.1.3商铺必须依法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并依法纳税。5.1.4各商铺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2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1.5各商铺在营业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秩序。5.1.6各商铺不得从事或者指使、容留他人从事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违法的行为。5.1.7任何商户如需在物业商铺内设立办事机构,请向管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有关负责人资料,以便有关部门进行的商业登记。5.1.8不可在公共区域内进行兜售、拉客、派发广告单张和宣传等事宜,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可在公共区域派发通知。52 饮食业商铺的管理5.2.1饮食业商铺在开业前必须取得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否则不得开业。5.2.2饮食业商铺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的2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管理细则以及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饮食业商铺的卫生管理规定从事经营活动。5.2.3饮食业商铺的员工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明和培训证,并且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5.2.4饮食业商铺的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5.2.5饮食业商铺的环境必须保持整洁,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餐厅的台、椅、柜等必须保持无积污、无油渍、无水渍,餐厅的地板必须保持无垃圾、无油渍、污水渍。5.2.6饮食业商铺必须经营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得经营变质、腐坏、过期等有害健康的食品。5.2.7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摆放,食品原料、待加工食品不得与成品食品混杂摆放。5.2.8 饮食品原料、待加工食品不27、得与不洁、有毒等有害健康的物品混杂摆放。 5.2.9饮食业商铺的熟食加工间必须密封,并配置有消毒、洗涤和盥洗设施。5.2.10餐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炊具必须做到用后清洗并保持清洁。5.2.11洁柜必须专柜专用,每天必须用消毒水清洁,并保持无杂物、无苍蝇、无蟑螂。5.2.12饮食业商铺内的废物、垃圾等必须在当日营业结束时清除干净,废料、垃圾等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弃置于商场范围内任何位置。 如乙方影响周边商户并招致投诉,乙方无条件配合管理公司整改。5.2.13饮食业商铺经营不当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以及造成商场利益损失的,业主、商户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53 娱乐业商28、铺的管理5.3.1娱乐业商铺在开业前必须经文化管理、公安、卫生管理等部门的批准,并领取有关证照,未经批准的,不得开业。 5.3.2娱乐业商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管理细则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5.3.3娱乐业商铺不得从事具有色情、吸毒、赌博、违背社会公德性质的和封建迷信的活动。如发现顾客在其商铺内从事前款活动的,必须及时制止,并通知管理公司和向公安机关反映。 5.3.4娱乐业商铺必须按照有关营业性演出的管理规定,聘请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表演。5.3.5娱乐业商铺内的表演、播放的歌曲和影视节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5.3.6娱乐业商铺内设置的包厢、包房必须安装能展现室内环境的透明门、窗29、,并不得有内锁装置。5.3.7娱乐业商铺在同一时间内不得容纳超过核定人数的顾客。5.3.8娱乐业商铺必须强化防火措施,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的方便使用。5.3.9商场营业时间结束时仍需要营业的,必须管理公司批准,并指引顾客和员工按管理公司指定的通道进入。 54 专场店铺的管理5.4.1专场是指在商场中相对独立的,由管理公司专门管理并提供专项服务的营业场所。 5.4.2专场店铺的开门、关门时间及要求与商场的营业时间相同。 5.4.3专场店铺营业时必须配合管理公司对公共区域的保安、清洁工作要求及安排。5.4.4除有特殊需要经管理公司同意外,专场商铺不得加班。5.4.5专场商铺员工出入30、专场店铺的通道门的开放时间为上午10时正至晚上22时正。5.4.6专场商铺员工必须准时到场,按时离场,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商户承担。 5.4.7专场通道门的钥匙由管理公司保管,并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开门和关门。专场各商铺的员工出入的管理: 员工出入专场必须佩戴商场商铺员工出入证; 员工必须按照专场店铺通道门的开放时间准时进场; 专场关门时, 员工必须清理店铺,待顾客离场后才能离开; 专场关门后,员工必须离场,不得在专场内逗留。5.4.8专场商铺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5.4.9专场店铺的货物、展品应当整齐摆放,货物、展品的顶端离天花板的距离不得低于30cm,货架、货柜的高度不得高于租赁合同规31、定的高度。 5.4.10专场商铺除承担其店铺用电的电费。 5.4.11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对专场各商铺提供专项服务的实际情况,对专场商铺另收取专场管理费。 专场管理费按商户承担面积每平方米 元收取。 第六章 店铺设施、设备安装及维修管理61 物品摆放的管理6.1.1店铺内的货物等物品的摆设应当整洁、有序和安全,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6.1.2物品堆放时,顶端与天花板的距离不得少于30cm。6.1.3店铺使用的地拖、扫帚等用具应当藏置于不显眼的位置。 62 音响设备安装及使用管理(由市场部、营运部、珠宝业务审批)6.2.1为避免商场的消防、广播系统受到干扰和其他商铺受到影响,不得在店铺内安装各类影视32、音响设备。 6.2.2确实需要在店铺内安装影视、广播系统等设备的,须管理公司同意。确保商场其他系统不受干扰。商户应当承担相关费用。6.2.3经管理公司同意安装影视、音响等设备的,在使用时不得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 63 店铺内设备的维修管理6.3.1店铺内安装的照明电路、灯具,门、窗、地板、天华、墙壁、玻璃橱窗及其他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损坏的,商户应当及时告知管理公司,经检查后,可委托管理公司工程部维修,管理公司按有偿服务费标准收取,或由商户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维修,费用由商户承担。6.3.2对店铺内的消防、保安、广播、通讯、闭路电视、有线电视、空调、供水、排水、供电等连接中央系统的设33、施,未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维修等。6.3.3店铺内对租赁合同中非管理公司负责提供的空调、消防、给排水等公共末端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由商户负责并承担其相应费用。64 店铺仓库的管理6.4.1管理公司有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仓库实施管理,并制定防火责任制度,加强对货源、电源、物品堆放和灭火器才的管理。6.4.2各商铺必须严格执行仓库操作规范,落实值班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安全隐患。6.4.3各商铺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在仓库内安装防爆灯具、烟感、温感探测器,配备足够的灭火材料。6.4.4各商铺必须建立货物进仓、出仓登记制度和值班管理员登记制度,各仓库内的贮藏34、物遗失、损失或者灭失的,由各商铺自行负责,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4.5严禁在店铺仓库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或者其他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物品。6.4.6各商铺仓库的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摊储存。堆与堆间距不得小于1米,对于墙距不小于0.5米,对于顶(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并以符合消防、安全国家规范为标准。 6.4.7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不得在仓库内烧水、煮食和使用各种电器炉具。6.4.8不得在仓库会客或者办公。 第七章 商铺进、退场管理71 进场管理7.1.1商户进场前应携带有关租赁合同资料及缴纳管理费保证金的票据到管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领取店35、铺的钥匙。7.1.2商户营业前如需进行内部装修,应详阅装修手册,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到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手续。7.1.3商户货架、货柜货物等进场时,需由管理公司指定时间及线路内运送,要确保商场公共设施、设备不受损坏。管理公司有权追讨所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赔偿。特大件物品进场需经管理公司同意。7.1.4商户进场时须向管理公司提供该店铺负责人及员工名单及具体联系方法,以备发生紧急事故或特殊情况下联络之用,若上述人员名单或联系方法变动时,商户须通知管理公司更改,避免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特殊情况下因无法联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72 退场管理7.2.1商户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约定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应36、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场手续。7.2.2商户退场时,必须按照管理公司财务部缴费通知中列明的款项和缴费期限,全额缴纳各项费用。7.2.3商户必须在约定合同期满或约定终止日内清理店铺,腾退出店铺。7.2.4商户除收回店铺内属商户所有并可以移动的物品外,店铺内与墙壁、天花板、间隔、地板等连接、附着的部分不得拆除收回;特殊情况应按租赁合同确认的商铺原貌拍摄图片或文字标准恢复原样。(特殊情况无法在签约时确认,由招商部以文字形式按公司审批流程执行)7.2.5商户清理、腾退店铺后,应当通知管理公司验收。7.2.6商户未按本管理细则第九章第二节的一至六条的规定清理腾退的,在商户全面履行本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前,出租方37、有权留置商户商铺内的物品。7.2.7商户清理腾退店铺时,给商场、管理公司、其他商铺造成损失的,在商户赔偿损失前,出租方有权留置商户商铺内的物品。7.2.8商户搬入与迁出需要运送大量物件时,请提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提出,并按照确定的时间、路径使用等事项。7.2.9商户如运送较大型物品,应做好边角位包装处理,在搬运路途中要注意不要碰撞地面、墙身、天花及各类设施,必要时做好地面、墙身的保护工作后,才能予以实施。7.2.10所有运输的物品,必须搬入单元或装车运走,切勿在任何公共区域长时间堆放,尤其是物业之走廊及出入口通道。7.2.11任何人士于搬运期间,对物业任何设备、设施所造成的损坏必须38、负责赔偿或恢复原状,并须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责任。第八章 紧急程序81 商铺内物品请定期检查商铺内存放的物品,以免阻塞通道,妨碍危急时逃生的通道,切勿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带腐蚀性的物品。82 紧急医疗8.2.1目睹或发现人员意外发生时,请保持冷静,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或拔打120急救中心。8.2.2如属触电、重物压伤者,应尽快用绝缘物分开伤者与漏电物的接触或搬离压着伤者的重物。8.2.3如对伤者的受伤原因或受严重部位未明时,切勿接触或移动伤者。83 刑事恐吓8. 3.1如属电话类 记录接到电话的时间、通话时间、通话内容。 记录对方的声音特点(如:男、女、镇定、惊慌、年青、年老、口音、流利、粗鲁、斯39、文)及背后的杂音等。8. 3.2如属文字、图片类或其他物品 将有关物品送达的人员记录好人名、电话、住址,并设法留下该人员,以便协助调查。 检查附带物品有否可疑,如不能确定切勿拆开。 将有关物品置于安全地方,专人看管。 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或拔打110报警电话84 不法行为或罪案发生 如遇偷窃、抢劫、骚扰、袭击、使用假信用卡、假钞、行骗、恶意损毁、可疑人物、车辆或其他罪案应即时知会管理公司或拔打110报警电话。85 火警8.5.1为确保有足够空间提取灭火设备及让消防人员通行,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出入口、走廊及楼梯放置任何物品或令其阻塞。否则,商户须承担移去阻塞物品的费用及对任何其他有关后果负责。8.5.40、2为避免电路的负荷过大引致意外,各商户须特别留意电器的使用。8.5.3除非发生火警,否则不得使用灭火设备。8.5.4物业范围内都装有火警探测系统连接到保安消防控制室的中央火警控制设备。为避免任何不必要的假警信号,恳请各商户避免在烟感器温感器下吸烟或放置任何产生热能的物品。8.5.5遇到火警时,请遵照以下步骤行事:1、保持镇静;2、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或拔打119火警电话;3、在撤离现场前关掉所有电器;4、将有关重要资料如贵重物品做好转移或保存工作;5、紧闭通道防火烟门;6、只可使用楼梯作为火警疏散之用,切勿使用电梯;7、火场以上人员,应继续向大门方向逃生,或前往最近的出口逃生。8、如在火场被火或高41、热所困1) 应将门关闭;2)用水沾湿衣物及用湿的纺织物掩口确保呼吸顺畅;3)蹲着身子或爬行跳生。8.5.6防火措施1、 熟悉附近的火警出口、楼梯及其所通往的地方;2、 熟悉火警手动报警器和消防喉的位置或灭火器材的使用;3、 所有电器设备,均在无人看守时关掉;4、 管理公司会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火警演习。86 地震8.6.1保持镇定,切勿惊恐、乱跑。8.6.2躲在桌下或巩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8.6.3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的物件或楼梯底下。8.6.4切勿使用升降机。8.6.5如在升降机内,下蹲身体手抱头部,待一有机会便离开。8.6.6准备应付接着更多次的余震。87 台风管理公司职员会在悬挂台42、风讯号时会检查楼宇屋顶、窗、门,装置附加物及排水管网有没堵塞,而各商户也应将所有门、窗关好,并将近窗边的不固定物品搬离。88 水浸8.8.1遇到可能发生的水浸时,把贵重物品移往高处。8.8.2切断电源插座的供电,仅保留照明部份。8.8.3阻止水浸范围的延伸,并做好排水工作,如有可能先行切断、阻隔出水部位。第九章 特别服务电话1、 急救电话 1202、 报 警 1103、 火 警 1194、 急救中心 1205、 交 通 1226、 报 时 台 1177、 查 号 台 1148、 速递业务 1859、 邮编查询台 18410、 电话故障台 112第十章 行为细则10.1 租户(包括其雇用的合作单43、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纠错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按纠错产生的费用为支付标准),造成其他损失的,租户负责赔偿。1、 车辆、材料、设备乱停乱放,或施工现场废弃物料未及时清理的。2、 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乱搭建临房或装修施工人员擅自违章施工的。3、 未按规定对施工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的。4、 进行高空作业时未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的。5、 内部安全防范制度不完善,或不按制度执行的。6、 雇请无身份证或无失业证(或劳务证)或无计生证的人员进入喜悦商场工作或未经批准允许非值班人员在喜悦珠宝商场留宿的。7、 强迫或纵容员工在喜悦商场违章施工的。8、 未经批准在44、喜悦商场存放危险品或违反危险品存放规定的。9、 未经允许的在楼板、柱、墙和间隔等建筑结构上挖槽、切割、确凿、雕刻或实施改变建筑结构的其他行为。10、 未经管理公司同意进行装修施工或不按管理公司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11、 挪用、偷窃、损坏商场内公用设施设备或物品。12、 未经批准乱拉乱接水、电的。13、 故意制造事端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14、 未经批准于非营业时间内在喜悦商场内逗留、留宿的。15、 宣传推广活动违规造成噪音不听劝阻的。10.2 租户(包括其雇用的合作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需向出租方支付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按纠错产生的费用为支付标准),出租方有权没收当事人有关45、的物件,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其他损失的租户负责赔偿。1、 在喜悦商场有打架、斗殴、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的。2、 未经批准在喜悦商场内派发广告单、传单的。3、 未经批准在喜悦商场内使用电器加热或煮食的。4、 未经批准私自接驳供、排水管道的。5、 不服从管理、辱骂、刁难或阻止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6、 不注意成品保护,随意损坏他人成品的。7、 乱拉乱接电线、灯具和保险开关装置的。8、 未经批准改动配套设施设备的。10.3 租户(包括其雇用的合作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当事人证件(法律限定无权没收的证照除外),并需向出租方支付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违约金(按46、纠错产生的费用为支付标准)。1、 不按规定佩戴员工“出入证”的或使用过期、涂改、非本人证件的。2、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其他施工区域的。3、 进出喜悦天地拒绝安管人员检查的。4、 所犯错误属屡教不改的,除缴纳违约金外,即时清理出喜悦天地。5、 随意乱丢垃圾杂物或乱涂乱画的,必须负责清洁干净并缴纳违约金。10.4 违反喜悦天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按该规定处罚。10.5 租户须严格遵守喜悦天地商户手册,配合管理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凡违反喜悦天地商户手册者,管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制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要求赔偿、罚款、停止供水电服务、暂停服务、法律诉讼等方式。管理公司在三日内以书面形47、式通知违例的单位、租户及个人在限期内接受处理,任何单位不得担保违例员工。逾期不接受处理者管理公司将在各施工单位、租户的预交费用或保证金中加倍扣除,并不再另行通知。不足以扣除的,各租户必须另行交纳,逾期未交,各租户应支付每月加收应付金额3的违约金。10.6 对于未按管理公司要求限期整改的租户,管理公司有权安排外派单位代为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租户的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引发相关责任事故的,租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7 租户(包括其雇用的合作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纠错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按纠错产生的费用为支付标准),并没收当事人有关的物件。1、 48、商铺张贴带有“撤场”、“装修前清货”、“吐血价”、“跳楼价”等不雅字眼的广告画;在商场内以阻挡、跟随、叫卖、拉扯等形式宣传推销商品的。2、 商场营业时间内,使用手推车、平板车等运输工具运输货物、材料、工具的;在商场非营业时间内不按管理公司指定路线运送商铺内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或使用的手推车、平板车等运输工具不是软胶轮子的。3、 商铺超出租赁范围经营、摆放货物、广告宣传品的。4、 商铺开业前未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经营金银珠宝、饮食和娱乐等特许行业的商铺, 在开业前未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的。10.8 租户(包括其雇用的合作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纠错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149、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按纠错产生的费用为支付标准)。1、 商铺未经管理公司批准擅自推迟开门营业或提前结束营业的。2、 商铺员工占用商场公共通道、消防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用餐、睡觉、吸烟、聚集聊天等,影响商场消防和卫生管理工作的。3、 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在商场营业时间内盘点货物、调整货品和货架、大扫除等,影响商场美观、整洁的营业景象。4、 商铺玻璃门未按管理公司规定方向打开,及占用商铺外公共区域,造成安全和消防隐患的。5、 在公共区域随意弃置垃圾、杂物;餐饮租户潲水按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每天22时至23时)内清运的,除管理公司同意外,一律按规定时间(每天22时至23时)执行。6、50、 商铺天花、空调风口、橱窗玻璃(含门把手)、橱窗内模特、宣传品未保持干净整洁,未粘贴合格的防撞条,以及招牌灯箱、铺号牌残缺,店容店貌差的。7、 餐饮租户未按管理公司要求进行“除四害”工作的。8、 餐饮租户厨房卫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加工过程未开启运水烟罩,排污管道不畅通,设备设施有明显油污堆积,厨房后通道地面、墙身卫生差及堆放杂物的。9、 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在喜悦天地公共悬挂、张贴或以其他方式展示宣传广告条幅等物品的;商铺内悬挂的宣传广告条幅等物品,超出商铺橱窗玻璃,橱窗玻璃张贴广告品或在橱窗玻璃上绘制、书写和喷涂的。10、 不服从管理、辱骂、刁难或阻止管理人员开51、展管理工作的。11、 因租户(包括其雇用的合作单位、送货商)原因导致喜悦天地设备设施受损的,除处罚违约金外,肇事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费用。12、 商铺员工未正确使用商场设备设施,蓄意破坏、损坏公共设施或将公共设施挪为已用;处罚违约金外,肇事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费用。第十一章 本商户手册的修订11.1 管理公司可根据喜悦天地管理工作的需要修订本商户手册。11.2 本商户手册由管理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本商户手册的修订应当在向各租户公布后施行。11.3 各租户承诺遵守管理公司对本商户手册的修订。11.4 本商户手册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户签名盖章:日 期:Tel:(86-20)6682 1868 / Fax:(86-20)6682 1856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23号 邮编:511405第 30页,共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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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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