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货币资金税务及采购付款管理制度汇编9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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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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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货币资金、税务及采购付款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制度汇编目录一、 财务管理基本体系二、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xxxx)三、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xxxx)四、 税务管理制度(xx)五、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xx) 六、 发票管理制度(xx)七、 合同管理制度八、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九、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xx)十、 盘点制度(xx)十一、 内部往来管理制度(xx)十二、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十三、 对各区域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xx)十四、 会计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五、 会计人员岗位轮换(轮2、岗)制度十六、 财会人员专业培训制度(xx)十七、 财务保密制度十八、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xx)十九、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十、 备用金管理制度(xx) 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基本体系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执行范围包括公司及各区域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公司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3、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五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和结构,有效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通过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活动,正确处理各项财务关系;建立健全财务预算体系,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基本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4、管理体制。公司实行分级财务管理制度。对于各区域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所占股权比重和拥有的实质控股权情况,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度或其他财务管理、监督方式。 第八条 公司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 第九条 公司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股东、管理层、经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条 公司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股东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5、:(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五)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六)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七)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八) 审议资产损失核销事项;(九)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二条 公司总裁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 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拟订公司员6、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三) 组织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四) 根据股东会授权签署公司各种重大合同、协议,审批合同项下开支; (五) 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 核算职责: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缴国家税收;认真做好的财务分析、评价,及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二) 管理职责: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研究、审查,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论证,为公司领导决策做好参谋;指导、协助控股公司的财务工作;参与编制和实施公司员工工资、奖金及福利方案;负责对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7、(三) 预算职责:通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目标,总体规划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四) 控制职责: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成本费用控制工作,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五) 监督职责: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保障公司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六)培训职能:做好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第十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原始记录和有关报表,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预算计划编制和预算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二)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各8、项核算工作;建立必要的资料积累、分析和存档的管理制度;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方面的指导、监督。 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规范票据的使用、传递和保管,根据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公司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制度所称票据系指公司日常经营中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第三条 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处理有关票据事9、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节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 公司通过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管理总账、明细账,但不能经营货币资金收支;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除登记和保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实行重要印鉴与重要票据分权管理原则:出纳员保管开具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财务经理或由其指定会计人员保管印鉴章。出纳员开具支票,经保管印鉴章人员审核无误10、后,加盖印鉴章。 第五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 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由合格的财务人员办理,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岗位轮换。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第八条 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 (一)支票转账或现金收款:由各经办人或经办部门根据11、收款合同或协议等有效收款凭据,经财务部开具收款发票,(发票存根联须有经办人签名)并在财务部收到该项业务的转账支票或现金,确认到款无误后,加盖收款收讫章,方办理收款入账。 (二)委托银行收款: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根据有线电视用户资料和公司的收费标准,按季度或月度委托银行办理扣款,财务部凭客户服务部提供的银行扣款托收明细表和银行进账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办理收款入账。 (三)营业厅交费收款:各营业厅根据交费情况在财务部领取一定数量的发票,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已使用完发票的同时将收到的现金交回财务部或直接存入规定的公司银行账号,财务部核对到款和发票无误后,办理收款入账。如有POS 机扣款,单独将该类发票的财12、务联交财务部,经同银行POS 机扣费进账凭证核对后,办理收款入账。 (四)市场拓展人员现场收款:公司授权部门由于现场拓展业务和稽查私接业务等的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在财务部领取一定数量的有效票据后,应及时(一般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将现场收到的现金交回财务部,经财务部核查无误后,收款入账,并办理有效票据核销手续。除有特别规定外,公司其他部门无权办理现场收款业务。 (五)公司有线宽频用户上网使用费及其他新增业务的收费入账程序比照以上流程办理收款结算。 银行转账电汇:由各经办人或经办部门根据收款合同或协议等有效收款凭据,经财务部开具收款发票,(发票存根联须有经办人签名)并在财务部收到该项业务的银行13、转账电汇款项,确认到款无误后,加盖收款收讫章,方办理收款入账。 销售直营门店POS机收款:各销售直营门店定期将销售收据、POS机刷卡小票交回至财务部,财务人员凭银行记账回单与POS机刷卡小票核对,经财务人员核查无误后,根据银行进账凭证办理收款入账。第九条 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经财务部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后转至经授权的审批人处。(二)支付的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14、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的复核。财务部对审批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内容,批准范围、权限 、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审批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第十条 公司对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重要货币资金是指金额超出规定范围或者有理由认为该资金的投向将会为公司带来重大影响。第十一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15、二节现金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 除按制度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外,其他部门未经批准严禁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第十四条 现金收款须由会计人员开出票据,出纳清点现金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经会计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和授权公司领导审批。会计人员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报账时,原始凭证后面必须由经办人签16、字,写明报账内容和原因。 第十五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一)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二)各种福利劳保支出,差旅费; (三)备用金及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为满足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对现金的正常需求,同时保证对现金合理有效的使用。一次借款或报销在5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告知财务部出纳人员,以便备付。 第十七条 公司按不同的币种,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第十八条 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在每日终了时,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17、并实地盘点现金,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地盘点结果相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财务部负责人,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除了日常盘点外,公司还应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由担任财产清查的人员进行。盘点结果填列在“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上,并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第十九条 在销售门店不向财务部上交现金的情况下,财务部现金余额不应超过210万元;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财务部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为保证现金存取款的安全,在存取5万元以上的现金时,应有两人以上同往,并使用本公司车辆;存取现金在10万元以上时,应有保卫部门派18、员同往。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禁止下列行为:(一)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三)不得坐支现金; (四)不得以白条抵库; (五)其他禁止的行为。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二十三条 必须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公司总经理对银行账户管理负间接领导责任,财务负责人对银行账户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出纳员对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负直接工作责任。 (一)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19、人转账套现。 (二)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实行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个人名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或财务负责人委托他人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第二十五条 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需附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须由经办人签字,并须有关负责人审20、核批准,财会人员复核填制收付款凭证,方可进行收付结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第三章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节 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 第二十八条 在支票上,公司作为出票人的签章为与公司在银行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出纳负责登记支票领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 第三十条 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外,必须注明日期、用途和21、以大写金额书写的限额,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银行账户出现透支。同时还必须在签发支票时填写收款单位,个别确实无法填写收款单位的小额支票除外。 第三十一条 支票领用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报销,以便财务人员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支票如在10天之后没有使用,应及时将未使用支票交回财务部。 第三十二条 借款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会计人员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授权领导审批,方可领用。领用人须在支票领用簿签字备查。会计人员办理入账手续。 第三十三条 借款领用支票付款后,经手人将签字后的发票、审批报告等有效原始凭证交由会计人员核对,经财务负责人和授权领导审批后办理销账。第三十四条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预22、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 第二节汇票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三十六条 汇票的签章。 (一)公司填制银行汇票申请书时,加盖本公司银行预留印鉴。 (二)公司银行汇票的签章,为签发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三)公司商业汇票的签章,为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 第三十七条 出票:出具汇票(或接受汇票时)应认真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汇票的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第三十八条 背书:对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可以依法转让(或接受转让)。背书(或接受背书)时应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背23、书人签章、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同时应注意:背书时不得记载附有条件和部分背书。对于下述三种汇票不得背书(或接受背书)即: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第三十九条 承兑:承兑(或接受承兑)时,应检查以下内容是否齐全:汇票正面记载的“承兑”字样、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 第四十条 保证:出具(或接受)附有保证条款的汇票,应检查在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是否在汇票上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同时应注意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第四十一条 付款:付款(或接受付款)一般通过委托银行代理进行。汇票付款分为见票支付24、和指定日期支付;在指定日期支付或见票付款时,付款人应当无条件地按汇票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 对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应当设立登记制度,认真登记票据的出具日期、到期日、金额、利率、背书转让、保证情况、收(付)款人、付款及核销情况。 第四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不接受非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的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资金风险、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和高效运作,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25、情况,特制定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区域公司网上银行的管理。第二章 网上银行管理基本原则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各公司需填制“网银开通申请表”并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二、分级负责:开通各公司对网上银行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三、确保安全:各公司必须采用业务授权、制单、复核管理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资金安全。第三章 网上银行业务范围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等。二、银行支付结算:内部转账、工资及福利发放、货款、运费、日常零星报销等。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26、户密码等。第四章 网上银行业务的开通与使用一、申请网银开通(一)网银开通内部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各区域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必须提交“网银开通申请表”,就开通网上银行支付的事由、网上银行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说明,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对各区域公司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二)开通网银工作流程1、公司出纳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开通申报资料。2、出纳填写网上银行服务申请经银行审核通过后,取得密码函与USBKEY及网上银行服务申请的企业留存联。3、公司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必须填写“网银27、开通备案登记表”并将密码函、USBKEY、网上银行服务申请的企业留存联作为重要资料妥善存档保管,并报财务部经理备案。二、网银系统首次使用(一)网银系统首次安装为保证网上银行运行、维护与管理安全,同时明确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责任,网上银行的首次安装必须由经办银行的专业人员上门安装,严禁财务人员或其他人私自安装。在网上银行使用过程中,因故需重装网上银行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向公司财务负责人请示,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办理。操作人员需建立相应网上银行安装日志,以便日后查询。(二)严格划分网银操作管理权限网上银行开通后,由对应公司财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分别指定网银制单人员和网银复核人员,并分别移交U28、SBKEY。网银制单人员、网银复核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与密码,不得遗失,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密码。(三)更改初始密码1、网银制单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网银制单人员将装有数字证书的USBKEY插入USB接口,登录网上银行地址。、点击“企业网上银行”对话框,待网页切换成功后,进入企业网上银行操作界面,具体操作顺序如下:。A、选择用户名。B、点击“选择数字证书”对话框,按照对应银行网银规定,输入默认密码或不输入密码。、点击“USBKEY密码”对话框,输入初始密码,进入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界面。、初次登录网银后,制单人员必须重新设置USBKEY的登录密码并且牢记,避免再次登录时因密码错29、误影响正常操作。2、网银复核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网银复核人员参照上文“网银制单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三、增加网银帐户网银开通后,在同一开户银行下可无限制添加该开户银行不同支行的网银账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向准备添加网银帐户的开户银行领取“网银信息申请表”。(二)、填写企业信息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三)、公司出纳向银行确认网银信息添加成功(可以登录该银行网站查询添加结果)。四、网上银行使用要求1、网上银行“USBKEY”管理本着资金安全审核的原则,开通了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的各公司必须按权限进行管理,即财务负责人授权、出纳制单、会计复核三级模式。即会计复核30、授权、出纳制单二级模式。(1)、具有授权权限的网上银行“USBKEY”公司财务负责人配备授权权限的网上银行“USBKEY”(设置密码),网上银行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才能生效,原则上授权人对操作人员授权单笔支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如对各区域公司有特殊要求,另行授权。(2)、具有基本权限的网上银行“USBKEY”由出纳制单配备具有基本权限的网上银行“USBKEY”(设置密码),持有此网上银行“USBKEY”可随时上网查询账户状况,并可以提交办理网上银行收支结算指令。(3)、具有复核权限的网上银行“USBKEY”由会计复核配备具有复核权限的网上银行“USBKEY”(设置密码),复核人必31、须对网上银行的收支结算指令进行复核,查询网上银行收付记录,做到时时对帐,日清月结。2、网上银行收付款业务操作网银制单人员和网银复核人员在进行网银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其工作顺序为,先由网银制单人员提交网银交易业务申请,再由网银复核人员进行网银交易业务确认授权,各工作环节必须独立进行,严禁一人同时担任制单与复核工作。3、网上银行操作非正常业务处理出纳人员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业务出现可疑指令,应当立即停止操作,并与网上银行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以防出现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的现象。通过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未支付且无挂账待处理指令,方可补制业务重新支付。第五章 网上银32、行业务的维护与管理一、安装网上银行业务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上银行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操作人员负责对网上银行计算机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二、网上银行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网上银行“USBKEY”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三、财务负责人与操作人员所管辖的网上银行“USBKEY”应视为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USBKEY”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或岗位轮换,必须及时修改密码。操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上银行“USBKEY”放置保险柜内存放。一旦发现丢失及时通知银行挂失,并要求重新补办“USBKEY”。四、财务负责人必须不定期对网上银行操作及“USBKEY”管理进33、行检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五、如因发现操作不当,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六章 网上银行工作交接一、网银密钥与密码移交规定公司的网银制单人员、复核人员,如因故无法执行网银业务的制单、复核工作,需经对应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将网银密钥、密码交由指定人员保管。移、接交双方需正确填写“网银密钥与密码移交登记表”中“网银密钥与密码移交登记”栏的相关内容,并办理相应移交手续。以便及时办理网银相关业务。指定保管人员归还网银密钥与密码时,移、接交双方需正确填写“网银密钥与密码移交登记表”中“网银密钥与密码归还登记”栏的相关内容,并办理相应移、接交手续。二、密码安全规定原网银密码保管人在移34、交网银密码前,必须更改原网银密码,并将新网银密码告知新网银密码保管人。严禁原网银密码保管人将自己的网银密码告知新网银密码保管人。第七章 附则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税务登记的管理1、税务登记的办理公司应当自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一照”在其住所地任一国税局办税服务厅35、办理信息补录、核定税种及划分主管税务机关等报到业务。2、税务登记内容的变更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公司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其他有关资料。(2)公司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6、公司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二、防伪税控系统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指定的税务会计及销售会计岗位的操作员方可进入防伪税控系统。2、 开票人员凭金税报税盘及发票专用章申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金税报税盘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应严格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等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打印错误或者开具的发票内容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发票作废”下,进行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要注意的是在发票作废后应及时在票面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存档备查37、。、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取得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1)如由于开票内容有误等原因导致购货方拒收发票的,应在防伪税控系统内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凭购货方提供的相应发票的拒收证明及相关发票等单据至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2)如开具的发票购货方已认证抵扣,则需要由购货方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并交本公司开具红字发票。4、每月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进行认证,并与用友财务软件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进行核对,及时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明细表,次月将通38、过认证的发票抵扣联及通知书明细表交档案室装订成册保管。进口应税货物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得的完税凭证应在凭证开具日后三个月内的申报期内录入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进行数据上报。5、每月5日前在防伪税控系统内打印相关的报税报表,备份数据,并检查发票上传是否成功, 报税结束后检查是否成功远程清卡。6、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不得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出现问题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出现的问题、原因,及时配合税务机关、航天金税公司处理,使税控系统始终处在完好状态下。7、增值税发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保险箱进行保管。三、纳税申报1、增值税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在每月15日之前登录国39、税网站报税,如实、准确填写下列表格:()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4)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申报表(5) 财务报表(6) 国家重点税源调查表及附表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在每月15日前登陆地税网上报税系统进行申报; 3、个人所得税自xx年8月起,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录入申报明细,上传地税网上申报系统3、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每年分3、9两月分别在地税网上报税系统进行申报; 4、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申报并缴纳税金,次年5月底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4、其他税种40、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间进行申报。四、税款的计算1、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项目税率(根据当地规定)3、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为免抵税额)税率(根据当地规定)4、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为免抵税额)税率(根据当地规定)5、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应纳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为免抵税额)税率(根据当地规定)6、年应纳房产税自用房产(房产原值+土地原值)(130)税率(根据当地规定)。出租房产房屋租金税率(根据当地规定)。办税人员应以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明细账相应的应税项目确定房产原值进行纳税申41、报。7、应纳印花税:(1)营业账簿5元/本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账薄打印装订时自行购买税票进行贴花。(2)购销合同金额0.3由于公司购销合同较多,根据浙地税发200622号文的相关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可采用预征的方法,由公司财务部门按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为基数应税合同金额占比(工业企业为80%)适用税率计算,并于次月进行纳税申报。(3)借款合同金额0.05年终后由借款部门与借款银行进行统一结算。(4)资金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由财务部门在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时,根据上述会计科目增加金额缴纳印花税。(5)工程技术合同0.3由签订工程技术合同部门在合同签订时自行购买税票进行贴花。(6)42、保险合同(保费)1由保险合同签订部门在在合同签订时自行购买税票进行贴花。(7)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的合同不贴花。8、应缴水利基金(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五、税务日常检查税务日常检查由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匡算已计提的各项税金与实际申报缴纳情况进行审核、部门经理复核。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1、进项税额检查(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填写齐全正确、税务登记号是否准确。(2)专用发票联与抵扣联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只有抵扣联而无发票联的发票存在。(3)付款单位与发票单位是否一致。(4)进口货物是否按规定取得完税凭证。(5)购43、进的原材料等改变用途(将其用于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项目、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是否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转出。(6)对纳入防伪税控,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是否于纳税申报前通过认证系统认证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后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才申报抵扣税款。(7)是否将进项税抵扣联与认证结果通知书按月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2、销项税额检查(1) 销售额计算是否正确。(2)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3)不予免抵退税额是否按规定退税的税率作进项转出。3、所得税检查(1) 销售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完整;(2) 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否前后一44、致;(3) 折旧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4) 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是否要纳税调整;(5) 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及非法支出;(6) 是否有存货跌价准备金、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7) 是否有资本化利息支出;(8) 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捐赠支出、个人佣金等是否超标准;(9) 是否有为个人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及基本保障外的补充保险;(10)是否有白条、收款收据等非正式票据;(11)是否有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六、附则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实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采45、购、付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制定本制度。公司办理有关采购、付款事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基本建设采购不属于本部分规定范围。第二条 公司应该让具备良好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合格的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同时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请购与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四)采购与入库;(五)采购、入库与相关会计记录;(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第46、三条 采购是根据,由具有采购权的部门或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物资的请示,报经授权的公司领导核准后方能办理。第四条 请示中必须详细注明参考供应商、规格型号及需用日期、数量、预单价、金额等内容,若申请物品需要采取特别运送及保存方式的,还应标注注意事项。第五条 采购承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请示报告后,应备妥有关资料和预计采购供货商、数量等,呈公司授权部门办理。采购方式应视货物性质、金额大小,是否经常使用(分常用物资和非常用物资)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加以考虑,然后选定询价采购、议价采购、比价采购、合约采购、招标采购和紧急采购等采购方式。紧急采购不应经常发生,事后应补办请购手续,并应分析发生原因是否为不可抗力,有无改47、善计划。定期对请示报告进行检查,是否有延迟采购、计划外采购,是否符合经济采购量的要求。第六条 除建筑施工项目按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外,对达到招投标规定的采购和付款工程项目可实施招投标管理。有关招投标制度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第七条 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即在每次办理完采购业务之后,将不同采购方式的订购及询价资料,分类填入供应商资料卡和系统联网,以供日后参考备用。第八条 合同的订立:采购部门依据经核准的请示报告,填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按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的管理参见合同管理制度。第九条 采购部门在确定采购日期后应通知物流部预作库房安排,并安排相关人员作好卸货准48、备。供应商交货时,公司物流部应就供应商检附的送货单(运单)、发票(收执联与抵扣联)与合同清单核对无误后,由其指示卸货地点,并依指定的方式卸货。卸货完毕后,物流部应核对数量。点收无误后,物流部应开立入库单。采购的货品,注意事项:取得发票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与送货单或入库单必须相符。不合格的货物应通知采购部门退回或扣款。第十条 物流部和采购人员应定期(每周)核对收货情况和已发出的采购合同,若发现有逾期未交货或已交货而逾期的情况,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请其尽快依约送货。财务部收到物流部转来的采购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证,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后,报授权公司领导审49、批。若有不合规定或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财务部对于已付款的原始凭证应加盖“付讫”戳印。采购付款流程图如下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的通知 一、目的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税务稽查的重要凭据,为了正确反映经济交往活动,明确有关部门和个人经济交往中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三、职责 31财务部门负责50、发票的购买、保管、审核、填制、核销。 32公司各部门负责取得合法的发票。四、内容和要求 41外来发票 411物资采购、修理修配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均应取得相应的专用发票。 412对外来发票应认真检查发票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不得受理。 1)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付款方全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2)变更品名的发票,发票品名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填开3)虚开发票 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牌。4)假发票 发票本身是假的5)过期后开具的地税发票 xx年6月30日后不可使用地税发票6)跨地区开具发票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在规定区域内开具,51、不得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7)大头小尾发票 是指发票联按正常金额开,存根联按照较小的数额开8) 发票专用章不合规发票 所有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加盖财务专用章9)票面信息不全或者不清晰发票 发票上所有项目都应当在开具时一次性如实填写,如填写不全或者填写不清晰,增值税专用发票压线错格,甚至票面信息超出纸质发票边缘,企业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10)涂改票面信息发票 发票项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填开错误的情形,应当作废并重新开具,不得手工涂改发票信息11)机打发票采用手工开具的 机打发票手工开具,企业有权拒收12)应当备注而未备注的 建筑服务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52、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应当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货物运输服务应当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未进行相应备注的,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并且不能税前扣除13)自行打印专票销货清单的 大批量采购货物或服务,发票后需附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清单,自行打印的销货清单,企业有权拒收14)重复打印的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使用便利、打印方便,但存在重复报销问题,可建立电子发票台账,防止重复报销4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财务报销时必须保持发票的干净(专用发票有复写功能,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的签字不能透过发票联而留在抵扣联上,抵扣联上除各格式栏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在53、它的正反两面都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整齐、正确,以便财务部进行防伪税控认证及公司顺利抵扣。 414取得防伪税款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抓紧办理货物的验收、入库手续,及时将发票及入库单等附件交公司财务部,对超过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不予受理。415财务人员应及时根据抵扣联及附件办理认证手续。 416收到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发票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凡未加盖上述专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417业务部门由于保管不善,造成发票丢失 a) 普通发票丢失,业务员应及时到购货单位将丢失54、发票的存根联复印后加盖购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红色印泥原章) b) 增值税发票丢失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 418如果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超过认证期限,造成进55、项税额不能抵扣,税款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42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a)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情况具体处理方法: 购买方在未做账务处理及该专用发票在有效时间内(抄报税前)的情况下,须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尽快主动退回销货方。销货方收到发票56、后,若该专用发票在有效时间内(抄报税前)未进行账务处理,无须开红字发票,将退回的整份发票作废。若该专用发票超过有效时间(抄报税前),销货方已进行账务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获准批准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然后再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销货方将证明单提交税务局审批后,才能根据已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57、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货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明联,交由购买方作销售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证明单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不得将证明单交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b) 其他原因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处理: 对于购货单位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先经我公司所属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开具(有折让退货证58、明单的同样要提交税务局审批),除购货方识别号、企业名称变更(出具购货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或主管税务局证明)外的其他信息不符、超过认证期的发票是由于购货双方在开票时未核准开票信息(内容)、开票人操作不当、购货方未及时认证而造成的退票,公司不予审批。未经审批纳税人不得随意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424在税务部门购买发票的保管:发票保管及使用人一定要将发票锁在保险柜或铁皮柜过夜,平常开具完毕后必须随时锁在抽屉,以防丢失。 425在税务部门购买发票丢失的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 a) 发票被盗处理:如发生发票被盗,应于被盗当日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将盖有当地公安局机关章的报案资料及发59、票被盗的详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发票被盗公司税务会计书面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务程序登报公告声明作废。 b) 发票因个人原因丢失处理:如不慎发生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将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章的报案资料及发票丢失的详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发票丢失公司税务会计书面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务程序登报公告声明作废。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税务罚金由发票丢失人承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扣绩效考核工资或记过处分。 426发票的交接:财务部开票员将开好的发票和发票回执单以快递的形式寄往客户并进行追踪,最终使客户将发票回执单传真回公司60、并存档。 426各部门业务员及财务人员要求开具发票时,必须手续齐全,即配齐销售单、出库单,财务人员需确认货款已到账。 4. 2. 7 开具发票时,不得多开虚开金额。 4. 2. 8 开具发票时,不许虚开品名、项目。4. 2. 9 开具发票时 ,不得自行打印专票销货清单。4. 2. 10 开具发票时,付款方名称填开全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4. 2. 11 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要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61、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区域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 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等环节;合同履行阶段涉及合同履行、合同补充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结算、合同登记等环节。第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诉讼失62、败、经济利益受损。 (三)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专项分类管理。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专项分类管理。 第七条 人事行政部的职责: (一) 负责管理公司各类合同、法律文书,逐步实现合同文本的标准化管理。 (二) 参与有关合同调查、谈判、文本拟定、审核、修订、签署、履行、结算及合同管理后评估等工作。 (三) 按合同年份、责任部门、合同编号、合同用印等做好记录,建立公司合同台帐。 (四) 做好合同归档工作。 (五) 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八63、条 按照合同归口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项分类管理,其职责为: (一)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由归口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归口部门指定合同管理专员,专门管理部门合同签署、生效、执行、办结、归档等工作,并协助人事行政部做好合同的统一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起草合同完毕,发至法务,法务审核后,根据法务的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发送给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报送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后盖章返回相关部门。 (三)各部门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规定,各部门须建立本部门的合同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各部门须监控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安全履行。重大合同由财务部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控。 (五64、)各部门要把与合同有关的协议书、电传、电报、来往信件、报表、票据、汇单(获得相关复印件,加盖印章)等文件附在合同后一同保存、装订,交由人事行政部保管并归档。根据需要,部门可以对所需文件复印后留存,废弃时予以销毁。 (六)需贴印花税的合同签订后,应将其正本一份,加盖“正本”章,交财务部统一贴印花税后交到人事行政部保存;副本加盖“副本”章,并注明“印花税已贴”,根据本部门合同台帐编号的要求登记后保存。 (七)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在调解、仲裁或诉讼中,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涉及部门要积极处理,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根据业务管理归属,公司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能要求负65、责公司的专业技术审核,其职责为: (一)销售部:负责团购、商场广告、等相关合同。 (二) 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用工、培训、员工保险、委托招聘、办公区租赁、保洁合作等相关合同。 (三) 市场部:负责市场策略、广告投放、媒体合作和跨界活动、品牌活动、设计及物料等相关合同。 (四) 物流部:负责货品进口,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商品订购承运等相关合同。 (五)采购部:产品采购、办公设备采购等相关合同。(六)信息部:负责信息工程软件、硬件合同,专线租赁合同、通讯合同、公司名下域名(网站)服务等相关合同。 (七)商务拓展部:负责大客户销售、橱窗装修、店面租赁、经销商装修设计、店铺装修服务等相关合同。 (八66、)财务部:负责资产(产)借贷、融资、财务审计等相关合同。 (九) 品牌运营部:负责商品总代理、授权经销等相关合同。 (十)维修中心:负责维修运输等相关合同。 (十一)电子商务部:负责电商大客户销售、电商销售等合同。各区域按照公司对各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公司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如发生以下行为,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 凡私自或超越权限对外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审批手续盲目签约,造成损失的。 (二) 承担合同执行责任的当事人擅自不履行、不全面、不适当、履行或者不督促对方按约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67、 (三) 因丢失合同、函件、电传文件等相关资料,造成损失的。 (四) 由于对方违约或提出变更、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由于当事人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追究处理,造成损失的。 (五)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索贿、受贿或内外勾结,造成损失的。 第三章 合同调查 第十一条 合同订立前,公司应当进行合同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二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或与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代理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68、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公司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难以满足经营需要。 第十三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 (二)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合同履约能力。 (三) 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第四章 合同谈判 第十四条 初步确定69、拟签约对象后,公司内部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按照自愿、公平原则,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恰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泄露本公司谈判策略,导致公司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十六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公司谈判策略。 (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或70、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 (三)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策略。 (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 (五)加强保密工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六)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文本拟定、审核、修订 第十七条 公司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71、,拟定合同文本。 第十八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不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损;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未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九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公司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 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 (三) 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人事行政部报领导审批。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72、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 (四) 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越权行为。 (五)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公司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公司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 (六)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第二十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公司应进行严格审核。第二十一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审核人员73、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审核人员虽然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第二十二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二)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三)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审核意见,对74、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第六章 合同签署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与对方当事人正式签署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因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等。 第二十五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对外正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印后保管人75、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保管人应当记录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以备查,如果发生合同专用章遗失或被盗现象,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采取妥善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案、登报声明作废等,以最大限度消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 第七章 合同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后,公司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七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本公司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76、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公司遭受外部处罚、诉讼失败,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等。 第二十八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公司义务,敦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二)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三)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 1.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77、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3.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 (四)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78、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第八章 合同结算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结算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三十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第三十一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 财务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 (二) 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79、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九章 合同登记、评估 第三十二条 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体现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 第三十三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合同滥用等。 第三十四条 主要管控措施: (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以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 (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80、,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 第三十五条 人事行政部每年对合同管理进行一次分析评估。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章 流程图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部门按照以下流程处理合同编制至归档,详见附件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结合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81、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区域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的执行必须报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公司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经营结果的影响情况,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条 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区域公司均按本制度规定操作,不再单独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从事经营业务和完成各项工作的主要劳动资料,凡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装修、电子及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等,均作为固定资产。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列为低值易耗品。属于周转性的维修工具及设施,不论价值82、大小以及使用期限,都不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 (一)购入新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原价,从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附加税。 (二)购入旧的固定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加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原价。 (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原价。(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记账。 (五)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记账。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83、关税和运输费记账。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七条 公司的各项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的使用年限、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第八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 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房屋装修; (二)在用的运输工具; (三)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一)折旧率=(1-预84、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二)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三)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四)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在变更年度以前,由财务提出申请,报经公司核准,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起止时间。 (一)当月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二)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三)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要纳入公司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一)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填写“85、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 (二) 各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总裁审批; (三) 总裁审批年度固定资产调配、添置计划; (四) 新增固定资产购置完毕,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分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记账,使用部门留存。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公司制定的分类标准编号、粘贴标签后,由使用部门领取使用; (五)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六)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办理保险;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出售、转让及毁损等86、情况,在发生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固定资产报废要符合下列情况: 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 2.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 3.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 4.国家规定强行报废。 (二)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表”。经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判断该固定资产是否还具有市场价值。若有,则将其列入出售清单;若无,则在办妥批准手续后,由财务部将有关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此后方可开始固定资产的拆除清理。 (三)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报废、损毁、盘亏时,不论单位价值87、多少,都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固定资产出售单”,按照审批权限由相关部门审批;固定资产转让、报废、损毁、盘亏情况应在当年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清理费用后的金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五章 固定资产转移、毁损和闲置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签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移入部门,移出部门留存。 第十五条 出租和外88、借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予出租或外借,如确需出租或外借由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总裁批准。 第十六条 毁损处理 固定资产因毁损而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损毁单”,注明毁损原因,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裁。经核准后,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据以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手续。 第十七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拟定处理意见,准备售让者,需按下列规定办理:(一)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单”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办理 (二) 出售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固定资89、产出售申请表”。 (三)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由管理部门,财务部记账,使用部门留存。财务部收到固定资产转让收入后,根据发票留根、“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单”记账。 第十八条 抵押资产的毁损、出租、外借处理 已经提供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毁损、出租或外借时,财务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 第十九条 年度终了前公司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联合成立的清查小组负责,两部门主管负责确定清查小组人员,并制定盘点计划90、。清查小组将盘点通知单下发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抽盘,以实物与帐、帐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第二十条 在清查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总裁报批。固定资产的非正常废弃、毁损、丢失以及非正常事故的过失者,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盘点结果,财务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面结存数。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收到的残料变价净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七章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二十91、二条 对固定资产年度盘盈盘亏报告、奖惩措施及重大固定资产处置,由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使用部门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管理部门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财务部掌管固定资产账册和卡片,对固定资产的动态和资金渠道进行财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年度固定资产变动和修理计划资料,核编财务预算中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有关工作,负责公司闲置固定资产运作的方案设计工作。 第二十92、六条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转移、报废、出租、盘点、清查等账务处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办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记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财务部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反映公司会计年度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制度清查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收款项、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第二条 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存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且和库存的现金实存数相核对,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93、账时,对本月“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的余额相核对,并同现金实有数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第三条 对于银行存款的清查,出纳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账。将银行日记账与银行总账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对企业的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保证双方余额一致。第四条 对于存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每年6 月30 号、12 月31 号物流部应做好收、发、存报表报财务部,并与会计账簿进行核对,同时由财务部、物流部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与账面结存数相核对,对与账实不符的,应查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原因,94、并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年中财务部进行抽查,不低于存货品类的10%,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第五条 对于工程物资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每年6 月30 号、12月31 号物流部应做好工程物资收、发、存报表报财务部,并与会计账簿进行核对,同时由财务部、物流部对工程物资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与账面结存数相核对,对与账实不符的,应查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并编制“工程物资盘点报告表”。第六条 对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公司于每年12 月31 日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清查,由财务部、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组织清查小组,对资产进行盘点,并填写盘点记录,同时把固定资产卡片同实物进行核对,并编制“固定资产(在95、建工程)盘盈、盘亏报告表”。第七条 应收款项的清查主要是为保证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账时,应核对应收款项的明细账与总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进行调整。每年年终对应收款项进行彻底清查,对应收项款可通过发函证方式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对坏账准备进行核实,检查是否准确计提坏账准备,对已注销的坏账损失进行核实,以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盘点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物盘点工作,规范公司财物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域公司参照96、执行。第三条 盘点范围(一)存货,指库存商品。(二)固定资产。(三)其他财产,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第四条 盘点方式(一)年中、年终盘点:1存货:物流部、销售部人员会同财务部于年中时,实施抽查;物流部、销售部人员会同财务部于年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固定资产:由相关负责部门会同财务部于年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3其他财产:由财务部经理与出纳等实质保管人员共同盘点。(二)月度盘点:每月末店面所有存货,由各门店全面清盘一次。第五条 盘点人员的指派与职责及注意事项(一)盘点负责人:由各门店店长担任。(二)盘点人:由店长指派,负责点计数量。(三)盘点过程中做到仔细、准确,根据实97、物做好盘点单,并根据盘点单认真检查有无漏盘、错盘,重复盘。(四)盘点当天各店铺必须以短信等形式将盘点的各大类的盘点总数报与区域经理确认。除有申请差异的最终差异确认后的总数必须与此总数一致。(五)所有盘点责任人必须真实、准确的反应盘点实物库存,不得为了避免差异赔款虚报、以其他虚拟借货等非正当理由冲抵盘点数据,出现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三次及以上出现此类弄虚作假行为公司有权开除责任人。(六)各店店长必须附盘点差异的原因报告给区域经理,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告给销售部,以便不断完善账务制度保障货品安全。第六条 年终全面盘点(一)财务部应在报经总裁批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参与盘98、点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做好盘点准备工作并参与盘点。(二)盘点期间除紧急情况外,应暂停实物流动,以利于盘点顺利进行。(三)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全盘时,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采用适宜的方式。(四)盘点中,每项财物数量,应认真确定,盘点后不得更改。(五)盘点物品时,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表”,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表”汇总编制,一份由管理部门自存,一份送财务部,计算确定盘盈(盘亏)金额。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一)由财务部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具“盘点表”,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办理。99、(二)抽点日期及抽点项目,不应事先通知相关部门。(三)盘点前应由财务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调整至盘点前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点表”。第八条 盘点报告(一)财务部应根据“盘点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经相关负责部门填列差异原因说明及处理意见后,由财务部汇总转呈总裁或授权人批复,第一联送相关负责部门,第二联财务部自存做为账项调整的依据,第三联转送总裁或授权人。(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报上级批复。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报上级批复。(三)盘盈、盘亏金额,平时记入待处理科目,年终时应查清原因及100、时处理,并将处理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一)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主管人员或其指派人员(会点人员)与出纳及其他经管人员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应至少每月抽盘一次。(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上班正式营业前或下班结账后办理。(三)盘点时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四)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人员保存,第二联财务部会计保存,第三联财务经理保存。(五)对有价证券及其他所有权证等认真清点、核对,会点人员根据实际盘点数详101、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人员,第二联存财务部会计,第三联存财务经理,如有出入,应即由经管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并报总裁批示。第十条 存货盘点(一)存货的盘点,应在当月结账日进行。(二)存货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如确实无须全面盘点,或全盘的实施有困难,应报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采用适宜的盘点方式。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相关负责部门应将新增的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及时送财务部核查。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必须深入了解。(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负责102、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原因应事先报经批准,否则以旷职论处。(三)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在盘点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财物的移动。(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的相关栏目若需修改,均须经有关盘点人员签认始为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计量的确实资料为依据,不得猜想 数据或伪造数据。(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应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补休。(七)盘点全过程中各组盘点人员均应接受复盘人指挥、监督。第十三条 账面错误处理(一)账面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对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分,情况严重者,应报总裁、人力资源部门处理。(二)账面数103、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现象,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人员签报总裁、人力资源部议处。第十四条 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裁、人力资源部门处理或赔偿相同的金额:(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调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而擅自移转、出借或损坏不报告者。(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窃、损失者。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往来对账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分公司及分公司之间的业务结算和往来管理,明晰反映各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规范公司内部往来操作,适应公司财务管理需求,达到公司报表104、合并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及各区域公司间发生的内部往来业务,内部往来指公司、分公司及分公司之间因发生各种经济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而产生的往来。第三条 内部往来核算架构公司内部往来核算,按照北京公司和各区域分公司独立核算,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代收代付内部往来的发生。第四条 内部往来业务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内部单位之间的业务应以货币资金及时结算,收款方须向付款方提供合法发票或收据。第五条 内部往来对账各单位应按月(每月25 日前)核对内部债权债务,由各单位财务人员根据明细帐记录在公司OA 系统中向对方财务人员发送月末内部往105、来对账单进行月末对账。对方应及时核对并签回发出单位,如由于差错等原因不能核对相符的,应在签回清单上详细注明。发出单位对于对方指出的差额项目及时查明并调整记录,双方往来余额相同时,方可结账。未达账项原则上必须在结账月内处理完毕,无法结清的,经双方同意,做好内部债权债务余额调节表。对账单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出现调节项。特殊情况是指单据寄出方按规定日期寄出,而接收方在次月3日下班前未收到往来单据的情况,对账单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出现跨月调节项。第六条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发生的内部往来款项相互抵销完毕。第七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月末内部往来对账单xx科技(北京)有106、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运作,促使财务工作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财务部经理。第二条 财务经理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长、董事会负责。财务部主管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责。第三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控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各分公司无权任免财务部经理。第四条 财务经理和财务部主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107、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经理一名,由总经理推荐、董事会聘任,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连聘连任。第六条公司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财务经理和财务部主管,上述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公司财务经理和财务主管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第七条财务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科或以上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八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3、具有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4108、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5、参与过较大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6、擅长资本运作,有证券融资以及兼并收购的实际经验和综合投融资方案设计能力,并有投融资成功经验;7、熟悉税法政策、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8、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经验;9、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10、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第八条财务部主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科或以上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3、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经验;4、精通国家财税法规,具备较强的109、专业分析能力和丰富的财会项目分析处理经验;5、谙熟国内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6、熟悉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7、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8、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4、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条财务部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求,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策略的制订,确保财务工作体系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有力支110、持;2、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策略,建立财务工作体系,制定财务工作计划与预算,确保工作计划与措施对战略的一致性与可实施性;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与业务工作规范要求,制定、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政策与工作流程,推动落实,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运行高效与规范;4、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和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拟订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保证公司财务计划的准确性及对公司经营计划的支持;5、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拟订年度预算,经审批后实施预算控制,并根据预算调整流程和业务状况,调整年度、季度或月度预算;6、根据公司预算,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111、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7、根据投融资项目计划或方案,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以减少项目风险和提高项目收益;8、根据公司财务策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制度,组织进行会计核算和经营分析,定期提交年度、季度、月度的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确保经营分析与决策所需;9、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重大项目计划及资金流动预测,拟订资金筹集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开拓融资渠道,保证公司资金供应;10、根据公司有关业务经营计划,参与采购、销售及其他重大项目的论证和评审,为相关业务提供支持,控制风险;1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财政、税务、银行、证券以及会计112、师事务所等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12、根据公司整体工作与财务相关业务工作要求,管理部门人员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培训、激励,并监督检查工作绩效,确保财务工作计划的完成及工作的规范与素质要求;13、根据其他部门或职位的需要,提供本职位工作领域的协助与支持,保证协助其他部门或职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一条财务经理行使财务决策参与权、财务收支审核权和财务监督权,财务部经理行使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拒绝权及制止权和对违规会计人员处罚的建议权。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财务部经理与公司签订的绩效承诺目标,考核内容包括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和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考核结果运用于浮动工资、调薪、年终奖113、金、培训、职业发展、调配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公司将视情形调换或重新指派。第十三条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第十四条公司解聘财务负责人时,财务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各区域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各区域公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与协调,保证各区域公司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及时、完整,确保各区域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114、本规定所称各区域公司是指由公司出资、被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区域分公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并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区域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管理第四条 公司对各区域公司财务人员实施当地直接招聘。第五条 各区域公司的财务人员对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定期向公司财务经理汇报工作。第六条 各区域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属于所在公司公司;各区域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财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发放工资,福利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第七条 各区域公司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须符合公司的统一规定,财务人员115、的聘任、晋级和提拔须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批准。第八条 为了保证财务委派人员的质量,招聘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财会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二)身体健康, (四)与相关区域公司的负责人没有亲属关系;这里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五) 与区域公司负责人没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六)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且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第九条各区域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接受公司财务部直接领导,依法行使下列职责:(一)参加被区域公司有关会议,并提出财务管理和财务运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区域公司的日常会计事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活动116、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被委派公司其他财会人员工作;(二)对规定事项与被委派公司负责人进行联审联签,对认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项有权拒签;(三)参与拟订区域公司经营的重大计划、方案、预算的编制;考核、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被各区域公司公司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五)负责组织、领导区域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工作;及时向公司、区域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六)制止区域公司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公司和区域公司董事会报告;117、(七)定期向公司提供区域公司的财务报告;随时向公司报告被委派公司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必须随时报告的事项;(八)按规定参加公司财务部组织的会计例会;第十条 建立被委派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区域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细则,并报财务部审批。区域公司的各项支出和各项经营活动的决定都应有区域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并报公司财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或未经公司财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批准而付诸实施,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区域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承担下列责任:(一) 不按118、有关规定进行“联签”,以及对区域公司的违规行为不加劝阻,或者知情不报,甚至主动参与,造成失误或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 对区域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与区域公司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三) 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区域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四) 对参与拟定的计划、决策事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五)对区域公司因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区域公司应该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有关业务部门应主动配合财务人员工作。区域公司有义务向为财务负责人提供联签事项、会119、计资料以及和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一切文件、合同等资料;有义务接纳财务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有关经济、投资、财务和审计等会议;有义务保证财务人员能够检查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产权运作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对阻碍委派财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应追究其责任。第十三条区域公司的财务人员视同本单位员工进行管理,财务人员请休假经区域公司同意后,还须按照公司请休假制度履行相关程序。第十四条区域公司有责任加强对财务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财务部。第十五条各区域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参加公司财务部组织的统一培训。第十六条各区域公司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按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各区120、域公司的财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患病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二)经公司考核不称职的;(三)工作中违法乱纪、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的。(四)解雇财务人员的其他事由。第十八条财务部每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表现予以奖惩,对年度考核优秀和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予以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不能胜任委派工作的财务人员按照人事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一次不合格的将停止委派岗位工作半年,进行学习或培训后重新上岗;再次考核不合格者,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对违纪违法财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三章 财务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为了真实地、完整地、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121、务状况,便于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区域公司必须采取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口径。第二十条各区域公司在不违反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制定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具体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第二十一条各区域公司的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格式的设置,必须与公司现行的核算要求一致。第二十二条 各区域公司一律采用用友财务软件记账,保证财务数据的一致性。第二十三条各区域公司须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分配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收入、 费用明细表等。第二十四条各区域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月报季122、报在月度季度终了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出,年报在年度终了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报出。第二十五条各区域公司财务人员需按公司的统一要求,对合并报表范围主体间的往来及各项交易定期对账;定期与仓储、销售部门及客户核对账目,明确对账频率、程序和责任人员。第四章 日常业务事项报批制度第二十六条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各区域分公司发生的一切日常业务事项须报公司财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但以下情况免于审批: (一)银行的利息收入和银行余额短信通知扣取的费用 (二)银行收款与现金收款第五章 审计检查制度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各区域公司实行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域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123、十八条各区域公司的年终决算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等相关报告,因其他业务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的,经公司同意,区域公司可自行选聘中介机构。区域公司需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的应服从总公司的安排。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会计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人员会计工作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预防或减少工作过错发生,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过错行为的责任人给予124、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对过错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会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处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具体为:(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没有过错事实,不实行责任追究。(二)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判断行为的对错要以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为依据,因法律、政策、制度规定不明确而造成过错的不予追究。(三)坚持责权相统一原则,全体会计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在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四)坚持过错处罚适当原则。过错追究应根据性质、情节及后果,分别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第四条 会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的125、形式有以下几种:限期改正补救;赔偿损失;扣发绩效工资;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及评先进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暂时停止本职工作;取消会计任职资格等。第五条 工作过错追究的范围:(一)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上确有错误,必须纠正的行为。(二)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因工作人员的过失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确有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必须纠正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四)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受到群众举报和领导及有关部门追查,经核查属实的。(五)遇重大问题情况不报或办理不及时导致延误或误传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统计、行文、审核、签章工作中马虎从事,未按126、规定把关并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七)对公物、重要物品管理不善,导致公物、重要物品损失或者丢失的。(八)应及时归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及时归档,造成残缺或丢失的。(九)因分工不明确,致使互相扯皮或故意扯皮、推诿等导致影响工作的。(十)未遵守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六条 工作过错责任确认:(一)个人独立行使职权并作出处理的,由其个人承担责任。(二)少数人共同决定并处理的,其成员共同承担责任,坚持正确意见未被采纳的成员不承担责任。(三)对同一工作过错负有责任的不同人员,应根据过错主次大小、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追究会计工作过错责任,应根据过错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作127、出相应的处理。(一)由于工作行为造成的过错,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损失的,由公司赔偿损失后,再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责令过失或故意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损失及费用。(二)在工作中因人为责任事故造成财产、资金损失,责令赔偿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绩效工资500 元、800 元或1000 元,并取消当年度考核优秀及评先进资格。(三)对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发生工作过错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罚绩效工资50 元1000 元,并计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第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轮换(轮岗)制度128、第一条 为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订会计人员定期岗位轮换管理制度。实行有计划的会计岗位轮换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进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公司(包括分公司)从事会129、计工作的专职会计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工作。第三条 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两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第四条 会计人员岗位轮换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应坚持工作需要与会计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使会计轮岗工作尽量为会计人员提供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通过轮岗,给人才一个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第五条 财务部制定具体的轮岗计划,明确轮岗的时间、轮岗的目标和轮岗的人员,轮岗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所有确定为轮岗的会计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第七条 会计轮岗工作程序(一)、财130、务部确定会计岗位轮换及对应人选计划,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施;(二)、轮岗前会计人员的沟通,包括对轮岗的目的、轮岗的计划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三)、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几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131、操作员;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监交,财务部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裁监交;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岗位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会人员专业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32、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本公司专职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133、(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搜索;(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第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一)培训形式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3、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4、正规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二)自学形式包括: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2、134、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六条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 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 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 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 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 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 小时。以上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二)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三)生育;135、(四)其他情况。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第八条 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除第七条列示的情况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一)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二)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 。第九条 因未通过从业资格证年检导致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136、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保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财务信息秘密的管理,维护公司权益。2 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区域公司所有财务人员。3 职责全体财务人员必须树立保密观念,不得泄漏财务资料和财务数据。违反者调离直至开除。4 内容与要求4.1 财务秘密:指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税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工资发放表、销售合同、商品销售价格、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决议决策文件等财务有关资料及信息,各种资料的密级详见财务资料涉密管理明细表4.2 财务部对每位财会人员设立应有的权限,遵守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工作的原则,不要了解权限范围以外的财务情况。如临时需要超出权限操作,必137、须请示经理,增加权限,操作完毕取消临时权限。4.3 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严格按规定报送。4.4 其他部门需要财务报表须填写申请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取得;需要已披露过的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需经财务部同意、记录备案后可取得。4.5 公司内部高管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人员需要相关的财务资料,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财务人员才能给予。4.6 需要复印的财务资料必须由财务经理同意,财会人员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应及时销毁。4.7 除办理特殊业务事项并经财务经理批准,财会人员不能将财务资料带离公司。4.8 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经理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138、财务经理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4.9 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主管领导封存保管。4.10 对于财务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4.11对于计算机程序、税控程序、电算化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公司财务主管领导备案。5 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泄漏财务秘密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139、起施行。附:财务部财务资料涉密管理明细表 财务资料涉密管理明细表序号密件内容密级允许接触范围保密期限1会计报表绝密公司有关领导披露前永久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机密执法部门永久3税务报表、资料机密税务部门、公司有关领导永久4财务统计报表、资料机密公司有关领导永久5工资发放表秘密人事行政部1年6银行对账单机密执法部门1年7客户相关资料机密业务部门3年8商品盘点表机密销售部门1年9商品销售价格机密公司有关领导1年10销售报表机密相关领导、销售部3年11购销合同机密相关部门3年12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及决议决策文件秘密相关部门1年.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140、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以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区域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管理会计档案第三条 各区域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四条 由公司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141、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 各区域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派专人保管。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立卷。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七条 各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142、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区域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统一为10年、30年2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1、 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等其他按照公司规定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2、 保管期限为30年的会计档案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各种完税凭证和退税凭证;审计报告等3、 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143、;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月、季度报表。第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由本公司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派员监销。(144、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公司负责人。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资产的相关会计档案,其保管期满的不得销毁。第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当制作统一格式的电子介质进行保存,以利保存和查询。 重要的会计档案主要有:月度、季度和年度财145、务报表;各年的审计报告和税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十三条 公司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向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会计档案。第十四条 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公司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十四条 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146、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公司,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第十五条 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147、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区域公司。 一、 备用金范围1、 采购部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开支备用金; 4、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二、备用金的使用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148、,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报销单“支出凭单”,填写好“支出凭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支出凭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明细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149、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150、财务部由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3、各销售门店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月10002000。特殊情况,需由分管经理提前向分管总裁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五、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六、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七、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八、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九、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