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及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3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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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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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及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4.1.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总则.1根据矿生产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社会市场发展变化的状况,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物资政策和股东双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理顺矿物资管理程序,划清职能、明确责任,实现节能降耗,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2物资供应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法规法令和物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供应部门要力争做到保证矿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及时、配套、按质按量供应。.3坚持勤俭办企业,供应2、和节约并重的原则,全体物资工作人员要面向生产、面向基层,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利用资源,千方百计地为生产建设提供优质服务。.4加强物资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既要保证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又要监督检查物资的合理使用,做到供应按计划、消耗按定额、管理按制度。.5采供中心严格按照审批计划对各部门实行统筹计划,分级负责的采购管理办法。所有物资的采购供应必须按计划、按标准、按质量、按程序进行组织。物资采购要按吨煤成本为依据,逐月平衡生产投入资金。.6各部门的储存物资,可由采供中心统一调配、调拨,各部门不得私自挪用或对外处理。各部门材料消耗计划由生产科、采供中心根据生产计划统一核定考核3、。.7严格执行各项节奖超罚规定,对物资供应管理和物资回收节约、修旧利废有贡献者,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计划管理.1物资供应计划是合理组织统筹安排,保证供应,盘活物资,降低材料消耗,合理减少投入和库存物资的可靠依据。严格执行计划,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是物资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的一项纪律和原则。采供中心要协助各部门认真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和物资供应采购计划。.2各部门物资计划的申报必须以生产任务、基本建设计划为依据,以各项消耗指标为原则认真测算,尽量做到不虚报、漏报、瞒报。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购买的物品,要及时按程序办理应急采购审批手续,经分管矿长和矿长签字后方可购买。同时,还必须纳入下月计划内。4、否则,采供中心拒绝采购,责任自负。.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矿发文件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全面落实编报月度物资需要计划。机电科、生产科要根据生产衔接审批各单位的用料计划,并按时报回矿计财科进行汇总。各单位如有需要加工、制做特别是外委的材料,必须提前10-15天在有计划的前提下附加工图纸办理审批手续后,送交采供中心及时组织购买和加工。否则,耽误工期,由使用单位负责。.4基本建设和专用资金所需设备,依据落实的投资来源,建设项目和设备分别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经领导审批后计划部门下达基建设备和专项基建设备计划,采供中心按规定程序统一组织议标、签订合同,然后进行订货采购。.5物资供应计划汇总编报完成后,如遇生5、产任务变动、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计划时,要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送交采供中心。可根据采供周期和难易情况,及时组织采购。.6机电科、生产科、采供中心要认真审核各部门的月度用料计划,依据生产任务,合理制定消耗指标,摸清各队库存实际,搞好平衡。把各单位每月常用材料备好备足。做到对全月所需物资积极组织、及时供应,以确保生产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7采供中心根据各单位所报计划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时组织货源。对于规格、型号不清或无计划的物资可拒绝采购。影响生产,责任自负。.采购管理.1 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矿计财科每月核定审批的计划执行,不得超范围随意采购。6、.2 物资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对于大型设备和大中材料批次采购,采购量在50万元以上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大中材料(单批次采购量在50万元以上)和大型设备(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以及涉及井下安全生产的其它设备)根据华晋焦煤发2010354号文件关于下发的通知,要根据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物资需用计划,按照生产建设作业计划要求,定期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华晋焦煤公司招标办、机电处和物资供应公司。提报采购供应之前,大型设备的选型需报经华晋焦煤公司设备选型委员会批准,大中材料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材料选型需经华晋焦煤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审核认定。提前将拟定的招标技术文7、件和商务文件报公司物资招投标办公室(物资供应公司)由物资招标办公室组织审核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二)邀请招标:必须有适合的前提条件,如选定的工矿技术条件,特定的时间等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厂家较少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再采用。(三)定点采购:专营物资和指定产品及配件的采购可采用本方式。1、汽柴油、指定润滑油品及各类油脂、备用减速器、专用电机、汽车、工程车辆、汽配、电脑家电等。2、单一来源的产品,进口设备及配件等。3、为保质、保量、保价、保服务,不走市场走原厂(或原厂的配套厂家)采购的配件。(四)代储代销:大型专用设备,其备件消耗较大且不稳定的情况下可采用,如掘进机、采煤机、支架、开关、综保等8、原厂配件。(五)以下情况可采取市场采购方式。 1、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品种多而批量额度小的物资采购。 2、形不成采购批量的零星小额度的采购业务,器具、小电器、防护用品及其它小型材料等。以上两种情况,采供中心应根据社会市场分类,依质量优先、货源充足、价格合理的原则分别确定2-3家长期合作的煤矿物资供应商,以保证生产物资所需。 3、应急采购事项,如抢险救援、故障状态或生产急需,而按上述采购方式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本方式需经当日的矿井主值班及分管矿领导指示后采用。以上(三)(五)采购方式:一般情况下需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采用,特殊情况,单批次采购50万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上报华晋焦煤公司批9、准后采用。.3供应商的选择,物资采购需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比远近,比付款方式等有利条件的原则。.4订货数量的确定,采供中心要严格按照各部门所报计划限量采购,不得形成超储积压,如果采购代用规格的物资,必须征得使用部门的同意,市场上属于长线产品部分,提倡“零库存”管理。.5供应商资格审查,所有与机电供应发生业务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所供物资需要出具有关资格报告等资质证书,以便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采供中心要对供应商资质证明建档登记,凡是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每年年底对其经营资格进行一次复审,如发现有企业变更、改制以及不守信誉、偷税漏税、以10、次充好、投机供应等不良行为,要及时调整采购,与其解除供需关系。.合同管理.1物资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合同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2矿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报华晋焦煤公司审批,报物资供应公司备案。.3物资采购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全部订立合同,如遇紧急采购的物资或一次性结清的业务也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4严格合同管理,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审查合同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管理程序。.价格管理.1 采供中心要建立价格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采购比价台帐,对所签合同全面登11、记,对物资价格进行对比,同品种同规格的物资,价格高于上期的必须在签订合同时附“调价说明书”,说明涨价原因,随合同一起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不予签订合同。.2 采购员在采购时,不管到什么地方,采购什么东西一定要本着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再谈价格。谈好价格后必须向单位主管和分管矿领导汇报商定后方可采购。否则,擅自做主,开回的发票不予签字报销,一切责任自负。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的价格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向本单位负责。不准用任何手段和办法协同厂家、商家搞秘密价格封锁,从中吃回扣,捞好处。否则,一经发现或查出,要严肃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采购员购回的各种物资包括外委加工,开发票报帐前,必须附有入库货物明细12、清单和库房保管员入库验收签字单。否则,不予签字,不得报销。责任自负。.3. 采供中心主任、物资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搜集市场信息和价格动态,分析整理,作为价格调整审定的依据,同时开启电脑网络监控管理价格,为物资供应工作全过程实现全面网络监控做好基础工作。. 审批程序.1设备、配件、材料在本月计划内并经有关领导按程序审批确定的,可根据生产所需的轻重、缓急进行正常采购。.1.1计划以外的、特殊情况下,急需的设备、配件、材料采购,必须由使用单位申请,以报告形式,经分管矿领导和矿长签字并纳入本月或次月计划后方可进行采购。否则,采供中心可拒绝采供。.1.2计划以内的材料、配件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由采13、供中心主任直接安排进行正常采购。价值在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的,采购员要用表格形式,写清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等一切需要提供的依据,经分管矿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采购。.1.3价值在10万以上的,采购员要组织收集提供3个以上厂家或供货商进行询价、比价、议标,定标后再进行采购。.1.4计划以外或应急材料、配件的报告必须注明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时间等数据。否则,一律不予考虑,责任自负。.1.5每月申报计划,各单位必须在本月20日前报回矿计财科,超过时间不予汇总,责任自负。不纳入计划的,包括各类报告函件审批的材料、配件,都不能及时考虑,必须重新申报本月增补计划或纳14、入次月计划中,否则不予采购。.1.6各单位凡需要购买计划以外的材料、配件或设备,必须提前按程序办理报告审批手续,及时送交采购中心进行安排,但要根据组织、加工制做的实际需要给予5-10天的组织时间。如能及时办理的一定及时组织采购。. 验收与质量管理.1 物资入库必须认真履行验收手续,依据合同的规定检验标准,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属于非标准件的物资使用部门技术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要参与验收。.2仓库的物资验收必须及时准确,经采购、保管以及验收相关人员,确认验收无误后要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记帐入库,如有问题,要做好记录,明确责任,对于不合格物资由采购责任者及时进行退货、更换。.3验收误差,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15、准许有千分之三的误差;贵重金属不得有误差;以长度为计量单位的准许有千分之一的误差;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的准许有百分之一的误差。误差较大的不准入库,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4对技术性能较强的大型设备和精密仪器的验收,在货到三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认真填报验收记录,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不合格的设备、仪器一律不准入库,严禁伪劣产品下井。.5加强对井下使用材料、设备的监督与管理,凡井下使用的物资必须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或煤炭行业标准,否则不得验收入库、下井。. 物资消耗管理.1物资消耗金额是编制计划加强经济核算的依据,采供中心要配合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建设任务,制定主要物资的单项消耗金额16、和综合消耗金额。.2各生产辅助及生产建设物资使用部门的材料消耗实行定额、定量,定资金限额的管理办法。.3生产使用主要物资均应列入定额供应范围,对消耗量大、价值高、占成本比重大的大型物资,均应列入定额、定量供应范围,且应达到总供应额的70%以上,一般零星物资实行资金限额供应。.4. 物资消耗定额是测算吨煤材料费消耗指标的基础,是分析考核材料节约超支的依据,采供中心、生产科等部门要根据实事求是,不得粗估冒算,力争先进合理的原则,制定好物资消耗定额。. 物资库存管理.1. 库存物资是物资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其物资分类存放、物资保管、物资盘点和物资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务必建立,努力实现标准化管理。.217、积压、淘汰、报废物资,采供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该项处理工作,以报告的形式一式三份上报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待审批后进行处理。. 物资统计管理.1物资统计工作是了解物资动态,指导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一个方面,各物资使用部门要按照统计表制度和物资统计办法,定期编制物资统计报表。每月25日报回采供中心。.2 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搜集整理原始资料,保证指标数字准确,凡涉及统计数字,必须与统计报表相一致。.3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内容:1、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2、物资消耗定额升降原因和发展趋势;3、物资储备资金占用情况分析;4、物资节约回收和报废情况;5、吨煤材料费指标完成情况,节超原18、因和预测趋势;6、其它专题分析;.4建立统计手册,按月综合各项统计资料,为指导工作和积累统计资料提供依据。4.1.11. 物资采购考核4.1.11.1考核工作安排,每半年一次,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进行一次考核。4.1.11.2考核内容,物资采购按照公开招标(含邀请招标)进行统计考核。节约额的确定办法为:招标物资中标单位,最终合同价与投(中)标价之差()。.2.1材料物资、设备、配件采购员在日常采购中必须遵循采购前实行议标询价、议标比价,中标压价的程序和原则,严控私自定价、不求产品质量,只比价格高低的片面倾向。一定做到货真价实,无漏洞,伪劣产品不入库。.2.2 采购员必须做到价值在500019、元至20000元之间所购的材料、配件在比质比价的基础上公平定价,定价后要把明细、单价、厂家或供货商联系电话等情况向采供中心主任汇报,2万元以上至10万元经采供中心和分管矿领导共同内部议标确定,经达成共识后方可采购。否则,私自采回的材料、配件不予签字报销,责任自负。.3. 采供中心负责按照本办法考核要求进行统计并汇总形成物资招标采购节约资金明细表,按时上报主要领导审批,按比价采购节约资金的35%进行奖励,对参与招标比价工作的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奖励。4.1.12. 物资审批发放管理4.1.12.1为了面向一线方便生产,做到既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又切合实际,各把一关。确保人尽其才,20、物尽其用,减少物资损坏浪费,延长物资使用寿命。在各项考核指标的控制下,严格执行物资发放审批制度。4.1.12.2大型设备、配件、大型材料(包括25mm以上电缆、3-6寸水管、道轨、钢丝绳、阻燃运输胶带)由具体使用单位开票出库,经机电科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4.1.12.3各种支护材料、各种金属钢棚梁、锚杆、锚索、锚固剂、水泥背板、金属网、钢筋网、网带、钢筋梯梁、各类坑木、水泥、石子、沙子等,由使用单位开具出库,经生产科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4.1.12.4其他材料、专用工具、常用普通工具等物资,由使用单位开票出库,经采供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劳保用品还需由职业卫生机构审批后方可发放。21、4.1.12.5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材料审批发放时间,正常情况每月1-25号,26号至月底仓库盘点,汇总、对帐、结算、做报表。特殊情况例外。4.1.12.6各单位材料员开领料单据必须严格执行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开票程序,规范开票手续。否则,审批单位不予签字、不得发放。4.1.12.7各单位在领料时,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特别是机电配件、设备、各种工具、钻头、钻杆等。如不交旧,坚决不发新的。4.1.13. 其他事项.1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3 本办法解释权归华晋矿采供中心。4.2.辅助材料现场管理处罚办法对已下达限22、期回收整改通知单,而使用单位又不按规定日期回收整改的行为,一次罚使用单位分管科长500元、队长500 元,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 . 移交工作面材料必须通知采供中心参加,擅自交接罚区长200 元、交接双方队长200 元,由此造成职责不清,按造成损失的双倍处罚采区。同时交接双方在采、掘、开工作面辅材移交工作面后两日内不到采供中心办理手续的行为,一次罚分管科长200 元、队长200 元、材料员200 元。由此造成的材料丢失按双倍处罚接收单位。 . 通风区井下做永久密闭时,密闭地段如有辅材,通风区应及时通知供应部门或有关单位限期回收,不得擅自封闭,否则一次罚通风区2000 元,并罚单位负责人200 23、元。 . 井下钻探队打钻用的钻头钻杆按100 交旧,在使用时如果掉到煤岩体内要报地测科、采供中心和采区,如无故丢失按原值罚使用单位,并罚科长、书记各500 元。 . 井下所有电缆实行编号,管理由使用队组和所在采区具体负责,如发现电缆被盗,采区和队组要及时报保卫科和采供中心,否则对使用单位分管科长、队长各罚500 元,发现电缆皮由采区落实到队组,落实不了的,按原值的双倍处罚采区,盗剥电缆者一律开除。发现电缆不按时回收,一次罚队长、书记各300元。发现锯断电缆,一次罚使用单位分管科长、机电科长各加200 元,队长、班长各300元,并按电缆原值处罚队组。运输过程中导致电缆损坏、报废,处罚责任队组的队24、长、书记各500 元,相关责任人300 元,损坏的电缆按修理价格处罚队组,报废的电缆按原值处罚责任队组。信号线如有丢失、截断或做它用的,罚使用单位分管科长500元,罚队长300元,使用单位按信号线原值二倍罚款。 . 采区和队组应建立井下材料使用台帐,每月和采供中心核对,否则对使用材料单位分管科长、队长和材料员各处罚500元,材料员调离岗位。 . 入井材料必须由材料员护送到井口,回收材料必须由材料员护送到采供中心,并与回收组办理交接手续,开具回收票。若在地面运输途中丢失,按丢失材料的双倍处罚运输队,同时罚运输队长1000元,使用队组材料员1000元,材料回收后不办理交接手续,罚材料员200元。 25、. 通风区应加强风筒的存放、使用、修复、回收管理,确实不能复用的应及时升井,如在井下巷道发现残缺遗弃的风筒,发现一次罚科长500 元、队长300元。 . 综采队回采过程中对辅材必须按“材料交接明细”足量回收,道夹板、螺丝螺帽85%回收,发现不回收或在巷道内乱扔乱放,发现一次罚队长300 元。 . 发现皮带严重跑偏且不调整,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300 元。发现用木板、托辊、钻杆等材料别皮带,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300元。发现用皮带运输回收材料和排水,一次罚队长和书记各加200元。发现乱割皮带,一次罚队长、书记、机电队长各500元,并按损坏皮带原值的双倍处罚队组。发现扯皮带,一次罚队长、机电队26、长及责任人各500元,并按皮带原值处罚队组。发现皮带在井下乱扔乱放和长时间闲置不回收,一次罚机电科长、队长各300元。 . 发现抽放用埋线管在井下乱扔乱放和长时问闲置不回收,一次罚生产科长、使用队组队长各300元。发现高压胶管、输水胶管、风压胶管、喷砂胶管在井下乱扔乱放和长时间闲置不回收,一次罚生产科长、队长各300元。 . 1、风水管及轨道谁安装、谁使用、谁管理。如该管路和轨道不再使用,所属队组应在三天内回收,不在规定时问回收的,每推迟一天,对其单位进行每日200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每日50 元罚款。2、 如风水管轨道还需继续使用,但需更换归属单位的双方应在三天内办理移交手续,不在规定时27、问内回收的,每推迟一天,对双方单位进行每日200 元罚款,对双方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每日50 元罚款。3、 各采区的风水管及轨道在不需要回收升井时,应在集中存放点(通风地点)集中存放,底层应架空防水,摆码整齐。从工作面回采拆下的风水管和轨道,应在二日内回收(或在采区集中存放处存放)。如不按上述要求及时处理的,对相关单位进行500 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进行50 -200元罚款。. 手动葫芦100%交旧,交回的手拉葫芦不得缺钩和链子,如果缺失按原值处罚使用单位,如发现井下工作面有丢失钩和链子的按原价两倍进行罚款。 4. 牌板谁使用、谁管理,对闲置不用的牌板,使用队组要及时回收定点存放,不及时回收或28、损坏的,发现一次使用单位分管科长、队长各300元,二次发现双倍处罚。各队组牌板要移交的,必须二日内到采供中心办理移交手续,否则罚交接双方队长300 元。使用单位对加工件应建帐管理,中途交接的应及时到采供中心办理移交手续,使用完毕100%回收,重复使用的可在固定地点集中存放,不得随意丢弃,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分管科长、队长各200元。 5. 各采区在矿生产衔接计划会后,三天内将材料计划报采供中心,计划必须规格型号清楚,经生产科长、机电科长、分管矿领导审批,未报计划者,罚经营区长200 元,采区材料员300 元,月底将本采区材料消耗情况及节超原因报采供中心,否则罚经营区长200 元,采区材料员30029、 元。 6. 采区必须严格执行采供中心下达的材料回收计划,未完成计划者,必须写出书面原因报矿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发放回收奖。现场管理混乱、材料丢失严重、闲置材料没有及时回收的区队,月底材料费超支不予增拨。4.3.辅助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管理机构.1 矿成立辅材回收复用管理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经营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成员:采供中心、调度室、计财科、生产科、劳资科、机电科等部门负责人。.2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采供中心部门负责人兼任,科区设联络员。采供中心联络员:计划组相关计划员,采区联络员:各采区材料员。.3采供中心是辅材回收复用管理的职能部门,生产科是管理和组织辅材回收复用30、的具体实施单位,并全面负责辅材回收复用工作。生产科应把井下现场辅材回收复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生产科和队组应积极主动去回收复用辅材,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回收复用工作。.4采供中心回收组负责回收材料的清点、检验、鉴定、整理、保管、发放工作并负责安排修旧利废工作。.5 井下辅材的升坑工作由生产科、使用队组、机维队和运输队负责,使用队组(或指定单位)负责辅材的拆除和装车工作,装车时不得和设备混装;使用队组负责从使用地点到斜坡的运输;运输队负责斜坡到井底车场的运输,运输队不得将回收车辆顶到空巷长时间不带车;运输队负责井底车场到供应仓库的运输,不得无故将装辅材的车辆停留在地面车场或顶到设备31、库、材料库。交库由使用队组(或指定队组)材料员具体负责,各环节均应执行运输交接票制度。.6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辅材回收复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分管科长负责本区辅材回收复用的日常工作,队长是本队辅材回收复用的第一责任者和落实者,采区、队组材料员负责辅材回收复用的具体工作,采区在每月28 号前统一给采供中心计划组报下月所辖队组辅材回收复用计划,采供中心根据队组申报的回收复用计划及生产衔接实际情况制定下月回收复用计划,并根据队组实际完成情况考核采区和队组。. 回收范围凡在采供中心开具“领料单”领取的辅材(包括外包队组)或由机电科设备配套所带的辅材,包括各类大小加工件、包装物、回收到设备库及32、送多经厂点修理绞车上的钢丝绳、高压胶管剩余的短节和钢材下料过程中边角料、器屑、器头等。 . 职责.1 矿回收管理领导组负责对全矿辅材的回收复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矿综合办负责对采供中心、生产科和队组每月辅材回收复用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3. 采供中心负责对各部门辅材回收复用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每月回收奖由采供中心根据吨煤提奖比例核算报综合办,并通过奖金审批程序审批后,报劳资科列入当月单项奖,队组报名单由采供中心核实后发放回收复用奖,业务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延回收复用奖的发放。 .4. 生产科负责对所属队组辅材回收复用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5. 矿调度室负责辅材回收复用过程中各运33、输环节的协调及运输票的监督工作,确保辅材回收复用渠道畅通无阻。 .6. 劳资、计财科负责材料回收复用专项资金的落实与保管工作,回收复用辅材的核算工作由采供中心负责。 . 辅材的回收管理程序 .1. 采供中心设立辅材现场管理组(由计划组兼)和回收复用小组。现场管理组负责检查井下材料的使用、是否按回收计划回收,对区队下达限期回收整改通知单,对不按规定回收、浪费、损坏材料的区队开具罚款单。 .2. 升井的可复用辅材必须及时清点检验、分类堆放、记帐记卡,回收组应视同新材料保管。对可修复辅材应尽快报科领导安排修复,并入库记帐,以便以后再投人使用,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回收辅材应分类存放在指定地点,及时上缴公司34、和打报告处理;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瓶、废矿灯、废焊条等由采供中心寻找有能力的厂家处理;废油棉纱送往锅炉房进行处置;废油桶应送往公司油库;可利用固废物由采供中心处理。 .3. 对回收入库的各类辅材,采供中心分类开具“废旧材料回收单”并交回收单位二联为据(一联交采区,一联交回收队组)。回收单上必须注明材料回收详细地点、完损程度或缺件情况。 .4. 掘进队搬家倒面带走的辅材,采供中心分管计划员负责转帐到下一个工作面,并办理复用手续,移交材料要办理移交手续,短期内不使用的各种开关、综保、接线盒、电缆、皮带等辅材必须及时完整的回收升井、入库。如有损坏、丢失按相关规定处罚。 .5. 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35、回收辅材,必须按接管工作面时的“材料交接明细”进行足量回收,不足部分按原值处罚。安装区安装完工作面后,由计划员对照台帐进行核销,多领用的辅材应及时回收交库。工作面拆除时,按接收数量回收,丢失按原价处罚。采供中心计划组负责对综采工作面进行清面。移交和接收单位对安装和拆除辅材应在三日内到采供中心办理交接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次罚区长200 元、经营区长200元、队长200 元、材料员200 元。回采时拆下的轻轨配件,钢管上的螺杆螺帽以及电缆、综保、接线盒、高压连接器等由机维队回收升井。钢管、钢轨存放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悬挂物料牌,并及时到采供中心办理回收手续,以便采供中心核减使用单位的台帐数量。 36、.6. 采供中心应及时掌握各部门回收的可复用辅材数量,分管计划员以此为据对采区下达每月复用指标。鼓励队组领用回收辅材和在井下直接复用。 .7. 对有较高技术标准、严格的质量和防爆性能要求的辅材,必须由生产科、机电科等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各单位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首先使用回收材料和修复材料,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用。 .8. 钢轨、钢管、瓦斯抽放管 1、综采工作面退下的钢轨、钢管,能复用的由使用队组运往使用地点直接复用,复用前要到采供中心办理回收复用手续,暂时不用的,由采区安排码垛在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堆放点要注意通风防潮,但必须按标准码垛,保证巷道畅通;对不能复用的钢轨、钢管要及时升37、井交回采供中心。下一综采工作面准备时,原则上使用退下来的钢轨和钢管。 2、掘进工作面延伸使用的钢轨、钢管由采供中心计划员安排从采区堆放点调用综采工作面退下来的钢轨和钢管,或由机维队直接从综采工作面回收倒到掘进队组复用,计划员要合理调剂采区的有效资源,确实无旧的可用时方可补充新的。掘进工作面送到位或贯通后,如3个月以内需安装可移交掘进队,如3个月内不安装应全部拆除回收(矿另有安排除外),可运到工作面继续使用、也可在井下集中堆放点存放或升井交回采供中心。4、 回收钢轨和钢管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截取和改变其用途,比如用轨道做粱用。一经发现,对使用单位两倍罚款。.9 皮带 见矿皮带管理办法 .138、0 电缆和五小电器 见 矿缆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11 钢丝绳 见 矿关于运输及钢丝绳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12. 风筒1、风筒由通风区安排管理,凡贯通到位不需用风筒的巷道必须及时回收到各采区指定地点存放,不能使用的回收到地面由通风区检修保管。各单位不得将风筒随意挪作它用,凡井下巷道出现残缺风筒,按风筒原值处罚。2、破损的风筒通风区应及时修补,投入井下复用,不得擅自进行处理。.13. 钢材边角料的回收,由各队组领用的中、小型钢、中厚板等钢材,进行加工制作所剩边角料,必须当月足量交回采供中心仓库,一般不低于领用量的8%。 .14.废铁的回收 从各队组吸铁器截留的各种废铁,由各队组回收堆放保管,每39、月由采供中心回收组集中收回,各队组不得擅自处理,如发现一次罚皮带队500元。 . 奖罚 .1. 皮带奖罚执行 矿皮带管理办法 ,电缆和五小电器的奖罚执行(矿缆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 .2. 井下回收上来发现无眼钢轨一根罚回收单位100 元。 .3. 大型及其它辅材(交旧)指标及回收复用奖励标准。.4. 对已下达限期回收整改通知单,而使用单位又不按规定日期回收整改的行为,一次罚使用单位分管科长500 元、队长500 元,再不回收整改按辅材价值的20%罚管理单位。丢失或严重损坏按辅材原值罚管理单位,并对单位负责人按辅材原值进行处罚。交回的辅材缺少主件时,按价值的50%罚款,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单位不予40、发放回收奖。 .5. 通风区井下做永久密闭时,密闭地段如有辅材,通风区应及时通知采供中心或有关单位限期回收,不得擅自封闭,否则一次罚通风区2000 元,并罚单位负责人200 元。 4.3.5.6. 钻探队打钻用的钻头钻杆按100交旧,在使用时如果掉到煤岩体内,要使用打捞器打捞,确实无法取出,要及时通知采供中心计划员到现场核实,如无故丢失按原值罚款。钻探队将钻头钻杆留在煤体的具体位置要以书面形式报地测科、采供中心,防止采煤时对人员、皮带和设备造成伤害。如钻探队漏报,一经发现要严肃追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7. 生产队组在井下直接使用回收材料,未到采供中心办理材料回收复用手续,对分管科长罚款10041、元。 .8. 每月25 日前,各单位到采供中心凭辅材回收单核对回收数量和奖罚清况,井下复用、码垛由现场管理组和采区出据回收复用单。 .9. 每月经营例会通报回收复用情况。 .10.辅材奖罚款各单位应落实到有关人员,充分调动职工加强辅材管理积极性。各单位应加强内部市场化管理,提高经营意识,搞好本单位的辅材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确保本单位和矿辅材指标的完成。. 资金来源.1. 全年按0.15元吨煤控制使用,工资中列支。.2. 辅材现场管理罚款。4.4.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总 则.1 根据公司有关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明确各成本管理科室的职责,搞好42、废旧物资的回收、修理及复用,降低生产成本,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我矿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2 废旧物资管理机构及责任.2.1 成立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成 员:机电科长、生产科长、采供中心科长、材料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成本管理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科长兼。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帐、卡、物的管理监督;负责报表编制的审核;负责每季度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报送废旧物资存量报表;负责废旧物资日常管理的监督及考核,按季度填报废旧物资管理动态表;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管理工作等。.2.43、2 责任划分 生产科负责井下废旧物资回收期间的督促管理工作;负责废旧物资出售期间监督人员召集、监督工作;负责销售期间与购买人联系装车工作、与煤场协调过磅等工作;负责“出门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统计工作;负责与矿财务科办理结算工作。 采供中心负责废旧物资入库日常管理工作(堆放、日常管理),可修复物资(不含机电配、备件或部件)的委托修理及修复后的验收及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每季度向矿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废旧物资存量报表,按季度填报废旧物资管理动态表等;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监督工作。 财务科负责对废旧物资销售账款进行收缴、结算及监督工作,配合企管科办理押金及退还押金管理工作。 44、保卫科负责废旧物资出售期间的监督装车及对出矿废旧物资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出门证”的校验工作。 机电科负责机电类(配、备件或部件)可修复物资的委托修理及修复后的验收及发放管理工作。.2.2.6 材料使用单位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交库工作。 各成本管理科室负责分管材料的日常回收报废鉴定工作;负责地面分管范围内的废旧材料交库督促工作;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监督工作及分管材料的报废鉴定工作。.3 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3.1 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成员对矿内的废旧物资有回收、修复利用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及义务。应经常性的督促管理单位,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修复利用工作。.3.2 材料使用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要指45、定专人(或兼职)负责进行管理,并按规定与采供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回收的废旧物资有“交旧领新”规定的,采供中心要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不能严格执行制度的单位,应依据其欠交回收比例和价值执行罚款。.3.3 废旧物资应回收品种、数量要求,见“煤矿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3.4 采供中心负责废旧物资的入库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回收的废旧物资要码、垛整齐,帐、卡、物要对照,做到分类、分区管理等。.3.5采供中心应建立物资包装物记账制度,各单位领用材料时,要对包装物进行登记,待用料单位交回包装物时,采供中心销帐,凡不交或损坏包装物的,从用料单位结算收入中按包装物原值扣除(46、由采供中心或机电科提供扣款证明,企管科月末考核时兑现)。.4. 废旧物资的修复和使用.4.1矿回收的废旧物资,原则上应进行修复及二次利用;修复时,优先由矿机修厂修复,需外委修理的,经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采供中心(设备及配备件的修理由机电科办理)按批示要求办理。.4.2 各生产单位要把好井下废旧物资的升井关,凡在井下能够修复使用的材料、设备、工器具等,必须在井下修理,一律不得升井。特殊情况时,应经分管材料科室同意。.4.3 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旧设备、部件及零件等,不得擅自以报废物资处理,必须经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部门进行鉴定。能使用的尽量调剂使用;不再使用的,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鉴47、定处理,由机电科负责办理。.4.4修复合格的材料、设备、工器具等,入库后要集中保管、统一发放(材料类,交采供中心管理,配件、设备类,交机电科管理)。修复后的产品价格一般按原值折价发放;机电、采供中心要坚持有旧不发新的原则,做好修复物资的复用管理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修复产品,否则,处罚应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次。.4.5鼓励生产单位使用修复的旧材料、备配件及工器具等,矿折价考核单位,具体情况,参见煤矿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4.6各成本管理科室要做好修复产品的协助检查、试验工作,确保安全使用,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或使用,否则,按影响情况进行处罚。.5. 废旧物资的销售.5.48、1矿废旧物资需要处理时,必须上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示,按批示结果办理。.5.2 在废旧物资销售过程中采供中心、生产科、机电科、计财科要监督装车、过磅(或查数)工作,严格控制合同约定的数量、品种等,履行职责到位,监督人员要在销售记录表(含空、重车过磅等)上签字;成本管理科室负责分管材料的报废鉴定工作。.5.3废旧物资处理资金全额存入计财科。.5.4特殊情况下的以物换物,由矿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请矿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长审批,并按批复意见办理。.6. 其它.6.1严格废旧物资出矿监督检查工作,凡是出矿的废旧物资,必须持有企管科负责人签字的废旧物资出库单或出门证;“出门证”一式两份,49、购货方送交门卫一份,一份存根备查。.6.2保卫人员要严格检查废旧物资出库手续,检查出门证,手续齐全,方可放行,否则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6.3在废旧物资销售过程中,对出现不负责任、违章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6.4本办法解释权属煤矿。4.5.皮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皮带管理,使皮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使用队组的皮带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 皮带申领 .1. 新安装工作面用皮带的申领工作面安装前,安装队应根据机电科新工作面设计图纸中的规定型号,提前一个半月向机电科计划员报皮带需用计划,计划员根据计划并结合新旧皮带库存情况予以组织,如需定购,所用单位50、应及时向公司计财科申报计划。 .2. 钢丝绳强力皮带更换及延伸的申领程序 机电科根据存档记录的各条钢丝绳强力皮带起用日期,依规定确认各条钢丝绳强力皮带的使用年限,钢丝绳强力皮带更换和胶带巷皮带的延伸由机电科提前半年打报告(写清皮带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需用时间),经机电科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审批后报采供中心,采供中心根据批示向集团供应公司申报订购。 .3. 掘进队及其他单位的皮带领用 掘进队应根据生产科月份生产衔接计划,于每月28 号之前由采区向分管计划员报下月皮带需用计划,其他队执行矿临时安排的单项工程等特殊原因需铺设皮带的,应由采区报临时补充计划,以便采供中心合理安排回收组修理和51、调剂井下各采区皮带进行周转使用。皮带领用后,使用队组和采区建立皮带动态使用台帐,详细记录皮带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去向。 .4. 机电科随机带回的皮带管理机电科年初应将年度由设备随机带回的皮带明细提供给采供中心,避免采供中心发生重复备用皮带情况,随机带回的皮带回来后由机电科交采供中心保管,并将供货厂商皮带相关资质证件交采供中心存档。皮带使用管理.1. 各使用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对皮带上下托辊进行注油,定期检查皮带上下托辊是否齐全和运转是否正常,整条皮带H 架是否整齐歪曲,皮带空转和负荷状态下是否跑偏,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和调整,对长距离复用旧带宽度不够和短节较多的应及时替换,以免影响整条52、皮带运行。 .2. 皮带队对各条钢丝绳强力皮带除按第l 条执行外,还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各条钢丝绳强力带的工作面、非工作面、边部及接头部位是否出现深度划痕、脱胶、开口、露钢丝等现象,尤其对主井现使用的皮带要跟踪检查,发现以上问题要及时修补,做好详细修补记录,每月报采供中心和机电科一份。如需要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应及时报采供中心和机电科安排联系厂家。 .3. 各使用单位严禁在皮带头、中部和机尾采用木板、托辊、钻杆等材料别皮带,严禁用皮带运输和回收材料,严禁用皮带排水。 .4 各使用单位在替换和回收皮带时必须从皮带串条上拆下,两头都要带皮带扣,严禁从皮带接头处随意割皮带。 .5 掘进工作面只许有一至二53、条短节皮带(每条约30 米左右),留作接头用,延伸的备用皮带应码垛整齐,如发现多条短节按皮带被扯处罚。 .6 掘进队施工巷道完工后,能复用的皮带应及时倒到新工作面开口位置码垛整齐,不能复用和需检修的皮带应及时回收出井交回采供中心,严禁出现将皮带放在水里、煤泥里等损伤皮带行为。.7 遇到工作面安装运支架时,通风区要用废带做临时风帘、采煤工作面遇到过无碳柱和断层需放炮用废带包支架立柱。以上两种情况使用单位要打报告从采供中心回收组下废带,使用完后回收。.8 所有巷道内备用和回收皮带都要悬挂物料标志牌,严禁将皮带在巷道内乱堆乱放。. 皮带使用期限.1 综采、掘进队在回收皮带时,按整卷回收,(如200 54、米以上可按100 米卷回收)。 .2 综采工作面安装的新皮带回收时,前600 米宽度不能小于皮带的98% ,中间600米宽度不能小于95%。工作面结束时,整条皮带宽度不能小于90 % (工作面长度以1500米计算)。 .3 掘进工作面新领皮带,必须按整卷皮带增加。工作面长1500 米以上复用次数不低于两个工作面以上,工作面长度1500米以下的,不低于三个工作面。 . 皮带回收责任 .1 综采队随着回采退下的旧带应回收到皮带头开阔地段码垛整齐。在回采过程中,拆下的皮带必须按整条装车,不得私自从中问割开,回收途中由区队材料员监管。 .2 掘进队在工作面结束后,拆下的皮带必须整条装车,回收途中由区队55、材料员进行监管。.3 采区安排其它队组回收使用队组皮带在采供中心交库时,回收票由使用队组开,票单备注栏注明回收队组。 . 皮带处罚办法 .1 发现缺托辊、坏托辊不更换,H 架歪曲不调整、皮带严重跑偏且不调整,罚队长和书记各300 元、机电队长200 元、区队材料员100 元。 .2 发现用木板、托辊、钻杆等别皮带,用皮带运输回收材料和排水,罚队长和书记各300 元、机电队长200 元。 .3 发现替换和回收皮带时乱割皮带,罚队长、书记和机电队长500 元。 .4 发现皮带被扯,队组原值赔偿,罚机电队队长500 元,罚班组长300 元。.5 发现皮带泡在水里、被煤泥掩埋,罚队长和书记各200 元56、。.6 综采、掘进、开拓队皮带头发现多条短节皮带,按皮带被扯进行处罚,罚队组30%、分管科室70%。4.6.库存物资盘整保值管理办法4.7.物资使用管理规定. 缆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材料管理,加快电缆、信号线、五小电器的周转速度,防止丢失、浪费,降低材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 缆线 .1.1. 采供中心在集团供应公司总库提取电缆时应检查两头是否带有护套,无护套电缆不能提回,发放前由矿试验中心做检测,检测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应将两头用塑料带和胶带包好后再下坑。 .1.2. 采供中心对电缆实行编号管理,谁使用谁管理。 .1.3. 综采工作面安装使用的各种电缆由安装区负57、责,工作面安装结束后移交给综采队使用,综采队要加强对采煤机、运输机专用电缆管理,对采煤机电缆移动要做好防护,电缆槽内要清理干净,防止电缆内控制线折断。 .1.4. 开拓、掘进队使用的电缆由各队组管理,工作面结束后接收队组继续使用,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1.5. 采供中心、各队组对电缆实行台帐管理,回收或移交后进行核销或转记台帐,综采工作面收尾时采供中心要现场核实电缆数量。 .1.6. 电缆断电后应在当天拆除装车,回收队组应在电缆两头用塑料带和胶带包裹严密,电缆一律采用电缆专用车装,拆除的电缆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在三天内回收升井交采供中心回收组。电缆回收升坑交采供中心回收组后,要立58、即安排机电科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机电科贴上合格证并将两头用塑料带和胶带包裹严密,采供中心回收组妥善保管。 .1.7. 电缆回收时必须从母线盒内拆下,严禁从喇叭口锯断,更不得回收时图方便从中问锯断,电缆交采供中心库房时必须一头带一个母线盒且两头带编号。 .1.8. 监控电缆复用率不得低于98%,每低于l个百分点,扣监控队1000 元,严禁队组从中间割断及硬扯硬拉,导致损坏。 .1.9. 掘进、开拓队每月使用的信号线严格按照衔接进尺核发。区队登记台帐。工作面结束后该移交机维队继续使用的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如需倒下个面使用的要及时办理复用手续。工作面安装的信号线轨道巷由机维队领用,皮带巷由安装队领59、用,工作面安装完后移交综采队,由综采队负责回收,回收率不得低于98%。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综采队1000 元。 .2. 五小电器 4.7.1.2.1. 采供中心对各队组“五小电器”实行建帐管理,队组回收时零部件不得短缺或损坏,更不能丢失,否则按规定处罚。 .2.2. 凡能够在井下现场办理移交的“五小电器”,移交双方持移交单到采供中心办理移交手续。.2.3. 开关不得缺芯、三通四通接线盒不得缺喇叭嘴、高压连接器不得缺柱芯、潜水泵不得缺电机等。.2.4. 针对开关、接线盒、风泵、潜水泵、凿岩机、风煤钻等工具的修理,队组要加大修理力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自己修理,如确实无法修理的交采供中心,由采60、供中心严格鉴定审批后安排有修理资质的矿多经修理。 .3. 处罚 .3.1. 井下工作面发现有电缆皮,查清丢失单位按该电缆总价的二倍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价值2000 元以上,机电科长罚100 元,队组材料员罚50 元,队长、书记各罚300 元,机电队长罚100元,队材料员罚100 元。.3.2. 未经采供中心同意私自在井下锯电缆罚责任人300 元,机电队长100 元。.3.3. 回收升井的电缆一头没号,或一头是齐头,电缆长度比实际短,按该电缆丢失长度的二倍罚款。.3.4. 回收升井的电缆两头没有用塑料带和胶带包好的,罚队长、书记各100 元,机电队长50 元。.3.5. 队组发现下井或升井的电缆61、在运输途中丢失,且能及时汇报,经查明后由运输队全部负责。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队组承担电缆总额的40%,运输队承担60%。 .3.6. 采供中心下井发现工作面有闲置的电缆,并且已下达回收通知单,队组未按时回收的罚队长、书记各200元。 .3.7. 因野蛮操作导致监控电缆损坏,一次处罚监控队队长、书记各300 元,相关责任人各200 元。.3.8. 回收升井的开关、综保缺芯按修理价格的100%处罚,如缺插件、保险等按修理价格的60%处罚。三通四通接线盒缺喇叭嘴、高压连接器缺柱芯按修理价格的60 处罚。潜水泵缺电机按修理价格的100处罚。处罚前由采区追查责任单位,并将罚款落实到责任人。 .3.9.62、 工作面采完后,采供中心、区队要一起核对台帐,对没有按要求回收的队组按丢失数量的两倍进行处罚。 .3.10. 运输队发现没有捆绑好的材料要及时通知队组进行重新捆绑,如在运输途中发现因捆绑不好损坏的材料由运输队全部负责。 .4. 奖励办法 .4.1. 综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缆线、五小电器都能按时回收,并且数量都能和台帐吻合,奖励队长、书记各1 000 元,机电队长500 元,材料员200 元,采区区长、书记各500 元,机电科长300 元,材料员100 元。.4.2. 掘进、开拓队工作面使用过程中没发现电缆被盗、五小电器丢失和损坏现象,每完成一个工作面,奖励队长、书记各500 元,机电队长20063、 元,材料员100元,采区区长、书记各300 元,机电区长100 元,材料员50 元。 .4.3. 奖励资金来源从回收奖中提取。. 材料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各单位材料员的管理,避免因管理疏漏造成物资的流失和浪费、杜绝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更好地服务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材料员任命程序 各区、队和科室材料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提名,报生产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批准,经劳资、财务、供应、生产、机电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材料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领料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 物资计划管理 .2.1. 各队组、采区和科室材料员必须在每月25 日前,向采供中心计划组报送下月物资申请计64、划,计划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无误,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须核对清楚,印章齐全,经区、队长审批后,报分管计划员,否则不予受理。 .2.2. 对临时急用物资也应报书面计划,经主管领导批示,写明需用时间,特殊物资要标注厂家,可代用物资标注代用品名称,以免耽误生产 .3. 物资领用管理 .3.1. 领料单据必须在计划员签字后3日内领取,过期无效,严禁材料员私自涂改日期和数量。.3.2. 领料单据必须经队长签字并印章齐全,先审批划价、后交款提料,不得预先加盖内部转帐章,否则,单据作废。 .3.3. 从仓库领用物资必须开具出门证,由保管员或值班人员签发交门卫查验后,方可出库。.3.4. 从库房领用材料,65、票据必须由材料员自己填写,印章齐全,经队长和科长签字后,方可领料。出库后,材料员要把好数量关,当班用不完的材料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3.5. 材料员领料必须及时掌握本队物资使用情况,双休日和节假日用料要提前安排领用。.3.6 材料员必须佩带胸卡标识。严禁非材料员持票代为领料,如果材料员有事,可由相关材料员代领,但必须区、队组开具证明,否则不予发料。 .3.7. 物资正常出入库后,队组材料员负有管理责任,入二级库要和库工办理入库手续。直接装车下井的物资,材料员要及时办理和运输队的相关手续,并进行全过程监管。如果因材料员不负责任,造成物资中途丢失、短缺等的对材料员进行处罚。 .3.8. 材料员将出66、库物资送人或者变卖,一经发现,立即调离岗位,违法、违纪的移送公安或纪检部门处理。.4. 物资现场管理.4.1. 材料员必须清楚掌握现场物资使用情况,对物资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4.2. 材料员必须认真做好井下现场管理工作,现场备用物资必须集中存放,堆码整齐,油脂、小型材料、工器具必须存放在油脂库和临时库房,不得随意堆放。 .4.3. 井下现场管理混乱、废旧物资不能及时回收、督办不力的材料员,不予发放回收奖和材料节约奖。 .4.4. 要求井下队组材料员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5 天,采区材料员不少于10 天。4.7.2.5. 材料费指标的考核.5.1. 材料员必须清楚本队当月生产任67、务量和实际完成情况,掌握材料、配件指标下达晴况,月底将超降原因详细写出说明。 .5.2. 材料员必须对材料、配件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和计划员沟通,进行必要调整,对不负责任连续二个月费用超耗严重,且不能说明原因,不做任何分析的材料员,由采供中心出具建议,采区必须调离岗位。. 二级库管理办法.1. 二级库包括地面和井下库房。采区对二级库实行台帐管理,队组应建立健全库存材料台帐,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2. 库工对入库材料要及时核对票据,上帐、上卡。 .3. 材料发放由各队组严格监管,执行出库单制度,出库单必须由队长或当班队长签发并注明使用地点和用途,并有领料班组的班组长在出库单上签字或盖68、章方可领用。井下库房建立物资实物帐,每班物资消耗由当班的班组长办理领用手续,井下库房实物帐则由当班的班组长交接清楚。如违反以上规定一次罚队长50 元,采供中心不定期检查记帐和交接手续。 .4. 二级库应做到库容整洁,合理储备,消防设施齐全,发现一次不合格罚队长、书记、材料员、库工各50 元。.5. 长期闲置不用、超储、积压、报废的材料应及时交采供中心回收组,发现一次以上问题罚队长、书记、材料员、库工各50 元。.6. 对库存材料要日清月结进行盘点,材料消耗起止时间为当月的26日到下月的25 日,结算时,各生产队组材料员要按时记帐、对帐,核对无误后,队组编制“xx 队材料消耗明细表”,科室编制“69、xx 科室材料消耗明细表”,于次月二日报送计财科。一次不报罚区队材料员、库工各100元。.7. 采供中心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对各队组二级库帐、卡、物、资金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排名后报生产科,做为各队组绩效考核的依据,发现一次不合格罚区长、队长、书记、材料员、库工各50 元。. 材料、配件领取发放管理制度.1. 每月1至25日为各单位正常领用、发放时间。各单位在领用设备、配件和各种材料前,开出库单必须按出库单上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写清楚。否则,不与发放。.2. 如有特殊情况,在盘点库期间确需领用的少量物资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发放。.3. 各单位领料必须按程序办理开票审批手续,杜70、绝无票发放或先发后补现象。如遇紧急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先发后补票。.4. 各库的设备、配件、材料不准随意借出,特别是开拓队、外委队更不准乱借,如确实需要借的物资必须经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给。.5. 各领用单位领料时,如不能自觉遵守库房制度的,可拒绝发料。.6. 发料时,要注意各使用单位出库单有涂改名称、规格、型号不相符的,可拒绝发放。.7. 开票不写用途和使用地点,不写时间、数量的,可拒绝发放。.8. 开票审批手续不完善、不对口的,可拒绝发放。. 库房值班制度.1. 必须始终坚持重要岗位值班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方便和保证。.2. 物资材料库、设备配件库、炸药库,必须坚持每晚按规71、定时间的库房轮流值班制度。.3. 办公室值班由采供中心主任、副主任两人逐日轮流值班。.4. 各库、室值班者必须坚守岗位、坚持时间,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如遇难题要及时逐级向矿领导或矿调度汇报加以解决。.5. 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离岗,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玩游戏、参与赌博和娱乐。如有要事外出提前向本组组长提出给予调整。否则以空岗处理,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罚款。4.8. 劳保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4.8.1. 采供中心对全矿劳动防护用品实现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矿内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6日前编报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编制完毕后报生产科,生产科在20日72、前将审核后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转交给计划科,计划科于23日之前报分管领导审批。.在规定期限内不提报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因此而造成影响生产由本队负责。.特殊情况下月中必须追加计划时按上述程序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依据批复的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到矿后严格执行计划员、质检员、保管员共同验收入库的管理方法,确认质量、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必须依定合同或有关供应计划为依据,计划外或合同外物资一律不得入库。.验收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把质量关,要检查安全标志合格证、准用证,对无产品许可证、无合格证、无煤矿劳动安全标志产品严禁流入矿内,质检员做好入库73、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对照合同、计划经过认真清点确认无误后入库,并做好到货记录,对不吻合的,必须通报主管科长。.验收入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计划、采购、验收责任追究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必须开箱点数,当天验收完毕。.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规格与凭证不符合的要妥善保管,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3.注意物资的保养保管,保持库房通风良好,对易霉变的物资要做到勤翻动。4.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不许白条出库。4.8.15.搞好防火、防鼠、防盗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不受损失。4.9.外加工件、牌板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挖掘潜力,降低成本,加强对各单位加工件管理74、,特制定本办法。. 各单位自制加工件部分4.9.1.1. 各采区应本着“能自制,不外委”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本单位加工件制作。4.9.1.2. 各采区需自制加工件时,应下达加工任务单由区长签字,明确加工件数量、规格、使用地点和用途,加工队组凭加工单到采供中心领取原材料,否则采供中心不予发料。4.9.1.3. 加工队组完成加工件制作后,应建立内部台帐,使用队组领取加工件时在内部台帐上签字,否则不予发放。4.9.1.4. 自制加工件定价参考矿内部价格,无内部价格的,由采供中心核定价格。自制加工件的价格只作为核算采区任务是否完成的依据,不计入矿成本。4.9.1.5. 采供中心每月对采区自75、制加工件进行验收考核,无以上相关手续,视为未加工。4.9.1.6. 各队组无能力加工需外委加工的加工件,需分管科室科长和矿长审批后采供中心才能委托矿多经公司厂点加工。4.9.1.7. 通风区、安装队、机电队、皮带队、水电队等有自制能力的队组,加工件应尽量自制,自制不了的,需经营副矿长审批后方可通过采供中心外委加工,安装队的管路、配件一律自己加工。.外委加工件部分.1. 外委加工点加工的材料,使用队组应统一填写 矿采供中心加工件任务单 ,经主管计划员在任务单上审批后,方可加工,且做为厂点结算依据,无特殊情况,双休日不批加工件。.2.如使用单位连续两次发现同一产品反映有质量问题,采供中心有权停止其76、加工业务。.3.外委加工点在接到加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 加工件任务单 内容、数量以及要求进行加工,加工件成型后要到采供中心库房验收。否则采供中心不予结算。.4.外委加工点每月必须按时结算,如超出三个月未办理结算的,采供中心有权拒绝结算。.5.外委加工点在申报新增加品种价格时,必须机电科、生产科共同审定,报矿长批复后方可。.6.为进一步规范修理材料的修理费、加工材料的价格,对原来的价格做出适当调整,具体明细附后。. 任务单填写各区队使用单位需认真填写加工任务单。详细填写加工件名称、数量、要求及所需原材料等。对特殊加工件要附图纸在任务单上,图纸必须经本单位技术主管和采区技术主管审批认可。 .加工单77、位和使用单位如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责任人将处以双倍罚款,停止加工单位加工资格。 .加工件井下现场管理 .1. 加工件的使用管理 采供中心对队组领用的常用加工件要进行台帐管理,如:电缆钩、风水管钩、牌板、皮带过桥、皮带护栏、开关架子、铁马等,如不使用,各队组要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放,坏的能自修尽量自修,不能自修的交采供中心库房集中整修,队组相互在井下现场移交或自行调用的要到采供中心办理移交和复用手续,采供中心和队组根据回收、复用移交票据及时下帐,跟踪加工件去向。牌板在搬家倒面时要注意保护,以免碰坏,牌板复用至少不低于三次。 .2. 加工件的回收率和处罚办法 电缆钩、风水管钩78、牌板的回收率为95 % ,皮带过桥、皮带护栏、开关架子、铁马回收率为100 % ,达不到回收率的,短缺部分按原值处罚使用单位,对队长、书记各按原值的30 处罚。加工件乱扔乱放的,发现一次罚队长、书记各100 元。牌板达不到复用次数损坏的按原值处罚使用单位,并罚队长、书记原值的50%。 . 牌板管理 .1. 严格审批制度 牌板大量更换或更换内容时,必须经主管矿长、科长、队长及各有关部门审核并登记台帐后方可加工,申报计划必须注明牌板材质要求、内容、规格、数量、使用地点,否则采供中心不予安排制作。井下牌板经安监处对内容、规格、标准审核并经采供中心审核后方可加工。地面牌板经宣传部对内容、规格、标准审79、核并经采供中心审核后方可加工。 .2.加强使用管理 牌板使用单位必须按使用地点进行建帐管理,工作面移交时,继续留用的,原使用单位应和接收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到采供中心办理转记帐,否则对原单位按丢失处罚。对内容过时牌板不再重复加工,只更换牌板内容,对不用的牌板应及时回收升井交回采供中心仓库,并办理销帐手续。 .3. 奖罚 牌板连续使用半年以上无损坏,按牌板原值的10 奖励使用队组。如将牌板乱堆乱放,随意丢弃损坏,发现一次罚经营区长、队长和书记各200 元。4.10. 工器具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我矿各单位工具的管理,规范工具申请、发放、领用、更换程序,杜绝无节制的领用工具,防止工具损坏和流失,减少不80、必要开支,降低我矿生产费用,特制定本办法。.工具管理范围.1.通用工具(一)机电工具类:如切割机、电焊机(400A以下)、射钉枪、台钳、电钻、砂轮机等;(二)维护工具类:如锯弓、万用表、兆欧表、皮尺、脚踏(手动)黄油枪、焊把、气割把、电烙铁、手动葫芦、手动丝锥、铁锉、大管钳、梅花扳手、套管、扭矩扳手等;(三)风动工器具类:如风动扳手、风动油泵、涨拉千斤顶等;(四)随机佩带工具等;.2.个人工具指发放给个人的常用维修工具,如活动扳手、螺丝刀、试电笔、钢丝钳、手锤、盒尺、电工刀(壁纸刀)、工具袋、钳套等。.工具的领用管理.1工具领用时,在办理出库单据的基础上,采供中心建立专门出库台帐,责任明确至个81、人;专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承担经济损失,共用或价值较高的工具由材料员统一保管使用。.2领发工具必须由各科室、队组负责人签字后,由采供中心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领发。综掘队、综采队、准备队、钻探队工具发放必须由队长审核签字;机电科下属的机电队、机运队、运输队工具发放由各队队长签字后再由机电科科长审核签字;地测科、通风区、安监处、生产科、调度、后勤部工具发放必须由科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未按审批程序进行,一律不予领发。 .3工具领发必须根据年限,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使用年限不到期者不予领发。 .4丢失工具者一律由丢失者本人承担赔偿。 .5配发工具应填写工具卡,个人工具由个82、人保存,集体工具材料员保存。.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的管理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管理,采供中心负责指导、检查各单位的工具管理情况,建立领用台账。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求各单位建立工具领用台账,个人工具建立领用卡片,每月末提供给工具计划审批人员,以便审批计划时参考。采供中心定期与各单位对账,避免出现丢失、损坏、流失等情况。.1 通用工具(一)各单位设专人保管,在单位内部实行调拨使用,同时建立使用台帐,不得以个人名义转借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须由主管以上领导同意,方能借出。(二)当专管人员下班时,须在交接班记录表上注明工具使用情况,并由接班人员清点检查工具使用情况确认后签收。(三)所有使用工具人员83、必须爱护工具,领用时写借条,注明使用期限,用毕归还时撤条,遵守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专管人员监督、检查,超出借用期限三天以上(如有特殊原因例外)不还者,以丢失处理,按原价赔偿。(四)各单位所使用维修工具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回收后的旧工具能修复的待修后继续使用,不能修复的,视情节给予领用。(五)回收后不能修复的旧工具暂时集中存放,待回收到一定量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集中报废处理。.2.个人工具(一)发放给个人的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并由个人在工具领用表上签字,离职时交还单位。(二)个人所领取的工具,自己必须爱惜,属常规磨损不能使用的,可申请换取新的工具,但必须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由个人赔偿。(三)各84、单位必须建立工具领用台帐且帐物相符,同时建立个人领用卡片,凡领用人均需持必要的审批手续,到仓库领用,由各单位自行登卡。(四)原则上个人不准同时领用两把以上同一工具。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允许以集体名义批量领用工具。.其他规定.1. 通用工具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车间、工种的工具使用时间,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所领工具不得更换,超过使用时间,需要更换的经鉴别批准后,以旧换新。.2. 个人工具使用时间为一年,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所领工具不得更换,超过使用时间,需要更换的以旧换新。.3. 需更换的工具具有修复价值的由车间管理人员送制修厂修理,能修复的暂缓更换。.4. 收回的报废工具由各单位专管人85、员写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定期自行处理。. 各类工具更换、使用年限.1. 扳手类(一)活动扳手:2年(二)开口扳手:2年(三)梅花扳手:2年(四)内六角扳手:1.5年(五)套筒扳手:3年.2. 螺丝刀(一)平口:1年(二)十字:1年.3. 尺类(一)三角尺:3年(钢制),1年(塑料)(二)钢卷尺:1年(三)钢直尺:3年(四)万用角尺:5年(五)角尺:5年.4. 钳类(一)老虎钳:1年(二)尖嘴钳:1年(三)剥线钳:3年.5. 鎯头类(一)铁鎯头:2年(二)铜鎯头:1.5年(更换时交旧领新).6. 角磨机:2年 (注:研磨为612个月).7. 电磨机:2年.8. 油 枪:3年 .9. 86、管丝钳:5年.10. 电 笔:1年.11. 电工刀:2年.12. 万用表:2年.13. 圆 规:5年.14. 卡簧钳:2年.15. 锯 弓:5年.16. 拉 马:8年.17. 黄油枪:5年.18. 铁皮剪刀:3年.19. 锉 刀:2年.20. 螺纹规:5年. 考核按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完成规定交旧率100%的单位,按照折算价格的25%奖励相关人员;完成规定交旧率95%以上的单位不罚不奖;交旧率达不到95%以上的单位,罚相关人员每人每季500元。4.11. 回收材料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回收材料的管理,提高回收材料使用率,确保回收修复材料在井下的安全使用,达到安全、降耗提效之目的,特制定87、本办法。 4.11.1. 出井材料由回收单位交回收组后,回收组将材料分类码跺整齐,挂牌管理,线缆两端要及时封口。完好的线缆、五小电器在重新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和生产科共同鉴定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下井。开关、综保和五小电器要求每台出具检测数据并编号,顶盖贴上合格证明。 4.11.2. 需要修理的线缆、五小电器要经机电科鉴定后,采供中心回收组提出书面修复申请并注明需要修复材料的规格数量,由分管计划员、采供中心科长和经营副矿长共同签字后,再由采供中心安排修理。4.11.3. 分管计划员要严格审查修理(检修)厂家的资质,杜绝无证或证件不齐的厂家入围修理。厂家资质主要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修理(检修)许88、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4.11.4. 修复后的材料要经机电科和生产科共同鉴定,出具合格证明。开关、综保和五小电器要求每台出具检测数据并编号,顶盖贴上合格证明,由验收员填写“修复材料验收入库单”,交修复材料库保管员建帐建卡,并视同新材料保管和发放。队组领用下坑时,还必须经机电科检测,发放入井证后才能使用,入井后的线缆和防爆材料机电科要严格按机电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11.5. 不可修复的线缆、五小电器由机电科出具鉴定书后,报废处理。其它不可修复材料按 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执行。4.12. 民爆器材管理办法. 爆炸器材购置及运输.1 爆炸物品属国家专控物资。严禁自由买卖和私买私卖。.289、煤矿需要爆炸物品时,要根据本矿生产实际用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凭证,在指定地点购买。.3 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按所批准的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专用车辆、押运人员持证运送。.4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严禁混装混运,不准在交叉路、明火点附近和其它杂物场所停车。.5装卸炸药、雷管要有专人负责,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搬运。同时严禁吸烟和携带打火物品。装卸时要轻搬轻放,不准扔摔、重压和撞击。. 爆炸器材的储存与保管.1 雷管、炸药的储存量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的限量定点储存,不准超存超放和私存私放。.2 爆炸物品仓库必须悬挂经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90、执照。.3爆炸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将雷管放在保险柜内。如柜内放不下也可将剩余部分装箱摆放在四周有空隙、通风、干燥的木板架上。不准随地乱扔乱放,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标准。.4 爆炸物品、炸药的储存必须装箱、整齐有序摆放在四周有空地、通风干燥的木板架上。失效的炸药必须和新炸药隔离存放,不得混在一起。.5 爆炸物品库内,不准堆放空箱、纸片、杂物。特别是失效炸药要及时申请,采取措施进行清退或销毁。. 爆炸器材的领发与清退.1爆炸物品管理必须建立库存台账、发放、退库台账,回收废旧的火工品台账。.2放炮员持上岗证、佩戴便携式瓦检仪和经生产科、安监处审批过的炸药、雷管领料单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同时必须有安监、保安91、部门专人陪同。否则,炸药库保管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一切责任自负。.3爆破工在领取电雷管时,必须经库房管理员在跟踪卡片上登记雷管段数、编号,后由使用单位爆破员、安全员、发放人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到作业地点,安全员完成监督任务,有班组长对雷管使用进行监督,并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在下班后未用完的,必须当班退回库房,有收回人核对清点雷管并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完成雷管的监督使用任务。.4 炸药库保管员坚持“十不发放制度”。(一) 没有合格证不发。(二) 放炮员不持放炮合格证,无安全员监督,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92、三)无安全员监督、签字不发。(四)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五) 不是双人领料不发。(六)没有雷管盒不发。(七)雷管盒没有锁不发。(八)质量有问题不发。(九) 酒后领取爆炸物品不发。(十)炸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炸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安监处。如发现,每人给予1050元的处罚。.6. 炸药库大门、炸药库、雷管库、保险柜钥匙的保管必须三人连锁,妥善保管。大门钥匙有当班值班人员保管。炸药库、雷管库的两道门钥匙至少由两人交叉保管。雷管保险柜的钥匙、密码必须有专人保管操作,一定保证炸药、雷管的领取、发放、使用、退库全过程绝对安全。. 爆炸器材93、的使用和管理.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持相关证件和专用爆炸物品申领单按项目要求写清使用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等,手续齐全有效,方可发放和使用。.2雷管、炸药往井下工作面运送必须是两人分箱运送到工作面指定地点,分箱加锁存放。同时要保持不小于20米的距离。.3 在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作业规程规定,有经专业培训、证件有效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同时要有班、队长现场指挥。在规定范围以内的危险地点必须设置放炮警戒标志,严禁出入行人。爆破前还必须大声发出爆破信号,待全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方可爆破。爆破后,由三人联锁到现场检查,确认无误,解除警戒,方可继续施工作业。.4使用爆炸物品94、,在井下要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做到当班领取、当班使用、剩余的必须当班清退分箱加锁保存,不准随地乱扔。班后必须由专人升坑退交炸药库保管。. 炸药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火工用品管理制度。.1定期组织火工管理工作的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2每月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月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95、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4库房应设置明显标示牌,标明经公安机关核准存放的物品品种和最大允许储量。.5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必须分库储存。同一库房内允许共存的爆破器材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产安全设计规范的规定。.6.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齐、牢稳、便于通风和搬运。导火索、导爆索、硝铵炸药均应装箱堆放在垫木上,严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货架或堆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2米,货架、堆垛相互之间应留有便于清点和搬运的通道。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不应堆放空箱。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定期销毁。.7.库内要确保通风良好,有隔热降温措施。.8.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96、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9. 库房周围不应有杂草和灌木丛。.10. 在库区所控制的外部距离内不能进行有碍库房安全的活动。.11. 火工用品库保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账、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矿灯、手机进入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12. 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库房内消防器材齐全。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13. 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建立健全各种97、记录台账。.14 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15 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0元。.16 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 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17 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炸药库值班制度.1. 库房值班要做到24小时不98、离人离岗。.2. 任何时候来抽查都有人值班。.3. 昼夜都要加强对库房周围的巡视工作。.4. 库房重地严禁任何闲杂人员入内。.5. 炸药库、雷管库和炸药库围墙的门要随开、随锁。.6. 炸药库、雷管库和炸药库围墙的门必须实行双人双锁。.7. 保管人员要经常保持库房内外干净卫生。.8. 各部门来检查时,一定要一一登记。.9. 出入账目要清楚,相符一致。.10. 矿里查岗,保管员不在时,一次罚款50元100元。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不在岗或是账目不清,一切责任由保管人员承担负责。. 炸药库保安工作检查与督察制度.1 炸药库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害场所和岗位。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意识,加强管理,做到以防为主、万无一失。为此,矿要成立“民爆物品”管理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 经营矿长 安全矿长成员:生产科、安监科、采供中心主要负责人.2 民爆物品管理组的职责:.2.1 每月检查炸药库爆炸物品的领取发放,退库程序是否规范,手续、记录、是否齐全完善,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对于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不处理要给予责任单位警告,罚款处分。.2.2. 监督检查炸药库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库内外环境卫生是否达标,设施是否完善可靠。对于上述不齐全、不达标、不完善等存在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不能按时整改的问题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罚款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