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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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987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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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物资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管理,规范企业物资的采购、仓储、销售等行为,确保公司生产正常运转,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树立企业形象,以科学的管理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物资包括修造产品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造船外协产品以及劳防用品、办公用品和工具等。物资管理部是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物资采购、储存、发放以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销售等。第三条 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物资管理部门应遵循科学有效、公开2、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物资、设备采购、仓储、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废旧物资销售、保税物资管理等过程进行监控,防止不正当行为发生。第二章 物资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物资管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 修造船系统各管理部门及各下属工区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负责按生产需要向物资管理部提出物资请购需求,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回收。第七条 质量管理部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并负责采购物资的进货检验工作。第八条 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对劳护用品以及涉及安全的采购产品进行质量鉴定,并对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3、督。第九条 监督部负责对设备、物资采购、废旧物资销售、招标、比(竞)价的操作程序以及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进行监督。第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排采购资金,监督采购部门合理地使用资金。第十一条 企划部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重大采购项目的招标以及废旧物资的销售。第十二条 物资管理部经理全面负责物资管理工作,组织对供方评价,对物资采购过程和废旧物资的销售过程进行监管,对采购物资和销售物资的价格把关,并有权对违反物资管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处理建议。第十三条 物资管理部经理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采购物资的仓库管理工作,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监控并对仓库管理的安全工作把关,并有权对违反物资管理规定的部门4、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四条 计划员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协助部门经理组织采购活动,通过对质量、价格及周期的比较控制物资采购的综合成本。第十五条 采购员、采购主管负责实施采购任务,控制采购进度,对采购物资质量负责,并对采购产品的进出库及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总结等管理。第十六条 质量管理员按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负责采购产品检验、报检工作。第十七条 仓库主管协助部门分管经理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仓库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验收、仓储、发放和退料。第十八条 废旧物资主管负责按废旧物资销售制度进行竞价销售并负责现场管理。第十九条 废旧物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和装车。第二十条 废旧物资5、销售监督员负责对废旧物资的销售、装车(船)过程进行监督。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第二十条 物资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负责实施采购。第二十一条 物资采购时应根据采购资金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第二十二条 根据修、造船行业特点,不同的需求应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采购,物资管理部应以生产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确保采购工作的开展既切合实际又科学合理。第二十三条 根据采购物资的重要性,物资管理部应采取不同的控制程度,做好价格与质量的权衡,确保采购物资既满足质量要求又节约成本。第二十四条 物资管理部应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市场信息,根据市场供求与价格6、变化情况,科学地掌握采购时机,确保采购价格合理。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供货单位,并按EP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流程,在保证质量、纳期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第二十六条 物资管理部应做好采购物资的成本分析,明确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在比价和价格确定过程中应接受监督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业绩的评估和对采购人员的奖惩机制,确保采购工作不断地持续改进。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第二十八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按照中远船务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试行)对采购物资的供应商进行管理。第二十九条 在选择供应商前,物资管理部应组织人员对其资格进行评审,确认其生产、服务、质7、量、交付能力等是否满足我公司要求。第三十条 物资管理部应建立供方档案,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供应商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优胜劣汰,逐步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供方网络。第三十一条 物资管理部应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资源信息,不断拓宽采购渠道,除独家经营和顾客有特殊要求外,物资采购应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供选择,无法提供三家供货单位的,物资管理部应说明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第五章 仓储管理第三十二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公司物资的仓储管理,建立健全仓库物资管理规定,做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的工作。第三十三条 物资管理部根据物资使用频率,在保证供应的同时,要控制库存定额,加快库存的周转。第三十四条 物资8、管理部应根据采购物资的类别,采取不同的验收手段,明确物资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验的方法,确保所有采购物资进厂前都经过验收。第三十五条 物资入库应根据其特性分类存放,合理标识,定期防护,方便进出的同时,确保其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第三十六条 物资管理部应明确物资的发放规定,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凭单发料,并及时计帐,确保“帐、卡、物”相符。第三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应遵守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物资收发和仓储过程安全可靠。第三十八条 物资管理部应健全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制度,明确盘点周期、方法以及参加盘点的人员,及时做好积压物资和盘盈、盘亏的处理工作。第三十九条 物资管理部应按物资退料管理方法,加强退料管理,9、节约成本。第四十条 物资对外调拨或串换必须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同时要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第六章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四十一条 物资管理部采购员负责拟订物资采购合同。第四十二条 物资管理部经理负责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第四十三条 签订合同的范围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达到物资采购签订经济合同资金限额的都必须签订采购合同。第四十四条 物资采购合同分为招标合同、长期供货协议和批次采购合同等。第七章 废旧物资管理第四十五条 废旧物资是指修、造船产生的废料、喷砂产生的废砂以及生产加工产生的不可利用的废料和余料。第四十六条 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移交给物资管理部进行处理,生10、产部门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第四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应对所有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方可进行销售。第四十八条 所有废旧物资应采取公开竞价的方法进行销售,物资管理部应明确销售方法和销售程序,确保销售过程公开公正,销售价格公平合理。第四十九条 企划部、财务部参与废旧物资的竞价销售,监督部对废旧物资的竞价销售过程进行监督。第五十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废旧物资的现场管理,严格按竞价结果进行销售。第五十一条 物资管理部要加强对购货单位的管理,杜绝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第五十二条 物资管理部要建立健全物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业务能11、力和工作绩效差的物资管理人员要实行淘汰。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有权对违反本条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第五十四条 物资管理部应做好物资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洁教育,对物资管理工作中的下列人员应予以奖励:1、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人员;2、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仓储、质量、价格、安全监督人员;3、举报违反本条例的采购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人员;4、对创收或增效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第五十五条 物资采购和废旧物资销售人员原则上需每二年轮/换岗一次。对在物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人员12、,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物资管理条例3.1版同时作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物资管理,规范采购物资、制造产品外协件、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及造船设备,物资、设备统称物资,下同)的计划、请购、比价等行为,确保产品质量、保障生产供应、力争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资管理部管理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备品备件(含修造产品及公司自用设备、备品备件)等。第三条 管理职13、责1、物资采购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领导,物资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2、物资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实施,负责向制造经营部/经营部推荐厂家。3、企划部、财务部、监督部、质量管理部、安监部、资产部、生产部/造船部、经营部/制造经营部、技术部/设计部等部门参与供应商评审。4、设计部/技术部负责按厂商表签订技术协议。5、制造经营部/经营部负责提供厂商表,并负责与船东确定厂商表物资中标厂家。第二章 采购计划第四条 采购计划分类采购计划分:修船采购计划、造船采购计划和综合类采购计划。第五条 采购计划编制1、物资管理部计划员负责组织编制物资采购计划。(1)修船采购计划由物资管理部计划员根据修船工区在SA14、P系统中提交的采购申请,结合物资管理部仓库库存编制而成。(2)造船采购计划由物资管理部计划员根据造船部在SAP系统中提交的采购申请或者设计部通过S-PDI系统传递的申请,结合物资管理部仓库库存编制而成。(3)综合类采购计划由物资管理部计划员根据:资产部编制的设备备件、工具月度采购计划、安监部编制的劳动保护用品月度采购计划、行政部编制的办公用品月度采购计划以及仓库保管员申请的常备物资采购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录入SAP系统汇总而成。2、物资管理部采购员、采购主管、外协员、外协主管负责执行物资采购计划。第六条 采购计划的实施1、计划员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把握市场价格变化的规律,科学15、地掌握采购时机,合理地安排采购任务。2、所有物资必须按计划进行采购,物资管理部应对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为业绩评估、人员考核和统计分析提供依据。第三章 物资请购第七条 职责分工1、修船工区工程主管/设计部设计师/造船部综合计划室和仓库保管员分别负责修、造船物资、缺损件和库备物资请购。2、资产部、行政部、安监部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物资管理部按照计划进行采购。3、部门、工区主管负责填写制造产品外协申请单。4、物资管理部计划员负责对采购申请与计划(非生产性物资)审核、过滤,下达物资采购指令。第八条 请购单填写要求1、修船物资请购(1)船舶进厂后,总管应责成工程主管及时勘验工程,并及时向物资管16、理部提出申请。(2)修船物资请购单由各工区工程主管开具,请购单必须写明工程名称、施工工号、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证书要求、需用日期等内容,并经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部门材料员/生产计划组在SAP系统中挂需求。(3)对修船物资请购不能识别材料名称、规格或材质等要求时,请购人员必须提供原始数据(图纸)或样品,在部门材料员将需求挂入SAP系统后,主管将样品或图纸送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4)在修船合同或技术合同中对采购产品有特殊要求时,请购部门在向物资管理部请购的同时,必须向质量管理部申请检验。(5)采购物资直接用于供船或船东指定厂家采购的,请购时必须经经营部经理或经营代表签字确认。(617、)具体流程见附图一。2、造船物资请购对于纳入S-PDI系统的造船物资,由设计部设计主管在S-PDI系统中发布POR,物资管理部根据POR实施采购;对于未纳入S-PDI系统的造船物资,设计部主管提供采购单给造船部综合计划室,由造船部综合计划室在SAP系统中挂需求,物资管理部根据指令要求实施采购;对于现场产生的缺损件,由工区填报补充订货申报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造船部综合计划室在SAP系统中挂需求,物资管理部组织采购。外协件的制造产品外协申请单必须写明零件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有图纸的必须附上图纸。具体流程见附图二。3、库备物资请购库备材料请购由物资管理部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标准在SAP系统中提出采18、购申请,经部门分管经理批准后,采购人员实施采购。第九条 请购需求挂入SAP系统要求1、采购申请挂入SAP系统必须及时,物资管理部按照SAP系统中的需求组织采购。2、无采购申请,物资管理部不允许购买(电话联系采购无效),特殊情况由总管或项目经理汇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与物资管理部负责人协商后,物资管理部安排优先采购,但请购部门必须及时补录采购申请。3、请购部门对于所请购物资,如需要变更规格或数量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物资管理部计划员,如未订购,物资管理部取消采购,请购部门重新请购;如已订购,则由采购员/外协员与供应商协商,是否可以退货或调换,如协商不成,请购部门要设法收受并及时利用。第十条 请购审19、核物资管理部计划员负责对采购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要求采购员/外协员在船舶开航后一个月内及时清除系统冗余订单等无用数据,对出现下列情况的要通报生产管理部/造船部,如造成损失较大的,需报公司领导:1、请购错误而造成损失的;2、多请购少领用或请购后不领用的;3、因重复请购而造成采购成本增加的。第十一条 紧急请购1、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要掌握常用物资的正常采购周期,并将采购周期录入SAP系统。2、正常采购周期不能保证生产所需的属紧急采购,紧急采购时,应由总管/项目经理电话通知物资管理部计划员,物资管理部计划员按照紧急采购流程处理,各部门应尽量提前请购,避免因采购周期而影响公司生产。3、紧急采购流程20、见附图三。第十二条 请购信息传递物资管理部计划员在接到SAP/S-PDI系统中需求后,应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将任务下达给相关采购员/外协员,采购员/外协员及时将采购申请转化为采购订单,采购员/外协员协助库管员按采购订单要求进行收货,质量管理员组织到货物资的进货检验。第四章 采购实施第十三条 职责1、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负责采购具体工作,保证生产供应。2、物资管理部采购主管/外协主管负责组织采购业务工作,控制采购成本。3、物资管理部副经理/助理协助部门经理具体负责分管业务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物资质优、价廉,到货准时。4、物资管理部经理全面负责采购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采购指令 物资管理部计划员根21、据SAP/S-PDI系统中的采购需求内容编制采购计划,安排采购任务,采购员/外协员根据采购申请要求进行采购。第十五条 采购形式根据采购资金的大小,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分为询比价采购、招标、竞价采购三种不同的采购方式。1、询比价询比价采购范围执行采购招标、比价管理规定要求(1)对采购量不稳定或市场价格不稳定,但一次性采购资金额达到批次比价采购要求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实行询比价采购。(2)采购员/外协员在EP电子采购平台上起草询比采购清单,经采购主管/外协主管审核后签发给备选供应商。对于厂商表物资,询比采购清单原则上只能签发给厂商表内的厂家,对于特殊情况,可由物资管理部以工联单的形式交22、由经营代表和船东确认后,方可对其进行询价。(3)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EP系统报价,采购员/外协员根据报价情况,经磋商或直接初定供货单位,交采购主管/外协主管审核后,报相关领导批准。(4)经相关领导批准后,采购员/外协员在SAP系统中录入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通知供应商供货,并负责跟踪。询比价采购确定供方和价格时,根据采购资金的大小报相关领导批准,审批流程参照合同管理规定 2、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范围及流程按采购招标、比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3、竞价采购(1)对采购量不稳定或市场价格不稳定,但一次性采购资金额达到批次比价采购要求的物资,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由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23、实行竞价采购。(2)采购员/外协员在EP电子采购平台上起草批次采购清单,经采购主管/外协主管审核后签发给备选供应商。(3)由采购员/外协员组织备选供应商在EP电子采购平台上报价,各家报价全部公开,在规定的时间里,厂家可自由修改报价,最后报价最低者拟定为中标厂家。(4)经相关领导批准后,采购员/外协员在SAP系统中录入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通知供应商供货,并负责跟踪。第十六条 紧急采购在生产中出现特殊情况或不可预测的因素,按正常采购周期不能保证生产所需的属紧急采购,紧急采购的目的是采取一切手段和途径,将所需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进厂,以免影响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物资管理部接到紧急采购24、申请时,由计划员判断是否采取紧急采购,确认后计划员向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得到许可,计划员通知采购员/外协员联系供方送货,采购员同时在SAP系统中创建紧急采购订单,并打印紧急采购订单写明原因交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会签。第十七条 价格政策1、 采购员/外协员在物资采购时,必须最大程度降低价格,节约采购成本。2、 采购员/外协员询价时,要尽可能的扩大询价范围,了解市场行情与供应商的成本,防止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价格欺诈。3、 采购员/外协员对不是同一品牌产品的报价,要认真分析,在综合权衡价格与质量、安全、利用率、使用寿命的关系后,确定购买方向。4、 采购员/外协员在议价前,必须对市场和供货商的心理状态25、进行分析,预测一个目标价格,然后利用谈判技巧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最终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5、 价格的确定权限参照供应商选择的权限执行。由采购员/外协员初定供应商,在逐级报采购主管/外协主管、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同意后最终确定供应商。对于厂商表物资,还需报经营代表找船东最终确认。第五章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十八条 职责1、物资管理部经理负责签订物资采购合同,资料员负责合同登记、保存和移交归档。2、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负责履行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业务。第十九条 范围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凡物资采购资金额达到签订经济合同资金限额的,都必须签订采购合同。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合同的分类及基本要26、求物资采购合同分招标合同、长期供货协议和批次采购合同。对于A类物资(A指必检物资,B指抽检物资)的采购合同,合同中需明确生产厂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对于有保质期的物资还需写名生产日期。如果需要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在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过程中,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并明确未按要求履行义务所担负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招标采购和长期供货协议的合同约定(一)招标采购合同1、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后,双方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2、招标采购合同必须约定价格,如合同期限内价格变化较大则:(1)价格上涨,供货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物资管理部采购主管/外协主管进行市场调查,根据价格27、变化幅度酌情考虑,并经原招标、比价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2)价格下跌,物资管理部采购主管/外协主管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与供货单位洽谈,进行价格调整,对拒不同意调整的,应调整购货计划,且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该单位签订协议。3、如合同期限内价格调整,物资管理部采购主管/外协主管必须重新签订合同。(二)长期供货协议1、长期供货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如参与比价的供应商在五家以上,且该物资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经物资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2、长期供货协议必须约定价格,如合同期限内价格变化较大则按招标采购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前,28、采购员/外协员对订购物资的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二)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认真及时,按要求统一编号,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三)采购员/外协员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要进行跟踪,对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违约情况要进行登记,作为评价供方的依据。第二十三条 采购合同签订流程见附图四。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第二十四条 职责1、物资管理部供应商管理员负责收集供应商信息,根据采购需求不断地拓宽采购渠道,以满足公司物资采购的需要。2、物资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工区对采购供方进行资质评审、评价和考核。3、生产部、造船部、质量管理部、设计部、技术部等部门参与供方日常和年终评29、价,必要时可邀请使用部门参与评价。涉及资产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应有资产部、安监部参加。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的选择范围除了独家经营或者船东指定等特殊原因,每类物资采购应有两家以上(不含两家)的合格供应商供选择。无法提供多家供应商的,采购人员应书面说明情况,报分管领导批准。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资格评审1、新增供应商,必须由供应商管理员按照中远船务集团新增供应商相关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其生产经营状况、供应保障能力、质量控制和市场信誉等情况进行了解,必要时应到生产现场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经物资管理部经理审核后,在EP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评审,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报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审批30、准入后,方可向对方发出邀约。2、与新增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采购员/外协员必须在询价时注明“新增供应商”,并按采购金额审批权限逐级报批。3、与新增供应商发生业务时,采购员/外协员应加强跟踪,防止因服务不到位而影响公司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质量,加大进货检验比例,防止因质量不过关而影响产品质量。4、经过一段时间合作后,如供应商各方面情况都能满足我公司要求,物资管理部应及时组织对其进行评价,并申报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评价1、物资管理部供应商管理员按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规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价小组,共同参与评价,监督部负责监督。2、物资管理部采购员31、/外协员负责收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表等基本资料。3、物资管理部根据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相关规定设定供方评价内容。4、评价小组成员根据EP电子采购平台累积的供应商供货信息及现场勘察的情况,按照评价内容给予公正评价。5、评价结果必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再报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批准形成合格供方一览表。6、合格供方一览表应发放至参与评价人员和采购人员。7、各相关部门按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规定对供方日常的供货情况在EP系统中进行录入,建立供方档案。8、每年物资管理部经理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就一年来的供货情况对合格供方进行复审。9、供货无异常情况的,保留其供货资格;供货过程中钢板不32、合格超过进货数量的百分之三(不合格钢板包括麻点板、变形板、规格材质船级社错误等),其它产品发生两次不合格的,予以重新评价;供货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供货资格(或酌情赔偿):(1)提供的产品质量出现严重不合格且对我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2)供货过程中,采用提高价格或其它手段损害我公司利益的;(3)供方破产或因其它原因改制,导致经营范围与我公司采购范围不对口的;(4)多次出现供货不及时或证书到位不及时,严重影响我公司工期的。10、复审结果必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中远船务集团物资管理中心批准。11、复审结果与评价结果有变化时,合格供方一览表必须作相应更改,并通报相关部门。第二十八条 供应商33、考核为保障物资供应,确保物资采购质量,每年度物资管理部应广泛收集各部门(工区)的反馈意见,对供货过程中价格合理、质量稳定、服务到位、信誉较好以及多次解决我公司供应困难的供应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要给予政策倾斜、业务优先。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采购流程表各工区、各部门采购申请仓库管理员查库存、定规格数量计划员审单将采购申请传递给采购人员物资管理部询 价企划部比 价财务部采购员、采购主管外协员、外协主管招 标监督部其他相关部门具体按合同管理规定执行选择合格供方审批手续具体按合同管理规定执行采购/外协员签订并送审合同仓库保34、管员采购员采购主管进货验收入帐(合格证,船检证,外观,尺寸参数)外协员计量抽查、A类及部分B类产品向质量管理部报检外协主管质量检验员采购员核对送货单与定单一致性对帐、付款申请单(采购/外协员)具体按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执行财务部业务主管会计核对A类物资清单序号物资名称序号物资名称1通讯导航44钢板2机舱监测报警系统45球扁钢3主机遥控系统46无缝钢管4集控台47玻璃钢管5驾控台48伸缩接头6配电板49油、水滤器7火警系统50空气管头8内通设备51甲板漏水口9变压器52吸入口、漉网10主机53测深头11柴油发电机组54普通阀门12板式冷却器55流量计13锅炉附件 56温度计、表14艉轴承及尾密封35、57液流视察器15应急发电机 58系泊件16全船泵组 59人孔盖17空调冷藏装置60污水井盖18分油机61小舱盖19供油单元62钢质门、窗20阀门遥控、液位测量系统63格栅21货仓进水监测系统64栏杆立柱22空压机65止链器23制淡装置(含矿化消毒) 66锚24防海生物,外加电流应急保护67锚链25焚烧炉68伸缩梯26生活污水处理装置69登乘梯27油水分离器70缆绳28空气瓶29机舱风机71锅炉清洗水收集柜30温控阀72艉轴管加工31主机滑油自清滤器73艉轴毂加工32辅机燃油自清滤器74舱盖导轨压头33机舱行车75主机顶部支撑及附件34机舱水雾灭火76主机地脚螺栓35CO2灭火系统77舵机铰制36、螺栓36舵机 78主机飞轮保护罩37厨房洗衣设备79应急发电机操纵装置38物料吊、灯吊、软管吊80主机曲轴箱透气装罩39仓盖液压系统81玻璃钢管管夹40锚机系泊绞车82舵机安装附件41克令吊83大舱进水焊接件42舷梯84主机轴系铰制螺栓备件43救生艇85消防救生杂件注:除表中所列的A类物资之外的物资均定义为B类物资。采购流程中各类图标及定义:图标定义图标定义开始或结束手工凭证手工操作前述和后续流程连接SAP 凭证决定SAP 操作紧急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经营生产所需物料顺利采购,满足生产周期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在生产中出现特殊情况或不可预测的因素,正常采购周期不37、能保证生产所需的属紧急采购。紧急采购的目的是采取一切手段和途径,将所需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进厂,确保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第三条 职责1、各部门、工区负责人负责紧急采购的审核;各部门、工区ERP录入人员负责创建紧急采购申请;2、物资管理部负责判断紧急采购的必需性;负责紧急采购的报批及实施工作。第四条 操作流程1、当部门、工区因工作需要,需要采取紧急采购时,由部门、工区负责人按工程性质进行审核,以确认是否需要执行紧急采购流程。需要则安排本部门、工区ERP录入人员在ERP系统中创建紧急采购申请,并负责电话通知物资管理部计划员。不需要则执行正常采购流程。2、物资管理部计划员在接到电话后,根据物资属性38、及采购周期,判断是否需要采取紧急采购,如果不是则按正常采购流程进行,并反馈采购申请提出人;如果是,则立即汇报物资管理部经理及分管领导,在取得同意后,方可通知采购员联系厂家直接送货,采购员同时在ERP系统中创建紧急采购定单。3、采购定单创建结束后,按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事项。4、紧急采购定单创建结束后,采购员将定单进行书面打印,写明紧急采购原因,并交采购申请提出者、计划员、物资管理部经理、分管领导会签后留底。第五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船东供料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明确船东供应品的管理职能,规范其操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制造产品。第三39、条 定义:船东供应品是指船东自费提供的用于船上的物品,其中包括需在船上安装的设备、器材、备品备件、航运出具资料、船员生活用品、公司转包船东购买的物品及船东自费委托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与国内生产厂商提供的物品等。第四条 管理职能:船东供应品由制造经营部会同物资管理部、造船部、各工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说明书中规定的船东供应品项目进行查验、保管、发放、核销工作。第五条 业务分工(一) 供应品内容、数量等项目由制造经营部与船东签订协议后明确。(二) 供应品供应时间由造船部单船建造组提供。(三) 供应品的报关手册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四) 供应品的报关及提运由船东或者船东委托他人负责。(五) 供应品的保管40、查验、发放、核销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六) 供应品的出库、吊运上船由造船部负责。第六条 工作流程(一) 提出供应日程:根据合同说明书中规定的船东供应品项目及船东提出的自供物品项目,结合产品的建造进度,由造船部单船建造组提出安装上船的供应品的供应日期,由制造经营部提交船东。(二) 供应品的报关:物资管理部提供报关手册,由船东或船东委托人将供应品运送至物资管理部指定位置。(三) 供应品的查验:供应品到厂后,由物资管理部负责组织制造经营部、船东驻厂代表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损坏短缺,由船东负责解决。对直接上船的的船东供应品的开箱和清点,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四) 供应品的保管1、 物资管理部应按反41、馈单内容对供应品进行交接,按箱、件数清点后入库,反馈单经签收后,应即退回提运人和驻厂船东代表各一联,仓库留存一份。2、 物资管理部应根据反馈单登记入库,并集中堆放,便于检查管理,做到不缺件、不损坏。(五) 供应品的发放1、 施工工区需领用时,由造船部与船东代表联系,制造经营部、物资管理部、船东代表三方现场交接清楚,由船东代表在装箱单上签字才能领用,运输车辆由领用部门负责。2、 整批供应品上船,制造经营部、物资管理部、船东代表应交接清楚,所需运输车辆由物资部安排,在码头吊运上船的工作由造船部负责协调。3、 船东直接领用的供应品,由船东代表在装箱单上签字,物资管理部仓库予以放行。4、 凡供应品装箱42、单与实物不符,由制造经营部负责处理。(六) 供应品的核销:供应品全部发放出库完毕后,在船舶离开公司前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向海关办理供应品核销手续。第七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船东供料管理规定2.1版同时作废。制造产品设备进厂流转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制造产品采购设备进厂后各项手续的办理流程,避免出现压车、损坏、检验不及时等现象,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设备的来源及分类:1、 船东提供设备;2、 物资部采购的设备。第三条 职责1、制造经营部负责将船东提供设备的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造船部、质量部、设计部;提供中英文装箱单;组织开箱检验工作。2、物资管43、理部负责到厂设备的卸车、仓储及发放;负责办理设备入库手续及进出库台帐登记;负责开箱后清单的整理、翻译与下发;负责证书的收集。3、质量管理部负责设备的开箱检验。4、设计部/技术部负责设备资料的收集工作。5、物流工区负责大型、超大型设备的卸货工作;负责将大型、超大型设备转运至物资管理部指定位置。第四条 操作流程(一)卸货前准备及具体操作: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负责在设备到厂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具体格式见附表一,以便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并提供中英文装箱单,要标明合同号、船号、箱号、件数、重量、规格尺寸等;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负责在厂家运输车辆到公司后的进厂登记,负责将车辆带到指定仓库,44、负责与仓库主管的联系与沟通;仓库主管接到设备到厂通知单后,应着手进行场地、人员和卸货工具、索具的提前安排及准备;采购员/外协员将车辆带到现场后,应立即安排起重人员、仓库保管员、吊车、铲车进行卸货;原则上车辆到厂后物资部应立即组织卸车,不允许出现压车等现象的发生(特殊情况除外)。卸货完毕后,仓库保管员与采购员/外协员应对箱子外观进行检验,核对合同号、船号、名称、箱数等,如发现箱子损坏现象采购人员必须马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验,并与厂家进行交涉;经检验合格后,由物资管理部与外运公司进行签收,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外协员负责存档,此单仅为送货箱件数;并同时与仓库保管员进行交接,此时仅对箱件数进行交接,存放45、在物资部仓库;发生以下情况时,按下述办法进行处理:1、在工区工作场地范围内卸货时由工区进行配合,在工区工作场地以外卸货的吊车、铲车等由物资部负责联系。2、对于大型、超大型设备,由物资管理部填写制造产品设备到厂及入库通知单(具体格式见表一)交物流工区,由物流工区负责组织卸货并转运至物资管理部指定位置,具体由造船部统一协调。3、对于需直接吊装上船的设备,由项目组组织直接吊装上船,相关工区同时开出领料单直接出库。4、卸货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二)开箱检验:1、设备到厂后,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应将厂家发过来的装箱单翻译成中文,并负责按附表三通知质量管理部、设计部、设备供应商(或船东代表)等46、开箱小组人员共同开箱检验。原则上需人员到齐后才可开箱,由于临时不能到现场参加的人员,可向物资部说明情况后不参加开箱活动,但开箱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个部门人员参加;质量管理部检验员负责证书、资料、表面质量等方面的验收,检验确认后,由检验员负责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单(具体格式见表二),经三方签字后作为检验依据;如发现箱内物件与装箱单不符或质量问题,由采购员/外协员负责与供应商进行交涉,大型设备开箱检验时可通知机装工区进行配合;物资部负责开箱操作人员的安排,以及设备数量清点,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物资部应妥善保存入库单;原则上开箱检验工作必须在货到七天内组织完成,特殊情况除外。2、设备入47、库验收后,物资部应做好标识转移工作,确保可追溯性;仓储期间做好设备的防火、防压、防潮、标识等保护工作。(三)设备开箱检验后清单的整理:物资部在开箱检验后,应立即对入库单按零件进行翻译与整理;设计部/技术部按施工工艺阶段区分出船上安装部分与备品备件清单,并及时下发作为物资部入库和工区开具领料单的标准清单。(四)设备的领用:设备需上船安装时,相关工区负责开领料单,工区在开领料单时名称必须与设计部下发清单名称一致,要标明船号、工号、品名、数量等,物资部负责按设计部下发的标准清单与领料单核对后发放,绝对禁止将备品、备件在船上安装阶段领用;工区在领用时设备上车前的吊装工作由物资部负责(包括存放在露天临时48、场地上的)。(五)在船上施工阶段工区需借用专用工具时,由工区出具借条,经项目经理签字,物资部凭条准借。第五条 设备检验注意事项1、七大船级社标志: 英国劳氏船级社 LR 德国劳氏船级社 GL 美国船级社 ABS 中国船级社 CCS 挪威船级社 DNV 法国船级社 BV 日本海事协会 NK注:(中国船舶检验局 ZC )2、 设备检验依据(1) 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合同书。(2) 相关资料: 订货清单、装箱清单、设备合同、台帐、协议目录、证件目录。(3) 程序文件进货检验控制程序要求和规定操作。3、 证件产品船检证、产品船检证副本、产品船检认可证、工厂证书、排放证、防爆证、欧盟证(EC)、美国海49、岸队证、试验报告注:中国的“ZC”证4、 设备检验内容(1)设备的外观检验船检标志,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设备的备件、附件、工具、增订件。设备的机座、铸铁、铸铝、铸铜。设备的压力容器及计量部件。(2)证件核对认真核对设备证件及有关资料,要保持与设备一致。(3)电器检验项目电器要注意技术参数,如:防护等级、绝缘等级、功率电压、电流转数、输出电压及功率等等。(4)压力容器、计量仪器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器,压力水柜,空气瓶,锅炉各种量具等等,工作压力、设计压力、压力表、真空表、卡尺、爆破表等等,必须与要求的一致。(5)油封、易碎、橡胶制品(检验时要特别注意的有如下主要类别)如:50、舵机的油缸、主机液压支撑缸、主机缸体等等。温度计、压力开关、水位计要轻拿轻放。气胀救生筏、备件各种密封好的胶制品密封圈等。(6)有效期设备(需注意有效期的主要有如下物品)气胀救生筏、灭火器、救生设备、食品。5、 检验记录要求(1) 真实、准确、完整的描述设备检验结果。(2) 认真填写设备进厂检验记录,做好设备备件、附件、增订件、资料、证件登记工作。(3) 及时对检验设备给出结论。(4) 信息反馈及时。(5) 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含证件、资料的要求)。如工厂证必须有质量公章等。(6) 对首次检验的设备需二次检验,做好闭环管理工作。两份检验互相对照,有可查依据,并做好电脑台帐(设备检验的结论)。第六51、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造产品设备进厂流转管理规定2.0版同时作废。附表一:制造产品设备到厂及入库通知单附表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单附表三:设备开箱部门一览表附表一: HF-SYGZ-CR(12)-05-1制造产品设备到厂及入库通知单产品名称:工号: 部/工区:物资管理部来货方式:日期:通知人:联系电话:本通知单一式四份,物资管理部,生产部,造船部,物流工区各1份附表二: HF-SYGZ-CR(12)-05-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单 编号:产品名称船号船检印记来货单位包装情况检验日期入库日期存放地点质量管理部检验记录:设计部检验记录:物资部检验记录:缺件处52、理结果:检验员:采购员:仓库库管员:设计部:质量部:附表三:设备开箱参加部门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质量管理部设计部供应商1通讯导航电气2机舱监测报警系统电气3主机遥控系统电气4集控台电气5驾控台电气6配电板电气7火警系统电气8内通设备电气9主机轮机10柴油发电机组轮机11板式冷却器轮机12锅炉附件 轮机13艉轴承及尾密封轮机14应急发电机 轮机15全船泵组 轮机16空调冷藏装置轮机17分油机轮机18供油单元轮机19阀门遥控、液位测量系统轮机20货仓进水监测系统轮机21空压机轮机22制淡装置(含矿化消毒) 轮机23防海生物,外加电流应急保护轮机24焚烧炉轮机25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轮机26油水分离器轮机53、27空气瓶轮机28温控阀轮机29主机滑油自清滤器轮机30辅机燃油自清滤器轮机31机舱水雾灭火轮机32CO2灭火系统轮机33舵机 舾装34厨房洗衣设备舾装35仓盖液压系统舾装36锚机系泊绞车舾装37克令吊舾装38救生艇舾装制造产品器材代用、反馈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明确制造产品因建造过程中发生器材变更引起代用的工作程序及职责分工,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计部提出的原材料、器材代用反馈的程序,也适用于制造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器材短缺代用反馈的程序。第三条 管理职能:物资管理部负责原材料、器材代用反馈的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器材代用规定开展工作。第四条 管理要求1、 器材代用由物资管理54、部提出。2、 器材代用范围:(1) 供应厂商对采购器材不生产或供货时间达不到纳期要求。(2) 多余物资利用。(3) 使用性能不变,采购成本可降低。3、 器材代用工作程序(1) 物资管理部对设计部下达的采购清单和造船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凡发生变更的原材料与器材均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填写代用单,报设计部。(2) 设计部对器材代用单上所列项目进行审核并签发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单反馈。(3) 物资管理部在器材代用中必须按设计部在反馈单上签发的意见办理,反馈回单应存单备查。第五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造产品器材代用、反馈管理规定2.1版同时作废。制造产品服务商55、申报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服务商的申报程序,明确分工责任,确保服务商及时到厂,保证船舶设备按计划安装调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船用配套设备技术服务的申报和管理。第三条 服务商申报1、船用配套设备技术服务的服务商以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的形式申报。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由设计部制订,一般每个工程项目(包括首制船和后续船)制订一份清单,特殊情况下,首制船和后续船可分别制订。2、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阶段(安装、系泊试验、航行试验等)和每阶段的服务人工数。系泊试验阶段的服务人数应含正常调试所需周期。3、若设备订货合同中或其附件中包含服务条款,应在清单中说明,若无特殊原因,清单中56、所列项目有关设备的服务内容应与订货合同相一致。第四条 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的制订原则1、各工程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清单所列项目应为在技术上确有必要请服务商的项目。2、为减少服务费的支出,在制订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时,服务项目应尽可能少,服务人数也应尽可能少。第五条 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的制订程序1、设计部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状况制订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初稿,这项工作应在送审设计基本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2、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收到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初稿后应审查定稿,这项工作应在项目经理收到初稿后一个月内完成。3、设计部以图纸入库的形式出正式的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4、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57、发送范围为项目经理、设计部、造船部、质量管理部、物资管理部。第六条 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的执行1、造船部是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的执行部门,物资部是保证服务商按时到厂服务的业务部门。2、项目经理根据服务商服务项目清单和船舶建造进度,拟定服务项目和服务阶段的服务安排。项目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物资部提出申请,物资部在接到服务申请后,提前与服务厂家发出预报性邀请,并提前一周与项目经理进行确认,以保证服务商按时到厂。第七条 服务商管理1、服务商到厂前由物资管理部负责,服务商到厂的考勤由造船部负责,项目经理负责服务商的日常考勤管理,如出现超时服务、中途离岗等情况,应及时与物资管理部联系。2、服务商在工厂的业务管58、理由设计部和造船部共同负责。3、服务商离厂时,应由造船部、设计部共同审查服务商的服务报告,经审查确认后,服务报告由设计部配合该服务商的技术人员签字认可。第八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造产品服务商申报管理规定2.0版同时作废。废旧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和销售工作,保护环境,充分利用废旧物资剩余价值,使废旧物资的销售工作达到既适应市场需要又为公司降本增效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废旧物资是指修、造船过程中产生的或者生产加工产生的不可再次利用的废物或余料(包括喷砂产生的废59、砂)、物资到货时自带的包装、资产管理部提供的报废或闲置设备以及公司正常运营所产生的其它生产性、非生产性废物。只要明确产权属于我公司的废物,均由物资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物资管理部经理全面负责废旧物资的销售工作。 第四条 各生产工区或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人员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 第五条 物资管理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和现场监督。 第六条 物资管理部废旧物资主管负责实施竞价销售。 第七条 企划部、财务部参与废旧物资的竞价销售,监督部对废旧物资的竞价销售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废旧物资班组安全要求第八条 安全交底1、每天参加施工队的日常工作安排、人员分配,进行安全交60、底并进行台帐记录;2、管理人员对废钢场地施工队带班,对废钢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工作分配,对废钢场地施工队进行工作安排,负责对施工队带班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进行记录;3、安全工负责协助管理废钢场地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工作安排内容及安全交底是否合理,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合理;4、各施工队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安全意识;5、废钢场地安全交底的重点内容。第九条 施工前的工作安排内容1、氧乙炔瓶的日常点检及放置合理的检查,氧乙炔瓶的摆放是否合理,周围是否有火源;2、皮带的日常点检;3、人员是否有资质,是否明白当天的工作内容和职责;4、是否按“十不割十不焊”的原则进行;5、对不稳定的钢61、板在切割过程中是否产生移动,物体将会如何移动,人的站位是否正确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对较大部件的钢板切割要进行安全策划;6、压力容器严禁通过热工作业进行分解;手工拆解压力容器时,对环境污染如何控制;7、在分类过程中物件的移动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在平地上,对超过30公斤的物件,严禁人工搬移,需通过铲车或吊机进行移位;8、在装车过程中,或高空的物件,原则上不允许人工进行移位;9、利用铲车移位过程中要有人监控和跟车,人机配合要重点安全交底;10、要加强安全环保意识,对外来车辆有人员的资质要进行检查,外来人员及车辆要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规范,严禁违章作业。第四章 废旧物资场地管理要求第十条 本场地是62、公司收集、整理分类和销售废旧物资的重要场所,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第十一条 本场地工作人员进入场地必须佩带好劳护用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入场地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禁区;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对进场废旧物资进行分拣、发货、监车等工作,遇有疑难问题报请班长处理或者向部门领导汇报;第十四条 现场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引导入场车辆停靠、装卸车作业,维护场地的作业秩序; 第十五条 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对废旧物资的分类加以指导,确保分类合理,使各类废旧物品归类分区存放;第十六条 装车时严禁夹带非同类物品,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当事人;第十七条 车间63、铲车在废旧物资销售时间段严格控制进场的频率和车次,进入场地必须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第十八条 现场管理人员严禁接受客户的任何礼品和现金,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第十九条 各部门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负责把修船拆换下来的废料和生产加工产生的余料统一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第二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废料和余料进行鉴定,确认不可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及时组织回收,并安排人员将废旧物资运至相应场地。 第二十一条 报废设备或闲置设备由资产管理部组织设备使用部门移交给物资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 区域划分 物资管理部应根据现有条件,对废钢场地进行规划,分清不同物资的堆放区域并标识,便于各部门按指定的地点堆64、放。 第二十三条 整理分类 搬运到场的废旧物资由物资管理部安排人员进行整理,并根据销售的要求进行分类,如发现有可以利用的物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现场监督1、废旧物资分类时,应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场指挥,确保其分类合理,对销售价格不同的规格品种应予以区分。2、废旧物资销售监督员负责掌握废旧物资收购市场行情;公司铜矿砂验收、保管、发放、废旧物资整理分类销售、固体工业垃圾处理等检查和监督;负责废旧物资收集、分类、存放和销售监督工作,保证这些活动符合国家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负责废旧物资销售和固体工业垃圾处理数量统计工作的监督。第二十五条 标识 分类结束应做好标识,废65、旧物资场地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确认,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销售。 第五章 废旧物资公开竞价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所有废旧物资均应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进行销售,如数量较少、价值较低无法进行竞价的,必须经过物资管理部经理同意后方可销售。 第二十七条 销售政策必须一视同仁,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无权对任何个人或单位政策倾斜。 第二十八条 公开竞价必须由财务部、企划部和物资管理部共同参与,监督部对竞价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销售前,物资管理部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情况,防止购货单位联合压价。 第三十条 销售价格必须按竞价结果执行,销售量的把握,由物资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市场价格相对66、稳定或呈上扬趋势时,废旧物资可当月或隔月销售;市场价格呈下滑趋势时,废旧物资的销售原则上必须月月清。 第三十一条 周期 竞价销售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25日进行,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准备工作 1、竞价前,废旧物资主管负责拟定报价单和报价要求。 2、报价单的内容包括:参与报价单位、废旧物资的品种和规格、竞标价格、违约责任承诺等;报价要求的内容包括: (1)竞标时间、地点; (2)保证金支付办法; (3)中标后我公司的操作方法; (4)如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3、废旧物资主管在竞标前3天,将报价单和报价要求传递给参与报价的单位。对前期合作不守信用或出现不规范操作的单位不予考虑。 第67、三十三条 竞价 1、竞标当天,物资管理部经理召集财务部、企划部、监督部等相关部门成立竞标小组。竞标小组在接受购货单位报价以前,必须审核下列资料: (1)购货单位的资质证明; (2)竞标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3)保证金支付证明。 2、公开拆标,竞标小组成员根据购货单位报价内容确定中标结果。 3、物资管理部废旧物资主管当众宣布中标结果并征求客户意见。 4、物资管理部废旧物资主管向购货单位宣布相关注意事项和购货要求。 第六章 废旧物资销售第三十四条 开提单 1、物资管理部根据废旧物资的到场情况,及时通知购货单位来厂提货。 2、废旧物资主管根据竞标结果和场地货源情况,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发货。 3、销售的68、废钢装车时,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在现场要认真区别分类等级,严格把关,严格控制。 4、在装车过程中,严禁把新的材料混进废钢中,对不负责任的监管人员,发现一次作下岗处理;对不听指挥的装车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直至更换承包队伍。 5、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做好装运记录,不得出现先提货后付款的情况。现场装完货物后由监装人员(场地管理人员)开通知单给磅房。 第三十五条 过磅地磅系公司称重之用,为了准确、公平、公正地对每一车货物进行过磅,确保地磅的准确性,注意事项如下:1、为减少地磅的磨损,无关车辆不得从地磅上驶过;2、过磅车辆必须服从司磅员、监磅员的现场管理;3、车辆无论是否装载货物,过磅时驾乘人69、员一律下车,离开地磅托盘,否则视作违规处理;4司磅员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对车辆例进检查,检查车辆所停车位、车上是否夹带违规物品、称重是否正常等;5贵重物资过磅必须有废旧物资场地废旧物资管理工监督空车过磅,随车到装货地点,然后再押车回地磅过磅;6废旧物资场地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对车辆抽查复磅,车辆必须接受二次过磅的抽查,以防作弊;7车辆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当期货物中标价格标准处以10倍罚款,作弊车辆进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进入本厂区域;8地磅房做好车辆过磅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其它各项记录,存案备查。第三十六条 出门 1、购货单位凭销货码单和磅码单到财务部付款开票。 2、物资部销售人70、员核对其手续完备后开出门证,出门证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必须到财务部盖章认可。 3、门卫应对出门证严格检查,确认无故意涂改、伪造等作弊现象;对出门的车辆严格检查,确认无夹带其他货物后再放行。若发现问题,立即报公司监督部查处。监督部人员将随时抽查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相关人员必须各负其责,加强互相监督,发现有不按竞标结果销售、不按发货单规格装车或不按规定过磅等徇私舞弊现象要及时举报。 第三十八条 物资管理部经理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废旧物资销售过程进行抽查,并如实记录抽查结果。 第七章 废砂管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废砂销售参照本规定中“第五章 公开竞价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物资管理部71、废砂管理人员要与生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合理调度好装砂船舶,确保废砂清理及时,不影响公司生产。 第四十一条 废砂装船时,物资管理部必须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全,装砂船离厂前要检查是否夹带其他货物。 第四十二条 对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影响公司生产或装船时夹带其他货物的购货单位或船户,物资管理部应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上报相关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第八章 废旧物资的盗窃处罚第四十三条 废旧物资场地的任何物品,在未得到场地管理人员的查验情况下,严禁私自带出场地,一旦发现私自带出场地视为盗窃行为;第四十四条 外来人员偷盗场地物品,交由安监部处理,并根据公司的规定处以所盗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72、处罚,偷盗人员进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进入舟山船务公司工厂区域;第四十五条 内场工人参与客户串级装车,未按照所开票据的品种装车将处以1000元罚款,再次发生同类行为将开除出厂,进入黑名单,不得进入舟山船务工厂区域;第四十六条 内场工人夹带场地任何物品出厂,将视为盗窃行为,首先根据所盗物品的价格十倍进行处罚,内场工人所属施工队承担连带责任,罚款5000元,开除当事人,永远不得进入舟山船务公司工厂区域;第四十七条 车辆在过磅后采取任何减少空车重量的行为视为盗窃行为,一旦发现将处十倍罚款,计算办法:减少车辆重量乘以所装货物的价格再乘以10,车辆驾驶员和车辆进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进入舟山船务公司工厂区域;第73、四十八条 外来车辆盗窃我公司物品,经查实系所属客户公司行为,将对该公司处以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客户公司进入黑名单,永远不得参加我司废旧物资销售的招投标。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公司原下发的废旧物资管理规定4.0版同时作废。 附件:废旧物资销售程序 附件: 废旧物资销售程序生产废旧物资 涂装工区运输废砂各工区运输到物资管理部指定位置行政部运输厂区垃圾物流工区运输废钢分类处理现场管理员、现场工人销售立项审批分管领导总经理部门经理招标方案申请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物资管理部企划部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招标小组评标选择收购方财74、务部监督部财务部收合同取保证金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物资管理部办理销售合同空车过磅废旧物资主管、废旧物资管理员装车废旧物资现场管理员监督装车后满车过磅废旧物资主管、废旧物资管理员付款财务部收取废旧物资销售款开出门证物资管理部经理签字、财务部盖章铜矿砂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控制铜矿砂装卸、储运以及现场作业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粉尘污染,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铜矿砂在装卸、储运以及现场作业等环节的环境管理。第三条 职责与分工1、安监部职责:(1)负责对铜矿砂的装卸、储运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现场喷砂作业的防护以及作业现场清理的监督管理;(3)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与个人,有权责令75、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视情节实施处罚。2、涂装工区、修涂工区职责:(1)负责根据公司技术和生产部门的要求,督促物资部采购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便于现场作业的矿砂;(2)对铜矿砂的质量和装卸负责,保证砂箱装卸、运输不泄露;(3)负责铜矿砂在厂内的运输管理;负责清理、清扫散落在罐区、道路、码头、坞内的铜矿砂,对罐区、坞内等区域的环境卫生;(4)按要求在指定生产区域内进行喷砂作业;(5)按规定要求对喷砂作业采取防护措施;(6)负责喷砂作业的现场管理,防止撒漏,并负责在作业后及时将作业现场的废砂清理、清扫干净。3、物资部负责铜矿砂采购、质量验收、入库计量、卸砂和废砂管理。第四条 工作程序1、铜矿砂的采购:76、(1)供应商必须由公司招标小组招标确定认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用4-5家重合同、守信用、质量好、有保障的铜矿砂供应商。(2)质量要求及验收:(a)公司购进的铜矿砂应是经国家有关权威机构检测认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铜矿砂。(b)铜矿砂应干燥,潮湿度不大于16%。(c)铜矿砂普砂的规格为0.6mm-3.0mm,特涂砂的规格为0.6mm-2.0mm,船东有特殊要求的矿砂,根据船东的要求另行规定。(d)铜矿砂要均匀,普砂不大于3.0mm的粗砂,特涂砂不大于2.0mm的粗砂。粗细砂要搭配合理,即普砂中0.8mm-2.4mm应高于80%,2.4mm以上的砂低于6%,0.6mm-0.8mm低于877、%,小于0.6mm的细砂低于6%,粉尘度不大于0.8%。(e)铜矿砂颜色应乌黑发亮,无砖屑等杂物,砂表面不得粘有泥、灰粉。(f)铜矿砂取样验收后,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和修涂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共同填写铜矿砂质量检验单,双方主管要签字认可,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的权限报批。(g)如检测结果粗砂、细砂、粉尘及潮湿度超过规定范围,需打折的,由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和修涂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共同协商,报双方部门领导批准。2、铜矿砂装卸与储运管理:(1)装卸铜矿砂时,装卸人员必须文明生产,严禁野蛮装卸,防止铜矿砂的遗洒。(2)运输铜矿砂车辆严禁超载,装载铜矿砂量以不超出车斗上沿为限,否则视为超载。78、(3)铜矿砂在运输过程中(包括吊运上船),要采取妥善防护措施,精心施工,防止铜矿砂沿途撒漏,发现撒漏掉落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清理。(4)喷砂施工作业单位在向砂罐或砂箱中装填矿砂时,要精心操作,减少铜矿砂的散落。(5)砂箱在上、下船吊运之前,作业人员必须将砂箱底阀关好,防止在吊运过程中撒漏。(6)铜矿砂晾晒时必须在指定地点内进行,严禁随意晾晒。(7)各种运砂设备要做好维护保养,不得带故障使用。(8)卸砂队伍在接到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的卸砂通知后方可卸砂,在卸砂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及修涂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协调解决,如不能解决的上报部门领导解决。3、铜矿砂的计量办法:(179、)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对进库的铜矿砂进行划码登记,并抽3-5车过磅称重,坚持计量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铜矿砂的抽样计量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修涂工区铜矿砂管理员、供应商三方抽样计量,把抽样的平均值乘以划码数结算出总量后报物资管理部进行入库处理。4、铜矿砂的发放(1)根据工区的统一计划,喷砂队、供砂队经工区认可后,方可供砂,供砂时须使用标准砂箱。(2)供砂实行领料制,喷砂队落实专人在供砂现场将填好船名、使用部位、吨位并签好日期、队名、负责人名的砂票交供砂队,供砂队凭砂票供砂。(3)供砂每天不少于三次称重抽查,每次不少于三个砂箱,取平均值作当天每个砂箱重量。(4)供砂时,标准砂箱80、因矿砂产地和质量等差异,单船使用进行抽样过磅,由修涂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及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经抽样确认每箱数量。供砂队每天上班后必须将前一天收到的砂票交到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处。(5)砂箱由修涂工区统一管理,单船喷砂前由喷砂施工队长到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处申请砂箱数量并记录在案,所有库存砂箱未经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用,否则作偷用论处,并按砂箱内铜矿砂同等价值的十倍给予处罚。(6)喷砂队专职领砂人员,应把砂箱的放砂闸门扎紧,供砂队应将砂箱框架清理干净,不得漏砂积砂,确保在运输沿途路面干净整洁,若有漏砂现象应及时安排人员清扫。(7)喷砂队在喷砂结束后,要将所用砂箱送到指定地点集中摆放,不81、得随意乱放,同时要将散落在施工区域的铜矿砂清理干净。(8)单船喷砂结束后,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应及时与物资管理部铜矿砂管理员、喷砂队核对单船用砂量并签字认可。工区铜矿砂管理员及时开出单船铜矿砂领用单,交物资管理部入帐,并作为单船成本核算、库存核销费用结算的依据。5、喷砂作业管理(1)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露天喷砂作业。(2)在露天场地、码头上进行喷砂作业前,必须采取围挡等防护措施,防止污染厂区、码头及海面。(3)喷砂施工队必须做到随用随取的原则,不得将剩余铜矿砂随意堆放在码头、厂区内,如有剩余铜矿砂就及时返还库内。(4)在厂修造船舶进行喷砂应尽量在坞内进行,禁止在海面上进行外板、甲板喷砂作业,特殊情82、况下,需甲板喷砂作业时,施工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在舷墙上设置围档。(5)船舶在坞内进行喷砂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及时清理,防止余砂流入海内。(6)喷砂作业其他要求,具体执行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废砂的清理(1)喷砂作业结束后,由喷砂施工队负责将施工周围产生的废砂及时清理、清扫干净,要求做到随产随清、日产日清。(2)在坞内喷砂作业结束后,具体执行船舶安全生产环境控制管理规定。(3)停靠在码头船舶清理下来的废砂使用方驳进行驳运时,必须在方驳上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废砂撒落造成海洋污染,工区负责及时清理方驳上的废砂。(4)清理出来的废砂要送到指定的废砂场地,防止扬尘,禁止乱排83、乱倒。(5)物资管理部负责做好废砂的接收,要做到有序堆放,妥善保管,并采取防护措施控制和除尘污染。(6)物资管理部在处理废砂时,要选择符合工艺要求、不会二次污染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7)厂区内不得将废砂乱堆乱放。第五条 附则1、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铜矿砂管理规定4.0版同时作废。燃油领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各部门、工区燃油领用的手续,降低公司油耗成本,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部门、工区职责1、资产管理部将各类用油设备划分到各部门、工区,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保养”的原则,各行其职,各负其责。2、物资管理部负责采购燃油,负责管理好84、加油站,并按需为需求部门及时做好加油及统计工作。3、各部门、工区负责各自设备的加油工作,并指派一名兼职燃油管理工负责加油工作及加油过程中的安全监护、警戒工作。(1)涂装工区/修涂工区负责:高架车、移动式空压机的加油。(2)物流工区负责:船舶、移动发电机。(3)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发电机、固定空压机的加油。第三条 燃油领用手续各部门、工区将所需要的燃油数量填写领料单交给物资管理部加油站管理员(详见附件一)。各类小车、大客车的加油按行政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 燃油消耗统计为认真做好每月的燃油统计上报和预算管理工作,准确地反映每台设备耗油情况,要求各工区每月25日前填写 月份燃油消耗明细表(附件85、二)。第五条 成品油的检验成品油的检验工作由质量部负责,物资管理部配合,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各使用工区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检验工作。若在使用中发现成品油的质量问题,各工区燃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立即与供方联系解决,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第六条 本办法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燃油领用管理办法3.1同时作废。附件一:加油站管理流程附件二: 月份燃油消耗明细表附件一:加油站管理流程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管理,明确加油管理流程,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保证为经营生产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加油站进出油料的管理86、。第三条 管理职责1、资产管理部负责做好油罐每月期初与期末油料进出台帐的建立与上报;负责油料库存量的及时通报;2、物资管理部负责加油站油料的请购及款项的支付手续办理;负责各部门加油台帐的建立与统计;加油站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加油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加油站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3、质量管理部负责油品的质量鉴定工作;4、各使用部门负责做好各台用油设备日常加油台帐的建立,并对设备的油料消耗建立考核要求。第四条 管理流程1、资产管理部每月1日对油罐储油情况进行检查,对油罐储油量做好记录。日常及时检查油罐储油量,发现储油低于50吨时应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加油人员。2、物资管理部加油人员按资产部要求通87、知石油公司及时送货,并办理进库手续。3、使用部门加油时应尽可能的以油柜到物资部加油站集中加油,加油时应及时开出领料单(可用手工票)。车辆单独加油时,驾驶员应在加油站记录本上对加油量签字确认,并将加油票收据联带回交部门材料员,便于其及时统计。4、加油前,加油工应确认、记录油量表初始数据,打开管路阀门。以油柜加油时,加油工应随时关注油柜进油状态,避免应工作疏忽造成油料溢出和环境污染。扶持加油管鹤嘴人员(车辆驾驶员)与加油工应保持良好的联系,在即将加满时及时通知加油工关闭阀门。车辆加油时,加油工应注意把持油管方式,避免残油滴落造成环境污染。5、加油结束后,加油工对油量表数据进行记录,并在加油票上准确88、记录加油量,将收据联交驾驶员带回部门登记。6、加油过程中加油工及驾驶员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严禁任何明火接近加油监控区域。发现任何可能的明火嫌疑,应立即停止加油并关闭油管路总阀。自己能排除险情时应在排除后重新开始加油,无法排除时应及时通知安全环境监督部进行排除(电话:6189119)。7、每月25日下班前各加油部门应将本部门本月领用油量进行统计,并开出电脑票交物资管理部(换算关系由物资管理部提供)。HF-SYGZ-CR(12)-10-01月份燃油消耗明细表填报部门:物流工区 单位:吨设备名称型号工程队队名数量合计备注:1、本表每月26日前交物资管理部。 2、型号指使用车号,船舶指快艇、拖轮等。H89、F-SYGZ-CR(12)-10-02 月份燃油消耗明细表填报部门: 单位:吨名称型号工程队队名数量高架车小计空压机小计平板车小计铲车小计合计备注:1、本表每月26日前交物资管理部。 2、型号指使用车号。仓库安全防盗管理制度第一条 仓储物资是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安全防盗工作责任重大,为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库房钥匙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仓库以外人员使用。第三条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簿、资料和管辖的物品。第四条 危险品按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执行;有有效期标志的产品应先进先出。第五条 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电器设备是否关闭,防止电器着火。第六条 严禁在仓库内90、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第七条 仓库内做好隔离带,领料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第八条 仓库保管员要亲自点货、发料,未经同意领料人不允许自行取货。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要仔细看清领料单内容,对不符合要求和有疑问的领料单拒绝发料。第十条 废旧物资、垃圾装车,必须有人在现场看管。过磅时必须有司磅员、监磅员二人同时在场。过磅划码单必须电脑打印。第十一条 仓库消防器材定点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门、窗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第十三条 发现可疑情况及问题,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向行政部报告。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仓库安全防盗管理制91、度3.1版同时作废。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保障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第三条 定义1、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2、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3、分离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4、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5、甲类物品: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92、于10%的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疏磺等易燃的有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6、乙类物品: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7、易燃物品: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93、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第四条 职责1、资产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2、物资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3、安监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卫工作。4、人力资源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第五条 工作程序1、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仓库时,应有防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在设计审查时应有94、安监部参加,并报市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市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公司安监部应参与一起验收。(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库房内应设置防高温、防雷、防潮、防毒、防爆、防静电、防腐蚀、防遗失、防盗、防渗漏等安全措施。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3)储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4)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a)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防爆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95、规范第十章的有关规定。(b)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防爆等安全要求。(5)储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a)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保持仓库内进行有效的通风。(b)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c)根据危险化学MSDS相关要求对储存场所的温度进行调节。(6)临时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拉设好安全警示带挂好“禁止烟火”及其他相关的标识牌,参照危险化学品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不得临时存放在仓库外。(7)储存危险化学品库房上应有清晰、明显的安全标识,在仓库96、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还应设置“危险化学品标示牌”,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能、消防方法等相关内容。(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得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如确需改变的,应报公司安监部审核同意。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9)不准在非危险化学品库房内存放危险化学品,如生产需要,必须征得安监部的同意,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10)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堆场,不准进行试验、分装、维修,如需进行明火作业,具体执行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消防措施(a)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如灭火设施和防泄漏设施)。并确保仓储有关的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保养.不定期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相97、应的消防技能培训。(b)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可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c)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2、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要求(1)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题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并根据危险化学品MSDS证书相关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3、危98、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标志: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5)危险化学品按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的规定分为八类:(a)爆炸品;(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99、)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蚀品。(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7)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三种:(a)隔离储存;(b)隔开储存;(c)分离储存。(8)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禁忌物料不得不混合储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9)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及储存量限制(a)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b)储存量及储存安排见表1。表1 储存类别储存要求露天储存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平均单位面积储存量,t/100、0.50.70.7单一储存区最大储存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垛距限制,m2通道宽度,m 4-61-21-25墙距宽度,m2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同库储存不得同库储存7-10(c)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d)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仓库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e)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101、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f)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g)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h)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10)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11)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1102、2)天然气站、油库及其他气瓶类的储存,参照重点站房管理规定和气瓶管理规定。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a)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在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表做好出入库的记录。(b)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c)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2)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没有阻火罩的车辆不得进入仓库。(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103、拉、倾倒和滚动。(4)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5)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7)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要及时登记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做到帐物相符,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的管理制度,并在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表做好相应的记录。(8)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并在危险化学品仓库检查登记表做好相应的记录。(9)库房温度、湿度应104、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10)危险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每天做好仓库的巡查工作,发现有危险化学品的泄漏、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安监部、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予以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以减少损失和影响。(11)非仓库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内必须做好登记。(12)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前放置静电释放板,所有进入仓库人员必须在静电释放板上释放身上的静电。(13)储存剧毒化学品,由公安机关核发剧毒物品安全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储存。(14)储存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后进入公司,要进入指定的库房和位置存放,并将化学品的数量及存放位置报安监部、行政部。(15)入库的危险化学105、品包装和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5、废弃物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具体执行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六条 附则1、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附件: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参考件)固体废物堆场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规定了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分类、临时贮存、转移处置的办法,以确保满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固体废物堆场的固体废物管理。第三条 定义和106、术语固体废物堆场:用于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的堆放场所。第四条 职责1、物资管理部负责固体废物堆场的分类、处置管理,负责销售方、接受废物处置方资格的确认和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危险废物的销售、转移处置,负责固体废物分类清理分承包单位合同的签订和人员的管理。2、安监部负责对固体废物堆场的安全及环保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工作程序1、固体废物堆场要求(1)用于堆放可回收废物和不可回收废物的场地与工作场所应有隔离或隔断;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地表水域150米以外;场地要有标识;配备必要的消毒剂、喷雾器。(2)可回收废物和不可回收废107、物的场地应与危险废物场地隔开。(3)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地或场所应具备遮阳、防雨、防地表渗透、防颠覆的条件。(4)应有防止粉尘污染和防火措施。(5)应设置环保标志、放置消防器材。(6)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地区。(7)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8)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和雨水收集池,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9)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用散装方式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场。(10)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11)进场的外籍船舶生活垃圾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分拣、转移处置。2、固体废物的分类108、(1)固体废物分成三类: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危险废物见固体废物管理规定。(2)清理分类人员要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别是对销售的有色金属类、可利用类、余料类的废旧物资要加强监督,禁止混装、过磅后再装等违法现象发生。(3)操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不可回收废物清单、可回收废物清单、危险废物清单所列的范围在堆放区内分类堆放;对危险废物清单所列的危险废物在分类后要做好标识,标识要清楚牢靠,防止转移处置时发生混淆。(4)所有进入分类作业区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从事明火、吊运、指挥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明火、吊运作业要严格按照明火、吊运作业相关规定执行。(5)作业人员要认真做好施工109、现场“6S”管理工作;场内严禁游烟;无关人员不得入内。(6)堆场管理人员要在作业现场指挥、分配分承包人员的作业。3、临时贮存(1)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可以露天堆放。(2)危险废物必须细分堆放贮存。(3)废油类临时贮存在专用废油池内,废油漆桶也必须临时贮存在专用区域。(4)液体类危险废物需要用罐装,易挥发的、有恶臭的需要加盖,并有防倾倒措施。(5)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油脚类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属于液态类、易挥发的、有恶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6)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7)110、除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外,其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8)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9)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10)相邻堆场之间应留有搬运通道。(11)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12)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4、固体废物的转移处置,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执行。(1)废旧物资销售管理人员、安监部加强物资出门证制度管理,保卫人员要仔细核对出门物资的品种、数量、111、规格和出门证,发现可疑现象要通知物资管理部经理和安监部。(2)各种凭证应妥善保管,接受监督部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废旧物资销售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安监部。(3)在装卸吊运过程中要有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起吊用的器具要做好点检标识。(4)分承包方操作人员不得签署任何票据,所有手续应由管理人员经办;装车过程应有管理人员在场。第六条 附则1、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固体废物堆场管理规定1.1版同时作废。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运输、临时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保证厂区、公司海域及相邻社区的环112、境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现场作业、设备设施运行以及生活办公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管理。定义和术语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办公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物质、物品。2、可回收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中除危险废物以外的有一定残余价值的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3、不可回收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中除危险废物以外的没有残余价值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4、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113、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5、临时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6、转移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移交给接受方处置的过程。7、处置:是指最终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8、危险废物贮存:是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第四条 职责1、安监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固体废物收集堆放的监督检查管114、理;负责监督医务室医疗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2、物资管理部负责固体废物堆场的管理,以及堆场内固体废物的转运处置。3、行政部负责厂区、办公楼分类垃圾桶(垃圾桶分:可回收、不可回收)的设置,厂区道路、办公场所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和运至固体废物堆场;负责食堂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处置。4、物流工区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码头及船上)固体废物厂内运输作业,负责外籍修理改装船舶产生的船员生活垃圾下地前的消毒处理及运输工作。内场各部门作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由本部门负责清理、运输至固废堆场。5、各部门负责各自生产作业现场固体废物的收集。6、总管小组负责对修理、改装船舶作业现场的固体废物管理。7、建造项目组负责对制造项目115、现场的固体废物管理。8、资产管理部负责报废资产类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后交物资管理部转移处置;负责设备维修服务商产生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负责对建筑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10、企划部负责报废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电话等电子产品的收集转移,墨盒、硒鼓等耗材由各部门收集后交物资管理部转移处置。第五条 工作程序1、固体废物管理总要求(1)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贮、分类处置的原则;分类需要有明显、明确和牢靠的标识。(2)固体废物分为: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类,见附件1不可回收废物清单、附件2可回收废物清单、附件3危险废物清单。(3)安监部对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临时贮存、内部116、流转、转移处置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和发生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4)物资管理部负责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行政管理,向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等资料。当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重新申报。(5)发生固体废物污染事件,具体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6)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临时贮存、利用、处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7)对收集、运输、临时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8)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对有可能产生外溢油类、化学品117、类的容器、甲板机械、液压类修理件、零部件、泵类、阀件、管子及附件要进行有效封堵;拆卸过程中需要有防液体溢出或围堵措施,否则不得作业。(9)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方可上岗作业。(10)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厂内运输部门、接受转移处置或收集部门之间需要有移交接受单并保留备查。(11)作业现场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或规章制度控制好产生的固体废物,避免给环境造成污染。(12)修涂工区负责对喷砂作业产生的废砂进行管理。铜矿砂的管理,具体执行铜矿砂管理规定。(13)污水处理站定期清理出的淤泥等固体废物应在指定地118、点进行晾晒、压制后按固体废物处理。(14)基建施工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建筑单位负责处置,资产部负责监督检查。2、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的管理(1)收集:行政部负责在厂区、办公楼内的垃圾桶内标明标识,不可回收废物用灰色标识并注明“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废物用绿色标识并注明“可回收垃圾”。(2)运输:(a) 在办公室、食堂、浴室、厂区道路产生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由行政部负责运至固体废物堆场。(b) 船舶、船坞、码头等生产作业现场产生的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由物流工区负责运至固体废物堆场。内场作业现场产生的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由各责任部门(工区)负责运至固体废物堆场。船员生活垃圾由物流工119、区提供专用垃圾斗存放。(3)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的转移处置(a) 物资管理部负责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的转移处置;不可回收废物交舟山市环保部门指点单位处置,可回收废物根据公司废旧物资销售管理规定进行转移处置。(b) 各部门、工区对可回收废物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再利用处置。3、危险废物的管理(1)分类(a)物资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废物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及时进行修订。(b)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或工区需要对照危险废物清单将其收集后分类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处,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c)清油作业油污水危险废物按照清油作业管理规定和废水管理规定进行清理、分类、收集和处理,其归口管理部门为机120、电工区。(d)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危险废物进行二次分类。(e)从事危险废物堆场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f)危险废物的分类,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危险废物的收集(a)危险废物收集存放处需要有明显的标识,在办公生活场所、作业现场均采用红色标识垃圾桶(斗)并标明“危险垃圾”,用以临时贮存可以二次分类的危险废物;用黑色标识垃圾斗并标明“危险垃圾”, 用以临时贮存带油类的危险废物。(b)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垃圾斗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c)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d)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121、好无损。(e)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f)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3)危险废物的厂内运输(a)在办公室、食堂、浴室、厂区道路产生的危险废物由行政部负责运至固体废物堆场;企划部负责收集的危险废物由其转运至固体废物堆场。(b) 船舶、船坞、码头等生产作业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由物流工区负责运至固体废物堆场;内场作业产生的由各责任部门(工区)负责运至固体废物堆场。(c)相关部门(工区)在装卸、吊运和运输过程中,要做好防污措施,不得有溢漏、扬散。(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堆场)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5)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具122、体执行固体废物堆场管理规定。(6)安全防护(a)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堆场)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b)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c)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堆场)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d)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堆场)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7)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转移处置的危险废物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使用舟山中远船务危险废物转移出厂审批单附件4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公司内部各部门向物资管理部移交危险废物时应填写舟山船务危险123、废物内部流转单据。(a)医疗废物的转移处置医务室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及时收集移交六横镇医院。安监部负责对医务室转移处置医疗废物进行监督检查。(b)固体废物堆场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固体废物堆场分类整理后的危险废物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转移处置。物资管理部对进场的外籍船舶生活垃圾应进行全面消毒,防止可能产生的疫情传播;同时应做好船员生活垃圾消毒、清运台帐登记,注明船名、消毒时间、药剂名称、清运时间等必备信息。物资管理部对接受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可。(c)机电工区负责化清废酸、碱液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d)油污水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机电工区负责对接收油污水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可。机电124、工区负责对油污水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附则1、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公司下发的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1.1版同时作废。附件1:不可回收废物清单附件2:可回收废物清单附件3:危险废物清单附件4:舟山中远船务危险废物转移出厂审批单附件5:舟山船务危险废物内部流转单据 附件1:不可回收废物清单序号常见废物名称废物来源类别备注1尘土、植物、无油衣物、木类家具、卫生纸、建筑物水泥及砖、废瓷砖、食物残渣工作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可回收废物2木质废料、木屑、皮革废料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附件2:可回收废物清单序号常见废物名称废物来源类别备注1纸张、纸板125、塑料制品、食品金属罐、电线、玻璃制品、泡沫制品、橡胶制品、报废车辆工作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废物2余料、氧化渣、铁锈、旧板材、旧型材、旧管子及附件、机加工作业金属屑、橡胶制品余料、尼龙余料、铜矿砂、阀件、锌块、金属零件、焊条头、废紧固件、报废零件、报废部件、机架、报废机床、电线、橡胶制品废料、旧玻璃、有机玻璃生产作业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附件3:危 险 废 物 清 单废物类别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HW01医疗废物医务室851-001-01医疗废物InHW03废药物、药品医务室900-002-0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THW04农药废物绿化900126、-003-04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THW06有机溶剂废物有机物使用261-006-06有机溶剂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苯类、酮类、酚类等)I,THW08废矿物油生产作业设备修理机械加工工具维修375-001-08清舱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和油泥T,I900-200-08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含油污泥T900-202-08使用煤油、柴油清洗金属零件或引擎产生的废矿物油T,I900-203-08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T900-204-08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T900-206-127、08锡及焊锡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T900-209-08废弃的石蜡和油脂T,I900-210-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污泥T,I900-249-08其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T,I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液压系统修理、试验机加工900-005-09来自于水压机定期更换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900-006-09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900-007-09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电器修理设备报废900-008-10含多氯联苯(PCBs)、多氯三联苯(PCTs)128、多溴联苯(PBBs)的废线路板、电容、变压器T900-009-10含有PCBs、PCTs 和PBBs 的电力设备的清洗液T900-010-10含有PCBs、PCTs 和PBBs 的电力设备中倾倒出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及传热油T900-011-10含有或直接沾染PCBs、PCTs 和PBBs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T900-012-10含有或沾染PCBs、PCTS、PBBS 和多氯(溴)萘,且含量50mg/kg 的废物、物质和物品THW12染料、涂料废物打砂作业油漆作业设备防绣设备修理钳工修理900-250-12使用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T,I900-252-129、12使用油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如:油漆桶、察油漆的回丝、废弃的油漆工工作服、油漆刷)T,I900-254-12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行遮盖油的涂敷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如:覆盖的报纸、布)T,I900-255-12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T900-256-12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的油漆、染料、涂料等过程中产生的剥离物T900-299-1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产品T,I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钳工作业、木工作业、铜工作业设备工具维修900-014-13废弃粘合剂130、和密封剂T900-015-13饱和或者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T900-016-13使用酸、碱或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THW16感光材料废物无损探伤900-019-16其他行业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等感光材料废物THW17表面处理废物化清作业钳工作业打砂作业敲铲作业346-064-17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T346-065-17金属和塑料表面磷化、出光、化抛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液)及污泥T346-066-17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残渣T346-099-17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表面处理废物THW29含131、汞废物复印照明保健站231-007-29使用显影剂、汞化合物进行影像加厚(物理沉淀)以及使用显影剂、氨氯化汞进行影像加厚(氧化)产生的废液及残渣(如:硒鼓、色带、墨盒)T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T900-024-29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汞温度计、含汞废血压计THW34废酸化清作业锡焊作业轴瓦修补900-300-34使用酸清洗产生的废酸液C900-349-34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废酸液、固态酸及酸渣CHW35废碱化清作业900-350-35使用氢氧化钠进行煮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C900-352132、-35使用碱清洗产生的废碱液C900-353-35使用碱进行清洗除蜡、碱性除油、电解除油产生的废碱液C900-355-35使用碱进行氧化膜浸蚀产生的废碱液C900-399-35其他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碱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废碱液、固态碱及碱渣CHW36石棉废物作业过程车辆保养375-002-36船舶改装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棉T900-032-36石棉隔膜、热绝缘体等含石棉设施的保养拆换、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T900-030-36其他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T900-031-36含有石棉的废弃电子电器设备、绝缘材料、建筑133、材料等(还有:所有废虑芯、保温材料、)T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报废消防设备900-036-45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如:卤化物消防器材)THW49其他废物报废电子产品900-040-49其他无机化工行业生产过程收集的烟尘T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T/C/In/I/R900-042-49突发性污染事故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清理产生的废物(水域围油废物、防污材料)T/C/In/I/R900-043-49突发性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染土壤T/C/In/I/R900-044-49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134、,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T900-046-49离子交换装置再生过程产生的废液和污泥T“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附件4:HF-SYGZ-CR(12)-19-1 舟山中远船务危险废物转移出厂审批单危险废物名称数 量处置部门及存放地点处置部门主管处置部门责任人公司环保主管接收单位处理去向接收单位现场负责人接收单位司机接收单位车辆车牌号接收单位135、监护人公司处置部门监护人接收开始时间接收完工时间接收单位签字盖章备注: 1、第一联由安监部留存; 2、第二联由物资管理部留存;3、第三联由行政部留存; 4、第四联由接收单位留存。HF-SYGZ-CR(12)-19-2-1舟山船务危险废物内部流转单据 (上联)产生部门/船舶清理队伍清理队伍带班联系号码队伍交接人员签字部门环保员/工程主管或作业长危险废物名称数 量运输司机接受部门送达危险废物堆场接收时间危废堆场管理员注: 此联由危险废物堆场管理员,保存三年。 危险废物堆场管理部门在中间缝盖印 -HF-SYGZ-CR(12)-19-2-2 舟山船务危险废物内部流转单据 (下联)产生部门/船舶清理队伍136、清理队伍带班联系号码队伍交接人员签字部门环保员/工程主管或作业长危险废物名称数 量运输司机接受部门送达危险废物堆场接收时间危废堆场管理员注:此联由部门环保员留存,保存三年。造船产品外协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造船产品外协项目管理,加强对外协项目生产计划的完成与产品质量的控制,降低公司造船产品成本,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造船产品外协项目:1、工艺性协作项目由于公司机械设备和工艺装备不足无法进行加工等,需由外单位协作完成的项目。2、扩散性协作项目由于公司设备、场地、劳动力不均衡需向外单位扩散协作完成的项目(含造船产品包工包料项目)。3、定点厂长期协作项目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137、的需要,向长期合作伙伴(厂家)协作完成的项目。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物资部1、负责造船产品大型铸锻件制作加工合同签订。2、负责造船产品轴系、舵系、镗孔合同签订。3、负责造船产品内装工程、冷库工程、通风工程(机舱通风除外)包工包料项目合同签订。4、负责船上管路化学清洗合同签订。5、负责造船产品管件、铁舾件表面处理合同签订。6、负责造船产品管支架制作合同签订。7、负责造船产品活动油、水箱柜、工作台等铁舾件制作合同签订。8、舱口盖等大型舾装件制作合同签订。9、轴舵系拂配预装外包合同签订。第四条 设计部1、负责造船产品外协项目技术协议书签订(需要时)。2、负责造船产品外协项目厂家提供的图纸审核、退审138、以及图纸下发。第五条 质量管理部1、负责对重要外协项目产品质量检验以及对船东、船检的报验。2、负责对外协项目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的管理。第六条 企划部:负责参与外协项目的厂家资格、资质能力审核,参与项目招投标。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对外协项目费用审核及结算;负责对单船外协项目成本费用制订。第八条 监督部:负责对外协项目厂家资格、资质能力,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监督、把关。第三章 外协项目的管理第九条 外协项目审批程序1、造船部依据公司的设备、场地、劳动力情况对各部门申请的外协项目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签批的外协项目工程联系单是产品外协的主要依据。2、原则上工程联系单适用于有设计部下达定139、额和图纸资料的工程项目;而制造产品外协申请单仅适用于酸洗、镀锌、涂塑及零星机加工的工程项目。3、外协项目的询价、比价、议标/招标流程执行采购招标、比价管理规定。4、外协项目合同的审批流程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第十条 外协项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1、外协项目生产计划纳期以当年坞期生产线表以及建造小组提出的纳期要求为主,并作为外协合同的内容之一。2、外协项目生产计划、进度控制由外协承办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包工包料项目由工区负责将公司节点计划、月度计划细化分解为周日程计划对外协厂家进行跟踪控制管理。第十一条 外协项目产品质量控制管理外协项目产品质量控制由质量管理部与外协承办部门共同对外协产品质量进行过140、程控制;包工包料项目由质量管理部与工区共同对外协产品质量进行过程控制;最终报验与证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管理流程1、工艺性协作项目管理流程(例:大型铸锻件、尾管、舱口盖、活动甲板等)物资部 提供厂商表设计部 签订技术协议外协单位 加工制作质量管理部 船东、船检检验物资部 签订商务合同设计部 提供图纸资料入库管理 外协员及工区接收费用结算、工程结束物资部 邀请招投标2、扩散性协作项目管理流程(例:内装、通风、管系绝缘、冷库等)中标单位图纸设计、送审设计部图纸审核及退审生产技术准备、制作加工质量管理部/船东、船检检验协作项目安装/工区管理协作项目费用结算、工程结束物资部 提供厂商表设计141、部 签订技术协议物资部 邀请招投标物资部 签订商务合同质量管理部 船东、船检检验3、定点厂长期协作项目管理流程(例:舾装件、管支架、非标件等)外协单位 加工制作设计部 下达采购单及图纸物资部 制定签约方选择记录造船部 下达工程联系单入库管理 外协员及工区接收费用结算、工程结束第十三条 入库管理规定1、外协产品入库检验:外协员向质量部门提出申请,由质量部门派出船东、船检、厂内专职QC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入库交接:外协产品入库需有工区作业长与外协员签字办理交接手续,对于船务集团内部企业承包方需指定专人(专人名额不得超过2人)与外协员签字办理交接手续。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142、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制造产品外协项目管理规定4.0版同时废止。HF-SYGZ-CR(12)-20-01制 造 产 品 外 协 申 请 单船名: 工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序号外协件名称及规格数量单位加工范围及技术要求检验要求 或证书要求供件日期要求完工日期收发工区备注123456申请人申请部门负责人造船部经理外协员外协主管物资部经理本单外协第 项,需要到未经评定的 供方加工。外协员: 外协主管: 物资部经理: 分管领导: 备注:本申请单共三联,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 外协留存,第三联财务留存保税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切实加强保税物资的管理工143、作,在海关的监管下进一步做好代理服务,力争为公司多创效益。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进出口物资的报关核销以及油漆或其他供船物资的代理和监管。第三条 职责1、物资管理部经理对保税库进行监管及日常管理工作。2、物资管理部保税库管理员负责保税物资的签收、发放及其他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实施过程第四条 出口创汇退税1、修船出口创汇的退税按修船出口创汇退税报关流程图(附录一)执行。2、报关员要认真核对各部门提供的单据。3、按照海关要求,报关员要及时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第五条 设备或备件进口1、设备或备件进口的报关按设备进口报关流程图(附录二)执行。2、接到设备或备件进口单据后,报关员要及时向144、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类审批手续;3、办理完报关手续后,及时通知代理单位提货。4、进口设备或备件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前,应及时通知海关物流监控科,待物流监控科关员到场后方可开封验货,保税库人员应配合海关监管上船。5、供船后须及时将经船方签字盖章的单证交物流监控科进行核销报关核注舱单。第六条 所有退税、报关单据应分类保管,并电脑储存,以备海关抽查。第七条 油漆等物料供船1、油漆代理工作参照油漆代理流程图(附录三)执行。2、油漆等物料供船前应将所供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名、国籍、以及所供物料的品名、数量等向物流监控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物流监控科审批后方可供船。3、根据代理指令,结合公司生产情况合理地安排供船。4、145、供船后在船舶离境前将所供物料的签收单证交物流监控科确认,凭船方签收单和“供船申请确认单”办理核销手续。5、所有供船单据和海关手续要及时反馈至代理商。6、涂装工区将剩余的油漆退回物资部油漆仓库,仓库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建立油漆退库台帐,重新入库。7、船东要求油漆退货时,保税库在接到油漆公司的油漆退货单后通知海通物流办理报关等手续(退货单上要由船东签字确认,并就加盖船章),相关手续齐备之后方可办理油漆出厂手续,具体见第十三条款。8、因船东临时决定需要增加油漆,来不及入海通仓库而直接送进厂,要求供应商在进厂时到安监部门卫处登记进厂油漆规格和数量,油漆供应商直接将油漆运进厂卸货后,如还有部分剩余油漆需146、运出厂时,出厂时安监部门卫应根据入库单及供货单对供应商剩余油漆出厂数量进行核实、清点,无误后再能放行出厂。9、海通油漆保税仓库在发油漆过程中,将油漆品种型号发错需退回仓库时,由海通油漆保税仓库打申请调换报告,在油漆退回出厂前须将所需油漆先送进厂再换回发错的油漆,油漆进出厂时安监部门卫应根据申请调换报告核实后再放行。第三章 保税物资的管理第八条 入库1、仓库保管员凭客户的送货清单验收所送货物的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与送货单相符。2、收货时,装卸工要佩带好劳护用品,同时根据送货数量的多少,采用不同的装卸工具和方法,确保安全。3、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帐卡,并将送货单证传递至业务员电脑入帐。第九条 储存147、1、根据现有库存条件及各代理厂家的库存数量分区、分类存放。2、货物存放做到安全稳妥,排列有序,标志醒目。3、根据物料本身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潮、防高温、防泄露、通风等防护措施。4、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料架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第十条 发放1、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的发货通知发料,确保品种、数量、规格与发货通知相符。2、为防止货物因长期积压而变质或失效发货时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3、发货完毕应及时登记帐卡,并通知业务员销帐。第十一条 为保证在库物资“帐、卡、物”三相符,仓库保管员应每月进行盘点。第十二条 盘点结果应与代理商进行核对,对长期积压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货物应通知代理商及时148、处理。第四章 保税物资的监管第十三条 配合海关做好修船、供船物资进出厂区的管理工作,为海关对货物的监管和稽查工作提供方便。1、如外单位物资供船,保税库应协助海关检查其手续是否齐全,开具进门许可证,通知门卫方可放行。2、修船用保税物资按加工贸易监管办法进行监督。 3、对单船上剩余的保税物资由使用部门退回物资部,由物资部负责做好退回物资的登记、保管工作。4、船东要求将剩余保税物资退回供货代理商并运出厂时,由代理商办理报关等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后,交相关部门审核签字(修船物资由经营部负责审核签字,造船物资由物资部审核签字)。相关手续齐备之后,物资部凭船东签字加盖船章的退货单办理出厂手续,并经部门经理149、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厂。5、外籍修理船舶上下船物料出厂,按外籍修理船舶上下船物料及进出厂物料管理规定要求执行。6、危险化学品管理按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实施。附表一:修船出口创汇退税报关流程图上网就收汇核销单交单申领退税收汇报关单海运出口船舶报关单据核销出口报关物资管理部整理汇总材料领用单据及备案财务部提供收汇核销单海关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证明海运出口船舶备案上网申领收汇核销单与财务部核对报关金额经营部提供单船报关数据附表二:设备进口报关流程图接收设备进口货运单据及报关用单据由省外经贸部门核定自有资金总额向本地海关申请进口减免税手续由省外经贸部门审批进口设备清单向市外经委申请进口设备提货在进口地海关报关向进口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申请有关机电产品进口许可单证领取进口征免税证明附表三:油漆代理工作流程图接受指令单核查库存制作供船签收单报关、核销向海关申请供船报海关确认后开具发货通知单凭单发货至客户确认吊运上船签收单据传递船方签收记帐(电脑、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