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信贷经营管理及客户准入认定制度7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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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17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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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企业信贷经营管理及客户准入认定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小企业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小企业信贷业务,根据贷款通则、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10000万元且授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客户。第三条 我公司小企业授信主要投向为“三农”服务的工业尤其是制造业,重点拓展成长性好、产品成熟、技术成熟、为“三农”配套、具有较强2、自偿性现金流、担保方式可靠的小企业客户,从中培养发展潜力好的中长期客户。第四条 为小企业办理授信业务应遵循分期归还、防范风险、提高效率的原则。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授信业务是指各类贷款。第二章客户准入和认定第六条 我公司小企业授信业务实行客户准入和认定制度。 1对小企业授信业务,实行客户准入制度,不符合客户条件准入规定的客户,不得按我公司小企业信贷经营管理的规定办理授信业务。第七条 我公司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10000万元,且授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客户。第八条 以下企业不作为本办法所称的小企业: 1房地产企业 2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3学校、医院、出版社3、电视台等非生产流通企业4项目公司第九条 大中型企业因生产经营恶化、规模萎缩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不得认定为小企业,但大中型企业由于分立、经营战略调整等原因使经营规模缩小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可经公司认定为小企业。第十条 小企业客户续做时因经营规模增大需调整为大中型客户的,可设定,年观察期,观察期内授信仍按小企业办理,观察期后经公司审批,可调整为按大中型客户管理。第三章信用评级和授信限额第十一条 同时制定与小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十二条 小企业授信客户的信用评级应为A一级(含)以上,资产风险分类在5级(含)以上。第十三条我公司对小企业办理的所有授信业务均纳入客户总授信管理,核定其4、授信额度。第十四条 小企业原则上根据其所能提供的有效担保、销售收入和销售归行、实收资本等情况核定授信额度,小企业授信额度控制在保证方式在1000万兀(含)以内,抵(质)押方式(含抵质押加保证方式)在2000万元(含)以内,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含)。第十五条 小企业授信额度的核定方法: 1.对提供抵(质)押物的小企业,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可抵(质)押值的2倍,且不得超过企业授信月份之前1 2个月销售归行额的50(新开户小企业,在企业书面承诺相应的销售收入归集到我公司指定银行的前提下,年销售归行额的计算可参照销售归行额或企业销售收入,下同)。其中:可抵(质)押值=抵(质)押物价值术抵(质)押率 2全额采5、用保证方式的小企业授信,授信额度不得超过企业授信月份之前12个月销售归行额的20。 3对开办时间在一年(含)以内的小企业,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客户的实收资本。第四章 授信业务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金额第十六条 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期限超过1年的贷款须提供房地产抵押。 对机器设备按揭贷款等业务按其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小企业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原则上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可上浮4倍。第十八条 小企业的融资应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对提供优质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优质小企业可以采用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第十九条 小企业授信业6、务应优先选择抵(质)押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方式次之,严格采用信用方式。第二十条 以保证为唯一的担保方式的授信业务(即全额保证业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保证人信用评级在A+级(含)以上; 2保证有效且是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额本息保证; 4无条件保证; 5保证人的履约能力和意愿可靠。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以信用方式授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授信对象为在我公司授信2年(含)以上,无逾期和欠息,与我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我公司综合贡献大的优质小企业; 2主体评级在AA级(含)以上,且业务评级在3级(含)以上: 3企业成长性好,近几年销售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稳定增长,核心资产(房地产,或房地7、产加其它固定资产)已抵押给我公司,抵押方式授信占比在50以上; 4授信金额不超过上年销售收入的10,或不超过有形资产的50; 5授信用途为企业短期、临时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6授信期限不超过6个月。第二十二条小企业授信均应要求其主要股东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主要股东为公司法人的,鼓励要求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第二十三条 小企业贷款应按约定期限收回,企业确需展期的,仅能展期一次,且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半年,中长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五章 小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立小企业信贷经营管理的岗位,配备相应小企业贷款业务人员,负责小企业信贷市场拓展、贷前调查、8、贷后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 小企业授信流程第二十五条 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如下图: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授信实行业务人员双人调查、双人贷后管理,并按户设定主办业务人员和协办业务人员。业务人员需对提供的授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符合办理授信业务基本条件的小企业,由双人进行贷前调查并独立签署调查意见,授信调查人员对调查意见负责。第二十七条 授信调查应重点调查小企业主或主要股东的信誉和经营能力,产品成熟度和市场竞争力,技术成熟度和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二十八条 办理小企业授信业务要严格执行前后台分离制度,营销、调查人员不得兼任任何授信业务的审查或审批岗位,审查、审批人员也不得兼任9、任何授信业务的营销或调查岗位。第二十九条 授信审查人应对小企业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资料的齐全性、办理授信业务基本条件的合规性,以及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状况、发展前景、授信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情况、拟定的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利率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授信资金安全存在的潜在影响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小企业主或主要股东的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并根据企业整体的风险状况,就该笔业务提出审查意见。授信审查人员对审查意见负责。第三十条 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按公司授权审批。在有权审批人认为授信存有疑难确需报审贷会(小组)审议的,可提议并经审贷会(小组)审议后由有权审批人终审。第三十一条 授信审批人应重点分析评估授信10、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风险,授信审批意见应明确授信品种、金额、用途、利率、服务收费、期限、偿还方式、担保条件、授信条件等内容,授信审批人员对审批意见负责。第七章 监测预警、合规监管和信贷检查第三十二条 根据小企业授信业务特点,针对小企业的信贷合规监管应以小企业信贷从业人员是否违规为重点。信审部应加强对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合规监管和违规认定工作,包括终审权限是否越权、放款人员是否越权、业务人员是否违规等。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员应加强对小企业客户的监测,根据小企业授信客户的特点,风险状况及其他必要情况,确定各级重点监测客户,做好重点客户监测预警工作。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员应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的组合监测。第三十11、五条 当首次发放的小企业授信业务中出现以下某些特定条件时,信审部将依照信贷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类小企业授信业务进行逐笔专项检查。 1新增不良类授信; 2不能按期归还利息; 3五级分类中,正常类授信调整降级进入关注类(含)以下; 4其他特别条件。第三十六条 小企业授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小企业信用评级是否准确; 2、小企业授信授权、转授权是否存在越权或变相越权的情况; 3、小企业授信的合理性; 4、小企业授信流程执行的合规性。检查授信调查、审查、审批、出帐、监测预警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5、对业务合规监管工作的检查; 6、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第八章 小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和评价12、第三十七条 公司完善对业务人员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主要考核业务量、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情况和小企业的进入退出情况等。第三十八条 公司建立独立的小企业信贷人员考核制度,既要考虑业务人员授信业务操作和管理过程中的尽职情况,又要考虑业务量和收益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和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挂钩,提高业务人员拓展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第三十九条 公司建立小企业授信业务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授信尽职工作档案,并根据授信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情况、所经办的贷款不良率年度排名情况以及违规记录,对其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年度评审或不定期评审,年度资格评审或不定期资格评审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得继续从事小企业授信业务13、。第四十条 对于严格按照授信业务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在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等环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信贷人员,可视。情沥舜除相关青任。 第九章统计及监测报表第四十一条 信审部门应定期做好小企业授信业务各类统计和监测报表(报告)的填写、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统计报表格式和上报要求。 第十章 小企业授信业务退出机制第四十二条 公司建立小企业授信客户动态进入、退出机制,根据客户风险变化情况,按照存优汰劣的原则,对于应退出的小企业客户,逐一制定退出第四十三条 公司建立小企业客户黑名单制度,及时更新和通报辖内小企业客户违约名单,对已发生不良还款记录、出现重大风险14、预警信号的客户,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并提出应对方案及退出计划。第四十四条 小企业授信业务从业人员违反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根据小企业授信业务从业人员的违规情形和产生不良后果等,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暂停或取消小企业授信业务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小企业授信业务从业人员如存在主观故意、重大疏忽等原因导致严重信贷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从业人员资格。第四十五条 小企业信贷从业人员资格被取消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信贷调查、审查、审批业务;两次被取消资格的,自第二次被取消资格之曰起,5年内不得从事信贷调查、审查、审批业务。第四十六条 对发生越权经营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与经济责任。第十一章 附 则15、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公司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16、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第三条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坚持控制风险、有效发展、循序渐进、适度盈利的原则,努力解决中小农户小额贷款难问题。第四条 农户小额贷款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第五条 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在公司注册地辖区内的农户发放。第六条 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应该依靠公司工作人员来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农村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收回工作。 第二章 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第七条 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用于农户维17、持基本生产所必要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 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的医疗资金需求。第八条 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 8周岁以上(含1 8周岁)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是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 (三)应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18、及产业政策。 (五)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 (六)品行良好,没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 (一)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及其他债务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的。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第十条 农户小额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单户最高余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第十一条 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贷款起贷金额为10000元,贷款增幅基础数为1019、000元。第十二条 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期限应根据农户从事基本生产的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授信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第十三条 农户小额贷款定价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在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实行上浮。第十四条 农户小额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或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第四章 贷款方式第十五条 农户小额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其中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第十六条 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联保小组担保方式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联保成员不20、低于3户。 (二)联保成员不得为同一家庭成员。 (三)联保成员签订联保承诺书,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四)联保成员的居所或主营业务所在地应相对集中。 (五)联保小组组长需协助公司贷款清收,并及时向公司提供小组成员影响贷款偿还的信息,第十七条 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的,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在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不得退出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出现不良贷款的,在不良贷款清偿前停止对该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新的贷款。第十八条 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的,公司应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联保小组各成员的授信额度。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合计不得超过小组各成员单户保证担保额21、度之和。单户保证担保额度=3术(单户年正常税后收入一单户年债务性支出一单户年生活保障支出)一该户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或者单户保证担保额度=单户的净资产一该户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第十九条 以自然人、法人、信用担保机构和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以及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办理不超过年家庭收入30的短期信用贷款,但单户最高贷款不超过5000元: (一)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二)有合法、可靠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所在县人均农民收入。 (四)信用评级为A级及以上,第二十一条 要积极引导借款人参22、加相关的保险。 第五章 贷款程序和贷后管理第二十二条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第二十三条 农户小额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曰起,老客户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客户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二十四条 贷后检查。贷后检查可采取实地检查、交叉检查、电话访谈、检查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首次跟踪检查,经办人员要在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 (二)定期检查。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额度核定后,无论借款人是否用款或是否存在贷款余额,经办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第二23、十五条 信审人员通过定期监管方式,对辖内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风险实施非现场监管,对非现场监管发现风险或违规线索的,信审人员可以延伸现场检查,各级人员在贷后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一)公司信审人员应密切关注国家产行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变化、自然环境等外部宏观因素可能对农户小额贷款造成的不利影响,向业务人员发出风险提示函,定期评估辖内农户小额贷款质量并上报公司决策层,(二)信审人员对辖内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实施非现场监管,对不良率较高的乡镇发出风险提示函,并视情况对该地区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 (三)信审人员负责对农户小额贷款质量进行监督,主要通过抽查的方式检查农户小额贷款是否符合准入标准,经24、办人员是否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信号进行预警和处置,现场抽查结果须上报贷款审批人。 第六章 农户信息库建设第二十六条 经办人员应把向借款农户进行信用观念、 风险意识、贷款申请条件、程序、理财基本知识等教育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强化借款人的诚信意识,引导借款人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重视个人信用记录的良好风尚。有条件的,还可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派出技术人员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第二十七条 经办人员应对所辖区域的农户进行广泛的信息采集 ,并对信息进行定期维护,以构建农户客户管理的信息数据库。应采集的农户信息主要包括农户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财产状况、教育状况、信用状况、收入水平及来源结构等。 第七章 25、约束机制第二十八条 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各环节具体承办人为相应环节的责任人。第二十九条 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农户小额贷款的”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与贷款数量、质量挂钩的制度。第三十条 调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开除处分: (一)未按规定对客户提交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或调查严重失实的; (二)未按规定核实抵(质)押物权属、价值和变现能力以及保证人情况的; (三)对调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信贷审查和决策的; (四)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资料骗取贷款的; (五26、)不坚持独立调查,按照他人授意进行调查的; (六)发生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现象的。第三十一条 信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开除处分: (一)未对经办人员移交的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的; (二)审查通过不符合借款人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以及贷款担保合规合法性要求的信贷业务的; (三)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 (四)不坚持独立审查,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的。第三十二条 审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开除处分: (一)审批信贷业务未明确签署意见27、的; (二)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 (三)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四)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客户贷款;(五)与客户串通,伪造有关资料骗取贷款的;(六)通过授意、暗示等方式严重影响信贷人员独立调查、审查的。第三十三条 管户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降级处分: (一)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的; (二)未按规定协助信审人员进行资产风险分类的; (三)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预警信号,或虽发现但未及时报告的; (四)由于管理不力,导致抵(质)押物价值发生损失的; (五)未及时催收逾期贷款本息的。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28、办法由公司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规范我公司个人经营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经营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陇南地区。 第二章 贷款条件第四条 借款人为中国境内年龄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公司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9、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有陇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陇南市有固定住所; 二、持有工商公司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公司业的经营许可证;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贷款应积极投向为科技型和农业企业提供专业化配套加工和服务的公司业,适度投向贸易、批发、零售等传统公司业,严格控制投向房地产、餐饮等公司业; 五、信用良好,无违约公司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有稳定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并愿意接受我公司信贷结算监督; 六、已在我公司指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七、能提供我公司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 八、曾经以小企业法人名义获得我公司授信额度的30、借款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必须确保该小企业在我公司已无授信余额; 九、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担保第五条 个人经营贷款采取抵押或保证的担保方式。第六条 抵押物限于变现能力强的房产,包括住宅、商用楼(含写字楼、商铺)。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一、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须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可上市交易,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二、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担保。 三、抵押房产仅限于昆明市内,且在贷款期限内不属于政府拆迁范围。 四、以住房作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 五、以商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抵押的,须为非闲置用g-,抵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31、0。 六、对以第三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须第三方所有权人出具书面的、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七、抵押物属于抵押人与他人共有的,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八、用于抵押的房产原则上须到我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全额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我公司为该保险标的第一受益人。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额,并将保险单正本移交我公司保管。在抵押期限内,抵押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间,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导致不足以清偿贷款的本息,借款人应重新提供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担保,否则,我公司有权提前中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 九、抵押物须由我公司认可的评32、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业务经办机构按照评估价值与市场公允价值的较低者确定抵押物价值。 十、抵押物的评估、保险、抵押、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七条 贷款采用保证方式时,不得以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如以企业法人担保的,必须是经公司风险评级A级以上的企业。 第四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第八条 个人经营贷款的金额由我公司在对借款人的经营特点、资信状况、借款原因和担保情况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第九条 个人经营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贷款到期后不得展期。第十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贷款利率执行,在基准利率上可按规定上浮,但不得下浮。第十一条 还款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可采取按月季结息,到期一33、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经我公司同意,借款人可提前分次一次归还本息。 第五章 贷款办理程序第十二条 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填写xx公司个人经营贷款借款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近期完税证明; 三、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的证明(包括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对帐单、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四、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如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纳税凭证、采购合同等; 五、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34、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或我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或与我公司签订的抵押物估价协议;保证人提供的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函等; 六、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三条 贷前调查 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借款申请,各经办人员应对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客户贷款的风险程度,并选择适当的贷款担保方式。经办人员贷款调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二、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公司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借款金额是否适当,贷款期限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稳定、有保障,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或经营收入。 四、调查借款人35、自有资金是否充足,固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占有率、未来发展潜力、产品生产周期及潜在风险程度等情况。 五、调查借款人品德信誉及在我公司或他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 六、调查核实借款人是否以小企业法人的名义获得了我公司或他公司授信硕度,确定该小企业在我公司或他公司有无授信余额。七、抵押物的现状、产权归属、评估价值及变现能力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对符合我公司贷款条件的,经办人员应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填写个人经营贷款审批表,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同时在留存的贷款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并签署姓名及日期。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对客户资料和经办人员调查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36、后报公司信审部审查。第十四条 贷款审查 公司信审部负责对个人经营贷款进行审查,信审人员根据借款人经营状况、公司业情况、还款能力及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出具明确的信审意见。对其中偿还能力强、经营状况连续3年以上良好,无拖欠款并提供强担保等综合条件优良的客户,可采取一次核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分次提款,循环使用。对于不完整、不准确、无效的申请材料退回经办人员,出具不予受理意见或要求业务人员补充调查。审查内容必须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具备本细则规定的条件: 二、借款人所拟投入行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导向; 三、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 四、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 五、借37、款人申请材料、业务经办人员调查意见是否完整、有效、准确。第十五条 贷款审批公司有权审批人按审批权限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人应审核贷款资料是否齐全;审核各级业务经办人意见是否一致;审核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是否合规。在此基础上,审批人应对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用途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对调查意见、审查意见不一致的贷款,审批人应慎重审批。第十六条 贷款发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落实放款条件:1、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由专人(放款员和经办人员)持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并督促借款人办理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全额财产保38、险(如要求),期限不短于贷款期限;2、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经办人员应核实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函和借款合同中有关保证事项和保证人签字及其公章,按照公司业务授信核保的有关规定进公司核保。二、合同签订 业务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书面题公司个人经营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履行必须以担保条款的签订并完备其生效要求为前提。相关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三、放款 在以上工作完成以后,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将所有资料交公司放款审核,经审核同意放款的,以转帐方式将贷款按时划转到合同约定帐户上。对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保险单据正本等重要凭证放款后要按公司39、有关规定入库第十七条 贷后管理 一、各经办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贷款档案管理参照敞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经办人员要严格按季定期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抵押物的状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形成定期监控报告归档保存。 三、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抵押物出现或可能导致抵押价值不足的情况时,应采取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或提前偿还贷款等补救措施;若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或出现重大变故,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抵押物。 四、经办人员要根据贷款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五级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 五、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未按期偿还贷款40、本息的,除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或复利外,应进行催收、 清收等工作。 六、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贷款,须提前5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公司同意并还款资金到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向借款人收取费用。 七、借款合同偿还完毕,对应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经办人员将保单等有关代保管资料退还借款人。对于以抵押方式发放的贷款,经办人员应在借款合同终止三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代保管的物权证明等凭证退还借款人。 八、经办人员应做好贷款档案的建立、移交、调阅的管理。及时登记借款人情况、担保情况、放款情况和还本付息情况等基本内容。 第六章违约及处置第十八条 凡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41、违约行为: 一、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事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我公司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拒绝或阻挠我公司对贷款使用情况及抵押物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五、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用贷款从事非法经营的; 六、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断、撤销保险的;第十九条 我公司根据违约性质、程度、金额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处理: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处以罚息或合并计收利息; 四、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本息及罚息; 五、42、处分抵押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公司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 (1)借款人连续3个月、累计6个月未能付息;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公司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2、处分的抵押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我公司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我公司应退还抵押人。 3、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税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七、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八、运用法律手段追偿贷款本息;九、其它方式。第二十条 借款人死亡4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应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或其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我公司应向法院提出执公司请求;债权已经设定担保的,我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我公司与借款人、担保人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44、为扩大客户市场,满足个人消费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贷款通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我公司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住房装修、旅游、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陇南本地。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借款人为中国境内年龄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有昆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二、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我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或抵押,或有我公司认可的企业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45、任的保证人;四、借款目的为本人或家庭购买住房、汽车、装修住房、旅游、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大额耐用消费品是指单价1万元(含)以上、50万元(含)以下,正常使用寿命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包括住房、汽车、家用电器、家具、厨具、卫生洁具、电脑、乐器、健身器材等)或其他明确的消费用途。五、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应有与我公司认可的装修公司签订的住房装修合同;申请旅游贷款的,应有我公司认可的旅行社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我公司认可的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六、能支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首付款。七、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第五条 贷款最低限额为1万元,最高100万元,并按以下担保方46、式分别掌握:一、以权利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0;二、以房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其中,以商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60;三、以法人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商品或服务价格的80。第六条 贷款期限一般在2年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含),不得展期。第七条 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在浮动范围内上浮。第八条 借款人可选择按月或按季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也可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经我公司同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本息,经办人员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是否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47、款违约金。 第四章贷款担保第九条 贷款仅限于质押、抵押或保证的担保方式,不得发放信用贷款。第十条 权利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为我公司认可的质押物,并确保真实性。同时:一、借款人提交的质押物必须是所有权无争议,未做挂失并未被依法止付的;二、以第三方个人所有的设定质押的,须第三方所有权人出具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文件;三、质押物属于出质人与他人共有的,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质押的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物仅限于变现能力强的房产,包括住宅、商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一、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上市交易,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二、抵押人必须将48、抵押物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担保;三、抵押房产仅限于陇南市市区,且在贷款期限内不属于政府拆迁范围;四、以商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抵押的,须为非闲置用房;五、以第三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须第三方所有权人出具书面的、合法有效的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六、抵押物属于抵押人与他人共有的,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七、用于抵押的房产原则上须到我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全额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我公司为该保险标的第一受益人。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额,并将保险单正本移交我公司保管。在抵押期限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间,抵押物发生49、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导致不足以清偿贷款的本息,借款人应重新提供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担保,否则,我公司有权提前中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八、抵押物须由我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我公司经办人员按照评估价值与市场公允价值的较低者确定抵押物价值;九、抵押物的评估、保险、抵押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十二条 我公司不接受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第十三条 我公司可与商场、旅行社、信用担保公司、装修公司等法人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办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可以接受合作企业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作企业与合作方式的确定应遵守以下程序:一、前期调查。业务人员调查合作企业基本情况,拟订合作协议及业务操50、作流程。二、审查。信审部门审查保证人资格、合作协议、担保额度、业务操作流程。三、合作协议、担保额度、业务操作流程的审批。月 四、签订协议。审批同意后,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第五章 贷款办理程序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填写xx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附件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婚者同时提供其配偶的上述证件;二、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的证明(包括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存单、对帐单、不动产权证、有价证券等);三、以权利质押的应提交担保所需的权利质51、押物,以第三人权利质押的还需提供出质人身份证、质押授权书;以房产抵押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其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抵押的,还需提供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抵押授权书;以法人保证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函;四、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如我公司认可的住房装修合同、我公司认可的旅行社出具的证明等;五、合作协议项下的申请,需提供符合我公司要求比例首付款的证明。第十五条 对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经办人员应根据客户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借款人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确定客户贷款的风险程度,协助客户选择适当的贷款担保方式。对调查结果应填写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审批表(附件二),提52、出明确意见,在留存的借款人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并签署姓名及日期。信审人员审核经办人员调查材料及意见,并签署明确意见。贷款调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二、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符合国家政策及我公司的有关规定;三、申请借款额是否适当,期限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稳定、有保障;四、调查借款人品德信誉及在银行是否有不良记录;五、抵(质)押物的现状、产权归属、评估价值及变现能力等。第十六条 信审人员审查借款申请的合规性、借款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经办人员初审意见的准确性,对于不完整、不准确、无效的申请材料退回经办人,出具不予受理意见或要求经办人补充调查53、。信审人员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出具明确的信审意见。审查同意的,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明确放款条件:一、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依据出质人出具的授权书,按规定程序办妥质押凭证冻结手续;二、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由专人(信审人员和经办人员)持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到我公司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全额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如要求),期限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额;三、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核实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函和借款合同中有关保证事项和保证人签字及其公章,按照公司业务54、授信核保的有关规定进行核保; 。四、其它信审部门认为必要的条件。第十七条 有权审批人按审批权限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人应着重审核贷款资料完整性,各级经办人员意见一致性,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合规性。审批人应对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第十八条 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经办人员应按照审批意见落实放款条件,办理质押、抵押手续,办理保险、进行核保。抵押权设定后,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保险单正本等重要文件入库保管。第十九条 经办人员和有权签字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书面xx个人借款合同,并加盖印章。以抵押或保证方式担保的,应办理公证手续。第二十条 信审人员审查放款条件全部55、落实后,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在审核借款合同、借据各项要素完整、正确的前提下,以转账方式将贷款及时划转到合同约定账户。 第六章 贷后管理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员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移交信审管理人员妥善保管。第二十二条 经办人员应督促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贷款(以万元为单位),须在全部资金到帐后,提前30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公司同意方可归还。部份提前还款后,经办人员须按原借款合同利率、剩余本金及借贷双方商定的期数(必须等于或少于原剩余期数)重新制定还款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后,经办机构须按当时相应档次贷款利56、率重新制定还款计划表并通知借款人。第二十四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履约情况、抵押物的状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归档保存。对发生问题的要按公司管理规定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第二十五条 对于逾期贷款,除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或复利外,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催收、移交、清收等程序。第二十六条 各经办机构应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进行五级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第二十七条 借款偿还完毕,对应借款合同自行终止。对于以质押、抵押方式发放的贷款,经办机人员应在借款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办理抵(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代保管的物权证明、保单等退还借款人。57、 第七章违约及处置第二十八条 在贷款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借款人违约:一、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三、借款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四、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我公司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中断、撤销我公司要求投保的保险;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我公司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58、督、检查;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借款人未能提供符合我公司要求的担保;九、借款人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我公司贷款的行为。第二十九条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我公司根据违约性质、程度、金额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处理: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二、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三、处以罚息或合并计收复利;四、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还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五、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六、处分抵(质)押物;七、运用其他法律手段追偿贷款本息。第三十条 借款人因所购商品或服务质量等问题与经销商发生纠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履行借款合同以及担保条款项下的义务。第三十一条 经办人员与借款人、担保人59、发生纠纷时,昔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我公司信贷业务中抵、质押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指我公司在办理公司授信业务、零售信贷业务中因发放抵押、质押授信业务而由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等必须严格管理,建立有关登记簿,并纳入登记簿科目进行核算,实行账证分管、确保账实相符和物品安全。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门是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的管理部门, 公司信审部门是信60、贷业务抵、质押物品的保管部门。各经办人在办理信贷业务时的抵、质押物品统一上交公司信审部门,由公司信审部门入金库保管;信贷业务到期正常收回后,由各经办人员向公司信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信审部门出库后交相关经办人员退还客户 第二章 出、入库管理第四条 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的收取、归还 客户向我公司缴存抵、质押物品时,经办人员应完整、准确、清楚的填写抵、质押物单证收取凭据(以下简称收据,格式见附件)一式四联,第一联加盖业务部印章退客户(同时做为客户领取抵、质押物单证的凭据);第二联随实物封存;第三联由经办人员归档留存;第四联由公司信审部门留存备查。经办人员在授信业务到期正常归还后与公司信审部门办理抵61、质押物品交接手续后应在当日内及时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如涉及办理抵、质押登记撤销手续的,经办人员应协助办理,经办人员应凭开出的收据第一联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完成后应在当日内将收据第一联交公司信审部门核对,如果客户将第一联丢失,领取凭证时需写出书面说明并加盖与合同协议一致的印鉴(对私客户应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我公司复印留存),抵、质押物品重新移交公司信审部门保管,我公司核对一致并满七天方可办理领取手续。第五条 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的入库 办理抵、质押授信业务放款手续前,经办人员将抵、质押物品交公司信审部门放款员并在信贷档案移交清单中注明抵、质押物品明细,放款员认真清点相符后办理移交62、手续并与经办人员共同封包,放款手续审查完毕后公司信审部门放款员将抵、质押物品交公司信审部门管理员并由管理员登记“抵质押代保管物品登记簿”和清单第二联与实物装袋封存,封包正面应详细纪录授信业务经办人员、签封日期、授信业务合同协议号、客户名称、授信业务到期日期、授信品种、授信金额、抵、质押物名称、抵、质押物价值(或评估价值)、经办人员等,并由信审部门管理员保管。第六条 信贷业务抵、质押物品实物的出库 一、信审部门管理员应每日核对到期抵押授信业务情况,客户提前全部还款的由经办人员负责通信审部门管理员并提供相关证明,信审部门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 二、信审部门管理员和经办人员双人持“质押物、抵押品单证清63、单”第一联到信审部门管理员部办理出库手续,信审部门管理员应认真核对清单各签字签章是否完整,核对完毕取出封包,双方需当面查验封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核对无误后信审部门管理员,清单第一联加盖“付讫”章,做“收到抵押、质押有价值品”付出入传票,第四联加盖“此户结清”及日期后专夹保管,够册装订备查,同时手工销户表外科目登记薄。 三、出库后信审部门管理员和经办人员共同启封,查验保管品清单与实物相符。 四、正常收回授信业务的处理,经办人员到信审部门办理授信业务抵押物品的移交手续,信审部门管理员必须确认该笔授信业务确实已经全部归还后且经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办理抵、质押物品移交手续。 五、到期不能全额收回64、的授信业务的处理,待公司处理决定后再办理出库手续。 六、特殊情况下的出库处理,一般情况下6 A库的抵押物品实物在授信业务到期前不得办理出库手续,能使用抵押物复印件的应尽量使用复印件,特殊情况下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并约定归还日期及时间,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出库手续,抵押物品实物必须由经办人员妥善保管,经办人员应与客户共同办理所需业务,经办人员不得将抵押物实物交客户或其他人保管,业务办理完毕后必须尽快将抵、质押物实物交信审部门,不得在约定归还日期及时间后办理移交手续,否则按重大差错处理。第七条 注意事项 除信审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可将相关抵押物品留存部门保管外,其它部门、人员无权代保管,所有抵押物65、品必须当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不得过夜。信审部门除按规定可留存保管的抵押物品外其它抵押物品必须在三日内移交保管。 第三章 附则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修改。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目起开始实行。“三农”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大对”三农”客户信贷支持力度,实现“三农区域业务可持续发展,提高信贷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三农”客户授信管理,是指xx公司为区县域的个人客户(含农户、个体工商户、其他自然人)和授信总额1 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含小企业)核定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实行集中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授信额度项下办理66、信贷业务执行相关单项业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公司对”三农”客户授信管理必须遵循严格授信原则、 灵活用信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概念释义第四条 授信额度,是指公司根据担保、销售收入、计算公式、现金流等测算方法计算的对客户愿意和能够承受的最高风险限额。第五条 循环额度,是指在授信额度项下,为客户核定的仅用于办理1午以内短期信贷业务的额度。 第三章授信条件第六条 在公司授信的“三农”客户一般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授信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事业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 1、持有有权部门颁发并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2、生产经营合规合法、符合信贷政策。367、授信用途明确、合法。 (二)农户、其他自然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授信用途明确、合法。 3、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第七条 五级分类存在不良或淘汰、退出类客户不予授信 第四章 授信额度核定第八条 公司对”三农”客户核定授信额度,主要采用根据合法担保测算授信额度。第九条 对于授信总额1 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事业法人客户除采用第十三条规定的担保测算法,还可采用以下方法 : (一)销售收入测算法对于有一定销售收入和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企业,可以依据上年度销售收入或当期已签订购销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定授信额度,具68、体方法为: 客户授信额度=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0x信用等级调节系数或客户授信额度=当期已签订购销合同金额的30x信用等级调节系数信用等级调节系数:(AAA)级为1、 (AA)级为08、 (A)级为06、(B)级为O4。 (二)公式测算法适用于经营期已满2个会计年度并能提供2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授信总额1 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事业法人客户,测算公式h:1、农业、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装、综合类客户:客户授信额度=(客户上年度有效净资产总额x客户负债与权益最高控制比率一客户报告期负债总额)x客户信用额度调节系数+客户报告期在公司的信用余额 其中:客户负债与权益最高控制比率,根据69、小企业的行业可接受值确定; 信用等级调节系数:(AAA)级为1、 (AA)级为o8、 (A)级为06、(B)级为O4。 2、事业法人客户: 客户授信额度= 客户上年度有效净资产总额x客户负债与权益最高控制比率x客户信用额度调节系数 一客户报告期负债总额减去报告期在公司的信用余额 其中:客户信用等级调节系数(AAA)级为1、(AA)级为O8、(A)级为O6;对于不能提供完整财务报表,但财务管理较为规汜-44-、具有基本财务资料的企业,业务人员可以通过调查、核实,编制(调整)形成-k业财务报表,再采用公式测算法核定授信额度。 第十条 对于个体工商户除采用担保测算法外,还可采用现金流测算法测算授信额70、度。 现金流测算法是根据客户在公司指定银行结算存款累计发生额或平均余额来推算客户经营规模及现金流量,结合客户信用履约记录,按存款的一定比例核定授信额度,具体方法为:客户授信额度=客户上年度在指定银行结算存款累计发生额的40x信用等级调节系数或T=客户上年度在我公司指定银行存款日均余额的70x信用等级调节系数 其中(aaa)级为1、 (AA)级为08、 (A)级为06。 第十一条对于农户、其他自然人除采用担保测算法外,还可采用定额)-2-确定其授信额度。 定额法是指已评定信用等级,无法提供担保的农户和其他自然人,根据辖内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g-异,确定经济发达程度,直接利用农户和其他自然人信用等级71、评定结果确定授信额度,实行定额管理。 经济发达地区,(AAA)级类农户和其他自然人核定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 5万元,对(AA)级类农户核定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AAA)级类农户和其他自然人核定投信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对(AA)级类农户核定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十二条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五章授信业务流程第十三条 授信流程 (一)业务人员调查,信审部门审查,(按规定需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提交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 (二)对核定的授信额度使用,业务人员经办,信审部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六章循环额度核定第十四条授信总额1 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事业法72、人客户(含小企业)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在落实有效担保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客户经营管理正常,连续两年盈利 (二)资产负债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动负债 比率指标中至少2个指标优于小企业行业可接受值。 第七章授信管理第十五条 授信额度一经审批同意,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核增,确需特别授信的,按照增量授信审批流程报批。 第十六条 授信有效期内,需要对授信额度分配方案以及担保条款等进行变更的,由业务人员提出调整方案,逐级报批,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七条 落实授信审批的管理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预警并处理业务风险。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73、订。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曰起执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三农”客户信用状况,加强对”三农”客户信贷服务和风险防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针对区域”三农”客户风险特征,以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为核心,结合第二还款保障评价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客户最终信用评级。第三条 本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对象包括授信总额1 000万元(含)以下的区域法人客户(含企法人客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别,以下简称区域中小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三类客户。区域内其他客户信用评级不适用本办法,本管理办法仅办理下列业务的-三农”客户可免评级: (一)公司规定的低74、风险信贷业务; (二)其他免评级的信贷业务。第四条”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应遵循风险区分、因地制宜、操作简捷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设置第五条 区域中小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评价和与货款回笼情况评价等5个方面。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业主基本情况评价、信用履约评价、经营发展评价、偿债能力评价和与公司合作关系评价等5个方面。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个人品质及健康状况评价、信用履约评价、经营稳定性评价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评价等4个方面。第六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特殊加分后超过1 00分的按100分计75、算)。各类评级对象均应按附件中相应类别的指标及计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和单项指标,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风险逐级递增。第七条 区域中小法人客户信用等级级次设置及核心定义: AAA:具备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极强,经营处于良性发展状态,盈利能力极强,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极小,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 AA:具备基本完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很小,违约风险很低。 A:盈利水平一般;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一般;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但未76、来经营与发展易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B:经营出现重大不利问题,违约风险较大。 c:经营和财务风险极其严重,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已经逾期超过90天或已产生损失。 违约:客户无清偿债务的能力,银行债务已经使其超过90天或已产生损失。 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级次设置及核心定义: AAA:经营主体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强,经营场所为自有或固定经营管理水平高,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强。AA:经营主体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强,经营场所为自有或固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较强。 A:经营主体和个人信用记录较好,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一般,经77、营场所固定,经营管理水平和偿债能力一般,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B:经营主体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经营场所不固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较差,违约风险较大。 c:经营主体和个人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已经逾期超过90天或已产生损失。 农户各级次信用等级设置及核心定义: AAA:信用履约状况好,个人品质好、种养等技术水平高,家庭综合实力强、收入稳定,持续经营能力强。 AA:信用履约状况好,个人品质好、种养等技术水平较高,家庭综合实力较强、收入稳定,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A:信用履约状况好,个人品质一般、种养等技术水平一般,家庭综合实力一般、收入存在不稳定因素,具备一定的持续经营能力。 78、B:个人品质一般、种养等技术水平一般,持续经营能力较差,家庭收入低,违约风险较大。 c:客户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已经逾期超过90天或已产生损失第八条 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且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 (二)AA。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且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三)一般。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 (四)较差。得分60分以上(60分)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五)违约。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贷款逾期超过90天的。 第三章特别规定第九条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采集评级信息的,缺79、失信息的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第十条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客户,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9了为AA级客户。 (一)采用或拟采用合法、足值房地产抵押,且所抵押房地产位置处于区市城区或重点镇、不易贬值、变现能力强的客户; (二)信用等级AAA级(含)以上的大中型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或从事订单农业,由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大中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 (三)采用或拟由公司认可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客户第十一条下列客户可不评分,由业务人员按照客户现状归为B级或C级 (一)生产设备、技术或产品属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行业的区域中小法人客户或个体工商户,至80、少归为B级; (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差或遭受意外伤害,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的农户,至少认定为B级;(三)主要信贷债务已经出现违约损失或贷款形态五级分类为不良的客户可归为C级; (四)关、停,资不抵债的区域中小法人客户或个体工商户客户可归为C级; (五)区域中小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或其主要所有者、管理人员出现逃废债务的可归为C级。 第四章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第十二条”三农”客户信用评级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有效期1年。第十三条信用等级评定的权限和流程设置。 (一)区域中小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农户信用评级权限、流程与该客户授信权限、流程保持一致 (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可随具体信贷业务一并调查、81、审查、审批,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可与授信业务调查报告合并,对初评为B类客户(含)以下的,可不撰写初评报告。第十四条新拓展客户的信用评级,原则上要了解客户在其它金融机构的信用履约情况。第十五条业务部门应动态监控、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将其信用等级下调 (一)客户提供的报表资料和有关手续明显失实或对我公司的信贷管理要求拒不配合,逃避信贷监管的区域中小法人客户,至少下调为B级; (二)区域中小法人客户或个体工商户受到税收、工商、环保处罚的,至少下调一个级次; (三)农户或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并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至少下调一个级次; (四)客户出82、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指标明显恶化,至少下调为B级; (五)客户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嫌贪污、受贿、舞弊、抽逃资本金等违法经营案件的,至少下调为B级; (六)客户第二还款来源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贷款安全性的因素,至少下调为B级; (七)客户对债权人发生重大违约行为的,应下调为c级; (八)其他需降级的情况。第十六条客户下调信用等级时,由业务部门(调查岗)提 出下调客户信用等级的建议报告,同级信审部门(审查岗)审查,审批人审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曰起执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防范和控制”83、三农”信贷风险,促进”三农”信贷业务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X-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三农”信贷业务中的个人客户、单户授信总额1 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企事业法人客户(以下简称”中小法人客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公司办理”三农”信贷业务应当提供担保。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前述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公司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四条”三农”信贷业务担保坚持以合法、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方式为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展其他有效的担保方式,审慎办理信用贷款。 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五条”三农”信贷业务采取保证方式的,同时也可以采取多户联保、”公司+农户”84、保证担保等方式。第六条 多户联保是指多个中小法人客户或自然人自发组成联保小组,对小组成员向我公司申请授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方式。采用中小法人客户或自然人多户联保方式的,保证人g-,符合规定的保证人基本条件(按规定可以免评级的,客户不再做信用等级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然人组成联保小组的,联保成员不低于5户;中小法人客户组成联保小组的,联保成员不低于3户;(二)中小法人客户联保成员间无关联关系;(三)联保成员签订联保承诺书,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四)联保成员的居所或主营业务所在地应相对集中。第七条 采用多户联保方式的,公司应根据联保各成员保证能力合理核定联保贷款总额及85、期限,到期后根据履约情况重新核定联保成员的贷款合计不得超过联保贷款总额,多户联保最高保证额度(联保贷款总额)不超过以下规定:最高担保额=联保额度调节系数*联保成员单户保证担保额度总和。 其中:联保成员单户保证担保额度按保证担保额度的测算公式测算;联保额度调节系数,考虑到多户联保的风险分散作用,可以在单户保证担保额度加总的基础上适度放大联保最高担保总额,根据联保成员户数确定合理联保额度调节系数值,但中小法人客户联保联保额度调节系数值最高不超过12;自然人联保联保额度调节系数值最高不超过15 0。第八条 采用多户联保方式的,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在贷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不得退出联保小组。86、联保小组成员出现不良贷款的,在不良贷款清偿前停止对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贷第九条 公司+农户”保证担保是指从事农副产品收购的公司(含生产型公司和贸易型公司)对与其签有收购协议的农户向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方式。采用”公司+农户”保证担保方式的,公司应符合规定的保证人基本条件,且为农户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应控制在保证人的保证额度内。第十条 采用”公司+农户”保证担保方式的,原则上应实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一)由公司和农产品收购企业、农户签订协议,协议应约定,公司为农户提供必要的生产资金贷款,贷款在农产品收购时由公司从收购款中扣除; (二)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公司推荐农户名单及最高保证金额87、,承诺在额度内对农户提供保证担保; (三)公司在农产品收购企业保证金额内向农户提供贷款,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四)公司向农户支付收购款,并将投放的生产贷款本息直接从销售款中划到贷款公司账户。 第三章 抵押担保第十一条 抵押物必须为抵押人依法占有、使用和处置,能够且易于转让,在抵押期及预计的变现期内不会灭失或价值损毁。公司办理”三农”信贷业务采取抵押方式,明确列示可以抵押的财产外,还可以接受下列财产抵押:(一)农机具。(二)农副产品(不易保管的鲜活农副产品除外)。(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荒山、荒丘、果园、滩涂、水面等承包经营权(四)林权(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88、财产。对于以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的其他财产抵押的,不予认可。第十二条 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的确认,应综合考虑授信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贷业务的期限、风险度,抵押物新旧程度、功能状况、经济效益、变现难易程度、变现贬值可能、变现费税等因素,逐笔确定抵押率,但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一)对于荒山、荒地、荒丘、滩涂、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以抵押人实际支付的承包价款加上实际投入的成本扣除已经使用年份所折合成的承包价款为基础确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率最高不超过40; (二)对于农副产品,以最近3年平均市场价(国家有最低收购保护价的,以当年最低收购保护价为准)和最近三个月的平均市场价二者中的较低者为基础,扣除抵押人89、生产生活必需部分后,合理确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率最高不超过40;(三)对于交通运输工具和农机具,以取得成本扣除相应折旧后的价值结合市场价格确定,抵押率最高不超过30。(四)对于以林权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第十三条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且已经将主要资产抵(质)押给我公司的中小法人客户,可适度提高抵(质)押率,但抵(质)押率提高后最高不超过1 00。(一)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二)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三)在公司指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四)中小法人客户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承诺对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四条 采用动产90、抵押的,动产必须具有如下特征,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办理合法有效的登记手续 (一)所有权明确; (二)容易变现; (三)前期较长一段时间内价格稳定,波动幅度较小; (四)便于保存,不易腐烂,不易变质,不易过时。第十五条 采取存货、农副产品等抵押的,原则上应将抵押物存放在第三方物流或仓储公司,公司应与抵押人、第三方物流或仓储公司签订货物监管三方协议。对于以确实无法或难以存放第三方的存货抵押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对抵押存货的有效监控。第十六条 采用采矿权抵押的,除依法进行登记外,还必须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落实下列管理要求: (一91、)以采矿权质押的,采矿所使用的生产设施设备应一并抵押; (二)抵押人必须与采矿权证照的所有人同一,并已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或者价款; (三)采矿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 (四)要求抵押人提供经专业、权威评估机构评估的抵押物价值证明: (五)在抵押合同中列明因抵押人提供资料不实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原因导致采矿权证照被吊销的补救措施。第十七条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应收账款应具备如下特点:(一)应收账款真实合法,账龄一般应在一年以内,应收帐款质量高; (二)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产品质量有保证、发展潜力较好,且与买方有1年以上稳定的货物供销关系或服务关系; (三)买方资信良好、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92、信用记录; (四)买卖双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经济或合同纠纷;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买卖双方相互抵消; (五)买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卖方在贷款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付款; (六)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第十八条 应收账款质押管理要求: (一)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巳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 (二)查验并核实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三)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合法有效的登记手续;(四)密切关注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 第四章信用贷款第十九条 对于同时符93、合下列条件的中小法人客户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一) 经营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二) 信用等级AAA级及以上: (三) 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低于60或优于行业良好值; (四) 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于零或虽然上年度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或等于)零,但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和大于零且预计现金流状况良好; (五)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第二十条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事农副产品种养、生产的 自然人可以发放信用贷款:(一)与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其他涉及农副产品收购的大型企业签定了收购协议或持有上述公司的订单;(二)具有完成订单或收94、购协议的相应种养或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超过2年,且与收购企业不存在经济纠纷或合同纠纷;(三信用记录良好,在我公司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四)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农户每期种养或生产投入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1 5万元。第二十一条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办理不超过家庭年收入30的短期信用贷款,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有合法、可靠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能力;(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所在县区人均收入的2倍;(三)信用评级为AAA及AAA+;(四)持续经营2年以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对特定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的流动性管理,95、促进我公司内部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运用的总体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人民币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安全增效,统一调度”的管理体制。第三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使用资金,实现公司资金的最优配置和资金运用效益的最大化。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币资金指公司进行业务经营所涉及的资金,包括资本金、捐赠资金和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第五条 为保证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公司只能在当地银行开立一个统一的结算账户,进行日常人民币资金清算。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是资金管理的决策部门,负责日常的备付金管理、贷款资金的划转,利率管理、各项利率的制定及公布。 第二章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系统内资金管理实96、行分级负责制。 (一)公司财务部门为系统内资金管理部门,实行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1、定期收集和分析国家资金政策变化情况及资金管理情况,研究和制定资金管理政策和制度; 2、做好资金头寸的管理,合理调剂资金余缺,确保对外支付和正常业务经营: 3、保证准备金及时、足额的上缴和日常监测; 4、定期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或检查。 (二)业务部门为资金营运部门,实行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按“操作规范、风险可控”原则使用资金; 2、组织同业资金融通; 3、根据资金市场变化情况拟提调整资金价格的方案报公司审定; 4、向公司按月报送报表。 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八条 资金管理包括自有资金往97、来管理和对外融通资金管理两项内容。第九条 自有资金管理。 (一)资金用途:信贷资金 (二)留足准备金存入结算开户行第十条 对外融通资金管理。 (一)对外融通资金指与公司以外的银行类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 (二)对外融通资金业务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其它任何部门不办理资金拆借业务; (三)公司财务部门管理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坚持“比例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保证其业务资金需要,不得借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变相办理资金拆借业务。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修订。第十二条 既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以现行制度为准。第十三条本办法自98、发文时执行。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促进各项业务合理、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经营效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第三条财务管理目标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2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完善财务制度。 3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第四条 财务管理必须坚持科学、统一、审慎、规范的管理原则。 1科学管理99、原则。将财务管理贯穿于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成本核算为手段,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政策、流程。 2统一管理原则。建立统一法人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审慎管理原则。以资本管理为基础,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4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依法治行、依法合规经营。第五条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授权、统负盈亏、强化考核”的财务管理体制。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都是财务管理的主体,并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1总经理。全面负责组织本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对财务预算、授权及财务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财务效益和业务发展及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综100、合管理部 负责拟定财务政策、财务制度及财务资源配置方案;负责财务收支的统一管理和各项财务支出及损失处置的控制;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和编写财务报告。 3业务经营部门。负责公司信贷项目投入产出分析;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分析;负责组织及时足额回收经营产品应取得的收入;负责控制本部门经营成本。 4会计核算部门 负责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负责财务会计报表及年终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统一负责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第七条公司财务实行授权管理,各部门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财务管理活动;超授权财务事项,必须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八条 资产管理包括对现金、银行存款、贷款、固定资产、在建101、工程、无形资产、待摊费用、库存物资、待处理抵债资产、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管理,合理选择投放项目,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统一。第九条货币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资产。第十条库存现金必须做到账实相符,并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人民银行有关现金、出纳管理的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提高现金调度的效率,努力减少库存。第十一条 各项贷款应当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贷款审批制度和监督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或公司制定的利率政策和期限规定,正确计算贷款利息,按期收回102、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逾期贷款要执行制度规定的惩罚性利率。第十二条 各项贷款均应按实际发生额计价,按有关制度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期限计收利息。第十三条 抵、质押贷款,抵、质押品以双方协商议定或经双方认可的评估部门确认的价值为准,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质押品价值。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贷款质量监控体系,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催收、考核。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要认真查明原因。有担保人的贷款要依法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对因本公司人员工作过失或经营不善造成的贷款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五条 借款人到期不能以现金偿还债权时,可根据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与借款人、103、担保人协议或经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以抵、质押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拍卖变现后归还债权或者将非货币财产按一定的价值折价抵偿债权。第十六条 其他应收款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暂时挂账的各类款项,包括职工差旅费借款、待处理出纳短款、待结案诉讼费和待处理案件资金挂账等具体项目。各部门应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出发,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各部门要建立登记台账,按月进行核对,及时采取清收措施。第二章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第十七条 流动负债项目主要包括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第十八条 公司年末应付工资科目不得出现红字。应付福利费的104、主要开支范围:职工的医药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的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第十九条 营业收入应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进行确认。在进行收入核算时,贷款利息收入按季确认收入,其中合同约定按月结息的贷款应按月确认收入。第二十条 贷款利息收入的管理 1逾期超过规定天数(不含)以上贷款的应收利息,不计入损益,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逾期在规定天数(含)以内贷款的应收利息,原则上应计入当期损益。 2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规定天数(不含)后,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3各项贷款按规定计息后,由于借款人不能及时偿还利息而发生的应收利息、催收利息,均应按规定的适用利105、率计算利息(即复利),作为催收利息核算。 4贷款及其应收利息、催收利息在贷款期内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执行。 5催收利息,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一条 中间业务收入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费率收费并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随意减免,不得挪用、占用、截留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收益。第二十二条各项财务收入必须全部入账核算,严禁通过截留收入、转移收入等手段设立小金库,用于私分、滥发奖金、账外经营等活动。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指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非生产用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资产,分为1大类; 房屋及建筑物 机械设备 电子设备106、(如手提电话、复印机) 运输工具 其它设备 第二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年折旧率475 (2)机械设备 10年 年折旧率 95 (3)电子设备 5年 年折旧率 19 (4)运输工具 5年 年折旧率 1 9 (5)其它设备 5年 年折旧率 1 9 固定资产以计留5残值后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还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提足折旧。凡按规定可以选用加速折旧法的,报经税局批准后采用加速折旧。第二十五条 公司综合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负责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调拨、修理及报废,年末由财务部和综合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清理,螂107、帐实相符。第二十六条 公司会计核算负责对固定资产帐务进行核算,完成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的会计处理,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年末进行固定资产帐务清理,完成与实物管理部门的台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第二十七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108、毕。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清理后的净收益入营业外收入,净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公司领导研究核实后,对造成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报废的,应由责任人按该固定资产损失额的20一100承担赔付责任。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购置或租入按以下规程办理 (1)由使用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或由实物管理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提出需求必须提供有关业务数据和初步测算依据。实物109、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购置或租入需求要严格把关,要在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出具可行性报告。确实必须购置或租入且切实可行的,由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或租入申请及预算,并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租入)申请表”及业务审批单,经使用部门、实物管理部门、核算部门及公司领导授权签字后,实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固定资产购置或租入后,实物管理部门、核算部门应组织人员对购置或租入固定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产权证、发票、货物清单、实物办理清点验收手续,实物管理部门主要对购置或租入固定资产的规格、性能、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核算部门主要对实际购置或租入固定资产的型号、数量、价格、产权证等与合同进行核对,并与实物110、管理部门共同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报告”(附表二)。 (3)验收合格后,实物管理部门应将经实物管理部门和实物使用部门签字的购置(租赁)发票、合同或协议、产权证、货物清单、验收报告等提交核算部门,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核算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报告、产权证、购置(租赁)发票及有关资料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或租入登记手续,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同时填制一式二联“固定资产登记确认通知单”:一联交实物管理部门登记固定资产账,并将产权证等资料原件退还实物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作重要档案资料保管;一联自留,查验实物管理部门卡片记录。 (5)实物管理部门根据购置(租赁)发票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购置(租赁)清单、111、“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和“固定资产登记确认通知单”,分别登记买物台账。发票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购置(租赁)清单、“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和“固定资产登记确认通知单”应分类装订入档保管。 (6)实物管理部门通知使用部门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填制一式两联“固定资产领用单”,一联交使用部门留存,一联自留登记台账。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修理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1)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提出固定资产修理申请报告,报告中列明需修理固定资产的种类、型号、规格、使用者和造成修理原因,填制固定资产修理审批表,报实物管理部门。 (2)实物管理部门明确造成固定资产修理的责任、原因后,制定修理方案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方112、案包括:使用部门申请报告、实物管理部门拟采取的修理方式。 (3)实物管理部门根据批复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由使用部门鉴定并出具恢复正常使用的验收证明。对自然灾害、车祸等特殊和紧急情况下造成的修理,可以由实物管理部门先行联系修理,及时恢复固定资产正常功能,一个月以内补齐必要审批手续。第三十二条闲置固定资产应定期向公司实物管理部门报告,由公司实行有偿统一划拔。 第四章 成本管理第三十三条 成本费用包括成本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和营业外支出。成本支出包括同业借入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业务管理费、工资及福利费用、折旧费、其他营业支出(含呆账准备支出)。第二十四条 同业借入利息支出、呆账准备金、营业税金及113、附加、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季确认支出。第三十五条 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无论其鼓项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的费用(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除外)。第三十六条 虽在本期支付的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但应归属本期的费用、损失不得挂帐,调剂利润。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开办费资投产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一般为5年。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114、销。 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三十七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批准后方能报销。第三十八条正常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的发票,印章齐全,在票据背后由经手人、报销人、验收人、负责人(指报销人或经手人的直属上级第一负责人)。第三十九条 费用的开支及标准 1差旅费 1)差旅费的范围:差旅费包括车、船、飞机票务费、住宿费、住勤(途中伙食)补助费、交通补贴以及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2)差旅费开支的标准:根据国家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115、通知”精神,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 (1)车、船、飞机票务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补助费和住勤补助费实行定额补助。 (2)除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出差从严控制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有权授权审批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凭据报销交通费。 (3)住宿费一律凭住宿费发票报销,无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住宿费。 (4)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住勤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天30元,其中单116、位统一安排就餐的,不报销住勤补助,只报销途中伙食补助;有餐饮费报销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5)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天10元,超支自理,其中有随行车辆或接待车辆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6)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办理公务时不能返回住地就餐的人员实行误餐补助,每人每餐1 O元,但一天不超过两餐。 2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控制使用,购买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综合管理部汇总、报批后进行统一采购,个别直接服务于全公司或会议使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另批。 3会议费:会议费的开支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会议费列支必须附会议费预算、会议通知文件,报销时还需附会议签到表。117、 4业务招待费: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 (1)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各自主管业务的规模、目标任务计划及业务的难易程度等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预算计划及月度分解计划,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2)实际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 (3)各部门要及时关注招待费用的支用情况及支用进度,严禁超预算列支业务招待费。无故超支者,超支部分抵扣下一年度指标。 5业务通信费: (1)业务通信费报销的范围及标准: 享受业务通信费报销的范围指公司各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通信费凭有效票据在核定额度内118、报销。 业务通信费的标准: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业务通信费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部门经理在350元、副经理300元内凭有效票据报销,不足不补,超支自理。 (2)享受通信费用补贴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开机,以利于保障通讯联络畅通,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在接到电话后必须及时接听,并按要求迅速作出反应,对于不接电话或虽接听电话但拒绝执行工作指令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公司人员职务或职位发生变动时,业务通信费标准作相应调整。 (4)业务通信费标准或所享受补贴人员发生变动需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6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按月计提应付福利费,按2计提工会经费,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 7教119、育培训费:公司按全员年工资,总额的1.5计提员工教育培训费,各项目培训,必须事先编制费用预算,按预算开支,不许超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超预算,超出预算的部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并计入该项业务费。第四十条 费用的支用按以下规程办理(包括财务报销及审批程序和原始票据批准) 1绩用使用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项目需求提出费用使用预算,填写业务费用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部门、有权签字人审批后,按预算开支。 2公司部门报销费用时,凭据有效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领导认可后交公司财务进行审单。 3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报销单据送部门负责人及有权签字人审批。 4各部门凭据审批合格的报销单120、据到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办理报销事宜,对超过结算金额的费用支出(特别是对单位付款)原则上使用转帐支票。第四十一条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各行必须按季计提应交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并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交纳营业税及附加,不得偷漏国家税收。第四十二条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支出、出纳短款及结算赔款、证券交易差错损失、睡眠户返还支出、抵债资产折价损失、院校经费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审计检查上交款项、违法经营交纳9凹,I款及被没收财产、税收滞纳金及罚款、其他营业外支出。第四十二121、条 依法向国家交纳税金,税前会计利润应按国法规的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交纳所得税,并采取应付税款法,将当期应交天内报出。法定节假日时间可顺延。 (3)、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必须附财务状况说明书,财务状况说明书对下列事项进行重点说明。 A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B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C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D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E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F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G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H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I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第四十三条 交纳122、所得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分配次序是: (1)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3)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总额的50,可不再提取。 (4)计提510法定公益金,公益金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第七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外部报表和内部报表。 外部报表包括法定应对外报送的报表及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法定应对外报送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内部报表是根据内部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需要而编制的报表。第四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管理 (1)、企业必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使会计报表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严禁弄虚作假,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维护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 (2)、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每月终了日内报出,年报在年度终了60日内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