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7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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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153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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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2、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3、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4、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技术部工作职责 技术部按照章程规5、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 二、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 三、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 四、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六、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6、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7、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8、 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9、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10、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11、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12、,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17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13、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十 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14、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 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15、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 三、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饲养种猪5头及其以上;商品猪10头及其以上;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16、;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17、它义务。【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四、养猪户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成员,并发给成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18、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19、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 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20、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21、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22、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23、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17元以上)须报社 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24、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十 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25、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 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26、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 三、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饲养种猪5头及其以上;商品猪10头及其以上;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27、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28、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四、养猪户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成员,并发给成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29、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30、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31、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 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32、度规定和没有事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33、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34、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17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35、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 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36、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37、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38、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39、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五、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40、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41、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 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42、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43、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44、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45、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17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 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46、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47、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48、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 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49、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50、费。 五、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51、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52、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53、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54、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55、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56、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17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57、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58、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59、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60、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61、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62、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17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注,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63、亏损,则扣除其应 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64、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包括社员姓名、时间、地点、只数、重量、品种、交售人员签名。)逐户登记造册; 五、合作社销售肉羊由当日有肉羊出售的社员选出代表2-3人,亲自前往销售; 六、肉羊销售价格按当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七、销售所获的收入,扣除税费、运费等必需开支外,合作社按每只2元收取服务费,并记入财务账目,其余收入按填写的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中肉羊的品种、重量计算,返还给社员。 (注: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中肉羊的品种、重量计算,返还给社员。 (注、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65、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 二、饲养员岗位职责(以养羊合作社为例)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66、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肉羊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羊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羊舍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羊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羊群是否活动自如、好动还是好卧、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67、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草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羊只发病,要及时向合作社领导(或养殖场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病羊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羊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促和检查,月底上交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8、冬春季节,要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对待产母羊,要用温水及时对乳房进行清洗,并及时观察待产母羊的反应,如有产前征兆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并加强营养;对产羔后母羊要加强饲养管理,对初产母羊,要加强对羊羔的哺乳管理。对所有刚诞生的羔羊,要尽快想办法让它吃上初乳,以增强羊羔的疾病抵抗力。 8、协助技术员做68、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 三、无公害养羊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草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草要拾起,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69、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羊场内宰杀病羊,严禁将病死羊在养羊场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并按兽医卫生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70、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 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71、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 二、饲养员岗位职责(以养羊合作社为例)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72、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肉羊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羊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羊舍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羊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羊群是否活动自如、好动还是好卧、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草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羊只发病,要及时向合作社领导(或养殖场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病羊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羊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73、促和检查,月底上交 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8、冬春季节,要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对待产母羊,要用温水及时对乳房进行清洗,并及时观察待产母羊的反应,如有产前征兆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并加强营养;对产羔后母羊要加强饲养管理,对初产母羊,要加强对羊羔的哺乳管理。对所有刚诞生的羔羊,要尽快想办法让它吃上初乳,以增强羊羔的疾病抵抗力。 8、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 三、无公害养羊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74、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草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草要拾起,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羊场内宰杀病羊,严禁将病死羊在养羊场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并按兽医卫生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75、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2篇,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76、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 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 1、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工龄满一年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77、0天。 4、员工在校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已享受了学校寒暑假待遇的,不在另外享受探亲假。 5、探亲假期与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重合的,不在另外计算。探亲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探亲期工资、奖金照发。 6、员工探亲可报销一定的路费,原籍在外省,配偶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员工,每年可报销单位至家乡往返硬卧火车票一次。 第二十二条婚丧假。 1、婚假一般为三天(不包括路途时间),晚婚(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延长 至30天。 2、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三天假期(赴外奔丧者给予路途假)。 3、婚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78、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二十四岁)休产假100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产假50天(均包括产前休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女员工在妊娠第七个月起至产前和上班后至婴儿一岁前,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 工作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4、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 5、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79、疗部门证明,办理了有关请假手续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员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四条公休假。 1、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不含临时工),可按下列条件享受公休假待遇。 2、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5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三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3、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4、享受80、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联社主任批准方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5、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假的,一律视为自愿贡献,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等工资性补贴。 6、公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期满,必须在请假期满次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在本地居住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并报批;在外居住或不能及时赶回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三天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不符合请假手续和规定的或未经领导批准的,无故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 181、员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者,发给原工资。 2、员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 3、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满 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章人事任免及考核 第二十八条联社机关管理部门: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产假50天(均包括产前休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82、的,产假为90天。 3、女员工在妊娠第七个月起至产前和上班后至婴儿一岁前,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 工作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4、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 5、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办理了有关请假手续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员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四条公休假。 1、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不含临时工),可按下列条件享受公休假待遇。 2、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5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三十一83、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3、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4、享受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联社主任批准方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5、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假的,一律视为自愿贡献,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等工资性补贴。 6、公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期满,必须84、在请假期满次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在本地居住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并报批;在外居住或不能及时赶回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三天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不符合请假手续和规定的或未经领导批准的,无故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 1、员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者,发给原工资。 2、员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 3、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85、2)工作满 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章人事任免及考核 第二十八条联社机关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户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社员以其出资86、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87、的原则设置。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88、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户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89、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审批程序如本规90、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 (六)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撤并,由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并颁发或注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农村信用社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资本总额。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91、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农村信用社现存股份需重新登记、确认。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印制股票,只发记名式股金证书,作为入股者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金证书应载明认缴股金数额及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第十八条农村信用社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92、;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农村信用社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资本总额。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农村信用社现存股份需重新登记、确认。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印制股票,只发记名式股金证书,作为入股者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金证书应载明认缴股金数额及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第十八条农村信用社93、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以前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本规定。 第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94、本 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95、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 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96、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97、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98、届任期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99、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100、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101、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102、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103、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104、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_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105、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106、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107、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108、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_合作社,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109、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中。 六、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执行。 第5篇: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执行。 第5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110、。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111、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112、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和有关法规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113、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114、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合作社115、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十七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116、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财务收支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开展117、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要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和必要的内部凭证,并及时入帐。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2017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17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118、)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119、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120、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十七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121、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122、十二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财务收支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要手续 完备,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和必要的内部凭证,并及时入帐。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123、2017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17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124、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125、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126、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127、。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5000-2017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2017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128、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一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 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平、129、公开、公正,实行透明化管理,购 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成员了解。 十 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十 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十四、本制度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130、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5000-2017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2017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131、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一月底前向社员132、(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 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成员了解。 十 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十 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十四、本制度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第4篇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133、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134、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八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账户,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17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需要。 第九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定期清点备用金和银行对帐,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条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盈余及财产分配,并以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因此对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的交易应分别设置明细账簿。成员账户应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 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础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