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一通三防例会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8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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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36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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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一通三防例会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通三防”例会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确保“一通三防”系统正常运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制定“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制度。一、 通防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命脉,煤矿在生产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保证通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通风可靠,风流稳定,瓦斯与二氧化碳、煤尘不超限。二、 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分管“2、一通三防”工作,通风区长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主持“一通三防”方面的工作,通防科(队)在总工程师、通风区长的领导下协调、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日常工作,解决“一通三防”系统存在的隐患与问题。三、 每月至少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时间:每月上旬第二周的星期一召开,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召开的,可以顺延,但最迟应在当月10日之前召开。会议在矿会议室举行,由矿长主持,因工作关系或其他原因矿长不在矿时,由总工程师主持。四、 参加会议的有:矿领导班子成员、通防科成员、通防队长、项目部负责人、各队组负责人、监控室、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生产科、供应科、财务科、办公室负责人以及矿长临时安排的其他人员。五、 “一3、通三防”例会会议议程:1、 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煤业公司以及其他上级单位文件和会议精神。2、 研究规划煤业公司安排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3、 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通报上月“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治理情况、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安排、建议等。4、 机电科通报上月度主通风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与维护工作以及本月对主扇、局扇的检修计划以及其他有关“一通三防”上的事项;5、 通风科对上月“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月度检查问题通报及处理意见、工队考核结果通报、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安措资金落实情况、月度重点工作落实、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上级单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与4、治理情况、员工月度培训与考试执行情况、通防科绩效考核结果等。6、 安全科通报有关“一通三防”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7、 安排当月工作计划,由矿长拍板落实当月“一通三防”安措资金,解决一些重大工程需要的资金各材料设备。8、 安排落实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事项。9、 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其它事情。10、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例会、下阶段工作安排等作重要讲话。六、 安全例会要讲究质量,不能流于形式。会议召开之前,由通风区长组织通防科进行一次“通防”系统隐患大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报告。其他科室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例会,对需要在会议上研究的重大问题、事项和措施,要提前做好安排,做5、到有的放失,突出重点,有议有决,注重实效。七、 会议由通风科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会后出一份会议纪要,报送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八、 会议制度:1、 除带班领导、出差人员以外,其他要求参会的人员必须参加“一通三防”例会,由通风科统计出勤人数,无故不到者,报劳资科按当日旷工处理。2、 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者调成振动。3、 会议期间没有特殊事情,不得随意走出会议室。4、 会议由通风科组织,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及主扇运行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善、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临汾煤业公司审6、批;改变采区及以下(包括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矿井在形成通风系统之前(回风立井贯通并安装新主扇),必须维持目前的通风形式,利用现有的主扇进行通风。各施工地点不在原通风系统范围以内的,利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每个施工点要有通风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和相关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后实施。3、矿井所需风量每月计算核定一次。各系统、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风速、温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矿井有关规定。矿井每旬对矿井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遇有巷道贯通和系统调整以及风量变化等情况时要随时测风,并做好记录填入台帐。4、按规定进行配风,不得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5、在大7、巷等主要系统开掘峒室,准备新采区或新采面巷道时,如其回风流进入生产采区,要制定专项串联通风安全措施,报临汾煤业公司批准;采掘面都应采用独立的通风系统,如遇到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1次,并制定串联通风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临汾煤业公司通风部备案。形成分区后,必须及时改为独立通风,严禁因风量不足实行串联通风。6、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措施,通风科编制专项调整风量的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科、队干部要现场指挥,确保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系统,符合有关规定。掘进巷道与盲巷,老窑及情况不明巷通贯通,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报临汾煤业公司审批,矿8、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贯通工作。7、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主扇性能测定报告,报临汾煤业公司机电部、通风部备案、矿通风科存档。8、矿井每季度要组织机电科、通风科、维运队、安全科等单位至少对主扇风机的设备、设施、监测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主扇必须在合理工作状况稳定区内运行,改变主扇工作状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单独改变矿井主扇的工作状况。10、主扇及其附属装置必须有反风装置,要保证完好、可靠,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满足反风要求,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9、的40%。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之前认真编写反风演习措施和方案,并报临汾煤业公司通防部审批备案,矿每季度要组织检查一次反风设施。11、矿井主扇必须连续运行,因检修、停电等原因主扇停止运行,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临汾煤业公司总调度室,通知当班带班矿长和机电、通风部门采取措施,停风区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或当日带班矿长迅速确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12、风机房备用主扇必须完好,能在10min内启动,倒换主、备扇时,要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负责组织对矿井总回风量进行检测,测定结果向矿调度和通10、风调度汇报。13、通风科每月至少组织通风人员对矿井总回风巷(井),和主要回风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4、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由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处理,处理结果当日报临汾煤业公司总调度室,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要建立主扇停风台帐、记录,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二)测风管理制度1、对测风员的要求(1)测风员必须具备5年以上瓦检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熟知本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其要求严格执行。(3)熟知本工种操作和使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常识,懂得测风站的规格质量要求和管理制度,并掌握对风量等的有关计算、修正和11、填表方法。(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每次测风结果次日上午报通风区长(矿长助理)、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送有关单位。2、测风时间及要求:矿井的测风时间规定为每月的逢8日进行,当日必须全矿测定完。新开硐室和其它特殊地点根据需要随意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量调节,确保风流稳定,系统可靠。3、测风地点和测风方法:(1)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回风立井以及在上述井筒内新开巷道或延伸井筒内,必须在按要求设置的测风站以内进行测风,其余地方所测视为无效。各井筒或12、延伸巷,根据开拓进度及时调整测风点。(2)硐室测风地点,必须在硐室调节风窗处实测后,再在该硐室进回风处用“减差法”实测,二者选具最小值,否则视为无效。(3)局扇供风量的测量,必须在局扇15m处按要求设置的临时测风站以内进行,风筒出口风量在工作面最末一节风筒出口处实测,否则也视为无效。(4)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5)测风所用仪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内,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计检员鉴定合格的仪表,否则所测数据示为无效。(6)测风牌板悬挂位置:测风站前后不大于2米范围内,距地高度1.5米,巷道行人一侧。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13、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是防治重大瓦斯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通风科、队必须贯彻落实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2、按规定,基建期间,施工地点配备专职瓦检员,瓦检员必须服从通风部门的安排,除进行通风设施检查与维护(含风筒)、瓦斯检测以外,不得从事其他无关工作。3、所有掘、开拓工作面(包括备用工作面)、硐室、煤仓、使用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闭墙、巷道高冒区、放炮点、新开巷道口以及符合规定进行焊接的地点等必须进行瓦斯检查。4、瓦斯检查次数的规定(1)、我矿所有作业人员的掘、开拓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规定为采煤工作面每班三次,其它地点每班不少于二次;(2)、当班不生14、产的掘、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工作面区域的闭墙每班检查一次;(3)、无人工作区域的密闭每7天检查一次。(4)、炮掘工作面,严格按照“一炮三检”制度进行瓦斯检测(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每放一次炮,填写一次放炮记录和瓦斯检查手册,不得多次放炮,一次填写。(5)、基建期间,有人作业的工作地点或施工过程中的井筒、巷道,有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跟班检查,检查次数不做规定,根据实际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每测完一次及时向通风调度员汇报一次,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超15、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任何人不得对瓦斯检查员的命令进行违抗或打击报复。5、通风科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采掘布置变化情况及时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通风区长、总工程师签字准后执行。6、瓦斯记录牌板规定:(1)所有瓦斯检查地点都必须悬挂瓦斯牌,并认真及时填写其内容包括: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地点、检查时间、班次、检查人姓名等。(2)瓦斯牌板必须悬挂在醒目处,且符合下列要求:、开掘工作面:工作面风流的瓦检牌距迎头不大于50米的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检牌设在巷道内16、距回风口1520米范围内。局扇处的瓦检牌设在局扇管理牌板处。、闭墙、回采工作面副巷与尾巷间贯眼挡风墙、临时停风区的瓦检牌设在栅栏或挡风墙前。、机电硐室的瓦检牌设在其回风侧。、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的瓦检牌设在其测风站内。、无人工作,但却通风的其它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检牌设在距工作面煤壁510米范围内。、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附近不大于5米范围内。、所有瓦检牌必须悬挂在顶板良好,无淋水,位置明显的地方,要求牌板干净卫生,填写内容清晰规范。7、瓦检员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实行双人电话汇报制度,通风调度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必须按照“手指口述”要求进行17、交接。交接班地点由通风科根据巷道、井筒、掘进工作面等作业点的推进适时进行调整,相关部门对井下通讯线路、电话进行及时跟进。(2)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在巡回图表上签字,并交清本班存在问题及下班注意事项等,同时接班人在交接班者图表上签字,切实做到交接清晰明了,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3)交接班地点在编制巡回图表时指定,并设立标志牌,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牌上签字,并交清交接时间、检查区域、遗留问题,如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停风和重大通防隐患时,必须在工作面现场交接班并交待清楚现场隐患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事项等。(4)每名瓦检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按脱岗论处。(5)瓦检员交接班牌板位置:工作面电18、话处,条件许可的话设在人员定位读卡器附近且有电话的地点。8、瓦斯监测日报和调度日报的审批制度。(1)制表a、瓦斯监测日报表由通风调度员负责统计、制表,要保证瓦斯监测日报能体现各监测地点的瓦斯情况,包括:每班的瓦斯平均浓度,最大值和出现最大值的时间,日平均瓦斯浓度等,对瓦斯探头进行拆装,调校等时要在备注栏中说明。b、调度日报表每日由瓦检班组长负责将当日交回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的瓦斯情况加以汇总。对当日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主要工程量,必须填写在对应栏里请领导审阅。(2)审批a、报表务于次日7点30分由通风科长、通风区长,矿总工程师、矿长逐级审阅。b、通风部门值班干部必须班班审阅台帐,详掌握井下各地点瓦19、斯情况,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隐患早处理。9、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在瓦斯检查员能力范围内处理排放,处理不了的必须当班报临汾煤业公司调度室,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10、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熟练掌握瓦斯检查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漏检,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检讨、罚款、开除等处分。对防治瓦斯,处理通风瓦斯隐患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11、通风科管理干部、技术员、瓦检员必须按照科室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学习新技术、新规范,不断提高通风知识,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标准、高起点的现代化智能矿井的需要。瓦斯排放管理制20、度一、排放瓦斯是一项慎重细致的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人员的名单,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人员,排放瓦斯人员要学习贯彻排放瓦斯措施,熟练掌握瓦斯排放操作规程。二、主扇排放矿井瓦斯:1、矿井有计划停电,事先必须制定停风期间和恢复通风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科、机电科做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安全部门按照措施要求设置警戒,并监督执行。2、矿井因故障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或其它风门打开,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3、在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必须保证最远采区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再逐渐将风门21、关闭。4、通风系统恢复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到1%以下时,瓦斯人员可进入风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稳定30min后主扇排放瓦斯才算结束,其它人员方可入井。5、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工作面瓦斯时,必须采用风流短路办法控制工作面风量,抑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出风流和混合风流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三、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1、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内瓦斯按照瓦斯积存浓度分级管理排放: (1)临时停风,经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由现场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通风区长,启动局扇进行排放。(2)临时性停风,经检查证实停风区内瓦斯或22、二氧化碳浓度分别大于1%和1.5%不超过3%时,汇报通风科长、通风区长、矿总工程师,经批准由通风科制定排放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3)当瓦斯浓度大于3%时,由通风科制定措施,报矿通风区长、总工程师、临汾煤业公司通风部审批,必要时要求矿救护队现场参加排放。(4)所有排放瓦斯的地点必须由矿总工程或通防区长负责组织,通风科、安全处、机电科等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矿总工程或通风区长担任现场指挥,具体指挥排放工作。2、瓦斯排放措施中应明确排入瓦斯路线,风流方向,风量控制的方法,各种电气设备情况,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内容。3、明确停电撤人的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巷道、硐室,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23、撤出人员,与排入瓦斯相连通的巷道口专人设立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地点瓦斯时,必须先从进风方流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风机所担负的区域瓦斯排放结束后,第二台局扇才能按照有关规定送电排放瓦斯。5、启动排瓦斯风机前,必须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6、打开密闭墙排放瓦斯时,从上到下进行,撬落顶部第一层料石(闭墙板)时,停止施工,等瓦斯溢出。同时检查溢出气体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小于1%时,打开第二层料石(闭墙板),以此类推,打开闭墙。7、24、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排出瓦斯的浓度,严禁“一风吹”,排放独头巷道瓦斯采用排瓦斯三通(预先设置)或断开风筒,利用风筒对接面积大小进行调节进风量,抑制瓦斯排出量,排放全风压采煤工作面瓦斯,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控制瓦斯涌出量,保证回风流和全风压汇合风流的瓦斯浓度符合措施规定。8、排放瓦斯的风筒不得有死弯,不得受挤压,风筒必须接牢固,杜绝风筒断开引发事故。9、排放瓦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参加人员,责任具体落实排放瓦斯人员必须学习排放瓦斯措施,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排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排放措施。10、排入瓦斯后,经检查确定,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在1.25、5%以下,且稳定30min无异常变化,排放瓦斯工作才算结束。11、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人员及负责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加强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巷道贯通引起风流混乱,引起瓦斯积聚,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2)炮掘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相距50m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生产科下达巷道贯通通知书。(3)巷道贯通前,通风科要制定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措施,通防队根据措施在贯通前20m提前按措施施工,做好系统调整准备工作。(4)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中要求绘制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图纸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调风设施的位置26、,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变化情况。(5)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综掘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检查风筒及监控设施完好情况。(6)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安全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流中的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正常作业。(7)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都设专人按规定进行警戒,间距小于27、20m的平行巷道,联巷贯通时,一个工作面放炮,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8)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安全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和瞎炮处理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只有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循环的作业。(9)巷道贯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格贯通警戒设置与管理,在措施中要明确规定。(10)巷道贯通全过程由分管副矿长统一指挥。贯通时,生产科长、通风科长亲临现场,安全科长现场监督。(11)巷道贯通后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并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通风队根据通风科制定的措施调整风流,28、安排立即构筑设施,实现全风压通风。当系统完善,风流稳定,风速符合规定,瓦斯、二氧化碳分别不大于1%和1.5%时,方可恢复工作。2、盲巷管理制度(1)盲巷管理是通风、瓦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盲巷管理,防止重大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盲巷管理制度。(2)凡井下独头巷道、各类峒室、水仓等,其长度大于6m,并且不通风或风速低于规程规定的,即为盲巷。(3)生产、地测等部门在设计采掘工作面布置时,要尽量考虑全面,防止产生盲巷。(4)生产队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井下乱开口,产生盲巷。(5)巷道需要新开口时,必须先由地测科下达巷道开口通知单,发到生产、安全、通风等部门,以便加强通风29、瓦斯管理。(6)生产队组在地测科标定开口位置,并接到开口通知单后,方可开口作业,如因作业队组私自开口形成盲巷,追究相关队组和责任人的责任。(7)如果因探巷等施工形成的盲巷,施工完毕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由通风部门对盲巷进行永久性密闭,对停止施工形成的盲巷,通风部门要及时密闭,并严格按照密闭管理办法实行挂牌管理。(8)为保证通风区密闭工作按时完成,要求回采面结束后25天内将正付顺槽内的设备、材料回收完毕,巷道废弃后,25天将设备材料回收完 ,整个工作面回撤工作由矿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必须由通风队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9)凡因无计划停风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者,由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负30、责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标,否则追究责任。(10)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汇报,不论什么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使用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通风队必须砌筑临时闭墙,重新恢复使用时依照排瓦斯规定进行排放瓦斯,只有在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相关规定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11)井下各类硐室深度超过6m,宽度超过1.5m时,必须设置回风巷,安设调节窗,否则视为盲巷。(12)服务于水平或采区的水仓必须是双仓,且自水仓入口至泵房巷道内风流畅通,且风量不小于100m3/min,否则在水仓入口设栅栏门,严禁人员入内,水仓清理时,必须将水排净,保证风量达到要31、求,否则必须安设局扇,严格按排瓦斯有关规定执行,独头水窝长度不得超过6m,否则视为盲巷。(13)所有井下密闭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m的位置。除挡风墙外,其余闭墙均应在巷口设规整的栅栏,并揭示警标,设置瓦检牌。水管、轨道、电源等一切导体不得进入盲巷。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管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局部通风也是瓦斯事故的多发环节,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提高局部通风工作质量,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2、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和检修鉴定:(1)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通风部门双重管理,通风科、机电科要建立局扇管理台帐。(2)局扇使用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出井交检修车间检修。(3)局扇检修完毕,送交设32、备库。队组使用前,要提出局扇安装申请,由管理科室审批后,通风科制定局扇设计、机电科制定供电设计。必须通知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进行验收鉴定,鉴定内容为局扇的电流、电压、高压衬垫不漏风,吸风量、电气失爆等内容。通风科、机电科建立局扇鉴定台帐,未经检修鉴定的局扇不得入井。(4)安装完毕后,由安全科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5)井下运行的局扇每半年至少出井检修一次,通风科要建立局扇动态管理台帐。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及管理规定:(1)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凡需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时,提前3天由分管的业务科室向通风科下达通知单。(2)通风科接到通知单后,派通风队测风33、员到现场实测风量,然后根据巷道开口通知书和施工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局部通风机安装设计审批单”,并进行审批后下发相关单位。(3)机电科设备库接到局扇设计后方可向使用单位发放局扇,使用单位在领取后下井并按设计位置进行安装。(4)局扇安装好后经机电、通风、安全等有关单位按设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否则通风区有权不予送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局扇投运的同时,通风区要在风机处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板。(5)我矿所有安装使用局扇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及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实行自动切换的专用局扇和备用局扇以及开关应设置明显标志,开关至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大于10m。每天检修班由瓦检员进行风机切换实验,并34、报通风调度记录备案。(6)我矿井下采掘供电要分开,所有开掘工作面实现“三专”和瓦斯电、风电两闭锁。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开掘工作面,遇专用风机停止运转,切换成生产风机运行时,风电闭锁装置应闭锁工作面动力设备电源,生产风机只能做保安使用,只有在排除故障,恢复专用风机运行的情况下,才能人工恢复送电,恢复作业。严禁甩开风电闭锁装置,恢复送电。(7)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如果一个掘进面用一台局扇不能满足通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制定措施,方可允许用两台局扇供风,严禁使用一台局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供风和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4、风筒管理:(1)在局部通风机安设符合35、要求的前提下,通风队负责延接风筒,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2)风筒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吊挂,要求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风,严禁风筒挤压,风筒必须反压力,无破口,严禁反接头和花接头,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可花接;拐弯处设弯头,严禁拐死弯。(3)风筒的百米漏风率不得大于10%,风筒的出口风量必须保证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瓦斯浓度控制在规定值以下,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测风员至少每旬进行一次局扇吸入风量和风筒出口风量的测定,特殊情况,随时测定并有记录。(4)、所有爆破作业、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开掘工作面,延伸风筒时,不得直接接在风筒末端进行延伸。为避免风筒36、不断被破坏,延伸风筒时,将风筒末端一至二节风筒断开后,进行接续风筒,接上新风筒后,再将原末端风筒接至工作面末端,以保证受爆破影响而破坏的风筒数量不增加,从而起到保护风筒的目的。(5)、及时对风筒的破口、接口不严密而漏风处进行修补。(6)、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若末节风筒因破坏而漏风严重,经修补后也满足不了工作面的风量需求时,申请报废末节风筒后更换新风筒。5、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1)使用局扇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凡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局扇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局扇计划停风审批单”,经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2)凡有下列情况者,不37、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必须及时汇报登记。 未经矿总工批准,随意停止局扇运转。 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 局扇本身故障。 临时停工巷道没有采取钉栅栏或密闭,而停止局扇送风。 风筒中途脱节,形成工作面无风。(3)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汇报,跟班队干或带班矿长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向通风调度汇报。(4)瓦检员必须监督责任区内的局扇运转情况,并在班中汇报瓦斯时一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建立局扇运转日志。(5)不论什么原因,工作面停风后,停风区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独头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并挂明显标志牌。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经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38、碳浓度不超过1.5%时,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如停风区瓦斯浓度大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6)对下列情况,按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按事故处理: 工作面停风后,未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工作面停风后,仍有人在停风区继续工作。 工作面停风后,独头巷道未设置栅栏、警标。 恢复停风巷道供风时,没有按规定排放瓦斯。 局扇运转正常,但风筒中途脱节无人处理,造成工作面无风。(7)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科、通风科、通风队、机电科等有关单位进行分析,查明原因,39、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8)局部通风机应尽可能采用独立通风,不能采用独立通风,局部通风机处于被串联位置时,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9)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每月要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矿井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风门和反向风门。反向风门安装要求:在正常通风时,反向风门开启方向与回风流方向40、相同(尤其是朝向回风大巷的反向风门),确保在反风时反向风门能关闭而不被反向风流吹开。2、经常行人通车的主要风门要安装风门联锁装置,同时安设语音报警提示装置。3、同一组风门必须设置闭锁装置,严禁同时打开,以防风流短路。4、每月底通风科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分析通风系统后,制定出下月通风设施计划。5、通风队收到计划后提前组织相关材料的准备等工作。6、日常通风业务管理上,通风科要针对生产情况,需要构筑通风设施时,提前510日下达通风设施构筑设计,说明设施具体施工。7、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必须由通风科现场指定具体位置后,按标准施工,对影响通风设施施工的队组,通风科拿出处理意见,严禁将材料、设备等永久闭死,否41、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通风队每道设施构筑完后两天内,必须向通风科申报验收,通风科在收到申报后三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验收,对非达标工程除重新返工外,还要追究施工责任人、通防队长责任,并限期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对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者,要加倍处罚,直至达到合格为止。9、对验收合格设施,由通风队填写说明牌,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台账,以备对今后发现设施不按标准施工时,对有关人员的追究处理,同时要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10、通风队对井下的所有通风设施要经常检查,设专人维修,保证完好。对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前的有害气体每7天检查一次,检查数据填在检查牌板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上台帐记录。11、加强通风设施的日42、常管理,通风科要建立设施档案和管理台帐,每月至少组织通风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处理,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经通风科批准。12、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挂牌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牌板必须填写规范,内容清晰,有专人负责定期擦洗干净。附:通风设施质量标准(一)永久密闭(包括永久挡风墙)(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要求顶部总厚度为1.52.5米: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米的地点闭墙为2.5米,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为1.8米,采面顺槽闭墙为1.5米。闭墙两面用料石或砖等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墙中间用黄土层层夯实。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43、。(2)墙体周边要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掏槽深度不小于0.3米,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米的裙边。(3)闭墙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闭墙底部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4)墙面平整(1米内凸凹不大于10毫米,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5)闭墙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6)闭墙前无瓦斯积聚。(7)闭墙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挡风墙可以只设说明牌)(二)临时密闭(包括临时挡风墙)(1)用料石或砖构筑临时密闭时44、,要求顶部总厚度不小于0.5米,墙体厚度不小于0.3米,中间用黄土或煤粉充填并捣实,墙体要抹面或勾缝,做到墙面平整,无漏风。(2)用木板构筑临时密闭时,要按巷道断面打立柱,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自上而下压茬钉在立柱上,压茬宽度不小于15毫米,用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满抹或勾缝,无裂缝,无漏风。(3)密闭要设在顶帮良好处,四周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4)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5)闭墙前无瓦斯积聚。(6)密闭前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挡风墙可以只设说明牌)(三)防火墙(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防火墙所用材料与永久闭墙相同,其顶部厚度应根据封闭地点及45、其自燃条件而定,但一般不应小于2米。(2)防火墙上下要砌筑在顶板坚实的岩石上,其掏槽要求与永久闭墙相同。(3)防火墙两面必须用料石砌筑,并用水泥沙浆砌筑勾缝,墙中用黄土层层夯实。(4)防火墙内外有积水时,或有可能有水流经闭墙时,其墙底部必须用混凝土构筑,高度不低于0.8米,前后墙用水泥抹面,并在墙底部设反水管或反水池。防火墙必须预留观测孔、措施孔,孔口要安装气门堵严实。防火墙要预留构筑气室的位置,以备均压。(5)防火墙面和距墙1米范围内的巷帮巷顶必须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8厘米。(四)永久风门(1)永久风门墙垛的规格质量标准同永久密闭。(2)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应能保证行车或行人时不同时46、打开。一般情况下行人风门不小于5米,无极绳运输不小于10米,电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进、回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区域的所有风门,应同时安装反向风门。(3)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实现自动化,不能自动开关的风门要设专人负责开关,行人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风门有报警讯号。进、回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采区进回风巷之间风门要有闭锁装置,保证风门不能同时敞开(包括反风门)。(4)风门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垛周边要掏槽,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墙垛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47、无重缝,无空缝。(5)风门门框的规格应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而定。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风门底坎除外),门扇要用不小于4厘米厚的木板制成,木板接茬的位置要采用错口接法并穿带。如用双层木板中间要夹坚固防水材料,其总厚度不应小于4厘米,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框与门轴要向关门方向倾斜80-85,门扇与门框不歪斜。(6)风门底部的水沟处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7)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8)当风门所处的巷道长度大于50米时,必须留有一定面积的通风窗口。(五)临时风门(1)临时风门墙垛的规格质量标准同临时密闭。(48、2)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应能保证行车或行人时不同时打开。一般情况下行人不小于5米。(3)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风门有报警讯号,否则要设专人看守。(4)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5)门墙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搭接,墙面用灰泥满抹或勾缝,无裂缝,无漏风。(6)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7)通车风门要设底坎。(8)井下巷道不得使用风布帘控制风流(处理积聚瓦斯除外)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有专人看管,防止损坏造成风流紊乱。(六)调节风窗应符合永久风门标准16条要求。调节风窗的调节位49、置要设在门框的上方,并能调节,调节风窗的大小根据配风计划或生产所需要的风量来确定。(七)临时调节风门应符合临时风门标准。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要设在门框的上方,并能调节。(八)永久调节风窗应符合永久闭墙标准。调节位置要设在上方,并能调节,调节风窗的大小根据配风计划或生产所需要的风量来确定。(九)风桥(1)永久风桥设置在主要进回风巷道和采区进回风巷道交叉口。(2)风桥上下巷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或砌碹。桥面平整不漏风。(3)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硬底硬帮,砌墙厚度不小于0.5米,掏槽深度在煤中不小于0.3米,在岩石中不小于0.2米,槽中要填实。无缝隙。(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成流线50、型,坡度小于30度。(5)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或调节风窗。(十)测风站(1)矿井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都要设固定测风站。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分区进回风巷及其它分区巷道、硐室可以设临时测风站。(2)测风站长度不小于4米(临时测风站受条件限制除外),断面必须一致。前后10米内无风流分叉、汇合点,巷道无拐弯及障碍。(3)砌碹巷道测风站,要用水泥沙浆抹平面。断面小于6平方米的巷道全部抹面,断面大于6平方米的巷道,抹面高度不低于1.8米。(4)金属棚巷道测风站,用混凝土背板全部填平并抹面。(5)光爆锚喷巷与裸体巷道,要刷齐或补平两帮,做到断面一致。(6)测风站要定期刷白,并用红漆构边,做51、到醒目。(7)测风站内无杂物、积水、淤泥。(8)每个测风站都要设置测风牌板,其内容填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测风时间及测风人等。(十一)栅栏栅栏应根据设置地点巷道的宽度首先打起坚固的立柱,木支架巷道不少于两根,其它巷道不少于四根,柱距不超过0.8米。木条宽度不少于4厘米,厚度不少于2厘米,木条横竖间距不超过20厘米,栅栏高度不低于1.5米。未经通风科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栅栏。防灭火管理制度1、入井人员要做好验身制度,严禁将明火、烟草带入井下。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和电炉取暖。3、在井下,井口搭建的临时操作间、休息室,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52、4、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大巷进行上述作业时,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区长等审批签字后,严格按照措施执行。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以及棉纱、润滑油、布头和纸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到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井下存放。6、对报废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8、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接在进风巷。消防管路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阀门:、所有竖井、斜井和53、平峒口。、井底车场的主要峒室内。、皮带运输道,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以内。、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隔50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以内。、掘进工作面进口处。、其它巷道每隔100。、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三通阀门的位置要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机车架线及其它电气设备。9、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应急预案中明确作出规定,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矿井必须在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54、防火门。11、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火药库、液压泵站、皮带机头、压风硐室等火灾隐患严重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12、加强对地面小煤窑、塌陷、裂隙的检查及封堵力度,减少采空区漏风。每月由矿长负责组织一次检查,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中标明具体位置,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13、矿井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四、灭火救灾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和通风科(区)并同时向临汾煤业公司调度室55、报告。2、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中心迅速查明火情。矿要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灭火救灾领导组,研究灭火方案,组织灭火工作。3、发生煤层自燃火灾时,应根据着火情况首先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如用水扑灭、用水灌入火区、挖除火源、注胶等。在直接灭火过程中,一般不得56、改变火区的风流方向。直接灭火不能取得灭火效果时,为防止火势发展,应采取封闭隔绝灭火,封闭火区前,必须根据火区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变化慎重决定通风方法和封闭程序。4、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5、在构筑闭墙收口时,遵守下列规定:(1)进回风巷道的全部闭墙应同时构筑,特别是最后一个进风闭墙严禁超前最后一个回风闭墙。(2)在闭墙时必须保证闭墙期间通风,并在闭墙上留设观察孔和措施孔。(3)在密闭期间,必须设专人检查各种气体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瓦斯浓度迅速增加时,57、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必要时可远距离大面积封闭,当火区稳定后再进行缩封。(4)当火区各闭墙采用同时收口的办法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用最少的人员和时间同时快速封堵,并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火墙附近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3、火区封闭后,应遵循下列规定:(1)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危险区域,通往火区的各个巷道设专人警戒,任何人都严禁进入,24小时后,方可进入检查和加固闭墙。(2)封闭后应采取闭墙喷浆和均压通风等措施,减少火区漏风。(3)如果火区内氧气、一氧化碳、温度等参数没有下降趋势,矿总工程师要立即组织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4、通风区要指定专人对火区闭墙栅栏附近的气体浓度和温度等参数58、至少每天检查一次,有害气体变化较大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5、对火区气体成份定期进行取样化验。发现采空区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取样分析,并设专人加强观察,一周内经过三次取样分析,一氧化碳浓度及测定温度有升高的趋势,并且一氧化碳浓度在0.001以上,温度在30度以上,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6、封闭的火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并且具备启封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临汾煤业公司批准,方可执行。7、启封火区报告内容包括:火区位置、发火日期及其原因;火区鉴定资料及依据;启封前进入火区侦察的程序和打开密闭的程序;启封安全措施(包括重新封闭方案);启封火59、区图(注明火区位置,防火墙位置、通风系统等)。8、启封火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做好把火区的回风直接引入回风巷的准备。火区回风所通过的巷道内不准有人员工作或停留,电源要切断。(2)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与火区相连的巷道内应仔细地撒布岩粉,采取隔爆措施。(3)准备好足够的启封火区和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一切材料和灭火器具。(4)火区启封前,应先在防火墙外修筑带门的锁风墙,启封时把门关闭,不使大量新鲜空气流入封闭区,以防止可能尚未熄灭的火源复燃或引起瓦斯爆炸。9、启封前,应急救援中心要在锁风的情况下,详细侦察、检查、分析化验火区温度、各种气体浓度和巷道支护情况,确认火区熄灭后,方可启封火60、区。10、在启封火区时,要逐段恢复通风,并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浓度和温度,如有复燃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通风并重新封闭火区。11、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爆破管理制度(一)爆破工的配备和管理1、井下爆破工按每个工作面4人配备(不爆破的采、掘工作面除外)。2、井下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归通风部门管理。3、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爆破工纳入通风科业务保安范围,通风队必须建立爆破工管理档案,爆破工调离岗位,变动工种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5、通风队建立以爆破责任制为中心的管理61、考核办法,推行放炮组的准军事化管理,提高爆破工素质,增强责任心,全面落实各项爆破有关规定。(二)爆破材料管理1、井下火药库的建设,火药、雷管的储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基建期间不设火药库时,火工品管理、存放必须要有专用箱保存,领用、退还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记录,当班剩余的雷管必须退库保存。井下不工作时,不得存放火工品。2、制定矿井火工品井下装运、领退、保存、销毁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3、井下所有爆破地点必须使用合格的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130ms,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4、井下爆破作62、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严禁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电雷管发放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和电阻测定,并将脚线扭接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合格的电雷管,通风队要建立完善的电雷管扫描编号、领用、发放登记管理制度,爆破工使用的电雷管专人专号,不得转借。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接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7、领退爆破材料由爆破工按规定,亲自办理领退手序,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炸药性能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其它人员运送。8、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63、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领用爆破材料后,应直接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9、爆破工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火药箱内不得有火药以外的物品,火药箱的钥匙队组带,由队组负责管理,通风区放炮员监督。10、各工作面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悬挂管理牌板,注明:使用地点、炸药存放量、清点时间、放炮员姓名等内容。11、当班工作面的火工品消耗量,由带班长在领料单上签字核实。剩余的炸药存放在工作面火药箱内,但箱内存放量不得超过40条,多余的炸药和所剩余的电雷管全部退回火药库,并办理有关退库手续。164、2、通风调度每班必须对井下炸药,电雷管及水炮泥的存放、消耗量进行统计,准确掌握。(三)、爆破器材管理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对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校验,并进行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2、爆破母线和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爆破母线长度必须大于爆破撤人的规定距离;(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纲丝绳等导电体接触;(3)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65、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带回路爆破,严禁使用轨道、水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6)爆破母线的破口要及时用绝缘胶布粘补,不得有裸露破口存在;(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拧结成短路。3、发爆器、雷管箱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或留在井下,不到爆破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接成短路。4、入井前爆破工对发爆器必须进行检查,有故障的发爆器禁止带入井下,严禁在井下打开发爆器进行导通检查,有故障的发爆器只能交回仪修室修理。(四)、爆破操作管理1、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66、。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2、井下不准采用反向起爆。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从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棍、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捆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接成短路;(5)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67、破工一人操作完成。3、装药时,首先必须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悬空。4、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炮眼深0.61m时,每眼不少于1个;炮眼深度超过1m时,每眼不少于2个。炮眼剩余部分用炮土封实,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5、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五不准”指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爆破:(1)采掘工作面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2)爆破地点附近68、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取最大值填写在“一炮三检”手册上,并实行三人签字。“三人联锁”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风量、瓦斯、洒水等爆破准备工作无误,达到爆69、破条件时,负责设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所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检员(安全员)。瓦检员(安全员)检查确认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后,由班组长带领爆破工、瓦检员(安全员)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在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6、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7、爆破前,肢线的连线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接肢线,检查线路和送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8、爆破警号规定:在放炮母线连接脚线前,放70、炮员要发出撤人警号-一长声,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撤至安全地点进行爆破,当母线接入发爆器接线柱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号-两短声,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9、通电以后拒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接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电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接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71、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11、一个工作面只许使用一个发爆器进行爆破,爆破时,每放一茬炮,必须及时填写一次爆破日志,不得多次爆破,一次填写。12、爆破之前,必须设置警戒线,有专人负责警戒,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至警戒线以外,方可下令进行爆破。13、其它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综72、合防尘、测尘管理制度、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一) 一般规定1、必须保证地面静压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500m3(现有的静压水池容量700m3)。2、防尘用水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可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胶带巷和胶带斜井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3、所有的洒水管路原则上与巷道内的电缆分侧悬挂,如现场确有困难,不能分挂时,水管必须悬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4、洒水管路的吊挂标准:(1)高度为1.50.1米;(2)每根水管两端必须用铁丝吊挂,每根管子吊挂两处,距接头距离为1.00.2米,统一用12#铁丝双股吊挂。(3)水管不准吊挂在任何电缆或73、铁管上,必须进行单独吊挂,且紧贴在巷道一帮。可吊挂在锚杆或金属棚梁上。5、阀门的安设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洒水管路必须设三通阀门。(1)管路阀门A在巷道分岔必须安设管路阀门,直巷道每200米安设一个阀门。B实行统一标准进行编号,数字为阿拉伯数字,如1,2,3C阀门手轮方向朝上。(2)三通阀门A三通与阀门之间的连接为对丝直接连接,取消其它连接方式。B三通阀门进行统一编号,数字为阿拉伯数字下带一横杠如1、2、3C阀门方向向上,且平行于巷道,手轮位置为当人面向管路时位于手侧。6、转载点喷雾装置安设标准(1)转载点喷雾A、安装位置:喷雾安在转载机头中心线前方0.3-0.5米,在机头上方0.8-1.0米处。74、B、转载点相对固定的喷雾装置,与管路连接应为铁管,其它移动频繁处的喷雾装置(工作溜头,转载溜头、放炮喷雾),与管路连接可用高压软管连接。C、喷雾装置的开启阀门应使用球阀,安设在易于操作且安全的地方。D、直接卸载到溜煤眼和煤库的转载喷雾应至少安设2个喷头,其它转载点至少应安设1个。(2)水幕A、卸载点水幕所有卸载点均要安设净化水幕。大巷卸载点水幕在下风侧20米处安设,其它卸载点水幕在下风侧5-10米处。B、放炮水幕a、安装位置:掘进面距迎头20-30米,回采面付巷距工作面不超过50米。b、水幕安装与巷道方向垂直,吊挂平直,紧贴顶板,漏水。C、净化水幕a、井下主要人回风、采区人回风、进风斜井必须安75、设风流净化水幕,并且灵活可靠,使用正常。b、具体位置设在巷口以里20-100米范围内。7、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以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8、必须严格控制井下风速,井巷中风流速度必须符合规程中第107条的规定,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以防止煤尘飞扬。回采工作在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和喷雾等防尘措施;综采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和喷雾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得超过5m/s。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必须加强防尘措施。9、所有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主76、尘措施,施工井巷、掘进岩巷、半煤岩巷、煤巷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封孔,放炮喷雾,扒装洒水,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处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放顶必须喷雾洒水;井下所有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井下所有装载、卸载点、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以便灭尘。10、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存煤,不得放空,溜空,溜煤眼严禁兼做风眼用。(二)开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1、湿式作业:(1)打眼工序必须采用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0.3L/min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耙水量以2-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2)封眼采77、用水炮泥,装填方法为外封式;(3)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4)放炮时必需在距工作面2030米处安装放炮喷雾,水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10-15分钟;(5)放炮后、装岩前,必须对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岩堆洒水,在装岩过程中边装岩边洒水;(6)用风镐修整巷道轮廓或维修巷道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2、通风防尘: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经常保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保持工作面有足够的排尘风量,大于6m2净断面的巷道掘进必须使用除尘风机或风流净化器(压风式通风)。3、距工作面30米以外的巷道,应经常冲洗,保证无干燥浮煤。4、安装并正常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进行灭尘。78、(三)锚喷支护的综合防尘1、打锚杆眼心须实施湿式钻孔。2、锚喷支护作业的防尘:(1)将砂子、石子混合,在地面先洒水预温,然后按配比在井下进行加水泥拌料,拌好的料应当是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采用的骨料粒径不得超过15mm;(2)使用锚喷机时,在装料矿车与喷射机之间,安放接料盘,上料时,使灰流进喷射机料斗内,减少粉尘飞扬;(3)及时清理喷射机及检查橡胶结合板的磨损情况,对于磨损严重的橡胶结合板及时更换;(4)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或潮湿喷射工艺,重点将以下参数控制发:A、输料管长度50m;B、工作风压:0.2-0.15Mpa:C、喷射距离:0.4-0.8m。(四) 转载及运输的综合防尘1、79、转载点的防尘:(1)刮板输送机及皮带运输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过0.5m,否则安装合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转载;(2)各转载点必须安装自动喷雾系统。2、装载点的防尘:(1)煤仓放煤口距矿车上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0.4m;(2)放煤口应安设喷雾装置,实现放煤同时喷雾,雾流要求罩住煤流和矿车;在装载点下风侧20m内,安设一边净化风流的水幕。3、卸载点防尘:各卸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以实现卸载同时喷雾。4、运输大巷防尘:(1)轨道运输大巷的重车道侧安设自动喷雾装置,对通过的重车进行自动喷雾;(2)运输大巷中安设自动风流净化水幕。(五) 个体药护锚喷工人、机组司机、放炮员及回柱放顶工、风钻手、移支架工,必须80、佩戴防尘口罩。(六)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要求1、采煤工作面正、付顺槽的防尘管路必须铺设到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20m的地方,在管路尽头必须安设注水针及两个以上的分水器。2、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必须铺设到距工作面迎头小于20米的地方,在管路的尽头必须安设注水针及两个以上的分水器。3、采煤工作面正、付顺槽、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大于20米长的一寸胶皮软管,以供洒水之用。、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1、加强对煤尘堆积地点的冲洗,采掘工作面巷道的冲洗按照关于巷道冲洗的规定执行。2、主要大巷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回风巷,对于运输设备安设在回风巷的运输巷道,应经常冲洗,保证无干燥浮煤出现。81、3、加强执行各项综合主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与煤尘飞扬。4、我矿隔爆设施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助隔爆棚,分别设置在以下地点:A、主要隔爆棚、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B、辅助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水棚具体要求如下:(1)均采用水袋棚。(2)布置方式:集中式。(3)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4)水棚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5)水棚安设位置:a:水棚应设82、置在直线巷道内;b: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米,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米:c:第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米;d: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袋,每组间隔不大于200米。 (6)水袋排间距:集中式水袋棚间距为1.2-3.0米。(7)棚区长度:集中式主要水袋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集中式辅助水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8)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隙之和不得大于1.5米,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米;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米。(9)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米;水袋底部至顶梁的距离不得大于1.6米,如果大于83、1.6米,则必须在该水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袋。(10)水袋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米;水袋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袋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11)当袋要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时,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要相对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勾用4-8毫米的圆钢,挂勾角度为605度,弯勾长为25毫米。(12)要经常保持水袋完好和规定的水量,袋内无杂物,做到水清袋净。C、隔爆牌板(1)采区隔爆牌板:高度与隔爆袋齐,挂在行人侧第一排隔爆水袋第一个水袋前0.5-1.0米处。(2)工作面隔爆牌板:高度距巷道底板1.3-1.5米,挂在行人侧巷帮,棚区起始处。 、 组织与管理制度1、矿84、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粉尘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区队长是该区队所辖区域粉尘防治的第一责任者,技术员对粉尘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2、安全处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权检查各项防治粉尘设计、措施、计划及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提出和实施处理意见。3、各区队要建立由队长担任组长,技术员担任常务组织长,并没专职防尘员的防尘管理机构。4、矿井测尘管理机构组 长: 张建祖副组长: 张俊岭 乔福明测尘员: 王小斌 许楠 矿井已建立专门的防尘专业队伍,配备专职测尘员,负责本矿的责任范围内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采区、大巷的测尘工作,规定全尘每月测定两次,每月1日、16日测尘。85、呼尘每季度第一日测定。测尘点的设置,根据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整。每月初召开通风例会时,要对测尘点的设置进行明确定点。5、矿通风科主持防尘工作的日常业务,绘制反映实际情况的防尘管路的布置图,粉尘防治设施及实施措施的分布图,编制每月防尘工作计划,进行专业检查,落实有关措施、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推广防尘技术的新工艺、新产品,负责本矿防尘标准化建设的计划措施。6、每个有关队组年度必须制定适合本队实际情况的防尘措施,建立本专业的或兼管的防尘小队,负责本队所辖范围的具体的防尘工作。7、通风科每月份上、中、下三旬进行专业检查,同时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检查,每月根据所检查的结果对各单位的防尘工作进行评比,86、依评定结果进行奖罚。8、通风队负责所有水平大巷及采区道的冲洗、刷白工作。负责对井下各转载点喷雾设施和水平、采区巷道净化水幕的安设、回收工作。9、通风队负责井下所有隔爆水袋的安装、回收工作。10、凡需要煤层注水的工作面,通风队技术员必须提前两周编制注水规程,报通风科、安全处、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注水的所有工作。11、通风队必须建立如下台帐,并按要求如实详细记录,一式两份,队内存一份,报通风科一份。(1)管路安装、拆除台帐。反映井下防尘管路的动态情况;(2)防尘设施安装台帐。反映三通、阀门的位置、数量、喷雾、水幕安设情况;(3)隔爆水袋的安设与拆除台帐。反映隔爆设施的使用动态87、;(4)巷道刷白、冲洗台帐。反映刷白冲洗计划的落实、完成情况。12、各单位所辖范围设施的管理规定:(1)采煤工作面正、付顺槽,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隔爆设施的使用、维护,洒水管路拆除,由采煤队负责。掘进队负责责任巷道管路安装、维护,防尘设施安装、维护、使用,隔爆设施的管理、使用与维护。采掘工作面的洒水软管由队组自备;(2)皮带队负责所辖胶带输送巷道的转载点喷雾装置的安装、管理、使用、维护;(3)井下维运队负责4寸以上洒水管路的维护与安设;(4)通风队负责以上范围外所有防尘设施的使用、维护。13、采掘工作面、皮带运输开始生产前,通风科必须对防尘与隔爆设施按标准验收,符合标准后进行移交签88、字认可,移交单一式三份,一份存通风队,一份存使用单位,一份报通风科,否则,不准生产。一通三防措施规程制定审批贯彻管理制度一、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由通风机电科技术员联合编制,贯彻制度严格按三大规程的原则和行业标准进行编制,并具有可操作性、法规性、指导性、约束性。二、所编制的规程措施,由通风、机电科长审核后,由技术、安全矿长签批,方能生效。三、规程措施生效后,由编制技术人员向施工队长、工人进行贯彻并组织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四、通风系统有变动、调整、巷道贯通、进行通风设施施工等工程之前57天,必须编制出安全技术措施或规程,将相关人员审批合格后,组织相关人员进89、行学习,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五、规程措施要存档管理,以便后查。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管理制度一、井下采掘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瓦斯员不间断进行。地面和矿井系统局部区域的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通风科测风员、技术人员进行。要求每旬排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矿调度室。二、通防科、安全科每月组织一次通防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治理。对隐患治理情况要纳入当月绩效考核中,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事故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三、通风部门下井人员下井时随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排查,向通风科长反馈井下通风系统隐患排查问题及处理措施。四、通风科每天召开所属队长碰头例会,对矿井通风系统隐患进行分析和90、处理。五、通风科每月对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提出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处理。六、通风科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量平衡会,由矿长技术员主持,安全矿长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进行分析和调整,把需要生产部门配合的问题提交矿领导。七、对排查出的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要及时召开通风专题会,研究对策,安排隐患排除,并组织人员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通风仪器、仪表的管理制度1、通风仪修必须建立发放室、维修室及库房等工作场所。2、矿井通风仪器、仪表按岗位实行专人专用,建立通风仪器、仪表配发台帐。3、发放室、维修室及库房等工作场内整洁无杂物,仪器、配件分类的放置并有标志。收发仪器时将仪器擦试干净,摆放整齐。91、实行凭证发放,按号领用,不得转接他人或乱用。4、完好的仪器放置在使用架、维修的仪器放置在待修架。发放的仪器必须完好,不合格的仪器不得发放使用。5、仪器收发工收发仪器时按操作要求做相关的检查,使用人员领到仪器时也要检查是否符合要求,不完好的仪器不得领用,当班超过2小时不交仪器者,必须汇报通风调度追查原因。6、通风仪器仪表维修,校正人员要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7、光学瓦检仪每日检查,有问题随时维修,新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电路、气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内装药器粒径为35mm,严禁使用失效或变质药品每周换药校正一次,严禁将吸收管上、下两端隔片堵死。8、便携式瓦检仪每日检查,有问题随时维修,每92、周至少用标准气样校正一次。9、风表、测尘仪、甲烷氧气两用仪,多种参数测定仪等通风仪器、仪表都要按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10、由通风区技术员负责编制通风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计划,按计划报送检定单位。11、风表、粉尘测 定仪每半年检定一次;光瓦、数瓦、瓦斯传感器每年检定一次;光瓦、数瓦检定校正装置每两年检定一次。其它通防仪器均按说明要求时间周期及时校正。12、凡使用的通风仪器、仪表必须有检定单位颁发的合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使用。13、仪器调校需要标准气样浓度值,应配备0.5%、1%、2%、3%四个级别浓度的气样。14、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仪器带负荷电压,防止过93、放电或过充电,仪器长期不使用,应将仪器内的电池取出。矿井停电停风及恢愎生产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通风安全管理,规范停电停风及恢复生产的操作程序和行为,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做如下规定:一、停电停风的汇报程序1、因主扇故障停风时,主扇司机应立即启动备用主扇,然后向调度室汇报。若备用主扇不能启动时,主扇司机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2、因系统停电停风时,井上风井变电所配电工(包括风机房司机)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3、井下局部停电时,井下变电所的配电工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讲清楚受影响的范围及队组,责任区瓦检员向通风调度汇报。4、无论是系统停电停风还是局部停电停风,井下各责任区内94、的瓦检员发现后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讲清停风的范围,各点有害气体含量,系统停风时还应观察汇报自然风流的方向。二、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1、因主扇故障或系统停电造成整个矿井停风时:1)停风超过10min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行人风门等,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通风。2)由矿调度室负责通知井上、下变电所切断井下各用电点的供电线路。3)由矿调度负责,通风调度和安全值班室配合,通知井下各停风地点和责任区的瓦检员、安全员,将井下所有人员撤出采区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道。2、局部停电停风时,由责任区内的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负责将停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出至全负压通风地点,并在独头巷口设置栅栏、警标,严禁人95、员入内。3、停电停风期间,各责任区的瓦检员要不断地检查各点的有害气体含量(独头巷道检查栅栏以里,回采面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尾巷口)并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员,通风调度员汇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4、开掘工作面恢复供电、供风的程序和措施1)因局部临时停电、停风的开掘工作面,由责任区瓦检员负责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前后20m范围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2)因系统停电、停风造成停产的开掘工作面,恢复供电前应首先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具开奖前后20m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由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室,再由矿调度室安排井下变96、电所向该工作面供电。3)局扇恢复供电后,由责任区瓦检员负责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瓦检员必须停止排放,向通风调度汇报,由安全科长,通风科、队长到现场组织排放,由矿调度室下达排放瓦斯所经过的巷道内电气设备停电命令。4)独头巷遇瓦斯排放完毕,风流稳定30分钟后,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均不超过规定时方可送电恢复生产。四、恢复正常生产后,由矿调调度室负责组织通风、机电、安全等部门参加,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通防旬检月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认真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矿井质量标准水平,创97、造良好的通风安全环境,制定“一通三防”旬检月验制度如下:一、检查人员组成:组 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防区长、通风科长成 员:通风科、队技术员、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及安全科、队组管理人员检查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通风科长兼二、检查范围:对井上、下全面检查,每次覆盖面达100%,从井下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通风设施、监测监控系统到井上主扇、通风调度、仪器发放等方面全面进行检查。对井下无人工作的场所和区域死角重点检查,由通风科长负责,并建立检查情况登记,每月不少于3次。三、检查标准: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临汾煤业公司、矿井和上级关于“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为检查标98、准。四、检查组织形式:实行旬检月验,就是每月上、中、下旬组织不少于三次检查验收,由通风科长组织进行检查,安全科、通风科队管理人员参加,实行动态检查验收,每月任选一天检查,月末组织全面验收评级。每次检查进行分组安排,当日下午进行汇总、汇报,认真三定,限期整改。五、具体要求:1、由通风科负责在检查前一天及时通知有关检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组长请假,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2、通风科建立检查验收表,检查人员及时填写检查验收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并按“三定”要求,对未进行整改落实的责任者拿出处理意见。3、检查验收必须对照标准上尺、上线,严格检查,做到走一路、查一路,99、狠抓“三违”,狠反“三违”,消除安全隐患。4、隐患问题分级排查,落实处理。对于属于A级、B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时研究处理。5、对于检查出的“三违”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隐患问题重复出现或有增无减,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6、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对于制造隐患或检查不严不细的人员拿出处理意见。7、及时整理下发隐患“三定表”,一式五份,分送矿总工,通防副总、通风科、安全科及有关队组,对照隐患,认真整改。瓦斯异常区域工作面掘进期间通防管 理 制 度为防止瓦斯事故的意外发生,加强瓦斯异常区的通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通风管理1、由通风队负责每天派专人对采区通风100、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通风系统可靠,风量稳定并符合要求。2、由通风队负责保证瓦斯异常区掘进工作面的局扇配风量,保证五天测定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风量调整。3、各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双风机必须实现自动切换。4、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由施工单位区(队)长负责制定相关措施,每班必须有专人管理局扇,责任人每班必须对局扇的完好、自动切换、风电闭锁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严禁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5、通风队必须加强瓦斯涌出异常掘进工作面的风筒管理。风筒工每天必须对该区域的风筒进行整挂、检查、维护,严禁出101、现破口、接头漏风等现象。6、每个工作面的备用风筒不少于4节,随时损坏随时更换;同时,工作面备用一节5m短节风筒,由专职瓦检员负责队组配合进行更换或接挂工作,确保供风正常。7、必要时工作面要增加辅助风机,安装第二趟风筒。辅助风机风筒距工作面不能超过30m。8、通风队风筒工下班前必须有瓦检员的签字,并双人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二、瓦斯管理1、异常区域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除正常循环检查外,必须对巷道及工作面的所有通防设施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问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把关,并及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2、监测组要确保监控系统正常工作,必须坚持每天一次的瓦斯断电试验工作,每7天对该区域的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并用102、标气进行断电试验一次。3、每班的瓦检员必须用光瓦所测值与传感器的测值进行对比,误差值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向通风调度室汇报,由监测组进行调校或更换。4、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达到1.0%(探头报警值)时,必须停止工作、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电撤人,由现场的瓦检员、班组长、安全副队长、跟班队干现场落实,并按规定程序汇报,瓦检员、安全副队长和跟班队干分别向通风调度、安全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要严肃追究处理。5、局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安全副队长、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停止一切工作。瓦检员按规定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103、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供电正常后,由瓦检员和班组长、安全副队长负责按掘进工作面恢复供风、供电及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执行。6、若工作面遇到断层、构造等,要立即停止生产,进行观察,防止构造导致出现瓦斯涌出。经观察瓦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生产。7、通风队必须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每5天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8、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瓦检员的指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否则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安全、通防部门必须加强瓦斯异常区域工作面的监管工作,通风队每天必须有一名组长以上人员、通风科每5天由一名管理人员到工作面督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排查各类104、通防隐患。三、其它方面1、瓦斯异常区域队组必须做好工作面防尘管理工作,保证防尘设施完好,各转载点喷雾和净化水幕完好且正常使用,每天对管辖巷道冲洗一次,保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2、由机电科负责,施工队组包机组长加强机电管理,每天必须对工作面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检查一遍,消灭电气失爆,确保供电正常。机电科管理人员每两天到工作面进行一次督察、落实。3、每个小班的配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移动检修设备时,必须对其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进行瓦斯检查,若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进行操作。4、工作面杜绝干打眼,以防煤尘飞扬。5、由瓦检员监督、安全副队长具体实施,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期间,净化水幕必须正常105、开启,当防尘设施出现问题时,施工队组必须及时处理。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2、 每月定期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通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部门的通防责任制落实情况。3、 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的专业队伍和管理体系。4、 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全矿性测尘工作, 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5、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和“通防”调度日报,以及审批其它通风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6、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一通三106、防”工作统一指挥,直接负责组织落实“一通三防”的业务保安工作。通风助理分管“一通三防”方面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业务技术管理工作。7、通风区长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的重大技术措施;把好设计审查关,规程措施审批关;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避免不合理通风。8、每月主持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专业会, 分析通防系统,研究部署当月工作,对重大问题组织制定解决方案。9、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和“通防”调度日报,以及审批其它通风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10、负责对通防业务部门的技术、管理干部的配备、调用提出主导意见及“一通三防”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11、瓦斯日报表、瓦斯管理台107、账由通风调度员负责制定、及时督促瓦斯检查员汇报填写。12、按计划,由通风调度员及时找相关领导审阅瓦斯报表,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是瓦斯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由于瓦斯检查员迟到、早退,使分工区域内出现无人检查、监视的空岗状态,以至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瓦斯积聚等各种隐患而发生事故。另外使为了便于搅拌人与接班人见面,避免误会,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所以规定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2、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情况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3、交清108、分工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4、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安全隐患,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5、其它应该交接班的内容。6、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接班人必须在交接手册上互相签字,做到有据可查。“一炮三检”制度1、矿井必须配足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否则不准从事有关放炮的工作。2、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3、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完好的瓦斯检定器,进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查。4、瓦斯检查员一炮三检,检查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命令停止工作,采取相应措109、施,进行处理,符合规程规定后才准继续工作。5、瓦斯检查员必须切实执行好“一炮三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充分起到现场监督检查作用,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确保安全生产。6、各生产头面,没经过“一炮三检”或未瓦斯检查员检查不准装药放炮,严禁违章蛮干,否则严肃处理,从重处罚。7、瓦斯检查员弄虚作假,经查出证实,开除矿籍。8、凡属瓦斯检查员失职造成事故的,轻者按矿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三人连锁放炮”中“三人”是指放炮员、迎头班(组)长、瓦斯员(安全员)。二、“三人连锁”放炮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 爆破工在检查连接线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2) 班组长接110、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上下出口、风量、阻塞物、工具、设备、洒水等爆破前准备工作无误,达到爆破要求后,负责布置警戒,并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躲避。同时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安全员)。(3)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接到命令牌后,在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煤尘符合规定要求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4) 爆破工接到放炮牌后,才允许将放炮母线与联接线进行联接。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规定的距离和有掩护的安全地点鸣警笛数声后方可放炮。(5) 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三、在“三人连锁”放炮中缺一不可放炮,严禁违章放炮111、。如违章放炮,按奖惩制度执行。矿井测风管理制度1、必须建立全矿性测风制度,配备专职测风人员。2、测尘员必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3、本着经济合理可靠的通风原则,提高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进行调配风量。4、每旬必须进行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测风,及时调配风量使之符合规程规定。规定:每旬逢8日之前,必须全面测风并填写测风报表、测风牌板。测风量不符合配风要求的及时调整。5、因生产变动或贯通等造成通风系统变化,必须及时测风,按计划进行调配风量。6、通风员必须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杜绝微风作业,风量不足的严禁生产。7、增加工作面必须提前计划风量,视整个矿井风量而定,若不允许,不得强行增加用风地点。112、8、通风员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处理。9、通风员必须熟悉通风系统及设施,深入现场,检查通风设备设施,提出整改方案,进行实施处理。10、测风员失职造成通风事故的,追究通风员责任。洒水灭尘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专业的防尘队伍,配足人员,专人管理负责。2、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及设施,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符合要求的充足水源。经常检查维修防尘系统及设施,确保完好并正常使用。3、主斜井、运输大巷每天全断面冲洗一次,其他巷道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洒水周期,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4、采煤工作面及附近50米范围内每个生产班进行冲刷一次,工作面两道每两天冲刷一次。5、掘进工作面5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113、次,其它巷道每5天冲刷一次。6、运输大巷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清理。7、各工作面必须执行放炮前后洒水防尘制度。8、生产过程中,各净化喷雾、转载喷雾必须保证完好,并正常使用。杜绝煤尘堆积及飞扬现象。瓦斯监测监控机房管理制度1、值班人员是当日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2、为了保证机房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机房内禁止吸烟,进入机房前必须换上专用拖鞋。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而知擅离职守,保证机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4、机房实行一把钥匙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当面交接机房钥匙;当面交接各种处理情况,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检查机房的安全情况;履行签字手续,114、发现问题及时报告。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机房与操作平台整洁卫生,不得将闲杂人员等带入机房。并严格遵守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6、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7、保护机房安全是保障监控室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值班人员一定要以此为天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严谨、严谨再严谨,以确保上传下达工作顺利通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持上岗。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信息、资料不残缺。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按中心岗位责任制、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规定进行煤矿安全信息查询浏览,发现异常情况及115、时处理和汇报,并填写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做好电话、传真记录。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对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下达整改指令或向有关人员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曲线异常、无数据等异常情况每天向分管领导汇报。五、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要爱护监控设施、设备,保持监控室、机房、操作平台整洁卫生,不得将闲杂人员等带入机房内。并严格遵守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事项。六、 非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的设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 日数据资料、日报表、日志和文字分析保持二年以上。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措116、施、申请报告、故障申报报告及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保存一年以上。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布置、断电、电子图纸等,应随生产布局的改变、分站的挪移随时进行修正,并将原始记录资料分月存放,保存一年以上。三、 各月的各种数据资料、日报表、日志和文字分析等,由瓦斯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存档、集中保存。四、 各种数据、资料、报表、记录,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外借。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及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一、 分站、电源箱、线路、开停、传感器必须保证完好,性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二、 分站、电源箱、线路、开停传感器、必须每半年强行检修一次。对分站、电源箱内的易损尾易耗配件应做到不符合要求的117、随时进行更换、检修。三、 检修设备时严禁在井下带电作业。分站、电源箱的检修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备品备件应有一定的完好量,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并符合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质量标准。线路每月检修一次,破损面要及时处理。四、 检修设备时要遵守检修程序,设备要进行预热30分钟后方可进行处理或施工。五、 设备线路检修时,应对防爆面、易损易折部分进行完好检修,保证检修质量。对元件焊接点要进行表面处理,防止虚、假点出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九、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持上岗。十、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118、矿用品安全标志”。十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信息、资料不残缺。十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是当日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十三、 为了保证机房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机房内禁止吸烟,进入机房前必须换上专用拖鞋。十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机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十五、 机房实行一把钥匙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当面交接机房钥匙,当面交接各种处理情况,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检查机房的安全情况,履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异常情况处理登119、记表,对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下达整改指令或向有关人员汇报处理。十六、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证机房与操作平台整洁卫生,不得将闲杂人员等带入机房。并严格遵守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十七、 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事项。保护机房安全是保障监控室正常运转的前提,值班人员一定要以此为天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严谨、严谨再严谨,以确保上传下达工作顺利畅通。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1、日数据资料保存二年以上;2、日报表和文字分析保存二年以上;3、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通知和传真电文,分类保存二年以上;4、报警记录及瓦斯超限记录作为永久保存资料;5、各种数据的记录,120、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通防科班前会议制度根据集团临汾煤业公司的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班前会议制度,并认真落实制度要求,每日定期班前会,确保安全生产。 一、班前会地点:通防队班前会议室。 二、会议主持人:通科科长:王小斌。会议记录人:许楠(许楠请假或出差,由通风调度同记录)。三、参加人员:通防维护工、洒水工、维检员、技术员、通风调度员(瓦斯员提前入井接班,由通风调度另行安排)。四、 会议要求:1、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闪时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的,按当班旷工处理。2、 参会人员由本人必须签到,不允许代签。违者,双方各罚50元。3、 会议主持人必须说明本班工作任务、工作量121、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分配任务必须细致,责任到人。4、 班前会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不允许抽烟、打闹、手机一律全部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认真听取队长安排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5、 每次班前会议时间不少于20分钟。6、 记录人应如实的记录本班下井人数、工作内容、注意事项等内容。下班后,根据班前会安排的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工作日志。7、 班前会上,安排“一日一题”的专题培训,并落实至位。8、 安排其他有关“一通三防”事项或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9、 本制度自3月10日起执行。通风科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桉,以便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通风科考核管理办法一122、 科室人员考核办法:1、 考核对象:技术员、通风调度员、监控室负责人。考核人:科室负责人。2、考核办法:1)以上人员每天早晨8点至8点半、下午5点半至6点在通风科签到,过时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下井人员,由监控室出具下井轨迹表作为下井依据;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单。除此以外,没有签到也没有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考勤由许楠负责。许楠请假时,由李安民负责。由王科长监督落实。考勤员每天将出勤情况报回科室负责人。3)以上人员请假离矿时,必须写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矿。4)每月上够25个班为全班。不够25天,按实际出勤天数统计。5)根据各人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完成通风科日常工作。出现123、重大失误,或者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科室安排的工作的,每次给予50200元的罚款;一个月以内累计出现三次、一季度以内累计出现五次工作失误或未能按时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的,予以辞退,由煤业公司分配来的或尧都区公司分流的人员,交回派出单位处理。6)根据培训制度,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考试;迟到、旷课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50200元的罚款;一季度以内累计超过5次的,予以辞退或交回派出单位处理。考试不合格的,按照培训制度进行处理。7)及时参加通风科组织的各种会议,无故不到或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交回派出单位。8)其他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124、视情节酌情处理或处罚。因工作失误,给煤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辞退或交回派出单位进行处理。9)上班期间,严禁喝酒,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次;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辞退或交回原派出单位进行处理。酒后打架斗殴的,坚决予以辞退。二、通防队队长考核办法1、考核对象:通防队队长。人员:盛广玉 考核人:科室负责人2、考核办法:1)每月出勤25天,下井次跟班次数不低于22次,出勤天数不够2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统计计工;下井次数不够22次,按下井次数给予记工,且少下一次罚款200元,当月累计少于两次的加罚150%;超过三次的每次加罚 200%,累125、计相加,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扣分。2)井下工作时间最少不得少于6小时。特殊情况下,如:迎接上级单位检查,需要加班的,无条件组织工人加班作业,及时完成通防维护工作。3)及时组织通风队员、维检员、瓦检员召开班前会。班前会上,根据井下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采掘情况,安排好井下工作。每少组织一次班前会,罚款200元,当月累计超过二次的,加罚150%,超过三次以上的, 加罚200%。4)协助通风技术员做好班前会记录、考勤,班前会上工作安排详细,责任到人,明确跟班带队班组长;下班后上报本班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做好工作日志。不按要求安排工作、汇报当班工作完成情况的,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200元,当月累计126、超过三次的,处罚500元。5)认真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办法,并积极贯彻落实。在班组管理中,充分借鉴白国周“三勤”、“三细”、“三到位”、“三不少”、“三必谈”、“三提高”等管理方法,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安排并组织井下通风系统工程施工,保持系统完善、稳定、可靠。凡因工作安排不细或组织不力,施工不及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出现重大失误的,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科室研究,报矿长同意后,免去队长职务。6)班组出现一次轻伤事故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出现一次重伤事故的,报矿委会研究处理并建议免去队长职务。7)若因工作安排不细致,或者不跟班作业,造成轻伤事故的,处以10002000元的127、罚款,并建议免去队长职务。8)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先制定施工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否则,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轻伤事故的,免去队长职务。9)根据培训制度,按时组织通防队员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如有迟到、旷课现象,根据具体情况,处以100300元的罚款;一个月以内累计超过3次的,当月罚款1000元。10)及时组织通防队员参加通风科组织的各种会议,无故不到或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组织不到位,通知不全,每少一人次罚队长100元。11)工作期间,严禁喝酒,违反规定的处以1000元罚款/次。1128、2)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和煤矿有关制度或规程执行。三、通防队(员)、维检员、瓦检员考核管理办法被考核人:通风队(员)、监控维检员、瓦斯检查员考核人:通风队长、科室负责人。1、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书面假条, 12天先经队长批准后可休假, 3-5天经通风科副科长批准, 7天以上需经主管矿长批准,无故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或停止其工作。 2、通风系统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每发现一处罚通风队1000元,队长200元。3、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无措施,每发现一处罚通风队500元,队长100元。科室未按规定及时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的,罚责任人200元。4、局部通风机出129、现无计划停风(特殊情况下,比如突然停电除外),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每发现一次罚通风队300元。5、风筒出现破口漏风严重,风筒吊环连续出现3处未吊挂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通风队100元。6、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假检假报,罚款 200元或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辞退。7、通风科(队)无故旷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 100元,当日不予记工。8、临时停风地点不按规定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未按规定进行密闭的罚通风队500元,队长100元。9、井下每发现一处盲巷管理不到位的罚通风队500元,队长100元。10、井下如果有爆破作业而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发现一处罚200130、元。11、维检员及时巡检、调校,保证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未及时安装监控设备、探头,未及时校验的,一次罚款300元。停工或工作面回撤后,未及时回收监控设施的,罚款300元。12、井下监控探头不按要求进行悬挂,每发现一次罚200元。1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备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每发现一人次罚200元。1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瓦斯超限不报警或不断电者,每发现一次罚1000元。15、井下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每发现一处严重不合格,罚通风队1000元,队长200元。16、井下所有装、卸、转载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喷雾设施,发现一处,罚100元。17、各种通风仪器、仪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正,每发现一次罚责任131、人300元。18、井下每发发现一处煤尘堆积(厚度超过1mm,连续长度超过5m),罚防尘洒水人员200元。19、“一通三防”制度、记录、台帐、图纸有一项短缺或严重不合格,罚责任人100元。20、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未按规定时间封闭的罚通风队1000元,队长300元。21、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好的罚200元。22、各种管理牌板填写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200元;牌板不清晰、不清洁的,每发现一次罚100元。23、井上下监控设施、线路及管理牌板不符合规定、不规范、不清洁的,罚维检员300元。24、瓦检员在巡回检查中,对通风设施、防尘洒水、隔爆水袋等通防队管辖和责任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检查,所辖区132、域出现通风系统被破坏、通风设施损坏、有安全隐患,当班必须处理、汇报,不处理、不汇报的罚款 100元。检查报表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25、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罚款 50元。 26、瓦检员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罚款 50元。27、瓦检员上班时间在井下睡觉,参照第 6条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28、瓦检员所辖区域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风筒断开、风筒距工作面超规定不处理而造成工作面无风、微风、瓦斯积聚的停止其工作。 29、瓦检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接班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不得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 30、接班瓦检员及时到工作面接班,不得无故拖延接班时间,否则按空岗处理。31133、交接班一定要交接清楚,因交接不清楚造成问题扯皮现象的,两人各罚 50元。 32、因瓦检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辞退,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3、下班后瓦检员必须把瓦斯循环图表交回,把当班问题向值班领导汇报清楚,否则罚款 50元。 34、图表填写一定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否则给予 50元罚款。 35、瓦检员必须把牌板挂在规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检查瓦斯,填写牌板,否则罚款50元。 36、所有仪器都要放到架上,不得乱放。 37、光学瓦检仪要及时更换药品、电池及维修,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38、对交回的仪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使用。 39、仪器领用者要爱护仪器,在携134、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猛烈摔打、碰撞。 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齐、无杂物。 40、其它未涉及内容,按照科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执行。41、以上所涉及内容,根据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四、监控员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对象:监控室操作员;考核人:监控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管理办法:11、 监控员在通风科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与科室人员相同。12、 每月上25个班为全班,不得无故旷工。13、 每月连班或一日内上两个班的天数不得超过5天,即上够25个班外的天数不得少于20天,月底以考勤记录为依据考核,违者以考勤天数为出勤天数进行考核结算工资。14、 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12天许经监控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矿,3天以上许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矿。15、 当班操作员认真负责,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和上报,造成不良影响或给企业带来损失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或者辞退。16、 监控室为重要工作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更不得在监控室内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视剧等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违者一次罚当班操作员5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17、 监控室内不许吸烟,违者一次罚款30元,一月内累计超过3次的,一次罚款50元,累计超过5次的,一次罚款100元。18、 其他有关内容参照科室人员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