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化学监督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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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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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力发电厂化学监督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化学监督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部颁“化学监督制度”、部颁“火力发电厂水、汽监督制度”、部颁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及xx省电力公司颁布的化学监督工作条例,结合我厂设备及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化学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是五项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化学监督工作的领导,在全厂成立“化学监督网”,其主要职责是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细则的贯彻执行,负责化2、学监督的各项协调工作。第三条 化学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全厂水、油、汽、燃料等的质量监督,保证其品质合格,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和油质劣化;加强燃煤和灰的监督,配合锅炉燃烧提高机组效率;加强电气充油设备的油质监督,及时发现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可靠性,防止事故发生。第四条 化学监督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坚持 “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可靠。为此应逐步提高仪表投入率、仪表配备率及准确率,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不断提高和改善检测手段,以确保检测数据及时、准确、项目齐全。应不断提高化学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测3、水平,加强岗位技术培训,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化学监督水平。第五条 实施细则中的职责分工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本厂设备划分及专责业务多年习惯和人员配备特点而制定的。各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搞好化学监督工作,不经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许擅自删改职责分工。第二章 化学监督的职责及分工第六条 总工程师的职责1、对化学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化学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厂有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召开化学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厂化学监督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主要设备的调试和化学清洗工作;督促做好设备防腐、防垢、防油质劣化和油耗,以及燃料质量监督4、工作。3、主要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检修后组织验收,认真做好热力设备的停用保护工作。4、组织对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的调查研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报省公司及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第七条 生技科化学监督专责职责负责制定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项实施细则及措施,并协助总工程师贯彻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加有关化学监督的技术分析和讨论,参加热力设备大修中的化学检查及验收,审核化学监督方面的报告、报表、编号、化学监督工作总结及专题报告。第八条 值长的职责领导和组织本值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第九条 化水分场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5、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拟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措施。2、负责和指导取样化验,保证试验质量,正确处理补给水、凝结水、给水、炉水、循环冷却水、疏水和发电机内冷水等;严格监督凝结器、除氧器、锅炉的汽、水质量;负责新油和运行中的汽轮机及变压器用油的质量与监督检查,指导和开展油的防劣化和再生工作,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因缺陷或查运行不当而影响汽水品质的异常情况,对违章和超标情况要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必要时向总工程师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3、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用、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监督工作。4、参加主要设备的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6、并根据热力设备大修检查规定进行取样化验。当热力设备发生严重的腐蚀、结垢、积盐时,应与机炉专业共同研究原因,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拟定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的保护方案;认真做好化学清洗和停、备用设备的化学监督工作。5、负责化学检测的仪表仪器,提高化学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逐步实现水、汽等质量的仪表连续监督。6、改进生产技术和监督手段,改善劳动条件,降低材料消耗,不断提高化学监督水平。7、新建机组和扩建机组时,参与设计审核工作,并应在热力设备安装期间了解有关水汽系统设备的构造和材质、加药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测点位置、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水处理设备、管道的防腐措施,以及水处理材料的储存,循环7、水处理方式的选择等,并参加其调试和验收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的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第十条 锅炉专业职责1、锅炉运行职责:(1)配合化水分场做好热力化学试验和其它有关试验,确定锅炉的运行工况、参数并定如锅炉运行规程。(2)正确执行锅炉排污制度,当汽水质量异常时应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处理,锅炉启、停和由于改变运行方式,或由于异常状态下运行有可能影响汽水质量品质时,应通知化学人员加强监督。(3)负责锅炉汽水取样管及加药管一次门的操作。(4)锅炉化学清洗期间,负责本体设备的操作;锅炉在停用保护期间应根据防护措施及化水分场要求,负责操作和监视。2、锅炉检修职责(1)确保汽包内的汽水分离装置,加药8、排污装置以及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阀门的检修维护质量。(2)当汽包人孔门打开时,应通知化水分场,共同检查设备腐蚀结垢情况;当汽包检修完毕,应会同有关领导及化水分场进行验收和评价工作。(3)设备大修时,应根据化水分场要求,对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进行割管检查,观察腐蚀结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4)锅炉化学清洗时,会同化水分场拟定清洗方案,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工作。(5)负责停炉保护时所需设备的准备和系统的连接及维护。第十一条 汽机专业职责1、汽机运行专责:(1)与化水分场共同进行除氧器调整试验工作,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写进汽机运行规程。(9、2)认真调整,使凝结水融解氧和硬度符合标准,当凝结水融解氧和硬度超标后,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3)做好循环水的补水、换水及排污工作。化学监督发现循环水质超标或浓缩倍率超过极限时,应从速调整,使水质浓缩倍率达到合格。(4)努力降低汽水损失,降低油耗。(5)掌握各发电机补氢情况,当发电机补氢量发生变化时应会同电气化学共同查找分析原因。(6)做好发电机冷却水的换水排污工作,配合化水分场进行发电机冷却水的处理工作。2、汽机检修专责:(1)汽机设备大修前征求化学监督专责人或化水分场的意见,纳入检修计划;有关设备系统解体时,应通知生技科和化水分场进行积盐、结垢、腐蚀、污脏等情况的检查,并清扫其沉淀物10、。参加分析状况产生的原因,做好停、备用设备的防腐保护工作。(2)汽机真空系统的管道、阀门、盘根、法兰、液位计、表管等应严密不漏、保证凝结水溶解氧符合标准。(3)从检修工艺上保证水、汽不进入油系统,防止油质劣化,保持汽轮机油在无水、无杂质的良好状态下运行。当汽轮机油中含水或系统中漏油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消除缺陷。油系统补油、换油应征求化学监督人员的意见,并做好补油记录,努力降低汽轮机油的消耗,使油耗达到充油量的10以下。(4)负责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管理、净化和防劣等工作。做好发电机冷却水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凝结器化学清洗系统的安装与维护工作及胶球清洗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5)根据化学监督要求,进11、行抽管检查,更换凝结器铜管时,要根据火力发电厂凝结器管材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保证安装质量,并将抽管检查及换管情况及时通知化水分场。(6)负责疏水箱、机房内除盐水管道、阀门的维修防腐工作。(7)负责停、备用保护系统的安装及操作。第十二条 电气专业职责1、电气运行职责:负责运行中变压器、油开关、互感器中油样的采集。2、电气检修职责:(1)加强发电机水冷系统的检修和维护,防止冷却器泄漏,及时更换发电机、变压器及油开关干燥剂,确保发电机安全运行。(2)确保机房内水冷系统设备的严密性,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应及时组织找漏和堵漏,保证机组经12、济、安全运行。(3)负责做好变压器的管理、净化和防劣化等项工作,延长油品使用年限,降低油耗。(4)按照化学监督人员的要求进行油样的采集。(5)当油质分析及色谱分析指标超出允许范围,出现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6)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发生异常,大修或变压器吊芯检查及补油和换油时,应通知化水分场。第十三条 热工分场职责1、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做好维护及定期校验工作。2、负责化验室热电偶、温度计、温度表的定期校验工作。3、调整好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及自动调节装置。第十四条 燃料分场煤管组职责1、按照要求采集入厂煤及入13、炉煤样和燃油油样,并说明品种、数量、时间、产地等。做好机械化采样制样装置运行、检修、维护工作。2、根据锅炉燃烧需要,做好燃煤配比,当锅炉燃烧工况不正常时,及时取样,送煤化验室进行化验。3、负责入厂煤的煤质管理工作。4、做好燃媒、燃油的验收及亏吨亏卡的查账工作。第十五条 供应科职责1、负责供应化水分场所需质好、量足的水处理设备用药:盐酸、氢氧化钠、磷三钠、磷酸氢二钠、氨水、氢氧化钾、除氧剂、水质稳定剂等,新购药品应经化学检验后方可入库。2、负责供应化学监督分析所用药品。仪器等。3、负责检修期间锅炉化学清洗、凝结器铜管酸洗及硫酸亚铁造膜用药的购置、供应工作。4、负责购入燃油、透平油、绝缘油及润滑油14、脂,并在入库前通知化学取样分析,确保油质合格。大批量进货应于进货前,通知化水分场事先取样,以确定是否适用。第三章 水汽监督第十六条 水处理水质控制标准测点项目控制范围单位阳床出水No不大于500Ug/L阳床出水电导率不大于10u/cmSiO2不大于100Ug/L混床出水电导率不大于0.2u/cmSiO2不大于15Ug/L除盐水箱SiO2不大于15Ug/L供水母管SiO2不大于15()Ug/L第十七条 化学水处理按照以上水质标准向机组供给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补充水、达到连续均匀地向机组供水,保持合理的运行方式,在非机组启停的故障状态下,一般水量的波动为正常值的30。第十八条 给水水质标准项目PH15、硬度融解氧铁铜油二甲基铜标准172050.35-40单位UmoI/LUg/LUg/LMg/Ug/L第十九条 炉水质量标准项目PO2PHSiO2全碱度CI含盐量标准2-109-1010.50.5单位Mg/LMg/MmoI/LMg/LMg/L第二十条 凝结水标准项目硬度融解氧电导率标准1400.3单位UmoI/LUg/LUs/L第二十一条 蒸汽品质标准项目钠二氧化硅电导率铁铜氨(饱和蒸汽)标准10200.3205单位Ug/LUs/cmUg/LUg/LMg/L第二十二条 发电机冷却水标准1、不添加缓蚀剂时冷却水标准项目电导率(25oC)铜PH(25oC)硬度标准52007.65单位Us/cmUg/L16、Umol/L2、添加缓蚀剂时冷却水质量标准项目电导率硬度PH硬度标准5406.85单位Us/cmUg/LUmol/L第二十三条 疏水标准项目硬度钠铁标准2.510050单位Mmol/LUg/LUg/L第二十四条 循环水标准项目全碱度有机磷标准10单位Mmol/LMg/L第二十五条 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1、锅炉启动后,并汽或汽轮机冲转前的蒸汽质量,按下列控制,在数小时内应达到正常标准。项目导电率(25oC)二氧化硅锌铜钠标准160501520单位Us/cmUg/LUg/LUg/L2、锅炉启动时,给水质量应符合下表规定且在数小时内达到正常标准。项目硬度溶解度铁标准2.53075单位Umo17、l/LUg/LUg/L3、机组启动时凝结水质量按下表的指标开始回收项目外状硬度铁铜标准无色透明510030单位Umol/LUg/LUg/L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控制项目的测度方法按1989部颁水汽试验方法严格执行,保证水汽合格,防止水汽系统设备的腐蚀、结垢和积盐。所有排放的废液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二十七条 运行监控项目每二小时测一次。有连续监测仪表的,每小时抄表一次。汽水系统查定(包括SiO2、N+a)每周一次,运行中发现异常或机组启动时,依照具体情况,增加测定次数和项目。第二十八条 生水、炉水、循环水每季各进行一次全分析。有特殊需要和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作专测项目和全分析。第二十九条 化学水处18、理设备在投入运行后或设备改进、运行方式有重大改变及及原水水质有较大改变时,应进行调整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使水质达到标准。第三十条 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必须进行化学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和水质控制指标,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全面或部分热力化学试验和调整试验。1、提高额定蒸发量。2、改变锅内装置或改变锅炉循环系统。3、给水质量有较大改变或改变锅内处理方式。4、发现过热器或汽轮机有积盐时。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取样器的维修与管理,以保证化学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机组启动时,必须冲洗取样器(运行中每星期一、三、五冲洗一次取样器),按规定调整样品流量,保持样品温度在300C以下。第三十二条 19、严格控制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做到不合格的水不进炉,凝结水不合格不并汽。 第三十三条 锅炉启动后,炉水混浊时应加强排污及磷酸盐处理,直至炉水澄清。第三十四条 机组检修或消缺后,投入运行时必须同时投入除氧器使给水溶解氧合格,如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发现长时间不合格时,应由生技科主持有关分场或专业调整处理解决。第三十五条 对疏水、生产返回水的质量加强监督,不合格时,不经处理不得直接进入系统。认真抓好汽水管理,消除跑、冒、滴、活,严格控制厂内汽水损失,机组汽水损失应不大于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5。第三十六条 调节好锅炉排污,控制排污率在0.3-1.0的正常情况下,定期排污规定每班排一次,锅炉启动20、后第一星期内每八小时全面排污一次。排污时,水汽值班人员应到现场监督,每次门全开30秒,异常情况下可增加排污次数和排污时间。连续排污门一般控制在1050,具体大小根据当时水质决定。第三十七条 当水汽质量恶化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化学监督,并会同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使之恢复正常。如不能恢复继续恶化,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做出设备降低出力或停止运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加强机组凝结器的监督,当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通知当值值长,值长应组织有关专业进行查漏堵漏,同时加强炉内磷酸盐处理或加大排污,并监视炉水PH值的变化。若铜管继续泄漏,水质急剧恶化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21、炉,以防事故。对超高压机组,凝结水硬度达到5umLi/L,经处理,72小时仍不下降,应停机进行处理,当硬度高达10T微摩尔升时,经处理,24小时仍不下降,应立即停机处理。第三十九条 认真做好循环水处理及涂膜工作,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做好循环水的补水、排污和加药工作,控制好循环水的各项指标(包括浓缩倍率)以防止凝结器铜管的腐蚀和结垢。第四十条 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采样与排污装置等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修工作。第四十一条 各种水处理药剂必须按要求均匀地加入系统,不得使用瞬间(或间断)大剂量的方式加入,并逐步实现加药自动化。第四十二条 热力设备在停备用期间必须进行防腐保护,其具体做法可参照部颁火22、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执行。第四十三条 当锅炉短期停炉、备用时,可采用底部加热,蒸汽推动法保养,保持压力不低于0.5Mpa,监督炉水含氧量不大于15ugL,不合格时,用排汽换水法处理。第四十四条 机组大修停运前应拟定好机组的保养措施,有关单位应做好安排,一般应采用热炉放水,余热炉放水,余热或热风烘干的办法,热炉放水时,压力不低于0.5MPa。第四十五条 锅炉酸洗至点火启动时间超过20天,检修锅炉完工后停用时间超过10天,必须采用停用保护措施。第四十六条 机组大修前一个月,化水分场应提出机组在大修中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项目及要求,交生技科审核,总工批准并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有关分场或专业23、予以实施。第四十七条 机组设备大修时,化学监督人员应对热力设备内部的腐蚀、结垢和积盐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记录、采样和分析。未检查前不得清除设备内部的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对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管等应进行割管检查,部位和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其结垢量、积盐腐蚀情况。对凝结器除检查管端、管板状况外尚需抽管检查腐蚀结垢和保护膜质状况,如发现有较重腐蚀结垢时,应分别抽管进行全面检查。第四十八条 锅炉汽包人孔打开后,首先应由化学分场、生技科等有关专业人员共同进入检查情况,化学人员除检查表面状况外,应对堆积物、附着结垢物采集样品,以做化学分析,检查后应提出清理、修补、改进等要求。第四十九条24、 汽轮机大修揭盖解体后,化学人员应检查叶片、隔板、汽门等部位的腐蚀和积盐,要分级、分段分别采集盐垢样品进行化验分析。第五十条 对设备腐蚀、结垢、积盐情况作出评价与综合判断。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第五十一条 除氧器大修时,化学人员应对除氧头和水箱进行检查,检查其内部装置是否完整、腐蚀、沉积物及脱漆状况,并提出清理和补漆的要求,新机除氧器第一次大修,应除锈后涂刷锅炉沥青漆。第五十二条 化学人员应对低、中、高加热器和冷油器的腐蚀和锈垢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抽管检查,并会同有关分场(专业)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第五十三条 对水冷壁割管检查部位应在燃烧的高温区进行,割管长度应不低于1.5米,对试25、管应进行垢量测定,如向火侧垢量达到300400克M2或锅炉运行时间达到规定的年限(6年)时应及时报请厂部进行该炉化学清洗的意见,对已结垢引起爆管、泄漏、鼓泡的锅炉,必须尽快安排酸洗。第五十四条 根据水冷壁管或凝结器铜管结垢的情况进行小型试验,并参照部颁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的规定拟定清洗措施。清洗方案及措施要报省电力公司审批。清洗时作好监督,清洗后作好总结。清洗废液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第五十五条 当凝结器铜管结垢厚达0.5毫米硬垢并且端差较高时,化学专业应向厂部提出清洗意见(机械或化学清洗)。更换铜管时应选择合适管材,为防止铜管水侧表面腐蚀,新机投产后进行清洗时,或投运后大修时应进行硫酸26、亚铁补膜工作。第五十六条 锅炉大修中尚需打开水冷壁下联箱,省煤器出、入口联箱、过热器集汽联箱以及减温器等,化学人员应检查这些部位的沉积物、腐蚀和积盐状况。第五十七条 疏水箱、低位水箱检修时,化学人员应进行沉积物和腐蚀态的检查并应提出除锈涂刷锅炉沥青漆的要求。第五十八条 检修或停备用的设备在启动前,应将设备系统内的管道和水箱冲洗至出水无色透明、以降低结垢性物质在锅内的沉积。第五十九条 锅炉检修后进行水压试验时,用加有缓蚀药剂的化学盐水,不得使用生水。第六十条 对化学处理设备、各种水箱及低温管道的腐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般3年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箱清脏时应进行清扫,若木箱、排水沟、中和池等27、防腐层脱落,应及时采取措施,酸碱罐底部沉积物应每年清洗一次。第六十一条 对各种离子交换器应定期大修(一般每三年一次),大修时必须对各分配装置的零部件以及防腐蚀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蚀损坏时必须更换或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第六十二条 对阴、阳离子交换器的树脂在设备检修时,应取样测定交换容量,观察外观发现污染时,应研究清洗复苏、发现破碎细未树脂,应冲洗除去并补充同型号树脂。第六十三条 对水处理、循环水处理、炉内处理所用的各种药品每批应检验其质量状况,检验方法使用国标试验方法,不符合处理用药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化学人员不予接收领取。第六十四条 基建炉要安排好施工进度,在锅炉水压试验前,化学水处理28、应安装调试完毕,以便向锅炉送合格的除盐水,不允许投产前简化从事或投产时遗留项目,各种水处理设备和系统未投运或投运不正常,机组不准启动。第四章 化学仪表监督第六十五条 为提高水汽监督的可靠性和连续性,必须配备在线化学仪表监督水、汽质量。根据部颁化学监督制度规定我厂应配备下列仪表: 监督样品 应配备仪表 炉水、给水 PH 补水、凝结水 电导率表 给水凝结水 溶解氧表 蒸汽 硅表、钠表实验室用仪表应能满足部颁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中的要求,给水和炉内处理应逐步实现自动化。第六十六条 为保证在线仪表准确性,定期对在线仪表进行调准、校验、维护和检修。第六十七条 定期对水处理操作控制系统进行检查、校对与调29、整,并及时消除其缺陷,保证其动作准确可靠符合水处理工作流程要求。第六十八条 负责现场化学仪表的药品配制、检查、维护、确保指示准确。第六十九条 努力提高化水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和准确率,使之达到或超过省公司的要求。第七十条 现场仪表因校表或某种原因不能使用时,应及时通知运行值班人员,以加强有关的测试工作。仪表重新投入后应通知值班人员,并书面报告分场。第七十一条 仪表指示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值班人员共同查找原因,消除异常。第七十二条 月初由班长或技术员统计上月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和准确率报送分场。第七十三条 定期对标准仪表进行送检。第七十四条 负责试验室仪表的检修工作。第七十五条 努力提高检修工艺30、,采取革新措施延长仪表使用寿命。第五章 油质监督第七十六条 做好入厂燃油、变压器油、透平油的质量监督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油禁止入库,新购进的变压器油或汽轮机油应逐桶进行检查,确定是否所需油种,且抽样化验合格后,方可注入油罐。第七十七条 新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变压器油质量标准和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对防锈汽轮机油按现行国家标准防锈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第七十八条 新充油电气设备投入前所充变压器油及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等的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和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第七十九条 运行中汽轮机油的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设备名称检测周31、期检测项目机组透平油每周一次半年一次注:(1)表中1、2、3、4、5、6、7、8分别代表外状、水份、运动粘度(50)、闪点(开口)、机械杂质、酸值、液相锈蚀、破乳化度。(2)补加防锈剂根据腐蚀试验决定加入量。(3)抗氧化剂的补加量根据实际含量定。 第八十条 给水泵用油的监督项目及试验间隔设备名称试验周期试验项目各机组给水泵油箱每月一次外观、水份、粘度、机械杂质、破乳化度第八十一条 运行中变压器油常规监督项目及试验问隔:设备名称检验周期检验项目主变、高备变、高厂变每季度一次1,2,3,4,5,6,7其他变压器一年一次1,2,3,4,5,6,7油开关110KV及以上每年至少一次1,4110KV以下32、三年至少一次少油开关三年至少一次或换油时互感器220KV及以上每年至少一次1,5,6,735110KV三年至少一次套管110KV及以上三年至少一次1,5,6,7注:(1)表中1、2、3、4、5、6、7分别代表水溶性、酸值(PH)、闪点(闭口)、机械杂质、游离碳、水份、油中溶解气体。(2)试验有异常时增加检测次数。(3)主变大修后和运行72小时,跟踪分析色谱二次。 第八十二条 磨煤机机械油的监督项目及试验间隔:设备名称试验周期试验项目各机组磨煤机油箱每月一次外观、水分、年度、机械杂质第八十三条 加强运行维护工作,准确及时地对运行油进行质量检验,为用油部门提供依据,并根据油质试验结果,对油质存在的33、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油质劣化,保证发电设备安全运行。第八十四条 运行油的防劣措施按现行国家标准关于运行油防劣措施的规定执行,系统和设备缺油或混油时,按现行国家标准关于补充油及混油的规定执行。第八十五条 主要用油设备大修时,化学监督人员应检查设备内部油泥、腐蚀或其它异常情况,作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措施。第八十六条 随时掌握各主要用油设备的补油、换油情况,记录换油油帐卡,加强年度油耗的计算、统计、管理。第八十七条 凡因油质不合格换油时,必须把设备冲洗干净,方可注入合格油。第八十八条 积极开展废油再生工作,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应添加0.30.5的抗氧化剂。第八十九条 负责对新的、运34、行中的充油电气设备的绝缘油进行色谱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判断内部潜伏性故障,判断标准按国标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执行,并和用油单位共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第九十条 定期对温度计、粘度计、毛细管、闪点、仪表热电偶进行校验。第六章 煤质监督第九十一条 燃料监督是配合锅炉安全经济燃烧,计算煤耗,核实煤价等一项重要工作。燃料试验人员应和燃料管理、锅炉运行及热力试验组紧密配合,共同搞好燃料监督。第九十二条 进行燃烧的各项试验,均按部颁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执行,按此方法准确进行取样,制样化验和校核试验工作。第九十三条 掌握入厂煤的质量标准,按规定及时采取每班入厂煤样进行工业分析,每旬对各种煤累计混35、合样进行一次工业分析、热值测定,每月对各煤种混合样进行一次含硫测定,及时为燃烧管理或配煤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第九十四条 为计算煤耗和掌握燃煤特性,每天综合测定入炉煤的灰份、挥发份、热值。每月进行混合样工业分析一次,每周对入炉煤测定三次含硫量,每半年抽取一次月综合入炉煤样,送局中试所进行元素分析。第九十五条 每值做人炉原煤全水份、灰份、内在水份、挥发份一次,做煤粉细度二次、及飞灰可燃物一次。第九十六条 积极创造条件使入厂煤实现自动化机械采制。第九十七条 各种测试仪器、天平、热电偶、氧弹(使用1000次)等应定期校验。第九十八条 发现锅炉燃烧室内结焦和高低温区有腐蚀情况时,有关单位要共同研究,查明36、原因,采取对策,必要时采样试验。如果锅炉因煤质变化引起灭火时,应取样化验灰份和挥发份。第九十九条 为保证热值测定的准确性,每季测热量计一次。第七章 总 则第一百条 热力设备大修前,化学分场应针对该机实际情况提出化学监督工作的有关项目和要求,以利于检修部门安排工作计划和实施。第一百零一条 在设备检修初期,化学专业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对热力设备内部进行详细检查。化学人员检查时,检修部门不得清除设备内部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第一百零二条 在对热力设备进行检查时,应详细记录内部腐蚀、结垢、积盐情况,必要时采集样品进行分析,以利于资料的积累、情况分析、设备评价和问题的解决。第八章 锅炉设备检查37、第一百零三条 汽包的检查:1、检查内容。(1)汽水分离界线是否明显;(2)汽包内部汽侧、水侧颜色,有无附着物、沉积物及腐蚀现象,沉积物分布情况、颜色、厚度、数量。(3)旋风分离器。洗气孔板、百叶窗等汽水分离装置的外观、颜色、清洁程度、附着物状态、设备有无脱落、倾斜和汽流超短路现象以及设备有无腐蚀。(4)汽包下降管管口颜色、有无附着物、厚度。(5)给水分配管:外观颜色。附着物分布情况及有无腐蚀。(6)磷酸盐加药管、排污管:焊口与管段有无开焊腐蚀穿孔,药液分配管小孔有无堵塞。2、汽包内部采样(1)汽包底部沉积物:沿汽包长度左、中、右三点取样,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对特殊垢样应分别采集。(2)旋风分离器38、下部堆集物,给水分配管,托水盘背面及旋风分离器表面附着物应分别采集。(3)各点采集量应不少于10克,取样后立即写明样品名称及部位。 3、汽包内部沉积物称重。 4、汽包验收: (1)汽包整体验收内容: 工艺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在汽包检修期间,化学监督人员对影响水汽品质方面所提出的缺陷和问题是否得到消除与解决。汽包内部整体清洁程度。 (2)验收评价:化学分场应会同生技科及锅炉分场有关人员共同针对汽包装置清扫、检修质量给予正确评价,评价为一、二、三类。第一百零四条 锅炉割管检查的基本内容与要求。1、锅炉割管检查的目的。 由于目前的检查手段与条件的限制,不能通过炉管外表的检测,真实的反映出炉管内表面腐39、蚀与结垢情况,需依赖割取有一定代表性的炉管检测其内部情况。2、安装监视管段的目的: 监视管段可以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大修期间的锅炉腐蚀、结垢情况,以利于正确评价近期水质和锅炉运行情况。3、锅炉割管部位。(1)割管部位:在本次大修间隔内,水质与炉管无异常情况下,应参照下述部位,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当时情况而定,对所割的炉管部位应记清,贴好标签。省煤器入口管:选择离箱弯头20mm下水平管段。水冷壁管:四侧水冷壁管,热负荷最高处,标高23米左右。过热器管:选择同温过热器弯头处。(2)割管长度:每根长度为1.01.5米。在有监视管的炉管,在割取时所取部位,应带监视管与原管各一段,以便对设备运行总的情况做出评价40、。4、炉管处理与检查: (1)省煤器将割下管段按50 mm长截成数段,然后按轴向1800剖开。记录管内表面状态,附着物颜色、厚度,有无腐蚀、鼓包。然后用盐酸洗垢法测其结垢量,计算单位面积重量(克米2)经过洗垢观察有无腐蚀坑、腐坑特性、大小、数量。(2) 水冷壁管:将割取下的水冷壁管,取中间位置长约50mm的管样,180”剖开,坪向火侧测定垢量、并计算沉积卒。待酸洗法测定垢量之后,要检查管样的腐蚀状况,记录腐蚀坑的形状,测其面积和深度,监视段算出腐蚀速度(克米2年或毫米年),保留管样,必要时照像。对水冷壁下联箱检查其沉积物及腐蚀状况,并做好记录。(3)过热器管:将割下的管段按50长切成管段,然后41、轴向180”剖开。观察过热器管内表面有无附着盐垢,其盐垢颜色、厚度分布情况,然后刮下称重,计算出单位面积重量。观察内壁磁性氧化层及外壁氧化铁层厚度特征,可用酸洗测其磁性氧化铁层厚度。在刮取各种垢样时,应注意周围环境,保持垢样纯洁,不应有外来物污染,取样应不少于1克。第九章 汽轮机部分检查第一百零五条 汽轮机本体的检查内容与要求:1、当汽轮机高、中、低压缸上缸起吊后,应立即检查转子叶片面状况、各级叶片盐类附着物颜色、分布状况,做初步记录,以防盐类潮解。2、当高、中、低压转子及隔板吊出后,应立即进行检查和取样工作。其要求为:(1)逐级检查并记录叶片颜色特征、结盐厚度及在叶片上分布状况,有无点蚀和冲42、蚀。(2)逐级检查并记录隔板导叶颜色特征,结盐厚度及在导叶上分布况。(3)盐类附着物选用手锯条的园滑头刮取,不应选用过于锋利器具,取样数量应不少于1克。3、对主汽门、调速汽门、汽缸壁应分别检查其腐蚀结垢情况,并记录特征,必要时进行采样分析。第一百零六条 对除氧器的检查内容与要求:1、除氧头:(1)当除氧头人孔法兰打开后,应检查淋水盘有无倾斜现象,对喷淋式除氧器应检查喷头内部有无腐蚀。(2)淋水盘式除氧器解体后,应检查淋水盘外观、颜色、有无腐蚀,淋水小孔有无堵塞,内部装置有无脱落,然后刮下称重,计算出单位面积重量。2、除氧水箱。(1)水箱未情扫前应检查水箱内部的颜色,腐蚀结垢情况,氧化铁渣分布情43、况与数量。(2)水箱内部有无开焊,蒸汽有无走短路现象。(3)水箱检修后,应检查内部是否冲洗清扫干净。第一百零七条 凝结器的检查内容与要求:1、凝结器汽侧:(1)汽侧器壁有无腐蚀、损坏部位、面积与深度。(2)汽侧拉筋有无腐蚀与冲蚀、损坏现象。2、凝汽器水室:(1)铜管出入口端有无结垢,结垢厚度。(2)从铜管出入口端观察铜管内部有无腐蚀脱锌及冲蚀,必要时抽管检查,抽管检查的基本要求: 观察汽侧表面有无气蚀磨损。 沿铜管长度分别在出、人口端及中间区截取100mm长管段数节并剖开,观察铜管内壁结垢、腐蚀与冲蚀情况。 对于损坏严重的管段,应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并进行外观拍照。 特殊腐蚀管样及有代表性管样应44、长期保留,做为实物资料供今后参照。(3)检查堵管情况,分析其原因并记录塞堵根数。第十章 热力设备检修评价第一百零八条 热力设备大修化学检查之后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可参照下表:名称类别一类二类三类汽包内部装置无腐蚀沉积物量:15克/M2内部装置尚完好,无腐蚀,沉积物量:45克/M2水冷壁无腐蚀坑点、沉积率100克/M2.年过热器无积盐、下弯头无腐蚀积盐厚度0.1毫米腐蚀坑深0.1毫米腐蚀坑深0.2毫米汽轮机无盐类附着物有很薄一层附着物,腐蚀不明显盐类附着物0.3毫米,有明显腐蚀凝绘器汽侧无氨蚀、水侧无泥垢、无腐蚀、无泄漏汽侧有氨蚀迹象、水侧有薄层软垢,有轻微腐蚀、有微漏水侧有明显腐蚀、水侧附着物045、.3毫米。有漏或因结垢而进行酸洗。省煤器无(或不明显)腐蚀坑略有明显腐蚀坑、最深0.3毫米第十一章 大修化学检查报告第一百零九条 热力设备大修化学检查后,必须在检修工作结束一个月内,提出完整的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主管局、所。 报告内容:1、热力设备主要规范、水处理方式、水汽质量的基本情况。2、两次大修期间,锅炉、汽机运行情况、爆管次数、部位及原因。3、热力设备停备用、化学清洗阶段的保护状况。4、大修检查的全部内容,除文字数字表达外,有明显腐蚀结垢时,需附照片。5、大修期间的设备改进情况。6、本次大修化学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水汽状况做出综合分析判断,提出解决这些问题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46、。第十二章 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审定报送制度第一百一十条 化学监督的最终结果是以数字表示,数据就是化学监督的产品,准确及时地反映监督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向领导迅速准确提供有关监督信息是协调全厂搞好化学监督的有力保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第一百一十一条 化学报表的设计、审核必须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以确保报表的正确无误。1、一般专业报表由班组技术员设计、班长校对,分场专责工程师审核批准。2、重要报表和需报送厂级以上的专业报表由班组技术员或班长设计,分场专责工程师负责校核,分场主任或副主任审核批准。3、报表所用符号、单位及计算公式必须有正确的来源。其原则是有国标(GB)的一定按国标,然后依次按47、部标和公司制定标准。4、向分场递交设计报表样品时,必须注明设计依据,并向车间专责工程师进行登记注册。5、专业报表的内容包括采样日期,采样设备具体部位分析人、校对人、审核人、批准人、实验项目及结果、分析意见诸项内容。第一百一十二条 为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保证仪器的正确操作和维护,对使用气相色谱、微水测定仪、电脑热量计以及级别较高的分光光度计人员应先培训,经考核确认可以独立操作后方可上岗,学习人员单独做出的数据应视为无效。第一百一十三条 试验中发现有异常数据,试验人员必须重新取样进行复验,确认试验无误后应立即报告分场。第一百一十四条 试验报告的审批权限:1、日常报表由试验人员签署分析意见后,经班48、长或班技术员校对,报分场一份备案。试验发现异常时,班组技术员审核后交分场专责工程师做最终审定。2、重要报表及报厂以上报表,班组校验后交分场专责工程师审核,最后由分场主任批准。3、运行日报原则上由运行主任和技术员审核。4、专业报表、季报由所分管班组的技术员拟稿,分场专责工程师校核,分场主任审核,总工程师批准。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表的报送归口如下表: 报送单位报表项目化水分场生技科电气分场锅炉分场汽机分场总工程师经管科燃料科财务科档案室中试所水汽系统查定报单水质全分析汽轮机全分析绝缘油油分析磨煤机分析给水泵油分析油质评价表水、汽质量月报煤月报表大修及酸洗报告注:1、运行中从化学监督角度发现影响主机安全的问题,应首先与机电炉有关值别人员联系,并详细记录,得不到解决时,可越级报值长以至厂长。 2、对所发现的已构成对设备威胁的数据,分场必须及时向总工汇报,并提出相应意见,由总工协调解决。3、所有报表应认真填写,登入台帐并记载报出日期。4、月报表为次月二日前报出。5、水、气质量月报为次月十五日前报出。6、大修报告为大修后一个月内报出。 7、绝缘油的色谱报单有超标时,增报总工程师一份。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一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一二零条 本细则由生技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