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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安全责任考核及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汇编139页
化工公司安全责任考核及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汇编13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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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化学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7290 2024-09-08 135页 392.50KB
1、化工公司安全责任考核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4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73、风险评价管理制度-94、风险评价准则-145、危险源管理制度-176、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197、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218、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39、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510、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2811、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制度-29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3413、消防管理制度-3714、安全培2、训教育制度-4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51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4717、检维修管理制度-4918、生产设施管理制度-521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5620、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5821、安全作业制度-6022、危化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6323、危化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6724、承包商管理制度-7625、供应商管理制度-8026、变更管理制度-842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8628、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90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管理制度-933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963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732、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10233、安3、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0334、事故管理制度-10635、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1136、应急救援器材维护制度-11337、事故报警装置管理制度-1143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639、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2040、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24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2442、分析室安全管理制度-12443、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2944、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314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34安全责任考核制度1目的为了督促各单位和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2适用范4、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人员。3职责3.1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3.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4.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4.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4.2.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4.2.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4.2.3安全5、会议情况; 4.2.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4.2.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4.2.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4.2.7安全活动情况; 4.2.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4.2.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5考核方式 5.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5.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5.3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所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5.4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财务科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6 考核频次 6.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6.2 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6、车间安全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6.3各部门科长、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7 奖惩办法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7.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7.3考核分数低于80分或该部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度安全奖励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7.4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汇报。领导小组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奖励,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7、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8 附则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与考核标准 1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一次扣10分; 2 出现工伤事故的单位的处罚: 2.1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扣10分; 2.2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一票否决,并按照事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职工全年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出现轻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50分,重度中毒事故,一票否决。 4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5 职工检维修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6 岗位人员应会正确使用气防器具8、,查出一人次不会使用扣5分; 7 岗位人员应正确熟练运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处置事故险情。查出发现一人次对事故处理预案不能正确运用或回答预案相关问题扣5分; 8 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扣5分; 9 安全活动日开展正常、规范,记录认真、无漏项。发现缺少活动1次扣5分;记录台帐无单位领导签字或记录不规范扣5分; 10按规定审批危险作业票证“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查出一处违反规定扣10分。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 为规范安全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9、据2006年12月8日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全费用的使用审批。 3.2 公司财务科负责安全费用的筹措落实,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3.3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备案,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4 控制程序 4.1 公司安全费用包括: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公司安全环保设备、设施支出。 4.1.2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的维修、校验支出。 4.1.3生产装置安全隐患的整改支出。 4.1.10、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支出。 4.1.5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支出。 4.1.6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单位的奖金。 4.1.7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1.8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4.1.9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整改、监控支出。 4.1.10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1.11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1.12不得将安全经费作为各项保险费用支出。 4.2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安全经费的提取,按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11、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4.3 安全经费应设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总经理保证安全经费的提取,财务科负责安全经费的筹措落实和安措费用的专户管理。 4.4 各部门使用公司安全经费,应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总经理审批。 4.5 安全环保部和财务科应根据安全经费类别建立安全经费台帐,台帐记录要及时,内容要详细、真实,字迹工整,不得弄虚作假。 4.6 对挤占、挪用、虚报安全经费,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12、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储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 职责 3.1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派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3.2安全生产副经理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3.3安全环保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部门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公司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和控制效果的验收,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13、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低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5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4 控制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公司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分级。 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环保部复检签字,报公司领导终审批准;中等风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环保部终审批准;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14、风险作业由所在班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公司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项目的建设应由负责供销的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丢弃、废弃、拆除、处置与开停车等)应由各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公司性15、的开停车风险由生产科、技术科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记录; 工艺改变应由生产技术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应由供销部、安全环保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9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安全防护用品应由安全环保部、供销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16、施的记录;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2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 4.2.2岗位、部位、装置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风险评价方法。 4.2.3经安全生产副经理批准的其他风险分析方法。 4.3评价准则公司定性风险评价采用风险评价准则,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4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4.1安全生产副经理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17、。组织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4.4.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4.3危险源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4.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4.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4.6得出评价结论 4.4.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火灾和爆炸 b.冲击和撞击 c.中毒、窒息和触电 d.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e.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机工程因素 g.设备的腐蚀、缺陷 h.对环境的可能影响 4.5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4.5.18、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 4.5.3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7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为每年19、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8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4.8.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 4.8.2 重大危险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a.供销部负责 库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b.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装置压力容器群的日常安全管理 c.安全环保部负责20、对库区和生产装置压力容器群两个三级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风险评价准则1 目的 为加强作业风险和岗位风险控制,便于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准则。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作业活动、岗位、部位、装置等的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3术语 3.1风险:风险(R)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L)及后果严重性(S)的结合。 风险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3.2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21、。4职责 4.1安全生产副经理领导风险评价工作,成立评价组织; 4.2安全环保部负责风险评价归口管理; 4.3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所辖部门的风险评价。5控制程序 5.1作业风险等级判定 5.1.1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的判定准则:表1:危害发生可能性L判定等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监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监控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22、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做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5.1.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表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损失/万元停工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20装置或设备长期停工行业内、市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力10套装置或设备短期停工地区影响3不符合上23、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骨折、中毒5装置或设备暂时停工公司周边范围内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公司内影响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形象没有受损5.1.3风险等级R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表3:风险等级R判定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16-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2-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8-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半年内治理4-8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要定期检24、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风险值R8确定为一级风险,风险值R在8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风险值R在12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风险值R在1625的确定为巨大风险。 5.3 工作危害分析(JHA) 5.3.1 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地潜在危害,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5.3.2 作业步骤应按实际作业步骤划分,佩戴防护用品、办理作业票等不必作为作业步骤分析。可以将佩戴防护用品和办理作业票等活动列入控制措施。 5.3.3 作25、业步骤只需说明做什么,而不必描述如何做。作业步骤的划分应建立在对工作观察的基础上,并应与操作者一起讨论研究,运用自己对这一项工作的知识进行分析。 5.3.4 识别每一步骤可能发生的危害,对危害导致的事件发生后可能出现的结果及严重性也应识别。识别现有安全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的控制措施。 5.3.5 如果作业流程长,作业步骤很多,可以按流程将作业活动分为几大块。每一块为一个大步骤,可以再将大步骤分为几个小步骤。 5.3.6 对采用工作危害分析的评价单元,其每一步骤均需判定风险等级,控制措施首先针对风险等级最高的步骤加以控制。 5.3.7 频繁进行的类似26、作业,可事先制定标准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源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公司危险源的档案。 3.2生产技术部负责所辖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有危险源产品27、库区和生产装置压力容器群两处。 4.2危险源的风险评价;识别危险源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辩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辩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4.3在对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危险源所在的部门应针对该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对员工的培训与指导,28、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员工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4.4确定为公司危险源后,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将危险源的安全报告提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应详细说明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应根据危险源的变化及新知识和技术发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 4.5产品库区和生产技术部应分别建立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每年对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报告存入档29、案,将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等级。 4.6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各部门针对生产装置压力容器群和库区危险源一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 4.8构成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认30、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2相关部门负责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标准并将适用的安全标准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3相关部门应建立本部门适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并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3.4安全环保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各部门的安全标准31、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4控制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4.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4.2识别适用性 安全环保部根据本公司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4.2.2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部门生产、服务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安全环保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相关部门进行传达。 4.2.432、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安全环保部应随时获取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4.3.1相关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安全环保部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安全环保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33、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等)。 安全环保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及时收回,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应不定期、经常性地进行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安全标准,安全环保部每年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1 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3 职责 34、3.1安全环保部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4 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1.2市市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技术部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35、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规程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规程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规程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规程和部门制度、规程评审相结合, 将公司制度、规程和部门制度、规程评审结合起来36、,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规程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规程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规程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规程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规程。 4.2审批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制度、规程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度、规程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提37、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的筹备、召开程序。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委派人员主持公司级安全会议。 3.2办公室负责公司级会议后勤。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并对各部门的安全会议和现场安全会议进行监督。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会议的组织与管理。4 控制程序 4.1 会议分类 4.1.1 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体职工安全会议。 4.1.2 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或部门指派下38、属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4.1.3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调度会议,现场事故分析会等。 4.2 会议内容 4.2.1 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4.2.2 部门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4.3 会议要求 4.3.1 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39、定议题,提出意见。 4.3.2 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4.3.3 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3.4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4.3.5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4.3.6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合40、并召开。 4.3.7公司级安全例会由总经理主持,调度安全会议由安全生产副经理主持,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其他现场安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本着勤俭高效的原则,一般不延长会议时间。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班组和从业人员3职责 3.1安全生产副经理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3.3办公室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 3.4财务科根据考核单执行考核。 41、3.5各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并执行考核。4考核内容 4.1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4.2事故情况。 4.3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4.4违章违纪考核。5考核标准 5.1奖则 5.1.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5.1.2在对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其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按公司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5.2罚则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进行考核,不仅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42、及到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2.1责任部门发生因工重大事故的,对责任部门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取消该部门当月全部安全奖,对事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1020%处罚;对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对安全环保部科长处以300-1000元罚款;责任部门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对责任部门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取消该部门当月全部安全奖,对事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1020%处罚;对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安全环保部43、科长处以200-1000元罚款; 责任部门发生因工轻伤的,扣除该部门30%的安全奖,对事故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大小按经济损失的10-50%处罚。 5.2.4责任单位发生重大设备、交通事故的,对责任部门视具体责任,参照 给予处罚,对事故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大小按经济损失的10-50%处罚。 5.2.5责任部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大小按经济损失的10-50%处罚。 责任部门发生轻伤事故,对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 各部门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一人未签,对责任人处20元罚款。 5.2.8各部门二、三级安全教育未培训或未填入考核成绩,处罚责任部门20元/人次。 5.244、.9责任部门未按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或未作记录的,每次处罚20元。 5.2.10责任部门的事故隐患处理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处罚10元。 5.2.11责任部门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缺一次处罚20元。 5.2.12操作员未按照岗位操作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班组长及责任人10元。 5.2.13因管理不到位,出现疏漏而引发事故的,按责任大小给予相关管理人员10-100元处罚。 5.2.14及时传达公司文件、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的,处罚部门责任人20元。 责任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发生泄漏引发安全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大小。每次45、扣除责任部门50-100%的安全奖。如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划分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如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每次处责任人或者承包人200-1000元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坏安全消防设施,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20-100元罚款。 从业人员未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生“三违”的,除对本人进行处罚20-100元外,对班组长处罚10-50元。 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100元处罚 对事故责任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影响较大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考核频次和方法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述的46、考核标准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将每月考核结果汇总报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由财务科根据其考核审批的结果在员工工资中进行统一奖惩兑现。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展的各项活动。3各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管理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班组每两周一次,管理部门一月一次,一般活动时间为周二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活动内容 4.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47、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4.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4.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5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安全环保部要定期检查。 6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主要负责人定期参加48、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6.1公司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6.2各部门领导每月参加两次。 6.3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7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8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班组和从业人员。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49、 3.2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编制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编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 3.3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巡检内容应包括防火、禁烟,并检查出入人员有无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厂,监督入厂车辆安装阻火器。 3.4安全环保部是公司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防火、防爆、禁烟的安全管理。 3.5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6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4控制程序 4.1分类 4.1.1生产过程中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50、甲、乙、丙、丁、戊五类。4.1.1.1甲类: a.闪点28,爆炸下限10%的气体。 b.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c.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d.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 e.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f.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本身自燃点的物质。4.1.1.2乙类: a.闪点28至60的液体。 b.爆炸下限10%的气体和助燃气体。 c.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d.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51、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物品。4.1.13丙类 闪点60的液体,可燃固体4.1.1.4丁类: a.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物质。 b.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进行燃烧或作其他用途的各种物质。 c.常温下使用或加工时难燃烧的物质。4.1.1.5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时非燃烧的物质。 4.1.2爆炸危险场所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4.1.2.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个等级: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一级; b.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c.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52、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三级。 4.1.2.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二个等级: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为一级; b.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4.1.3火灾危险场所分为三个等级 a.一级: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b.二级: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c.三级: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4.1.4公司禁烟(火)区公司生产区:备品备件库、制备单元、生产综合楼、成品库区、岗位、公司53、主干道及其周围。4.2预防 4.2.1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4.2.1.1检修动火 禁火区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4.2.1.2流动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 c.在厂区内严禁吸烟。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4.2.1.3其它火源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 b.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c.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d.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e54、.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公司内所有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4.2.1.4导除静电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c.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4.2.2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4.2.2.1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系统密闭操作,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生产过程中实现连续55、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 d.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4.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4.2.3其他预防措施 4.2.3.1建筑物的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采用轻质屋顶,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厂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4.2.3.2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有以下措施: a.对因56、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 c.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和防静电装置。 4.2.3.3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b.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两米以上。 c.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4.3组织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57、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c.公司配备义务义务消防队。 d.公司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 义务义务消防队由公司自行管理,接受其公司安全环保部的领导。 f. 公司义务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参与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义务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 g.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h. 公司消防组织机构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为准。 4.58、7对吸烟行为处理 4.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中层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800元,公司级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1000元,对违章吸烟三次(含三次)以上将予以除名。 4.7.2外来施工队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罚款200元,并罚所在部门200元。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关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做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 4.7.3各部门行政管理责任区发现烟头的,每个烟头处罚该部门50元,生59、产区域发现烟头的,处罚该烟头所在位置的当班员工每个50元。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库、灌区的管理。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供销部各部门所辖区域内的管理,落实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 3.2安全环保部对产品库、罐区的、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3.3生产技术部、供销部负责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4控制程序 4.1组织管理 4.1.1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储罐区的设计60、按石油化工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罐区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施。 4.1.2仓库、罐区必须和生活区、维修房分开布置,库区的工作间与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4.1.3仓库、罐区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2储存管理 4.2.1库房、库区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储61、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4.2.2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4.2.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2.4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环保处理。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 4.2.5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62、行此类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批准,并报告安安全环保部,且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消防器材后方能作业。作业结束后,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6库房、罐区不准设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在库房罐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4.2.7库区和罐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4.3安全设施 4.3.1库房、罐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并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施,并布置在明63、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措施。 4.3.2储罐的安全设施 a.罐内的液位、温度、压力有精确计量; b.根据罐内物料性质不同,设有安全阀、阻火器、水封(氮封)等安全措施。 c.根据罐内的物料性质要求,设置喷淋、降温或者冷冻装置; d.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 4.3.3安全设施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 4.4明火管理 4.4.1仓库、储罐区内严禁吸烟、动火,特殊情况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 4.4.2仓库、储罐区安装电气设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防爆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4.3仓库、储罐区内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64、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气照明设备。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闷顶架电线。 4.4.4库房内不准私自使用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4.4.5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罐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电气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检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4.4.6仓库、罐区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罐区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在库区及仓库、65、罐区内使用电气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仓库、罐区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批准,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消防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班组和从业人员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2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编制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66、织进行演练,编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 3.3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巡检内容应包括防火、禁烟,并检查出入人员有无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厂,监督入厂车辆安装阻火器。 3.4安全环保部是公司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防火、防爆、禁烟的安全管理。 3.5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6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4控制程序 4.1分类 4.1.1生产过程中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4.1.1.1甲类: a.闪点28,爆炸下限10%的气体。67、 b.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c.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d.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 e.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f.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本身自燃点的物质。4.1.1.2乙类: a.闪点28至60的液体。 b.爆炸下限10%的气体和助燃气体。 c.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d.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物品。4.1.13丙类 闪点60的液体,可燃固体4.1.1.4丁类68、: a.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物质。 b.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进行燃烧或作其他用途的各种物质。 c.常温下使用或加工时难燃烧的物质。4.1.1.5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时非燃烧的物质。 4.1.2爆炸危险场所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4.1.2.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个等级: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一级; b.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c.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 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三级。 4.1.2.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分69、为二个等级: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为一级; b.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4.1.3火灾危险场所分为三个等级 a.一级: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b.二级: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C.三级: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4.4设施 4.4.1规划与设计 a.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建设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 b.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应包70、括:厂内消防设施现状图、厂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厂内消防设施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附件。 4.4.2管理与维护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单位的管理者须建立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c.公司安全环保部义务消防队应对建筑消防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d.厂区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全环保部义务消防队负责,若有损坏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与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联系恢复,本着“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修复71、费用。 e.公司若需要在安装消防设施时,应先向县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得到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f.生产技术部(水泵房)供水系统保障公司的供水能随时满足消防用水,发生事故时全力确保水源供应。 g.非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环保部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4.5台账管理 4.5.1消防会议台账 a.每年不定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总结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计划。 b.会议决定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c.记录内容要包括每一次会议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的事项。4.5.2巡查台帐 a.各部门要定期进行巡查。 b.巡查形72、式不能走形式,要切实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c.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巡查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内容、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4.5.3防火检查台帐 a.各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的参加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4.5.4动火台帐 a.对辖区内的每一次动火要经过分析室分析取样,合格并取得动火证之后才能动火。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动火的过程、动火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动火之前消防器材的准备以及动火原因等必须记录在案。4.5.5火灾隐患整改台帐 a.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要做出详细的整73、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隐患的地点、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检查到、什么时候整改完毕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签字。4.5.6消防奖惩台帐 a.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奖惩,反之则惩罚。 b.记录内容应包括什么原因受奖(受罚)、受奖(受罚)的时间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4.5.7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台帐 a.对本公司内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参加人员的名单、时间、建筑名称、检查出的问题及维修、更换情况、维修或更换人要签字。4.5.8火灾事故台帐 a.对本公司的每一次火灾事故都要74、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教训。 b.安全环保部义务消防队负责火灾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火灾事故台帐的建立和完善。 c.记录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损失、事故原因及总结的教训。4.5.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台帐 a.对本公司内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考过试的还要有分数记录,授课人要在记录上签字。4.6演练与抢险 4.6.1演练 a.各部门、职能部门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b75、.演练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c.其他岗位要结合本岗位实际,参照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d.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4.6.2抢险 a.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要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制,并且指挥机构里的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遵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目的 确认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需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76、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树立终身进行安全教育的观念和实现每年进行全员培训的目标。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 职责 3.1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规范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3.3公司办公室负责在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 3.4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3.5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公司办公室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3.6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4 控制程序 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77、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行政办公室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管理人员培训 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以证明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任职。 4.2.2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需进行考核,考核78、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4.2.3从业人员培训 4.2.3.1一般从业人员(含:操作工、班组长)培训 一般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各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班组活动应作好记录台帐。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竞赛等。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典型事例及经验,进行消防等应急演练、技术比武、查隐患活动、熟悉工段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4.2.3.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计量检定人员、危79、险化学品作业员、压力容器操作等),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特种行业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和定期换证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备案,生产技术部具体组织实施; 以上特殊工作人员的取(换)证情况由安全环保部建立取证、换证档案。 “五新”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4.2.3.4新从业人员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环保部、配合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80、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并进行考核。厂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者方能进行分配; 各部门负责组织对分配的新进人员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并进行考核。二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者方能进行分配; 各班组组织对分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并进行上岗考核前操作技能考核。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方能上岗。 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试81、卷、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存档。 4.2.3.5其他人员培训 转岗、复岗、管理人员顶岗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开展工作。 4.2.3.6培训教育管理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每半年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制订新增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司办公室负责在公司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 安全环保部、公司办公室责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安全环保部、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培训效果评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82、进公司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管理,应建立特种设备记录台账。3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4职责 4.1生产科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4.2安全环保部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责任部门。5控制程序 5.1特种设备的使用 5.1.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出厂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检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5.1.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办83、证。 5.1.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的维护保养、检测、校验。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检(每月一次),并记录,自检人员签字。 5.1.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进行定84、期校验维修、并记录。 5.1.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 5.1.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检维修请有资质的单位)。 5.1.8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 5.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 5.1.10特种设备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超温、超压。 5.1.11设备技术处每半年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5.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 5.2.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85、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5.2.2安装、改造、维修前应进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及制订施工方案。 5.2.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验收,移交竣工资料(含质监局出具的验收报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术语 3.1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86、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2重点部位: (1)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燃气体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仓库等; (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 4.2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部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各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 4.4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承包人必须是公司级管理人员,对承包点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5控制程序 5.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承包制的成立,对各部门安87、全承包人及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具有强有力的约束力。承包人必须全面履行承包制规定的义务。 5.2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承包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根据本制度对承包人追究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5.3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的安全等。 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3.2各承包人应针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4应将承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报安全环保部备案,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并将安全承包人公示。 5.5承包人对承包点的责任: 5.5.1指88、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5.5.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的执行和落实; 5.5.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5.5.4督促隐患整改; 5.5.5督促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5.5.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5.6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其活动的形式有: 5.6.1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 5.6.2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检查; 5.6.3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5.6.4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指示; 5.6.5参加承包点、基层班组安全会议; 5.6.6参加承包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5.7安全环保部将每年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89、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5.8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确定 5.8.1岗位、装置、部位符合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义的; 5.8.2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明细表关键装置对叔丁基苯酚、对特辛基苯酚生产装置重点部位原料罐区重点部位产品仓库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 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3 职责 3.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 3.2安全环保部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3.4生产技术科对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90、。 3.5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3.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4 控制程序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4.1.1 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4.1.2 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生产技术部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送交设备科,由设备科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技术总工审核,由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3 年度大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91、计划,制订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制定。 4.1.4 日常检维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编制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4.2.1 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指挥部,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92、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车验收规程,并经技术总工审批。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b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 检修作业管理 4.3.1 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93、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4.3.2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4.3.3 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土、动火、高空、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临时用电、电气检维修等作业证,作为检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4.4.1 检修前交接 a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b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c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94、修现场协助工作。 d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4.4.2 检修后交接 a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b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c检修后试车应与能调处取得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d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e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设备处组织生产技术95、部、安全环保部和生产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并记录。生产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3术语 3.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4职责 4.1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主管全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2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的安96、全生产管理工作。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4.4供销部和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4.5安全环保部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4.6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7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 4.8电工班负责电气设施防雷接地检测工作。 4.9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阀调校工作; 4.10机修班负责防爆片的更换工作。5生产设施管理 对本公97、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5.1生产设施的建设 5.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5.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98、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2设备采购 5.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供销部和生产技术科管理规定执行。 5.2.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5.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5.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5.3生产设施的使用 生产技术科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5.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5.3.3设备专99、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5.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技术部列入检修计划中。 5.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5.3.6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5.3.7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5.3.9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5.4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5.4.1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100、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5.4.2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5.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5.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5.5.1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5.5.2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5.6电气 5.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5.6.2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6.3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101、求。 5.6.4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5.7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5.7.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生产设施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5.7.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7.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102、现象; 5.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设备技术处,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5.7.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备技术103、科),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5.7.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 对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保证生产运行安全有序,为公司长周期满负荷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部门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责任部门。 3.2其他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管理。4、控制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 4.1.1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采购前应充分了解生产过程需求和使用条件,如防爆、防尘、防水、防油等。 4.1.2严格按104、照国家有关测量设备的规定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选择合适的监视、测量设备。 4.1.3采购回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由提计划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鉴定或校准并审核,以证明其满足生产要求和符合产品标准。 4.1.4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方可入库或用于生产现场。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 4.2.1监视和测量设备从库房领用后,应由领用人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4.2.2监视和测量设备根据监视和测量使用要求和国家规定,按照公司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设备分类及台帐管理程序规定合理确定其管理等级,类别、确认间隔并编号管理。 4.2.3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流转及周期检定,按照公司测量管理体105、系程序规定执行。 4.2.4仪表相关人员应对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工作状态,及时处理故障,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环保部每月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隐患进行记录,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2.6对生产系统接地装置,安全连锁系统、泄漏检测装置、除日常检查外,每半年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对其进行测试,确保其工作安全可靠。并由生产技术部仪表班负责。 4.2.7在有效管理周期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粘贴相应的有效合格标识,明示其工作管理状态。 4.2.8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对其进行周期检定,确认其工作能力持续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2.9对有106、故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对其进行及时修理并及时恢复生产现场的测量和监视,降低生产和管理的安全风险。 4.2.10对于维修回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由公司相关人员检测确认后,方可验收确认。 4.3降级使用和报废 4.3.1对于经过修理不能达到原准确度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根据校准结果对此装置进行降级处理。降级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准书和装置上注明其相应的准确度等级。 4.3.2对于无法修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的规定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07、2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职责 3.1生产技术科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责任部门。 3.2各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4控制程序 4.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实设备; 4.1.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108、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技术科汇总,并提交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4.2.2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 4.2.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5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109、相关材料要存档。安全作业制度1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厂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作业管理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4控制程序 4.1作业管理 4.1.1正常生产操作外,凡是在生产厂区内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 a.动火作业应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b.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c.高处作业应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d.盲板抽堵作业应按照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e.临时用电110、作业应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f.吊装作业应按照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g.断路作业应按照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4.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部门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安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域如生产装置区域交叉时,作业区域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1.3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区域内工作。 4.1.4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牌所表示的意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安全环保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111、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4.2作业人员管理 4.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实施人必须在场监护,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112、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部门当班班长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部门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2.4分113、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出具分析报告单。 4.2.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办理公司内相关作业证,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的执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公司和班组安全员、消防员必须到现场。 4.2.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类作业的各级作业审查批准人审批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和作业风险分析记录表是否符合要求和正确。在确认准114、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危化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以人为本、安全优先、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3 职责 3.1供销部主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过程的安全工作;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管理。 3.2供销部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和公司级库房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过程安全管理;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过程安全管理。4 术语 危115、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剧毒化学品:指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 mg/kg的固体、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C2mg/l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的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液体或气体:VLC 和 LC300 ml/m3 剧毒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剧毒物116、品品名表(GA58-93)、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5 控制程序5.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 5.1.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以及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剧毒化学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并应安装机械通风排毒设施。 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储存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117、态。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应定期检测。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为易于冲洗的非燃烧材料的地面,有防止产生火花要求的库房地面,需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17 条规定,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存储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存118、储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2.1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5.2.2储存单位人员的安全要求 a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b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应设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c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养护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养护、管理和监测工作。 d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119、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货主或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置。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a.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 c.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的钢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柜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有通道。 易燃液体储120、存 a.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 23 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 30 ,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 ( 如苯、醇、汽油等 ) 一般可用储罐存放,机械设施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 30 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b.专库专储,一般不得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 5.2.5 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a此类物品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b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应121、立即采取措施。 c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性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及同车、同船运输。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 a氧化剂应储存于清洁、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曝晒,照明设施要防爆。 b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 c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储混运;过氧化物则应专库存放,专车运输。 122、d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有毒品储存 a有毒品必须储存在仓库内,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应良好。 b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 c有毒品一般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 ( 包括非危险品 ) 共同储运,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 d储存有毒品,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装破损的不予储存。 e剧毒品应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 ( 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 ) 。 f应注意根据有毒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腐蚀品储存 a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123、 b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5.3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5.3.1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5.3.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危化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以人为本、安全优先、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124、围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3 职责3.1供销部主管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3.2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管理。 3.3供销部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和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4各运输公司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出厂的管理及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相关审批。4 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125、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5.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 5.2.1 装卸前 5.2.1.1 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5.2.1.2 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126、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5.2.1.3 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5.2.1.4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1.5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2.1.6 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5.2.1.7 车厢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2.2 装卸过程中 5.2.2.1 基本要求 a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作业区。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127、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b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c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d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e作业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128、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f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 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缝处须有大于15c129、m的重叠覆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5.2.2.3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装卸 a车厢内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强酸残留物。 b装车时要旋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待车上人员将瓶放妥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不准有二人单独往车上装瓶。除允许竖装的气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气等)外,车上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拦板高度。 c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必须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d装卸操130、作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竖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 5.2.2.5遇湿易燃物品装卸 a对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气体的货物,装卸时,应注意现场通风良好,防止中毒和易燃爆炸。 b雨雪天装卸遇湿易燃物品时,不具备防雨雪的条件,不准进行装卸作业。 5.2.2.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装卸 a装车前,车厢、机械、工具设备及操作场所,不得沾有酸类、煤炭、砂糖、面粉、油脂、磷、硫或其它松软、粉状等可燃物质。若货物外包装为金属容器,装车时应单层摆放,需多层装载时,应采用合适的衬垫。 b对添加稳定剂和需控制温度的烈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作业时应131、认真检查包装,密切注意包装有无渗漏及变形(如鼓桶)情况,发现异常应拒绝装运。装卸时发生发生包装破损,撒漏物不得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辗压散漏物。 5.2.2.7 有毒品装卸 a对刚开启的库门、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装卸时应站立上风处。必须时戴好防毒面具、护目镜。 b装卸时要防止包装破漏,沾染人体或污染其它货物。工作服沾染易经皮肤吸收的有毒品应及时更换。不得在有毒品包装件上坐卧休息。 c作业人员皮肤破伤者不能装卸毒害品。工间或工后,手、脸未经清洗干净,不得饮水、吸烟、进食。 d有毒品严禁与食用、药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车拼装。装运后的车辆及工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132、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及生活等用品; 5.4.2.8 腐蚀品装卸要求 a装运腐蚀物品的车厢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剂、易燃物品。 b对易碎容器的包装件,严防木质包装件底脱落,装卸时不得肩扛、背负。没有封盖的包装,不准堆码。 5.2.2.9 罐车装卸 5.2.2.9.1 罐车散装液体装卸 5.2.2.9.1.1 装卸前应对罐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罐体无渗漏现象; b罐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c阀门必须关紧; d罐体与车身必须紧固,罐盖必须严密; e卸料导管必须良好; f装运易燃易爆的货物,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 g罐改装其它液体,必须经过清洗和安全环保部理,经检查合格133、后方可使用。其污水应于指定地点排放。 5.2.2.9.1.2 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货物溢出。 5.2.2.9.1.3 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装货后关紧罐进出口盖,严禁超载。 5.2.2.9.1.4 卸货时,贮罐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紧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处,阀门要逐渐开启。 5.2.2.9.1.5 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5.2.2.9.2 罐车液化气体装卸 5.2.2.9.2.1 灌装前,必须对罐阀门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计、134、液位计、温度计)以及冷却、喷淋装置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并确认罐体内有规定的余压,如无余压者经化验含氧不超过2%时方可充灌。 5.2.2.9.2.2 车辆进入贮罐区前,须停车提起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充灌车位时再按好导除静电装置。 5.2.2.9.2.3 严格控制灌装规定定量,做好灌装量复核、记录,严禁超量、超温、超压,其装卸作业顺序如下: a到指定地点开启排放阀,打开30%50%左右,放掉残留气体保持罐内压力低于罐车压力11.5kPa; b开球部的快换接头盖,并关闭排放阀; c接通罐车与装卸液料管线之间的装卸软管; d慢慢开启罐车的紧急切断阀; e观察各零部件和仪表压力、温度、液位指示均正常135、,再慢慢地按顺时针方向开启气相阀和液相阀,并注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数据变化情况; f要认真检查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并按时加润滑油,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泵; g装卸作业完毕,先关闭球阀,再关闭紧急切断阀; h打开排气阀,排出残留气体,拆下装卸软管,盖上接头盖,关闭排空阀。 5.2.2.9.2.4 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灌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 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b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c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输的; d雷击、暴风雨天气或附近136、发生火灾。 5.2.2.9.2.5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灌入罐体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体的方法卸余液。卸液后,罐内必须有规定的余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2.2.9.2.6 运输途中应严密注视车内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5.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5.3.1. 资质认定 5.3.1.1公路运输企业的资格审查,主要依据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a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 b具有 10 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5 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 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c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137、辆设施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d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并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e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颁发的符合一级车辆标准的合格证。 5.3.1.2. 申请与审批程序 a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b交通运政管理机关审验 ; c根据审验结果,由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 d非营业性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事先向当地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由138、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 e对于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须报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f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 ( 剧毒化学品除外)单位运营资格,由国务院交通部门按规定办理。 5.3.1.3. 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公安部门核发 )的条件 a有主管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b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c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d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5.3.1.4.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139、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 ( 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 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5.3.2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 5.3.2.1托运要求 a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b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140、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c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5.5.2.2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的条件 a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 b危险货物生产单位应出具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c剧毒品和其他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出具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颁发的经营141、许可证,以及同级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d托运人应有相应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对固定的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应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经办人必须执有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5.3.2.3 运输工具的要求 a车辆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施的规定。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槽罐等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三轮机动 车、全挂汽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得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品、有机过氧化品、一级易燃品;自卸汽车除二级固体危险货物外,不得装运其他危险货物;易燃易爆品不能142、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船舶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b槽罐及其他容器。运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施; 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密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 ( 洒 ) 漏;143、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 槽罐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5.3.2.4 行车路线 a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督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b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144、部门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c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3职责 由公司副经理安排供销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4 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45、.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146、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厂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厂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147、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销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销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148、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环保部、供销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e.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f.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149、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负责。 g.承包商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承包商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4.3.2安全要求 a.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b.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片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c.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150、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d.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e.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4.3.3安全管理 a.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b.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c.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d.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4.4评价与续用 4.4.1公司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承包商进行一次评价,151、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职责与义务的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4.4.2项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项目主管(供销部)应对承包安全生产做出评价,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全环保部,并汇入承包商档案,对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 4.4.3安全生产评价合格的承包方有资格继续承包公司其他项目。 4.5承包商档案管理 承包商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合格承包商名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降低采152、购风险,提高进货材料的质量和进货的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的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3职责 3.1公司副经理审批合格供应商。 3.2供销部负责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4控制程序 4.1供应商的信息获取,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a.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 b.各种产品发布会。 c.各类产品展示(销)会 d.行业协会 e.行业或政府的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 f.同行或供应商介绍。 g.公开征询 h.与供应商的直接联系,如:来访、走访、电信、信函等联系。 i.其他途径 4.2供应商资格预审,收集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a.供应商概况:单153、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资本金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信息等。 b.所有供应商应取得相应资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特种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生产资格证(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 c.其他必要事项。 4.3供应商选用 由供销部组织调查人员,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续用和风险评价表 4.3.1.1 质量:对供应商的质量,根据质量体系/质量规范与标准/质量检验(验证)结果/作出评价。 4.3.1.2 价格: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与同类供应商比较进行评价。 4.3.1.3 使用效果:对15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本公司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4.3.1.4 信用: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和业务过程中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 4.3.2 将评价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基建经理核定该供应商是否成为合格供应商。未经调查认可的供应商,除主管领导特准外,不能成为我公司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续用 a经调查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 b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 c复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名单中。 d若供应商的交货日期、质量、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的复查。 4.5 供应商风险评价 4.5.1 评价范围:供销部应对提供的产品存在安全风险的供应155、商进行风险评价。 4.5.2 评价项目,供应商风险评价的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a质量评价:40分。 b价格评价:20分。 c使用效果:20分。 d信用评价:20分。 4.5.3 评分办法 4.5.3.1 质量评价,根据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年进行一次。 计算: 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100% 评分: 得分 = 40进料批次合格率 4.5.3.2价格评价,由供销部根据市场平均价格水准,结合其它同类供应商 的价格水平进行比较,方式如下: a价格低,报价迅速:20分。 b价格较低,报价缓慢:15分。 c价格较高,报价迅速:10分。 d价格较高,报价缓156、慢:5分。 e价格不合理或报价不诚实:0分 4.5.3.3使用效果评价,由供销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本公司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a.使用效果很好:20分 b.使用效果较好:15分 c.使用效果一般:10分 d.使用效果较差:5分 e.使用效果很差:0分 4.5.3.4信用评价,由供销部根据履行合同情况和诚信情况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a如期交货:20分。 b偶尔延迟交货:10分。 c经常延迟交货:0分。 4.5.4 评价办法 a供应商的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b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风险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 4.5.5 评价分级 供应商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a平均得分90-100分157、者为最低风险厂商。 b平均得分80-90分者为低风险厂商。 c平均得分70-80分者为中等风险厂商。 d平均得分60-70分者为高风险厂商。 e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厂商。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158、申请并实施。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159、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变更记录本”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160、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161、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7防护措施(protection measures):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162、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3.8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deices):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同义词:劳动防护用品。4职责 4.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4.2安全环保部是职业健康的直接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3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 4.5办公室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 4.6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防163、护设施的管理。 4.7财务科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8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需求信息,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 4.9各部门制定与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管理。5控制程序 5.1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5.2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物理性、化学性、心理生理性164、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安全环保部按上述五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5.3职业危害的防护 5.3.1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新技术、工艺、材料应当悉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5.3.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5.3.3定期请获取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3.4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中华人民165、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投产试运行一月后还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评价。 安全环保部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并对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项目与检测点每一年进行一次监测,根据国家标准对检测的结果进行分级,同时将监测结果在受检岗位公告栏公布。 5.3.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检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166、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 5.3.7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3.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3.9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危害的种类,检测结果,标准,等级等。 5.3.10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参照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167、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或停止使用。 5.4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 5.4.1公司办公室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5.4.2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当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更,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改变,公司应向其如实告知。相关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由相关方承包人负责。相关方与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同时应168、明确其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以合同条款明确),出具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4.3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士从业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4.4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检查费用由公司财务科负责落实。 5.4.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公司财务科落实。 5.4.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公司行政办公室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从业169、人员职业病诊断费由公司财务科负责落实。 5.4.7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对其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公司财务科负责落实。 5.4.8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公司办公室安排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170、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171、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172、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173、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5.4.1.2职业性健康检查(既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内容为: a.粉尘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b.电工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肱二头肌+肱三头肌+膝反射+视力+色觉+脑电图(其中脑电图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c.机动车驾驶作业:一般健康监护检174、查项目+远视力+色觉+听力+胸部X线透视。 5.4.2体检周期 5.4.2.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的体检周期为两年一次。 5.4.2.2职业性健康检查周期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a.粉尘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b.电工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c.其余岗位每2年体检一次。 5.5体检结果处理及要求 5.5.1所有调入、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由行政办公室向区人民医院提供人员名单,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在体检期间的同时必须接受有害有毒物质危险性知识及气防应知应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根据体检结果分配相应的岗位工作,办公室应建立原始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175、,并备案。 5.5.2公司在册人员体检结果汇总后由办公室负责存档,每项体检化验分析单要保存到个人档案中,各类所拍片子要妥善保存,个人体检档案中每个项目的检查都要有所查医生的签字。 5.5.3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维护其真实性、科学性、保密性。除公司领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查阅外,其他人员无权随意查阅。 5.5.4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办公室要填写到体检结果一览表中,工种不适者,由办公室会同其相关部门予以调整。 5.5.5办公室在体检中发现群体中反应且可能与所接触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有关时,要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所监测超标176、的岗位和有毒有害岗位监测结果要定期报相关部门,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员工进行体检时,也必须职工接触的作业场所有害有毒因素进行监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 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3定义 3.1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177、定点、定时监测。 3.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等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毒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分级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保存检测结果,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2安全环保部根据上级监测机关检测结果的数据按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5控制程序 5.1总则作业场所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178、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劳动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5.2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定点检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5.3监测点的确定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的确定原则上以有资质检测机构确定的监测点为准,但为保证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公司安全环保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监测点。 5.3.1同一场所(岗位),同一职业危害因素,同类设备或相同操作,至少设1个监测点。有多台同类设备时,在同一作业空间179、设一个监测点,露天的可增设一个监测点。 5.3.2同一场所,不同职业职业危害因素,须分别设监测点。 移动式有毒危害作业,可按经常移动范围长度,10米以下设1个有毒监测点,10米以上设2个监测点。 5.3.4堆放有毒的室内仓库一般每室设1个监测点。 5.3.5噪声作业场所,声级在85dB(A)以上时,要设监测点。 5.3.6对卫生防护技术措施进行卫生学效果鉴定和评价时,根据情况确定监测点。 5.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5.5各生产班组根据设点原则确定本班组的作业场所监测点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6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均须经安全环保部审核、认可。 5.7监测项目及分180、级 5.7.1毒物浓度的监测与分级 5.7.1.1监测项目根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常见化工毒物的品种、作业来选择相应的卫生标准进行监测和分级。 5.7.1.2毒物浓度出现明显异常时,应及时追加监测,并通知安全环保部。 5.7.2噪声监测 5.7.2.1监测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要求进行监测; 5.7.2.2噪声监测连续稳态噪声测A声级:非稳态或间断噪声测等效连续A声级。如工艺设备及防护措施变更时,应随时监测。 5.8每个监测点,每次采样至少有两个样品,取其算术(或几何)均值。职业危害专题调查,须连续181、测定三天,每天三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时,须连续测定三天,每天2次。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效果鉴定和评价时,须连续测三天,每天2次。 5.9具体监测项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请环保局相关人员检测确定,请其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5.10对已确认并进行分级的监测点,安全环保部须按规定进行监测,对因设施等因素不能进行监测的可另行考虑监测时间。 5.11监测报告、台账与评价报告 5.11.1登记作业场所所采样分析记录表由安全环保部存档,并将其纳入职业健康档案。 安全环保部应根据监测结果汇总后报送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5.12各相关部门根据监测结果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建立相关职业健康档182、案。标识牌内容:a.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b.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13以上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为三年,记录格式由安全环保部设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发放标准)1 目的 明确相关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流程中的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发放。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在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流程中的相关责任单位。3 183、职责 3.1 公司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拟定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相关文件; 3.2公司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执行国家及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相关法规文件,按规定核批劳动防护用品; 3.3 各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归口劳防用品的采购计划。供销部负责按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防用品。供销部负责保管劳防用品; 3.4 各部门负责领取、保管、发放本单位劳防用品。4 控制程序 4.1公司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拟订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 4.2 各责任单位拟定归口劳防用品的采购计划,并通知供销部采购; 4.3 供销部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184、品,负责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负责供货商具有劳防用品生产资格; 4.4 责任单位负责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准确核批归口劳防用品,并建立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台账; 4.5 供销部负责按责任单位核批的劳防用品种类、数量发放劳防用品。并妥善保管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 4.6 各部门负责按责任单位核批的劳防用品种类、数量正确领取、发放劳防用品,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台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185、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186、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 分级响应: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2办事机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187、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4.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4.1.1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188、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189、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190、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义务消防队等。 4.2.4 应急结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 4.3.1 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191、 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公司行政办公室、生技处、安督办、工程管理处、营管所、计192、划财务科、计划合同处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医疗卫生保障行政办联系陈家桥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193、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 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6.2 培训教育由安督办牵头,行政办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194、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 责任与奖惩a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b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c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督办进行监督管理。 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各级人员在195、各时段的值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内各时段的各级值班人员。3 职责 3.1公司建立负责人值班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履行管理人员值班安全职责. 4 控制程序 4.1 主管负责人值班是指公司和职能部门、班组各级负责人在夜间、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 4.2 值班部门或单位为与安全生产有关系的部门或单位。 4.3 值班人员职责: 4.3.1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将遇到的问题或处理情况与主管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沟通; 4.3.2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值班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管理人员值班、安全生196、产和劳动纪律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4.3.3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 4.3.4负责值班期间相关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4.3.5值班期间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3.6负责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三违”现象等)、物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做好交接班。 4.4 在应急状态下,及时按程序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4.5 值班负责人应按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因故不能按时值班者,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具备值班资格的人员代替。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管197、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上级机关或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4职责 4.1公司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办公室、生产技术科、供销部、安全环保部、班组安全员、消防198、员)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检查。 4.2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班组安全员、设备管理员、义务消防员等组成检查组,每周对公司进行检查。 4.3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4由班组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情况由班组长向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4.5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4.6安全环保部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199、行监督、检查。5控制程序 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b.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c.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200、规程; e.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2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公司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a.综合性检查:即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b.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c.季201、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公司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d.专业性检查主要对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5.3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b.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c.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d.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4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202、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门,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环保部。 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生产科,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203、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8公司各职能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a.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b.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大修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安全生产副经理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c.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 d.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 根204、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1991)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公司各类事故,妥善处理各类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进行各类事故的监督管理、报送、档案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3职责 3.1 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各类事故的管理, 重大事故由总经理主持。 3.2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4205、控制程序 4.1 事故分类 4.1.1 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 4.1.3 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因保管不当、包装不良而变质等,为质量事故。 4.1.4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 4.1.5 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 4.1.6 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206、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 公司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受到损伤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 4.1.8 因“三废”超标准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为环保事故。 4.1.9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 事故等级的划分 4.2.1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死亡10人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4.2.2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29人的事故。 4.2.3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207、9人的事故。 4.2.4一般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4.2.6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4.2.7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事故。 4.3 管理分工 4.3.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2 设备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生产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爆炸、火灾及伤亡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负责管理,未遂事故由相应部门负责管理。 4.208、3.3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事故分管领导,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发生事故的部门组织同时应将事故报告抄送安全环保部,以便汇总和存档,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4.3.4 对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事故调查小组编制调查报告书,并立即报送上级机关。 4.3.5 伤亡事故的报告按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发75)所规定的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学校在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劳动时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公司进行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来公司原因。 4.4 事故报告 4.4.1事故报告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 b事故的简要经过209、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部门。 4.4.2内部报告程序 a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大班长和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 b重伤事故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或部门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副经理、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2天之内写出安全事故报告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c轻伤事故的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班组长和部门领导,同时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报告书内容作出210、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d非伤亡事故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班长、同时报告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在24小时内根据事故分类(4.1)写出安全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报告书内容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e在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应按程序及时补报。 4.4.3 外部报告程序 a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安监部门” )、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211、,应当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 b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公司主管部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c未遂事故的发生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公司内部报告程序进行上报。d在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应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补报。 4.5事故调查与处理 4.5.1 事故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4.5.2 对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班组单位组织安全等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5.3 对伤亡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应邀212、请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4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报告书等,应交档案室妥善保管。 4.5.5 各类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亡情况、作业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4.5.6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由于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主管负责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213、究刑事责任。 4.5.7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4.5.9 对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4.6 事故隐患报告登记管理 4.6.1 安全环保部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6.2公司各职能部门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214、。 4.6.3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4.6.4 隐患所在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必须整改,不得拖延。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订出计划,分别纳入安全措施、技措项目中去,并在大检修期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主管副总批准,实行现场监护。整改措施实施后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效果评价。 4.6.5 隐患所在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未按本制度 4.6.4条进行整改导致造成事故的215、按4.5进行执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建立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及所有部门(化工班组)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总体全面负责。 3.2生产安全副经理负责归口管理 3.3由安全环保部遵照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综合绩效考核标准。 3.4由书记、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生产技术科、供销部负责安全标准化的综合绩效考核。4工作程序 4.2领导小组 4.2.1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基层队级。 4.2.1216、.1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经理 成 员:各部门一把手 公司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技部。 4.2.1.2基层队级自评小组: 组 长:队长 副组长:副队长 成 员:队部人员、各班长、各车长4.3职责分工 4.3.1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4.3.1.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4.3.1.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4.3.1.3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3.2基层队级自评小组职责 4.3.2.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217、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4.3.2.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4.3.2.3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4.4自评办法 4.4.1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检查与评价细则,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每年11月下旬,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评报告报公司自评小组办公室,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各单位进行检查和自评后,做好记录。 4.4.2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218、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12月上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依据检查与评价细则,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4.5年度自评的结果,纳入公司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办公室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7安全标准化的检查和评价细则,纳入与公司管理制219、度同步修订与实施。应急救援器材维护制度1目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文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在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器材完整好用,降低事故损失,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管理。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公司应急救援器材进行检查。 3.2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负责本部门、班组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4控制程序 4.1应急救援器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4.2在检查到应急救援器材有问题不能使用时,先由所属部门、班组安全员进行检220、查和维护,不能处理的应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维护或者更换。 4.3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随时保持应急救援器材的完整好用,并做好维护记录。 4.4应急救援器材设置应科学合理,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能够轻松找到拿到。 4.5应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4.6应急救援器材只能在应急时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事故报警装置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确保事故报警装置在生产非正常状态下准确灵敏可靠地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操作者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控制事故的发生、蔓延、扩散。保障生产场所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事故报警装置的管理。3控制程序 3.1221、生产装置中压力、温度、液位的超限报警装置、生产场所设置的温感、烟感及手动报警装置、气体探测仪和报警装置,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部仪表管理部门,责任人为仪表技术负责人。 3.2中控室操作工对压力、温度、液位报警装置出现报警信号时,要及时与生产现场岗位人员联系,与就地显示仪表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予以处理,并如实填写报表。 3.3中控室操作工对气体探测仪出现的报警信号应及时与相应岗位现场人员联系,佩戴好相关防毒器具,查明气体泄漏情况,并报告当班班长或值班领导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当报警装置出现异常情况时,当班中控操作工应向当班班长或值班领导报告,由当班领导安排仪表人员进行检修、校验222、。如暂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3.5门卫室当班人员发现消防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打电话通知相应岗位进行现场查看,并立即通知值班义务消防队员前往报警发生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同时报告值班领导。 3.6生产装置的液位、压力、温度等报警装置出现失灵失效而需要进行检修的,必须报主管领导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3.7生产装置的液位、压力、温度等报警装置出现失灵、失效如暂时无法恢复使用的,必须报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危及安全生产的应紧急停车,同时立即汇报主管领导。 3.8设有消防报警装置,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岗位应有报警记录报表,岗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表,223、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3.9报警装置主管部门,应对这些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定期校验,确保其灵敏可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通则 (1)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224、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2.生产和使用 (1)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225、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3.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危险化学品储存226、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中毒人员的抢救。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必须采用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6)输送固体氧227、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7)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8)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5.储存和养护 (1)库房内应设有温度表,每天记录一次,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2)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7。 (3)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228、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 (4)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5)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6)有效物品应在有效期间一个月前通知相关部门。 6.出入库管理 (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2)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品质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 (3)仓库部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 (4)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5)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229、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7)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仓库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摇动人员。 (9)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 7.装卸运输 (1)运输危险物品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230、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6)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7)温度较高时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8)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231、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9)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8.报废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3)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232、 目的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的作业场所的管理。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作业场所防尘、防毒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防尘防毒规划,监督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 3.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3生产技术科负责动态监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 3.4生产技术科负责建设项目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与验收。 3.5生产技术科负233、责防尘、防毒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更换。 3.6供销部物资库负责发放防尘、防毒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财务科负责落实防尘、防毒所需经费。 3.8生产技术科负责对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维护检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4 控制程序 4.1安全环保部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有毒危害。 4.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含防尘、防毒设施)“三同时”制度。 4.3防尘防毒的基本234、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有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4.3.1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或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就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4.3.3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4.3.4在存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235、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3.5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4.3.6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等警告标志。 4.3.7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4.3.8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从业人员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规定。 4.3.9安全环保部236、每年组织一次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检测和评价。检测、评价应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进行。 4.3.10安全环保部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毒物浓度监测。监测结果由安全环保部根据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和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进行分级,并将结果公示在尘毒所在岗位的公布栏里。 4.3.11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测定。 4.3.12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尘毒作业的,不得分配到粉尘或有毒有害岗位。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一般内科项目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的特殊项目检验。 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对有职业禁忌和过敏症237、者,应及时调离。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搞好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安全运输,根据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入厂车辆的安全管理。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属于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3.2门卫负责对入厂车辆进行安全告知。4 入厂车辆安全规定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市、公路交通规则。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生产区。 4.5厂区内行车238、速度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使,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路、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4.7车辆通过厂门口、弯拐时,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不得骑飞车,进出厂门必须下车,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机动车辆行车禁令: 4.12.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4.12.2严禁酒后开车。 4.12.3严禁超速开车。 4.12.4严禁空挡溜车。 4.239、12.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2.6严禁不戴阻火器进入生产区。 4.13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4厂内交通安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登记培训记录并对培训成绩或效果建档备案。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取、换证情况档案。 3.240、3各部门负责所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换证培训的实施,并进行所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4为便于管理,预防证件遗失,公司所有特种作业证件原件一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存,办公室负责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特种作业证复印件。 3.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携带特种作业证复印件。4控制程序 4.1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身、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a.电工作业; b.金属切割、焊接作业; c.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作业; d.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e.危化品操作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适应本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综241、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重庆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4.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4.4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或者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单位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4.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相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242、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工种范围内作业,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况有权扣证12个月,对其进行教育,并将违章作业和事故情况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4.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再教育。分析室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实验室分析设备、仪器及药品、试剂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为检修作业、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分析依243、据,特制定分析室安全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取样分析室,所有分析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3职责 3.1 分析班长全面负责分析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分析数据负监督管理责任。 3.2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分析员工取样分析的全过程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是否按照分析室取样分析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3生产技术部是分析室直接上级领导,负责分析员工的作业危害分析。4控制程序 4.1安全操作 4.1.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按时取样,取样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通知岗位操作工协助取样、进行安全监护,取样时站在取样口上风向。 4.1.2取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分析方法对样品进行检验244、和试验。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 4.1.3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4.1.4及时填写分析结果报告单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 4.1.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保持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4.1.6分析室及时提供和建立最有效的分析方法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4.1.7在日常分析工作中,要求分析室主管领导对分析员的取样、分析过程、结果计算进行监督,并对送出的分析数据审核。 4.1.8新入厂分析员不得独立操作,245、必须熟练掌握分析方法经考核合格后,才允许进行独立操作。 4.1.9非本公司分析样品,未接到上级指令,一律不得受理。 4.2分析设备、仪器安全管理 4.2.1分析室内所有计量仪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送相关单位检定。 4.2.2分析室内仪器不得随意搬迁或拆换,对不常用的仪器要安排人员定期维护保养。 4.2.3分析室内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4.2.4设备、仪器在运行中发生影响安全操作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立即通知上级,严禁设备、仪器带病运行。 4.2.5分析室提供性能优良的分析仪器,并定期安排校验,确保设备、仪器分析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4.3劳动安全防护用246、品管理。 4.3.1安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以班组为单位配发,分析班长是此类物品的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3.2灭火器具是按重点部位进行配置,其管理实行定人管理。 4.3.3安全防护用品(除个人劳保用品外)必须由其管理人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及时对过期用品进行更换,保证随时都能投入使用。 4.3.4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防护器具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保证员工随时都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3.5化学防护用品,应始终保持清洁、干燥,使用过后要在通风处凉干。 4.3.6在取样、分析等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4分析室化学药品、试剂安全管理 4.4247、.1一切化学试剂药品瓶子,必须有标签。凡失效或标签不明的药品不得发放使用。 4.4.2剧毒药品必须进行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和领用。 4.4.3化学试剂和药品库房要求阴凉、通风、清洁、防潮,药品存放要按照“化学试剂的安全储存和处理”的原则进行。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和登记领用制度。管理人员要有明细账目,做到账、卡、物相符。 4.4.4做好缺口化学试剂、药品的登记工作,按时编制月度计划,保证生产分析的需要。按月对化学试剂、药品进行清点、对化学试剂、药品的数量做到心中有数。 4.4.5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学试剂、药品库房。 4.4.6未经允许不准将化学试剂、药品带出化248、验室。 4.4.7领取化学试剂、药品时,对无标签或标识不清者、破损的,领用人必须拒绝领取。 4.4.8一般化学药品领取由分析班长到仓库管理员处签字领取。剧毒化学药品需填写申领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仓库管理员方可发放。 4.4.9对过期化学试剂、药品,仓库管理员不得发放和任意销毁。对过期化学试剂、药品的销毁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按规定进行。 4.4.10其他部门领取化学试剂、药品时,必须通过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发放。 仓库管理员、分析员等均不得私自发放化学试剂、药品。 4.5加强分析废液管理 4.5.1化验分析所产生的废液不能随意排放,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集中处理。 4.5.2所有分析249、过程产生的废液(包括初次洗涤器皿的液体)必须倒入废液收集桶内,不准由水槽排放。 4.5.3废液收集到一定数量时(约有半桶),由当班班长组织运往规定地点集中处理。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了明确施工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施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管理。 3 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施工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施工作业过程负责. 3.3安全环保部对作业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管理。4定义 施工作业: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5 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5.1 公司相关部门应按照化工有限公司承包250、商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5.2 公司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5.3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和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5.5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作业风险分析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5.6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251、隔离措施方案。 5.6 .1公司有关部门、安全环保部和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公司建设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6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5.6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施工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252、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7 公司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生产技术科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5.7.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相关单位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5.7.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5.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8.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5.8.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施、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253、起重吊装锚点。 5.8.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5.8.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8.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9 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公司相关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5.10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54、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作业票的管理。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 3.1生产技术科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255、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256、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257、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5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科签发,经生产技术部处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258、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技术科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259、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260、,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6临时用电作业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 6.2生产技术科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票”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6.7“临时用电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阀、压力表、温度测量设备、可燃气261、体报警系统、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抢险用品等。2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岗位负责对所管辖区的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纳入交接内容。3纳入特种设备管理的,每台设备都要有专人操作,而且熟练后才能上岗操作,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4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注册和定期进行检验。5属于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安全设施,也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种项目的检测,以达到安全检测的目的。 6各种安全设施需要持证操作的,应对操作人员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培训,并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后,才能操作。7各岗位配置的安全设施实行“定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经常保持安全设施的清洁卫生,完整无缺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8厂区内的消火栓在哪个岗位辖区内,既归属哪个单位维护保养,不能维修的有厂内机动科负责修理、更换。9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台帐,对过期失效的器材由公司统一进行更换。10爱护安全设施,对安全设施的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罚。11安全设施应由技术科负责统一管理,每年编制检测、维修、更新计划,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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