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汇编(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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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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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0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0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0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04、安全费用投入管理制度05、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06、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07、重要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08、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管理制度0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1、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16、职工体检制度1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8、文件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审批管理制度1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0、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0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02、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03、化学品的危害:化学品危害主要包括燃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04、燃爆危害:是指化学品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程度。05、健康危害:3、是指接触后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大小。06、环境危害:是指化学品对环境影响的危害程度。07、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0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09、危险因素: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10、有害因素: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11、危险程度: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12、有害程度: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中毒、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4、的尺度13、事故种类:事故分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未遂事故等十一类。14、伤亡事故类别:伤亡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15、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16、应急救援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5、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17、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18、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安全生产责任制1.0 目的与范围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6、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2.0 引用标准、术语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2.2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级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7、理规章制度的核心。2.3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公司安委会决议。3.0 职责权限 3.1本制度由安全主任负责修订 3.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安全委员会的召开3.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各级安全责任状签订4.0管理职能与内容4.1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4.1.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4.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8、入职的员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劳动保护教育,开展各种安全活动;4.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1.4 参加、组织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4.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4.1.6 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4.1.7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9、,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总经理处理;4.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或配合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4.1.9 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4.1.10 协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公司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4.1.11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4.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4.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10、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会议,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4.1.14 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4.1.15 负责消防安全管理;a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b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c 负责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对生产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4.2 总经理安全职责4.2.1 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4.2.2 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企业负责人安全11、管理资格证书。4.2.3 保证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有关规章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4.2.4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2.5 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性;4.2.6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主任;4.2.7 使用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物料和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2.8 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2.12、9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4.2.10 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4.2.11 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4.2.1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4.3安全主任安全职责4.3.1 每月定期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针对本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4.3.2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4.3.2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13、书面形式及时向总经理报告;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4.3.4 负责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4.3.5 就本公司安全情况每季度向沙井街道安监办作出书面汇报;4.3.6 负责各类消防器材的采购及外发维修;4.3.7 负责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4.3.8 负责员工消防培训与应急预案的演练;4.3.9 负责特殊工种与特种设备的管理;4.3.10负责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4.3.11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职责。4.4 各生产主管安全职责4.4.1 负责做好本车间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4.4.2 组织对新员14、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员工提出的安全问题;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考核;4.4.3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要求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上级主管处理;4.4.4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部门总监或主管部门报告。4.4.5 协助安委会、行政部做好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工作。4.5 各领班安全职责4.5.1 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对安全15、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4.5.2 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指挥;4.5.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5.4 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转岗)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4.5.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4.5.6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16、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4.5.7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4.5.8 协助安委会、行政部做好本车间(班组)的安全责任考核工作。4.6 员工安全职责4.6.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4.6.2 精心操作,交接班必须交接设备安全状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4.6.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4.6.4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文明生产;做到工17、完料尽场地清;4.6.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或赤膊上岗;妥善保管公司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履行法律规定的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的义务;4.6.6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能训练和事故预知训练;4.6.7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4.6.8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消防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逃生。47财务部安全职责4.7.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与标准。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时,列出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独立建帐。4.718、.2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投入,要做到资金投入充足、到位、专款专用。4.7.3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资金投入。4.7.4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在资金投入方面保证达到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4.7.5在资金方面、确保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费用。4.7.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中按照国家标准保证赔偿、医疗等费用,足额到位。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4.8行政部安全职责4.8.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人事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4.8.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4.8.3负责遵章守19、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8.4负责组织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5.0相关记录5.1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图(-00101)5.2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命书(-00102)5.3部门主管安全管理职责任命书(-00103)5.4车间主任安全管理职责任命书(-00104)5.5岗位工人安全管理职责任命书(-00105)5.6安全主任安全管理职责任命书(-0010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1.0目的与范围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20、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1.2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1.3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4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21、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1.5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责任制考核与奖惩2.0引用标准与术语 无3.0职责权限3.1行政部每年负责对各部门、各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每年年终考核一次3.2各部门经理、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对其员工进行考核3.3 考核结果由安全委员会裁定4.0内容4.1考核内容:按照各部门、各车间和各岗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行政部负责展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状况等4.2奖惩规定: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发生重大险情, 22、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工公司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胆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与消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荣誉奖和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4.2.4 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4.2.5 对经考核等列为“合格”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或员工,予以表23、彰。4.2.6 凡部门、班组或个人有本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涉及的安全奖励规定的,一律遵照“行政管理制度”执行奖励。 4.2.7 对经考核等列为“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或员工,给予书面警告,直至开除。4.2.8 凡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4.2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需内入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材中,以培训新进人员5.0相关记录5.1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考核表(0020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目的与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调岗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重要岗位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要求。1.2 24、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2.0引用标准、术语2.1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2.2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梯工。2.3引用安全生产法第36条规定。3.0职责权限3.1行政部负责招募和组织新进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3.2各车间负责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实施。3.3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上岗前考核。3.4安全主任制定厂级安全课件和充当厂级安全培训讲师。3.5各车间负责制定车间级课件。3.6班组长负责制定班组级课件。 3.7本制度由安全主任负责修订。4.0要求4.1 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二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25、上岗。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率应达到100%,培训学时24个学时。4.1.1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厂级培训,安全主任负责安全课件制作及上课,其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健康卫生基础知识;4)本公司存在的危险及职业危害;5)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教训。4.1.2 二级(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安全员组织实施、课件制作及负责教育培训,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26、其教育内容:1)本单位概况,车间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4)以往的事故教训。5)本岗位(工种)的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6)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7)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8)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4.1.3 二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二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经公司行政部效27、果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4.1.4 未经二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负责人负责。415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由班组长负责制作课件和组织展开培训教育。4.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由取得政府授权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及必需经过考试合格后持由政府机关颁发的上岗证。未取得合格证的,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对于已持证的特殊工种,严格按政府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学习,复检合格的方能继续上岗。4.2 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4.2.1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时,应由安全主任负责对其进行安全告知。4.2.2 外来28、施工作业人员入公司时均要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公司作业,且必须办理入公司证,凭证出入,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要内容有:4.2.2.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4.2.2.2 与生产/施工作业有关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4.2.2.3 针对本公司的特点提出安全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4.4 调岗安全教育4.4.1 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4.4.2 在车间(部门)内29、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4.4.2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4.5 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6 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是:4.6.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6.2 消防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4.6.3 事故应急逃生和疏散知识及安全注意事项4.6.4 典型事故案例4.7日常安全教育 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员工有违章行为时需接受一次安全培训4.8安全宣传教育栏4.8.1需在工厂人员流动较大之处设置安全宣传教育栏4.8.2安全宣30、传教育栏内需张贴厂内危害因素、职业体检状况、事故通报、安全隐患等安全内容5.0相关记录 5.1教育训练签到表(-00301) 5.2考核统计表(-00302)安全费用投入管理制度1.0目的与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保障要求。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费用投入保障的管理。2.0引用标准 无3.0职责权限 3.1行政部制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表 3.2财务部负责统计每月的安全投入费用及年度的安全投入费用4.0内容要求2.1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2.231、 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2.3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用开支。2.4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2.5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设备和采购部门按计划供应。2.6 每年由行政部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逐步实施。2.7 财务部每月对当月支出的安全费用进行统计,年底对安全投入计划进行汇总,并报送总经理。3.0档案内容3.1 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表(-00401)3.2 每月安全投入统计表(-00402)3.3 年度安全费用统计表(-00403)3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1.1为落实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本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本公司所属区域,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预防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 引用标准与术语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2.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33、监总局第16号令)3.0 职责权限3.1行政部负责统计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及对事故进行危险性分类3.2行政部负责组织展开每季度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3.3每月的部门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由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展开4.0排查流程4.1 本公司、部门、班组实行安全隐患每月定期排查制度,各级定期排查;4.2 各部门将排查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交给行政部汇总;4.2 行政部将汇总后的生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分类,分成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后报总经理;4.4 由总经理召集行政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从管理制度、人员素质、遵章守纪等方面深刻分析其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整改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434、.5 会议形成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后,行政部每季度上报街道办一次。5.0 排查内容5.1 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5.2 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5.2 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等。5.4 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的条件,存放的规范性;5.5 危险化学品使用位置的防火防爆;5.6 安全通道、应急疏散门;5.7 消防设备实施的完好;5.8 原材料、产品的存放条件及存放的规范性;5.9 作业过程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使用等。6.0 排查周期6.1 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35、级综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人员:各部门经理。并将检查结果写入综合安全检查记录表中。6.2 每月进行一次部门级综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人员:部门经理(组长)、班组长。并将检查结果写入综合安全检查记录表中。6.3 班组的排查每天进行,由班组长和员工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间负责人报告。6.4 公司行政部每月将本月排查记录,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存档,每季度上报街道安全办一次。7.0 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规定7.1 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7.2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外,应立即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36、。7.3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7.4 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落实整改经费、责任人、整改实效,并组织验收。8.0 隐患整改和治理档案管理对隐患排查和检查过程中的安全排查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收集,归档备查。9.0 责任追究9.1 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的人员,未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部门,本公司行政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9.2 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037、.0 相关记录1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00501)10.2 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0050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段)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2引用标准与术语: 2.1危险作业是指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主要是指临时性作业、非生产性作业以及劳动条件恶劣的作业。3职责38、权限:3.1行政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3.2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的各部(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并负责对其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理: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42凡在公司范围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的(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39、放申请表, 经行政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4.2有进行危险作业的由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 4.4进入有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5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5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5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53 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40、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5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6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职责:61、严格 按照各项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6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6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7 禁止以下危险作业:71无办理“申请审批表”的作业。72与“申请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7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74超时作业。7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8高空作业管理:高空作业是指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的空中41、和处所进行保洁、刷漆、修复或从事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均视为高空高处作业。8.1 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811工程主责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作业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知识的教育;812做好高空高处作业人员的服装、鞋、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检查;813、了解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心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和方式; 套 814、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明确有一人负责安全)815、施工前,员工因身体状况不适,或有其它特殊原因,可向工程主要负责人提出,以便派工时适时协调好此项工作,使科学分工、质量进度和人身安全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8.2设备、工具的检查和安全使用: 8.42、2.1、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和工具(包括绳扣、坐板、安全带、安全垫、自锁器、作业绳、安全绳、岔梯、消防云梯、脚手架、操作台等)是否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8.2.2、分发工具时,员工再一次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做到万无一失;8.2.3、高空吊板工程作业时,必须详细检查绳索的固定点是否安全、牢固,应坚持“互检制度”,做到安全检查互相监督。8.3 规范作业及标准要求:831 在作业区的明显处摆放标识牌,必要时可拉临时“临时警界绳”; 832按作业要领做到姿势优美,技术熟练、动作规范 833作业时要集中精力,不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834严禁不系安全带(绳),吊43、空玩耍,打闹及“秋千式”作业; 835若在高空作业中,需用酸性、碱性或其它溶剂性化学药剂做特殊处理时,必须带好手套和其它劳保护具,必要时将面部涂擦丙三醇或凡士林等; 836定期检查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检查使用情况和完好率,发现有损坏且无法修复的工具应立即更换。 84作业现场的工艺安全要求: 841作业时应考虑到自然环境的因素,如天气、风向、风力等,超过四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 842严防临时存放在高空某处的随身工具和物品掉落地面,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84.2应避免作业现场交叉作业,如特殊原因需要进行交叉作业时,除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外,应安排专业负责人看管和指挥过往的行人以及其它可能造成44、事故的原因等,完全具备了安全措施之后,才能施工; 844绝对避免化学药剂在施工现场的跑、冒、滴、漏而导致的“腐蚀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文明、规范施工; 845观察作业区域是否有高压线经过,或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可盲目作业; 846遇有高压射流清洗工程时,不可“上下叠置”作业,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8. 4. 7有爆炸危险、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管理:9.1 危化学品的使用管理:a、油漆作业油漆(包括稀释剂)用量2kg或油漆面积4m2时不须办审批手续。因生产需要长期使用某种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可办理长期使用手续(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为一年,一年后要年审)。审批45、流程如上:b、凡使用危险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次作业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化工仓。c、使用化学品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用火管理制度。d、使用化学品时,必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工具。e、使用剧毒物品现场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9.1.1 安全技术措施a、改革工艺技术,并根据化学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b、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9.2.2 个人防护措施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b、严禁直接接触剧46、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d、剧毒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物品。923剧毒品应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双人收货、双人发货、双人领料使用、双人管理、二把锁)924使用化学品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要按照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相关的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 。92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其中可燃和助燃气体应大于0.049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92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47、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92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严禁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9.3 受限密闭空间作业: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9.3.1 作业前的安全措施:a、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b、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c、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d、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48、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e、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f、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g、进入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h、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i、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j、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49、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k、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l、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m、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地下室、地下水池、化粪池、地下废水处理池等,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n、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9.3.2 作业中的安全措施:a、作业50、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b、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c、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d、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冷库、冷藏室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e、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储罐)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f、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51、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g、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9.4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临时动火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禁区内进行明火作业(含电动切割作业)。9.4.1临时动火管理:a、按上述审批流程审批完毕到行政部领取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时悬挂在作业场所,作业完毕后交回行政部。b、临时动火作业期限为15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作业时间时应办理延期手续。c、“谁主管,谁负责”,申报临时动火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和审查部门负责人,批准人均需对申报52、的临时动火作业认真审查,并签名负责。d、 临时动火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在作业前应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认真检查施工现场,订出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指定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人为现场监护人;动火前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e、外来单位在我司临时动火作业施工,由主管对应部门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和现场监护。f、动火作业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53、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动火;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四要”: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10带电作业管理:带电作业是指在带有电荷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操作均称为带电作业。 101带电作业管理措施:1054、11、带电作业操作前,必须按规定填写带电作业操作票,流程如上; 1012、带电作业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高架式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1013、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值班负责人)联系,工作结束后应向调度(值班负责人)汇报;1014、电工应按带电作业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方案;1015、电工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技术规程相关规定进行操作;10、2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1021、带电作业设计的全部资料;1022、修改带电作业设计的资料;1023、带电作业工程安全检查验收表55、;1024、危险作业审批表、带电作业操作票工作。11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11.1 动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由其对施工动土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在开车生产装置、各类罐区内动土施工,动土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11.2 在铁路路基2米内的动土施工,施工单位须经铁路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动土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动土手续。11.3 特殊情况下的动土施工,如须进行爆破等危及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安全的作业,承担动土施工作业的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报动土施工作业所在单位和公司行政部门审核,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动土申请手续后,并向相应部门通报,再到动土主管部门办理56、施工动土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11.4 各审核部门接到动土施工申请后,审核人必须查看施工现场,对照有关图纸,确认无损地下隐蔽设施,不妨碍建筑物基础的安全时,方可确认审批。11.5 当动土施工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动土作业票中没有注明的设施或物体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确认准许可以施工后,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11.6 动土施工单位在作业中要注意施工安全,特别是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尤其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禁止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还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造成生产或人身事故。11.7 动土57、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夯实,并恢复地面设施。11.8 挖掘土方应该自上而下垂直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11.9 在挖掘深度超过1.5米的坑、槽、井、沟时,要视土壤性质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和材料堆放至少要距离坑、槽、井、沟的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绿化带。遇大雨或暴雨时严禁挖掘深度超过1.5米的坑、槽、井、沟。11.9动土施工作业中,挖出的土石方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影响正常生产操作及安全通行或阻碍交通。竣工后要及时平整,清理施工现场,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11.10 58、当动土作业涉及到占用或挖断消防通道时,必须获得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和断路标识。11.11 当动土作业挖掘过程中遇到和地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相关安全措施要增加。遇可燃、有毒物质相通的上述设施时,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动土作业需要用火时,按照用火作业管理。11.12 在动土作业附近存在设备和框架基础的情况下,若动土作业的深度可能达到或者超过设备和框架的基础深度时,由基建部门确定和基础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若不能保证安全间距,必须在开挖时对基础采取可靠的加固保护措施。11.12 动土施工区域所在厂及有关单位,应对所属的设施、设备负责;必要59、时,应会同施工单位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11.13 凡是在动力设施安全距离内,如架空线路、管廊、地下电缆、管网等附近进行绿化时,必须经地下隐蔽设施的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危及动力设施安全,将予以处罚。12. 1考核:危险作业审批责任考核,按国家、省、市安全法津、法规,公司生产、防火、交通安全责任制承包方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处理。13.相关记录 13.1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流程(-00601) 13.2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00602)13.3动火作业许可证(-00603)13.4高空作业许可证(-00604)13.5特别危险作业许可证(-0060560、)13.6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00606)13.7带电作业操作票(-00607)13.8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00608)重要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1.0 目的为了规范关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等)及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3.0 引用标准与术语3.1 重要设备实施是指操作危险性大、设备设施价值较高、发生事故后危害严重的生产设备或设施。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例如电梯)、危险设备(例如冲剪压设备、涂层烘干室等)和高精密高价值的设备。4.0职责权限4.2.61、1. 各种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4.2.2. 重要设施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每天的点检和维护;4.2.3. 行政部负责重要设备设施的每月点检和维护;4.2.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设备设施的每天点检和维护;4.2.5. 行政部负责涉及消防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每月点检和维护;4.2.6. 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具体由行政部负责。4.2.7. 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4.2 在点检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4 在接到62、重要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后,各部门及行政部应尽快安排或联系维修。5.0 档案内容6.1重要设备设施登记表(00701)6.2重要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00702)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管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1.1为保障本公司重要设备设施故障出现时能及时得到事后维修保养,落实设备设施故障维修责任主体,确保重要设备设施延长使用寿命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2本公司所有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管理。2.0 引用标准与术语 无3.0 职责权限行政部、重要设备设施使用部门4.0 管理规定4.1 重要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后,所属部门应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组织维修人员严格按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维修方案由行63、政部与重要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共同研究制定。4.2 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人员应当经安全培训合格,并持有资格证书。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4.2 对重大或无把握的故障修理项目由行政部负责处理。涉及到工艺改造项目,应会同行政部共同商定。4.4 对本公司无力维修的故障项目,由行政部申请,总经理批准,负责请外协有资质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行政部负责维修单位的资质审核,并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发放入场证。4.5 重要设备设施故障故障维修记录表由行政部统一收集归档。5.0档案内容5.1重要设备设施履历表(0080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1.1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方64、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员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生产安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1.2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对安全事故管理的总则、事故的调查、事故的处理、事故补偿和资料归档要求。1.3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管理。2.0 引用标准与术语2.1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2.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2.3 事故的分类2.365、.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2.3.6小火灾事故:未出动消防中队消防车且未造成66、较大财产损失之火灾事故。3.职责权限 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与分析,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3.2行政部负责向社保站申报工伤。 3.3行政部负责保存事故调查报告表及跟踪改善状况。 3.4行政部负责修订此文件。4.0事故报告4.1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所有事故整个报告过程不得超过1小时。其中:轻伤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目击者向其主管报告,然后由单位主管向安全主任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总经理。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目击者向其主管报告,然后由单位主管向安全主任直接或逐67、级报告公司总经理,再由总经理向沙井安监办、社保站和沙井派出所。紧急状态下也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安全主任同时需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申报工伤。4.2 报告的内容包括:4.2.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4.2.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2.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2.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2.5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4.2 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后,行政部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入公司区。5.0 事故调查5.1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理。5.2 轻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行政68、部、制造部、行政部、工程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3 对重大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行政部、行政部协助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4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5.4.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5.4.2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5.5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5.5.1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5.5.2 确定事故责任者;5.5.3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5.5.4 编写事故调查报告。5.6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69、和个人不得拒绝。6.0 事故分析和处理6.1 发生轻伤事故时,事故调查组应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并从人、物、管理缺陷以及环境等方面具体找出事故发生直接原因,责任事故应分清责任。6.2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工公司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处理。6.3 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4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180超过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6.5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70、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0 事故补偿由行政部按有关工伤保险条例政策执行。8.0 资料归档 事故处理结案后,由行政部将下列资料归入档案:8.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8.2 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8.3 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材料。8.4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8.5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8.6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7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8.8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8.9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8.10 有关事故的通报、演示文稿和文件。8.1171、 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9.0 档案内容9.1 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00901)9.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0090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 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及防止职业病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全公司各部门、员工2.0 引用术语与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3.0 职责权限3.1每月各生产车间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申购、采购、保管和发放,行政部和各部门经理、班组长负责现场使用监督管理。3.2每月生产部负责向行政部送达劳保用品发放与使用记72、录副本。4.0 采购管理4.1 各生产车间按照各自提供的人员数量等信息,负责制订采购计划,经车间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按时入库。5.0 各生产车间防护用品保管和发放管理5.1 各生产车间的仓库统一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和保管,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5.2 仓管人员负责对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存放、管理。5.3仓库依据各部门的领用申请单,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经主管签字。主管领取后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员工。员工签字确认。5.4 配备的防护用品标准,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发放。6.0使用管理6.1 正确着装,穿戴整齐,上班时间严格按要求正确佩73、戴防护用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推脱,不得用任何形式的手段、方法、搞变通,敷衍了事;员工在使用防护用品前必须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安全。6.2 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处乱扔,对失效、无法使用的防护用品必须立即更换。6.3 员工下班或离公司时,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应放到指定处,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6.4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公用劳保用品的保管工作。7.0检查监督7.1 各生产车间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7.2 行政部负责监督现场使用,各车间主管、班组长积极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违章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处理。8.0档案内容8.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登记表(01001)8.2 劳动防护74、用品发放领用申请表(01002)8.3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表(01003)8.4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检查和处理记录表(01004)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包括承包商的确认、双方合同签订、以及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商安全管理要求2.0 职责权限2.1行政部和各生产车间要求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统称承包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2.2 本公司外包项目安全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并实行承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2.3 行政部和各生产车间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未取得安全资格的承包单位。3.0引用标75、准与术语 无4.0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4.1承包单位持有关材料首先到本公司行政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行政部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承包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和义务。4.2 行政部负责对进入公司的承包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4.2 行政部负责为承包单位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4.4 承包单位应自觉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遵守发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制度。4.576、 承包单位负责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工程过程中。4.6承包单位在现场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发包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7 由于承包单位不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工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并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4.8 由于发包单位强令承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9 承包单位负责组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77、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4.10 承包单位生产/施工前,应向发包单位提供生产/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行政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施工。4.11 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本公司行政部备案。4.12 承包单位负责为所有生产/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4.13 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5.0 承包单位文明、安全施工要求5.1 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78、巡检。4.2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5.2 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5.4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5.5 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6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行政部检查确认,报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79、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5.0 档案内容5.1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1101)5.2 外来人员施工作业证( -110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的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我厂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一般安全防火规定、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动火要求及记录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2.0引用标准与术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0职责权限: 3.1行政部和各生产车80、间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保及充装。4.0一般安全防火规定4.1 严禁在公司内吸烟,需要吸烟的,应到指定地点才能吸烟。4.2 禁止在公司内焚烧杂物和垃圾。4.2 厂区内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4.4 禁止在危险场地动火,对需动火的部位应与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4.5 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火花飞溅的措施。4.6 对有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焊割前清洗干净。4.7 危险场所的照明、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使之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4.8 因临时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行政部审批后要按正式线路要求安装,使用完好后要立即拆除。4.9 金属屋面、金属墙体及车间内的设备、金属管道等应81、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规定。5.0 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按“谁主管谁负责” 的消防工作原则,做好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使公司的消防器材,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的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5.1 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到车间后,由各车间分配到所属班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工作。5.2 各单位分管的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工作,班组每日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公司每月一次,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消防器材设施保持清洁,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5.382、 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地方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堵塞消 防通道。5.4 灭火器材应按规定贴上标签,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手续。5.5 因灭火需要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并及时充药或更换。5.6 检查发现消防器材重量不足(指针在红区)时,要及时报告行政部处理。5.7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施的完整好用,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用于非消防灭火之用,无故动用、损坏消防器材,应照价赔偿及处一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因此造成发生火灾时能正常使用的,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6.0动火要求6.1 根据火灾危险程度,生产、安装、维修工作需要动火,应严格83、按照规定进行。6.2 需要动火的地方,必须清除易燃杂物,并配备一定量的灭火器材,设有专人负责监火。6.2 各车间需要动火,必须先办理动火作业证,具体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7.0档案内容7.1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登记表(01201)7.2公司区疏散示意图(-01202)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0目地与范围1.1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及其记录要求。1.2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284、.0 引用标准与术语2.1 本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有:无。2.2 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有:电工。3.0 特种设备管理3.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特种设备购置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必须采购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3.2 特种设备安装前,由行政部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3.3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公司行政部负责向市85、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4 行政部负责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5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3.5.1特种设备档案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3.5.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86、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3.6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3.6.1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政府管理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3.6.2 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6.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3.6.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6.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87、操作规程。 3.6.6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6.7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3.6.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3.6.9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 3.6.10 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88、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3.6.11 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3.6.12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行政部向龙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手续。3.7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7.1 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89、完成计划项目。 3.7.2 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3.7.3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4.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4.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4.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培训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从事特种作业。4.2 行政部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进行定期复审。4.4 体检中发现患有禁忌症者应及时调岗,行政部将其安排其他工作90、岗位。5.0 记录5.1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01301)5.2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01302)5.3 特种设备登记台账(01303)5.4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0130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1.1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化学品中毒及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本公司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2.0 引用标准、术语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2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91、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3本公司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枪水等;3.0 采购3.1 各车间和行政部在采购危化品时,采购员应先调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对现有的供应商,应每年更新一次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3.2 采购的危化品,必须包装完好,外包装上有与其相适应的安全标签;3.3 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4.0 使用4.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492、.2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4.2.1 安全技术措施a、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b、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c、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4.2.2 个人防护措施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d、对中毒的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抢救程序进行现场救治后送至医院治疗。4.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93、)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4.4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4.5 使用危化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4.6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4.7 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5.0 装卸运输5.1 危化品的运输,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送货制5.2 在公司内转运危化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5.3 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94、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6.0 储存6.1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必须核对物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检验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物品不得入库,发放危险化学品时应仔细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严格履行有关手续。6.2 危化品中间仓内外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并保持有效,取用方便;6.3 危化品中间仓内照明以及必须的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爆功能。并有防静电的措施。6.4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及通风口。6.5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6.6 容器、包装95、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6.7危险化学品中转库内外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每类物品应有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6.8不准在危险化学品中转库内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操作工具应使用防火花的工具。6.9 危险化学品中转库的门应为防护门,且向外开,库内不得住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6.10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7.0 报废处理7.1 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7.2 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796、.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8.0 档案内容8.1 危险化学品登记表(01401)8.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01402)8.3 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0140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0目的与范围1.1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异常、难点问题做出决策。同时也促进公司内部各阶层和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会议。2.0引用标准与术语 无3.0职责权限3.1 年度安全会议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并做好记录,保存档案。97、3.2 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会议由会议发起人组织召开。3.3 安全会议涉及到的参与人员不得借故缺席。4.0主要内容4.1 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 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在每年年底举行,由企业负责人或安全主任负责主持,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参加。4.1.2 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的召开程序:由安全主任汇报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情况、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达成情况、达不成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4.1.3 本年度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主要原因、纠正预防措施。4.1.4 点评过去一年里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目标、和安全生产任务、安全投入等。4.2 安全生产专项会议 消防演习会议:98、在每次消防演习之前召开演习部署会议,由安全主任负责主持并召开,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参与消防演习各项任务的负责人、保安队长等必须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消防演习为主题。4.2.2 安全事故处理会议:发生安全事故,影响较大时,必须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围绕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4.2.3 安全工程项目会议: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主的安全工程项目为主,主要有安全装置与安全设施的改善、重大安全隐患的解决等事项。由工程项目的发起人负责组织召开,各相关方人员参加会议。4.2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主要决定本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生产计划事务。4.99、2.2 各部门还可以在部门内部的生产例会或行政例会中加入安全生产议题,以讨论近期内的安全生产问题或事项。5.0会议管理5.1 每次安全生产会议要有人主持,有人负责会议记录、开会的主题不能偏离会议的主题。5.2 确保会议召开的有效性:开会前通过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告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姓名、会议议题等。5.3 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做出会议决议,并在会议中明确各方职责,不能议而不决。5.4 会议结束后,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要整理好会议纪要,并先抄送会议主持人或企业负责人审批,最后再发送给各相关方人员。6.0相关附件6.1会议记录(01501)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0 100、目的与范围1.1根据及相关法规,特制定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2.0 职责权限2.1 新进公司工人(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应届毕业生)入厂由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体检。2.2 体检必须到沙井卫生监督所2.3涉及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操作人员进厂前体检,体检合格的将被录取,体检表存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30引用标准与术语3.1 本公司接触的有害因素及岗位:危险化学品、噪声、铅烟等危险因素。3.2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等。3.3 每年体检一次。3.4 非特殊工种两年体检一次。3.5 不得无故不参加体检。4.0 全公司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都要设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101、由行政部门负收集整理登记存档。4.1 行政部门应及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4.2 员工(临时工、合同工)与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包括(退休、离职、不再续聘或者合同期满)都要进行离公司前的体检手续。由行政部门将其本人的体检结果告知其本人,双方书面签名确认后存入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方能办理离公司手续。对健康检查发现有健康问题而影响所从事工作时,可由行政部门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员工康复和安全生产。5.0 档案内容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0 目的与范围1.1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确保有效保存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表格,运行记录等书面资料102、的完整、规范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文件表格和体系运行记录。2.0职责权限 2.1行政部负责收集存档各安全档案3.0引用标准与术语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它是反映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4.0 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4.1 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长期保存。4.1.1 伤亡事故登记表。4.1.2 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4.1.3 技术鉴定103、和试验报告。4.1.4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4.1.5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4.1.6 事故审批结案文件。4.1.7 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4.2 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4.2.1 进公司职工二(厂;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4.2.2 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4.2.3 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4.2.4 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年度全员安全继续再教育资料。)4.2.5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4.2.6 危险(重要)岗位培训记录4.2.7104、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4.2.8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4.2 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4.2.1 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4.2.2 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4.2.3 本公司安全责任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4.2.4 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4.4 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保存单位:行政部。4.4.1 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排查中填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排查表、安全生产隐患统计分析表4.4.2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105、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4.4.2 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4.4.4 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4.5 安措项目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4.5.1 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4.5.2 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4.6 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4.106、6.1 本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货梯、锅炉。4.6.2 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6.3 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4.7 职业健康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4.7.1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4.7.2 其他职工体检记录。4.7.3 有严重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体检表。4.7.4 职业健康档案应长期保存。4.8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保存单位:行政部。4.8.1 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4.8.2 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4.8.3 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4.8.4 安全防护设107、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4.9 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保存单位:行政部。4.9.1 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4.9.2 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4.9.3 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4.9.4 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4.9.5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4.9.6 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应长期保存。4.10 电器设备检测记录。保存单位:行政部4.10.1绝缘检测记录。4.10.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4.10.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记录108、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4.10.4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5.0相关记录无文件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审批管理制度 1.0 目的为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审批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能部门3.0 引用标准与术语无4.0 主要内容4.1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程序4.1.1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起草,具体由行政部负责,经行政部审核,审批签字后生效执行。4.1.2 安全管理制度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部负责修订,经安委会讨论后,总经理审批签字生效。4.2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程序4.2.1安全操作规程由各部门负责起草,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副总经109、理审批签字后生效执行。4.2.2 安全操作规程每年修订一次,由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生效执行。4.2不定期修改4.2.1因法律法规、相应标准、生产工艺等的变化,安全管理制度需要立即进行修订的,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安委会讨论后,总经理审批签字生效。4.2.2因法律法规、相应标准、生产工艺等的变化,安全操作规程需要立即进行修订的,由设备、设施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生效。4.4培训4.4.1 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修订后,应及时将相应文本发放或张贴到所涉及的现场。4.4.2安全管理制度由行政部组织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由部门组织培训110、。4.4.2涉及危险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后,由行政部组织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5保存4.5.1制定或修订工作完成,由行政部存档。5.0相关记录 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 3.0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4.0机构设置及职责 4.1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单位内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行政部部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好本项工作;职业病防111、治办公室设在行政部,行政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生产车间组成,具体负责单位、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2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4.2行政部负责联系检测、危害申报等工作,并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4.2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5.0工作程序及内容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112、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1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5.1.1行政部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113、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5.1.4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5.2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5.2.1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5.2.2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114、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2.3公司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2.4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5.2.5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115、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5.2.6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2.7制造部、品管部、技术部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5.2.8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116、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5.2.9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政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5.2.10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5.3作业场所管理5.3.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识出本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职业有害因素岗位117、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即:喷油岗位、配油岗位、危化品仓管岗位、木工岗位等)。5.3.2行政部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联系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5.3.3行政部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施应急撤离通道,定期检查和记录。5.3.4行政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5.3.5生产岗位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118、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5.3.6品管部、技术部、制造部检维修时,应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设置防护标志,安排监护人负责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5.3.7行政部负责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5.3.8行政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5.4职业病诊断与管理5.4.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行政部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5.4.2行政部119、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行政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5.4.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5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5.5.1行政部负责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5.5.2行政部每年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职120、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5.5.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5.5.5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木工作业岗位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5.6行政部负责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木工作业岗位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121、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6.0附则6.1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6.2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3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6.4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0相关记录无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公司员工及设备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及全体员工。3 引用文件(无)4 职责4.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修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4.2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用电的培训和考核。4.2各部门、各班122、组负责实施用电管理。4.4全体员工必须执行本制度。5 管理要求5.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各种电器设备。5.2安装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须经安全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持证电工)按电气规范要求安装。5.3各部门要做到班前检查用电设施,班后人走灯灭,切断设备、设施电源。5.4电工应对变压器、配电柜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运行正常。5.5配电室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入内,其它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5.6电工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电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5.7电工要经常检查、检123、修电力线路,导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5.8设备维修时做到谁断电谁送电。设备维修断电,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LE*R|358Z,( q6VnliVj-*m十三陵十三陵 有电危险区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 q=uJN 5.9 YX6m6L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5.10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5.11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5.12凡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5.13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5.14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5.1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6 支持性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7 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