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仓储盘点及异常修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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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602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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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仓储盘点及异常修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物资入库后的管理工作,正确处理仓储盘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仓储盘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仓储部仓储工作人员。 第三条盘点人员及职责。 为提高盘点效率,应设置总盘人、盘点人、会盘人、协点人及监点人。 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物流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查盘点工 作的有效进行,负责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负责对盘点人员的奖惩。 2.盘点人:由物流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 3.会点人:由财务部门2、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 4.协点人:由经营部门担任,负责盘点材料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5.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人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 6.协调人: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即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 盘点工作结束后,其职责自然消失。 第四条盘点编组。物流经理在盘点前,依据盘点的目的、对象、种类进行盘点人员编组,呈总经理核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盘点准备 第五条总结以往盘点工作,将以往盘点工作的不当之处先加以检讨修正后,公司的盘点程序与方法应经过会议通过后列入公司正式的盘点程序或盘点制度中。 第六条盘点日期决定要配合财务部门成本会计的决算。 第七条盘点复3、盘、监盘或抽盘人员的选取,应该有一定的级别顺序。 第八条盘点用的报表和表格必须事先印妥,并在人员培训时进行演练 第九条仓库的清理工作,账目的结算工作,应事先确定责任人。 第三章盘点前仓库清理 第十条供应商所交来的物料尚未办完验收手续的,不是属于公司的物料,所有权应由供应商所有,必须与公司的物料分开,避免混淆,以免盘入公司 的物料当中。 第十一条验收完成物料应及时整理归仓,若一时来不及入仓,及应暂存,并计入暂存场所的临时账上。 第十二条仓库关闭之前,必须通知各用料部门预领关闭期间所需物料。 第十三条清理清洁仓库,使仓库尽然有序便于计数与盘点。 第十四条将呆料、不良物料和废料预先鉴定,与一般物料划4、定界限、以便正式盘点时作最后的签定。 第十五条将所有单据、文件、账卡整理就绪,未登帐、销账的单据均应结清。第十六条仓库的物料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盘点前找时间自行盘点,若发现有问题,则应作必要且适当处理,以利正式盘点工作的进行。 第四章盘点异常确定及处理 第十七条盘点所得资料与账目核对结果,如发现账目不一现象,则应积极追查账物差异原因。差异原因的追查可从下列数项着手进行: 1账物不一致是否确实,有否因料账处理制度有缺陷而造成料账无法确实表达物料数目的情况。 2.盘盈盘亏是否由于料账员素质过低,记账错误或进料的原始单据丢失造成与料账不符。 3.是否有盘点人员不慎堕盘或将分置数处的物料未用心盘点,或盘点5、人员事先培训工作不彻底而造成错误的现象。 4.对盘点的原委加以检查,盘盈、盘亏是否是由于盘点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 5.盘点与料物的差异在容许的范围之内。 6.发生盘盈、盘亏的原因,今后是否可以事先设法预防或能否缓和账物差异的程度。 第十八条盘点异常修补改善措施 1.依据管理绩效,对分管人员进行奖惩。 2.料账、物料管制卡的账面纠正。 3.不足料迅速办理订购。 4.呆、废料迅速处理。 5.加强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 第十九条盘点异常问题预防措施 1.呆料比率过重,宜设法研究,着重于降低呆废料。 2.存货周转率较低,存料金额过大造成财务负担过重时,宜设法降低库存 量。 3.物料供应补继率过大6、时设法强化物料计划与库存管理以及采购的配合。 4.料架、仓储、物料存放地点足以影响到物料管理绩效,宜设法降低采购 价格或设法找廉价的代用品。 5.成品成本中物料成本比率过大时,应探讨采购价格偏高的原因,设法降 低采购价格或设法找廉价的代用品。 6.物料盘点工作完成以后,所发生差额、错误、编制、呆滞、盈亏、损耗 等结果,应分别予以处理,并防止以后再发生。 第二十条废品处理措施 1.仓储部在收到各部门送到的废旧品时,应做好登记,注明品名、数量签 收,逐月按各部实交废旧物品汇计数量。 2.各种废旧物料的处理收入,要冲销经营成本。其余废旧物料作废按二八 分成(部门占八成,公司占二成)属部门所得部分,由部门自行处理,属公司所得,由公司各部门统一分配。 第五章盘点奖惩 第二十一条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应忠于职守,切实履行严格的盘点程序,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二十二条在盘点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的,表现顽劣者,予以惩罚。 第二十三条账载错误处理。 1.经盘点后,发现账载错误,如漏记、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记不清, 对有关人员如记账人员按财务规章处理。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签章,难以查核或虚构现象可直接告诉财务主管报 总经理议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质度制定后,呈交总经理批准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仓储部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