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团委及工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汇编10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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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028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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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团委及工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党委和支部组织结构图14第二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党委及支部制度15第三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党委及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17第一节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17总 则17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24第二节 集团公司党委议事制度26总 则26第三节 集团公司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9第四节 集团公司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3第五节 集团公司党委党内“三会一课”制度35第六节 集团公司党2、委民主生活会制度42总 则43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44民主生活会会后事项45第四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1党委办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61第一节 集团公司党委岗位职责61第二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主任岗位职责62第三节 集团公司党委秘书岗位职责63第四节 集团公司组织委员岗位职责64第五节 集团公司宣传委员岗位职责64第六节 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65第二条 根据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65第七节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66第八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67第三条 督办催办范围:67第四条 督办催办程序68第五条 督办催办原则:68第九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3、制度68第二条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68第三条 信访的工作纪律:68第十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制度70第十一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71第十二节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72第十三节 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75第十四节 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79第五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1团委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81第一节 集团公司团委的岗位职责81第十条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82第二节 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岗位职责82第三条 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82第九条 完成上级团委,集团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83第三节 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83第4、二条 负责会议资料的记录整理。83第四节 集团公司团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83第一条 督促指导基层团支部坚持组织生活制度。83第五节 集团公司团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84第七条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84第六节 集团公司共青团制度84第七节 集团公司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91第八节 集团公司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制度92第六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3工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93第一节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岗位职责93第六条 做好上级工会布置的其它工作。94第二节 集团公司工会宣传委员岗位职责94第三节 集团公司教育委员会岗位职责94第四节 集团公司生产委员岗位职责95第五节 集团公司文体委员岗5、位职责96第四条 做好文体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工作。96第六节 集团公司工会财务委员岗位职责96第二条 严格掌握各项资金的使用,维护工会的财经纪律。96第七节 集团公司工会女工委员岗位职责97第三条 定期召开女教职工座谈会,研究与制定工作计划。97第五条 积极为大龄未婚青年牵线搭桥,解决其婚姻问题。97第八节 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管理办法98第一条 职责:98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98第三条 工作目标:99第四条 内容与形式99第五条 申报及审批程序:99第六条 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和处理99第七条 检查与考核100第七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纪委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100第一节 集团公司6、纪委书记岗位职责101第九条 接待上访人员,组织、领导、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101第二节 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岗位职责102第六条 根据院纪委工作安排,检查、处理党内各类违纪案件。102第十条 完成上级纪委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102第三节 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岗位职责103第三节 集团公司纪委基本制度104第四节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104第五节 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制度104第六节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104第八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4人民武装部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105第一节 集团公司人武部部长的岗位职责105第三条 负责部门经费的合理7、使用,做好武装部的基本建设。105第五条 组织开展员工的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国防观念。105 第二节 集团公司人武部干事的岗位职责105第三节 集团公司民兵工作制度107第四节 集团公司政治教育制度108第五节 集团公司请示汇报制度108第一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和支部组织结构图道坪子车间支部矿山梁子车间支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人武部纪委党委办工会团委矿区总支机关总支大选厂支部精选厂支部养路队支部电厂支部服务部支部营销中心支部泸沽湖假日酒店支部机关支部尾矿管护队支部离退休支部航天矿业集团公司支部 第二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及支部制度第一节 党委及支部的地位、作用第一条 党委8、及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集团公司中的直接领导、参与、服务行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坚强核心。就本集团公司来说,党支部是直接领导和参与生产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搞好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前沿阵地。集团公司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1、 集团公司党支部是全党组织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如果没有集团公司党支部这样的基层组织,党和广大工人阶级就割断了联系,党的领导机关只能是“空中楼阁”,党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也失去了维系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阶级基础,全党就会没有稳固的根基。2、集团公司党支部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集团公司,党9、靠什么与广大职工群众取得最广泛最密切的联系呢?从政治上讲靠正确的、代表职工群众利益的路线;从组织上讲则主要靠集团公司党的基层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为集团公司党支部一个最基本的特点是建立在集团公司的各个车间、科室,深深地植根于职工群众之中。身在集团公司党支部的每一个党员都具有双重角色,他们既是先锋队的一员,又在集团公司生产和工作中承担一定的任务,常年与职工朝夕相处、生产和工作在一起,和职工共同体验着生产的艰辛,生活的冷暖,工作的欢快和忧虑。因此,他们能及时地把握职工的脉搏,反映职工的心声,更易于使党组织做到尊重职工的意愿,维护职工正当的权益,关心和帮助职工生活,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党的有关精神10、通过支部也能很好贯彻到职工群众中去,将精神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3、集团公司党支部是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集团公司党支部是在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建立的,不但要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而展开工作和活动,还要成为党最坚强的战斗堡垒,这是由它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这就要求集团公司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职工群众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第三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及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第一节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集团公司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实现党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集团公司“三个文明”建设11、,推动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集团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党委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企业党组织职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公司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第三条 党的建设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方针和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为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服务,保证和支12、持董事会、经理层行使职权。把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集团公司发展、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党委的职责和任务第四条 集团公司党委要认真贯彻党章,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1、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2、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参与集团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3、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和按市场化选聘人才相结合的原则13、,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考察和任免,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5、领导集团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努力构建和谐企业。6、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和桥梁纽带作用。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的领14、导班子。2、建设一支思想先进、技术优良、作风过硬、作用突出,能够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技能,识大体、顾大局,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效益意识、法制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四有”职工队伍。4、建设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要求,保证集团公司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5、建立一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方法。第六条 集团公司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情况报告。执行上级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15、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委议事的内容和规则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应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第八条 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有: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集团公司党委决定的措施意见。2、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建立、修改和废除。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4、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改选、撤销;党委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5、党务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奖惩;群众组16、织干部任免的审批或呈报;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6、党政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拨、考察、确定和调整方案。7、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的筹备方案。8、党员的发展、表彰与奖惩,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违纪党员的处理。9、党的重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10、以党委名义作出的其他重要决定和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的重要事项。11、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第九条 集团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有:1、参与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1 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重大经营策略;1.2 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的确定变更,集团公司国内外合资、合作、参股等方面的决策与调17、整;1.3 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制定与调整及重大的资本运作;1.4 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确定;1.5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1.6 集团公司改制、重组、破产、股权收购转让、股权追加产权转让,全子公司利润额分配;1.7 涉及企业文化、党风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规定;1.8 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商议决定的重大事项。2、研究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2.1 集团公司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2.2 向控股参股集团公司委派、推荐或更换股东代表;2.3 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等。3、参与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3.1 集团公司年度18、投融资计划,新上的工程项目,较大金额项目的改造、扩建项目;3.2 重要产品、重要技术引进、重要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 3.3 其它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项目安排等。4、监督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4.1 集团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与还贷;4.2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与入股,集团公司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捐赠赞助等;4.3 集团公司对外借款与担保,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等。5、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6、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要按照“集体研究、科学民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对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使党组织的主张19、在集团公司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党委议事的规则和程序:1、会议的准备:党委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党委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党委委员召集;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工作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由党委书记确定。企业重大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并提前13天将开会时间、主要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对重要议题应事先准备好书面材料,并提出具体意见。2、会议的召开: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当意见不能统一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20、原则;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重视,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进行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裁决。表决问题时,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委员均实行一人一票制;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半数票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需要会议决定的每个事项,均应逐个表决;如议题涉及与会委员本人及其子女或亲属时,应实行回避制度。3、会议的贯彻:会议结束后,要根据议题范围及重要程度,形成会议纪要,21、根据需要上报或下发;党委工作部门要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向党委汇报;会议决定作出后,委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提出;党委成员要根据分工和职责,带头贯彻会议的决定、决议,坚决反对阳奉阴违。4、会议的纪律:党委委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会议议定的事项及会议讨论的情况,在组织未予公开前,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外传,切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第十二条 为保证党委参与决策意见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必须建立必要的制度和进行必要的工作,主要是:1、事前沟通制度。凡属集团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党政主要领导要事先共同磋商22、,形成主导意见。2、党委定期征集意见制度。党委定期听取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成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职工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听取党委的意见和建议。4、党委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和企业例会。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机制选人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三条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支持和保证总经理正确行使用人权,努力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23、秀人才,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第十四条 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干部的选拔任用或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拓宽渠道,要重视听取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门和其它有关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参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是党管干部原则在企业中的具体体现。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应按照党组织推荐或董事会、总经理提名,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考察,听取纪委等部门的意见,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董事会、总经理依法聘用的程序进行。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第十24、六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建工作考评目标与生产经营指标同步下达和实施、同步考核和奖惩。第十七条 加强支部建设,推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质量评价,推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有计划地培养选拔政治强、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年轻党员充实支部书记队伍;建立“一岗两责、双向纳入”的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党委应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25、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较强的驾驭全局的能力、市场开拓的能力、经营管理的能力、学习创新的能力、组织领导的能力。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胸襟开阔。第十九条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党委要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提高领导成员的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要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的机构和阵地,制定和落实集团公司领导人员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26、增值。3、按照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六条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委会工作制度。以加强班子团结和民主科学决策为重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4、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要安排并检查督促各层次经营管理者中的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二十条 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第二十一条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细则如下: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4、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谈心制度;5、建立党员重大问题向组织汇报制度;6、27、建立党员干部诫免谈话制度。第二十二条 紧密结合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定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内争先创优活动,建立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定期评比表彰机制,为党员发挥作用、建功立业创造条件。第二十三条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重视在科技人员、业务骨干、生产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坚持共青团推优入党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及时将优秀团员吸收到党组织中来。第二十四条 对离退休、内部退养和调出党员,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及时落实组织关系。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28、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根据流动党员的不同情况,及时办理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第二十七条把构建和谐集团公司,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作为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团队精神的职工队伍,作为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第二十八条坚持以人为本29、,坚持“企业发展和员工发展相协调”的理念,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把热情爱护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引导职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十九条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认真做好职工尤其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防止和妥善处置群体性聚集或群体性上访事件。第三十条 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优秀30、集团公司创建活动,加强阵地建设,运用网络等传媒和各种文化教育阵地,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第三十一条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集团公司文明单位考评标准,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投入,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奖励基金,积极开展文明部门、文明班组、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第三十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发挥企业文化的渗透作用,促进企业文化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广大员工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让每个员工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实现个人价值,促进企业价值、员工价值与企业31、发展相统一。对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的领导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三十四条 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向职工代表大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党员职工代表贯彻党委意图;教育职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合理化建议等企业民主管理常态机制,确保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得到有效发挥。搞好企务公开工作,增强职工的监督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一般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并及时讨论研究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协调好群众32、组织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者之间关系。积极支持工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学习培训以及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 集团公司党委议事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民主集中制是党委的根本组织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管理权限内的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33、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第三条 党委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同志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党委议事的形式、原则和范围第四条 党委议事形式:党委议事的形式为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参加党委会的人员为党委书记和全体党委委员。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扩大的范围应根据议事的内容由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议根据不同内容,由党委各工作部门分别承办会务工作。第五条 党委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 2、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34、坚持保密的原则。 5、坚持回避的原则。第六条 党委议事范围: 1、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定、指示等的贯彻落实。 2、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3、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任免。 4、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人员的处理。 5、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其它应由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议题的提出与确定第七条 党委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确定,议题的提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党委各部门根据党委议事的范围和工作实际,汇总需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报党委书记确定。 2、多数党委委员提议由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应列入议题,但需报党委书记确定。 3、个别党委委员根据工作实际35、需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报党委书记确定。第八条 党委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党委委员,党委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研究的事项做好必要的准备。有关部门应准备与议题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党委议事的条件与程序第九条 党委议事条件: 1、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事前向党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到会的委员应就会议的议题表明自己的意见,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党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应将不能到会的党委委员的意见在党委会议上通报。党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应将会议研究的情况及决定的事项36、,于会后及时告知因故未到会的党委委员。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时,一般不召开党委会议;特殊情况下须召开党委会议时,可由党委书记指定一名党委委员主持。 3、会议记录。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秘书记录。涉及党建、干部问题的党委会议,党委组织部也派专人记录。记录人员要如实、详细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未经党委书记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会议记录。第十条 党委议事程序: 1、讲明议题。主持人应于会议开始时讲明会议议题以及与议题有关的上级党委的批示、政策依据和目的要求。 2、汇报情况。党委委员和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汇报有关的情况及意见和建议。 3、充分讨论。党委委员应正确行使自37、己的民主权利,充分酝酿讨论,并就议题表明意见。 4、形成决议。党委会议应在党委委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议题形成决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决定问题时如意见分歧较大,或因有关重要情况不够清楚,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并及时调查了解,留待下次会议复议。 5、会议纪要。党委会议要及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办公室拟稿,报有关领导审定后送党委书记签发。发送范围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议事纪律第十一条 党委议事纪律: 1、党委会议的议题、准备、程序等必须符合议事规则,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临时动议。 2、不得以总经38、理办公会、领导圈阅、个别通气商量等形式代替党委会议决定重大问题。 3、党委委员中的任何个人都不得单独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委集体作出的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委报告。 4、党委委员在议事中要坦陈相见,态度鲜明,直抒己见,不能模棱两可,更不允许会上一套,会后一套;要出以公心,不能以个人好恶作为是非标准;要实事求是,据事说理,不搞空泛议论;要心平气和,允许他人发表不同意见。 5、党委会议讨论问题时,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或保留不同意见。一旦党委作出决定,个人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 6、党委委员及列席党委会的有关人员,对党委决议的事项在公布执行之前,不得泄露。对故意泄露党的机密39、和违反党委工作规则,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经查实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党委决定的执行第十二条 党委决定的执行督办: 1、党委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党委的工作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按照党委委员分工由分管委员负责督办;如因特殊需要,可由党委书记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负责督办。 2、党委决定的事项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负责督办的党委委员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 3、党委工作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党委决定事项的内容分别负责收集、反馈党委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的具体情况。附 则第十三条 党委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和行文规则,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和未尽事宜40、,党委应及时研究,予以补充完善。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节 集团公司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一条 进一步做好集团公司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各级党组织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原则。 2、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 第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1、入党申请书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递交。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骨干人员,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参加一些活动,使其逐步提高对党的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41、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4、对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5、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采取由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写思想汇报和党支部日常考察相结合的42、方式进行,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或支部组织委员写出培养考察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写出考察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6、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 7.1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7.2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7.3 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43、入党。 8、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学时。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第五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入党申请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2.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报告被44、介绍人的情况。2.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3、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应另行文说明。 4、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45、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或者经过公司直属党委授权的党总支进行审批。由党总支审批党员的,需特别注明是经过授权的。 7.1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7.2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8、党委审批前,46、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9、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47、规定等。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3、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48、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6、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7、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建立党员档案,并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统一管理。第七条 工作纪律 1、各二级单位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49、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公司直属党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2、各二级单位党委每年要向集团公司直属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3、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违犯党纪的应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节 集团公司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第一条 为按照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50、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每年一次。 第三条 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党群工作部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重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四条 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集团公司的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集团公司改革的前列,维护集团公司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51、,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结合在各个时期集团公司的中心工作,检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情况。 第五条 民主评议的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 1.1 动员:向党员讲清民主评议的目的、意义、方法; 1.2 组织学习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当前中央发布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1.3 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分散、辅导、讨论相结合。 2、自我评议阶段: 2.1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根据评议的内容,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52、就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2.2 在党支部会上宣读个人总结。 3、民主评议: 3.1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 党支部对党员个人提出鉴定意见; 3.3 由支部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非党员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 4.1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4.2 召开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情况; 5、表彰和处理阶段: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相结合。 5.1 对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由支部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 5.2 评选出的优秀党员由公司党委表彰; 5.3 组织处理:不合格党员,由53、所在部门党支部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进行组织处理。 第六条 总结: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写出书面总结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2、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统一由党支部保管,以便检查党员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节 集团公司党委党内“三会一课”制度第一条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员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54、议,按时上好党课。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1、支部党员大会会期: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四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2.1 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2.2 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3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2.4 55、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2.5 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2.6 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3、支部党员大会程序:3.1 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3.2 围绕56、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3.3 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3.4 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4、支部党员大会要求:4.1 做好会前准备。57、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4.2 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4.3 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58、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4.4 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5、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5.1 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5.2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5.3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59、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5.4 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5.5 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5.6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大会不必匆忙作出决定,60、可以暂时休会,让大家再酝酿一下,然后再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5.7 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5.8 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61、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第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1、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1.1 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1.2 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1.3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1.4 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集团公司的生产、行政业务以及各项学习和训练任务的完成。62、1.5 党小组的设立、合并、撤销、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增补、改选。1.6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1.7 关于党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奖励及党内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2、支部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2.1 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2.2 充分发扬民主。开会时要提倡“群言堂”,使支委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防止个人武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支委们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在讨论中,遇到重大分歧,除必63、须紧急决定,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若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方属有效。因委员外出等原因,支委会会议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2.3 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不要事无巨细,把什么都拿到会议上讨论,也不要一下子研究讨论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2.4 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缺席请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64、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以供上级党组织查考。第四条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的内容:11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2 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1.3 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党65、员的思想工作。1.4 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1.5 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1.6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1.7 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1.8 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9 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2、党小组会会期:党小组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3、党小组会要求:3.1 选好会议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因此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也要考虑集团公司生产66、业务的实际情况。3.2 确定会议内容。会前,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相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3.3 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时间和内容后,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党员,做好准备,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议上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定。3.4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发言,如果是学习讨论,要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要注意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67、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3.5 做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便于今后党员贯彻执行。3.6 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存,党小组会结束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进。第五条 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1、组织部门:由作业区党委或各支部负责上党课。2、时间:至少半年一次。3、内容:党课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党的68、基本知识教育,突出基本国情、经济发展战略、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党课内容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理论联系实际。4、形式: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的形式、社会调查的形式、知识测验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5、要求:5.1 在上党课前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找出党员思想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党课的针对性更强。5.2 及时通知党员准时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到课率。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要按要求组织党员讨论。5.3 各党支部注意收集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包括提高党课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69、。5.4 党课教员除要选择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讲课能力的党委委员承担外,也可适当聘请先进人物,优秀党员或处组织科有关同志担任。第六条 考核1、各基层党委考核本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门检查集团公司直属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2、集团公司党委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对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党支部,取消其参加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资格。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六节 集团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70、使集团公司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党员领导干部,是指集团公司部门以上领导、所属集团公司领导和非党组织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在复杂情况下应对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71、和上级或本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3、集团公司经济运行和各项指标完成的情况;4、端正党风,严格党纪,廉洁从业的情况;5、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6、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法,联系实际,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互相监督,达到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民主生活会的时间第六条 集团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72、,做好会前准备。第八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提前7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第九条 民主生活会前,由党政联系会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级党委的中心工作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第十条 针对领导班子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学习篇目,班子成员在学习的基础上写出心得体会;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成员在自我剖析、查找不足的基础上,互相谈心,表明诚意,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班子主要领导要找每一位成员谈心。第十二条 在党委领导下,由纪委、党群工作部负责征求意见,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原汁原味梳理,体现真实性,梳理情况向班子主要73、领导反馈,班子其他成员由班子主要领导进行反馈。第十三条 准备发言提纲,每个班子成员都要针对个人情况,写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打好基础。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原则上采取集中封闭方式进行,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集中时间进行。第十五条 民主生活会由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经同意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第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是集中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主74、要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逐个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联系实际谈认识,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通过民主生活会真正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得到提高。第十八条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十九条 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情况通报,说明整改结果。民主生活会会后事项第二十条 不断延伸民主生活会取得的成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丰富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第二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75、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党内监督和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认识、主要收获、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措施等。第二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后,要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发言提纲、会议记录、总结、整改措施和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一式3份分别上报党委、纪委。附则第二十三条 根据需要,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督促党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第二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具体事宜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依照党章及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党委会审议通过之日施行。第七节 集团公司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为76、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根据本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二条 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党支部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第三条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纪录,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党员好人好事记录本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第五条 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集团公司党组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第六条 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77、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第七条 定期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党风、党纪电视片,参观革命遗址,听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介绍,使党员受到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第八条 督促支部党员,履行好各自职责,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第八节 集团公司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实施细则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在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团和个人,激发员工爱国爱司爱岗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集团公司的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精神文明奖励的对象实在社会主78、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与昂及其家属、家庭和集体。第三条 精神文明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奖励条件 第四条 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给、家庭、集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在奖励范围之列:1、见义勇为,敢于同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及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坚决斗争,事迹突出者。2、在各类事故中临危不惧,舍己救人,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做出贡献者。3、拾金不昧,金额超过五百元及以上者。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其配偶取得重大工作成果,为集团公司节约或者创造价值五十万元以上者。5、在精神文明建设工79、作中成绩突出,并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6、尊老爱幼,服侍、照顾长期患病的配偶、老人和子女的事迹突出者。7、长期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有益的群众性业余、文娱活动的组织者。8、教子有方,其子女在参加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者。9、热爱本职工作,爱护集体,关心他人,在各项集体、社会活动或个人活动中维护集体荣誉,为树立集团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活动举办方或有关部门的奖励、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奖励标准第五条 精神文明奖设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种。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发给奖金和荣誉证书;集体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牌匾或锦旗。个人奖中的特等奖奖金视具体情况酌情而定80、,一至三等奖的奖金为五百至一千元。第六条 集团公司设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落实。奖励程序第七条 精神文明奖励实行一事一奖和年终奖励相结合。精神文明的奖励由基层单位推荐,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门核实后,填写“精神文明奖励表”,报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奖励。第八条 一事一奖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党委、直属党支部按照集团公司上述奖励标准自行支付,年终奖的奖金由集团公司支付。组织机构第九条 集团公司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分、子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及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担81、任。第十条 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门,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附 则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节 集团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实施细则总 则第一条 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集团公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廉政准则和中央“八条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集82、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层层抓党风廉政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格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目标责任制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内容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及所属各单位、部室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83、面领导责任。集团公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或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计划与对策,并组织实施。2、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贯彻落实84、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5、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和管理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集团公司行政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集团公司纪委、审监部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开展工作。责任分解第六条 集团公司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实行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1、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总揽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党委书记负责组织调查了解、分析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85、划,并提交党委会议讨论,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查自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对集团公司领导干部成员以及各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和分管部门正职廉洁自律及执行落实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总经理负责全集团公司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各副总经理和分管的部门正职的廉洁自律及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监督检查。4、各副总经理负责对各自分管的部门正职的廉洁自律及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总经理抓好全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分管部门的正职86、廉洁自律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集团公司党政各职能部室的正职负责对副职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部室的正副职对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部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分工:1、集团公司纪委、审监部负责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在纪委书记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了解、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终总结,编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信访工作,查处党员干部中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协助公司抓好司务公开工作。2、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由87、政工综合部、审监部协助党委书记、总经理具体落实。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由政工综合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办、人力资源部协助党委书记、总经理具体落实。4、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情报告制度,党委书记、总经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申报制度由政工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落实。5、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由政工综合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办按照有关规定落实。6、司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由工会办协助工会主席具体监督落实。7、清查组织、人事任免、工种变动、岗位招聘、招工、劳动优化组合、职称评定、工资升级等存在的问题由政工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审监部、工会办协助党委书记及分88、管劳动人事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具体落实。8、工资二次分配中问题,由人力资源部、审监部、工会办协助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领导具体落实。9、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问题由计企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审监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具体落实。10、清理“小金库”,帐外帐,各种罚没款和费用报销,及财务检查由财务部、审监部协助财务总监具体落实。11、清理原料、设备配件、物资采购中的问题分别由设备能源部、物资供应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协助生产、经营副总具体落实。12、清理产品销售中的问题由财务部、审监部、郴转站协助经营副总具体落实。13、清理小汽车、通迅工具及话费、电脑复印机及其费用开支问题,由行政管理部协助分管的副总经89、理具体落实。14、其他问题由对口部室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清理整顿。第九条 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公司分工模式进行。责任考核第十条 为了便于责任制的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方案中,一并进行检查考核。必要时纪委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90、据。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纪委、审监部、政工综合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禁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责任主管人员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91、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使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使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规定私分公款、财物,弄虚作假的或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92、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注: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通过调查分析确实属于严重失职失察而出的问题将追究连93、带责任。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节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管理人员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集团公司各部室管理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依照有关规定应予责任追究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事实求是、从严治党、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1、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责令检查;3、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组织处理,包括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6、党纪处94、分、政纪处分。7、责任人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部室领导班子予以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对部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1、对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制定落实计划、不认真组织实施的。2、对集团公司下发或转发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不组织学习、宣传,或不认真组织实施、或者对党员、管理人员不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3、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重视,对本部门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的。4、部室管理成员中发生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纪律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95、,对管理人员追究责任:1、对本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员工反映强烈的,或对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2、对本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对违纪人员袒护、包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对本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公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不报告、不批评、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不上报,致使矛96、盾激化,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正常秩序的,或因失职、不负责任,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要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规定,以及其他方面的经营管理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注:具有以97、上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 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该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评优活动。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需要给集团公司领导、责任人,作出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的,由纪检部门提出意见,报矿党委同意后实施。需要给部室领导、责任人组织处理的,由纪检部门提出意见,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需要给集团公司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的,由纪检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发生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时,事发部门的责任98、人要主动向党委和纪委写出书面报告,讲清事发情况、原因,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理意见等。第十条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能够认真抓好本集团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但在所属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情况下,又能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查办案件的,不属于责任追究的范围。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对负有责任的问题主动查处、挽回损失、认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负有责任的问题不如实报告、拒不检讨和承担责任或进行掩盖、袒护、不予查处和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先,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99、谈话。第十三条 对领导干部的责任执行情况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有关资料存入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先的依据。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纪委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一节 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监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服务,根据党章、党纪条规、党风廉政法规、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受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100、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企业党内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支持保护改革,做好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任务和职责第三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纪委、集团公司党委文件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四条 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上级纪委、同级党委交办的各类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做好党内违纪案件的汇报、检查、审理、处理工作。第五条 纪检职能1、保护职能: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不受侵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不受损害,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要严101、肃查处。2、惩处职能: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要按照有关党纪条规、条例,给予适当处理,直至纪律处分。3、监督职能:检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上级纪委、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的文件和决议的情况。4、教育职能:以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和系统教育,使其自觉遵纪守法、做到学法、懂法、传法、守法、不违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第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集团公司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提高广大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102、第七条 党风廉政教育形式:1、定期向公司领导干部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发放党风党纪教育书刊。2、定期播放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等有关内容的宣传片。3、利用会议、党内组织生活等形式,橱窗专栏等宣传媒介宣传党纪党规。信访工作第八条 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专人登记和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第九条 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组织人员及时查处,给予反映人答复,并向公司党委汇报有关情况,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案件检查与审理第十条 纪委依照党章和党纪条规行使案件检查权,案件检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103、,手续完备。第十一条 案件检查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必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行查实处理。第十二条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第十三条 纪委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应根据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第十四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纪委应组织调查组,由调查组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部门党支部,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并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所有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中如需有关部门或个人提104、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相关人员中应予以积极配合。第十六条 认定错误事实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实,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第十七条 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触犯刑律的,应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不法行为,应予严肃追究。第十八条 对查证确属被诬告的党员,要及时澄清,为其正名,消除顾虑。对诬陷者或打击报复者,要坚决查处。第十九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集团公司纪委审理,并移送相关审理材料。第二十条 案件经审理报纪委讨论后,提出处理105、意见,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批。第二十一条 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种类进行处理。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第二十二条 对纪检人员的要求:1、不准泄漏案情,扩散证据材料;2、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3、不准接受被调查人的财物和其它好处。监督范围第二十三条 监督受理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并进行初核。第二十四条 监督受理集团公司所属党员、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第二十五条 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第二十六条 提高纪检人员的自身素质。纪检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106、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总结纪检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第二十七条 纪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公正廉洁、求严务实、坚持原则、保守秘密,敢于和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第二十八条 纪检人员开展工作要耐心细致,讲究方式方法,善于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团结纪检对象,开展纪检工作。第二十九条 纪检人员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不以权(职)谋私,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监督。第三十条 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的方针目标,制定纪检工作计划,努力履行纪检工作职能,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和改革发展保驾护航。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7、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四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一节 集团公司党委岗位职责党委是县委直接领导下的基层组织,是集团公司的政治核心机构,其工作职责为:第一条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各项决议、决定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第二条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三条 抓好集团公司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抓好集团集团公司作风建设。第四条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集团公司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108、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第五条 负责集团集团公司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第六条 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第七条 做好机关各部门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并对集团公司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第八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集团公司党委与各部门、各二级公司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第九条 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二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主任岗位职责第一条 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109、及其规章制度建设。第二条 负责对基层党支部党的工作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通报。第三条 主抓党建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创先争优活动,深化落实党的工作目标责任。负责对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对其选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条 负责对集团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四好”班子建设、创先争优等工作的开展及检查督导,做好其调查研究工作,并向党委提交调研报告;为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及改革创新建议。第五条 负责集团公司党委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做好对基层党建、民主管理、群众工110、作和理想信念、形势任务教育等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考核。第六条 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建立集团公司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做好党员、干部建档、管理及党组织年报工作。第七条 负责集团公司党代会、党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起草会议文件、作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或决议,负责宣贯集团公司党委决议、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第八条 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和职工思想动态,为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集团公司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提供依据。第九条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和推进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在内的精111、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第十条 主管对外新闻宣传、xx风采的组稿、编审及发行工作。第十一条 完成上级党委安排和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节 集团公司党委秘书岗位职责第一条 负责集团公司党委文件、工作计划、会议报告或纪要、重要决议、调研提纲和信函、通知等的起草。第二条 列席参加党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参与各项主题活动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活动记录。第三条 根据党委要求制定党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计划。第四条 根据党委要求,编发党建政工简报、信息参考资料。第五条 负责党内文件、简报的收发、登记、传阅、借阅、保管、归档工作。第六条 负责集团公司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第七条 完成上级党委112、安排和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节 集团公司组织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帮助基层党支部按时换届改选。第二条 帮助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按组织程序履行新党员发展手续。第三条 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第四条 负责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党内年报的统计及呈报工作。第五条 负责发展党员材料的归集、整理、造册和归档移交工作。第六条 负责党员民主评议材料、党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党组织重大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第七条 参与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和政工职称材料的审核。第八条 完成上级党委安排和集团公113、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五节 集团公司宣传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达西南地区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第二条 围绕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做好不同时段的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第三条 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征集xx风采稿件,承担重要宣传文稿的撰写。第四条 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配合集团公司领导,接待、安排有关新闻集团公司的采访。第五条 做好对集团公司重大活动和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成果、先进典型的摄影、录相和宣传报道工作。第六条 完成上级党委安排和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节 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书114、记岗位职责第一条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抓好所在集团公司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二条 根据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第三条 定期分析掌握党内外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确保队伍和谐稳定、战斗力强。第四条 抓好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第五条 积极推进“四好”班子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六条 负责所在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115、以期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体制机制。第七条 参与所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集团公司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第八条 经常听取同级工会、共青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帮助、指导、支持其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积极作用。第九条 所在集团公司行政负责人轮休或出差时,代行其职责,主持集团公司全面工作。第十条 负责做好所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分工的具体工作。第十一条 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七节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116、民共和国集团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集团公司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党委会议事范围: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117、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第三条 党委会议事形式及规则:1、党委会议事主要是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研究问题、做出决定。主要形式是召开党委会。2、党委会每月应召开一次,如遇必须经党委会决定的重要问题时,可随时召开。3、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出席党委会的人员包括全体党委委员,党政中心主任列席会议,其它列席人员由会议确定。4、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如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5、党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要在会前三日内,由党政中心负责通知与118、会人员。各种会议材料要提前传送。确定的与会人员不得随意缺席会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征得党委书记(副书记)同意。6、党政中心负责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和负责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党委会决议需形成文件的,由党政中心负责起草,党委书记签发。7、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第四条 党委会议事程序:1、议题的提出。凡需在党委会上研究、解决的问题,由责任集团公司或党委委员提交给党委书记,再由党委书记提交给党委会讨论、研究。2、决定的执行。凡在党委会上作出的决定、决议,由分管的党委委员或由党委会指定的责任人具体组织执行,其他委119、员不得擅自干预。3、执行情况的反馈。执行党委决定、决议的责任人,必须按照党委会的决定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或口头向党委会或书记汇报执行情况。第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六条 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八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关系,沟通协调各方面联系,使党委办公室承担的督办催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督办催办是党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为集团公司党委服务的重要内容。党委办公室必须切实配合集团公司党委抓好督办催办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党委的权威,保120、证政令畅通,推动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三条 督办催办范围:1、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2、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党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3、督促检查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同志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4、重要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5、其他需要督办催办的事项。第四条 督办催办程序接受任务进行登记确定主办集团公司提出办理要求发出督催通知定期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结果搞好信息反馈结案归档。第五条 督办催办原则:1、突出重点的原则。督办催办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院党委中心工作进行,推动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121、署的贯彻落实。2、和决策机关保持一致的原则。在督办催办工作中,党委办公室作为领导机关的办事部门,必须和决策机关保持一致,不得另搞一套。3、党政分开的原则。党委办公室只对集团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督办催办工作,涉及党外的则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4、间接处理原则。开展督办催办工作以督促催办、反馈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主,直接处理问题需集团公司党委授权。第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 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的信访工作,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洲、122、县信访办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信访办公室负责全部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并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承办,对内对外负责联系协调、催办、查办信访案件和案件办理进度等项工作。第三条 信访的工作纪律: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情接待来访职工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123、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职工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4、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矿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5、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要按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信访的转办范围,不得任意扩大,不得将检、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集团公司,应转交其上级机关处理。 6、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第四条 建立职124、工来信来访登记簿,对职工来信来访和上级及其他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进行简要准确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然后送中心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由集团公司领导批阅后,再送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科室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到60日。第六条 接到上级或其它集团公司转送、报送的信访信件或材料后,应积极认真办理,不得拖延。对属于集团集团公司内其它子集团公司、科室、车间所办事项的,应及时转送到位,对不易转送的,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再行处理。第七条 凡将信访事项转交查处的,要及125、时检查和催办。承办集团公司对上级部门或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在要求或规定的期限内,汇报处理结果。到期若未能处理或正在调查的,应当说明情况。第八条 审查结案:承办集团公司上报信访问题处理结果回告材料,对报信访办的结果材料要认真审查,及时结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要符合政策、手续完备,对署名的信访者,要将处理结果告知本人;如若本人不同意,应有复查意见或说明材料。第九条 信访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原始信访件、查办记录、处理结果以及有关资料立卷归档,不得私自扣留。第十条 加强信访信息工作。信息工作可直接反映信访工作状态,为领导决策服务。信息工作人员,要提高对信访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126、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访信息。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制度第一条 信息是党委办公室的基础。同时,它为领导决策、掌握情况提供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依据。为了使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信息收集的范围:1、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主要领导机关发出的政策性指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等。2、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和省、厅有关决定下达后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包括新经验、新问题、新情况等。3、集团公司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127、贯彻落实情况反馈。4、集团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工作中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5、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对重大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的反映。6、员工对集团公司工作的建议、呼声以及他们关心、讨论较多、意见较大的热点问题。7、党委办公室内部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及各种资料、信息。8、其它有价值的信息。第三条 信息的处理:1、信息的整理。将收集的信息按照标准进行分类、筛选、比较、鉴别和编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使之条理化。2、信息的加工。将原始信息进行综合加工或变换,作出各种统计报表或图形,形象而生动地把各种信息表示出来,以便分析和对比。对一些重要的信息,还需进行128、编码处理,把它安全地存贮起来。3、信息的报送。3.1 集团公司党总支和党委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党委办报送书面信息,遇有紧急且重大的信息,可先通过电话报送。3.2 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向上级报送的信息,由党委办公室通过传真、口头汇报、专人传送等方式及时传递。4、信息的贮存。使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手段和方法,将加工后的信息贮存起来,并在计算机上建立信息资料库。5、信息的使用。主要提供给领导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使用。第四条 信息工作的要求:1、收集的信息要符合工作的需要,要全面、准确、真实可靠,要有一定的价值。2、获取信息要认真细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3、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控制信息传递范围。4、129、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收集、编辑、更新、传递。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节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第一条 党委办公室的接待工作一般为“对口”接待。接待工作要求做到热情、礼貌、细致、周到。第二条 接待程序:1、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向主管领导汇报客人的身份、人数、来意、停留时间和抵达时间、请求我校接待人员名单。2、安排好客人的住宿、用餐、用车、接送等事项,制定接待计划,安排活动日程,通知有关集团公司做好准备工作。3、准备有关材料。4、按照接待计划和活动日程做好接待工作。5、为客人订购车票,安排送行。第三条 接待原则:1、平等的原则。一方130、面是政治上平等,相互尊重;另一方面是礼仪得体,等格接待。2、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处理接待事务。3、及时请示的原则。对应该报告、请示和无把握的事,都应及时向领导请示,不得擅自表态。第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节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一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13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等方面的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进行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和剖析思想、工作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增强团结,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目的。要按照这一要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按照上级要求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也可适当增加。第三条 党委、总支委、支委主要负责人职责: 1、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员工反映的意见,同其他领导成员交心通气,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2、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工作中发生失误的教育、132、监督责任,诚心鼓励大家对自已提出批评意见。正确引导其他成员发言,开展成员之间的相互批评。3、会议结束时,对民主生活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第四条 为确保生活会质量,在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学习有关理论,掌握思想武器。针对生活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规定少而精的必读书目。通过自学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开好生活会做好思想基础工作。2、广泛征求意见,如实进行反馈。会前由党委、总支或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或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及工作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梳理、汇总,原汁133、原味地向组织汇报。属于班子集体的意见,由主要领导负责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要以此作为撰写发言提纲和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依据。3、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依据民主生活的议题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反馈的意见,经认真思考,写出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实事求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做到深入思想,不做表面文章。同时结班子成员之间存在的问题,也要做好批评准备。4、会前谈心交心,为会中开展批评做好准备。主要领导要针对会前反馈的意见,主动与每位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坦诚交换意见。谈心的主要134、内容是:将听到的意见和反映反馈给对方。有些不宜直接拿到民主生活解决的问题,要通过谈心达到消除思想隔阂、化解矛盾、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目的。第五条 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要认真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1、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会上要针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分清是非、增加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2、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敢干解剖自己,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政自律情况,认真地开展批评。开展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标准、严要135、求、不护短、不遮掩,又要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对于个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正确认识,需在说明的,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解答;对领导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要讲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和所要吸取的教训。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敢于批评。开展批评要坦诚相见,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推心置腹,真心实意地帮助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要围绕议题,突出重点,防止做表面文章,杜绝把生活会开成业务工作会和评功会。第六条 接受群众评议,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民主生活查找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136、。民主生活会后由党委、总支或支部将会议情况整理汇总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进行通报。通报的内容有:1、民主生活会中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2、制定整改措施的情况。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内才能解决的,在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制;具有一定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3、在下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性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七条 抓好会后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1、民主生活会后,应将会议的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各二级集团公司应及时将上述内容报矿党委或主要领导,必137、要时应向下级组织和党员通报。2、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一个一个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第八条 接受上级党组织对生活会的监督和指导,要在会议前一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题,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指导。会后将领导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向上级汇报。第十三节 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切实把“三重138、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措施,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本要求:1、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公发挥党内民主,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2、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3、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尤其是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的正确使用。4、“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139、规和有关规定。第三条 “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主要内容包括:1、重大决策。1.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1.2 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向的重大问题;1.3 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划,改革方案;1.4 集团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财务计划、采剥计划、二级核算经济责任制和各中心、科室、厂(队)经济责任制的拟定、完善,工作总结和经营报告;1.5 矿石销售策略、价格、合同、矿石运输价格、合同等重大事项;1.6 集团公司的内140、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及人事安排;1.7 集团公司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的实施等;1.8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休假、福利待遇等;1.9 集团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1.10 对外合作、交流的事项;1.11 人员聘用、年度考核、解聘辞聘等;1.12 集团公司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件、灾害和伤亡事故;1.13 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它主要问题。2、重要人事任免。2.1 中层干部的调整与推荐任免;2.2 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择、使用;2.3 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推荐和任免141、。3、重大项目安排。3.1 技术改造、改扩建工程、维修工程项目、基础工程设施等重大事项;3.2 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方案、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3.3 对外合作的重大项目、捐赠等事项。3.4 经营、生产、安全项目;3.5 其它重要工程项目安排。4、大额度资金运作。4.1 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年度财务结算的编制;4.2 对外投资、联营、参股、担保、捐助等事宜;4.3 金额20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4.4 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资金使用事项。第四条 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突发的事项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法决定,领导班子142、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合理。1、酝酿决策。1.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职能部门应就相关议题进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和掌握具体的情况;1.2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和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应进行研究形成共识;1.3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2、集体决策。2.1 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班子成员对所要决策的建议要明确表达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143、见,并说明理由;2.2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2.3 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策;2.4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所议事项内容需保密的,除经研究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与会人员不得外泄;2.5 经领导班子同意,有关集团公司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第五条 执行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144、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无条件执行集体决策,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3、个人不得擅改集体的决策,确需改变的应由领导班子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4、本集团公司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决策后,上报县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批示。第六条 监督检查 1、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145、度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实施办法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2、集团公司行政中心、子公司办公室要按照工作督办制度,负责跟踪督查“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行政报告有关执行情况。3、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4、集团集团公司纪委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七条 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1 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得其他成员同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1.2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146、体决定的;1.3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1.4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1.5 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2、责任追究主要根据个人职责范围和权限,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并根据事实、性质、情节,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节 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服务集团公司147、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以集团公司改制创新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实现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集团公司党委与各支部签订本责任书。第二条 目标内容: 1、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及时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本支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活动。 2、坚持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按照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148、深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以上。 3、支部成员思想解放、团结协作,全体党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 4、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工作。把理论学习作为新时期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不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支部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时政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具体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各支部要监督所在车间积极向xx风采投稿,每月至少一篇,并要求保证稿件质量。 5、培养党员的党建理论素养,认真学习实149、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支部注重自我提升,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重视党员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党员的先进性不断增强,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6、推进党建工作规范管理。要使常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党建资料及时归档,支部记录手册将支部大会、支部活动情况记录齐全,积极做好党建信息工作。党员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教育) 正常,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7、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好新党员的“入口关”,遵循“十六字”方针 (坚持标准、150、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手续完备,程序规范。8、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大力倡导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从而使广大职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维护好所在集团公司稳定与和谐。 9、思想上与集团公司党委保持高度统一,经常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方法和途径,顾全大局,保持团结与稳定。 10、搞好支部间的联谊、协调,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好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完成好集团公司党委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第三条 对上述目标的考核按创先争优、打造先进支部考核办法执行:即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支部,集团公司党委按一等奖50000151、元、二等奖30000元、三等奖20000元奖给获奖支部(40奖金用于党建活动,60奖给个人)。经年度考核未达标者,取消获奖资格,勒令整改。考核以目标内容为依据,目标内容共10条,一条10分,满分100分。第四条 本责任书期限为一年。第五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公司党委和各支部各执一份。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一节 集团公司团委的岗位职责第一条 团委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以服务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目标,根据团章规定,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党政中心任务,开展团的工作。第152、二条 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青年职工在工作学习中的思想问题,调动青年职工的积极性,做好青年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服务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大局。 第三条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的需要,制定团委的工作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并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青年服务创新”、“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提高青年职工优质服务意识,促进青年成长与成才,服务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第六条 开展优秀团员、青年明星、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工作,为集团公司培养后备人才;做好153、推优工作,为党培养后备军。 第七条 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娱、体育等活动,活跃青年生活。 第八条 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深入开展思想引导工作,使其在工作、学习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意愿,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与集团公司党、政、工等保持密切联系,主动配合,引导青年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十条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二节 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岗位职责第一条 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第二条 加强对基层团支部工作的领导,做好典型推广工作和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第三154、条 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第四条 依法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项工作。第五条 负责团员推优入党及团费的使用审批工作。第六条 定期主持召开团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问题。第七条 负责团干部的考核和骨干培训工作,员评议考核和团内奖惩工作。第八条 负责审查基层团支部的改选、委员增补和团员违纪处分等工作。第九条 完成上级团委,集团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节 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第一条 积极协助团委书记工作,在团委书记不在时履行团委书记职责。第二条 负责会议资料的记录整理。第三条 负责团员的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徽、团证的配发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第四条 155、负责团的经费管理。第五条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集团公司团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第一条 督促指导基层团支部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第二条 经常了解团员队伍情况,向团委提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方案。第三条 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第四条 负责团组织情况统计工作。第五条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第五节 集团公司团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第一条 负责团委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团委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第二条 负责管好集团公司团委宣传窗口,充分发挥网站、橱窗、板报、专栏的舆论宣传作用。第三条 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和宣传骨干培训工作。第四条 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第五条 负责管理团委宣传用品。第六条 积极156、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团委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团课学习和主题团日等活动。第七条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六节 集团公司共青团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集团公司团的整体建设,进一步规范团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团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优秀的青年人才。团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围绕公司各项中心工作,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第三条 团组织的基本任务: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157、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2、加强团员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团章有关规定,抓好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团籍的管理工作、团费的收缴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对象的考核、监督工作。3、丰富团的组织生活,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文体和公益活动。4、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生活、学习,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并监督团员履行义务。对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有悖团的规定的团员、团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团内纪律处分。5、教育并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集团公司形象158、有损共青团荣誉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围绕集团公司党、政中心工作,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争当岗位能手,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贡献。第四条 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团组织的建设第五条 团组织设置原则:1、团员在三名以上的,可建立团支部。2、团员在20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团总支部。第六条 团员在七人以上的团组织,应设委员会。委员会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员不足七人的团组织,一般不设委员,只设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第七条 团组织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团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159、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团组织委员会成员。团组织委员会对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团组织委员会应定期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团组织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团的工作计划、选举新的团组织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等,都应由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团组织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九条 团组织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组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团员大会讨论决定。160、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第十条 团的组织生活是实现团的任务的基本途径,是对团员进行教育与管理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形式。第十一条 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员大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开展的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员起码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二条 团组织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团员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团组织每半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第十三条 团组织生活的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1、集中和比较容易集中的团组织,除团员大会组织全体团员集中参加外,团课教育等其他活动可以分批或分组进行。2、流动分散的团组织,除需要做出决161、议或决定的团员大会外,其他组织活动可以分批或分组进行。第十四条 团课教育制度:1、团组织应定期对团员进行团课教育。2、团课内容应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安排和团员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要求思想性强,趣味性浓,知识面广。可以安排如下内容:2.1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讨论国内外大事。2.2 学习团章和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传统教育,学习团内文件。2.3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2.4 讨论团员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愿望、意见和要求。2.5 上级团组织布置的阶段性学习任务等。3、团组织要根据上级精神,在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162、到学习内容丰富明确、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学习时间充分保障。团员要根据团组织的学习计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踊跃发言,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提高个人素质上下功夫。4、团课教育应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讨论、有记录、有检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5、团员要做到团课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第十五条 团员的奖惩制度:1、每年对团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团干部进行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团员,视其情节轻重,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团内的纪律处分。2、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员,可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对做出163、突出成绩的团干部,可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3、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查勘、开除团籍五种形式。第十六条 团组织应结合团员的特点,根据实际安排适当的团员活动。团员活动在内容上要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和教育性,要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可以采取理论学习、参观访问、交流讨论、社会实践、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团的工作制度第十七条 发展新团员制度:1、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团员发展方针,根据实际制订发展计划,做到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按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壮大团员队伍,严格执行发展团员的工作程序,杜绝突击发展。2、被164、发展入团者必须是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3、凡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组织提出书面入团申请,必须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在经过团的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经过团组织严格考察的基础上,已符合团员条件的方可发展入团。4、团组织应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并指定两名团员做其入团介绍人,对其进行经常性地帮助教育。5、发展团员必须召开团员大会,经到会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团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出席方能召开。6、团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团员的程序:6.1 申请人宣读志愿书165、;6.2 介绍人(2名)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6.3 宣读支委会意见;6.4 团员讨论;6.5 大会表决;6.6 宣布支部大会决议;6.7 申请人表态;7、团员大会讨论通过接受青年入团后,团组织应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8、经上级团组织批准之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才能取得团员资格,其团籍从团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从上级团组织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第十八条 办理团员超龄离团工作制度:1、凡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团员(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团员除外)应及时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并填写团员超龄离团登记表,一式一份报所在团组织审批。2、团组织应及时对情况进行审核,符合166、条件的,须在团员证上注明“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超龄离团”,并加盖团组织章。第十九条 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1、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再转为正式党员后,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团籍自然取消。此时,团组织在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X年X月X日转为正式党员”并盖团组织章。同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2、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与团纪处分。第二十条 自行脱团的团籍处167、理:1、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对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一定要持慎重态度,应注意查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前提条件,经核实确定后,提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若团员大会讨论决定除名,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批准后通知本人。2、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日期。第二十一条 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处理:团组织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帮助后,若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愿意继续留在团内,168、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若其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团组织的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团员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通过),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团日期。第二十二条 团员团籍注册管理制度:1、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对团员进行管理工作。2、团组织每年年底严格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并根据团籍注册情况修订团员登记册。3、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收回、注销的工作。第二十三条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1、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组织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169、交纳团费,直到离开组织为止。2、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组织也可以接收。3、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4、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5、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所到地区应将团员交纳团费情况在其团员证“团费收缴卡”内注明。团员因外出流动不能按时交纳团费的,可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6、团组织每月10号前应将收缴的团费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交纳。7、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170、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8、团组织在收到下一级团组织上交的团费时,要及时开出团费收据,加盖公章,并将团费的收缴、使用情况,一年向各基层团组织公布一次,同时报上级团组织。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七节 集团公司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第一条 团支部“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和团课。第二条 支部团员大会: 1、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是发扬团的民主,保障团员权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措施。 2、支部团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通过工作计划,支部委员会向大会171、报告工作,讨论贯彻上级团委的决定和党组织对团的工作提出的要求,选举团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会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以及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第三条 团支部委员会: 1、团支部委员会是团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团的工作的领导机构。 2、团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及贯彻意见,检查执行团员大会决议执行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团支部建设及青年状况,讨论组织发展规划及有关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等。第四条 团小组会:1、团小组会是执行上级决议,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组织基础。定期召开团小组会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2、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172、次。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情况,组织进行时事理论及团的基础知识学习,开展评先评优工作等。第五条 团课1、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的知识教育的好形式,是加强团的建设的重要措施。2、团课每季度上12次。3、团课的内容可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团员的思想实际和支部建设现状确定。4、团课要讲究质量,课前要认真研究,认真备课,讲课力求形象、主动、有针对性,课后要组织讨论。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八节 集团公司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 团员的发展:1、团支部要按照“积极、有计划”173、的发展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2、团支部要在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全年发展规划,每半年核定全年计划的落实情况。对确定发展的对象,要指定专人培养,加强考核,严格履行入团手续。第二条 团员的教育和管理:1、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是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团组织存在、发展和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2、加强对团员的教育,主要是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文化、技术、管理等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有选择地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纪律、法制的教育。3、加强对团员的管理,主要是结合不同时期团的工作的中心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174、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接转团员的组织关系;认真做好团员的超龄离团工作,严肃慎重的做好团员脱团、退团工作;做好团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和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关心团员生活、学习和工作,关心团员的切身利益,保护团员的权利。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六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一节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岗位职责第一条 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工会的有关会议,检查总结工会工作。第二条 组织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第三条175、 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第四条 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学校领导的搞好集体福利事业,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第五条 组织领导好工会委员会,发挥各个委员的积极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六条 做好上级工会布置的其它工作。第二节 集团公司工会宣传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协助工会主席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向集团公司工会汇报。第二条 组织实施工会宣传网,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工会组织,做好对外对内的宣传记录,建立工会宣传员双任,搞好与基层工会宣传工作的关系,并指导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第三条 根176、据集团公司工会工作中心,制定宣传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宣传工作经验,布置宣传工作重点。第四条 做好集团公司工会的资料、图书、报刊的征订和发放工作。第五条 协助办好集团公司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工会各种文件、讲话稿、发言稿的起草工作。第三节 集团公司教育委员会岗位职责第一条 协助工会主席,根据工会安排,通过上辅导课、讲座、参观、编写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职工进行各种教育,树立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第二条 动员和组织职工读书、读报、自学等活动,鼓励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配合行政部门搞好职工的业余文化教177、育工作。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抓好职工的学习环境和教育培训。第四条 认真编写集团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积极做好月度、季度的职工培训计划。第五条 检查了解基层的教育培训情况,并督促抓好职工的业务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第四节 集团公司生产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搞好职工的生产环境,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第二条 组织开展职工的比、学、赶、超的劳动竞赛,积极开展职工的评、比、选、树的的立功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第三条 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行权利讲座,总结、推广178、职工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第四条 相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注意职工配合有的劳逸结合。第五条 及时了解各生产部门职工生产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所需的设施和设备。树立一切以职工的安全利益为第一的准则。第五节 集团公司文体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组织开展职工的业务文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友谊和凝聚力。第二条 组织好职工娱乐活动的相关事宜,负责组织、安排、管理,并做好卫生清扫工作的安排。第三条 委员应在每年组织2-3次的象棋、台球、健身运动的比赛以及每年组织2-3次小型娱乐活动(节假日)。第四条 做好文体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第六节 集团公司工会财务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遵照179、上级要求,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迟制、漏制、错制。第二条 严格掌握各项资金的使用,维护工会的财经纪律。第三条 收好、管好工会的会费、经费,做到账目清楚,按月公布。第四条 做好工会物资管理,做到账物相符。第五条 完成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第七节 集团公司工会女工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发动全校女教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努力完成教学任务,为四化多做贡献。第二条 维护女工特殊利益,做好“四期”保护工作,及时组织女工身体检查,对病患者及时联系治疗。第三条 定期召开女教职工座谈会,研究与制定工作计划。第四条 团结广大妇女,共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并能坚持与歧视、虐待、摧残和迫害妇女180、的现象作斗争。第五条 积极为大龄未婚青年牵线搭桥,解决其婚姻问题。第六条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政策,是计划生育率达到100%。第八节 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管理办法第一条 职责:1、工会是集团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厂务公开内容的全面审核与监督。2、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厂务公开项目明细表中明确的厂务公开内容和时间开展工作,及时按厂务公开申报程序提出公开事项。3、工会与纪委负责对厂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意见收集,共同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由工会办公室向矿领导汇报,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得到不断改进。4、管理中心负责对工会和纪委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或考核意见。181、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各部门实际,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要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推动廉政、勤政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2、基本原则:2.1 依法公开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等内容不得公开,除此182、以外的原则上都应向职工公开。2.2 真实可信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2.3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2.4 有利监督原则:在厂务公开的形式及内容上,要便于职工知情和上级了解、掌握情况,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第三条 工作目标:1、工作规范化,做到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四规范”。2、职工群众对公开工作满意,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得到保障。3、在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第四条 内容与形式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按厂务公开项目明细表执行(参见附录B)。第五条 申报183、及审批程序:1、各车间、部门按照厂务公开项目明细表中明确的厂务公开内容和时间,针对部门职能职责涉及到的项目,需在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的,应填写厂务公开事项申报表(见附录A),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各车间、部门指定专管人员将厂务公开事项申报表及公开事项相关资料复印后及时进行公开。2、各车间、部门应对厂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第六条 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和处理1、工会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负责采取设置厂务公开监督意见箱、召开职工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收集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工作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2、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工会办公室要与纪委办公室及时进行归纳梳理184、,形成书面材料,由工会办公室向矿领导汇报,并及时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职工做出解释、答复,并切实改进工作。第七条 检查与考核1、工会办公室每季度会同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交管理中心及各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科在工资发放时兑现。2、各车间、部门应严格按照厂务公开项目明细表中明确的厂务公开内容和时间开展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经检查核实后,按100元/次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落实到相关责任人。3、管理中心负责对工会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或考核意见。考核意见经董事长185、审批同意后在工资发放时兑现。工会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未按季度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考核工会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办公室100元/次。第七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一节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岗位职责第一条 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党委决议。第二条 负责纪委会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召开纪委民主生活会,充分调动纪委一班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纪委工作。第三条 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和上级文件精神,协助院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的贯彻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186、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第四条 组织召开纪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第五条 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第六条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总结纪检工作经验,经常督促、指导、检查基层纪检工作。第七条 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与监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特别是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第八条 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对中层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晋级、调整、奖惩工作。第九条 接待上访人员,组织、领导、调187、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第十条 做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理论,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纪委委员岗位职责。第二节 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党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 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和党风党纪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第三条 会同组织、宣传等部门,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第四条 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党风党纪情188、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第六条 根据院纪委工作安排,检查、处理党内各类违纪案件。第七条 代表纪委和协助纪委书记做好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第八条 保护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第九条 负责纪委的文件、信函的起草、印发、传阅和归档工作,管理并正确使用纪委印章。第十条 完成上级纪委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节 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岗位职责第一条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189、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第二条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风廉政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协助党委制定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三条 协助党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执行情况。第四条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实施党内监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员实施党章规定的监督和纪律检查。参与基建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监督工作。第五条 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190、内法规的案件。对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党委及上级纪委机关报告。第六条 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作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监督检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增强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第七条 协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商业贿赂,促进党风和企业文化建设。第八条 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揭发、控告及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纪方面的申诉,保护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第九条 协助党委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有关党风党纪的情况向组织综合科通报。参与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第十条 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理论、政策和业务,抓好纪检191、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使纪检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第十一条 做好本部门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第十二条 承办上级纪委和党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节 集团公司纪委基本制度总 则第一条 根据党章、党纪条规、党风廉政法规、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促使xx集团纪律检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集团公司纪委在集团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纪检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192、为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服务。第三条 纪委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集团公司党内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支持保护改革,做好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基本职责第四条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下属各公司、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执行党的纪律。第五条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六条 坚持“党要管党193、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党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第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加强党内监督。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集团公司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八条 负责对各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检查和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或取消涉案党组织或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九条 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按中国共产194、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与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纪检职能第十条 保护职能: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不受侵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不受损害,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第十一条 惩处职能: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要按照有关党纪条规、条例,给予适当处理,直至纪律处分。第十二条 监督职能:检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上级纪委、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的文件和决议的情况。第十三条 教育职能:以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和系统教育,使其自195、觉遵纪守法、做到学法、懂法、传法、守法、不违法。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纪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纪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同志参加。纪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第十五条 纪委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规定。2、讨论向上级纪委和集团公司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通报纪检工作的重大事项。4、讨论审定纪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的工作部署。5、讨论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处分决定。6、讨论决定纪委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十六条 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纪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有超过半196、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才能通过。需要报呈上级纪委或集团公司党委审批的事项必须待批准后才能生效实施。第十七条 纪委做出的决定或决议,纪委委员应模范地贯彻执行,并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如本人有不同意见,可向纪委或党委反映,但行动上不能有违背。第十八条 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会全面工作,其他委员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纪委分配和交办的工作。纪委各成员应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书记反映。第十九条 以纪委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需经书记签发。工作要求和纪律第二十条 纪委各成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197、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纪检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政策水平。第二十一条 纪委委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和政治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敢于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第二十二条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群众;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做好纪检工作。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认真贯彻执行办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泄露纪检工作的秘密。监督范围第二十四条 监督受理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并进行初核。第二十五条 监督受理集团公司所属党员、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198、第二十六条 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第二十七条 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安排纪检干部参加有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和水平。第二十八条 提高纪检人员的自身素质。纪检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总结纪检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第二十九条 纪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公正廉洁、求严务实、坚持原则、保守秘密,敢于和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第三十条 纪检人员开展工作要耐心细致,讲究方式方法,善于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团结纪检对象,开展纪检工作。第三十一条 纪检人员要以身199、作则,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不以权(职)谋私,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监督。第三十二条 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的方针目标,制定纪检工作计划,努力履行纪检工作职能,更好地为集团公司发展和改革发展保驾护航。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集团公司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执行遵守。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第四节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激励领导班子成员 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自觉接受干部 和群众200、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党纪政纪,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推动我集团公司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第三条 工作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廉洁从业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原则;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纠的原则。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廉政监督协调配合,集团公司、科室、车间、厂(队)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原则201、。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集团公司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第六条 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七条 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 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所提出的八条规定,发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第八条 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党员干部互相监督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纪和政纪的约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 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第九条 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202、题民主生活会, 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第十条 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节 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执政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双廉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我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根据中纪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203、本制度。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八个为荣、八个为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业、健康发展。第三条 述职述廉原则:1、立足教育原则:通过述职述廉评议活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积极履行职责,甘于奉献,廉洁从业。2、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准确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业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204、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增强述职述廉评议活动的针对性。3、群众路线原则:相信和依靠群众,诚心诚意地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4、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评议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真正找准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加强督查,整改纠正,务求收到实效。第四条 述职述廉对象、时间和测评1、述职述廉对象为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2、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与本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05、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结合进行。3、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参加的大会上述职述廉。并发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同时也要在职代会上述职述廉。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上交集团公司党委,由集团公司党委安排,党办、纪委、工会、行政中心组成测评小组,在各车间员工大会和机关员工大会上发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第五条 述职述廉内容:1、贯彻执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和工作安排意见的情况。2、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206、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规定的情况。3、按照集团公司二级核算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和科室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和落实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4、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及存在的问题。5、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国有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6、按照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双廉责任制”的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7、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洁纪律的情况。8、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第六条 述职、述廉的要求:1、中层以上领207、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自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2、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按组织原则分别由县纪委、县组织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按组织原则分别由县纪委、县组织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戒免谈话,或酌情进行组织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208、,构成违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立案查办后,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理。3、每年要对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的重要依据。4、领导干部的述职述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六节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双廉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分工内容要求,监督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业的落实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09、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干部成员及集团公司科室负责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各集团公司、车间、科室、厂(队),各集团公司、车间、科室厂(队)行政主要领导对本集团公司的廉洁从业、生产经营管理负总责。第三条 本办法追究的责任,是指对违反中央规定和“xx党风廉政建设双廉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而对直接违法者则按党纪法规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是对负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党纪、政纪处理、必要时要给予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相关处理。第五条 领导干部在被追究责任后,是否承担一定经济责任,210、视其情节轻重,根据xx员工奖惩规定而定。罚 则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免职处理。对重要领导责任者比照负主要领导责任者降一格处理。1、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使集团公司、部门发生重大人生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2、对本集团公司、部门存在的问题不解决或解决措施不力,致使矛盾激化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危害集团公司稳定、严重影响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的顺利进行;或者在发生重大事件时不能及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行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后果和影响严重的。4211、直接管辖范围内发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团公司和员工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主要领导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负重要领导责任者可比照负主要领导责任者降一格处理。按性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或批评教育处理。 1、在集团公司重组改改制、工程项目、人事任免、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人谋取私利的。2、在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不落实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和集团公司利益的。3、在建工程未按照凉山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招212、标、投标、评标和定标,搞“暗箱”操作或在招标大宗物资采购和机器设备、配件、油材料、劳保采购中收受回扣的。4、疏于教育和管理,下属人员发生贪污、受贿行为的,在经济交往中变相捞取好处费,私自利用集团公司机器设备对外使用收取好处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把关、收方、计量、验收等过程中收取好处费的。5、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弄虚作假的。6、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7、在物资采购中,为照顾个人关系或贪图个人利益,把关不严、失职,购进较大价值的假冒伪劣商品或不合格商品(含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和超计划商品)且不能退换和索赔,给集团公司造成较大的商品积压和213、经济损失的。8、由于管理混乱或者不负责,使集团公司的财物被盗、丢失、报废、损坏,造成1万元以上损失的。9、对下属、配偶、亲属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报的;利用职权为他们获取非法利益的;下属人员索取,非法接受财物,隐瞒截留款项,领导干部参与了私分的。附 则第八条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第九条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第十条 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214、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八章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武装部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一节 集团公司人武部部长的岗位职责第一条 负责主持人武部的日常管理、业务建设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及上级军事部门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第二条 负责武器设备器材的管理,落实安全制度,严防事故发生。第三条 负责部门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好武装部的基本建设。第四条 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开展人民武装工作的建设与研究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五条 组织开展员工的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国防观念。第六条 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第二节 集团公司人武部干215、事的岗位职责第一条 负责保卫处摩托车的管理、维修、审验、保养、驾驶技术的培训等工作。第二条 负责集团公司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第三条 负责资料室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和管理工作。第四条 认真做好军事教育活动中的物质器材等保障工作,并做好分发工作。第五条 协助部领导联系承训部队,负责各集团公司承训部队的接待安置及生活保障工作。第六条 负责军民共建与国防教育工作。第七条 完成武装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节 集团公司民兵工作制度第一条 坚持发扬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保证武装工作永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保持民兵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条 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议军会,学习上级有关人民武装工作的文件指示,听取民兵216、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第三条 武委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组织一次军事活动。武装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文件,布置任务,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第四条 结合民兵整组,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官兵相识。结合“五一”、“八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民兵参加庆祝活动和值勤工作。每年组织民兵不少于二次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第五条 坚持参训、参建和争创优秀成绩相结合,积极开展先进民兵评比活动。按照支持关心民兵活动,积极做好民兵工作,抓好本集团公司武装工作的要求,开展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好领导评比活动。第六条 先进民兵经武装部审查,217、由所在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好领导,由区人武部批准,享受集团公司先进生产者同等奖励。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武部负责解释。第四节 集团公司政治教育制度第一条 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和江泽民关于加强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落实实践“三个代表”为内容,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保证民兵队伍的高度统一和稳定,加强对民兵的政治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素质。第二条 武装部每年对基干民兵进行四次不同形式的政治教育,每年对普通民兵进行两次政治教育。第三条 每年组织一次国防教育报告会和一次传统教育报告会,加强民兵的国防观念。第四条 本218、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武部负责解释。第五节 集团公司请示汇报制度第一条 请示汇报的范围:有关民兵预备役工作、兵役工作和武装部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需要请示的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汇报,遇有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第二条 武装部应经常向上级军事部门和本集团公司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对集团公司人武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应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汇报进展情况。第三条 对所属集团公司的请示,应及时研究落实,不得无故拖延。第四条 请示可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一事一报;汇报可分综合和专题,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简明扼要。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