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瓦斯监测监控体系管理制度6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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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768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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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瓦斯监测监控体系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治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必须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体系,设置和完善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第三条 必须把瓦斯监测监控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的日常管理。第四条 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 瓦斯监测监控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5、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6、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9、 瓦斯日报表与审查签字制度;10、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制度;第五条 按照规定要求绘制以下图纸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计方案;3、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一条 为了切实抓好我矿的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建立了领导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第二条 机构设置瓦斯监测监控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瓦斯监测3、监控全面管理工作,并由监控室具体实施。附:1、管理机构图 2、人员花名单 第三章管理责任制第一条 矿长负责对本单位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监督,并保证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第二条 总工程师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全面管理工作,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负责。第三条 安指中心主任对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第四条 通风科长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第五条 监控室主任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第六条 瓦斯监控维护工负责瓦斯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监控设备的检修、维护、安装、日常保养等工作。第七条 瓦斯监控值班员负责监视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4、情况,对瓦斯监控系统出现的故障等问题应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矿长 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总工程师安全监控主任监控维护工监 控 员姚永红雷红义高 秀 玲李 俊 苗王 丹李 涛杨 晋 晋雷 艳 红 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室人员花名表姓名职务证号 发证单位备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安指中心主任监控室主任监控员监控员监控员监控员监控员监控员监控维护工待证监控维护工待证 第三章 管理制度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在地面设立监控机房,配备足够的值班、维修人员、并持证上岗。2、 没有安装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装置或安装数量不足的采掘工作面,一律5、不准安排生产。3、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品必须具备“四证一标志”即:“MA”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生产合格证”。4、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室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5、 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信号。6、 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7、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6、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并根据井下实际布设及时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时,矿井必须停产整改。8、 井下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有以下规定:1)、低瓦斯矿井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断电仪。2)、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断电仪。3)、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的局扇前设置甲烷传感器。4)、井下其它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按照规程规定设置。5)、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规定要求。6)、由于瓦斯超过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7、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7)、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8 )、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装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以及其它的机械损伤,安装在采掘工作面上的甲烷传感器,爆破时爆破工将要移到安全防护地点,爆破后再按要求移回规定位置。爆破工以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甲烷传感器。井下作业人员不得人为封堵甲烷传感器。9)、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0天使用标准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10)、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配备值班人员,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的8、各种信息。每天必须将瓦斯报表打印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3)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11)、必须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瓦斯监控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投产。13)、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必须齐全,并定期进行校验。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运行的有效性,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及有关规定管理。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置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9、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2、 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设有校验室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30%;没有校验室的矿区检定机构校验甲烷传感器、分站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50%。3、 监控技术员要对监控技术设施及配件进行验收、调试、维护及存放管理。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4、 监控设施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确保监控设施安装质量,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5、 必须至少每月对监控设计进行调试校正,每10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校验,每10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一次测试。6、 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管理员必须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及时组织处理,在排除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保持故障记录。7、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8、 系统主机必须装备份,运转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马上投入运行。9、 监测监控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并具有市局的验收合格文件。10、 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1、的要求,有声光报警装置。11、 中心站计算机电源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 监控系统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避免出现短缺必须搞好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的存档工作。一、 建立健全档案室,由信息调度室管理设专人负责。一、 所有归档的各种技术资料,必须分类存放,保存完好。一、 对所有到矿的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资料、证书必须及时存档。一、 对所有经过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证书等必须及时存档。一、 对所有设备设12、施经过验收、调校,所有的证书必须及时存档管理。一、 对所有图纸资料必须及时填绘,及时存档管理。一、 所有存档内容包括如下:1)、系统技术资料: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计方案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资料: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仪表台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登记表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甲烷传感器使用登记表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报告:操作员工作日志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表和瓦斯日报表异常情况处理报告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4)、系统管理资料: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瓦斯监测13、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年检申请报告市局监测中心年检意见书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 监控中心及井下各工作面监控地点,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管理。2、 在调度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地面安全监控室的值班工作,并对本职工作负直接责任。3、 严格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4、 工作人员不准随意接近安全监控仪器,必须经常保持安全监控整洁、卫生、通风良好、不潮湿、无灰尘空气温变符合要求。5、 认真监视显示屏幕所显示的各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每班向调度中心报送一次瓦斯监控班报表。6、 遇到报警或断电信号14、,应立即向通风科、调度室中心和值班领导汇报,立即处理。7、 电脑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技术副矿长汇报,以便及时作出处理。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或进行其它娱乐、游戏活动。8、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9、 监测监控专业维护人员每七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调校规程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并在地面稳定运行24小时,传感器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下井使用。10、 监测监控专业维护人员每10天必须对所有安设的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更换,并做好记录。11、 监测监控专业维护人员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瓦斯电闭锁试验,并做好记录,闭锁试验时间应15、大于系统巡检周期,确保监测主机中有相应历史记录,闭锁试验时间应大于系统巡检周期,确保监测甲烷传感器断电浓度值相同的标准气样,按所用传感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流量进行试验。12、 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应按调校规程定期调校并更换。13、 必须每天对“装置”及传输、信号电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并达到完好。14、 装置的供电须取自专用低压开关,条件受限时可取自风机专用开关的电源侧或被控开关的电源侧。15、 每月对分站后备电源进行充放电维护,确保电网停电后,监测分站、传感器正常工作。16、 监测监控维护工作须24小时值班,“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下井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16、内予以更换。故障处理期间,严禁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有关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实施后方可实施。17、 “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18、 瓦检员必须每班3次将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仪及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三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将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三种设备调校完毕。(甲烷传感器测量允许误差:0-1%;0.1%;1%-2%;0.2%;2%-4%;0.3%)。19、 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17、均由管辖范围内区队班组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先取得监测监控管理部门同意,在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监护下,方可进行。20、 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上的机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维护,并经常检查清扫,保持仪器正常运行。21、 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及管理牌板移动由所在队组的班组长或机电维护工负责,必须班班保持传感器在规定的要求的位置上,并将信号线盘好,吊挂整齐。22、 监测监控管理部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装置”,备用量应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备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器、仪表。23、 中心站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必须每班对中心站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24、 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上级下18、达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应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25、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数据上传服务器应由专人负责配置、维护,严禁在该服务器上运行与本系统无关的软件。26、 凡安设“装置”的地点,必须在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装置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27、 在应安设“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5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报送监测监控主管部门和机电部门。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19、护。在“装置”未安装、调试完善之前,不得进行开工。28、 “装置”的安装、改装工作必须由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安排,监测监控专业维护人员负责施工。29、 “装置”与其它电气设备的连接工作,由使用单位的机电维护工负责, 在监控维护人员的监护下完成。30、 受监测监控系统控制的电器设备,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确认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31、 回撤工作面应安装监测监控传感器,在回采面完全封闭后方可拆除监测监控传感器。32、 “装置”的拆除必须由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安排,监测监控专业维护人员填写装置拆除申请单,报送安监科审批后方可拆除,否则20、追究拆除人员责任。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 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2、 监控员应随时监测监控数据变化情况。3、 监控员不准使用微机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4、 监控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设备。5、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及时升级。6、 监控员发现信息传输过程中断或无数据时 如因操作不当,删除程序、关机等,必须在半小时内恢复。 如监控系统设备问题,必须在两小时内恢复。 如果是网络线路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网络公司并要求其在4小时内恢复,将处理记录备案,同时按规定上报。7、 监控员及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专业证书。8、 系统主机必须装21、备份,运行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马上投入运行。9、 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并具有市局的验收合格文件。10、 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有声光报警装置。11、 中心站计算机电源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 监控系统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13、 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更换电源。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1、 监控员应随时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瓦斯监测监控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让负责监22、控技术员立即处理,在维修期间必须执行安全措施。12、 系统故障超过1小时,值班人员必须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7832575)13、 系统故障超过4小时,值班人员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14、 监控员在故障出现时、汇报领导、内容、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应及时记录备案。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 监控员应随时监测监控数据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15、 监控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电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并做好记录签字。16、 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立即组织排查,并对异常情况区域下达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组织处理,同时报矿领导、公司领导、县局监23、控中心。17、 监控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并做好记录。九、瓦斯日报表与审查签字制度1、 通风科每日应将瓦斯巡回检查班报记录填入瓦斯巡回检查日报分别报送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2、 瓦斯监控中心的瓦斯模拟量数据24小时报表。每日报送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审阅签字。3、 瓦斯员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必须随测随记,不准追记,出井口立即报通风科、调度室审阅、登记、填写意见,并按原始记录复抄一份,由瓦斯员签字后,存档保存,原始记录由瓦斯员妥善保存。4、 值班领导、通风科要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24、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对通风瓦斯问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按总工程师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制度(一)、地面瓦斯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为确保矿井瓦斯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能够稳定、可靠、有效安全正常运行,必须加强管理,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第二道防线起着安全保障十分重大意义。因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信息,必须设定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在监测信息调度中心室,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3、凡从事监测信息看管人员,必须是高中以上经计算机安全监控操作培训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证上岗。凡取得资格证件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保持该专业人25、员的稳定性。4、凡从事监测信息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制作业,每班八小时工作制轮流值班,岗中不得脱岗、睡岗和串岗,做好上下班交接制度。5、 凡从事安全监测网络信息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6、 安全监测管理和操作人员定期设定本矿监测密码,密码必须牢记和保密,定期更换密码。按照自设的密码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7、 瓦斯安全信息监测监控专用的计算机不得操作无关的任何程序,不得打字复印,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放录像等,一经发现,严重处罚。8、 计算机调度中心必须定期用磁带机备份监测瓦斯等数26、据库信息,建立整理数据档案管理制度。9、 定期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终端防病毒软件,实行系统升级。10、 计算机调度中心站必须配备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功击,确保系统正常传输运行。11、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矿井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规程操作,按期调试和检查主机以及关联的各种设备、电缆及插座、插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12、 值班人不得随意带入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更不准带入小孩,不准带入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件,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机房内抽烟,不得随意碰撞设备,认真爱护,不得占用电话与其他人谈话。必须使用两台电话,查询畅通无阻,对设备等系统经常检查和清擦27、清扫,使设备内外清洁。13、 凡从事值班人员还必须熟练井下分站,探头性能及用途和所设地点、安装日期、拆除日期、报警断电及时填写记录。14、 对日常逐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对逐班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情况及电话做好记录。15、 凡属于监控系统关联的设备备品备件等必须按数登记台帐保管,不得丢失和转买。(二)、井下分站、探头、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采掘、煤巷、半岩巷和岩巷工作面都必须安装瓦斯自动监测监控报警断电装置,各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安装到位,调试合格,运行正常,方可开工作业,否则不准作业。2、矿井环境安全监测装置是矿井瓦斯管理的主要安全仪器,任何从不得随意损坏、移动或解脱停用。28、如需正常移动,必须由通风专业人员进行,需停止使用的监测装置都必须经矿或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凡从事瓦斯等安全监测的井下人员,都必须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4、井下凡与矿井环境安装监测装置发生关联的电气设备和电缆,均由采掘跟班电工维护工负责,准备安装、维护和拆除。在安装拆除时,必须与通风部门取得联系,现场派专人共同处理。18、 因故检修井下电气设备需停止瓦斯监测装置工作时,需事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员到现场配合工作。19、 矿井采区巡回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各区域瓦斯安全监测装置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各面专职瓦检员每班至少对该区域的瓦斯安全监测装置运行情况不少29、于2次,检查过程中并用光干涉瓦斯鉴定器校对,瓦斯报警探头,误差值过大时可及时调校一致,同时将调校情况记入手册,下班后填报在安全监控设备调试,调校记录台帐上。一般调试和调校每天确定为一次如果数值显示正常10天校正一次。瓦检员、巡回员在检查和调校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班中汇报通风部门仪器的调校运行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制度。20、 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探头由放炮员放炮前、后移动到安全适当的位置,防止放炮崩坏探头及电缆。维护工作由跟班瓦检员、巡回员具体负责,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并有余量。电缆悬挂严禁与动力电缆混为一体,必须分开挂,减少信号干扰,使传输信号准确。21、 各责任区域的瓦斯探头等设备必须认真爱护,不得30、随意损坏,严禁因故障或瓦斯超限报警断电随意解脱不用,否则按“三违”处罚。22、 各地点瓦斯探头必须按规程规定悬挂,悬挂时必须挂在顶板支护良好的地点周围稳当。(三)、关于拆除或改变、检修与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时的管理制度:1、在拆除和改变监控系统之前,必须由机电部门填写审批卡,报通风部门批准在经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报调度室安排方可执行。2、拆除和改变监控系统时,由跟班瓦检员、巡回员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3、监控系统的拆除和改变工作必须由机电专职电工进行。确保监控设备及各部件完好齐全,无损无失。4、在拆除监控系统的采掘工作面跟班瓦检员必须仔细检查工作面,回风流等各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如31、发现超限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15、 工作面打眼放炮过程中,必须由瓦检员加强“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同时对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规定,通过检查完全正确无误后,方可安排作业。16、 恢复监控系统后,瓦检员巡检员必须现场调试校对各仪器显示数值,传输信号一致准确。17、 “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功能出现故障不该闭锁时已断电闭锁,在此种情况下,由瓦检员通知巡回员及电工及时配合处理,达到正常控制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追究责任。18、 在处理闭锁功能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通知调度室,记录原因及处理故障所占用的时间。19、 如果发生故障在检修无32、法恢复正常运行时,由跟班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并监督电工放炮前人工执行断电制度,在工作面可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20、 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如超过一个班次仍达不到正常运行的,可由通风机及机电部门联合填报暂停“瓦斯电”、“风电”闭锁卡报送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但必须制定通风、瓦斯、机电设备。电缆防爆性能的临时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贯彻执行。(四)、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探头位置管理标准:1、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应在工作面输送机尾,尾巷和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一台低浓度探头,距顶板30cm,距煤帮不少于20cm的安全地点悬挂牢固。(1) T1瓦斯探头安设在回风巷距工作面输送机尾133、0m以内,瓦斯报警浓度定设1%,断电浓度设定在1.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 T2瓦斯探头安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10m到15m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3) T3盲巷探头安设在栅栏以里10m至15m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2%,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4) 对于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中应安设风速探头,当风速低于计划风速20%时,可发出警报。2、在单巷掘进煤、半岩煤、岩巷的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中都必须安设瓦斯报警探头,距顶板30cm,距煤34、帮不少于20cm,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1) T1瓦斯探头安设在距工作面5m内,T2瓦斯探头安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巷出口10-15m内,瓦斯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均为1.5%,断电范围该掘进工作面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 双巷掘进瓦斯探头,安设除遵照单巷掘进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将T5T6瓦斯探头安设在并联局扇前35m和双巷掘进混合回风流中1015m处,局扇前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两掘进工作面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混合回风流中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1%,断电范围两个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3) 掘进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之间需采用串35、联通风时,在被串联局扇前35m和被串联的采煤工作面距进风入口处15m,安设瓦斯探头,报警与断电浓度均为断电范围,被串联工作面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4) 凡被瓦斯监控达到规定浓度所切断电源的一切电气设备,都必须使瓦斯浓度小于断电值,稳定后方可人工复电工作,否则按“三违”处罚。(五)、矿井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维修制度:1、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在维修时只准专职监控员组织维修,在维修时严禁损坏设备仪器,更不准丢失零部件。2、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备齐仪器有关图纸资料等说明书。 备齐各种工具和必需的仪表。 备好调压器或仪器相符的电源及电缆。 检修工作台要清洁、干净,不用的东西和工具等不能置于台上,严防电源短路,36、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维修的内容:外观检查 清除外壳表面油垢及煤粉等附着物。 查看外壳,接线腔,引入装置是否有变形,裂缝或损坏现象。 检查开关或其它旋动部件是否完整灵活。 给外壳涂敷与原外壳颜色相符的防锈漆。内部检查(1) 检查隔爆面的完好情况,其光洁度不低于0.5mm,无锈蚀,伤痕深度与宽度均不超过0.5mm,投影长度不超过结合面长度的50%,有毛刺或不光滑的隔爆面要用油石细磨。(2) 清除内腔粉尘和杂物。(3) 检查接线腔调和内部电气元件及连接线是否齐全无损,各连接点是否接触良好。(4) 测试绝缘电阻程度,即外壳与电源的电阻值,由于潮湿使绝缘电阻下降可进行晒烘干。(5) 通电检查,不要盲目乱调37、乱拆,集中替换电路板或部件,小故障要有耐心和细心,测量电路电位原理进行分析和判断。(6) 在拆卸和更换电路元件和探头原件时,必须停电后进行。3、 调试和校正必须按有关说明书和规定值进行,通气校正误差不得超过精度允许值。4、 通风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后需通电运行1015分钟后,方可连接闭锁功能,使闭锁控制功能通过反复试验不少于2次,确无问题后,才准投入使用。4、 通风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标校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标校,一般每半年一次,时间确定为四、九月份进行。5、 仪器标校时,必须使用标准专用气样,不得采用其它气样代替。6、 仪器标校后必须由标校单位和标校负责人填写标校记录台帐,逐台登记所维38、修的部件、故障、标校值、误差值、时间及人员并签字备档保存。7、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程相抵触时,按有关规程执行。十一、安全监控仪器计量检验制度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瓦斯,煤尘等“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检验、检定,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2、按照各类检测仪表的检定周期,严格执行强检标校制度。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设备稳定性超过15天的)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39、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以上设备、仪器仪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4、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5、矿井每年都必须按要求对安全检测仪器仪表检验,国家认可的合格计量单位检验的检验证书等资料必须进行保存。6、各类仪器仪表的强制检定周期如下:(1)光干涉测定器每半年检定一次;(2)甲烷检测报警仪每半年检定一次,每10天调校一次;(3)甲烷传感器每半年检定一次,每10天调校一次;(4)瓦斯电闭锁装置每10天检查测试一次;(5)一氧化碳传感器每半年检定一次;(6)负压传感器每半年检定一次;(7)温度传感器每半年40、检定一次;(8)风速传感器每半年检定一次;7、新增加的仪器仪表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和规程规定定期强检标校。8、要对所检定或调校的仪器、计仪表详细记录。十二、安全监控设备调试校正制度为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有效的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针对煤矿安全规程第162条对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调校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监控人员必须每月月底对井下所有的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并检查其的显示准确性及控制的灵敏性和准确性。二、监控人员必须对每月所有传感器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三、监控人员必须每周在瓦检员监督和配合下对传感器调零及灵敏度校准。四、当传感器催化元件受过高浓度沼气冲41、击后,应及时校准或更换。五、当瓦检员发现所使用的检测仪与传感误差大于0.1%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校。六、监控人员必须保证传感器的准确性,不得随意调校,对所查出的有误差的传感器,必须在8小时内进行调校或更换。七、除监控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便调动传感器。 十三、监控中心站异常情况汇报制度随着安全监控系统的日益完善, 为了能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并能将各项事故做到提前预防提前处理,特制定监控中心站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制度:一、职责界定:监控中心站:1、负责对各种监控数据的实时观察、监控。2、负责对各种运行情况和异常数据及时汇报42、相关部门及人员。3、负责按要求对各种运行数据、汇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调度室:1、负责对监控中心站所汇报的异常和报警情况及时调查并安排人员处理。2、负责对监控中心站所汇报的异常及报警情况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反馈。3、负责对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或停风、停电的要及时通知监控中心站。二、安全监控系统中断信号及数据的汇报处理程序(1)有计划的中断信号或中断数据传输(级预警):当需要中断监控系统某区域或全部信号的时候,必须由井下监控作业人员提前30分钟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许可后,再由调度室值班员通知监控中心站值班员中断信号的地点区域和时间等。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汇报集团总调度室并向县监控中心汇报并发43、送传真件(应写明中断信号的原因及所需时间)。中断信号期间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每30分钟向调度室询问作业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观察到信号或数据恢复正常后及时向调度室和县监控中心汇报。(2)无计划的中断信号及无数据传输的汇报处理程序1、当井下全部或某个采区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无计划的无信号、无数据现象时(级预警): 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监控系统井下全部或某个区域出现无计划的无信号或无数据,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安排专业人员查明原因。并将原因告知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处理。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告知后及时汇报相关人员(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总监、生产总监44、技术总监、监控中心主任)和集团总调度室并向县监控中心汇报并发送传真件(应写明中断信号的原因及所需时间)当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调度室、矿内相关人员(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总监、生产总监、技术总监、监控中心主任)和集团总调度室、县监控中心。2、当井下个别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无计划的无信号、无数据现象时(级预警): 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个别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无计划的无信号、无数据现象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查明原因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恢复正常后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并询问故障情况。三、监控系统数据异常或瓦斯超限的汇报处理程序(1)、有计划的数据异常45、或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级预警):1、试验甲烷超限断电闭锁时监控中心站人员接到通知后先将所测试的测点进行标定,然后汇报调度室并填写闭锁测试表发送传真到县监控中心,测试完毕后将测试报表打印报县监控中心。2、有计划的停止局扇、主扇或瓦斯抽放泵等设备的运行时调度室要提前通知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并说明影响的区域,监控人员接到通知后要严密监视监控中心站各测点数据的变化情况并填写异常情况汇报表发送传真到县监控中心,当恢复正常后要向县监控中心汇报。(2)、无计划的数据异常或瓦斯超限的汇报处理程序1、临界超限报警时(级预警): 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监控系统各测点的测值变化情况,当监控数据各测点的监测值比46、平时变化较大超出平时监测值的20%或监测值达到报警值的80%时,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调查原因,并为防止超限报警做出举措。恢复正常后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及时的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2、瓦斯超限报警时(级预警)当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当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要求现场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告知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报警原因。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根据调度室通知情况填写异常情况报告单报县监控中心。如果在三分钟内查不清原因的,应先向县监控中心发出超限传真,待真正弄清原因后,再向县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说明原因,同时要汇报公司总调度47、室。当报警恢复正常后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及时的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集团总调度室及县监控中心和矿内相关领导(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总监、生产总监、技术总监、通风科长、监测监控中心主任)。3、其它传感器超限报警时(级预警)当出现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等传感器超限报警时,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室室,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查明原因,并要求现场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告知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原因。由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报告集团总调度室并填写异常情况报告单报县监控中心。四、相关处罚规定1、以上规定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对异常情况监测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存在的48、问题一次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3、对重大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汇报一次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于监控中心主任300元的经济处罚。4、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对变化较大或临界报警的测点未能及时发现导致报警,出现一次给予30元的经济处罚,特殊情况除外。5、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和对每项内容进行详细记录,未及时汇报相关人员或未办理相关手续、记录不完善不详细出现一次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管理、检查不到位给予监控中心主任200元的经济处罚。以上规定望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把各种异常现象降到最低,争取做到预报、预控,将各种异常情况提前、及时的处理,充分发挥监控系统49、的作用。五:本规定由监测监控中心负责解释,企管科监督,监测监控中站心和调度室执行。六、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注 :级预警为事件紧急影响较大需要立即处理的。级预警为事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影响较小的。级预警有计划的性的或影响小的。附:1、长治市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报告表 2、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日志 3、瓦斯超限记录表十四、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为使矿内部能准备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对各地点通风情况作合理调配,以及减少安全监控系统各数据运行期间出现的各种特殊故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解决,现特制定矿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监控数据必须实时监控各测点、分站和作业面图三部分实50、时监控井下设备运行状态及瓦斯浓度,根据科学推理和二次计算结果执行相关设备的开、关、断、停,并及时提供声音报警和短消息报警,对报警数值和原因进行详细记录。二、监控系统各种数据传输软件必须正常有序运行,必须保证各数据在网上信息交互和数据准确上传至公司总部和县市煤管局。数据库备份应不少于3个月。三、安全监控数据分析要结合矿内部瓦斯员检查日报数据报矿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析研究,每月应对监控数据月度报表进行 综合分析,统计月度瓦斯浓度数据变化情况,并对各种瓦斯超限和局扇停风等相关数据汇总并上报各通风瓦斯技术负责人和矿主管领导。四、要根据监控数据变化情况进行风险范围相关的分析、预测和评价,相应地提出安全措施和51、建议,达到为煤炭安全生产提供指导性参考信息的效果和作用。五、对于特殊性瓦斯浓度变化和系统数据故障等情况要对所监控数据作专项研究,结合矿相关部门作出预测和相关处理措施,并作专项汇报上报矿技术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十五、机房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我矿机房内的设备运行正常,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值班制度1技术值班人员,随时处理网络故障、解决网络问题、保持网络畅通、提高网络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水平。2网络值班可分为现场值班和呼叫(手机、座机)值班两种形式:法定工作时间应实行现场值班,定时检查机房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光纤收发器等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晚上或节假日期间,视网络应用情况,设置现场值班或52、呼叫值班。3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4值班人员还应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注意机房的温度和湿度,使夏季温度在205,冬季温度205,相对湿度45%65。5值班人员应每天清理机房卫生,保证机房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吃食物或存放食物,以防止鼠害。二、网络管理制度1.网络管理员职责网络管理员的职责如下:(1)网络设备管理。为主机房网络设备编号、配置、调试及故障维护。(2)网络服务器运行管理。为主机房服务器编号、安装系统、检查网络服务器运行日志,做好故障维护记录、更新服务器安全补丁,升级计算机杀毒软件,并进行杀毒,安装服务器应用软件,做好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工作。(3)网站开发及维护。主页建设、维护及版面更53、新,负责组织网上信息资源的开发,协助负责各部门主页建设等。(4)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检查网络服务器安全日志,定期检查中心设备安全。(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机房操作规定网管员对机房、网络进行操作时必须经过研究发展部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操作、更改机房和网络配置。重大网络操作(如系统升级、系统更换、数据转储等)应事先书面提出报告,采取妥善措施系统和数据保护性备份后,经研究发展部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操作,并填写操作记录。3.网络检修制度网络检修由网络管理员进行。网络检修分为定期检修和临时检修两种。检修的项目涉及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中继器、路由器、防火墙、配线架、网线、UPS电源等公用54、网络实体。在网络出现异常征兆或故障情况下可进行网络的临时检修。网络的临时检修包括检查、分析、确定故障设备或故障部位,并进行应急维修。4.账号管理制度网络账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账号名及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资源分配情况等。用户账号下的数据属各个用户的私人数据,网络管理员具有管理及备份权限,其他人员均无权访问(账号当事人授权访问情况除外)。网络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个人隐私等资料泄露出去。5.服务器管理制度:在安装服务器(或修改服务器配置)时,网管员应提出申请,并对新安装的或修改的服务器硬件、软件情况进行登记,填写“服务器配置登记(55、更新)表”。“服务器配置登记表”的内容包括:服务器名称及域名、CPU类型及数量、内存类型及容量、硬盘类型及容量、网卡类型及速率、操作系统类型及版本、服务器逻辑名及IP地址、支撑软件的配置、应用软件的配置、硬件及软件配置的变更情况等。6.日志文件管理制度每周要检查各个服务器的日志文件,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信息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7.保密制度(1)人员选择应对网络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查,将56、技术过硬、责任心强、职业道德好的技术人员安排到网络管理工作岗位。调离人员应立即办理网络工作交接手续,并承担保密义务。(2)责任分散操作系统管理、数据库系统管理、网络程序设计、网络数据备份等与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的工作宜由多人承担;涉及网络安全的重要网络操作或实体检修工作应有两人(或多人)参与。(3)出入管理机房实行出入控制,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要进行登记,外来检修人员、外来公务人员等进入机房必须由研究发展部工作人员始终陪同。进入机房禁止携带与操作无关的物品。8.系统安全未经研究发展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配置和网络参数。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网络系统,不57、得篡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值班人员应及时监控网络运行状况,对不成功进入、不成功访问、越权存取尝试等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犯用户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9.病毒防治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及其有害数据危害网络安全。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网络服务器的病毒防治宜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工作站的病毒防治宜由用户负责,网络管理员可以进行指导和协助。10器材、配件、软件管理规定机房器材、配件、软件、工具一律不得私自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时,必须征得领58、导同意。11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悬挂、堆放物品;严禁在UPS电源上私拉乱扯用电器;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严禁在机房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挥发性物品;机房门外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和乱丢烟。十六、关于三网终端和网络的相关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三网终端和网络设备及线路的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网络管理职责: 1、由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三网终端和网络设备及线路进行管理。并必须设置网络管理员由其进行专责管理。2、负责网络实体,如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防火墙、网关、配线架、网线59、接插件等的维护和管理。3、负责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4、负责网络账号管理、资源分配、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5、监视网络运行,调整网络参数,调度网络资源,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6、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数据备份;负责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7、负责保管网络拓扑图、网络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网络管理记录、网络运行记录、网络检修记录等网络资料。8、每年对网络的效能和各电脑性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结构、网络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二、网络的相关管理1、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终端系统60、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3、网络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保密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4、网络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个人隐私等资料泄露出去。5、所有操作系统的人员,都要经过电脑的上岗培训,只有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才可以有操作电脑的权限。6、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7、终端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8、对网络的运行情况要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61、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9、对网络硬件设备的增加、调换、更新等,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10、严禁带电插拔网络设备及其配件等;三、三网终端设备的管理1、终端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内部操作人员只能进行操作不能进行设置或修改。2、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在终端上安装软件,和运行任何光盘。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终端设备。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终端设备。5、终端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上级部门。6、外请人员对终端和网络设备维护时,必须专人陪同。四、相关处罚规定1、未指定专人进行负责给予监62、测监控中心主任100元的经济处罚,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说明。2、专人对设备和网络管理不到位或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出现一次给予其200元的经济处罚。3、操作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网络和终端出现问题出现一次给予相关人员100元的经济处罚。4、值班人员和负责人对出现的问题不汇报或不及时处理出现一次给予相关人员200元的经济处罚。五、本制度由监测监控负责解释和执行,安全科负责监督。 六、本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十七、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规定为了规范我矿监控设备的安装,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监控设备安装校准和各种传感器设置地点及断电范围的规定:一、安装:1、安装前63、的准备工作编制设计、画图标明传感器、分站安设的位置及电缆敷设路线,说明每台仪器的报警、断电设定值和断电范围。监测仪器在安装前必须逐台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查与调校、试验。必须符合各项要求,仪器显示和控制不超过技术规定,各种功能正常。绘制安装接线图。准备安装所需材料及设备。下达安装任务单。2、监控装置分站的安设地点要符合供电和传感器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仪器规定的数值,与被控断电开关的距离不超100m);监控装置安设位置要选择在支护良好、无淋水、周围无杂物、便于调校测试、不影响通车及行人、不被碰撞的地方,可吊挂在巷道支护设备上或安装在高度300mm以上的专用台架上;监控装置应安设在新鲜风流中;监测装置64、应使用专用不延燃电缆,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严禁取在局部通风机的专用线路或电源上。安装人员要根据安装任务单进行安装和安装后的测试。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3、安装完毕后要由监控组负责人进行验收,机电科人员负责复验。4、安装和验收完毕后要完善各项记录。5、各项记录要完善、齐全,待本地点使用完毕后自行失效。附:监控通讯设备安装记录卡监控通讯设备检修记录卡监控通讯设备故障处理记录卡传感器调校记录卡瓦斯电闭锁测试卡二、需要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1、采煤工作面和回风65、口;2、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3、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在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风机前;5、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6、在回风流中的泵站处;7、专用排瓦斯巷;8、采区回风巷;9、一翼回风和总回风巷道;10、尾巷口混合风流处;三、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及报警控制:1、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回采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 %CH4 ,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 ,复电浓度为66、1.0%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 ,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 ,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3、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回采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进入被串工作的风流中必须设置进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67、 ,复电浓度为0.5% CH4;断电范围为进风巷、工作面和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风流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 ,复电浓度为0.5% CH4;断电范围为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4、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 ,复电浓度为0.5% CH4;断电范围为机电硐室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5、在回风流中的泵站在回风流中的泵站前,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68、为1.0%CH4 ,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泵站附近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6、专用排瓦斯巷(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m处)在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5%CH4,断电浓度为2.5%CH4 ,复电浓度为2.5%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7、采区回风巷道在采区回风巷道、各回风混合处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CH4。8、一翼回风和总回风一翼回风和总回风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75CH4。9、尾巷口混合风流处尾巷口混合风流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 ,复电浓度为1.0% C69、H4;断电范围为本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四、风速传感器的设置:1、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2、采区回风的报警风速6m/s,一翼回风和总回风巷风速报警8m/s。五、开停传感器的设置: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六、馈电传感器的设置: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七、风门传感器的设置: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八、压力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九、特殊地点的甲烷传感器管理:我矿主要特殊地点的甲烷传感器如专用排瓦斯巷、采煤队尾巷等进行特殊管理。1、监控人员应每天对特殊地点的甲烷传感器进行检查,与跟班瓦检员共同校对,70、如超出规定误差立即进行校正。2、特殊地点的甲烷传感器每星期必须进行更换一次。甲烷传感器如遇高浓度瓦斯冲击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升井进行调校。当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保证其不带病运行。3、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井下传感器有异常或发现有高浓瓦斯冲击的现象,应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处理。监控人员对特殊地点的传感器进行调校和更换维护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然后进行作业。4、对甲烷传感器调校、更换、维修情况必须认真记录。十八、监控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的规定 为了使监控人员能在安装设备、排除故障时能够及时准确无误的操作和连接各种设备,特制定此规定。一、当安装监控设备和排除监控故障时应汇报调度室,由调71、度室安排机电一队电钳工或机电二队电钳工配合协助作业。二、在安装监控设备时由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为保证监控的电源和控制取接正确由配合协助的电钳工进行取接。三、当排除监控故障时,如需要停电时由配合协助的电钳工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四、如需要改接监控电源或控制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征得批准后才能进行,但改接时必须由配合协助的电钳工进行操作,其它任何人不得操作。五、监控人员对安装的监控设备运行和安装位置负责,配合协助的电钳工对监控电源和控制的取接进行负责。六、安装设备和排除故障时必须按照各项规程和制度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十九、关于每天对甲烷传感器的显示记录和检查情况汇报的规定为了使72、监控设备更加准确、高效地为安全生产服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有关内容,特制定本规定:一、必须每天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检查并对显示情况和误差、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二、当发现甲烷传感器有问题或误差大于0.1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监控中心站,调度室及时安排处理。三、每天早班由瓦斯检查巡回员进行检查、记录、汇报。四、监控中心值班员要认真登记瓦斯检查巡回员汇报的数值。并将超出误差的及时告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校对或更换。 二十、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员操作规程一、专责规定第1条 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对中心站各系统及运行情况及各种数据进行监测,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汇报,保证各系统正常、有效的运行。二73、任职素质条件第2条 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三、日常管理要求1、礼仪第3条 遇上级领导进入监控室检查日常工作时,应主动起立和让座,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第4条 接听电话务必在三响内接听。第5条 拿起听筒先说:“您好,监控中心”,语气要平和,通话完毕后应说:“再见”,不得用力摔听筒。第6条 上班时间,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通话时间不超2分钟。第7条 谢绝与本监控室无关人员入内。2、日常运行第8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第9条 值班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和各种台账,每天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异常信息,74、并使用手机发送信息进行告知。第10条 监控中心的设备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运转,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细致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汇报。第11条 监控人员使用的密码或用户名不得告知无关人员。第12条 交接班时要将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交清接明。第13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第14条 监控中心内的任何设备只能运行专门的监控程序,严禁将监控中心的计算机设备上网或挪作它用,不能利用微机上网、玩游戏、收看电视节目及影碟等。四、操作程序第15条 75、值班人员要掌握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第16条 监控人员在使用监控系统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设备技术参数、打开机箱改变设备的物理位置和各种性能。如果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及时汇报要求处理。第17条 监控台上的软件和系统应用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和安装无关的应用程序等。第18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第19条 送电顺序是: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第20条 如遇停电,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关机时,注意检看是哪一部分和什么原因关机。出现76、非正常关机后,值班员要从总电源开始逐一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第21条 熟练操作规程,发生故障及时报修,不得私自乱拆乱下乱编程序。第22条 设置各种测点的报警、断电、复电时一定要按照相关措施、规定或AQ(1029-2007)标准进行,不得随意进行设置和修改。五、汇报程序第23条 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及时向调度和相关人员汇报。第24条 对各种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根据相关制度及时汇报,并且要将汇报的异常情况的时间、汇报何人及汇报内容全部详细进行记录。六、记录第25条 实时对各系统出的报警数据进行记录。第26条 每班必须对各系统的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及数据及所出现的77、问题等全部进行详细的记录。第27条 每天必须在8时以前打印出前一天的相关报表,报相关人员进行审批。第28条 每月1号必须按规定打印相关的月度报表。七、危险因素及事故的防范措施第29条 遇火灾应及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急救,严重时通知公司消防部门营救。第30条 注意安全用电,如遇触电等事故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急救。八、系统操作使用依据标准。1、煤矿安全规程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4、MT1008-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MT1008-2006)二十一、拆除或改变、检修与监78、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时的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的规定,针对我矿情况特制定本措施:一、当需要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时:1、如果拆除或改变与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不影响监控设备控制的区域范围,可以由电钳工自行安排处理,处理后的结果应通知监控组和调度室。2、如果拆除或改变与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影响监控设备控制的范围,应通知调度室及监控组,电钳工和监控人员共同整改达到控制79、要求。3、如果因电气设备的线路或设备改动,监控设备控制范围不能达到要求,应汇报调度室,并写出安全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批。二、当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1、应由检修人员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员安排处理,并由调度员通知瓦斯检查人员加强监控设备控制区域内的瓦斯检查。2、当检修完毕,应把安全监控设备接好,当能正常工作后汇报调度室。三、其它1、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本措施。2、如果在操作中不按本措施执行,严格追究当事人、班长、队长的责任。3、本措施由监测监控中心负责解释。4、本措施由调度室、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5、本措施若与规程相抵触时,严格80、按规程执行。 二十二、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当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的规定,针对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监控设备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一、当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1、当传感器电源不正常时,由瓦检员和当班电工对传感器进行复电。2、当监控主机或传感器、线路发生故障时;当监控主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或传感器损坏、丢失时;线路出现断路时。当班班长或瓦检员、电工应向调度室汇报。值班调度安排监控人员处理。如果工作面需要甩脱控制工作时,应由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经值班调度同意后,再由值班调度安排电工甩脱控制作业。如果工作面不紧迫时由监控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汇报调度室。如81、需甩脱控制时,应由值班调度安排电工甩脱控制。故障期间应由值班调度安排瓦检员加强瓦斯检查。如果发现瓦斯超出规定应由瓦检员撤出全部工作人员。切断所规定区域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直到恢复正常。3、如果当班监控设备故障不能处理完时,应由监控人员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安排下一班加强本区域的瓦斯检查。二、当需要更换监控主机时:当监控主机故障不能处理需要更换时必须做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科室同意,矿技术负责人或值班领导审批,交给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安排执行。更换主机期间,应由值班调度安排瓦检员加强本区域的瓦斯检查,直到更换完毕,可以使用为止。三、当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完时:当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完时,可以正常使用82、应由监控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由值班调度安排当班电工进行接电源。恢复正常后应向调度室汇报。 二十三、关于甲烷传感器的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的安全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当甲烷传感器与光学甲烷检测仪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测值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针对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措施:一、当瓦斯检查员发现所使用的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的读数误差大于0.1时,应先对自己的甲烷检测仪核对,确定是甲烷传感器误差超过0.1时,应汇报调度室或监控组。二、当监控人员接到通知后8h内必须对传感器进行调校。三、当甲烷传感器出现误差期间,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当甲烷超限时由电工按照规程对出现误差传感器所控制范围内的电源进行人工断电。四、调校甲烷传感器时应与瓦斯检查员共同进行,确保其可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