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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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860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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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全监控系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7监控井上、下值班人员制度-1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7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8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19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0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21瓦斯监测监控故障报告制度-22瓦斯信息反馈制度-24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25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26瓦斯2、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27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检修人员制度-29瓦斯监控系统保障措施制度-30瓦斯监控值班工交接班制度-31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制度-32瓦斯监控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34瓦斯事故应急预案-35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46瓦斯隐患预警责任制-47瓦斯隐患预警处置办法-48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50瓦斯超限管理制度-530.8%瓦斯断电管理制度-55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第1条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第2条 交接班内容包括:1、 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 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3、 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3、。4、 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二、 上机操作第1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第2条 开(关)机顺序:机房总电源、UPS电源、显示器电源、主机电源(关机按上述相反顺序进行)。第3条 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第4条 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第5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报表送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第6条 与井下监控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第7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第8条 遇到软、硬件故障时立即进4、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并及时和煤炭局网络控制中心或专业维护人员取得联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第9条 初次使用或停用UPS超过小时,应在使用前接入市电8小时以上,使蓄电池充满,以保证足够的备用供电时间。第10条 每天例行检查病毒工作,做好清理各目录和程序工作。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进行清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持证上岗,接章作业,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监控技术员岗位责任制:一、在业务上接受科长、副科长领导,负责及时汇报有关监测监控存在的问题和运行情况。 二、对井上下瓦斯监控、视频监控、瓦5、斯抽放、产量监控、人员定位、通讯系统工作直接负责,并完善相关制度、记录、台帐等。三、每月3日前,定期更新填绘矿井瓦斯监控电脑主机上的各类图纸、报表数据等。四、负责按照规定对监控设备进行及时校验,监控布置计划的出台。五、负责自己管辖内所查出隐患的回查排查工作。六、积极配合科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瓦斯监控组长岗位责任制:一、直接负责井上、下监控中心各系统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系统运行的管理工作。二、负责瓦斯监控、抽放系统的命名、定义、设置。三、负责组织井上、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的安装及延伸作业。四、负责井下视频监控维护、延伸作业,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五、负责每10天一次的瓦斯监控断电、报警6、等性能的测试工作。 六、负责每10天一次的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器的定期校验工作。七、负责井上、下值班人员的请销假批准,以及人员轮休安排。八、负责自己管辖内所查出隐患的回查排查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正确使用监控中心的各种设备。二、按规定对中心站设备进行巡检。三、监控中心主机专机专用,不得做与监控无关的工作,严禁使用与监测系统无关的软件和非专用数据拷贝软件。四、认真监视各监测点瓦斯等信息数据变化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数据监测点报警、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的及开停馈电报警后,立即通知生产调度中心、值班领导及7、有关领导,由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向县监控中心上报有关情况,并在故障或报警登记本上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五、中心站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等情况时,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值班领导,并在监控中心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填写相关内容。六、每班将各工作面瓦检员用光检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数据记录,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汇报到相关部门。七、每天负责编辑打印瓦斯监控日报表、抽放泵站日报表和光检仪与监控甲烷传感器对照表,并报相关部门、领导。八、配合完成分站、探头、断电器等增加、删除、更改、维护、调校工作,并在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台帐中记录。九、通过传真等方式,及时接收各级监管部门的文件、指8、令、通知书,及时上传有关隐患情况,并在电话记录本上记录。十、认真交接班。十一、负责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十二、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巡检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二、巡检工要每班对照各传感器的准确性,当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要及时与中心站联系更换并汇报记录。三、对系统基站及各传感器的位置要按规定进行安设、悬挂。四、接中心站故障、异常通知巡检人员要尽快赶赴现场配合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五、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认真交接班。六、做好井下各种传感9、器的备用工作,配合做好监控设备的调校工作。七、按规定要求做好系统功能测试工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井防止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搞好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成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以加强对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领导。1、组长由矿长担任;2、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助理担任;4、领导组成员单位由通风、机电、调度、安全、生产、等部门组成。5、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二、领导组职责1、10、领导组作为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职责范围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工作。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各项指示、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4、组织制定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核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方面重大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5、定期组织召开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办公会,研究分析通风1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做出决定,落实上级关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安排,对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6、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7、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8、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的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决定。三、组长、副组长职责(一)矿长、组长1、矿长是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资源(包括机构、人12、员、资金、设备等);3、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监测监控报日表;主持召开月度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例会;(二)总工程师、副组长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分管负责全矿井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2、组织编制、修订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发展计划,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3、安排使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4、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及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指示;5、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三)矿长助理、副组长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13、督检查;3、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工作;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5、保证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完好;四、各成员单位职责(一)机电科1、负责井下监测监控设备的电源工作。2、配合监测工进行检修和维护监控设备。3、各级生产(施工)单位无权甩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生产。在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到本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调度室,经安全、通风等有关单位批准后,配合监测工实施。(二)通风科1、牵头负责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2、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质14、量标准化建设工作。3、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定期绘制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图纸。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设备、材料的申购和出库工作,建立相关台账。5、负责提供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有关参数的设置要求。6、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更换、移动吊挂和分站以外监测线路布置、日常监测参数对照检查工作。7、负责提供各类传感器定期标校数量和标校参数要求。8、与调度中心、井上下机电队配合搞好系统的故障断电测试、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9、经常浏览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对监控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10、15、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11、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12、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时,必须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各类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断(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13、各级生产(施工)单位无权甩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生产。在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到本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调度室,经安全、通风等有关单位批准后,配合监测工实施。监控井上、下值班人员制度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负责分管范围内通风瓦斯监16、测监控系统的业务工作。具体划分为地面和井下两部分:地面监控值机人员:1、定期进行将有关监控系统的故障断电试验进行记录。2、具体负责监控值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机制。3、根据井下监测工提供的参数,在主机中增加或删除监控分站、传感器等方面的设置,并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测点定义,并做好测点定义记录。4、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5、负责监视终端屏幕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按规定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当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后,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时记录有关单位和领导对隐17、患处理的指示和要求。6、按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领导。7、实时监测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井下监控工: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安全运行和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2、负责井下监控分站、馈电传感器、局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监控干线、闭锁线路等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工作,以及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线路的连接、检修、维护和拆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3、负责向通风科提供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有关设备、线路、配件、备件的申购计划。418、定期进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风电闭锁测试、故障断电测试,并配合监控中心搞好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工作,5、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阻燃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范围划分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由通风部负责管理,具体井上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上机电负责,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下监控工负责;监控值机人员负责打印报表,协助安设各种设备的定义。2、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19、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各队组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的队组,对设备、线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4、生产队检修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度中心,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后,配合监测工实施,生产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5、各生产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6、各跟班矿长,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7、20、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成。8、通风科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鉴定和校验,建立台帐,按时校对。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1、凡需要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2、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 必须取自21、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3、拆除或改变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需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4、采掘完工或搬家,不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队组提出申请,经调度室、通风科批准后,由调度室指挥协调进行撤除设备。5、工作面掘进或回撤时,监测工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和延伸,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6、综采工作面回撤时必须按规定回撤监控线路、设备等,不按规定造成损坏将追究其责任。三、被控设备安装、撤除1、机电部门在安装和撤除机电设备时,事先通知矿调度室,并在班前碰头会22、上调度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作业。2、在安装和撤除电气设备时,监控工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安全监控各项功能正常运行。3、机电部门在拆除或安装电气设备时,如需同监控设备进行连接或拆除时,监控工必须在现场监督,设备连接或拆除结束后,由监控工进行各项断电功能测试。4、在拆除或安装机电设备过程中造成监控分站直流供电或中断无法使监控分站正常监测数据时,要严格按照监控故障报告制度执行。5、在搬迁设备时应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审批签字方可实行。四、瓦斯电闭锁试验: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试验,简称断电试验,由瓦检员和生产队组电工、监控工共同在现场完成,每10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23、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试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资料管理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的保证,是实现规范化、有序化管理的重要工作,为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由通风科统一负责保管工作,并严格执行。二、技术资料的管理要做到齐全、完整、有序、规范,由专人负责。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资料、图纸、说明书、证件必须有效保管,其入井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仪表校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证”。四、建立各种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并24、定期进行清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认真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二、机房不整洁不接班,室内东西短缺不接班。三、当班出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当班不处理不交接班,如因特殊原因当班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汇报,没处理、没汇报不接班。四、交接班时必须把当班遗留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交班人交待不清楚,不能走,接班人问不清楚,不能接班。五、值班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宜,必须提前1天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25、矿井安全管理的是基石,为保证系统信息的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特制定监测日报制度:一、监控值班员每天负责打印日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公司通风部。二、每天由零点班监控员负责打印日报表,8点班监控员负责日报表的报送和审核工作。三、8点班监控员负责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以及监测日报表,送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监测工负责系统设备和设备的定期检修,杜绝装置带病运行。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矿要求,对采掘工作面断电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标校,从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传输电缆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吊26、挂不整有破损,连接装置连接不好等要及时处理。3、断电仪、分站、探头必须定期标校,及时排除故障,纠正误差,提高断电装置运行的完好率和准确率。4、监控组对矿规定辖区内的监测、监控、通信装置和传输线负有日常维护及保护责任,特别是掘进打炮和超前支护,以及综采面回撤时,必须保护好监测、监控、和传输线,防止压断和挤坏。5、瓦检员、采掘队组电工和监控工必须随时掌握断电装置运行状态,对可能影响断电装置完好因素,要及时排查,汇报生产调度中心。6、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的工作面的监测管理要有针对管理措施,值班领导、队组必须经常检查落实,及时排查隐患。7、通风科负责瓦斯探头的标校,标校周期为10天,并建立台帐,分站的标27、校由监测工进行,周期为一个月。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肩负着煤矿各类参数的监测、控制和监测信息的发送、传播任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为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畅通,特制定本制度。一、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的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相接。二、操作人员不得通过本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三、监测中心站的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上互联网。四、网络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五、要实时监测网络病28、毒,及时更新、升级病毒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六、发现与上级联网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相关部室及领导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瓦斯监测监控故障报告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一通三防”的重要防线,为了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采取安全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一、故障类型:1、探头断线;2、分站通讯中断;3、分站直流供电;4、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5、中心站软、硬件故障;6、网络故障。二、处理程序:1、井下部分: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井下监控工进行处理。2、井上部分:探头无数据、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29、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地面机电进行处理。3、中心站软、硬件故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无法广播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及时处理,立即监控负责人进行处理。4、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网络公司进行处理。5、出现无能力修复的,立即联系厂家,进行处理或更换。三、安全措施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2、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3、30、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时,监控值机员每半小时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通风部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瓦斯器测量一次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4、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瓦斯信息反馈制度为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高效率运行,实现瓦斯监测的目的,对瓦斯信息实行闭合式管理,具体要求如下:一、瓦斯信息的正常反馈,实现事事有负责、落实。二、瓦斯信息异常,按规定进行汇报,并做好记录,落实清各分管责任人,实现闭合管理。三、建立隐31、患档案,逐条落实,记清发生时间、正常时间、事故原因、影响范围、落实人,存档备查。四、瓦斯信息未闭合解决的,实行责任追究,限期整改。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一、当出现甲烷传感器报警时,执行相应安全措施,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二、井下瓦斯超限时,立即通知通风队查明原因,写出事故分析。三、传感器故障误报警时,立即通知井下监测工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写出事故分析。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为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瓦斯故障信息实行闭合式管理,具体要求如下:一、系统故障由井下监测工负责落实处理。二、系统故障时,立即通知该区域执行相关安全措施。三、监测工对故障进行处理,并汇报原因,写出事故分析。四、建立32、隐患档案,逐条落实,记清发生时间、正常时间、事故原因、影响范围、落实人,存档备查。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关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瓦斯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1、瓦斯超限;233、主要通风机停风;3、局扇停风;4、风门一直开;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34、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八、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瓦35、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检修人员制度 1、当井下出现故障时及时的处理,如果无法处理的设备将及时的进行更换。2、负责地面所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等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3、牵头负责监控上传网线的有关业务工作。4、定期绘制地面各监测监控地点的局部监控示意图。5、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防雷工作。6、负责有关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回收工作。7、定期更换本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安全监控系统保障措施制度1、有关人员上机时应按规定操作;2、注意爱护计算机以及机房内的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各种物件;3、上机过程中,如有物品损坏,应及时与负责人联系,人为造成设施损坏,要酌情赔偿36、;4、上机时严禁玩游戏或私自使用软盘(或光盘),若发现立即没收,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5、正确使用和爱护机器,不得私自删除系统文件或拆卸电脑,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负责人进行处理;6、操作过程中不得动用服务器等禁用设备,交班时主动把各种物品放回原处,不得任意携带机房内的物品;7、若有违反上述情况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控值班工交接班制度1、坚持8小时工作制度,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2、接班者未到,交班者必须坚守岗位,并报通风科进行处理。3、接班时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的情况,并仔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4、交班时要认真填写交班的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并打印好班报表。5、交班内容包括设37、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6、交班人员要把设备材料,特殊情况,隐患情况向接班者交待说明后方可离岗,并有记录可查。7、接班人员接到上一班未处理完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监测、监控中心所有设备分别指定专人管理;2、建立登记检查制度。对所有监测(检测)设备(含附件、配件)逐件登记入帐,以备检查核实;3、监测监控中心设备只限内部使用,其它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按规定使用仪器,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4、监测监控工作前后,必须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连接方式等,并作记录;5、按规定期38、限对设备进行校准计量工作,保证设备良好,精度准确;6、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管理实行严格的月检、季检和年检制度,保证设备数物相等、质量不降、功能不变,整洁卫生,存放有序。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断电仪、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和数据上传的全部功能;2、瓦斯监控系统的防雷电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3、管理人员必须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的可靠性;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监控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至12个月,必须升井进行检修维护。甲烷传39、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月对传输设备进行定期试验;6、所有监测监控系统仪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保证仪器的使用准确、可靠和完好、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仪器发放使用;7、监测监控系统仪器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按操作规程安装和使用,不准随意拆卸、摔打;8、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40、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瓦斯监控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或安全网络监控系统无记录时,监控值机人员应做出处理,并立即通知井口调度值班人员,联系井下监控维修人员进行处理;2、如三分钟内未排除隐患的,应立即向通风科长汇报,协调处理;3、五分钟内未排除隐患时,通风科应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进行处理;4、瓦斯超限报警十分钟未消除或矿井安全网络监控系统四小时以上无记录时,监控值机人员应立即向县局汇报故障原因及修复情况;5、监控值机人员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后果自负。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41、程中一大安全隐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1)瓦斯固有危险源,端氏煤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08年度瓦斯涌出鉴定批复,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8.75m3/min,其中抽放瓦斯量为163m3/min,风排瓦斯量为15.75m3/min。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煤尘无爆炸性。(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度)或火花(瓦斯最低点为能0.28mj);(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内;(5)管理缺陷。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 “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42、1)以抢救遇难不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要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并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救援人员的威胁。(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寻找火源,尽快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成立重特大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43、。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行政副矿长 工会主席成 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防突科、安全科、行政科、保卫科、财供科、培训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人3.2指挥机构及职责指挥部职责当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救援;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迅、后勤等工作,负责督查重特大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按排列顺序承担其责任。成员职责.1通风科:负责矿井通风工作,确保救灾时的通风保障工作,预防重特大瓦斯事故的二次发生。.2安全科: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44、措施的落实。.3调度室:负责召集人员的传递信息,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并做好相关记录。.4生产技术科:负责矿井相关技术资料提供,做好巷道维护设计及安排等工作。.5机电科:掌握矿井供电情况,负责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做好应急救援时的通迅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供应,协助矿井进行反风等工作。.6财务科、供应科: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材料供给。.7行政科:保障应急救援时能及时有效地抢救受伤人员。.8保卫科:负责事故抢救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9培训中心:协助进行矿井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10综合办公室:负责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的后勤服务,保证车辆调遣,协助进行矿井应急45、救援的其他相关工作。.11 供电通迅保障组(机电科):负责对救援单位的供电工作,确保救灾用电。.12 抢救组(通风科):保证应急救援时有足够的救灾队伍和人员。.13 交通保障组(行政科、办公室):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46、,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训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47、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设专职的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48、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要合适;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4.2预警行动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的条件有:(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2)空气中的氧含量大于12%;(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49、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了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5信息报告程序井下发生瓦斯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汇报,应急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的报警电话后,立即通过电话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通风科、调度室报告。应急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要在10分钟内同时报告沁和公司、沁水县煤炭工业局、沁水县人民政府、晋城市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分局。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发问(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50、。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瓦斯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下落不明时,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端氏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调度指挥中心立即通知预案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1)采掘工作面局部地点、巷道、体积大于0.5m3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2.0%的瓦斯积聚等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复杂程度较小的瓦斯事故,通风科就能进行处理,为级响应。(2)一个采掘工作面、巷道、较大范围(3101综采工作面、3103、3104、3106掘进工作面、开拓大巷等)的瓦斯积聚;一个掘进工作面(如开拓大巷)因放炮造成的炮眼附近瓦斯燃烧等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但比较复杂的瓦斯事故,需通风科、生产技术科51、机电科或其次生产队等到共同参与的为级响应。(3)井下大范围或整个矿井的瓦斯异常涌出、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很复杂的瓦斯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其次瓦斯事故;需多个部门、整个矿进全体部门等共同参与,或矿井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处理,为级响应。6.2响应程序矿井重大瓦斯事故发生后,矿井信息中心负责报警,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并切断井下的电源,防止由于使用电器引起的爆炸.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分别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的级别分别向总工程师、矿长或上级部门汇报。 级瓦斯事故指挥:通风科长,成员:通风队长级瓦斯事故指挥:总工程师,副指挥:各生产科室长,成员:各生产队队长级52、瓦斯事故由矿长或上级领导担任指挥(同: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指挥和调动矿山救护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灾情较大或救护人员有困难时,矿指挥部要及时向外求援。6.3处置措施相关人员接到调度室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救援行动救援工作由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总指挥要迅速开展救灾工作。撤人井下发生灾害后,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互救,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53、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避灾线路3103上分层回采面轨道运输大巷主井(副井)底地面开拓大巷轨道(胶带)运输大巷主井(副井)底地面3106上分层掘进面轨道(胶带)运输大巷主井(副井)底地面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撤入避难硐室等候营救。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侦察指挥部首先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数量及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抢救方案待侦察清楚灾情时,总指挥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救灾方案:a.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b.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同54、时要保障实施救援工作所需电源的供给。c.在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d.发生瓦斯涌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迅速恢复正常通风。抢救a.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应尽量靠近灾区。b.井下基地必须铺设有直能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经常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c.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救护人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d.救护人员除佩带必要的装备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为了防止二次爆炸55、,应尽量在有避难硐室的地方是临时躲避。e.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救援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置措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a.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积聚;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b.采取地面注惰性气体、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气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氧气浓度都有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c.消灭高温火源点;采取向56、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下限温度以下。d.用水封闭火区。如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了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的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该火区,当火区用水封闭后,能够保证密闭不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的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6.4注意事项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测各气体成分,确认没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4)检查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57、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如局部通风机、水泵、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料石、水泥、红砖、沙等)等,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瓦斯事故应急预案1目的矿井瓦斯事故是煤矿极其严重的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会严重摧毁井下设施,中断生产。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迅速地抢救遇难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依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王坡矿井井上58、下所有作业场所。3引用标准文件3.1“一通三防”管理规定3.2王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3.3煤矿安全规程4基本情况王坡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根据2009年瓦斯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达到49.7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6.2m3/t,存在瓦斯事故隐患,矿井目前开采的3煤层无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5组织机构及职责5.1矿井成立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王坡矿井生产调度中心。总 指 挥: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总经理成 员:通风部、安监部、调度室、监控中心、生产部、总工办、机电部、供应部、办公室、总务部、矿山救护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5.2职责指挥部职责瓦斯事故发生后,分析59、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负责督查王坡矿井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成员职责.1通风部:负责矿井通风工作,制定执行有关措施,确保救灾时的通风保障工作,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二次发生。.2安监部: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3调度室:负责召集人员和传递信息,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并做好相关记录。 .4监控中心:负责密切监视矿井各地点瓦斯及一氧化碳等各类传感器的监测数据,为现场救援提供基础数据。.5生产部、总工办:负责矿井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做好巷道维护等工作。.6机电部:掌握矿井供电情况60、,进行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协助矿井进行反风等工作。负责发生事故后对矿井的供电工作,确保救灾用电。做好通讯保障工作。.7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侦察、救护等工作。如果与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部,由公司的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8供应部: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供给。.9总务部:保障应急救援时能及时有效抢救受伤人员。.10办公室:保证应急救援时有足够的救灾队伍和人员;负责事故抢救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5.3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事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61、作。矿井其它各专业部门要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工作。6应急救援程序6.1接警井下发生瓦斯事故时,发生事故地点作业人员要迅速报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要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井下被困人数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汇报公司当日值班长、公司领导及指挥部相关人员。6.2响应级别确定瓦斯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下落不明时,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王坡矿井瓦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调度中心要立即通知预案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立即到调度中心集合。6.3应急启动相关人员接到调度中心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中心,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6.4救援行动救援62、工作由总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总经理要迅速开展救灾工作。撤人.1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2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峒中(或进入临时构筑避灾硐室)等候营救。.3调度中心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侦察救护队到达矿山后,首先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数量及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抢救方案.1待侦察清楚灾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救灾63、方案。.2制定方案的原则.2.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2.2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同时要保障实施救援工作所需电源的供给。.2.3在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抢救.1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应尽量靠近灾区。.2井下基地要铺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经常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3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队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4救护队员除佩带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为了防64、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5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措施。6.5扩大应急灾情较大或救护人员有困难时,指挥部要立即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并请求支援。6.6应急结束待人员全部救出,通风系统恢复后,由矿调度中心向集团公司调度中心进行汇报,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可撤离。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工会、安检科、通风科等部门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矿技术室负责在集团公司技术组协助下制定恢复矿井正常通风和恢复正常生产的计划,由矿井有关单位单位组织实施。7应急物资矿井要按照6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8 记录调度中心、通风部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矿井抢救记录或演习记录。9井下瓦斯爆炸防范措施9.1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质量标准、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王坡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王坡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范、王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其他有关规定。9.2矿井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必须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建立抽放系统,在坚持边抽边掘、边抽边采的同时,努力实现先抽后掘,先抽后采。9.3机电队、通防队在各生产区域要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络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某66、一区域发现事故预兆时,可迅速通知调度中心和其它区域。9.4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必须稳定、可靠,杜绝无计划停风,回风井筒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要保证回风井筒防爆盖的完好、安全可靠,反风设施齐全、完好、有效。9.5通风部门必须保证井下通风设施完好,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作业地点配足风量。严禁在无风、微风和风量配备不足的情况下作业。9.6通风部对各种通风构筑物和设施要加强管理。通风设施安设位置必须合理、质量符合标准、管理制度完善,并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风流短路和漏风。9.7通风部要将采空区、报废井巷和盲巷及时封闭,同时要密切监督和控制小煤窑对矿井通风系统的破坏。通风系统一旦破坏67、,通风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小煤窑事故波及我矿,使矿井通风系统破坏造成瓦斯积聚。9.8施工地点因局扇无计划停风而发生瓦斯积聚时,通风人员和矿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中心开写事故追查单,送安监部追查处理。瓦斯排放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的具体规定。排放积聚瓦斯时,必须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9.9施工单位需要停风时,必须有停风报告,严禁随意停止局扇运转,断开风筒或甩掉风电闭锁装置。9.10通风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高瓦斯矿井的有关规定严格检查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作好记录,不得空班漏检,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施工地点作业。9.11总工办、生产部在巷道设计68、和采掘生产衔接安排时要充分考虑通风要求,井下力求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尽量避免串联通风,否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9.12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队组要对巷道贯通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9.13通防队负责各地点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探头准确可靠,定期派人将各类传感器送往县校验中心进行校验,机电部要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正常使用,确保在工作面停风或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切断所控制范围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监控中心值机员要密切观察各类传感器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解决,保证监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9.14井下供69、电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整定合理,局扇供电视线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可靠自动切换。矿灯应加装短路保护器。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扇风电闭锁装置等。此项工作由机电部负责监督检查。9.15机电部负责定期测定井下杂散电流及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运输队人员要经常检查轨道绝缘,使其完好情况、安设数量和位置等符合规定。9.16井下电器严禁带电检修,搬运。9.17能在运行中引起静电的物料及非阻燃性材料(如电缆、风筒等)严禁70、下井。9.18井下各单位必须保证自己使用的照明灯、信号灯、材料、仪表、设备等是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入井前,机电部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入井后,不准随意拆开、敲打和撞击。9.19严格执行井下防灭火的有关规定和烧焊管理制度。井下皮带机头、移变、煤仓上口、转载点处和油脂存放地点要设置沙箱、灭火器、防火锹等灭火器材。9.20各采掘队组开关架上设置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采掘机组必须保证有完好的内外喷雾,并正常使用,否则不得生产,并随机携带2个灭火器。采掘机组严禁割铁器、割底、割矸。9.21运输队、皮带队、井上下机电队要保证井口房、主扇风机房、地面瓦斯泵站周围20m范围内无明火。9.271、2安监部必须进行井口检身,下井人员不得携带烟草、火种等易燃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9.23供应部门要保证采、掘工作面都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合格或变质的炸药要按规定销毁,严禁在井下使用。9.24放炮作业中的打眼、装药、封泥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封泥,禁止放明炮、糊炮。9.25井下放炮工必须持证上岗,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9.26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爆设施。9.27采掘工作面过小窑、老空区、地质构造区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9.28局部通风区域因故需72、要停风时,必须有停风报告,制定安全措施。9.29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结合事故案例、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职工瓦斯意识的教育,强化职工瓦斯意识,把瓦斯意识贯彻到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中。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通风安全监控系统是安全生产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通风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与否在通风安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最大限度发挥安全监测系统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报警、断电、传输、显示、贮存、监视等功能,特制定本措施。一、管理职责划分1、安全监控系统由调度监控中心统一管理,具体井上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73、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上机电负责,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下机电队负责。2、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各队组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的队组,对设备、线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4、各队检修更换与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度中心,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各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5、各队无权74、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6、各级职能部室,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7、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8、通风部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检验,建立台帐,按时校对。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措施1、凡需要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75、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2、应安装断电仪的地点,开工前3天由各队组与机电队联系,机电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队组与机电监测工具体联系,安装期间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其责任。3、机电监测工安装断电装置、联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断电线、由机电监测工现场检查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经验收后方可开工,否则不得生产。4、采掘完工或搬家,不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队组提出申请,经通风部批准,下拆机通知单。拆机通知单自停止采掘当天必须下达,76、机电队接通知后2天内必须拆除,凡因延迟不下通知单和不及时组织拆机造成装置丢失损失的将追究责任。5、工作面掘进或回撤时,生产队组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6、综放工作面回撤时必须按规定回撤监控线路、设备等,不按规定造成损坏将追究其责任。三、瓦斯电闭锁试验: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试验,由瓦检员和生产队组电工、机电监控工共同在现场完成,每7天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试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四、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当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各级调度指挥人员、职能部室,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故障(事故)77、处理程序及安全措施。五、日常维修、维护、标校:1、机电监测工要做好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日常检修工作,杜绝装置带病运行。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公司有关要求,对采掘工作面断电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标校,从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传输电缆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吊挂不整有破损,连接装置连接不好等要及时处理。3、断电仪、分站、探头必须定期标校,及时排除故障,纠正误差,提高断电装置运行的完好率和准确率。4、采掘队组对矿规定辖区内的监测、监控、通信装置和传输线负有日常维护及保护责任,特别是掘进打炮和超前支护,以及综放面回撤时,必须保护好监测、监控、和传输线,防止压断和挤坏。5、瓦检员、采掘队组电工78、必须随时掌握断电装置运行状态,对可能影响断电装置完好因素,要及时排查,汇报生产调度中心。6、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的工作面的监测管理要有针对管理措施,值班领导、队组必须经常检查落实,及时排查隐患。7、通风部负责瓦斯探头的标校,标校周期为7天,并建立台帐,分站的标校由机电监测工进行,周期为一个月。六、监控中心站管理1、中心站计算机严禁使用与监测系统无关的软件和非专用数据拷贝软件,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2、中心站必须配备二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中心站计算机设备电源,必须经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当外供电源突然中断时不间断电源能够保持主机正常工作2小时。3、中心站必须配备合格的避雷装79、置,防止雷击损坏监控系统事故发生。4、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5、值班人员认真监视终端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信息日报表。6、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中心,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领导,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7、监控中心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以及监测日报表,送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风经理、当日值班领导审阅。8、值班人员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传真或其它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有详细记录备案。9、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中心,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做详细记录备案。10、监控中心站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拷贝并长期保存。11、按时报送安全监测系统报表。12、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如与煤矿安全规程等有抵触之处,执行煤矿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