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通风科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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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685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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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通风科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监控系统调试管理制度4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6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7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8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9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5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6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7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8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9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20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21矿井瓦斯管理制度25瓦2、斯检测填报制度26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7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8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31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2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34KJ237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3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37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3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38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2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4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46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49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49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系统的3、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瓦检员按规定移设,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部门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4、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 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七、使用部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部门按原价赔5、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八、各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部门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部门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6、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安监科和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机电科、安监处、生产科、施工部门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500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处罚。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部门负7、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及相关规定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向通知通风科,并经通风科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通风队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部门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通风队,通风科维修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如发现传感器移设不到位、不及时,均按“三违”处理。并纳入施工部门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十五、瓦8、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使用单位每班对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及电缆的完好严格按照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十七、每7天必须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校正一次。十八、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监控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 安全监控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 二、 甲9、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8.3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三、 每7天必须对全矿井的甲烷传感器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500元的罚款。每7天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0元罚款。 四、 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监控值班室联系,确认调试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五、 每次调试传感器完10、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 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7天进行一次测试。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11、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通风队值班队干)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和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12、行日志记录。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5、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13、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10、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11、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12、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5、14、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更换。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通风、瓦斯、监控资料档案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2、通风瓦斯日报表、瓦斯检查班报表、测风旬报表、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会议记录、图纸、文件、规程措施、井下通风设施、监控资料等按月分类归档。3、五图、五板、五记录、二台帐要定期更换,收集整理完善。4、档案调阅、查阅有记录,管理员变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变质、损坏,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延长档案15、使用寿命。6、档案室要保持适宜温度,保持良好通风,发现鼠害应立即处理。7、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第三条 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集团公司通风部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条 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16、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 第五条 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第六条 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第八条 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九条 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 配备的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17、络调试,固定在机房和调度室并保证畅通。 第十一条 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第十二条 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第十三条 使用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18、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六条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第十八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第二十条 定期用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19、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第二十三条 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 第二十四条 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20、十六条 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小时值班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 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21、报市、县监控中心。 二、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 三、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 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 1、瓦斯超限; 2、主要通风机停风; 3、局扇停风; 4、风门一直开; 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 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 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 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 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 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12、监22、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 四、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总调和通风部,报告须具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五、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矿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 六、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23、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 七、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24、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二、井上下监控及维修值班人25、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三、领导干部、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26、;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值班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如需开机,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主机电源显示屏打开监控软件检查上传软件是否开启开启双机热备工作站27、检查备机的双机执备。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如备机监控系统启动关闭工作站关闭上传软件关闭主机关闭显示器。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二、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下发的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使用管理办法。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28、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五、矿井应当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六、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的设置和参数。八、故意破坏、损坏、改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造成安全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29、度1、严格执行瓦斯巡检“一炮三检”报表审查制度。2、通风队值班队干负责每班审查填报当班全部瓦斯检查报表,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3、通风科要每天审查各班瓦斯、“一炮三检”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4、通风技术负责人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全部图表及报表。5、通风队将每日填报的瓦斯报表、瓦斯监测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报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科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人工监30、测与监测监控两套系统并行,确保瓦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系统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监测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1、瓦检员、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施工地点瓦斯异常时,根据处理汇报程序,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汇报。2、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井上监控员必须每天24小时值班,发现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及时向通风值班人员汇报,通风值班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该工作面瓦检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原因、措施及处理结果汇报通风队值班人员,通风队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3、监控中心地面监控员如果发现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31、报警信号后,立即向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通风队值班人员必须立即电话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查明原因,撤出现场作业人员,打好栅栏,挂好禁止牌,等待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并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做好记录。4、通风队值班人员在做好报警记录的同时,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及通风科,通风科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指派管理人员到报警地点进行现场指导处理。5、对报警地点瓦斯处理完毕后,瓦检员必须检查工作面、回风流及上隅角等地点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后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员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生产命令。6、若瓦斯处理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未被有效控制,持续升高,现场通风管理人员立即撤出人员,制定专项措施32、后,再进行处理。7、现场通风管理人员与瓦检员一起组织人员沿进风路线逆风流撤退到地面。8、矿调度值班领导会同通风值班领导立即制定专项措施,并电话通知就近地点的值班领导,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指挥处理,处理完毕后做好记录。调度值班领导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准下达撤除警戒、恢复送电、人员进入工作面生产的命令。9、采区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70%,回采工作面尾巷达到0.80%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值班人员。矿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采区变电所切断电源,将工作面人员沿进风路线逆风流方向撤出,并在所有能进入采区的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禁止入内”牌。矿调度值班人员通知安检员做好断电、撤人、设置33、警戒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值班领导应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专项措施,通风科值班人员入井处理。处理完毕后要汇报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通风、调度要做好记录。10、瓦斯员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突然增高,应立即停止该区域内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由通风值班领导和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通知就近地点的通风管理人员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要汇报通风、调度及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11、监控系统井上监测员发现主扇、局扇停风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和34、通风队值班人员。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应立即指派电钳工进行排查处理。12、当主扇10min内不能恢复正常时,调度值班领导必须立即通知35变电站切断井下一切电源。13、故障排除后,恢复主扇、局扇启动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1)恢复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时,主扇启动前,先打开回风井口避灾风门,采用风流断路方法进行排放。在主扇出口瓦斯浓度小于2%时,(必须保证最远采区的风流瓦斯排出后)再逐渐将风门关闭。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80%以下时,方可由通风科值班领导指挥通风瓦斯员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采区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70%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报告值班领导。(2)值班领导确认采区35、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70%以下时,命令地面35变电所向井下送电,(按高压操作程序操作)中央变电所值班员接到矿调度值班领导向各采区变电所送电命令后,向各采区变电所送电,各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接到调度值班领导向采区局扇送电命令后,方准送局扇专用电。(3)局扇恢复通风前,瓦斯员必须首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2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小于0.5%时,小于0.5%的情况下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只有排完一个巷的瓦斯后方准启动下一台局扇,启动局扇后,控制风量进行排放,严格检查局扇外部的风量,严禁“循环风 ”、“一风吹”排放,确保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小于0.80%,二氧化碳浓度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小于1.5%。36、(4)瓦斯员只有检查排放巷内瓦斯浓度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小于0.80%时方准进入巷内,进入巷内时两人一组,缓慢前进,一前一后保持10m距离,不断测定瓦斯浓度,只有检测瓦斯浓度小于0.80%时,方准继续前行。 (5)瓦斯排放完毕,瓦斯员经检查巷内瓦斯浓度小于0.8%,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后,局扇方可正常供风,同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记录在案。 (6)全部掘进巷道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由电工检查巷内电器设备,当局扇供风巷电器设备检查完毕,证明完好后,方可汇报调度室,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采区内一切电器设备电源。(7)安监员负责排瓦斯与复电全过程的监督检查,37、确保万无一失。(8)瓦斯排放完毕,采区生产恢复正常后,通风、安全、调度应及时汇报通风科长、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相关要求(1)相关领导及有关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程序,要严格按程序及有关规程、措施指挥,不得有误。(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绝不能脱岗。(3)严格按照本规定程序做好监测、检查、汇报处理、调度指挥及记录工作。(4)监测监控室必须保证通信系统畅通。(5)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隐患处理不及时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要追究其责任,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实行一般作业地点巡回检查,重点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专职检查。二、必须建38、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测,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中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测三次,检测内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及矿井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实行“三无”管理,即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四、特殊情况或瓦斯变化异常工作面随时检查。五、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和瓦斯检查台帐,并做到手册、牌板、台帐 “三对口”。六、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七、瓦斯检测仪使用前,瓦斯员认真检查仪器的光谱、电源、药品、气密性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上级部门检查出瓦斯检测仪器失控罚款均由瓦斯员承担。39、八、瓦斯日报表逐日上报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九、因临时停风的地点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巷口设临时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十、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或采区都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十一、因故障局扇停止运转的掘进工作面,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0%时,局扇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十二、任何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自停开风机。瓦斯检测填报制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有交接班记录40、,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瓦斯,严禁空岗漏检。二、瓦斯员每班检查、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有效,按规定填写在工作面瓦斯牌板和调度室瓦斯台帐上。三、瓦斯员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有当班瓦斯员及接班瓦斯员的签名,填写内容必须与井下瓦斯牌板、地面瓦斯台帐相符,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否则给予当班瓦斯员罚款200元。四、按规定填写分工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检查测定与填写报表工作,瓦斯台帐无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不清楚的给瓦斯员处罚200元。五、其他各类台帐必须在交接班后1小时内填写完毕,不填或过时填写给予瓦检员处罚100元/次(包括交接班时间、姓名等)。六、负责及时填报及汇41、报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矿井涌水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计算全矿井及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二、定期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的测量,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组织好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等。四、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五、按要求填写通风报表,每旬一次,报通风科。六、每月绘制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42、通风网络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七、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和安全措施。八、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九、进行矿井通风设施的维修与管理。十、制定矿井井下灾害预防措施,确定灾变发生时人员抢救与自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员避灾路线,每月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和监督各措施的执行情况。十一、按规定每年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十二、按规定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工作,每年年底进行矿井反风演习,反风设施必须齐全、灵活,并能保证主要通风机反转在10min内能改变风流方向,供给风量不应43、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十三、有计划的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为了强化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明确通风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瓦斯煤尘事故等,从我矿实际出发,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通风设施、设备、风流路线工程、风机安装供电及现场生产等方面经常出现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主要通风机设备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螺栓、螺母、垫圈、开口销、铆钉等都必须齐全、完整、紧固。二、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主、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性能良好,运行44、效率不能低于额定效率的90%。三、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机电压等级、接线方式相符。四、对机壳和叶轮的安装、叶轮的质量,叶片安装质量必须保证以下几点要求:1、机壳不漏风,防锈良好;2、叶片、辐条齐全、紧固、无裂纹;3、轴流式叶片角度安装一致,误差不超过1;4、叶片顶部与筒圈间隙是否符合要求(单边间隙不得小于2.5):5、保持叶轮平衡,能在任何位置上停止。五、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检测装置并符合以下要求:1、主通风机必须有可靠的双电源;2、电动机、启动设备、开关柜符合规程要求,接地装置合格;3、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必须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4、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计等仪表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时进行校验;45、通风机各轴承必须要有超温报警装置(电机轴承温度最高允许为95、电机定子温度最高允许为80)并保持良好;5、过流和无压释放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整定合格、接地良好、电阻符合规定;6、高压电动机必须安装避雷装置;六、必须保证主轴及传动轴的水平偏差不能大于0.2;轴承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转动灵活、不漏油;轴承运转无异常。七、必须有反风装置,反风设施必须齐全、灵活,并能保证在10分钟内改变风流方向,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八、通风机在启动前,必须清除流道中,特别是进风口前50m范围内的异物,以防止吸入通风机损坏其叶轮。九、通风机在运转时要经常观察电流、电压、功率、电机轴承和电机定子温度指示46、仪表,发现异常应立即报矿总工程师、及时进行停机检查并做好记录。十、主要通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运行、检修记录本,系统地记录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其中包括:1、通风机的启动和停机时间,停机的原因;2、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电机工作电压、电流,轴承、绕组的温度;4、通风机工作的风压、风量;5、电动机轴承加换润滑脂的时间、数量及牌号;6、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7、工作中发生故障的详细内容及排除情况。十一、备用通风机在长期停用重新投入运行前,必须测量电机定子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经检查合格(额定电压380时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低于0.38M;额定电压660时用1000V的兆欧表47、测量,绝缘电阻不低于0.66M;额定电压6000和10000V时用2500V以上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低于20M)后方可接通电源,启动通风机。十二、通风机运行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探头,应按要求定期校准。十三、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必须严格按机电设备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四、检修过程中,端盖、叶片不得随意调换位置,用硬刷清除叶片上的煤尘,用手摇动叶片看叶柄有无松动,叶片因腐蚀而出现小孔时,必须及时更换。十五、设备与机房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禁止利用机房作其他用途;必须有反风系统图、运行日志和检查、检修记录。十六、主扇房值班人员必须按章操作,做好巡检工作并填写好各类台帐,发现问48、题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为了强化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完善掘进工作面装备,明确局部通风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瓦斯煤尘事故等,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掘进巷道时应实行矿井全风压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通风方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二、安装局部通风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局部通风机各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巷口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保证其正常运转,不得发生循环风。2、要安装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掉挂,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00,风机前5m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3、局部通风机设备必须安全,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应有补垫、49、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三、必须定期对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线路、开关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除尘,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性能能满足局部通风的要求。四、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随掘进面的进尺及时对风筒的搭接、悬挂、维护及拆除负责,杜绝循环风的发生或无风、微风作业。五、除指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六、使用局部通风的掘进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须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风机;停止局部通风机前必须将工作地点人员全部撤出,并设置警标、悬挂警示牌,严50、禁人员入内。七、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凡井下通风设施、检查及各类牌板、标志遭到破坏或丢失,均与井下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部门有直接责任;二、安监科定期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以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三、所有入井职工队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筒、密闭、风障、栅栏及各种牌板)必须加倍爱护,严格管理,保证经常完好。对于故意损坏井下通风设施的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四、车辆和人员通过风门时,必须保证至少一道风门关闭,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通过风门后,要立即将风门关好,严禁敞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违者给予当事人按本安系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五、车辆接近风门51、时,必须减速。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将风门打开,然后再过车,不准用矿车撞风门,防止撞坏风门,违者给予当事人按本安系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六、各类车辆不得停放在风门及其他通风设施5m范围内,防止风门不能紧闭,造成风路短路,违者给予当事人按本安系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七、通风队必须安排木工和测风工按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风门的完好和关闭;八、井下风门(包括临时风门)的设置和拆除需经过矿通风科、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九、对于违章蛮干作业、撞坏风门、任意敞开风门、破坏栅栏、风筒及其他通风设施,造成事故者给予当事人按本安系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十、车辆装运材料或装渣,不得超高、超宽,以免挂坏通风设52、施及风筒,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当事人按本安系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十一、各类密闭、牌板、栅栏、风障前5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各施工单位在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必须将剩余材料、矿车运走,并负责搞好通风设施附近文明生产,将通风设施状态恢复原状,对不按要求执行的施工单位,发现一次罚当班负责人100元,并限期整改;十二、井上通风设施的拆除和搬迁,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及通风科批准后方可施工,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搬迁,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追究当事人责任;十三、通风科要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加强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正常维修,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漏风,提高矿井的风量有效利用率。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53、急撤离预案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紊的进行井下受灾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一 范围和对象: 当井下发生灾害时(采、掘、机、通、运、排水、压风、通讯),监测、监控、监视系统失控,危及人身安全,系统且在10min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必须将井下所有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以确保矿工人身安全。二 成立机构,建领导班子:成立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矿总工程师成员:安监处长、生产副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科主管人员定位系统工作人员为成员。 通讯联络组由矿调54、度室主任任组长,调度员任成员。 医疗救护组由达竹公司救护队队长任组长,医疗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方案,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通讯联络组职责:全面负责移动通讯,固定电话,广播扩音器的维护,满足救灾需要,保证通讯正常运行。医疗救护组职责:因灾害或在撤离、疏散中有可能出现受伤情况,医疗救护组必须做好准备,医疗人员现场等候,备好救护器财及药品,搞好救护工作。 三、行动原则 煤矿井下一旦出现灾害,在10min内(或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可能对人员生命带来不安全,井下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窒汇报灾害55、情况,调度窒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矿长,矿长接到通知后(矿长不在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具体方案,启动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预案,通知各组马上到调度室待命,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挥和调动。四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原则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挥下,结合各水平、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按安全撤离路线安排受灾人员迅速撤离至地面。五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中注意事项1、预案启动后,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听从领导小组安排,严禁擅自行动。2、井下撤离人员必须按各类事故的避灾路线进行有序撤离。3、现场撤离指挥负责人由现场值班人员负责,搞好撤离时的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六、井下人员56、清点井下人员撤出地面后,由领导小组成员分两组分别对出井人员进行清点,两组人员均确认人员全部撤出,由组长发指令本次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工作结束。KJ237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及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二、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制。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四、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报警,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七、保57、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八、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三、调度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58、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四、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五、生产矿长: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59、统监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3、监控员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4、监控员对达竹煤电(集团)公司下达的指令及时向矿调度室值班主任汇报,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5、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6、及时向矿调度室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7、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8、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一、系统登陆:1、双击桌面上的60、图标或者 打开“开始”“程序” “KJ237人员监测系统”下的“KJ237综合操作平台”单击即可启动。2、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故障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2、交接班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做到手上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61、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3、检查UPS运行情况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min。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4、基站和区域的设置1)基站设置基站设置是指将井下安装的基站根据每个基站的HID号写入软件中,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基站设置”项,2)增加基站输入基站HID号、基站编号、基站名称、选择所属区域和基站的类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基站信息。3)62、修改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基站,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信息进行修改。4)删除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基站,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从列表栏中删除。5、区域设置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区域设置”项,打开区域的管理界面。1)增加区域输入区域编号、区域名称和人数上限,增加完区域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区域信息。2)修改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区域,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信息进行修改。3)删除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区域,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从列表栏中删除。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63、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4)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带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5)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7)处理故64、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8)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调度汇报。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备用识别卡的数量不少于使用数量的10%。6、矿调度室应设置专门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基本情况。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65、。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分站1、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2、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在故障期间采用人工监测,并按规定填写故障登记表。3、监测工每次入井必须对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的设备及电缆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地面中心站监控员。4、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h,应及时更换。5、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二、中心站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66、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6、中心站24h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三、报废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2、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4、失爆不能修复的;5、受意67、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2、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定期进行修改,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二、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68、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3、监测工和中心站监控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min到达岗位,交班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当班记录、报表等填写情况,对当班未处理的事项要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月初制定的值班名单轮流上岗,未经主管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69、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五、交接班主要内容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终端运行是否正常;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六、接班主要内容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及注意事项。3、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1、负责斌郎煤矿人70、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实行h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3、监控员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故障导致数据信息不能正常传递时,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定位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汇报,71、并分析原因指派人员处理故障。9、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期间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矿调度室、通风值班室汇报,由通风值班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填写好异常原因记录,及时汇报处理结果。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出井后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72、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出井后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二、发生异常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24h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梅安森科技公司提供技术帮助,同时上报达竹煤电(集团)公司通防部。三、一般故障时,向主管人员定位监控管理人员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一、识别卡的申请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矿培训中心72h的入井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的入井人员。2、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人员基本信息表。3、73、科队出具证明,主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审核。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对待发放卡进行基本信息录入,录入后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发放人员定位识别卡。三、识别卡的更换、注销1、识别卡在使用过程由于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将原卡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后方可办理。2、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回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重新选定卡号,对原卡号进行注销。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274、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4、失爆不能修复的。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我矿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1、系统监控员未必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罚款200元。2、系统监控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500元。3、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未进行记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75、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监控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2h内未能排除隐患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300元。6、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的,导致上级部门发现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7、井下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设备出现失爆,对系统维护人员罚款500元。8、其他人员故意破坏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实现我矿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监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员的分布情况,76、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如下管理办法;1、地面监控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号与持卡人相符。2、对人员定位跟踪系统考勤室井口的设备,LED大屏和电脑主机,管理人员(考勤室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人损坏大屏的,一经发现报安监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3、标识卡统一固定在矿灯绳上,新工人到矿,经过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后,必须配戴有标识卡的矿灯入井,检身工在检身站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仔细检查,不配戴标识卡矿灯者严禁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报安监处,处罚强行入井者300元。在井下发现未配戴标识卡的处罚当事人500元,对当班值班的检身工处罚200元。4、主井、副井、皮带斜井及主要77、进、回风巷的读卡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通风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各采、掘工作面区域内的读卡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本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按情节轻重给以处罚。6、配戴标识卡的入井人员不允许更换配有标识卡的矿灯,一经发现给双方各处罚200元。7、弄虚作假没有入井却把标识卡带入井下的,一经发现,给携带者罚款500元,本人罚款500元。8、标识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通风科,并进行补卡,丢失或损坏的标识卡按原价赔偿(200元)。9、根据矿井采掘变化,读卡器设立点的移动增减,设备线路延长或回收及相应调整,报请有关领导,由监控室维修人员组织实施安装。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校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严禁设备入井。10、监控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h内更换。11、井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所有设备,每一个月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12、矿井系统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布置图,标明读卡器位置 。13、使用单位区域内的监控线路损坏,监控仪器丢失或破坏监控设备的,按上述第5条之规定执行。14、以上未提到的按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及斌郎煤矿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