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服务公司代理报检相关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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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31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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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服务公司代理报检相关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报检员的报检行为,完善代理报检工作,提供良好的代理报检服务,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代理报检业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登记注册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登记证书,经国家质检总局准予注册登记后才能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第二条本公司在取得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登记证2、书后从事代理报检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规,不得以任何欺诈、行赌、骗取检验检疫证单或者向委托方骗取检验检疫费等行为。第三条本公司如果获得代理报检资格,必须独立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供他人用本公司的名义办理报检业务。第四条获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形式报广东检验检疫局或者东莞检验检疫局。第五条在接受委托办理报检等相关事宜时,必须严格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做到如实申报、及时申报。第六条本公司在进行代理报检时候,采用远程发送电子报检方式,公司应该积极配合元件商进行程序升级。第七条本公司对所保3、检货物的品名、规格、价值、数量、重量以及其他应报的各项内容和提交的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在从事每一批道理报检业务时,必须提交委托人的报检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应该符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并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报检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机构性质及经营范围;道理报检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事项,以及双方责任、权利和代理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双方的公章。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规范报检行为,保证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并对报检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期限、地4、点办理报检手续,办理报检时应按照规定填写报检申请单,并提供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必要证单;以及本公司应加盖代理报检的合法印章。第十一条对实施代理报检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报检单证后,本公司在代理报检时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如实申报,并按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落实检验检疫场地、时间等有关事宜。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人员或报检员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在向委托人收取相关费用时应如实列明检验检疫机构收取的费用;一方面向委托人出示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不得借检验检疫机构名义向委托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另一方面,还应当将向检验检疫机构的缴费情况以5、书面形式如是通知委托人,并将有关资料存档,随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抽查、核实。第十四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委托人诚实收取代理报检中介服务费。第十五条本公司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年度审核,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审报告书。第十六条公司应该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其所代理报检的有关事宜的调查和处理。第十七条公司如实建立、健全代理报检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地记录承办的代理报检业务,并自觉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日常监督和年度审核。第十八条本公司以电子方式向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时,不能利用电子报检企业端元件进行远程电子予录入。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的规定6、,确保本公司不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有任何利益关系,绝不聘用离开检验检疫机构工作岗位3年内的人员。第二十条依法代理,守法经营。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的报检业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既要对委托人负责,又要对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当委托人要求违法代理或不实代理时,坚决不予受理。若发现违法行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举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违法活动。二、报检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的管理,规范报检员的报检行为,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保证拟聘的报检员全部符合检验检疫规定的条件,报检员统一录7、用后,必须和本公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予以购买社会保险。第三条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声誉和利益,本公司参考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实行的记分制度建立本公司对报检员的诚信管理体系,并将报检员评定等级和工资待遇挂钩。第四条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时,应当本着守法诚信的精神,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公司定期对报检员进行在职培训和召开业务会议,以加强对报检员的道德教育,确保各报检员按时参加检验检疫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掌握检验检疫的最新规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对表现良好的报检员给予表扬奖励,对表现差劲的报检员提出批评或作出相应的处罚。第六条对于新招聘报检员。应该在8、报检员上岗前,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购买证明向东莞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员备案手续,领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证。第七条报检员应及时向本企业的领导传达并解释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及管理办法,以保证本公司更好地配合落实检验检疫机构的政策。第八条报检员不得兼职任何其它职业,不得以个人的名义私自向企业招揽业务,所以报检业务都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办理。第九条报检员不得无故拖延报检委托方的报检业务,因报检员无故拖延时间造成的损失由报检员负责。第十条如遇客户投诉的,报检员必须将此客户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登记备录,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客户作出书面或口头的正确处理方式,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以9、确认客户的反馈情况。第十一条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数据和完整、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晰地填制报检单,报检员对自己发送的报检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第十二条报检员有义务交纳或者督促公司人员及时交纳检验检疫费用。第十三条报检员不得虚开发票、虚报检验检疫费,能涂改、伪造或变造检验检疫证(单),一经发现,立即辞退。第十四条报检员应当协助本公司完整保存各种报检单证、票据、函电等资料。第十五条报检员平时妥善保管报检员证,在报检过程应慎重使用自身报检证,不得将本人报检证或复印件转借、涂改。第十六条报检员对进境检疫物报检必须做到;按需为理检疫审批,配合检疫进程,提供隔离场所,了解检疫10、结果,适时做好除害处理,对不合格货物按检疫要求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退运、销毁等处理。第十七条报检员对出境检疫物报检必须做到: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掌握输入国家(地区)必要的检疫规定等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自检,提供有关产地检验资料,帮助检验检疫机构掌握产地疫情,了解检疫结果,领取证书。第十八条报检员对于入境不合格货物,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报情况,以便整理材料、证据对外索赔。对于出境货物要搜集对方货物的反映(尤其是有异议的货物),以便总结经验或及时采取对策,解决纠纷。第十九条报检员遗失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证的,应当在7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情况说明,并登报作废,以便检验检疫机构能按规定尽快补11、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证。未补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证前报检员不得办理报检业务.第二十条报检员完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单证票据由公司提供,报检员在报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报检作业制度,单证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报检员在代理报检过程中态度必须认真友善,严禁粗暴地对待客户和马虎工作,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不缺岗、漏岗、逃岗、并陪同委托人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协作检验货物,报检完毕后及时地将有关单证及资料交回公司。第二十二条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时,严禁利用检验检疫机构或本公司名义进行买卖和骗取检验检疫单证,一经发现,情节轻微的公司可作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作出辞退处理,直12、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报检员不得和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串通,骗取检验检疫证单或者从中牟利,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交由检验检疫机构处理。第二十四条报检员因故调任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本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离职前,必须协同本公司到东莞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员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以及本职工作的交接等。第二十五条诚信务实,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谁跟单,谁负责,划清职责、明确责任,并与公司签定诚信承诺书。三、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健全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倡导全体员工勤俭持家的原则,促进公司良好运营并创造最佳效益,充分体现“责、权、利”三者的关系,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13、条本公司财务应按照公司章程设立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会计机构。第三条财务部设置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会计人员依据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系统地、完整地、真实地、清晰地建账和记账。第四条账务部应明确地分清核算各种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按规定如实地进行纳税,同时能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各部门的成本、节约费用、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公司的原始凭证由账务部完整地、真实地保存10年以上。第六条本公司的账务每年由市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审计。第七条公司所缴交的社保费按国家规定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由个人自行承担,在每月的工资中扣除。第八条账务部门负责检验检疫费用的按时交纳。第九条为加14、强财务监督,确保收入正常,财务部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月报表和年报表,并交由公司领导参阅,并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董事会之前,应由财务部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汇总,在会议上向各董事报告。对公司的收支表格,应注意保密,不得外泄。如有违反,应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条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准确。会计人员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发。第十一条保证财产物资的完整。会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不得自行处理,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15、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会计人员认为属违反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而本公司领导人坚决要办理的,会计人员可以执行,但应同时向上级主管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处理,并报审计机关。第十三条保证财务收费行为的准确、完整、规范,每月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对收费员的收费行为、收费单据进行稽查监督,对稽查中发现收费员违规违反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业务档案是指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工作的档案,包括报检资料档案和委托人档案。第二条对于委托我公司代办理报检业务的单位,公司必须将其公司名称、地址、检验检疫注册代码、联系人、主要产品和出口国家等情况建立档案备查。第16、三条报检资料档案是指公司在办理报检业务的时候提交的资料。收到委托单位递交的报检资料,应该将主要单证复印存档。第四条所有档案都应该编号保管。委托单位的档案编号规则为:2位年份+该单位的检验检疫注册号码+流水号码;报检资料的档案编号规则为:2位年份+报检单号码+流水号码。第五条所有的档案均应该设专柜专人保管,委托单位的档案和报检资料档案应该分开保存。第六条所有档案,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须由公司经理签名同意。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该设立专本对档案的外借和归还的时间、人员地点做好记录。第八条委托单位的档案应该长期保存;报检资料的档案印版保存4年以上,特殊情况的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规定17、执行。五、单证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所有单证均由公司统一印刷,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人填写、专人核对,及后分类存档备查。第二条严禁借用公司有关单证私下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公司查实,马上开除,涉及贪污的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第三条委托书由公司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统一印刷,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机构性质及经营范围、经办人姓名(签字)、代理报检单位名称、地址、代理事项、以及双方责任、权利和代理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经办人姓名(签字)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公章。第四条委托书第一联为报检专用联,第二联为公司存查联,报检员登记领用委托书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按顺序号使用,己使用的18、委托书保留第二联,所有委托书必须全联全页保留,委托书上文字填写不得涂改,否则一律作废。第五条报检员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情况和按有关规定应向委托人收取代理报检费用标准填写业务通知单并交给公司账务人员。第六条公司账务人员根据业务通知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前来交纳有费用,款项收妥后如实开出收款票据,做好会计资料保管工作。第七条业务人员和账务人员每天下班必须一起核对当天所做业务,若有差错,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改正,并将相关单证整理分类存档备查。第八条本公司在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委托人免费提供代理报检业务收费情况服务咨询,国家法定的节日假日除外19、。六、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印章的种类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代理报检专用章、账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第二条印章的使用使用公章须经公司正、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公函等,可用公章;公章还使用于有关部门和其他必须加盖公司公章的介绍信及各种证明文件。合同专用章使用于委托方委托本公司代办报检委托书双方签署文本时,上报正、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授权,印章保管员方能在相应文件上加盖合同印章。代理报检专用章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业务印章”,必须按照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规格刻制。代理报检专用章由各业务部门在办理代理报检业务时使用的业务章,须经该业务公司经理的同意20、,并将有关资料交办公室备案。账务专用章由公司会计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公司账务报表和收款发票、支票和现金管理,会计在上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使用。使用法人私章须经法人本人同意。第三条印章的保管印章必须专人专柜保管,印章保管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使用有关印章。印章管理员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管。印章每日用毕要存放保险柜内,保证安全。印章要经常清洗,保持字体清晰。对非法使用印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和销毁公司的印章,均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发和更换。需要销毁的印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保留印模,销毁时应由两名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并在销毁21、印章的文件上签字。印章的刻制、销毁和更换均须向有关检验检疫局备案。七、保密制度第一条公司对委托报检方提交的报检资料有保密义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检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外借,或者通过其他的途径泄漏委托方的商业秘密。第二条全体员工应自觉、努力做好公司、部门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公司发出的文件资料,员工应妥善保管,如无需要不得复印或携带外出。第三条用过、己经失效的文件、信函、草稿等不得随手废弃,要进行碎纸处理,防止失密。第四条对公司的业务客户的资料应做好登记,防止漏失,并保留客户相关资料,防止失密。第五条对公司的账务收支、业务统计等资料只作内部使用,不得外泄。八、市场竟争在国家法津法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直属局、检验检疫机构及其他有关主管报检员应在各自负责相关报检工作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公司报检任务,听从公司安排,加强相互合作和配合,提高公司意争力,严格遵守国家法津法规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严守报检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报检活动及有损公司形象、声誉及利益的活动,按照国家的规定参与市场竟争,遵守反不正当竟争法的规定,做到公平竟争。九、运行和改进第一条本公司代理报检管理制度由公司最高管理人签署并贯彻执行。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最高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确认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如发现本制度不完善之处,及时进行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以确保管理得到持续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