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提案内容奖励分类与实施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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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993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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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提案内容奖励分类与实施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1.1. 规范提案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1.2. 有效挖掘资源潜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2. 提案内容:2.1. 对生产、品质、技术、业务、设备、工艺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2.2. 对企划、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2.3. 对财务、物控、储运、采购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2.4. 对公司违纪、滥用职权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举报、揭发。2.5. 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提案。3. 提案及改善程序3.1. 个人或集体提案。3.2. 提案改善委员会对个人或集体提2、案进行分析,根据提案的价值与可行性确定处理方案。3.2.1. 有实施、改善价值、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推广性实施。3.2.2. 具备相关条件,改善价值有待验证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试验性实施,待验证确认后予以推广性实施。3.2.3. 对有实施、改善价值、但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或有1 / 6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先予以存档备用,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3.3. 由提案改善小组根据提案实施效果,按规定确定奖励形式。4. 提案改善小组4.1. 组长: *4.2. 组员: * * * * * * * * * * *5. 提案奖励分类5.1.鼓励奖通报表扬,奖励现金20元。5.2.三等奖通报嘉3、奖,奖励现金50元人民币。5.3.二等奖记功,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元人民币。5.4. 一等奖记功,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300 元人民币。5.5. 贡献奖特别嘉奖,发给荣誉证书, 奖励现金 5000 至1 万元。5.6. 特别贡献奖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通令嘉奖,予以 3 万元以上巨额奖金。5.7. 集体嘉奖通令嘉奖, 奖励现金 1000 至 2000 元人民币。6. 提案奖励细则6.1. 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鼓励奖:2 / 66.1.1. 提出一般性问题提案,或反映一般性问题,有一定参考作用或价值的。6.1.2. 具一定的创造性,虽暂时未被采纳,但有对今后工作有一4、定启发性的提案。6.1.3. 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的。6.1.4. 其它应适当予以鼓励的提案。6.2. 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三等奖:6.2.1. 合理化提案对工作有一定积极推动作用的。6.2.2. 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经营管理其它方面存在被忽视的问题或不足的。6.2.3. 检举、揭发一般违纪行为的。6.2.4. 其它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大参考与实用价值的提案。6.3. 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二等奖:6.3.1. 企划或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取到良好效应的。6.3.2. 生产、品质、技术、业务、采购方面被采纳后具有一定效果的提5、案。6.3.3. 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具有较大改善空间的。6.3.4. 提出财务或物流管理提案,对完善财务或物流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3 / 66.3.5. 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6.3.6. 制止不合理建设项目,为公司减少直接损失在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提案。6.3.7. 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6.4. 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一等奖:6.4.1. 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全面公司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与指导作用的。6.4.2. 生产、品质、技术、等方6、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保证生产安全或促进产质量提高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的。6.4.3. 提出的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降低生产或管理成本取得显著效果的。6.4.4. 合理化提案可减少资源浪费,对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起到明显作用的。6.4.5. 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6.4.6. 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 3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6.5. 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贡献奖:6.5.1. 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并持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6.5.2. 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管理制度的完善起着极大指导意义的。6.7、5.3. 其它为企业带来极大经济效益或管理效应,应当授予效益奖的。6.6. 特别贡献奖(予以巨额奖金并享受全方位优厚待遇)6.6.1. 合理化提案实施后,对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6.6.2. 合理化提案具有很高的发明、创造性,对企业发展起着巨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6.7. 集体嘉奖6.7.1. 合理化集体提案采纳并实施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6.7.2. 合理化集体提案采纳并实施后,对公司或部门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的。6.7.3. 其它应当授予集体嘉奖的集体提案。7. 奖励的实施7.1. 对鼓励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行政人事经理。7.2. 对一、二、三等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7.3. 对贡献奖和集体嘉奖的认定权限属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7.4. 对特别贡献奖的认定权限属公司董事会,奖金的发放的审批权限为董事长。2. 附则7.5. 本规定的制定与解释权归属总经理室。7.6.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与本规定相悖文件即行废止。7.7. 本规定的修订须由提案改善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