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员工奖励评选条件及处罚罚款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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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63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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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卖店员工奖励评选条件及处罚罚款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专卖店奖惩管理制度第一节 奖励奖惩类别一、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升职晋级四种;二、惩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雇开除五种。奖励办法一、嘉奖: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嘉奖,并奖励50-100元。1、品行端正、诚实可信、工作认真负责,超额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者;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足以作为其他员工的楷模者;4、检举、揭发、制止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更大损失者;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2、并被采纳者;6、发现重大消防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者;7、帮助、关心困难同事、情节突出者;8、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9、节约资金、节俭费用、拾金(物)不昧,事迹突出者;10、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者;11、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者;12、积极参与公司各种活动,表现优秀者。二、记功: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并奖励100-200元。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在节能降耗方面有显著成效者;2、如期完成临时安排的重要任务,并达成预期目标者;3、在营销或管理方面提出重大改革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后卓有成效者; 4、检举揭发内部盗窃案件,经查证属实,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5、工作表现3、突出,被评为员工之星者。三、记大功: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功,并奖励200-500元。1、改善方法或控制手段,使公司成本明显降低、经营效益明显增长者;2、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在突发事件时挺身而出,使公司利益或他人财产、人身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3、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或方法,使公司销售获重大利润者。四、升职晋级: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升职晋级,并加薪200-500元。1、绩效考核连续两次获A者;(2)一年内三次以上被评为员工之星者;(3)一年内记大功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奖励晋升一个工资档次;(4)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三年者,其间未能晋级,且未曾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5)创4、造发明,对公司作出巨大贡献,使成本剧降、利润突增者;(6)技术改造、简化作业程序、方便操作、极大提升工作效率者;(7)工作积极、认真、负责,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第二节 处罚处罚办法一、警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50元1、未按要求佩戴工牌或佩戴的工牌与本人身份不相符者;2、未穿工服或工服不整洁有污迹或穿拖鞋者;3、上班时间倚靠货架,墙壁站立,聚众聊天者;4、在店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大声喧哗,吃东西,抽烟,上网聊天者;5、在店内接打电话;或在店外接打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者;6、员工使用一次性水杯;顾客进店入坐不倒水顾客离开后不收拾水杯者;7、非收银人员坐收银椅或导购坐顾客休息椅上休息者;85、新入职导购进店店长不召开欢迎会;9、花车定位人员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者;10、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服从公司主管的宿舍调配者;11、在卖场内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执者;12、开会迟到或开会不带纸笔,不作会议记录者13、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14、工作疏忽导致轻微损失者;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1、店长(值班班长)不按时召开专卖店每日晨会者;2、无故缺席会议;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3、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情节严重者;4、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5、擅自留他人在宿舍入住者; 6、下班不关电源、门窗,不关电脑、显示器者;7、私自调换宿舍或者移动、调换移动床位者;8、妨碍保6、安人员工作,不服从检查、询问者;9、不服从主管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10、请人或代人打卡者。三、记过: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200元。1、顶撞管理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并造成一定影响者;2、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而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3、消极怠工;制造事端,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轻微伤害者;4、明知意外事件发生而不及时上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5、发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不举报、制止,并且有意隐瞒、包庇者;6、不接受团队协作,不听取别人意见而影响部门工作者;7、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表格记录者;8、未经许可,在公司宿舍留宿外人者;四、记大过: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大7、过处分,并罚款100-200元。1、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2、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3、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4、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疏忽大意、玩忽职守造成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五、降级降薪:凡有以下行为者,给降级降薪处分,并罚款300-500元。1、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者;2、连续三个月考核评比为最后一名者;3、言行粗鲁或过失导致顾客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4、有意或无意在公开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5、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8、伤害者;7、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致使影响工作者;8、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9、私自将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店铺,威胁店铺安全者;10、在宿舍聚众打牌赌博、酗酒不听劝阻者;11、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12、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者;13、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事故者。六、解雇或开除: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解雇或开除处分。1、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给公司造成损失2、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3、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4、聚众闹事、组织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9、序者;5、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6、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7、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8、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9、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10、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11、隐瞒传染病或其他不良行为(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危害到其他员工的健康者;12、经公检法部门拘留、劳教、判刑者。奖惩流程奖惩程序一、专卖店店长或营运部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奖惩建议申请表,报直营中心总监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对奖惩建议申请表所申请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三、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核实过的奖惩建议申请表,呈报总经理审批;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已审批的奖惩建议申请表,开具奖励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请受奖励或处罚员工签名确认;五、人力资源部将奖惩建议申请表、奖励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存档,并通知财务部;六、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奖励或处罚款项;嘉奖及警告由人力资源部予以公告并存入员工档案;七、记功、记大功、升职晋级和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雇或开除项目呈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