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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公司会议及合同行政管理制度汇编79页
证券股份公司会议及合同行政管理制度汇编7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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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会议
上传人:职z****i 编号:1104647 2024-09-07 79页 377.62KB
1、证券股份公司会议及合同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总裁班子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特殊情况下总裁可委托能总裁主持。总裁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裁、副总裁,必要时可吸收总稽核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技术总监、首席律师、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和有关人员列席。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下午,经总裁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总裁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总裁办公会议,应向总裁或主持会2、议的副总裁请假。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裁办公室负责。总裁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裁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一天通知总裁班子成员及其他出席者。各部门和人员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三天向总裁办公室申报,由总裁办公室请示总裁后予以安排。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五天向总裁办公室申报,以便总裁办公室请示总裁后,提前三天送出席会议人员阅知。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题包括:l、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2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以抵押融资的方案;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4、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5、公司3、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6、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7、公司章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8、涉及多个副总裁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9、典型分支机构的述职报告;10、总裁认为应讨论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意见分歧时,以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的意见为准。总裁办公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作出,经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由总裁班子负责实施,总裁办公室督办。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纪要经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印发。第八条 本制度经总裁签署后实施。xx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部 门 职 责 部 门部 门 职 责4、总裁办公室1. 拟订或协助拟订公司一级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或修订稿;2. 对公文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流转领导间阅读、阅审、阅批的各类文件;3. 传达对各部门、各分公司、营业部工作的决议、决定、批示等文件;负责公司各类文件、信函的缮印、发送、登录工作;4. 掌握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及营业部执行决议、决定、批示等的进展情况,编发督办专报;5. 协调解决各部门、各分公司及营业部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6. 负责公司名义各类印章的刻制、发放和登记保管;负责公司行政公章的保管、使用工作;7. 起草或协助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请示、申请、批复、决定、决议、通知、会议纪要、函、公告,以及总裁办公会议5、拟提交董事会的有关经营管理状况的报告等文件;8. 阅核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各类文件;9. 负责公司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安排,协调有关工作,整理行政领导讲话、会议(会谈)记录、纪要等材料;10. 归口管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系统;11. 归口管理公司上海总部会议室;12. 检查各部门、各分公司档案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意见;13. 负责公司总部所有文书、音像、图片等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保管、开发和利用;14. 公司领导出访和贵宾、来宾、客户来访的接待安排工作;15. 建设、维护和更新机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供领导和业务部门使用;16. 收集、整理、编报和传递各类客户信息,建立客户档案;17.6、 调查研究机构客户的需求,统一调配公司资源,组建跨部门项目组对公司机构客户的服务;18. 负责公司上海总部报刊订阅、收发及信件收发工作;19. 负责总部信访接待;20. 研究制订全公司信息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1. 在各部门信息库的基础上,建立可以使公司领导及时、快速了解公司管理和业务信息的平台;22. 调研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状况和问题,编报专题研究报告;23. 管理xxxx论坛,编发xxxx动态等刊物;24. 负责公司业务的综合统计分析,编发业务统计简报;25. 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司网站页面进行维护和更新;26. 策划公司形象,对口联系新闻媒体,起草或协助起草新闻稿件,负7、责以公司名义对外信息的归口管理;27. 负责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的联络工作;28. 归口管理全公司主营业务所用的车辆、房产等财产;29. 负责公司上海总部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礼品、宣传品、名片等的购买、定制、保管、发放等管理事务;30. 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实施公司上海总部基建和改造工程等;31. 负责公司上海总部对各类车辆的用车的安排、车辆的维护和油票的发放等管理事务;32. 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安全保卫、保密以及公司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33. 负责公司总部大楼的物业管理;34.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人力资源总部 1. 负责拟订公司一级人事、劳资、福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 草拟公司人力8、资源基本政策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3. 拟订公司及分公司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4. 负责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的定岗定编工作;5. 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和人事档案,包括ID管理;6. 统一管理全公司员工招聘工作;7. 统一管理全公司员工内部调配;8. 负责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9. 拟订人员考核评价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干部任期考核及员工月度、年中和年终考评;10. 归口管理员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11. 拟订员工薪酬、福利等分配激励制度体系与保险制度体系,并组织具体实施;12. 管理员工休假和考勤;13. 管理员工户籍和出入境事务;14. 组织审批实施员工退休、退养;15. 负责有关人9、事、劳资、福利、培训等方面的专业统计及分析;1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财务总部 1. 拟订公司财务、资金、会计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2. 负责管理全公司银行帐户的开户和销户;3. 负责资金调拨,安排总公司在各银行的头寸;4. 负责公司的负债管理,归口管理公司的债务;5. 负责公司内部资金分配;6. 合并全公司的财务管理报表、资金报表及其它业务统计报表,负责对外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7. 分析公司经营活动,制定全公司的财务、资金计划;8. 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具体办理纳税事宜;9. 负责各分支机构的年度利润核实工作;10. 监管分支机构的财务、资金和会计工作;11. 负10、责全公司财务信息电算化的组织、实施、维护、管理等;12. 核算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对外投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拨付和利润收缴、所得税的计提缴纳、资本投入、固定资产、利润分配等;13. 总部部门的费用核算;14. 总部业务部门的业务收支核算;15. 负责对分支机构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工作;16. 负责公司外汇资金的管理;17.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稽核审计总部 1. 拟订公司稽核审计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2. 负责对公司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进行稽核审计;3. 负责对公司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4. 负责公司要求进行的经济案件的查证;5.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1、进行必要的分析向公司决策和管理部门提供建议;6. 研究和推广新的审计模式和手段;7.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风 险 控 制 办 公 室 1建立公司的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2监督和控制公司自有资产的变动情况; 3.对公司各业务部门提出风险警示;4掌握和反映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构成和发展趋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法律事务总部 1. 拟订公司法律工作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拟订的基本管理制度提出法律意见;2. 负责对全公司法律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法律工作;3. 负责对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的审查;4. 负责公司业务活动中法律问题的12、咨询与处置;5. 负责诉讼 、仲裁、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务的管理;6. 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7.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司内部及公司客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8. 涉及公安、检察、法院查询公司有关事项的处理;9.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企业融资总部1 拟定公司企业直接融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境内企业在境内进行股权融资(包括B股)业务及股权衍生产品的开发;3 为境内企业从事股权融资提供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4 负责封闭式基金的承销;5 负责公司企业融资业务客户资源的开发、培育与维护;6 建立部门信息库,对企业境内直接融资业务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7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资产保全总部 1 拟订公13、司逾期债权和实业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逾期债权清理的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3 直接负责组织参与公司重要逾期债权的清理;4 负责公司非证券类资产(主要是非上市公司股权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5 配合财务总部和法律事务总部处理公司债务问题;6 负责下属实业公司的设立、合并、转让和撤销事宜;参与下属实业公司负责人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被投资公司派驻人员的考核和任免;7 指挥、协调和监督公司所属实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8 负责公司对外实业投资的管理,参与被投资公司的有关活动,收取投资回报并根据公司决议负责追加投资或股权转让事宜;9 负责公司沉淀非证券类资产盘活的资本运作的研究、方案拟定14、和实施;10 负责建立部门信息库,对逾期债权和实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11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资本运作总部 1 拟订资本运作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公司对外投资证券类资产的管理与运作;3 负责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的顾问业务;4 为公司综合资本运营提供服务;5 负责公司资本运作业务客户资源的开发、培育与维护;6 负责资本运作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7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国际业务总部 1. 拟订公司国际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企业境外融资(除B股);3. 外币资产管理和运作;4. 境外证券市场产品的代理和境内销售;5. 总体协调公司境外机构的业务;6. 负责公司国际业15、务客户资源的开发、培育与维护;7. 建立部门信息库,对公司国际业务包括海外业务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8.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1. 拟订公司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国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市政债、可转债等固定收益证券的承销、兑付、投资和理财业务;3. 代表公司参加国债、金融债发行招标;4.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自营和代理买卖;5. 负责对分支机构固定收益证券销售和兑付的协调管理;6. 负责公司固定收益证券业务客户资源的开发、培育与维护;7. 负责公司系统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8.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经纪业务总部 1. 拟订公司经纪业16、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组织建设和完善公司经纪业务的管理、营销和服务体系;3. 协助分管副总裁协调分公司管理;4. 负责营业部网点新建、重大改造和迁址等事项和网点建设工作; 5. 统筹协调公司其他部门对分支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6. 协助分支机构更换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7. 负责公司场内代表与席位的管理;8. 分支机构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9. 经纪业务的创新和推广;10. 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安排和指导各种证券产品的销售工作; 11. 建立网上交易中心并在全公司范围推广网上交易及非现场交易;12. 负责公司境内B股交易管理和推广;13. 负责公司经纪业务客户资源的开发、培育与维护及客户资17、料的管理;14. 负责对公司经纪业务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15.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证券投资总部 1. 拟订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在境内上市的A股、基金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和衍生产品的自营业务;3. 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4.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资产管理总部 1. 拟订公司资产委托管理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2. 管理和运作客户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包括在境内上市的A股、债券、基金及衍生产品;3. 负责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客户资源的开发、培育与维护;4. 负责公司理财业务品种的开发、培育与组织实施;5. 负责公司资产委托业务的综合统计与分析;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18、他任务。清算总部 1. 负责拟订并完善公司的清算、结算管理制度;2. 负责公司总部同沪、深交易所之间的A股、B股、基金、债券及其它权证的法人一级清算工作,组织完成公司总部同营业部之间上述证券的二级清算工作;3. 负责公司系统证券的法人托管和相关的清算、结算对帐工作;4. 负责全公司国债回购业务的管理;5. 作为公司总部结算中心,完成公司系统内部各核算主体之间及公司总部对外的所有支付结算工作;6. 规范营业部的日常清算工作;7. 负责公司清算、结算相关业务的研究创新工作;8. 加强公司同沪深交易所及各商业银行的沟通与合作,为经纪业务拓展及资金管理提供支持;9.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研 究 所19、 1 负责证券市场重大问题的研究;2 负责与公司证券业务相关的行业研究及公司研究;3 负责金融创新的研究;4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5 为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6 为公司重点机构客户提供相关服务;7 归口管理公司咨询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8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信息技术总部 1. 拟订全公司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规章制度;2. 负责全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3. 负责全公司信息技术人员的统一归口管理;4.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公司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5. 负责全公司信息技术软件系统的统一开发、系统发展与购买、硬件系统的选型及采购;6. 负责全公司信息系统的安20、全运行;7. 负责公司基础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推广;8.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的管理工作;9. 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合理、及时地推广各类新技术;10. 负责公司内部的信息技术运用培训工作;11.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工作失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各营业部、各代表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撰写和使用的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传送给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各类公21、文。 第三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总体负责和协调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拟订公司公文处理具体细则并对公司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接收公司系统外单位发送给公司总部所有公文,对其中行政公文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公司名义公文的核稿、报批、缮印、盖章、发送和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应明确负责人并指定内设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职责权限内公文的处理工作。 各分支机构的办公室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本单位公文处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收文、编号、登录、传阅、发文等工作。 (二)起草、校核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公文。 (三)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22、工作。 (四)完成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快速、准确、安全、保密。第二章 公文种类、格式 第五条 常用公文按其性质和发者与收者的地位关系分三大类共十三种:(一)上行文1.请示向上级主管单位或领导请求指导和批复事项,用“请示”。2.申请向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或要求给予资格、额度、指标等,用“申请”。3.报告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查询等,用“报告”。(二)下行文1.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任免干部、部署工作、转发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的文件或主管领导的23、指示、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用“通知”。2.批复答复请示、申请事项,用“批复”。3.规定对某一具体事项作出的安排,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遵照执行,用规定。4.决定公司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用“决定”。5.决议对公司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6.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阐明工作的指导原则,用“意见”。7.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介绍工作经验,用“通报”。8.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决定事项、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用“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如涉及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工资福利、表彰、重大项目的审批等事项,须用其他公文种类行文。(三)平行文1.函彼此24、无隶属关系的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公司或公司部门、分支机构向业务协作关系单位提出要求或答复,用“函”。2.合同(协议)公司、各分支机构或被授权的业务部门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与公民、法人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署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公文。 第六条 第五条所述的公文加盖了公章的和不加盖公章的会议纪要也称为正规公文。各单位内部使用的不加盖公章的工作签报、电话记录称为非正规公文。(一)正规公文的格式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横隔线、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报抄送单位、印制版记等组成。 1.涉及公司秘25、密的公文应当分别标明“公司绝密”、“公司机密”、“公司秘密”。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3.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4.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其中“请示”和“申请”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文种。 7.主送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9.成文日期一般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10.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出外,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日期之上,发文单位署名可以省略不写。 11.公文主26、题词应按照公司颁布的主题词表进行标注。12.抄报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二)合同(协议)的格式按照公司合同(协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公司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第三章 发文办理 第八条 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环节。 第九条 草拟公文规则: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上级单位的指示,并同现行有关公司规章制度相衔接。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 (二)上行文中的请示和申请,应当一事一文。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或主管领导,上27、行文一般不得越级报送,因情况紧急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报被越过的上级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和主管领导、职能部门。 (三)向上级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或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的请示或申请,不可同时发送下级单位或下级个人;报告一般不下发,如有特殊需要可抄送同级或下级有关单位或个人。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抄报直接上级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或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四)报告事项不得夹带“请示”的内容。 (五)行文应力求简明扼要,注重实效。 (六)草拟文稿应做到观点明确,不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条理清楚、开门见山、层次分明;情况准确,反映问题属实,不夸大、不缩小;文字通顺精炼,28、语气恰当;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稿面整洁,篇幅力求简短。 (七)公文起草时,有关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必须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再加以说明。 (八)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第六层为“i”。 (九)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代表数量金额的数字,应加逗号分隔符、金额单位、币种。 (十一)文稿送签时,若有需29、要向主管领导说明的事项,应另外附简要的说明,随文稿一并送审。 第十条 公文有些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职权,主办单位应事先与其他有关单位主动协商并会签;若有不同意见,应报请主管领导裁定。对于不同意见未协商一致、又未经主管领导协调裁决的问题,一律不得上报、下发公文。 第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的上行文,必须以正规公文形式行文。第十二条 总裁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发文核稿制度。 1. 对不符合行文规则的上报公文,上级单位的秘书部门应退回下级呈报单位,并告知要求改正的部分。 2.办公室核稿主要就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会商有关部门(会稿),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以及文30、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印发范围是否准确、规范进行把关。 3.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核查文稿数据、事实的准确性和所提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以及是否写清楚要说明的问题,避免言不及义、文种错用、该协商的未予协商。4.签发人主要负责审查办文是否有此必要、是否符合国家的法规和政策、是否符合行文意图。第十三条 公文拟稿后,按以下规定签发:(一)以董事会名义发文,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签发。 (二)以党委名义发文,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 (三)以监事会名义发文,由监事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发。 (四)以公司名义发文,由正副董事长、正副总裁按职权规定签发。根据公司授权规则的规定,凡有权人明确授权的,被授权人也可签发。31、 (五) 以部门名义发文,由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发。 (六) 以分支机构名义发文,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发。 第十四条 签发人在批签时,应表明同意与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十五条 正规公文发文均应编号。公司发文编号统一用“xxxx发号”格式,一般“xxxx发”的“”是各部门名称首字,是年份,“号”中的“”填各部门按时间顺序编号的号码。但公司发布重要规章制度、作出重大请示、报告、重要决定、决议,则采用“xxxx司发年份号”的格式。 第十六条 对于不需要以正规公文形式提出的、需报请领导批示的工作请示、重要工作建议和重要工作信息的报告,都填写在工作签报纸上。 第十七条 对须报请32、领导批示的来电,应填写电话记录。第四章 收文办理 第十八条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接收、登记、拟办、批办、分送、传阅、催办、承办和收集等程序。 第十九条 收文时应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签收并登记。收到下级单位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各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是否应由本部门办理; (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四)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第二十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各管理部门和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对超越部门职权的事宜应当提出拟办意见送主管领导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33、对需送几位领导传批的公文,一般应按领导排序由后向前递送。 对传阅公文、资料,应速传速阅,一般不得超过2天,并注明传出时间。加急件应随到、随传、随阅,必要时可以集体阅读。对需送几位领导人传阅的公文,秘书部门应按领导排序由前向后递送。 第二十一条 办理公文传阅、传批的秘书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并予以记录。除领导另有指示外,不应将公文在领导之间自行传递。 第二十二条 公文办理者应当抓紧时间处理公文。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的秘书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 第二十四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34、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阅知。 第二十五条 根据办理公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的要求,建立三级催办制度,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使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 (一)凡送公司领导批示的公文、公司送管理机关的公文和总裁办公会议上交办的事项,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催办。 (二)领导交办的办文事项由领导对应的秘书负责催办。 (三)公司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承办的公文和申报的公文分别由各主办部门秘书、各主办单位办公室专人负责催办。第五章 公文流转程序 第二十六条 总部正规公文发文的程序是:拟稿者起草公文并35、填写发文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如有必要,有关部门会签办公室核稿主管领导签发拟稿者将电子文档送文印室排版出清样公文起草部门核对文印室缮印公文起草部门送办公室盖章、归档发文。分支机构正规公文流转程序参照制定并执行。 第二十七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公文需要经有关部门会签,才能送领导审批后盖章。程序是:有关部门准备好合同(协议)并填写合同(协议)盖章审批单送风控办审核(如风控办认为需要,送法律事务总部、财务总部等部门审核)总裁办阅核主管领导批示经办部门到办公室盖公司章或到北京、深圳分公司办公室盖合同专用章送交有关部门。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的流转程序参照制定并执行。 第二36、十八条 总部工作签报和电话记录作为非正规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起草者填写有关表单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有关管理部门,部门秘书编号、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直接处理或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办理经办公室返还呈报单位或有关部门并归档。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须请求公司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给予额度、资格、指标等的申请、请示,以工作签报或相应的审批单形式按以下程序报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权决定的,直接答复提出要求的部门;超权限的,应提出拟办意见通过总裁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决定: (一)涉及人事、薪酬、福利、编制、培训、出境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人力资源总部; (二)涉及资金调拨、预算管理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财务总部;37、 (三)涉及交易清算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清算总部; (四)涉及信息技术设备及软件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五)涉及清欠实业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资产保全总部; (六)涉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法律事务总部;(七)涉及以公司名义作广告、购置除信息技术设备以外的实物资产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总裁办公室; (八)凡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无法确定主办部门的申请、请示,送总裁办公室处理。 (九)凡须报送公司领导的报告,以工作签报的形式通过总裁办公室报送。其中须同时报送相关部门的,由报送部门负责送达。第三十条 分公司报送总部的公文比照上述程序以正规公文格式报送。 第三十一条 营业部须请求上级给予额度38、资格、指标等的申请、请示,向上级的工作报告,除下列事项应直接主报总部相关部门,并抄报所属分公司外,均向所属分公司报送: (一)涉及干部任免和增加编制的,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不属于分公司初审、审批的,直接报送公司人力资源总部; (二)涉及资金调拨、预算管理的,直接报送公司财务总部;(三)涉及交易清算的,直接报送公司清算总部;(四)涉及信息技术设备及软件的,直接报送公司信息技术总部; (五)涉及清欠实业的,直接报送公司资产保全总部; (六)须公司法律事务总部提供法律意见的,直接报送法律事务总部;(七)涉及企业融资、资产委托管理、国际业务、资本运作、固定收益等单项业务的,直接报送总部相对应的业39、务部门。除以上已明确事项之外的公文,凡涉及多项业务需求和须报总部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或无法确定主办部门的申请、请示等公文,直接报送公司公总裁办公室处理。 第三十二条 总部对以上营业部直报总部公文的批复、答复、批示等,应在直送相关营业部的同时,抄送营业部所属分公司。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文用印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应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规范化和决策科学化,防范风40、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订立和履行合同(含协议,下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保护公司利益和权益,维护公司声誉,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避免合同纠纷。 第三条 合同采取经办人负责、风险评估和法律专业人员审核、领导审批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处理、审批程序及权限、合同标准化、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 公司法律事务总部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第二章 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 第六条 订立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权益为宗旨,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严禁41、任何假公济私和损公肥私的行为。 第七条 合同经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应认真调查了解合同我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我方订立合同的基本目的及要求,合同所涉业务是否超出我方经营范围,我方履约能力及准备是否充分,合同是否已得到我方符合审批权限机构的批准或授权等。 第八条 合同经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应认真调查了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方订立合同的基本目的及要求,其是否依法成立及合法存在,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有合法权限从事合同所涉业务的经营范围,是否具有良好资信情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订立合同是否需要或已经得到对方当事人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或授权等。 第九条 合同经办人在合同42、谈判前应作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谈判准备。重大合同及重大事项应事先征询公司风控办、法律事务总部意见(已经法律事务总部审查、公司认可的标准合同可免除法律事务总部审查),拟定的谈判方案及谈判策略应报主管领导审批;在谈判中,不得随意向对方当事人出具要约与承诺性的文件,有关要约或承诺性文件须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与经办人员共同签名负责;有关表达我方意思表示的书面文件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正本一同归档;经批准签订重大合同前,应将拟签合同文本以及有关的材料送公司风控办、法律事务总部审核。 本条所述重大合同包括: 1、由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的经济合同; 2、以公司名义担任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有价证43、券)正副主承销商的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上市推荐协议;财务顾问协议;策划公司重组或购并的协议;以及与一级市场项目有关的其他合同; 3、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合同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等合同; 4、公司增资扩股或发行公司债券的合同; 5、涉及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收购营业部、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转让等)、债权债务处置、抵押或担保的合同; 6、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资金业务合同; 7、非常规业务与拓展新业务方面的合同; 8、公司领导认为对公司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经办人在合同谈判中应做到: 1、遵守基本商业道德和礼节,尊重对方谈判人员,不卑不亢,戒骄戒44、躁; 2、知己知彼、把握谈判节奏和双方谈判地位的转化,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理有利有节; 3、处理重大事项要留有余地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4、重大、复杂和疑难的合同谈判应尽可能邀请公司法律专业人员; 5、认真作好谈判笔录和书面会谈纪要。会谈纪要的内容应包括谈判时间、地点、各方参加人员、主要谈判内容及后续待处理事项等,必要时将会谈纪要及时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并发送有关谈判当事方。 第十一条 合同一律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二条 合同部首应写明合同各方的名称、简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和签约地点。 第十三条 合同对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应明确、具体,文字表达力求准确、清楚。要准确反映当45、事人的主观意图,避免歧意或误解。 第十四条 合同含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可明确规定各方当事人对特定或非特定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金额或其计算公式。 第十五条 合同应尽可能规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约定仲裁机构时应尽可能规定由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并明确所选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六条 合同结尾应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指定的联络人或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关信函往来或通知的方式及其效力、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解除条件或终止条件、合同有效期、合同正本所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经签署之合同正本份数、当事人双方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签署人姓名和职务等。 第十七条 重大合同在正式签署前应根据公46、司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合同的签署,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由有签署相关合同权的公司领导或人员签署。 第十八条 签署合同时如对方授权签署人不是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应要求其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其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批注签署和履行合同的决议或授权书。 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使用合格印章,即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或同意对方当事人使用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不合格印章。 第十九条 公司各分支机构只能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或经授权的范围内对外签定合同。如需签署超过其营业范围或经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由有权签署该合同的领导签署,以公司的名义47、进行或申请办理专项特别授权。 第二十条 本办法第九条所述重大合同的经办人应在合同订立后二周内将一份合同正本交法律事务总部归档,合同经办部门可留存合同正本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合同订立的原则及程序办理。第三章 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九条所述重大合同在订立、变更或正式解除前均应根据授权范围,报公司风控办、法律事务总部或分支机构专设的法律事务总部门进行风险及法律审查。风控办、法律事务总部对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内容使用的格式合同,以及非重大合同,可以提出豁免审查的处理意见。 公司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或经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对外签定的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法律事务总部48、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应经审查的合同如使用公司下发施行的常用业务标准格式合同,并对格式合同内容未做实质性修改的,可以申请豁免审查。但风控办、法律事务总部认为不属豁免范围的,应重新办理法律审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除合同审批单外,其余材料的复印件应留存法律事务总部和合同审查部门存档): 1、完整填写的合同审批单(见附表); 2、待签署的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3、项目简要说明及可行性论证材料; 4、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5、其他必要的背景材料。 第二十四条 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其资信状况; 2、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及是否与我方当事人承诺的49、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 3、有关文件的真实性; 4、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体、有效、合同条款是否对我方有利以及可能承担的风险程度等; 5、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合同审查的程序为: 1、经办人员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准备好材料后,由部门领导在合同审批单上签署意见。 2、经办人员根据合同的性质按不同的程序处理,涉及重大权利、义务及非标准合同先送交风险控制办审查评估,然后再提交法律事务总部审查;其它合同经风险控制办审查评估后,不必再经法律事务总部审查。 3、法律审查人员接到待审合同材料后,填写本部门法律意见处理单,审慎审阅有关合同及相关材料,提出法律审查意见,报法律事务总部负责人审批50、。 4、法律事务总部秘书将有关合同及相关材料、法律意见处理单复印留底后,交与经办部门签收。 第二十六条 合同审查部门进行合同审查时可要求查阅有关文件和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参加有关谈判或会议,合同经办人员应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审查完毕后应在合同审批单上签署审查意见或出具意见书,特殊情况下可以先提出口头审查意见后再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第二十八条 风控办、法律事务总部在重大合同的意向、论证、谈判或签约阶段可视情况适度参与,以避免或减少因审查引起合同部分或重要条款重新协商或谈判所造成的拖延或不便。 第二十九条 合同如未按照风控办和法律事务总部意见进行修改,经办人员应51、提出具体理由,与合同审查部门共同协商,必要时公司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经专门会议作出的审查意见,经办部门必须采纳。 第三十条 已经审查的合同,如需变更或未履行完毕而解除,需重新履行审查的程序。 第三十一条 合同审查的工作时间为:重大合同4-6天,非重大合同2-4天,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间。 合同送审人员应视合同性质预留合同审查时间,提前将合同送审,避免出现盲目压缩审查工作时间的现象。如经办人员无正当理由而压缩审查工作时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办人员自己承担。 第三十二条 对合同进行审查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对所涉情报资料应注意保密。第四章 合同盖章 第三十三条 合同盖章应按下述程序52、办理: 1、经办人员持已通过审查的合同(包括按本办法规定可以豁免审查的合同)及已签署意见的合同审批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用章。 2、合同用章人员在用章时,必须在全部合同正式文本上加盖公司骑缝章。 3、合同盖章后,经办人立即应将合同正本送一份至法律事务总部门归档。 第三十四条 经办人员在办理合同文本时,应根据合同存档之要求,备足文本份额。第五章 合同履行 第三十五条 合同签定后,我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其有关合同义务,维护合同的法律严肃性。 第三十六条 合同经办人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的全部过程及其细节并作好笔录,完整保存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切往来信函,建立专项合同履行53、档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第九条所述重大合同的经办人在合同履行终止后二周内将履行合同总结报告送交法律事务总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如遇我方当事人没有或不愿或无力履行或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之前应将有关情况和初步解决方案及时向主管领导、合同审查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 如发现对方当事人没有或不愿或无力履行或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经办人应立即查明有关原因,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并向对方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继续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将有关情况及初步解决方案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合同审查部门,必要时应及时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 第四十条 对于我方拥有债权的合同,如对方当事54、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合同经办人应在诉讼时效内积极追讨,并确保诉讼时效不会过期。 第四十一条 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已经或将要或可能发生合同纠纷时,经办人应将有关情况及初步解决方案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合同审查部门及公司相关主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妥善对策;必要时应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 法律事务总部应对本办法第九条所述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协助经办人员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四十三条 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后,经办人应在合同管理部门或外聘律师协助下负责协调解决合同纠纷。 第四十四条 合同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谈判途径解决,减少诉讼成本。 第四十五条 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55、合同纠纷可提交有关法院或仲裁机构调解、判决或裁决。具体处理方案应根据法律事务总部的指导性意见拟定,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第九条所述重大合同项下纠纷及其它重大纠纷提交诉讼或仲裁,需聘请律师的,应按照关于聘请律师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 第四十七条 对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决,我方当事人应予以主动执行;我方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或裁决仍有异议时,应根据公司法律部的意见,依法进行申诉。对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决,若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应经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出具法律意见并报公司领导批准。第七章 常用业务合同标准化 第四十八条 对经常使用的常用业务合同56、,格式由法律事务总部组织拟定并经公司认可后下发公司各有关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使用。 第四十九条 常用业务的格式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内容: 1、证券承销及上市推荐; 2、企业股份制改造、重组、购并财务顾问; 3、基金发起和设立; 4、资产委托管理; 5、证券代理买卖开户及委托; 6、人员聘用及租用房屋; 7、其他。第八章 合同档案管理第五十条 合同经办人应建立并完整保存详细的项目档案,包括订立合同阶段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草稿、电话记录、会谈记录、当事人之间的往来信函、政府有关文件和批复、有关权利证明和证书、以及本办法第五章所述的与合同履行情况有关的档案内容。 对所收到之重要信函的传真件57、应及时复印存卷,以免日久字迹模糊甚至消失。 第五十一条 法律事务总部对合同经办人报送的重大合同正本及合同履行报告建立合同档案、合同审查档案。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分支机构的合同档案管理,接受公司法律事务总部的业务指导。 第五十三条 合同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档案材料应分类编号登记入档,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电子化,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第五十四条 合同经办人及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如遇调配、离任等情形应及时办理合同档案管理的移交手续。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裁办公会议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行政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政印章的刻制、使用、管理和停用,特制定本办法58、。第二条 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印章是指经批准刊以单位法定全称的公司、分公司及其它分支机构的行政公章和专用于业务的人名用章,是行使权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志。行政公章包括正式印章和专用印章。 其中:(一)正式印章:指公司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以及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印章。(二)专用印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各业务管理委员会章、董事会办公室章、总裁办公室章、监事会办公室章、保卫工作专用章以及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分公司人事专用章等用于指定用途的印章。(三)人名用章:指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刻制的用于公务的签名章或印鉴章。第三条 公司发布或报送文件使用公司正式印章;分支59、机构发布或报送文件由其办公室统一办理,使用本单位正式印章。公司各部门与机构签署业务合同、协议一律使用公司章;分支机构对外用章按规定使用分支机构正式印章或公司章。在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各分支机构签署业务合同协议可使用本机构正式印章。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主管部门为总裁办,其主要职责是:拟订行政印章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公司总部各类印章的申请刻制;对公司各类印章、分公司正式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公司总部各类停用印章及分公司停用的正式印章的封存和销毁。第五条 公司会计部是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及印鉴章的使用和保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印章并按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印章。各分支60、机构的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负责使用和管理其财务专用章及分支机构人名章,按公司印章管理规定保管相关印章,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具体监督办法另行制订。第六条 分支机构办公室是该单位的印章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管理本单位各类印章的刻制,印章(除财务专用章外)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停用专用印章、人名章的封存和销毁。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所属营业部正式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一)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授权委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对外介绍等;签61、定重要业务合同、协议等;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二)董事会、监事会印章使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及职权行使。(三)分公司和营业部印章使用范围,为根据公司、分公司的授权用于第七条第(一)款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四)各业务管理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1在其职权范围内,与公司内部对口业务部门的电文、通知、函件等工作联系;2用于对外工作介绍信和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函件等。(五)其他专用章根据公司有关业务规定使用。第八条 各类印章的规格、材质、刊文内容和字体(一)规格和材质公司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外直径为45毫米;2公司专用章(除财务专62、用章外)和分公司印章,外直径为42毫米;3分公司人事专用章和营业部印章,外直径40毫米。以上印章全为圆形,带五角星,塑质。4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的规格、材质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二)刊文内容和字体各级单位印章的部门刊文名称,应严格与有关批准单位所规定的全称相一致。各级单位正式印章刊文名称,应自左向右环行。公司专用章(除财务专用章外),上端单位全称刊文自左向右环行,下端专用名称刊文横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分公司或营业部印章,应当并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各级印章的印文,必须使用由国务院颁布的简体字,字体为标准宋体。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第九条 印章刻制和更换的申请和审批(一)公司印章、董事会和63、监事会印章,由公司总裁办根据有关单位核发的证、照及有关批准文件制发。(二)分公司、营业部印章,由分公司、营业部根据有关批准单位核发的证、照及有关批准文件制发。(三)各类专用章应依照本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制发。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信函往来,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内部网上部门信箱为准。若部门因工作需要而要求刻制印章,应另行申请,限定使用范围,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刻制。(四)印章不能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向上级单位提出书面制发申报。第十条 印章的刻制公司总部各类印章由总裁办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后在公安机关指定的专营单位刻制。分支机构的各类印章由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司总裁办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64、后刻制,印模交由公司总裁办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留存。 第十一条 公司总裁办、分支机构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刻制。第三章 印章的颁领及启用第十二条 印章的颁领 领取印章时,制发单位应查验领取人身份,领用人应在制发单位的印章登记簿内登记印模并逐项完整填写。第十三条 印章的启用印章启用前应以附有印模的正式文件报告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单位。旧印章报废启用新印章,应速将原印章缴还制发单位。制发单位应做好交接记录,并上报或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第十四条 印章管理部门董事会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章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人事专用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公65、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财务专用章由公司会计部负责管理;各业务管理委员会印章由各委员会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专用章由相应部门专人管理。分支机构的正式印章由其办公室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负责人章由会计部负责管理;分公司人事专用章由分公司人事部负责管理。第十五条 印章的保管各级单位对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正式印章、人事专用章启用前有关部门应将印章保管人员名单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印章使用过程中,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变动当日内通知公司主管部门。3分支机构启用负责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前,应将该印章保管人员名单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该单位办公室备案66、。印章使用过程中,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变动当日内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该单位办公室。4印章保管人因故临时请假,须更换印章保管人。单位领导应指定临时保管人,并做好交接记录。5印章颁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均须把已启用的各类印章印模,批准启用的有关文件立卷归档,永久保存。6印章应存放在安全、保密处。第十六条 印章的使用(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除领导核签批准的文件外,在使用正式印章前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进行审批。1使用董事会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须经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由董事会办公室办理。2使用公司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裁审批后交总裁办公室办理;经总裁明确授权总裁办主任67、的事宜,经总裁办主任审批后办理。3使用专用印章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办理;4公司其他印章、分支机构印章的使用按有关规定审批办理。(二)严格执行用印登记制度。用印时,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簿内做好记录,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作为用章备查依据,重要文件用章后应同时保留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备查。(三)严格执行保管及程序制度1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欲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由印章保管人亲自到场(两人以上)监印。2遇有业务需要急须用印的,印章保管人应事先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用印,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3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按有关用印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对无手续68、或手续不全的、不符合用印规定或违反操作程序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使用印章。4各类印章使用、保管、审批凭证应按年度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保存。第五章 印章的停用第十七条 印章内容需要变更或机构终止时,应停止使用有关印章并予以封存或销毁。第十八条 因印章内容变更或机构终止而停止使用印章时,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停用五日内,由保管人写出印章停用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上报主管单位。第十九条 停用的印章,按分级管理原则报批后,由上级主管单位销毁或封存。第六章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第二十条 对下列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人员,将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司察看等纪律处分:(一)印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69、丢失的;(二)未经有关审批人批准,擅自用印的;(三)超越职权范围、业务范围,违反规定指令用印的;(四)违反业务操作程序,不按规定用印的;(五)违反规定,在空白介绍信、证明、合同、函上随意加盖印章的。 上述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公司专用印章管理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印章管理办法,并报公司总裁办备案。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下同)名章使用的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一、使用原则法定代表人名章实70、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审批”的原则,申请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部门提出申请后,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对外加盖名章,并及时逐一登记名章使用情况。二、使用范围1、董事会授权规则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请示、申请、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2、须由法定代表人批准,但合同协议对方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协议和主管机关、司法部门、交易所等组织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二、审批权限1、根据董事会授权规则,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签署的文件、合同、协议,除已授权第三人签署外,均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审批;2、根据上述董事会授权规则及其他专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或其71、他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合同、协议,由该被授权人审批;3、被授权人根据授权权限依法转授权第三人签署的文件、合同、协议,由该被转授权的第三人审批;4、凡被授权人有权审批的文件、合同、协议,授权人也有权审批;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因外出无法审批时,可通过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或其他董事会办公室认为适当的方式审批;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审批的,由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请示取得同意后启用名章,但事后申请用章部门应及时补办手续。三、审批程序1、申请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部门,填写“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有权审批人审查批准后,连同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文件原件报72、董事会办公室; 2、董事会办公室在确认申请单已由有权批准人审批后,在相应的合同、协议、文件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四、不属于使用范围的文件的处理各部门应当根据董事会授权规则及各种相关的授权文件,清理现有的文件、合同、协议格式,凡已经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应当相应地将该合同、协议、协议的签字栏由“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如合同、协议对方或文件的主送单位坚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由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报董事会办公室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了不属于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范围的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退回原申报部门。五、保管登记制度1、73、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发生变动(包括指定临时保管人)时,需经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办好交接手续。2、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规定在印章使用登记簿内做好登记,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作为用章备查依据。重要文件用章后应同时保留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保管、审批凭证需按年度装订成册,归档备案。六、其他1、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行政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3、本办法自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生效。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防止74、工作失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各营业部、各代表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撰写和使用的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传送给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各类公文。 第三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总体负责和协调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拟订公司公文处理具体细则并对公司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接收公司系统外单位发送给公司总部所有公文,对其中行政公文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公司名义公文的核稿、报批、缮印、盖章、发送和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应明确负责人并指定内设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职责权限内75、公文的处理工作。 各分支机构的办公室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本单位公文处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收文、编号、登录、传阅、发文等工作。 (二)起草、校核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公文。 (三)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完成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快速、准确、安全、保密。第二章 公文种类、格式 第五条 常用公文按其性质和发者与收者的地位关系分三大类共十三种:(一)上行文1.请示向上级主管单位或领导请求指导和批复事项,用“请示”。2.申请向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76、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或要求给予资格、额度、指标等,用“申请”。3.报告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查询等,用“报告”。(二)下行文1.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任免干部、部署工作、转发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的文件或主管领导的指示、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用“通知”。2.批复答复请示、申请事项,用“批复”。3.规定对某一具体事项作出的安排,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遵照执行,用规定。4.决定公司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用“决定”。5.决议对公司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6.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阐明工作的指导原则,用“意见”。7.通报表彰先进、批评77、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介绍工作经验,用“通报”。8.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决定事项、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用“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如涉及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工资福利、表彰、重大项目的审批等事项,须用其他公文种类行文。(三)平行文1.函彼此无隶属关系的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公司或公司部门、分支机构向业务协作关系单位提出要求或答复,用“函”。2.合同(协议)公司、各分支机构或被授权的业务部门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与公民、法人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署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公文。 第六条 第五条所述的公文加盖了公章的和不加盖公章的会议纪要也称为正规公文。78、各单位内部使用的不加盖公章的工作签报、电话记录称为非正规公文。(一)正规公文的格式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横隔线、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报抄送单位、印制版记等组成。 1.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分别标明“公司绝密”、“公司机密”、“公司秘密”。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3.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4.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其中“请示”和“申请”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79、容并标明文种。 7.主送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9.成文日期一般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10.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出外,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日期之上,发文单位署名可以省略不写。 11.公文主题词应按照公司颁布的主题词表进行标注。12.抄报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二)合同(协议)的格式按照公司合同(协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公司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第四章 发文办理 第八条 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80、等环节。 第九条 草拟公文规则: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上级单位的指示,并同现行有关公司规章制度相衔接。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 (二)上行文中的请示和申请,应当一事一文。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或主管领导,上行文一般不得越级报送,因情况紧急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报被越过的上级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和主管领导、职能部门。 (三)向上级主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或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的请示或申请,不可同时发送下级单位或下级个人;报告一般不下发,如有特殊需要可抄送同级或下级有关单位或个人。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抄报直接上级主管单位81、无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或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四)报告事项不得夹带“请示”的内容。 (五)行文应力求简明扼要,注重实效。 (六)草拟文稿应做到观点明确,不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条理清楚、开门见山、层次分明;情况准确,反映问题属实,不夸大、不缩小;文字通顺精炼,语气恰当;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稿面整洁,篇幅力求简短。 (七)公文起草时,有关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必须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再加以说明。 (八)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第六层为“i”82、。 (九)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代表数量金额的数字,应加逗号分隔符、金额单位、币种。 (十一)文稿送签时,若有需要向主管领导说明的事项,应另外附简要的说明,随文稿一并送审。 第十条 公文有些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职权,主办单位应事先与其他有关单位主动协商并会签;若有不同意见,应报请主管领导裁定。对于不同意见未协商一致、又未经主管领导协调裁决的问题,一律不得上报、下发公文。 第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的上行文,必须以正规公文形式行文。第十二条 总83、裁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发文核稿制度。 1. 对不符合行文规则的上报公文,上级单位的秘书部门应退回下级呈报单位,并告知要求改正的部分。 2.办公室核稿主要就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会商有关部门(会稿),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以及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印发范围是否准确、规范进行把关。 3.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核查文稿数据、事实的准确性和所提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以及是否写清楚要说明的问题,避免言不及义、文种错用、该协商的未予协商。4.签发人主要负责审查办文是否有此必要、是否符合国家的法规和政策、是否符合行文意图。第十三条 公文拟稿后,按以下规定签发:(一)以84、董事会名义发文,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签发。 (二)以党委名义发文,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 (三)以监事会名义发文,由监事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发。 (四)以公司名义发文,由正副董事长、正副总裁按职权规定签发。根据公司授权规则的规定,凡有权人明确授权的,被授权人也可签发。 (五) 以部门名义发文,由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发。 (六) 以分支机构名义发文,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发。 第十四条 签发人在批签时,应表明同意与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十五条 正规公文发文均应编号。公司发文编号统一用“xxxx发号”格式,一般“xxxx发”的“”是各部门名称首字,是年份,“号”中的“”填各部门85、按时间顺序编号的号码。但公司发布重要规章制度、作出重大请示、报告、重要决定、决议,则采用“xxxx司发年份号”的格式。 第十六条 对于不需要以正规公文形式提出的、需报请领导批示的工作请示、重要工作建议和重要工作信息的报告,都填写在工作签报纸上。 第十七条 对须报请领导批示的来电,应填写电话记录。第五章 收文办理 第十八条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接收、登记、拟办、批办、分送、传阅、催办、承办和收集等程序。 第十九条 收文时应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签收并登记。收到下级单位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各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是否应由本部门办理; (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三)涉及其他部门86、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四)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第二十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各管理部门和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对超越部门职权的事宜应当提出拟办意见送主管领导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对需送几位领导传批的公文,一般应按领导排序由后向前递送。 对传阅公文、资料,应速传速阅,一般不得超过2天,并注明传出时间。加急件应随到、随传、随阅,必要时可以集体阅读。对需送几位领导人传阅的公文,秘书部门应按领导排序由前向后递送。 第二十一条 办理公文传阅、传批的秘书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并予以记录。除领导另有指示外,不应将公文在领导之间87、自行传递。 第二十二条 公文办理者应当抓紧时间处理公文。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的秘书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 第二十四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阅知。 第二十五条 根据办理公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的要求,建立三级催办制度,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使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 (一)凡送公司领导批示的公文、公司送管理机关的公文和总裁办公会议上交办88、的事项,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催办。 (二)领导交办的办文事项由领导对应的秘书负责催办。 (三)公司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承办的公文和申报的公文分别由各主办部门秘书、各主办单位办公室专人负责催办。第五章 公文流转程序 第二十六条 总部正规公文发文的程序是:拟稿者起草公文并填写发文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如有必要,有关部门会签办公室核稿主管领导签发拟稿者将电子文档送文印室排版出清样公文起草部门核对文印室缮印公文起草部门送办公室盖章、归档发文。分支机构正规公文流转程序参照制定并执行。 第二十七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公文需要经有关部门会签,才能送领导审批后盖章。程序是:有关部门准备好合同(协议)并填89、写合同(协议)盖章审批单送风控办审核(如风控办认为需要,送法律事务总部、财务总部等部门审核)总裁办阅核主管领导批示经办部门到办公室盖公司章或到北京、深圳分公司办公室盖合同专用章送交有关部门。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的流转程序参照制定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总部工作签报和电话记录作为非正规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起草者填写有关表单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有关管理部门,部门秘书编号、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直接处理或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办理经办公室返还呈报单位或有关部门并归档。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须请求公司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给予额度、资格、指标等的申请、请示,以工作签报或相应的审批90、单形式按以下程序报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权决定的,直接答复提出要求的部门;超权限的,应提出拟办意见通过总裁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决定: (一)涉及人事、薪酬、福利、编制、培训、出境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人力资源总部; (二)涉及资金调拨、预算管理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财务总部; (三)涉及交易清算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清算总部; (四)涉及信息技术设备及软件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五)涉及清欠实业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资产保全总部; (六)涉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法律事务总部;(七)涉及以公司名义作广告、购置除信息技术设备以外的实物资产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总裁办公室; (八)凡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91、无法确定主办部门的申请、请示,送总裁办公室处理。 (九)凡须报送公司领导的报告,以工作签报的形式通过总裁办公室报送。其中须同时报送相关部门的,由报送部门负责送达。第三十条 分公司报送总部的公文比照上述程序以正规公文格式报送。 第三十一条 营业部须请求上级给予额度、资格、指标等的申请、请示,向上级的工作报告,除下列事项应直接主报总部相关部门,并抄报所属分公司外,均向所属分公司报送: (一)涉及干部任免和增加编制的,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不属于分公司初审、审批的,直接报送公司人力资源总部; (二)涉及资金调拨、预算管理的,直接报送公司财务总部;(三)涉及交易清算的,直接报送公司清算总部;(四)92、涉及信息技术设备及软件的,直接报送公司信息技术总部; (五)涉及清欠实业的,直接报送公司资产保全总部; (六)须公司法律事务总部提供法律意见的,直接报送法律事务总部;(七)涉及企业融资、资产委托管理、国际业务、资本运作、固定收益等单项业务的,直接报送总部相对应的业务部门。除以上已明确事项之外的公文,凡涉及多项业务需求和须报总部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或无法确定主办部门的申请、请示等公文,直接报送公司公总裁办公室处理。 第三十二条 总部对以上营业部直报总部公文的批复、答复、批示等,应在直送相关营业部的同时,抄送营业部所属分公司。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文用印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93、条 各分支机构应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经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保密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系统。第三条 本规定的保密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一)国家秘密:党和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已注明密级或标有“内部”字样的文件和资料。(二)公司秘密:1、公司经营中的不宜对外公布的信息;2、公司制定的秘密文件和含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资料、和物品(含内部资料、图表、稿件94、信函、密码、计算机软盘、声像制品);3、公司内部网络上涉及公司机密内容的电子档案;4、需要保密的其他文件、资料和信息。第二章 保密机构第四条 公司总部设保密工作委员会,各地分支机构设保密工作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保密工作办公室及各分支机构保密工作小组落实。第五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改公司保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二)组织保密工作检查;(三)处理公司发生的泄密、失密事件;(四)有关保密方面的其他工作。保密工作委员会的具体事务包括:(一)起草保密制度和保密方案;(二)编制密码;(三)含有保密内容的会议和活动安排;(四)开展保密教育活动;(五)保密文件的传递、登记、95、备份、保管和销毁;(六)其他保密工作日常事务。第三章 保密措施第六条 保密级别:公司制定的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其机密程度暂分三类:(一)属于一旦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和经济效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失的,列为公司核心秘密。核心秘密只适宜具体经办人员和公司主管领导知晓。涉及该方面信息的文件为公司绝密级文件,如包含重要财务数据、资金运用数据、证券投资操作计划等的文件;(二)属于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严重损失的,列为公司重要秘密。重要秘密只适宜具体经办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知晓。涉及该类信息的文件为公司机密级文件,如包含经营计划、业务或项目策划方案、拟议中的人事调整方案、财务报表、资96、金报表、交易统计报表等内容的文件;(三)属于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和经济效益受到损失的,列为公司一般秘密。一般秘密只适宜本部门人员和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知晓。涉及该类信息的文件为公司秘密级文件,如会议纪要、会议材料、内部交流资料。(四)其中需要列为国家秘密以及确定密级、变更密级、解除密级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批。第七条 保密文件的标密:凡公司保密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根据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按“绝密”、“机密”、“秘密”三级进行标密;凡公司保密事项中涉及公司秘密的,应根据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密事项一览表按“公司绝密”、“公司机密”、“公司秘密”三级自定密级97、标注;对某些文件、资料虽不属国家秘密或公司秘密,但必须作为公司内部事项管理的,应标注“内部资料”字样。密级标识应标注于文件或资料的左上角。第八条 保密文件的制作:密件的草拟、标密、核签、印制,必须注意保密,重要密件应指定专人办理。并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第九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绝密文件和机密文件登记簿,登记事项包括编号、文件名称(事由)、来文单位、来文时间、数量、领导指示、送达者和备注等事项。文件登记簿必须妥善保管,未经保密工作委员会成员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公开。第十条 保密文件(含磁盘、光盘和声像资料)传递一律通过机要途径或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在运转过程中,必须实行签收制98、度,妥善保管,不得传与接触范围以外的人员。绝密文件传递,必须封袋,并加盖骑缝章。第十一条 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不得随意复制、翻印和借阅,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工作结束后将文件退还原保管部门。第十二条 禁止通过普通传真机、明码电报传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禁止在手机上谈论绝密、机密内容的事项。在电传、电话、计算机、卫星通迅的操作,以及会议和其他活动中应当严格按照保密规定,防止泄密。用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个人的秘密文件及其打印件,只限于接收者个人阅读。第十三条 绝密文件还需要遵守以下特别规定:(一)文件末尾标明文件制作数量,并由具体经办人签字,不得复印、99、拷贝;(二)不得请人转送、代送;(三)绝密文件阅后应于二日内收回;(四)处理完毕后,除存档部分以外,全部销毁;(五)未经保密工作委员会成员同意,不得调阅。第十四条 员工使用的个人电脑,应当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程序密码。员工变动工作交回电脑时,应当将所设密码消除。电脑部门负责编制员工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个人密码,员工工作变动,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电脑部门变更密码。各部门需要保密的区域由部门自行设置密码。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宣传和合作,凡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过批准。第十六条 文件解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 必须经过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二) 秘密文件经过1-2年可以解密100、;(三) 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经过3-5年可以解密;(四) 列入国家秘密级别的文件解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销毁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必须经保密工作委员会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两人共同销毁文件,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第十八条 员工保密行为规范:(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第四章 奖 惩第十九条 对于严格遵守本制101、度有突出成绩,防止泄密、失密事件发生,努力挽回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第二十条 违反本制度,造成失职、失密、泄密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必要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其 它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离开公司后,应上交有关公司的机密资料并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否则,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措施。第二十二条 发现失密、泄密事件后,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和当地国家保密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 保密工作的实施办法由保密工作委员会另行制订。 附件: 1、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 102、2、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密事项一览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公司系统中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象、声音及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第三条 凡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内员工,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一切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归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第二章 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第四条 总公司对系统内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103、原则。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档案工作接受上海市档案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各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各分公司根据总公司授权对其营业部档案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第五条 公司总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公司总部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分公司形成各门类档案由分公司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营业部形成的经纪业务电子档案必须做好备份,交总公司档案部门集中管理,其他各门类档案则由营业部自行集中统一管理。第六条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总公司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各直属部门、各分公司秘书均为当然兼职档案管理员。各分公司应建立档案室,并根据档案工作量大小配备专职104、或以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第七条 档案部门必须配备政治上可靠,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有一定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能胜任档案工作的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应掌握和熟悉档案管理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第八条 各级分公司的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本办法,进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档案管理工作。第九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一)指导和督促、检查公司直属部门、分公司及其所属营业网点搞好立卷、归档工作;(二)集中统一管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及重要资料;(三)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和参考作用,开105、展档案的编研工作,为积极提供利用创造有利条件。(四)按照档案工作业务规范接收、收集、管理、保管公司各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统计掌握总公司、各分公司档案的基本情况和成分。(五)对本公司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在公司开展证券发行、科研、基建工程等项目或其他业务项目的同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档案归档要求,保证上述项目材料齐全归档完整系统。(六)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七)组织安排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销毁;(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按规定向档案馆办理档案移交。第三章 立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第十条 立卷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文件的106、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正确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既反映本公司工作活动的特点和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第十一条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都应按照其各自工作活动的内容和不同的载体,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分类方案应保持前后一致。第十二条 坚持以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原则,各部门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交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的文档人员进行预立卷。第十三条 立卷的方法依据文件的问题特征、作者特征、名称特征、时间特征、收发文机关特征及地区特征进行。一般采用以问题特征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进行组卷。第十四条 各部门文档人员应在每年年度开始前,按照立卷的要求和方法结107、合本部门职能和工作活动规律,拟定案卷类目,设置临时卷夹,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组合归卷。第四章 档案的接受范围和归档要求第十五条 凡是在本公司各项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形成的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不论其何种载体,都属于本公司档案部门接收范围。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将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立卷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之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归档工作,并于次年四月份向本公司档案部门移交归档,按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接受)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档案室,一份留部门保存,归档时双方根据交接清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以示负责。第十七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二)每份文件的正件和附108、件、正本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批转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应放在一起组卷;(三)声像档案独立组卷,并照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时间、地点、事件内容;(四)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要放在一起立案,跨年度的文件分类归档要准确,即: 、年度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报表等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一年; 、长远计划、规划、预算归入开始年度; 、多年的总结、决算归入最后的一年; 、总结、计划写在一起的文件,归入主要内容的年度; 、请示、批复的文件,归入批复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度立卷; 、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 (五)卷内文件材料排列要有条理、有系统,保持文件之间联系。具体排列顺序是:109、 、对单一作者、单一问题的案卷,按文件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专案文件,按批复、结论、决定文件、综合性报告,查证材料和个人写的材料顺序排列; 、会议文件的排列顺序为:批示、请示、通知、名单、议程、报告、总结、或会议纪要;、一份文件,正文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转发文在前,原件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应组合在一起,不要分开;(六)立卷时按照规定将永久、长期、短期保管的文件资料分类整理立卷;(七)卷内文件目录项目要齐全,用钢笔填写,放在卷首;(八)卷内需要注明的问题,认真填写在备考表内,备考表于卷尾;(九)案卷封皮逐次按110、规定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反映卷内文件的作者、问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和成分; (十) 案卷装订前,要去掉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破损文件要修补好,字迹扩散的要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十一)案卷应用线绳装订,三孔一线,右侧和下边取齐,结头在背面,装订要牢靠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文件字迹、不损坏文件,整齐、美观; (十二)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备考表、档号的格式按统一格式执行。第十八条 所有的档案应按规定的不同保管期分开。 (一)凡是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本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111、料;列为长期保管(十六年至十五年左右);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十五年以下);(四)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档案的所属年份的下一年一月一日起计算,长期计划、协议、规定、合同等有关文书材料的保管期限按其有效期满后的下一年一月一日起计算。第十九条 案卷排列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存放,并根据案卷排列顺序按不同保管期限混年度或分年度编制案卷号(即大流水号或小流水号),以固定案卷位置。第五章 档案的保管第二十条 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必须保证档案的安全,根据需要建立档案专用库房和配备足够的档案装具。新建办公大楼应把档案部门用房列入基建计划。112、档案库房应坚固,并力求配备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漏、防虫等设施,库房技术管理按照国档发(1987)19号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库房应留有库房余量,以利于档案接收。库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对所接收的案卷,要进行审查、分类、编号、加工整理入库妥善保管。第二十一条 档案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增置湿温计、复印机、去湿机、空调设备和计算机等。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收进、移出的档案必须进行登记,定期档案的保管状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和编制的档案材料应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六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二十三条 档案部门要建立113、全宗卷,以积累、存储本机构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档案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第二十四条 档案的利用是档案管理的目的,为了积极提供利用,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如案卷目录、卡片、索引等),并结合本机构业务部门的情况,编写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汇编、文件汇集、业务专题汇集及各种专题档案史料汇编。第二十五条 公司总部档案室负责本机关各部门档案借阅,各分公司档案室分别负责各自机构的档案的借阅,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并解答利用者查档中的问题。公司内跨部门、跨机构借阅档案的,必须经档案主管领导的批准,办好借阅手114、续,方可调卷。第七章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会同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第二十七条 档案的鉴定应在有关职能机构负责人或分公司主管负责人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与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写出鉴定报告和编制销毁清册,对超过保管期限,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清册,经主管总裁批准后销毁。非经鉴定与批准,不得任意销毁档案。第二十八条 销毁档案时,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或泄露、漏销,销毁完毕,监销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销毁清册存档,永久保管。第八章 档案的移交第二十九条 公司总部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公司档115、案部门保存二十年后向国家档案馆或上海市档案馆移交;分公司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构保存二十年后向当地同级档案馆移交;分公司所属营业部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营业部保存二十年左右,连同案卷目录和有关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上一级分公司档案部门移交。第三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移交手续。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公司财务总监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及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建立营业部总经理月度述职报告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筹)、各营业部: 为加116、强公司对各营业部的管理, 保证公司对营业部的经营管理状况有全面的掌握,并督促各营业部总经理全面及时分析营业部的经营情况, 促使营业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公司研究决定, 建立营业部总经理月度述职报告制度, 请各营业部严格遵照执行。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 一、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1、经纪业务开展情况及当地同行动态; 2、配合总公司开展一级市场的情况; 3、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4、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包括透支余额的压缩, 占用客户保证金的原因和资金用途,逾期债权的回收, 卖空债券余额的压缩等情况; 5、营业部技术保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6、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新思路,新设想,新措施;117、 7、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哪些需要总公司协调解决; 8、社会公关活动的开展情况; 9、人事变动情况; 10、营业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处理结果。 11、需向总公司报告的其它情况; 二、制度的运作程序 1、目前,按照两条管理线的模式暂由各营业部分别向上海总部和深圳分公司的经纪业务部报送; 2、经纪业务部负责检查、整理和汇总各营业部的报告,将其中重要内容或普遍存在的问题写成“营业部月度情况汇总报告”交总裁办公室; 3、总裁办公室汇总上海和深圳两个经纪业务部的“营业部月度情况汇总报告”后报公司领导阅示; 4、公司领导对有关问题批示后,责成分管领导或相应部门予以处理。 三、述职报告的填报要求 1、118、报告的各项内容必须由营业部总经理亲自填报; 2、报告必须加盖营业部公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报告通过E-MAIL的形式传送至经纪业务部,然后将原件寄出; 4、经纪业务部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应责令相应营业部重写; 5、营业部总经理因故不能亲自填报述职报告,可由营业部副总经理完成报告,并书面说明; 6、本制度xx年12月开始实行,第一次报送的时间要求可延长至12月10日之前; 7、联系人: 公司总部经纪业务部 深圳分公司经纪业务部 特此通知。 附件:营业部总经理月度述职报告(样本) 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x年十二月二日 营业部总经理月度述职报告营业部名称总经理姓名填报日期119、第一部分 经纪业务开展情况及当地同行动态第二部分 配合总公司开展一级市场的情况第三部分 财务状况简要分析第四部分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第五部分 营业部技术保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第六部分 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新思路、新设想和新措施第七部分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那些需总公司协调解决第八部分 社会公关活动的开展情况第九部分 人事变动情况第十部分 营业部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第十一部分 需向总公司报告的其它情况营业部总经理签字营业部公章经纪业务部意见公司领导批示分公司工作职责 一、分公司的职责定位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行使对辖区内各营业部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对营业部的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120、理;同时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其他有关业务。 二、关于经纪业务 1、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负责对营业部进行经营分析,协助总公司做好营业部的考核工作。 2、负责对营业部经纪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及时处理业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负责营业部交易运行中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分公司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总部相关部门。 4、负责编报辖区内营业网点及服务部同城迁址、改扩建、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的年度计划,并根据总公司审核下达的额度组织实施。其中,对计划内迁址改造项目,由分公司直接审批,报总公司备案。对计划外及异地迁址的项目则由分公司初审后,报总公司审批。同时分公司负责对121、迁址、改造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完工验收。 5、负责组织辖区内营业部经纪业务经验交流,研究、探讨、组织、推广创新业务。 6、 配合公司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赎回及兑付等方面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关于综合管理工作 1、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办法,负责分公司范围内印章的保管使用、安全保卫、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2、统筹协调辖区内各营业部、代表处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做好各类信息的上通下达工作。同时负责处理营业部客户的投诉和意见来信。 3、统筹协调分公司辖区内各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 4、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营业部的标识设计、装修验收等工作。 5、配合公122、司有关部门对营业部相关业务进行协调和管理。 6、负责检查落实公司的各项制度,承担公司对营业部有关要求的落实、督办。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关于财务管理工作 1、配合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检查辖区内营业部规章制度、有关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协助做好营业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财务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2、协助财务总部对辖区内营业部的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业务考核。 3、负责分公司本部的会计核算及各种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 4、参与公司财务总部制定分公司及辖区内营业部的费用计划。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关于信息技术工作 1、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电脑部的执行细则并组织实123、施。 2、根据公司信息系统的总体建设目标要求,制定分公司信息技术相关系统的建设计划,并经公司信息技术总部正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分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工作。 4、负责分公司计算机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并根据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公司信息技术总部提交分公司本部软件需求报告和硬件采购计划。 5、配合公司信息技术总部做好对所辖营业部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监督工作。 6、配合公司做好所辖营业部与公司信息技术总部相关技术人员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支持工作,收集所辖营业部有关的业务需求及合理化建议,并及时统一向公司信息技术总部反馈。 7、配合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为所辖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124、技术支持与服务。 8、配合公司信息技术总部处理所辖营业部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 9、定期对所辖营业部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上报公司信息技术总部。 10、根据公司信息技术总部的授权,负责分公司所辖营业部网络系统建设的规划,组织招标,负责对各招标方案进行审查并报公司信息技术总部进行审批。在网络建设实施过程中,负责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 11、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关于资产保全工作 1、配合公司资产保全总部进行清欠、实业管理工作。 2、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关于人力资源工作 1、负责审批辖区内营业部之间或跨分公司范围营业部编制内员工(不含营业部副总经理,财务部、电脑部负责人,电脑部员工)125、的调动。 2、负责辖区内营业部招聘编制外员工的初审工作。 3、负责审阅辖区内营业部总经理的述职报告,并将汇总情况及重大经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4、负责所辖营业部总经理的一级考评和副总经理的二级考评。 5、负责所辖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的资格审查。 6、配合公司财务总部、信息技术总部做好下辖营业部财务部、电脑部负责人及电脑人员的选拔、考核和聘任工作。 7、办理分公司辖区内员工的各类保险。 8、负责分公司辖区内干部、员工因公、因私出入境的初审工作。 9、负责分公司本部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配合公司培训中心做好辖区内营业部员工的培训工作。 11、负责辖区内营业部总经理的考勤和休假审批。 12、完126、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关于机构客户工作 1、负责分公司辖区内机构客户的开发和日常维护。 2、为公司投资银行、债券、自营、资产委托管理等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项目开发、区域性协调和跟踪服务。 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商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适应核准制下证券发行市场的要求,设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下称“内核小组”)并制定本规则。 二、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宗旨是:研究证券发行市场特点,总结证券发行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体制,切实提高127、证券发行工作质量,防范证券发行风险,履行勤勉义务,为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发行市场而努力。 三、本规则是内核小组的行为准则,对内核小组成员有约束力。第二章内核小组职责 四、内核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公司对证券承销业务风险做出明确的判断,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含承销商备案材料)的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问题; 3、负责填制证券发行申请材料核对表,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4、负责代表发行人和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等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第二章 内核小组组成 五、内核小组成员资格: 1、具有四128、年以上的证券从业经历; 2、熟悉证券法律规则及财务规章制度; 3、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政策。 公司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及企业融资总部的负责人是内核小组的当然成员。内核小组应有至少8名从事过3家以上公司发行上市工作的人员。 六、内核小组由17人组成,设组长一人,由公司风险控制办公室主任担任。组员分别由企业融资总部,风险控制办公室、法律部、研究所提名,公司任命。七、内核小组成员每年由公司组织考评,除考评不合格或工作调动外,成员保持相对稳定。第三章 内核小组的日常运作 八、内核小组日常工作内容包括辅导立项审核、承销立项审核、上报证监会材料审核等。 九、辅导立项申请由项目组提出经分管副总129、监批准后报内核小组,内核小组主要对尽职调查、重组方案、行业发展前景以及重大财务与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审核,并做出是否批准辅导立项的决定。 十、主承销立项申请于一年辅导期结束后由项目组提出,经部门同意后报内核小组。内核小组主要对辅导总结报告、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辅导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解决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批准主承销立项的决定。 十一、上报证监会材料审核是在相关材料制作完成后进行,由项目组提出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内核小组。内核小组重点审核发行与定价方案、材料制作规范,以及对在辅导立项审核、主承销立项审核中发现问题整改、解决情况的跟踪审核等,并就是否向证监会推荐做出决定。 十二、内核小组会议130、规则: 1、会议由组长召集,组长因故不能召集时,由组长指定的小组成员召集。 2、会议通知及审核项目的资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送达。 3、会议应由内核小组2/3(含)以上成员出席。 4、审核项目通过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位出席人有一票表决权。 5、项目通过审核须经出席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2/3以上同意。 6、内核小组会议讨论意见应制作书面记录归档保存。 7、经内核小组讨论的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材料及有关书面意见,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外,具体经办人、内核小组组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字或签署意见,并加盖公司公章。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经组长提议后,可聘请本公司外专业人士提供131、意见。内核小组应要求公司外专业人士保守秘密。 十三、内核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入场进行尽职调查。 十四、内核小组要同参与证券发行的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及发行人保持业务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十五、内核小组应指定2-4名小组成员负责陪同其他中介机构及发行人与中国证监会联系。 十六、内核小组应配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主承销商执业情况进行考评,并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搞好整改工作。 十七、内核小组成员每年举行一次业务培训,以提高执业水平。十八、内核小组成员应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保守秘密,防止内幕交易。第四章 附 则 十九、鉴于内核小组责任重大,其奖惩办法另行制订。 二十、本规则经公司批准后生效,并报中国证132、监会备案。xx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工作细则一、 总 则 1、为切实做好内核小组审核工作,提高证券发行工作的质量,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2、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代表公司对证券承销业务风险做出明确的判断,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含承销商备案材料)的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问题; (3)、负责填制证券发行申请材料核对133、表,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 (4)、负责代表发行人和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等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 3、内核小组由十七人组成,成员分别由风险控制办公室、企业融资总部、法律部、研究所提名,公司任命。根据需要,内核小组可聘请公司外的财务、法律和特定行业的专家作为内核小组成员或内核顾问。 4、内核小组的主要工作形式是内核小组会议。 二、 内核小组工作内容 内核小组工作内容主要为辅导立项审核、承销立项审核、上报证监会材料审核等: 1、辅导立项申请由项目组提出经分管副总监批准后报内核小组,内核小组主要对尽职调查、重组方案、行业发展前景以及重大财务与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审核,134、并做出是否批准辅导立项的决定; 2、主承销立项申请于一年辅导期结束后由项目组提出,经部门同意后报内核小组。内核小组主要对辅导总结报告、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辅导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解决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批准主承销立项的决定; 3、上报证监会材料审核是在相关材料制作完成后进行,由项目组提出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内核小组。内核小组重点审核发行与定价方案、材料制作规范性与完备性,以及对在辅导立项审核、主承销立项审核中发现问题整改、解决情况的跟踪审核等,并就是否向证监会推荐做出决定。三、 内核小组工作程序 (一)、内核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会议召集人为内核小组组长,组长因故不能召集时,由组长135、指定的内核小组其他成员召集。 2、项目组在提请内核小组审核时(辅导立项审核、主承销立项审核、上报材料审核),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将有关资料填报到公司企业融资总部网上供内核小组成员和行业研究员查看,外聘成员或顾问的材料也应提前十个工作日送达。所有材料应按要求齐备、完整,不得有缺少或遗漏。3、企业融资总部业务秘书在确认材料已挂网后,将需要内核的项目填写内核评审申请表(附后),报内核小组秘书。4、内核小组秘书将申请内核的项目汇总后报送分管副总监,获得同意后,报内核小组组长,由组长确定开会的时间。5、企业融资总部审核研究部在项目组提出辅导立项申请后,应根据项目情况(行业、属地、项目类型等)确定该项目主审员136、,并通知项目人员,主审员应随时跟踪项目的进展并有内核小组报告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解决情况等,直至项目完成并总结归档。6、内核小组秘书在收到业务秘书的申请后四个工作日内向内核小组成员、业务秘书、研究所秘书及其他有关各方发出内核小组会议通知。7、业务秘书接到通知后负责告知项目人员会议安排,并通知项目人员参加会议。8、研究所指定专人负责通知行业研究员参加会议。 9、内核小组成员均应出席会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内核小组组长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应通过网上审阅材料,发表意见。会议应由内核小组2/3(含)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内核会议在收到业务秘书的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召开。 (二)、内核137、小组会议程序1、 项目组介绍项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2、 研究所相关行业研究员或外聘行业专家发表意见; 3、企业融资总部审核部主审员发表审核意见; 4、负责项目的常务董事对项目发表意见; 5、项目分管副总监发表意见; 6、与会内核小组成员发表各自意见;7、投票表决。 (三)、内核小组意见 内核小组成员对项目的意见类型为: 1、同意。 2、同意,须附加解释,以提请证监会关注。此类意见在统计中归为“同意”。如会议决议附加解释不放入集体意见中,该内核小组成员有权在签字时附加说明。 3、同意,但对部分问题有保留意见。此类意见在统计中归为“同意”。如会议决议保留意见不放入集体意见中,该内核小138、组成员有权在签字时附加说明。 4、不同意。该内核小组成员应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内核小组会议表决方式 内核小组组长可根据内核会议实际情况决定表决方式:1、如内核小组成员意见较集中的,采用当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采用这种方式的,在表决时,相关业务人员应回避;2、如内核小组成员争议较大的或不便于当场表决的,采用网上投票、传真、录音电话等方式于内核会议召开的次日17:00前完成,内核小组成员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表决。 3、项目通过内核小组审核须经出席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2/3以上同意。4、项目表决通过后,由内核小组组长签发内核小组审核意见。5、项目获内核小组审定通过,但需对有关内容作修改的,项139、目人员在完成修改后,应经主审人员确认方可进入下阶段工作程序。 6、证券发行申请材料核对表由主审员根据内核小组审核意见填列。 7、内核小组关于发行申请材料的核对意见由内核小组秘书制作,内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8、发行申报材料经风控办审定后,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内核小组关于发行申请材料的核对意见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9、中国证监会出具反馈意见后,内核小组驻北京联系人负责取回反馈意见,通知项目人员、主审员并将反馈意见挂网,主审员及复议员应与项目组共同研究对反馈意见的答复并将反馈意见整理后挂网。对反馈意见中的重大问题主审员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召开内核小组会议,由内核会议讨论决定处置方案。四、 内核小组的140、组成:五、 内核会议备查材料1、 内核会议内容录音存档。2、 内核小组成员出席内核会议情况形成记录。3、 内核小组成员表决情况形成记录。4、 内核会议决议存档六、 附 则本细则经公司批准后生效。 企业融资总部 xx年四月(修订) 附: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联系人 常务董事主审员*项目名称一栏填写公司全称。项目类型一档填写主板公发、创业板公发、增发、配股或其它*主审员一档由内核秘书填写。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是公司各个部门研究、协调、议定跨部门事宜的工作会议。第二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的召集过程为: 对于公司领导交办的跨部门事宜,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议题并141、召集各有关部门参加; 对于各部门相互间协调有困难的跨部门事宜,由主要部门向总裁办公室提出召开部门协调联席会议,总裁办公室负责形成议题并召集各有关部门参加; 对于总裁办公室经调研后认为有必要通过部门协调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沟通和协调的跨部门事宜,由总裁办公司负责形成会议议题并召集各有关部门参加。第三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由总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业务协调的副主任主持。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经办人员。第四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会务工作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第五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经主持会议的总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业务协调的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或分142、管副总裁签署后印发。第六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会议纪要中所议定的事宜经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签署后,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总裁办公室参照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工作试行办法负责督办。第七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会议无法解决意见分歧时,由总裁办公室进行书面归纳并提出建议后报相关分管领导批示或提请总裁办公会议审议。第八条 部门协调联席会议纪要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总裁签署后实施。总裁办公室业务协调部与有关部门磋商后确定是否召开临时会议。是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向总裁办公室业务协调部提出召开临时会议。否是总裁办公室业务协调部归纳意见提出建议。分管领导批示或提请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各相关部门是否达成一致?总裁办公室业务协调部在部门协调需求信息表的基础上形成会议议题。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签署后,由各部门负责实施,总裁办公室业务协调部督办。各相关部门填写业务协调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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