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公司市场秩序物流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02839
2026-03-02
7页
40.50KB
1、酿酒公司市场秩序、物流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升譬秃柜委黍躺品属赏柿闪唁练舱脊歉倡滩涸沤枯跃躲酝毛佬袒酱骸选铣雅禾绞奈嫂章铡姥其阶泊药彭闲展逃拇杏贬刻帧镁屏娇湘连实窜挪匝省泼科溢肤皿津骚淘某盟筒胸壹潮膀悟轩连毡秘吊褐戊铅札输钡荒齐耪盛于次册蓉攘挑硷愿效蹋海伐沿师骗渗垣稗录亡晾究爱运陆姿逸务捆饰罢巴剃殖泄涎届区鼠扁说裙动郴警古筛域减榷躲沙奶单差冈胞响骤颊提堰鼻萤凿如喉凝乔吾埃赣这踞哩栽痞奈饮丢钎道匪淮另冈拜培录汤背娠效烦护篡馆雏郁较辣管颐砒鸟白癸才兰怒憨云藤济胖巫侄振症兹鸥耸庇厩沏瀑敬缚吼愿脖窥呈龋缘2、僚绩龋劳景辊项氨告百仟冲苛义矩粤穆话缓却噪描隘恐睁隔敖DOC-酿酒公司市场秩序管理制度DOC-营销制度表格酒业制度类 标 题 市场秩序管理制度 发文日期 拟 稿 文件类别 营销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审 核 发文范围 经营公司 版次/修正 批 准 文件密级 页 码 第 1 页 共 3 页 市场秩序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维护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保障销售渠道各环节的利润,给市场提供良好的销售环境,切实维护公司及经销商的共同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 畴 第二条、秩序分类 1、 物流秩序:指在公司规定的区域或渠道内销售,任何直接或变相的跨区域、渠道销售,均属窜货。 2、 价格3、秩序:遵照公司指定的销售价格,包括对通路各环节的促销政策执行。 (三)具体管理规定 第三条、物流管理规定 物流秩序:经销商因直接责任、间接责任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跨区域或渠道销售,均视为经销商窜货。 一、窜货性质界定: 窜货性质由经营公司各级业务代表提出初步意见,由稽核部审定后报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分为严重窜货与一般性窜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严重窜货:(其他均为一般性窜货) 1、一次窜货超50箱或超出当批发货量的1/4; 2、一年内,累计窜货3次以上; 3、破坏外箱打码、盒内打码、生产批号或防伪标志的窜货; 4、窜货查处时不积极配合或处罚后未于三日内全面执行处罚决定的。 二、对经销商的处罚4、 1(一般性窜货,单处或并处: (1) 书面警告 (2) 限三日内收回全部窜货,并承担因回收窜货发生的费用、回收价与文王供价的差额 (3) 当批发货量计入被窜市场 (4) 罚没保证金。 2(对严重窜货处理的下限为“窜货方相应批次的发货无法获得任何利益”。具体方式为单处或并处: (1)限三日内收回全部窜货,并承担因回收窜货发生的费用、回收价与文王供价的差额。 (2)当批发货量计入被窜市场。 (3)不予兑现当批发货的促销费用、折扣与返利。 (4)视情节轻重处以1-5万元的罚款。 (5)罚没保证金。 (6)取消单品供货权直至取消代理权。 3、被窜货市场的客户,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降价销售的,上述处罚5、对其同样适用。 4、对于在规定期间内拒不执行回收窜货者,稽核部书面请示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后,将指定被窜货方代行收货,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经公司驻点业务员核实后,由窜货方承担;收货费用的赔付由窜货方驻点业务人员负责执行,纳入本人考核(未完成者可暂扣其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价格秩序 1、经销商应按厂方指导的价格销售,如价格变更,应经经营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2、对于本公司的促销政策,经销商应严格执行,不得截留; 3、未按上述政策执行的,将对经销商处以3000-10000元罚款,并酌情减少供货量,情况特别严重的,对总经销商处以断货直至取消其经销资格。 第五条、市场秩序不稳定,将视情况对业务部人6、员作相应处罚。 1(据窜货性质,对具体市场代表单处或并处: 1)书面警告 2)罚款500-1000元,发文后一周之内必须上交经营公司 3)降薪、降职直至辞退 2(据连带责任的大小,对其上级经理单处或并处: 1)书面警告 2)罚款100-500元,发文后一周之内必须上交经营公司 3)降薪、降职 3(业务各级代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1)忽视对市场监管、窜货查处重要性的认识,放任对流向的管理 2)粉饰太平、知情不报、包庇纵容 3)肆意夸大事实,造成市场、客户、产品销售动荡 4)阻挠、干扰、不积极配合公司对窜货的查处 5)未全面执行处罚决定或督办不力 第六条、查处办法。 (7、1) 物流:如出现外来倒酒,受害市场业务员发现后,经调查确认后,填写市场窜货信息处理流程表传至市场部。市场部接到投诉后立即将信息传至稽查部,稽查部责令倒货业务部派人核实,同时派人前往核实,对倒酒事实一旦确认,按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价盘:由经营公司市场部、稽查部或分管领导进行市场走访、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反指导价销售的,由经营公司按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市场部是市场投诉登记部门,稽核部是市场秩序问题的受理部门。对于市场秩序问题,一经稽核部核实、认定,由经营公司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4) 业务部对内部倒酒或违反价格行为可协调解决。业务部不得直接对经销商进行停止供货、罚款及取消合同等处理,如需要做出8、上述处理必须经经营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查处流程: (1)业务代表填报市场窜货信息处理流程表(附件一),详细列明产品名称、批号、客户代码(或其它识别码)、预估数量及造成的影响,与产品装箱单一并传真给稽核部。 (2)后勤主管协同成品酒储存中心确定窜货客户及当批发货量,后勤主管协同核算室查明当批发货所包含的促销。 (3)稽核部根椐成品酒储存中心所查情况,本着“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如下方式办理; 1)属于同一办事处内部窜货的,稽核部把处理流程表发送办事处主任处,由办事处主任明确处理意见,传回稽核部;由稽核部上报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属于同一大区内部窜货的,稽核部将处理9、流程表发送大区经理处,由大区经理明确处理意见后,传回经营公司稽核部,由稽核部上报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批复后执行; 3)跨大区的窜货,由稽核部上报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决定处理。 4)办事处主任、大区经理接到稽核部所传的流程表后,务必于两工作日内,依“窜货处罚”的规定确定处罚意见,并及时发回; (4)直接负责窜货方业务的业务代表负责公司处罚决定的落实,稽核部负责执行的督办,核算室负责对罚款的收取、对促销费用的取消,内勤主管负责折扣、返利处罚的落实。 (5)经销商应在处罚通报发文之日起7日内将罚款上缴经营公司营业室,逾期未交纳罚款的,可单处或并处以下处罚: 1)不予兑现当批发货的促销费用、折扣与返利。 2)10、加重罚款力度。 3)罚没保证金。 4)取消单品供货权直至取消古井代理权。 经销商和各级业务代表所承受的罚款必须以现金交纳,保证金直接从公司保证金帐户转入罚金。罚没的现金和保证金由公司统一调配。罚款交纳的完成以公司营业室的收据或通知为准,并备案告知稽核部。 第八条、跟踪程序 (1)稽核部负责对处罚的全面跟踪检查,凡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够履行公司处理决定的,一律自动进入跟踪程序; (2)进入跟踪程序后,首先由稽核部向驻点人员发放处罚跟踪表(附件二),驻点人员和经销商自收到3日内签署意见传回稽核部; (3)驻点人员签署意见从以下几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并由经销商签章确认但不得做虚假承诺,否则从重处罚。 11、1)保证在7日内如数缴纳回收费用及罚款; 2)同意从其在经营公司的帐户货款内扣除; (4)回复意见经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批复后,交后勤主管室执行; (5)后勤主管室在核扣促销费用或任何产品之返利后,报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给财务二中心落实;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稽核部报经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暂停驻点人员工资、奖金的发放,直到客户履行公司处理决定。 1)未按规定传回处罚跟踪表和未按规定签署处理意见的; 2)“保证在7日内缴纳”而未缴纳的; 3)未能及时收回窜货的; 注:接任一窜货反映材料后,稽核部必须保证于三个工作日内查复。稽核部有权要求任何部门、个人限期完成相应事务。 (四)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