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集团露天矿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责任及安全管理制度3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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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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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集团露天矿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责任及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 露天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1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职能科室业务保安安全职责2第十条 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2第十一条 安监科安全职责3第十二条 综合科安全职责4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科安全职责5第十四条 政工科安全职责6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6第十五条 露天矿矿长安全职责6第十六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7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8第十八条 生产副矿长安全职责9第十九条 安全副矿长安全职责9第二十条 机电副矿长安全职责2、10第二十一条 基建副矿长安全职责11第二十二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2第二十三条 采矿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2第二十四条 安全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3第二十五条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职责14第二十六条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分管调度)安全职责15第二十七条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分管机电)安全职责15第二十八条 采矿专工安全职责16第二十九条 供配电专工安全职责17第三十条 设备专工安全职责17第三十一条 地质水文专工安全职责17第三十二条 测量专工安全职责18第三十三条 工程专工安全职责18第三十四条 通讯及计算机专工19第三十五条 环保专工安全职责19第三十六条 科技专工安全职责19第三十七条 调度专3、工安全职责20第三十八条 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20第三十九条 安监科副科长安全职责21第四十条 安全专工安全职责22第四十一条 综合科科长安全职责23第四十二条 综合科综合员安全职责23第四十三条 文(秘)书安全职责24第四十四条 法律干事安全职责24第四十五条 材料员安全职责24第四十六条 车队队长安全职责24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25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职责25第三十九条 培训科员安全职责26第四十条 工资科员安全职责26第四十一条 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27第四十二条 团委书记安全职责27第四十三条 政工科科员安全职责27第四十四条 工会干事安全职责28第四十五条 生产部主4、任安全职责28第四十六条 生产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29第四十七条 生产部副主任安全职责29第四十八条 采掘段段长安全职责30第四十九条 运输段段长安全职责30第五十条 生产服务段段长安全职责31第五十一条 穿爆段段长安全职责31第五十二条 运行安全专工(安全员)职责32第五十三条 运行班组长(队长)安全职责32第五十四条 运行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33第五十五条 运行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33第五十六条 现场调度员安全职责33第五十七条 包机长安全职责34第五十八条 维修部主任安全职责34第五十九条 维修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35第六十条 维修部副主任安全职责36第六十一条 维修部铲修车间主任安全职责35、6第六十二条 维修部汽修车间主任安全职责37第六十三条 维修部工程机械车间主任安全职责37第六十四条 维修部矿修车间主任安全职责38第六十五条 检修(铲修、汽修)专工安全职责39第六十六条 检修安全专工(安全员)安全职责39第六十七条 供电疏干部主任安全职责40第六十八条 供电疏干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41第六十九条 供电疏干部副主任安全职责41第七十条 变电运行班班长安全生产职责42第七十一条 基层工程技术人员(专工)安全职责42第七十二条 检修班长安全职责43第七十三条 检修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43第七十四条 检修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44第七十五条 职工安全总责45第七十六条 电(气)焊工安6、全职责45第七十七条 电工安全职责46第七十八条 起重工安全职责46第七十九条 挖掘机司机安全职责47第八十条 重型汽车司机安全职责47第八十一条 检修工(钳工)安全职责48第八十二条 事务员安全职责48第八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49第八十四条 后勤管理处技术员安全职责49露天矿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0第一章 露天矿机关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0第一条 露天矿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0第二条 党委书记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0第三条 安全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1第四条 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2第五条 机电7、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2第六条 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3第七条 采矿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3第八条 安全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4第九条 安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4第十条 生产技术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5第十一条 综合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6第十二条 设备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7第十三条 电气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7第十四条 采矿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8第十五条 地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8第十六条 测量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9第十七条 工程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59第十八条8、 通讯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0第十九条 安监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0第二十条 综合科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1第二章 生产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1第二十一条 生产部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1第二十二条 生产部副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2第二十三条 段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2第二十四条 生产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3第二十五条 段队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3第二十六条 生产调度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4第二十七条 电铲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4第二十八条 大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4第二十九条 工程机械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9、监控责任制64第三十条 穿爆运行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5第三十一条 胶带运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5第三章 维修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5第三十二条 维修部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5第三十三条 维修部副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6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6第三十五条 汽修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7第三十六条 汽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7第三十七条 汽修班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8第三十八条 汽修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8第三十九条 汽修班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9第四十条 汽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10、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9第四十一条 铲修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0第四十二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0第四十三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1第四十四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1第四十五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1第四十六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2第四十七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2第四十八条 变电运行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2第四十九条 运行值班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3第五十条 综合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3第五十一条 综合班电工隐患11、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4第五十二条 综合班通讯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4第五十三条 铲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4第五十四条 电铲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5第五十五条 电铲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5第五十六条 检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5第五十七条 工程机械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6第五十八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6第五十九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6第六十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7第六十一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7第六十二条 工程机械检12、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7第六十三条 兼职起重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8第六十四条 兼职场地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9第六十五条 兼职安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9第六十六条 矿修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9第六十七条 大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0第六十八条 大修班技术员(兼安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0第六十九条 大修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1第七十条 大修班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1第七十一条 大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1第七十二条 总成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2第七十三条 总成班技术员隐患排查治13、理和监控责任制82第七十四条 总成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2第四章 供电疏干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3第七十五条 供电疏干部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3第七十六条 供电疏干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3第七十七条 疏干运行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3第七十八条 疏干集控值班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4第七十九条 疏干泵站值班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4第八十条 检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5第八十一条 检修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5第八十二条 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5第八十三条 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6第五章 辅助车队隐患14、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6第八十四条 辅助车队队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6第八十五条 地面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7第八十六条 特种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7第八十七条 汽车检修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88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88第一章 总则88第二章 一般规定88第三章 工具的使用90第四章 电动工具的管理94第五章 电动工具的维护94安全用具使用规定95第一章 安全用具的一般管理96第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96第二条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96第三条 安全用具的报废程序97第四条 安全用具的检查及试验98第五条 安全用具的存放98第二章 安全用具的使用规范915、9第六条 安全帽99第七条 安全带99第八条 脚扣100第九条 绝缘手套101第十条 绝缘操作杆101第十一条 高压验电器101第十二条 绝缘靴(鞋)102第十三条 接地线102第十四条 临时遮栏(网围栏)103第十五条 红布幔104第十六条 梯子10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106第一章 总则106第二章 使用与管理107第三章 技术检验110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1第一章 生产设备清洗制度111第二章 临时电源管理制度112第三章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规定112第四章 闭锁装置维修责任制113第五章 操作监护管理制度114第六章 煤台挖掘机捣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15第七章 挖掘机动臂部位作16、业安全措施116第八章 联合作业时车、铲、推土机联系方式规定(2008.11.11)116第九章 电铲驾驶室在工作帮一侧采掘时安全技术措施117第十章 露天矿作业人员上下设备防高坠安全防范措施118第十一章 防止金属部件进入地面生产系统的管理办法(xx.5.19)119第十二章 露天矿主要生产设备冬季作业安全操作补充规定122第十三章 设备交接班制度(2010.3.24)125第十四章 运输设备日常检查运行、检修人员联系方式的有关规定127第十五章 露天矿生产车辆轮胎管理办法(2011.1.15)128第十六章 电铲、工程设备倒拽电缆安全技术措施(2008.11.10)137第十七章 移动设备17、电气检查补充规定(2008.11.15)138第十八章 关于调整铲、车对位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2008.11.05)140第十九章 露天矿安全情况汇报暂行规定(2009.1.21)141第二十章 露天矿内燃设备现场检修规定(2009.3.27)142第二十一章 露天矿电缆线路管理的补充规定143第二十二章 电缆料斗车夹轨器使用安全规定144第二十三章 电缆漏斗车撒沙装置使用安全规定146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47第一章 露天矿工业场区交通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147第二章 露天矿生产作业场区安全管理制度(2009年8月24日修改)148第三章 露天矿厂内机动车使用管理办法(xx.4.18)153第18、四章 停车场车辆怠速运转时安全防范措施158第五章 关于供电疏干部实行辅助车辆派驻制的规定)159安全监察管理制度160第一章 露天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制度160第二章 露天矿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办法(xx.5.16)161第三章 露天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73第四章 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xx.6.25)175第五章 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178第六章 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178第七章 露天矿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180第八章 露天矿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80第九章 露天矿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制度(2011.8.29)182第十章 露天矿安全检查管理制19、度(2010.3.2)184第十一章 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86第十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88第十三章 露天矿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90第十四章 露天矿生产设备及作业区责任划分规定(2010.8.26)191第十五章 事故预想管理标准196第十六章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规定196第十七章 露天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008.12.16)197第十八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008.12.16)199第十九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008.12.16)200第二十章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008.12.16)201第二十一章 露天矿工业场区电视监控系统使20、用管理规定(2007.1.9)202第二十二章 露天矿防盗工作暂行管理办法(2008.1.1)202第一节 责任区划分203第二节 管理规定要求203第三节 处罚与奖励205第四节 相关说明206第二十三章 民用煤场安全管理规定(2009.11.12)206第二十四章 破碎站翻卸作业安全措施(2011.2.23)207第二十五章 防止大块及火煤进入破碎系统管理办法(2010.1.18)208第二十六章 露天矿标识管理办法(2010.12.30)210第二十七章 露天矿汽运煤翻卸安全措施(2010.8.16)215第二十八章 露天矿反违章管理办法 (2011.10.23)216第二十九章 露天矿21、反违章考核细则(2011.11.23)237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XX.4.20)239第一章 工作票管理239第一节 工作票填用范围239第二节 工作票填写241第三节 电气工作票执行242第四节 机械检修工作票执行246第五节 工作票措施的执行标准247第六节 工作票打封线248第七节 工作票盖章248第八节 工作票管理249第二章 操作票管理250第一节 操作票填用范围250第二节 操作票填写250第三节 操作票执行251第四节 电气操作票编号、盖章253第五节 操作票管理253第三章 动火工作票管理254第四章 “两票”计算机管理256第五章 “两票”监督与考核257第六章 安全措施22、交底单管理标准258电力调度术语细则267第一章 电力系统主要设备名称调度术语267第一节 一次设备名称调度术语267第二节 继电保护装置调度术语268第二章 调度术语271第三章 操作命令术语278第一节 逐项操作命令术语278第二节 综合操作命令术语280露天矿各级人员防火职责284第一章 矿长及矿防火委员会防火职责284第二章 安监人员(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职责284第三章 部主任及防火领导小组防火职责285第四章 班组长防火职责285第五章 义务消防员防火职责286第六章 电工防火职责286第七章 电气焊工防火职责287第八章 爆破工防火职责288第九章 司机防火职责288第十章 检修人23、员防火职责288第十一章 运行人员防火职责289第十二章 夜间巡视人员防火职责289第十三章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使用储存管理人员防火职责289露天矿消防管理制度290第一章 通则290第二章 仓库、堆栈存储物品防火291第三章 电气设备防火292第四章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防火292第五章 电焊、气焊防火293第六章 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火294第七章 修理场地防火294第八章 车辆防火295第九章 运输设备油管防火295第十章 车间、库房防火(防盗)297第一节 责任区划分297第二节 具体要求298第三节 应急抢险预案298第十一章 消防器材管理300第十二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标准3024、3第十三章 露天矿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08.12.30)303第一节 气瓶的运输303第二节 气瓶的保管304第三节 气瓶的使用305第四节 气瓶换气306第五节 考 核306第六节 其 它307第十四章 火工品及爆破安全管理规定307第一节 火工品管理规定307第二节 爆破工作的管理规定307第十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308第十六章 乙醚使用管理办法308第十七章 消防泵定期切换和试验制度309露天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xx.5.2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25、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xx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工作规定,结合露天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露天矿所有生产单位和生产辅助单位。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科室、部门及各岗位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露天矿对各级人员、各单位(部门)所分管业务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职能部门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在深入基层工作时要首先过问安全、检查安全,及时帮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负责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实施细则、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并组织检查督促和严格执行;积极主动地组织定期26、或不定期的专业安全文明检查,对本专业系统所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调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四条 露天矿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第五条 露天矿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实行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和安监系统及时向上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第六条 露天矿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27、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第七条 矿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与行政监察部门有权参与本单位发生的人身死亡和重大事故的调查,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条 露天矿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颁发的标准、规定、制度,制定适合煤炭生产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化。第九条 露天矿安监科及安监人员负责对矿属各单位(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第二章 职能科室业务保安28、安全职责第十条 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行业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2.在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设计的同时,将组织编制的年度“两措”计划列入其中,并在生产中组织落实。3.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及进行生产施工指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5.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6.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查或审批。7.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8.负责监督29、工程质量、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9.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10.对新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11.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2.负责抓好设备的计划检修、零故处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可靠性,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安全供用电,以满足生产的需要。13.确保部内通讯系统安全,做到灵敏可靠的运行。14.负责组织实施露天矿的防汛、30、防雷及其它自然灾害的预防等工作。15.负责煤炭质量的监督管理、计量及环境保护工作。16.负责做好露天矿的计量器具,特别是安全仪表的校验工作。17.在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必须把生产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生产施工安全工作,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生产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平衡配套工作。18.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及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并经有关人员审查其安全资格,不合格者严禁录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签定合同。19.把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纳入年度计划,并与其他生产经营指标一同下达,同等考核;在安排资金计划时,31、优先确保“两措”所需资金。第十一条 安监科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防范工作。2.制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核后组织贯彻落实。3.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4.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按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或向主管领导报告。5.负责初步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矿建、土建、安装工程、设备检32、修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制定、修改“三程”,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7.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方案,审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方案、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生产施工防尘防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进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做好特殊工种、新调换和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发证等工作。9.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召开露天矿的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33、管理经验。10.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监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管理基础建设。11.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提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的建议。12.组织安全检查,负责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提供安全监察报告及各类事故统计、分析和安全信息。13.组织制定防火、防爆、剧毒、易燃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情况。14.监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确保消防系统设施处于完好状态。15.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爆破工的培训办证工作34、。16.负责维护露天矿内部治安,保证露天矿正常生产秩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露天矿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17.积极开展煤矿系统的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的相应工作。18.负责组织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 综合科安全职责1.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2.在组织起草露天矿综合性工作安排和总结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组成部分,并放在突出的位置。3.负责监督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4.负责本系统文件、资料的保密检查和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密、泄密事件35、。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6.负责组织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7.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矿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8.在职工晋级、评奖和评先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9.负责研究制定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冬季防寒、夏季防暑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10.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技术培训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的同时进行36、安全技术考核,重点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11.参与和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12.是群众安全监督和青年安全监督工作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网络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岗、网安全生产活动,表扬在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13.负责生产施工现场所需安全工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供应工作,确保上述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14.负责收缴安全罚款,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及时支付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15.负责本部门的保安工作,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16.按照国家37、及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科安全职责1.贯彻上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政策。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做好考试、考核记录。根据露天矿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级安全目标的实现。2.依据预防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劳动职业健康保障工作,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3.对在岗、转岗、下岗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及考核。4.对新分配38、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实习人员、代培人员进行基础知识的培训。5.组织、检查各班组的生产培训情况及记录的规范性。将矿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6.执行劳动计划,按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检查监督劳动纪律的实施及考核。7.负责对新入矿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学习矿规矿纪、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注意事项。8.根据工作任务、用工条件对临时工的使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批准,并签定用工合同。9.负责干部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根据考核结果。实事求是的写出干部考察材料,提交矿领导。10.定期下班组了解人员构成、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分布情况,向矿领导提供准确的基层班组人员构成情况,以便根据实际做出人员调39、整。第十四条 政工科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2.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稳定的生产秩序,组织职工代表听取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报告,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代表提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3.负责露天矿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工作。参加和协助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做好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4.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有争议的劳动仲裁。5.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好人好事,认真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发挥党、团、工会组织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6.参加职业安全卫生大检查,经常深人生产现场40、检查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解决安全中出现的问题。7.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8.对出现突发事件时的职工思想稳定工作负责,对因此导致的事故负责。9.做好矿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第十五条 露天矿矿长安全职责1.露天矿矿长是本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41、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审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6.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如实地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保证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8.审定“两措”计划,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42、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和隐患排查会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10.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11.矿长为矿带班生产总负责人,对全矿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单位安全活动。1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抢救,追查原因,吸取教训;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3.定期向公司汇43、报安全生产情况。第十六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露天矿党委书记是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露天矿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2.在露天矿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3.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露天矿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单位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主持召开党委会讨44、论、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5.领导党团组织,紧紧围绕露天矿的安全生产形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6.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7.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8.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9.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单位安全活动。10.参加或组织本单位的重要安全活动、会议,45、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领导党团组织建立健全岗、网等安全监察组织,参与本单位人身死亡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对露天矿安全和职业健康的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建立、健全露天矿的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3.参与露天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重大措施的决策和“两措”计划的审定。4.参加露天矿重要安全工作会议,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46、及时向有关行政领导提出限期整改意见。5.参与或配合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有异议时,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表彰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8.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了解露天矿安全生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职责,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10.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安全绩效考核。11.参与露天矿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47、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2.负责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纪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第十八条 生产副矿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2.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落实。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作。4.协助厂长建立、健全生产系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生产系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5.督促本单位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工作,监督好落实情况。6.全面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7.协助厂长抓好生产系统重大危险源评估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8.协调解决“两48、措”资金的落实和正确使用。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0.监督、指导有关部门抓好生产系统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11.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及有关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12.协助厂长抓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和反违章工作,充分运用好标准化达标等有效手段。13、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基层单位班组安全活动。14、做好矿领导带班生产工作,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15、经常深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16.完成上级公司临时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或本单位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49、全工作。第十九条 安全副矿长安全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生产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对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4.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5.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组织编制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规定。6.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50、”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监督实施。7.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其他安全生产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8.协助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9.参加或主持露天矿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10.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单位安全活动。11.做好白班带班工作,对带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51、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13.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第二十条 机电副矿长安全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和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5.根据上级颁发的检52、修规程、设备矿商的说明书,组织制定、修改、审核机电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规程及机电管理的规章制度。6.负责抓好生产各环节的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重点做好安全供用电、防雷电、接地保护、受压容器防爆、机械安全运行、起重安全及完善各种安全装置等工作。7.组织编制和审核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和关于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技术措施。8.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设备的健康状况、渗漏和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的完好情况。9.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单位安全活动,做好分管部门的带班生产工作。10.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第二十一条 基53、建副矿长安全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三期基建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基建工程安全施工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煤矿三期工程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4.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规定和文件精神,及时协调和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审定有关安全施工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 5.经常深入工程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安全施工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6.根据国家颁发的煤炭行业工程施工标准,组织制定、修改、审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技术54、措施等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7.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8.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责任落实到人。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煤矿三期工程部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10.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基建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抢救,追查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第二十二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在矿长的55、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监督实施。4.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及进行生产施工指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5.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6.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查或审批;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负责监督工程质量、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56、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8.对新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9.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0.在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必须把生产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生产施工安全工作,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生产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平衡配套工作。11.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单位安全活动,做好分管部门的带57、班生产工作。1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第二十三条 采矿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掌握煤炭生产技术发展方向。 3.参加编制煤矿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在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力组织等方面提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的措施、方案。4.掌握露天矿“二量”的动态,负责平衡采掘关系,提出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合理的采掘布置方案,确保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续,在提出重大技术措施和方案后,要及时提请总58、工程师批准执行。6.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及进行生产施工指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7.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8.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负责监督工程质量、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9.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10.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1.在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59、度时,必须把生产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生产施工安全工作,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生产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平衡配套工作。12.做好领导带班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解决。13.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14.熟悉、掌握采掘生产的各环节情况,处理日常安全生产中的采掘技术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制定改进措施,从采掘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15.对采掘方面工程技术人员的配置、调动、奖惩提出意见。第二十四条 安全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生产60、安全负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助安全副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4.对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5.负责拟定、审查露天矿安全技术文件和有关措施,参加灾害事故的抢救,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安全副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6.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组织编制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规定。7.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61、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监督实施。8.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其他安全生产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9.参加或主持露天矿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10.做好领导带班工作,对带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经常深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1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13.对安全方面工程技术人员的配置、调动、奖惩提出意见。第二十五条 生产技术科62、科长安全职责1.在采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掌握煤炭生产技术发展方向。3.参加编制煤矿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在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力组织等方面提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的措施、方案。4.掌握露天矿“二量”的动态,负责平衡采掘关系,提出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合理的采掘布置方案,确保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续,在提出重大技术措施和方案后,要及时提请总工程师批准执行。6.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及进行生产施工指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7.在生产调度会上63、,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8.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负责监督工程质量、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9.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10.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1.在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必须把生产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生产施工安全工作,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生产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64、和平衡配套工作。1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13.熟悉、掌握采掘生产的各环节情况,处理日常安全生产中的采掘技术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制定改进措施,从采掘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第二十六条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分管调度)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及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组织制定运行管理所必需的规程、制度。3.具体负责本单位生产调度管理工作。4.负责本单位运行管理工作,监督本单位“两票三制”执行。5.组织编制各项运行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6.落实本部门65、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7.监督检查运行操作和调整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分析开展情况。8.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例会。9.组织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11.组织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12.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二十七条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分管机电)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度、措施和要求等。2.检查、指导本单位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3.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负责设备检修管理工作。5.掌握生产设备的备品、配件情况66、。6.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7.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必须把检修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检修安全工作,并应根据日常检修和季节性生产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平衡配套工作。8.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协助生产部门展开对生产设备、环境污染等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9.参加“两措”计划的编制,并监督落实。10.指导重大危险源评估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67、预案工作。11.指导检修技术培训工作。12.参加有关安全活动。13.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14.完成上级公司临时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或本单位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二十八条 采矿专工安全职责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指导所辖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对采、运、排工艺及现场、坑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指导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生产一线的技术管理和监控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采、运、排及爆破作业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工作。6.负责编制采、运、排工艺及现场,68、坑下爆破作业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7.参加本专业范围的事故调查,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二十九条 供配电专工安全职责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指导所辖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对矿内变电所及供配电设备的技术管理负专业责任。5.经常深入现场、变电所,监督检查供配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变电所检修、运行及现场电工做好技术监督工作。6.负责编制矿内电器设备、变电运行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7.参加本专业范围的事故调查,组织或参加事69、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三十条 设备专工安全职责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对矿内机电设备管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指导班组做好技术管理和监控工作。5.负责编制矿内机电设备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6.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7.负责抓好设备的计划检修、零故处理,提高设备70、完好率和可靠性,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以满足生产的需要。8.参加本专业范围的事故调查,指导设备事故处理,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三十一条 地质水文专工安全职责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指导所辖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对边坡开采、坑下疏干、洪涝灾害、淤泥剥离等工作负专业责任。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生产部、供电疏干部的水文地质工作情况,指导边坡控制开采、坑下疏干等作业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6.负责编制矿内边坡开采、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并指71、导现场演练。7.参加本专业范围的事故调查,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三十二条 测量专工安全职责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指导所辖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对边坡变形区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5.负责煤炭质量的监督管理、计量工作。6.负责做好露天矿的计量器具,特别是安全仪表的校验工作。7.参加本专业范围的事故调查,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三十三条 工程专工安全职责 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72、.指导所辖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查或审批。5.负责监督工程质量、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6.对新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7.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及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并经有关人员审查其安全资格,不合格者严禁录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签定合同。8.把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纳入年度计划,并与其他生产经营指标一同下达,同等73、考核;在安排资金计划时,优先确保“两措”所需资金。9.参加本专业范围的事故调查,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三十四条 通讯及计算机专工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2.指导所辖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对因其发生的问题负有技术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对露天矿内通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通讯工程施工中技术管理和监督情况,指导临时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6.负责编制矿内通讯系统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7.确保部内通讯系统安全,做到灵敏可靠运行。8.参加本专74、业范围的事故调查,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止事故对策,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第三十五条 环保专工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公司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措施。2.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参加编制环保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4.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5.监督环保设施“三同时”原则的严格执行。6.及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履行岗位安全职责。7.参加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三十六条 科技专工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及本单位75、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程、制度、措施和要求。2.组织编制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监督科技项目实施,提高设备安全性。4.以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为重点,组织科技网活动。5.推广技术革新,提高设备安全性。6.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7.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三十七条 调度专工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等文件。2.参加制定运行管理所必需的规程、制度。3.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4.抓好本单位生产调度技术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本单位运行管理工作。6.编制运行分析月报。7.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76、并组织实施。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9.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10.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三十八条 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1.宣传国家、政府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露天矿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章制度。对露天矿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监督和检查责任。2.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定期组织交流安全生产上的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分析不安全行为,提出针对性建议。3.按照国家、政府和公司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和修改露天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规章制度,并做好执行前和过程中的培训工作和重复性培训工作。4.负责制77、订露天矿安全审核、工艺设备的危害分析和安全大检查计划,指导和监督实施。5.会同策划部、人力资源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更改工程的技术革新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各项试验、试运行的安全监督。7.负责审核外包工程合同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各种外来人员的入矿安全教育,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对其所做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8.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协调和支持露天矿的各项安全培训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新职工,临时工、外借工以及实习人员等进行入矿安全教育。9.负责组织78、露天矿中层干部、管理干部、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规程考试。监督各部门搞好职工的安全规程学习、考试。监督现场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并配合总工程师、技术部门搞好全矿性应急演练。10.定期参加安全审核,对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状况、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以及人员技术状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作业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如已发现违章作业未加以制止而导致事故,要负主要责任。当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时,安监室有裁决的权利。11.为露天矿各级管理层提供安全管理理念、安全审核、事故调查、安全管理技能、工艺设备危害分析、工作安全分析和其他露天矿关键安全规范和制度的培训。12.负责对各级管79、理层进行安全事件和事故调查的培训,指导和参与各类不安全事件、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审查。13.负责汇总和统计本露天矿各类不安全事件、事故的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分析安全发展趋势,提出改进建议。14.负责汇总和统计露天矿和部门安全审核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应建议的落实整改状况,并按月向露天矿“安委会”汇报,做到不解决不关闭。15.负责对本矿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建议,并监督安全奖正确使用。16.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设施等的发放和使用。监督安全工具、用具的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17.参加安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鉴定。18.负责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80、如实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第三十九条 安监科副科长安全职责1.宣传煤矿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我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我矿生产作业的安全状况,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违章现象。2.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的复习、考试,参与组织反事故演习。对新分配到我矿的人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对外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予以检查。3.参加新建、扩建、检修、更改工程的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4.编制“安措”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5.对各部门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抽查两票合格率情况。6.组织指导安81、全网活动,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安全员的作用。7.参加和指导员工行为安全审核、工艺设备危害分析和工作安全分析,对生产、施工现场、控制室等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查隐患、堵漏洞,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危及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的行为。8.在进行事故调查中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人员索取事故原始资料,制止破环事故现场的行为,发现事故原因分析与事故不符或对责任者的处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的意见。对本单位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事件,有权向上级单位反映、汇报情况。及时做好事故、障碍的统计分析,并上报xx能公司安全生产部和省、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9.汇总、统计和分析本部门安全审核和检查结果,协助部门领导提出预防82、事故发生的建议和措施。每月向矿安监部门上报部门和班组的安全审核和检查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状况。10.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根据情节轻重对事故过失人员、违章人员提出处罚意见。11.对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下发安全检查通报,明确提出整改内容,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12.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设施的发放和使用。第四十条 安全专工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监察及管理工作;2.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要83、求的贯彻执行。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研究解决。4.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按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或向主管领导报告。5.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作业)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6.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和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的质量,督促班组加强班组安全基础工作建设。7.参加或组织本单位安全会议及安全大检查,对发84、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8.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9.参加安全活动并积极组织对职工及新工人的安全教育。10.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经验,提出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意见。11.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第四十一条 综合科科长安全职责1.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2.在组织起草露天矿综合性工作安排和总结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组成部分,并放在突出的位置。3.负责监督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4.负责本系统85、文件、资料的保密检查和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密、泄密事件。5.参与和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6.负责生产施工现场所需安全工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供应工作,确保上述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7.负责本部门的保安工作,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8.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第四十二条 综合科综合员安全职责1.做好文明办公工作,保证办公设86、备、设施的完好、齐全,保证办公用品的安全。2.做好工业场区绿化美化工作,绿化面积达到行业规范要求,办公环境达到安全质量标化要求,保证职工浴室面积或上下班洗浴工作达到要求3.组织开展全矿班组建设工作,班组物品摆放实现定制化,实现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4.保证建构筑物的亮化美化,房屋整洁,实现文明办公。第四十三条 文(秘)书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由于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应负责任。2.做好文件安全管理,杜绝密级文件丢失,做好文件安全管理,杜绝密级文件丢失。3.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及各类文书、案卷的保管工作。4.做好文件上传下达工作以及工作交流的联系工作。5.严格执行公司87、印章管理制度,做好印章管理工作。6.组织起草领导讲话,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播厂内重要记事,做好宣传工作。7.组织全厂各部门做好厂内大记事搜集整理工作。第四十四条 法律干事安全职责1.定期到班组、生产现场了解安全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安全生产好经验,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好专业、班组向有关领导汇报,建议予以表扬。2.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协调与地方的相关纠纷,为企业接触后顾之有忧。3.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协调各种关系。第四十五条 材料员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搞好物资计划供应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388、.参加安全活动。4.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5.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四十六条 车队队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及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交通安全制度。2.建立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督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做好反违章管理工作。4.组织做好本部门交通安全培训工作。5.做好安全例行工作。6.组织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7.组织落实“两措”计划。8.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活动。9.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体系。10.主持或参加有关交通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11.组织做好本部门交通安全的考核89、工作。12.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1.学习、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及本部门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2.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3.参加班组开展的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4.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5.做好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6.配合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7.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以及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规范和制度。2.按照人员文化、技术水平和健康状况,根据上级规定配备各岗位工作人员,以确保职90、工有能力胜任。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衡调配,对人员配备不当造成事故应根据情节承担责任。3.负责组织并会同安监科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对进矿新员工进行入矿级安全教育、矿规矿纪教育,组织学习,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对老职工进行重复性安全培训。督促外借工、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入矿安全、纪律等方面规程制度的学习、认真执行安全及操作规程制度并严格考核,对外用(借、包)工、临时工进行全面、严格地审查,确认符合用工要求和安全要求方可允许进入现场。4.在培养、考察、提拔、聘任干部时,把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供领导决策。5.参加安全审核,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并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6.严格执行91、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积极开展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劳逸结合,正确执行劳护用品发放制度,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的正确使用。7.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第三十九条 培训科员安全职责1.负责新招入矿员工的接收登记并及时送培训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教育情况要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好建档登记工作,对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推荐安排工作岗位。2.负责指导招收的临时工、劳务用工安全教育工作。3.负责组织制定矿培训安全工作责任制、年度培训计划,要将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4.负责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办证工作,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负责实习人员、待岗人员的培训。5.负92、责职工外部培训、技术比武、技能大赛、技术交流等工作。6.负责教育培训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的整理归档工作,严禁各种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7.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工作,对职工的原始培训资料负有安全管理责任。8、参加安全审核、安全学习和其他各项安全活动。第四十条 工资科员安全职责1.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会同安监人员、工会等部门作好因公负伤职工的残疾等级鉴定工作,负责伤亡职工的工伤抚恤待遇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劳动保护标准规定,并检查监督各部门发放、使用情况,对是否符合安全、质量要求负责。3.负责工资统计的保密工作,严禁泄密事件发生,严禁各种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93、生,发生问题负有安全责任。4.负责检查监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5.负责职工工资收入台帐的管理工作,对台帐、资料的安全、质量负责。6.负责职工调出、调入社保资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对人员的原始资料负有安全管理责任。7.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个入帐户及资料的安全管理,发生问题负有安全责任。8.负责各项基金的统计、汇缴及审报工作、对基金管理的准确性负有安全责任。9.负责社会保险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的整理归案工作,发生问题负有安全责任。10.负责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监护治疗等工作。第四十一条 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94、和制度,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2.负责落实本企业的安全职责。执行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规范和规章制度。建立稳定的生产秩序,组织职工代表听取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报告,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代表提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3.负责企业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工作。参加和协助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做好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4.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有争议的劳动仲裁。5.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好人好事和安全健康环境新制度,发挥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的作用,营造安全氛围。发挥党、团、工会组织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逐步引导建立企业职工自觉执行安全规95、章制度的安全文化。6.参加安全审核和职业安全卫生大检查,经常深人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解决安全中出现的问题。7.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8.对出现突发事件时的职工思想工作负责,对因此导致的事故负责。第四十二条 团委书记安全职责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协助科长负责全部人员执行各项安全措施。2.负责开展安全活动,对比较重大的安全活动,及时制定本部门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3.负责组织全部人员按时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生产简报等,对其中提出的要求,要制定措施,监督贯彻落实。4.参加安全审核,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按时上报有关安96、全的各种报表。5.保证自身安全,并做到不伤害别人,发生人身事故,负有事故责任。6.执行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生火灾及被盗事件负有安全责任。第四十三条 政工科科员安全职责1.对所辖范围内的文体活动安全负责。2.负责全体对参加文体活动人员的安全。3.对文体设施损环和人身安全的事故调查负管理责任。5.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指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和有关的规章制度。6.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文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各类违章事故的发生。7.组织人员认真实施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8.组织人员,坚持安全审核、安全活动,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并做好记录。第四十97、四条 工会干事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及各级组织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2.指导本单位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本单位有关安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3.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4.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5.落实工会办公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做好各类文化活动的安全防护措施。6.组织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等安全教育活动。7.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四十五条 生产部主任安全职责1.部主任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98、采掘、运输、排土、爆破作业的设备和人员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矿下达给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计划制定本单位全年安全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按照部控制轻伤、段队控制异常和未遂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3.组织实施公司、矿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本单位的安全措施计划进行审定和实施。4.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段队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落实部级“两措”计划的实施。5.对重要生产项目或特殊作业,要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承担相应责任。6.主持本单位安99、全分析会,每周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例会,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指示。7.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生产中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8.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学习和定期考试,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9.抓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针对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生产实际,制定有针对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第四十六条 生产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100、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部门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带领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5.对于违章发生事故的部门职工101、,要做好思想工作,如实反映事故的真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教育职工,严肃对待事故处理。第四十七条 生产部副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向部主任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4.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5.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102、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6.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7.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8.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 第四十八条 采掘段段长安全职责 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承担采煤、剥离工作,并对本段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采掘作业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本单位的安103、全大检查活动。4.组织制定特殊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对特殊施工作业要到现场进行指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5.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整改。6.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7.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8.组织开展采掘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防范设备事故。9.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 第四十九条 运输段段长安全职责 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承担煤炭、剥离物、灰渣运输、洒水104、降尘、坑下防灭火工作,并对本段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防止交通运输事故。3.负责分管运输设备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车辆作业地点、道路路况、道路标识、洒水降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4.组织制定特殊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5.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6.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105、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7.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 8.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第五十条 生产服务段段长安全职责 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承担采掘工作面、道路维护,排土场推土等工作,并对本段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工程机械设备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做好道路平整,挡车墙安全可靠,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4.组织制定特殊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106、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5.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6.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7.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 8.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 第五十一条 穿爆段段长安全职责 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承担生产中穿孔爆破工作,并对本段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穿孔设备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补充完善坑下各种警示标识,10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火工品运输、保管、收发等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4.组织制定特殊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5.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6.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7.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 8.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第五十二条 运行安全专工(安全员)职责1.认真贯彻108、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制定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4.落实“两票三制”。5.监督、落实“安措”计划。6.具体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活动。7.负责部门安全培训工作。8.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9.协助部门领导开展发违章工作。10.参加编制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11.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1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13.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五十三条 运行班组长(队长)安全职责1.班组长(队长)是本班组(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队109、)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向部责任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班组(队)的安全目标的实现。3.负责组织本班组实施安全目标控制和“三大规程”的学习,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主持召开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5.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责任;对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签字及记录工作;6.组织实施矿及部下达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对本班组(队)的安全措施、安全计划进行编制,上报审批后组110、织实施;7.对本班组出现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8.协调所属各包机组、个人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并每天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第五十四条 运行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1.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技术管理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2.协助班组长制订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3.工作开工前,协助班组长查明危险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4.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作业危险因素分析,制定防范措施。5.参加本班组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制定消除措施。6.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障碍、事故和其他不安全事111、件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订对策,督促执行。 第五十五条 运行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安全员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并带头遵守规程;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有权停止工作。2.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活动要根据上级布置和要求,结合班组实际,并认真做好记录。3.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领用、试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4.参加本班组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对“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5.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障碍、事故和其他不安全事件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订对策,督促执行。第五十六条112、 现场调度员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生产指挥及各项工作的平衡、协调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各环节的生产、安全情况,对上级安全生产的有关指令、指示要迅速传达到各工作岗位。4.参加本单位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处理建议,参加安全大检查。5.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准确地汇报至有关部门及领导,并积极组织抢救和恢复生产工作。6.在调度或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同时做好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七条 包机长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落实年度安全目标和113、保证措施。3.带领本机组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严格执行“两票三制”。5.落实各项运行技术措施。5.参加有关安全活动。6.参加安全培训工作。7.落实反违章工作。8.贯彻落实部门事故应急预案。9.做好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11.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五十八条 维修部主任安全职责1.部主任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负责检修维护的采、运、排作业设备、全矿供配电设备设施、通讯设备和人员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114、据矿下达给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计划制定本单位全年安全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按照部控制轻伤、班组(队)控制异常和未遂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3.组织实施公司、矿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本单位的安全措施计划进行审定和实施。4.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车间、班组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落实部级“两措”计划的实施。5.对特殊检修作业,要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承担相应责任。6.主持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周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例会,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指示。7.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115、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检修、大修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安全工器具检查、电气预防性试验等工作。8.负责组织本单位各工种安全规程学习和定期考试,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9.抓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针对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生产实际,制定有针对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10.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1.组织对分管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第五十九条 维修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116、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部门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带领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5.对由于违章发生事故的部门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如117、实反映事故真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教育职工,严肃对待事故处理。第六十条 维修部副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向部主任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检修、大修生产现场监督检查。4.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5.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监督检118、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6.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7.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8.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第六十一条 维修部铲修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采掘设备、供配电设备、穿孔设备、通讯系统、半连续生产系统、采掘设备大修等工作,对承担维护检修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检修人员人身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119、并经常深入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检修、大修生产现场监督检查。4.督促做好本车间和承担的全矿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认真抓好电气预防性试验等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5.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6.参加或组织制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7.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8.负责审查本单120、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9.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10.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1.组织对分管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第六十二条 维修部汽修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向部主任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参加本单位121、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检修、大修生产现场监督检查。4.督促做好本车间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5.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6.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7.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8.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9.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10.抓好驻矿服务队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出现管理漏洞。11122、.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2.组织对分管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第六十三条 维修部工程机械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工程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对检修设备安全和检修人员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本单位检修工作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检修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4.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5.参加或组织制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123、,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6.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7.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8.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9.督促做好本车间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10.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1.组织对分管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第六十四条 维修部矿修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矿用汽车大修工作,对大修设备安全可靠和检修人员人身安全负责。2.认真贯124、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要经常深入检修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4.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5.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6.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7.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8.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125、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9.督促做好本车间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10.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1.组织对分管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第六十五条 检修(铲修、汽修)专工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编写、审查部门有关生产技术与设备管理文件。3.编制本部门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落实。4.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5.负责本专业技术及检修管理工作。6.及时补充设备(事故)备品。7.参加相关安全活动。8.做好本部门外包工程、外协工的安全管理。9.严格执行工作票管126、理制度,做好潜在风险分析工作。10.负责部门技术培训工作。11.做好安全例行工作。12.组织本专业开展反违章工作。13.参加编制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培训。1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异常、障碍等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15.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第六十六条 检修安全专工(安全员)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参加有关安全制度、措施的编制工作,并监督执行。3.参加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保证措施的制定,并监督实施。4.编制安措计划,监督“两措”计划落实。5.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做127、好潜在风险分析工作。6.组织、参加部门各类安全检查活动。7.负责本部门外包工程、外协工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8.负责部门安全培训工作。9.做好安全例会工作。10.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工作。11.负责本部门反违章管理工作。12.负责编制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培训。13.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1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异常、障碍等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15.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第六十七条 供电疏干部主任安全职责1.部主任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128、导责任,负责疏干排水、向电矿供水工作,对本部供排水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和人员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矿下达给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计划制定本单位全年安全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按照部控制轻伤、班组(队)控制异常和未遂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3.组织实施公司、矿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本单位的安全措施计划进行审定和实施。4.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班组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落实部级“两措”计划的实施。5.对重要的管路施工、水池清淤、打井等特殊作业,要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129、施的正确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承担相应责任。6.主持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周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例会,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指示。7.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生产中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8.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学习和定期考试,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9.抓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针对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生产实际,制定有针对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10.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指挥,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1.组织对130、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第六十八条 供电疏干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部门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带领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131、一”思想。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5.对于违章发生事故的部门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如实反映事故的真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教育职工,严肃对待事故处理。第六十九条 供电疏干部副主任安全职责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向部主任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的执行情况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参加本132、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4.参加本单位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5.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6.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7.负责审查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其它方案。8.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第七十条 变电运行班班长安全生产职责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向部责任负责13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班组的安全目标的实现。3.负责组织本班组实施安全目标控制和“三大规程”的学习,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主持召开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5.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责任;对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签字及记录工作;6.组织实施矿及部下达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对本班组的安全措施、安全计划进行编制,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7.对本班组出现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134、训、落实改进措施;8.协调所管辖范围内个人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并每天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第七十一条 基层工程技术人员(专工)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队、班组)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部主任负责。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3.根据各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措施、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4.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135、措施交底,并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5.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台帐、资料、图纸的管理工作。6.负责分管班组(队)的安全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和考试工作。7.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及改进措施。第七十二条 检修班长安全职责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对消除设备缺陷的及时性负责。2.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观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3.负责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136、程制度,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4.参加安全审核,经常检查本值(班)工作场所(每天不少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应及时处理。对本值(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5.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本着在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本班生产作业计划,做到“五同时”。6.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记录。7.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137、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8.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周”活动,落实上级和本企业、本部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9.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10.负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的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11.负责组织验收检修工艺质量,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第七十三条 检修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1.班组技术员138、对本班生产工艺,设备检修、维护、试验工作中的安全技术负责,本着在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本班生产作业计划,做到“五同时”,发生事故应负技术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与本班分工管理有关的技术法规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负有实施责任。3.负责执行有关的安全工作制度及安全措施规定,并负责对本班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4.参加安全审核,经常检查本工作场所(每天不少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应及时处理。对本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5.对本班所管辖的设备技术标准、设备安装及存在缺陷和隐患,负责指导处理。由于缺少安全措施,发生事139、故,应负有技术指导责任。6.协助班长做好检修工作中的技术准备和措施制订工作,“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由于技术指导有误,而发生事故,应负事故责任。7.对于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应负组织技术分析和调查,制定防范措施的责任,对填写不安全事件报告负责。8.深入现场了解设备安全状况,由于装置性违章发生事故,应负有事故技术责任。9.对签发的工作票安全措施负责,实施作业中不执行工艺技术标准,发生事故负有技术责任。10.制止“三违”行为,由于不制止、不纠正、发生事故负有事故责任。11.负责验收检修质量,若因工艺质量问题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第七十四条 检修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安全活动,宣传安全方针140、,监督本专业正确执行安规和有关规定,重点工作中安全措施的实施监督和协助专业主管在生产工作中做到“五同时”。2.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本专业的“事故”及不安全情况的分析,调查上报,经常及时向上级反馈本专业的安全情况,并对其正确性负责。3.参加安全审核,经常检查本值(班)工作场所(每天不少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应及时处理。对本值(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制止本专业人员的任何违章作业。5.负责做好各种安全工作记录,对本专业的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应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6.负责监督贯彻执行“两措”计划项目,安全措施。141、7.监督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保护人身安全。8.协助专业主管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问题,属班组整改的采取措施,立即整改。9.负责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的监督检查。第七十五条 职工安全总责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2.正确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4.生产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142、,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6.施工(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9.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11.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12.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143、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3.根据所从事的工种情况,严格遵守矿所制定的岗位规程中规定的相应工种的安全规程。第七十六条 电(气)焊工安全职责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3.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作业前做好防火措施,遵守压力容器操作的有关规定,易燃危险品防火标准规定,杜绝无票作业和违章作业。4.工作前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5.遵章守规,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三不伤害”。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144、报。7.发生异常未遂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8.参加班组班前会和班后会,参加安全月活动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9.积极参加本班组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10.掌握紧急救护法,发生人身事故时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第七十七条 电工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2.正确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3.严格执行工作票,禁止无票作业。生产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145、做好安全措施,做到“三不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5.施工(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得随意解除各种保护装置和调整电气参数。6.认真参加安全活动,参加日常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春、秋季安全检查。7.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9.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第七十八条 起重工安全职责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146、,持证上岗。2.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3.工作前认真检查使用的吊具是否完好,使用吊车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前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4.遵章守规,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三不伤害”。5.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6.发生异常未遂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7.参加班组班前会和班后会,参加安全月活动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8.积极参加本班组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9.掌握紧急救护法,发生人身事故时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第七十九条 挖掘机司机安全职责1.接147、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采掘设计,执行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措施,不违章作业。3.正确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内容详细全面,不清楚不接班。5.不得擅自处理电气故障、调整电铲电气参数,各部装置的连锁和制动机构失灵时不许作业。6.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做到“三不伤害”。7.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参加148、日常安全检查。9.审核或补充检修工作所列安全措施,配合检修人员完成检修工作。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11.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第八十条 重型汽车司机安全职责1.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措施,不违章作业。3.严格执行行车“六不准”,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和矿对生产车和地面车管理有关规定,服从交警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149、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5.在行车中,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确保行车安全。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内容详细全面,不清楚不接班。7.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做到“三不伤害”。8.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9.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11.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和把车交给无证的人员150、驾驶。第八十一条 检修工(钳工)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指示、规定、规程、制度。2.严格遵守本单位、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4.执行工作票、潜在风险分析制度。5.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6.按要求参加安全例行工作。7.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8.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操作特种设备必须持证上岗。9.积极配合部门及班组对不安全事件的调查。第八十二条 事务员安全职责1.保管好分管范围内的物资、材料。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每天做好检查,发现151、隐患及时汇报。3.组织做好本部门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合理发放。4.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上规定的各项职责,完成本岗位年度安全目标。5.按照部门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及部门领导安排,做好各班组、人员安全奖惩的兑现,不发生疏漏。6.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学习和定期考试,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第八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维修、保洁、制水、经警、司机人员及设备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152、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矿下达给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计划制定本单位全年安全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3.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班组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落实部级“两措”计划的实施。4.主持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周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例会,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指示。5.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生产中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6.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学习和定期考试,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153、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第八十四条 后勤管理处技术员安全职责1.后勤主管是后勤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后勤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对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方针、指令、条例、规定,在工作中做到“五同时”负责。3.负责组织制定各级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由于不执行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发生事故负有事故责任。4.检查监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制止纠正违章,由于不制止、不纠正发生了设备、人身事故负有事故责任.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知识和安全文件学习。 .6.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完成各项安全记录。7.发生不安全事件,要认真154、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执行防范措施,使事故重演负有事故责任。8.负责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由于不执行发生事故负有事故领导责任。9.负责贯彻厂发“两措”有关项目和安全措施的执行,不执行发生事故负有事故责任。10.负责组织贯彻易燃易爆防火措施的制订,由于措施不到位、检查实施发生事故负有事故责任。11.负责执行国家饮食卫生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防止食物中毒,负有安全责任。露天矿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008.5)第一章 露天矿机关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一条 露天矿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露天矿矿长是本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矿的隐患排查治155、理和监控及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矿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保证体系。4.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审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目标计划。审定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目标的实现。5.及时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定期156、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如实地及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情况。6.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和隐患排查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7.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听取职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意见和建议。8.每月组织一次全矿综合隐患排查。第二条 党委书记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露天矿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是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露天矿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157、工作全面负责。2.在露天矿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保证监督作用。3.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单位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重大问题。5.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方面158、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6.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7.参加或组织本单位的重要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会议,审议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领导党团组织建立健全岗、网等安全监察组织,参与本单位人身死亡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依靠群众共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第三条 安全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159、任,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对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监控,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4.组织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目标计划,经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5.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6.组织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及其他安全生产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160、人,限期完成。7.协助矿长分管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8.参加或主持露天矿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每月组织2次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落实”原则安排整改。第四条 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矿长和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161、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党委、纪检、工会工作中。3.组织职工代表、群众监督、青安岗等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4.深入排查影响隐患排查工作的职工思想动态、精神状态、家庭等不利因素,做好职工及其家属政治思想工作。5.每月参加1次全矿综合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班组建设、文明生产等工作。第五条 机电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机电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经常深162、入生产现场和部门,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组织制定、修改、审核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规程及机电管理的规章制度。5.负责抓好生产各环节的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重点做好安全供用电、防雷电、接地保护、受压容器防爆、机械安全运行、起重安全及各种安全装置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等工作。6.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重点是设备的健康状况、渗漏和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的完好情况。7.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单位的隐患排查活动,做好分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第六条 总工程师隐患排163、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向矿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对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措施,及时有效的进行治理和监控。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4.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目标计划,并预算治理资金,经行政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5.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组织编制完善本单164、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规定。6.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制年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应急预案,并经行政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现场演练。7.组织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8.协助矿长分管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9.参加露天矿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会议,及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第七条 采矿副总工程师隐患165、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采矿工程隐患排查工作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3.组织采、运、排、边坡治理、防治水、防排水、半连续系统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4.参加矿月份隐患排查分析会,每月参加1次矿组织的综合隐患排查和2次专项隐患排查检查,监督本人所负责专业范围的隐患整改工作。5.做好领导带班工作,在带班过程中随时排查生产现场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第八条 安全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166、把隐患排查列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3.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每月1次的综合隐患排查和由安全矿长组织的每月2次的专项隐患排查,组织召开月份隐患排查分析会。4.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情况,负责整改情况的复查,使隐患排查形成闭环管理。5.在带班过程中,积极排查消除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第九条 安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生产、检修及临时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生产167、现场和部门,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按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5.负责初步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矿建、土建、安装工程、设备检修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制定、修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参加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研制开发工作。7.负责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168、监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并负责审核,负责落实治理资金。8.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提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奖惩考核的建议。9.组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检查,负责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提供安全监察报告及各类事故统计、分析和安全信息。10.组织制定防火、防爆、剧毒、易燃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情况。 11.监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确保消防系统设施处于完好状态。1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爆破工的培训办证工作。13.每月组织一次全矿的隐患排查169、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上报,并在月度安全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会议上进行分析,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并监督执行。第十条 生产技术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生产、检修及临时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及进行生产施工指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放在首位,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170、全生产“五同时”。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与生产同步进行。5.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文明生产工作。6.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项目并负责组织培训。7.对新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且同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8.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和制度、检修规程等,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工艺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项目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9.负责抓好设备的计划检修、零171、故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可靠性,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安全供用电,以满足生产的需要。10.做好矿内通讯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确保矿内通讯系统安全,做到灵敏可靠的运行。11.负责组织实施露天矿的防汛、防雷及其它自然灾害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预防等工作。12.负责煤炭质量的监督管理、计量及环境保护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13.在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必须把生产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生产施工安全工作,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生产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平衡配套工作。14.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及在招用172、分包单位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有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项目,并经有关人员审查其安全资格,不合格者严禁录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15.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各项指标纳入年度计划,并与其他生产经营指标一同下达,同等考核;在安排资金计划时,优先确保“两措”、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项目所需资金。第十一条 综合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露天矿的综合性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起173、草露天矿综合性工作安排和总结时,要把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列为重要组成部分,并放在突出的位置。4.负责监督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对劳动保护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监控。6.负责组织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并负责贯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7.负责研究制定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冬季防寒、夏季防暑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劳动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项目,以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和174、安全。8.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技术、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培训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项目考核,重点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9.参与和组织群众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经常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0.负责群众安全监督和青年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网络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岗、网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表扬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中的好人好事。11.负责生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供应工作,确保上述物175、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12.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第十二条 设备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矿内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检查机电设备的消防情况176、,治理和监控设备火灾隐患,负责设备消防设施的定期更换,保证其完好可用。5.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6.负责填写上报矿内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7.负责编制矿内机电设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三条 电气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矿内两个变电所及供配电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177、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经常深入现场、两个变电所,监督检查供配电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变电所检修、运行及现场电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供配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负责编制矿内电器设备、变电运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四条 采矿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178、责任制1.对采、运、排工艺及现场,坑下爆破作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生产一线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采、运、排工段及爆破作业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 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坑下生产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179、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负责编制采、运、排工艺及现场,坑下爆破作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五条 地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边坡开采、坑下疏干、洪涝灾害、淤泥剥离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生产作业部、供电疏干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边坡控制开采、坑下疏干等作业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180、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边坡开采、自然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负责编制矿内边坡开采、自然灾害等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六条 测量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边坡变形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181、现场,监督检查生产一线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对变形区进行时时监控,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整理上报技术科。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地质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负责编制矿内边帮变形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七条 工程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露天矿场区内临时施工现场,坑下施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182、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中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临时施工作业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负责编制矿内工程施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八条183、 通讯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露天矿内通讯系统中存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通讯工程施工中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临时施工作业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逐级上报,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并保证治理资金的落实。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通讯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18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负责编制矿内通讯系统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指导现场演练。第十九条 安监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法律、法规,在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监察及管理工作;2.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3.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按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或向主管领导报告。4.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作185、业)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协同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5.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和检查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的质量,督促班组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基础工作建设。6.参加或组织本单位安全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会议,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7.负责编制汇总全矿各专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应急预案,并每年负责组织一次现场演练。第二十条 综合科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露天矿内人事、工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综合性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专业责任,并对科长负责。2.18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所需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综合性工作中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各车间事务员及相关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活动,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5.负责填写上报矿内综合事务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及监控措施。6.及时上报所负责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项目计划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落实情况。第二章 生产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二十一条 生产部主任隐患187、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部主任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直接领导责任。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令,并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组织建立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3.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生产。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4.每日188、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掌握现场安全环境、设备运行状态、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重点排查坑下煤层自然发火、汛情、设备火灾、片帮、滑坡等情况,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限时整改。对于较严重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5.月末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会,总结本月、布置下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生产中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第二十二条 生产部副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生产部副主任在生产部主任领导下完成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2.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关189、于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协助生产部主任建立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3.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生产。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4.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掌握现场安全环境 、设备运行状态、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重点排查坑下煤层自然发火、汛情、设备火灾、片帮、滑坡等情况。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部主任汇报,能整改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将发现的隐患、处理情况、完成情况作记190、录。5.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分析及隐患排查会及其他安全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6.参加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生产中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第二十三条 段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段长是本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本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生产部班子的领导下完成本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关于隐患排查的有关文件,并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组织建立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191、理和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3.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及时向部主任汇报,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生产。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4.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掌握现场安全环境 、设备运行状态、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限时整改。对于较严重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5.积极参加生产部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会,总结本月、布置下月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6.领导和组织本段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192、生产现场掌握生产中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7.督促职工做好隐患查找、排除、汇报记录。第二十四条 生产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生产部专工在生产部主任及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并对生产部主任及分管副主任负责。2.对各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在技术上予以指导。3.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及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向分管副主任及生产部主任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消除隐患。4.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向安检科填报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治理隐患。5.积极参加生产部组织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积极参加季节性安全生产大193、检查并组织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6.按照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各段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努力消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第二十五条 段队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段队技术员在段长的领导下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并对段长负责。2.对本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在技术上予以指导。3.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及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向段长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消除隐患。4.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向生产部安全专工填报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治理隐患。5.积极参加组织本段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194、全监督活动, 积极参加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6.按照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要求对本段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努力消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第二十六条 生产调度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生产调度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生产。2.要认真抓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及时制止“三违”人员,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提醒作业人员。3.大风天气要认真执行195、露天矿及生产部的防灭火预案,要对大型设备不能到达的区域进行巡视检查。4.汛期要加强对露天采场防汛的检查,发现薄弱区段及时处理。5.督促运行人员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第二十七条 电铲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 2.交班、接班时都要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段调和本段段长,并做好记录。3.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做到四不伤害。4.特殊作业如:控制开采、淤泥开采等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5.大风天气加强防火,认真执行防火制度。6.汛196、期做好防汛、防暑、防雷电工作。第二十八条 大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 2.交班、接班时都要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段调和本段段长,并做好记录。3.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做到四不伤害。4.要严格控制车速,遵守交通规则,作业时要保持精力集中,加强瞭望,确保安全。5.大风天气加强防火,认真执行防火制度。6.汛期做好防汛、防暑、防雷电工作。第二十九条 工程机械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197、合治理”的生产方针。 2.交班、接班时都要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段调和本段段长,并做好记录。3.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做到四不伤害。4.工程机械作业时要加强瞭望,时刻保持设备之间的距离,保证作业安全。5.大风天气加强防火,认真执行防火制度。6.汛期做好防汛、防暑、防雷电工作。第三十条 穿爆运行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 2.交班、接班时都要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段调和本段段长,并做好记录。3.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做198、到四不伤害。4.严格执行火攻品的使用管理制度。5.特殊爆破作业要经矿批准,并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6.大风天气加强防火,认真执行防火制度。7.汛期做好防汛、防暑、防雷电工作。8.爆破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如:洗车、放大绳、吊装等工作时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第三十一条 胶带运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 2.交班、接班时都要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段调和本段段长,并做好记录。3.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做到四不伤害。4.熟练掌握半连续工艺运行特点,胶带移设时要严格199、执行工作票制度。5.大风天气加强防火,认真执行防火制度。6.汛期做好防汛、防暑、防雷电工作。第三章 维修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三十二条 维修部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维修部主任对维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应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2.重点对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3.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4.重点负责运输设备和工程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在每日上班后对现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经常了解和检查200、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现场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在下班前要向横班班长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6.定期监督检查各车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表上签字后向矿安监科报送。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维修部主任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第三十三条 维修部副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维修部副主任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向部主任负责。2.重点检查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现场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3.负责采掘设备和半连续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201、工作。4.重点排查采掘设备和半连续系统安全装置的运行、设备按计划检修及完成情况。对采掘设备和半连续系统、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5.维修部副主任应坚持日常和定期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及班组,检查“三程”和“两票”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6.定期监督检查各车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7.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及方案,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负责排查设备安全装置的运行、设备按计划检修保养情况,并对部主任负责。2.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物资、配件和所需202、资金。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3.每天检查各班组设备的计划检修保养及完成情况。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装置的运行和设备按计划检修保养情况,指导班组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4.横班值班员在部主任的领导下,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各环节的生产、安全情况,传达上级有关精神。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监督检查各班组填写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并随时进行抽查。7.横班值班员定期监督检查各车间填写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并组织有关人员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0日前和下一年1月20203、日前向矿安监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第三十五条 汽修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汽修车间主任负责对运输设备、设施、现场环境、安全工器具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照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2.汽修车间主任重点检查运输设备运行和检修保养情况、现场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和“两票”执行情况。3.定期参加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4.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两票”执行情况、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安全防火等情况。定期组织车间安监员、技术员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5.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204、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6.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主任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逐级汇报。第三十六条 汽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班组作业环境、人身安全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2.经常了解所承修设备的运行情况、计划检修及保养情况。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并对作业现场进行重点检查。3.经常检查班组成员填写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表”,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好备查。4.班组长应在每日上班205、后对现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对所承修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5.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监督检查班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表”,跟踪检查隐患治理结果。6.重大安全隐患要先向汽修主任进行汇报,然后进行逐级汇报。第三十七条 汽修班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协助班组长对所承修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工器具、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负责排查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计划检修保养及完成情况。对设备渗漏和治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作业现场的“两票”执行进行监督检查。3.重点检查班组206、在日检时对设备的检查情况,和“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表”的填写情况。4.经常深入工作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身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隐患后要立即进行处理。5.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6.每天检查班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表”的填写情况。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向班组长进行报告并研究治理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汇报,然后逐级上报。第三十八条 汽修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钳工负责对本班组所承修的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重作业司机对吊装工作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场地机动车司机对车辆和地面交207、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2.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经常检查工作现场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不违章作业。3.在每天日检时要对所承修设备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在日检时应重点检查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液压系统、举升液压系统油管有无渗漏、油管包布是否破损。5.重点检查防火装置、排烟管路、防火包布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6.起重作业司机重点检查吊具有无缺陷、吊车的制动是否可靠、各开关是否灵活、报警装置完好情况。7.场地机动车司机每天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可靠性检查,制动必须可靠、灯光和转向必须完好、车辆有无渗漏情况。8.场地机动车司机还应每天对所驾驶车208、辆的轮胎进行外观和气压的检测,保证气压在规定的范围内。9.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车辆进行安全防火检查。起重作业司机在每次作业前对吊车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班组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场地机动车司机在每天行车前、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检查。10.检修钳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起重作业司机和负责班组发现隐患后应立即进行处理,排查过程记录在设备档案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场地机动车司机发现隐患后应立即与维修人员联系,研究治理方案,隐患排查过程记录在设备档案中,发209、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第三十九条 汽修班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电工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以及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隐患。3.在每天日检时要对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重点检查。日检时重点检查电瓶接线桩有无缺损、电瓶卡子有无松动、电解液是否正常。检查灯光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有无破损搭铁现象,检查各种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4.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灯光和电瓶进行检查。5.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210、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发现一般隐患后要立即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第四十条 汽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电焊工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在焊接作业中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负责排查在焊接作业中存在的影响正常电焊作业的事故隐患。3.在日检时重点检查车辆排烟管路有无开裂漏烟、连接部分有无开裂现象。车辆大架子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运行的裂纹、车辆附件销轴、钢丝绳等有无脱落、松动、开焊等现象,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4.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车架、大箱斗等211、关键部位进行检查。5.电焊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发现一般隐患后要立即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第四十一条 铲修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铲修车间主任负责对铲修车间负责的供电设备、电铲检修维护设备、电铲大修设备、坑下电缆移设设备、半连续系统的设备及生产现场环境和安全工器具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2.铲修车间主任应定期参加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212、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铲修车间主任应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两票”执行情况、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时发现和查处身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4.发现一般事故隐患及时通知相应的班组处理并记录在相应班组“工作日志”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四十二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专工负责解决本车间所有的半连续系统机械设备、半连续系统运行和检修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负责治理本车间所管辖的设备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2.检修专工应深入到车间的每个班组中,询问和察看设备是否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及到各生产现场中了解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213、。3.检修专工应负责检查本车间所管辖设备,在运行及检修中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到运行和检修现场检查设备的实际运行和检修状况。4.检修专工应每周到生产现场或到班组巡视检查一次,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两次。5.检修专工将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并逐级汇报。6.检修专工监督班组技术员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日检记录”中。第四十三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班长对本班组所辖半连续系统机械设备、半连续系统运行和检修技术层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责。2.检修班长应深入到各班组中,询问和察看设备是否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及到各生产现场214、中了解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3.检修班长负责检查本班组所管辖设备,在运行及检修现场中存在的问题。到运行和检修现场检查设备的实际运行和检修状况。检修班长应每天到生产检修现场巡视检查一次。4.检修班长将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进行逐级汇报,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5.检修班长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工作日志”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四十四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技术员负责本班组所辖半连续系统机械设备、半连续系统运行和检修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2.检修技术员应深入到各班组中,询问和察看设备是否存在技术上215、的问题及到各生产现场中了解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3.检修技术员负责检查本班组所管辖设备,在运行及检修现场中存在的问题。到运行和检修现场检查设备的实际运行和检修状况。检修技术员应每天到生产检修现场巡视检查一次。4.检修技术员将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进行逐级汇报,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5.检修技术员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日检记录”中。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四十五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钳工对本班组所承修的设备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检修钳工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情况。在每天日216、检时要对所承修设备进行安全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液压油管有无渗漏、润滑油管等装置是否破损、防火装置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3.检修钳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进行安全防火检查。4.检修钳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日检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5.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逐级上报,并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四十六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电工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检修电工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以及217、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隐患。在每天日检时要对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电气系统接线有无缺损、变压器等有无异常、灯光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有无破损现象、拉绳开关和跑偏开关等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3.检修电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照明和传感器等进行检查。4.检修电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日检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5.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逐级上报,并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四十七条 半连续系统检修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218、责任制1.电焊工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在焊接作业中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电焊工负责排查在焊接作业中存在的影响正常电焊作业的事故隐患。重点检查钢结构等有无开裂现象、系统所属附件有无脱落、松动、开焊等现象,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3.电焊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钢结构、料斗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4.电焊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日检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5.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逐级上报,并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四十八条 变电运行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219、.班长对所内所有供电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设备倒闸操作、运行方式的变更、电量的计算及所内环境卫生、人身安全、安全用具的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班长每日到所后应先检查系统的实际运行方式,再查看运行记录系统运行方式与实际运行方式及模拟盘运行方式是否相符。检查运行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全面,系统运行方式的变更是否合理。检查接地线的装设情况和记录情况。3.检查缺陷记录本有无重大设备缺陷,缺陷是否已通知相关检修人员。检查倒闸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设备运行参数是否正常。4.班长应在每日上班后和下班前对所内运行系统进行全面巡视检查,然后对接班者进行交代。每日检查两次。5.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220、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并及时逐级汇报。第四十九条 运行值班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运行值班员是当班运行设备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所有运行设备运行情况负责。运行值班员对全所的安全工器具、安全防火、设备运行参数、运行方式负责。2.检查系统实际运行方式与运行记录运行方式及模拟盘运行方式是否相符。检查设备运行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有无异常等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状态是否一致。检查警铃、警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3.高压配电室每2个小时巡检一次。控制盘上的运行表记运行参数每一个小时记录一次。4.设备的一般事故隐患均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5.将221、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条 综合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班长对本班组所管辖的供电设备、电缆保护柜和电缆分支柜、作业环境、人身安全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检查供电设备运行情况,有无异常。运行电流是否符合实际生产的要求,电缆及设备发热情况是否正常。设备的保护定值是否合理。3.检查坑下电缆保护柜和电缆分支柜移设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检查供电设备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两票”的执行情况及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4.班长应每周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一次。5.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工作日志”中。222、6.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一条 综合班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对露天矿露天变电所、工业变电所进、出线路及设备负责;对35KV采掘配电所出线线路及设备负责。对35KV采掘移动变、35KV疏干移动变进、出线供电设备负责。对坑下所有供电设备的电缆及保护柜、分支柜负责。2.兼职安检员对本车间所有的供电设备、所有电铲的维护检修和大修、半连续系统卡调通讯系统的安全稳定生产负责。3.检查35KV采掘移动变、35KV疏干移动变、35KV采掘配电所供电设备运行情况,有无异常。电缆及设备发热情况是否正常。4.检查坑下电缆保护柜和电缆分支柜移设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生产实际223、的要求。检查供电设备的电缆运行是否良好、电缆的发热情况是否符合运行要求、电缆绝缘层的磨损、电缆强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5.兼职安检员检查全车间所有的各种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是否良好、安全可用及配置数量是否合理。6.检修电工每班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检检查一次。巡视电工每周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二次。兼职安检员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7.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检修工值班记录”中。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8.兼职安检员将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检修工值班记录”中。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二条 综合班通讯工隐患排查治理和224、监控责任制1.负责全矿的通讯系统及电铲、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和监视系统。2.检查全矿所有通讯系统运行是否正常、良好。检查全矿所有电铲、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良好。3.每周对全矿所有的通讯系统和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巡视检查一次。4.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工作日志”中。5.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三条 铲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负责对本班组所承修的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检查所承修设备的运行情况或检修情况,工作现场安全情况及劳动保护佩戴情况。检查“两票”的执行情况,重点防火部位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3.班长每日上班后,对班中的“225、检修工记录本”的内容进行检查。班长对本班所承修的设备每周巡视检查一次。4.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工作日志”中。5.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四条 电铲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电铲检修钳工负责对本班组所承修的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电铲检修钳工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情况和工作现场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3.在每日工作时要对所承修设备进行安全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油系统有无渗漏油现象;机械部位提升、推压、行走各部件是否完好、牢固等。4.电铲检修钳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226、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5.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检修工值班记录”中。6.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五条 电铲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电铲检修电工负责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检修电工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以及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隐患。3.在每日工作时要对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检查。检查设备运行参数是否正常,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确。4.检修电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5.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检修工值班记录”中。6227、.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六条 检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电焊工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在焊接作业中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电焊工负责排查在焊接作业中存在的影响正常电焊作业的事故隐患。对已焊接设备的焊口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开焊、裂纹等现象。3.电焊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4.将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填写在“检修工值班记录”中。5.将重大事故隐患,填写到车间“隐患排查登记表”中。第五十七条 工程机械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工程机械车间主任负责对工程机械车间的设备、设施、现场环境、安全工器具、228、自用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2.工程机械车间主任应定期参加部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工程机械车间主任应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两票”执行情况、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时发现和查处身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4.工程机械车间主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主任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5.工程机械车间主任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229、,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第五十八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班组长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身安全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班组长应经常了解所承修设备的运行情况、计划检修及保养情况、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两票”执行情况,并对作业现场进行重点检查。经常检查班组成员填写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表”,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好备查。3.班组长应在每日上班后对工作现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对所承修设备每周检查三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4.班组长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认真填写“设备日常230、检查记录表”,跟踪检查治理结果。5.班组长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先向车间主任进行汇报,然后进行逐级汇报。第五十九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技术员应当协助班组长对所承修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技术员应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工器具、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技术员负责排查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计划检修保养及完成情况。技术员对设备渗漏和治理情况进行排查。4.技术员重点检查班组在日检时对设备的检查情况,和“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表”的填写情况。5.技术员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向班组长进行报告并研究治理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技术员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班长231、进行汇报,并逐级上报。第六十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钳工负责对本班组所承修的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检修钳工对工作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3.检修钳工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情况和工作现场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4.检修钳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周检查三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进行安全防火检查。5.检修钳工在每次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第六十一条 工程机械检232、修班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检修电工负责对本班组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检修电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每周检查三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灯光和电瓶进行检查。3.检修电工在每次检查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4.检修电工负责排查所承修设备的电气部分以及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隐患。如:照明灯是否齐全、亮度是否够用;电动机是否有异声、异味等现象;检查电瓶接线桩有无缺损、电瓶卡子有无松动;电气线路有无破损搭铁现象、各种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各种保护装233、置是否完好,螺栓有无松动;暂时不用的线头是否用绝缘布包好等。5.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第六十二条 工程机械检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负责工程机械检修车间的电焊工作。熟知本工种应知应会,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2.电焊工从如下方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1)电焊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2)电焊动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绝缘是否良好。3)电焊机绝缘绕组是否有焦化、脆化现象。4)氧气阀、乙炔阀是否灵活可靠,是否泄气,沾有油等现象。5)乙炔软管是否有回火装置。6)234、焊接作业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7)焊接作业完成后有无残留火种。8)检查车体有无影响设备可靠运行的裂隙。3.电焊工对本班组负责的电焊机、氧气乙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4.电焊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第六十三条 兼职起重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负责起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上报车间主任协调处理。2.兼职起重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内容是:1)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2)各部螺丝有无松动现象。3)各部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等现象。4)减速箱是235、否有漏油现象。5)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好用。6)行程开关是否完好可靠。7)电源相序指示灯是否完好、指示正常。8)电源开关是否完好。3.兼职起重工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认真进行使用前检查,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4.兼职起重工在每次检查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第六十四条 兼职场地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2.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上报车间主任协调处理。3.兼职场地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排查内容:1)制动(刹车)系统是否完好、安全可靠。2)各部有无漏油现象。3)转向是否灵活236、。4)轮胎气压是否正常。5)机油压力是否在标准范围内。6)灯光是否完好齐全。7)倒车镜是否完好齐全。4.兼职场地车司机对本班组负责的设备认真进行使用前检查,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5.兼职场地车司机在每次检查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第六十五条 兼职安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2.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活动。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违章指挥行为237、,对各种违章行为和重大不安全因素有权越级上报。4.随时检查本班组作业区内的安全施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对不能处理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5.对新工人应随时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6.兼职安全员在每次检查中,要认真填写本班组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第六十六条 矿修车间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矿修车间主任对矿修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对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隐患排查,检查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对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用具、安全防火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检238、查安全措施交底单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春秋两季和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4.每周对设备、设施、安全用具、防火安全和作业环境检查一次。每周对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一次。5.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事故隐患等级登记、报告,并按时治理隐患。第六十七条 大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班组长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身安全和所承修设备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新进厂大修设备和竣工出厂设备的全面检查,详细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3.负责大修设备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并负责进行安全措施交底。4.负责本班组电动工器具、仪表、安全用具等定期检验工作的督办。5.认239、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6.检查本班组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保养情况。7.检查用电设施、电动工器具、安全用具、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检查安全措施交底单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劳动保护的使用和配戴是否符合规定。8.班长每天上班后对现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检查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的配戴使用情况,查处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9.每周一、三、五对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情况及用电设施、电动工器具、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周对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保养检查一次。第六十八条 大修班技术员(兼安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协助班240、长对本班组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承修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班长制定检修作业安全措施。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经常深入工作现场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3.负责车间电动工器具、仪表、安全用具和灭火器的定期送检。4.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和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5.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6.大修设备的缺陷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对电动工器具、仪表、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7.大修设备进厂后和出厂前进行缺陷检查。每周一、三、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周对电动工器具、仪表、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检查一次241、。春、秋两季和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检查。第六十九条 大修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负责大修设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起重设备、叉车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认真做好大修设备的检修记录,起重设备月检记录和叉车的周检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3.负责大修设备解体前和解体后机械部分的检查。按月检和周检要求对吊车和叉车进行检查。4.起重设备使用前检查抱闸和限位是否好使。叉车使用前检查制动是否好使,转向是否灵活,喇叭、灯光、仪表是否完好。5.大修设备按工期要求进行检查。吊车使用前和每月检查一次。叉车使用前和每周检查一242、次。第七十条 大修班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负责大修设备电气部分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负责充电机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3.检查全车配线有无老化、破损、线皮裂纹等缺陷,各部联接是否可靠。检查电瓶是否完好,电瓶桩卡子有无松动。发电机、起动机、灯光、喇叭等电气设施有无缺陷。4.大修设备进厂后对电气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充电机进行日常和使用前检查。第七十一条 大修班电焊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2.负责大修设备243、车身、车斗和其它焊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电、气焊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3.检查车斗吊耳的焊接强度和裂纹。检查车身、车斗和其它焊接部位有无裂纹、开焊或变形等缺陷。4.大修设备进厂后对车身、车斗和其它焊接部位进行全面检查。5.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日常和使用前的检查。第七十二条 总成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班组长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身安全和所承修设备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新进厂大修设备和竣工出厂设备的全面检查,详细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2.负责大修设备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并负责进行安全措施交底。3.负责本班组电动工器244、具、仪表、安全用具等定期检验工作的督办。4.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5.检查本班组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保养情况。检查用电设施、电动工器具、安全用具、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作业环境是否安全。6.班长每天上班后对现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检查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的配戴使用情况,检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7.每周一、三、五对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情况及用电设施、电动工器具、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周对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保养检查一次。第七十三条 总成班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协助班长对本班组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承修设备进行事故隐患245、排查治理工作。2.协助班长制定检修作业安全措施。3.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4.大修设备的缺陷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5.设备进厂后和出厂前进行缺陷检查。第七十四条 总成班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2.负责大修设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起重设备、叉车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大修设备的检修记录,起重设备月检记录和叉车的周检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3.负责大修设备解体前和解体后机械部分的检查。按月检和周检要求对吊车和叉车进行检查。4.起重设备使用前检查抱闸和限位是否好使。叉246、车使用前检查制动是否好使,转向是否灵活,喇叭、灯光、仪表是否完好。5.大修设备按工期要求进行检查。吊车使用前和每月检查一次。叉车使用前和每周检查一次。第四章 供电疏干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七十五条 供电疏干部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部主任对疏干生产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审签工作。2.部主任重点排查电厂供水、防汛设备、疏干排水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隐患,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3.部主任应在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主要了解和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下班前向横班班长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247、求。4.部主任每月组织一次由(安监)专工、检修班长和运行班长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建议及安全保障措施,自行能解决的落实整改,自己解决不了的,上报矿帮助解决。5.完成矿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和临时交给排查治理工作。第七十六条 供电疏干部专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作业部专工要协助部主任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管理工作。2.作业部专工主要查电厂供水、防汛设备、疏干排水设备运行情况,监督隐患整改并查整改措施完成情况。3.负责检查运行班和检修班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情况,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未248、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负责下考核通报。4.部专工应在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主要了解和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并向检修班长和运行班长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5.每月要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好备查。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上报矿安监科,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矿安监科。第七十七条 疏干运行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疏干运行班长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是疏干供、排水设备、疏干供配电设备、防汛设备。2.查疏干环泵系统包括水泵、管路,阀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3.查疏干供249、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包括水泵、管路,阀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4.查疏干移动变电站、加压泵站配电设备包括高压开关、低压开关、变压器、控制回路、电缆绝缘、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5.每天上班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报以便检修班及时处理。6.组织班组成员每月进行两次班组自检,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报并及时整改。7.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缺陷分析,并填写设备缺陷管理记录本。8.填写好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上报作业部。第七十八条 疏干集控值班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集控运行人员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是疏干排水设备、疏干供配电设备。2.要排查现场运行水泵、排水管线、供电线路、移动变电站是否250、存在隐患。3.每天要查疏干环泵现场25台移动变电站控制的55台水泵运行情况。查看微机控制、通讯、数据采集情况,是否存在隐患。4.当班人员要密切监视现场运行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单台水泵电流值、电压值异常;设备、线路故障;移动变通讯故障;A、B、C、2#线流量异常;控制系统异常等),及时汇报,并将处理时间、结果记录好。5.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人员,以便及时安排检修人员治理隐患,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行。6.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及时上报运行班长,以备检查使用。第七十九条 疏干泵站值班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泵站运行人员隐患排查范围主是疏干排水设备、疏干供配电设备。2.要排查泵站供水系统和供251、电配电系统是否存在隐患。3.当班人员要密切监视现场运行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配电室、水泵电流、电压值异常;管路压力异常;运行设备有异声、异味;集水池水位异常;A、B、C、2#线流量异常;控制系统异常)等,及时汇报,并将处理时间、结果记录好。4.查看疏干供水系统包括加压泵站的加压水泵、管路,电动阀门等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隐患;查看加压泵站配电设备包括高压开关、低压开关、变压器、控制回路、电缆绝缘等运行情及存在的隐患;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查电工安全用具是否合格,是否按期试验,是否存在隐患。5.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人员,以便及时安排检修人员治理隐患,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行。6做好隐患252、排查记录,及时上报运行班长,以备检查使用。第八十条 检修班班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疏干检修班长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是疏干供、排水设备、疏干供配电设备、防汛设备。2.查疏干环泵系统包括水泵、管路,阀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3.查疏干供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包括水泵、管路,阀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4.查疏干移动变电站、加压泵站配电设备包括高压开关、低压开关、变压器、控制回路、电缆绝缘、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5.每天上班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报部领导,并及时治理隐患。6.组织班组成员每月进行两次班组自检,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报并及时整治。7.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缺陷分析,并253、填写设备缺陷管理记录本。8.填写好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上报作业部。第八十一条 检修技术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所管辖的设备及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查疏干环泵系统包括水泵、管路,阀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3.查疏干供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包括水泵、管路,阀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4.查疏干移动变电站、加压泵站配电设备包括高压开关、低压开关、变压器、控制回路、电缆绝缘、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5.每天上班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报部领导,并及时治理隐患。6.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缺陷分析,并填写设备缺陷管理记录本。7.填写好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上报作业254、部。第八十二条 检修钳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疏干维修钳工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是疏干供、排水设备、防汛设备。2.查疏干环泵系统包括每个井的水泵、管路、阀门等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3.查疏干供水和消防系统包括加压泵站、加压泵水泵、加水泵、消防水泵、管路、电动阀门等运行情况及存在隐患。4.查看使用的起重设备及器具是否合格、安全。5.每天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局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要及时上报隐患。6.每月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整个系统排查,每月二次,及时治理查出的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7.填写设备缺陷管理记录本和填写好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上报班长。第八十三条 检修电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55、1.疏干维修电工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是疏干供配电设备及系统。2.查疏干环泵现场25台移动变电站、加压泵站配电设备包括高压开关、低压开关、变压器、控制回路、电缆绝缘等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隐患;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3.查看使用的电工安全用具是否合格,是否按期试验,是否存在隐患。4.每天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局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要及时上报隐患。5.每月要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整个系统排查,每月二次,及时治理查出的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6.填写设备缺陷管理记录本和填写好隐患排查登记表,按时上报班长。第五章 辅助车队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八十四条 辅助车队队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256、.辅助车队队长是车队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综合科长的领导下完成本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关于隐患排查的有关文件,并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组织建立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3.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及时向综合科汇报,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出车。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出车,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出车。4.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掌握现场安全环境 、257、设备运行状态、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限时整改。对于较严重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5.积极参加露天矿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及隐患排查会,总结本月、布置下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领导和组织车队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群众安全监督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各环节的重点部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7.督促职工做好隐患查找、排除、汇报记录。第八十五条 地面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2.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上报车队队长协调处理3.地面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内容:1)制动(刹车)系统是否完好、安全可靠。2)各部有无漏258、油现象。3)转向是否灵活。4)轮胎气压是否正常。5)机油压力是否在标准范围内。6)灯光是否完好齐全。7)倒车镜是否完好齐全。4.地面车司机对本人负责的车辆认真进行使用前检查,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5.地面车司机在每次检查中,要认真填写本队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第八十六条 特种车司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认真执行露天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 2.交班、接班时都要对设备、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车队队长汇报,并做好记录。3.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259、作业规程,做到“四不伤害”。4.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连锁等装置的可靠性;发现隐患,及时治理;确保作业安全。重大隐患停止作业,及时登记并逐级汇报。5.要严格控制车速,遵守交通规则,作业时要保持精力集中,加强瞭望,确保安全。6.大风天气加强防火,认真执行防火制度。7.汛期做好防汛、防暑、防雷电工作。第八十七条 汽车检修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检修工负责对本队所有的车辆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2.负责排查所承修车辆的检修情况。经常检查工作现场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不违章作业。3.在每天日检时要对所承修车辆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在日检时应重点检查发动260、机、变速箱、转向液压系统、举升液压系统油管有无渗漏。4.重点检查防火装置、排烟管路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5.对本车队负责的车辆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在日检时重点对车辆进行安全防火检查。6.检修工在每天日检中,要认真填写本车队的“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将排查治理过程记录填写好备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规范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准确使用,加强工具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人身安全,261、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购置工具应选购按照国家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设计、制造的标准产品,并有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第三条 使用人员需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掌握工具的特性、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按矿要求,对工具统一编号,用具本体上应有写明的编号标识。第五条 工具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该工具使用说明书,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安全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第六条 工具使用前,应按照本规定5.2条的检查项目,认真检查工具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第七条 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使用手持式类工具,而不使用类工具。 在地下室、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262、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手持式类工具或装有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类工具。 在金属容器、锅炉、电除尘器、管道及其它设备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手持式类工具,尽可能不使用类工具。如使用类工具应装设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或采用安全电压直流工具。第八条 工具所使用的电源应按规定选择漏电保护器,动作漏电电流和动作时间不得超标准选用。要求“一具一器”不得“两具一器”。第九条 工具本身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接线板进行联接。工具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263、,只能用做保护接地线,不得用做电源线。第十条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插头、插座内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接地。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即不允许零、地混接)。第十一条 电源线必须使用带有绝缘橡胶护套软线,有油场所必须使用具有耐油塑料护套和内塑料绝缘的导线。护套线损坏禁止使用。导线两端连接要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中不准砸、轧、压、挤。第十二条 工具外壳保护接地要求:1.手持式类、类工具外壳不需要接地。2.手持式类工具和移动式工具在使用时,采用外壳直接接地网,实现保护接地。基建工地低压电源为三相四线制,用保护零线作电动工具的保护接地,保护零264、线从变压器低压侧中心点引出,且应多点接地。三相不平衡工具采取保护接零,其它工具装保护器后做保护接地。特殊场合无保护接地网和保护接地线的,可以用临时接地棒做为接地保护,接地棒砸入地下深度应大于0.6米,接地电阻小于4。3.单相工具应使用三相插头、插座,其中接地极必须接保护接地线。第十三条 类工具由电磁耦合变压器供给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严禁用自耦变压器供给安全电压。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应穿长袖棉布工作服,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检查工作现场无火险后方可离开。第三章 工具的使用 本规定只对常用工具提出使用基本要求,各部门可按本文原则自行制定使用细则。第十五条 砂轮机使用265、安全规定1.凡砂轮机均须有防护罩,有专人负责,使用前检查螺丝是否松动,研磨架间隙是否过大及有无裂痕等。2.砂轮机使用前,要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痕及不良情况。3.禁止在砂轮上磨大件工作物,较薄的砂轮片禁止使用侧面。4.砂轮片与研磨架之间的间隙,以3mm为宜,砂轮磨脱后,研磨架应及时校正,研磨架的高度位于砂轮中心线以下3mm为宜。5.使用砂轮时,工作者应站在砂轮回转线的外侧。6.研磨时,要握住工作物轻轻地磨,切勿将工作物挤于砂轮与研磨架之间。7.在砂轮机上工作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不准磨合金、紫铜、锡、铝、木头等粘住砂轮的工件。8.使用砂轮机时,应先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同时,必须接好接地线,工作完毕立266、即切断电源。9.砂轮机不许两人同时使用,砂轮片上严禁侵水或粘污油。10.砂轮应注意保管,不可被撞。第十六条 台钻、手电钻使用安全规定1.上钻头时,不准用锤头和淬火工件打击钻头,并不准以钻头敲击钻台,不得用锤击方法紧卸钻头。2.不论工作物大小与薄厚,必须用钳子或压板卡住,以防工作物与钻头同时旋转发生事故。3.钻薄片工作时,底部要垫上木板,直接与工作台接触的工件,必须使钻头正对工作台出屑孔。4.钻头将透时,不得用力过猛。5.钻头旋转时,不得清扫金属屑。6.清扫金属屑时,不准用手直接扫和嘴吹。7.工作台上除放被钻工件外不得存放其它物件。8.卸钻头时,钻台上垫木板,钻头降至离钻台50mm左右,然后插斜267、形卸钻器以锤轻打卸之。9.使用手电钻时,应有接地线。10.使用压杆时,铁钩要挂牢,杆要结实,不可用力过猛。尤其将透时,更应注意跌闪。11.使用手电钻如停电、休息、离岗时,须立即切断电源。12.台钻、手电钻使用中发热,冒烟或转速不正常时,要停止使用,找电工处理。13.台钻挂皮带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得手抓皮带紧扣钻头。第十七条 砂轮切割机和角向磨光机的使用1.使用前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检查项目,认真检查本体及电源线完好无损,防护罩完好并安装牢固。2.应在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气体的地方工作。3.使用前应检查所用电源是否已装有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并试验动作良好。手柄开关完好,外壳应有可靠保护接地。4.268、砂轮片应选用合格产品,安装前应检查砂片无裂纹、无损伤、安装牢固。5.使用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带线手套及护目镜。使用人员应站在砂轮片侧面,砂轮片应缓慢地靠近工件,不准用力过猛或偏磨,火星飞出不准对人员。6.更换砂轮片应断开电源,检查新砂轮片完好无损再予安装,并紧固好砂轮片的固定螺栓,装配后试验无误方可投入使用。7.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第十八条 潜水泵的使用1.潜水泵使用前应用500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阻值不应小于0.5M。并用手可以盘动水轮。2.潜水泵本身的电源线应使用有绝缘护套无损的电缆线,不许有接头,导线进线口要密封。3.潜水泵的外壳一定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所使用的电源装有动作269、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4.移动和维护潜水泵一定要断开电源,挂警告牌,严禁提拉导线。5.潜水泵必须没入水中,方可开启。运行中注意监视,严禁缺水运行。第十九条 电焊机的使用1.从事焊接、切割的人员工作前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凡患有严重的呼吸系统器质性疾病和明显的肝、肾疾病的人员不宜参加该项工作。2.焊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时应穿绝缘鞋,专用工作服,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脚面应有鞋罩,戴合格的焊接手套,使用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3.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的规定相符。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270、如必须进行焊接、切割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4.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焊接场所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最小水平距离5米以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切割工作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5.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露天焊切时,必须搭设档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6.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符合技术要求。电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严禁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7.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道。电源开关在使用或停用时应使用专用警示牌。8.在合电焊机电源271、开关前应检查是否已装符合规定的漏电保护器,电焊设备是否已接地,导线绝缘完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设备和工具。9.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宜超过23米,当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采用高于2.5米高空架设方式,不允许将电源线放在地面上。禁止用建筑物金属架和设备等做为焊接电源回路。10.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的接线柱必须有防护罩。11.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其运行温升,不应超过电焊机规定的温升限值。12.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品,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得短路,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13.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机电流的电焊机,调节电流应先切断电源。14.电272、焊钳必须能牢固地夹住焊条,能保证接触良好,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并便于更换焊条。15.电焊设备外壳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不得多台设备串联接地。16.连接电焊机与焊钳必须使用软电缆,长度至少5米,一般不宜超过2030米。焊接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包好绝缘,经过通道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17.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构件,搭接起来做电焊机二次导线。18.临时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切断电焊机一次电源。19.拉合电焊机电源刀闸时应带干燥线手套,另一只手不得按在电焊机外壳或金属构件273、上。20、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检查工作场所的周围确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第二十条 电烙铁的使用1.应使用两相三线插头和插座,插座内接地极应可靠接地。2.电源线不得拉得太长,不得卷曲打死弯,不得使用绝缘强度低的塑料线。 3.应根据焊件几何尺寸选用合适功率和适用焊头电烙铁。4.焊接过程中暂时不使用电烙铁时,应将其置放于非易燃物专用支架上,以防引起火灾。5.焊接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烙铁电源。第二十一条 移动式空压机使用安全规定1.空压机使用必须设有专责人,且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设备。2.电源接线应严格执行临时电源引接规定,电源线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或护套软线,保证电源线完好无274、破损,同时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3.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螺栓有无松动,机械防护装置完好,保护接地(零)线连接正确、牢固。4.启动前检查各气管接口牢固,以免带压伤人。5.启动时打开空气出口开关,严禁带负荷启动。6.接线后试转,确定转动方向正确。7.运行中严禁触摸空压机缸体及铜管部分,防止高温烫伤。8.不准随意调整安全阀,防止气筒超压。9.每周至少拉动释气环一次,以检验安全阀是否正常。10.空压机要使用专用机油,并要定期检查油位不低于油面镜中心线。11.空压机缸体、安全阀、气压表和电气部分绝缘电阻要定期进行检验,严禁超期使用。12.间断工作或停用时必须拉开其动力电源。第四章 电动工具的管理第二十二条275、 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无腐蚀气体的场所或工具箱内。第二十三条 各类工具应分别建立台帐,内容应有工具名称、数量、类别、编号、购置时间、检查记录、试验检修记录等。第二十四条 各类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应由工具管理的部(班组)统一登记保管,以便随时查阅。第二十五条 各类工具应按要求定期检查试验,统一编号,编号不得重复。用具本体上应有写明的编号标识。第五章 电动工具的维护第二十六条 工具应有专(兼)职人员进行检查、维护、管理。工具在借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规定项目检查,不合格的工具严禁借出,收回时发现有损坏的工具应立即修复。第二十七条 工具检查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1.外壳、手柄无裂纹和破损。276、 2.保护接地线联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3.电源线、插头应完好无损。 4.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陷破裂。 5.防护罩(装置)应完好,安装牢固。 6.工具转动部分应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7.电气保护装置应完好。 8.工具严重脏污应进行清扫擦拭。 9.每年至少应试验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10.检查换向器应完好,如有严重磨损且有严重环火不得使用。第二十八条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要进行常规项目检查,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检修和干燥处理,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十九条 工具本身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损、老化、保护接地线脱落、插头开裂等损伤时,应立即进277、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准使用,并在工具本体上有禁用标识。第三十条 工具的维护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第三十一条 工具的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都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使用与原规格不符合的零部件。第三十二条 在检修工具时不得任意拆除和漏装绝缘衬垫,套管等。工具的电源线、插头不得任意调换,如需调换时,应有专业人员办理。第三十三条 工具的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验收。 1.绝缘电阻测量不小于表1规定 2.绝缘电压试验按表2表1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类类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710.5注:有规定者按规278、定测量,无规定者用500V兆欧表测量。表2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类类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仅有基本绝缘零件隔离1000V250V1000V由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2500V注:用摇表检测1分钟不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则认为合格。第三十四条 工具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时,必须报废,并在工具本体上有禁用标识。安全用具使用规定(2006年1月12日修订)为规范我矿安全工器具的购置、检验、保管及使用,确保人身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xx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对露天矿安全用具使用规定进行修改。第一279、章 安全用具的一般管理第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1.电气安全工器具:指以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或被电弧灼伤的工器具,主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夹钳、绝缘垫、绝缘挡板、绝缘杆、绝缘挡板、各种遮栏、标示牌、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佩带式近电报警器及便携式接地线等。2.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指登高往返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时防止高处坠落的防护用品用具,主要:金属梯、脚手架、移动式电动升降梯、脚扣、软梯、安全带、安全绳及安全网等。3.起重安全工器具:指起吊重物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主要:电动葫芦、卷扬机、手拉链条葫芦、千斤顶、滑轮及棕绳等。4.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持操作280、或可以手动移动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电动往复锯、电动割刀、电烙铁、行灯(手提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及电吹风等。5.机械和化学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服、耐酸手套、耐酸围裙及耐酸靴等。第二条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1.安全用具的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报,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计划要求要明确,供应部门必须采购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的合格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281、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齐全,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采购人承担。2.供应部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购置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在使用之前必须对组织货物进行验收(详见)。不需要做试验或有些暂时试验不了的要进行外观检查和安全许可证、合格证、安鉴证等资料审查。3.对每批次安全用具的验收有关人员要在验收单上履行签字手续以示负责,各相关责任人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做试验抽查数量不低于总量的20%,要求合格率100%,否则,拒绝使用,进行退货处理。4.凡是需要到露天变电所进行试验的电气安全用具,由露天变负责打印验收单,填好试验过程及试验结果,使用部门填写各种证照及资料明细,由供电疏干部电气专工负282、责专业技术验收(包括其它单位的用具),矿安监科审批,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取回用具,保存验收单以备查。(露天矿安全用具及特殊防护用品验收单)5.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起重安全工器具,机械和化学个人防护用具、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器具等不需要进行试验或暂时不能试验,只能进行外观检查和测试绝缘的,由使用班组在“使用单位”栏内签字,部门机械专工或电气专工负责外观检查、测试和资质验收并签字,部门安检员审批,由班组保存验收单。6.需要送电厂或其它外单位检验、试验的,送检前由使用部门专工进行资质、内业资料审查和功能性验收,合格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试验,本单位不再进行验收,执行检验试验单位出具的结果。7.283、安全用具必须分类,按矿要求统一编号,编号不得重复。用具本体上应有写明的编号标识。所有安全用具班组有管理清册,作业部、安监科备案留存,要确保记录与实物统一。第三条 安全用具的报废程序1.报废标准:(1)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2) 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3) 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2.判废程序(1) 安监科、综合科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单位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具有检验资格单位鉴定。(2) 损坏和应报废的安全用具,由班组安全员报部登记核定,并上报安监科审批后,由284、部补齐。损坏和应报废的安全用具严禁使用,有修复价值的应有明显的“禁用”标识,否则应由部统一销毁,要有销毁记录。安监科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发放、使用、保管、报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安全用具的检查及试验1.安全用具的检查:(1) 外观是否有裂纹、破损,表面是否有油污、腐蚀现象。所有的联接部分是否正确,牢固可靠。(2) 防护装置是否良好。(3) 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阻滞现象。(4) 电气用具是否有绝缘保护破损、漏电现象。2.安全用具的检查及试验的具体要求见附表及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中的规定进行。3.大修或专项作业前,必须对所用用具作专门检查。4.安全用具的试验:(1) 安全用具应按电285、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见附件1.2),并贴上试验合格证,试验日期。安全用具所属部门应设安全用具试验明细表,写明品名、数量、试验日期等。安全用具所属试验班组应使用安全用具试验单。(2) 安全用具的试验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能在本矿试验的安全用具委托电厂或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进行。(3) 安全用具的试验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春秋检之前,即每年的3月或9月。(4) 经过解体检修的安全用具不受检验周期的限制,检修后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各部、班组所配备的安全用具应及时登记在安全用具台帐上,部负责每季检查一次,班组负责每月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使用人使用前,必须作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286、使用。6.部门下发给个人的安全用具同样需经定期试验,并要妥善保管。第五条 安全用具的存放1.安全用具应存放在温度-1540、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支架上或专用箱柜内。2.班组、控制室和配电装置间应有指定放置地点,使用统一的安全用具柜(架),安全用具柜(架)内所有安全用具要进行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放。做好安全用具的交接工作。发现短缺、破损及时汇报部解决。3.橡胶绝缘用具应放在避光的柜内,并撒上滑石粉。4.带电作业用具应放在专用的工具箱(架)内。第二章 安全用具的使用规范第六条 安全帽1.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工作人员头部,减缓撞击等外力伤害。进入设备区或工作现场均应戴安全帽。2.使用安287、全帽前必须做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衬箍、下腭带、后扣(或帽箍扣)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帽壳与帽衬箍顶部垂直距离调整到2550毫米。安全帽不能随意乱放、无故挤压,不准与工具、材料混放,要妥善保管。3.安全帽戴好后,必须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扎好下腭带。4.有近电报警装置的电工安全帽,使用前必须检查音响部分是否良好,防止音响失灵造成错觉。5.安全帽使用期限,从产品制造完成期计算:塑料安全帽不超过贰年半;玻璃钢(维尼纶)安全帽不超过叁年半。安监科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帽的使用、更换情况,根据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288、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6.安全帽的选用 要选用具有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剌性能、阻燃性能、电气绝缘性能好的安全帽(具体技术标准见GB281189),根据矿实际,单安全帽一律选用热固性塑料安全帽。选用的安全帽应有如下永久性标记: (1)制造厂名、商标、型号; (2)制造年月;(3)生产合格证;(4)生产许可证。第七条 安全带1.安全带是登高作业、防止高空摔跌的重要安全用具。凡在距地面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时均系安全带。2.每次使用安全带必须做外观检查:(1) 安全带应无破损、断裂、变质等缺陷,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组件完整。(2)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3) 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289、严重锈蚀。(4)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4)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框边间距符合要求。3.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的物体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防止人员转位时损坏安全带。安全带只适用于高挂或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4.使用安全带时一定要用闭锁弹簧锁住围杆绳的扣环。5.在110千伏及以上线路上工作,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牢固的物体上,不得失去后备保护。使用3米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防坠器。6.安全带的选用应选用锦纶、维纶等优质制品,金属配件应选用冲压整体钢件。新购置的安全带应为合格产品(制造厂安全带抽检比例为千分之二,整体450kg静载荷无破断,1.5米高100290、kg冲击载荷无破断,缓冲器4米高900kg载荷无破断)。所购安全带上应有产品商标,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新领用的安全带应统一送电厂起重班作抽检试验,10条以上的数量抽检数为15抽检,10条以下的也必须有抽检数。第八条 脚扣1.脚扣是登高作业的重要工具。每次使用脚扣必须做外观检查,应无锈蚀、裂纹等缺陷。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破损。2.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3.脚扣连接胶垫应完好,其连接螺丝无松动,脚踏板皮带无破损。脚扣不能随处乱放,要妥善保管。4.脚扣应有厂家生产许可证,有承受静负荷和冲击负荷试验数据,并有产品合格证。5.291、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脚扣每半年进行一次静负荷试验,并用放大镜检查有无裂纹,必要时用仪器探测损伤。第九条 绝缘手套1.发电厂和变电站选用的黄色绝缘手套为C类绝缘手套(出厂交流耐压试验电压为20kV,常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为8kV)。绝缘手套做为电气作业时的辅助安全用具。2.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外观检查,如有发粘、裂纹、破口、气泡、发脆等损伤时禁止使用。可采用充气挤压法进行检查。3.绝缘手套不得与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接触。绝缘手套应妥善保管在干燥、清洁的地方,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低温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4.要正确使用绝缘手套: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设备验电,292、电气操作,电气试验,装、拆地线等必须戴绝缘手套。戴绝缘手套时不准触摸尖硬,带水等物件。5.绝缘手套选用:生产绝缘手套厂家应有国家指定检验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每副手套的筒口附近至少应有以下四项标志。 (1)厂名;(2)分类标记;(3)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4)生产许可编号。第十条 绝缘操作杆1.绝缘操作杆是在带电设备上直接操作或接近带电设备操作所使用的绝缘工具,它由工作、绝缘和手握等三个部分组成。2.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必须和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3.绝缘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使用高一级设备运行电压的绝缘杆。绝缘杆必须按293、规程要求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才准使用。4.绝缘操作杆上须标有使用电压、制造厂、出厂编号和绝缘杆节数。5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地方垂直悬挂或垂直插放。6使用绝缘操作杆必须戴绝缘手套;不准使用超过试验周期的绝缘操作杆。第十一条 高压验电器1.高压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有无电压验电用具。2.高压验电器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才准使用。有雨、雪、雾天气,禁止在室外使用高压验电器。3.高压验电器的握柄上应标有电压、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和长度。高压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同。4.使用高压验电器时,操作人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294、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下称安规)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5.高压验电器在使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当有声、光报警信号时,确认高压验电器良好。使用高压验电器时,要将高压验电器逐渐接近所试设备,直至与所试设备可靠接触(注意测试部分不得同时碰触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若验电器无报警信号,则证明该设备无电压。6.抽拉式高压验电器其绝缘杆必须完全拉开。不准使用超过试验周期的高压验电器。使用高压验电器时,绝缘杆不准碰触到金属接地体上。第十二条 绝缘靴(鞋)1.绝缘靴做为1KV以下电气工作中的辅助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2.绝缘靴严禁移作它用(如当雨靴295、使用)。也不能用耐油靴、耐碱靴、雨靴代替绝缘靴使用。3.绝缘靴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破损严禁使用。4.绝缘靴应存放在远离酸、碱、油类、化学等物品的干燥通风的柜内或特制木架上。5.雷雨天气或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雷雨天气即便穿绝缘靴也不准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线路运行和检修人员进入线路现场必须穿绝缘鞋;电气运行人员在岗值班必须穿绝缘鞋;电气、热工检修、试验人员进入设备区(含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热工保护室)必须穿绝缘鞋。第十三条 接地线1.接地线的作用是释放被检修设备和线路上的残余电荷;保护突然来电;消除带电设备对被检修设备和线路上产生的感应电压。2.接地线应符合以下技296、术要求: (1) 接地线由三相多股短路导线和公共多股接地线联合构成,多股导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220千伏和10千伏系统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35平方毫米。单相个人保护小地线截面为10平方毫米。220千伏单相接地线截面不小于35平方毫米。 (2) 接地线通身必须有透明软塑料外护套,气温冷热变化时,软塑料外护套不变形、不变硬。 (3) 接地线卡头与导线挂接时应有足够的紧力和接触面积,保证良好接触。接地线卡头和接地端卡子应有足够强度。 (4) 接地线的软铜线与地线鼻子采用压力连接,压接长度不小于30毫米;接地线鼻子与卡头、与地端卡子应采用双螺丝连接;三相导线与总地线连接的汇流通长度不小于60毫米297、,且用压力连接。 (5) 接地线绝缘手柄底部应密封。3.要正确使用接地线 (1)每次使用接地线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铜线断股,压接部分和螺丝连接部分不得有松动现象。 (2)装设接地线必须有两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 (3)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接地端,然后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杆和戴绝缘手套。 (4)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线夹挂接在导体上,使用专用线鼻子固定在接地端子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5)悬挂接地线时应保证工作人员和接地线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工作人员不准接触接地线。 (6)线路和变电设备的运行和检修人员必298、须遵守安规中有关使用接地线的安全规定。4.各部门使用的地线和地线架应编号,存放时对号入座。模拟盘边上应有悬挂模拟地线的地方,模拟盘上的模拟地线数量、编号应与实际拥有地线一致。5.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封挂的接地线一致。第十四条 临时遮栏(网围栏)1.临时遮栏可由绝缘材料、尼龙网等。临时遮栏高度为1.2米,下边缘高出地面不超过0.1米,它的宽度应能满足现场需要。2.装设临时遮栏要牢固,并在遮栏上每隔3米悬挂“注意安全!”等标示牌;入口处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网围栏应使用活动的涂有红、白相间油漆的铁栏杆。3.临时遮栏的设置:299、一般将检修、试验设备围住;如果检修、试验设备范围大,带电设备范围较小,也可将带电设备围住。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要确保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遮拦上面向检修工作区悬挂“注意安全”等标示牌。4.临时遮拦严禁悬挂衣物、安全带等异物。第十五条 红布幔1.设置红布幔是为了防止误碰、误动运行设备。使用在保护盘、控制盘、仪表盘及不能装设临时遮拦的二次设备工作现场。2.拴挂红布幔应有两人进行。拴挂时要防止误碰运行设备。拴挂前检查红布幔完好无损,已破损的红布幔应及时更换。3.工作现场两侧的运行设备前后部都要用红布幔与检修设备隔开,如一个盘上(前后)既有检修设备,也有运行设备,也应将所有运行设备(包300、括二次线端子排)用红布幔盖好。4.红布幔应拴挂牢固。不许拴挂在运行设备上。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许移动和拉扯红布幔,防止设备误动。第十六条 梯子1.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登高作业,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梯子应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坚固完好才能使用。2.梯子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横木须嵌在支柱内,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梯脚有防滑装置。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夹角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4.如梯子长度不够长,可将两个梯子用金属卡子或铁丝绑扎牢固,试登确认安全可靠才准使用。5.在工作前须把梯301、子放置稳固,不使其过度倾斜。正式使用前试登,确认可靠才准使用。6.人字梯应用具有坚固的绞连和限制开度的拉链。7.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须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必须有人扶着梯子。在通道上使用梯子,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有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8.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9.在转动机械附近使用梯子时,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网保护。10.在室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等长物,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严禁使用金属梯子。11.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准从梯上、梯下互相抛递工具、302、材料。12.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附件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附件2:露天矿安全工器具及特殊劳动保护验收单附件1: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V)周期交流电压(KV)时间(min)漏泄电流(mA)试验单位1绝缘手套高 压每六个月一 次8192.5电厂高压班低 压2.52绝缘靴高 压每六个月一 次1517.5电厂高压班3绝缘操作杆610每年一次445电厂高压班35154四倍相电压220三倍相电压500二倍相电压4验电器610每年一次405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25电厂高压班2035105110四倍相电压220三倍相电压500KV二倍相电压5绝缘档板61303、0每年一次305电厂高压班35(2044)806绝缘绳高 压每六个月一 次1050.5米5电厂高压班7核相器电阻管6每六个月一 次611.72.4电厂高压班10101.41.78绝缘垫高 压每二年一 次6mm绝缘垫20kv1电厂高压班10mm绝缘垫30KV附件2: 露天矿安全工器具及特殊劳动保护验收单 名称: 年 月 日试验(检查)项目名称试验(检查)技术要求试验(检查)过程试验所用工器具试验(检查)人试验(检查)结果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内业资料审查情况(由使用单位填写)具有的资料备注验收结果验收单位、部门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供应部门安监人员 验收评价验收人签字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304、 第一条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矿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电动葫芦起重机以及绞车、滑车和千斤顶等。 第三条 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以及检查、试验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并应执行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二章 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必须购置使用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第五条 使用前必须根据具体起重机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司机守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0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设备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月份、日检查。 1.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2.月份检查的主要项目:安全装置、制动器、306、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停用一个月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3.每天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等装置的安全性能;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第八条 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起重机械的性能。如果需增加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加快起重速度,延长跨距悬臂或改变其它重要性能,必须验算其强度、刚性、稳定性和功率,并对薄弱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第九条 电动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移动式307、起重机的金属结构,通过行车轨道接地。电动行车小车,通过金属结构接地。第十条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一般不准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如有必要时,应事先与该线路的主管部门联系,做好防护措施或停止供电才可进行吊运工作。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两旁附近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在最大偏斜时)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以下35-110KV以下154KV以下220KV以下330KV以下允许与线路最近距离(米)1.524567 第十一条 机动起重机应由专职的司机驾驶,并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和指挥工作。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人员,必308、须视觉、听觉正常,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准独立操作。 第十二条 起重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统一的指挥信号执行。除了在吊运工作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外,只允许负责指挥起重机的人员指挥吊运工作。 第十三条 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 随着起重臂倾斜角度大小而变更起重量的起重机,在工作时,起重臂倾斜角度和起重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第十六条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第十六条 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309、(如压缩气瓶、强酸强碱、易燃性油类等),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七条 起重机在起吊大的或不规则的构件时,应在构件上系以牢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 第十八条 起重的重物,必须先用绳子或链子很牢固和平稳地绑着,绳子或链子不应有打结和扭劲的情况。所吊的物件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在棱角或滑面与绳子相接触应加以包垫,防止绳子受伤或打滑。 第十九条 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和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310、应立即停止起吊。 第二十条 起重机传动装置在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应经过停止稳定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直接变更运转方向。运转速度不宜变换过大,加速或减速应逐渐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第二十二条 起吊物不准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重物放在地上应稳妥地放置,防止倾倒或滚动,必要时应用绳绑住。 第二十四条 移动式起重机的驾驶室上应装有音响(钟、喇叭、电铃)或色灯的信号装置,以备操作时发出警告。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器材,驾驶室内应铺橡胶311、绝缘垫,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第二十六条 用两台起重机同吊一件物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两台起重机的起重量如大小不同,则在挂绳子时,应根据起重容量计算绑扎钢丝绳的距离来分配荷重,或按不同的起重容量制作横梁来承受起重量,以免一台所受的负荷过重,一台过轻,造成事故; 2.每台起重机的负荷均不准超过该机的安全起重量;3.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两台起重机驾驶人员均能看清的地方;4.起重物应保持水平,起重绳应保持垂直;5.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第二十七条 埋在地下无法估计重量的物件,禁止用各式起重机起吊。第二十八条 起重机上的平衡荷重物,严禁搬动或任意增减。第二十九条 各式起重机,在工作中一旦停电,应将起动器恢复至原来静止的位置,再将电源开关拉开;设有制动装置的应将其闸紧。工作完毕或休息时,也应将电动机的开关拉开。第三十条 正在运行中的各式起重机,严禁进行调整或修理工作。电动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先断开电源,然后才可进行修理。第三十一条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轨道终端,应设置缓冲器。轨道每20米应接地一次。轨道上禁止涂油或撒沙子。第三十二条 汽车起重机必须在水平位置上工作,其允许倾斜角度不得大于3度。第三十三条 开动桥式起重机前,必须注意轨道两侧和地面上人员的安全,应先按音响信号,然后推上开关开始行车。吊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