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各部门岗位责任及隐患排查制度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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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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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各部门岗位责任隐患排查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岗位产责任制 4三、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5四、机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五、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7六、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8七、放炮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9八、安全监控维修工安全生产岗责任制 10九、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1十、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十一、抽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责任制 13十二、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4十三、煤矿安全办2、公会议管理制度 16十四、煤矿入井检身管理制度 17十五、煤矿作业员工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8十六、煤矿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9十七、煤矿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20十八、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十九、煤矿局扇管理制度 23二十、煤矿盲巷管理制度 24二十一、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25二十二、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6二十三、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27二十四、煤矿“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28二十五、煤矿放出班炮管理制度 29二十六、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养、保管及维修制度 30二十七、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 31二十八、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32二十九、绞机司机操作规程 33一、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提出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布置本矿安全生工作。2、对本矿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督促其他工作的副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审定本矿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5、组织对严重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4、严肃处理。6、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岗位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助矿长主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工作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4、主持安全生产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5、发生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5、措施。6、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每月下井不少于24天,按时完成矿长交办的任务。 三、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协助矿长管理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2、认真落实“三大规程”的实施,加强对采掘工作面施工中的防突、防误穿煤层及防水、防冒顶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按质量标准化组织生产,把好工程质量关。3、每旬组织检查所辖范围内的工作,以安全工作进行严格考核。4、参加每旬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整改意见组织人员及时整改。5、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意识教育,使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质量意识。6、本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到现场察看,掌握6、第一手资料。并主持对本业务范围的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7、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8、适时向矿长汇报工作情况,并积极提出分管工作内的合理化建议。 四、机电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负责全矿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使用。2、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电运输队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负责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4、负责机电运输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和机电硐室的防灭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5、定期召开机电、运输系统7、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分析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会、“一通三防”工作会,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一通三防”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一通三防”工作负责。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生产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4、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5、定期布置和检8、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协助矿长组织瓦斯集中整治的质量标准、制定瓦斯集中整治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订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6、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认真贯彻“五同时”。7、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瓦斯检查员应根据班组长布置的任务,对分管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到检查“三对口”,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调度站汇报。3、严格执行规章规定,不空班漏检,并确保数据真实,不出早班,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4、瓦检员下井前要检查校正仪器,确保仪器灵敏可靠9、,每次出班后应将仪器的灰尘擦干净,不得乱扔乱动。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对瓦斯超限或违章的作业地点,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站进行处理。6、监督局扇不得随意停开,在停电停风时,瓦检员应立即撤出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十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开动局扇。 七、放炮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井下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严格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3、执行“一炮三检”制度。4、服从队班组长的工作安排。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6、加强对火药的领退管理。 八、安全监控维修工安10、全生产岗责任制1、对安全生产中提出的本部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努力钻研业务,搞好本职工作。3、及时准确的装好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及传感器,并进行监测仪表的校正、调试工作,其要求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下井使用。4、对所有负责区域的监测仪表要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坚持三天检查一次。5、新安装的监测仪表投入运行的最初两天应进行一次调试和校正,正常情况下每周不少于一次调试。6、安装监测仪表,必须持有通风技术员、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联系通知单”,严格按照通知单上规定的位置及技术要求安装,否则追究一切责任。九、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负责全矿井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做到调度准确及11、时无误;保证信息畅通。2、掌握本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动态,调度当日瓦斯集中整治的安全情况。3、对井下瓦斯超限的工作面及时通过程控电话与井下作业地点负责人联系,并下达停止作业的指令,对井下瓦斯异常的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及矿长、总工程师汇报。4、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5、爱护站室内的公共财产,搞好室内卫生及内务整理工作。十、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负责监测监控室各种仪表仪器的保管保养,每班必须清理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齐。3、为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提供12、准确的监测监控数据,避免仪器损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室内。4、每班必须认真仔细地观察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有关参数变化情况,并记录监测运行状监测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矿长、矿总工对瓦斯超限五分钟必须汇报值班领导采取措施。5、如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出现失灵或损坏,必须及时上报矿总工程师进行处理。十一、抽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业务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抽风机的操作要点。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等有关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要做到“三好、四会”,充分发挥设备效能。4、工作前对风门、机械、电气及仪表各部风门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1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5、必须经常注意抽风机运转声响和仪表的指示情况以及轴承和电动机温度变化。6、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做到操作、检修、消防用具齐全,保持设备与环境清洁卫生。7、参加抽风机、验收工作。8、严守机房保卫制度,执行入室登记,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入内。9、对总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发现问题汇报调度站。10、操作设备人员必须有司机合格证,无证不准独立操作。十二、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1、矿无重伤,无死亡,全矿力争实现安全年。2、消灭重大非伤亡事故,控制一级非伤亡事故。3、消灭瓦斯积聚、超限、爆炸,瓦斯燃烧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二、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14、关于瓦斯集中整治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三大规程组织安全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2、全面落实瓦斯集中整治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自主保安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3、矿领导必须下井跟班作业,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查处三违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24天,矿总工每月下井不少于15天,查处三违不少于5次,其晚班不少于三分之一,不允许出现空班。4、矿值班领导,值班当天不准外出或下井,必须坚持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调度指挥职责。值班领导外出,必须安排人员替班,不许空班。5、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扎15、实搞好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不间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7、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投入,安全技措工程的落实和安全重点工程的到位,为矿井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十三、煤矿安全办公会议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解决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1、矿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办公会议,每周星期一由矿长亲自主持,全矿管理人员参加。2、安全副矿长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上,对上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3、各分管副矿长在办公会上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16、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制订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落实责任人限期解决。4、在办公会提交的问题,经讨论后形成的措施和方案,由所在队不折不扣地按质按量完成,分管领导督促,矿长及经营副矿长要确保人、财、物的到位。5、提交办公会的安全问题,对未按期完成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 十四、煤矿入井检身管理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任何人不得故意为难检身人员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检身,否则,检身人员有权制止其入井,并汇报安监部门进行处理。二、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检身人员有权拒绝其下井,并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处理。1、入井人员不17、戴安全帽、不携带矿灯、自救器、不穿矿胶靴、穿化纤衣物者。2、入井人员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槟榔者。3、入井前喝洒者。三、检身人员发现入井人员携带超重、超长、超宽物料、工具入井时,应对其进行劝说阻,拒绝入井乘车,不听劝阻强行入井者,有权汇报并处以50元的罚款。四、入井人员携带火药下井时,必须使用分别装雷管和炸药的专用箱,检身人员必须对装运火药专用箱进行检查,并与人车押车工取得联系,用专列运送火药。五、检身人员必须对井2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禁止烟火,凡发现一切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十五、煤矿作业员工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确切掌握每班出入井人员情况,确保我矿放出班炮的顺利进行,以及下井人员18、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我矿作业员工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各采掘队组每班入井人员,必须由调度员考勤,并将姓名登记在调度本上记录好。2、矿领导、管理人员入井,预先必须到调度站进行登记,并注明去向,方可下井,出井后向调度员汇报。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4、矿灯发放人员每班必须将矿灯发出数量与调度登记的入井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十六、煤矿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1、本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矿长负全面责任,分管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2、安全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现场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制止作业人员作业,并将作业人员撤出,及时汇19、报值班领导处理,并记入台帐。3、每旬组织一次对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活动,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帐。4、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落实资金。5、对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6、对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及事故发现的有功人员交给予表彰和奖励。十七、煤矿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井下停工已久工作面,或因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造成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落实排放。2、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只能当局扇及开关附近120、0米风流中沼气深度不超过0.5%时,才能启动局扇,并控制排放出的风流在同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3、排放前,停电负责人必须切断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措施中规定的其它停电地点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4、排放前全井撤人。5、排放瓦斯区域或巷道中瓦斯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方可人工恢复该区域或巷道中的电器设备和电源。6、排放完毕,排放瓦斯人员要对排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总指挥报告。7、总风巷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75%,排放瓦斯区域恢复正常通风后,由总指挥下令撤除警戒,恢复正常生产。8、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支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21、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制度第六条开启局部通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9、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十八、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设施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的主要设施 ,因此凡下井人员必须懂得各通风设施的基本作用,熟悉本工作区域的通风设施。2、井下的通风设施人人有爱护的责任,发现有意损坏通风设施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责任,并严肃处理。3、对全井的主要风门,人或车辆过往后,必须随手关闭,并安装风门闭锁装置。4、矿总工程师必须定22、期每旬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并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各种通风设施的安装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实施。十九、煤矿局扇管理制度1、需安装局扇的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2天进行安装。2、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局扇,以保证正常运转。3、有电器设备的工作面,电工必须负责安装风电闭锁装置。4、凡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使局扇停开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5、对有意损坏局扇、擅自切断风筒接头环、故意刀割斧砍风筒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必须从严处理。二十、煤矿盲巷管理制度1、因停工需要停23、风的巷道,必须提前一天由调度站通知通风队进行封闭或打栅栏,临时停风的巷道,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站汇报,报废巷道必须在24小时内实施永久封闭。2、在设置栅栏或密闭前,应将盲巷所有的工具、材料、设备清出,盲巷栅栏应设置牢固,整齐,网孔规格要求200200mm。3、盲巷打好栅栏后,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站,挂好警示牌和瓦斯检查牌,按规定每班检查一次,不得空班漏检。4、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盲巷,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编制措施排放盲巷瓦斯,方可进入。二十一、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1、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变压器油,发现有上述情况者,24、必须严肃处理。2、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使用阻燃性电缆和矿用防爆开关,杜绝失爆现象。3、严格执行放炮管理制度,对擅自缩短放炮距离、不请示放炮者、违章放炮者等现象必须严肃处理。4、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立即采取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通知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5、封闭火区必须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6、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二十二、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1、为充分发挥安全监控装备对矿井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矿长和总工程师对监控仪的使用和管理全面负责。2、监测监控管理员25、必须每天对整个监测监控系统巡回检查一次,每周进行一次效检,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调度室以便及时处理。3、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及调度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必须在五分钟内通知调度站和值班领导并立即处理。4、安全监控装置安装后维护人员要经常下井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可查,对要移动的装置要及时给予移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拆除、移动监测装置。5、每月底对监控、通迅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监控装备管理使用进行监督。6、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后,必须爱护保管,凡装置失灵或损坏就及时汇报,对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并严肃处理。 二十三、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矿井要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对矿井瓦26、斯、二氧化碳、温度等进行检查。2、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对工作面随时进行瓦斯检查。3、执行巡回瓦斯检查的瓦检员必须对所在检查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盲巷、密闭、栅栏前及有人作业地点或有机电设备的地点进行瓦斯检查。4、巡回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对作业工作面每班不少于三次,不作业的工作面、机电硐室、机电设备附近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盲巷、密闭、栅栏前每天早班至少检查一次。5、瓦检员检查瓦斯后,必须及时填写好瓦斯检查手册、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且通知值班作业队组长瓦斯检查结果,值班班组长要在手册上签字,并汇报调度室,对采掘工作面每班汇报次数不少于三次,发现瓦斯超限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27、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站。6、调度站值班调度员对瓦检员瓦斯汇报要认真及时填写瓦斯调度日志,并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后要签字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7、瓦斯检查员必须按时进出班,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严禁出早班。二十四、煤矿“一炮三检”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健全放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班中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查。2、放出班炮时,放炮员带便携式瓦检仪,在装药前和放炮前检查瓦斯,但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瓦斯检查培训,待全井人员全部升井后方可放炮,启爆地点设在地面。3、井下放炮工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28、。4、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瓦斯检查员要责令放炮工停止用电煤钻打眼。5、如补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严禁装药、补炮。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松散,透老空等情况,要严禁装药、补炮。7、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装药,补炮。二十五、煤矿放出班炮管理制度1、一分层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地面放出班炮措施,2、放出班炮工作面在放出班炮前,放炮员必须先请示调度室得到调度室许可后,方可启爆,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3、有多个工作面放出班炮时,值班领导必须按“先里后外,先上后下”的顺序,下达放炮命令。4、调度室29、在接到放炮员请示后,由当班值班安监员或指定人员根据各队组进出班情况到矿灯房核实清点人数,经核实确认全井撤人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5、作业人员在下井过程中,必须由工作面的瓦检员和值班长走在前头,检查瓦斯及安全情况,只有待瓦检员检查瓦斯、顶板,确认工作面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6、一分层采掘工作面采掘时,必须坚持“三不挖”,即没有采取防突措施不挖,没有放好炮不挖,有突出预兆或瓦斯超限不挖。二十六、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养、保管及维修制度一、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必须进行编号,发放时必须对编号、型号、产地、领用时间、领用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台帐。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每年必须送交公司进行一次调校,以确保通风安30、全仪器仪表的准确性。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校零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方可使用。四、领用人在使用时,要防止碰、撞和损坏,必须严格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五、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必须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除尘,存放于干燥处保存。六、发现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丢失和人为损坏,必须认真查明原因,进行赔偿。二十七、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我矿全体员工自主保安能力和灾变时的自救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1、自救器必须实行台帐管理,将各部门所有自救器统一进行编号。2、所用的自救器必须按照规定编码领取,自行管理。下井人员由矿灯房发放。331、自救器必须悬挂在距工作面10米范围内,要求悬挂整齐,不得任意悬挂或堆放,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4、自救器不得任意损坏和丢失,矿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凡发现损坏或丢失一台,每台罚款200元。5、管理人员和井辅及其他工作人员下井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6、下井前到矿灯房领取,自行保管好,矿灯房进行登记,出班后及时交还矿灯房,每发现一人不带自救器下井,一次罚款10元。二十八、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2、绞车司机必须懂得设备性能、工作原理、技术要求,必须做到“一勤、二听、三检查”(一勤:勤检查;二听:听设备的运行的响声、听挡位加32、速的次数;三检查:检查操作台上的各种仪表运转是否正常、筒上排绳是否混乱、深度批示器的位置)。3、在交接班时司机必须对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交接班试验,是否可靠。4、坚持“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原则。5、严禁超负荷开车运行绞车。6、斜井提升时在起步、中途、重车掉道,严禁强行开车,必须将情况了解清楚,向有并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听从统一安排,解除故障后方可开车;同时应检查电流表的运行情况。二十九、绞机司机操作规程矿井提设备是生产的主要机电设备之一。矿井不间断有节奏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矿井提升设备的正常生产,和提升设备的运转情况,还关系着矿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根据新保安规程的要求特制33、定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一、运转前的检查1、检查机组各部轴承润油量,减速箱内油量是否适当,注意有无漏油现象,油圈、天轮、幅条、轮缘衬木磨损,螺丝、销、键、联轴节、钢丝绳的固立与排列等是否完齐全,符合规定,各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准确。2、工作闸与电磁保险闸是否灵活可靠,(刹车带的的磨损不得超过原来厚度的1/3)工作闸与闸轮的间隙不得超过节23mm/m。3、检查深度指示器、过卷杨、讯号装置、电机及其各种电气设备、仪表是否齐全、动作是否可靠,司机不得擅自调节各保护装置。4、储油器与油压管路是否完好。5、在开车前对绞车各部轴、销注油一次,并作详细检查记录。二、运转时注意事项1、绞车司机应按信号开车,当信不清34、时,不得开车;绞车出现故障不能开车,必须与井信号工取得联系;待故障解除后重新发出信号,方可开车。2、司机开车前与开车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各种种指示表的动态、发现异常应停止开车进行处理。3、绞车启动时应缓慢移动工作闸和主令控制器的手柄,变换速度,加减挡位要均匀;防止钢丝绳顿伤和矿车掉道。4、注意绞车电机及各电气设备、钢丝绳在鼓板上的缠绕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停车。5、检查机组在运行时各部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70,电机温度不得超过65;各部轴承与齿轮的润滑油应良好;当电压升降超过额定值的10%时,不得开车,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安排人员进行处理。6、在提升设备器材、人员时应开慢车运行,最大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的规定;同时注意深度批示器的批示位置,防止过卷。7、严禁不带电进行操作。8、绞车的提升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绞车原设计的提升能力。三、每天应进行一次电磁紧急刹车试验,不禁用木棍塞死不使用;在绞车运行当中发现下列情况必须使用电磁紧急刹车装置:1、手持与脚刹工作闸失效。2、发现 筒变形。3、过卷杨开关失效发生过卷。4、电机与控制器发生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