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建设安全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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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20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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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工程建设安全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1、总则1.1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管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 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必须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对企业负责、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2、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2、安全生产管理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2 铁道部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2.3 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2.4 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3、安全管理方3、针目标3.1 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体系运行,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铁路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建立系统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3.2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消灭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消灭营业线行车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3.3 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杜绝违章;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管理4、。”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4.1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委会主任,项目常务副经理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安委会副主任、安质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4.2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4.3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4.4 各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5、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5.1 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5、)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是本项目工程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 主持制定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改进、预防和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布置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6、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项目规模,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指挥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同时保护现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采取措7、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5.2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分管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安全工作。 参与审批项目部上报的安全设计及安8、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加强对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配强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支持他们行使“三大权力”。(即: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产处理后汇报;安全问题,有权越级报告)。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抓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和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组织制定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划,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并严格检查、验收。 组织本项目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消除事9、故隐患。 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救援工作,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支持职工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典型。5.3 分部经理安全职责5.3.1 对所承担管段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5.3.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5.3.3 按照分部年度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10、规划要求,健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分解指标,实现规划目标要求。5.3.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5.3.5 领导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及时对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总结、奖惩。5.3.6 认真做到“五同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5.3.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分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11、,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5.3.8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后,积极组织,按期完成。5.3.9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本分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5.3.10 组织好本管段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12、得分配工作。5.3.11 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保证他们专职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5.3.1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重伤及多人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上报。5.4 分部副经理安全职责5.4.1 协助经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5.4.2 认真做到“五同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5.4.3 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或本单位编制的安全设计、13、安全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并需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5.4.4 参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停工、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同时迅速采取有效办法,消除险情,并立即向上级报告。5.4.5 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14、证操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100%;对无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5.4.6 要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避免发生意外事故。5.4.7 督促检查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认真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并布置活动内容。5.4.8 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要求和计划,认真贯彻实施,按期建成安全标准工地或样板工地。5.4.9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5.4.10 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集中精力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5.5 各级15、总工程师安全职责5.5.1 总工程师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5.5.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5.5.3 负责组织编制、审定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大临设施的设计文件、检算资料按分级权限负责组织审核,使用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鉴定、验收。5.5.4 贯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防止新的有毒有害项目建成投产。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或竣工验收时,要通知安监、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派人参加。16、5.5.5 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职业病、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5.5.6 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针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预防、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5.5.7 组织参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5.5.8 按分级要求,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5.6 安质部安全职责5.6.1 安质部在管辖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5.6.2 监督检查本项目工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5.6.3 参加或组织(按17、分级权限)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使用。5.6.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参加工程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停止使用。5.6.5 参加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伤亡事故情况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5.6.6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6.7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安全问题填写“监察记录18、簿”或“监察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罚款;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5.6.8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取证工作。5.6.9 在考核评比工作中,安质部参加审核把关,坚持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作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6.10 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部署安排。5.619、.11 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6.12 参加伤亡事故及行车、汽车交通、锅炉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5.6.13 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和管理。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以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7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5.7.1 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5.7.2 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审20、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5.7.3 负责临时设施设计文件的编制或审查,并组织现场安全技术鉴定;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各级总工程师主持交底。5.7.4 负责编制或审查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交叉、高空、高层作业、深基坑、模板支架工程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门安全设计。对一般工程和作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5.7.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21、,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5.7.6 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5.7.7 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8 物资设备部门安全职责5.8.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5.8.2 加强对在用机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对自有及协作队伍自备的机具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鉴定,对不合格品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5.8.3 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储运安全。5.8.4 负责应急救22、援材料的储存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视和参加每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5.8.5 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5.8.6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5.8.7 机电设备、交通车辆的选型、购置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性能,保证安全运行。5.8.8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和机械电力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8.9 负责制定和补充机电设备、车辆、机械和小型机23、具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并监督执行。严禁未经培训合格和无证人员驾驶操作各种机械和车辆。5.8.10 对新购大型进口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先培训操作人员;先进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使用。5.8.11 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5.8.12 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进行规划、指导、监督检查。 5.9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5.9.1 负责按计划提供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活动等经费,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9.2 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和事故罚款按时拨付与收缴,专款专用。 5.9.3 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24、存、取现金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制定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 5.10 综合部安全职责 5.10.1 参与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用品的管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10.2 负责项目交通、驻地、消防安全,并做好宣传教育和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 5.10.3 负责指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后勤工作。指导施工现场员工(含协作队伍)宿舍、食堂、淋浴、厕所等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5.10.4 负责办公区、生活区安全用电、用火、取暖等安全指导工作,发现隐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10.5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供资源保障,协助主管25、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10.6 负责培训组织安排工作,相关部门提供培训计划,综合部参与培训工作。 5.11 试验部门安全职责 5.11.1 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方针,负责试验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 5.11.2 负责工程试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5.11.3 负责建立检验工作保证体系,签发检验报告,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5.11.4 负责地质核查安全预报工作。 5.11.5 对所有试验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保管、保养。5.12 安全工程师安全职责 5.12.1 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12.2 贯26、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 5.12.3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参加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12.4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12.5 负责施工现场人员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5.12.6 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记录工作,做到及时、真实、规范。 5.12.7 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人,按奖惩办法给予处罚;对冒险蛮干的人员及时教育,对不听从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5.12.8 负责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对重大风险的控制27、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5.12.9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调查,并监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5.12.10 负责每月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表和建立事故档案。 5.13 土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5.13.1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负责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13.2 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纠正措施。 5.13.3 配合项目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活动。 5.13.4 推广实行“四新”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5.13.5 施工现场发28、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14 机械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5.14.1 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5.14.2 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进场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的验收,以及日常安全管理。 5.14.3 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型机械设备的技术培训,检查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操作。 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巡检,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参加周、旬、月、季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29、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指导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 负责机械设备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5.14.8 发生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工区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5.15 物资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5.15.1 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2 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是严格把关,做好发放记录。 5.15.3 对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危险品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15.4 负30、责应急救援材料的储存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视和参加每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5.15.5 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5.15.6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5.16 施工员安全职责 5.16.1 在经理、副经理和工程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是所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16.2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按照技术交底,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按照技术文件31、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操作施工。 5.16.3 根据工程任务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是施工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工人提出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告上级解决。 5.16.4 参加对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线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撤离危险区,然后报告经理。 5.16.5 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督促、检查工班和工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直至责令停工、罚款。 5.16.6 参加工班安全活动日,组织工班学习安全32、技术操作规程。亲自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5.16.7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5.16.8 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负责抓好工地现场的规划、布置,做好文明施工。 5.17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5.17.1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安33、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5.17.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体贯彻执行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论落实,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安全自保能力。 5.17.3 以身作则并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5.17.4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交底,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5.17.5 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工人是否配戴规定的劳动安全34、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后应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下班后应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5.17.6 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发现安全隐患,本班(组)应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 5.17.7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任务积极提出建议,对没有安全保障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进行反映。 5.17.8 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教育。必须坚35、持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人员不得分配工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17.9 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17.10 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工人的意见,充分掌握工人的思想动态、安全技术素质、体力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注意事项。 5.17.11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汇报。 5.17.12 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36、品、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5.17.13 负责本班组作业区域的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负责本班组使用的机具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7.14 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可靠的事故资料。 5.18 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5.18.1 作业人员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中对自己、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5.18.2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8.3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服从班组长的领导,认真执行安全37、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班组长安全的管理,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5.18.4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作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卸。5.18.5 搞好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面整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5.18.6 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18.7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卫生。 5.18.8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抢38、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6.安全终端责任制度6.1项目施工安全终端责任,分为安全安全终端领导责任、终端管理责任和安全终端监督责任。 6.2安全终端责任单元的划分本着责权对等、科学合理的原则,安全终端责任单元划分为以下 4 类: 6.2.1按责任管区划分为不同管理层级的责任单元,即项目部管区、各分部(工区)管区、各工程队管区。 6.2.2按施工内容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责任单元,如一座特大桥、一座隧道、一段路基工程、若干座涵洞工程等。 6.2.3按设备、设施划分,一台(套)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火工品仓库等为责任单元。 6.2.4其他责任单元:临时工程设施的维护、常规设备作业、火工品管理、39、压力容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生产和非生产房屋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责任单元。 6.3安全终端领导责任划分:各层级领导对本级责任单元的安全管理负责,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对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人的所有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6.3.1经理(队长、班组长)、党工委书记(书记)对本责任单元的安全管理负第一领导责任,并对以下事项负责: 根据项目工程规模和特点,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其责、权、 利的落实; 6.3.1.2主要领导责任分工及其责、权、利的落实; 6.3.1.2根据相关规定,本级安全责任人的责任书签订和奖罚兑现; 6.3.1.3组织制定安全投入40、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 6.3.1.4职责范围内安全责任其他事项。 6.3.2项目部和分部(工区)分管安全的副职、总工对本责任单元的安全管理负分管领导责任,并对以下事项负责: 6.3.2.1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 6.3.2.2危险源的分析识别与预防措施的制订和交底; 6.3.2.3技术方案的评审、批准和交底; 6.3.2.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确认与演练; 6.3.2.5职责范围内安全责任其他事项。 其他项目和分部(工区)副职对自己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 6.4安全终端管理责任划分 6.4.1安全终端管理责任的分解本着管技术必须管生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科41、学合理进行责任分工。 6.4.2安全终端管理责任分解 a项目部、分部(工区)生产副经理责任单元第一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 b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队的技术主管为本责任单元第一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第二责任人。如有特殊情况的,可安排其他内部管理人员担任第一责任人,但该单元技术主管必须担任第二责任人。 c作业班组的技术员,或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的指定人员为本责任单元第一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d大型、特种设备:机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机长和技术主管为第二责任人。 e其他责任单元,根据本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明确安全终端管理第一、第二责任人。 f如有未被分解和明确责任人的作业场所和工作42、内容,由该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的技术负责人承担安全终端管理责任。 6.4.3需要昼夜连续施工的责任单元,由第一责任人与第二责任人轮流值班,第二责任人对本班负第一责任,但第一责任人仍要负第一责任。 6.4.4在选择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时应充分考虑其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责任单元管理跨度要适当,内容要适度,确保管得住。 6.5安全终端监督责任划分 6.5.1项目部、分部(工区)安全总监、安全质量部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对本管理层级内所有责任单元负安全终端监督责任;班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或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的指定人员为本责任单元的监督责任人。监督责任人负责监督本责任单元的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行为、作业43、人员和现场安全状况。 6.5.2职能部门或专业领域的安全终端监督责任具体分解 a安全总监为本项目安全管理总监督责任人。 b安质部为本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部门,对安全监督负全责。办公室、物资设备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内容以外未被分解的安全监督责任,由安质部负责。 c安全总监、安质部对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办公室、物资设备部、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履行负监督责任。 d专职安全员为本责任单元安全管理第一监督责任人,兼职安全员为第二监督责任人。 e办公室为本级外部劳务队教育、培训、早点名等安全管理内容的第一监督责任部门。 f物资设备部为本级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一监督责任部门。 6.6安全终端权利分配 安全终端管44、理责任人的权力 a责令停工整改权。 b经济处罚权和奖励建议权: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实施相应经济处罚或奖励建议。 c撤换施工人员或工程队的建议权。 d对相关劳务分包合同的知情权。 e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的建议权。 f所辖劳务分包合同验工计价的初审签认权(仅限终端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人的权力 a责令停工整改权。 b经济处罚权和奖励建议权: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实施相应经济处罚或奖励建议。 c对终端管理责任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有撤换或处分的建议权。 d撤换施工人员或工程队的建议权。 e对监管范围劳务分包合同的知情权。 f对监管范围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的建议权。 安全终45、端领导责任人的权力 a责令停工整改权。 b奖罚权: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实施相应奖罚。 c撤换或处分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安全监督责任人的决定权。 d撤换工程队伍的建议权。 e对所有劳务分包合同的知情权。 f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的评审权。 g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的权力,还同时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项目安全管理的决定权和处置权。 6.7安全责任津贴 对项目安全总监、内部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人发放的津贴标准: 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第一责任人 100 元/月,第二责任人 50 元/月。 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人:第一责任人 60 元/月,第二责任人 30 元/月。46、 安全总监、施技和安质部主管每人每月 200元。 负责外部劳务、机械设备、危爆物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主管每人每月 100 元。 以上津贴每月兑现,随工资发放,且不影响其它津贴和奖励。 6.8安全责任奖罚 若本责任单元发生安全事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实施奖罚;第二责任人相对第一责任人行政处罚减轻一个等级,经济处罚减半。 6.9项目部自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项目部、分部(工区)两级安全终端责任人名单及其责任单元划分报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安质部,工程队安全终端责任人名单及其责任单元划分报项目部、分部(工区)备案。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须及时上报。 表 6.3.4-1 项目施工安全终端责任划分标准表责47、任划分责任单元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项目部 分部(工区)经理、党工委书记,分管安全副职、总工分管施工生产副经理、施技部部长及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质量部部长、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办公室、设备物资部工程队、作业队队长、书记技术主管,或指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的指定人员,设备主管作业班组班组长技术员,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的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的指定人员按施工内容、区段划分的责任单元所属本级和上级领导(经理、党工委书记,分管安全副职、总工)技术主管,设备机长,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能力的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设备主管7、安全生产应48、急救援7.1重点各分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监控,并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架子队管(作业工区)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演练(每年应不少于一次)。7.2 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如下内容:7.2.1 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安排;7.2.2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7.2.3 内部和外部的联系方法、渠道和需要通知邻近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7.2.4 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疏散的要求;7.2.5 定期演练记录。7.3 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对各分部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和确认。8、安全生产49、检查安全检查是具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基本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8.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8.2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安质部组织,其他各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小组。8.3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经常性预防检查。8.4 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50、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和节假日(特别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后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8.5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对危险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或施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8.6 对安全检查组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下发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各分部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安质部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检查,把问题落到实处。8.7 项目经理部将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给予红、黄、灰牌警告,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灰牌警告的单位给予黄牌通报批评,处以罚51、款;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黄牌的单位给予红牌,并清场。以上考核都将影响年终考评成绩。9、安全生产管理重点9.1 桥涵施工安全措施9.1.1 基坑开挖安全措施9.1.1.1 基坑开挖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边坡支护要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9.1.1.2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要采取安全防护,加强位移观测。9.1.1.3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9.1.1.4 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52、吊斗不使用时要及时摘下,不得悬挂。9.1.1.5 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9.1.1.6 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9.1.1.7 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9.1.1.8 基坑爆破,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86)办理。9.1.1.9 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9.1.1.1053、 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9.1.1.11 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冰,要立即撤出作业人员。9.1.1.12 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9.1.1.13 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9.1.2 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尤为重要,成渝客专全线最高墩身及高桥几本集中本管段,施工务必按照高风险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部署。9.1.2.1 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用于高处54、作业的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9.1.2.2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9.1.2.3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9.1.2.4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多人共用;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9.1.2.5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穿软底防滑鞋,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9.1.2.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55、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9.1.2.7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要停止作业。9.1.2.8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9.1.2.9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9.1.2.10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9.1.2.11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56、全防护措施。9.1.3悬臂梁挂篮施工安全措施9.1.3.1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9.1.3.2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要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9.1.3.3 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9.1.3.4 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置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9.1.3.5 双层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各自岗位职责,并应防止铁件工具掉落等。9.1.3.6 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应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9.1.3.7 57、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固的脚手板上。9.1.3.8 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1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9.1.3.9 如需在挂篮上另行增加设施(如防雨棚、立井架、防寒棚等)时,不得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9.1.3.10 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时,其位置、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9.1.3.11在底模移动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58、,方可移动。9.1.3.12 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9.2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9.2.1 路堑开挖时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认真观测,如发现有裂缝和塌方迹象或有危石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停施工,及时上报。9.2.2 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9.2.3 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要立即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8.2.4 路堤、路堑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措施,并随时检查,开挖后保持排水畅通。9.2.5 挡土墙基坑开挖时,根据地质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在岩体破碎59、或土质松软地段,基坑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防止坍塌伤人。挡土墙施工到一定高度时,搭设脚手架平台、防护栏,挂安全网。9.2.6 做好路基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调度,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及翻车事故。9.2.7 路基不良地段施工时,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坡面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做好挡护或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基础要分段跳槽开挖,快速砌筑。挡土墙或护坡砌筑到一定高度时要设防护栏杆加设安全网。与当地气象部门积极联系,提前做好防洪准备,遭遇阴雨天时加强安全检察和巡视,同时准备好抢险预案。9.2.8 路堑上方布置临时设施,据坡顶线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距边坡线3米范围内硬化,60、并设置坡顶截、排水沟,大型施工车辆不得靠近边坡顶线行驶,以免边坡局部集中受力失稳。9.2.9 指定地点弃土,保证弃土堆的自身稳定,防止弃土对农田、河道的污染,并采取有利于复耕的措施。9.3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8.3.1 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本项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9.3.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技术员组织编制,报工区物设部和安质部审核,工区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具备供电条件时,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专业电气人员和使用单位,联合对施工用电线路系统和61、电气设备安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3.3 施工现场电源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供电方式,配电箱采用有效的防护,按“一、二、三级”分类。现场所有开关应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置,由持证电工负责管理,并编号、挂牌、上锁。9.3.4 现场移动或电气设备使用橡皮绝缘电缆,横过通道时穿管埋地敷设。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总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配置,金属外壳电箱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控制,统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62、种电压等级。9.3.5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9.3.6 对高压线路、变压器要按规程安置,设立明显的标志牌。9.3.7 所有电器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两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9.3.8 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停运转,如需要试运转,须有针对性保护措施。9.3.9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63、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9.3.10 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或其他导电金属物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安全间距。9.4 爆破器材、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9.4.1 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保管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要在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的各种认证手续及许可证,定购经国家注册批准生产爆破物品的专门厂家的产品。爆破器材库房要与公路、居民点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设专人看守。严格爆破器材的领发料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9.4.2 爆破物品使用前根据规定要进行质量检验,引线的联结64、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专人负责。9.4.3 爆破器材搬运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进入爆破物品储备库,严禁任何火种带入。建立消防系统,防爆救灾。9.4.4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则,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爆破和爆破器材安全,各施工班组间,各道工序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做好交接班纪录。9.4.5 施工时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控制用药量。装药工作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证的爆破工执行;严禁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装炮区严禁吸烟点火,装炮完毕后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技术处理。9.4.6 爆破前按警戒距65、离划定警戒区,设置防护人员,疏散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在防护工作一切就绪后,方可发出点炮信号。发生瞎炮后严禁掏挖或在原眼内重新装药。9.5既有铁路、公路及航道等安全保证畅通措施严格执行既有铁路线施工方案申报制度。加强行车安全监督,及时提报影响既有线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管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严格按照公路、航道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公路临时改移、航道临时占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畅通。对跨公路(航道)现浇(悬浇)连续梁,行车道(航道)前方设置限位门架,禁止超高、66、超宽车辆(船只)通行,支架支墩设置防撞墩加以保护,支架下方设防护钢板网以防落物伤及车辆、行人。跨公路施工时,尽量维持原有的行车道数量,至少不少于两车道,行车道前方设置全天候限速牌、警示牌,并设交通输导人员保障交通畅通。跨公路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有路面及交通设施。跨航道施工时,至少保留一个航道通行,其前后方设置全天候导航和警示标志。对于跨越公路梁体架设时,梁体落位前,封锁该行车道交通,落位稳定后恢复交通。9.6 保证人身安全措施9.6.1 所有参建职工均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并始终贯穿在施工全过程。9.6.2 特殊岗位和技术工种、安全员、工班长、机械操作员等,要进行岗前培67、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9.6.3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9.6.4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9.6.5 配齐配足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防护。9.6.6 过渡道路两端应按规定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9.6.7 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警示标牌。9.6.8 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9.6.9 电工值班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9.6.10 变压器周围设安全防护栏。9.6.11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9.6.12 施工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9.6.13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患有高血压、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10、事故报告调查处68、理10.1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物资设备部,再由安质部或物资设备部请示有关领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向有关方面报告。10.2 发生责任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后,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项目经理部,并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隐瞒不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的,追究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10.3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10.4 事故报告执行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69、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0.5 事故报告的内容10.5.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企业名称;10.5.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10.5.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10.5.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10.5.5 事故报告单位。10.5.6 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国务院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0.5.7 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铁道部令2002第7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1070、.5.8 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铁道部两个规则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10.6 事故处罚10.6.1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工区一律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为计价款的0.15%(暂定)。10.6.2 对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及以上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完,并取消其施工资格。10.6.3 对发生行车险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以下事故每次扣10-20万元。10.6.4 对发生一般行车事故,每次扣2万元;每影响一次行车,加扣0.5万元。10.6.5 对发生违章作业,每次扣0.5-2万元。10.6.6 项目经理部在执行上述罚款时,以71、罚款通知单方式下达各工区经理部,写明罚款原因、依据和罚款数额,罚款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10.6.7 铁道部及业主、监理等组织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将按以上规定予以处罚。10.6.8 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计息,其剩余款额在工程竣工清算时一并返还。11、考核11.1 项目经理部每年底将对各单位的安全指标进行考核,结合文明工地建设、劳动竞赛评比一并进行,对考核成绩优胜单位进行表彰。11.2 负有人身死亡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单位不能参加本年内各类评先活动。12、附则12.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和上级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12.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应72、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有序可控。12.3 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安全月报、季报、半年安全总结报告和年度安全总结报告。表样附后。 安全监察通知书 安质第 号 :经检查发现下列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安质部核备。发现问题:要求及整改意见安全监察 年 月 日整改意见单位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此通知书一式两份,被检查单位留一份,填写完整改情况后交安质部核查。安全罚款通知书 安质第 号单位名称罚款金额罚款事由:处理意见: 单位领导: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财务两份(其中一份转被罚单位),安质部留存一份。安全报表汇总序号资 73、料 报 表 内 容上 报 时 间月报职工伤亡事故报表每月25日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发生时速报季年报职工伤亡事故季报表安全教育培训汇总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考核情况表每季25日前安全标准(文明)工地计划每年2月25日前半年度工作总结每年5月25日前安全标准(文明)工地自验结果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每年11月25日前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情况表填表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序号单位特种工种名称复审情况培训考核情况应复审已复审应培训 考核已培训 考核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报 表填报单位: 年 月伤亡及原因 事故类别 伤 亡 人 数伤 亡 事 故 原 因总计(人)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违反操作规程或74、劳动纪律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失误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其 他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总 计1、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 电6、淹 溺7、灼 烫8、火 灾9、高处坠落10、坍 塌11、冒顶片帮12、透 水13、放 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煤尘爆炸16、其他爆炸17、煤与瓦斯突出18、中毒和窒息19、其他伤害本月(年)职工人数 人,死亡率 ,重伤率 ,轻伤率 ,损失工作日 天,直接经济损失 元。单位负责人: 安质部负责人: 制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伤 亡 事 故 登 记 表 单位: 发生事故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姓 名伤亡情况75、(死、重、轻)工种及级别性别年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歇工总日 期备 注事故经过和原因: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2.1 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铁路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行业法规等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所属各分部必须依法按照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其承建的工程质量负责。第三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各工区树立责任期质量负责的观念,强化经理部负总责76、和参建各方对质量长期负责的行为意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第四条 管理目标方面,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减少质量通病,杜绝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实现工程质量的“零缺陷”;管理方法上,运用“四新”技术,进行标准化作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依法管理;管理重点方面,确保桥梁、隧道、路基及防护工程的内外在质量和站场设施的可靠。第五条经理部所属各工区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六条经理部所属各工区应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本办法,逐级制定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77、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第七条 质量管理依据1.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2. 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3. 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2006147号)。4. 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6. 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48号)。7.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8160号)8. 国家和铁道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9. 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技术标准及业主有关本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78、通知和会议纪要。10. 经有关方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11.依法签定的有关合同文件。第八条 质量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过程控制;严格标准,科学管理; 第九条 质量目标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实现按设计速度开通的要求,经得起运营的考验和历史的检验。分解目标为: (一)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真实可靠、规范齐全。 (二) 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三) 减少质量通病,杜绝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十条 经理部成立以经79、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经理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分部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经理部所属各分部均须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质量保证体系(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附件1)。采用信息化质量控制手段,使质量控制标准化、质量评价数据化。第十二条 经理部所属各分部应成立工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体系评价,保证其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实施,采取将要素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要素都明确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第四章 工程质量分级80、责任制第十四条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本项目对工程质量实行“经理部监督、各分部管理、各工区控制”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经理部接受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十五条经理部所属各分部应制定、落实工程质量分级管理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考核办法。根据上级相关管理文件,结合其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第十六条 经理部所属各分部的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工程的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工程质量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相关管理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 各81、部门及主要人员的质量职责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质量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建设部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规范、规定、标准等;2.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制定规划,建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和质量责任制;3. 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处于良性运转和可控状态;4.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评比,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和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严格奖惩制度,调动各工区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第十八条 经理(常务副经理)的主要质量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质量82、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齐所需资源。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组织对本标段参建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3.主持本合同段工程的质量管理策划,监督检查质量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经理部各部门及各分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4.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第十九条 总工程师质量职责1.按照本合同段技术标准和股份公司的质量方针,组织编制本标段质量管理计划,制订质量保证措施。2. 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不断强化和更新质量监测及控制方法,主持对有疑问产品的评审和处置。3.组织制定确保本标段质量创优的技术保证措施。4.组织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5.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83、”技术,主持关键工序的人员培训,督促编写有关科研成果报告和施工技术总结。第二十条 质量管理副经理质量职责1. 贯彻执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强制性标准,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兑现合同质量承诺。2. 贯彻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本合同段项目质量管理计划。3. 组织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考核评价以及奖惩办法。 4. 组织质量知识培训,监督检查工区质量自控体系运行情况。5.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 对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 提出解决措施。 第二十一条 安质部质量职责1.制定本标段质量管理办法和本部门质量工作计划。2.收集各种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84、化建议,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协助领导分析质量状况,提出建议。3. 监督检查物资采购、搬运、贮存、标识、检验和验收。4.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提出对不合格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5.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落实整改措施。6.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7.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台帐。8. 参与工程竣工交验工作。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质量职责1. 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则,制定过程质量保证措施。2. 做好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填报、归档工作,确保技术文件的质量,并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3. 及时办理变更设计,85、收集整理资料。4. 参与工程竣工交付,并及时编制竣工文件。5. 应用“四新”技术,制定并落实创优工程规划。第二十三条 物设部质量职责1. 负责制定并实施设备使用、保养、修理计划,以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转。2. 掌握机电设备的技术状况,指导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3. 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好原始资料、数据的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对有效性、真实性负责。4. 定期开展机电设备质量安全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5. 有效地利用仓库设施,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搞好物资的堆码,保管和发放工作。6. 参与内部质量审核,协助检验部门做好进货检验工作。7. 把好采购关,严格按计划采购,并对所采购86、物资的质量负责。8. 定期进行物资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等工作。第二十四条 综合部质量职责1. 负责项目文件的控制工作,对技术性文件和项目体系文件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各工区或部门对文件的控制与管理。2. 负责项目质量记录的控制工作,定期收集和下达项目记录清单。3. 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落实。4. 规定项目部内部信息的沟通方式,保持信息沟通的证据或记录。5. 负责项目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参与培训工作,对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进行鉴定。6. 参加项目管理评审会议。第二十五条 分部负责人质量职责1. 执行经理部管理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2. 落实项87、目质量目标, 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规划,执行项目自控体系。3对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对进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4. 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5. 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经理部和企业本部对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6. 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及时纠正不合理事项。7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和奖惩。第二十六条 分部技术主管质量职责1. 执行经理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 参加经理部组织的施工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3. 组织分部主要人员的技术学习、经验交流。落实项目培训计划 , 按经理部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技88、能培训。4. 组织做好测量及其复核工作。5. 积极配合对质量管理中存在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上分析,查找原因, 提出处理建议, 落实纠正措施。6. 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做好竣工验收准备。第二十七条 质量检验人员质量职责1. 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做好质量控制。2. 严把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隐蔽工程验收质检关, 审查操作者的资格, 审查并签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 深入施工现场,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情况, 立即制止,视情节决定停工或返工, 并及时报质量负责人、行政负责人。4.89、 参与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5. 加强与现场驻地监理的沟通与联系, 督促工点技术人员及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配合现场监理完成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等工作。第二十八条 班组长质量职责1认真执行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 接受领导和技术人员的质量指令 ,对工序作业过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 熟悉工艺流程, 掌握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和工艺标准, 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及施工测量放样结果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资料或测量结果有疑问时, 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3. 坚持施工程序, 开展班组自检, 参加互检和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 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4 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指导, 为检查90、人员提供相应的数据, 对技术和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 按要求整改。5. 如实向上级报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配合事故调查处理。6. 落实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措施。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施工规范、规则、规定和验标,熟悉施工的程序和质量要求,了解工程特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三十条坚持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策划制度坚持各项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认真落实质量方针和目标,积极开展创优规划和“QC小组活动”,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91、实现。第三十一条现场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做好充分准备,完善以下内容及要求:1. 施工合同已签订,开工报告已办理。2.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开工需要。3. 施工调查及复测工作已完成,并有记录。4.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按规定进行,并有记录。5.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6. 采用“四新技术”之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7. 新上岗、转岗人员(含劳务工)已进行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8. 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相关行业的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9 .复工工程亦应按照上述各项要求进行检查。第三92、十二条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严格遵守以下内容及要求:1. 施工测量放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并有复测记录。2. 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验标要求。3. 变更设计已履行审批程序。4. 工程日志等原始质量文件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清楚,签认齐全、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5. 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实。6. 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及特殊工序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7. 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验,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齐全,并经相关人员签认。8. 严格执行班组“三检制(自检、互93、检、交接检)”和成品保护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相关记录齐全。9. 混凝土、砂浆试件(试块)、填筑土方密实度等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测,其强度和密实度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第三十三条 贯彻图纸审核和技术交底制度接到设计图纸后,由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参建有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技术交底,领会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设计图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各工区应进行施工图的核对、完善工作,发现缺陷应及时向经理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反馈信息,未经核对并确认签章的图纸,不准开工使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送审确认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找出质量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点,按94、照施工任务划分,各分管的主管工程师负责对所担负的工程任务,向作业班组分项进行经过复核的书面交底,施工过程中全程实行技术指导。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1.工程在隐蔽之前,经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质检工程师预检,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不得隐蔽施工。2.如遇地质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向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主管上级报告,在各方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并保存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相关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4.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5.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95、证。 第三十五条 建立测量复核制度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坚持施工测量复核制。各工区设现场测量组,配备专职测量工程师和测量工,以精密导线网控制管段内路基、桥梁、隧道及涵洞工程,确保建筑物定位准确无误。现场工程测量坚持闭合复核和换手测量复核制,测量放样资料必须由技术主管审核后方能交付施工。第三十六条进场材料检验检查和监理复核制度严格供应商(厂家)名录资质审查,对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和频率进行测试、检验,对检查出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场地,并及时清退,坚决杜绝违章使用, 第三十七条与建设、监理、设计单位配合制度加强与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的密切配合,服96、从质量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做到“四有”,即有措施、有整改、有记录、有验证,保证提出的每个问题均得到彻底的整改消项。第三十八条质检的见证、旁站制度各工区质检人员要按规定确定见证、旁站的具体项目内容,确保工程质量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确立并完善施工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第三十九条现场检查确认工作制度按程序及时到现场履行检查验证手续,禁止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搪塞、阻挠、贿赂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第四十条 质量管理信息化制度在全标段范围内,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实现质量信息及时交流和量化质量评价。第四十一条 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奖罚制度经理部在全标段范97、围内开展优质样板工程创建活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的方法,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按照管理文件对工程实体、内业资料、机构建设等项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每次质量检查结束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分析施工质量情况,指出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建议,督促落实。第四十二条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各分部按规定时间及时向经理部上报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月报在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工程质量报表(见附件3)。季报在每季末25日前上报工程质量季报表(见附件7)各分部每半年应对本单位质量工作进行总结,报经理部安质部(上半年总结于6月25日前、年终总结于12月25日前上报);安质部对管段内各分部98、质量工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将质量总结报(上半年总结于7月5日前、年终总结于次年元月5日前上报)。质量事故的报告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及时逐级上报,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第四十三条工程质量档案工作制度要求各分部按照有关标准建立质量台帐,明确专(兼)职责任人,做好签认、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为全面、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编制竣工文件做好基础工作。各分部主要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四十四条规范验工计价制度。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工计价。第六章 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四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事故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缺99、陷/事故报告制度。第四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损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等的事故。第四十七条在施工进程中或完工后,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1. 当施工中发现可能引起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查出不合格因素,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有关分部发出暂停施工的书面指令,待有关分部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100、施,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同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3.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时,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4. 工程完工后,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应及时指令有关分部按规定要求加固或返工处理;第四十八条根据分部发生的质量缺陷,在进行判定、找准原因和分清责任的同时,确定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作为质量考评的依据,如果类似质量缺陷发生两次以上,将作为质量事故论处。第四十九条 重视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现场质量工程师101、要跟踪质量缺陷的处理,做好监理单位对于工程质量缺陷的监督管理的配合工作,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提出修补加固方案;修补加固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标准,并在技术规范所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质量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并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罚。第五十条 质量事故的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未经监理工程师现场察看或验证,不得擅自掩盖处理,更不允许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有关分部在查清质量事故原因并确定责任单位后,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认定后,在规定时间内102、通知经理部、业主人员到场,研究处理。第五十一条实行质量事故快报制度,快报内容: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经理部,并且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第五十二条发生重大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第五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经理部归口监督管理本项目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各分部归口管理本分部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五十四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103、认真处理,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第五十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调查核实,将由经理部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经理部所属各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第七章 工程质量管理考评第五十七条 经理部每季度对各分部进行一次质量综合检查考核;每半年实施一次综合评定并实施奖罚;一季度考评得分带入上半年奖罚;三季度考评得分带入下半年奖罚;按四个季度得分累计,评出年度质量104、优胜单位名次,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八条 检查的主要内容:1.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规范运作;2. 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分部内部是否签订质量责任书;3. 施工方案中是否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和工艺标准;4. 现场工程试验室是否纳入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工作实效如何;5. 各类工程内业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规范;6. 质量验收标准是否在作业层达到应知应会,执行状况如何;7. 工程实体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并做到内实外美;8. 工程中是否违规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9. 监理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情况的记录(如质量问题通知单);10. 是否发生工程质量105、缺陷或事故 (按事故等级判定,重大事故取消评比资格);11. 施工安全、环保、水保是否达标;12.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评价。第五十九条 质量检查考评的程序与时间安排:1. 每年3月20号、6月20号、9月20号、12月20号前,分别由各分部按考评表自行打分,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后,即组织质量检查和考评;2. 由所有参加检查考评人员对考评对象进行打分;3. 检查考评结束5日内,由经理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检查考评初步结果,向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4. 经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审定,提出正式考评结果,并通报公布;5. 按考评得分,对有关单位进行奖罚。6. 遇到业主季度考核则一并同时进行。第106、八章 工程质量奖罚第六十条设立“铁路工程质量奖励基金”。奖励基金费用来源和实施主要方法:1. 按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奖励规定(办建设200333号)规定,由经理部按计价总额的0.35%(暂定)提取以及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事故的罚金等作为奖励基金;2. 上述款项在每次验工计价时提取,当施工图量差清理完工后,进行调整,确保能在末次计价前扣足计价总额的0.35%;3. 质量奖励费用按计价总额的0.35%专款专用,按经理部制定的奖励办法,对各分部进行奖励;4. 奖励基金全部用于优质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各种质量检查评比的奖励。 第六十一条各分部分别对工程质量负责,根据分部对工程质量事107、故承担的责任,按有关的处罚规定额度,实施经济罚款。1.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50-100万元或造成损失的两倍罚款,并取消施工资格;2. 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20-50万元/次罚款;3.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5-20万元/次罚款;4. 对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标或设计要求,虽构不成事故,但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将根据工程规模和情节,除返工或加固处理外,给予0.5-2万元/次罚款;5. 经理部或业主组织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工程外观质量差、内业资料失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上述条款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执行108、上述罚款时,以罚款通知单的方式通知,说明存在的问题,罚款从该单位验工计价款中扣除。第六十三条 经理部领导及各职能部门检查现场时,发现严重违规行为,该行为危及工程质量或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隐患者,除立即予以制止纠正外,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给予一次性处罚0.55万元,并在相关的季度和年度质量考评中体现。第六十四条 对工程质量考评不达标的施工项目除经济处罚外并分别给予黄牌警告或通报,连续两次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单位给与红牌警告。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道部和经理部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办法办理。第六十六条本办法由经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质量保证体系框图109、附件:2、工程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3、项目工程质量报表附件:4、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附件:5、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附件:6、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附件:7、工程质量季报表附件1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实现质量目标施工预算安全质量措施原 材 料施 工 工 艺班组质量检查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开工条件施工图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 测 量施工作业人员施 工 技 术施 工 设 备上级质量监察经理部质量检查工区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奖 罚 制 度质量工作模式化质量工作规范化质量组织系统化 创优领导小组经理部经理 各QC小组总工程师施 工 全 过 程 保 证 体 系 工作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110、理部组织保证体系施 工 工 序附件2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序号评比内容标准分得分评 分 标 准1质量事故20一般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扣5分,重大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取消评比资格。2管理程序10未落实“三检制”扣2分,工序验收每发现一次未履行报验手续扣3分,资料报验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3模板工程8模板的结构、构造合理,支撑牢固、稳定,尺寸准确,不变形,拼缝严密,口、角、线顺直,不漏浆、不错台,以及施工缝留置和脱模剂喷刷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钢筋工程8钢筋位置、保护层、锚固、搭接、接头连接质量和箍筋弯钩等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2分。5混凝土工程8混凝土拌合过111、程质量控制,商品混凝土质量,试块制作,养护管理,混凝土浇筑、振捣工艺和工序操作质量控制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张拉工艺,要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6路基工程16场地平整、地基处理、路基墙,弹性地基梁,填料材质、本体、基层填筑、过渡段,附属工程等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2分。7工程综合观感质量15混凝土结构振捣密实,无蜂窝麻面,面层平整、洁净,口、角平顺,尺寸准确,无跑模、胀模,无烂根、错台,接槎、施工缝无明显痕迹,外露钢筋、埋件及洞口位置准确,无污染,保护层合格,无露筋,无影响结构性能和耐久性的裂缝、渗漏水,轴线、标高,垂直度;路基尺寸、标高,沉降控制112、要符合要求,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3分。8内业资料10发现资料混乱、不齐全、不可靠或不真实,每有一项扣2分9其它5及时填写施工日志及各种检查记录表格、质量检验单、质量评定表等;各种检查证、施工用表、记录,签字手续完备,分类归档保存;及时检查、掌握试验取样和试验结果,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2分,扣完为止。总分100注:质量监督站书面通知处罚一次即扣除相应项目分值。附件3 项目工程质量报表项目名称: 年 月 施工单位:(盖章)项 目总件数本月完成件数累计完成件数本月合格件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本月完成的单位工程及评定情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评定结果验收日期工程创优计划12113、3本月完成的分部工程及评定情况序号分部工程名称评定结果序号分部工程名称评定结果16273849510本月工程质量检查情况本月发生的不合格品件数、名称及制订纠正措施和落实整改情况本月业主、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及检查评比情况附件:项目负责人: 质检工程师: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编号: 受检查部门/单位: 检查部门/单位:检查地点:检查人/日期:检查内容检查记录本项目质检人员姓名,是否持证上岗有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按单位工程划分的工程数量、质量控制点(关键过程、施工难点)每月的施工过程质量信息反馈,质量季报是否上报不合格品台帐(不合格品评审记录、114、返工返修记录、发生不合格后的纠正措施及验证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内容、签证是否符合要求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记录、通报、整改情况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记录、质量教育培训记录、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三本台帐有无质量预防措施及落实情况、效果如何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编制情况创优规划是否制定统计技术运用情况上级、业主、监理评价资料附件5 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 质安通( )第 号 :经检查发现下列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克服整改,并于 日内将整改情况,报经理部安质部核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整改意见安全质量监察 (盖章)(公章)年 月 日整改完成情况单位负责人: (115、公章)年 月 日 此通知书一式两份,被检查单位一份,填写整改完成情况后交经理部安质部备查。附件6 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 质安罚( )第 号 单位名称罚款金额罚款事由: 检查人 : 年 月 日处理意见:单位领导: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财务两份(其中一份转被罚单位),安质部留存一份。附件7 工 程 质 量 季 报 表填报单位(盖章): 二 年 季度 程质表-1项目单 位 工 程分 部 工 程工期完成%质 量 事 故备 注总件数完成件数合格件数完成合格率总件数完成件数合格件数完成合格率无事故天数无重大事故天数损失金额元原因分析甲1234567891011121314一、路基工程二、桥梁工程四、涵渠渡槽五、站场及设备六、其他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