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建设公司风电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及施工制度9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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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534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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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电建设公司风电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及施工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经理安全环境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项目部安委会工作,直接主管项目部的安保科。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3、审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月度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5、保证项目部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安全奖惩办法的2、实施。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得到严格执行。7、组织并参加项目部每月安全大检查工作。8、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二、项目部副经理职责: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3、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5、组织并参加每月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在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和安全协议签订情况进行审查。8、负责组织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考核细则的实施。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三、项目部总工职责:1、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4、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四、施工科职责: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5、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五、安保科职责:1、负责制订本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2、参加并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4、参加6、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8、负责现场文明施7、工、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9、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0、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1、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12、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13、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14、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15、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16、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8、建设。17、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18、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19、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2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21、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22、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六、计划科职责: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2、负责在编制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9、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保科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保科审核,不得结算。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保科审核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保科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10、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保科审核后予以结算。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七、施工机械(机具)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八、综合办职责1、在项目经理11、党总支书记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行政、后勤、党务管理工作。2、检查各部门对项目部会议及重大决议贯彻执行情况。九、劳资主管职责: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2、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3、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制度,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十、12、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1、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2、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十一、各专业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队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工作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3、提出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3、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专业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5、负责对本专业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6、主持本专业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7、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8、负责对本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十二、各专14、业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5、组织编制本专业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6、负责组织本专业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8、参加本专业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15、问题。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十三、 各专业班组长职责: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负直接管理责任。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16、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10、贯彻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奖罚严明。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十四、各专业班组技术员职责: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17、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十五、各专业施工人员职责: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18、经专职安监人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健康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十六、各专业专职安全员职责:1、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19、;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参加本专业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3、参加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队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协助本专业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5、对本专业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本专业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720、负责本专业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8、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进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10、参加队级安全大检查,对发现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11、参加安保科组织的安全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12、负责对本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13、负责对所属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14、协助专业负责人组织人身伤亡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七、各专业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21、的指示与要求。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xxxx风电场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争创公司风电建设一流安全施工工地,保证工程建设者在2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的所以单位(包括建设、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第三条:参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的各级领导在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施工工作。第四条:各单位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一把关人。各职能部门亦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23、作负责,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与指导,但不替代各施工单位的正常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等管理办法。第五条:安全目标一、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二、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三、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四、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五、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六、杜绝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七、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八、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九、努力降低人为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十、争创同期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一流现场。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与职权第六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24、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首的,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参加的工程安全委员会。成立以项目部副经理为首的,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主管工程的副职、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第七条:安全委员会成员与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第八条: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必须在统一布置,统一指挥下开展文明施工检查活动。第九条: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施工协调工作,其成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单位(部门)应重点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明确25、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 四、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清退出场等处理。 六、安全委员会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权,经济处罚指令权。 七、参加施工单位的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各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情况,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26、析,制定措施,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第十条: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一、日常工作安全施工管理,由项目部安保科牵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参加进行工作,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工地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情况。 二、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三、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并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 四、具体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六、负责监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反27、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七、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和控制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八、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书面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九、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管理权,经济处罚提议权。 十、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职权 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长、副组长和建设单位安监专职、监理单位安监专职有权对违者现象与整改项目随时28、下发罚款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 二、安全委员会与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的奖罚只对各施工单位,对具体人员的处罚由各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安全管理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有权随时过问对违章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三、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单位写出奖励项目及时有关情况,报建设单位安保科,确认属实后核定奖励金额,经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给予奖励。四、安全委员会和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违章、违纪及影响安全施工的各种现象,有权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五、安全委员会在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根据工程建设和试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可分别进行批评、通报、经济处罚、扣留工程进度款或停工整顿、终29、止施工合同等。六、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付款时,必须经安全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七、享有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中赋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职权。第三章 安全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管理一、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加强安全管理。二、本工程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事。三、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施工为基础,以快速、优质、低耗、投产达标、创精品工程为宗旨。四、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30、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的发生。五、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要有严、细、实、稳的工作作风。六、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七、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形成以公司为中心,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体系;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为首的工程技术保证体系;以安全部门为首的安全监察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八、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九、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31、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进激励机制,加强职工岗位专业安全素质的培训,把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十、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做到同正式职工一样对待,一样培训,一样严格要求,一样管理,严把三关:资质审查关(包括身体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关;考试合格审查关。并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民工、临时工、包工队的安全职责,各单位在项目部安保科指导下建立含民工、临时工在内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档案32、,按安全管理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归口项目部安保科统一管理,杜绝民工和临时工的伤亡事故,切实实现整改工程建设全过程全员的安全事故零目标。十一、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安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不留任何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必须预扣安全施工保证金。十二、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立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指导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科技水平。十三、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33、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十四、加强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对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识符合要求,施工人员佩戴上岗证,安全帽应按单位统一编号,并对安全帽颜色作统一规定。所有工程开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部门会签。否则,项目不能开工。十五、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和监理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对进入或涉及发电生产区域的施工作业,必须向发电运行单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十六、严34、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符合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第十三条:施工总平面划分及管理规定一、划分原则(一)、按施工合同范围划分,凡是合同范围内的,其区域的安全施工管理由合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材料的堆放、施工机具布置严格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安排。(二)、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施工生活区由各自施工单位负责。(三)、土建与安装按交安时间范围划分。交安前由土建单位负责,交安后由安装单位负责。二、管理办法(一)、区域总负责制,谁的责任区由谁总负责。(二)、施工单位进入另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区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场手续。(三)、进出场手续由进入单35、位填报施工内容、施工区域、场地情况、材料、机具的堆放布置和退场恢复情况等。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办理手续,责任区单位有权报建设单位不承认其工程量,直到责任区单位同意为止。(四)、土建交安时,必须填报交安范围区域,由安装单位签字认可,交安区域移交给安装单位负责人。三、施工阶段现场管理(一)、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挂置安全施工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安全员的标牌。(二)、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工作条件。(三)、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司、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清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四)、施工道36、路应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主要安装施工单位还应布置必要的消防管道,施工单位必备需要的消防器材。(五)、开挖区和施工区必须设有围栏只允许留一个出口,执行封闭式管理。(六)、建筑、安装工程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七)、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八)、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栏杆或盖板,临时性栏杆和栏绳应是红、白37、相间隔的标示,并挂有安全警示牌。(九)、经常开展各级安全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四、启动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要把安全施工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抓牢抓实,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对安全工作负责。(二)、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得到批准。启动运行措施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启动验收委员会、监理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在启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启动试运前必须由xxxx风电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安全部门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安委会,审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未达到启动运行必备的安全条件不允许启动。(三)、电气楼等重点防火区域永38、久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四)、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要符合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的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第十四条:一、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二、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单位专职工程师审查批准。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和监理单位备案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三、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先送监理单位审批后再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备案,并接受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的监督、检39、查和指导。四、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的审查,主管工程的副经理批准,并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五、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一)、所有施工活动如无安全措施,无交底,严禁布置施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二)、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面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三)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要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内容简要、日期等的详细记录。六、工程技术人员40、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二)、针对施工所有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三)、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七、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八、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处理,对造成后果的41、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形式责任。九、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十、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作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第十五条:安全例会:一、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开一次,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年终进行评比。上级工作组来检查工作和有关文件传达时再另定增加开会时间。二、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一)、及时传达上级及业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二)、了解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42、,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三)、查找各施工相互交叉作业中危及安全施工的危险点,危险源、协调解决并落实交叉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四)、布置、检查建设单位安排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的安全工作。(五)、总结、评比各施工企业的阶段性工作,好的进行表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三、组织管理(一)、安全例会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定期召开,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主持,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实行例会签到,缺席登记制度。(二)、安全例会设立专有安全例会记录本。(三)、凡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单位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迟到每次罚款50元,列入安全奖励基金。由安全施工43、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掌握,并做好台帐。第十六条: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检查各级领导时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帐、表、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检查各个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检查工地各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三)、检查各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检查违章违纪现象,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四)、检查事故单位是否对事故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和事故统计上报。二、组织管理(一)、安44、全检查中的一般性检查、专业性检查、阶段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这些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安全检查的频率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安全管理委员会确定。(二)、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施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等,这些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三)、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一般性质的应当立即责令整改,对于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处理,对涉及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四)、“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单”应由存在问题单位的45、领导负责接受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安全部门。(五)、建设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账制度及管理台帐。(六)、对无故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的施工单位每次罚款500元,交建设单位列入安全奖励基金。做好台帐,由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掌握使用。第十七条:施工工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安监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二、运输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对于车辆破烂,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车辆,建设单位安全部门有权责令期整改,否则取消在施工生产现场的运输资格。三、46、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生产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安全帽,现场不允许流动吸烟,着装符合安全要求等。四、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都应严格遵守施工生产现场道路的交通规定。否则将实行经济处罚。五、履带式起重、挖掘机、推土机等运输车辆,严禁在场内砼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否则将严肃处理。六、建设单位及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实行“谁用车谁管理”的原则。七、建设单位随时对施工工地的交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的道路堵塞,车辆违章现象,以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与车辆交通安全。第十八条: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高空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按47、程序经批准交底后严格执行。二、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经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三、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必须装设1.20m高的防护栏杆和有物品堆放等主要部位还要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立网。四、高空作业区的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和围栏。五、特殊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六、高空作业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七、高空作业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计算载荷的物件,不能妨碍通行,施工用料随用随吊。八、高空作业不得48、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上工作或凭栏杆起吊物件。九、作业人员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十、特殊高空作业(如吊装、脚手架拆除等)的危险区必须设置围栏及“禁止靠近”的警示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十一、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十二、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第十九条:交叉作业一、交叉作业时,施工各方必须觉得服从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的调度,就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事项进行商定;各工序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须49、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二、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如需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的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三、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区域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四、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斜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箱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五、在特殊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六、高空切割作业时,必须有防止熔渣、废料坠落的措施。七、大的交叉施工作业,必须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批准交底50、后才允许施工,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须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施工科和安监等部门备案。第二十条:施工用电管理规定一、在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办理了正式用电手续的施工单位,才允许正式用电,并交一份用电批准手续予监理单位。二、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机构,要求将该机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类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组成员,并以文字形式报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部门和监理单位。无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不予供电。三、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与电力系统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四、各用电单位自选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51、范的要求,并经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安装。未验收私自安装投入运行者,按违反全国供用电规则处理,并停止供电。五、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六、任何用电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违者停止供电并按全国供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七、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有证电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指导,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查证上岗监督。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八、各用电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安全供电,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九、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认真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52、技术措施。(三)、凡在供电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及在各自行管理的电压等级在380V以上(含380V等级)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无论设备是否带电,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手续,作好安全措施,经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需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报建设单位。(四)、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习惯性违章。(五)、凡需在变电站设备及10kv线路上工作,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到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停电申请。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经工作票许可人签发后方可工作。(六)、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53、的规定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七)、个用电单位需在配电变压器台架或低压侧工作时,断开变压器与10kv线路的联结开关后,取下该处10kv带电线,在本单位办理工作票及许可手续,但必须悬挂有关标示牌并加强监护工作。(八)、电气设备停止运行(包括事故停电和拉闸)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或断开开关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电气设备,更不得擅自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九)、事故紧急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第三章第二节第九条的规定执行。(十)、工作票有效时间为许可开工时间至计划工作终止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54、,应由工作负责人于计划工作终止时间以前一小时办理延长手续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方可进行延期工作。(十一)、已终结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工作票的合格率作为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二)、工作票中所列三种人应由各施工单位明文规定,非明文确定的人员不得在工作票上签字,各用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工作班人不得少于3人。(十三)、有自备电源的用电单位,必须在自备电机电源与系统电源之间装设可靠的互为联闭锁的投、切转换装置,并将自备电源的设备规范于系统的联结方式,接线图等送建设单位施工科。严防自备电源向高压电路返送电。十、各用电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语、警句及各种标示牌。十一55、根据国家规定及电力系统有关制度制定强制性的安全生产施工用电奖惩制度。各用电单位在进驻施工现场十五日内将制定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送建设单位工程、安监等部门备案。十二、各用电单位应保持电气设备的完好,及时消除设备的缺陷。建设单位有关部门随时组织检查、抽查,不合格者立即整改。第二十一条:施工合同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单位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的安全资质审查的要求,经建设单位严格审查,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严禁录用。二、录用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56、办法、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三、施工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第一把关人,对承担本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并负责领导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大力支持安监人员。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安监机构。专职安监,数量、素质要有保证,在业务上接受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五、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应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活动,及时向施工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与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六、施工单位必须充分明确本身的安全责任,凡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发57、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轻伤以上的事故立即用电话等各种方式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和监理单位,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七、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严禁分包或转包工程。八、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的临时工,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二)、体检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三)、分到施工班组,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九、所有施工企业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和保修,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十、施工单位应有严格控制“三违”的措施并加强“三违”登记和上报工作。十一、按照建设单位的划分,搞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和加强保卫58、等综合管理。十二、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要求有编写、审核、批准、交底人及参加交底人的签字,并接受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等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安全措施的管理,并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的要求严格执行。十三、严格贯彻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并按各级人员责任到位的标准对照检查。十四、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完成全员的培训教育达到100%的合格,并持证上岗。第二十二条:包工队、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各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工、外包队的管理,并对他们负有领导和监督的权利和责任。凡在施工单位承担分包工程的外包单位(59、队),有义务和责任搞好安全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服从各发包单位安全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二、各施工单位经批准招用包工队,必须对其施工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用文字备查,并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监理单位备案。严禁招用未经安全施工资质审查或不合格的包工队,严禁以“包”代“管”。三、经批准录用的包工队,人数在30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对于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工程的包工队,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包工队承包的项目严禁转包他人。四、各施工单位在录用临时工时,应严格进行审查,老弱病残及童工严禁录用。招用单位应对临时工及包工队成员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试成绩,体格检查等内容的档60、案。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五、对录用的临时工、包工队的成员应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及双方应尽的义务等。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安监及其它部门配合。六、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包工队,实行安全风险金制度。风险金按每个承包工程200元/人,向发包单位财务部门交纳,安全部门考核。未发生人身事故和违者现象,风险金全部退回。如发生人身和违者现象,视事故性质和违章程度扣除部分和全部风险金风险金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七、工程开工前,包工队必须对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花名册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单位安全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持上岗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补增或调换人员,61、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重新办理上岗手续。八、招用单位应定期组织临时工和包工队进行体检,新录用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录用;身体状况不符合本工种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凡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坚决清退。九、全部手续合格人员,发包单位应发给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上岗必须佩带,胸卡证严禁转让。十、包工队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发包单位的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因无安全措施而发生工伤事故的,发包方的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十一、包工队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等,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程规程、电力建设62、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发包方和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十二、包工队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每周向发包单位安全部门汇报安全施工情况。十三、包工队的负责人是应该承包区域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队人员及本区域的安全施工负责。包工队的专职安全员戴建设单位发的安监专职标志符。包工队必须按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发包单位安全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十四、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的施工技术部门应负责编制包工队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的要求填写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专人监督。十五、对包工队必须实行安全63、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按发包单位有关文件规定扣包工队预付款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包工队或个人,招用单位应给予奖励;对于采取紧急措施而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重奖。负责人不服从安监人员的管理的包工队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包工队发包单位必须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十七、施工单位承建的项目工程,在施工力量不足时,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招收部分临时工,作业补充劳务,但所属施工工地负责人须对他们负责。施工单位的临时工在工地所占的最高比例:但所属施工工地负责人须对他们64、负责。施工单位的临时工在工地所占的最高比例:技术工种不超过25%,熟练工种不超过40%。并注意加强培训和教育。十八、包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等)。十九、各施工单位对包工队要定期进行评比,年终对安全管理好及安全施工的包工队进行奖励。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三条:安全委员会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考核领导机构,与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形成考核体系。第二十四条:安全施工考核按考核标准分月、季、年进行。第二十五条:奖励一、对参加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的单位及个人,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做出显著成绩者、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单位视情况给予表65、彰与奖励。二、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应每项奖励10002000元。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01000元。四、坚守岗位,终于职守,关心安全工作,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300500元。五、在安全施工总结评比表彰中,凡实现工程安全目标管理的单位,对该单位和其第一安全责任人、专职安监负责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六、其它安全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七、奖励资金来源于工程的专项基金和罚金,并由财务列专门账目。奖金均由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讨论,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二十66、六条:处罚: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各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第一安全承包人,第一安全把关人。各单位均要设置独立的安全监察机构部门,工地设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施工单位开工前将安全管理网络人员名单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未建立健全者罚5001000元,并限期建立健全,其中第一安全责任人罚200元。二、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相应制定有关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未制定者罚款5001000元,并限期制定落实,其中第一安全责任人罚200元。三、各施工单67、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健全罚款5001000元,并限期制定。其中第一安全责任人罚100元。四、安全活动要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要讲究实效,每次都要有主题,不能流于形式,安全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缺一次罚款500元。五、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六、施工单位在施工高峰期要坚持实行领导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每次罚款300元。七、发生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罚款1000元,情况恶劣者加倍处罚。八、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九、施工单68、位未编制本单位安全施工计划者罚款500元。其中第一安全责任人罚款100元。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项目缺少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者罚款1000元,并限期采取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未履行审批手续开工,罚款800元。十一、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试验和性能检查和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无证上岗,每项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十二、“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到位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十三、对外包工队,主包单位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员或不到位者,每人次罚款300元,并限期到位。十四、施工现场及厂区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责69、任者每次罚款1000元2000元,情节严重的报交警部门处理。十五、未经批准,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者,罚款10002000元,损坏的路基、路面维修费用自行承担。十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私自占用场地、道路,搭设临建,堆入设备及材料,损坏地下或地上设施者,罚款10002000元,并强行拆除。所造成的转运费,地上或地下设施的维修费由损坏者承担。十七、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架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装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孔洞;跳板不绑扎等,每查一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十八、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300元,不系帽带罚款1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十70、九、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用气管理不善,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或电气设备不合规定或使用不当,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每项罚款500元。二十、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二十一、未经批准在主厂房(综合楼)的所有钢结构和平台及设备上焊临时支吊架和开孔洞,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负责恢复原结构强度、打磨油漆。二十二、超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每次罚款300600元。二十三、高处施工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物件等,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二十四、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打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71、,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罚款100300元。二十五、各施工现场应设有明显的标示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及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责任人。无标示牌的每次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每查得一次罚款100元。二十六、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每查得一处罚款500元。二十七、施工的电动工具,起重工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每次(件)罚款500元。二十八、施工电源配电盘必须上锁。刀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用铜丝代替。配电盘不符合安规要求,每次罚款300元。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应按72、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内发现流动吸烟或查获一个烟头罚款100元。三十、防火设施补齐,防护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每处(次)罚款300600元。三十一、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每项罚款5001000元。三十二、不准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和驾驶车辆;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违章每项每人次罚款300600元。三十三、一切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电气“安规”的要求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来进行工作和操作,违者每次罚款400元。三十四、高压配电室,变电站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73、入,每人次罚款300600元,如发生伤害,罚责任单位20004000元,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三十五、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均由所属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措或乱动安措每人罚款500元。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措。三十六、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安监人员的调度,接受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不服从调度或妨碍安全监察工作者,每人次罚款300元。三十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监人员在施工(生产)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施工(生产)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三十八、凡发生以下事故,除上报上级有74、关部门处理外,还要对事故单位作出罚款的处理:(一)、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或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的每次扣单位工程的安全保证金100%,且不少于5万元。(二)、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210万元者,每次罚款200010000元。(三)、设备损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50万元,罚款15万元。以上罚款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或监理单位填写罚款通知单,由财务部门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建账专款管理,用作本工程安全施工奖励基金。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委员会及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对安全施工工作进行随时随地考核管75、理,每月定时(可根据工程需要)组织现场安全施工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第二十八条:检查评比的依据是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办法。检查的重点是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二十九条:检查评比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核、打分。第三十条:对安全文明的考核:按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附则一、各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单位的情况与特点,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建设单位。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单 安全环境问题整改反馈单 安全管76、理(奖)罚通知单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单 编号: 001 号 HNHE-AQ-主送单位抄 报发文单位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存在问题及隐患地点 处理意见 安监部门签字(签字) 年 月 日被通知领导(签字) 年 月 日本通知单一式三份: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安保科、监理单位、隐患单位各一份,附反馈单一份安全环境问题整改反馈单编号: 年 月 日 HNHE-AQ- 安保科:我们根据项目部 号安全问题通知单提出的问题,已按规定原则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反馈单送交你处,请复查。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完成时间执行人整改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安监部门意见: 复查人: 年 月 日xx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xx风电工程 项目77、部 安全管理(奖)罚款通知单 N0. 奖罚款单位(个人)金额日期一 存 根奖罚款项目名称 奖罚款原因:项目部领导:主管领导:经办人: xx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xx风电工程 项目部二 收据 安全管理(奖)罚款通知单 N0. 奖罚款单位(个人)金额日期奖罚款项目名称 奖罚款原因:项目部领导:主管领导:经办人: xx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xx风电工程 项目部 安全管理(奖)罚款通知单 N0. 奖罚款单位(个人)金额日期三 财务奖罚款项目名称 奖罚款原因:项目部领导:主管领导:经办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强化xxxx风电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争创国内风电建设一流文明施工工地,不断提高电力78、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电力建设与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特别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工程施工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建设、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第三条: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认真贯彻“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本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文明施工。第四条:文明施工、人人有责。各单位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文明施工第一负责人、第一把关人,主管施工的领导必须管文明施工,严禁一包代管,施工企业要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形成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文明施工79、管理网络。第五条: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要奖惩严明,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以建设单位为首的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负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程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第七条: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成员与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第八条: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必须在统一布置,统一指挥下开展文明施工检查活动。第九条: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和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整个工程的文明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文明80、施工协调工作。并形式对文明施工的监督权、经济处罚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安全环境问题通知单或安全管理罚款通知单。第十条: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归口建设单位安保科。负责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督查;施工科是工程施工建设的主要管理部门。同时也包括文明施工管理,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待。财务计划科、综合办等部室应认真协助好文明施工。第三章 文明施工规定第十一条:开工准备阶段一、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经落实,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能够正常开展工作。二、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已经建立并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三、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要求,并已通过审查,施工总平面规划81、布置合理,建设、施工用地严格按照组织设计配置。四、工程项目合同在签订技术协议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协定,施工单位必须实施现场文明施工定置管理。五、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质标示清楚,排放有序,并符合安全放火标准。六、施工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围栏或围墙已形成,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七、施工用电及管道系统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及消防设备完备,能够满足开工需要。八、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并设有明显标示。九、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十、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整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第十二条:施工阶段一、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82、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明文施工管理范围。二、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罚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度,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三、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措施和办法,并经总承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施工班组计划任务书中也应写入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图纸、措施、设备材料、机具、劳动力五落实才能开始施工。四、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交通正常,尤其要保证消防通畅无阻。五、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83、方案,不得随意堆放,从开挖至水泥路面应铺设不少于30M长的砂砾石路面,以防车辆带泥土。运土车辆不允许沿路撒土。六、工程项目的工作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相当,做到均衡施工。七、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措施。八、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九、厂区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十、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和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乙炔袋84、全部收回。十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根据情况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确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流动吸烟和边作业边吸烟。十二、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识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十三、严格控制安装工艺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各类管道排放整齐、平整、支吊结构牢固、美观,疏水方向正确。(二)、焊接工艺美观、焊缝表面成形好,无咬边等缺陷。焊后药皮清理干净。(三)、保温结构合理、无漏洞、外表光滑、护板平直、美观并设有明显标志。(四)、各种沟道和地下室内部清洁、不渗漏、无积水、照明充足。(五)、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积油等。(六)、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85、门窗锁扣可靠。(七)、电气及热工接线规范、美观、连接可靠、标号正确、齐全、电缆孔洞封堵完好。(八)、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十四、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十五、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建设方主管技术人员的认可,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实施。十六、正常开展各级文明施工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第十三条:启动阶段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要把文明施工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来抓,主任委员对现场文明施工负责。二、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启动试运措施要对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启动调试过86、程中认真执行。三、厂区道路畅通,标志齐全完好,站区永久照明投入使用、照度符合要求,无死区。四、电气综合楼地坪已做好、排水通畅、墙面施工完、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五、设备、管道表面清洁、各系统分部运行合格,各种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示清楚。六、各主辅设备、各种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应无渗漏现象。七、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八、电气综合楼及附属车间可在指定地点设固定吸烟室、其余地点一律禁止吸烟。九、站区及电气综合楼内环境清洁、地面干净、无烟头、杂物等,物料堆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和设备的运行维护87、。十、电气综合楼已封闭,取暖、空调设备工作正常,门窗、玻璃齐全、关闭严密、屋顶密封好、不漏雨,主要工作场所温度、噪声、粉尘浓度等符合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十一、环境保护机构健全,环保设备完好,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第四章 有关标准第十四条:安全帽的标准一、各单位的安全帽必须为塑料材质,不规范的安全帽严禁使用。二、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的所有安全帽(包括临时工和民工的安全帽)按单位进行统一编号,且登记造册。第十五条:定置管理标准一、各单位施工现场的定置图尺寸为1.0M*1.5M。应硬质材料做好后立于(或悬挂)施工现场。二、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地方的定置图同一尺寸为210*88、300(A4纸),制定并张贴在各室内,各室内的所有物品必须严格按定置图摆放。三、库房内或露天存放的物品,均按物质类别存放。分区定置,按物质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区别存放,做到规范整齐。四、定置图制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有变动,定置图应做相应修改。第十六条:起重作业及场地卫生要求一、各单位所辖的大型起重设备,必须颜色统一、美观。二、各种起重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且指挥人员必须配戴红色袖章,袖章上表明白色“指挥”字样。三、各种起重设备每天起重完毕后,必须按定置图的要求归位。四、各单位对所划分的施工区域和主通道每天必须坚持清扫,保持整洁、畅通。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五、各单位必89、须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扫。第十七条:消防管理要求一、施工现场消防器具统一为红色,并用白色油漆表明“消防器具、火警电话”等字样。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必须设立“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并设置一定数量的、统一规格的灭火器。第十八条:施工车辆要求一、各种车辆在施工区域的行驶速度不超过15KM/h。二、履带式车辆在通过水泥马路时,必须铺设厚度不小于10mm的硬质整块材料。三、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行驶。第十九条:气瓶管理要求一、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色表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氢气瓶应涂天黑色,用黄色表明“氢气”字样;二氧化碳气瓶应涂天铝白色,用黑90、色表明“二氧化碳”字样。二、使用中的乙炔瓶和氢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乙炔瓶和氢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第十二条:施工用电标准一、现场开关箱(柜):统一为蓝色或灰白色。距地面高度不少于300mm。二、配电箱:盒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临时进出线必须固定。多余的电缆必须清理并悬挂起来。三、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否则应设流动刀闸箱,流动刀闸箱至固定开关柜或配电箱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四、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柜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五、架空电缆架设高度不低于4M,主要通道处不低于5M。六、埋地电缆埋地深度不得小于500mm,每隔5M设立尺寸为500*60*691、0的水泥桩,水泥桩上用红色油漆表明“施工电缆”字样。横穿马路和主通道处的施工电缆必须穿钢管加以保护,且钢管内径必须大于电缆外径50%。第二十一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示牌要序号施工标示牌要求1工程项目标示牌内容:表明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防范重点及措施。规格:1.2*2.0M;3m*6m;3.5m*7m颜色:白底红字材料:钢骨架、贴电脑喷绘2警示、提示牌规格:0.3m*0.5m颜色:白底黑字 材料:塑料板3安全宣传标语牌规格:1.2m*0.8m,0.5m*0.8m,0.4m*0.6m颜色:白底红字 材料:铁板4文明施工责任区标示牌内容:责任区范围、责任单位、责任人规格:0.6m*0.8m,192、.2m*2.0m颜色:蓝底白字 材料:铁板5脚手架标示牌内容:可承荷载、搭设责任人、验收责任人、维护责任人规格:0.4m*0.6m颜色:蓝底白字 材料:铁板6设备、材料堆放标示牌内容:设备、材料名称规格:0.4m*0.6m颜色:蓝底白字 材料:铁板7横幅标语规格:宽度500-600,长度根据字数确定颜色:红底白字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二条: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应定期进行检查,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对本单位管理和城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三条:在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及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对文明施工进行随时随地考核管理,每月组织一次现场93、文明施工检查、评比、总结。定期表彰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并适当给予奖励,同时抓住典型事例,分析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对文明施工搞的差的单位提出批评。第二十四条:检查评比的依据是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及上级和建设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检查重点是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落实。第二十五条:对文明施工考核中得分45分以上(含45分)的施工单位奖励5001000元;考核不及格(40分以下)罚500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处罚:一、未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罚5001000元;二、不按规定或不按指定地点取土、倒土、倒垃圾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造成的车辆94、运费自行承担。三、严禁在砼地面上搅拌水泥、砂浆,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责令停止清扫干净。四、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设备、材料乱堆放,每项罚款400800元,并限期运走,所造成的费用自行承担。五、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脏、乱、差,每次(项)罚款300600元。六、在禁烟区吸烟和在现场流动吸烟每人次罚款100元。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各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结合个子单位的情况与特点,可根据本制度规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xx第二火电建设公司叶县风电工程项目部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评比办法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95、优质、顺利地进行,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都必须制定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参加本工程安全文明协调小组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第三条:安全协调小组设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其来源为:(1)、各施工单位分别提取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款,(2)、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罚款,(3)、本工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由建设单位设立专账,专款专用。第四条:竞赛考核程序一、竞赛考核按评分制进行。安全管理部分为150分,文明施工部分96、为50分,总分200分,竞赛考核评分见附表。二、竞赛考核活动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和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进行评比,评比考核结果书面公布。三、评分结果公布后,每月由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小组对评出优胜单位予以书面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经安委会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中支付。第五条:奖励和处罚条款:一、享受竞赛奖励的各施工单位在竞赛期间内必须具备下列必备条件:(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施工质量事故;(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施工单位负主责的损失达10万元的交通事故或97、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事故,施工现场实行定置布置,封闭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第六条:奖励标准一、奖励分为优胜奖和合格奖:检查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两项合计得分在190分以上的单位为优胜奖,检查评分结果在18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奖。二、被评为优胜奖的单位,奖励施工单位2000-5000元,奖励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200元。三、被评为合格奖的单位,奖励施工单位1000-3000元,奖励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第七条:处罚标准:一、凡未达到竞赛必备条件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其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罚款300500元。二、竞赛98、评比结果总分在170以上(含170分)180分以下(含180分)的单位,罚款20004000元,并对其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罚款300元。三、竞赛评比结果总分在170以下(不含170分)的单位,罚款40006000元,并对其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罚款300元。四、对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件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另惩罚责任单位4000元,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500元。第八条:本竞赛考核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竞赛考核办法适用于参加本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第十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评分表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评分表序99、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实得分备注一安全管理150分1竞赛期内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人身死亡事故凡发生人身重伤及人身死亡事故者扣20分202竞赛期内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凡发生其中任何一种事故者扣15分/次153竞赛期内不发生重大误操作事故、负主责的交通事故发生误操作事故或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扣15分154竞赛期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105竞赛期内不发生责任的严重未遂事故,不发生火险发生未遂事故扣5分/次,发生火险扣5分/次106竞赛期内不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发生违章行为扣1分/人次57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实行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执行不严酌情扣分3100、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符合“安规”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处39现场临时电源搭设规范,施工用电符合“安规”要求发现施工用电有不合格和不规范者扣1分/处310所有施工活动应有安全措施,且措施应有交底记录无措施扣4分/次,措施不交底扣2分/次4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搭设脚手架必须符合“安规”要求不正确配戴安全帽、不系好安全带扣1分/人次,脚手架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512氧气、乙炔瓶按规定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保管符合“安规”要求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413交叉作业、起重作业、深沟作业必须遵守“安规”规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交叉、起重、深沟作业不符101、合要求扣1分/次,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扣2分/人次414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开工前或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规考试。参加人员应为100%,合格率应为100%,并颁发合格证实考人数每低1%扣1分,合格率每低1%(附:安规考试70分为及格)扣1分,未按期进行扣5分415所有参建人员都应经三级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合格才许上岗发现一人次扣1分,由此酿成事故全扣316有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有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级、各岗位、工种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省公司关于“违章就下岗”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违章就下岗”的实施细则;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做到奖罚兑现;各施工单位、工程处、队有安全目标;个施工单位有月度102、安全生产安排总结;班组制定了控制未遂和异常的措施和安全目标责任制不全,违章就下岗贯彻不力酌情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书未签,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措施不明确每处扣1分;无安全目标的每一班组(或施工队)扣1分,目标不具体的酌情扣分;安全工作无月度安排、总结的不得分,落实不够酌情扣分317结合工程特点按时制订“两措”计划,并逐项落实资金到位未制订“两措”计划全扣,未按计划完成每一项扣1分318施工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分析会;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班前三交每天坚持,联系实际,有记录;认真做好班组长工作日志;建立班组好人好事违章违纪登记卡施工单位每少一次扣1分;班组每少一次扣1分(以记录为准),没有小结103、的扣1分,内容不充实,流于形式的酌情扣分,弄虚作假的扣3分419施工单位对事故、重伤,工程处对轻伤,班组对异常、未遂、违章,均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统计上报,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未做到“四不放过”要求的,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每次扣1分;统计上报不及时、不完整的扣1分420凡进入运行生产区域及升压站已受电区域进行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履行工作票、操作票。“两票”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正确具体,核对、检查、监护、汇报、记录齐全;凡重要危险区域,重要施工项目必须编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审批人签字和交底发现无票作业全扣,操作票,工作票一张不合格扣1分;无措施或不进行交底全扣,措施执行不好的酌情扣分521按104、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订了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无管理制度全扣;未对外包队伍进行资质审查、无外包合同或合同无安全内容扣2分/项;执行不严发生问题酌情扣分422施工现场的孔洞、坑、井、沟道必须加盖或围栏。平台栏杆必须完备,夜间施工现场照明完善;为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火电、送变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要求配置安全设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未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扣1分/项523现场材料、设备仓库、油库、乙炔站、氧气站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氧气瓶、乙炔瓶放置要符合规程要求,不符合扣0.5;火工产品要分类保管,严格领、退料手续,有遗失者扣1105、-2分;易燃、易爆区域和仓库符合安全要求,并备有必要的安全设施,不完善扣1-2分424起重工具应按安规的试验周期和标准进行试验,专人管理,台账齐全未按期试验每件扣1分,台账和标志不齐全每件扣0.5分325机动车辆及各种起重升降机械安全可靠,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机动车辆要车况良好,各种起重机、施工电梯的行程、力矩、限位保护、刹车、夹轨钳均需良好,并定期进行各种性能试验和严格管理制度。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1分426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应定期试验,台账、标签齐全,并妥善保管;接地线符合部颁标准,保管对号入座;电动工具应有固定插头,保安器配套使用。未按期试验每件扣1分,台账和标签不齐,每件扣0.5分,106、不符要求的酌情扣分;没有固定插头,无保安器配套使用的每件扣0.5分3二文明施工1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待人文明礼貌,不打架斗殴,不在工地聚众赌博或无理取闹在工地打架斗殴扣5分/人次,在工地打牌赌博扣2分/人次,无理取闹扣5分/人次,施工人员不听指挥扣2分/人次52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劳动保护着装,并做到挂胸卡上岗不按要求着装扣1分/人次,未带胸卡上岗者扣1分/人次43遵守公共道德,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在施工现场吸烟随地大小便扣3分/人次,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扣1分/人次,在施工区域不在规定场所吸烟扣1分/人次,发现烟头扣0.5分/个54施工现场道路畅107、通平整,无泥浆无积水道路不畅通活不平整扣2分/处场地有泥浆有积水扣1分/处,乱倒土方扣5分/处105施工现场井然有序,材料、机具摆放整齐材料、机具乱堆放扣1分/处,边角废料不及时清理扣1分/处,乱倒土方扣5分/处106施工现场实行定置布置,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未封闭扣5分,无定置图扣5分,不按定置图摆放扣1分/处57施工电源及生活照明必须正规化,布置合理去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电源配电盘、电源配电盘集装箱必须符合火电、送变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要求;施工配变站管理,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交接班运行记录,并配有足够的安全器具;现场施工照明充足。各类电器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每一处不符合108、扣0.5分;临时施工电源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便携式电源盘线不应有破损裸露,漏电保护器完好,不合格者每台扣0.5分;配变站无管理制度,交接班、操作无记录,安全工器具配置不足的每项扣0.5分;现场照明不足扣2分/处10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规范化、标准化、遵章守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进入xxxx风电场工程工地的施工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程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第三条: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109、定及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考试成绩应登记造册,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条:施工、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安装、试验规程的学习。凡安装一件新设备时必须详细阅读说明书并熟记。并按步安装、操作。第五条: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第六条:凡有权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施工人员,必须经安规110、考试合格,经单位领导同意,建设单位领导批准方能生效。第八条:经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名单必须按安规的要求以文件公布,法制有关单位、部门。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安全施工检查时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确保不发生设备事故,将事故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的重要措施,也是督促人们遵章守纪,切实履行各级责任制的有力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施工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组织进行定期安全大检查。第三条: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防暑渡夏、防寒过冬、防雷。这几种检查可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第四条:安全施工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111、的原则,一时改不了的应立项制定计划措施,安全部门督促限期整改。第五条:定期安全施工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亲自主持参加。第六条:安全施工检查的内容如下:一、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三、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四、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四不放过11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第七条:对安全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接收到“安全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后应积极组织整改。对因事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备案。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及管理台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为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健康与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促进现场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113、条:凡承担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的主要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施工措施。第三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建设单位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第四条:各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所需资金。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监督计划、措施的实施,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六条:审批后的两措应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监理单位。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第一条:分包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重要设备损害及急性114、中毒事故和建设单位管辖的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各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执行。为此,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反对草率从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第三条:事故分:记录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第四条: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负责人或工地专职安全员报告。第五条: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115、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负责人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工地负责人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分别报告所在单位安全部门和建设单位安保科。轻伤事故由工地负责人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到建设单位安保科。第六条: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有关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或工地专职安全员,由工地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公司(施工单位)领导和安全部门。第七条: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负责人主持,建设单位安保科、监理单位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建设单位安保科。第八条: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所在公司负116、责人和安全部门。所在公司负责人接到导报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监理单位,再有建设单位报告给公司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重伤事故单位经理或副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以内,报送建设单位公司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批复。第九条: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建设单位负责人、安保科,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社区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建设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117、门、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转报给建设单位总公司或安全部门。二、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单位(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监理单位,工会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建设单位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三、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建设单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第十条: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18、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第十二条: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和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第十三条:事故统计范围本企业职工与非本企业人员标准按有关规定填报。第十四条: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按有关规定填报。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实现xxxx风电场工程的安全目标,确保xxxx风电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程所有分包项目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119、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第三条: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安全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审查同意。第四条:安全资质审查必须由安全部门严格审查,凡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安全部门有否决录用的权利。第五条:发120、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建设单位安保科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第七条: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施工、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鉴定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第八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专职安全员应佩明显标志上岗,“胸卡证”与安全员的标志严禁转借他人。第九条:分包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121、。要组织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设计是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施工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全部门汇报工作。第十条:发包单位的安全部门有责任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第是一条: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分包单位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单位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第十二条: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122、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第十三条:经资质审查,招标选用的分包单位承包的项目,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增强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合作,协调管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共同提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xxxx风电场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建设单位安保科牵头每月123、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职安监员、建设单位有关领导及人员参加。第三条:xxxx风电场工程安全文明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建设单位安保科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职安监员、建设单位公司有关领导及人员参加第四条:参加会议的专责安监人员要做好会议前的发言工作,将本单位的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协调的问题及安全施工动态合理化建议等在会上申述,要求简单扼要、问题突出。第五条: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应每周召开一次各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安全通报、快报,以及有关安全文件,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动态,124、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行政正职或分管领导组织和主持,并可邀请同级工会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第七条: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规范施工现场。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确保施工中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10KV施工用电配电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但为维护管理,其它的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第三条: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都要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并且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第四条:各施工队用电负荷确定后,如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机构提125、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第五条:各施工单位的配电站(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止步、高压危险”。第六条:进行高压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要办理终结手续,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后,方可恢复送电。第七条:严禁以约时停送电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第八条:高低压设备停送电,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绳、绝缘靴、验电笔、验电器、令克棒。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第九条: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第十条:对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断开电源后,必须126、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悬挂警告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第十一条: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单独巡视高低压设备的人员,在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第十二条: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方可工作。第十四条:潮湿的施工现场、金属容器内及管道内的工作必须使用行灯,电压不得查过12V,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线,行灯应有保护罩。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各级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射线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127、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对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防尘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第三条:所有的建设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四条:计划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和下达投资计划时,必须同时提出防治尘毒和安全设施的要求。第五条: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毒、射线源的管理办法,确保防范于未然。第六条:从事有尘有毒的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治尘毒扩散。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时严禁从高处甩垃圾、抛物、应用放纸袋装好,往下运。严禁128、野蛮行为的发生。第七条:从事射线工作的同志,主管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放射源的密封性达100%。第八条:储存放射源的地方应悬挂“危险”警告牌。第九条:各施工单位领导要关心爱护从事防尘防毒、射线工作的同志,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职工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电力工程的有序进行,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特定本制度,请各部门、各施工单位遵照执行。第二条:消防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各施工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施工区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地方129、消防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应装设独立的消防网或满足需要的灭火设施。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第五条: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消防器材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第六条:在油库及其他易燃易爆品仓库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第八条: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第九条: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第十条: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130、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防暴晒并采取降温措施。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如需存放炸药、雷管,必须报告保卫部门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第十二条: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起火事件、地点、火势等。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疏散人员、清酒财产、扑救火灾。第十四条:对于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不听劝说的;未经许可使用明火生产、私自动火作业的;谎报火警,造成消防部门按警出动的;干扰消防监督部门、人131、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第十五条: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易爆物不得小于10米,严禁在室内进行。第十六条: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电气综合楼的临时封闭不得采易燃材料搭设。第十七条:氧气、电石、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及乙炔站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仓库室温不得超过35。电石仓库的地板应高出地面20cm以上,屋面不得漏雨。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机械伤人。确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32、第二条:所有的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规程的人掌握使用。第三条:所有的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登记造册。第四条: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报废、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第五条:所有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六条:所有的电动工具、绝缘工具都要按规定进行绝缘检查,检查后的工具应张贴合格证,注明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日期并登记造册。第七条: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电源侧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施工工作票实施细133、则(试行)第一条:编制目的:工作票、操作票(作业票)又称为生命票,它是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组织措施之一,必须严格执行。在安装后试运前,尤其是在带电区域、周围及重要危险场所施工、倒闸操作、安装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更为重要。为此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下列人员应通晓本实施细则一、建设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监理、安监、施工科科长、专业工程师。二、各施工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班长(队长)、施工员技术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班(队)成员、安监、技术部门。第三条:下列项目应填写安全施工操作票(作业票)一、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台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二、超载、 134、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三、油区进油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四、特殊高处搭设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五、金属容器内作业。六、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七、其它危险作业。八、安装后的110KV升压站、35KV母线、高低压变的投退试运行、重要辅机的试运行、机组的开停。第四条:凡在运行的发电设备区域内工作应办理相关的手续。由工作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关部门联系,说明工作任务、地点、时间、要求,办理作业票手续,由生产部门协调,方可进入发电设备区域内施工。第五条:下列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一、 作业票签发人135、;二、作业票批准人;三、作业票许可人;四、作业票负责人;五、工作班成员。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一、工作有无计划;二、工作的必要性;三、工作是否安全;四、票面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五、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第七条:作业票批准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一、审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编号是否合格;二、审查工作有无计划,工期是否合适;三、审查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齐全有无条件进行。第八条:工作许可人应负下列安全责任:一、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二、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三、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136、突然来电的危险;四、交代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带电及危险的位置。第九条: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一、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并已正确执行,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二、负责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并给工作人员必要的指导,随时注意检查人员是否遵守安规及安全措施。三、负责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履行开工、收工、延期、竣工等手续。第十条: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续。要相互照顾、相互监督、加强联系,共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第十一条:操作票(作业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137、规程”要求执行。电气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到有关管理部门。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将操作票(作业票)批准人、签发人、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安保科。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安保科。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操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安规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工作。第十四条:完工的作业票各施工单位一律保存三个月才能销毁。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施工现场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设施如:栏杆、沟、洞上盖的盖板、警告术语、应急工作灯、红缘指示灯、安全工器具等。这些都是用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发生伤亡,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鉴定设备的138、状况,判断设备的合格与不合格,做好超前的预防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施工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第三条: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第四条: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由于施工人员乱动或挪作他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第五条:施工场所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工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米,任何人不得任意挪139、动,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第六条: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第七条:电气绝缘工具应设专人管理,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令克棒、绝缘绳每六个月由专业人员检查试验一次,并登记上台帐(包括领用日期、试验日期、试验人)。凡不合格的工具一律报废。预试后的电气绝缘工具应张贴试验合格证、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时间。第八条:安全警示牌要有专人管理,购置的警示牌尺寸大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场所悬挂的警告标志方位醒目、具体。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因工作需要,在施工场所搭设了型态各异的脚手架,目的是满足工作人员高处安全作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搭设脚手架140、的专业人员、凡上脚手架施工的人员,除务必熟悉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广大施工、搭设架子的专业人员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二条: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进行体检,无登高作业的病况,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第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搭设脚手架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专业人员搭建前必须对所有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格使用。凡青嫩、枯脆、白麻、虫蛀的竹片脚手板,严禁使用。第四条:搭设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或超重脚手架必须经有关领导或技术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条:脚手架搭设后141、,施工负责人与搭脚手架负责人双方应再次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各卡口是否紧固,竹跳板是否符合要求并办理验收使用手续。否则,要求返工或加固。如搭设人员据不返工或加固,施工人员可以拒绝使用,同时汇报有关领导,或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直到脚手架符合规定为止。第六条:在带电设备区、高温高压设备等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等区域搭设脚手架时,施工单位的领导应安排熟悉设备的专业人员担任监护工作,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第七条:对搭建验收后的脚手架,每天上架施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检查脚手架、竹跳板是否绑牢,金属管架接头铰链螺栓是否拧紧,外侧、斜道和平台的栏杆是否牢固,查出问题及时处理。第八条:在架子142、上下层同时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牢固的隔离措施,防止落物伤人。上下层施工人员应加强联系,互相尊重,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第九条:搭设后的脚手架上严禁挂临时照明(导线用塑料或花线接的220V照明)。第十条:搭设脚手架人员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或防坠器,下方应设安全网。(未做试验的安全带严禁使用)第十一条: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到。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安全管理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杜绝车辆违章行驶,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决定在本工程设立交通安143、全委员会,成员由各车辆部门主要行政领导组成。第三条: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对工作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且由各单位分管交通的领导负责。第四条:各拥有车辆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必须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组织好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第五条:加强行车前的检查教育,派车时,部门领导或车管负责人应向驾驶员交待在行车中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车况和驾驶员的精神状况。确认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可靠、随车工具齐全,方可出车。第六条:凡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都必须严格考核,要及时通报,要及时分析,要严格按照144、“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责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第二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七条:客车、起重车、铲车、货车、叉车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公安车管机关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殊设备检验所)考核合格,持有驾驶证并经年审合格才能上岗。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违章超载、违章超速。 第九条:吊车、铲车、货车、装载车等施工车辆在现场或行驶途中都应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驾驶,静化环境。 第十条:严禁私带学驾人员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返者,造成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由车方单位或车主负责承担。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145、加强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责任心。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牌证齐全,才能进入现场施工或上路行驶。 第十三条:各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建立车辆保管、使用、检验、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车辆台帐。对车辆行驶公里、施工日期、检修时间、事故损坏、大件更换等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必须坚持该修必修,坚持质量验收。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不准将报废车辆转售让其他单位和个人继续使用。购置新车,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六条:严禁私自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用施工车辆谋私利。第四章 施工现场交通安146、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众调度,在指定地点施工,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第十八条: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第十九条: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有指挥车在前开道。 第二十条: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切断。 第二十一条:起重车起吊、挖掘机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遮拦和警告标志。 第二十二条: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二十三条: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第二十四条:工程施工,要求147、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第二十六条:车辆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通过平交通口。安全奖惩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而制定。适用于建设单位、148、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第三条: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第四条:奖励分表扬,奖励、重奖。处罚分批评、处罚重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奖励分配应拉开档次,严禁平均分配。第五条:奖惩的审批权限与程序:一、一般性安全奖励由建设单位安保科考核,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打分,每季度一次奖励季度得分最高单位及个人。二、特殊贡献将由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安保科审核。奖金5000元以下由建设单位安保科科长审批。500010000元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由建设单位经理审批。三、安全表彰每年进行一次。149、由建设单位安保科考核,安全施工管理委员会审定。四、对一般性的违章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建设单位安保科按有关规定实施。第六条: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原则: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二、对事故责任人可视情况分别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以及下岗、待岗或停止工作。第七条:奖励:一、签订责任书的施工单位,在年度内实现责任状规定的安全目标,对第一责任人、安全部门责任人等,给予表扬并奖励500010000元。二、项目部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给予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安保科科长15000元奖励。项目部领导,施工科正副科长、安保科专职人员奖励5000元。 三、现场各主要施工单位,由建150、设单位安全部门组织每月按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办法进行流动红旗评比,每季度总分第一名(190分以上)的单位奖励20005000元。 四、下列变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单位(部门)领导书面推荐,建设单位安保科或建设单位安全委员会批准,给予表扬,并发放一次性奖金。 (一)发现或清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次奖励200500元。 (二)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每次奖励300600元。 (三)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或有发明创造成果者,成绩显著,每次奖励200400元。 (四)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反映不安151、全因素,或提合理化整改意见,被评为安全工作积极份子者,年终奖励200元。 第八条:处罚:对发生各类事故及违章除按建设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之条例处罚外,还应进行如下处罚: 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对事故单位第一负责人罚款2000元。并取消该单位在本工程三个月的安全文明施工评比资格。 二、对发生重伤事故,取消该单位二个月的评比资格。单位第一负责人罚款1500元。 三、发生轻伤的单位,每人次罚款1000元。 四、对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含交通车辆损坏),按事故调查规程,分析原因责任后,视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外,对事故单位第一负责人罚款1000元。 五、对发生152、设备损坏事故(含交通车辆损坏),按事故调查规程,分析原因责任后,视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外,对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九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153、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的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它劳动。 第五条: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六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第九条:女职154、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改正或享受应当享受的权益。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与兴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单位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第三条: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单位应严肃认真地贯彻环境保护法所提出的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即:155、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四条: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请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第五条: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对有毒化学品、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办法。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正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境绿化工作。第八条:工程施工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建筑垃156、圾、倒入指定地点,严禁倒入河内及河岸。第九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和处以10005000元罚款。第十条:对环境保护工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xxxx风电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及之相关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度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第三条:消防职责3.1建设单位消防职责3.1.1贯彻执行消防157、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保障本工程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规定,掌握本工程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责,负责消防工作业务指导。3.1.2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库区及禁火区域的防火管理制度贯彻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指导。3.1.3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及草原、森林防火的自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3.1.4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3.1.5建立义务消防队;配置草原、森林消防专用器材;建立火灾应急救援管理机制,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火灾应急预案每年应至少演练2次。3.1.6监督各参158、建单位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是否完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与施工单位签定防火协议书和责任状,明确防火职责、防火要求和重点注意事项,并双方签字。3.1.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3.1.8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3.2参建单位职责3.2.1把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消防管理制度。3.2.2按施工现场责任区的划分,施工单位在林地、草原现场搭设的办公和生活林建设施,必须符合防火管理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施工和临建区域周围应设置隔离带,挖出防火沟等。明确各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3.2.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159、消防自查,发现问题要按照“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3.2.4各单位应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开展活动,达到会防、会灭、会报警。3.2.5合理布置本单位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3.2.6按照管理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整改落实。3.2.7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第四条:消防管理4.1一般消防管理4.1.1各单位应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活动。4.1.2加强对进场施工队伍的防火管理,明确防火责任人,对新入场的人员须接受消防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4.1.3草原、森林防火期内,各单位进入林区、草原的机动车辆,160、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防火罩,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当对随乘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乘员随意丢弃火种、烟头等引起火灾。要利用安全例会、站班会经常学习有关消防管理制度和本规定。4.1.4各责任区消防器材的配置由各单位负责。4.1.5凡在防火重点部位或禁止明火区域内动用明火的,必须有保卫消防部门审批的明火作业票。(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电气综合楼、变压器、生活楼、资料室、物资仓库等部位和区域)。4.1.6禁止明火区域,由建设单位会同各施工单位划定,并悬挂明显禁火标志。施工现场内(办公区、宿舍、工棚等)禁止任意焚烧垃圾和杂物。4.1.7应在进入山林或草161、原的路口和施工作业点醒目处设置防火宣传牌和警告标志,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撤除;严禁堵塞消防通道。4.2办公区域防火管理4.2.1施工现场各办公区域内(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4.2.2办公区域周围应保持清洁,禁止堆放杂物。4.2.3办公室内各种用电设施要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电源。4.2.4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子、大功率电热器具。4.2.5所有办公人员应做到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报警应讲清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4.3生活区及宿舍防火管理4.3.1宿舍必须设有防火负责人,负责宿舍的防火安全。宿舍必须配有灭火器162、。取暖用的电热器、电热毯以及生活用的电器设备必须保证接线良好,无过热和绝缘老化现象。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切断室内用电设备的电源,防止宿舍内无人看管,发生火灾。宿舍防火负责人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生活区内的房屋不得作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库房;宿舍内严禁存放汽油、稀料、油漆等危险物品。4.3.2严禁在生活区及宿舍焚烧垃圾杂物等。4.3.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板、或超过800W以上的大功率电热器具。4.3.4住宿人员不得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焚烧杂物。4.3.5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4.3.6安全部门以及电气部门应定期对生活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63、4.3.7生活区的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4.4微机室、档案、资料室防火管理4.4.1室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4.4.2室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物,不准堆放杂物。4.4.3室内的电气安装必须规范,下班前应切断电源。4.4.4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大功率电气设施。4.4.5室内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4.4.6室内应合理配置灭火器,工作人员要熟悉使用办法。4.5设备设施防火管理4.5.1风电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工具,电缆沟道及电缆夹层中必须敷设感温电缆,值班室、设备间、休息间、厨房、库房应设感温感烟报警装置。4.5.2风电场应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164、火规范(变电站部分)(GB50229-2006)的要求,建设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池,无其它水源的风电场,应打自备水井,并保证供水充足。4.5.3风电场投产后,消防设施应同步配齐并投入使用。消防设施需经过当地政府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4.5.4风电场配置的消防设施,如水龙头、水管等,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合格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4.5.5风场内消防水系统以及消防器材、火灾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确保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完善,一切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过热和使用不当引起火灾。4.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4.6.1电焊、气焊防火管理4.6.1.1无焊工合格证和消防培165、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焊割工作,训练过程中应有合格焊工进行指导。4.6.1.2电焊机的一次线和二次接地线要按规程正确接通,不得将焊接导线搭放在乙炔、氧气、油管、仪器等设备和管线上。4.6.1.3交叉作业时,焊接人员应查看是否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存在,避免火花伤人或引燃易燃物品。4.6.1.4在地下室、隧道及金属容器内焊割作业时,严禁通入纯氧气用做调节空气或清扫空间。4.6.1.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直立使用,两瓶间距不得小于8米。4.6.1.6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应在焊割前和焊割后对施工点下方进行必要的检查。4.6.1.7焊工必须坚持“十不焊”的原则,即:4.6.1.7.1电、气焊工没有操作证,不166、得进行焊割工作。4.6.1.7.2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审批动火手续的不得自行进行焊割。4.6.1.7.3不了解焊割施工现场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4.6.1.7.4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4.6.1.7.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检测的不能焊割。4.6.1.7.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防水、隔音、隔热等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4.6.1.7.7有压力和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4.6.1.7.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能焊割。4.6.1.7.9与外167、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未弄清外单位是否影响或有否危险性,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4.6.1.7.10焊割场所附近其他工种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4.6.2电气防火管理4.6.2.1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操作等必须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进行任何电气设备的操作。4.6.2.2电气设备上及其附近,不准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4.6.2.3施工现场各工棚、用电设施均需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布置,符合“一闸一保”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施工现场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施及电源先禁止有损坏、老化、裸漏及使用不当现象,临时电源线布置要根据168、现场实际情况尽量采用地埋敷设,避免采用架空线,特别是春秋防火期内,严禁将电线架在树干上或从树木林中穿过。4.6.2.4施工现场内各种用电设备均要安装接地。4.6.2.5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主控室、电缆夹层、控制柜、仪表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的电缆入口处必须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4.6.2.6电缆夹层、隧道、竖井和电缆沟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沟道内严禁积油。 4.6.2.7电气综合楼、变电站、电缆夹层、隧道、竖井等电控设备场所和电气施工区域,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压超过600V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先切断电源)。 4.6.2.8在电缆夹层、隧道或竖169、井施工地点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保卫人员和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会正确使用。 4.6.2.9在电气施工场所严禁吸烟;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前,必须办理明火作业票。 4.6.2.10各电控设备场所和电气施工区域均须悬挂禁火标志牌。 4.6.3 物资仓库防火管理 4.6.3.1物资应按不同储存性质进行分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于专门场所,并张贴出明显的管理制度。 4.6.3.2物资仓库均须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 4.6.3.3仓库区域内(库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前,必须办理明火作业票。 4.6.3.4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板、火炉等明火设施。 4.6.3.5库房内电器设施应符合规范,严禁私拉170、乱接。 4.6.3.6库房应装设通风排气装置,照明及其电气设备必须为防爆型。 4.6.3.7库房内禁止吸烟。 4.6.3.8仓库内及其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品和其它物品。 4.7 化学危险品防火管理 4.7.1国家将化学危险品分为十大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等。这些物品在受热、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日光暴晒、遇水受潮、接触空气、接触有机物等外来因素影响下,就会引发燃烧、爆炸、腐蚀、烧伤、中毒等事故。 4.7.2化学危险品的购置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在装卸化学危险品时要17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7.3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7.4从事化学危险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上岗证,并每隔两年参加一次复试。 4.7.5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具。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4.7.6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制度,随用随领,定量领用,剩余的应及时172、交回,不得在个人手中过夜。 4.7.7不得私自销毁、处理化学危险品。 4.7.8化学危险品储存参照“物资仓库防火规定”执行。 4.8木工棚防火管理 4.8.1木工棚必须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牌,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4.8.2场地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8.3木材堆放要整齐,产生的刨花、锯末要及时清理,倒在指定位置。 4.8.4木工场所的电源安装要符合规范,下班前切断电源。 4.8.5木工场所应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工作人员要熟悉地点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4.9机动车、车库防火管理 4.9.1各种机动车必须配备灭火器,驾驶员应会正确使用。 4.9.2汽车上路前要认真检查,确保油路、电路173、运行良好。 4.9.3汽车上严禁长期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危险物品,严禁客货混装。 4.9.4维修汽车时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严禁修车时吸烟。 4.9.5车库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4.9.6车库内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4.9.7冬季严禁用点燃的棉纱头、劈柴等物直接烘烤邮箱或发动机。 4.9.8车库内应配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位置和使用方法。 4.10试运行中的防火管理 4.10.1试运行前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制定出防火措施,落实责任制。 4.10.2运行前,消防部门要检查消防设施投入使用是否合乎要求。 4.10.3消防人员和各单位运行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各部位174、有无火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汇报。 4.10.4试运区域要害部位须悬挂禁止明火的标志,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工作需要必须办理明火作业票)。 4.10.5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防火突击队和义务消防队做好勤奋工作。 第五条:奖惩办法 5.1参建本工程施工各单位、分包队伍及个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均适用本办法。 5.2处罚 5.2.1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警尚未造成损失的,处责任人505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3001000元罚款。 5.2.2对火险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当引起火警的,处505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5.2.3指使或强令175、他人违反消防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处责任人100300元罚款;并处单位1000元罚款。 5.2.4谎报火警,延误、阻拦报警或发生火灾后隐瞒不报的,处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通报批评。 5.2.5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安全部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的,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由此引起火警、火险的处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2000元罚款。 5.2.6违反安全消防规定,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的,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100500元罚款。 5.2.7未经批准或不按规定正确使用电炉子176、电热毯、大功率电热器具的,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由此引起火警、火险的,处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10002000元罚款。 5.2.8违反物资仓库、危险品库防火管理规定的,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5.2.9擅自移动、损坏禁火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5.2.10因堵塞消防通道,或在通道上挖沟、堆物影响畅通的,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5.2.11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未按安全消防部门下达火险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或未按期整改完成的,处责任人50200177、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2000元罚款。 5.2.12拒绝、阻碍或刁难安全消防人员进行防火检查、调查火灾原因、追查事故责任的,处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5.2.13在灭火抢险的紧急情况下,据不执行施工现场指挥员的,处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单位行为的并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5.2.1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安全部门将视情况责令停工整改。 5.2.15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情造成损失的并处赔偿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3奖励 5.3.1认真执行消防管理规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应予以奖励: 5.3.1.1认真贯彻落实本细178、则规定,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义务消防组织定期活动,检查有记录,考核有标准,管理有改进,做出突出成绩的; 5.3.1.2积极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做出突出成绩的; 5.3.1.3具备一定的防火灭火技能,经常检查或发现火险隐患并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生火警火灾积极参加扑救,做出显著成绩的义务消防人员,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或值勤守卫人员; 5.3.1.4积极参加扑救火灾,保护机械、设备,抢救国家财物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六条:附则 6.1文中未详之处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6.2本制度由建设单179、位负责解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说 明一、编制依据:为了搞好xxxx风电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创建全国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倍标准。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承担xxxx风电场工程施工现场各单位。 一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标准1、全体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培训并考试合格。2、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签字。3、每位作业者都必须坚持和发扬“工完料尽场地清”的优良传180、统和作风。4、全体人员必须正确着装,佩戴胸卡、安全帽,并有明显的单位标记。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带钉子鞋进入施工现场。5、严禁不熟悉安全规程、对现场不了解、无防护用品和酒后上岗。6、未经安监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拆除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要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高空抛物。要正确施工劳保用品及器具。8、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安全人员管理。 二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标准 一、一般要求:1、各施工单位应随工程进度及时设置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不留死角,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2、施工过程需采取的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好安全、牢固、可181、靠、完善、适用。做到有计划,并提前布置。3、安全防护设施布设后,应本着“谁的区域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二、具体内容:1、安全围栏:重要通道、贵重设备保护、危险区域的区划。2、临时防护栏杆:多种形式,凡高处临空面必须随时装设。3、空洞沟盖板:标准统一,带有限位并涂以色标和编号。4、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在水平梁上移动时使用。5、划线安全网:炉膛及宽阔作业空挡时使用。6、安全通道:凡是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通道。7、安全网:高处作业所有场所广泛使用。8、安全棚架:放置氧气、乙炔、卷扬机等材料及小型机械使用。9、空气开关配电柜:主要应用于施工电源的一级盘和二级盘。10、集中式182、照明设施:用于现场、站内大面积照明。11、漏电保安器:用于用电场所对人身的保护。在二、四级盘内均应装设。12、便携式卷献盘:电源四级盘。13、安全自锁器:高处作业垂直攀登时使用。14、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为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护装置。15、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时,与装设的临时防护栏杆和水平安全绳配套使用。16、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搭设标准的柱头脚手架使用。17、安全隔离电源:为塔筒、机舱、箱罐内电动工具与照明提供安全电源。18、电焊机集装箱:用于现场电焊机集中或分散布置。 三 消防工作管理标准1、各单位的临时建筑及库房应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部门审批。2、消防通道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始终保持畅通。3、消183、防设施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应确保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防火标识、标志牌配备要及时到位。4、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防火档案和岗位防火责任制。5、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应设置专门场所,并专人管理。6、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焚烧垃圾、木屑和废弃物。7、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动火作业票制度。 四 大型机械管理标准1、机械台车的司助人员,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且持证上岗。2、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实行挂牌作业,表明出厂日期、最大起重量、台车负责人姓名和悬挂施工许可证。3、司助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机械性能、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用前检查、记录齐全。4、起重机械的自动、限位、连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有184、效,且必须有壁垒、接地装置。5、操作人员严格按保养规程保养机械。保养内容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方针。6、对大型机械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五 道路及交通管理标准1、施工单位因工程需要,确需切断或破坏道路,必须得到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2、道路切断或破坏出,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杆。3、凡对道路有破坏作用的施工机械,如履带式施工机械等,不得在已修好的正式混凝土道路上行驶。确需行驶,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4、施工区实行交通管理,对驶入施工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施工区185、域时速不得超过15km/h。5、为保证道路通畅,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卸弃垃圾等杂物。 六 施工现场治安工作标准1、治安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强化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对其所属员工要经常进行遵纪守法教育。3、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贵重物质的管理,库房应结实牢固,门窗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偷窃和哄抢物资等刑事案件。5、加强危险品及放射物品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领用手续。6、施工现场严禁黄、赌、毒。严禁私藏管制刀具、麻醉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易燃186、易爆及放射性物品。 七 安全文件资料管理标准一、对建立文件要求:1、各单位应明确专人对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文件进行管理,做到各种法规性文件齐全、有效。2、各种安全管理台账盒、册、表格要统一规范;台账内容整齐,记录详实。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安全责任制度。4、安全施工管理规定5、文明施工培训制度。6、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7、安全施工检查制度。8、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9、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0、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2、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3、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5、小型机械工器187、具管理制度。16、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7、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18、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9、安全奖惩制度。20、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21、环境保护制度。2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七不准”1、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准进入现场;2、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不准进入现场;3、有安全隐患的材料不准进入现场;4、有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现场;5、有安全隐患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6、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措施不准审批实施;7、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准开放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十大纪律1、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3、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4、班前不交底、工作无措施、安全设施不完善禁止施工。5、严禁私自拆改脚手架和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牌。6、禁止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吊装机械移动和起吊重物。7、禁止私自使用、移动消防器材、消防栓以及消防物品。8、着装不符合规定、无胸卡的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现场。9、禁止饮酒后、无证车辆、无证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0、严禁私自切断或堵塞施工道路、不允许在道路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