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公司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7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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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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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建设公司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6四.安全例会制度7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7六.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10七.安全监护制度11八.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8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20十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3十二.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6十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0十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1十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2十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2、6十七.生活卫生管理制度38十八.安全奖惩制度40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41二十.消防保卫管理制度49二十一.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52二十二.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53二十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53二十四.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54二十五.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6前 言为了规范和加强xx48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项目部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依据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制度,结合本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xx48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施工项目部安全职责 1.1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3、作,履行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承诺的安全职责,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 1.2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 1.3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4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管理台帐清单见附录A)。 1.5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 1.6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4、。 1.7负责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1.8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 1.9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评价演练结果,保证持续改进。 1.10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员,落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防护用品的定期5、试验、送检工作。 1.11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开展班前站班会工作。1.12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1.13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闭环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1.14组织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15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定,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监督分包队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16及时准确上报基建安全信息。1.17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2.施工项目部人员基建安全职责规范2.1施工项目部经理的安全职责: 2.1.1负责施工项目部各项6、管理工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主持项目部安全会议。 2.1.3组织确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2.1.4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1.5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1.6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2.1.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并7、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2.1.8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2.1.9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2.1.10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2施工项目部副经理的安全职责: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体系正确有效运行负责,保障体系正常运行。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各项管理工作,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全面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组织协调等的总体情况,对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8、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针对工程实施和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提请项目经理协调解决。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对这些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3施工项目部总工的安全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 2.3.2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等专业交底工作。 2.3.3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9、作。 2.3.4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2.3.5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6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工作。2.4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2.4.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积极协助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4.2认真阅读有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及时向项目总工提出。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做到闭环管理。 2.4.3编写和出版各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有关要求和技术指导。 2.4.10、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当存在问题或隐患时,提出技术解决和防范措施。 2.4.5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和签证。 2.4.6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并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2.5施工项目部质检员的安全职责: 2.5.1积极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2.5.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参与编制符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质量实施细则和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和业务指导。 2.5.3组织项目部职工学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定期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参加质量事故调11、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2.5.4按照有关要求或档案资料管理办法,收集、审查、整理施工记录表格、试验报告等资料。 2.5.5组织进行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对不合格的项目应责成返工,督促班组做好质量自检和施工记录的填写工作。 2.5.6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各项施工管理工作。2.6施工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6.2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本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 2.6.3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参加12、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6.4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2.6.5负责检查指导施工队、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施工队、分包队伍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2.6.6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 2.6.7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5.8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13、鉴定工作。 2.6.9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2.7施工项目部线路施工协调员的安全职责: 2.7.1协助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2.7.2联系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协调与地方的关系。配合业主项目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2.7.3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做好房屋拆迁、青苗、跨越、塔基占地、树木砍伐等协调及赔偿工作。对发生的与工程施工相关联的外部群体纠纷、上访事件,认真进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与影响。2.7.5负责建设场地清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参加有关施工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2.8施工项目部造价员的安全职责: 2.8.1严格执行国14、家、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贯彻落实主管单位有关造价管理和控制的要求,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确定施工项目施工计划费用时,应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作为重要内容,确保专款专用。 负责建立施工工程合格分包商名册;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奖惩规定,经本公司安监部门审核后签约。参加有关施工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2.9施工项目部信息资料员的安全职责: 2.9.1负责对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信息及内、外的行政文件(资料)的接收、传递和保管;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2.9.2负责向业主、监理项目部的方案(措施)报审工作。2.915、.3负责有关会议纪要整理和资料翻译工作;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P3&EXP软件的加载工作。负责施工项目部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畅通。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监控、管理和维护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设备防火、防静电、防水、防雷、防病毒等工作,发现网络异常,时进行处理。落实防火墙、入侵检查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对施工项目部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定期巡检,保证其安全可靠。 2.9.7根据项目总工要求,建立文件资料管理台账,及时进行档案移交工作。参加有关施工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2.10施工项目部综合管理员的16、安全职责: 2.10.1负责本施工项目部的双文明建设管理和生活、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2.10.2负责现场的接待和各种会议会务管理工作。2.11施工项目部材料员的安全职责:2.11.1严格遵守物资管理及验收制度,加强对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保管,建立各种物资供应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2.11.2负责到达现场(仓库)安全生产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具等检查、保管、维护、发放等工作,对物资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产品的质量标准负责。收集项目设备、材料及机具的质保等文件。督促落实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 参加编制危险物品、火灾等17、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保管、维护、运输等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 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12施工队(班组)的安全职责2.12.1落实上级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消除事故隐患, 杜绝违章作业,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努力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目标。2.12.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2.12.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坚持 “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坚持先交底后施工,落实现场18、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12.4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2.12.5 按规定周期检查、试验、保养中小型机械和安全防护用品, 实行建帐、建卡,挂牌(明确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 2.12.6开展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设备、 材料应码放整齐,当天施工结束应做到工完、 料尽、 场地清。 2.12.7考核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奖惩分明,树立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2.12.8按规定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2.12.9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妥善保存安全管理资料。2.13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2.13.1负责施工队(班组)日常安19、全管理工作,对施工队(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13.2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基建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13.3负责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2.13.4组织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施工队(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2.13.5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开展风险识别、评价活动,制定并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2.13.6组织每天的“站班会”,班后进行安全小结。 2.13.7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2.13.8组织工程项20、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未参加交底或未在交底书上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2.13.9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2.13.10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2.13.11配合施工队(班组)安全事故的调查,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2.14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 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21、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 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关安全资料。 2.15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学习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参加施工项目 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严禁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22、工器具。 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1施工项目部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2施工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安全施工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各施工队人员进场施工的先后时间,按专业性质,分别组织进行一次本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对于施工项目部临时录用的人员应进行不少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1施工项目部:国家、地方、行政安全健康与环24、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施工项目部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3.2施工队: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3.3班组级:本班组、工程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4.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4.1国家、地方、行业、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4.2本项目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特点、要求。4.3工程项目安全状况。425、.4工程项目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4.5安全防护知识。4.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4.7项目工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和工程意外伤害急救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4.8危险因素辨识和预控措施。5.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6.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以及职工调换工种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相应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7.项目部组织根据工程进度实际情况,通过对各专业26、人员、施工人员的不同形式培训,不继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施工操作方法和技术技能。8.施工项目部应做好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SAQ-TZH-00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SAQ-TZH-005)、安全考试登记台账(SAQ-TZH-006)等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留存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照片,进场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试照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照片、“四新”推广培训照片等。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1.施工项目部例行施工检查1.1施工项目部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应进行经常性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1.1.1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全检查。1.1.27、2施工队每周一次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以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同时应将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3.安全检查分为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四种方式。 3.1例行检查: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特点,开展月、 季度及春、秋季等例行检查活动。3.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机械管理(包括施工机械安全状况准入检查、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日常维护情况等)、分包管理(包括分包准入、分包审批、分包施工的过程管理等)、临近带电体作业(包括风险预控措施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作业过程管理等)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3.3随机检查:根据28、施工项目部管理需要和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的随机检查活动。 3.4施工项目部成立安全巡查组,开展常态化的现场安全检查活动。4.施工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总工、项目部专责安全员、各施工队队长、兼职安全员参加。5.施工队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员、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参加。6.线路项目安全检查内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安全应急管理、危险因素辨识预控、施工方案编制、交底和执行、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杆塔工程安全措施、架线工程安全措施、施工机29、械管理、办公生活区管理。 7.安全检查应依据事先编制的检查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送责任单位(分包单位)、部门或施工队(班组)签收,监督检查并确认隐患闭环整改情况,通报检查及整改结果。 8.各类安全检查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SAQ-TZH-007)、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SAQ-TZH-008)、安全整改通知单(SAQ-TZH-023)、安全检查整改报告及复检单(SAQ-TZH-02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SAQ-TZH-010)、安全罚款通知单(SAQ-TZH-023)等记录,留存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包括:安全管理亮点照片、安全隐患照片、违章照片、整改后照片等。四.30、安全例会制度1.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应按照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管理工作(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具体问题;传达、落实上级安全文件精神要求;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2.施工队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3.施工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4.1施工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包括: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各专业施工队队长、技术人员31、专职安全员。4.2施工队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包括:施工队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专兼职安全人员。5.安全例行会议应做好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SAQ-TZH-003)、会议签到表(SXMX21附件)等。6.留存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包括:安全工作例会记录照片,传达、落实上级安全文件精神、活动照片等。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1.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 1.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在土方工程开工以前编制并审核、批准完毕;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一般应在主体施工项目开工以前编制并审批完毕。1.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应认真贯彻实施,未经审批不得修改。凡涉及修改施工32、安全施工方案、降低质量目标等主要原则的变更,须履行原审批手续1.3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1.4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1.5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B),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33、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1.6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1.7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D),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34、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时)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1.8项目施工必须有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并根据项目规模、等级报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必须有独立的章节。1.9施工安全方案应按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SJSX3)或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SJSX4)报审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程序2.1交底内容2.1.1工程总体交底公司级技术交底。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总工程师宜组织有关技术35、管理部门依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大纲、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合同和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及有关决策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员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主要是公司的战略决策、对本项目工程的总体设想和要求、技术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要求。一般包括: a)企业的经营方针,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以及有关决策。b)本工程设计规模和各施工承包范围划分及相关的安排和要求。c)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大纲主要内容;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和要求。d)对本项目工程的安排和要求。e)技术供应、技术检验、推广四新、技术总结等安排和要求。f)降低成36、本目标和原则措施。g)其他施工注意事项。2.1.2项目工程总体交底项目部级技术交底。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依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工地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其主要内容是项目工程的整体战略性安排,一般包括:a)本项目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b)本项目工程内部施工范围划分。c)项目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d)总平面布置和力能供应。e)主要施工程序、交叉配合和主要施工方案。f)综合进度和各专业配合要求。g)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h)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37、的主要目标和保证措施。 i)技术和物资供应要求。j)技术检验安排。k)采用四新计划。l)降低成本目标和主要措施。m)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安排。n)影像资料内容安排和其质量要求。o)其他施工注意事项。2.1.3专业交底工地级技术交底在本工地施工项目开工前,工地专责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和上级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大纲,对本专业范围的生产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是本专业范围内施工和技术管理的整体性安排,一般包括:a)本工地施工范围及其主要内容。b)各班组施工范围划分。c)本项目工程和本工地的施工项目特点,以及设计意图。d)38、施工进度要求和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e)本项目工程和专业的施工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f)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保证措施。g)重大施工方案(如跨越架线、不停电跨线、四新推广等)。h)质量验收依据、评级标准和办法。i)本项目工程和专业施工项目降低成本目标和措施。j)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k)技术检验安排。l)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要求。m)施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及其要求。n)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安排。o)影像资料内容安排和其质量要求。p)其他施工注意事项。2.1.4分专业交底班组级技术交底。施工项目作业前,由专职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施工安全方案及上级交底39、相关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并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是施工项目的内容和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的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项目的内容和工程量。b)施工图纸解释(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及要求)。c)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保证质量的措施;检验、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评级依据。d)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e)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保证措施。f)技术和物资供应情况。g)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h)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i)降低成本措施。j)其他施工注意事项。2.2施工安全方案交底过程,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并按规定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40、。2.3施工安全方案除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文字交底外,还应同步实行音频录音交底。2.4交底人应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准确、清晰。录音过程应包括被交底人报名、交底、答疑等整个过程。交底前,交底人应要求接受交底的全体被交底人逐一大声报名。2.5施工作业全体人员接受交底后,接受措施的被交底人对措施有疑问或者不明确时,应向交底人询问清楚,做到危险点清楚、防范措施清楚。 2.6,在数码照片上建立专项文件夹施工,存档时间为工程竣工后六个月。2.7施工安全方案交底应做好交底记录(SJSX7)(SXMX21附件)等。2.8交底应留存数码照片和音频档案,包括:各类施工安全方案交底的照片照片和交底音频档案等。六.安全活41、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1.安全活动日1.1队(班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1.2施工队(班组)每周应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活动,由队(班组)长(会同技术员兼职安全员)负责主持,每次活动不少于两小时。每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要求、有内容、有纪录。1.3安全活动内容:1.3.1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规程及上级或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文件。1.3.2认真小结队(班组)一周中的施工(生产)安全情况,对发生的未遂事故或事件,“三违”事例等,按“四个不放过”原则认真42、分析,吸取教训。帮助违章违纪人员提高认识,提出下周安全施工(生产)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1.3.3对施工(生产)的每一道工序,除在开工前(或作业前)执行技术交底外,要求队(班组)长在安全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1.4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队(班组)安全活动日记录进行检查,并签署处理意见,做好签阅手续。 2.安全施工作业票2.1送电施工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见附录E)。2.2对于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2.3一张43、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作业内容,并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2.4对于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的变化情况,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2.5更换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施工负责人,必段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2.6安全施工作业票应与安全施工作业卡配合使用,一并交底。 2.7施工安全作业卡的使用和填写要求: 2.7.1施工项目部应于施工作业前,用A4纸将施工安全作业卡正反面打印。施工中由现场安全监护人根据工作过程,将施工安全作业卡的内容逐项核对打勾确认,未经打勾确认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2.7.2项目名称应填写44、工程项目的具体名称,工作地点应填写详细的施工地点(如XX塔X腿;XX间隔X支架基础;XX轴XX柱,等等),一个作业点的同一工种使用同一张施工安全作业卡。 2.7.3施工安全作业卡的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是指本作业点、本工种的开工和完工时间。工作结束后应经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签字确认。 2.7.4施工安全作业卡编号原则:从第一张卡001号开始依次递增,应确保编号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2.8安全施工作业票和施工安全作业卡,在该施工作业项目完成后一并归档,备查。七.安全监护制度1.总则1.1现场安全监护人应是具由相关工作经验、熟悉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4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等有关标准、规定,熟悉施工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作业程序、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的人员担任。1.2现场安全监护人在作业前,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明确施工作业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1.3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和施工安全作业卡,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1.4工作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已知晓。1.5督促、监护每一个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作业程序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46、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1.6检查每一个施工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1.7现场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监督、检查现场人员各司其职,按要求安全有序作业,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1.8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施工人员的安全时,现场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施工作业。1.9施工作业期间现场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1.10现场监护人若因故暂时离开施工作业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作业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施工班成员。原监护人返回作业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1.11现场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施工现场时,应由施工负责人变更现场监护人,47、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1.12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2.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设置原则要求2.1根据每15公里(不大于15公里)、或每30基、或每个施工队(施工范围小于15公里),配置1名段长。2.2每相邻3段,任命中间段段长为片长;如小于3段,可不设片长。3.段长和片长的岗位职责与权限3.1主要职责3.1段长是本段线路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3.2负责本段内基础、立塔施工队落实项目部进度、安全、质量等各项管理要求的现场监督、检查、指导、考核;3.3负责本段施工情况的信息上报,负责本段施工问题的沟通协调。3.4段长或片长必须每日填写工作日记,48、临时离岗或转岗换人应将工作日记交接清楚,施工结束退场前,工作日记应上交项目部存档。3.5片长除完成以上职责外,还负责对前后段段长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考核,以及对所辖段长的临时调配。段长对片长负责,片长对项目经理负责。4.段长、片长日常工作要求4.1充分明确项目部下达的安全、质量、进度目标;学习掌握本项目部下达的安全、质量、技术、进度等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规程、规范、文件精神。4.2充分了解本段施工难点、危险点、关键点和重要塔位;提前做好现场勘察,明确临近带电、不许爆破、运输困难、易塌方等危险杆号,以及转角塔、靠近路边等重要塔位。4.3掌握本段施工队每日工作安排,加强与49、施工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的交流沟通互动,并关注施工队成员的流动情况和思想状况。4.4参加项目部每月安全例会;督促并参加施工队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好每日的工作日记;根据数码照片管理规定,做好本段数码照片现场采集,并及时上交项目部。4.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督查,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重违章时,应勒令现场停工整改,并及时上报项目部。4.6加强项目部下达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工艺流程要求的把关,现场不按要求实施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项目部。4.7加强现场施工质量工艺的把关,特别是关键指标的把关检查,避免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加强现场原材料的质量把关检查;负责及时组织监督50、施工队做好一级自检和消缺工作;并认真安排和组织创优样板杆号的施工,做好以点带面工作。4.8及时跟踪统计施工队的施工进度,如出现进度滞后,应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并密切跟踪补救措施(如增加人力、机具设备等)的落实。4.9做好每日挂牌上岗、每日工作汇报;并做好安全质量事故的及时汇报。5.段长、片长现场到岗到位要求5.1严格执行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施工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中关于段长、片长到岗到位的要求。5.2土石方及基础工程:分坑、开挖(含中心桩保护)、扎筋组模、拆模各道子工序施工过程巡查和浇制前、拆模后检查,浇制必须全过程旁站。5.3接地工程:开挖、埋设和焊接过程巡查和回填隐蔽前检查。51、5.4铁塔工程:按照公司下发的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施工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要求到岗到位。5.5架线工程:按照项目部或架线段指挥的安排确定自己的工作位置;地锚开挖、滑车悬挂、铁塔补强、临时拉线、导引绳展放、附件安装进行过程和结果检查;跨越架搭设及拆除、重要跨越、牵张过程、导地线升空、耐张开断、导地线压接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5.6辅助工程:保护帽制作,排水沟开挖,挡土墙的开挖、砌筑,线路走廊的清理(砍树)进行过程和结果检查。八.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全面落实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52、全管理的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基建2012340号)有关分包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作业范围要求,合理确定各类分包工程价格,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的禁令。1.2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1.3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公司资质,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1.4施工项目部要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监督管理工53、作,严禁施工项目部以专业分包管理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管理,杜绝转包和违规分包。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1.5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1.6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1.54、7施工项目部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当服从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2.工作要求2.1工程项目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施工策划阶段,施工项目部应充分考虑施工要求、施工工期等条件,确定专业或劳务分包,上报公司人事与人力资源部劳务分包管理中心确定分包商后,施工项目部要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全部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2.255、分包合同必须经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会签,禁止施工项目部单独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严禁以不签订合同、口头约定等不规范方式进行施工分包。签订合同要核实委托人身份和授权情况,防止冒用资质情况发生。2.4施工项目部要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范围、分包类别以及业主项目部批准的分包计划,依据相关规定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分包单位,并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备案。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资发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施工现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要求等相关内容。2.5施工项目部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资质、入场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监理验证,监56、理复核验证通过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备案。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及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机械工器具等要严格审查,并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2.6施工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报送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2.7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分包单位的动态记录台帐(见附录F),包括:外协班组员工花名册、工程施工队伍及人员信息表、班组员工考勤表、班组施工管理督查表、外协班组工资发放情况表、班组考核评价表、分包单位资57、信评价考评表等。3.分包范围3.1专业分包严禁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行专业分包。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应与业主单位招标时对本单位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同,其中特高压工程、跨区直流工程中的变电(换流)站内桩基工程和土建工程,送电线路大跨越灌注桩基础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工程的专业承包一级、总承包一级或更高资质。专业分包商如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在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履行报批手续,经施工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3.2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企业必须58、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参与 33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安装施工(指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下同)的劳务分包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单位需取得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 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劳务分包商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组织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自觉接受施工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4.分包商准入4.1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施59、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分包计划申请表SAQX7),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4.2分包商必须是在省公司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对未在年度分包商名册中选用的分包商,应由公司组织进行单独资质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施工项目部及下属的施工队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4.3分包商资质审查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4.3.260、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对选择的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后(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SAQ-TZH-019),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SZLX8)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4.4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61、和质量管理制度。5.合同管理5.1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允许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范围,明确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责任。5.2工程项目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施工策划阶段,施工项目部要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全部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5.3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范围、分包类别以及业主项目部批准的分包计划,依据相关规定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分包单位,规范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施工项目部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备案。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资发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施62、工现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要求等相关内容。严禁以不签订合同、口头约定等不规范方式进行施工分包。签订合同要核实委托人身份和授权情况,防止冒用资质情况发生。分包合同必须经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会签,禁止施工项目部单独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5.4分包合同要明确工程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单位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不得出现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的条款。5.5分包合同金额要依据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造价管理规定确定,不得低于分包单位完成任务所需的成本价。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相关规定中对单项合同金额的上限要求外,对非主63、体工程的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与施工合同总价的比例不再进行限制。5.6分包合同要明确分包单位进场作业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和主要人员变更约束条款,施工企业要对分包单位主要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严格审查,并存档复印件备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主要人员进行重点管控,按照合同约定对随意更换主要人员的分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杜绝施工现场“人证不符”的现象。5.7施工项目部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资质、入场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监理验证,监理复核验证通过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备案。监理项目部、64、业主项目部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及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机械工器具等要严格审查,并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5.8分包单位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同时分包单位必须与进场施工的每一位分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包人员劳动合同必须在施工项目部备案,严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包人员进场作业。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再次分包和转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不服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等情况,施工单位可解除分包合同,并按照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等相关责任。5.9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的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65、,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5.10施工项目部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5.11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因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影响分包安全。6.施工分包现场管理6.1施工项目部建立施工人员统计表,加强施工分包作业现场管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进出现场时间。6.2对所有经过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分包人员办理分包作业人员信息卡。信息卡应包含作业人66、员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工种、体检、职业技能证书、培训考试、从业经历等信息。6.3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督人员要对每天现场分包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存档。6.4每项分包作业开始前,要对作业指导书、专项安全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等文件向分包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所有参与交底人员签字认可,现场作业人员与参与交底人员要一一对应。每日施工作业开始前,要通过站班会对所有分包人员就当日作业内容、风险点及预控措施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每日站班会记录。6.5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对参与施工的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要对交67、底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劳务分包工程,施工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6劳务分包人员参与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施工组织人员、技术人员、安监人员由施工项目部人员担任。严禁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项目部人员监管的情况下开展施工作业。6.7施工项目部加强对分包现场各类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重点加强对允许分包单位自备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和小型工器具的检查管理,加强检验测试,严禁分包队伍使用失效、过期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装备和工器具。6.8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纳入本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范围,督68、促分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按要求开展三级安全教育。6.9组织开展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做好入场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含学习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考试成绩等内容。教育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分包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6.10项目实施中,施工项目部应为分包人员提供业余学习场所,采取集中学习、授课、播放影视片等各种形式,开展分包人员安全施工常识、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6.11施工项目部建立分包单位用工台账和分包人员信息档案,分包人员档案内容与信息卡内容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分包人员每日69、工作考勤制度、工资发放备案制度,保障分包人员的住宿条件、生活水平、卫生条件,按时发放分包人员工资,切实保障分包人员的合法权益。日常组织的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要将分包人员纳入一同参与,实现分包人员与本单位人员一致的“无差别”安全管理。7.专业分包动态管理7.1施工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分包商纳入到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7.2施工项目部应在专业分包项目开工前,严格对分包商投入项目施工的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入场检查,并报监理单位验证。7.3专业分包70、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施工项目部同意,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7.4施工项目部建立专业分包商人员名册,不定期检查现场专业施工分包人员与名册是否相符。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需报请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同意。7.5施工项目部应在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监督专业分包商组织对专业分包商参加施工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它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督促分包商及时清退。严禁分包商录用未成年者。分包商人员的体检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或等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7.6施工项目部71、组织对专业分包商的全体分包人员分工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考试。7.7专业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施工项目部负责为分包商作业人员办理带有本人单位、姓名、工种、照片等相关信息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7.8施工项目部应督促并检查专业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起重机械、设备。督促并检查专业分包商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起重、电气、安全三类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检测、试验和标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做到物帐对应。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施工项目部提交自检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施工项72、目部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项目部建立工程项目分包机械管理台帐,督促分包商对自带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维护保养、检查,形成维护保养记录卡,帐卡对应,确保施工机械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7.9施工项目部应对专业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风险预控实施管理。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专业分包施工作业,施工项目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文件必须在开工前由施工项目部组73、织或者督促专业分包商组织对参与施工的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和录音笔录音并建立音频档案,参与交底人员应签字认可。7.9.4施工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规定办理和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与施工安全作业卡,并监督实施。7.9.5施工项目部督促专业分包商成立分包应急组织机构,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教育培训,落实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施工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7.9.6施工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商开展项目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提出预控措施,建立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消除安全隐患,并纳入施工项目部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74、。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项目部派员全过程监督其严格实施。7.9.10施工项目部严格审查专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并备案,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和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必要时)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并监督其严格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按规定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7.9.11施工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商参加每月一次的施工项目部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分包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8.劳务分包动态管理8.1施工项目部必须将劳务分包人75、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与本单位职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 8.2施工项目部应在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前,核查其按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其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满足作业要求并具备相应资格。并将检查情况报监理单位核查验证。施工项目部应监督劳务分包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安全活动。8.3施工项目部督促劳务分包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用工规定选派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并按要求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身体检查,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施工项目部审核同意,并应保持相对稳定。8.4劳务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更换应当经过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76、审批同意,项目主要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应经施工项目部同意。对于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多次违章或者不服从管理的劳务分包人员,施工项目部应及时清退出场。8.5劳务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由施工项目部配备并负责操作。劳务分包商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可按合同约定由施工项目部提供或由劳务分包商提供,提供方对其质量和强制性检验合格工作负责,劳务分包商对使用维护负责,施工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8.6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施工项目部负责编制,在劳务作业前对劳务分包商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施77、工作业票由填写,经施工项目部人员审查。8.7劳务分包人员在参与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劳务作业时,施工项目部应指派本项目部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现场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职务,对现场作业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有效监督。8.8严格禁止施工项目部以专业分包管理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管理。9.监督管理9.1施工项目部通过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检查活动,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分包队伍进行限期整改闭环,对有关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通报。9.2施工项目部按审查批准的施工承78、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跟踪、检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对管理水平差、人员素质低、不服从管理及违反本规定的分包商,依据合同和安全协议,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坚决取缔。9.3施工项目部严格审核承包商所报送的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9.4施工项目部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分包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10.考核评79、价与责任追究10.1施工项目部及时掌握在建工程的分包情况,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包商,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承包合同违约及经济损失由违规单位负责。10.2施工分包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的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严禁迟报、瞒报分包安全事故。10.3施工分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施工项目部依据本单位安全奖惩等有关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总则1.1施工项目部负责各项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指导、检查、监督各部门(施工队)合理安全用电。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80、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1.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本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及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4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81、GB50194-93)的相关要求。 1.6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7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1.8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2.施工用电设施2.1现82、场使用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2.2移动式发电机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2.2施工现场临时电源一律使用电缆布线,电缆绝缘必须良好。现场临时电源电缆应尽可能架空敷设,并挂电缆牌号,写明电缆的起点、终点及电缆和长度,芯数和截面。2.3临时电源电缆需采用埋设方式时,电缆的埋设深度不小于0.7m。2.4施工用电、运行及维护应配备足够的备品、验电工具、绝缘工具、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及防护设施,绝缘工具应定期检验。2.5电气设备附近应83、配备使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3.施工用电及照明3.1电器设备不得超过铭牌使用,严禁带负荷拉总电源开关。3.2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销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项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项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3.3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铡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3.4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3.5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米。安装在露天工作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3.6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84、,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3.7施工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地面潮湿的沟道和金属容器内所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3.8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头。4.配电箱和开关箱4.1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护。落地安装的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4.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采用穿管并防水弯头。4.3配电箱、开关箱内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线导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4.4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85、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4.5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4.6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4.7禁止使用木制配电箱,淘汰因铁板锈蚀、电气元件布设不合理、进出线口不在箱体底部和无零线端子板的老旧铁壳开关箱。配电箱、开关箱应加锁。5.常用电气设备5.1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运行,固定式电气设备应标志齐全。5.2严禁1台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电动设备。5.3移动式忆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86、零。5.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5.5使用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戴好绝缘手套,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使用电动工具,必须采用橡皮垫绝缘措施。5.6电焊机、切割机、弯筋机、钻床等机具,外壳应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5.7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宜大于5米;二次侧引出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米。5.8使用电动工具或机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87、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6.使用与维护6.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6.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6.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6.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6.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6.5.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6.5.2停电操作顺序为:88、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6.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6.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6.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6.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6.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7.施工用电管理7.1系统投入运行前,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7.2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通告电89、工进行接引。电工接引电源工作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7.3施工用电用完毕后,应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通知电工进行拆除,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接电源、乱动警告牌。7.4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注意安全、当心触电”的标志。7.5定期测定和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7.6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7.7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后必须经电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1.管理要求1.1所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除外),均宜从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选购,且产品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保证资90、料应齐全。1.2施工项目部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1.3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项目部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1.4施工项目部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安全防护用品。1.5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安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或报废标准的应由施工项目部统一收回报废,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新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照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1.6施工项目部应教育施工人员按照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2.使用要求2.1 安全帽:用91、于作业人员头部防护。使用要求:施工项目部人员安全帽正前端帽沿上方应印有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志,并在背面加印所在单位企业名称及编号。安全帽实行分色管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红色),技术人员(蓝色)、辅助工(民工)白色。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帽不得有国网公司品牌标识。2.2 工作服:应按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制作或采购。2.2.1 工作服应具有透气、吸汗及防静电等特点,一般宜选用棉制品。施工项目部人员工作服应印制有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和企业名称。分包单位人员工作服为迷彩服。2.2.2 除焊工等有特殊着装要求的工种外,施工现场人员应统一着装。2.3 安全带:用于坠落高度2m 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使用要求:2.3.1按92、规定定期进行试验。2.3.2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做到高挂低用。2.3.3应存储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也不允许长期暴晒。2.3.4高处作业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2.4 攀登自锁器(绳索式攀登自锁器):用于预防高处作业人员在垂直攀登过程发生坠落伤害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2.4.1主绳设置:主绳应根据需要在塔材吊装前设置好;主绳宜垂直设置或沿攀爬物设置,上下两端固定,在上下同一保护范围内严禁有接头;主绳与杆塔的间距应能满足自锁器灵活使用。2.4.2自锁器使用要求:自锁器的使用应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使用前应将自锁器压入主绳试拉,当猛拉圆环时应锁止灵活93、,待检查安全螺丝、保险等完好后,方可使用;安全绳和主绳严禁打结、绞结使用。绳钩必须挂在安全带连接环上使用,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严禁尖锐、易燃、强腐蚀性以及带电物体接近自锁器及其主绳。2.4.3自锁器保管:自锁器应专人专用,不用时应妥善保管。2.5 速差自控器:杆塔短距离垂直攀登或安装附件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的全过程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要求:2.5.1设置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每次使用前应做试拉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水平活动应在以垂直线为中心半径1.5m 范围内。2.5.2严禁将钢丝绳打结使用。自控器的绳钩必须挂在安全带的连接环上使用。2.5.3自控器上的部94、件不得任意拆装,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在使用中应远离尖锐、易损伤壳体和安全绳的物体,防止雨淋、浸水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2.5.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和维修。 2.6 防静电服(屏蔽服):用于在邻近高压、强电场等作业的人身防护。屏蔽服包括上衣、裤子、帽子、手套、短袜、鞋等。使用要求:2.6.1外观检查: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主要检查服装有无破损、开线、连接头是否牢固。2.6.2电气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对屏蔽服任意两点间的电阻值测量。2.6.3穿着事项:服装穿好后,检查连接后的螺母与螺栓不能有松动间隙。连接好后再用电阻表测量手套、导电袜(或导电鞋)与衣服之间是否导通,以确认连接是否可靠。穿戴完毕95、后,方可按规程进行作业操作。2.6.4保管事项:作业完成后,要仔细检查服装,如有玷污或破损,需要清洁和修复后装箱入库以备下次使用。该服装不能机洗,可用中性洗衣粉浸泡后,用毛刷刷洗后,用清水洗净即可,阴凉处晾干,不可日光曝晒。储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潮湿。2.7防护眼镜:保护操作者眼睛不受作业时产生的飞屑、强光等伤害。使用要求:2.7.1作业时可能产生飞屑、火花、烟雾及刺眼光线等作业人员必须带防护眼镜。2.7.2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2.8 手套:用于保护手部免受伤害或者防止触电伤害,可分为劳保手套和绝缘手套两类。2.8.1 劳保手套:根据作业性质选用,通常选用帆布、棉纱手套;焊接作业应选用皮革或翻96、毛皮革手套。使用要求:操作车床、钻床、铣床、砂轮机,以及靠近机械转动部分时,严禁戴手套。2.8.2 绝缘手套:用于对高压验电、挂拆接地、高压电气试验等作业人员的保护,使其免受触电伤害。使用要求:(1)定期检验绝缘性能,泄漏电流须满足规范要求。(2)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作业时须将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3)使用后,应将手套内外擦洗干净,充分干燥后,撒滑石粉,在专用支架上倒置存放。2.9 防尘口(面)罩:防止可吸入颗粒物及烟尘对人体的伤害。 使用要求:根据作业内容及环境,选择防尘口罩或面罩。3.日常管理3.1施工项目部、施工队管理3.1.1施工项目部、施工队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具体负责97、安全防护用品保管、添置、定期校验,更换损坏安全防护用品等工作。施工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和安全监护人员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3.1.2施工项目部、施工队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台帐包括安全防护用品清册、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试验报告、产品合格书,发放清单等。3.1.3定期按国家标准组织对安全防护用品外观检查及周期试验,督促班组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管工作,检查监督全体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1.4新领用或在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发至班组或个人使用。3.1.5安全防护用品应定置存放,配备干燥通风的支架和专用柜橱或专用用具箱。98、安全防护用品保管时应确保不曝晒、不受潮、不受化学污染。3.2班组管理3.2.1班组安全防护用品由班组安全员负责管理。3.2.2班组应有安全防护用品清册,做到帐物相符;在存放安全防护用品处张挂安全防护用品试验周期表,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完好、有效、可用。3.2.3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应挂放在个人工具橱或工具架上,整齐摆放,保持干燥、清洁,不外借、不乱用,不违章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发现有缺陷时,应及时撤出使用。4.使用监督4.1项目部定期检查或抽查安全防护用品保管、使用和定期检验情况。4.2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保管、使用不当或缺少等情况,应督促立即整改并考核。4.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用品有99、质量问题,必须查明原因,且对所属同一厂家生产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重新全部检验、评估认可后方可继续使用。5.定期检验5.1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都必须按有关标准、导则的规定检查、试验。试验报告应有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签章并加盖试验单位的印章。试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由检验单位保存。5.2凡检验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系贴合格标签。标签至少应注明:名称、有效期、试验日期。凡检验不合格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继续使用,必须立即上交或销毁。5.3备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检验周期与现场使用者相同。6.安全责任6.1施工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检查,并列入月度经济责100、任制严格考核。6.2安全防护用品因保管不当损坏,使用中造成事故,追究保管人的责任。6.3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凡因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追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和检查人的责任。6.4检查中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保管、使用不当或超期未做试验,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对所在单位进行月度经济考核。十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 1.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施工现场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人员提出申请,施工项目部安监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1.2 禁止携带明火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燃料储存区。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101、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施工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10小时的使用量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1.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施工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违反防火防爆安全制度有权拒绝违章作业102、的指令,见到他人违章,应予以制止。1.8工作前应对本人操作设备,防火安全装置,施工工具等进行一次检查,生产中应集中思想,精心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1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是灭火的重要工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加以爱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2.2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周围2米范围内严禁堆放其他物品,或堵塞通向消防器材的通道,保证器材不挪用,使用时无妨碍。2.3消防器材每月检查一次,各种灭火机,必须按时换药,注意保养工作。2.4各种灭火机,必须有防雨、防冻措施,用后及时装药充气。2.5施工项目部所有职工及各施工队施工103、人员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3.易燃品的注意事项3.1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3.2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3.3装运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3.4载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运载施工人员。3.5装运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3.6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3.7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的标志。3.8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殊情104、况须经项目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3.9乙炔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4.防火防爆、安全距离4.1施工现场、材料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4.2施工现场、材料站和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4.3施工现场各类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各类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规定,见下表。各类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米)序号序号建筑名称123456789101正在施工中的永久性筑物201520252030301105、0252办公室及生活性临时建筑205620151530306253材料仓库及露开堆场156615151020206254易燃材料(电石、油料等)仓库202015202520303020305木材(圆木、成木、废料)堆场25151525垛间225303015306厨房及其它固定性用火20151020251530306307易燃物(稻草、芦席等)堆场303020303030垛间2306308钢筋加工房303020303030302025259一般性临时建筑10662015662562510氧气站、乙炔站252525303030302525505.动火作业5.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106、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5.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6.危险化学品管理6.1作业上岗条件施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6.2作业许可施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其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6.3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储应,107、并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6.4事故处理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施工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7.爆破管理7.1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7.2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工作。7.3爆破作业应与施工当地具有爆破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7.4爆破施工应编制施工安全方案,经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7.5爆破物108、品一律存放在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爆破物品储存库。7.6当天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点清数量,并及时退库。严禁将爆破器材移作他用或带入驻地、公共场所。十二.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工作职责:1.1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中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项目施工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施工项目部建立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 1.2施工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使用施工机械、工器具数量设置机械专责管理人员。 1.3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专责人员应有以下权限:有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如生产协调会、安全工作例行会109、议等)通报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有施工机械、工器具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管理专责人员签字的不能结算。有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中的违章、违规和其他影响安全施工的机械作业提出制止或停用的权利。根据施工项目部的奖罚制度,对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有提出奖励和处罚建议的权利。 1.4施工项目部机械专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不低于工程项目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分解细化成具体机械安全指标。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和核实;负责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安拆队伍资质审查。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的110、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人员的数量和持证上岗状况,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或参与施工机械、工器具或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安装告知。负责组织施工项目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的月度安全检查和重要吊装、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负责组织编制本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工器具危害辨识、防范措施、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有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和备查。1.5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主要职责:制定本单位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至作业班组和岗位。建立施工机械、工器具台账,掌握所使用施工机械、工器具数量和安全技术状况,保证全部施工机械、工器具完好111、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负责编制所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检查检验规程、安拆作业指导书、作业方案和维修计划和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负责对本单位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人员及参与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的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建立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人员台账,定期向本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提出认证或换证计划,保证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根据施工机械、工器具的作业类别(安装、拆卸、试验、 操作、维修、检查、检验)、作业过程、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源辨识,并根据辨识结果制订安全措施。负责编制施工机械、工器具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查;配合一般施工机械、工器112、具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和起重机械结构件、零部件在安装前及拆卸后的检查,对在用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缺陷上报施工项目部。负责建立所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动态档案,填写施工机械、工器具安装、变换工况、试验、运行、保养、维修、安全技术交底、 故障处理、检查及缺陷整改记录、拆卸、停用、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并根据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按维修保养规程,定期对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1.6施工项目部在进行开工准备时,或拟补充进场主要施工机械或工器具时,应将机械、工器具的清单及检验、试验报告、安全准用113、证等报监理项目查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SAQX4)。1.7施工项目部在大、中型机械设备进场或出场前,应将此事件向监理项目部申报(大中型机械设备进场/出场申报表 SAQX5)。2机械、工器具的购置、验收与准入2.1施工现场购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出厂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等。2.2施工工机械、工器具进场时施工项目部应组织进行验收,以确认其使用安全可靠性。如变形、破损、有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以及未取得相关合格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3禁止购置国家明令淘汰、 安全性能差、 技术落后、安全保护装置和技术资料不完备的施工机械、114、工器具。3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存放与运输3.1施工机械、工器具按照生产方使用说明中的要求存放施工机械、工器具,避免露天堆放,以防止日晒、雨淋、潮湿、高温等恶劣外界因素加速其老化锈蚀失效,避免其预期寿命的缩短和安全可靠性的降低。3.2施工机械、工器具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可靠的缓冲、绑扎等防护措施,专人现场监督、检查,防止附落、冲击、摔打等因素直接对其造成损坏。4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运行4.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工器具的按平面布置放置,按出厂和说明和铭牌规定使用,各类机械挂牌标识,设安全操作牌,明确责任人,专人保养维修。4.2凡新购、改造后、项修、大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经试验鉴定合115、格并出具技术鉴定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自制、改造非标准机械、工器具,设计人员需提供设计资料,样品须按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DL/T 875-2004)的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投产使用。4.3机械、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知识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固定式机械设备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4.4施工机械、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全面外观检查和试机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4.5有牙口、刃口及转动部分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应装设保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4.6施工机械、工器具116、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4.7电动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工作中断时,应将其电源断开。严禁在运行中或机械未完全停止的情况下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械的转动部分。电气设备与电动工器具的转动部分和冷却风扇必须装有保护罩。 4.8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工器具走合期限的规定,新施工机械、工器具具必须按要求进行磨合。原厂有规定的,按原厂规定。走合期内各安全阀、溢流阀限速装置等不得随意拆除或调整,经常注意检查各部运转情况及工作温度、油压,发现不正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走合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清洗各滤清器,更换润滑油117、,填写走合期记录并存档。4.9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中努力做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良好(调整、紧固、润滑、各部件、安全)。4.10噪声、废气的排放应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或影响较小,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要求,同时也要以操作人员、场内施工人员、周围居民区生理承爱能力参考尺度,在不影响施工作业的前提下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同时应降低发动机的输出功率,减少运行时间,以减少机损、工器具的工作噪声和废气排放量。噪声排放可参考下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厂界外 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05040155452605036555470554.8操作人员应118、将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时泄漏的油料用容器接盛并收集,送往施工项目部统一处理,避免乱丢弃,污染环境。5施工机械、工器具的维修与保养5.1使用中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按施工机械、工器具维修保养规程所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养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填入送变电机具(工具)检修卡。5.2施工机械、工器具停用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将燃油、润滑油加足,电瓶充电,保持机械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之能随时投入工作,长时间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腐、防盗、防火、防潮湿,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5.3现场需小修的故障设备119、,维修试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需项修、大修的机械、工器具由公司机械化工程处回收维修,并出具技术鉴定、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记录,确保其使用安全可靠。故障设备应挂上不合格标识。5.4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统一集中回收所更换的废旧零部件、废油料等废弃物,避免乱丢乱弃,污染环境。6.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周期和试验6.1施工机械、工器具应由专人保养维护,并定期试验,以确保使用的安全可靠性。6.2送电工程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试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送电工程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试验标准名称额定载荷的倍率持荷时间min试验周期起重机空载试验10起重机首次进入施工现场起重机额定载荷试验施工最大工况10起重机120、最大起重量试验施工最大工况10起重机动载试验1.1010起重机静载试验1.2510抱杆1.2510每年一次滑车、绞磨、卷扬机1.2510紧线器、卡线器2.010双钩紧线器、拉链葫芦、手扳葫芦1.2510钢丝绳2.010钢丝绳套2.010抗弯(旋转)连接器、卸扣、地锚、网套1.2510其他1.25107.外租和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7.1施工项目部与出租或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有关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状况要求及安拆、起重作业的安全责任等。7.2施工项目部对于外租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分包单位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其作业人员,从进场、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查等过121、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出租单位或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工器具应纳入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范围。7.3外租或分包单位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时,必须由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其相关资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机械,严禁进场。7.4审查内容:施工机械、工器具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登记手续、安全检验合格证等。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原件。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不得租用或带入施工现场使用: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122、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7.6 出租单位和分包单位应遵守施工项目部有关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汇报工作。7.7施工项目部应将外租、分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工器具纳入到本项目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中,并及时向出租和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7.8对于外租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分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工器具, 由于其安全技术状况和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施工项目部应采取清退出场。8.老旧施工机械、工器具管理8.1 本规定中所称老旧机123、械是指实际使用年限超过12年, 但尚未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还仍在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8.2施工机械工器具的报废。施工机械、工器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的。8.2.3零部件缺失严重,无修复价值;8.2.4发生高处坠落、外界强烈打击导致严重损毁、变形开裂,或未明显变形开裂,但壳体、零部件均已发生内部损伤,无法承受额定负荷,且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8.2.5经修复却无法恢复其初始状况,无法达到其额定输出功率、压强、牵引力等。8.2.6已批准报废的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项目部(施124、工队)需统一集中有序管理,。未处理前其主体、废旧零部件、残余油料等需搜集放置,避免丢弃泄露、污染环境。8.3 凡在工程现场使用的老旧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整治:8.3.1开展对老旧施工机械、工器具的专项检测,其检测内容:8.3.1.1外观检查(结构变形、油漆爆裂、腐蚀程度、焊缝外观、螺栓连接、主要零部件磨损情况等)。8.3.1.2形位公差测量(主要直线度、圆柱度、平行度、垂直度、倾斜度、同轴度、对称度、位置度、圆跳动等)。8.3.1.3对臂架、横梁、底架等重要结构主要受力焊缝进行焊缝探伤,并出具探伤报告和腐蚀测厚报告。8.3.1.4空载性能测试(起升、降落、变幅、回转、行走等测试125、。检查各机构和操纵、控制系统是否有异常)。8.3.1.5额定负荷试验和超负荷试验,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重点检查如整机结构、焊缝、螺栓、机构等。8.3.1.6对本单位没有能力检测的内容,应当请权威机构核算和进行应力测试,作出鉴定结论。8.4 老旧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管理要求:凡属于老旧施工机械、工器具,虽已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但未经权威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的,一律降低负荷至80%额定负荷以下使用。经过整治的老旧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进行额定负荷试验和超负荷试验,按整治结论要求使用。严格使用条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大检查频次,对主要受力结构和受力焊缝采取必要的专人监控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126、,并组织演练。9.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9.1 从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层面出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形式可分为五种检查形式(不包括准入检查及上级单位检查)。 9.1.1 巡检:指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平时在施工现场的巡视, 随机性的发现施工机械、工器具操作和使用违章,以及施工机械、工器具缺陷,随时开出处罚、停止和要求整改等指令,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决定是否做出记录和处理。旁站监督:指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重要大件吊装(如起重机组装铁塔等)、施工机械、工器具关键工序工艺过程(如:双机抬吊、超负荷作业、大型施工机械、工器具负荷试验等),进行现场监护和检查指导,应该作出记录。专127、项检查:指机械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的重点关注问题或共性问题的单项检查。如各种钢丝绳的检查(如起吊绳、变幅绳、千斤绳等磨损和断丝、变形情况);各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的记录留存情况等进行的检查。月检查:指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以单位名义组织每月进行定期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9.1.5 安全评价:是指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施工项目部按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所管辖范围的机械安全管理全面打分评价。9.2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每月初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施工项目部。9.3施工项目部每月中旬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其使用单位组织检查1次128、。9.4各类施工机械、工器具检查应做好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SAQ-TZH-018)、施工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见附录G)、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见附录H)、输变电牵引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见附录I)、输变电张力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见附录J)、抱杆、机动绞磨、钢丝绳、缆风绳与滑车检查表(见附录K)等记录,留存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包括:施工机械、工器具管理亮点照片、施工机械、工器具隐患照片、施工机械、工器具违章照片、施工机械、工器具整改后照片等。十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项目部、施工队负责所使用的交通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1.2车辆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辆的日常维护129、管理,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情况下方可上路。1.3安排驾驶员驾驶车辆应符合有关的交通法规的要求,做到定人、定车、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原则。2.车辆管理2.1项目部、施工班组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检。2.2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器材。2.3各类机动车辆大修以上的维修,报公司机械化工程处、计划经营部、财务部审查后,到机械化工程处或由机械化工程处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3.驾驶员管理3.1不得擅自雇用未经公司确认的驾驶员,本单位缺驾驶员时,应报公司人事与人力资源部,由其统筹130、调配经公司考核、认定的驾驶员。3.2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3.3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爱护、维护和保养好车辆,保证车辆的整洁完好。3.4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3.5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4.车辆运输管理车辆运输按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无证驾驶。131、4.1运输前应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对路经的险桥、沟坡和坑洼路面等,应出车前向押运人员交底。4.2路面水深超过汽车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在泥泞的坡道或冰雪路面上应缓行,车轮应装防滑链;冬季在北方施工的车辆过冰河时,必须根据当地气候情况和河水冰冻程度决定是否行车,不得盲过河。4.3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缺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押运和装卸人员必须乘坐在安全位置上,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坐人。4.4装运超高、超长或重量大的物件时,应遵守规定;物件的重心与车厢的承重中收基本一致;易滚动的物件顺其滚动方向用木楔掩牢并捆绑牢固;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应其尾部设132、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捆绑牢固;押运人员应加强途蝇检查,防止捆绑桧,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位与山坡或行道权碰刮。5.交通事故管理处理,按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十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总则1.1施工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工作负全责,并领导着施工项目部的安监部门。1.2施工项目部的安监部门是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3建立施工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文明施工的管理网络,健全以各级行政一把手为首的文明施工的保证体系和以安监部门为主的检查监督体系,明确责133、任,狠抓落实。1.4施工现场必须统一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和福建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技术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要求配备到位,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六化”标准,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1.5施工目部的广大职工树立“整洁有序,天人合一”文明施工理念,自觉遵章守纪,规范个人行业,讲文明话,做文明事。1.6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同时安排文明施134、工工作。1.7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中也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文明施工2.1现场材料站应设在交通、通讯方便的位置,消防设施齐全、平面布置合理,并有区域划分标志及责任人标志牌。2.1库房和堆放场地清洁整齐,有标志牌、警示牌。材料按规格分类整齐堆施,并有明显的标识。易燃物品不能混放,领用手续齐全。2.3不合格的材料要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以防混用。2.4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标识清楚,操作规程齐全。使用后及时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的完好和外观清洁。2.5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135、洁,办公室、生活区等场所内部整洁,布鞋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2.6施工现场按照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工棚、彩旗、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的设置,以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2.7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整齐,布置合理。施工结束时应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8施工现场工作区域标志明显,各种标识、标牌、标志设置到位,作业人员应挂牌施工,并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区域内。2.9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劳保服、正确配带安全帽、胸卡及期它防护用品。2.10施工现场设立禁烟标志,禁止流动吸烟。十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总则 1.1建立环境保护施工管理体系,并制136、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1.2项目经理为环境保护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环境保护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环境保护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1.3编制环境保护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环境保护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3.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1.3.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1.3.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1.3.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137、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1.3.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1.4环境保护实施管理 1.4.1环境保护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1.4.2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环境保护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环境保护施工的氛围。1.4.3定期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环境保护施工意识。1.4.5做好环境保护监测与测量记录(SAQX8-3)、月环境管理情况报表(SAQX8-3)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记录。 1.5评价管理1.5138、.1施工项目部在进行开工准备时,组织开展环境因素识辨、评价。做好环境影响调查表(SAQX8-3)、环境因素清单(SAQX8-3)、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SAQX8-3)、重大环境因素清单(SAQX8-3)等台帐。1.5.2结合工程特点,对环境保护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 1.5.3对环境保护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1.6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1.6.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139、时提供及时救助。 1.6.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2.环境保护管理要点2.1扬尘控制 2.1.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交通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2.1.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2.1.3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施工作业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施工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隔离、降尘140、措施。 2.1.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2.1.6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做好扬尘控制计划,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等综合降尘措施。2.2噪音与振动控制2.2.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规定。2.2.2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2.3光污染控制2.3.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2.3.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141、,避免电焊弧光外泄。2.4水污染控制2.4.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2.4.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等。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各类天然水域。2.4.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2.4.5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2.4.6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带有油性的器具,应做好防渗漏油的措施142、,预防场地或土壤被污染。2.5土壤保护2.5.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2.5.2 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基面开挖,杜绝出现“平地起坑”等现象,严禁随意弃土。2.5.3施工过程尽量少占用临时用地,场地开挖采用生熟土分离,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2.5.4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山区施工宜尽量选用原有的小道作为小运道路,减少对山体143、植被的破坏。2.5.6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在先前施工区域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学绿化,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2.6施工垃圾控制2.6.1加强施工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设置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就地深埋或集中运出到公用垃圾站。2.7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2.7.1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2.7.2施工144、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2.7.3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管理要点3.1节材管理3.1.1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1.2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3.1.3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现场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必须铺垫,并及时清理施工遗留物。3.1.4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3.1.5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跨越架等的周转145、次数。3.1.6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3.1.7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3.2结构材料管理3.2.1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3.2.2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3.2.3施工中钢筋在材料站专业化加工和配送。3.2.4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批量下料。 3.3周转材料管理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3.3.2优先选用制作、安装、拆除一体化的专业队伍进行基础模板工146、程施工。 3.3.3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 3.3.4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基础施工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模板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支撑。3.3.5施工项目部办公和生活用施工队住房,租借施工当地民房。3.3.6材料站、仓库等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 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管理要点 4.1 提高用水效率 4.1.1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4.1.2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147、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1.3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等用水,应建立雨水或可再利用水的积水池。 4.2 非传统水源利用管理 4.2.1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工程中应尽可能收集雨水养护。 4.2.2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4.2.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4.3 用水安全 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148、产生不良影响。 5.节能与能源利用的管理要点 5.1节能措施 5.1.1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5.1.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5.2 机械设备与机具 5.2.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5.2.2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149、,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2.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5.3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管理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施工、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5.3.2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5.3.3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150、,节约用电。 5.4施工用电及照明管理 5.4.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时用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时用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5.4.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6.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管理要点 6.1临时用地指标 6.1.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6.1.2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151、用率大于90%。 6.2 临时用地保护 6.2.1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6.2.2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6.2.3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6.3 施工总平面布置 6.3.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6.3.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152、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6.3.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或者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6.3.4施工现场围墙可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6.3.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7.环境保护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管理 7.1施工方案应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153、和管理办法。发展适合环境保护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环境保护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环境保护施工技术的创新。7.2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新型模板及跨越架技术、导线展放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十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总 则1.1规定所称“安全设施”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1.2本文所称安全设施是指施工现场常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其中主要包括:安全标志、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栏(分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提示遮栏154、安全隔离网)、验电器、施工接地线(分工作接地线和保安接地线)、水平安全绳、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电源配电箱、便携式卷线盘、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平台、孔洞盖板及沟道盖板、安全通道、安全监控系统、危险品临时存放库、水冲式厕所等。2.管理职责2.1施工项目部管理职责2.1.1施工项目部制定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设施实施全过程管理。2.1.2施工项目部结合本施工项目的实际,在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时,单列需要购置和配备的安全设施。2.1.3施工项目部安监部门是安全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设施的管理规定。2.1.4施工项目部安155、监部门应设安全设施管理专责人(或兼职),负责编制安全设施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安全工器具登记表SAQ-TZH-013)、(安全工器具及设施发放登记台帐SAQ-TZH-014)和(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帐SAQ-TZH-015)。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设施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2.1.6 施工项目部在进行开工准备时,或拟补充进场的安全设施时,应将安全设施的清单等报监理项目查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SAQX4)。2.1.7施工项目部每个月至少1次对各施工队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进行抽查,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安全工具(防156、护用品)检查记录SAQX8-2)。2.2施工队管理职责:2.2.1施工队安全员是管理安全设施的兼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设施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设施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设施的培训工作。施工队应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并抄报施工项目部安监部门。施工队每月对所辖班组安全设施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2.3班组管理职责:各班组应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公用安全设施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设施自行保管。安全设施157、严禁它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设施。班组每周对安全设施全面检查一次,并对检查做好记录。 3.购置及验收3.1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设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3.2施工项目部必须在上级(网、省公司或国网直属公司)公布的安全设施入围产品名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产品3.3施工项目部自行采购安全设施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必须对制造的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负责158、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设施的备品、备件。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其同类产品的推荐资格。3.4安全设施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监部门派人参加,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4.试验及检验4.1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安全设施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4.2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安全设施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设施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3应进行试验的安全设施如下: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设施。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设施。159、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设施。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设施。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设施。4.4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 行)(国电发2002777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04第 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GB2892-1995)。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124-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电力行业标准 DL/T84160、6.6-2004 )。4.5安全设施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设施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5.检查及使用5.1施工项目部应定期统一组织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设施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5.2安全设施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5.3安全设施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5.4对安全设施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161、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5绝缘安全设施使用前应擦拭干净。5.6使用绝缘安全设施时应戴绝缘手套。5.7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拆除,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挪动时,必须征得安监部门同意,并应采用其他替代措施,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恢复。6.保管及存放安全设施的保管及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绝缘安全设施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安全设施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162、,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设施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者专用包装盒内。橡胶类绝缘安全设施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7.报废7.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安全设施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报废的安全设施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163、格的安全设施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设施。报废的安全设施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安监部门备案。十七.生活卫生管理制度1.总则1.1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严格分离。生活区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施工项目部同施工班组应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1.2食堂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保持整洁、垃圾应有专用桶堆放,并及时处理。1.3在建工程内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1.4生活区内应落实消灭蚊蝇孽生的措施,确保生区内的环境卫生。1.5生活区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2.宿舍卫生管理2.1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164、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6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2.2宿舍内照明灯具低于2.4米时,须采用36V安全电压;若使用大于36V电压时,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2.3生活区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被褥、蚊帐、脸盆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被褥、工作服,向兵营式发展。2.4职工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要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2.5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3.办公区域卫生管理3.1办公室区域做到整洁卫生,办公室内由施工165、项目部统一布置,办公用品摆施整齐有序,实行标准化管理。3.2办公区周围要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垃圾集中倒在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及时清理。4.食堂卫生管理4.1食堂应做到平整、清洁、无污水;应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4.2食堂应做到平整、清洁、无污水;应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4.2食堂、伙房要设有兼职或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析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4.3食堂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由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健康合格证。4.4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4.5伙房内外要整166、洁,炊具、用品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4.6未设置食堂的工地,应采用送餐方法解决职工、民工就餐问题,并在工地设置文明卫生的售餐、就餐点。5.施工人员饮水卫生管理5.1饮作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5.2饮用井水的,要保护好不源,定期对饮用水井进行消毒;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5.3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开水桶、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5.4施工人员不准喝生不,严禁共用一个器皿饮水。5.5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6.施工现场厕所卫生管167、理6.1施工现场的厕所,墙壁屋顶要严密,门窗要齐全,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施工现场不许随地大小便(现场厕所应加盖或水冲)。6.2生活区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无明显臭味。6.3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7.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7.1施工现场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考核检查,并做好记录。7.2施工现场区域内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其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7.3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运输车辆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8.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8.1办公区域:各部门负责本办168、公室及办公室门前卫生。8.2施工区域: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划分施工责任区域。8.3现场办公室及门前周围卫生由各专业工地(队)自行负责。9.环境卫生的定期检查9.1施工项目部、施工队、班组每周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及生活卫生工作进行检查;9.2施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及生活卫生工作进检查。十八.安全奖惩制度1.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国网公司及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激励和约束面制,制定本制度。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由169、项目部在工程施工期间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奖金来源及使用2.1公司、分公司拨出的安全奖励基金;2.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返还部分;2.3违章及事故罚款;2.4安全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3.奖罚标准与原则3.1施工项目部每月组织对各施工队、班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核评比(分达标、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3.1.1对检查评价结果为达标的施工队奖励:30005000元。3.1.2对检查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施工队奖励:10003000元。3.1.3对检查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施工罚款:10002000元。3.1.4对检查评价结果为不合170、格的施工队罚款:每降低1分,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5。备注:达标: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量化考核分数95分及以上。合格: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量化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95分以下。基本合格: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量化考核分数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不合格: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量化考核分数80分以下。3.2对上级有关单位和施工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态度蛮横的、施工队、班组罚款3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基停工整顿。3.3施工队、班组或个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1002000元的罚款。3.3.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的。3.3.2无视安全171、监督管理人员和上级有关单位的书面通知,未及时消除重大故隐患的;3.3.3野蛮施工,无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规定的。3.3.4违反施工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3.3.5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其态度恶劣或行为较为严重的。无安全施工作业票、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没有履行交底手续等,无票操作等。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跨越、土方开挖、模板安装与拆卸、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工程等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现场作业无专人安全监护。场基坑超过2米没有围栏防护、孔洞无盖板。登高作业(2米及以上)不使用安全带或酒后登高作业的。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全172、帽不合格的。使用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外协工、临时工。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人监护。电工、爆破、电焊、垂直运输、起重作业等特殊工种无证作业,或酒后驾作业。配电箱、电动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接地,无漏电保护器的;或施工电线破损的。3.4事故发生的责任人或责任施工队的处理,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给予处理。3.5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和实施闭环工作,未及时按要求对安全检查存在整改,对施工队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3.6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按项目部违章作业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 总 则1.1为了规范施工项目部安全事173、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令第 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 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法规、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安全事故体系由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四类事故组成,分为一至八级事件,其中一至四级事件对应国家相关法规定义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需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业规定及有关174、程序,向相关机构报告、接受并配合其调查、落实其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同时还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告和调查。1.4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1.5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施工项目部任何责任部门、施工队、班级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6安全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1.7施工项目部任何责任部门、施175、工队、班级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1.8本制度仅用于施工项目部内部安全监督和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调查和统计结果、安全记录不作为处理和判定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依据。2 事故定义和级别2.1 人身事故(事件)2.1.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人身事故。2.1.1.1 在工作场所或承包承租承借的工作场所发生的人身伤亡。2.1.1.2 被施工项目部派出到用户工程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2.1.1.3 乘坐施工项目部组织的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伤亡。2.1.1.4 施工项目部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2.1.1.5 员工因公外出发生的人身伤亡。2.1.2 人身事故等176、级2.1.2.1 特别重大人身事故(一级人身事件)一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者。2.1.2.2 重大人身事故(二级人身事件)一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者。2.1.2.3 较大人身事故(三级人身事件)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者。2.1.2.4 一般人身事故(四级人身事件)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者。2.1.2.5 五级人身事件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10人以上轻伤者。2.1.2.6 六级人身事件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者。2.1.2.7 七级人身事件无177、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者。2.1.2.8 八级人身事件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12人轻伤者。2.2 电网事故()2.3 设备事故2.3.1 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一级设备事件)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2.3.2 重大设备事故(二级设备事件)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3.3 较大设备事故(三级设备事件)(1)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起重机械整体倾覆者;2.3.4 一般设备事故(四级设备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四级设备事件):(1)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78、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3)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者;2.3.5 五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一般以上设备事故(四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五级设备事件:2.3.5.1 造成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3.5.2 输变电设备损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220 千伏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平波电抗器发生本体爆炸、主绝缘击穿;(2)500千伏以上断路器发生套管、灭弧室或支柱瓷套爆裂;(3)220 千伏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平波电抗器、换流器(换流阀本体及阀控设备,下同)、组合电器(GIS),500千伏以179、上断路器等损坏,14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14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14天以上;(4)500千伏以上电力电缆主绝缘击穿或电缆头损坏;(5)50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倒塔;(6)500千伏以上变电站的厂(站)用直流全部失电。2.3.5.3 10千伏以上电气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2.3.5.4 主要发电设备和 35 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现场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运条件而未停止运行。2.3.5.6 通信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80、:(1)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直接调度范围内超过30%的厂站通信业务全部中断;(2)电力线路上的通信光缆因故障中断,且造成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超过 10%直调厂站的调度电话、调度数据网业务全部中断;(3)省电力公司级以上单位本部通信站通信业务全部中断。2.3.5.7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国家电网调控分中心、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功能全部丧失8小时以上,或延误送电、影响事故处理。2.3.5.8 由于施工不当或跨越线路倒塔、断线等原因造成高铁停运或其他单位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者。2.3.5.9 火工品、剧毒化学品、放射品丢失;或因泄漏导致环境污染造成重大影响者。2.3.181、5.10 主要建筑物垮塌。2.3.5.11 大型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或机构发生严重变形或失效;飞行器坠落(不涉及人员);运输机械、牵张机械、大型基础施工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发生断裂。2.3.6 六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五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六级设备事件:2.3.6.1 造成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3.6.2 输变电设备损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110千伏(含66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下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发生本体爆炸、主绝缘击穿;(2)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断路器发生套管、灭弧室或支柱瓷套爆裂;(3)110千伏(含66千伏)以上220千伏以182、下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换流器、交(直)流滤波器、平波电抗器、高压电抗器、组合电器(GIS),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断路器等损坏,14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14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14天以上;(4)220 千伏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平波电抗器、换流器(换流阀本体及阀控设备,下同)、组合电器(GIS),500 千伏以上断路器等损坏,7 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 7 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 3 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7天以上14天以下;(5)220千伏以上500千伏183、以下电力电缆主绝缘击穿或电缆头损坏;(6)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倒塔;2.3.6.3 3千伏以上10千伏以下电气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2.3.6.4 3千伏以上电气设备,发生下列一般电气误操作,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1)误(漏)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2)错误下达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2.3.6.5 3千伏以上电气设备,184、因以下原因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人员误动、误碰、误(漏)接线;(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工保护、自动保护)的定值计算、调试错误;(3)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2.3.6.6 通信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国家电网调控分中心、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直接调度范围内超过 30%的厂站通信业务全部中断;(2)电厂、变电站场内通信光缆因故障中断,造成该通信站调度电话及调度数据网业务全部中断;(3)地市供电公司级单位本部通信站通信业务全部中断。2.3.6.7 地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 SCADA 功能全部丧失 8 小时以上,或延误送电185、影响事故处理。2.3.6.9 小型基础施工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发生断裂;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牵张机械操作系统失灵或安全保护装置失效。2.3.7 七级设备事件未构成六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七级设备事件:2.3.7.1 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3.7.2 输变电设备损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35千伏以上110千伏以下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发生本体爆炸、主绝缘击穿;(2)35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3)110千伏(含66千伏、120千伏)电力电缆主绝缘击穿或电缆头损坏;(4)35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倒塔;(5186、)110千伏(含66千伏)变电站站用直流全部失电;(6)220 千伏以上 500 千伏以下变电站的厂(站)用交流全部失电。2.3.7.3通信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地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直接调度范围内超过30%的厂站通信业务全部中断;(2)省电力公司级以上单位电视电话会议,发生超过10%的参会单位音、视频中断;(3)省电力公司级以上单位行政电话网故障,中断用户数量超过 30%,且时间超过 4小时。2.3.7.4 县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功能全部丧失8小时以上,或延误送电、影响事故处理。2.3.7.5 发生火灾。2.3.7.6 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牵张机械、大型基础施工机187、械发生严重故障;轻小型重要受力工(机)器具(滑车、卡线器、连接器等)发生严重变形。2.3.8 八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七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八级设备事件:2.3.8.1 造成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2.3.8.2 10 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跳闸(10 千伏线路跳闸重合成功不计)、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设备异常造成限(降)负荷(输送功率)运行。2.3.8.3 35千伏变电站站用直流全部失电。2.3.8.4 110千伏(含66千伏)变电站站用交流全部失电。2.3.8.5 通信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地市级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中心站调度台全停,或调度交换网汇188、接中心单台调度交换机故障全停,且时间超过30分钟;(2)地市级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通信中心站的调度交换录音系统故障,造成7天以上数据丢失或影响电网事故调查处理;(3)承载220千伏以上线路保护、安全自动控制装置或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电话、调度数据网业务的通信光缆或电缆线路连续故障,时间超过8小时;(4)通信系统故障造成地市供电公司级以上单位行政电话网中断,中断用户数量超过30%,且时间超过2小时;(5)地市供电公司级以上单位所辖通信站点单台传输设备、数据网设备,因故障全停,且时间超过8小时;(6)通信异常造成未经批准的调度电话、调度数据网、线路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道中断。2.3.8.6189、 发生火警。2.3.8.7 设备加工机械及其他一般(中小型)施工机械发生严重故障或损坏。2.4 信息系统事件(略)3 事故归类统计3.1 事故的责任归类3.1.1 主要责任,事故发生或扩大主要由一个主体承担责任者。3.1.2 同等责任,事故发生或扩大由多个主体共同承担责任者。3.1.3 次要责任,承担事故发生或扩大次要原因的责任者,包括一定责任和连带责任。3.2 不同性质事故的统计3.2.1 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统计为电力生产安全事故。3.2.2 与煤矿以及装备制造等其他产业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统计为煤矿及产业生产安全事故。3.2.3 在非生产性办公经营场所发生的事故统计190、为非生产性安全事故。3.2.4 由各级政府相关机构调查处理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事故统计为交通事故。3.2.5 由火灾引起的事故统计为火灾事故。3.2.6 发生信息系统损坏或信息系统泄密的事件统计为信息系统安全事件。3.2.7 公司系统外单位承包系统内工作,发生由系统内单位负同等以下责任的人身事故统计为外包事故。3.3 人身事故统计3.3.1 发生人身事故,均统计一次事故,统计应包括一次事故中所有的人身伤亡。3.3.2 发生交通事故统计。3.3.3 发生其余人身事故统计。3.4 不同管理层次下的事故统计3.4.1 施工项目部发生的事故,统计汇总为该地市供电公司级单位的事故。 施工项目部承包国家191、电网公司系统内产权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的工作中,造成其电网、设备、或信息系统事故的,均由该运行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统计。3.4.3施工单位施工设备事故由其自行统计。3.5 由于同一原因而引起多次事故的统计3.5.1 一条线路或同一设备由于同一原因在24小时内发生多次跳闸停运构成事故时,可统计为一次事故。3.5.2 同一个供电(输电)单位的几条线路或几个变电站,由于同一次自然灾害,如暴风、雷击、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原因,发生多条线路、多个变电站跳闸停运时,可统计为一次事故。由于同一次自然灾害引发同一省电力公司的几个供电(输电)单位多条线路、多个变电站跳闸停运时,可由管辖以上单位的上级单位统计为一次事192、故。3.5.3由于同一个原因导致信息系统不可用、应用系统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等信息系统事件时,可按最高等级统计为一次事件。3.6 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事故的统计3.6.1 一次事故既构成电网事故条件,也构成设备事故条件时,均应遵循“不同等级,等级优先;相同等级,电网优先”的原则统计报告。3.6.2 一次事故既构成人身事故条件,也构成电网(设备)事故条件时,人身和电网(设备)事故应各统计一次。3.7 一次事故涉及几个单位时的事故统计3.7.1 电网事故涉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多行政区域的,事故等级不同的按高等级统计一次;事故等级相同的统计为管辖这些行政区域电网的上级单位的电网事故。3.7.2 输193、电线路发生瞬时故障,由于继电保护或断路器失灵,在断路器跳闸后拒绝重合构成事故时,统计为管辖该继电保护或断路器单位的电气(变电)事故;如果输电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无论继电保护或断路器是否失灵,均应统计为管辖该线路单位的输电事故。3.7.3 一条线路由两个以上单位负责运行管理,该线路故障跳闸构成事故时,如果各单位经过检查均未发现故障点,应各统计一次。3.8 由于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过失,如调度命令下达错误、保护定值整定错误等,造成输变电或发电设备异常运行并构成事故者,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应统计为一次事故。4 事故即时报告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项目经理报告。施工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194、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还应向业主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2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立即上报事故情况:(1)发生五级以上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故,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逐级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的同时,还应报告相关分部;(2)发生六级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逐级上报至省电力公司或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3)发生七级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上报至上一级管理单位。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3 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195、整,施工项目部任何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4.4 即时报告可以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上报。五级以上的即时报告事故均应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其简况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电网停电影响、设备损坏、应用系统故障和网络故障的初步情况;(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5 即时报告后事故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5 事故调查5.1 调查组织5.1.1根据事故等级的不同施工项目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5.1.2 一般(四级)以上人身、五级以上电196、网、较大(三级)以上设备事故,以及五级信息系统事件由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授权的分部、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组织调查。5.1.3 五级人身、六级电网事件,一般(四级)设备事故和五级设备事件,以及六级信息系统事件由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或其授权的单位组织调查,国家电网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派员参加或授权有关单位调查。5.1.4 六级人身、七级电网、六级设备和七级信息系统事件由地市供电公司级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或事件发生单位组织调查,上级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派员参加或授权有关单位调查。5.1.5 七级人身、八级电网、七级设备和八级信息系统事件由事件发生单位自行组织调197、查,上级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派员参加或授权有关单位调查。5.1.6 八级人身和设备事件由事件发生单位的安监部门或指定专业部门组织调查。5.1.7 人身事故调查组由相应调查组织单位的领导或其指定人员主持,安监、生产(生技、基建、营销、农电等)、监察、人力资源(社保)、工会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5.1.8 其他事故调查组由相应调查组织单位的领导或其指定人员主持,按事故的不同等级和性质,安监、调度、生技、基建、营销、农电、信息、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和车间(工区、项目部)负责人参加。调查组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指定有关发、供电单位参加。产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由运行管理单位组织调查,也可由资产所198、有单位组织调查。性质严重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上级管理单位应指派安监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调查或组织调查。5.1.9 初步认定事故发生由质量原因造成时,可组成安全和质量事故调查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调查。5.2 调查程序5.2.1 保护事故现场5.2.1.1 事故发生后,施工项目部及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5.2.1.2 事故发生后,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或按本单位安监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要求,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5.2.1.3 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单位有关199、领导和安监部门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5.2.2 收集原始资料5.2.2.1 事故发生后,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或按本单位安监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要求,立即组织施工项目部安监部、工程部人员,对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应收集的原始资料包括:有关运行、操作、检修、试验、验收的记录文件,系统配置和日志文件,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录音、故障录波图、计算机打印记录、现场影像资料、处理过程记录等。安监部门或指定的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5.2.2.2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监部门或指定的部门应及时将有关200、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5.2.2.3 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5.2.2.4 事故调查组要及时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5.2.2.5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施工项目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人员不得拒绝。5.2.3 调查事故情况5.2.3.1 人身事故应:(1)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2)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特殊工种持201、证情况和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违纪情况等;(3)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等;(4)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5.2.3.2 电网、设备事故应:(1)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前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2)查明事故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3)查明与事故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故障202、录波器、调整装置、遥测、遥信、遥控、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4)查明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波及范围、减供负荷、损失电量、停电用户性质,以及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失等;(5)调查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大小修记录等)情况以及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加工、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5.2.3.3 信息系统事件应:(1)查明事件发生前系统的运行情况;(2)查明事件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3)调查系统和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维护记录等)情况以及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查明事件造成的损失,包括影响时间、影响范围、影响严重程度203、等。5.2.3.4 事故调查还应了解现场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各单位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全过程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5.2.4 分析原因责任5.2.4.1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5.2.4.2 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违反劳动纪律、失职、渎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5.2.4.3 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204、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相关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5.2.4.4 发生以下事项之一造成事故的,确认为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1)本单位和本单位承包、承租、承借的工作场所,由于本单位原因,致使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事故。(2)发包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a) 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b) 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205、行应由发包方交代的安全技术交底,且没有完整的记录;c) 对危险性生产区域(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按安全施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含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d)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3)事故调查组认定的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其他情形。5.2.4.5 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规程制度不健全;(3)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力;(4)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206、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5)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不落实;(6)同类事故重复发生;(7)违章指挥或决策不当;(8)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证件不全;(9)事故调查组确定的应为领导责任的其他情形。5.2.5 提出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5.2.6 提出人员处理意见5.2.6.1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处理。5.2.6.2 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207、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的;(2)事故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3)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或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2.6.3 在事故处理中积极抢救、安置伤员和恢复设备、系统运行的,在事故调查中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5.3 事故调查报告5.3.1 由政府有关机构组织的事故调查,调查完成后,有关调查报告书应由事故发生单位留档保存,并逐级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5.3.2 事故调查报告书5.3.2.1 下列事故应由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1)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填写人身事故调查报告书;(2)五级以上电网事故填208、写电网事故调查报告书;(3)五级以上设备事故填写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4)六级以上信息系统事件填写信息系统事件调查报告书;(5)其他由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及影响程度指定填写的。5.3.2.2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报送。特殊情况下,经上级管理单位同意可延至60日。5.3.2.3 上级管理单位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15日内以文件形式批复给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5.3.2.4 符合5.3.2.1条所列事故(重伤除外),应随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事故影像资料。5.3.3 事故调查结案后,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209、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1)人身、电网、设备、信息系统事故报告;(2)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3)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视频)、操作记录、配置文件、日志等;(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12)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6 统计报告(略)本制度最终解释按国家电网公司210、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本制度电网事故、信息事件详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部分,省略发电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相关事故内容。二十.消防保卫管理制度1.各级人员消防保卫安全职责1.1施工项目经理主要职责:1.1.1具体负责本施工项目部的消防保卫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消防保卫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1.1.2根据本施工项目部工作、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落实各工种、各岗位的消防保卫安全责任制,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经常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保卫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遵守各项211、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落实和了解本施工项目部、施工队志愿消防保卫队员的训练情况;对所辖工作范围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消除,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施工人员扑救,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消防管理部门查清火灾发生的原因。1.2各工种、各岗位人员主要职责:1.2.1负责做好本工种、本岗位用火、用电的消防保卫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定期维护保养在本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扑救,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212、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火灾前后情况。 2. 消防保卫组织及职责2.1项目部建立消防保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三级消防保卫组织机构,在施工项目部消防保卫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保卫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2.1.1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2.1.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本施工项目部、各部门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动员、布置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保卫安全检查,督促协调整改火险隐患;2.1.3定期听取消防保卫工作汇报,研究制订消防保卫工作的整改计划和解决重大消防问题;2.1.4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213、,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2.1.5定期检查本施工项目部专(兼)职保卫、志愿消防保卫队的工作和训练情况。 2.2施工项目部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具体负责本施工项目部的消防保卫工作。 2.3施工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建立志愿消防保卫队。志愿消防保卫队的人数不少于施工项目部全体施工人员的百分之十。其主要任务是:2.3.1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提高灭火技能,做好执勤备战工作。2.3.2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熟悉掌握本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消防水源、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情况。2.3.3了解灭火作战预案和扑救火灾的岗214、位及任务。2.3.4志愿消防保卫队消防保卫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2.3.5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并报警,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向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维护火场秩序;2.3.6灭火后,保护火灾现场不受破坏,并防止死灰复燃。3.消防保卫宣传和教育 3.1施工项目部利用宣传栏、办公网等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定期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保卫宣传教育。3.2施工项目部新入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应有消防保卫安全知识的内容。3.3对消防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消防保卫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及火灾案例进行重点宣215、传教育;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消防保卫技术培训及宣传活动。4.消防保卫重点及消防保卫档案4.1根据“四大”即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原则,确定施工项目部材料站、林区施工现场等为消防保卫重点部位和场所。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做到“三定”即定点、定人、定任务。 4.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悬挂明显的标志。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3施工项目部应建立消防保卫档案,由消防保卫工作部门负责管理。消防保卫档案的主要内容有:施工项目部消防保卫组织机构、主要消防设施、及灭火疏散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 5.消防检216、查及隐患整改 5.1施工项目部按照有关消防规定,经常开展消防保卫安全检查。 5.2施工项目部每季度及重大节日前,必须组织开展消防保卫检查;施工队每月自查一次;防火重点部位每周检查一次;岗位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 5.3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资的管理贮存,平面布局、水源、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备好用,整改消防保卫隐患情况和施工人员对防火安全重视情况;5.4施工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火灾事故”的内容列为检查重点。并应制定具体的反火灾事故技术措施。5.5各级检查人员在消防保卫安全检查217、后,均应做出消防保卫安全检查记录,对查出的消防保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逐条登记,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应采取应急安全措施,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6.移动灭火器配置、维护管理6.1灭火器的配置6.1.1施工场所和材料站,办公、生活场所,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配齐、配足各类灭火器。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每个设置点原则上采用同一类型规格的灭火器。6.1.2其他场所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根据使用场所的性质,确定灭火器的类型及配置数量。6.2灭火器维护管理6.2.1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从出厂218、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6.2.1.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6.2.1.2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6.2.1.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6.2.1.4手提贮气式干粉灭火器10年;6.2.1.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6.2.1.6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6.2.1.7推车式干粉泡沫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6.2.1.8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6.2.1.9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6.2.2每一配置点的灭火器应悬挂150cm以下,15cm以上或存放在灭火器箱(架)内,并实行标签管理,定期检查、记录,及时更新。具体要求如下:6.2.2.1灭火器检查标签用长方219、形白纸,长宽为1710cm,粘贴在灭火器压力表正下方筒体上,内容应含:配置场所、出厂日期、换药日期、检查人(检查日期)等。6.2.2.2灭火器箱(架)的管理标签,长宽为715cm,可印制或粘贴于箱盖中央或托架正上方,要求材质牢固,字迹清晰,内容应含:配置场所、灭火器种类(规格)、数量、保管部门等,消防管理部门署名落款。6.2.3灭火器药剂有效期检查。6.2.3.1泡沫灭火器筒内溶液一年更换一次。6.2.3.2二氧化碳灭火器重量比额定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进行灌装。6.2.3.3干粉灭火器新的灭火剂有效期五年。6.2.3.4其他品种灭火器药剂更换的年限以技术规范或产品说明书为准。7.保卫管理 7220、.1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若干人。 7.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招之即来。 7.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7.4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7.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7.6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偷盗案件。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7.7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值班人员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221、入工地。7.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7.9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值守人员方可放行。7.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7.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8.奖励与惩罚8.1施工项目部应定期总结消防保卫工作,凡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消防保卫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由施工项目部给予表彰和奖励:8.1.1热爱消防保卫工作,积极参加消防保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8.1.2模范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岗位消防保卫责任制,在消防保卫工作中做222、出贡献的。8.1.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8.1.4刻苦钻研消防保卫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8.1.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损失的。8.1.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8.1.7其他应予表彰奖励的情形等。8.2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由施工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8.2.1擅自将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挪作它用或损坏的。8.2.2存在消防保卫、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8.2.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8.2.4擅自离开值班岗位或玩忽职守,引起火灾事故的223、。8.2.5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等。二十一.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1.总则1.1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指在工程概算直接费预算内的,专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文明保障措施落实的费用,该费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列入竞争性报价,在合同中按规定单独计列。1.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使用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配置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设施。1.3施工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需要,及时组织安全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效执行,确保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的有效落实。2.使用要求2.1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提取,依据国家发改委2007-7-26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224、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提取安全措施补助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计算公式: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电缆、光缆)=人工费费率工程类别架空线路费率%2.522.2施工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手册(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手册2010版)、福建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技术标准要求和业主项目部提出的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备需求,提交监理审核,并经业主项目部同意后实施。2.3施工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各专业工序开工前,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SAQ-TZ225、H-027)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SAQ-TZH-028),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在监理、业主单位审核审批后,认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的落实。2.4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时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后,填写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申报单(SAQX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申报单、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验收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报验单,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查验收。2.5施工项目部应保证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资金的全额投入,配备齐全、标准的安全文明设施,对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进行落实检查。2.6施工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设施226、文明施工措施设施的制作(购置)、安装、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工作。二十二.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普查工作,对有职业禁忌和职业病者,严禁从事有毒有害作业。1.2施工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研究制度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施工中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要求2.1在送电施工中防尘防毒主要范围是:铅毒、粉尘、电焊综合烟尘。2.2防尘毒的主要原则性要求:2.2.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尽量采自动化、机械化、密闭化,避免有害尘、毒与人体直接接触。2.2.2在施工中尽可能采用以无毒代有毒227、,以无尘代有尘先进方法施工。2.2.3加强个防尘防毒的防护用品发放管理。2.2.4对从事尘、毒作业的施工人员组织进行定期体检。2.2.5根据国家规定,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长期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岗位或施工作业现场,可勒令其停止施工作业。3.施工中防辐射安全管理要求3.1在送电施工中防射源辐射的主要范围是:使用、运输、贮存、保管及废料处理等。3.2射线防护的主要原则性要求:3.2.1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辐射防护规定等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3.2.2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场所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衣具,并对射源剂量随时监测。3.2.3228、操作人员在取用及存放射源时必须用专作工具操作,不得用手直接取和放入。3.2.4在施工现场使用射源时,必须用红白线在一定距离设围栏,并设有标志牌以示警告。3.2.5存放射源的场所,必须有一定安全距离,有严密的门窗,加锁加封,挂醒目警告牌。3.2.6射源运输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且要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批。3.2.7严格执行国标辐射防护规定。3.2.8射源废料应严格按国标放射性废料管理进行处理。二十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1.总则1.1女职工是指包括国家干部、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季节工、轮换工等。1.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229、以下的劳动2.1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段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2建筑工程的脚手架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送变电工程的高处架线作业。2.3连续负生(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2.4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施工队(班组)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5女职工在已婚待孕期间,所在施工班(班组)不得安排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III、IV级的作业。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施工队(班组)不得安排其从事下列劳动3.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230、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3.2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施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3.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3.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3.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3.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3.7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中规定一级高处作业,即凡在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基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231、施工队(班组)不得安排其从事下列劳动4.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4.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4.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机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4.4不得延长其劳动时刘,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5.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施工项目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6.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232、制度。二十四.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严惩治违章,预防责任事故,加强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项目部反违章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施工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1.2施工项目部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1.3项目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按照到岗到位管理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着力解决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1.4反违章工233、作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实行分层级、分专业管理,以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查为辅,并实行逐级负责制。1.5反违章工作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2.违章定义及分类2.1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2.2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2.2.1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2.2.2行为违章是指现场234、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2.2.3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2.3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是指可能对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构成较大危害、容易诱发事故的违章现象,其他违章现象为一般违章。2.4项目部以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作为重点,开展违章查纠和整治工作,并补充完善适应于本单位的违章分类。3.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3.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235、,对本项目部的反违章工作负全面责任,为反违章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各职能部门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负领导责任。3.2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监督主体。施工队、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实施主体。3.3 项目部安监部门应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研讨,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反违章机制。3.4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和安全专职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施工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协调本项目工程创无违章项目部、无违章班组工作。4.反违章工作的日常管理4.1建立风险236、作业记录制度。及时了解施工作业内容,明确作业任务、时间、人员、地点,做好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落实以及现场安全督查工作的开展。4.2 建立日巡查制度。明确检查标准、督查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反违章工作过程控制,有效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4.3建立月度违章分析统计制度。项目部按月汇总本月自查自纠违章情况,在月度例会上通报现场违章查纠情况。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违章原因,查明违章责任,处罚违章者,落实防范措施。4.4建立季度反违章分析报告制度。项目部每季度应对查处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安全生产违章分析表中提出的防范措施是否落实、违章责任者是否受到教育,违章原因特别是深层次的管理原因是否清楚,237、同类违章在其他班组是否存在。研究违章现象根源和规律,形成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季度反违章分析报告。4.5 建立违章“诫勉谈话”制度。由部门主管领导对屡次发生违章行为或发生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4.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将反违章培训纳入本工程安全培训计划,从教育培训入手,主动控制安全风险,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班组应利用安全活动日时间,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剖析安全通报、快报中的违章行为,分析导致违章的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和管理因素。4.7 加大反违章宣传力度。宣传反违章工作经验,树立反违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违章现象,定期汇编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238、反违章曝光专栏等多种途径,分级分层次对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让违章者和应受教育者受到教育。5.评比与考核5.1项目部根据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开展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个人的竞赛评比标准。5.2在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人身行为、设备事故中负次要及以上责任的班组、个人,取消其评比资格”。班组的管理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未按期整改者,取消评选资格”。5.3项目部每月组织创无违章班组、个人评比活动。评比结果应直观明确,每月以“创无违章公告栏”形式张榜公布。5.4项目部建立违章记分管理制度,根据违章种类(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和违章性质(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对违章进行记分,实行239、分级管理,并作为安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违章记分及考核管理规定的具体条款和处罚标准由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确定。5.5对违章实行分级考核,实行“哪一级发现,哪一级考核”的原则,班组和个人发现并按规定给予考核。5.6对分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发现的违章现象,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可通过文字记录、拍照等方式记录在案,并要求违章人员(单位)签字确认。违章人员(单位)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对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5.7对反违章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人员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到位的作业现场,可给予无违章现场奖励。二十五.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240、业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停电作业安全管理1.1施工停电作业包括、送电跨越停电施工和各种施工工地需停电作业,以及生活后勤需停电检修、抢修等各种停电作业。1.2停电作业前、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人应根据线路施工跨越情况,会同运行人员对交叉跨越处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核对需停电电力线路的名称、电压等级、跨越处两侧的起止杆塔号、有无分支线及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电力线路,停电的范围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情况。1.3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4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交书面停电申请和施工安241、全技术措施。经运行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1.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班前交底,并确认每一位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1.6停电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再次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安全监护、在停电操作期间,不得兼做其他工作。1.7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停电作业期间应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并严格按照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中,停电作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2.临近带电、不停电作业安全242、管理2.1一般规定 跨越架应具有在安全施工允许的条件下本身自立的强度,并能满足施工设计强度的要求。 跨越架的组立必须牢固可靠、所处位置准确。 跨越不停电电力线的跨越架,应适当加固并应用绝缘材料封顶。 跨越架架顶的横辊要有足够的强度,且横辊表面必须使用对导线磨损小的绝缘材料。如用金属杆件作横辊,则必须在其上包胶。 跨越架应按DL5009.22004中的有关规定保持对被跨越物的安全距离,即保持对被跨越物的有效遮护。 跨越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跨越架上应按有关规定悬挂醒目标志。2.1.8 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2.1.9 搭设和拆除跨越架时应设安全监护人243、。2.1.10 参加跨越不停电线路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措施,经本单位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2.1.11 跨越不停电线路时采用何种跨越架,应根据被跨越的电力线路电压等级、架线施工方法以及其他具体情况,综合考虑。2.1.12 跨越架架顶宽度(横线路方向有效遮护宽度) B按下式计算:B2(Zx1.5) bsin(5.1.12)式中:B跨越架架顶宽度,m; Zx施工线路导线或地线等安装气象条件下在跨越点处的风偏距离,m; b跨越架所遮护的最外侧导、地线间在横线路方向的水平距离,m; 跨越交叉角,。2.1.13 跨越架中心线应与遮护宽度B的中心线重合。2.1.14244、 跨越架架面距被跨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在考虑施工期间的最大风偏后不得小于表2.1.14-1( Dmin)的规定。表 2.1.14-1 跨越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m)跨越架部位被跨越电力线路电压等级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架面与导线的水平距离,m1.51.52.02.55.06.0无避雷线(光缆)时,封顶网(杆)与导线的垂直距离,m1.51.52.02.54.05.0有避雷线(光缆)时,封顶网(杆)与避雷线(光缆)的垂直距离,m0.50.51.01.52.63.62.1.15 跨越架架面或拉线与被跨越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DZxDmin (5.245、1.15)式中:D跨越架架面距被跨越电力线路带电体的最小水平距离,m; Dmin发生风偏后尚应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m; Zx风偏距离,m。2.2 使用金属结构跨越架的基本规定2.2.1 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的强度,要求在发生断线或跑线事故工况时能承受冲击荷载。2.2.2 跨越架架体横担中心,应设置在新架线路每相导线的中心垂直投影上。2.2.3 新型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必须经过静载加荷试验和断线冲击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2.4 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宜采用倒装分段组立或吊车整体组立,也可采用其他方法组立。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组立均必须确保人身、设备安全。2.3 使用钢管、木质、毛竹跨越架的基本规定2246、.3.1 木质跨越架所使用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mm,60mm8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2.3.2木质跨越架所使用的杉木杆,如有木质腐朽、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等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2.3.3 毛竹应采用3年生长期以上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支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60mm9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2.3.4毛竹跨越架所使用的毛竹,如有青嫩、枯黄、麻斑、虫蛀以及其裂纹长度通过一节以上等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2.3.5 木、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247、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3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2根,再绑第3根,不得一扣绑3根。2.3.6 钢管跨越架宜用外径48mm51mm的钢管,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5m。2.3.7钢管跨越架所使用的钢管,如有弯曲严重、表面有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等任一情况,则严禁使用。2.3.8钢管立杆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并绑扫地杆。2.3.9 木质和毛竹的架体立杆均应垂直埋入坑内,杆坑底部应夯实,埋深不得少于0.5m,且大头朝下,回填土后夯实。遇松土或地面无法挖坑立杆时应绑扫地杆。跨越架的横杆应与立杆成直角搭设。2.3.10 跨越架两端及248、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支杆或拉线,拉线的挂点、支杆或剪刀撑的绑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的交接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3m。2.3.11 各种材质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表2.3.11-1的规定。表 2.3.11-1 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 (m)跨越架类别立 杆大横杆小横杆钢管2.01.21.5木质1.51.0竹质1.50.752.4 使用索道跨越方法的基本规定2.4.1 索道跨越方法仅限于人力展放导、地线跨越330kV及以下不停电线路施工。2.4.2 索道绳(线) 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安全系数应大于5。绝缘固定控制绳、牵引249、绳的安全系数应大于3.0,展放专用滑车的安全系数应大于2.5。2.4.3 每处被跨带电线路上的展放固定滑车组数不能少于4组。2.4.4 在采用中间支点跨越展放架空地线紧线中,当地线弛度超出辅助杆高度时,收回展放滑车后,地线高空挂线作业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跑线”。2.4.5中间支点跨越选用的支点辅助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大于2;辅助杆竖立位置距带电线路边导线(考虑风偏) 距离,应大于辅助杆高度1.2倍。附录A:安全管理台帐清单1、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目录(1)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3)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4)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5)安全教育培训250、记录(6)安全考试登记台账(7)安全检查记录(8)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10)安全奖励登记台账(11)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账(1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账(13)安全工器具登记台账(14)安全工器具及设施发放登记台账(15)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16)应急预案演练记录(17)职工体检登记台账(18)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表(19)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20)未遂事故登记表(21)安全活动日记录(22)安全罚款通知单(23)安全整改通知单(24)安全检查整改报告及复检单(2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表(26)月安全信息报表(27)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表251、(28)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29)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目次(30)各类事故报表(31)安全文件收发台账(32)有效文件清单(33)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简报、事故通报、法律法规及各类汇报报表等(34)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施工队安全管理台帐目录(1)安全活动日记录(2)安全施工作业票(3)施工机械、工器具检查登记表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5)施工队安全检查记录(根据现场实际、结合施工工序及施工特点由项目部制作并下发执行)(6)安全文件收文台账(按前述章节施工项目部统一表式执行)(7)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措施、文件252、安全简报、事故通报、法律法规等3、项目部环境管理台帐(1)环境因素清单(2)重大环境因素清单(3)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4)环境影响调查表(5)环境保护监测与测量记录(6)月环境管理情况报表附录B: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B.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B.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B.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253、施工总荷载10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千牛/米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B.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B.5. 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254、程。 B.6. 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B.7. 其他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C: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C.1. 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255、支护、降水工程。 C.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千牛/米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千克以上。 C.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米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C.4. 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56、二)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 架体高度 20 米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C.5. 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 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 文物保护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C.6. 其他 (一) 施工高度 50 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 跨度大于 36 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60 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257、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录D:重要临时设施、 重要施工工序、 特殊作业、 危险作业项目 (一)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 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 (二)重要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定子吊装,大板梁吊装,258、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钢筋排架,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 (三)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道作业259、,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四)危险作业项目: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附录E:送电施工需要办理260、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一)机动车辆运输安全施工作业票,非机动车和人力运输安全施工作业票,水上运输安全施工作业票,机械装卸安全施工作业票,土石方开挖安全施工作业票(含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运行电力线路下方的线路基础开挖等),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现浇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含钢筋、模板制作,平台搭设等),桩式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含人工、机械),预制基础、锚杆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排杆安全施工作业票,焊接安全施工作业票,地面组装安全施工作业票,分解组立杆塔安全施工作业票,整体组立杆塔安全施工作业票,起重机组立杆塔安全施工作业票,跨越架搭设及拆除安全施工作业票,放线安全施工作业票(含导引绳展放施261、工作业),导地线连接安全施工作业票,张力放线安全施工作业票(含牵张场地锚线施工),紧线安全施工作业票,平衡挂线、升空安全施工作业票(含过轮临锚施工),附件安装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停电跨越架线搭设及拆除安全施工作业票,停电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特殊施工方式(含飞艇、动力伞等),临近带电体施工。(二)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特殊高处脚手架、水上作业,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 (三)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重要下及危险作业。(四)施工项目部安全作业卡: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流程安全作业卡,混凝土浇制工程施262、工流程安全作业卡,杆塔分解组立工程施工流程安全作业卡,架线工程施工流程安全作业卡,跨越架工程施工流程安全作业卡,线路折旧及临锚工程施工流程安全作业卡。附录F:班组考核评价表工程名称: 施工班组名称: 班组自评(完成工作量、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等):安全专责意见质量专责意见 项目总工意见项目经理意见分公司意见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意见注:1、本表在该班组工作任务结束后由项目部牵头会签,并在结算前上交至劳务管理中心存档; 2、意见应反映班组综合实力,如:队伍施工水平、组织能力、安全质量控制情况、队伍素质、队伍纪律、诚信度、经济状况等; 3、本表中的意见将做为该分包单位(班组)留与退的依据之263、一,各单位应真实慎重填写。班组施工管理督查表第 段 负责人: 时间天气班组人数施工任务及各点人员分布情况存 在 问 题组长 签字项目部 签 字备 注注:1、本表由项目部人员负责填写。可反映班组每日出工、待工情况并可分析班组人数是否满足施工需求,注意说明待工原因;2、本表应由现场负责人、项目部代表每日签字。每周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存档备查。3、本表中人数应与附表五的数据一致。 4、本表不做为调整合同价款或追加其它工程款的依据。 项目经理: 班组员工考勤表( 月)工程名称: 序号姓 名 (注明进退场时间)考 勤 情 况签名 确认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64、232425262728293031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本表由施工班组填写,项目部负责收集存档备查;2、由班组负责人签字,项目部人员不可在此表上签字;3、分包单位每月底未能提供此表,项目部、分公司应严格把关工程进度款审批手续;4、本表中人数应与附表三的数据一致;5、出工画“”; 待工画“”; 其它画“?”;5、本表不做为调整合同价款或追加其它工程款的依据。分包单位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工程施工队伍及人员信息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部具体地址: 工程计划完成时间: 序号外协队伍名称队 伍 负责人施工阶段现 场 负责人班组 人数(技/民)联系电话265、备 注备注:1、应填写所有在建队伍的真实信息,现场负责人应为分包单位指定代理人;2、施工阶段栏:填基础、立塔、架线、扫尾等;3、备注栏填班组所在地址;4、本表由项目部收集资料并负责填写;5、本表每月底上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6、本表不做为调整合同价款或追加其它工程款的依据。项目经理: 分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工程名称: 外协班组( 月份)工资发放情况表 序号姓 名考勤天数日 工资金额 (元)预发 工资预留 工资签 字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本表由分包单位负责完成,月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2、项目部人员不可在本表上签字,但应督促其完成工资发放;3、266、分包单位每月底未能提供本表,项目部、分公司应严格把关工程进度款审批手续。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外协班组员工花名册序号姓 名性别籍贯民族年龄身 份 证 号 码进场 时间退场 时间备 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备注:1、本表由项目部负责指导填写并建册,附带员工身份证复印件;2、班组人员进出数量应由项目部决定,未经项目部确认人员均与本工程无关;3、本表于每月底完成数据录入,项目部存档备查;4、备注栏:填写每人自工程开工后累计工作天数;5、本表不做为调整合同价款或追加其它工程款的依据。班组负责人: 项目部证明:附录G: 施工项目267、部机械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受检单位: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方法标准分扣减分实得分1体系、机构、人员和岗位责任制1.1、未按要求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扣15 分;人员数量不足,扣5分1.2、未建立机械安全网络体系和岗位责任制,扣 20 分;建立但不完善,扣5-10 分1.3、未建立机械安全目标扣 10 分;机械安全目标太简单,扣2-5分1.4、各类机械人员无资格证件或持证人员数量不能满足作业需要,扣5-25分查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及人员台帐、资格证件252管理制度2.1、未建立机械进场准入制度,扣5分2.2、未建立机械人员进场准入制度,扣5分2.3、未建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268、导书审查制度,扣10分2.4、未建立机械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2.5、未建立机械缺陷整改验收制度,扣10分2.6、未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扣5分2.7、未建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扣5分2.8、未建立考核和奖罚制度,扣5分2.9、按要求应建立的制度,建立不完整、不完善或内容无针对性、无操作性,扣5-20分查机械管理各种制度253资料管理3.1、未建立机械台帐(名细),扣10分3.2、未建立机械人员台帐(名细),扣10分3.3、未留存机械人员资格和安拆队伍资质复印件,扣10分3.4、无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应保存的相关法规、标准及文件, 扣10分3.5、无机械检查记录、整改单、整改验收单扣25分3.269、6、未留存安拆作业指导书复印件,扣20分3.7、未留存起重机械的自检报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负荷试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扣10-25分3.8、按要求留存的记录、资料不完整或不完善,或内容不符合扣5-20分查各种相关台帐、记录、 证件、文件、档案50注:此表适用于施工项目部自评或上级单位对施工项目部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检查和评价。 附录H: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受检单位: 型号: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1、作业环境及外观1.11.21.31.4 不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标牌及检验合格证安全标志机容机貌 2、金属结构 2.8.12.8.22.8.3 270、金属结构状况金属结构连接及配重固定履带、拖轮、滑块和支撑梁伸缩油缸和支撑油缸底盘、转向销杆和弹簧钢板轮胎及固定螺栓箱形起重臂各节臂架侧面间隙伸缩情况桁架起重臂各节杆件不得有损伤、 变形整长臂架直线度支腿收放和固定情况支腿可靠支撑支腿液压油缸泄漏情况 3、操纵室(包括行驶驾驶室) 3.13.23.33.4 固定和视野雨刮器和遮阳板门、窗开启和门锁室内起重量表和性能曲线等 4、主要零部件及机构 4.1.14.1.24.2.14.2.24.2.34.2.44.3.14.3.24.4.14.4.24.4.34.5.14.5.24.64.74.8.14.8.24.9.14.9.2 吊钩缺陷及危险断面磨损271、吊钩防脱绳装置钢丝绳固定和绳卡钢丝绳余留圈数钢丝绳磨损钢丝绳断丝与断股滑轮缺陷滑轮防脱槽装置制动器零部件缺陷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器调整情况减速器连接与固定减速器运转与声响开式齿轮啮合与磨损联轴器工作情况卷筒缺陷排绳器及排绳情况各部润滑情况及油杯、油嘴油箱、油尺及油量、油质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5、发动机 5.15.2 5.35.45.5 清洁情况运转情况 油气泄漏情况排烟情况异响和振动 6、操纵系统 6.16.2 各操纵柄杆和踏板无损伤、卡涩并灵活可靠 中位或零位可靠各种仪表完整并指示准确 7、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 7.17.27.37.47.57.67.77.8272、7.97.10 高度限位器(主、副钩)力矩限制器起重量、力矩、幅度高度等显示器(屏)水平仪幅度仰角指示仪幅度限位开关(塔式包括主、副臂)防后倾撑杆及装置(塔式包括主、副臂)喇叭风速仪各机构防护罩 8、液压系统 8.18.28.38.48.58.6 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液压管路、 接头、 阀组、 油泵、 马达泄漏情况软管连接不得老化平衡阀和液压锁应刚性连接液压油箱应有过滤装置蓄能器应有安全标志 9、电气 9.19.29.39.49.5 电气线路布置情况线路不得老化发电机运转可靠蓄电池完好并固定和连接可靠转向和照明灯、指示灯、警报灯完好 注:此表适用于对施工现场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附录273、I:输变电牵引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受检单位: 型号: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1、作业环境及外观1.11.21.31.4 不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标牌安全标志机容机貌 2、金属结构 2.12.22.32.42.52.6 金属结构状况金属结构连接前后支腿与支撑情况锚固装置与锚固状况轮胎及固定螺栓锚线架 3、 主要零部件及机构 3.13.23.33.43.5.13.5.23.5.33.63.73.83.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 牵引钢丝绳固定和绳卡钢丝绳磨损和润滑钢丝绳断丝与断股双摩擦牵引卷筒运转及磨274、损(或麻制动器零部件缺陷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器调整情况棘轮机构减速器连接与固定减速器运转与声响开式齿轮啮合与磨损传动轴及链条、链轮钢丝绳卷筒支架(钢丝绳尾车)钢丝绳卷筒排绳器及排绳情况液压油缸导向轮组各部润滑情况油箱、油尺及油量、油质防护罩散热器带有变速器的换档情况带有离合器的离合情况 4、发动机 4.14.24.34.4 清洁状况运转情况油气泄漏情况异响和振动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5、操纵系统 5.15.2 各操纵杆柄或按钮无损伤、卡涩并灵活可靠中位或零位可靠各种仪表和指示、警报灯等完好、准确 6、液压系统 6.16.26.36.46.56.6 液压系统运行情275、况液压管路、 接头、 阀组、 油泵、 马达泄漏情况软管连接不得老化液压油箱应有过滤装置蓄能器应有安全标志带有液力变矩器的运行情况 7、电气 7.17.27.37.4 电气线路布置情况线路不得老化发电机运转可靠蓄电池完好并固定和连接可靠 8、主要安全装置 8.18.28.38.48.5 牵引力指示与调节(过载保护)紧急制动紧急停机正反转可靠牵引绳对地面垂直夹角合适(15) 9、其他附属装置 9.19.29.39.4 单独设置的钢丝绳卷绕机带有空压机的牵引机带有遥控装置牵引机带有自动行驶底盘(装在汽车上) 注:此表适用于对施工现场输变电牵引机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附录J:输变电张力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查276、表受检单位: 型号: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1、作业环境及外观1.11.21.31.4 不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标牌安全标志机容机貌 2、金属结构2.12.22.32.42.52.6 金属结构状况金属结构连接前后支腿与支撑情况锚固装置与锚固状况轮胎及固定螺栓锚线架 3、主要零部件及机构3.13.23.33.43.5.13.5.23.5.33.63.73.83.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 牵引钢丝绳和导线固定和绳卡钢丝绳磨损和润滑钢丝绳断丝与断股导线良好情况各种连接器与牵引板(走板)防捻器双摩擦牵引277、卷筒运转及磨损(衬其他形式的导线卷筒制动器零部件缺陷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器调整情况增速器连接与固定增速器运转与声响开式齿轮啮合与磨损传动轴及链条、链轮导线轴支架(导线尾车)带有液压马达的导线轴支架导线轴拖车顶升装置或液压油缸导向轮组各部润滑情况油箱、油尺及油量、油质防护罩 4、发动机4.14.24.34.4 清洁状况运转情况油气泄漏情况异响和振动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5、操纵系统5.15.2 各操纵杆柄或按钮无损伤、 卡涩并灵活可靠中位或零位可靠各种仪表和指示、警报灯等完好、准确 6、液压系统6.16.26.36.46.5 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液压管路、 接头、 阀278、组、 油泵、 马达泄漏情况软管连接不得老化液压油箱应有过滤装置蓄能器应有安全标志 7、电气7.17.27.37.4 电气线路布置情况线路不得老化发电机运转可靠蓄电池完好并固定和连接可靠 8、 主要安全装置8.18.28.38.48.5 张力指示与调节(过载保护)紧急制动紧急停机正反转可靠导线对地面垂直夹角合适(15) 9、其他附属装置9.19.29.39.4 带电磁制动的张力机带有空压机制动的张力机带有遥控装置张力机带有自动行驶底盘(装在汽车上) 注:此表适用于对施工现场输变电张力机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附录K:抱杆、机动绞磨、钢丝绳、缆风绳与滑车检查表受检单位: 型号: 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检查279、内容检查结果设备状况确认或处理意见1、机动绞磨 1.11.21.31.41.51.61.71.81.91.101.11 动力部分工作情况制动系统和离合器系统状况各部件润滑油渗漏、缺少现象齿轮箱异响现象各部位螺栓紧固情况固定环、机架、卷筒的裂纹、开焊现象卷筒上钢丝绳的缠绕方向卷筒上钢丝绳的余留圈数外露对人有不安全因素的运动零件的防护罩或防护栏整机接地情况地锚的埋设与位置 2、抱杆 2.12.22.32.42.52.62.72.82.9 主材、斜材的变形、弯曲、脱焊、裂纹抱杆顶部、底部的耳板焊接与变形抱杆的整体弯曲度抱杆基础状况各销轴的连接及轴端安全锁止状况抱杆段螺栓连接状况抱杆底、顶部连接装置螺栓状况羊角滑轮缺陷羊角滑轮防脱槽装置 3、钢丝绳与缆风绳 3.13.23.33.43.53.63.73.83.93.10 钢丝绳磨损与锈蚀钢丝绳断丝与断股钢丝绳插接长度与状况钢丝绳的绳卡使用缆风绳与抱杆顶部、地锚的连接缆风绳的数量与位置缆风绳与地面夹角缆风绳架空高度缆风绳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地锚的埋设与位置 4、滑车 4.14.24.34.44.5 吊钩缺陷及危险断面磨损吊钩防脱绳装置滑轮缺陷滑轮防脱槽装置轴承变形与轴瓦磨损 注: 此表适用于对施工现场输变电抱杆、 机动绞磨、 钢丝绳、 缆风绳与滑车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