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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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314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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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1.1 为了确保公司、各单位及工程现场防火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2 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2.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4 XX市消防条例2.5 XX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2、011)3 术语和定义本规定所指的明火作业为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与切割、喷枪焊接、电热烘烤加热、液化气炉、熬炼油膏、沥青等。4 管理职责4.1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4.2 公司总工程师是公司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责任人。4.3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项目(部门)安全防火工作责任人。 4.4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是本项目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责任人。4.5 公司安全管理部和各单位安全管理部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4.6 公司其他管理部门和各单位其他管理部门参加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 管理规定5.1 消防安全管理5.1.1 公司及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3、消防安全管理网络。5.1.2 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和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火险隐患。5.1.3 公司及各单位应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制订消防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的应急步骤等措施,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应急演练。5.1.4 公司及各单位办公场所应配置相适应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仓库等禁火场所,应布置禁火警示标牌,配置相适应的灭火器材。5.1.5 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采购的易燃易爆新材料和化学危险品,应向本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提供说明书。5.1.6 使用新材料和化学危险品应制定预防控制措施。5.1.7 焊接与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4、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5.1.8 现场动火、熬制沥青、油膏、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工作票,按动火工作票审批程序执行,各单位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负责监督检查。5.1.9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有可靠的隔离措施;进入容器内部动火必须落实防火和通风措施,作业前应进行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要求,在监护人员到位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其内部施工。5.1.10 使用氧气、乙炔明火作业时,氧、乙炔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与动火点防火距离应保持10m以上; 5.1.11 乙炔应安装回火装置,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防止乙炔泄漏。现5、场氧、乙炔气瓶应存放在定制的铁笼内,顶部用不燃材料设置遮阳棚,两瓶之间防火距离应保持5m以上,禁止混放、混运。5.1.12 现场临时搭建工棚、宿舍和道路封闭施工应向项目工程部提出申请,由项目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批准,方可实施。现场办公场所和宿舍,应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5.1.13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60W以上的照明用具,严禁用可燃物品烘烤取暖;不得私接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5.1.14 生活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办理申请使用手续,钢瓶应持有产品合格证书,安装调压器,严禁与人同室使用。5.1.15 住宿人员禁止6、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宿舍内玩弄火种,夏季使用蚊香必须与可燃物品和蚊帐保持安全间距,蚊帐内禁止使用电风扇,电源线路严禁绕床敷设。5.1.16 办公场所、临时宿舍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5.1.17 现场应设置吸烟点,配置有水的烟缸(桶),吸烟点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施工现场吸烟点外禁止吸烟。5.1.18 钛管凝汽器、脱硫吸收塔区域施工必须制订安全防火专项措施,严格现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监护;首次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掌握其材料或工艺特性,制订相应安全防火措施。机组进氢置换期间,7、禁止动火作业。5.1.19 废弃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油漆桶等按规定处置。5.2 消防设施管理5.2.1 消防器材必须按“及时、合理、有效、足额”的要求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场防火要求。各区域的消防器材应统一装箱编号。建立灭火器材档案资料,标明灭火器材检查更换日期,每月检查一次并有台账记录。5.2.2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灭火机箱周围严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作它用。5.2.3 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门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图,标明8、施工道路和进出大门,标明消防栓设置区域;安全保卫部门参与总平面图的审查和会签,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图,负责配备消防器材和日常管理。5.2.4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符合消防通道要求,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5.2.5 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应落实临时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水源。5.2.6 确因工程需要动用消火栓时,应事先办理有关手续。5.2.7 清水泡沫灭火机按产品换药周期要求定期换药,二氧化碳灭火机的气体重量不得小于容量气体重量的百分之九十。换药、充气时,应将发票和有效的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留存。5.2.8 消火栓应每季度放9、水检查,保持管道内畅通、清洁。消火栓1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物品和停放车辆,保持道路畅通。冬季做好消火栓保温防冻。5.3 明火作业管理5.3.1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时(除固定动火点外),都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方可动火。现场每一名动火作业人员均应持有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上应明确动火点。5.3.2 现场组合场、铆工场、钢筋场等固定作业区域的明火作业为固定动火点,应明确区域范围、张贴醒目的标识、制订和落实明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5.3.3 代保管、运行区域的明火作业,必须到建设单位办理动火工作票。5.310、.4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施工区域施工,需要动火时,二级动火工作票应通过施工区域责任单位的会审。5.3.5 凡超过动火有效期仍需明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5.3.6 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票的分工,负责实施相关的职责和防火措施。5.3.7 明火作业的分级根据动火作业时的不同情况及危险程度,动火作业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动火: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如:危险化学品仓库、已完成防腐施工的脱硫吸收塔、己进油、进可燃气体、进煤等场所或部位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木工间、油漆间、停车场、变压器开关室、仓库和堆11、场、内装饰区域、钛管凝汽器安装区域、危险化学品施工区域、厂房内己安装设备的施工区域等部位动火作业。三级动火:指不属于一、二级动火区域的场所。如:工具间、办公、生活等区域临时动火;危险性不大的非固定临时动火点及一般高空动火作业。5.3.8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和申请(1) 动火工作票由专业技术员填写。(2) 动火作业票应明确明火作业名称、动火单位、班组、动火地点、部位、动火时间、动火级别、动火类别、参加作业人员的姓名、操作证号、监火人姓名,并制订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5.3.9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1) 动火工作票由专业技术员提出申请后,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明火作业分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2) 动12、火工作票的批准范围(3) 三级动火:工地安全员审核,工地负责人批准;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天。(4) 二级动火:工地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天。(5) 一级动火:工地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天。(6) 动火工作票经审批后,应交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案。动火作业结束并经确认签字后,动火作业票应在第二天交安全管理部门注销。5.3.10 动火工作票的交底(1)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必须在作业前由专业技术员负责对参加动火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2) 安全交底应包括动火作业人员的分工、相关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接受交底的所有人员在对交底内容充13、分理解后,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确认。5.3.11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监护(1) 动火作业前必须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2) 作业人员必须每天在动火前,对防火措施进行确认,在动火作业结束后,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灾隐患,确认人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3) 动火作业前、后的确认:三级动火由动火人或监护人确认,二级动火由工地安全员负责确认,一级动火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确认。(4) 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不得离开动火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作业指令,并启动应急措施。(5) 监火人因故需离开现场,应告知作业人员并停止作业。(6) 一级动火前应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含量和粉尘浓度进行检测,按规定采取相关14、安全措施,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监护。(7) 对现场违章动火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情况,监火人应发出停止作业的指令,同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6 防火检查6.1 公司及各单位每季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部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检查,班组实行日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消防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2)安全疏散通道及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5)用火、用电;(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8)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6.2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各单位15、及项目部应当建立灭火器材配置、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7 隐患整改7.1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检查和改正情况应当记录存档:(1)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烟场所吸烟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7)其他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7.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主管16、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应向有关领导报告。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部位应停止施工生产活动。附录 记录表式表 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No :动火单位班 组项目名称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动火类别切割 焊接 其他动火地点动火部位焊工姓名操作证号监火人防火措施第 一 联 制定人 年 月 日工地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安保部门意见签名 年 月 日项目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相关单位会审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动火前确认(确认人签字) 动火后确认(确认人签字) 第一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一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二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二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17、第三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三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四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四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五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第五天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规定:1、所有动火作业均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2、三级动火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交安全管理部门门备案;二级动火由现场安全管理部门门批准;一级动火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3、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施工区域施工,需要动火时,应通过相关单位的会审。4、工作票一式三联,一联由动火人持有,一联由动火所在单位或部门留存、一联由安全管理部门门留存。5、一级动火当天有效;二级动火三天有效;三级动火五天有效。6、动火前防火措施和动火后是否遗留火灾隐患的确认,应每天进行。动火前后确认,三级动火由动火人或监护人确认;二级动火由工地安全员确认;一级动火由现场安全管理部门门确认。本次动火结束经签字确认后,本工作票交安全管理部门门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