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公司项目部管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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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292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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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公司项目部管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外派管理组织3二、外派人员管理项目部管控8三、履约保证金管理9四、印章管理10五、合同的评审11六、项目风险和收益评估12七、款项支付管理13八、质量安全监督15九、项目部合同履约评价16一、外派管理组织项目部组织架构项目负责人外派出纳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门卫技术负责人材料送检员机械管理员(含电工职责)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的组织结构财务部外派质安监督员工程部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岗位说明书岗位名称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岗位编号XX10所在部门工程2、部岗位定员若干直接上级工程部经理所辖人员-直接下级-编写日期XX3-16岗位目的负责公司所属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全面监督。主要职责与任务职责1:监督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工作任务监督项目施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审查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督促履行施工合同监督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督促项目负责人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负责监控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的发放到位,根据基础3、主体和装修的进度情况,分期监控材料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是否与实际施工工程量相吻合,如不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负责审核材料、机械设备或机械设备租赁的数量、款项,及时准确地支付给供应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签字配合计划经营部对合同的盈利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盈利,避免法律纠纷负责项目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并建立用印台帐,对重要资料要留底备案并提交给公司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公司经理授权处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负责提交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评价报告职责2:参与4、项目施工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决算的会审工作任务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职责3: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工作任务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职责4:工程款项的审核工作任务项目各类款项拨付的审核与建议职责5: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事务主要权限财务权限:- 工程款拨付审核权- 材料款、民工工资支付审核权人事权限:业务权限:- 对招标中标单位的建议权- 对经济签证审核权- 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查权- 发现施工材料使用不当,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或是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有权制止其行为并要求整改;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5、的事故隐患,情况危急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上级汇报- 其他工程项目管理的权利主要工作联系内部工作联系工程部外部工作联系业主、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供电、供水、煤气、电信等配套专业公司、各设计院、监理任职资格教育水平大专及以上专业建筑等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3年以上施工员工作经验知识施工管理、结构设计、建筑设计、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技能要求计划技能、沟通技能、冲突处理技巧其他-职业发展方向 工程部经理备注:-外派出纳岗位说明书岗位名称外派出纳岗位编号XX-04所在部门财务部岗位定员若干直接上级财务部经理所辖人员-直接下级-6、编写日期XX3-16岗位目的依据总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完成工程项目的现金、银行往来等资金收付及相关业务,管理工程款,监督工程款的使用情况,保障公司下属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在下属各项目中的利益不受损害。主要职责与任务职责1:管理和审核项目中现金、银行往来业务工作任务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对资金收、付业务的单据进行审核对现金及收据、支票等资金往来票据进行妥善保管,建立支票登记台账根据合同约定,督促项目负责人向建设方(甲方)催讨工程款的任务,保证工程款及时进入公司账户,必要时应以资料章、发票、竣工章等为后盾来催讨工程款或取得建设方担保等根据合同审核和拨付民工工资、材料款并跟踪发放是否到位,定7、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访问材料商、班组长及组员,做好访问台帐负责审核材料、机械设备或机械设备租赁的数量、款项,及时准确地支付给供应商,确保专款专用,维护公司利益负责监督人工工资支付到位;保存民工工资发放单及其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保存材料商的单位信息和通讯方式以及各班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保存各类购销合同及班组的承包合同原件了解项目部的人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并建立详细台帐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项目工程管理费、税费,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及时缴纳税费要求项目负责人向财务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劳务发票,并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收到的材料、劳务发票应及时入账,及时催讨应收账款,尽量不存在应收账款职责2:8、审核现金及银行收付的记账凭证工作任务根据审核的收付款单据编制记账凭证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的联络工作,处理好和财税部门的关系职责3:核销各类发票、收据工作任务做好项目领用、核销收据及发票的登记及管理职责4: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的资金状况、项目部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工作任务每周编制资金周报表,每月编制资金月报表,上报公司负责人掌握每天资金余额状况发现工程中的问题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尽早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职责5:对现金存取、保管的安全性负责,对财务印章的安全性负责工作任务月末与总账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按规定进行现金盘点,根据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妥善保管和9、使用项目上的财务印章,建立财务印章使用台帐,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提出建议督促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在每次工程款支付时进行审核签字职责6:其他事务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事务主要权限财务权限:- 工程款拨付审核权- 材料款、民工工资支付审核权人事权限:业务权限:- 工程款监督权主要工作联系内部工作联系财务部、计划工程部外部工作联系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任职资格教育水平中专以上学历专业财务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出纳经验知识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相关税收法律知识技能要求持有会计上岗证、计算机及财务软件操作技能、沟通技能其他-职业发展方向 会计备注:-二、外派人员管理第一条 10、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由公司工程部经理提名,外派出纳由公司财务部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进行任命,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条 外派员工不得参与并应自觉抵制派驻项目部的违规、违法经营活动。第三条 外派员工不得向派驻项目部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泄露公司和派驻项目部的商业秘密。第四条 外派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条 对派驻项目部违反公司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事项及可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行为,外派人员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的,及时向公司汇报。第六条 外派人员需认真履行各自的职位职责,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公司主管11、部门和领导汇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第七条 公司对外派人员采取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轮换应考虑项目周期及工作的平稳衔接。外派人员任期满后,按照自愿原则以及公司工作安排的需要,可以回到公司继续工作,或接受公司新的外派,到其他下属项目部担任相应的岗位。第八条 外派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成员担任重要职务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下属项目部,外派人应当申请回避,主动向公司报告此类情况。第九条 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和外派出纳应每月回公司进行述职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全面地报告所派驻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材料款、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第十条 外派人员应及时地通过电话和书面的12、形式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如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进度拖延,拖欠大笔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等情况,使派驻项目部在项目经营方面的重大变化处于严密、及时监控之下,及时预警、防患于未然。第十一条 为全面衡量外派人员的工作业绩,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配合下,工程部和财务部应对其实行全面考核,同时认真听取所派驻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的参考建议,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二条 对外派人员的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基本依据是:外派人员的定期和重大书面报告情况;贯彻执行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制度的情况;所属项目部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情况以及工程款、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情况。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将决定外派财务人员的薪酬、晋升、降职、奖13、罚和续聘,通过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的工资发放原则上依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的相应标准发放,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根据外派人员的岗位要求,按月给予一定的派驻补贴。第十五条 外派人员离任或者轮换时,公司财务部和工程部应组织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方可离任或者轮换。三、履约保证金管理第十六条 为有效地防范项目风险,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施工前,应向公司上缴履约保证金。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上缴比例:(1)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500万元;(2)五千万元一亿元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3014、0万元;(3)一千万元五千万元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4)一千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出现违法、违约、违规的问题,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如数归还项目部。四、印章管理第十九条 凡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刻制项目部印章,项目部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刻制,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与公司及项目有关的印章。第二十条 项目部印章包括项目部公章、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等,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发放并留印模备查。各印章保管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办公室领取。印章保管人如工作岗位变动,必须由公司总经15、理重新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离岗前,须妥善办理好印章移交手续。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公章和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保管,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由外派出纳保管。项目部印章由各保管人管理用印,但不得超出使用权限。凡是需要用公司印章的,由外派人员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和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公章由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应注明非合同用章字样,主要用于工程技术资料所需。项目部公章一律不得用于贷款、担保、借款等经济类合同、不得使用未经法人委托的事项。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确需在分包协议、购销合同、设备材料租赁协议、劳动用工协议等经济类合同上使用时,由外派质量安16、全监督员进行审核用章,凡是合同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应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由外派出纳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只能用于支票签发、财务报表和相关票据上。除已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费用进出事项及一般性的收款发票可直接用印外,其它业务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负责保管和使用,资料章仅限于项目各项技术资料的审核、签收、流转等事项,其他业务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每次使用印章都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备查。记录内容为:用印日期、用印理由、用印式样、经办人、批准人、用印次数及用印人。凡加盖印章的公文、重要的文字材料等,均须留存备查。第二17、十六条 项目部印章(包括项目部专用章、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等)随该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自行废止,印章统一交至公司办公室注销,并办理移交和注销手续。第二十七条 凡因印章保管使用不当、玩忽职守,对企业声誉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五、合同的评审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进行审核批准。合同的各项条款应做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工程款计算、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要明确。在合同签订时对异议管辖地尽量争取能定在本县市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 合同起草后,交工程部、计划经营部、财务部针对各自所属条款的合理性进行确认,再提交法务专员对合同条款的合18、法性进行确认,最后确认无误后签订合同。第三十条 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要与项目负责人本人签订,绝不能允许代签现象出现,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备份。第三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如果和公司初次合作,应要求对方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如果实在没有可流动的资金,则可要求对方提供其资产证明(包括不动产和银行存款证明),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复印件备案,作为抵押证明。同时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要详细了解该项目负责人的资信状况,对于资信比较高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订时除了必要的手续办理外,可以暂不用提交保证金等抵押证明。第三十二条 在工程款支付时,财务部人员应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支付,19、并确认领款人的身份,如不是合同签订者亲自来领款,则需提交合同签订者授权委托领取的授权书。每次领款的用途要写清楚,并由其本人签字盖章认可。第三十三条 工程结束后,在全部工程款发放到位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应写一份情况说明书交给公司,证明工程款其已经全部收讫,并承诺已经发放了所有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对于和公司长期合作的项目负责人,考虑到对双方长期合作的一种信任。项目负责人可以不用写情况说明书,只需在和其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将该条款注明即可。第三十四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资料员应对该工程所有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在对增减工程量、隐蔽工程等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及工程款计算方面的资料盖章时,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要负20、责审核,如需要回公司盖章的,公司管理公章的相关人员也要进行审核,并注意留底保存。工程竣工后,要求项目部提交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同时提交一份工程款决算资料原件。第三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其它账务出入时也必须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要求公司加盖公章的,必须先由项目负责人在盖章审批单上签字,并注明盖章内容。六、项目风险和收益评估第三十六条 公司计划经营部应负责进行项目风险和收益评估;第三十七条 计划经营部组织预算人员在项目前期进行考察,评估该项目的盈负情况;第三十八条 计划经营部部应对项目部的项目投标书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批准后,项目部才能去投标,承揽工程项目。七、款项支付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21、责(或指派外派出纳负责)在项目部所在地开设公司指定项目专用银行账户。第四十条 项目部工程材料款和工资的支付须经过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和外派出纳签字方可支付,外派出纳负责财务专用章的签章。第四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员在款项支付上的职责:1) 监督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督促项目负责人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2) 负责监控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的发放到位,根据基础、主体和装修的进度情况,分期监控材料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是否与实际施工工程量相吻合,如不符,则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3) 负责审核材料、机械设备或机械设备租赁的数量、款项,及时准确地支付给供应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4)22、 妥善保管和使用项目公章和技术专用章,建立印章使用台帐,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提出建议;5) 项目各类款项使用的审核与建议。第四十二条 外派出纳在款项支付上的职责:1) 根据合同审核和拨付民工工资、材料款并跟踪发放是否到位;2) 负责审核材料、机械设备或机械设备租赁的数量、款项,及时准确地支付给供应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3) 负责监督民工工资支付到位;4) 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项目工程管理费、税费,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及时缴纳税费;5) 妥善保管和使用项目上的财务印章,建立财务印章使用台帐,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提出建议;6) 督促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在每次工程款支付时进行审核签字。第四十23、三条 项目部和每个班组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班组先上缴员工工资保证金并在合同中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要求和违约的相关责任。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必须和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花名册、民工的通讯方式、工资标准、建安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给外派出纳,建筑劳务公司派遣的除外。第四十五条 工人需挂工作牌上岗(工作牌应标明班组、姓名、照片、工号等),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根据项目部提供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班组人员名单和民工的工作牌,平时进行现场对照检查。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须对工人进行打卡考勤,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和外派出纳可以根据准确的考勤记录,计算每个工人的出勤天数,便于将工资发放24、到位。第四十七条 项目部应根据分项承包合同规定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应支付的民工工资。第四十八条 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到发工资时深入到民工当中了解抽查是否已经领到应发工资。第四十九条 如果班组已经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况,外派出纳应将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个人手中并事先经班组长签字同意。第五十条 重要节日,尤其是春节前,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和外派出纳应特别注意监督工资的发放。第五十一条 在工程后期,外派出纳应预先计算班组应付民工工资的总额,已发和尚欠的民工工资的金额,班组可以拿到的余下的工程款金额,来判断班组支付的风险,同时也要求班组计算民工工资的总额、已发和未发的金额并提交给外派出纳,便于外派出纳核对。金额25、有剩余的或者缺口较小的班组长应签订承诺书,承诺结清民工工资并准时支付;金额缺口较大的班组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外派出纳应将的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每个民工个人手中。第五十二条 如果班组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项目部应动用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如果依然欠缺的,项目部应支持民工向班组长索要,班组长确实没有能力支付的,项目部可以先借款给班组长发放,以后再追回借款。第五十三条 如果班组长出逃,项目部和外派出纳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并准备和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准备发起诉讼或者报案。第五十四条 在工程后期,外派出纳应预先计算班组应付材料款的总额,已发和尚欠的材料款金额,班组可以拿到的余下的工程款金额,判断班组26、支付的风险。有剩余的或者缺口较小的班组长应签订承诺书,承诺结清材料款并准时支付,缺口较大的班组,外派出纳应直接将材料款发放到材料供应商手中。八、质量安全监督第五十五条 建立对项目负责人的合同履约评价制度,作为以后选择项目负责人的重要依据。第五十六条 要求项目负责人支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结束后,如项目顺利竣工,通过所有验收,则返回履约保证金,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扣罚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第五十七条 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通过项目部的自检、交接检、专检等三检方式来监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五十八条 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通过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以口头或发文(经签字、盖项目章)的方式及时要求项目部27、进行整改。项目部如屡次不听,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有权以会议、工作联系单方式通知项目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第五十九条 当出现安全大检查、严重问题出现、甲方发现问题等情况时,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有权组织项目部例会,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长参加,通报目前工程上存在的质量及安全生产问题并限期整改。第六十条 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应参加每次的监理例会,对例会上建设、监理方提出的问题督促项目部整改。第六十一条 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可和项目部的相关施工、质量、安全等人员保持日常口头、电话沟通,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并处理相关问题。第六十二条 如项目负责人履不配合工作,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根据相关制28、度、具体情况具体解决。第六十三条 项目完工后,外派质量安全监督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向公司汇报,为评级提供依据。九、项目部合同履约评价项目部合同履约情况评价表(样表)工程部考核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有无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有无工程实体施工质量:优良合格不合格工程施工安全:优良合格不合格违章事项文明施工情况:优秀良好一般差服从协调、配合情况:优秀良好一般差施工过程资料整理情况:优秀良好一般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力:优秀良好一般差机械装备能力:优秀良好一般差其它说明事项:计划经营部、财务部考核意见合同工期执行情况:达标轻微拖期严重拖期说明:合同履行中违约情况:无轻微严重工程垫资能力:有无其它说明事项:总经理综合考核意见:其它说明事项:对其进入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单的建议:优秀(推荐)良好(推荐)合格(推荐)继续考察注销资格注:根据项目部的履约评价,可以相应减少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