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变更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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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1.目的 用于保证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投资和进度带 来的消极影响。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对公司开发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变更控 制。 3.引用文件 3.1 GFP5-3图纸资料控制程序 4.定义 设计变更:对原设计的错漏及欠合理、欠经济的地方进行修改。 5.职责 5.1.总经理负责审批签发增加投资额大于 5 万元的设计变更审批表 。 5.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增加投资额大于 5 万元的设计变更审批 表 ,审批签发增加投资额 35 万元的设计变更审批表 。 5.3.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增加投资额大于 3 万元的设计变更审批表 , 审批签发增加2、投资额小于 3 万元的设计变更审批表 。 5.4.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审批表 。 5.5.预决算部经理负责对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经济分析。 5.6.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施工阶段)负责审核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并决定是否需要做经济分析。 5.7.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阶段)负责: a. 处理施工阶段设计问题通知书 。 b. 完成变更设计,自行或联系设计院完成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 c. 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批过程。 6.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无需特别的资格或培训。 7.程序 7.1.设计变更的来源 a. 专业技术人员审查设计时发现超投资要通过代换结构型式或设备, 降低装修标准等3、来修改设计; b. 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因项目的构思变化而要求变更设计; c. 施工图纸中的错漏引发的设计变更。 7.2.设计变更的提出 7.2.1.专业技术人员应详细审查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的审查意见应在施 工交底时提出,经和设计院研究讨论后在设计施工交底会上形成施工交 底图纸会审纪要 ,或设计院另行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施工的依 据。 7.2.2.施工过程中,公司领导、 工程部、 市场部及其他部门提出问题要求, 填写施工阶段设计问题通知书 ,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阶段)审阅 后认为不属于设计问题的要书面答复,属于设计问题的进行变更设计。 7.2.3.设计院设计的工程,正常情况下,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阶段) 联系设计院并由设计院做变更设计并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如工程施 工进度急迫,设计院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时间满足不了要求,可由 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阶段)在征得设计院同意前提下,先行出
表格合同
上传时间:2021-01-15
1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