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料标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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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标识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材料进行适当的标识,以便于识别和追溯。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建材供应部建材仓库材料标识和追溯。 3.引用文件 3.1 GFP6-5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3.2 GFP15-1材料贮存搬运控制程序 4.定义 4.1 标识:通过对入库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出入库日 期、责任人名称、结存数、入库验收是否合格的登记、标贴,反映材料状 态及识别材料。 4.2 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材料的历史、应用情况及所处场 所的能力。经过执行材料标识方法和控制,查出产品的分供方和存放在点, 从而达到对材料监控的目的。 5.职责 5.1 建材供应部经理负责处理材料2、采购主办上报的疑难问题。 5.2 材料采购主办负责定期检查材料追溯性记录。 5.3 仓库保管员负责材料的标识和追溯性记录。 5.4 仓库办公室人员负责保存有关的仓库记录。 6.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特别的培训和资格。 7.程序 7.1 标识要求 7.1.1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文字性记录书写工整的要求。 7.1.2 材料从接收到出库,应具有唯一性标识,以确保在需要追回或进 行特别检验时,能识别具体产品。 7.2 标识实施 仓库保管员按下列要求负责标识: 7.2.1 划分仓库库区, 并对材料进仓排放进行筹划, 绘制 仓库平面图 。 7.2.2 根据材料的材质、规格、形状、周转频率等条3、件因素,将库区分 为洁具类、瓷砖类、管材类、灯具类、零配件类及不合格产品类,分类整 理存放,填制材料平面分布图。 7.2.3 对于每一分区,用仓库物资收付卡片(见 GFP8-1-F1)加以 识别。仓库物资收付卡片内容包括有品名、材料数量、规格、进出库 日期、凭证号数、责任人姓名等。 7.3 追溯方法 7.3.1 材料入库、 出库时, 仓管员应做好 进销存帐 (见 GFP15-1-F6) 记录工作,内容包括:出入库时间、凭证号数、摘要、收入记录、发出记 录、结存记录、核对号。 7.3.2 材料采购主办应定期检查进销存帐,如检查无问题,签字确 认。如有疑问,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盘点表(见 GFP15-1-F5)中,并及时 查明原因,上报建材供应部经理,对仓库保管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于数 目不相符的材料,补办进货,补签手续。 8. 记录 9. 8.1仓库平面图、材料平面分布图、仓库物资收付卡片、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