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团队资格及薪酬管理制度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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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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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团队资格及薪酬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般规定3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4证券营销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书管理办法9内部营销人员岗位设置与薪酬管理办法16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22理财顾问试用期考核办法38经纪人管理办法44证券营销人员信息查询制度45证券营销人员责任追究制度46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纪业务营销体系建设,保障本公司和内部营销人员以及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公司经纪业务具备持续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2、管理条例以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汇总。第二条 本制度汇总当中涉及的证券营销人员主要指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内部营销人员以及与本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经纪人。第三条 除特殊规定外,本公司内部营销人员与经纪人统一执行本制度汇总所列的所有相关制度。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条 证券营销人员在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本公司的管理,履行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第二条 证券营销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经本公司授权,可以从事下列活动:(一) 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3、况;(二) 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三) 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四) 向客户传递由本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五) 向客户传递由本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营销人员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第三条 证券营销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公司认定属实,根据该行为性质,按以下规定处理:(一) 态度或服务质量不良,引起客户明确表示不满或提出投诉,警告一次;(二) 未经公司许可向客户收取咨询服务费,记过一次,并收缴所获利益;(4、三) 向客户夸大宣传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警告一次;(四) 无故2次不参加本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者,警告一次;(五) 泄露本公司秘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记过一次;后果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六)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擅自在报刊或其他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公司各类广告、声明、文件、宣传或接受采访等,记过一次;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七) 打架、侮辱其他证券营销人员、客户或其它类似不当行为,影响本公司形象者,记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八) 有诋毁其它证券公司或其他从业人员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记过一次,情节恶劣者解除劳5、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第四条 证券营销人员有第三条所列情形的,经本公司认定属实,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处罚结果记录在营销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的个人电子档案中。有2次警告处分的,记过一次,取消参加当年度各项评优、竞赛活动的资格,记过2次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条 证券营销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公司认定属实,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一) 以本公司的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或承诺;(二) 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三) 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四) 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6、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五) 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六) 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七) 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八) 招揽证券现有的存量客户以及自然增长的客户,或者截留本公司其他证券营销人员开发的客户;(九) 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特别是面向不特定公众以各种方式(包括利用因特网即时通讯工具、网络论坛、博客等)开展或变相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十) 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十一) 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7、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它行为。(十二) 在其它公司从事相同或相类的工作;第六条 证券营销人员有上述违规行为的,本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发文通报。第七条 对因上述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者,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通报当地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第八条 证券营销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向客户出示本人的执业证明,向客户充分揭示证券投资风险,并在执业的过程中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第九条 客户的认定和归属,按以下的规定处理:(一) 客户认定流程由证券营销人员通过电话方式提前预约,并由专人在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然后由客户本人到柜台开户并填写相关开户文本和亲笔签名,柜台确认后,系8、统将自动确认客户和证券营销人员的匹配关系。(二) 客户在开立账户后,账户管理和后续账户服务工作由本公司统一进行。(三) 客户对证券营销人员服务不满而要求由其他证券营销人员服务时,可由客户提出申请,由该证券营销人员所属团队提供后续服务并进行维护,防止客户流失,客户仍隶属于该团队,相关管理岗位继续享受相应的提成。终止该客户和原证券营销人员的归属关系。(四) 证券营销人员和本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时,名下客户仍隶属于原团队,由该团队提供后续服务并进行维护,防止客户流失,相关管理岗位继续享受相应的提成。终止该客户和原证券营销人员的归属关系。(五) 证券营销人员与客户之间关系的确立和终止在营销管9、理信息技术系统中做相应登记,并留痕备查。详见本公司营销管理信息技术系统操作说明。 第十条 本制度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证券营销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证券营销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书管理,规范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公司依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营销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是本公司证券营销人员资格和证10、券营销人员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经纪业务总部作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每月统计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新增、变更、注销、年检等情况,并将证券营销人员的名单报送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备案。第二章证券从业资格取得第四条 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条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第六条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包含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设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两个科目。已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科目的,豁免证券市场基11、础科目考试;已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科目的,豁免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科目考试。第三章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管理第七条 经纪业务总部应当指定专人为资格管理员负责本公司证券营销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资格管理员须向协会备案。第八条 资格管理员代表本公司行使下述职责:(一)使用协会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管理系统并对本公司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二)组织实施本公司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工作;(三)负责本公司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的初审;(四)按照协会的部署组织实施本公司执业年检工作;(五)协助协会的检查和调查;(六)负责本公司执业人员的备案事项;(七)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相关咨询;(八)保持与协会的日常联系。第12、九条 本公司更换资格管理员应当向协会备案。资格管理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其行使职责。第四章 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申请第十条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本公司申请证券营销人员证书:(一)已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三)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四)进行过不少于60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经测试合格者;(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申请通过协会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管理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当向13、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表;(二)身份证复印件;(三)学历证明复印件;(四)协会规定的其它材料。第十二条 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申请程序是:(一)申请人登录协会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管理系统,填写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至经纪业务总部;(二)资格管理员对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经纪业务总部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三)协会对经纪业务总部提交的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第十三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经纪业务总部为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14、册登记。执业注册登记事项包括证券营销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代理时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公司查询与投诉电话等,并按照协会的规定打印证券营销人员证书,加盖公司公章,颁发给证券营销人员。第五章 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变更第十四条 证券营销人员证书载明事项发生变动的,经纪业务总部应当及时将证书收回,向协会变更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并办理新证书的打印和颁发事宜。第六章 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注销第十五条 本公司终止与证券营销人员的合同关系,经纪业务总部应自合同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收回该证券营销人员证书。自合同关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纪业务总部办理该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15、注销。第十六条 自合同关系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故未能收回该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的,经纪业务总部将通过证监会指定报纸和本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告该证书作废。第十七条 证券营销人员应在本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如有下列行为者将注销其证券营销人员证书:(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16、;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特别是面向不特定公众以各种方式(包括利用因特网即时通讯工具、网络论坛、博客等)开展或变相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十)申请证券营销人员证书时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第七章 年 检第十八条 协会对证券营销人员自取得证券营销人员证书之日起每两年检查一次。年检的程序是:(一)申请人登录协会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管理系统,填写年检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17、及证券营销人员证书原件提交资格管理员;(二)资格管理员对本公司年检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经纪业务总部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三)协会对本公司提交的年检申请表进行审核,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十五日内做出是否通过年检的审核意见;(四)协会通过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管理系统,将年检结果通知经纪业务总部,并在协会的互联网站公告;(五)资格管理员办理证券营销人员证书年检记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检:(一)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材料或年检材料弄虚作假的;(二)未按规定完成后续职业培训的;(三)不再符合证券营销人员证书取得条件的;(四)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五)协会规定的其他18、情形。第二十条 因第十九条第(一)、(三)款未通过年检的人员,由协会注销其证券营销人员证书。因第十九条第(二)、(四)、(五)款未通过年检的人员,由协会移交中国证监会暂停其执业。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经纪业务总部必须在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生效且证券营销人员取得证券营销人员证书后,方能安排证券营销人员上岗。第二十二条 经纪业务总部按照协会的规定,组织对证券营销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证券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第二十三条 证券营销人员不再具备规定的执业条件的,应解除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证券营销人员证书或者因违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被协会注销证券营销19、人员证书的人员,本公司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申请。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内部营销人员岗位设置与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内部营销人员薪酬分配机制,使内部营销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岗位责任和贡献密切挂钩,充分调动内部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内部营销人员是指: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从业资格,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利用公司提供的通道、理财产品和研究服务,为公司20、拓展客户,并且依据本办法所确定的绩效考核原则,计算劳动报酬的公司内部营销人员。第三条 内部营销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和福利三部分构成。本公司对内部营销人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类管理,根据内部营销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级别。不同的级别,对应不同的薪酬标准。第四条 在内部营销人员提供正常劳动,并接受公司考核的前提下,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薪酬。第二章 内部营销人员的序列与级别划分第五条 内部营销人员分为理财顾问、营销经理和营销总监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均可由低至高进行级别细分。第六条 理财顾问序列分为助理理财顾问、理财顾问、中级理财顾问、高级理财顾问、资深理财顾问和首席理财顾问六个级别。营销经理序列21、分为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和资深营销经理三个级别。营销总监序列分为营销总监、高级营销总监和资深营销总监三个级别。营销经理序列和营销总监序列统称为营销管理序列。第三章 内部营销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七条 各序列的内部营销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营销总监序列】1、提出所负责区域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策略;2、制定并实施所负责区域年度、季度、月度的营销目标、计划和活动方案;3、辖区内合作渠道关系的协调及问题解决;4、制定并实施所负责区域年度、季度、月度的增员、选择、培训计划与活动方案;5、负责组织所负责区域的绩效考核,负责营销经理序列人员的选拔与辅导;6、主持所负责区域的业务例会,进行业务数据分析;【营销经理序列22、】1、负责本团队营销目标与计划的制订与实施;2、负责本团队的建设、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组织本团队完成各类营销目标; 3、负责辖区内相关合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定期拜访合作渠道网点;4、负责辖区内合作渠道网点的宣传品布置和设备的监管;5、负责本团队理财顾问序列人员的增员、考勤、培训和陪同业务拓展;6、收集、整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汇报;7、组织并主持本团队例会。【理财顾问序列】1、完成个人的任务指标;2、维护和深化所负责的合作渠道网点关系;3、所负责的合作渠道网点内宣传品的布置和设备保管;4、收集、整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汇报。第四章 基本工资第八条 内部营销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各个序列和级别确定,是23、薪酬构成中固定发放的部分。第九条 本公司不同序列和级别的内部营销人员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类别职级月基本工资(元)营销总监序列资深营销总监10000高级营销总监9000营销总监8000营销经理序列资深营销经理6000高级营销经理5000营销经理4000理财顾问序列首席理财顾问4500资深理财顾问4000高级理财顾问3500中级理财顾问3000理财顾问2500助理理财顾问2000第五章 绩效奖励第十条 绩效奖励是依据内部营销人员的序列、级别和实际贡献计算的,是薪酬的组成部分之一。第十一条 绩效奖励的确定办法参见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第六章 福利与社会保险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当地24、有关法规政策,公司为内部营销人员缴纳社会基本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第十三条 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和公司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第十四条 按公司规定,享受各类假期。第七章 其他第十五条 理财顾问序列试用期员工的薪酬待遇与助理理财顾问级别的薪酬待遇一致,考核办法参见理财顾问试用期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为防范风险,对内部营销人员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即每月从内部营销人员的绩效奖励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6个月滚动发放,即在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第七个月发放第一个月的风险准备金,依此类推。风险准备金记于内部营销人员个人名下,其正常离职3个月后,25、确认在职期间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批,风险准备金余额归还给本人。风险准备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规定参见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第八章 工资发放第十七条 内部营销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于下月20日发放,若遇公众假期,顺延或提前发放。第十八条 新招聘录用的人员首次工资发放,按其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员工的薪酬以货币形式发放,所涉及的收入均为税前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内部营销人员的管理26、,实现业务的快速、高效和持续增长,强化合规经营,及时准确评价内部营销人员的绩效贡献和绩效成长,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理财顾问序列员工的考核、定级与绩效奖励第二条 理财顾问序列员工的考核为月度考核,以自然月为考核区间。考核包括业绩考核和管理考核。以考核得分作为考核的最终结果。第三条 业绩考核理财顾问序列员工的业绩考核采取分值考核,综合考虑员工的当月营销业绩、历史营销业绩和净佣金收入。1、当月营销业绩指标:(1)指标名称: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2)指标的得分计算: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得分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10000元(3)指标说明:A、月度新增客户是指当月有首次资产转入的客户,27、新增客户资产是指该客户从有资产转入之日起当月的日均资产量,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是指当月所有新增客户的新增客户资产的总和。(以上定义适用于本制度汇总 全文);B、客户资产量=现金余额+股票(含A/B股)、权证、上市交易基金市值。其中B股现金与市值按市场汇率折算;C、考核得分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最终结果截止小数点后两位。2、历史营销业绩指标:(1)指标名称: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量。(2)指标得分计算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量得分名下客户当月日均总资产量10万元;(3)指标说明:证券营销人员名下所有客户在某日下午收盘后的资产总和为该证券营销人员的名下客户当日总资产量,该资产量的当月平均值即为该证券营销人28、员的名下客户当月日均总资产量(以上定义适用于本制度汇总 全文)。3、净佣金收入指标(1)指标名称:名下客户当月净佣金收入(2)指标得分计算:名下客户当月净佣金收入得分名下客户当月净佣金收入300元;(3)指标说明:净佣金收入毛佣金收入证管费经手费-交易风险金-营业税(以上定义适用于本制度汇总 全文)。4、月度业绩考核得分的计算:理财顾问序列的月度业绩考核得分依下列公式计算:理财顾问序列月度业绩考核得分当月营销业绩指标得分0.6+历史营销业绩指标得分0.1+净佣金收入指标得分0.3。第四条 管理考核管理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例会管理和培训管理三项指标。管理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最高得分为10029、分,具体如下:类别项目得分考勤管理(20分)日常考勤情况 (10分)例会出席情况(10分)例会管理(20分)工作报表完成情况(10分)例会纪律情况(10分)培训管理(20分)培训出席情况(10分)培训纪律(10分)展业管理(20分)展业规范管理(10分)展业工具管理(10分)服务规范管理(20分)行为规范管理(15分)服装礼仪管理(5分)总分(100分):第五条 理财顾问序列的定级(一) 定级依据理财顾问序列人员的定级标准为当月名下客户总资产、前三个月(含当月)的月均业绩考核得分和月均管理考核得分。前三个月(含当月)月均业绩考核得分=前三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得分/3前三个月(含当月)月均管理考核得30、分=前三个月月度管理考核得分/3(二) 考核标准理财顾问序列人员考核标准如下: 指标级别月均业绩考核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万元)月均管理考核助理理财顾问1560200不低于80分理财顾问20200500中级理财顾问305001000高级理财顾问451000-1500资深理财顾问601500-3000首席理财顾问803000以上(三) 级别变化1、级别维持理财顾问序列人员未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级别维持:(1) 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连续两个月低于本级别考核标准(2) 业绩考核月均得分连续两个月低于本级别考核标准(3) 管理考核月均得分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2、级别晋升理财顾问序列人员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可31、晋升级别:(1)助理理财顾问、理财顾问、中级理财顾问、高级理财顾问和资深理财顾问连续两个月业绩考核月均得分达到上一级别考核标准且管理考核月均得分不低于80分,同时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达到上一级别考核标准的,可晋升一个级别;如果连续两个月业绩考核月均得分达到跨级的标准且管理考核月均得分不低于80分,同时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达到跨级标准的,经本人申请,负责人批准可跨级晋升。(2)高级理财顾问、资深理财顾问和首席理财顾问,其推荐员工中有5名(含)以上转正并达到理财顾问及以上级别的,经推荐人与被推荐人达成一致,可申请组建新的团队。由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核准,可申请由理财顾问序列转入营销经理序列。理财顾问序列员32、工转入营销管理序列之后,仍可开发客户,可享受开户奖和佣金提成,但不再享受理财顾问序列的底薪、佣金奖励提成和其它福利。 3、级别下降理财顾问、中级理财顾问、高级理财顾问、资深理财顾问和首席理财顾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下降一个级别。(1) 连续两个月业绩考核月均得分低于本级别标准(2) 连续两个月管理考核月均得分低于80分(3) 连续两个月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低于本级别标准4、解聘(1)助理理财顾问连续两个月业绩考核月均得分低于本级别标准或连续两个月管理考核月均得分低于80分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低于本级别标准的,公司有权另行安排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2)理财顾问、中级理财顾问、高级33、理财顾问、资深理财顾问和首席理财顾问连续两个月业绩考核月均得分未达到助理理财顾问级别要求的,公司有权另行安排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3)当月管理考核得分低于60分,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4)理财顾问序列人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另行安排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第六条 理财顾问序列人员的绩效奖励构成:理财顾问序列人员的绩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开户奖、佣金提成、佣金奖励提成和推荐奖。1、开户奖当月新增有效户是指当月日均资产量首次达到2万(含)或以上的客户,其中当月新增客户以有资产转入之日起计算当月日均资产量。(以上定义适用于本制度汇总全文)内部营销人员的当月新增有效户可获34、得200元每户的开户奖。另外设大户超额奖,新增有效户当月日均资产量达到500万和1000万(含)以上时,在200元开户奖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500元每户和1000元每户。2、佣金提成佣金提成依据理财顾问序列人员的不同级别确定不同的提成比例,提成的基数为该理财顾问序列人员当月名下客户的净佣金收入总额,具体提成比例如下:级别提成比例助理理财顾问18%理财顾问18%中级理财顾问18%高级理财顾问20%资深理财顾问20%首席理财顾问22%3、佣金奖励提成理财顾问序列人员达到以下标准,可以享受当月的佣金奖励提成。第十章 前三个月(含当月)月均新增有效户达到4户,奖励该理财顾问序列人员当月名下客户净佣金收入35、总额的5%;第十一章 前三个月(含当月)月均新增客户资产量达到100万,奖励该理财顾问序列人员当月名下客户净佣金收入总额的5%;第十二章 在试用期的前三个月若满足月均新增有效户达到4户或月均新增客户资产量达到100万,则将对应的前三个月的佣金奖励提成一并计入第三个月工资。4、推荐奖凡推荐新人在试用期后转正的,在次月给予推荐人一次性奖励300元。5、其它收入主要是指其它金融产品销售奖励收入,具体由经纪业务总部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第三章 营销管理序列人员的考核、定级与绩效奖励第七条 营销管理序列人员的考核为月度考核,由经纪业务总部进行,考核结果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备案。第八条 营销管理序列人员的36、考核营销管理序列人员的考核包括业绩考核和管理考核。业绩考核指标与其所辖团队(区域)的整体业绩目标挂钩,而不与其个人业绩指标挂钩。1、业绩考核指标:营销管理序列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达成率。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达成率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考核实际得分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考核标准说明: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考核实际得分为本团队(区域)所有在职理财顾问序列人员业绩考核实际得分的合计数。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考核标准为本团队(区域)所有在职理财顾问序列人员相对应级别业绩考核标准的合计数。2、管理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由团队结构得分和月度考评得分两项指标构成。团队结构得分为团队(区域)中理财顾问37、级别(含)以上人员占团队(区域)理财顾问序列人员总人数的实际比例考核标准100,最高得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标准如下:级别理财顾问级别(含)以上人员所占比例月度考评得分资深营销总监资深营销经理50%由经纪业务总部给出高级营销总监高级营销经理40%营销总监营销经理30%月度考评得分依据以下标准,由相关负责人给出,最高得分为100分。具体见下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实际得分目标与计划团队(区域)月度营销目标明确,营销计划切实可行10提交月度业绩分析与改进报告5辖区渠道管理辖区每个银行网点至少每周拜访一次10辖区内每个银行网点宣传品和设备配备到位(以现场抽查为考核依据)5队员管理每周至少组织团队(区域38、)会议两次(以会议纪要为依据)20新人至少陪同展业一次5助理理财顾问级别以上队员降级(2分/人,扣完为止)10助理理财顾问级别以上队员被淘汰(5分/人,扣完为止)10队员违反法律法规(5分/人次,扣完为止)10考勤管理队员缺勤(1分/人次,扣完为止)5本人缺勤(5分/次,扣完为止)10一票否决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合计100管理考核得分团队结构得分0.4+月度考评得分0.63、月度考核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考核得分团队(区域)月度业绩达成率0.6100+管理考核得分0.4。第九条 营销管理序列的定级与级别升降(一)定级营销管理序列每三个月定级一次,定级标准为前三个月(含当月)的月均考核得39、分。新任职的营销管理序列统一为营销经理或营销总监,三个月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新的级别。(二)级别维持营销管理序列三个月月均考核得分在100分至150分(含)之间的,级别维持;(三)级别晋升营销管理序列员工三个月月均考核得分在150分以上,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批准,级别可上调一级,资深营销经理和资深营销总监不再进行级别的晋升。营销经理序列员工在所辖团队内培养出三名或以上营销经理序列员工,经达成一致,可申请组建新的区域。由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核准,可申请由营销经理序列转入营销总监序列。(四)级别下降1、除营销经理和营销总监外的营销管理序列员工三个月月均考核得分低于100分(含)的,下降一个级别。2、营40、销经理三个月月均考核得分低于100分(含)的,或营销经理序列人员所辖团队不满足所需规模时,根据其个人当月名下客户总资产量转为理财顾问序列的相应级别。3、营销总监三个月月均考核得分低于100分(含)的,或营销总监序列人员所辖区域不满足所需规模时,降为营销经理。(五)解聘营销管理序列人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另行安排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第十条 营销管理序列员工绩效奖励的构成营销管理序列员工绩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业绩收入、开户奖、佣金提成和佣金奖励提成。1、个人业绩收入包括个人佣金提成和个人开户奖,个人佣金提成比例统一为20%,个人开户奖与理财顾问序列一致。2、开户41、奖1.)营销经理序列人员的开户奖为所辖团队当月所有在职成员(不包含营销经理序列人员本人)的开户奖总和的10%。2.)营销总监序列人员的开户奖为所辖区域当月所有在职成员(不包含营销总监序列人员本人)的个人开户奖总和的5%。3、佣金提成1.)佣金提成依据营销管理序列人员的不同级别确定,具体如下:级别提成比例营销经理3%高级营销经理3.5%资深营销经理4%营销总监1.5%高级营销总监2%资深营销总监 2.5% 2.)营销经理序列人员的佣金提成基数为所辖团队内当月所有客户(不含本人客户)所创造的净佣金收入总额。 3.)营销总监序列人员的佣金提成基数为所辖区域内当月所有客户(不含本人客户,但包含营销经理42、序列人员的客户)所创造的净佣金收入总额。4、佣金奖励提成营销经理序列人员当月业绩考核达成率达到1.5以上的,可以享受当月的佣金奖励提成,佣金奖励提成为所辖团队内所有客户(不含本人客户)所创造净佣金收入总额的1%。营销总监序列人员当月业绩考核达成率达到1.5以上的,可以享受当月的佣金奖励提成,佣金奖励提成为所辖区域内所有客户(不含本人客户,但包含营销经理序列人员的客户)所创造净佣金收入总额的0.5%第十一条 育成1)育成奖营销经理序列人员在所辖团队内培育出新的营销经理,并成立新的营销团队的,可以从新育成团队的净佣金收入中提取育成奖;营销总监序列人员在所辖区域内培育出新的营销总监,并成立新的区域的43、,可以从新育成区域的净佣金中提取育成奖,提取比例均为1%,提取总时间均不超过24个月。2)育成关系育成关系只存在于平行级别之间,当营销经理序列人员育成3个或以上营销经理序列后,如本人顺利晋级为营销总监序列,享受营销总监的收入构成而不再享受育成奖励;若该营销总监序列人员又把以上营销经理人员序列人员培育成新的营销总监序列,则生成新的育成关系;若该营销总监序列人员转回营销经理序列,而育成的营销经理序列人员没有发生序列上的改变,则可以继续享有育成奖,但提取总时间不超过24个月;若育成的营销经理序列人员先于培育者晋升为营销总监序列,则育成关系永久终止。第四章 风险准备金第十二条 为防范风险,实行风险准备44、金制度:即每月从内部营销人员绩效奖励中按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1、风险准备金记于内部营销人员个人名下。2、6个月滚动发放,即在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第七个月发放第一个月的风险准备金,依此类推。3、内部营销人员正常离职后,确认在职期间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报公司审批,风险准备金余额归还本人。4、个人当月工资收入还不足缴纳福利中个人应缴部分的,若由公司垫付的,则从该内部营销人员名下的风险准备金中扣除。5、本公司与内部营销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内部营销人员缘故而使公司未能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0日内收回内部营销人员证书的,经纪业务总部需要通过证监会指定报纸公告该证书作废,相关费用从该内部营销45、人员名下的风险准备金中扣除。6、若出现以下情况,公司视其情节可罚没部分或全部风险准备金,并将配合以罚没当月薪酬、开除等处罚手段,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1)向客户做出投资保底、亏损有限或必定利益等承诺,或为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2)与客户达成盈亏比例承担的协议;(3)为获取提成奖励比例而鼓励客户频繁买进卖出证券;(4)故意为客户提供虚假的信息及资料的;(5)与客户联手操纵证券价格;(6)代为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密码、开通委托方式、提取资金、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或转托管手续);(7)为招揽客户而恶意诋毁其他同事;(8)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本公司认定的其它违规行46、为。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理财顾问试用期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理财顾问的试用期考核,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对处于试用期的理财顾问人员有效,通过试用期的理财顾问,其考核按照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执行。第二条 试用期理财顾问的考核为月度考核,以自然月为考核区间。考核包括业绩考核和管理考核。以考核得分作为考核的最终结果。第三条 试用期考核以理财顾问入职后第一个月到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最后一个月的考核结果不计入试用期考核。第四条 月度业绩考核采取打分制,分数由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计算而成,具体分数计算标准如下:月度新增客47、户资产量得分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10000元指标说明:1、月度新增客户资产量:(1)该指标定义参见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2)客户资产量=现金余额+股票(含A/B股)、权证、上市交易基金市值。其中B股现金与市值按市场汇率折算。2、考核得分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最终结果截止小数点后两位。第五条 试用期业绩考核标准的确定试用期业绩考核标准如下表: 情况月度月度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月10第二个月12第三个月14第四个月14第五个月14第六条 管理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例会管理和培训管理三项指标:管理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表格如下:类别项目得分考勤管理(20分)日常考勤情况 (10分)例会出席情况(48、10分)例会管理(20分)工作报表完成情况(10分)例会纪律情况(10分)培训管理(20分)培训出席情况(10分)培训纪律情况(10分)展业管理(20分)展业规范管理(10分)展业工具管理(10分)服务规范管理(20分)行为规范管理(15分)服装礼仪管理(5分)总分(100分):第七条 未达到试用期考核标准的认定:试用期理财顾问在试用期的前五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未达到试用期考核标准:1、连续两个月业绩考核得分未达到当月业绩考核标准或者连续两个月管理考核得分低于80分;2、前五个月中有三个月业绩考核得分未达到当月业绩考核标准或者有三个月管理考核得分低于80分;3、在试用期第五个月的名下客49、户当月总资产量或前五个月内新增有效户总数低于以下标准:(相关定义参见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指标标准客户总资产(万元)有效开户数(户)最低标准6020第八条 试用期理财顾问未达到试用期考核标准,则不符合转正条件,公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应在试用期结束前至少一周,以书面方式通知试用人员。第九条 试用期理财顾问申请提前转正的条件和程序:试用期理财顾问在试用期的前五个月内有连续三个月业绩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的150%以上且管理考核得分不低于80分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第十条 试用期理财顾问申请转正的条件和程序:试用期理财顾问未出现第七条所述情况的,在试用期结50、束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审批后,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试用期理财顾问转正后的定级: 试用期理财顾问转为正式理财顾问序列员工后,按照转正前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量和转正前三个月的月均业绩考核得分和月均管理考核得分进行定级。(理财顾问序列各级别的考核标准参见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第十二条 特殊规定为公司引入5人(含)以上成熟营销团队的新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由经纪业务总部审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审批后直接进入营销经理级别进行试用,试用期薪酬待遇同营销经理级别一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达到个人业绩要求和团队规模要求的,可申请转为正式的营销经理序列,若试用51、期内无法达到上述条件的,按个人业绩情况转为理财顾问序列相应的级别。(按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规定,相应的个人业绩要求为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达到1000万以上,团队规模要求为团队中有5名(含)以上理财顾问级别(含)以上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引入18人(含)以上成熟营销团队的新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由经纪业务总部审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审批后直接进入营销总监级别进行试用,试用期薪酬待遇同营销总监级别一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达到个人业绩要求和团队规模要求的,可申请转为正式的营销总监序列,若试用期内无法达到上述条件的,按实际业绩情况转为营销经理序列或理财顾问序列相应的级别。(按内部营销人员考核办法规定,相应52、的个人业绩要求为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达到1000万以上,团队规模要求为团队中有3名(含)以上营销经理序列的正式员工)第十三条 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解除试用期合同,并对其直接管理者进行警告一次的处罚。1.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或承诺;2. 招揽本公司现有的存量客户以及自然增长的客户,或者截留公司其他证券营销人员开发的客户;3. 超越授权范围进行客户服务和客户招揽工作;4. 代理客户进行开户、销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证券买卖和资金存取等事务;5. 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6. 向客户夸大宣传或提供不实信息;7. 采用胁53、迫、欺诈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8. 利用客户资金、账户和名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证券交易;9. 在其它公司从事相同或相类的工作;10. 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11. 有诋毁其它证券公司或其他从业人员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2. 有其它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第十四条 关于本办法所涉及的指标和参数等,由公司每年年底根据现时的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变动等因素进行核定,核定结果将于次年一月起实施。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经纪人是指: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从业资格或通过了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与证券股份54、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利用公司提供的通道、理财产品和研究服务,为公司拓展客户的外部营销人员。第二条 经纪人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无底薪且不享受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经纪人的收入仅限于开户奖励和佣金提成,开户奖标准与内部营销人员相同,佣金提成与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相关,具体标准如下:名下客户当月总资产(万元)提成比例1000以下18%1000-300020%3000以上22%第三条 公司内部营销人员及非全日制理财顾问转为经纪人,转换生效之前已经开发的客户所产生的佣金收入按原提成比例执行,转换生效之后开发的客户所产生的佣金收入按上表执行。第四条 本制度汇总所涉及的规范化条款全部适用于经纪人,55、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证券营销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书管理办法、经纪人管理办法、证券营销人员信息查询制度、证券营销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第五条 本制度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证券营销人员信息查询制度第一条 公司进行证券营销人员相关信息的收集,经严格审查核实后由专人录入营销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并定时做好信息更新,确保查询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第二条 录入营销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的证券营销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证券营销人员证书编号、照片、奖惩记录等内容。第三条 客户可以通过各营业部咨询电话或总部956、5503热线查询证券营销人员的相关信息。第四条 客户可以到营业部现场向相关工作人员查询证券营销人员的相关信息。第五条 客户可以通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查询证券营销人员的相关信息。第六条 证券营销人员所招揽和服务的客户在开户时填写对账单寄送服务需求,公司按照客户意愿定期定点并统一寄送客户对账单,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第七条 由专人对寄送服务名单进行及时更新和审核,对寄送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寄送服务的客户进行定期定量的回访,做好回访记录。第八条 本制度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证券营销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营销人员的监管,规范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行57、为,保护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行为合规合法,保证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按照公司证券营销人员管理制度,证券营销人员必须已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在与公司签订相应合同后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对其执业行为实施集中管理,防止证券营销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三条 证券营销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第四条 公司将通58、过证券营销人员执业支持系统、客户回访系统、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系统,全面记录和掌握证券营销人员的培训记录、执业资格、招揽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客户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处理处理记录,并证券营销人员所在证券业协会的规定,对于证券营销人员各项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将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行为纳入公司合规管理范围,并进行责任追究。第五条 证券营销人员应当规定的展业行为范围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存在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13条列式的九种行为。第六条 对于证券营销人员非主观故意而违反相关规定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以教育指导为主,并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若证券营销人员存在主观故意违反规定的任59、何情形,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关系,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七条 证券营销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发生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由经纪业务总部负责查证相关情况,并责令营业部及时向其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一经查证情况属实,将直接追究营业部的管理责任,并追究证券营销人员经济和行政责任,对于触犯相关条例规定行为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上报证券业协会。第八条 证券营销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发生违反自律规则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行为的,公司应当按照当地证券协会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公司住所地和该证券营销人员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公司和证券营销人员所在的营业部必须配合监管机构切实追究其各项责任,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第九条 证券营销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监管机构或者行政管理部门,证券营销人员所在营业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协助查证;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第十条 营业部必须对本部所招募的证券营销人员之经纪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事实或擅自越权处理。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解释,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