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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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80588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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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科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深圳市xx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 董、监、高等人员的工作激情,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 度。第二条 本制度约束的对象为: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董事长;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3、担任子公司或事业部负责人的董事、监事;4、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二)非公司任职、不2、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监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 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确定。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拉开档次,杜绝平均主义; (二) 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三) 薪酬制定本着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杜绝短期行为,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 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以经营规模、业绩目标、工作能力等为依据,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第二章 3、管理机构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 薪酬的管理机构。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深圳市xx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 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每年固定津贴人民币20000 元(税前)。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监事,每年固定津贴人民币 10000 元(税前)。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 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4、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42000 元(税前)。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9.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分为担任事业部、子公司(以下统称“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余在公司任职但不担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高管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专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两种情况。9.2 在公司5、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与与 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9.3 年薪中固定部分在每个月发放,称为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按照职系与 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范围为人民币 12 万元至人民币 60 万元(税前) 之间。 基本年薪以外部分称为经营年薪,即年薪减去基本年薪。该部分在每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薪酬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确定具体金 额。 9.4 担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计算公式: 9.4.1 年薪=绩效考核年薪+管理能力考核年薪; 9.4.2 绩效考核年薪=【事业部年度净利润*事业部总资产周转次数*1% 6、+(事 业部年度净利润-上一年基础利润)*10%】*80%; 如上一年的基础利润小于上一年的目标值,则以上一年的目标值为准; 事业部总资产周转次数高于 5 的按 5 计算。 9.4.3 管理能力考核年薪=【年度事业部净利润*事业部总资产周转次数*1% + (年度净利润-上一年基础利润)*10%】*20%;管理能力考核年薪由该高管人员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事业部负责人年度管理能力考核表评定。9.4.4 担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年薪下不保底,最高不得超过最高基本年薪的 3 倍;具体由公司事业部奖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该办法三年修订一次)。9.5 专职高管人员的年薪计算公式:9.5.1 专职 高管人员作为一个管理团队计算总年薪,按一定分配系数确定各自年薪。 9.5.2 专职高管人员的年薪和公司的总体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挂钩,以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