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企业经营发展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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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671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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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学企业经营发展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为使公司请休假有章有循,有据可查,保障员工福利待遇。2.范围适用于XX所有公司,包括所有子公司。 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底对员工的请休假情况核定汇总,作计算薪资之依据;3.2各事业部或部门:负责依据本制度执行请、休假程序。4.定义 无5.作业内容4.1 假期类别及说明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天,按正常出勤给予计算薪资,适逢周六日,于工作日补休。a.元旦节:1月1日,1天。b.春 节: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3天。c.清明节:农历清2、明当天,1天。d.劳动节:5月1日,1天。c.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d.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1天。e.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3日,3天。 4.1.2年休假:a.申请条件:累计工龄满一年(即12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在职员工。b.给假天数:累计工龄年休假天数年度不享受年休假1年累计工龄10年5天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73天(即当年度10月20日后入职或3月14日前离职)上年度请病假2个月以上上年度请事假(不扣工资)累计20天以上10年累计工龄20年10天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即当年度11月25日后入职或2月6日前离职)上年度请病假3个月以上20年累计工龄153、天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25天(即当年度12月7日后入职或1月25日前离职)上年度请病假4个月以上 新进人员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人员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c.附加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有效离职证明(注明工作起始日期) d.补充:1.年休假采取统一安排,先与春节假期合并,经统一安排未休满者,可另行申请休假。2.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员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出勤的工资)4、。3.年休假使用当年有效。4.新进与离职人员按当年度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计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5.员工本人确认无法提交或不愿提交工龄证明的,按照较低工作年限确定其法定年假天数。婚假a.申请条件:员工入职后登记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晚婚为男女达到晚婚年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一方达到一方享受。b.给假天数:婚假3天,晚婚假18天;c.附加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e.补充:1.婚假在结婚登记日期前一个月、后三个月内申请有效。 2.再婚的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假;产前检查假a.申请条件:已婚女员工怀孕b.给假天数:怀孕3-45、个月内:1次;怀孕4-7个月:每月1次;怀孕7-9个月:每两周1次,9-10个月:每周1次,共11次,每次半天。c.附加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验原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江西省本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详细记录怀孕周期,有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产假a.申请条件:已婚女员工生育,流产。b.给假天数:1.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晚育(女性满24周岁初育)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2.流产:怀孕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6、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c.附加证明:1.生育:结婚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难产加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江西省本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原件。2.流产:结婚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验原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江西省本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有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e. 补充:非婚生育或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者不享受产假待遇。哺乳假 a.申请条件:已婚女员工生育,产后12个月以内。b.给假天数:产后12个月,每日给予1次1小时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两次哺乳时间,7、可以合并使用。c.附加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陪产假:a.申请条件:已婚男职工,配偶生育;b.给假天数:陪产假3天,晚育(女性满24周岁初育)陪产假10天;c.附加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验原件)d.补充:陪产假于配偶产后一个月内休完。4.1.8病假a.申请条件: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b.给假天数:不超过休病假证明所建议时长,一年不超过90天。c.附加证明: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或江西省本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有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e.补充:未婚女职工怀孕流产,给予病假处理。怀孕8、不满四个月流产,不超过15天病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不超过42天病假。事假a.申请条件:员工因个人原因请事假,最小单位为0.5H;b.给假天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c.附加证明:无 d.计薪说明:不计薪。4.1.10调休4.1.10.1职员原则上不安排调休,因特殊工作需要周末加班而产生的加班时间,可与日后的正常上班时间作对等的时间调休处理,调休需在周末加班发生后六个月内完成,最小单位为半天,由职员个人在OA系统申请调休,按照人事核决权限审批签核,方可调休。4.1.10.2员工原则上不安排调休,因产线停工、待料需安排员工休假,应提前告知并得到员工本人同意,由部门统一在OA系统申请,按照人事核决9、权限审批签核,方可调休。员工调休与当月周末加班上班时间作对等的时间对调处理。4.1.11工伤假 a.申请条件:因工作原因受伤经安全环保部与工伤鉴定中心判定为工伤。b.给假天数:劳保指定医院证明的医疗期;c.附加证明:劳保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员工本人填写的工伤报告,按照人事核决权限签字确认,因伤情严重不能亲自填写者,可授权他人代理,最迟发生工伤当月底提供至人力资源部。4.1.12丧假a.申请条件:员工直系亲属亡故,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配偶。b.给假天数: 3天;c.附加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亡故证明(盖章)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村委印章),证明上需有:亡故人姓名、性别、年龄10、亡故时间、与当事人关系。于假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至人力资源部。司机年审假a.申请条件:行政部在岗专职司机。b.给假天数:本市1天,省内年审2天,省外3天;c.附加证明:驾驶证复印件;4.2请假程序及相关规定4.2.1员工或职员请假需在OA系统填写休假申请单进行申请,若无法使用OA系统进行申请,也可填写纸质档请假单进行申请。员工或职员请休假审批权限,详情请见附件:7.1请休假审批流程。 4.3补假、销假及延假规定4.3.1遇突发事件(如急重病、丧事等)而缺勤的,应及时以电话或委托他人的方式通知直接上级主管,经当事人主管口头同意生效后,需委托他人填写休假申请单;4.3.2属提前返厂上班的,应在返11、厂后1日内重新填写休假申请单,勾选销假项,单据签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4.3.3属延假的,因本人未能及时填写休假申请单,由部门文员或其他人员代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作延假办理。4.4补充:4.4.1休假申请单签批后在时间上有变更的,须重新填写休假申请单。4.4.2未履行以上程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旷工处理。4.4.3如发现请假原因与实际不符之欺骗行为,将按旷工处理。4.4.4各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要正确行使审批权力,对请假、出差应认真审核、严肃对待。 4.5有薪假计薪说明:有薪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前检查假、产假、陪产假、病假、工伤假、丧假,各类有薪假不得分休,休假天数均12、包含公休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 4.5.2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哺乳假、休月假、司机年审假工资按正常出勤给予。 4.5.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给予,在扣除社保费和其他费用之后,不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80%。4.5.3除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哺乳假、休月假、司机年审假、病假外,其余有薪假均按基准工资100%给予。 员工:基准工资=基本工资+级别工资+管理津贴+技术津贴+年资工资 职员:基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年资工资5.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2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5.4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5.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5.6工伤保险条例6.相关表单6.1请假单 OFNC-HR-011-01 6.2员工调休申请单 OFNC-HR-011-02 6.3休假申请单7.相关附件7.1请休假审批流程修订履历序号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人1A0首次发行张先梅2A1有薪假期归纳、有薪假期薪资发放项目变更王招燕3A2修订有薪假给予标准王招燕4A3修改调休、请假聂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