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员工福利培训及绩效管理制度4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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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5288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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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公司员工福利、培训及绩效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力资源部第三章编制及定编第四章工作守则第五章员工招聘第六章员工试用及录用第七章员工管理第八章档案管理第九章考勤管理第十章请假、休假及加班第十一章管理人员任免第十二章员工调动第十三章绩效管理第十四章薪资管理第十五章员工福利第十六章专家、xx管理第十七章外派及推荐外出员工管理第十八章员工培训第十九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第二十章工作移交手续第二十一章出差及安全、卫生第二十二章处罚第二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投资集团(以下2、简称“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劳资双方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建立集团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集团健康的企业文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与集团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第三条集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第四条集团有权自行招聘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权实第五条集团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第六条集团用人的基本原则是“综合全面,德才兼备”。第二章人力资源部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全权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受集团主管领导指挥和监督,并向其直接汇报工作。第八条集团人3、力资源部以诚恳友善的态度和其它部门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部门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在权限内督导各部、子公司及参控股企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第十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负责制定集团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及职业发展规划,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解聘、奖惩、薪资、绩效考核、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建立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及人事档案的管理信息系统。集团各分、子公司以统一格式制作每月员工花名册、人员增减异动表、工资费用表,于下月5日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各分、子公司以统一格式制作每季度社会保险汇总表、医疗保险汇总表、公积金汇总表,并于4、下季度头月10日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各分、子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任免,须于任免当日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人力资源部设部长一人,另设人事主管岗、培训主管岗及文员各一名,负责处理下列工作: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一、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做好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置和培训工作,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二、根据集团业务需要,组织制定权责和职责划分的改进方案;三、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四、拟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作用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五、人员编制的核定、控制及调整;六、组织实施员工的招聘、录用、解聘、辞退、资遣及新员工背景调查、上岗培训;七、办理员工转正、定5、级、职务升降、任免、异动及相应的薪资调整等手续;八、负责劳动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事宜;九、建立健全集团员工的人事信息档案;十、组织实施对员工的各项考核;十一、负责员工考勤管理,并及时做好考勤汇总工作;十二、建立薪酬管理体系,办理员工薪资标准的核定、调整事宜;十三、建立集团培训体系,制订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培训工作;十四、员工违规与失职的调查与处理;十五、本部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十六、分、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指导及管理。第三章编制及定编第十六条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实行定岗定员。第十七条集团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设置、调6、整、录用、辞退,由总裁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集团各职能部门的人员设置、编制、调整、录用、辞退,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呈总裁批准后实施。第十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2月30日前负责汇总集团年度人力资源变动情况,并编制下一年度的人力资源计划和战略方案,供决策层作为下一年度的决策参考。第三十条第四章工作守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员工对与该部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决定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以应力争充分了解,并经常学习以更新知识。全体员工应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工作技能,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员工均应按照岗位职责及7、相关的工作描述,接受上级指导,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应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原则,互相联系,培养团队精神。各级员工处理集团业务,撰拟文稿及其他事项时,应注意下列要点:维护集团利益;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提供建议和意见必须切实可行;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人力、财力必须合理利用;观察评判必须客观公正;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确保集团机密;不得积压公务;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各级员工对集团部门工作的处理,应有自己的方法,在权责范围内独立工作,不可推诿责任。各级员工在公务闲暇时可自行学习与业务有关的知识,不得妨碍他人工作或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级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8、领导所属员工协同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应接受直属上级的领导与监督,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如有不同意见应于事前述明,若领导坚持意见,职工可保留意见并可以越级申诉,但同时应按直属领导要求完成工作。员工应尊重、维护集团信誉,除办理集团指定业务时,不得擅用集团名义办理与集团无关的业务更不得谋取私利。员工不得自行从事与集团相关的工作;兼任集团以外的职务须事先报集团知悉认可;严禁在集团以外从事其他专职性工作,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第三十一条员工要注意维护集团的利益,不得对外泄露集团的机密事项。集团机密包括:集团的经济利益、工程质量、销售情况、成本核算、财务开支、文件档案、员工工9、资及员工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员工有泄密情况,视情轻重将予以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时,态度应谦和,注意礼仪,不能有傲慢行为以影响集团形象。第三十三条员工彼此通力合作不能有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搬弄事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制造矛盾的行为发生。第三十四条员工处理业务时须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倍加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第三十五条六、自带出集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与工作无关的人,如确需会客,应经部门领导核准并尽量缩短会见时间。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干一切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执行集团行政及业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员10、工要遵守集团的着装要求。违反以上工作守则者,应由部门领导查清事实后,分别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章员工招聘聘用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优秀人才到集团工作是人力资源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根据人员编制计划和岗位描述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按权限核准后面向集团内外公开招聘。聘用原则集团聘用员工的原则是“因岗设职、因职聘人、定岗定员”,即根据集团运行状况确定岗位及人数,面向集团内外公开招聘,在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年龄、品德、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健康情况等情况后,对符合要求者进行聘用。聘用程序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提供11、所需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岗位描述,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上级领导批示;经领导批准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活动;集团人力资源部从应聘人员中进行筛选并向用人部门推荐,用人部门确定初试对象;集团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组成招聘小组进行初次面试;根据初试情况进一步筛选,进行复试;招聘小组必须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认真填写面试记录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履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驾驶证等,保证其资料真实齐全;从复试人员中确定聘用人选,由用人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总裁批示;七、集团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通知新员工参加岗12、前培训;八、对新员工进行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九、试用期满后,用人部门做出全面评价,合格即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转为正式员工并定岗定职。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不予聘用。第六章员工试用及录用第四十四条经集团确定录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复印存档,此文件保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公开。第四十五条凡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一、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受有期徒刑宣告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食毒品者;贪污公款受过处罚者;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品性恶劣、属原单位开除者;未满18周岁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者。经核定同意到岗的应聘者,携带相关资料于指定日期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填写13、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用人部门、财务部门及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引导试用员工到其部门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办理下列手续:发放员工手册;制作考勤卡并解释使用;协助新员工领取办公物品和办公用具;视情况引导新员工参观各部门;安排岗前培训。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为正式员工,应予以辞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失职者;违反劳动纪律,不能坚守岗位,经常迟到、早退,不服从上级安排工作者;损害集团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泄漏机密者;病假累计10天(含)以上者,事假累计5天(含)以上者,旷工累计超过1天(含)者,迟到累计超过5次者;试用期有违法行为,受14、到司法机关处罚者;其他违反集团规章制度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用人部门做出全面评价后,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相关主管上级审核,最后报总裁批示。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副总裁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相二、三、四、应职位实际工作经验;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三年以上相应职位实际工作经验;主管及一般员工,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应符合岗位要求;五、技术性员工,必须具备高中、技校或同等学历以上,其条件应符合岗位要求。第五十二条特勤人员(司机、保安、15、文员)必须具备以下列资格:一、司机具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二、保安需有安全保卫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第六十四条文员应熟练掌握中英文打字,汉字录入每分钟80字以上,有实际工作经验。第七章员工管理集团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集团用工均实行聘用制,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按照逐级负责的分级管理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所属人员严格规范管理,集团员工须自觉遵守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的利益和形象。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须填写员工辞职申请单或员工辞退通知单,经批准后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会签手16、续。凡是没有办清手续自行离职的员工,集团有权派人对其手中的集团财、物进行追讨或向法院起诉。第八章档案管理集团新员工上岗前,应认真填写员工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集团人力资源部据此建立内部员工档案。员工试用期满,应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转集团人力资源部,呈报总裁批准后,存入员工档案。员工的考核结果、述职报告、任免通知、工资报酬通知、奖励处罚通知均由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档案。集团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内部员工档案的登记、整理、编入及存放保管工作,保证人事档案的完好;员工档案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盒、专袋;新员工如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存入集团在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开立户上,应向集团人力资17、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入户手续;员工个人材料如地址、电话、婚姻状况、家庭主要成员等情况发生变更,员工有义务立即告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内部人事档案属保密范畴,只有集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经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地点仅限在人力资源部。其他员工一律不得借阅。第九章考勤管理第六十五条员工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为原则,各分支机构每日工作时间可据此另行制定并公布实施。第六十六条除以下人员外,均须实行打卡(签到)制:一、集团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二、经总裁批准免予打卡(签到)者;三、经主管领导批准因公出差者。第六十七条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应18、告知集团办公室去向及联络方法;部门负责人级人员因公外出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告知集团人力资源部去向及联络方法;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要认真填写外出申请单,并要由部门负责人核准,返回后也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若部门负责人不在,则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按旷工一天处理。第六十八条员工因公而未打卡(签到),填写未打卡(签到)说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达集团人力资源部登记于考勤表上,视为正常上下班;上、下班忘记打卡(签到),经核实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视为正常上、下班,若无法证明则视为迟到、早退。第六十九条考勤负责人应每日检查考勤表,遇特殊情况或违规事件,应立即处理,并向相关部门领导及集团19、人力资源部部长报告。第七十条考勤月度为自然月,集团人力资源部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编制月度考勤统计表。第七十一条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工等,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离岗视为早退;2.30分钟后到岗者以旷工半日处理;3.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以旷工半日处理;4.一个月内员工迟到一次在10分钟以内扣罚5元;5.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扣罚10元;6.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罚20元;7.迟到四次按事假一天处理,以后迟到每增加一次,加扣半天工资。二、病假1.员工患病或因身体不适而申请休息为病假;2.员工请病20、假,应出具正规医院的诊断病历及病休证明;3.员工病假期间在3天内的,扣发日工资20%;3天以上20天以内扣发日工资40%;4.病假连续20天以上者,进入医疗期(医疗期核定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办理)。医疗期发放日工资50%,医疗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三、事假1.上班时间因事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全年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2.请事假扣发当日工资,全年累计事假20天扣发年终双薪。四、旷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处理;2.委托或代人打卡(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1日处理;3.员工旷工以半日为计算单位,不足半日按半日计21、算。旷工期间扣罚2倍薪资;4.连续旷工达7日(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15日(含)以上者,视为自动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第十章请假、休假及加班员工因故请假,应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经审批后送集团人力资源部登记于考勤统计表上。员工请病、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按照规定办妥手续后方得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理;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用电话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于当日由直接上级按照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请假的审批权限如下: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假期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含)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裁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副22、总裁核准后由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由总裁批准。员工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虽办理续假手续但尚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以旷工处理。员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非因工负伤或重大疾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集团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行为,除按旷工处理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工作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加班或值班,则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按加班(值班)天数给予补休。如选择补休则应于当月或次月补休完,不得累计。集团以下列日期为休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法定休假日: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23、休假节日。每星期六、星期日。其他经集团决定的休息日。婚假、产假、陪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年休假、工伤假一、员工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休婚假三天。员工婚假为带薪假期;二、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可给予产假90天;员工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三、男员工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可给予陪产假3天,员工陪产假为四、五、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办理丧事的,可休假三天(外地员七、工不含路途)。员工丧假为带薪假期;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集团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24、确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经协商可指定员工加班。因自身原因,在上班时间内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下班后继续工作,不视为加班。员工加班,事先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呈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员工加班情况,由加班单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按月统计备查。员工加班以补休为主,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补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费。申请加班者,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或私自调班,除加班不予认同外,视情况予以惩处。加班工资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的,按比例计算加班费。加班可冲抵病事假(以半日为计算单位),但不得用于冲抵迟到、早退和旷工。第十一章管理人员任免管理人员任用的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数为25、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各级管理人员任免程序如下:根据集团章程,集团总裁、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局任免;根据集团章程,集团副总裁、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监,由集团总裁提名,董事局任免;分公司总经理由集团总裁提名,集团董事长任免;分公司副总经理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名,集团总裁办公会任免;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人选由集团总裁提名,经集团董事长批准,由子公司董事会按子公司章程规定程序任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控股公司的派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人选由集团总裁提名,董事长批准;集团部(室)正副职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总裁办公会决定,由总裁任免,报26、董事局备案;分、子公司部(室)正副职负责人由其分管领导提名,经其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由集团总裁任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二章员工调动第九十条集团基于工作和业务上的需要,经协商一致可对员工职务和地点进行变动。第九十一条各部门按照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匹配。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员工调动,须填写员工异动通知单,经集团领导审核后方可派调。第九十二条异动人员接到异动通知后,管理人员应于1周内,一般员工应于3日内办妥移第九十三条四、交手续就任就职。新任人员到岗前,离任者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暂时代理或指定代理人代理。第十三章绩效管理为掌握员工优点和不足,正确评价员工的工27、作表现和业绩,优化员工队伍,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决定性评估资料,集团人力资源部对集团的所有员工绩效进行考核管理。集团绩效管理主要指员工考核,包括针对业绩的“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和针对素质能力的“综合素质评价”两种。前者按月进行,后者每季一次。员工考核含月度考核、中期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和临时考核五种。考核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科学的分析,考核过程中应至少有一次考核人与被考核人的单独谈话,以达到肯定成绩,克服缺点,激励员工的作用。员工考核的作用:公平决定职工的地位和待遇;提高维护集团管理的效率;促进人才的开发和合理使用;为员工培训、轮岗、提升提供依据;确定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考核的原则28、:公开明示原则集团员工考核的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应对全体员工公开。客观考核原则考核应根据明确考核标准,客观对考核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单头考核原则直接上级最了解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表现,间接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核结果不得擅自修改,但并不排除其对考核结果的修正调整。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同奖惩结合起来,赏罚分明。应与当事人的薪酬、异动相结合使人力资源处于动态管理中。五、反馈原则考核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核人,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出努力改进的参考意见。六、月度考核重于定期考核的原则当月工作情况记录应比较全面、准确,避免定期考核时搞突击29、,图一时之效。第九十九条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董事局考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第百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百一条各分、子公司正副总经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百二条控股公司派出人员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百三条各分、子公司部(室)正副职由其总经理办公会考核。第百四条若有职务异动者,应进行专项考核,以供上级作为决策参考依据。第百五条考核记录应存入个人档案。第十四章薪资管理第百六条在结合区域薪资水平、集团实际、经营业绩及物价指数等因素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集团薪资管理办法30、。第百七条薪资给付形式为月薪制,薪资的计算时间为自然月,并于次月8日前发放薪资。第百八条员工的薪资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其他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打听或传播有关个人的薪资情况。第百九条员工请假或加班,按下列计算方法从薪资中扣除或增加:月工资/20.92请假(加班)日数。第百十条薪资的支付方法:直接汇入员工银行帐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直接从薪金中扣除)。第百十一条新聘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第百十二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其办法另定。第十五章员工福利第百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团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31、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员工个人应付担的相应费用由集团代扣代缴。第百十四条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节”、“员工生日”、“三八妇女节”(女员工),集团发给每位员工100元节日(生日)礼金。第百十五条集团为特殊岗位员工提供一定的通讯、交通津贴,享受津贴的员工要保持通讯及交通工具处于正常状态。第十六章专家、顾问管理第百十六条集团确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经集团领导同意,可聘请专家、顾问。第百十七条专家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某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及研究成果,并获得社会承认;二、具有解决集团短期问题的能力,或对集团长期发展起良好的推动作用;三、具有为集团工作或提供帮助的热情;四、能够按聘用32、部门需要配合工作。第百十八条顾问是指有一定时间参加集团工作,能承担一定职责的专家。集团聘请的顾问分为:一、管理顾问;二、技术顾问;三、法律顾问;四、财务顾问;五、其他事宜顾问。第百十九条聘请专家、顾问的程序: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呈报集团总裁批准后,将选聘专家、顾问的个人资料交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集团人力资源部代表集团与所聘专家、顾问签订聘用协议。第百二十条对专家、顾问的管理一、聘请专家、顾问必须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工作性质,工作目标与薪资标准;二、专家、顾问的薪资按标准由财务部统一发放;三、聘请的专家、顾问应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四、聘请专家、顾问要严格考核;五、相同33、课题的同级同类专家、顾问不得重复聘请;六、不得聘请无实质工作的专家、顾问;七、一人不得同时在集团兼任两种性质的专家、顾问;八、顾问必须定期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成果。专家必须对所参与的课题提交结论性意见;九、专家、顾问的工作业绩由聘请部门考核,并纳入集团对部门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对专家、顾问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十、专家、顾问不属于集团在编正式员工,原则上不享受集团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第十七章外派及推荐外出员工管理第百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由集团长期(一年以上)派至驻外企业(机构)及其他关联企业(机构)任职,同时担负维护集团利益职责的集团员工称为外派人员。第百二十二条集团预先明确外派岗34、位、责任、期限及待遇标准等项内容,并据此与外派人员变更劳动合同。外派人员人事档案归集团统一管理。第百二十三条外派人员在外派合同履行期间,必须完全服从派驻企业(机构)的管理,接受派驻企业(机构)的考核,同时要负责维护集团利益。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处理。第百二十四条外派人员在派驻企业(机构)领取工资,派驻企业(机构)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仍由派出单位按原标准交纳。第百二十五条外派人员的薪资标准及薪资发放办法另行制定。第百二十六条尽忠职守,有效维护集团利益,圆满完成外派任务,成绩显著者,集团将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第百二十七条为了适应集团业务拓展需要,有利于集35、团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提供员工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及发展机会,集团在对外投资项目中试行推荐用人。为了今后规范集团推荐用人的行为,特作如下规定:一、集团在职员工,新进员工,下岗职工均可被推荐或自愿报名;二、经本人申请,集团选择合格人选予以推荐。在推荐外出工作期间,集团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代交相应的社会保险,集团所代交的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由外出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负担,个人部分定期从被推荐人的工资中扣除。试用期被推荐人员,集团一旦推荐,即停止在集团的试用,其劳动关系按集团规定办理;三、被推荐人到所在工作单位工作后,即按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劳资标准、工作安排、职位升降、劳动纪律等规定管理。接受所在单位考核36、,如在推荐外出工作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了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集团即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四、被推荐外出工作期限为624个月,被推荐外出工作人员工作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意愿,可以继续推荐,也可因集团另行安排,在同等条件下,集团予以优先安排工作;五、被推荐人必须与集团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担保协议、保密协议、增加劳动约束条款等,在手续完备后方予以推荐;六、被推荐人一旦上岗工作后,即以其行为向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集团仅对被推荐人个人简历上的内容负责,并对担保事项负责。集团不对其他事项负责。第十八章员工培训第百二十八条集团员工培训工作含员工入职引导、专业技能、岗位37、技能、职业发展和组织发展等方面。第百二十九条集团不负责员工的学历教育,但鼓励员工自行提高自身学历。第百三十条员工培训主要分为:一、新进员工入职培训由集团有关领导和资深人士对新进员工讲授集团的发展历程、文化理念、规章制度等,以加快新进员工对集团的熟悉和了解,加深新进员工对集团的理解和认可,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新聘员工报到后,必须参加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二、管理人员培训由集团邀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或经济、管理专业人士对集团管理人员讲授经济发展形势以及经济、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和有关成功范例,以提高集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三、各类专业培训针对不同的专业工作类别,定38、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专业知识讲座或专题报告会,以提高专业化水平以及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第百三十一条集团对员工培训以岗位培训为主,岗位培训原则上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同时,集团人力资源部将定期组织各类专项培训,并与各相关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合作伙伴关系。第百三十二条若确因工作需要脱岗参加专项培训或外出进修时,各部门应事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培训内容、参训人员、所需经费等),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集团总裁批准后执行。第百三十三条由集团出资进行脱岗外出进修的员工,应和集团签订培训协议,如该员工未遵守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合同或辞职,须赔偿集团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偿还集团为其支付的全部培39、训费用。第百三十四条集团将不定期对员工的学习性和自我提高能力做出评估,其结果作为考核的第百三十五条重要指标之一。集团人力资源部于年末作下一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并根据结果制定下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第十九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及集团相关规章制度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按规定办理。员工对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集团保留追索的权力。第百三十六条第百三十七条第百三十八条第百三十九条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其所在部门及本人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辞职申请单和员工辞退通知单,经相关部40、门审核并经总裁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十章工作移交手续第百四十条员工因离职、调动、长期病事假、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经接交人、监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第百四十一条员工工作移交分:一、主管人员移交二、经管人员移交第百四十二条主管人员为主管各部门的负责人;经管人员为直接经管财物和事务的人员。第百四十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印章登记清册;二、所属人员薪资名册;三、未办及未了事项和重要案件目录;四、主管的财务、事务;五、保管文件目录;六、职责事务目录;七、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八、保管图书清册;九、其它资料。第百四十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41、理移交。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百四十五条集团各部门或下属公司负责人的工作交接手续由集团总裁派员监交;其他人员工作交接可由该部门负责人监交,交接手续分别归入集团档案或部门档案。第百四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交人写出处理意见呈报直接上级核定。第百四十七条进行工作移交时,应由继任人会同监交人按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并在移交清册上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后呈报。第百四十八条各级员工的移交均应亲自办理,因特殊原因,经核准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移交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百四十九条各级员工过期不移交或移交42、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移交清楚,缺少公物或致使集团蒙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第百五十条集团投资代理人或其他重要人员的工作移交必须慎重办理,其办法另定。第二十一章出差及安全、卫生第百五十一条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转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查。第百五十二条出差完毕次日内,出差员工须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销假。第百五十三条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随时注意维护工作环境与卫生设施,以保障自身和他人身体健康。第百五十四条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集团有关安全及卫生规定,在工作中对自己和同事的健康、安全负责。第百五十五条如果员工发现个人或同事在工作中受伤,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根43、据伤情决定处理办法。所有事故不论是否造成伤害一律要告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二章处罚第百五十六条为严肃集团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将进行处罚。第百五十七条处罚范围:一、本职工作不尽心尽责,推诿敷衍;二、屡次出现任务完成质量不高或没有完成任务的情况;三、违反集团规章制度中的某一条或几条;四、多次违反集团规章制度中的一条或几条,屡教不改;五、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六、因自身工作责任,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七、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八、部门负责人、主管对下属管理不力,致使本部门工作达不到计划要求,对集团造成不利影响。第百五十八条处罚办法:一、对轻微的违纪、初犯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人力44、资源部出面与其进行个别谈话,促使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二、对严重违规、违纪或屡次违规、违纪者将给予扣罚或降低工资、降低职务等级,直至解除劳动关系;三、公开处分:将员工受到的处分情况在全集团公布,以起到教育作用。第百五十九条处罚程序:一、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后,部门负责人应如实记录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向部门负责人和违纪人员对违纪或过失情况进行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集团领导;三、集团领导批复后,集团人力资源部行文通知,实施处罚。第二十三章附则第百六十条集团如有和本制度相违背和抵触的地方,一律以本制度为准执行。第百六十一条以上内容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第百六十二条本制度和集团其它管理制度相配套完整,自下发之日起执行。